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企业公司值班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值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于节假日及工作时间外应办一切事务,除由主管人员在各自职守内负责外,应别派员工值班处理下列事项:
1.临时发生事件及各项必要措施。
2.指挥监督保安人员及值勤工人。
3.预防灾害、盗窃及其他危机事项。
4.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
5.公司交办的各项事宜。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值班,其时间规定如下:
1.自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下午下班时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时间止。
2.例行假日:日班上午八时起至下午五时止(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更),夜班下午五时半起至次日上午八时止。
第三条员工值班安排表由各部门编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员按时值班。并应配置值日牌,写明值班员工的姓名,悬挂于明显地方。
第四条值班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连续执行任务,不得中途停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本公司或工厂内所指定的地方食宿。
第五条值班员工遇有事情发生可先行处理,事后方可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通报并请示主管领导办理。
第六条值班员工收到电文应分别依下列方式处理:
1.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即时处理。
2.非职权所及,视其性质应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处理。
3.密件或限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领导。
第七条值班员工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写报告表,于交班后送主管领导转呈检查,报告表另定。
第八条值班员工如遇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者,公司视其情节给予嘉奖。
第九条值班员工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应给予记大过处分,因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从重论处。
第十条值班员工因病和其他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他员工代理并呈准,出差时亦同,代理者应负一切责任。
第十一条本公司员工值班可领取值班津贴,其标准另定。
第2篇 小企业公司管理制度一
中小型企业 内设部门管理制度【1】
管理制度是现代管理科学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各类现代企业能卓有成效地进行企业管理,并使其组织与管理体系有效低运行,其关键在于有一个现代的、严格的管理制度约束企业行为。一个现代的管理制度必须具备明确、清晰和科学的“责、权、利”原则,并对组织中的所有成员具有约束性。
如何使自己的企业成为一个经济效益高,并有发展前景的现代性企业,其必须具有人才优势,管理优势;有人才也就有科技优势,有管理优势才会有人才,人才必须用先进的管理方法进行管理,用科学的管理制度进行约束,只这样,企业才能成为一个现代的、规范的并有发展前途的企业。
随着21世纪世界科技、经济和管理等的高速发展,加之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世界经济与管理的发展带来的各种各样问题,总结我国中小型企业的经济发展和管理的特点,结合近年来的管理实际经验,制定了本制度。本制度的目的在于,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与经济效益。本制度适合于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到销售与售后服务的全过程。作为公司的纲领性文件,所有职能部门和员工必须严格贯彻执行。
总 则
一 为了强化对内设部门的管理,确保公司的有序运作和稳定健康的发展,特制订本规定.
二 本规定中所称内设部门,指公司内所设置的具有管理职能的管理部门、负责产品销售的业务部门和产品的生产部门及质量检验部门等。
三 内设部门应职能明确,体现集约、精干和高效的原则。
四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设部门及其人员的编制设置。
五 具有管理职能的各个部门,受总经理的管理和制约。
部门的设立和撤并
六 公司部门的建立、分设、合并以及撤销,由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
各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七 总经理职责与权限
1.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全面工作,贯彻执行董事会决定的各项重大方针和政策。
2.组织指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董事长的委托权限内,以法人代表的身份代表公司签署协议、合同、合约和处理有关事宜。
3.决定公司的组织体制和人事编制,决定副总经理和各职能部门经理的任免、报酬和奖惩,建立健全公司统一高效的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具有经营权和人事任免调配权;具有对公司职工奖惩、升降级、加减薪、择优录用、解聘和辞退的职权。
4.具有拟定公司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及利润分配方案的职权。审批并签批资金的使用和使用。
5.注重市场信息研究,掌握市场动态,不断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6.对公司的全面质量管理负责,履行公司在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中的职责和权限。
