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防火安全制度-危险品仓库
1. 危险品库严禁烟火,严禁带进火种。
2. 危险品应按不同性质分类存放,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要分库存放,严禁混放。
3. 严格保管、领用制度,必须做到帐物相符。
4. 危险品库必须专人负责保管,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5. 危险品库实行双人双锁制,使用防爆灯具。
6. 保持仓库门、窗、锁完好无损,工作结束应及时切断电源,方能离开。
7. 保管员必须经过考核,取得合格证;懂得消防知识、保管知识、危险品的性质及危险程度,并能正确使用各类灭火器。
第2篇 大厦物业部防火安全制度
大厦物业部防火安全制度
(三) 1.物业部防火安全制度a、办公室内严禁吸烟b、严禁动用明火,因工作需要,应到保安部开据《动火证》,在指定的时间、区域内动火,并做好防火安全措施。
c、办公室不得存放受压容器、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的报纸、书刊、纸张、资料要及时整理,不得乱放。
d、发现异常气味,如烘烤塑料、焦糊等气味,立即报保安部和工程部,并认真查找气味的来源。
e、掌握本区域内消防设施、器材的存放位置,使用方法,经常检查维护,保证其清洁并处于正常状态,非火情时,不得挪用消防器材。
f、不准以任何理由堵塞、占用紧急疏散通道、锁死紧急疏散门。
g、熟知大厦报警、灭火、疏散程序和疏散通道。
h、发现火情时,沉着、冷静、及时报警、积极扑救,并协助保护火灾现场。
i、发现未熄灭的烟头、火柴等,要及时将其熄灭,再倒入垃圾桶内。
j、发现办公室内的电器设备有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电、超负荷等问题,应及时报告保安部和工程部。
k、发现客户将易燃、易爆、枪支弹药、化学毒剂、放射性物品等带入公寓或房间,要及时劝阻,并报保安部。
l、提高警惕,注意有无异常气味,楼层内有无易燃物及堵塞通道的物品,有无醉酒客户,一经发现立即通知上级。
m、注意客户有无未按规定增添或使用电器及电热设备,如有发现应及时劝阻并报保安部。
n、接到报警后,应迅速查明报警的准确位置,配合保安人员确认报警原因。
2. 物业部库房防火注意事项a、库房严禁吸烟。
b、库房内严禁动用明火。
因工作需要,应到保卫部 开据《动火证》,在指定时间、区域内动火。
c、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房。
d、门口和通道不准堆放货物,要保持通道的畅通。
e、所有库房内的照明应使用60w以下的日光灯,电器安装应按照要求,不得有临时线,不准超负荷用电。
f、物业部要经常对照明用具、电源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工程部维修。
g、离开库房时要进行安全检查,拔掉电器插头, 电源,锁好门后方可离开。
h、熟知防火常识,学会使用各种灭火器材,做到平时能防、遇火能救,确保安全。
i、库房内必须贴出明显的防火安全标志。
j、发现异常气味,如烘烤塑料、焦糊等气味,立即报保安部和工程部,并认真查找气味来源。
k、掌握本区域内消防设施、器材的存放位置、使用方法。
经常检查维护,保证清洁并处于正常状态,严禁挪用消防器材。
第3篇 重点工种与重点防火部位消防安全制度
第一条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仓库内要有明显的“严禁烟火”标志,重要物资仓库周围不准堆放易燃物品。
二、仓库通道及出入口不准堵塞,严格按“五距”的规定码放,保持畅通。
三、一般物品要与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贵重物品分开储存。
四、库房内禁止乱拉临时线,不准使用超过60瓦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发现电路故障时,应立即找电工修理。
五、禁止机动车、电瓶车进入仓库。库内保持清洁,可燃物要及时清理。
六、仓库内禁止吸烟和一切明火。如需动用明火,要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到安全保卫部办理动火证。
七、仓库人员每天下班前对自己所管辖的部位要进行一次安全防火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锁好门。
八、对本部门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第二条 油库、化工库、实验室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油库、化工库、实验室除执行“仓库防火安全规定”外,并应执行下列制度:
一、性质特别危险的,必须单独储存;性质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分类隔离储存;遇水发生反应的物品,不得堆放在露天或低洼容易受潮的地方;遇热分解自燃的物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的库房内。
二、化学药品储存在同一柜橱内,应把固态药品放在上边,液态药品放下边。
三、库内严禁进行试验、分装、封焊、修理等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对易燃易爆化学药品的搬运和存放,必须符合包装上的规定和要求。
四、在仓库内严禁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电器设备及照明灯具应采取防爆措施。
第三条 贵重原料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一、严禁烟火,明确防火安全负责人。
二、应分门别类存放,并设专柜加锁存放。
三、非本库管理人员严禁私自进入,凡违章进入者应立即进行追查,并酌情处理。
四、严禁存放私人物品。
五、库房内不得设置火炉、电闸、无防爆装置照明设施等,下班时要关灯、锁门,切断库房电源。
六、加强防火措施,对电源、火源及消防器材应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对本部门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防止地点及使用方法。
