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防火安全制度-空调机房
1.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制度。
2. 电器、机械设备周围不得堆放杂物,保证通道畅通。
3. 经常检查电器设备和机械设备的完好状况。如有故障或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报请修理,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4. 在修理中,对油类、易燃易爆品严格控制使用,对废油、油回丝和易燃易爆废料应及时清理或妥善处理。
5. 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2篇 防火安全制度-乙炔厂
1、非本厂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准入内,严格执行入厂登记制度。
2、不准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进入生产区。
3、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及穿戴化纤织物进入工作间,并不准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防止磨擦起火。
4、各工作间严禁烟火,吸烟应到指定地点。
5、需在工作间,乙炔管道动火时,严格办理动火手续,经三次微量分析化验合格批准后,方可动火。
6、电气、仪表等设施及与其连接的部位要符合有关规定,不准违反规定安装运行。
7、工作间不准存放电石等易燃易爆物品,应放到指定地点。电石应严格检查,含杂质多的禁用。
8、距乙炔厂30米以内不准明火作业。
9、设专人保管好消防器材,定期更换。
10、厂内外一切交通道路,车间厂房出入通道,均不得占用堵塞,要保证畅通,一但发生火警火灾时,保证车辆、人员通行。
第3篇 工程部安全用电防火制度
1. 工程部全体员工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执行酒店制订的安全管理制度,协同保安部门认真做好酒店各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
2. 各岗位人员必须严守岗位,发生事故或发现可疑情况应迅速处理、上报,并负责保持好现场;
3. 严禁各部门私接或移动电气设备和设施;
4. 各部门需架设临时线路,应由工程部派电工安装,使用结束后应立即通知工程部拆除,
5. 临时线路应符合“低规”要求,时间一般不超过一星期,如使用后确需长期固定,在安全和不损害美观条件下,由工程部派电工正式安装,并登记备案;
6. 饭店强电系统维修时,应该根据不同的危险程度,分为全部停电、部分停电和不停电工作三类,需停电应提前通知有关部门;
7. 电气检修人员工作时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由两人或两人以上一起工作,一人工作时应根据现场情况,应有完成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严格按照《消防条例》进行工作;
8. 各岗位值班人员除负责设备安全运行外,必须对所属机房范围进行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对所属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整改;
9. 施工前后首先考虑防火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燃。
第4篇 防火安全三级检查制度
一、 目的
通过对防火安全进行“三级”检查,进一步加强防火安全管理,杜绝火灾的隐患。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兰亭颖园管理处所有员工
三、 职责
(一)一级检查由班组组织实施
1、每个员工每天对本岗位、本地段进行一次火情安全的检查,排除本身能够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报本身不能解决的火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
2、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否则发生事故则由本岗位当班人员负责。
3、每天应将班组各人检查的结果向领班汇报。
4、接班时应提前15分钟进入岗位,并向上一班了解安全情况,对检查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名,发现一般的问题由接班班长负责处理,较大问题以书面报本处领导处理,不得忽视或拖延。
(二)二级检查由管理处领导实施
1、管理处领导每周组织班组长对本管辖地段、设备物资(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一次检查。
2、检查班组一级对防火安全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3、组织处理本管理处的火险隐患及整改,向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及时表扬批评。
4、每月向公司安全主任汇报一次本管理处消防安全情况
(三)三级检查由公司领导实施
1、每月管理处对各部门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
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每年不少于一次全面检查。
2、检查各部门贯彻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及执行情况。好的表扬或奖励,差的批评或处罚。
(四)检查的基本内容
1、存放地点,货物及物资分类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库房内灯泡规定60w以下,灯距、堆距、堆放高度、通风、室温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以及值班情况等。
2、电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无超负荷运行,电线、电缆的绝缘有无老化、受潮、漏电、短路等情况。电动机有无空转现象,防雷设备是否完好,有无拉电线情况。
3、危险场所动火是否按规定办理手续,焊工操作时是否达到“七不”、“四要”、“一清”要求。
4、消防器材及有害物品的场所是否有防毒的安全措施。
5、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统的完好情况。各部门对消防器材有无管好、用好和到期换药,保证完整使用。
6、门卫对出入人员是否进行严格检查,对携带易爆危险物品的人员是否把关等。
四、定义(无)
五、相关文件
第5篇 工程部安全防火制度
1. 全体员工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执行酒店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协同保安部认真做好酒店动力系统和安全保卫工作。
2. 各岗位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责任,发生事故或可疑情况应迅速处理上报,并负责保护好现场。
3. 未经工程部领导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参观学习、探亲访友、施工等)禁止进入电房、电梯机房、锅炉房、空调机房、水泵房、煤气站、音响室。经批准进入人员必须办好登记手续,由主管及值班人员负责执行。
