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员工手册考勤制度
公司员工手册:考勤制度
一、公司每周工作日为五天,星期六、日休息,国家法定节假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员工每天工作时间为:
上午:9:00―12:00
午休:12:00―13:00
下午:13:00―17:30
三、公司对考勤管理实行打卡制,员工上下班均需指纹打卡,如有特殊情况未能打卡,需提供相关证明,否则以旷工论处;
四、非特殊原因(如:班车堵塞、因公事无法及时赶回、手指裂口无法打卡等情况),上午9:00前未打卡视为迟到,下午17:30前打卡视为早退,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视为旷工;
五、未经请假离岗或虽请假但未获批准离岗及假期已满擅自不到岗者视为旷工;
六、员工工作时间内因公外出需获部门经理或经理、副经理同意,并到行政部办理《员工因公外出单》,特殊情况经部门经理或公司主要领导同意后可先行办理事项;
七、处罚规定:
迟到:30分钟以内,扣当月全勤奖的1/30,当月不得累计超过5次,超过5次扣除当月全部全勤奖;迟到超过30分钟,应及时向部门主管口头请假,事后说明原因。迟到超30分钟扣当月全勤奖的1/10,当月不得累计超过3次,超过3次扣除当月全部全勤奖;
早退:处理办法同迟到;
旷工:旷工一天扣其日薪资2倍,无故旷工连续3日或一月内累计达10日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八、考勤由行政部安排专人负责,月底汇总各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报财务部核发工资及备案;
九、加、值班的规定
由公司安排在休息日加、值班的员工,可在正常工作日申请同等时间的补休;由公司安排在法定假日工作的员工,在得到主管领导批准后,按日薪资标准的200%计发加、值班工资。
十、销售部考勤由该部门自行核定。
第2篇 人力资源顾问公司员工手册考勤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顾问公司《员工手册》:考勤管理制度
一、标准作息时间:
1、 员工每周工作五天,周一至周五,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不含用餐时间)。
2、 上下班时间为:上午9∶00至12:30,下午13:30至18∶00;其中午餐时间为12:30~13:30,严禁迟到。执行年薪制的管理人员需每天工作8小时即可,不受此时间限制。
3、 特殊岗位如:编辑部、物流部及司机岗位的员工因工作性质不同,不执行以上作息时间的,本部门需依据完成工作的需要,另行规定上下班及休息时间,该部门考勤规定必须经人力资源部及总裁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工作时间同上。
4、 员工上下班必须在前台签到,公司将以签到记录作为员工的出勤依据,签到表需要员工本人亲自填写,严禁他人代签,代签者与被代签者同时当月绩效扣减5分/次。
5、 请假以半小时为单位。
,前台将上月考勤情况汇总,报上级领导审批后,送交人事主管作为工资计算的依据。
五、 加班
1、 员工应于工作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以提高工作效率,尽量不拖延时间进行加班。由于个人原因导致的工作未按时完成,其超时工作不视为加班。
2、 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加班,需要申请加班人员提前到前台领取《加班申请单》,填写完毕由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裁审批,人力资源部审核签字确认;未按加班审批流程办理均不视为加班。
3、 公司会议、搬迁、培训、节庆活动及出差人员的差旅路途等均不视为加班;凡享有提成或奖金的岗位如渠道开发、销售等岗位,其超时工作不视为加班。
4、 为了保障员工的正常休息,加班员工公司尽量安排倒休,倒休申请流程按照请假流程执行;由于工作原因休息不了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补偿员工加班工资。
第3篇 员工手册考勤制度范本
员工手册考勤制度
1. 工作时间
公司员工实行每周五日四十小时工作制。周六、周日为正常工休时间。
公司作息时间为:
2. 考勤办法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早晨上班打卡签到制。
打卡签到必须本人亲自执行,不得代打卡。在规定时间未打卡签到者,视为迟到;超过31分钟,视为旷工。迟到、旷工者分别按公司制度予以处罚。
3. 请假程序和办法
员工请假,需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批后提交行政人事部。如假期超过三天的,需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准假。
4. 休假种类和假期待遇
病事假:
员工因病请假,需出示区、市级医院证明,一月五天以内,扣发假日工资的50%,超过五日者,按病假时间,工资全额扣发。
员工因事请假,必须先经部门主管批准,并按公司制度扣发工资。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丧假:在公司任职一年的员工,倘若直系亲属去世,可以享有三天有薪(标准工资)丧假,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
年休假与探亲假:在公司任职满一年者,在次年的年度假内,可以享受七天有薪(标准工资)年休假,年休假可作探亲使用,探亲旅费公司按职级支付相应比率。
婚假:在公司任职满一年的员工,可以享受五天有薪(标准工资)婚假,婚假必须提前向主管申请并附上结婚证书复印件。
第4篇 供水企业员工手册考勤制度
供水企业员工手册:考勤制度
考勤管理:
一、公司实行考勤签到制度。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考勤负责人,负责各部门在岗员工考勤核定,办理本部门员工出差、婚、丧、产、病假、探亲、公假、事假批准手续,经部门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后,与月底交公司人力资源部汇总、备案。
