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员工晋升管理制度完整版
第一条、为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及奖励先进、选拔贤能,为使公司员工晋升及调任有所依据,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晋升条件
1、人员之晋升及调任,应以各部门编制职称及人数为基准,遇有缺额时始得办理。
2、各部门编制职称及人数。每年至少应检讨修订一次,并于每年3月前(年度预算核定前)提报人力资源部转呈总经理核定。
3、各部门之职称及人数编制以厂(处)为单位,若其总人数未达编制人数时,为人员练习培养需要,得以较低职称人员占用较高职称之编制缺额。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晋升,是指公司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给予工资的晋级或职务的升迁。
第四条、晋升基本原则
1、能力与绩效并重的原则。升迁需全面考虑员工的个人素质、能力以及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
2、以逐级升迁为主、越级升迁为辅相结合的原则。员工一般逐级升迁,为公司做出了突出贡献或有特殊才干者,可以越级升迁。
3、纵向升迁与横向升迁相结合的原则。员工可以沿一条通道升迁,也可以随着发展方向的变化而调整升迁通道。
4、能升能降的原则。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员工职位可升可降。
5、职位空缺时内部人才优先替补的原则。当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内部是否有适合人员可以替补;在没有合适人选时,考虑外部招聘。
6、晋升各级主管以先晋升副主管再晋升正主管为原则,其任职副主管到少应满一年以上,并经考核适任,始得晋升为正主管,无副主管编制者亦同。
第五条、公司员工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者,均可成为被晋升的对象。对员工的晋升应当严格要求,公平对待。
第六条、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晋升工资一级:
1、忠于公司,在公司效力5年以上且表现良好者。
2、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连续3年成绩突出受到公司表彰者。
3、业务有突出专长,个人年创利100万元以上者。
4、连续数次对公司发展提出重大建议为公司采纳,并产生重大经济效益者。
5、非本人责任而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者。
6、领导有方,所领导的单位连续2年创利200万元以上或成绩显著者。
7、领导亏损单位扭亏为盈,经营治理有方者。
8、有其他突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该给予晋级嘉奖者。
9、对成绩非凡突出或贡献非凡重大者,可给予晋升工资二级,同时具备领导才能者,可给予提升行政职务一级。
第七条、晋升方式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人力资源部审核。
3、人力资源部提升会推荐。
3、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晋升由监察委员会审核,总经理提名报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晋升由监察部审核,劳动人事部提名报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晋升程序如下:
1、人力资源部依据年度定期办理提升会。
2、各部门主管对各自下属进行初步评定后,按规定提出晋升申请。
3、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提报之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晋升资格者将同意评估,否则退回申请部门。
4、人力资源部对被评人进行评议,根据需要进行公开讨论或个别面谈,并填写考核评估表。
5、人力资源部依考核进行结果汇总,并依核定权限将考核决议结果呈相应主管核准后正式生效。
6、人力资源部部将晋升结果公布,并将晋升情况知会相关部门备案以做相应调整,晋升者以提升信形式个别通知。
7、晋升人员接到提升信后,应在指定期限内办妥工作交接手续,就任新职。
第九条、晋升名单由董事局或总经理发布,公开表彰。
第十条、晋升手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
第十一条、其他相关规定
1、经批准晋升后,员工需接受新岗位的任职培训,且考核合格方可正式上任。
2、聘任期一般为二年,聘任期满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3、晋升条件不足时可设职务代理:
(1)各级职务出现空缺时,若无具备晋升条件的人员派任,应提升适当人员代理职务。
(2)主管级以上人员,除任职年限不足外(以不足一年为限),其余条件不足者,不得提升。
(3)同等职位代理,视代理期间工作绩效于适当时机办理直接调任;不同职等代理,跨一职级代理满半年,跨两职级代理满一年时,可办理晋升。
第十二条、本规章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2篇 员工晋升晋级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体现员工晋升管理的公正性、严肃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晋升的基本原则及条件
1、符合公司及部门发展的实际需求。
2、晋升员工自身素质达到公司及部门考核要求。
3、晋升方向与个人职业生涯规划方向一致。
4、晋升员工通过人事行政部的晋升考核。
二、审批权限
