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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委员会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4-26 09:05:26 查看人数:39

安全管理委员会制度

第1篇 安全管理委员会制度

1、公司须依法建立安全管理委员会;

2、依法建立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各项规章制度、职责等;

3、安全管理委员会定期开会、审查安全工作的进展,确定年度公司安全工作方案,并协调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问题;

4、安全管理委员所任命的所有人员须有任命书或文件;

5、安全管理委员会会议所有内容须有记录或纪要,并以档案形式保管;

6、安全管理委员所任命的所有人员应参加以下培训:

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标准化系统培训、危险辨识和风险评价 培训、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培训、事故事件调查技能培训等;

7、被任命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有效资格证;

8、安全管理委员成员须设立员工代表;

9、安全管理委员员工代表的职责应明确,并在工作中有所展示;

10、安全管理委员会议纪要、下放的文件和工作清单应由安全管理委员主任或管理者签发。

第2篇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在院长领导下,进行日常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并为医院在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二、组织制定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编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计划,督促检查计划的执行与落实。

三、广泛开展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方面的宣传教育,组织群众性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活动。

四、负责组织和实施医疗质量与安全方面的检查、评价、考核,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提出改进措施。

五、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开会一次,通报季度质量与安全管理信息,研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六、组织疑难病例、重大或罕见疾病(手术)、纠纷病案的讨论。

七、组织医疗差错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鉴定工作。

八、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进行严格审核并按规定上报。

九、参加各种医疗文书、技术操作、诊疗水平、“三基”考核、制度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检查,并进行评价。

十、每年年终召开总结会议,总结当年工作,制定次年工作计划。

十一、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生效。

第3篇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在院长领导下,进行日常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并为医院在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二、组织制定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编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计划,督促检查计划的执行与落实。

三、广泛开展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方面的宣传教育,组织群众性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活动。

四、负责组织和实施医疗质量与安全方面的检查、评价、考核,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提出改进措施。

五、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开会一次,通报季度质量与安全管理信息,研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六、组织疑难病例、重大或罕见疾病(手术)、纠纷病案的讨论。

七、组织医疗差错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鉴定工作。

八、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进行严格审核并按规定上报。

九、参加各种医疗文书、技术操作、诊疗水平、“三基”考核、制度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检查,并进行评价。

十、每年年终召开总结会议,总结当年工作,制定次年工作计划。

十一、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生效。

第4篇 某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生物安全委员会”)主任委员为会议召集人,必要时副主任受主任委员委托可以召*议。

二、每半年召开一次生物安全委员会会议,总结上一阶段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特殊情况下主任委员有权决定召开临时会议。

三、生物安全委员会会议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的情况下召开。

四、生物安全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应经参加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有投票权的委员同意方可通过,颁行。

五、检验科是生物安全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落实委员会的决议。在委员会闭会期间,检验科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履行其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职能。在此期间如遇不能处理的事项,应及时向主任委员请示,或由主任委员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六、秘书协助主任委员收集议案,准备会议议题、资料和文件,负责做会议记录,整理记录,编制会议纪要,并向全体委员通报。还应负责建立包括各种原始记录、凭证在内的生物安全委员会会议档案并保存。

七、主任委员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委托副主任委员临时主持委员会的工作。

八、生物安全委员会向医院负责,有责任向医院报告工作情况和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九、生物安全委员会主任委员由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分管院长担任,委员由院长提名,院长办公会通过批准。一般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特殊情况可由生物安全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按上述程序做出调整。

第5篇 美居市场防火安全委员会制度

美居中心防火安全委员会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美居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以美居中心防火委员会为核心的防火组织机构,认真贯彻各项消防法规、政策,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层层明确责任,确保防火安全。

二、防火安全委员会职能

1、防火安全委员会是美居消防管理的最高领导层及决策层,公司总经理为美居一级防火责任人。

2、积极贯彻《消防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坚决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把消防安全工作提到议事日程中来,认真做好火灾预防工作。

3、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三级防火责任制,并组织实施防火安全责任制,全面推行岗位安全责任制。