二、公司员工工作时间。日常工作岗位在工作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为3:00----6:30。(政府调整作息时间,工作时间顺延。)员工应在规定时间内签到,无正当理由不签到的,视为旷工;生产运行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为运行岗位规定时间,员工应在交接班时间签到,没有在规定时间签到的,视为旷工,处理如下:
1、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以上2小时以内视记旷工半天;超过2小时以上按旷工1天计算。
2、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出勤,为旷工。
3、迟到5-10分钟扣20元,月迟到3次者扣当月工资总额的30%,如遇特殊情况迟到,经核实不做迟到处理;早退5-10分钟一次扣30元,月早退3次者扣当月工资总额的30%;早退1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0.5天扣50元;旷工一天扣100元。
三、公司员工上班签到后,因公需离开公司外出的,应事先向部门领导报告。如擅离职守均作为旷工处理。
四、根据各部门所报考勤,月底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核对考勤,核发工资并备案。
请假制度:
员工请假类别分为:事、病、工伤、婚、丧、产、探亲、公、年休假。职工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请假批准权限及其它:
一、员工请假一律填写请假审批单。按下列权限规定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记旷工。
各类假别在半天以内(含半天),由部门班长批准;1天以内(含一天),由班长、部长批准;2天以内(含2天)由班长、部长、分管领导批准;2天以上需经逐级批准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二、因特殊原因(不可抗力、生病住院等)不能返回工作岗位的,应及时办理续假手续;假期结束或提前到岗者,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三、各类假别,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离职守的、假满超期又未办理续假批准手续的,不论时间长短,均按旷工处理。
四、职工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3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7天,实行待岗处理。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公司将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第5篇 某房地产公司员工手册考勤制度
z房地产公司员工手册--考勤制度
一、工时时间
1、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六,每周工作不超过六天,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工作的天数和每天工作的起止时间,可由公司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来确定和调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员工正常的工作时间如下:
(一)六天工作制: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未完成,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属于正常工作,不另计加班。(经批准的除外)
(二)工作时间:上午8:30至中午12:00时
下午14:30至下午 17:30时
中午12:00―14:30为午休时间。
2、其他岗位:需轮班的人员工作 班次时间可由本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并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考勤范围
员工每个工作日必须打上班卡和下班卡,上午上班打卡时间为8:30以前、中午下班打卡时间为12:00以后,下午上班打卡时间为14:30以前、下午下班打卡时间为17:30以后。
8:30―9:00打卡视为迟到,17:00―17:30打卡视为早退。
本公司员工除下列情形外,上、下班一律实行打卡登记制度。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副总级别以上岗位员工;(人力资源部门确定,所属副总经理批准)
(二)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请单”经公司有关领导核准者;
(三)经核准给假者;
(四)总经理批准者;
员工脱离工作岗位,事前未请假,事后未补假,视为旷工,其中:
(一)上午9:00―12:00打上午上班卡且下午正常上下班,视为旷工半天,否则视为旷工一天;上午正常上下班且15:00-17:30打下午上班卡或18:00以后打下午下班卡,视为旷工半天,否则视为旷工一天;8:00以前打上午上班卡且8:30―12:00打上午下班卡,下午正常上下班视为旷工半天,否则视为旷工一天;上午正常上下班且14:30―17:00打下午下班卡,视为旷工半天;
二)只打上班卡不打下班卡,或者不打上班卡只打下班卡,或者不打上班卡也不下班卡,为旷工1天。
(三)如果因工作延时打下班卡,须部门第一负责人在卡上签名确认,方为有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需在月底汇总考勤时说明情况:部门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部门经理或以上岗位由所属副总经理签字确认。
(一)事实上出勤,但上、下班忘记打卡者;
(二)临时有事并电话告知直接上司、人力资源部经理,事后说明理由,经上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核准者;
(三)特殊情况外出办理业务并电话告知领导,而不能准时打卡者;
