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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87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第1篇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财务会计 管理制度

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 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 , 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 , 参照〈国家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条例标准 , 结合〈企业会计制度〉有关内容, 以及广州市睿捷经贸咨询顾问有限公司会计核算的具体要求 , 特制定了广州市睿捷经贸咨询顾问有限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

一,财务会计管理的涵义

财务是指企业为达到既定目标所进行的筹集资金和运用资金的活动.在管理经营过程中,各类咨询服务费,代办服务费,各种兼营性服务的收入和相应的开支等,就构成了咨询公司的资金运行.

财务管理就是咨询顾问公司资金运行的管理,在资金运行过程中,包括各类咨询服务费,代办服务费等资金的筹集,使用,耗费,收入和分配.要按照政府有关规定,规范企业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

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对资金筹集运用的管理,有偿服务管理费的管理,流动资金和专用资金的管理,资金分配的管理,财务收支汇总平衡等等.

财务管理的任务是:

(一)筹集,管理资金

这就是要保证经营的需要,加快资金周转,不断提高资金运用的效能,尤其是提高自有资金的收益率.公司的主要经济来源是有偿服务管理费收入,要加强有偿服务管理费的收费工作,做到应收尽受,提高回收率.另外,在资金使用上,对各项支出要妥善安排,严格控制,注意节约,防止浪费.充分发挥资金的效果.

(二)经济核算

通过财务活动加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降低成本,不断降低消耗,增加积累,提高投资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财务监督

实行财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公司的经营,管理,服务,必须依据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计划,对公司预算开支标准和各项经济指标进行监督,使资金的筹集合理合法,资金运用的效果不断提高,确保资金分配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同时,要在分配收益上严格遵守国家规定,及时上缴各种税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并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是公司内部管理的重要制度,是保证有关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的一系列具体规定.可分为以下几类制度:

(一)会计核算方法及凭证账册制度

(1)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 采用借贷复式计账法,会计科目和核算方法以公司预算会计为主,结合实际,设置银行现金日记账,总分类账,各项明细分类账;

(4) 原始凭证是计账的依据,财会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各种原始凭证,要求一切原始凭证必须手续完备,合法,内容真实,数字正确,日期和印章齐全,大,小写相符等,不得有白条报账,不得有涂改.一切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填制记账凭证,据以记账;

(5) 财会记账员应对一切原始凭证记账负责,账簿的记载不得挖补,涂改或用褪色药水消除字迹,记账应使用钢笔,不准用铅笔或圆珠笔,发生错误应根据性质,采用划线更正或红线更正.凭证,账册应根据专人列册登记,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有关会计报表,账册,会计凭证保存年限按规定办理;

(6) 指定专人保管一切未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如支票,现金收据,票据等,动用时由领用人办理领用手续.对误写的收据或作废的支票,应注销作废章,妥善保存,不得销毁废弃.

(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除抵补现金库存外,非经银行同意,不得将业务收入坐支留用,严格分清收支两条线;

(2)做好库存现金的保管工作,有关证券和现金必须放在银箱内,确保安全.对指定使用备用金的人员必须进行定期检查,核对,做好备用金的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

①建立健全现金账目,做到日清月结,钱账相符,杜绝白条抵库或账外现金,禁止私立'小金库';

②对超过现金收付限额以上的收付款项,必须通过银行结算.

(三)费用现金报销制度

为了加强现金报销管理,严格执行财政纪律,对各项现金报销拟定以下制度:

(1)差旅费报销制度;

(2)招待费报销制度;

(四) 往来账目清理制度

做好结账收付款的工作是保证管理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财务人员要及时结账收款,摧收应收账款.过月未收的账款,要上门催收.对月终尚未清理的债权债务,应查明原因,列出清册.财会人员不能解决的事项应及时上报领导.

(五)会计报表制度

会计报表是经营收支执行情况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书写报告是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了解管理部经济状况和领导工作的重要信息资料,也是编制下半年收支计划的重要依据.所以,要保证报表的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手续完备.对年度结算报表,应附有分析收支计划执行情况的说明.

三,财务管理的机构及职责

(一)财务部门机构的设置

公司的财务会计与其他行业的机构设置也大致相同,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人员可以灵活配备.财会部门一般可设置下列人员:财务会计部经理,主管会计,出纳,统计员.

(二)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

1.财会部经理

(1)向企业领导人负责,组织公司的财会管理工作,当好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参谋;

(2)每月,每季审核各种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写出财务会计分析报表,送企业法人审阅;

(3)检查,监督管理各项费用的及时收缴,保证企业资金的正常运转;

(4)审核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杜绝浪费;

(5) 根据行业的具体特点,依据财会管理有关法规,政策,文件,制定财会管理具体制度和操作程序;

(6) 组织拟定各项费用标准的预算方案,送企业领导审核,修定;

(7) 研究熟悉和实施相关的工商,财会及税务,物价等管理制度,运用法律,行政处分和经济手段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主管会计

(1)向部门经理负责,具体组织好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2)每日做好各种会计凭证和账务处理工作;

(3)每月,每季按时做好各种会计报表,定期公布费用收缴及使用情况;

(4)负责检查,审核各下属的收支账目,向公司领导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5)检查银行,库存现金和资产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6)按照行业特点和需要,分类计账;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财会工作.

3.出纳

(1)遵守公司员工守则和财务管理制度;

(2)管理好公司的现金收付,银行存款的存取,保管现金,有价证券,银行支票等;

(3)及时追收企业各种应收款项,保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4)编制有关现金收付记账凭证,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的工作;

(5)及时办理各项转账,现金支票,按月将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并交会计作账.

4.统计员(电脑员)

(1)及时统计,存储各种费用收付资料,供主管会计参考;

(2)维护好电脑设备,保管好所有资料,对变动资料数据应及时修改并存储;

(3)及时输入打印收费通知单,保证费用的按时收缴.