7.坚持人本管理,加强民主管理,充分调动职工参加企业经营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8.注重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建立崭新的现代企业文化,培育积极向上的企业精神,完善企业经营机制。
9.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经纪律,加强成本核算,搞好增收节支和开源节流工作。正确处理效率和效益的关系,保证现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10.加强职工培训工作,全面提高职工素质,努力把企业建设成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实体。
八 副总经理职责与权限
1、对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抓好全面工作。
2、熟悉和掌握公司经营状况,及时向总经理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当好总经理的参谋和助手。
3、主持制定公司规章制度和生产经营计划,做好组织实施与协调工作。
4、协助总经理实施质量第一的方针,保障质量目标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用好质量管理体系中规定的职责和权限。
5、负责对公司所属各部门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及对各部门负责人的考评工作。
6、加强经营管理,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7、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8、做好职工培训工作。
9、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及时处理好突发事件和随机出现的各种问题。
九 办公室职责与权限
1.负责处理公司的行政管理和日常事务,当好领导的参谋,协助领导搞好各部门之间的综合协调,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建立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2.负责公司的公文、资料、信息和宣传报导工作;沟通内外联系,保证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负责各项规章制度、文件及其它文字资料的制定、撰写及发布等事务。
3.负责公司来往文电的处理和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对会议、文件和决定的事项进行催办、查办和落实。
4.加强对外联络,拓展公关业务,促进公司与社会各界的广泛合作和友好往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5.加强公司的劳动人事、职工福利、职工培训、干部考评及档案管理工作。
6.负责对公司内食堂、浴池、宿舍、图书室、娱乐室、车辆和其他公共设施的管理工作。
7.组织各类文娱和体育活动,活跃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8.做好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十 技术质检部职责和权限
1.负责规定产品标识,检验人员负责对检验状态进行标识和监控。
2.负责明确产品的可追溯性要求,当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组织对其进行追溯与处理。
3.负责采购物资、原材料、在制品以及成品等各类物品的检验和试验。
4.负责不合格品的判定,组织相关部门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理,并跟踪记录处理结果。
5.负责针对产品质量问题,组织制定相应的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并分别进行跟踪验证。
6.负责对公司的产品、项目或合同的实现过程进行策划。
7.负责新产品的设计、开发和验证,完成并保存相关记录和文件。
8.负责明确采购物资的技术要求及分类,负责对供方提供的样品进行检测和定级。
9.负责对顾客提供的资料和技术要求的使用和保管。
10.负责编制相应的工艺规程,负责编制特殊过程和关键工序的作业指导书。
11.深入生产一线,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12.履行公司质量管理规定的职责,做好技术服务和职工技术培训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一 营销部职责与权限
1.了解所采购物料的性能和要求,保证采购品的质量。
2.负责制订采购计划,按计划执行原材料或其它物品的采购。
3.负责组织对供方的选择和定期评价,建立和更新《合格供方名录》。
4.负责对顾客要求的识别,确保顾客要求明确。组织对产品要求的评审,负责与顾客的沟通和联络;做好顾客信息反馈工作,保存好和顾客洽谈的有关记录。
6.负责将合格产品送交顾客试用,并提交'顾客确认报告'。
7.负责组织对特殊合同的评审。
8.负责组织、协调产品的服务工作,组织对销售人员的培训,组织对顾客满意度的调查,定期评定服务质量。组织处理顾客投诉。
9.负责进行市场调研和分析,做好市场信息的搜集和整理工作,及时反映市场动态。
10.努力开拓新市场,保证产品的畅销,扩大市场的占有份额。
11.负责做好货款回收和债务清理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二 生产部职责与权限
1.根据公司确定的经营目标和经营特色,制定年度生产计划,上报公司领导审议。进一步制定具体的月度生产计划及短期生产作业计划,合理进行作业分配。
2.努力提高生产质量,定期培训职工,提高职工业务素质。按照iso9001:2000标准,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各道工序的质量管理。
3、与财务部门协作,互通信息,掌握生产成本的变动情况,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对策;处理好效率和效益的关系。
4、合理安排生产,保持生产均衡,保证上下工序间衔接合理。生产报表必须准确及时。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和各种生产资料。
5.及时向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反馈生产情况。
6.对公司设备管理负责,建立设备台账;编制公司设备维修计划;负责编写设备的操作规程;负责对设备的维修,确保设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
7.负责确保作业现场基础设施适用,检查安全和文明生产情况。
