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基本财务制度范文
一个单位,与财务时常打交道的岗位有很多,如会计,出纳,收银等岗位。对于一个单位要制定出哪些基本财务制度以进行管理呢以下是相关的完整资料,仅供参考。
1、为了规范“***”酒楼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餐饮连锁有限公司。
3、酒楼的财务行为,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并接受董事会的检查和监督。
4、酒楼应当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提高经济效益,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5、酒楼财务部门应当履行财务管理的职责,做好财务计划、控制、监督、预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财务会计岗位职责
1、财务会计行政上归属酒楼总经理领导。
2、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要求组织和实施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积极参与酒楼经营管理工作。
3、按照国家税法规定按期报税,诚信纳税,协调好企税关系。
4、加强酒楼财物管理,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对本店的实物及货币资金进行盘点清查,保证账实相符。
5、坚持原则,严格按规定开支酒楼费用,认真审核原始单据,把好费用报销关,有权对不真实、不合法的票据不予报销;对于员工辞职或调动,须见员工离职表中库管员的签字。
6、加强成本管理,严格控制采购成本和生产加工成本,有权对高于定价或不符合规定的物资拒付货款。
7、按规定认真编制和及时向股东各方报送会计报表,并进行财务分析,做到数据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账表相符、说明清楚、分析得当、口径一致。
8、按规定整理、装订、妥善保管会计资料,负责对财会资料和文件进行归档管理,不得外借和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9、有权对酒楼所有人员违反财经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有权对给酒楼造成损失人员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10、每月至少协助总经理召开一次经营状况分析会,有义务向总经理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但财务资料不能提出财务室。
11、妥善保管和按规定使用酒楼财务专用章。
12、接受股东及总经理的业务质询、调查、审计、考评等。
出纳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保管库存现金。
(1)按时到吧台收取营业款,次日上午足额存入开户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2)不得私自挪用公款,不得用白条抵库,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若发现现金长余或短缺,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告财务会计进行处理,不得擅自用盘点的长款抵补以前的短款。
(3)负责督促本店人员的费用报销和借款归还,以完结财务还款手续。
(4)负责对吧台备用金进行盘点检查。
(5)接受财务会计定期及不定期现金盘点检查,并填制现金盘点表。
(6)编制现金及银行存款日报表,于次日上午12时
前上报财务会计审核确认。
2、按规定准确、及时地办理银行结算业务。
3、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1)设置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逐日及时进行登记;账目必须日清月结,账实相符。
(2)月终与会计现金总账和银行存款总账核对,做到账账相符.
(3)每月及时与银行对账单相互核对,并必须经过财务会计审核,双方签字盖章后与当月凭证装订成册。若有差异应及时查明原因,属于记账差错的应及时更正;属于未达账项造成的,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节。
4、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支票;妥善保管现金及转账支票,并按银行规定正确填写支票,不得签发空白及远期支票;使用时应填制《支票领用存登记表》,接受财务会计月终对空白支票的盘点检查。
(1)妥善保管发票,设置发票领用登记薄,登记吧台所领用发票数,由领用人(收银员)签字。
(2)月终对吧台剩余发票进行盘点,并接受财务会计对发票盘点检查。
