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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管理制度模版(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91

财务部管理制度模版

第1篇 财务部管理制度模版

财务部管理制度

一、工作职责及处罚办法

1、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集团财务部要求,搞好财务核算,并于每月10日前编报好上月会计报表;对未按规定时间上报集团及公司领导所需各种报表的,视情况而定,对主要责任人处以20元/次罚款,对次要责任人处以10元/次罚款;未按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集团财务部要求进行会计核算的,视情况而定,处以50元―200元罚款或调离岗位。

2、严格按照税法要求,于每月30日前搞好本月进项税额的认证抵扣工作,因工作失职,造成发票不能认证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查明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损失金额。

3、严格按照税法要求,于每月10日前搞好上月的纳税申报和税款入库工作;因工作失职,未能及时申报和缴纳税款受到税务处罚的,查明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处罚金额

4、严格按照税法要求,搞好发票及收据的领购及缴销工作;因工作失职,造成发票及收据缴销过期受到税务处罚的,查明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处罚金额。

5、严格按照税法要求,搞好发票及收据的开具工作;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及收据受到税务处罚及给公司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查明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处罚金额和损失金额。

6、严格按照税法要求,搞好发票及收据保管工作;因工作失职,造成发票、收据遗失受到税务处罚的,查明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处罚金额。

7、严格按照统计法要求,搞好统计工作,因工作失职,受到统计执法部门处罚的,查明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处罚金额。

8、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300元库存现金额预留保险柜库存现金,因超规定预留现金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全部损失金额。

9、未经批准,擅自挪用现金或支付款项的;一经查处,除责令其归还所挪用现金、所支付款项外,并处以相关责任人挪用现金、支付款项额0.5倍罚款。

10、对外办理结算业务,除农副产品收购业务外,结算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一律办理银行转帐结算;未经批准而办理现金支付的,一经查处,按所办业务金额处以0.5倍罚款。

11、对业务员及代理商所交现金应及时开具现金收款收据,对无法确认的现金,应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由部门领导与销售协调落实,办理收款手续;因工作失职,造成现金货款未入帐或未能及时入帐,给业务员销售业务带来影响和损失的,视同挪用现金处理,处以所收现金额1倍罚款。

12、严格认真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款相符;因工作失职,造成公司货币资金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全部损失金额。

13、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一经查处,处以相关责任人套取现金金额2倍以上罚款。

14、积极为公司各部门特别是销售部门搞好服务工作,如发现有工作不主动或服务态度生硬等现象,一经核实,处以10元/次罚款。

15、本部门人员违反制度当月罚款达100元以上,部门、车间负责人按其金额的20%处罚。

二、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行为规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三、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财务人员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积极,发掘内在潜力,为公司及时发现、选拔、重用人才创造条件,以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四、本制度从二00六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第2篇 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公司会计资料正确可靠,防止会计差错及营私舞弊现象的发生,便于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加强公司各管理岗位的责任心,维护公司财经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会计控制是指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订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第二章 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

第一节 现金内控制度

第三条 现金的收付由公司专职出纳负责,不得多人管理现金的收付,以免责任不清。

第四条 现金的收支要及时入账,做到日清月结。

第五条 不准以白条或借据抵库,任何人不经批准均不得借用现金。

第六条 遵守银行规定的库存限额。

第七条 严禁出纳员填制现金的收款、付款记账凭证。

第八条 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或会计主管组织对库存现金每月至少盘点一次,如发现帐实不符,要立即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由责任人赔偿损失。

第九条 财务部门负责人或会计主管应经常不定期抽查出纳员的帐实是否相符。

第十条 必须用保险柜保管现金。严禁用木箱、木柜保管现金,或将现金置放在办公桌内。

第十一条 遵守银行规定的现金管理办法和结算起点,超过起点的支出应使用支票支付。

第十二条 领用备用金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出差人员应及时报账,如无必要继续使用备用金,应及时收回销账。出差人员返回后应及时至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借款无法核销的,应说明理由并报主管领导审批。出差返程后长时间即不办理借款核销手续,又不说明理由的,财务部门有权从工资中扣除借款。

第十三条 未经过批准,不得使用与借款内容相左的单据办理借款核销手续。

第十四条 费用报销凭证应由出纳对金额进行二次审核,以减少差错。

第十五条 付出现金应取得凭证,如收据、发票、费用单据等。报销凭证必须经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或公司主管领导签字才可报销。购买货物凭证必须经公司仓库验收后,经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或公司主管领导签字、才能报销。

第二节 银行存款内控制度

第十六条 银行预留印鉴至少由两人分管。

第十七条 空白支票禁止提前加盖印件。

第十八条 遵守国家规定的信贷纪律和结算纪律,不出租出借账户,不

开空头支票。

第十九条 妥善保管空白支票,汇票和本票,并设置备查登记簿,登记其购入,发出和注销情况。

第二十条 及时与银行对帐,查明未达帐项及发生原因,并编制银行未达帐项调节表。

第二十一条 出纳原则上不应签发盖有印鉴的空白支票,如工作需要,也应控制其份数。领用人对领用的空白支票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而造成本单位经济损失者,应予以赔偿。空白支票使用后应及时交财务部门记账和注销。

第三节 有价证券内控制度

第二十二条 公司有价证券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定期存单,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及银行承兑汇票,收到的出口信用证,货物提单等货权凭证。

第二十三条 对于金额巨大的有价证券,公司应租用金融机构的保险箱储存。

第二十四条 有价证券的保存和取出,必须由2 人以上同时在场方可办理,并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

第二十五条 对于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及银行承兑汇票的背书转让,视同货币资金处理,必须办理有效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