二00五年五月

第2篇 第1人民医院财务会计核算工作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财务会计核算工作制度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帐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2、发生下列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基金的增减;

(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7)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3、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前后各项相一致。

4、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5、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符合国家统一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

6、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帐簿,不得设置帐外帐、不得报送虚假会计报表。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建档要求、保管期限、销毁办法等都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有关电子数据、会计软件资料等应当作为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7、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8、实行会计电算化,所使用的会计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要求,必须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电算化的有关规定。

第3篇 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五)

1、认真执行《会计法》,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2、做好预决算工作。做到经费使用有预算,杜绝支出的随意性。年初由科(院)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作出预算草案,经总公司审查,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预算经审批后,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年终根据预算支出情况,做好年度决算工作。

3、公司购买物品原则上在上级指定地点和商店购买,所购物品必须先入库后出库。报销时,报销单必须附有入库验收单,验收人、经办人、领款人签字盖章。领用时要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出库物品必须经审批签字,库管员方可发放。

4、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购置集控商品、1000元大额支出及大额对外借款、捐助等,必须经过经理办公会集体研究,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5、坚持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和报告制度。做到收支情况定期向公司总支委员会、职代会报告,增强透明度。

6、严格费用审批。各类费用的发生,必须先提交报告,经总经理办公会明确认定后方可发生,否则一律不予报销;各部门及公司领导发生的招待费、差旅费必须经部门主管、公司主管初签后,再经总经理复签方可报销;其它正常的计划内费用由经营经理与副总经理会签;走访慰问、文明创建及支部活动等党群工作发生的费用由总支副书记与副总经理会签后报总经理理签字审批报销;总经理出差期间,发生的常规性费用由副总经理代行审批。

7、严格执行借还公款制度。出差人员或购物需要借款的,要从严掌握。办完事后,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不可拖办,影响正常的财务秩序。否则,按矿有关规定执行。

9、财务报表除按时上报外,每月五日前报总经理、副总经理一份,每半年进行一次财务会审。

第4篇 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怎么写

1---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公司会计资料正确可靠,防止会计差错及营私舞弊现象的发生,便于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加强公司各管理岗位的责任心,维护公司财经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会计控制是指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订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第二章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

第一节现金内控制度

第三条

现金的收付由公司专职出纳负责,不得多人管理现金的收付,以免责任不清。

第四条

现金的收支要及时入账,做到日清月结。

2---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第五条

不准以白条或借据抵库,任何人不经批准均不得借用现金。

第六条

遵守银行规定的库存限额。

第七条

严禁出纳员填制现金的收款、付款记账凭证。

第八条

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或会计主管组织对库存现金每月至少盘点一次,如发现帐实不符,要立即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由责任人赔偿损失。

第九条

财务部门负责人或会计主管应经常不定期抽查出纳员的帐实是否相符。

第十条

必须用保险柜保管现金。

严禁用木箱、木柜保管现金,或将现金置放在办公桌内。

第十一条

遵守银行规定的现金管理办法和结算起点,超过起点的支出应使用支票支付。

3.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第十二条

领用备用金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出差人员应及时报账,如无必要继续使用备用金,应及时收回销账。

出差人员返回后应及时至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借款无法核销的,应说明理由并报主管领导审批。

出差返程后长时间即不办理借款核销手续,又不说明理由的,财务部门有权从工资中扣除借款。

第十三条

未经过批准,不得使用与借款内容相左的单据办理借款核销手续。

第十四条

费用报销凭证应由出纳对金额进行二次审核,以减少差错。

第十五条

付出现金应取得凭证,如收据、发票、费用单据等。

报销凭证必须经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或公司主管领导签字才可报销。

购买货物凭证必须经公司仓库验收后,经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或公司主管领导签字、才能报销。

第二节银行存款内控制度

第十六条

银行预留印鉴至少由两人分管。

4---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第十七条

空白支票禁止提前加盖印件。

第十八条

遵守国家规定的信贷纪律和结算纪律,不出租出借账户,不

开空头支票。

第十九条

妥善保管空白支票,汇票和本票,并设置备查登记簿,登记其购入,发出和注销情况。

第二十条

及时与银行对帐,查明未达帐项及发生原因,并编制银行未达帐项调节表。

第二十一条

出纳原则上不应签发盖有印鉴的空白支票,如工作需要,也应控制其份数。

领用人对领用的空白支票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而造成本单位经济损失者,应予以赔偿。

空白支票使用后应及时交财务部门记账和注销。

第三节有价证券内控制度

第二十二条

5---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公司有价证券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定期存单,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及银行承兑汇票,收到的出口信用证,货物提单等货权凭证。

第二十三条

对于金额巨大的有价证券,公司应租用金融机构的保险箱储存。

第二十四条

有价证券的保存和取出,必须由2人以上同时在场方可办理,并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

第二十五条

对于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及银行承兑汇票的背书转让,视同货币资金处理,必须办理有效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

第四节工资内控制度

第二十六条

财务部门负责工资发放的工作人员应认真与人事管理部门核对在册职工人

员姓名,工资标准,各种津贴和补贴的金额。

第二十七条

财务部门根据人事管理部门开具的聘用临时工姓名,工资数额及有关补助的说明认真核对临时工工资情况。

6---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第二十八条

核对离职人员是否从工资表中删除。

第二十九条

核对各项应扣款是否正确。

第三十条

根据审核过的工资计算表或工资汇总表编制记账凭证。

第三十一条

审查银行划卡数与工资明细数及汇总实发数是否一致。

第三十二条

核查工资标准的变动及有关津贴的变动是否通过公司领导审批。

第四章实物资产内控制度

第一节原材料内控制度

第三十三条

公司设立专门的仓库由专人保管材料物资。

第三十四条

7---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对已采购回的材料建立验收制度,登记采购(合同)数,实收数,短缺数等。

第三十五条

各种材料物资应妥善保管,按品名、规格定位堆放,并挂贴标签,以便帐实核对。

第三十六条

仓库保管员应随时掌握并反馈材料物资的最高、最低储备量,以保证生产经营需要并避资金积压。

第三十七条

实行定期盘存制度,每月至少盘点一次,并与材料帐卡的账面结余数核对,若发现盘盈盘亏,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填写盘存报告单报本部门及财务部门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第三十八条

