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氧气、乙炔气安全防火制度
1、安全防火工作,坚决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思想,以防麻痹思想的产生。
2、结合本单位需要,全体职工都是义务消防队员,报警扑救火源是每个职工应尽的义务并同时实行奖惩制度。
3、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安放的位置要方便、醒目。
4、加强对本单位人员安全消防知识教育,提高安全防火的认识和扑救能力。
5、严格加强明火管理,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引起火灾的因素,单位内“严禁烟火”等标记。
6、为防止气体泄漏,必须加强多种气体隔离存放。
7、单位内配备空气开关,凡能产生静电、泄漏等易引起爆炸的部位,都要执行有关防火、防爆的安全规定。
8、上述各条制度,要认真执行。在防火、防爆中有突出成绩的给予奖励,违反的给予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2篇 氧气瓶、乙炔瓶安全管理制度
一、氧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运输
(1)在运输前,要检查瓶嘴气阀安全胶圈是否齐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类等。
(2)装卸时,瓶嘴阀门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撞,损坏和爆炸。
(3)不准装运其它可燃气体。
(4)在强烈阳光下运输时,要用帆布遮盖。
2、氧气瓶保管与存放
(1)库房周围不得放易燃物品。
(2)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0℃,距离热源明火在10米以外。
(3)氧气瓶减压阀,压力计、接头与导管等,要涂标记。
3、氧气瓶使用规定
(1)安装减压阀前,先将瓶阀微开一二秒钟,并检验氧气质量,合乎要求方可使用。
(2)瓶中氧气不准用净,应留0.1mpa。
(3)检查瓶阀时,只准用肥皂水检验。
(4)氧气瓶不准改用充装其它气体使用。
二、乙炔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定
1、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2、乙炔瓶的漆色必须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3、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4、使用压力不超过0.05mpa输气流量不应超过1.5-2.0米3/时瓶。
5、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入使用,对已卧入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使用,否则危险。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
6、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10米(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7、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温水解冻。
8、工作地点频繁移动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乙炔瓶和氧气瓶应避免放在一起。
9、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与乙炔接触的铜合金器具含铜量须得高于70%。
10、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下表规定的余压。
11、在用汽车、手推车运输乙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吊装搬运时,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雨的运输车,严禁用电碰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
12、装运时,应妥善固定汽车装运乙炔瓶向放置时,头部应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直立排放时,车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一。
13、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车运输。
14、装运乙炔瓶的车辆禁止烟火。
15、乙炔瓶在使用现场或班组小库内储量不得超过5瓶,可与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厂房相邻建造,相邻的墙应是无门窗洞的防火墙,严禁任何管线穿过。
16、乙炔瓶贮存时要保持直立,并有防倒措施,严禁与氧气瓶氯气瓶及易燃品同向贮存,贮存间与明火和散放火地点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不应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17、乙炔瓶严禁放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线的场所,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瓶库或贮存间有专人管理,要有消防器材,要有醒目的防火标志。
第3篇 氧气乙炔气安全防火制度
1、安全防火工作,坚决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思想,以防麻痹思想的产生。
2、结合本单位需要,全体职工都是义务消防队员,报警扑救火源是每个职工应尽的义务并同时实行奖惩制度。
3、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安放的位置要方便、醒目。
4、加强对本单位人员安全消防知识教育,提高安全防火的认识和扑救能力。
5、严格加强明火管理,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引起火灾的因素,单位内“严禁烟火”等标记。
6、为防止气体泄漏,必须加强多种气体隔离存放。
7、单位内配备空气开关,凡能产生静电、泄漏等易引起爆炸的部位,都要执行有关防火、防爆的安全规定。
