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附院财务报告制度
附属医院财务报告制度
为强化我院财务部门管理职能,让财务部门充分参与医院经济管理,切实承担起医院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及财务分析职能,特制定本制度:
1、根据《医院会计制度》、《医院财务制度》的规定和经济业务活动的具体要求,编制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收支明细表、基金变动表、财务情况说明书;
2、报表应根据准确无误、登记完整的各类账簿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编制。财务报告应做到数字准确、编制完整、上报及时;
3、定期进行财务活动分析,提示医院工作中的潜力和管理中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4、有关财务报告的文字说明要做到简洁、明确、规范,以满足报告使用者实际需要为目的;
5、会计报告上报时间为次月的15日以前。
第2篇 附院财务监督制度
附属医院财务监督制度
1、医院的财务管理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财经纪律,组织合理的收支。
2、严格审查会计凭证。原始凭证(发票、账单、收据等)是会计唯一合法证据,一切空白纸条不能做为正式凭据。
3、加强医疗收费管理,认真检查医疗收费标准和制度执行情况,对收费人员进行业务指导,防止错收、漏收。
4、按照经济规律加强财务监督,定期检查分析经济活动情况,进行经济效益评估,揭示医疗工作中的潜力和管理中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5、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档案资料。
6、加强奖金发放管理,奖励要坚持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相结合,思想政治工作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按劳分配,多劳多得。
第3篇 附院基本建设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本院基本建设资金的管理,切实管好、用好建设资金,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基建工作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基建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
2、做好基本建设资金预算、会计核算、财务决算及监督工作;
3、依法、合理、及时地筹集和使用建设资金;
4、合理控制建设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分工协作,按照职责明确、权责一致、程序规范的管理原则开展各项工作。
三、有关职能部门在医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如下:
总务处
1、编制医院基本建设计划,并提供可行性报告;
2、与财务处共同编制基本建设资金预算报告;
3、审核工程量、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和工程决算;
4、参与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审计,五万元以上的结算必须经社会审计部门认定。
财务处
1、与总务处共同编制基本建设资金预算报告;
2、编制基本建设资金筹集方案,并按经批准的筹资计划进行筹融资;
3、做好基本建设的会计核算工作;
4、安排和使用工程建设资金,检查监督建设资金使用情况,保证资金安全;
5、审查、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及合同款支付,加强成本核算,控制费用支出;
6、收集、汇总并及时上报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信息和各种报表,确保各种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7、及时办理竣工建设项目的资产手续,进行账务处理。
四、建设工程施工方案一旦通过,原则上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改变,但确因实际情况或使用部门的合理要求,可按以下要求执行:由于方案调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下的总务处可以直接下变更通知;发生费用在10000元以下的须经分管院长书面同意,总务处下变更通知;发生费用在20000元以下的须经院长书面同意,总务处才能下变更通知;发生费用在20000元以上的须经院长办公会通过总务处方可实施。
五、工程款项、监理费用及相关财务支付审批手续按国家和医院有关规定进行。支付工程款时一律以正式发票入账,财务处对不符合制度规定、违反合同条款和审批手续不全的基建款项有权拒付,并及时向领导汇报,保证工程成本的真实性、准确性。
第4篇 附院财务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1、根据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医院各项收支均纳入预算内管理。
2、预算编制采取领导、财务科、业务部门相结合的办法,由财务科拟定医院年度预算,经院办公会审议通过,报主管部门审批后由财务科统一掌握执行。
3、收支预算要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年度的预测编制。支出预算要量入为出。
4、各种形式的业务医疗服务、横向医疗联合、咨询服务等所得的收入,均纳入预算内管理,由财务科统一核算。
5、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按照标准的预算计划所规定的用途,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和手续,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6、购置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和安装大型修缮项目,要事先进行可行性论证和评议,并提出可行性方案,报领导审批后,附设备购置审批表和项目进度表,经院长签字方可购买和实施。
7、在院长统一领导下,各项支出根据批准的预算,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按规定及定额标准,实行指标控制。报销单据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8、各职能部门科室预算开支要提出使用计划,由财务科审核后执行。超预算或计划外支出有关科室要提出书面报告,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交财务科审核后,由院长批准执行。
9、固定资产实行财务科负责总帐,管理部门负责明细帐,使用科室负责台账(建卡)的三级账卡制度。
10、低值易耗品实行'定额管理、定期核销、科室核算'的管理办法,根据各科室实际情况,核实消耗定额,按定额以旧换新。
11、药品实行'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的管理办法,合理核定药库和药房储备资金。
12、卫生材料和其他材料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办法管理。必须支付的费用,要事先请示领导,经分管院长签字批准,凭据报销。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购买。
第5篇 附院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一、收入管理
1、年初按部门预算编制方法编制年度收入预算,上报院长办公会审核并报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如遇调整,则应及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为了促进收入预算的顺利实现,财务处应每季开展预算情况分析,考核、评价收入预算的执行情况,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保证全年预算的顺利完成,并为编制和执行下年度预算提供依据。
2、医疗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做到'应收则收,应收不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物价员应及时检查和收集医疗收费情况,保证医院收入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3、严格执行医院收款票据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员、稽核员要做好票据的抽查核对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错误,加强对医院收入的监督。
4、医院的全部收入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和管理,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向病人或单位直接收取任何款项。
5、门诊收费处及住院收费处每日将收到的现金于当天存入银行,出纳每天收缴并核对收费日报表及附件,及时解缴。医院收入不得坐支。
6、严禁私设帐外帐、小金库。
7、加强病人医疗欠费的催收工作,住院收费处应派人及时催收病人费用,每季上报病人欠费情况,积极组织催讨,努力降低医院的欠费率。
二、支出管理
1、本着既要保证医疗业务正常运行,又要合理节约开支的精神编制年度支出预算,上报院长办公会审核并报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如遇调整,则及时编制上报预算调整方案。为了确保预算的顺利完成,医院要加强对各项支出的事前和事中控制,每季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努力降低成本。
2、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医院的各项支出要按规定的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执行,对于不符合财务制度或手续不完备的一切开支均不予受理。
1)医院购置大型仪器设备时,要事先编制可行性论证报告,进行投资效益预测分析。一般购置和修缮要坚持节约原则。
2)保证医疗业务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费用消耗,积极开展成本核算。全院要不断完善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为医院全成本、科室成本、项目成本核算工作的深化奠定扎实的基础。
3)认真执行资金审批制度,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第6篇 附院财务科工作制度
附属医院财务科工作制度
1、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务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同一切违反财经纪律、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保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2、合理组织收入,要事先筹措资金,严格控制支出。凡是医院该收的费用要抓紧收回。医院各项开支,要事先提出计划,财会部门审核,经领导批准后执行。对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严格执行审批制度。
3、根据事业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办理会计业务。及时报送会计报表。
4、加强医院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的管理工作。
5、凡本院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帐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能凭据报销。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报销。
6、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严格控制呆帐,杜绝行政借支。凡因天灾、人祸急需借款者和因公出差、学习预借旅差费,均须分管财务的院长批准;任务完成后或出差返回一周内,必须办理结账手续,否则在每月工资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7、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室配合,定期对房屋、家具、设备、药品、器械等进行经常的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8、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的规定限额。出纳和收费人员不得以长补短。如有差错,由经手人详细登记,每月集中讨论,找出原因后报领导批示处理。
9、原始凭证、账本、工资清册、财务报表等资料要妥善管理。
10、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