对易潮,易霉物资要经常检查库内通风设备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对易挥发的物资应经常注意加盖密封。

对易燃、易爆物资要加强防火,对贵重物资和稀有物资要特别保管并经常查核。

第三十九条

8---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对各种材料物资的领用和发出,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

仓库保管员只有根据经过批准的领料单,或销售凭证方能发料,领料人和发料人均应在领料凭证上签章。

第四十条

对于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材料,仓库保管员应根据材料部门填写的'委托外加工发料通知单'进行发料,有关联交送材料部门和财会部门凭以记账。

仓库保管同时应在备查登记簿中予以登记,加工完成验收入库时要注销原记录。

企业内任何人未经批推和办理法定手续,不得发出、变卖和赠送材料,或用一种材料交换另一种材料。

第四十一条

仓库保管员负责稽核所经管的材料帐卡和实物数量是否相符。

财会部门负责稽核材料的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的金额是否相符,并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材料部门的帐、卡和实物数量是否相符。

第四十二条

对于边角废料应做到合理回收,及时入库,加强材料的综合利用。

第二节产成品内控制度

第四十三条公司设立专门的仓库由专人保管产成品物资。

9---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第四十四条生产车间加工完毕的产品,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填制产成品交库单,连同产品交成品库点收,车间和成品仓库的经手人应在产品入库单上签字,作为产品入库的凭证。

第四十五条'入库单'一般一式三份,一份由成品库记账,一份退生产车间计算产量,一份送财务部门记账。

月末各方的合计数应按品名、规格、等级进行核对。

第四十六条

对验收入库的产成品应妥善保管,尽量避免露天存放,以防变质。

对销货退回的产品,也应及时送交成品库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第四十七条

产成品销售时,销售部门根据购货单位的订货单或销货合同开出至少一式三份出库提货单(物资出门证)。

一份由销售部门存查记账,一份由成品仓库发货记账,一份送财务部门收款记账。

第四十八条

销货发票应具备销售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等方面的内容。

应由开票人以外的人员复核其所填内容,是否与购货单位的订货单或合同一致。

第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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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仓库保管(发货人)接到'提货单'联后,提出应发的货物,核对无误后方能包装发运。

第五十条仓库保管等直接经手销售的人员,不得兼管与销售有关的账簿(如销售,应收销货款)的记账工作。

第五十一条每月终了,销售部门与成品库在帐卡、帐实核对相符后,要编制产成品收发结存报表送财务部门对帐,保证帐实相符。

第三节产品及半成品内控制度

第五十二条

外购半成品的管理,视同材料购入处理,由材料部门负责。

第五十三条

自制半成品若需送交半成品库的,其管理办法同产成品的管理流程。

第五十四条

委托外单位加工的自制半成品,发出和收回时的处理手续比照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处理。

第五十五条

月末要清查盘点,盘点由生产部门和车间核算员参加,可能时财务部应派员参加,盘点完毕要填写在产品盘存表,以便正确计算在产品成本。

11---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第四节固定资产内控制度

第五十六条

公司固定资产由资产管理部门、资产使用部门及财务部门共同管理,各司其职。

第五十七条

对房屋及建筑物在建过程中要监督建造质量,竣工后要及时组织验收,登记固定资产。

第五十八条

资产管理部门对报废、转让、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应及时登记清理费用、残值收入,或租金收入和转让收入,并报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第五十九条

建立临时性租入固定资产备查薄。

第六十条

接受损赠的固定资产应按制度规定计价核算和管理。

第六十一条

外单位投入固定资产应按制度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保管。

12---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第六十二条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

对已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按照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第六十三条

在年度会计决算前,由资产管理部门组织进行固定资产盘点,以查明资产实物状况。

第六十四条

对意外灾害损失应进行认真的核对、盘点及损失程度的评估,并及时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五章供销业务的内控制度

第一节供应业务的内控制度

第六十五条

申请购货的部门提出采购单,经采购部门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汇总编制采购计划。

再与供货单位签订供货合同或开出购货订单,组织采购。

采购计划中应填明所购货物品名,规格,数量,计划价格及质量要求等内容。

采购部门批准的数量若与申请单位申报数量有异,应及时通知申请部门。

第六十六条

13---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购入的材料物资由仓库保管组织验收,验收时应将发票账单与存查的采购计划进行认真核对,同时核对点收实物的数量和质量,核对无误后填写验收单或材料入库单,并签字后连同发票账单转采购部门。

对有特殊技术要求的材料物资应通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技术鉴定,检验合格后方可填制验收单。

第六十七条

仓库保管登记已验收货物的明细账。

第六十八条

采购部门收到仓库转来的验收单(或入库单)和发票账单后,须进一步与合同、采购计划核对无误后,签章送财务部报帐。

第六十九条

财务部根据验收单(或入库单)和发票,编制会计凭证或办理付款手续。

第七十条

若收到的材料在数量、规格,质量等方面与合同、发票不符,财务部门应按规定办理部分拒付或全部拒付手续,材料仓库应对所到材料暂时另行代管。

并在备查簿中予以记录。

第七十一条

财务部门根据有关材料总账,对仓库明细账进行控制监督。

14---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第七十二条

月末财务部门材料总账与仓库明细账进行核对,帐与实物数量进行核对。

第二节销货业务的内控制度

一、现销业务的内控制度

第七十三条

销售部门根据购货单位的订货单或销货合同开出物资出门证。

一份由销售部门存查记账,一份由成品仓库发货记账,一份送财务部门收款记账。

第七十四条

开票员负责根据销售部物资出门证开发票。

开票工作由财务部的专人负责。

第七十五条

收款员收款。

收款人由财务部开票以外的另一人员或销售部门负责,收款人应核对单价是否有误,并验算数量乘单价是否与金额相符,大小写是否相符,核对无误后收入现金,将款项交财务部出纳后,在发票联及物资出门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章,并由会计编制收款凭证入账。