4、建立建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督促检查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

5、负责制定消防检查计划,组织消防安全定期检查和节假日检查,制定消防整改及防范火灾隐患的方案。

6、遇到火险、火灾,迅速及时组织扑救及人员和物资的疏散与抢救,事后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搞好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善后工作。

7、接受市、区消防管理部门的指导、检查,落实有关指示和建议,及时整改,保证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三、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架构图

四、防火安全'三级'检查制度

a、一级检查由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实施:

1、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对各部门上报的安全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安排有关部门解决,并检查解决结果。

2、每月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或其授权人组织对各部门及美居物业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尤其是节假日前要所有物业的防火安全大检查。

3、检查各部门贯彻执行消防安全制度的情况,重点检查要害部位的防火安全管理及执行情况。

4、严格执行纪律,对工作做的好部门或个要予以表彰,对工作做得不好的部门或个人要严厉批评和处罚。

5、检查各部门消防管理及消防检查资料用表格的登记、管理情况,由行政部负责将公司各部门上报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集中统一归档,保存完好。

b、二级检查由各部门主管组织组织:

1、各部门对上级安排的工作要不拆不扣地完成,不充许拖延和讨价还价。

2、部门主管对班组或安全员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尽快解决。如解决不了要及时汇报,并跟踪解决。

3、部门每周未要组织班组长及安全员对本部门负责的安全区域和消防工作及设备物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经常检查班组防火工作的执行和落实情况,检查班组'工作日志'的登记填定情况,如不符合要求的要令其改正。

5、组织处理部门火险隐患的整改,向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时表扬好的,批评做得不好的。

6、各部门要认真记录每项消防检查情况用每次问题的处理情况,并将每日班组记录的检查情况进行统计,于每月底向公司汇报一次部门消防安全的工作情况。

c、三级检查由班组组织实施:

1、每个员工每天对本岗位能周边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排除自己能排除的不安全因素,及时上报不能解决的隐患及不安全因素。

2、每一个员工都有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或上报问题的责任,否则,发生事故由该岗位当班人员负责。

3、每个班组每天应将每个员工检查的结果写进'消防安全日检表',并将存在的问题上报。

4、每位员工提前10钟到岗,并向上一班或自已检查、了解安全情况,对检查内容进行登记并签名,发现问题由班组长负责处理,较大的问题要及时报告部门领导处理,不得疏忽或拖延。

5、班组上报的情况,要由上报班组负责跟踪处理结果,并在'工作日志'上详细记载处理情况和结果。如尚未处理要一直记载,直到解决为止。

五、防火委员会工作程序

每月一次会议

注:每月第二周组织消防安全检查。

第6篇 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专门领导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安排部署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重大事项,研究提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重大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二章 安委会组成

第三条安委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主任委员两名,由公司副总经理担任。

第四条安委会委员由公司各部室负责人担任。

第五条安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选任及变更由公司研究决定,并由公司印发通知。

第六条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与环境监察部,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安全与环境监察部负责人兼任。

第三章 安委会主要职责

第七条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第八条研究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方针、目标、政策和措施。

第九条审核批准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第十条安排部署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重大工作事项。

第十一条指导协调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中重大或突发事件的处置。

第十二条完成上级单位和公司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

第四章 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第十三条研究提出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

第十四条督促检查公司各部室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开展情况,并向安委会如实报告。

第十五条定期汇总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形势,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和意见,并向安委会报告。

第十六条拟定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及考核奖惩办法,并向安委会报审。

第十七条承办安委会的会议和重要活动。

第十八条承办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章 会议制度

第十九条安委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员会议。会议由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

第二十条安委会主任认为必要时可召开全员会议或有关成员、有关部室参加的临时会议、专题会议或扩大会议。

第二十一条安委会会议议题原则上由安委会办公室拟定,也可由各委员或各部室提议,会议议题需提前经会议主持人批准确定。

第二十二条安委会会务工作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筹备,会议议题及安排应提前报知各委员。

第二十三条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起草。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印发公司各部室,并报送安委会全体委员。