1、部门主管层以上级别的员工晋升由执行委员会审核,总经理任命。
2、部门主管层以下级别的员工晋升由部门管理人员审核,人力资源部任命,总经理签批。
三、晋升流程
1、员工晋升申报
(1)由员工所在部门管理者对准备晋升员工的工作表现、业绩、各方面的能力进行日常观察,并根据部门年度经营计划、部门年度人力资源发展规划以及阶段性业务发展对管理人员的需求,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员工晋升申请表”。
(2)员工晋升申报到正式任命期间,各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在部门内部宣布该员工代理相应职位,并向其明确岗位职责要求和具体工作内容要求。在人力资源部未正式发布任命之前,员工晋升后对应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维持晋升前水平不变。
(3)人力资源部依据各部门报审材料对准备晋升员工进行考核和审核,审核在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于_____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评估报告,反馈给相关部门。
2、晋升考核评估工作
(1)晋升考核评估工作原则
①充分尊重原则:人力资源部将充分尊重各部门用人需求,支持和配合完成晋升员工全面素质考核工作。
②充分负责原则:本着对公司、部门、员工本人充分负责的工作原则,对晋升员工进行全方位(员工本人、上级、下级、平级、其他合作部门)考核评估。
③充分建议原则:针对极个别不符合条件,有重大素质隐患,不适合公司、部门发展的人员,人力资源部将向相应部门或执行委员会建议暂缓晋升。
(2)晋升考核评估工作流程
①人力资源部针对各部门上报的审核材料中员工基本资料部分与人事库进行核实,对不符的情况与晋升员工本人进行核对。
②对晋升员工进行全面(员工本人、上级、下级、平级、其他合作部门)考核评估。
③评估采用面谈、问卷调查及公示证集意见评定等方式进行。
④人力资源部绩效评估组最终根据以上记录及评定出具考核评估意见报告,报送执行委员会或部门管理会议审核。
⑤部门主管以上级别员工的晋升,由执行委会员收到人力资源部提交的该员工考核材料的_____个工作日内给出审核结果,公司总经理签署审批意见。
⑥部门主管以下级别员工的晋升,由本部门依据人力资源部审核材料于_____个工作日内给出审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主管审批意见,总经理签批。
3、员工晋升任命
(1)人力资源部根据所有审批意见编制人事任命公告。
(2)任命公告将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①部门内部公告栏公告书或部门员工大会公布。
②公司内部公告栏公告书或公司员工大会公布。
四、注意事项
1、各部门统一按照以上要求完成管理人员的晋升和晋升工作。
2、特例需由人力资源部上报执行委员会,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
3、所有晋升/晋级人员必须通过人力资源部晋级评估后方可任命。
4、日常考核由被提名人的直接经理负责,人力资源部有监督、考核的权利和义务。
五、附则
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2、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解释。
第3篇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晋升制度-6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晋升制度(六)
一、员工晋升
1、目的:员工晋升是指员工的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称和技术人员的技术等级由低层次向高层次的变动,是公司及时发现人才,激励员工、满足员工成就感的一项行之有效的重要手段,兼有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的双重功能。
2、员工晋升形式
①破格晋升:对有特殊才能或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不受年资、学历、经历等条件的限制,可以越级加以晋升。
②功绩晋升:以员工实际工作成绩的大小作为晋升的主要依据,充分体现公司多劳多得,重视绩效的原则。
③能力晋升:根据员工各种能力的大小决定晋升,全面反映员工现有及潜在的能力,做到合理使用人才。
④综合晋升:兼顾年资、功绩和能力多方面的因素,作为晋升的依据。
3、晋升条件:
①熟悉现职位的工作技能,已具备较高职位的素质要求;
②曾有较高职位的优秀工作经历二至三年;
③对现职位的接任人员已进行了细致的指导和培训,确认其完全可以接替现工作;
④连续二至三年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在同级间名列前三位;
⑤已完成较高职位所需的培训课程,经测试达标后竞聘成功;
⑥提出了对现职位或较高职位具有很大经济效益的工作建议,需要亲自付诸实施。
4、晋升程序:
①员工符合晋升条件的,应由部门经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填制“晋升审批表”,上报总办,由品质部负责考察,总办组织综合考评;
②晋升部门经理的面试结果合格,晋升岗位要求的笔试测试合格,如需竞聘时,各项测试达标;
③总经理根据晋升记录批准晋升报告;
④工作交接后,新岗位的上岗培训或培训资料的发放;
⑤员工晋升后,可享受晋升工资,如调至上一级岗位,被赋予更重要工作职责,岗位工资应相应调整;
⑥员工晋升相关资料一律由总办存档备查。
二、员工晋级
1、目的:晋级是指公司对工作绩效显著、工作态度端正的员工工资予以合理上浮。
2、具体规定:
①员工工资晋级按照公司薪酬体系中的职等、薪级进行,员工工资晋级一次最多不超过3级。
②员工晋级由公司定期评定,由总办具体负责,非特殊情况,公司原则上平时不针对个别员工进行晋级,以克服工作中的随意性。