8、上述各条制度,要认真执行。在防火、防爆中有突出成绩的给予奖励,违反的给予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4篇 氧气瓶乙炔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氧气瓶、 乙炔气瓶的运输 、保管和存放、使用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根据有关标准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氧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1、移动运输
(1)、在移动运输前,先要检查瓶嘴气阀安全胶圈是否齐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类等。
(2)、装卸时,瓶嘴阀门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碰撞,损坏和爆炸。
(3)、不准同时装运其他可燃性气体。
(4)、在强烈阳光下运输时,要用帆布遮盖。
(5)、装运氧气瓶的车辆禁止烟火。
(6)、严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门颁布的危险品运输条例及有关规定。
2、氧气瓶保管与存放
(1)、库房周围不得放易燃物品。
(2)、仓库应阴凉,库内不得有热源,严禁明火,满装气瓶不得在阳光下曝晒,也不宜长期雨淋,夏季应有降温措施。
(3)、氧气瓶减压阀,压力计、接头与导管等,要涂标记。
3、氧气瓶使用规定
(1)、安装减压阀前,先将瓶阀微开一二秒钟,并检验氧气质量,合乎要求方可使用。
(2)、瓶中氧气不准用净,应留0.1mpa。
(3)、检查瓶阀时,只准用肥皂水检验。
(4)、氧气瓶不准改用充装其它气体使用
二、乙炔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1、移动运输
(1)、在移动运输乙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雨的运输车,严禁用电碰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
(2)、装运时,汽车装乙炔瓶横向排放,头部应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直立排放时,车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二。
(3)、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严禁与氧气瓶及其它易燃物品同车搬运。
(4)、工作地点频繁移动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乙炔瓶和氧气瓶应避免放在一起。
(5)、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6)、装运乙炔瓶的车辆禁止烟火。
(7)、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车运输。
(8)、严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门颁布的危险品运输条例及有关规定。
2、乙炔气瓶保管与存放
(1)、贮存间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
(2)贮存间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等设施,要避免阳光直射,要保证运输道路通畅,在其附近应设有消火栓和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3)、乙炔瓶贮存时,一般要保持直立位置,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4)、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间贮存。
(5)贮存间应有专人管理,在醒目的地方应设置'乙炔危险'、'严禁烟火'的标志。
3、乙炔气瓶使用规定
(1)、乙炔气瓶的漆色必须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2)、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3)、使用压力不超过0.05mpa输气流量不应超过1.5-2.0立方米/时瓶。 (4)、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入使用,对已卧入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 使用,否则危险。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
(5)、使用时乙炔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10米(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6)、乙炔气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温水解冻。
第5篇 氧气乙炔收发运输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一) 收 发
一、商务部负责全公司氧气瓶、乙炔瓶的保管、收发和充气运输工作。
二、氧气瓶、乙炔瓶管理人员必须建立收发登记制度,建立收发台帐。
三、氧气瓶、乙炔瓶储存必须分开,禁止同存一室。
四、各检修单位要领取氧气瓶、乙炔瓶要凭领料单到仓库领取,凡长期使用单位,一律以空瓶换满瓶。
五、使用交回的空瓶,必须保证瓶的安全附件齐全,瓶外表面无变形、缺陷,并保持清洁。瓶外及瓶阀不得有油污,如有不合要求,发瓶人员有权不受不发,领瓶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无理取闹。
六、收发人员应经常检查和核对气瓶完好情况及数目,发现缺少,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七、每个氧气瓶、乙炔瓶都应配备安全帽、防震圈,并及时与氧气站联系修复。
八、充氧、乙炔要确定专人,负责与氧气站签订协议,定期进行试压检验。
(二)、装卸运输
一、氧气瓶、乙炔瓶装卸运输,必须旋紧安全帽,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堆放稳妥,装在车上要加以固定,头朝一个方向,并不得超过车厢高度。
二、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自行车装卸和运输气瓶,车上严禁烟火。
三、运输气瓶的车辆,禁止客货混装,必须保持安全车速,前后保持车距,严禁超速和强行会车。