(四) 员工必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直接外出办理业务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必须签字确认,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同时,要在外出登记表上进行往返登记。
三、考勤办法
1、迟到和早退的处罚:
(一)员工上、下班都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违反此规定者,代替人和被代替人均罚款100元/次。
(二)早上上班给予10分钟的弹性时间,上班时间开始后10(不含)―30分钟内到岗者,按迟到处理,每月根据迟到和早退次数,每次扣罚日工资额的30%元;当月累计迟到、早退超过十次(包括十次)纳入月度奖金考核;
(三)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并在公司的前台《外出登记表》登记往返时间并签字,否则按事假处理。
(四) 季度累计迟到和早退达到6次,不超过8次(含),扣罚季度奖的30%;超过8次,扣罚全额季度奖;
(五) 年累计迟到和早退达到10次,不超过15次(含),扣罚年终奖的30%;超过15次,扣罚全额年终奖。
3、假期管理
本公司休假分为:公休假、事假、病假、婚假、产假/计生育假、护理假、哺乳假、丧假、工伤假、年休假等,休假的最小单位为半天。其中:年休假、、丧假(含路程假)、护理假和哺乳假均为全额带薪休假。
第十四条 本公司享受如下公休假:
周日为休息日
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
⑴元旦一天(1月1日)
⑵春节三天(农历正月初一、二、三)
⑶三八妇女节(3月8日半天限女性)
⑷清明节放假一天(4月4日)
⑸国际劳动节三天(5月1、2、3日)
⑹端午节放假一天(农历5月5日)
⑺中秋节放假一天(农历8月15日)
⑻国庆节三天(10月1、2、3日)
1)请事假权限:
(一) 员工休假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部门负责人休假须经分管所领导和总经理批准;
(二)1天(含1天)以内的假,由部门经理批准,1――3 天(含3天)须人力资源经理批准,超过三天(不含3天)至七天(含七天)须副总经理批准,七天以上须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2天(含2天)须副总经理批准,超过两天须总经理批准;总监或副总经理请假须总经理批准,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三十天(含30天),超过三十天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六条 事假:员工如有私事须亲自处理可请事假。
(一)事假须先填写《请假单》,由直接上司按权责批准后送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实方能生效。特殊原因事后两天内,办理补假手续。
(二) 事假期间,薪资发放标准如下:
1. 按事假天数停发日工资额;
2. 季度事假天数累计超过5天的,停发季度奖。
2)病假:员工因病须治疗或负伤、休养者可请病假。
(一)病假须填写《请假单》由公司领导按权限批准后送人力资源部核实方能生效。因病不能到班,可打电话或托人向部门负责人请假。
(二)病假必须提供市级以上的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论处。
(三)每年病假不得超过三个月,超过三个月者公司可解除劳动关系。
(四)病假期间,薪资发放标准如下:
1. 当月病假按工作日数发放日工资额的70%;
2. 连续病假超过1个月,从第2个月起,按工作日发放日工资额的60%;
3. 连续病假超过3个月,从第4个月起,按工作日发放日工资额的50%;
4. 连续病假超过1年,从第2年起,按工作日发放日工资额的30%;
5. 季度奖按除病假的实际工作日发放。
(五)病假由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分管领导批准。
3) 婚假
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才可以申请婚假,并且须出示结婚证书。
(二)婚假期限从结婚登记日起一年内有效,员工可自由选择婚假日期。
(三)员工本人婚假5天,员工子女结婚可享受1天的全薪假,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为晚婚,婚假在原来基础上增加3天,共计8天。(公司跟据员工实际情况,给一定路途假,路途假时间由人力资源部决定)
(四)婚假不可分段休假,如遇公休日,不另行补假。
(五)婚假由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分管领导批准。
4)产假及计划生育假
(一)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才可申请产假和计划生育假。
(二)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包括公休假),男员工配偶分娩者给假三天(包括公休假)。
(三)已婚妇女满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1胎的为晚育,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在原来基础上增加10天,共计100天;难产者另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15天;
(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准生证,生育第2胎的女员工,享受90天产假待遇;
(五)产假期间工资按产假前的基本工资发放。不包括岗位补贴、月考核奖金。
(六)产假期满经区以上医院鉴定不能上班者,持医院证明请病假(病假不得超过30天);
(七)产假期间提前到公司上班者,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方可上班。
(八)计划生育手术按国家规定执行。
(九)产假及计划生育假由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分管领导批准。
(十)员工休产假期间,薪资标准如下:
1. 发放日工资额的60%;
2. 停发休假天数较多的季度的全额季度奖;
3. 扣发休假天数较多年度年终奖的50%;