(3)对于收银员计算错误、发票使用不规范和虚报发票使用数等违纪行为,应及时向财务会计报告。
(4)必须妥善保管银行印鉴,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5、接受财务会计及总经理的业务质询、检查、考评等。
6、按时完成财务会计交办的其它事宜。
库管员岗位职责
1、在总经理、财务会计领导下负责酒楼物资的验收、入库、发放、保管、盘点,做到手续清楚、数字准确、保管得当,开单迅速、不出差错。
2、认真登记商品(材料)数量金额明细表,每月结帐应与盘点数相核对,发现差异,应查找原因,及时处理。
3、严格按《库管制度》进行库房管理工作。
(1)坚持“四个禁止”:禁止无关人员入库;禁止为个人存放物品;禁止在库房饮酒、吃零食;禁止危险物品与其他物品混贮。
(2)做好防火、防盗、防腐、防潮、防毒、防虫等“六防”工作。
(3)科学储存保管、控制库存业务;合理制定库存物资补充计划,并填制《物资申购单》,控制最高库存量和最低库存量;随时掌握库存状况,及时提供库房物资进、销、存的数据,充分发挥库房蓄水池作用。
(4)按时向财务室上报《存货进销存明细表》。
4、不得以权谋私,不得向供货商索贿、索物或接受其宴请娱乐等
5、财务会计的业务指导、质询、调查、审计等。
6、做好出入库物资管理工作,开源节流,完善财务手续。
7、完成财务会计临时交办的其他事宜。
收银员岗位职责
1、收银员业务上属于财务部指导,行政上属于前厅领导。
2、按照前厅人员填写的点菜单、加菜单、酒水单上记载的菜品、洒水、香烟等名称、数量、准确输入电脑,及时核对。
3、对结账单记载的金额准确、及时、快速收款,打印发票,并加盖印章。
4、每日根据汇总金额填写交款单,与点菜单、结账单一起于次日交财务室审核。
5、无权私自改单,交款单结帐必须连续编号,报废结算单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也一并交财务室审核;无权单联让相关人员签字改单,只能双联签字改单。
6、对营业额的准确性、安全性负责。妥善保管营业尾款,拒收假丅币,否则发生短缺责任自负。
7、保守经营秘密,不得随意透露酒楼经营秘密,不得随意给顾客多开发票。
8、遵守前厅相关制度,及时发现收集、反馈客人意见。
9、保持吧台及工作区域卫生干净、整洁,与前厅要求一致。
10、及时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临时任务。
记单员岗位职责
1、根据记单操作程序填制结算单,菜品、数量、金额应真实准确,金额大小写一致,若有差错责任自负。
酒店财务管理2、结算单必须整联复写,不得单联填制。
3、每日将结算单、点菜单于次日上午汇总后一起上交财务室。
4、免单需由经办人签署原因,由总经理签字(免单不得打折);打折需由有关领导按权限范围签字,具体参照酒店有关管理制度执行;记单员应按规定见既定领导签字后再进行免单或打折处理。
5、妥善保管好结算单据,遗失按每张200—500元予以处罚。
6、不得以权谋私,伙同他人做出损害酒店利益的事情,一经发现,给予重罚,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给予除名处理。
7、必须亲自在点菜单配菜联上加盖“确认”章,不得由他人代盖,同时核对点菜单配菜联与记账联各项目是否一致。
8、接受财务会计的业务指导、检查、考评。
应收款项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酒楼往来款项的管理,控制应收款项的占用,减少坏账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是顾客就餐时以记账签单形式或持记账式优惠券而形成的酒店应收而未收的就餐款项。
2、应收账款的发生应在信用良好的单位和个人。凡是要挂账的单位和个人,酒楼应
对其信用状况进行认真的调查和正确的估计,因过失造成的应收账款呆账的,要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对于信誉差的单位和个人,应杜绝赊账行为。
3、应收账款发生后,财务部门应督促经办人与往来单位和个人对账,要进行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保证应收账款金额准确无误,并及时作好催收工作。酒楼的应收账款应自消费日起30日内收回。
4、在呆账发生后,财务会计应写出发生呆账的详细过程及催款情况。
5、酒楼一律不提坏账准备,发生的坏账损失经总经理审批,然后交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审批,酒楼财务会计再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计入管理费用。
二、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是酒楼除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各种赔款、罚款、存出保证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2、酒楼发生的其他应收款应及时、准确作账务处理,并注意催收,其他应收款占用时间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收回。涉及应收职工个人的款项不能按时收回的,应从职工当月个人的工资中扣回。