4. 各岗位值班人员除负责设备安全运行外,必须对所属机房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整改。
5. 不得随意配制各机房钥匙,无人时各机房,班组工作场地门窗必须锁好;无关人员不得借用钥匙。
6. 各班组工具,材料要有专人管理,携带工具,材料出酒店外,必须经部门领导同意按规定办理出闸手续,并由秘书做好登记。
7. 在指定地点吸烟,烟灰、烟蒂要丢进烟灰缸。
8. 维修工作中需使用易燃材料时,应特别小心。各班组不得存入易燃油料1kg以上。
9. 需要动火作业时,要办妥动火证,施工前尽可能排除易燃物品,施工后认真检查,确无火种时方能离开。
10. 不得随意挪用消防设施,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泄漏应及时告知消防中心。
11. 发现火警及时报告,尽力和消防队员一道扑灭火灾,一旦酒店发生火灾,工程部的首要任务是保证供水、供电;保证消防水泵、正压送风、排烟风机正常运行,并组织重要设备的保护疏散工作。
第6篇 危险品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明火入内,不准将火种带入仓库,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手续。
2、专人领用危险品,使用时严禁吸烟操作。
3、危险品入库时,根据规定分类堆放,确保安全。
4、开启油桶抽油时,要用专用工具,严禁用铁器敲打。
5、油罐区、油泵房、桶装储存区等要害部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6、油库作业区的电动机,开关,电气仪表,照证用具器电器设备,应有机修电工经常检查。
7、进出仓库,认真检查仓库内、外门窗,以防野火入内,同时确保库内通风地面干燥。
8、做好季节性,安全检查和防汛抗台,防冻和防胀安全工作。
9、必须配足有效的消防器材。
第7篇 电气焊工防火安全制度
一、施工电气焊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进行操作。
二、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操作工种必须与证件相同。
三、工作前必须到安保部开具《动火许可证》,动火证有效期为4小时,动火结束后需将动火证交回,如超过4小时需要重新开具动火证。
四、施工人员工作前必须穿戴好特种工作所需要的防护用品,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看火人。
五、施工作业前必须检查焊接设备的各个部件是否有漏电、漏气现象,必须查看阀门压力表等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六、施工作业时,必须将施工现场周围5米内的易燃易爆物品清除。室外作业时,如遇3级以上风立即停止施工。高空作业时,必须将施工范围内的易燃物品清除,并注意掉落火星。
七、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灭火器、砂子、水桶)
八、施工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机和金属台有无牢固的接地装置。电焊机外壳必须有单独合乎规格的接地线,接地线不得接在建筑物和各种管上。
九、电极夹钳的手柄处绝缘必须良好,否则应立即修理,如确实不能使用,应进行更换。乙炔、氧气瓶必须分开5米以上安全距离放置,距焊接作业距离必须保持10米以上。焊接大件及加温后的零件时,须配备两人搬运,焊接时应摆放稳固,以防倒塌或坠落伤人。
十、作业前必须查看乙炔防回管装置,焊接中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关闭乙炔和氧气开关,应先关乙炔后关氧气,并立即检查,查找回火原因。
十一、氧气瓶离开焊接地点距离不得少于五米,氧瓶必须竖直存放置牢固,以免碰倒爆炸伤人。
十二、禁止对油漆桶、油桶等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切割作业。
十三、工作完毕后,检查焊接地点有无火星遗留,并清理电焊机卫生,搞好安全文明生产。
第8篇 电力企业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强化消防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的各级人员和职能部门。
3、引用文件:
3.1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3.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4、管理内容及要求:
4.1 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宜设独立电源的消防网;
4.2 消防管道的管径及消防水的扬程应满足施工最高消防点的要求;
4.3 室外消防栓应根据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和密度程度布设,一般每隔 120m 应设一个。仓库、宿舍、加工场地及重要设备旁应有相应的灭火器材,一般按建筑面积每 120m 2设置灭火器一个;
4.4 消防设施应有防雨、防冻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确保消防水畅通、灭火器有效;
4.5 消防水带、灭火器、沙桶(箱、袋)、斧、锹、钩子等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易取处,不得任意移动或遮盖,严禁挪做他用;
4.6 办公室、工具房、休息室、宿舍等房屋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7 在油库、木工间及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设“严禁吸烟”的明显标志,并采取响应的防火措施;
4.8 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用明火或进行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采取响应措施方可进行;
4.9 存放炸药、雷管,必须得到当地公安部门的许可,并分别放在专用仓库内,指派专人负责保管,严格领、退料制度;
4.10 氧气、乙炔、汽油等危险品仓库应有避雷及防静电接地设施,屋面采用轻型结构,并设置气窗及底窗,门、窗应向外开启;
4.11 运输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应按当地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4.12 仓库应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采取相应耐火等级的材料建成;
4.13 采用易燃材料搭设的临时建筑应有相应的防火措施;
4.14 各类建筑之间的防火安全距离应满足 gbj16 的规定;
4.15 挥发性易燃材料不得装在敞口容器内或存放在普通仓库内;
4.16 装过挥发性油剂及其他易燃物质的容器,应及时退库,并保存在距建筑物不小于 25m 的单独隔离场所;
4.17 装过挥发性油剂及其他易燃物质的容器未经采取措施,严禁用电焊或火焊进行焊接或切割;
4.18 闪点在 45 °c 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得露天存放。必须少量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应严禁曝晒并采取降温措施。化学易燃物品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制度,落实防燃措施;