第四节 工资内控制度

第二十六条 财务部门负责工资发放的工作人员应认真与人事管理部门核对在册职工人员姓名,工资标准,各种津贴和补贴的金额。

第二十七条 财务部门根据人事管理部门开具的聘用临时工姓名,工资数额及有关补助的说明认真核对临时工工资情况。

第二十八条 核对离职人员是否从工资表中删除。

第二十九条 核对各项应扣款是否正确。

第三十条 根据审核过的工资计算表或工资汇总表编制记账凭证。

第三十一条 审查银行划卡数与工资明细数及汇总实发数是否一致。

第三十二条 核查工资标准的变动及有关津贴的变动是否通过公司领导审批。

第四章 实物资产内控制度

第一节 原材料内控制度

第三十三条 公司设立专门的仓库由专人保管材料物资。

第三十四条 对已采购回的材料建立验收制度,登记采购(合同)数,实收数,短缺数等。

第三十五条 各种材料物资应妥善保管,按品名、规格定位堆放,并挂贴标签,以便帐实核对。

第三十六条 仓库保管员应随时掌握并反馈材料物资的最高、最低储备量,以保证生产经营需要并避资金积压。

第三十七条 实行定期盘存制度,每月至少盘点一次,并与材料帐卡的账面结余数核对,若发现盘盈盘亏,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填写盘存报告单报本部门及财务部门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第三十八条 对易潮,易霉物资要经常检查库内通风设备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易挥发的物资应经常注意加盖密封。对易燃、易爆物资要加强防火,对贵重物资和稀有物资要特别保管并经常查核。

第三十九条 对各种材料物资的领用和发出,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仓库保管员只有根据经过批准的领料单,或销售凭证方能发料,领料人和发料人均应在领料凭证上签章。

第四十条 对于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材料,仓库保管员应根据材料部门填写的'委托外加工发料通知单'进行发料,有关联交送材料部门和财会部门凭以记账。仓库保管同时应在备查登记簿中予以登记,加工完成验收入库时要注销原记录。企业内任何人未经批推和办理法定手续,不得发出、变卖和赠送材料,或用一种材料交换另一种材料。

第四十一条 仓库保管员负责稽核所经管的材料帐卡和实物数量是否相符。财会部门负责稽核材料的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的金额是否相符,并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材料部门的帐、卡和实物数量是否相符。

第四十二条 对于边角废料应做到合理回收,及时入库,加强材料的综合利用。

第二节 产成品内控制度

第四十三条公司设立专门的仓库由专人保管产成品物资。

第四十四条生产车间加工完毕的产品,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填制产成品交库单,连同产品交成品库点收,车间和成品仓库的经手人应在产品入库单上签字,作为产品入库的凭证。

第四十五条'入库单'一般一式三份,一份由成品库记账,一份退生产车间计算产量,一份送财务部门记账。月末各方的合计数应按品名、规格、等级进行核对。

第四十六条 对验收入库的产成品应妥善保管,尽量避免露天存放,以防变质。对销货退回的产品,也应及时送交成品库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第四十七条 产成品销售时,销售部门根据购货单位的订货单或销货合同开出至少一式三份出库提货单(物资出门证)。一份由销售部门存查记账,一份由成品仓库发货记账,一份送财务部门收款记账。

第四十八条 销货发票应具备销售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等方面的内容。应由开票人以外的人员复核其所填内容,是否与购货单位的订货单或合同一致。

第四十九条 仓库保管(发货人)接到'提货单'联后,提出应发的货物,核对无误后方能包装发运。

第五十条仓库保管等直接经手销售的人员,不得兼管与销售有关的账簿(如销售,应收销货款)的记账工作。

第五十一条每月终了,销售部门与成品库在帐卡、帐实核对相符后,要编制产成品收发结存报表送财务部门对帐,保证帐实相符。

第三节 产品及半成品内控制度

第五十二条 外购半成品的管理,视同材料购入处理,由材料部门负责。

第五十三条 自制半成品若需送交半成品库的,其管理办法同产成品的管理流程。

第五十四条 委托外单位加工的自制半成品,发出和收回时的处理手续比照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处理。

第五十五条 月末要清查盘点,盘点由生产部门和车间核算员参加,可能时财务部应派员参加,盘点完毕要填写在产品盘存表,以便正确计算在产品成本。

第四节 固定资产内控制度

第五十六条 公司固定资产由资产管理部门、资产使用部门及财务部门共同管理,各司其职。

第五十七条 对房屋及建筑物在建过程中要监督建造质量,竣工后要及时组织验收,登记固定资产。

第五十八条 资产管理部门对报废、转让、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应及时登记清理费用、残值收入,或租金收入和转让收入,并报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第五十九条 建立临时性租入固定资产备查薄。

第六十条 接受损赠的固定资产应按制度规定计价核算和管理。

第六十一条 外单位投入固定资产应按制度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保管。

第六十二条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对已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按照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

第六十三条 在年度会计决算前,由资产管理部门组织进行固定资产盘点,以查明资产实物状况。

第六十四条 对意外灾害损失应进行认真的核对、盘点及损失程度的评估,并及时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五章 供销业务的内控制度

第一节 供应业务的内控制度

第六十五条 申请购货的部门提出采购单,经采购部门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汇总编制采购计划。再与供货单位签订供货合同或开出购货订单,组织采购。采购计划中应填明所购货物品名,规格,数量,计划价格及质量要求等内容。采购部门批准的数量若与申请单位申报数量有异,应及时通知申请部门。

第六十六条 购入的材料物资由仓库保管组织验收,验收时应将发票账单与存查的采购计划进行认真核对,同时核对点收实物的数量和质量,核对无误后填写验收单或材料入库单,并签字后连同发票账单转采购部门。对有特殊技术要求的材料物资应通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技术鉴定,检验合格后方可填制验收单。

第六十七条 仓库保管登记已验收货物的明细账。

第六十八条 采购部门收到仓库转来的验收单(或入库单)和发票账单后,须进一步与合同、采购计划核对无误后,签章送财务部报帐。

第六十九条 财务部根据验收单(或入库单)和发票,编制会计凭证或办理付款手续。

第七十条 若收到的材料在数量、规格,质量等方面与合同、发票不符,财务部门应按规定办理部分拒付或全部拒付手续,材料仓库应对所到材料暂时另行代管。并在备查簿中予以记录。