四、运输气瓶的车辆,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品”标志,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或停留。
五、易燃品、易爆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气瓶同车运输。
六、夏季运输要有遮阳装置,防止阳光暴晒,使运输中气瓶温度在40度以下。
(三)安全使用
一、使用氧气瓶、乙炔瓶的单位要固定符合要求的人员进行操作,持特种作业证操作,非操作人员严禁操作。
二、氧气瓶、乙炔瓶禁止敲击、碰撞、跌落,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氧气瓶和乙炔瓶距离不得小于5m, 二者与动火作业点间距均应不小于10m,乙炔瓶必须站立。
三、空满瓶必须严格分开放置。使用气瓶的场所,通风应良好,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没有减压器的气瓶。
四、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以防止其他物质窜入,氧气瓶上的输气截门或减压器门若发现有毛病应立即停止工作,进行修理。
五、气瓶使用后应卸下减压表把瓶阀关紧,装好安全瓶帽。
六、气瓶冻结时,不得用火烘烤。
七、禁止气瓶与电线接触,禁止带有油迹的物品与气瓶软管接触。露天使用的高温季节应用棚子遮护,免受阳光暴晒。
八、作业前操作工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检查气瓶表是否漏气,装表前应先略开气瓶阀吹除污物,操作应站在气瓶的侧面。
九、高空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带、安全帽,有可靠的脚手架方可作业,作业点下方不得有他人作业,不允许存放易燃易爆品,在风力过大时不宜进行作业。
十、井下使用氧气、乙炔切割,必须办理动火作业审批,使用结束后,必须将氧气、乙炔瓶运回地面,妥善存放,井下不得存放氧气、乙炔瓶。
第6篇 罗一医院氧气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氧气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非库房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二、严禁将火种、香烟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房内。
三、进入库房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棉制服装。
四、不准使用金属等物品敲击气瓶。
五、气瓶必须定位、分间存放,空瓶和实瓶应分区存放,并有明显的标识。
六、存放气瓶时应旋紧瓶阀瓶帽,整齐堆放防止倾倒。
七、保持库房清洁卫生通风良好,库房周围10米内严禁有明火。
八、库房必须使用防爆开关和防爆灯具。
九、经常检查库房配置的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十、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搬动、拆除库房配置的消防器材。
十一、库房内不得使用普通电源插座。
十二、工作人员离开库房应随手关闭灯具。
第7篇 氧气站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促进氧气站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保障公司安全生产。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氧气站的安全管理。
3.职责划分
3.1机动部是氧气站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氧气站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3.2供应部负责氧气采购工作,对充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保证其具备相应的资质。
3.3安全环保部负责对氧气站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督促责任部门整改各类违规行为。
4.氧气购买、充装安全管理
4.1必须向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购买氧气,购买前应对氧气供应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
4.2槽车的安全检查
氧气充装前必须先对槽车随车必带的证件和资料(包括汽车槽车使用证、机动车驾驶执照、汽车槽车准驾证、押运员证、汽车槽车定期检验报告复印件、液面计指示刻度与容积的对应关系表、运行检查记录、装卸记录等)、槽车的安全情况以及槽车的漆色、字样、标志等进行检查,必须保证符合要求,否则不得充装。
4.3充装前的准备工作
4.3.1槽车经检查合格后,应按指定路线,低速行驶进入充装区域。
4.3.2槽车进入充装区域后,发动机必须熄火,并使用手闸制动,有滑动可能的应加防滑块。
4.3.3氧气充装区域应封闭,周边道路应张挂警示牌,禁止任何机动车辆通行。
4.3.4氧气充装时应挂接专用安全接地线。
4.3.5充装现场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4.3.6充装前应使用四氯化碳对阀门接头、软管进行清洗脱脂。
4.3.7连接充装软管时,严禁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击。
4.3.8充装人员必须穿防静电工作服和防护用品。
4.3.9遇到雷雨天气、明火作业、检修作业、罐内压力异常、夜间照明不良等特殊情况时禁止充装作业。
4.4充装过程安全监管
4.4.1充装现场有关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现场。
4.4.2充装操作必须缓慢进行,充液管线冷却要缓慢均匀。
4.4.3充装期间,汽车发动机不得起动,不得进行车辆检修,不得使用对讲机、手机等。
4.4.4充装人员要经常观察罐内压力,检查各部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
4.4.5氧气罐充装量不得超过允许的最大充装量。
4.4.6充装结束后要及时关闭充液阀门。
4.4.7确认现场空气中含氧量合格后,槽车方准离开。
4.4.8充装完毕后要认真做好充装记录,记录要真实准确。
5.氧气储存管理
5.1氧气储存所使用的压力容器必须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并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定期检查。