第七十六条

仓库发货。

客户持提货单联(或物资出门证)向仓库取货。

15---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第七十七条

出门检查。

客户出示物资出门证。

二、赊销业务的内控制度

第七十八条

接受客户订货单。

第七十九条

草拟合同,报主管领导审批赊销业务。

合同由销售机构草拟,草拟的合同应报企业主管销售业务的负责人审批。

第八十条购销双方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方能生效。

第八十一条

开出物资出门证及销货发票,并通知仓库包装发货。

发票开好后应交由另一人审核发票内容是否填写完整,有无错误。

销售发票应由专人管理。

第八十二条

财务部门凭发票编制记账凭证。

第八十三条

根据收帐通知联记账,注销应收账款或冲减应收票据账户。

16---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第八十四条

若因产品质量等原因而发生销货退回,则冲减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

第八十五条

仓库管理部门登记退回的产成品(办理入库手续)。

若因其他原因购货方要求折让,应按销售折让的规定批准权限,由有关负责人签批意见后财务部门才能据以记帐。

第八十六条

退回产品因质量问题需要返修的,应办理出库手续组织返修,返修完毕再办理入库手续,其返修费用应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第八十七条

对应收帐款应在款项到期前由销售部门负责办理有关函证手续,负责对应收帐到期时的催收和逾期款项的交涉与催收工作。

第八十八条

企业财务部门不得随意将应收账款转作坏帐损失冲减坏账准备,应当在每一年度决算前对应收款进行逐项检查,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由财务部门提交相关书面情况说明至公司办公室,由公司办公定提交公司年度董事会审议,决议通过后再进行帐务处理。

第5篇 某商贸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企业中,为规范企业的财务会计核算等,根据我国的相关财务会计法的规定,企业如何制定财务会计制度呢以下整理了详细的商贸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企业会计工作一定要符合有关的标准规范和法规条例,从加强和整顿会计基础工作的要求出发,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凭证和账簿,实行科目、凭证、账簿和报表的规范化;严格进行凭证的审核,事先监督和检查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并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严格记账、对账、结账手续,会计账簿应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按规定记账、对账和结账,并建立健全的会计档案。

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会计核算应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条

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三条

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

第四条

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五条

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二章资产

第六条

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第七条

企业的资产应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八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待摊费用等。

第九条

企业应当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银行存款应按银行和存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第十条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等。

第十一条

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等。

待摊费用应按其受益期限在1年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成本、费用。如果某项待摊费用已经不能使企业受益,应当将其摊余价值一次全部转入当期成本、费用,不得再留待以后期间摊销。

第三章负债

第十二条

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第十三条

企业的负债应按其流动性,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第十四条

流动负债,是指将在1年(含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预提费用等。

第十五条

各项流动负债,应按实际发生额入账。短期借款应当按照借款本金,按照确定的利率按期计提利息,计入损益。

第四章所有者权益

第十六条

所有者权益,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

第十七条

企业的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

第五章收入

第十八条

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第六章成本和费用

第十九条

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耗费。

企业应当合理划分期间费用和成本的界限。期间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成本应当计入所生产的产品、提供劳务的成本。

企业应将当期已销产品或已提供劳务的成本转入当期的费用;商品流通企业应将当期已销商品的进价转入当期的费用。

第二十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耗用的各项材料,应按实际耗用数量和账面单价计算,计入成本、费用。

第二十一条

企业应支付职工的工资,应当根据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职工工资,计入成本、费用。企业应当根据国家规定,计算提取应付福利费,计入成本、费用。

第二十二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其他各项费用,应当以实际发生数计入成本、费用。凡应当由本期负担而尚未支出的费用,作为预提费用计入本期成本、费用;凡已支出,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费用,应当作为待摊费用,分期摊入成本、费用。

第七章利润

第二十三条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一)营业利润,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减去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加上其他业务利润,减去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后的金额。

(二)利润总额,是指营业利润加上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

第二十四条

企业对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应当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企业名称、报表所属年度或者月份、报出日期,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三)建立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和稽核审计制度

为了维护财经纪律,保护财产安全和保证账目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企业应建立内部会计监督制度,重点是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权利,规定相互之间的联系和制约关系;对货币收支,进、销货业务等重大项目建立控制监督办法,在会计部门以外,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或者配备审计人员,对企业的会计记录、会计报表和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内部检查和监督,并对企业经济效益进行审查。

会计稽核是会计机构内部进行的会计检查和审核;内部审计是独立于会计机构以外的专门机构或人员对企业进行财务审计和管理审计,两者都是为了维护国家、企业和投资人的利益,防弊改错,促进企业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的。

(四)建立和健全会计电算化

计算机技术是一项高新技术,它的发展对于提高会计工作效率起着巨大作用。目前我国虽有不少企业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数据处理,实现了会计电算化,在会计数据处理、分析和管理方面显示出强大的功能,但还不够普遍,有的还处于试用阶段。随着经济的发展,商业会计工作电算化必将进一步发展。因此,大中型商业企业要在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计算机的维修保养制度,改进程序设计和加强文件管理,并积极培养专职人员,不断提高计算机技术,努力实行系统化和网络化。

第6篇 某餐饮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餐饮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三条 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四条 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分店(含51%股权的全资、内联企业)的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二节 内部会计管理体系

第五条 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的职责

(一)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督促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

(三)负责预算方案的实施,并督促财务部门下达落实收入、成本费用、利润考核指标。

(四)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五)在财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并对此承担责任。

(六)表彰奖励会计人员。

第六条 财务部机构设置

(一)财务部设置原则

公司按照“三统一分”的原则来设置,即“人员统一、机构统一、核算分离”。公司财务部对所有实体的财务机构实行隶属关系的集中统一领导,实体财务人员业务上受公司财务部领导,行政上受各实体领导。按照业务工作量、经营规模等对大的实体可称“财务部”设财务部经理岗位,小的实体可称“财务室”,设会计主管岗位。

(二)会计工作组织机构

会计工作组织机构设置如下:

总经理

公司财务总监

实体财务经理

主管会计

出纳员

成本会计

往来款会计

资产会计

稽核

收银员

保管员

公司财务经理

主管会计

出纳员

往来会计

资产会计

记账员

第七条 内部会计核算形式

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分散核算”的结账体制,具体核算形式如下:

(一) 各实体在公司统一领导下独立核算,每周统计一次收入、餐饮成本、一次性费用等财务指标,于周日下午报公司财务部汇总;每月结账按要求编制各月报,由公司财务部统一汇总合并会计报表。

(二) 周报及月报要求:周报统计时间范围为上周日至本周六;月报核算时间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三) 存货购进采用实际成本法,从仓库领用商品采用先进先出法,吧台领用商品的核算采用零售价法。存货盘点采用永续盘存制。

(四) 收入、费用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 对外业务部门,如税务、工商、银行、财政等相关业务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办理。政府职能部门到各实体收费,实体只有接待权,无决策支付权,并应及时向公司各职能部门汇报。

(六) 其他涉及不到的,全面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

第三节 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第八条 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设置如下会计岗位:财务总监、财务经理、副经理、主管会计、成本会计、往来款会计、资产会计、出纳员、稽核主管、稽核员、收银员、保管员、档案管理员等。

第九条 财务部的职责。

(一)按照国家财务、税务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给合本公司行业特征,科学合理地组织财务活动,制定统一、健全的财务规章体系。

(二)依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中有关投资计划和项目进度安排计划,负责拟订相应的资金需求量预测计划和各种财务预算计划,为满足公司运营资金和投资建设的需要,最合理地分配调度资金、积极筹措资金。

(三)遵照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准则等,合理组织会计核算工作,实行会计监督,对各种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债权、债务发生的核算,基金的增减和经营收支、费用成本的计算,要按会计核算程序,正确办理会计手续,如实登记入帐,并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由物相符。

(四)根据制定批准的财务开支计划和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认真审核各项原材料设备采购计划,准确、及时地做好成本核算的审查、控制、结算,努力降低成本。

(五)严格按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支付现金,控制库存现金额。妥善保管库存现金、各种人价证券和财务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据,按照有关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款项的收付。

(六)按时完成会计财务工作,及时编制各种会计报表,按规定完成税金的申报、测算、缴纳、减免工作,负责社会集团购买力下的控购商品的采购审查、报批、登记工作。

(七)审核计算和发放公司人员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及保险管理,负责固定资产的添置、调拨、清产核资、报损、折旧管理。

(八)负责公司的资金筹集、融通、使用、管理,统筹公司对外长期投资,负责项目投资的财务评估,审核和费用控制。

(九)公司经济合同归口管理,参与主要经济合同的洽谈、拟订、审核、签约,做好合同登记、立卷归档工作并负责组织检查、督促经济合同的履行。

(十)主持或参与下属企业经营(承包)方案的谈判、签约工作,以及各部门目标计划责任制财务指标的确立、考核,并实施过程监督、评价和向公司领导及时反馈。

(十一)负责公司的内部审计、稽核工作。

(十二)妥善保管会计档案资料,对各种会计帐册、凭证和报表进行归档、立卷、调阅、销毁等作业管理。

(十三)定期进行会计资料汇总、整理、统计,分析财务计划执行情况,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揭示企业运作存在问题,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经营状态和合理化建议。

(十四)负责领导财务部下设的预决算部门、财务结算中心、内部银行机构。

(十五)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司财务部除做好公司总部的财务核算工作外,负责对下属实体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规范,对整个公司的财务人员进行培训。

第7篇 会计事务所财务制度范本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优化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等,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国家有关法规制度和本暂行办法,结合合伙人协议、事务所章程等,建立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鼓励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进一步强化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内部控制。

第四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全所范围内的会计核算、资金使用、业务收支和收益分配等进行统一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分所财务的集中控制,切实做到一体化管理,避免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财务管理各自为政。

第五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结合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优化业务流程,加大信息技术应用推广力度,进一步整合财务和业务信息管理系统,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效能。

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统一的财务管理体制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设立独立的财会部门或在相关部门内指定专职财会人员,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

第七条会计师事务所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第八条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对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支等实施预算管理。

鼓励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建立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第九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完善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的沟通和协作机制,保证应收账款真实、完整。

第十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严格的资金支付授权审批制度,明确支出款项的用途、金额、限额、支付方式等内容,保证资金支出的合法、安全。

会计师事务所拓展和承接业务,不得向委托人或相关方面提供回扣或其他形式的商业贿赂。

第十一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购买有价证券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独立性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为其他企业、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第十二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财产物资采购、使用、保管、处置等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定期清查和盘点,对发生的财产损失要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十三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加强负债管理,保证适当的流动性,对发生的各种借款和应付应交款项,应当按合同约定方式和期限及时归还或支付。

会计师事务所分所不得同其他企业或单位发生除正常业务活动外的债权债务关系。

第十四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业务类型对取得的收入进行明细核算,同时按照资金用途对支出的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第十五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有效的工时管理系统和成本控制系统,在保证执业质量的前提下,不断强化成本预算约束,实现成本的全员管理和全过程控制。

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以具体承做的业务项目为基础,对主营业务收入和直接成本费用进行核算。鼓励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以具体承做的业务项目为基础,对主营业务收入和直接成本费用进行核算。

第十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结合人员定级定岗制度制定工资薪酬政策和制度。工资薪酬政策和制度应当统一,同时统筹考虑分所所在地的地区差异。

第十七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统一购买职业保险,或按规定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第十八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经费。

第十九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加大教育培训投入,强化经费保障,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胜任能力。

第二十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科学的业绩考核和收益分配制度,业绩考核和收益分配制度应当经合伙人会议(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在全所范围内执行。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定期对业绩考核和分配制度进行评估,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自身发展需要不断修订完善。

第二十一条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业绩考核和收益分配制度,应当充分体现会计师事务所“人合”的特性,在优先考虑事务所持续发展的基础上,根据职级、能力和贡献等因素确定业绩考核标准和收益分配方案。

第二十二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并向全体合伙人(股东)报告。

除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规定外,会计师事务所编制的年度财务报告还应当包括业务收入明细表和支出明细表。