第七十一条 财务部门根据有关材料总账,对仓库明细账进行控制监督。

第七十二条 月末财务部门材料总账与仓库明细账进行核对,帐与实物数量进行核对。

第二节 销货业务的内控制度

一、现销业务的内控制度

第七十三条 销售部门根据购货单位的订货单或销货合同开出物资出门证。一份由销售部门存查记账,一份由成品仓库发货记账,一份送财务部门收款记账。

第七十四条 开票员负责根据销售部物资出门证开发票。开票工作由财务部的专人负责。

第七十五条 收款员收款。收款人由财务部开票以外的另一人员或销售部门负责,收款人应核对单价是否有误,并验算数量乘单价是否与金额相符,大小写是否相符,核对无误后收入现金,将款项交财务部出纳后,在发票联及物资出门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章,并由会计编制收款凭证入账。

第七十六条 仓库发货。客户持提货单联(或物资出门证)向仓库取货。

第七十七条 出门检查。客户出示物资出门证。

二、赊销业务的内控制度

第七十八条 接受客户订货单。

第七十九条 草拟合同,报主管领导审批赊销业务。合同由销售机构草拟,草拟的合同应报企业主管销售业务的负责人审批。

第八十条购销双方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方能生效。

第八十一条 开出物资出门证及销货发票,并通知仓库包装发货。发票开好后应交由另一人审核发票内容是否填写完整,有无错误。销售发票应由专人管理。

第八十二条 财务部门凭发票编制记账凭证。

第八十三条 根据收帐通知联记账,注销应收账款或冲减应收票据账户。

第八十四条 若因产品质量等原因而发生销货退回,则冲减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

第八十五条 仓库管理部门登记退回的产成品(办理入库手续)。若因其他原因购货方要求折让,应按销售折让的规定批准权限,由有关负责人签批意见后财务部门才能据以记帐。

第八十六条 退回产品因质量问题需要返修的,应办理出库手续组织返修,返修完毕再办理入库手续,其返修费用应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第八十七条 对应收帐款应在款项到期前由销售部门负责办理有关函证手续,负责对应收帐到期时的催收和逾期款项的交涉与催收工作。

第八十八条 企业财务部门不得随意将应收账款转作坏帐损失冲减坏账准备,应当在每一年度决算前对应收款进行逐项检查,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由财务部门提交相关书面情况说明至公司办公室,由公司办公定提交公司年度董事会审议,决议通过后再进行帐务处理。

第3篇 g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一、会计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财务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进行计账、算账、报账,规定,严格财经纪律,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账目清晰。

2、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财务计划;编制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及有关说明,每月10日前向公司领导及时、真实、准确地报送会计报表,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并按季度进行财务分析。

3、责会计核算,特别对应收、应付等往来账要及时清算和催收;定期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等财产物品进行盘点,做到账帐相符,账实相符,发现不符,必须查明情况及时汇报。

4、负责公司的资产管理和各项财产的登记、核对、抽查与调拨,按规定计算折旧费用,确保资产的资金来源。

5、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本、会计报表等档案资料。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现金及银行转账票据的收付,不得积压,按时将现金送存银行。

2、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按规定限额执行,不得挪用、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坐支营业款。

3、根据会计人员签章的收、付款凭证,按款项的审核批准制度办理收付。

4、开据支票,办理汇款时要按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办妥有关手续,不符合规定者予以退回。

5、填制有关收入、支出的会计凭证、登记银行存款、现金出纳日记账,保证账款相符。

6、负责保管未签发的支票,支票本及已签发的支票存根联。

7、负责职工每月工资、奖金以及各种福利待遇的审核和发放。

8、结合公司的业务实际情况,每月汇总收付款凭证并将凭证交会计登记明细账。

9、每月10日前,将上月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逐笔核对,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10、每月底将银行存款余额、营业收入及本月、本年累计额报告总经理及法人代表。

11、妥善保管保险柜钥匙,密码不得泄露及外传。

12、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规定

1、公司的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家具、电器、其他设备等,其财务管

理和计提折旧,由财务室负责。

2、每年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做到实物和账表记录相符,核算资料准确。对固定资产遗失、损坏的,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做出适当处理。

3、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有经批准的购置计划;购置时,经领导批准,可借用限额支票在计划范围内使用。

4、购置的固定资产报销时按财务制度审批程序进行。

四、印章使用的管理

1、公司印章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等。公章由行政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由财务室专人负责保管。

2、保管人员必须坚守职责,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印章带出办公室,不得私用,不得委托他人代管。

3、保持印章使用的严肃性。各类印章只限使用在正式公文、函件上,严禁在空白介绍信上盖章。印章使用必须做到用章登记。

五、公司员工差旅费的规定

1、职工因公出差,按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一律乘座火车,可购硬卧车票。如因特殊情况需乘飞机者,必须报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座,否则不予报销。若需乘船可购四等舱船票。

2、在途补助。乘座火车和轮船每人每天按20元补贴,乘座长途汽车6小时及以上的,可按在途标准补贴20元。

3、员工每人每天按80元标准住宿,出差住宿按天数计算;副总经理以上实报实销,所住宾馆不得超过三星级。

4、住勤伙食补贴,每人每天20元标准。

5、市内交通补贴,每人每天10元标准。

6、公差人员报销差旅费,必须在回公司五天内办理报销手续、缴还预借差旅费,否则作为挪用公款处理。

六、物资采购规定

1、各部门根据每年物资的消耗率、损耗率进行预测,于每年十二月中旬编制采购计划和预算,报财务室审核。

2、计划外采购或临时增加的项目,也要制定计划或报财务室审核。

3、财务室对各部门采购计划和预算进行审核,经审核的计划交行政部门监督实施。

4、采购价值在500元以上的物品要有2人以上共同办理;大宗用品或长期需用的物资,必须向3家以上供应商摸底询价,并签定供货协议。

5、计划外和临时少量急需品,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

6、采购人员采购物资付款,价值在500元以上的,使用转账支票或委托银行付款;价值在500元以下的,可以支付现金。

7、转账支票结账一般由出纳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准确数字或单据填制转账支票。若由采购人领空白转账支票与对方结账的,转账支票必须限额。

8、物资采购价值超过500元,卖方要求付现金的,必须由财务室审查,经批准后,方可付款。

七、公文及合同的管理规定

1、以公司名义向外发送的正式文件需经部门经理审阅,总经理签发。

2、以公司名义对内、对外签定的合同,统一由财务室负责办理,并在办理完毕后将原件分类存档,以便随时备查。

八、财务审批、报销规定

1、公司各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事先拟订支出计划,报总经理同意后,再由经办人按规定办理借支或报销手续。