第四条 各种维修组及修理场地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一、维修人员在修理场所进行喷漆或用易燃液体清洗零件时,严禁一切烟火,室内要加强通风,切断电源。
二、修理场地不得过多存放油类,一般情况不得超过两个班的用量。
三、对沾有油脂的工作服、棉丝、手套和用过的废油要放在安全地点,妥善保管。
四、修理场地要保持清洁,及时清理地面油污和可燃物。
五、对本部门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第五条 油、喷漆工作间及场地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一、油、喷漆工作间及场地严禁烟火,要有良好的通风装置。
二、喷漆工作间的电气设备必须防爆。
三、使用静电喷漆、喷嘴与零件的距离要不小于二十公分,不准带电调整喷嘴距离。
四、油、喷漆场所存放的漆料和稀释剂不得超过当天用量,下班后要及时清理,集中保管。
五、油、喷漆工用过的棉丝、抹布、手套、衣物应妥善保管,不得乱扔乱放。
六、对本部门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第六条 电、气焊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一、电、气焊操作人员必须懂得本工种的工作性质和防火安全规定,未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员不准操作焊接工作。
二、电、气焊工作和设备必须安全、完整、良好。禁止使用有缺陷的焊枪等设备。离开工作场地时必须切断电源。
三、未经安全保卫部批准,不准在任何地点和时间进行焊接工作。禁止在装有易燃物品的容器上及油漆未干的结构或类似物体上进行焊接工作。
四、在易燃材料附近焊接时,其最小距离不得小于五米。
五、对存放有残余的油脂、易燃液体、气体的容器或盛过易燃、易爆的物品的容器应先用蒸汽或碱水冲洗干净,并将其盖打开,确实没有引起爆炸和火灾的可能,方许焊接。
六、在露天进行电、气焊时,应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火星飞溅引起火灾;在高空焊接,应将地面的可燃物清理干净,必要时应有专人监视。
七、乙炔发生器距离明火焊接地点不得少于10米,发生器附近严禁烟火;移动式乙炔发生器不准放在高压线下和易燃易爆车间。乙炔罐的压力表、止回阀等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
八、不准将氧气瓶放在阳光下暴晒;在焊接中,禁止将带有油漆的衣服、手套或其他沾有油脂的物品与氧气瓶软管、接头相接触。
第七条 医务室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一、电器电热设备应保持完好,工作完毕及时切断电源。
二、可燃物品与易燃液体要分开存放;及时清理使用过的药棉药布等废品。
第八条 食堂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一、使用煤气、液化气应先点火,后开气。气瓶的放置一定要符合防火要求。
二、煤气、液化气管道、阀门要经常检查是否漏气,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所有照明、动力设备,应做好防潮处理。开关、刀闸、保险均应安装在安全地点。
四、油锅要有专人负责,油温不得过高或跑油。
五、对本部门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第九条 档案室、图书室、计算机室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室严禁吸烟或明火作业。
二、用过的废纸、打字纸等其他可燃物要随时清理。
三、下班前要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无安全问题方可关窗锁门。
第十条 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一、禁止吸烟。施工动用明火,必须到安全保卫部开具动火证。动火时必须有专人监视。
二、非电工人员不准安装电器设备。
三、消防栓附近不准堆放燃料和其它物品,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
第十一条 电话总机室防火安全规定
一、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严禁入内。
二、机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物品。明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证。
三、值班人员坚守岗位,电器设备要专人负责,定期检修,保持清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 消防安全奖惩制度
一、奖励:
1、认真执行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工作有成绩的;
2、及时发现隐患并积极采取措施解决的;
3、消防安全检查验收工作中成绩优秀的个人和部门;
4、参加扑救火灾、火险行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
二、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扣除奖金1-12个月和行政处分;
1、不认真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
2、擅自挪用、损坏消防器材;堵赛消防通道,压埋消防栓的;
3、发生火情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的;
4、发现隐患不积极整改或长期不采取有效措施的。
5、禁烟区吸烟不听劝告的;
6、违反各种安全规定,违章操作发生一般火灾事故的;
7、由于值班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损失,加重处罚。
三、火灾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扣奖金2个月;500——1000元扣奖金3个月;1000——2000元扣奖金6个月;2000元以上扣奖金一年。
第4篇 宿舍卫生、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煤汽炉煮饭,经发现者劝告不听,给予从严处罚,直至没收使用器具。