5.2氧气储存场所必须保证良好的通风,周围5米内不得有明火,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照明及电气开关必须是防爆型。
5.3氧气罐必须安装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和防雷击装置。防静电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防雷击装置最大冲击电阻为30ω,至少每年检测一次。
5.4氧气罐的充满率不得大于95%,严禁过量充装。
5.5氧气罐的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必须脱脂去油,并定期送检测机构进行校验。
5.6当设备上阀门、仪表、管道等冻结时,应用70~80℃的氮气、空气或热水解冻,严禁明火加热。
5.7氧气罐内有液体时,禁止动火维修,必须加温至常温后才能修理。
5.8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有油污或有静电效应的化纤服装,不得穿带钉鞋,操作中启闭阀门要缓慢,停用氧气时增压阀要关严。
5.9每隔15天应分析氧气中的乙炔浓度,其浓度应控制在0.1×10-6以下,否则应排放氧气。
5.10氧气罐应定期巡检,当升到工作压力时应打开放空阀适当泄压,防止超压。罐内的液体不可长期停放不用,要经常充装及排放,以免引起乙炔等有害杂质的浓缩。
5.11当氧气罐已经排空液体,又不能马上进行加热时,必须立即关闭全部阀门,防止造成结冰堵塞管道的事故。
5.12氧气储存场所应设置安全通道和安全出口,并张贴醒目的警示标志。
6.氧气使用安全管理
6.1罐体使用中不得遭受翻倒、坠落、碰撞、挤压等任何形式的损害,以免破坏罐体安全防护。
6.2非特殊情况不得移动罐体,必须移动时,应采用合适的起重运输机械,禁止直接提、抬罐体。
6.3使用中,管路的联接和各阀门的操作应严格按《使用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进行。
6.4一般情况下,增压阀是不需开启的。如罐内压力低不能满足使用要求,可开启增压阀,将罐内压力调整到合适大小,停止用气时应及时关闭增压阀。
6.5外部输气管路结霜或结冰严重时应停止用气或减小用气量,禁止给管路加热或使管路快速升温。
6.6运行人员必须熟悉压力容器使用的有关规定和低温液体的特性及其危险性,熟悉产品使用说明书、设备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等,发生故障和意外事故时能独立采取紧急安全措施。
6.7运行人员应严格执行设备巡查制度、交接班制度,并做好巡检记录及交接班记录,任何人员进出氧站严格执行出入登记规定,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氧气站。
6.8运行人员对氧气罐进行任何操作时,应穿长袖工作服、带防护手套、佩戴护目眼镜,避免液体意外排出时造成伤害。不得穿戴被油脂沾污的工作服和个人防护装备,凡被油脂沾污过的衣服和防护用品必须更换,不得穿着有静电效应的化纤服装,不得穿有钉鞋。
6.9操作人员的服装若已渗透了氧,则不得进入有明火的场所,必要时,必须更换衣服或经过充分的吹除,在大气中至少吹除15min。操作人员的皮肤因接触低温液体或低温气体而被冻伤时,应及时将受伤部位放入温水中浸泡或冲洗,切勿干加热,严重的冻伤应迅速到医院治疗。
7.氧气罐的维护与保养
7.1管理部门必须加强氧气罐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经常检查罐体焊缝强度和接管、接头的完好情况,以及相应安全附件是否正常。
7.2阀门要定期进行操作,保证其操纵灵活、无泄漏。
7.3定期检查紧固支件状况,做到齐全、不锈蚀、联结固定可靠。
7.4静电跨接、接地装置、绝缘保护要保持良好完整,发现损坏及时修复。
7.5管道和支架接触处等容易发生腐蚀和磨损的部位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7.6及时消除存在的跑、漏现象。
7.7禁止将管道及支架做为电焊零线和其它工具的锚点、撬抬重物的支撑点。
7.8氧气站内应保持清洁卫生。
7.9遇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
(1)管道及组成件发生裂纹、鼓瘪变形、泄漏;
(2)管道的阀门及其它关键装置失灵,危及安全运行;
(3)压力管道发生冻堵;
(4)安全保护装置失效;
(5)发生火灾事故,直接威胁正常安全运行。
8.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8篇 氧气瓶库房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 氧气瓶必须专库存放,严禁同爆炸物品、氧化剂、油脂、易燃物混存。
2) 库房内采用防爆灯,位置较高的应安装避雷装置。
3) 氧气瓶应设置栏杆或支架加以固定。
4) 严禁日光曝晒,严禁滚动、撞击和剧烈震动。
5) 库内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第9篇 氧气瓶使用安全技术要求制度
1 、操作者的手、工作服及所用工具均不得沾有油污。
2 、 开启瓶阀时,人应站在侧面缓慢开启,以防丝扣滑脱而冲击伤人和产生静电火花。
3 、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大于98kpa)并关紧瓶阀,以防混入其它气体或杂质。
4 、氧气瓶要禁止敲击、碰撞和沾染油污,瓶体上两只防漏阀应完全、完好。
5 、应经常检查减压器的性能是否正常,如发现有漏气或失灵时,应及时更换。
6 、氧气瓶应远离高温、明火和易燃易爆物品,与明火的距离不小于10米。夏季要防止烈日爆晒。
7 、氧气瓶应直立使用。
8 、氧气瓶要轻装轻卸,严禁烟火。
第10篇 氧气、乙炔气库房工作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氧气、乙炔气库房是属重点防火防爆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2、氧气、乙炔气瓶禁止同库存放,严禁与各种化学危险品,油类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乙炔瓶严禁横放。
3、氧气、乙炔气库房应采取整体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库房内电源体要求穿入墙管内,电闸、开关应安装在库外,室内通风必须良好,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4、禁止敲击、碰撞、抛、掷、滚滑气瓶,瓶阀冻结时,禁止用火烘烤,禁止与油类接触,瓶内气体不能全部用完,必须留有0.2兆帕的余压气体。
5、所有气瓶不得靠近明火热源,应与明火热源相距10米以上,如采取隔热措施,但不得小于5米。
6、漏天使用气瓶时,要有遮阳措施,夏季使用时,要求有降温措施,避免爆晒、雨淋、高温。
7、使用乙炔瓶时,必须要安装明火报警器。