2、公司员工报销,需下列审批程序:经办人—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签字—出纳付款。

3、上述开支的必须支出,如果总经理不在,需经电话请示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予以支出,待总经理回到公司后再予补签。

4、员工个人因私借款一律不予批准。

第4篇 z社团联合会财务部规章制度

第一章工作职能

1、负责社团联合会及各社团各项收入、支出登记总结

2、负责每年社费收取的登记保管

3、 负责现金管理,审核收付原始凭证,并登记入帐

4、 负责有关设图联合会及社团的费用报销

5、 负责资金管理、调度。编制月、季、年度财务情况说明分析,向社联领导报告情况

6、 负责指导,监督各社财务登记组织安排每日对帐工作

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人员组成及分工

第一条 本部设一名部长,一名副部,两名干事。

第二条 部长是本部室的负责人,负责本部现金出纳,对各项财务会计工作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总结。组织社联财务人员学习政策法规和业务技术,负责财会人员的考核。

第三条 副部长协助部长保质保量完成社联财务工作。负责本部账务记录、监督、审查、总结财务报告。认真审核会计凭证和会计报表,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

第四条 两名干事分别协助部长及副部长完成本部室各项财务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

1.出纳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账务簿登记工作以及稽查工作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2、活动资费的申请程序:

领取经费申请表---填写申请---秘书长审批签字---凭签字申请表找财务部领取经费---财务部收管申请表并发放经费---短信或电话通知秘书长该社申请多少经费---申请人凭购物发票到财务部登记账务并取回申请表---扣章发票生效,登记入账

3、随时检查并监督各社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性情况,发现违反财经纪律、财务会计制度的,及时制止和纠正,重大问题应向社联领导汇报。

4、账务管理应做到日清月结,每月定期组织社联领导及各社财务负责人进行对账、报账及其他财务活动。若社联领导、社团、财务部任一方出现漏记帐,账面不符,违反职业道德,由签字人接受惩罚,清洁严重者撤销其职位。

5、每周例会进行各项财务报销工作,签有报销单位负责人姓名,财务部长、社联领导姓名的发票凭证方可生效,予以报账,并登记入账(三方负责人缺一不可)。

6、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填齐,附有原始凭证。填制会计凭证的字迹必须清晰、工整并正确使用会计科目。

7、报销者持发票等报销凭证到财务部登记入帐,登记账务做到一式三联,第一联由财务部副部长保管,第二联社联领导保管,第三联由社团财务负责人保管。

8、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9、财务交接保证账务清晰,并有社联领导、交接双方同时在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附则

财务部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纪律和社联各项规章制度,遵循财会人员道德规范,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不得擅自挪用公款,虚假报账,不得随意,指示,强令财会人员及其他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不得违反社联财务规章制度

第5篇 g公司财务部工作职责制度

一、负责公司日常财务核算,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二、根据公司资金运作情况,合理调配资金,确保公司资金正常运转。

三、搜集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金动态、营业收入和费用开支的资料并进行分析、提出建议,定期向总经理报告。

四、组织各部门编制收支计划,编制公司的月、季、年度营业计划和财务计划,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

五、严格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督促财务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六、负责全公司各项财产的登记、核对、抽查的调拨,按规定计算折旧费用,保证资产的资金来源。

七、参与公司及各部门对外经济合同的签订工作。

八、负责公司现有资产管理工作。

九、原物料进出帐务及成本处理。外协加工料进出帐务处理及成本计算。各产品成本计算及损益决算。预估成本协助作业及差异分析。

十、经营报告资料编制。单元成本、标准成本协助建立。效率奖金核算、年度预算资料汇总。

十一、收入有关单据审核及帐务处理。各项费用支付审核及帐务处理。应收帐款帐务处理。总分类帐、日记帐等帐簿处理。财务报表及会计科目明细表。

十二、统一发票自动报缴作业。营利事业所得税核算及申报作业。营、印税冲退作业及事务处理。资金预算作业。财务盘点作业。

十三、会计意见反应及督促。税务及税法研究。

十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6篇 公司财务部管理制度

一.库存现金管理

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

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日结,保证现金的安全。现金遇有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单位领导,并要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3.不准用“白条”入帐。

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1万元以上)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公司汽车前往。

6.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

7.现金出纳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8.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本单位领导的检查监督。

9.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上述各条规定.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账户和辅助账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

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3.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

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

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帐。

6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帐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帐,出纳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帐与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7银行出纳员对银行调节明细表所记载的帐项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对出现的差错通知责任人进行更正,对未达帐项要及时予以清理。造成的帐帐不一致,应尽快解决。

8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由出纳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

三.往来帐款的管理

1应收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销售部门根据形成收入的确定标准及时开据发货票后,由财务部作好帐务处理,编制会计记账凭证,登记有关收入和与客户应收账款往来的会计账簿,同时要定期与销售部门进行核对,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2.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购借款、各部门备用金应于业务发生后及时报销,每年12月中旬进行清理。各部门备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进行还旧借新。

3.应付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因采购形成的应付票据应及时进行帐务处理,登记相应的帐簿,定期与相关部门对帐,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四.内部牵制:

1.公司实行银行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管制度

2.非出纳人员不能办理现金、银行收付业务。

3.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每季抽查一次。

4.现金出纳员不得担当制证工作,只能由财务部指定的制单人制单。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第7篇 第五节 财务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1.在厂长和总会计师领导下,负责全厂资金调配、成本核算和财务管理,推行现代化管理方式,进行企业经济核算和分析工作,并反映其成效。

2.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财经纪律以及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遵守国家政策、法令。保证国家、工厂利益不受侵犯。

3.根据工厂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编制全厂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和成本计划,并加强管理,促进各项经济指标实现。确保按期组织税利上缴,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4.组织制订储备、生产、成品资金定额,严格费用开支,加强成本管理,搞好经济活动分析,搜集、整理、积累历年各项原始资料,指导车间经济核算工作,促进工厂经济效益逐年提高。