8.负责按包装作业指导书要求进行包装作业,使用适宜的搬运工具和方法进行进出货。
9.负责对库房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10.负责组织对不合格品的返工和返修工作。
11.组织车间对不同检验状态产品进行分区摆放,并负责检查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的维护情况。
12.定期检查操作人员执行操作规程情况以及工作环境的保持情况。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三 财务部职责与权限
1.负责公司日常的财务核算,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资金的使用要经过总经理的签批,以总经理的签批字据为依据。严格资金的进账和出账管理,并认真细致地做好账表管理工作。
2.根据公司资金运作情况,合理调配资金,确保公司资金正常运转。
3.搜集公司经营活动情况以及资金动态、营业收入和费用开支的资料,并进行分析,提出建议,定期向总经理报告。
4.严格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5.做好原材料进出账务及成本处理工作、各产品的成本计算、损益决算工作和预估成本等工作。
6.编制经营报告资料;建立单元成本、标准成本、效率奖金核算以及年度预算资料汇总工作。
7.协助供销部进行债权和债务的处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小公司员工规章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公司员工主人翁责任感,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避免发生事故,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作为公司基本准则,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纪律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物,团结协作,完成各项任务。
第五条凡各单位(职能部门、分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分管副总签字后到企管处审核、备案,报经有关领导批准下发。
第六条劳动纪律
(一)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班前班后点名的考勤制度。
(二)上下班须按时点名,不得早退、迟到。
第七条请假制度
(一)员工有事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二)请假须写请假条,禁止以其它方式请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须持相关证明事后补假。
(三)员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指有直接血统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父母、夫妻、子女)丧事,准假三天,工资予以编制。
(四)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休产假期为十八个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缩短产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请长假休产假。
1、休产假时,须持有效诊断证明,到工会领取《产假申请表》,经所在单位、人力资源处签章后,交工会备案。
2、凡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休假人员,须及时按月度交纳个人应交保险费,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3、休产假超过规定期限的人员,须提出书面申请(产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即续假最长时间为半年),经工会研究决定后方可续假,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4、复工时,须到工会领取《产假复工申请表》,经工会签章后,交人力资源处待工。
5、人力资源处组织已被接收的复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复工人员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请病假三天以上者须持医生证明,请病假三个月以上者,复工须持医生健康证明。
(六)批假权限(停工权限同请假,请假签字须逐级批准)
1、员工请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门主管(车间主任)签字批准;
2、员工请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内者,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签字批准;
3、员工请假七天至三个月(含三个月)者,由分管副总签字批准;
4、员工请假三个月以上者,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七)凡请假时间较长,所得工资不足以扣除个人应交养老保险费者,须到人力资源处办理保险费预交或补交手续,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第八条工作纪律
(一)上班时间,无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出门证不得出厂。
(二)因事晚来,须提前将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证明交门卫。
(三)车间主任、副处长级及以上人员出入厂区,须由本人到门岗签字。
(四)工作时间须做到“五不准”。
1、不准睡岗、脱岗、串岗;2、不准吃零食;3、不准打闹、闲聊;4、不准干私活;5、不准自行组织文体活动。
第九条组织纪律
(一)全体员工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分配,上级对下级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
(二)员工享有“六项权利”:
1、有了解所从事工作中潜在的危险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权利;
2、有对危害生命安全的行为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