三、内部挂账及免单的处理
1、系统内各单位消费(含挂账),按8.8折(仅指菜品)计价;系统内个人消费(含挂账),按8.5折(仅指菜品)计价。
2、总经理享有免单权,但需注明具体事由,每月由财务部将总经理免单明细交董事会审查。
报销制
度
1、报销人员将有关发票粘贴附在“费用报销单”或“货款结算凭据”后,小张票据(如车票)应按面值大小分类呈鱼鳞状附在粘贴联上,大张票据不能胶水粘贴,用大头针或回形针别好为宜。
2、根据原始单据分类按规定如实正确填写“费用报销单”或“货物结算凭据”,由部门负责人审查并签署意见后交财务会计审核其附件及内容的完整性、票据的合法性、填写的规范性等,再交总经理审核并签署报销意见:“同意报销(支付)”、“同意报销(支付)多少元”、“不同意报销(支付)”字样。总经理签字时,不得只签姓名,不签意见。
3、财务会计有权对违规超支费用和不真实的票据不予报销。
4、出纳凭上述签字齐备的“费用报销单”或“货款结算凭据”支付货币资金。
5、总经理报销费用必须经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签字认可,其所报销费用不得让他人代报,否则财务室有权不予报销;总经理助理报销费用,必须经总经理签字认可,否则不予报销。若有违反,对报销人、出纳各处以报销金额20%(但不低于50元/人)的罚款,并退回违规所得。
6、报销程序。
经办人填写“费用报销单”或“货款结算凭据”——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会计签字——总经
理签字——出纳复核报销。
借款制度
为了加速酒楼流动资金周转,保证日常经营的正常开支,规范借款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1、采购员和吧台收银员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采购员备用金定额为2000元,吧台收银员备用金定额为3000元。
2、借款实行定额控制,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
3、采购人员应根据批准后的申购单采购货物,当货物金额超出其定额备用金时,应正确填写借款单,经财务会计审定、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在出纳处借支。
4、其他人员因公借款时,应填写借款单,经部门经理签字,财务会计审核,总经理签字批准。
5、因公办事或出差人员凡在财务室有借款的,不得逾期报账或公款私用,事完三天内应清算自已的账务,三天后财务室将催促报销,否则财务室有权在发工资时抵扣借款。
6、酒楼原则上不办理员工私人借款,特殊情况可在员工月工资标准内办理,但应控制人数、时间,且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员工私人借款应在30日内归还。
7、借款程序。
填写借款单——财务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出纳处领款
支票、发票、印鉴管理制度
一、支票管理
1、酒楼必须在当地信誉较好的银行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转账业务。
2、为保证资金的安全,不得在同一银行开立几个账户,同一酒楼的两个银行账户之间不得转账结算。
3、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银行账户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4、支票由出纳员保管(放入保险柜)。支票使用时须填写“空白支票签发领用登记薄”,填写收款人、日期、用途、金额、支票号码,经批准后加盖印章,领用人签字备查。
5、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起装订在当月的凭证内,并在银行存款日记帐中作相应登记。
6、不得签发空白支票和远期支票。
二、发票管理
1.建立发票领用登记表,领用发票时须由领用人签字。
2.出纳员应随时掌握发票购、用、存情况,避免发票短缺影响正常营业。
三、印鉴管理
1、各种印章必须由各责任人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1)财务专用章由财务会计保管。
(2)留存银行私人印鉴章由出纳保管。
2、签发支票或其他业务需盖章时,必须由保管人亲自盖章。印章不得随意借给他人,否则由此引发的问题由保管人员负连带责任。
3、印章交接必须办理书面手续;印章移交给非规定人员,须经董事长审批。
现金管理制度
1、使用现金结算范围。
(1)员工工资、津贴。
(2)各种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个人的其他支出。
(3)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4)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5)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不属于上述现金结算范围的款项支付,应当以支票进行结算,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财务会计批准后另行处理。