5.负责企业资金管理,监督其增减变动,负责盘盈、盘亏、报废清理、货款结算、催收和处理等工作。做到情况清楚,手续完备,数据准确,处理及时。

6.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搜集整理价格资料,负责制订厂内劳务、产成品、半成品、物资等的计划价格,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车间对材料、产品正确计价和销售。

7.负责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搜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8.负责对全厂重要经济合同的审查会签。并监督经济合同的执行,确保工厂利益不受损害。

9.负责组织起草财务方面的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

10.根据工厂方针目标展开要求,负责本科方针目标的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工作。

11.负责完成厂商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第8篇 g公司内部财务稽核制度

公司内部财务稽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本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营业单位的稽核工作,由管理部随时指定适当人员执行。

第2条 本公司稽核业务范围为账务、业务、财务、总务、监验5项,除另有规定外,悉按本规定办理。

第3条 稽核人员对于所审核的事项应负责任,必要时,应在有关账册簿据上签章。

第4条 稽核人员除依照规定审核各单位所送凭证账表外,应分赴各单位实地稽察,每年稽察次数视实际需要而定。

第5条 稽核人员前往各单位稽核之前,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并应将各单位以往审核及检查报告详细研究以作参考。

第6条 稽核人员有保守稽核秘密的责任,除呈报外,不得泄漏或预先透露给检查单位。

第7条 稽核事务如涉及其他部门时,应会同该部门一起办理,且应做会同报告。如遇有意见不一致时,须单独提出,与书面报告一并呈核。

第8条 稽核人员对本公司各单位执行稽核事务时,如有疑问,可随时向有关单位详尽查询,并调阅账册、表格及有关档案,必要时还可请其出具书面说明。

第9条 稽核人员执行工作时,除将稽核凭证(或公文)交由受稽核单位主管验明外,工作态度应力求亲切,切忌盛气凌人。

第10条 稽核人员在稽核事务完成后,应据实缮写检查报告书呈核。

第二章 账务稽核

第11条 在审核或检查记账凭证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每一交易行为发生时,是否按规定填制传票,如有积压或事后补制者,应查明其原因。

(2)会计科目、子目、细目有无误用,摘要是否适当,有无遗漏、错误以及各项数字的计算是否正确。

(3)转账是否合理,借贷方数字是否相符。

(4)应加盖的戳记、编号等手续是否完备,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5)传票所附原始凭证是否符合规定,是否齐全、确实及手续是否完备。

(6)传票编号是否连贯,有无重编、缺号现象,装订是否完整。

(7)传票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是否已登录日记簿或日记表。

(8)传票的调阅及拆阅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

第12条 检查账簿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各种账簿的记载是否与传票相符;应复核者是否已复核;每日应记的账是否当日记载完毕。

(2)现金收付日记账收付总额,是否与库存表当日收付金额相符。

(3)各科目明细分类账各户或子目之和或未销讫各笔之和是否与总分类账各该科目之余额相等,是否按时或定期核对。比较科目之余额是否相符,有无遗漏现象。

(4)各种账簿表示错误的纠正画线、结转、转页等手续是否依照规定办理,误漏的空白账页,有否画“×”形红线注销,并由记账员及主办会计人员在“×”处盖章证明。

(5)各种账簿启用、移交及编制明细账目等是否完备,是否已送该管税捐稽征机关登记。

(6)各种账簿有无经核准后而自行修改者。

(7)活页账页的编号及保管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订本式账簿有无缺号。

(8)旧账簿内未用的空白账页,有无加画线或加盖“空白作废”戳记注销。

(9)各种账簿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是否已登记备忘簿;账簿的毁销是否依照规定期限及手续办理。

第13条 库存检查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1)检查库存现金或随到随查,如在营业时间之前,应根据前一日库存中所载今日库存数目查点,如在营业时间之后,应根据现金簿中今日库存数目现款、银行存款查点,如在营业时间之内,应根据前一日现金簿中今日库存数目加减本日收支检点。支票签发数额与银行存款账卡是否相符,空白未使用支票是否齐全,作废部分有无办理注销手续。

(2)现金是否存放库内,如有另存他处者,应立即查明原因。

(3)有无库存现金以单据抵充的现象。

(4)托收未到期票据等有关库存财物,应同时检查,并核对有关账表、凭证、单据。

(5)检查库存除查点数目、核对账簿外,还应注意其处理方法及放置区域是否妥善,币券种类是否分清。

(6)金库锁匙及暗锁、密码表的掌握是否安全,金库放置位置是否适当。

(7)汇出汇款寄回的收据是否妥为保存,有无汇出多日尚未解讫的汇款。

(8)内部往来账是否按月填制未达账明细表,查对账单是否依序保管。

(9)内部往来或外县市单位往来账是否经常核对。

(10)营业日报表的记载是否与银行存款相符。

(11)检查县市单位各种周转金及准备金时,应注意其限额是否适当,有无零星付款的记录,所存现款与未转账的单据合计数是否与周转金、准备金相符,有无不当的垫款或已付款而久未交货的零星支付或请购案件。

第14条 报表检查,应注意下列事项。

(1)各种报表是否按规定期限及份数编送,有无缺漏。

(2)各种报表内容是否与账簿上记载的相符。

(3)数字计算是否正确,签章是否齐全。

(4)报表编号、装订是否完整及符合规定。

(5)报表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

第三章 财务稽核

第15条 检查有价证券时,应与有关账表核对,并注意下列事项。

(1)购入及出售是否经核准,手续是否齐备。

(2)证券种类、面值及号码是否与账簿记载相符。

(3)债券附带的息票是否齐全并与账册相符。

(4)本息票有无到期或是否齐全并与账册相符。

第16条 检查各种质押品、寄存品及其他有价值的凭证单据时,应注意其是否存放库内,并应根据开出收据的存根副本及有关账册与库存查核,看是否相符及有无漏记,如有另存其他地点者,应查询原因并检阅其有关单据。

第17条 各种房地产契约书及其收租情况保管是否妥善。

第四章 总务人事稽核

第18条 检查各项费用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总公司各单位各项费用支付与物品领用是否已依规定呈核、准许核销。

