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我司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三、报告人应报告下列重大事项:
(一)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二)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三)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
(四)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五)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写作网更多资料
(六)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也可以报告。
四、报告的重大事项,应由报告人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应按规定办理。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也可以事前请示。
五、公司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受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
六、对于需要答复的请示,受理报告的部门应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根据答复意见办理。
七、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保密。组织认为应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八、领导干部不按本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由公司党委、行政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
九、公司党委、行政及纪委要加强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部门要把领导干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内容。负责受理领导干部报告的组织部门每年须将执行本规定的情况向公司党委、纪委报告一次。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2篇 领导干部上岗检查制度办法
为贯彻落实各种管理制度,监督各岗位执行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对存在的问题做出决策处理,切实掌握设备运行状态和技术情况、以及设备存在的缺陷等,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领导干部上岗检查制度。
一、
机电队级领导应每两天对所管的岗位上岗检查,了解和检查设备的情况并填写干部上岗登记簿。
二、
机电部分管领导每周上岗一次,了解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设备是否存在问题和事故隐患,填写干部上岗登记簿。
三
机电副总每月上岗一次,了解和检查设备的运输情况,检查上述人员上岗执行任务情况,填写干部上岗登记簿,提出今后的工作意见。
上岗检查内容:
1. 检查了解各种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执行不好和未执行的要及时纠正。
2. 检查各种记录的填写是否准确和齐全,检查完后在记录本填写评语并登记。
3. 检查设备性能、安全运转情况,检查试验各种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各种仪表指示是否准确。
4. 检查机房、设备卫生情况,检查场所工器具是否齐全、整洁卫生。
5. 检查值班人员的责任心和精神状态,对精神状态不好的和不负责的人员要停止其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
6. 处理各种违章现象。
7.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指派专人迅速处理。
8. 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内容进行上岗检查。
第3篇 市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工作制度
市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为了全面落实“**”重要思想和党的*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规范市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工作,切实转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推进工作落实,促进全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实行市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坚持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大和*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提高执政能力为核心,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关键,以改进和完善领导工作机制为重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推进工作落实,以点带面,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第二条 凡是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市级领导干部都要负责联系一个镇、一个村、一个企业、一个项目、一个文化科技中心户。
第三条 市级领导干部主要是通过深入基层蹲点调研、检查督办、总结经验、探索规律、指导工作、解决问题等方式联系基层和群众。
第四条 市级领导干部到联系点工作的内容和任务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督促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围绕中心工作,抓好督办落实。
(二)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发现典型,以点带面,指导全市工作。
(三)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发展目标和重点工程建设任务,指导和协助联系点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解决突出问题,搞好协调服务。
(四)结合开展民情走访活动,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真心体察民情~,认真负责地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对于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指导和协助联系点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第五条 对于联系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反映的突出问题,要认真帮助解决。本人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第六条 每个市级领导干部每季度至少一次深入联系点,并将到联系点的工作情况记入“民情日记”,每年写出1―有份量的调查报告。
第七条 领导干部到联系点要认真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轻车简从,不扰民,不增加基层负担,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第八条 根据全市总体工作安排,市委每年初对市级领导干部的具体联系单位进行一次调整和明确。市级领导干部若因工作需要或工作变动,其联系点可作相应调整。
第九条 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坚持每半年对市级领导干部深入联系点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把到联系点的工作情况作为市级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4篇 j药监局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工作制度