第二十四条安委会委员若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经主持人同意后,可委托本部室其他负责人参加。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7篇 交通安全委员会例会制度

交通安全委员会是单位交通安全生产决策机构,为了消除事故隐患,刹违章驾驶车辆,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勘探生产发展形势的需要,适时召开会议,分析交通安全生产现状,查找不安全因素,制定目标、措施,督促检查实施,确保交通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例会制度:

安委会主任根据勘探生产中的交通安全形势,一个月召开一次固定例会,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根据交通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分析原因,查找不安全因素,堵塞漏洞,制定应急计划和防范措施。

每月对驾驶员考核评比情况综合分析,进行abc分类,分类结果及时上墙公布,对ab类驾驶员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监控措施。

1、 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要及时传达,按要求制定计划、目标和实施方案。

2、 上级安排的各项交通安全活动,及时召开会议,制定方案,广泛宣传,落实监督机制,达到预期目标。

3、 进行季节性教育,根据不同季节、不同气候、不同道路、不同时间、执行不同任务的不同变化和特点,编写不同情况的教材,有针对性的进行教育培训。

6、对违章、违规或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处理,对安全行车表现比较优秀驾驶员表扬、表彰,例会决定,下发文件执行。

第8篇 金矿安全管理委员会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就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工作和生产工作做到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让矿山各部门干部和员参与到安全生产管理中来,现根据矿山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成立矿安全生产小组,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好安全责任制度。

第一条职责

1、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在矿领导管理下的安全监督管理决策机构,并通过安全处对各部门的安全工作实现全面监督管理。

2、监督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状况,每月对矿区进行例行安全检查。

3、贯彻、落实矿山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要求,确保矿山安全生产,为矿山的生产提供坚实安全保证。

4、研究决定矿山安全工作计划,部署安全生产方案。

5、研究矿山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治理,决定治理隐患措施和方案。

6、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必须参加安全管理委员会召开的会议,组织的安全检查,以及其它的安全活动。

第二条权力

1、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有权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返劳动纪律的员工和部门进行处理和处罚。

2、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有权对举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返劳动纪律、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避免了安全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或集体进行表彰和奖励。

3、安全管理委员会委员有权对违反矿山安全管理规定,构成责任事故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进行处理和处罚。

4、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有权听取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并对各部门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和评比。

第三条组织机构

1、矿山安全管理委员会由矿领导、公司监察室、矿部办公室、安环处、氧化矿车间、选矿厂、后勤处、地勘处、基建处、设备动力处、生物厂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委员十名,主任由矿长担任、副主任由副矿长和矿和长助理担任。委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担任。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任期一年。安全管理委员会的人事任免由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决定。

3、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安全处履行办公室职能,并负责安全管理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

第四条工作方法

1、安委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由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会议议题由主持人确定。

2、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认为必要时或遇安全突破发性事件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会议形成纪要,印发矿山各部门。

第四条附则

1、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属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安环处)

2、木里县容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梭罗沟金矿安全管理委员会名单附后。

木里县容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梭罗沟金矿

2022-3-16

第9篇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例会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例会制度

一、安全生产工作要摆在镇集体工作的重要日程上,要镇领导亲自挂帅,成立领导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会议由主任主持,会议每年之少召开四次,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安排和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总结上一季度工作,布置本年度工作,讨论分析季度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对策,制定工作措施。

三、安委会成员不能无故不参加会议,如一次没参加会议要追究其责任。

四、例会必须做好记录,内容详实,

五、会议定下的工作,一定要专人负责落实到底。

六、此项工作要作为年底干部实绩考核内容之一。

昂素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事故报告制度

一、每季度书面报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形势动态。

二、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必须立即报告上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时并相关部门报告。

三、治安灾害、交通、火灾、武器、危暴物品,剧毒化学品等安全生产领域的事故要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从而耽误指挥,战略上的良好时机。

四、因报告不及时而造成影响集体工作和行动,将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昂素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安全检查制度

一、镇安委会要对各嘎查、单位、企业、个体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定期检查是半年进行一次督查,每季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结果作为考核评比的主要依据,不定期抽查作为平时了解掌握工作情况,如有重大问题,要求限期整改。