(2)各县市单位的费用是否在预算范围内,或经核准的范围内检支,是否有浪费或业务上无需要的开支,各项费用的列支是否照规定办理。

(3)各种单据是否齐全及手续是否完备。

第19条 检查储藏物品,应注意下列事项。

(1)储藏物品的种类、数量、价格是否与账簿(册、卡)记载相符,有无遗漏或短少。

(2)储藏物品的保管是否妥善。

(3)储藏物品的质量、规格是否与购案相符。

(4)领物凭证是否均经有关人员签章确认。

(5)已领物品未转账者是否与账面存量相符。

(6)有无损坏待报废物品,账簿是否注明,所存应报废物品数量是否与账簿记载相符。

第20条 检查交通运输及设备登记卡、附项设备登记卡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各种登记卡的设置、登记及排列是否依照规定办理。

(2)各种登记卡的记载是否正确详细。

(3)核对财物有关的登记簿、备查簿,是否有未设登记卡或漏编号、漏记账的财物。

(4)登记卡是否登记有关折旧、修理、添加及转移事项。

(5)检查人员如认为必要时,可依据登记卡或财务登记有关账簿,实地盘点或抽查盘点,相互核对。

第21条 营业用品器具是否编号、设簿登记,并查点是否齐全,各种印章的保管是否妥善。

第22条 人事检查应注意下列事项。

(1)各单位办事人员每日是否按照规定时间办公并在签到簿上签到及有无迟到、早退现象。

(2)各单位办事人员对顾客是否竭诚招待,有无怠慢现象。

(3)各单位目前业务繁简状况与现有人员的工作分配是否相符,有无应增、应减现象。

(4)各单位办事人员对本身所担任的职务是否胜任,有无能力优异、表现特优者,或不胜任及品性不佳且染有不良嗜好者。

(5)各单位人员上班时间其仪表、态度、谈吐是否符合公司的规定。

(6)员工身份保证书是否齐全,保证人是否已做好对保工作,是否已对保证人进行资产价值评估。

第五章 附则

第23条 本制度呈董事长核准后施行,修正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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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 财务部工作制度范例

财务部工作制度

在**公司各项财务会计制度的指导下,在中心主任的领导下,制定并组织实施财务内控制度,搞好财经管理工作。

1、资金预算制度

(1)根据采购任务建立采购资金预算制度,逐月编制资金预算表及上月实际与预计比较的资金运用表。并按规定呈送相关部门掌握采购资金的运用情况。

(2)协助中心主任筹措调度好资金,并于次月十日前按月将有关银行贷款额度可动用资金、存款余额等编制“银行借款明细表”呈中心主任审核作为决策的参考。

2、资金控制制度

根据采购资金计划做好日常采购中的资金控制制度。达到资金运用的最高效益。

3、财务控制制度

(1)应随时核对零用金与库存现金,并维持最少额度。

(2)各项支出要以核准的合同或订单为依据并分责办理。

应尽可能以支票支付,支票的使用保管严格按支票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项付款凭证一经支付,应即加盖付讫(或转讫)章。以防重复支款。

财会人员要相互制约。出纳与会计、财务主管与会计主管、收款与账务要予以分立,避免集中一人。

定期举行资产的全面盘点,一般一年一次。盘点结果呈报中心主任核准后作账务处理。不得擅自对盘盈或盘亏资产处理。

财务人员处理业务尽可能遵循中心的各项书面管理手册规定制度。

4、财务内部稽核制度

(1)中心主任或者主任指定专人执行稽核工作。

(2)稽核范围为账务和财务以及其他需要稽核的项目。

(3)稽核人员对所审核的事项负责任

(4)应保守秘密

(5)写出稽核报告呈各有关领导。

(6)账务的稽核遵照账务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

(7)财务的稽核严格按其财务制度和规定进行。

(8)其他稽核按相关规定进行。

5、采购物料付款制度

(1)财务部门在接到采购部传来的“合同(或订单)”“材料验收报告表”,应与发票核对无误后办理付款。

(2)如果属分批验收的,财务部在接到第一批物料验收报告表后,按前次程序办理。

(3)对于购入材料须试车检验者,其订立合同部分,依合同规定办理付款;未订合同部分,依采购部门呈准的付款条件办理付款。

(4)短交应补足者,财务部门依照实收数量给予付款。

(5)超交者应经部主任核实后依实收数量进行付款,否则仅依定货数付款。

(6)财务部付款时按照支款审批程序规定办理,办事人员不得拖延。

6、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本中心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2)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逐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

(3)由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证、审核、记账、主管)装订后移送专人保管,分类填制目录。

(4)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档案,须经中心主任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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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 房地产股份公司财务内部牵制制度

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内部牵制制度

为了加强对会计工作的有效监督和控制,维护财务纪律,防止舞弊行为和工作差错的产生,保证公司资产和权益的安全、完整,提高会计核算工作质量,加强会计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控股子公司。

一、人员牵制原则

1、实行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不得办理会计业务。

2、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配偶、直系血亲及姻亲不得在本公司从事会计工作。

3、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员因公务发生的财务收支,本人在会计核算中应当回避。

4、各会计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落实到人,指定专人审核凭证、帐簿、报表。

5、会计人员离职或轮换工作岗位,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6、公司财务部不定期地检查各控股子公司的财务工作。

7、公司合营股东可不定期地检查公司的财务工作。

二、部门牵制原则

三、业务牵制原则

1、出纳以外的会计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

2、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帐务处理工作。

3、财务印鉴应分别保管,出纳人员保管公司负责人私章,财务负责人保管财务专用章。财务负责人可不定期对现金进行盘库,出纳人员应随时保证现金余额与帐户记录相符。

第11篇 量贩式ktv财务部管理制度

量贩式KTV财务部管理制度

财务部门是公司的财务管理部门,掌握着公司的财政经济命脉,是支撑公司正常运转的职能管理部门。所以对财务的管理尤为重要,更胜于其它部门。

一、总则

1、财务人员必需更加严格恪守工作职责,遵守财务职业道德。

2、财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3、财务人员分为会计和出纳,会计管帐,出纳管钱。

4、财务人员外出必须报备经理级以上主管,并讲明详细的外出事由,特殊情况可有经理级以上主管安排保安人员陪同以保障公司的财务安全。

5、会计出纳必须每日对好当日的收入支出的帐目,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总经理每月不定时对财务帐目进行核查,发现帐目差错,由会计出纳共同全额赔偿。并追究行政责任。