③对晋级后工作涣散、不积极进取上进、不全力做好本职工作或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安全事故的员工,公司有权随时取消其晋升工资。
④经公司评定予以工资晋级的员工,其晋级工资从次月起开始发放。
⑤员工晋级相关资料一律由总办存档备查。
第4篇 员工晋升制度2
员工晋升制度(二)
第一节 总则
第1条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物制订本制度。
第2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3条 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4条 董事会监察委员会和公司监察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5条 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 奖励
第6条 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7条 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8条 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三节 处罚
第9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10.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10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11条 各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12条 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分人。
第13条 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14条 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15条 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16条 员工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按监察制度规定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诉。
第17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18条 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单位提议或本人要求,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第5篇 厨房员工调岗晋升管理制度
厨房员工的调岗与晋升管理制度
1、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对员工进行调岗或将其提升到高一级的职位工作。
2、 所有员工均有被提升的机会。升职主要根据该员工本人的工作表现、业务掌握的熟练程度以及职位是否空缺。升职后前三个月属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工作表现符合职能要求,则正式委任该职。
3、 员工被提升后,若因工作不能胜任或犯有过失,公司可视情节轻重做出降职或免职决定。
4、 因工作需要,由总厨和人事决定员工转调,员工必须服从,但应事先征求厨师长同意。
第6篇 某物业管理处员工晋升制度
物业管理处员工晋升制度
1.晋升条件
1.1本公司人员晋升不以时间为限。
1.2当部门主管认为其属下员工具有担任更高职务的能力及条件,或其业绩应有更合理回报时,即可向总经办/人力资源中心提出晋升建议。
2.晋升方式
2.1本公司员工晋升包括职位晋升及工资晋升两种。
2.2晋或由部门主管提名,总经办/人力资源中心对被提名人的业绩表现、能力、素质、年度考核等情况是否符合晋升条件,及是否确有需要晋升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呈物业经理审批。
2.3总物业经理签批日即为晋升起计日,是日起获职位晋升的员工进行职位晋升观察期,获工资晋升的员工由即日起计新晋级别工资。
2.4总经办/人力资源中心对晋升建议的审批及有关手续办理一般于在年度末或下年度初进行。
2.5总经办/人力资源中心除每年一度受理晋升建议审批手续外,有以下特殊情况的,亦可在年中任何时间进行:
2.5.1某职位需补充者。
2.5.2确属待遇不合理需调整者。
2.5.3此类晋升须先由总经办/人力资源中心进行有关业绩评价工作,得出评价结果后方可按以上程序办理有关晋升审批事宜。
2.6公司鼓励员工自荐,程序与部门主管推荐相同。
第7篇 员工调动与晋升制度
1. 总则
为使员工能在最适合自己的岗位上工作,在各部门之间适当地流动,并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及技能,选择优秀的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特制定本制度。
2. 员工调动
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职员的工作岗位,职员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申请在公司各部门之间流动。职员的调动分为部门内部调动和部门之间调动两种情况:
(1) 部门内部调动:是指职员在本部门内的岗位变动,由各部门经理根据实际情况,经考核后,具体安排,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2) 职员部门之间调动:是指职员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需经考核后拟调入部门须填写《职员调动、晋升申报表》,由所涉及部门的主管批准并报总经理批准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3. 员工晋升