8、工作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方法。
第11篇 氧气乙炔气库房工作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氧气、乙炔气库房(工作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氧气、乙炔气库房是属重点防火防爆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2、氧气、乙炔气瓶禁止同库存放,严禁与各种化学危险品,油类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乙炔瓶严禁横放。
3、氧气、乙炔气库房应采取整体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库房内电源体要求穿入墙管内,电闸、开关应安装在库外,室内通风必须良好,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4、禁止敲击、碰撞、抛、掷、滚滑气瓶,瓶阀冻结时,禁止用火烘烤,禁止与油类接触,瓶内气体不能全部用完,必须留有0.2兆帕的余压气体。
5、所有气瓶不得靠近明火热源,应与明火热源相距10米以上,如采取隔热措施,但不得小于5米。
6、漏天使用气瓶时,要有遮阳措施,夏季使用时,要求有降温措施,避免爆晒、雨淋、高温。
7、使用乙炔瓶时,必须要安装明火报警器。
8、工作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方法。
第12篇 氧气瓶、乙炔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氧气瓶、 乙炔气瓶的运输 、保管和存放、使用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根据有关标准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氧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1、移动运输
(1)、在移动运输前,先要检查瓶嘴气阀安全胶圈是否齐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类等。
(2)、装卸时,瓶嘴阀门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碰撞,损坏和爆炸。
(3)、不准同时装运其他可燃性气体。
(4)、在强烈阳光下运输时,要用帆布遮盖。
(5)、装运氧气瓶的车辆禁止烟火。
(6)、严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门颁布的危险品运输条例及有关规定。
2、氧气瓶保管与存放
(1)、库房周围不得放易燃物品。
(2)、仓库应阴凉,库内不得有热源,严禁明火,满装气瓶不得在阳光下曝晒,也不宜长期雨淋,夏季应有降温措施。
(3)、氧气瓶减压阀,压力计、接头与导管等,要涂标记。
3、氧气瓶使用规定
(1)、安装减压阀前,先将瓶阀微开一二秒钟,并检验氧气质量,合乎要求方可使用。
(2)、瓶中氧气不准用净,应留0.1mpa。
(3)、检查瓶阀时,只准用肥皂水检验。
(4)、氧气瓶不准改用充装其它气体使用
二、乙炔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1、移动运输
(1)、在移动运输乙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雨的运输车,严禁用电碰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
(2)、装运时,汽车装乙炔瓶横向排放,头部应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直立排放时,车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二。
(3)、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严禁与氧气瓶及其它易燃物品同车搬运。
(4)、工作地点频繁移动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乙炔瓶和氧气瓶应避免放在一起。
(5)、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6)、装运乙炔瓶的车辆禁止烟火。
(7)、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车运输。
(8)、严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门颁布的危险品运输条例及有关规定。
2、乙炔气瓶保管与存放
(1)、贮存间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
(2)贮存间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等设施,要避免阳光直射,要保证运输道路通畅,在其附近应设有消火栓和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3)、乙炔瓶贮存时,一般要保持直立位置,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4)、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间贮存。
(5)贮存间应有专人管理,在醒目的地方应设置'乙炔危险'、'严禁烟火'的标志。
3、乙炔气瓶使用规定
(1)、乙炔气瓶的漆色必须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2)、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3)、使用压力不超过0.05mpa输气流量不应超过1.5-2.0立方米/时瓶。 (4)、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入使用,对已卧入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 使用,否则危险。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
(5)、使用时乙炔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10米(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6)、乙炔气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温水解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