2、库存现金限额规定。酒楼库存现金不得超过5000元,超过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低于限额时可视情况从银行提取补足,特殊情况上报总经理审批。
3、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空白支票签发领用登记薄”,并写明用途和金额。
4、符合现金结算范围的,凭发票、工资单、借款单等有效报销凭据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财务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5、广告费、货款等收款人为有银行帐户的单位,必须以转帐支票付款,不得以现金或现金支票形式支付。
库管制度
一、库管工作的基本要求
必须真实反映本店经营所需的各种物资的进、销、存情况,为财务提供原始、真实、准确的营业成本资料,必须对库存物资的安全、完整负责。
二、库房的工作环境要求
1、库房物品堆放必须按品种、规格分类存放,整齐有序,贴上标签。各类物品不得杂乱混放。
2、保持库房地面整洁、卫生、干燥,搞好“六防”工作。
3、闲杂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库房。
三、库管计量、计算工作要求
1、库管员开单或记账时前后使用计量单位必须统一,若出现计量单位混用所造成财务混乱、成本反映不真实等损失,由库管员承担。
如:酒水入库不能按箱、件为单位,应以其完整的最小计量单位“瓶”为入出库计量单位。
2、对菜品计算重量时,必须以市斤或公斤或克为计量单位。
如:菜、鱼、肉食、米面、菜籽油等。
3、对每种进出库物资的计算,采用先进先出法,金额要求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库管员日常工作规范
1、库管员应与采购员、各挡口厨师长密切配合,保持合理的库存量,严禁缺货现象的出现。
2、库房验收货物时,应与质检员等一起对货物质量和数量进行检查;对于零星采购的物品,要检查是否执行申购手续,未执行申购手续的,库管员有权拒收入库;属特殊情况,口头申购的,应事先通知库管;库管员应严格按《采购验收标准》组织入库物资的验收。
3、库管员有权拒收变质、过期、假货等伪劣物资入库,对于水发货、菜类等可根据实际扣除一定比例的水份杂质。
4、根据验收合格的物品,据实填写“鲜活食品验收单”、“入库单”,经厨师长、库管员或供货商经办人签字生效,此单一式四联,第一联交供货商作为结账凭据,第二联库管员自留登记库管账,第三联按存货类别送成本核算小组,第四联按供货类别汇总送交财务室..
5、坚持原则,除小修理材料、零星办公用品外所有存货必须开具入库单或验收单,未经财务主管批准不得擅自寄存物品。
6、所有供货商提供的赠品必须验收入库并开具“入库单”,出库应填制“领料单”。
7、不得虚开、补开、漏开、单联填写入库单,必须整联复写,违者追究库管员经济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8、货物入库后,库管应按类别、品质特征、进货批次分类存放,并填制标签。
9、领用物品应由领料经手人填制“领料单”,相关部门负责人、库管员及领料人签字后,库管员方可发货,并填制“出库单”,出库单一式四联,一联由领料部门存查,一联库管自留登记库房账,另两联按存货类别汇总于第二天送财务室。
10、库管员所管物资不准擅自借出,违者应承担经济责任,物资调拨须履行相关手续。
11、发出存货实行“推陈出新、先进先出、按规定供应、节约用料”的发料原则,随时对存货进行检查。对贪图方便违反发料原则造成的存货变质、失效、霉烂等损失,库管员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12、库管员根据正确无误的入、出库单,随时登记库房明细账,做到数字清晰、名称规格齐全、及时结出余额。
13、库房账要求日清月结、内容完整(摘要、品名、数量、单价、金额、规格、结存数、本月合计数、本年累计数、接前页、过次页等)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14、对滞销或质量不佳、过期的干杂、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品和燃料等,退货时应开具“红字入库单”。
15、每天按时向财务室上报前一日存货进销存情况,每月末应对存货进行现场盘点,并填制盘点表。若存货发生盈亏,应随即查明原因,经批准后作出相应调整。
16、所有发料、进料凭证、供货商所送物品定价通知书等按月进行装订,妥善保管。
17、每日检查存货,并使其符合最高储备量及最低储备量标准,低于最低储备量应及时打申购单,经财务会计,总经理签字后通知供货商送货。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酒楼仓库除仓管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仓库。
2、因工作需要进入仓库的人员,在进入仓库时,必须先办理人仓登记手续,并要有仓库人员陪同。严禁独自进仓。进仓人员工作完毕后,出仓时应主动请仓管人员检查。