一、领导干部联系基层是指领导干部采取一定方式,在一定范围内,与基层单位建立起相对稳定的联系关系,健全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渠道,经常深入基层查访调研,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切实解决基层问题,进而完善决策机制,保障政令畅通,
促进工作落实。
二、各级药监部门领导干部,要从实践“****”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联系基层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真正使“抓基层、抓基础、抓作风”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特别是对所联系涉药企业,要寓监管于帮促之中,切实加大帮促力度,努力创新帮扶机制,不断提高帮促和服务效果。
三、领导干部联系基层药监部门和涉药企业的主要任务是:
1、经常深入基层联系单位调查研究,检查其工作任务贯彻落实情况,并予以督促、指导;
2、及时了解基层联系单位自身建设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切实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3、主动收集基层联系单位的情况反映和意见建议等,及时向局党组反映汇报,并尽快予以妥善处理和解决。
四、领导干部要主动开展联系基层工作,可以通过深入基层联系单位开展调查研究、不定期召开基层单位有关人员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开展联系基层工作,每月深入基层单位不少于1次,并建立联系基层工作记录,真实、全面、完整地反映联系基层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
五、市局党组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门会议,专题听取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工作情况报告,研究解决联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在联系基层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提请召开市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会办,必要时应以书面形式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作出汇报。
六、各单位、各有关企业要积极支持、配合、协助市局领导干部做好基层联系工作,并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联系基层工作不断取得实效。
七、本制度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
第5篇 领导及干部包村工作制度范本
为了深入贯彻“****”重要思想,密切党群关系,搞好调查研究,解决群众问题,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镇上实行领导包片,同志包村制度。根据领导会议分工,各领导负责本片各项工作,包片同志负责本村各项工作。
二、按照每周工作要求,各领导和同志要及时下访,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三、经常与基层干部交流、谈心、走访群众户,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每位干部建立自己的工作日志,并详细做好工作记录。
四、对于包村工作,包村同志要将每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向包片领导汇报,包片领导将片上工作情况要及时地向主要领导汇报。
五、加强考勤。对各包村同志下乡情况,镇考核办采取随机抽查的办法进行检查,每月汇总,经公示后,其结果作为年终考核评议的依据。
六、对所包村工作因渎职出现工作失误或任务不能及时完成,以致影响工作全局的,将追究责任人责任,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处罚。1、对各种文件、报表、资料、通知等不能及时送达的,每次扣发工资5元。2、对各种报表、资料不能按规定时限带回的,每次扣发工资5元。3、对其他包村工作任务由于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视其情节,予以处理。
七、镇考核办每季度末将对包村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情况经领导会议讨论研究后,在全镇范围内予以通报,并兑现奖惩。
第6篇 某中学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建设制度
中学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建设制度
一、努力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方针。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凡属干部任免、人事变动、招生、教研教改及其它重大问题必须经党委研究决定。
三、坚持办事公开、公正的原则,在自己职责范围内,积极为学校出谋划策,为教职工服务,讲求实效,不推诿、不拖延、不搞掩蔽工作。
四、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不得有违纪行为发生。
五、带头遵守劳动纪律和工作制度。
六、严格财务管理,不准越权批条,不准挪用资金,做到帐本上清楚,以便年底向教职工报告。
七、敢于与歪风邪气作斗争,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八、依法开展招生工作,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
第7篇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模版
为了认真贯彻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全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使全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特制定全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
一、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
1、县委中心组和各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年初要制定年度学习计划,落实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教材、学习笔记、主持人、参学人、学习记录、声像资料等。
2、党委(党组)中心组坚持集体学法与自学相结合,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3次。
3、党委(党组)中心组成员要有学法专用笔记,每人每年写学法笔记不少于一万字。每人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心得和理论文章。
4、党委(党组)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负责抓好分管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5、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6、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每年对全县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用法情况共同进行一次考核,并组织全县领导干部学法考试,考试成绩装入领导干部本人档案。
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
1、在县委、党校成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中心,负责对全县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2、由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依法治县办、党校共同制定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年度培训计划、教学大纲,并组织实施。
3、在组织好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的同时,还要抓好各类企业、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管理人员的法律培训工作。
4、抓好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三、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