3、有获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劳动条件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权利;
4、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时紧急避险的权利;
5、有对班前不讲安全拒绝上岗的权利;
6、有违章指挥拒绝作业的权利。
第十条生产纪律
(一)须认真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须认真如实填写原始记录,不准弄虚作假、随意涂改。
(三)须严格执行工艺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章安全、消防、保卫
第十一条安全、消防、保卫工作遵照每年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质量
第十二条产品质量标准及检验等遵照质量体系运行的有关文件执行。
第五章来客管理
第十三条对来公司联系业务(工作)者,门卫首先与其业务部门电话联系,经同意后填写《来客登记》,并办理贵宾证后方可进入办公区。
第十四条外来人员进入一般生产区,须经副总同意由相关人员陪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生产区,须经授权副总同意由相关人员陪同。
第十五条员工上班时间不准会客,确有特殊情况者,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会客。
第六章标志牌管理
第十六条员工标志牌由企管处统一管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制造、更改。
第十七条如标志牌丢失补办,须交费10元。
第十八条全体员工出入厂区须佩戴标志牌。
第十九条不准借(借给)他人标志牌。
第七章奖励
第二十条防止和排除事故有功或在抢险、防盗等方面,不顾个人安危,使公司利益免受损失者。
第二十一条努力钻研业务技术,在工作中有发明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获得较好效果者。
第二十二条爱护公共财产,堵塞漏洞,节约资金等方面有显著贡献者。
第二十三条通过各种形式勇于同违反本制度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大胆揭发坏人坏事者。
第八章处罚
第二十四条“违纪”分为轻微违纪、一般违纪、严重违纪三种。
第二十五条“违纪”处理方式分别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单位处分、公司处分四种。
(一)口头警告:视情况给予口头警告,违纪者如能认清错误,当场改正,不再进行任何书面处分。
(二)书面警告:查获的轻微违纪者,如认错态度不好,又不能诚心改正错误则以书面形式下到所属单位,由单位负责人进行教育,不做任何罚款处理,单位须将处理意见返回相关单位备案。
(三)单位处分:一般违纪,相关单位查获后,全权由违纪者所属单位自行处理,视情况教育、罚款,并将处理意见返回相关单位备案。
(四)公司处分:严重违纪,公司须罚款处理。
(五)凡一个月内第二次违纪者,给予该违纪双倍罚款。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总经办负责修改并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有公司总经理签名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年月日开始施行。以前公司公布的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3篇 企业公司5s仓库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5s仓库管理制度
1s―常组织
定义:判断必需与非必需的物品并将必需物品的数量降低到最低程度,将非必需的物品清理掉。
目的:把“空间”腾出来活用并防止误用
做法:
1.对所在的工作场所进行全面检查。
2.制定需要和不需要的判别基准。
3.清除不需要物品。
4.调查需要物品的使用频率、决定日常用量。
5.根据物品的使用频率进行分层管理。
2s―常整顿
定义;要用的东西依规定定位、定量、明确标示地摆放整齐。
目的:整齐、有标示,不用浪费时间寻找东西30秒找到要找的东西。
做法:
1、对可供放的场所和物架进行统筹(划线定位)
2、将物品在规划好的地方摆放整齐(规定放置方法)
3、标示所有的物品(目视管理重点)
达到整顿的四个步骤
1、分析现状
2、物品分类
3、储存方法
4、贯彻贮存原则
3s---常清洁
定义:清除工作场所各区域的脏乱,保持环境、物品、仪器、设备处于清洁状态,防止污染的发生。
目的:环境整洁、明亮、保证取出的物品能正常使用。
做法
1、建立清洁责任区
2、清洁要领
◆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大清扫,包括地面、墙壁、天花板、台面、物架等地方都要清扫。
◆注意清洁隐蔽的地方,要使清洁更容易,尽量使物品高地放置。
◆仪器、设备每次用完清洁干净并上油保护。
◆破损的物品要清理好。
◆定期进行清扫活动。
3、履行个人清洁责任。
谨记:清洁并不是单纯的弄干净,而是用心来做。
4s--常规范
定义:连续地、反复不断地坚持前面3s活动。依句话就是养成坚持的习惯,并辅以一定的监督措施。
目的:通过制度化来维持成果。
做法
1、认真落实前面3s工作。
2、分文明责任区、分区落实责任人。
3、视觉管理和透明度。
4、制定稽查方法和检查标准。
5、维持5s意识。坚持上班5s一分钟,下班前5s五分钟,时刻不忘5s。
*记住:不搞突出,贵在坚持和维持
常规范技巧
视觉管理
增加透明度
制定标准
5s---常自律
定义:要求人人依规定行事,养成好习惯。
目的:改变“人质”,养成工作规范认真的习惯。
做法
1、持续推动前4s至习惯化。
2、制定共同尊守的有关规则、规定
3、持之以恒:坚持每天应用五常法,使五常法成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
4、加强五常法管理:每季度一周为“5s加强周”,纳入质量检查的内容。
下班前五分钟五常法
*组织:抛掉不需要的东西回仓库
*整顿:把所有用过的文件、工具、仪器以及私人物品都放在应放的地方。
*清洁:抹净自己用过的工具、物品、仪器和工作台面并清扫地面
*规范:固定可能脱落的标签、检查整体是否保持规范、不符合的及时纠正
*自律:今天的事今天做:检查当班工作是否完成,检查服装状况和清洁度,预备明天的工作。
五常法的实际效用
▲提供整洁、安全、有条理的工作环境
▲提高工作效率
▲提高员工质素
▲保障品质
▲塑造良好的单位形象
五常法守则
工作常组织
天天常整顿
环境常清洁
事物常规范
人人常自律
推行五常法的步骤
组织:成立5s推行小组并拟定活动计划
规则:组织制定各项5s规范和审核标准
培训:宣传5s基本知识、各项5s规范
执行:全面执行各项5s规范,自我审核
监督:组织检查、互相评估
第4篇 企业公司来宾参观接待制度