3、仓库内不准会客,不准带人到仓库范围参观。
4、仓库不准代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或部门的物品存仓。
5、任何人员,除验收时所需外,不准试用试看仓库商品物资。
6、仓库范围内不准生火,也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仓库内将电线私
拉乱接。
7、仓库应定期检查防火设施的使用实效,并做好防火工作。
8、仓库内的物品要分类储放,仓库内保证货架与主通道有一定的距离,货物与墙、灯、房顶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9、仓库内的照明限60瓦以下白炽灯,不准用可丅燃物做灯罩,不准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交流电收音机、电视机等电器设备,化工仓库的照明灯具应设防爆装置,仓库内保持通风。各类物品要有标签并标明品名、规格、性能、进价。
10、仓库的电源开关要设在门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护,每年对电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绝缘不良等情况,必须及时维修。
11、物品入库时要防止挟带火种,潮湿的物品不准入库。物品入库半小时后,值班人员要巡查一次安全情况。物品堆积时间较长时要翻堆清仓,防止物品炽热产生自燃。
仓库物资管理制度
1、酒楼仓库的仓管人员应严格检查进仓物料的规格、质量和数量,发现与发票数量不符,以及质量、规格不符合使用部门的要求,应拒绝进仓,并立即向采购人员递交物品验收质量报告。
2、经办理验收手续进仓的物料,必须填制“商品、物料进仓验收单”,仓库据以记账。物料经验收合格、办理进仓手续后,所发生的一切短缺、变质、霉烂、变形等问题,均由仓库负责处理。
3、各部门领用物料,必须填制“领料单”或“内部调拨凭单”,经使用部门经理签名,再交仓库签字方可领料。
4、仓管人员必须严格按先办出仓手续后发货的程序发货。严禁白条发货,严禁先出货后补手续。
5、仓库应对各项物料设立“物料购、领、存货卡”,凡购入、领用物料,应立即作相应的记载,以及时反映物资的增减变化情况,做到账、物、卡三相符。
6、仓库人员应定期盘点库存物资,发现升溢或损缺,应办理物资盘盈、盘亏报告手续,填制“商品物料盘盈盘亏报告表”,经财务部会计和总经理批准,据以列帐,并报财务部会计和总经理各一份。
7、为配合采购人员编好采购计划,及时反映库存物资数额,以节约使用资金,仓管人员应每月终编制“库存物资余额表”,于次月3日前送交总经理、财务部一份。
8、各项材料、物资均应制订最低储备量和最高储备量的定额,由仓管根据库存情况及时向采购人员提出请购计划,采购人员根据请购数量进行订货,以控制库存数量。
9、仓管因未能及时提出请购而造成供应短缺,责任由仓管部承担。如仓库按最低存量提出请购,而采购人员不能按时到货,责任则由采购人员承担。
盘点制度
为了加强酒楼的财物管理,确保财物盘点的正确性,准确核算营业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一、盘点范围及要求
1、盘点范围包括:现金、存货、固定资产。
2、各项财务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对盘点期间已收到而尚未办妥入账手续的物资,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二、存货盘点
1、存货盘点包括原材料、燃料、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
2、盘点方式:采用每月盘点和年终盘点。
3、盘点人员:
(1)盘点人:由库管或实物负责人担任,负责点计数量。
(2)监点人:由各部负责人、财务会计担任,负责盘点监督。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并按时到达盘点地点。
4、所有盘点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物的进出及移动。
5、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称重或换算的确实资料为据,不得以估计定数据,不得伪造数据记录。
6、盘点完毕,盘点人员应填制“盘点表”,各责任人签字,一式两联,第一联由财务部门留存,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第二联留存各部门备查。
7、鲜货及蔬菜采用“实地盘存制”确定成本,其他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确定成本。
三、现金盘点
1、现金盘点: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支票等。
2、盘点方式:采用定期(每月25日和年终盘点)和不定期抽查。
3、盘点人员:出纳(盘点人)、会计(会点人)。
4、现金盘点的时间,应于盘点当日上午发生收支前,或当日下午结账后进行。