二、经常组织经贸、城建、消防、交警、药检、工商、派出所等安委会成员部门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和检查各业务部门工作。

三、每年进行一次评比,表彰先进鞭策后进,使我镇的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

四、根据平时掌握的工作情况和半年评比结果,年终进行综合评比奖优、罚劣,奖罚分明。

昂素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10篇 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安委会组织机构:

主任:矿长

副主任:总支书记、纪检书记、工会主席、五长及后勤分管副矿长

成员:各科、队负责人

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科长兼任。安委会办公室全权负责处理日常各及相关管理工作。

二、安全生产安委会工作责任。

1、认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及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指示、指令等。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制度、实施、并负责监督检查现场落实情况。

3、负责审批年度、季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计划职工安全培训计划、并负责监督实施计划情况。

4、负责对各科队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给予指出,并负责监督整改。

5、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及时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安全生产管理方案作出决策并监督实施。

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检查和总结公司安全工作,对公司工作作出安排。

7、负责实施每年一次的应急救援、演习、反风演习工作的分析、布置和防范公司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

8、随时向党总支、董事会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必要时召开公司全体职工代表大会,总结汇报公司本阶段安全生产情况。

三、有关要求。

1、安委会要定期召开会议。

2、安委会会议由主任主持。

第11篇 安全生产委员会推广三项制度审核备案工作方案

为在全区各企事业单位全面推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制度”的审核备案工作,推广试点单位经验,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推广“三项制度”审核备案工作方案。

一、目的任务

通过按行业全面推广“三项制度”审核备案工作,让全区各企事业单位学习、交流和借鉴试点单位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帮助、督促企事业单位建立、完善、审核、备案“三项制度”,并通过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夯实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全面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具体步骤

全区“三项制度”审核备案推广工作,从4月初开始至6月底结束,按照制定推广方案、成立审核机构、召开推广现场会、制定完善审核备案“三项制度”的步骤开展实施工作。

第一步:制定推广方案。4月10日前,由区安委办制定全区“三项制度”审核备案工作方案,各镇(办)和区安监局、教育局、卫生局、文体局、公安分局及其消防科4月20日前制定出所负责单位和行业的推广方案,并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第二步:建立“三项制度”审核备案组织机构。各镇(办)和区直有关部门,分别设立制度审核备案组和安全操作规程审核专家组,制度审核备案组重点审核责任制度和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专家组重点审核安全操作规程制度。

第三步:召开推广现场会。4月25日前,各镇(办)和区直有关部门组织召开行业“三项制度”推广现场会,让其它单位学习借鉴试点单位开展“三项制度”审核备案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第四步:制定完善审核备案“三项制度”。4月底至6月底,各镇(办)和区直有关部门督促指导所辖企事业单位,根据行业特点,全面展开制定完善审核备案“三项制度”工作。规定动作一:制定完善“三项制度”。各单位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要按照省政府颁发的《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进行,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实际,以定职、定岗、定责为重点,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企事业内部车间、班组和从业人员要层层签订责任书,责任和义务要具体明确。要针对不同情况,发挥各方面作用,制定出覆盖各工序、各岗位的规章制度。制定操作规程制度,要按照国家制定的行业企业安全标准进行;有些行业企业安全标准不全或标准已过时,甚至没有安全标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依靠专家、企业管理部门和科研单位,学习借鉴国内外有关安全管理标准,修改制定适合本企业的安全规章。规定动作二:运行 “三项制度”。各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组、专家组要对“三项制度”制定后的执行情况进行运行调研,在此基础上,根据运行情况,分别召开由法人代表和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生产一线职工代表三个座谈会,征求各个方面和岗位人员意见后,再进一步充实完善。规定动作三:审核“三项制度”。经制度审核备案组和安全操作规程审核专家组最终审定后,由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签字,方可备案。在企事业单位内部“三项制度”中,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要有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签名;安全操作规程要有单位主管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及具体工作人员签名。规定动作四:备案“三项制度”。各单位一定要按主管部门或行业备案“三项制毒”。全区各企事业单位由各镇办和区直有关部门成立的制度审核组和操作规程专家组审核,在区、镇(办)两级安监机构备案。规定动作五:上报“三项制度”。上报“三项制度”备案,必须统一录入微机管理,形成电子版文本上报各备案主管部门,再由主管部门统一报区综合制定“三项制度”审核备案办公室归档备案。规定动作六:张挂“三项制度”。凡备案后的“三项制度”,要张贴、悬挂、摆放在各个工作岗位上,让所有职工随时都能看到。