2、不得随意在宿舍外走廊及四周生火做饭,特殊情况需要,应到指定地点或经申请到食堂开小灶进行,不得随地生火,发现者每次给予罚款100元。
3、宿舍内用火要注意安全,火柴头、烟头应扔在烟灰缸内或随时将火星踩灭,不准躺在床上吸烟。
4、燃着的驱蚊材料,应放在安全地点,不准靠近易燃物和床前下面,就寝前要将驱蚊(蚊香等)熄灭。
5、严禁私自拉灯接线,室内灯光不足需要加装,应经工地负责人同意并由专职电工操作。私自拉接者,罚款每次100元。
6、宿舍内的床铺及各种生活用品放置整齐,被褥叠放整齐、干净、无异味。
7、宿舍内保持卫生,每日有人打扫,清扫出的垃圾倒在指定的垃圾堆处,并及时清理。
8、保持宿舍周边的环境卫生,不乱泼污水,配设垃圾桶或垃圾袋,不得随地扔放。
9、本宿舍 为卫生责任人,生活区每月30日进行卫生评比工作。
第5篇 公司ems程序文件:安全防火制度
公司ems程序文件范本:安全防火制度
十八.安全防火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消防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的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全体人员。
3.职责
行政部负责组织各部门实施安全防火制度;
各部门对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防火负有主要责任;
公司安委会负责对安全防火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程序
4.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自觉遵守和维护国家消防管理规定。
4.2每月及节假日前,公司安委会对公司各部门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及时清除火险隐患。
4.3建立公司义务消防队,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演练。
4.4办公室及车间严禁吸烟
4.5下班时应将工作场所的电源关闭(如照明、空调、电脑、电风扇等)。
4.6办公室及生产现场备用的防火器具,如消防栓、灭火水带、灭火机等应保持完整,按指定地点摆好,不能随意乱用,每月定期对各种消防设备检查一次。
4.7应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4.8生产中使用的油类、化学品等易燃物品,要放在指定地点,并由专人保管。
4.9车间生产现场余留的油纸、纱头、废油要及时清理干净。
4.10在车间电焊时,要注意防火。若在易燃地方电焊,应采取安全防火措施,并要有专人看火。
4.11告诉内严禁使用电炉,如确实需要电炉时,应向行政部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使用。
4.12公司发生火警时,应立即上报公司和市消防队,积极组织灭火,并打开安全门疏散人员。
第6篇 机房安全防火制度
一、 认真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岗位安全责任制,部门的主要责任人是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 机房内禁止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用过的抹布棉纱等物品,用后应随时存放在箱内或放在室外安全地点,不得乱扔。机房内严禁吸烟或携带打火机。未经单位防火负责人同意,机房内不得动用明火;现场必须使用电炉、喷灯时,应做好防火措施。
三、 机房与工作室的钥匙配发由信息技术部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配制或给他人使用。未经批准,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机房。
四、 机房内应备有一定数量的二氧化碳灭火器,并指定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要协助安保部定期检查防火设施,发现过期失效防火设备,及时上报安保部更换。
五、 不允许在机房内擅自搭接电源,不得使用超大负荷电器。
六、 机房附近施工应严格遵守用火规定,并做好防护措施。
七、 机房内不同种类的测试电源,应使用不同种类的插座,以防插错高低压电源而造成机障和阻断,电源线要符合耐压标准。
八、 任何人不能随意更改消防系统工作状态、设备位置。需要变更消防系统工作状态和设备位置的,必须取得主管领导批准。工作人员更应保护消防设备不被破坏。
九、 机房管理人员应熟悉机房内部消防安全操作和规则,了解消防设备操作原理、掌握消防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以及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
十、 根据实际情况配备消防设施,对消防设施不准擅自搬动、也不准挪作他用。
十一、 测试电器设备是否通电,只许使用测试仪表,禁止用手接触电器设备的带电部分和用短路等方法进行试验。
十二、 各种电脑、数据、信息应妥善保存,专人保管。遇火灾时应及时转移到安全地带。
十三、 任何人不能随便更改消防系设备位置。如需更改必须取得主管领导的批准。
十四、 应定期组织消防常识培训、消防设备使用培训。如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应即时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相关负责人员提出解决。
十五、 最后离开机房的工作人员,应检查消防设备是否完好。
信息技术部、安保部
第7篇 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尘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防火防爆防安全管理,预防各类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人员。
3. 职责3.1 综合办负责本制度的制订、修改。
3. 2 各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防火防爆和禁烟安全管理工作。
3. 3专职安全员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情况进行上报和处理。
4 工作程序
4.1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作业场所防火防爆管理