6、财务会计必须每日将当天的财务情况上报于总经理。

7、财务人员监督每日的报销、购买等支付凭证,有异常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8、会计、出纳必须熟悉相互的工作内容,一方有事,另一方可以替补。

9、财务的帐目收支凭证必须同时有会计、出纳的签名。

10、财务人员盖章必须问明详细的理由,由财务人员亲自盖章。否则造成严重后果有本人自己承担责任。

二、现金管理制度

1、遵守“现金收、支两条线“的原则,严禁私自坐支、挪用。

2、不准用任何方式给其它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

3、现金发生差错,要及时查明原因,作好记录,按有关规定处理。

4、各部门当天收入的现金,财务室要及时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规定。

5、每天营业收入的现金要由会计、出纳负责收回,共同清点核对无误后及时入帐,并由部门负责人、当事人签字

6、因工作责任心不强,疏忽、马虎,造成现金丢失、被盗,应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赔偿损失。

7、出纳员必须将现金存放在金库里保管,否则丢失由本人负责。

8、因公外出,按出差地点、时间、计算往返旅费,并提前向财务部提出用款计划,返回后三日内应主动到财务部报帐;如不按时报帐结算,财务部有权在本人当月工资中扣回。

三.银行存款,支票管理制度

1、财务部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会管理有关规定,不得出借,出租银行帐号户头、支票。

2、填写结算凭证,必须认真,准确,清楚,不准涂改,大小写金额要一致。

3、出纳人员从银行购回支票,首先要按号码顺序在支票登记薄中登记,然后启用,未用的空白支票要妥善保管。

4、出纳员要认真核对银行往来帐目,做到日清月结,对未到帐款要及时催要清理。

5、会计出纳要不定期检查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

6、支票与印鉴要分开存放。

7、采购员采购结帐后,要及时报帐。

四、借款制度

1.任何借款都必须严格遵守审批程序。

2.任何人借款都必须填写借款单,由部门经理审批,传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支付。

五、收据管理与报帐制度

1.建立收据登记薄,由专人负责管理。

2.开错的收据,必须全套留存在收据本内,加盖作废章,不准撕下废弃。

3.购买材料商品、车旅、餐费等报帐时,必须持有送货单、发货单、发票等方可报帐,否则财务不予办理。

4.报帐时,必须逐级审批,经总经理签字,财务方可办理。

六、财务部出纳员岗位职责

1、做好现金收入与支出,认真按照会计制度处理各项应收、应付款项。

2、按规定保管好现金。

3、负责员工薪资(银行存卡办理)和发放。

4、负责每天营业款核对。

5、负责培训收银员对刷卡知识的了解及对真假币的辨认。

6、做好各类票证、文件资料的保管工作。

7、每月按时缴交公司电话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

8、负责楼面收银零钞的兑换。

9、做好每月现金收入、支出报表,报总经理。

10、对上级领导交给的任务认真及时完成。

七、会计岗位职责

1、审查记帐的完整和合法依据,包括科目对应关系,借贷是否平衡,数字金额等项目;同时审核记帐凭证与原始单据是否齐全和符合规定,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原始单据是否与记帐凭证内容一致。

2、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对一切不符合规定的开支和违反收支原则的结算,均要拒绝办理,并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3、编制年度、季度、月度会计报表,并做出编表说明。

4、协助出纳员做好每日营业账单的核对工作,对经营收入影响较大的项目,要单独做出分析。

5、每月、季及时做好报税、领票工作。

6、月终做出汇总平衡表,并与各明细分类帐核对。

7、认真做好各出品部门的成本核算、费用开支预算。

8、对消费帐单严格审查,发现问题及时与各部门联系,汇报总经理。

9、负责采购员、仓管员的各项工作的监督,并按时组织对仓库、超市的盘点核对工作。

10、积极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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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 财务部规章制度范文

根据财务法的想法规定,不同公司的财务部门对于部门各岗位的职能,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制度如何建立呢以下是详细的财务部规章制度的范本,请参考。

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更好的贯彻《会计法》,正确行使会计人员的职权,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使本公司的财务活动做到有章可循,职责分明,参照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运用合理合法的经济核算,通过增收节支的原则,加强财务计划管理,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三、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由指定股东直接领导,工作人员配置为主办会计、出纳(销售会计)。

四、财务部的职能是:

(一)向公司负责,向所有股东负责;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

(三)负责制订公司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稽核审计等有关制度,并督促各项制度的实施和执行;

(四)协同公司领导共同组织编制公司年、季度成本、利润、资金、费用等有关的财务指标计划,定期检查、监督、考核计划的执行情况,结合经营实际,及时调整和控制的实施;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的填制凭证、等记账薄、对账和报账等日常会计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六)负责流动资金的管理,合理的、有计划的调整占用资金;

(七)负责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办理固定资产的购建转移、报废等财务审批手续,正确的计提折旧,会同行政部做好盘点清查工作,并提出日常采购、领用、保管等工作建议和要求,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八)负责公司产品成本的核算工作,正确分摊成本费用,制定适合公司特点和管理要求的核算方法,指导各核算单位正确进行成本费用及内部经济核算工作,力争做到成本核算标准化,费用控制合理化;

(九)定期编制年、季、月度财务会计报表,负责编写财务分析及经济活动分析报告,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经济运行分析会,总结经验,找出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同时提出经济预警和风险控制实施,预测公司经营发展方向;

(十)负责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账,妥善保管库存现金及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等重要票据;熟练掌握、领会有关财政税收政策,合理筹划纳税,按时上交税款;

(十一)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和会计稽核工作,加强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财务收支进行严格监督和检查;

(十二)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十三)注重会计人员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推动会计工作现代化管理进程;

(十四)认真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一、工作岗位职责

一、主办会计职责

(一)协助财务负责人完成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完善和执行工作;

(二)负责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的审核,严格控制成本;

(三)负责会计凭证的填制、审核、编号、装订和保管工作;

(四)负责各类明细分类账和总账的登记、核对好保管工作;

(五)协助、监督出纳现金盘点工作,确保现金帐实相符;