1、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依法治县办共同负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全县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情况进行考试考核。
2、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一至两年进行一次,考试成绩装入领导干部本人档案,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之一。
3、党委对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人大对拟任命的政府组*员和两院领导及法职人员,要坚持任前考法制度,对考试不及格者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及格者应暂缓任用。
4、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县委依法治县办每年共同对各党委、党组学法用法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把此项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选优、单位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评比的重要条件。此项工作连续两年被评为较差单位的,建议县委对主要责任者进行调整。
四、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
1、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依法治县办每年共同举办1-2次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大型法制讲座。
2、全县每年要举办2―3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大型法制讲座。
3、法制讲座内容要以宪法、*法制理论、依法治国理论、市场经济法律知识和加入wto有关法律知识为重点,并及时学习新颁布的法律知识。
4、举办法制讲座要聘请律师或上级领导为主讲人,保证法制讲座质量。
5、法制讲座要注重针对性,讲究实效性。
第8篇 煤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实行安全履职制度的暂行规定
一、督导对象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全矿正、副科级干部、井级干部、副总为督导安全履职对象。
二、督导范围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督导:
1 、在安全工作中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或履职不到位,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但未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
2、发生二级以上生产事故或质量标准化工作检查评估不达标单位的党政主管;
3、基层单位当班发生严重“三违”、重伤或瞒报工伤事故的跟班干部;
4、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存在隐患较多或重大隐患单位的党政主管;
5、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三违”治理指标者;
6、精神状态差,安全工作处于后进的。
三、督导时间
督导实行旬督导制度,时间为每月的2日、12日、22日。(逢双休日顺延)
四、督导程序
1、安监部、生产部每月1日、11日、21日按照各自职责分别统计领导干部“三违”治理完成情况、工程质量评估结果和生产事故等督导范围规定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并列出需要督导谈话的干部名单,报矿领导和政工部。
2、政工部按要求进行考核,并负责通知被督导人员和督导员按时进行督导。
3、督导谈话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安监副处长统一协调,按照矿领导分管范围,实行分线督导。党支部书记、政工部室干部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负责督导谈话,科区长由分线矿领导干部负责督导谈话,技术干部由总工程师负责督导谈话,井级和副总由矿党委书记或矿长负责督导谈话。涉及东城、张小楼井的干部时,两井党总支书记、井长分别参加督导谈话。
4、督导谈话议程:①被督导者查找安全履职不到位的原因、以主观原因为主;②被督导者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③督导员帮助分析原因,提出要求。
5、政工部、安监部、企管部必须派员参加督导谈话,并分别做好谈话记录。
五、处罚规定
1 、未完成“三违”治理指标者,按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精神执行;
2、发生二级以上生产事故或质量标准化评估不达标者,按庞矿发[2005]1号文件规定执行;
3、发生严重“三违”、重伤、瞒报工伤的跟班干部,按严重“三违”处理;
4、当月内连续受到二次被督导谈话者,罚款200元;
5、当月内连续三次被督导谈话,进行黄牌警告一次,一年内两次黄牌警告给予撤职、免职、解聘;
6、被督导者无故迟到短次罚款50元,无故缺席每次罚款200元;
7、被督导者在督导谈话后一周内向督导员和政工部反馈整改信息,否则罚款200元。
六、相关规定 文秘部落
1、干部因公出差、学习、因病(事)假不在岗上班,应将情况及时反馈给安监部和政工部,在考核时给予充分考虑。
2、本暂行规定自二oxx年七月一日起执行,到二oxx十二月三十一日结束,在执行过程中需认真总结,逐步完善该规定。
第9篇 中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实施意见报告
各位领导、同志们:
党的*大提出:坚决反对和防止~,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以身作则,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始终做到清正廉洁,自觉地与各种~现象作斗争。现按照x市纪委的有关通知精神,就本人一年来执行廉洁自律等情况,向大家报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了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力、政治鉴别力和政策水平,增强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一年来,认真学习了*同志在建党八十周年及今年*月*日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毕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根据《*湖北省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实行中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的有效形式,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改进监督方式,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二、述职的主要内容
(一)理论学习情况;
(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令的情况;
(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四)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在工作中采取的方法措施、成绩和经验);
(五)存在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
三、述廉的主要内容
(一)述职述廉的内容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央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及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其他要求与规定为基本依据,结合本人分管工作,检查报告以下内容:
1、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规定,在本人分管工作中在党风廉政工作方面采取的办法、措施及收到的效果;
2、存在的问题;
3、下年度的工作打算和改进的措施。
(二)个人遵守廉政制度及廉政纪律的情况。
1、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情况;
2、在行使行政权、执法权中的廉政情况;
3、执行收入申报和收受礼品礼金登记制度情况;
4、执行中办、国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情况;