4.1.1 使用和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人员,应熟悉其理化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4.1.2 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应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
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部位,其贮存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
4.1.3 贮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按照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征、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性质与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1.4 使用、贮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车间、库房等场所,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工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
电器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库房禁止安装)。
4.1.5 根据使用、贮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火灾和防爆危险性等级分类要求,公司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防火规范、规程的有关要求。
4.1.6 在工艺装置上在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充分设置报警(声、光)装置等设施。
4.1.7装卸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4.1.8运输危险物品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懂得其性质的专人押运,并应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同车运输。
4.1.9 应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盖的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
4.1.10 不准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
4.1.1
1 高压线下禁止堆放易燃、可燃物。
易燃、易爆公司房、仓库和装置,与高压线的间距要大于高压塔杆高的
1.5倍。
4.1.1 2 扑救有毒、有害物质的火灾时,应站在上风向,必要时佩戴防护用具。
4.1.1 3. 物资仓库的管理,除应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4.2 动火、用火作业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 3022-2022)。
4.3 所有人员严禁在工公司禁火区内吸烟、使用电炉、电瓶充电等其他一切可能引起火灾的活动。
违者追究当事者的责任,按照工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奖罚规定予以处罚,造成火灾事故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行政、刑事责任。
4.4 消防组织与设施
4.4.1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采取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灾技术,实行目标管理。
4.4.2 公司设立由主要领导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兼职义务消防队。
4.4.3 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公司的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目标管理,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结合事故预想进行演练。
4.4.4 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储运、销售、使用的过程及有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
4.4.5 公司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相关单位可提供的消防协作条件等因素,按国家、部颁规范、标准等规定的有关要求确定其生产、储运、运输物品相适应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
4.4.6 公司内部设置的固定式消防设施要设专人管理,并制定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试运行。
4.4.7 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
4.4.8 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组织人员疏散和灭火工作,并视情况向义务消防队和外部消防组织报警并说明着火物资,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明引车路线和消防水源,兼职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进行灭火,并维持好现场秩序。
4.5 防尘、防毒