4.19 凡属施工、生产用的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单位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有关部门领导签字,由公司主管部门统一购买;
4.20 对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和执行严格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进入库内人员禁止穿化纤服装和带铁钉的鞋,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严禁在库区内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
4.21 使用保管化学易燃、易爆品的设备和容器,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凡能产生静电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必须有导电设备;
4.22 对易燃、易爆物品和剧毒物品,必须由懂得其性能的人负责管理,并做到经常检查;
4.23 施工单位用火要严格控制,确需用火时,必须填写申请单,经施工、安监、保卫等部门审批,方可动火;
4.24 凡在管区使用各种电热器具,必须写出申请,经安监、保卫等部门审批,方可使用;
4.25 冬季需要使用的取暖设施,在使用前应向安监、保卫部门写出申请,并经安监、保卫部门检查合格后,领取《冬季取暖用火证》方可使用;
4.26 各种取暖设施,在使用期间,必须有防火专人负责。
第9篇 油漆仓库防火安全制度
1.仓库内严禁吸烟,挂有醒目的禁烟标志。
2.仓库周围未经许可,严禁动用明火,严禁堆放,保持道路畅通。
3.不同性质的油漆应分类堆放,不得混放。严禁储存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4.仓库内照明灯具必须符合防爆。防火安全要求,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5.仓库工作人员离开时应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窗锁门,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开。
6.按规定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灭火器材,挂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检查保养,保持完好有效。
第10篇 消防安全防火检查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消防工作“以防为主”,为保证公司的安全生产,防患于未然,现制定防火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规定如下:
1、公司要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公司范围内的防火安全检查(一月一次),公司所属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具体情况进行防火检查(一周一次);岗位每班不定期对本岗进行防火巡查。
2、对查出的火险隐患相关部门和人员要按整改要求立即进行整改或上报相关部门人员,并记录在案。消防整改要按照“三定三落实”的原则进行,并确保复查到位。
3、严格按隐患整改流程进行。
4、对接到火险隐患通知书后,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所有的检查与整改,相关部门应建立详细的档案。
第11篇 配电室防火安全制度
一、 非电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电室。
二、 配电室要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 爆和其它物品。
三、 定期对变压器、开关柜进行维护清扫,保持清洁,防止因污尘造成短路。对电气设备、线路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监护电压、负荷的变化情况,填写运行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五、 停电清扫检修时严禁用汽油、煤油擦洗。
六、 电工按装、维修电气设备、线路时,必须按规定操作,不准违章作业。
第12篇 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制度
1、防火、防爆安全管理
①、加强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及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②、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工艺控制参数”及设备说明书进行操作和维修,非岗位人员,未经同意,不得乱动该岗位任何设备和仪器。
③、加强生产区和储罐区的明火管理:在防火、防爆区内,严禁使用明火、高温表面摩擦和碰撞,绝热压缩等火源,并预防自动发热、电气火花、静电火花的发生,避免雷击和光热射线等等。
④、在防火、防爆区必须在显眼的位置设置防火警示标志。
⑤、在防火防爆区域内闲人谢绝进入,禁止穿拖鞋及鞋底有铁钉的鞋类,禁止带入火种。
⑥、按规范设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保养。
⑦、定期检测防雷、防静电、防火花的设备设施,确保防护设施的工作性能,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和线路,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⑧、防火防爆区内严禁动火,如确需动火,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证”并按照动火的规定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才准在动火。
2、防毒安全管理
①、原料粉碎车间产生的粉尘应采用密闭、通风、除尘系统,生产工人必须配用防尘罩。
②、生产过程产生噪声,振动应采用消声设施或个人带防护耳机。
③、生产过程中的毒物产生于设备、扩散于环境,作用于接触工人,对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控制就应从设备、环境、人三个方面考虑,生产过程应尽量做到机械化,密闭化、自动化。
④、控制作业场所有害物质对空气污染,对有害物质产生源的封闭、阻断、屏蔽、通风(局部与全部通风),加强个人防护措施,缩短接触时间及提供合格的个体防护用具等。
⑤员工在正式上岗前必须经培训,使员工认识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的特性,有害成分,预防措施。
⑥有毒物品必须具有标签、标识、安全使用说明书及其影响安全使用有毒物品的其他有关资料。
⑦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应按照规定设置警示标识。
⑧有毒作业场所的卫生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通讯报警装置进行维护、检修和定期检测,使之保持完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