第二十三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子系统,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上报经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包括本办法第二十二条中的业务收入明细表和支出明细表,下同)。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将确认、汇总后的,与系统汇总数据一致的全省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告报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会计师事务所经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应当同时报送省级财政部门;其中,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经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还应当同时报送财政部。

第二十四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98]第32号)的规定建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的妥善保管和有序存放。

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撤销后,其会计档案应由会计师事务所统一保管。

第二十五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健全内部财务监督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通过设立监事会、财务监督委员会、内部审计机构等方式,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制度的要求、合伙人协议或事务所章程等履行内部财务监督职责。

第8篇 y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章 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⑴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公司,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⑵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办公室主任或出纳不在单位期间,印章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⑶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⑸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⑹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施工工程用款支付批工作流程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部门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①房租标准:a、部门经理以上职员,房租标准为120元/日;b、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100元/日。②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标准伙食补贴每人20元/日;市内交通费每人6元/日。

⑷、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报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支付。

4.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⑴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结算;

⑵车辆的易损备品备件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采购,以支票支付。需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并由办公室建账予以核销使用;

⑶公司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账登记使用。

5.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

⑵办公室设立账册登记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情况;

⑶办公室财产台账为财务部附设账册;

⑷办公室应对各部门领用的办公用品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定期通报;

⑸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总经理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⑹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6.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⑴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⑵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按本章第1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⑶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⑷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账收据给经办人;

⑸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⑹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

⑺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第二章 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总经理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还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⑴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⑵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

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6.工程决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⑶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设计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上述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商品房由工程部、销售部办理竣工房交接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成本结算。

第三章 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⑴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⑶凡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⑶办公室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账,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⑴办公室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⑵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账;

⑶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办公室审批,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账;

⑸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⑴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⑵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⑷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⑸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

第9篇 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公司会计资料正确可靠,防止会计差错及营私舞弊现象的发生,便于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加强公司各管理岗位的责任心,维护公司财经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会计控制是指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订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第二章 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

第一节 现金内控制度

第三条 现金的收付由公司专职出纳负责,不得多人管理现金的收付,以免责任不清。

第四条 现金的收支要及时入账,做到日清月结。

第五条 不准以白条或借据抵库,任何人不经批准均不得借用现金。

第六条 遵守银行规定的库存限额。

第七条 严禁出纳员填制现金的收款、付款记账凭证。

第八条 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或会计主管组织对库存现金每月至少盘点一次,如发现帐实不符,要立即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由责任人赔偿损失。

第九条 财务部门负责人或会计主管应经常不定期抽查出纳员的帐实是否相符。

第十条 必须用保险柜保管现金。严禁用木箱、木柜保管现金,或将现金置放在办公桌内。

第十一条 遵守银行规定的现金管理办法和结算起点,超过起点的支出应使用支票支付。

第十二条 领用备用金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出差人员应及时报账,如无必要继续使用备用金,应及时收回销账。出差人员返回后应及时至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借款无法核销的,应说明理由并报主管领导审批。出差返程后长时间即不办理借款核销手续,又不说明理由的,财务部门有权从工资中扣除借款。

第十三条 未经过批准,不得使用与借款内容相左的单据办理借款核销手续。

第十四条 费用报销凭证应由出纳对金额进行二次审核,以减少差错。

第十五条 付出现金应取得凭证,如收据、发票、费用单据等。报销凭证必须经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或公司主管领导签字才可报销。购买货物凭证必须经公司仓库验收后,经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或公司主管领导签字、才能报销。

第二节 银行存款内控制度

第十六条 银行预留印鉴至少由两人分管。

第十七条 空白支票禁止提前加盖印件。

第十八条 遵守国家规定的信贷纪律和结算纪律,不出租出借账户,不

开空头支票。

第十九条 妥善保管空白支票,汇票和本票,并设置备查登记簿,登记其购入,发出和注销情况。

第二十条 及时与银行对帐,查明未达帐项及发生原因,并编制银行未达帐项调节表。

第二十一条 出纳原则上不应签发盖有印鉴的空白支票,如工作需要,也应控制其份数。领用人对领用的空白支票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而造成本单位经济损失者,应予以赔偿。空白支票使用后应及时交财务部门记账和注销。

第三节 有价证券内控制度

第二十二条 公司有价证券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定期存单,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及银行承兑汇票,收到的出口信用证,货物提单等货权凭证。

第二十三条 对于金额巨大的有价证券,公司应租用金融机构的保险箱储存。

第二十四条 有价证券的保存和取出,必须由2 人以上同时在场方可办理,并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

第二十五条 对于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及银行承兑汇票的背书转让,视同货币资金处理,必须办理有效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

第四节 工资内控制度

第二十六条 财务部门负责工资发放的工作人员应认真与人事管理部门核对在册职工人员姓名,工资标准,各种津贴和补贴的金额。

第二十七条 财务部门根据人事管理部门开具的聘用临时工姓名,工资数额及有关补助的说明认真核对临时工工资情况。

第二十八条 核对离职人员是否从工资表中删除。

第二十九条 核对各项应扣款是否正确。

第三十条 根据审核过的工资计算表或工资汇总表编制记账凭证。

第三十一条 审查银行划卡数与工资明细数及汇总实发数是否一致。

第三十二条 核查工资标准的变动及有关津贴的变动是否通过公司领导审批。

第四章 实物资产内控制度

第一节 原材料内控制度

第三十三条 公司设立专门的仓库由专人保管材料物资。

第三十四条 对已采购回的材料建立验收制度,登记采购(合同)数,实收数,短缺数等。

第三十五条 各种材料物资应妥善保管,按品名、规格定位堆放,并挂贴标签,以便帐实核对。

第三十六条 仓库保管员应随时掌握并反馈材料物资的最高、最低储备量,以保证生产经营需要并避资金积压。

第三十七条 实行定期盘存制度,每月至少盘点一次,并与材料帐卡的账面结余数核对,若发现盘盈盘亏,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填写盘存报告单报本部门及财务部门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第三十八条 对易潮,易霉物资要经常检查库内通风设备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易挥发的物资应经常注意加盖密封。对易燃、易爆物资要加强防火,对贵重物资和稀有物资要特别保管并经常查核。