企业(公司)来宾参观接待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接待管理水平,促进接待工作 的规范化,更好地反映我公司精神面貌,争取各级领导和兄弟单 位的支持和合作,达到增进友谊、交流信息、有效改善企业外部 环境,树立良好企业形象的目的,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接待工作的主要任务
第二条安排上级部门、兄弟单位、友邻部门和基层单位领 导来公司人员的吃、住、行。
第三条安排重要来宾的检查、考察、调研等活动。
第四条协助办理公司大型会议的会务工作。
第五条协助开展公共关系工作,协调好公司的外部环境。
第三章接待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六条坚持为提高企业发展和经济效益服务的原则,强化 公关意识,增强接待工作深度,宣传企业形象,提高公司声誉, 并广泛获取信息。
第七条接待工作要坚持规范化、标准化,符合礼仪要求, 按制度和程序办事,克服随意性;既要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廉 政建设的规定,又要增加兄弟单位之间的感情,同时也要完成领 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八条接待安排应根据来宾的身份和任务,安排不同领导 的接待,确定相应人员的陪同,既要热情周到,也要讲节约,量 力而出,反对铺张浪费。
第九条坚持办公室归口管理与对口部门接待相结合的原则 。办公室负责接待工作的统一管理,办理重要接待事务;对涉及 较强业务性的接待事务,应由有关部门对口接待,办公室配合。
第十条接待工作中应自尊自重,本着尊敬来宾的原则,搞 好服务,不允许发生有损我公司形象的事件。
第四章接待工作的程序与规定
第十一条日常接待工作的规范。
(1)接打电话时,要使用文明语言,如“您好”、“请问贵 姓”、“您找哪位”、“请稍候”、“谢谢”等礼貌用语。
(2)在打电话前,要准备好记录用纸、笔或其他所需要的文 件、资料,不能等电话接通后再去找所需要的东西,让对方拿着 听筒等候。
(3)当客人来访时,应热情迎接,主动引客人到办公室或接 待室交谈。忌让客人长久等候无人过问。如本人有事离开办公室 时,应将办公桌上的文件、资料安放好,以免泄密或丢失。
(4)宴请客人时,应根据宴请的性质和规模不同,分为工作 餐、聚餐、宴会;根据来宾的身份,确定不同的人陪同。
第十二条一般性接待工作的程序。
(1)接待前的准备工作。
①对来宾的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②制订和落实接待计划。
③做好接待前的细节工作。
(2)接待中的服务工作。
①安排专人迎接来宾。
②妥善安排来宾的生活。
③商订活动日程。
④安排公司领导看望来宾。
⑤精心组织好活动。
⑥安排宴请和浏览。
⑦为客人订购返程车船或飞机票。
(3)接待后的工作。
①诚恳地向来宾征求接待工作的意见,并询问有什么需要接 待人员办理的事情。
②把已经订好的返程车(船、飞机)票送到客人手中,并商 量离开招待所或宾馆的具体时间。
③安排送客车辆,如有必要还应安排公司领导为客人送行。
第五章接待工作的有关要求
第十三条根据领导意图及客人的需求,掌握接待工作的规 律,做到目标明确,思路清晰,计划周密,主次分明,机动灵活 ,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发扬严细作风,扎实做好工作。
第十四条严格执行规定和标准,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在授 权范围以外,个人不得擅自作任何决定和承诺。未经领导同意, 私自安排的宴请等接待费用,一律不予签字报销。
第十五条着装整洁大方,举止谈吐文明礼貌,服务热情、 周到、耐心,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从各方面体现公司的良好形 象。
第十六条办公室接待管理人员要不断加强学习和培训,熟 悉接待服务管理知识,掌握公共礼仪规范,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 以及本省的政治、经济、人文、地理、风俗民情和风景名胜的一 般知识,并具备必需的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管理办法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5篇 企业公司设备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设备管理制度
一、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的制订、修改与执行
设备使用、维护规程是根据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和生产工艺要求制定,用来指导正确操作使用和维护设备的法规。各大公司所属厂矿、公司都必须建立设备使用规程和维护程。
□规程制定与修改的要求
1.厂(矿)首先要按照设备使用管理制度规定睥原则,正确划分设备类型,并按照设备在生产中的地位、结构复杂程度以及使用、维护难度,将设备划分为:重要设备、一般设备三个级别,以便于规程的编制和设备的分级管理。
2.凡是安装在用的设备,必须做到台台都有有完整的使用、维护规程。
3.对新投产的设备,厂(矿)要负责在设备投产前30天制订出使用、维护规程,并下发执行。
4.当生产准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时,在改变工艺前10天,生产厂(矿)要根据设备新的使用、维护要求对原有规程进行修改,以保证规程的有效性。
5.岗位在执行规程中,发现规程内容不完善时要逐级及时反映,规程管理专业人员应立即到期现场核实情况,对规程内容进行增补或修改。
6.新编写或修改后的规程,都要按专业管理承包制的有关规定分别进行审批。
7.对使用多年,内容修改较多的规程,第三年要通过群众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由厂(矿)组织重新修订、印发,并同时通知原有规程作废。
8.当设备发生严重缺陷,又不能立即停产修复时,必须制定可靠的措施和临时性使用、维护规程,由厂(矿)批准执行。缺陷消除后临时规程作废。
□设备使用、维护规程必须包括的内容
(一)设备使用规程必须包括的内容:
1.设备技术性能和允许的极限参数,如最大负荷、压力、温度、电压、电流等;
2.设备交接使用的规定,两班或三班连续动转的设备,岗位人员交接班时必须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交接,内容包括:设备运转的异常情况,原有缺陷变化,运行参数的变化,故障及处理情况等;
3.操作设备的步骤,包括操作前的准备工作和操作顺序;
4.紧急情况处理的规定;
5.设备使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非本岗位操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操作本机,任何人不得操作。