(六)负责应收款、发票的催要工作,正确核算各项往来款;

(七)参与仓库实物的清查盘点工作,定期不定期的对存货进行盘点,对盘盈、盘亏和报废的存货查明原因,分别不同情况,报负责人批准后处理;

(八)正确计算产品成本,正确归集、分配开发成本、费用,按照规定的成本费用项目和成本核算对象登记成本费用明细账;

(九)负责公司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相关明细报表的编制、分析、解释和汇报工作;

(十)负责办理与税务部门的相关事宜,合理筹划纳税,保管好各项发票;

(十一)对会计资料按月进行整理、装订,并妥善保管;

(十二)其他与会计处理有关的事宜。

二.出纳岗位职责

(一)严格按照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办法办理现金的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及时、序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并填报资金日报表;

(三)负责保管好库存现金;

(四)负责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支票和空白收据;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负责仓库实物的计量、收发、领退、保管和清查盘点工作,及时登记实物出入账,做到账实相符;

(七)配合会计做好各类账务处理工作;

(八)配合行政部做好办公用品及食堂用品的采购工作;

(九)其他与出纳工作有关的事宜。

二、会计工作的管理

一、公司的会计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计记账统一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法。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采用复式记账凭证并编号。

三、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名称、编号、核算内容和对应关系,开设总分类账、明细账及日记账、

四、会计人员对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必须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不正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原始凭证应退回更正或补充。

五、记账凭证填写的内容、数量、金额、附件张数必须与所附的原始凭证相符,会计科目及对应关系正确,连续编号,字迹清晰工整,有关人员印章齐全。

六、月底终了,各种记账凭证,应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加具封面,装订成册。

七、会计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等记账薄,做到数字准确、摘要简明、内容完整、字迹清晰、登帐及时,按月结出余额。

八、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薄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九、按规定设置和编报会计报表,报送的会计报表包括:1.资产负债表2.损益表3.纳税申报表4.个人所得税申报表5.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内部还有:股东投资及利息结算明细表、费用支出明细表、存货明细表、销售成本明细表、应收账款明细表等,报表编制应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十、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并由财务负责或总经理负责监交。

三、收入管理

一、经营收入的实现按制度规定确认,并将已实现的收入按时入账,计入当期损益。加强对营业外收入等的管理。

二、实现是收入、按实际价款记账,应全部记入本期帐内,并相应计算结转本月收入有关的成本、税金、费用。

三、收到款项时,必须想付款方如实开具发票或收款收据,由收款人或出那人员办理收款手续。

四、开票人与收款人员原则应分设,收款金额或收支票按规定及时送交出纳及开户银行,然后将缴款单和支票回单交财务人员。

五、财务和业务人员应经常注意应收款的回收情况,如发生拒付、拖欠等情况,应及时分析原因,由当事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清理。

四、支出及费用报销管理

一、报批流程,所有款项支出实行付款审批制度,必须由经办人填报签章报部门经理审查、会计审核,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报销。公司股东的费用报销实行股东互签制。

二、报批时间每星期三、五由公司领导审批签字支付。如果公司领导不在公司,应以电话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三、各种款项支出一般需凭收款方提交的内容完整并且套印有“税务机关监制章”的正式发票、收据予以报销,发票抬头必须与公司抬头一致,否则不予报销。

四、广告款、工程款等大额支出必须填制《资金支付申请单》,并查验相关合同。

五、日常用品(包括食堂用品)采购由行政部与财政部根据采购申请单一同采购,由行政部汇集发票统一报销;

六、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

(一)公司员工外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二)公司职工出差根据需要选用交通工具,除股东外的员工不得乘火车软卧;

(三)公司员工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一下规定执行:

1、房费标准:

①.部门经理住宿标准为120元/日;总经理以上住宿费实报实销。

②.一般职员住宿标准为80元/日。

2、伙食补贴:伙食补贴每人20元/日(省内);省外每人30元/日。

七、电话费报销制度

(一)公司员工根据岗位需要可享受电话费补贴;

(二)公司员工凭正规发票按核定标准实报实销,超出不补;

(三)核定标准为部门经理200元/月,助理级100元/月,一般职员50元/月,特殊岗位申请电话费补贴有公司领导审定。

八、严格执行“谁用款,谁负责”的原则,如发生错付、多付的情况,应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发票管理

一、发票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税务稽查的主要依据,应加强本公司的发票管理,正确使用和保管发票。为了确保发票、收据编号的连续性,发票管理员须定期或不定期核对收到货币资金、收据金额是否一致。

二.在收取各项收款时,必须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或收款收据。

三、本公司使用发票的购领,有指定人员去税务机关办手续,按规定缴销和领用。

四、对领用发票,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对未用发票和已用发票存根要妥善保管并建立发票领用制度。

五、使用发票时,开具的发票内容真实、数量金额正确、字迹清晰、印章齐全、不准弄虚作假,不得涂改发票。

六、发票不得拆本实用,不得分联使用低、面不一致的发票,作废发票各联必须齐全,并注明作废标识,不得随便撕毁或遗失。

六、货币资金管理

一、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支付现金,原则上应以库存现金额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现金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出那人员库存现金额为**元/天,最高不炒锅5000元/天,大额现金个人不能随便携带,由会计人员不定期进行盘点,以确保货币资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

二、出纳支付现金,必须经有关负责人签批、复核符合规定要求的付款凭证支付。收付现金做到认真、仔细,加强复核,现金如发生短缺,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三、严格支票管理,银行印章由专人负责,不得签发空白支票,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外单位或个人代为签发、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防止空白支票的遗失和被盗。

四、为了确保银行存款的存在性和完整性,出纳员须逐日结出银行存款余额,由会计人员定期核对银行帐单,每月至少核对一次,并正确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时发现未达账项。

五、会计人员定期与往来款对方单位核对往来款余额,制止各种挪用货币资金的情况。

六、公司财务人员支付每一笔款项均须公司领导签字。公司领导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先付款后补签。

七、公司职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静会计审核;交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职员借用的现金不得超过当月工资)。

八、符合现金使用范围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部门领导审查,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九、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十、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行政部每月提供的考勤资料编制职员工资表,交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次月20日)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财务部管理制度模版(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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