5、盘点前应将现金柜封锁,并于核对账册后开启,由会点人和盘点人共同盘点。
6、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写“现金盘点表”一式三联,经双方签字认可后,第一联出纳留存,第二联会计留存,第三联交办公室留存。
四、账实不符的处理
1、账载数额如有漏账、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记帐人员应进行更正,情况严重者,报总经理、董事长处理。
2、账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又无凭证可查、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律报总经理、董事长处理。
3、财物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应报总经理处理。
(1)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行为;
(2)对所管的财
物未经批准而擅自转移、私借或损坏不报告行为;
(3)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被盗,损失或盘亏。
附件——采购及供货管理制度
一、采购程序
1、各部门需要零星物品购置时,应由该部门组长填写申购单
→库管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总经理签字→采购实施购买。
2、采购人员购货时,须对多家(三家以上)进行价格、质量比较;供货商定向送货的不得高于既定价格标准。
二、采购方式的确定
1、对于用量大、消耗快、周转频繁的原材料,应该选择供货商送货的方式。
2、对于使用频率低,不容易集中采购的零星物品及餐中断档急需物品可由采购人员采购。
3、采购方式上采用“定点、定价、定时”采购原则。
4、对于一些特殊的原材料可由外地发货,按计划定期申购。
三、供货商进场程序
1、供货商的寻找原则上由采购主管负责,总经办主任、财务会计协助;
2、供货商进场首先与总经办主任接洽,总经办主任在财务会计的协助下(财务会计全程参与),谈妥相关合同细节(以酒楼合同范本为标准合同格式),经总经理审查批准后,由总经理出面代表酒楼与供货商签定合作协议。
3、总经办以书面形式通知财务会计、库管及相关使用部门负责人,并将已签定的合同(协议)送交财务部一份备档,另一份留存备查。
四、供货商处罚程序
1、凡供货商违反相关合作条款(送货不及时、原材料质量问题、拒绝送货、配合工作不到),到由总助、行政总厨、财务会计、库管告知办公室;
2、办公室了解事情原委后,由办公室主任作出处罚决定,开出罚单;
3、办公室所开罚单交总经理审批;
4、办公室将对供货商的罚单交财务部执行,财务部在结算供货商款项时按罚单标准予以扣除。
五、供货定价制度
(一)原材料市场价格调查
1、酒楼每月组织供货市场调查不得少于两次,且应填写市场价格调查表,写明市调时间及地点,各参加人员在市调表上签字。财务会负责调价表格打印、价格记录工作并负责调价表保管。
2、市场调查由总助、行政总厨、总经办主任、财务会计组成,具体由财务会计召集。
3、市场调查时间定于每月日、日,如恰逢周末,应作适当顺延。
(二)定价程序
1、每次市场价格调查后,应及时制定当期的供货商品执行价格,先由总助、行政总厨、总经办主任、财务会计、采购主管初定,再交总经理审定后,最后交董事会审批。董事会审批后将执行价格以书面形式交财务部执行。
2、原材料采购定价标准
处在批发价和零售价之间(即高于批发价低于零售价)。
3、价格调整:
因市场变化情况特殊,供货商提出价格调整要求,首先由供货商报总经办主任,总经办主任了解相关市场情况后与总助,财务会计碰头商量定出调价草案,再报总经理审批。
(三)供货商的更换与续用
在合作过程中如发现供货商有不履行合同的行为,且经沟通后无效,由总助、总经办主任、财务会组成审查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是否更换、续用,然后报总经理最后裁夺。
六、货款的支付
1、货款的支付应尽量不通过采购,若因特殊情况必须经过采购时,须由采购填写借款单,并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款,借款后应在3(次)日内报销冲帐;
2、供货商的货款支付,由财务会计向总经理报付款计划,并在付款前填写《请款单》经总理签字批准,方可付款;
3、双因特殊原因,未及时
付款的供货商,由财务部会计负责进行协调,必要时由总经办主任协助。如经财务会计、总经办主任协调未果报总经理处理。
第2篇 附院基本建设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本院基本建设资金的管理,切实管好、用好建设资金,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基建工作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基建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
2、做好基本建设资金预算、会计核算、财务决算及监督工作;
3、依法、合理、及时地筹集和使用建设资金;