(1) 晋升分四种:
① 职等职务同时升迁。
② 职等上升、职务不变。
③ 职务上升、职等不变。
④ 与职务无关的资格晋升。
(2) 每季度人事考核成绩一直在优秀者,再考察该职员以下因素:
① 具备较高的职位技能。
② 有关工作经验和资历。
③ 在职工作表现及品德。
④ 完成职位所需要的有关训练课程。
⑤ 具备较好的适应性和潜力。
具备以上条件的员工作为后备干部储备库。
(3) 职位空缺或需要设立时,考虑后备干部储备库。
(4) 晋升方式:
① 定期:每年4月1日,根据人事考核办法(另行规定)和组织经营情况,统一实施。
② 不定期:
a. 破格提升:职员在平时人事考核中,对组织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者,随时得以提升,每年破格提升的名额控制在10%左右,体现向业务人员倾斜。
b. 工龄工资:每在公司服务满一年,工龄工资增加×××元,五年后不再增加。
(5) 晋升操作规程凡部门呈报申请者,部门准备下列资料:
① 《职员调动、晋升申报表》。
② 员工的人事考核表。
③ 主管鉴定。
④ 具有说服力的事例。
⑤ 其他相关资料。
人力资源部则根据该表中调整的内容填写《工资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由本人,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8篇 美容业员工晋升制度
超靓美容业员工晋升制度
超靓美业的所有岗位,我们将坚持“自我培养为主,向外招聘为辅”的原则,在内部挖掘、发现、培养和提升我们所需要的人才,择优录用!机会是给有准备并且一定要的精英预留的。
1、新进员工(学徒)无底薪无提成――通过一个月左右的努力,成为实习美容美体师,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2、实习美容美体师――500元底薪+提成,通过三个月左右的努力,考核合格,晋升成为优秀美容美体师。
3、优秀美容美体师――600元底薪+提成,通过三个月左右的努力,考核合格,晋升成为高级美容美体师。
4、高级美容美体师――700元底薪+提成,通过三个月左右的努力,考核合格,晋升成为美容顾问或领班。
5、美容顾问或领班――1000元底薪+团队提成,通过三个月左右的努力,考核合格,晋升成为分店店长或美容导师。
6、分店店长或美容导师――1200---1500元底薪+团队提成,通过三个月左右的努力,考核合格,晋升成为总店长或美容业务片区经理。
7、总店长或美容业务片区经理――1800---2000元底薪+团队提成,通过三个月左右的努力,考核合格,晋升成为连锁片区经理或美容业务大区经理。
8、连锁片区经理或美容业务大区经理――2500---3000元底薪+团队提成,通过三个月左右的努力,考核合格,晋升成为副总经理或美容业务省级总经理。
超靓美业st1:chsdate w:st='on' year='2010' month='4'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2010-4-30
第9篇 员工晋升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条 为了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及技能,选拔优秀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特制定本晋升管理办法。
第二条 晋升较高职位依据以下因素:
1.具备较高职位的技能;
2.相关工作经验和资历;
3.在职工作表现与操行;
4.完成职位所需要的有关训练课程;
5.具备较好的适应性和潜力。
第三条 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从内部人员中选拔;在没有合适人选时,考虑外部招聘。
第四条 员工晋升分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
1.定期:每年的12月25—28日根据考核评分办法和公司运营状况,统一实施晋升计划;
2.不定期:员工在年度进行中,对组织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的员工,可以即时提升;
3.试用期员工成绩卓越者,由试用部门推荐提前转正晋升。
第五条 晋升操作程序
1.人力资源部门依据公司规定于每年规定的期间内,依据考核资料协调各部门主管提出的晋升建议名单,呈请核定;不定期者,另行规定;
2.凡经核定的晋升人员,人力资源部门通过行政部以通报形式发布,晋升员工则以书面形式个别通知。
第六条 晋升核定权限
1.副总经理、部门经理、特别助理与由总经理核定;
2.各部门主管,由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提议并呈总经理核定;
3.各部门主管以下各级人员,由各部门主管提议,呈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核定;
第七条 各级职员接到调职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并人力资源部通知财务部门。
第八条 凡因晋升变动职务,其薪酬由晋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第九条 员工年度内受处罚未抵消者,本年度不能晋升职位。
公司人员调动与降职管理规定
(一) 目的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人员的调动与降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二)人员调动管理
第二条 调动的定义
调动是公司内部平行的员工调整,既没有提高职位、扩大调动员工的权力和责任,也不增加薪金,除地区差异外。
第三条 人员调动的原则
1.符合公司的经营方针;
2.符合相关的人事政策;
3.提高员工任职能力,做到适才适用。
第四条 人员调动的实施
依据以上原则,凡属下列情况的,公司应对员工实施职位调动;
1.配合公司的经营任务;
2.调整公司结构,促成公司员工队伍的合理化;