4.5.1 公司应采取措施,确保使用有毒有害物品作业场所与生活区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
应将有毒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
4.5.2 各部门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职业健康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教育和培训。
4.5.3 公司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定期检查并记录。
4.5.4 严格管理有毒物品、或其他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4.5.5 对接触粉尘的人员必须配备防护口罩;
接触有毒气体的人员配备防毒面罩。
重点部位配备氧气呼吸器、逃生器等应急器械。
5 附则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第8篇 某石料厂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防火安全教育培训,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
2、各相关部门、班组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坚持每日检查,本厂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综合大检查,并对检查的情况记录备案。
3、严禁在厂区内吸烟,动用明火和乱拉电线,本厂安全科负责监督检查。
4、加强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管理,所有消防器材不得随意动用。配发到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负责管理,责任到人,切实做到定位放置,定期更换。
5、各部门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本厂的安全科,并及时对隐患进行整改。
6、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消防通道堆放物品,堵塞消防通道,要经常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7、按照有关规定,本厂成立义务消防队伍,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应急演练。
8、建立重点部位消防管理档案,详细记录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对消防安全实施有效管理。
9、本厂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与表彰和奖励。
第9篇 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管理制度规定
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前,酒店应与其签订《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严格执行。
一、 施工单位必须确定一名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劝阻并纠正违章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酒店保安部。
二、 施工单位应按当地消防机关有关规定于开工前办理相应申报手续。
三、 施工单位使用的外省市施工人员除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外,还应持有暂住证和务工证;本地施工人员应持有身份证。施工单位应向酒店提供施工人员上述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备查。
四、 保安部核实施工人员有效证件后,向施工单位发放“临时出入证”。
五、 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佩带“临时出入证”胸卡,并按酒店指定的路线进出。
六、 施工人员入场前必须接受酒店的施工消防安全培训,掌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基本常识和要求。
七、 施工单位电工、焊工、化学危险品管理员及其他特殊工种人员,须随身持有《特殊
工种操作证》方能作业。
八、 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以外区域乱窜或逗留,不得在酒店内留宿。
九、 施工现场不准使用电热器具。严禁施工人员将施工现场作为生活场所使用电、火炉烧火做饭。
十、 施工安装的消防设施和所使用的装修材料必须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并向酒店提供相应的消防检测证明。
十一、 施工现场内不得设置临时仓库。
十二、 施工中使用明火前须经保安部批准,办理动火证后,按规定执行。
十三、 施工现场须按有关消防安全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并确保有效。
十四、 施工现场及酒店公共区域严禁吸烟、饮酒,违者罚款(指定部位除外)。
十五、 施工单位将油漆、稀料、酒精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带入施工现场,须提前向保安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按批准数量带入。
十六、 不得将易燃、可燃物品放于灯具、开关、配电盘等电气设施附近。
十七、 施工中设置的临时线路、照明设备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在当日施工结束后切断电源。
十八、 施工现场配置的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动或使用,消火栓周围3m之内不准堆放物品,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
十九、 施工单位运出酒店的物品需提前与酒店工程部联系,并开具出门条。