(十一)、计划生育假参照《广东省z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z市城镇企业女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执行。
5)丧假
(一)员工之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死亡者给假7天;祖父母、兄弟姐妹或直接供养的其它亲属死亡者给丧假3天。
(二)丧假享受全薪,超期请假按事假处理,如工作时间去工作所在地以外的地点料理丧事,可适当给予路程假。(公司跟据员工实际情况,给一定路途假,路途假时间由人力资源部决定,最多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三)一般员工申请丧假由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级以上员工申请丧假由分管领导批准。
6)年休假:
员工的有薪年假按工龄计算,此假期不包含法定假日和公休假日在内。员工的有薪年假,如果在本年度全部未休或部分未休,都不得累计到下一年,年休假不得跨年度使用,最多可分3次使用。
(一)工龄的确定:员工的工龄核定,原则上以在本公司的服务年限为准;特殊情况需总经理批准。
假期的确定:
在每年12月31日满一年工龄者,可在次年享受下列假期:
凡在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的员工,根据工龄长短可享受年休假,具体标准如下:
工龄年休假
满1年未满5年休5天
满5年未满10年休10天
满10年未满20年休15天
满20年及以上休20天
假期的确定:
在每年12月31日满一年工龄者,可在次年享受下列假期:
凡在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的员工,根据工龄长短可享受年休假,具体标准如下:
工龄年休假
满1年未满5年休5天
满5年未满10年休10天
满10年未满20年休15天
满20年及以上休20天
休年假必须提前十天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安排休假,如上级未同意而不回公司上班按事假处理。如同一部门多人在同一时期申请休年假时,部门经理应合理调节和安排,以工龄长者优先安排为原则。
(四)员工休有薪年假时,必须在10月31日前休完,过期作废。
(五)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1. 年度病假和事假累计超过30天;
2. 脱产培训3个月(含)以上;
3. 当年已休探亲假;
7) 探亲假
凡在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的员工,配偶或父母在本市以外的地区居住,由本人提出申请并经人力资源部核准后可享受探亲假。具体标准如下:
已婚:探父母3年1次15天
探配偶1年1次15天
未婚:探父母1年1次3天
探亲假不能跨年度和分期使用,每年只能休一次探亲假;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再享受探亲假:
1. 年度病假和事假累计超过30天;
2. 脱产培训3个月(含)以上;
3. 当年已休年休假。
(四)探亲假待遇如下:
1. 探亲的往返路费由公司报销;
2. 季度奖按除探亲假的实际工作日发放。
8)护理假
男员工妻子生育,可享受3天护理假。
9)哺乳假
女员工生育后,婴儿不满1周岁的,每日可享受1小时的哺乳假。
10)工伤假
(一)因工受伤,经区级以上医院证明需要住院治疗或休息的,由本人或部门经理代提交书面申请工伤假,经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或副总经理批准 ,特大工伤事故的工伤假须总经理签批。
(二)工伤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工伤假,须提交事故报告、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或休养证明等。
除病假、工伤外,所有给假员工都必须办妥工作交接后才能享受假期。
员工请假单一式二份,一份交公司劳资管理专员,一份自存用来消假,到期未及时消假者以事假处理
加班与调休管理
范围:
节假日
、星期日、平时加班(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延时工作)
职责:
(一)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审批员工加班,及时安排员工调休。
(二)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查考勤时间。汇总出勤天数、加班时间及可调休的时间,并通知安排调休。
加班申请:
(一)加班每月计算一次,加班时间应以考勤数据为依据,
(二)任何加班都必须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加班,
(三)加班单必须说明加班内容,加班时间,并在加班前送人力资源部,逾期不作加班处理(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四)加班时间应由部门经理核实。
(五)加班时间不得超过4天。
考勤录入:
(一)星期日、平时加班的考勤必须填写《加班申请单》,使用《补考单》无效。
(二)不符合要求的《加班申请单》及时退回,或移交到人力资源部处理。
(三)考勤数据统一由人力资源部录入有效,不允许直接报送到财务部。
加班汇总:
(一)人力资源部整理考勤和加班记录.
(二)人力资源部定期审查加班单,有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和沟通。
调休安排:
(一)当月加班时间,应安排在当月调休,确实不能调休的,安排在本季度内调休。
(二)人力资源部每月汇总各部门的‘加班时间’,可调休时间通知到各部门经理.
(三)各部经理要及时安排本部门员工的调休。
加班工资结算:
(一)由于工作繁忙,不能调休的加班时间,可计算加班工资。(计算的标准以半天为单位)
(二) 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月薪制员工,综合计时工作制的月薪制员工,星期日、平时加班,可计算加班工资。
(三)执行不定时工资制的员工,不计加班工资。
(四)法定节假日加班一律支付加班工资。
(五) 加班工资的计算按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六)加班工资在当月随工资同时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