第三十九条 对各种材料物资的领用和发出,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仓库保管员只有根据经过批准的领料单,或销售凭证方能发料,领料人和发料人均应在领料凭证上签章。

第四十条 对于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材料,仓库保管员应根据材料部门填写的'委托外加工发料通知单'进行发料,有关联交送材料部门和财会部门凭以记账。仓库保管同时应在备查登记簿中予以登记,加工完成验收入库时要注销原记录。企业内任何人未经批推和办理法定手续,不得发出、变卖和赠送材料,或用一种材料交换另一种材料。

第四十一条 仓库保管员负责稽核所经管的材料帐卡和实物数量是否相符。财会部门负责稽核材料的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的金额是否相符,并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材料部门的帐、卡和实物数量是否相符。

第四十二条 对于边角废料应做到合理回收,及时入库,加强材料的综合利用。

第二节 产成品内控制度

第四十三条公司设立专门的仓库由专人保管产成品物资。

第四十四条生产车间加工完毕的产品,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填制产成品交库单,连同产品交成品库点收,车间和成品仓库的经手人应在产品入库单上签字,作为产品入库的凭证。

第四十五条'入库单'一般一式三份,一份由成品库记账,一份退生产车间计算产量,一份送财务部门记账。月末各方的合计数应按品名、规格、等级进行核对。

第四十六条 对验收入库的产成品应妥善保管,尽量避免露天存放,以防变质。对销货退回的产品,也应及时送交成品库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第四十七条 产成品销售时,销售部门根据购货单位的订货单或销货合同开出至少一式三份出库提货单(物资出门证)。一份由销售部门存查记账,一份由成品仓库发货记账,一份送财务部门收款记账。

第四十八条 销货发票应具备销售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等方面的内容。应由开票人以外的人员复核其所填内容,是否与购货单位的订货单或合同一致。

第四十九条 仓库保管(发货人)接到'提货单'联后,提出应发的货物,核对无误后方能包装发运。

第五十条仓库保管等直接经手销售的人员,不得兼管与销售有关的账簿(如销售,应收销货款)的记账工作。

第五十一条每月终了,销售部门与成品库在帐卡、帐实核对相符后,要编制产成品收发结存报表送财务部门对帐,保证帐实相符。

第三节 产品及半成品内控制度

第五十二条 外购半成品的管理,视同材料购入处理,由材料部门负责。

第五十三条 自制半成品若需送交半成品库的,其管理办法同产成品的管理流程。

第五十四条 委托外单位加工的自制半成品,发出和收回时的处理手续比照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处理。

第五十五条 月末要清查盘点,盘点由生产部门和车间核算员参加,可能时财务部应派员参加,盘点完毕要填写在产品盘存表,以便正确计算在产品成本。

第四节 固定资产内控制度

第五十六条 公司固定资产由资产管理部门、资产使用部门及财务部门共同管理,各司其职。

第五十七条 对房屋及建筑物在建过程中要监督建造质量,竣工后要及时组织验收,登记固定资产。

第五十八条 资产管理部门对报废、转让、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应及时登记清理费用、残值收入,或租金收入和转让收入,并报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第五十九条 建立临时性租入固定资产备查薄。

第六十条 接受损赠的固定资产应按制度规定计价核算和管理。

第六十一条 外单位投入固定资产应按制度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保管。

第六十二条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对已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按照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

第六十三条 在年度会计决算前,由资产管理部门组织进行固定资产盘点,以查明资产实物状况。

第六十四条 对意外灾害损失应进行认真的核对、盘点及损失程度的评估,并及时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五章 供销业务的内控制度

第一节 供应业务的内控制度

第六十五条 申请购货的部门提出采购单,经采购部门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汇总编制采购计划。再与供货单位签订供货合同或开出购货订单,组织采购。采购计划中应填明所购货物品名,规格,数量,计划价格及质量要求等内容。采购部门批准的数量若与申请单位申报数量有异,应及时通知申请部门。

第六十六条 购入的材料物资由仓库保管组织验收,验收时应将发票账单与存查的采购计划进行认真核对,同时核对点收实物的数量和质量,核对无误后填写验收单或材料入库单,并签字后连同发票账单转采购部门。对有特殊技术要求的材料物资应通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技术鉴定,检验合格后方可填制验收单。

第六十七条 仓库保管登记已验收货物的明细账。

第六十八条 采购部门收到仓库转来的验收单(或入库单)和发票账单后,须进一步与合同、采购计划核对无误后,签章送财务部报帐。

第六十九条 财务部根据验收单(或入库单)和发票,编制会计凭证或办理付款手续。

第七十条 若收到的材料在数量、规格,质量等方面与合同、发票不符,财务部门应按规定办理部分拒付或全部拒付手续,材料仓库应对所到材料暂时另行代管。并在备查簿中予以记录。

第七十一条 财务部门根据有关材料总账,对仓库明细账进行控制监督。

第七十二条 月末财务部门材料总账与仓库明细账进行核对,帐与实物数量进行核对。

第二节 销货业务的内控制度

一、现销业务的内控制度

第七十三条 销售部门根据购货单位的订货单或销货合同开出物资出门证。一份由销售部门存查记账,一份由成品仓库发货记账,一份送财务部门收款记账。

第七十四条 开票员负责根据销售部物资出门证开发票。开票工作由财务部的专人负责。

第七十五条 收款员收款。收款人由财务部开票以外的另一人员或销售部门负责,收款人应核对单价是否有误,并验算数量乘单价是否与金额相符,大小写是否相符,核对无误后收入现金,将款项交财务部出纳后,在发票联及物资出门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章,并由会计编制收款凭证入账。

