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建筑二公司施工现场消防责任制度
建筑分公司施工现场消防责任制度
1、施工现场消防人人有责。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消防制度、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他作业人员有遵守施工现场消防制度的义务,做到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2、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建立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员的10%,并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演练活动。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
3、施工现场消防器材的配备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每100 m2配备2支8l灭火器。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砂池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临时木工间、油漆间和木、机具间、厂、站等每25 m2配备1支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各类合适的灭火器。
(4)24m以上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
4、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路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好。
(6)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7)乙炔瓶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8)氧气瓶、乙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9)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10)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制定消防安全措施,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严格按照一、二、三、四级动火审批制度执行。
第2篇 建筑二公司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
建筑十公司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
1、为加强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项目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人为贺天富。
3、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执勤标志,认真执行本项目门卫管理制度,实行凭胸卡出入制度。
4、加强对劳务队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签订治安协议。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施工现场。
5、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6、贵重、剧毒、易燃易爆等物品设专库专管。执行存放、保管、领用、回收制度,做到帐物相符。职工携物出现场,要开出门证。
7、做好成品保卫工作,制定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8、发生各类案件的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
第3篇 建筑二公司施工现场消防制度
建筑十公司施工现场消防制度
1、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消防管理小组,组建义务消防队。消防队员要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的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2、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施工人员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3、现场设置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m,消防车不能环行的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辆场地。
4、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采取足够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5、现场进水干管直径不小于100mm,消火栓处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m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6、高层建筑(指30m以上的建筑物)要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用2寸立管,设加压泵,每层留有消防水源接口。
7、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动火证手续。
8、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9、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保管员要熟悉库存材料的性质。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建筑物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10、建筑物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建筑物内不准住人。
1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现场应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12、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冬季用火炉取暖时,要办动火证,有专人负责用火安全。
13、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14、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火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5、冬季施工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必须采取防火措施,重要工程和高层建筑不得采用可燃保温材料。
第4篇 建筑二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各生产作业现场应成立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小组,建立安全管理网络。管理小组组长由队长或项目组长担任,副组长由现场专(兼)职hse人员担任,组员包括生产作业现场的全部班组长。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小组组长为现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现场安全管理负全责。
2、生产作业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要齐全、牢靠、有效,包括:机械传动部位的护罩必须齐全、有毒有害物质(气体)检测仪器有效、安全附件灵敏且在有效期内、劳动保护用品齐全且符合现场作业的安全要求等。
3、生产作业现场的电气线路要规范,包括:无私搭乱接且保护零线齐全完好、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确保线路完好无破损、易燃易爆场所符合防爆要求等。
4、现场车辆得到有效控制,有明显的车辆行走指示路线和防火帽(如需要)等必要的防护设施。
5、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和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用具;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和作业,不冒险蛮干;有权劝阻、纠正他人的不安全行为,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要求或违反操作规程的指挥、调度和安排。
6、禁火区内施工未经办理动火手续并配备灭火设施,严禁私自动火,严禁吸烟。作业人员熟悉消防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禁火区内严禁用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擦洗设备。
7、做好防触电、防火灾、防爆炸、防冻结、防人身伤害、防机械事故等工作。
8、危险场所必须设有安全标志牌明确示警。
第5篇 建筑二公司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应设置“五牌一图”,并悬挂相应的qhse管理制度。
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3、需要断交时,应提前办理断交审批手续,及时通告,并做好警示标志,夜间设置警示灯。
4、施工路段经过路口时,要采取安全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5、施工现场要做到:
(1)严格按照“hse作业计划书”的要求进行生产作业;
(2)环境整洁、通道畅通,符合作业需要,无油污和杂物;
(3)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齐全、牢靠、有效,包括:机械传动部位的护罩必须齐全、有毒有害物质(气体)检测仪器有效、安全附件灵敏且在有效期内、劳动保护用品齐全且符合现场作业的安全要求等;
(4)电气线路规范,包括:无私搭乱接且保护零线齐全完好、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确保线路完好无破损、易燃易爆场所符合防爆要求等;
(5)设备机具摆放合理,设备清洁、维护保养及时,无跑、冒、滴、漏、脏、松、缺、废等现象,并有明确的责任人;
(6)消防设施齐全、有效,摆放合理;
(7)急救用品齐全,现场备有急救箱;
(8)物料摆放整齐合理,规格一致且物流有序;
(9)特种设备及安全装置检测及时、无破损,处于有效期内;
(10)现场车辆得到有效控制,有明显的车辆行走指示路线和防火帽(如需要)等必要的防护设施;
(11)应急通信畅通,人人熟知报警方式;
(12)废弃物集中处理,禁止私自排放和丢弃;
(13)食堂、浴室、宿舍、厕所等公共卫生设施符合标准要求且定期检查;
(14)警示标志齐全,符合现场要求;
(15)严格执行值班警卫制度,防止无关人员出入;
(16)现场指挥及监护职责明确,岗位及人员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