第五步:全区组织验收“三项制度”审核备案推广工作。第一步:由各镇(办)和区直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任务对所辖推广单位逐一组织验收;第二步:由区审核备案办公室对各镇(办)和区直有关部门所辖推广单位进行抽查验收。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组织。“三项制度”审核备案工作能否推广是检验这项工作成败的标准,希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三项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人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亲自组织力量,专门研究,周密谋划,认真部署,统筹安排,切实按照“三项制度”推广方案落实工作。

2、抓住关键,突出重点。推广工作的核心是审核,重点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坚持先重点后一般,抓重点带一般的原则,按照分工审核组重点审核责任制度和管理制度;专家组重点审核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各组成员根据行业特点进行。通过推广工作,使各单位的安全工作基础得到全面加强,各项重大隐患得到全面治理,安全生产水平有质的提高,真正做到重特大事故防患于未然。

3、齐抓共管,狠抓落实。通过推广工作,使单位的法人代表切实履行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使安全生产投入、职工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落到实处,全体员工安全意识得到全面加强;各项安全制度、责任、管理严格落实,操作规程安全规范;完善事故责任台帐,制定切实可行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同时做到常抓不懈。

4、协调一致,重在实效。各部门在方案推广工作中要相互配合、协调联动,互通情况,交流做法。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文化娱乐场所、教育、卫生、建筑等行业和领域要根据各自特点,有针对性地抓好“三项制度”的推行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抽出专门人员,负责承办此项工作,以确保全区推广工作顺利进行。

第12篇 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促进我厂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任务是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厂安全生产整体工作,研究提出安全生产工作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厂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主管安全工作的副厂长担任,副厂长担任副主任,成员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科室党政主要领导担任。

三、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技科。办公室承担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全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建议;

(二)分析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并对所属科室和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指导协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五)研究提出厂管理中涉及安全生产和规章制度和标准的建议,指导各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和科技进步等基础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六)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五、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重要措施的建议;

(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机关有关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组织全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四)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安措资金投入、安全工程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

(五)组织协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六)组织对各科室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七)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八)承办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九)承担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协调管理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十)负责与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的日常工作联系;

(十一)承办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也可以临时召开。会议由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开,会议议题由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也可由成员单位提出,报主任确定。根据工作需要和会议议题,可以召集全体会议也可以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还可以邀请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单位参加会议。安委会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其所在单位应委派其他负责人参加。

(二)厂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包括会议纪要)由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签发。

七、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根据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部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组由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或成员单位负责人带队,相关单位派人参加。检查情况形成通报,以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名义上报厂,并通报各单位及有关部门。

(三)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由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或委托的副主任签发。

(四)编印《安全生产简报》,主要内容:通报安全生产形势;传达公司和上级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通报各科室、各系统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反映存在的问题。

八、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制度

(一)围绕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相互协调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要树立“大安全”的理念,认真研究厂安全生产工作中带普遍性的问题,为共同攻克重大而又牵涉面广的安全课题献计献策,搞好协作配合。

(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主管部门要定期向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通报工作情况、监管经验及报送各种统计报表、图纸,以使厂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及时掌握厂安全生产各方面动态。

九、各科室可结合实际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原则上各科室每月召开一次例会。

安全管理委员会制度(十二篇)

1、公司须依法建立安全管理委员会;2、依法建立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各项规章制度、职责等;3、安全管理委员会定期开会、审查安全工作的进展,确定年度公司安全工作方案,并协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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