3.适合员工本人的能力;
4.缓和人员冲突,维持组织正常秩序。
(三)人员降职管理
第五条 降职的定义
降职即从原有职位降到较低的职位,降职的同时意味着削减或降低被降职人员的职位、权利、和工资待遇。所以,降职实际上是一种带有惩处性质的管理行为。
第六条 降职的原因
大多数情况下,下列情形可对员工进行降职处理;
1.因为工作能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2.应员工要求,如身体健康状况不好不能担任目前工作等;
3.依照公司规定的考核与奖惩办法,对没有达到标准的员工进行降职。
第七条 降职的程序
降职程序一般是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政策,对各部门主管提出的降职申请事宜予以调整,凡已经核定的降职员工,人力资源部应通过行政部发布通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降职者本人。公司内各级员工收到降职通知后,应于指定日期内办理好移交手续,履任新职,不得借故推诿或拒绝交接。
第八条 降职的审核权限
依据公司人事管理规则,审核权限一般按以下核定:
1.高层管理人员的降职由总经理裁决;
2.各部门主管人员的降职由部门经理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核定;
3.各部门一般管理层降职由用人部门或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报部门经理审核;
第九条 降职的工资待遇处理
降职时,其工资待遇由降职之日起重新核定。凡因兼代职务而加发的职务津贴,在免除兼代职务后,其工资待遇按新的职务标准发放。
第十条 附则
如果被降职的人员对降职处理不满,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未经核准前不得出现离开现职或怠工现象。
第10篇 员工调动晋升制度
1. 总则
为使员工能在最适合自己的岗位上工作,在各部门之间适当地流动,并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及技能,选择优秀的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特制定本制度。
2. 员工调动
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职员的工作岗位,职员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申请在公司各部门之间流动。职员的调动分为部门内部调动和部门之间调动两种情况:
(1) 部门内部调动:是指职员在本部门内的岗位变动,由各部门经理根据实际情况,经考核后,具体安排,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2) 职员部门之间调动:是指职员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需经考核后拟调入部门须填写《职员调动、晋升申报表》,由所涉及部门的主管批准并报总经理批准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3. 员工晋升
(1) 晋升分四种:
① 职等职务同时升迁。
② 职等上升、职务不变。
③ 职务上升、职等不变。
④ 与职务无关的资格晋升。
(2) 每季度人事考核成绩一直在优秀者,再考察该职员以下因素:
① 具备较高的职位技能。
② 有关工作经验和资历。
③ 在职工作表现及品德。
④ 完成职位所需要的有关训练课程。
⑤ 具备较好的适应性和潜力。
具备以上条件的员工作为后备干部储备库。
(3) 职位空缺或需要设立时,考虑后备干部储备库。
(4) 晋升方式:
① 定期:每年4月1日,根据人事考核办法(另行规定)和组织经营情况,统一实施。
② 不定期:
a. 破格提升:职员在平时人事考核中,对组织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者,随时得以提升,每年破格提升的名额控制在10%左右,体现向业务人员倾斜。
b. 工龄工资:每在公司服务满一年,工龄工资增加×××元,五年后不再增加。
(5) 晋升操作规程凡部门呈报申请者,部门准备下列资料:
① 《职员调动、晋升申报表》。
② 员工的人事考核表。
③ 主管鉴定。
④ 具有说服力的事例。
⑤ 其他相关资料。
人力资源部则根据该表中调整的内容填写《工资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由本人,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11篇 员工晋升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晋升与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1.通过内部晋升选拔有发展潜力的员工,定向发展培养,建立企业人才梯队。
2.规范企业员工晋升及离职管理工作,维护企业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员工晋升与离职管理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 晋升管理规定
第3条 晋升标准。
1.品质标准。
主要考核员工职业道德、个人修养及品德素质,考核员工是否以企业利益为重,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
2.能力标准。
主要考核员工是否具备拟晋升岗位任职资格所需的能力。
3.态度标准。
主要考核员工工作主动性、积极性、责任心等方面。
4.业绩。
主要考核员工的工作成果及其对企业的贡献等。
第4条 晋升方式。
1.定期晋升。
每年××月,根据企业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统一实施员工晋升工作。
2.不定期晋升。
员工离职造成职位空缺、员工工作表现优异或各部门经理发现优秀员工后主动推荐,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职位晋升安排。