二十、 施工单位应对酒店保安部指出的安全问题立即整改,一时不能解决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
第10篇 重点区域防火部位安全管理用火制度
1、重点防火部位(区域)内禁止吸烟或使用火炉、电炉等大功率电器,现场禁止存放杂物,确保通道畅通;
2、原煤仓、产品仓要定时监测瓦斯、一氧化碳等气体浓度并有记录,加强抽排风、降尘措施;
2、炼焦煤选煤厂要加强浮选系统、柴油库(药剂库)安全防火管理,制定防火区域管理制度及灭火预案;
3、冬季取暖用火,各选煤厂必须建立审批制度,核发取暖用火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4、禁止在防火部位(区域)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工作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必须制定强制性安全管理规定和防火安全措施,报经相关单位、部门审核后方可动火施工;
5、防火部位(区域)照明应采用防爆灯具及电器设备;
6、厂区焚烧杂物必须在规定的区域内焚烧,现场设专人监护,焚烧完毕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
第11篇 天然气回收安全防火防爆制度
1、天然气回收项目是防火防爆重点单位,任何人未经许可不的靠近。避免产生静电火花,防爆区内的各种电气设备均应采用防爆型。
2、为防止静电火花,所有设备及管线均应有良好的接地。在天然气浓度特别高的环境里工作的人员,应穿戴防静电工作服。
3、加强防火防爆知识学习,做到人人会使用灭火器材。设备现场必须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并保证消防器材完好有效。消防器材要摆放于明显位置并由每日值班人员负责每天检查,负责人负责管理。
4、严禁使用明火作业。如需动明火作业时要经有关部门批准和填写动火申请书,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方可进行动火作业。现场必须派人监护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动火后的现场要认真检查清理消除残火,防止发生火灾。
5、进入生产区的人员要着防静电工作服,为防止产生碰击火花,不准穿钉子鞋或带入任何火种。不能直接用铁质工具敲打钢铁件,应使用防爆工具。
6、管理人员必须经常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消防演习活动;组织学习天然气回收工艺流程知识及火灾、爆炸的危险性。
7、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任何方式在生产现场堆放对易燃易爆物品、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或任何杂物。消防通道及主要出口必须保持通畅,严禁堵塞。
8、加强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所有管线、阀件都应固定牢靠,连接紧密,严密不漏。每天要进行一次安全验漏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上报。
9、生产现场所使用的电源、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10、一切消防工具、材料、设备要有专人维护保养,并防止固定显眼的位置,以便于使用。遇有紧急情况,
第12篇 某学校物业安全防火制度
学校物业安全防火制度
1.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楼安全巡视员在本楼宇各部门工作人员下班后必须仔细进行安全检查,关闭水电气;夜班门卫晚间锁门前仔细检查各部位,尤其是防火重点部位,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并向主管领导及安全保障部汇报。
2.严格执行“自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确保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各楼宇每月由楼长带队,保安员、保洁员、门卫代表对本楼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应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落实好防范措施。
3.提高广大员工的防火意识,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白、夜班保洁员每日下班前将所负责区域内的垃圾桶、纸篓清理干净。公司定期开展防火常识教育,增强防火安全自救素质。
4.注意安全用电。照明线路、灯具等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不准私拆和改装,不准使用长明灯、电炉、电褥、电暖器、手炉、热的快及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等。
5.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开闭各楼层电闸。各楼宇安全巡视员应经常巡查本楼辖区,经常检查消防器材和设施,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6.楼内走廊禁止吸烟,仓库重地严禁烟火。
7.楼内公共消防设施不能随意动用,否则当事者要负相应责任。
8.各楼宇值班人员要认真巡逻,发现问题、隐患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扑救。
9.重大节日、寒暑假前应由公司领导带队,各楼长联合对公司辖区进行安全检查。重大活动开始前必须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场所管理单位和安全保障部共同对活动场所进行一
次防火安全检查,对用电负荷等进行核实,应急照明是否完好,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齐备,必须指定专人打开疏散门,防止重大事故发生。
10.物业公司办公室:8*****;校园内火警:8***10;火警:****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