4、合理控制建设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分工协作,按照职责明确、权责一致、程序规范的管理原则开展各项工作。
三、有关职能部门在医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如下:
总务处
1、编制医院基本建设计划,并提供可行性报告;
2、与财务处共同编制基本建设资金预算报告;
3、审核工程量、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和工程决算;
4、参与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审计,五万元以上的结算必须经社会审计部门认定。
财务处
1、与总务处共同编制基本建设资金预算报告;
2、编制基本建设资金筹集方案,并按经批准的筹资计划进行筹融资;
3、做好基本建设的会计核算工作;
4、安排和使用工程建设资金,检查监督建设资金使用情况,保证资金安全;
5、审查、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及合同款支付,加强成本核算,控制费用支出;
6、收集、汇总并及时上报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信息和各种报表,确保各种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7、及时办理竣工建设项目的资产手续,进行账务处理。
四、建设工程施工方案一旦通过,原则上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改变,但确因实际情况或使用部门的合理要求,可按以下要求执行:由于方案调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下的总务处可以直接下变更通知;发生费用在10000元以下的须经分管院长书面同意,总务处下变更通知;发生费用在20000元以下的须经院长书面同意,总务处才能下变更通知;发生费用在20000元以上的须经院长办公会通过总务处方可实施。
五、工程款项、监理费用及相关财务支付审批手续按国家和医院有关规定进行。支付工程款时一律以正式发票入账,财务处对不符合制度规定、违反合同条款和审批手续不全的基建款项有权拒付,并及时向领导汇报,保证工程成本的真实性、准确性。
第3篇 三民医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4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与监督,确保基建施工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基建财务制度和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建财务管理与领导机构
基建财务业务的执行由财务科负责,由财务科科长、基建会计和出纳组成基建财务小组,隶属于主管院长领导,同时接受上级相关部门指导。
第三条:基建财务小组职责
1.管理基建工程款项的拨入、支付和结算;
2.编制基建财务收支计划;
3.参与基建项目预算、审核、验收、合同签订、决算;
4.制定医院基建财务制度;
5.监督基建工程合同的执行;
6.其他有关基建财务事项。
第四条:基建支出审批权限
经审核的基建投资工程项目的进度预付款、结算款、设计费及零星支出,应以单个项目为单位,按医院资金审批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基建财务人员应严格执行基建财务制度,对不符合制度规定,违反合同条款和审批手续不全的基建款项,有权拒付,并应及时向院领导阐述理由。
第五条:基建项目预算审核与确认
1.经批准的基建项目,由基建主管部门做出概算(预算),并附该项目的设计图纸等有关资料交基建财务小组复核签章后,报基建领导小组审定,必要时由基建财务小组再送上级主管部门复审后确认。
2.不经过基建财务小组审核及签字的基建预算无效。
3.经确认的工程预算合同和招标文件应留存基建财务一份,以备查验,并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的重要依据。
4.需公开招标的基建项目,应严格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有关招、投标的文件精神进行,特别是要做好预算(标底)的保密工作。
第六条:基建项目合同的签定
当施工队伍确定后,通常以乙方命名,则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前,双方应就工程施工等事项充分酝酿。经甲、乙双方签定的合同,应存留一份给财务以备查验,这是支付工程款项的依据。
第七条:基建工程款项的支付与结算
1.应按上级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基建资金应在银行开立专户进行管理,定期对账、核算,并应与医院其他账户资金分开实行专户专账管理。
2.基建工程款的支付数额,最多只能以当时账面基建项目资金为限,不能挪用医院其他资金垫支,特殊情况需动用医院其他账户的资金,须由基建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并凭医院领导批示,通知财务执行。