第5条 不定期晋升的实施程序。
1.发布竞聘信息。
职位空缺产生后,发布内部招聘信息,吸引员工参加竞聘。
2.选拔竞聘员工。
对应聘员工进行面试和考核,选拔符合空缺岗位要求的员工。
3.确定录用人选。
(1)根据考核选拔结果,确定录用人选。
(2)被录用人员做好工作交接,在规定时间内到新岗位任职。
第三章 离职管理规定
第6条 离职分类。
1.合同离职:员工因终止履行受聘合同或协议而离职。
2.员工辞职:员工由于某种因素个人主动提出辞职。
3.辞退(解雇)员工。
(1)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者,企业给予培训或调换岗位仍不能胜任者,企业予以辞退。
(2)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者,企业予以解雇。
(3)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企业可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但给予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
4.自动离职:员工无故旷工××个工作日以上,企业视为员工自动离职。
第7条 离职移交手续办理。
员工离职时,持通过批准的《离职申请单》和《离职移交清单》到所在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各项移交手续办理完毕、相关经办人签字后,将《离职移交清单》送人力资源部审核、签字。
第8条 工作、物品移交说明。
1.离职员工必须将工作过程中保管使用的账册、文件,如企业制度文件、员工手册、技术资料、图样等移交给指定的人员及部门,并填入《离职移交清单》中。
2.离职员工应将已办而未办结的工作事项向企业指定人员交待清楚。
3.离职员工应将领用的工作服装、办公用品等交还行政管理部门,接收部门经办人在离职单上签字确认物品交接完成。若员工交还物品已被损坏或丢失,企业酌情要求离职员工做出赔偿。
第9条 各种移交手续及物品交接办妥后,离职员工才能领取企业应发而未发的工资。工资领取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企业的有关制度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10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经总裁核准后实施,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企业相关规定执行。
第11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企业人力资源部,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12篇 公司员工晋升制度范本
第一条 为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及奖励先进、选拔贤能,为使公司员工晋升及调任有所依据,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晋升及调任原则
1.人员之晋升及调任,应以各部门编制职称及人数为基准,遇有缺额时始得办理;
2. 各部门编制职称及人数。每年至少应检讨修订一次,并于每年 月前(年度预算核定前)提报人事单位转呈总经理核定;
3.各部门之职称及人数编制以厂(处)为单位,若其总人数未达编制人数时,为人员练习培养需要,得以较低职称人员占用较高职称之编制缺额;
4. 晋升各级主管以先晋升副主管再晋升正主管为原则,其任职副主管到少应满一年以上,并经考核适任,始得晋升为正主管,无副主管编制者亦同。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晋升,是指公司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给予工资的晋级或职务的升迁。
第四条 公司员工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者,均可成为被晋升的对象。对员工的晋升应当严格要求,公平对待。
第五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晋升工资一级:
1.忠于公司,在公司效力5年以上且表现良好者;
2. 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连续3年成绩突出受到公司表彰者;
3.业务有突出专长,个人年创利100万元以上者;
4. 连续数次对公司发展提出重大建议为公司采纳,并产生重大经济效益者;
5. 非本人责任而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者;
6. 领导有方,所领导的单位连续2年创利200万元以上或成绩显著者;
7. 领导亏损单位扭亏为盈,经营治理有方者;
8. 有其他突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该给予晋级嘉奖者。对成绩非凡突出或贡献非凡重大者,可给予晋升工资二级,同时具备领导才能者,可给予提升行政职务一级。
第六条 晋升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 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人事部审核;
3.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晋升由监察委员会审核,总经理提名报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晋升由监察部审核,劳动人事部提名报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 晋升名单由董事局或总经理发布,公开表彰。晋升手续由劳动人事部负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