第七十六条 仓库发货。客户持提货单联(或物资出门证)向仓库取货。

第七十七条 出门检查。客户出示物资出门证。

二、赊销业务的内控制度

第七十八条 接受客户订货单。

第七十九条 草拟合同,报主管领导审批赊销业务。合同由销售机构草拟,草拟的合同应报企业主管销售业务的负责人审批。

第八十条购销双方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方能生效。

第八十一条 开出物资出门证及销货发票,并通知仓库包装发货。发票开好后应交由另一人审核发票内容是否填写完整,有无错误。销售发票应由专人管理。

第八十二条 财务部门凭发票编制记账凭证。

第八十三条 根据收帐通知联记账,注销应收账款或冲减应收票据账户。

第八十四条 若因产品质量等原因而发生销货退回,则冲减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

第八十五条 仓库管理部门登记退回的产成品(办理入库手续)。若因其他原因购货方要求折让,应按销售折让的规定批准权限,由有关负责人签批意见后财务部门才能据以记帐。

第八十六条 退回产品因质量问题需要返修的,应办理出库手续组织返修,返修完毕再办理入库手续,其返修费用应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第八十七条 对应收帐款应在款项到期前由销售部门负责办理有关函证手续,负责对应收帐到期时的催收和逾期款项的交涉与催收工作。

第八十八条 企业财务部门不得随意将应收账款转作坏帐损失冲减坏账准备,应当在每一年度决算前对应收款进行逐项检查,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由财务部门提交相关书面情况说明至公司办公室,由公司办公定提交公司年度董事会审议,决议通过后再进行帐务处理。

第10篇 财务会计处理程序制度

1.总则

为保证公司会计信息真实、合法、准确、完整,明确会计核算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2.会计科目设置

公司财务部门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及明细科目。

3.会计凭证格式及传递

(1)原始凭证分外来与自制两种,外单位开具的原始凭证必须符合法规要求,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是打印的统一格式。

(2)记账凭证由计算机随机打印,为通用记账凭证格式。

(3)会计凭证传递顺序为:一切收付款原始凭证经会计审核人员审查→领导签字→微机操作人员编制打印记账凭证→出纳办理收付款手续→审核人员审查记账凭证并签章→微机操作人员按审核无误后的记账凭证登记机内账户→按制度规定打印账页→会计档案人员按月整理装订会计凭证、登记存档。

4.会计账簿的设置

按公司使用的一级科目设置总分类账簿,汇总登记各科目发生额;明细分类账簿与总分类账簿一级科目相对应,按性质和业务量多少一户一账合并设置,逐笔登记各项经济业务。

5.会计账簿的启用和更换

启用会计账簿时,应当完整填写单位名称、账簿名称和账簿启用表;更换记账人员,账簿应当监交并签章。一个会计年度应当更换一次账簿(特殊账簿除外),并将上年余额结转下年。

6.会计账簿的登记

按照有关规定审核记账规则登记会计账簿,并定期或不定期对账,做到账证、账账、账实三相符;结账前必须将本期内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登记入账,并结出每个账户的期末余额。

7.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人员必须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完毕后,要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审核和签章,保证账证相符、账表相符、真实和完整,并按时报送有关部门。

第11篇 保利房地产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保利地产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公司执行统一的会计政策。各级公司统一执行国家制定的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及公司制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按照统一口径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具体会计核算方法及财务报告的编制方法必须符合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的规定。

第二十条 各级公司独立设账,独立核算盈亏。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符合会计主体认定条件的单位,也可以独立设账核算。

第二十一条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和各子公司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准则的规定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健全基础财务会计工作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财务会计工作效率与质量。具体会计核算方法和日常财务会计工作管理要求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和各子公司制订的内部财务会计工作管理制度进行规范。

第二十二条各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财务会计信息和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保证财务会计信息和会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妥善保管财务会计档案。

第二十三条各级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格式要求编制和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各子公司必须按照股份公司的要求按时上报财务会计报告。各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进行编制,并经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签名和盖章,各签字盖章的人员对财务会计报告会计信息的合法、真实和完整在各自职责范围负责。

第二十四条公司正式对外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除正常的对外披露途径外,任何人不得提前对外泄露公司的财务会计信息和相关经营信息,不得擅自对已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和相关经营信息对外进行解释。

第二十五条 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按规定需经审计的,由经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审计结果报董事会审议。

第12篇 附院基本建设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本院基本建设资金的管理,切实管好、用好建设资金,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基建工作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基建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

2、做好基本建设资金预算、会计核算、财务决算及监督工作;

3、依法、合理、及时地筹集和使用建设资金;

4、合理控制建设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分工协作,按照职责明确、权责一致、程序规范的管理原则开展各项工作。

三、有关职能部门在医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如下:

总务处

1、编制医院基本建设计划,并提供可行性报告;

2、与财务处共同编制基本建设资金预算报告;

3、审核工程量、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和工程决算;

4、参与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审计,五万元以上的结算必须经社会审计部门认定。

财务处

1、与总务处共同编制基本建设资金预算报告;

2、编制基本建设资金筹集方案,并按经批准的筹资计划进行筹融资;

3、做好基本建设的会计核算工作;

4、安排和使用工程建设资金,检查监督建设资金使用情况,保证资金安全;

5、审查、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及合同款支付,加强成本核算,控制费用支出;

6、收集、汇总并及时上报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信息和各种报表,确保各种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7、及时办理竣工建设项目的资产手续,进行账务处理。

四、建设工程施工方案一旦通过,原则上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改变,但确因实际情况或使用部门的合理要求,可按以下要求执行:由于方案调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下的总务处可以直接下变更通知;发生费用在10000元以下的须经分管院长书面同意,总务处下变更通知;发生费用在20000元以下的须经院长书面同意,总务处才能下变更通知;发生费用在20000元以上的须经院长办公会通过总务处方可实施。

五、工程款项、监理费用及相关财务支付审批手续按国家和医院有关规定进行。支付工程款时一律以正式发票入账,财务处对不符合制度规定、违反合同条款和审批手续不全的基建款项有权拒付,并及时向领导汇报,保证工程成本的真实性、准确性。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十二篇)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财务会计 管理制度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 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 , 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 , 参照〈国家会计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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