5、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
6、本部门群众要求说明的有关廉政方面的情况。
四、述职述廉的要求
1、中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年初,与部门年度工作总结、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干部考核以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结合进行。
2、述职述廉应采取召开一定范围的会议,由中层领导干部宣读述职述廉报告的形式进行,并组织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
3、述职述廉工作由院党委组织领导,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4、中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前要认真学习对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坚持实事求是,应如实撰写本人的述职述廉报告,既要肯定已做的工作,又要找出存在的差距,要力求翔实具体,避免空洞泛论或等同于工作总结。
5、对述职述廉中隐瞒、回避重要情况,民主测评中群众意见较大,或者存在其他不正常情况的中层领导干部,纪委、组织部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对其实行谈话提醒,进行组织处理或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构成违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6、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每年要对述职述廉的情况进行一次综合分析,述职述廉的结果,要作为对干部考核、奖惩和选拔聘(任)用的重要依据。
7、中层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民主测评的情况以及对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按有关规定分别收入领导干部的考察工作档案、廉政档案。
8、各部门可参照本实施意见抓好管辖范围工作人员的述职述廉考核工作。
第10篇 领导干部上岗检查制度
第1条 检查了解各种制度执行情况,发现执行不好和未执行的,要及时纠正。
第2条 检查各种记录填写情况,检查完后填写评语并签字。
第3条 检查试验各种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及各种仪表指示是否灵敏、准确。
第4条 检查机房设施是否齐全、整洁卫生。
第5条 检查值班人员的责任心及精神状态,对精神状态不好或不负责的人员要停止其操作并采取有效措施。
第6条 分管机电运输的副矿长、副总每月最少巡回检查一次。
第7条 机运部主任、区长每月至少巡检两次。
第8条 分管副主任、分管副区长和技术副区长每旬至少巡回检查一次。
第11篇 苏州一中学校领导干部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州苏一中学校领导干部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1、坚持每月的学习制度(每月一次,月末进行),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法,重在自学,自学中围绕学习专题阅读有关学习材料,集中学习时主要进行重点发言和讨论交流。
2、要认真攻读***同志原着、***讲话原文,在学懂弄通、学深学透上下功夫,对“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识要有新高度。
3、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学以致用,指导实践,把学习理论同学校的改革发展实际结合起来,推动学校新一轮发展,做到理论与实际、学习与运用、言论与行动相统一。
4、学习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重在落实,要把运用十六大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学校工作作为学习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衡量学习成效的重要标准。力求学得主动、深入、有效。
5、中心组成员要坚持做到“四个一”,即每月参加一次集中学习,每学期交流一次心得,每年记好一本学习笔记,每年撰写一篇调研报告。
第12篇 某高级中学领导干部谈话制度
高级中学领导干部谈话制度
加强同干部、教职工谈话,坚持和完善干部谈话制度,是关心爱护干部、教职工,提高其政治素质,促进作风建设,化解矛盾,理顺工作关系,及时了解和把握思想动向,共谋学校的生存和发展,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为了进一步键全并规范干部谈话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谈话的目的
1、保证干部、教职工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方向,自觉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用科学的发展观来统领自己的工作。
2、引导干部、教职工端正思想和工作作风,一切从实际出发。
3、协调干部、教职工之间的关系,做到各负其责,团结协作,形成合力。
4、教育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正确对待和行使职权,做到清正廉洁。教育干部、教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观。
5、帮助干部、教职工发扬成绩、纠正错误、奋发向上,自觉确立更高的工作目标。
二、谈话事项和内容
1、干部或教师提拔、岗位变动、职务调整、免职时。依据民主测评、组织考核情况肯定成绩,指出不足,讲清变动、调整的理由。根据新的岗位特点、提出相应的要求、对因不胜任现职或不能很好落实现职而调整或免职的,开诚布公地指出缺点和问题。
2、干部、教师受到表彰、奖励或工作中遇到挫折时。受表彰奖励的,教育他们正确对待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保持清醒的头脑。对工作中受挫折的要鼓励他们振作精神,放下思想包袱,总结教训。
3、干部、教师在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办人民满意教育中出现偏差时。指出偏差所在,要坚持讲政治、讲正气、讲大局。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保持一致。
4、干部、教职工不团结或出现思想隔阂时。要弄清情况,分清是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增进了解、化解矛盾、加强引导。对闹无原则纠纷的,严肃批评教育,限期改正。
5、干部、教职工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方向有问题或在这些方面反映较多时。让干部、教职工讲清被反映的问题,澄清事实。本着“团结一批评一团结”的原则,客观公正地指出所犯错的性质及危害,严肃批评,促其正确认识汲取教训。需处理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同时鼓励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在实践中改正错误。
6、干部、教职工退休时。要充分肯定他们长期工作的成绩和作出的贡献,希望他们欢度晚年,发挥余热,听取他们对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询问他们在生活上的困难和要求。
7、干部、教师在思想方法、工作作风方面存在问题影响工作时。帮助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指出努力的方向和目标,转变观念。
8、干部、教职工要求谈话时。认真听取本人的意见、合理并能解决的问题,尽力帮助解决;不合理或条件不具备,一时办不到的要耐心解释,讲明道理,做通思想工作。
三、谈话的原则
1、原则上按照管理权限进行。一般以个别谈话为主,根据需要也可采用集体谈话的方式。
2、坚持原则。以党性原则和党章的要求、校纪校规等规定为准则。
3、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一分为二,充分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4、既有高度,又有深度。抓主要矛盾,就事论事,揭示深层次的问题,说到痛处。
5、经常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谈话,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6、诚心相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持之以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