3.基建工程款一般以支票支付;确需现金支付,须由施工单位出具说明书,经财务科长审核,医院领导签字同意。
4.乙方收取甲方的工程款项,不论多少,一律应出具正式发票交财务入账。无正式发票者不予结算(预付款、进度款在工程结账时必须补正式发票)。
5.基建工程进度预付款及结算款,按国家规定的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规定以及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合同等有关条款的约定,须经基建财务小组审核签字,由医院领导批准后方可支付。
6.乙方如有违反合同行为,应由基建主管部门及时通知财务,冻结乙方应得工程款,待正确履行合同后才解冻。
7.基建结算结束后,基建财务小组应在一星期内组织核算,列出财务报表,提交医院领导审核、批准,然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无正当理由,财务人员必须保证基建款按时足额支付。
8.基建财务小组应在施工期间定期或不定期核对账目,分析工程用款情况。财务人员发现支付有超支或未按合同条款支付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以便采取措施。
第八条:基建工程的验收与移交
1.基建工程完工后,甲方须按规定组织验收。除有关单位人员外,甲方应报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工作。如发现工程未按设计施工,质量达不到技术要求等问题时,应及时向基建领导小组报告,以便采取弥补或处罚措施。
2.有返工的工程,应在返工后重新组织验收。但因乙方质量等责任问题造成甲方损失,应按合同及甲、乙双方补充协议执行,基建财务人员对不履行合同及补充协议条款的行为有权拒付工程款。
3.从工程竣工后到正式结算前,甲方停止支付该项目工程款余额(含结算款),特殊情况需付款时,凭院长签字批准,由基建财务执行。
4.乙方将工程建设项目移交给甲方后,应造册登记整个工程建设项目财产明细表,根据医院管理与使用需要,再移交给具体管理、使用部门,明确经济责任。同时,在基建账户中结转到行政账户中增加固定资产。
第九条:对基建项目筹建、施工、验收舞弊行为的处罚
凡在医院各级项目建设中有下列舞弊行为者,医院将作出相应的处罚或上报纪检部门,构成刑事犯罪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1.泄露有关基建项目的标底、预算等秘密者;
2.借工作职务之便收取施工单位的好处费者;
3.故意制造施工方面的困难等事端而追加预算者;
4.协同施工队伍(乙方)偷工减料者;
5.在验收过程中隐瞒质量问题者;
6.与乙方串通骗取甲方资金,造成甲方损失者;
7.有其他舞弊行为者。
第4篇 基本建设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本矿,保证基建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在财经方面的统计、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财务制度。
二、基本建设资金要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1、按要求依据投资计划申请开设基本建设资金账户(账套);
2、按照基本建设项目设置建设资金专账,核算每一个项目的建设成本和交付使用资产情况;
3、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财务工作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财务人员应具有会计从业资格;
4、严格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使用基建资金。严格执行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范围。
三、合理使用基本建设经费
1、严格监督基建资金的使用情况,对资金来源、投资使用和资金完成的三个阶段,认真做好日常的会计核算、记账、报账工作。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充实、数字真实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2、严格履行会计手续,基建资金必须按程序签批后方能使用;
3、基建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保护基建资金的完整与安全;
4、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凭证及月报、季报、年终计算,做到报表及时、数字真实、内容完整、实事求是;
5、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对违反财经制度,不真实和不符合基建开支范围与标准的票据一律拒绝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