第6篇 企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 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 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 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五、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 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
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 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电 梯
第三十条 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 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十二条 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三十三条 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三十四条 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三十五条 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三十六条 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八、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七条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八条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条 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十条 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九、检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四十一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条 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十、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四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五条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第四十六条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七条 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四十八条 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 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五十一条 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 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三条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五十四条 职工因发生事故所
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条 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
第五十六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以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第五十七条 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加强员因公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之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人平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1.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处行政处分。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
第五十八条 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五十九条 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 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第六十一条 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第六十二条 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第7篇 a企业公司客户服务标准制度
第一章:电话咨询服务标准
1、电话铃声响两声后,必须接听电话;铃响五声后,应向来电人道歉。
2、接到电话,首先应该问好,报公司名称“您好,天竺工坊”
3、打电话过程中应该经常使用基本的礼貌语言。
4、接打电话过程中,应保持笑容,声音要自然清晰,音量最好较普通聊天时稍大,能够让对方听清楚你所讲的内容。
5、电话旁先备妥电话记录本,左手拿听筒,右手准备记录;
6、清楚的记录每一个咨询者的姓名、咨询内容、是哪个地方的人、为什么要咨询。
7、重复一遍电话内容中的重要内容,以检查记录是否有错,例如:电话号码、姓名、联系地址、咨询事项等。
8、在咨询完毕后,礼貌道别,确认对方先挂掉电话后,自己才能挂断电话。
9、负责咨询服务的人员应该清楚的了解公司批发和加盟的基本要求和条件,以便清楚的回答客户所提出的问题。
10、若有在自己能力范围内不能处理的问题,记录下来请上级领导指示,处理。
11、咨询服务最重要的一点是准确的登记电话记录,以方便回访。
12、接转电话,应告知对方姓名、大概事项。
13、下班时,将传真设置为自动接收状态。
第二章:厅前接待服务标准
1、客户到达公司后,必须在1分钟内有人主动上前与客户打招呼,主动、热情的问候“某某先生,您好”。
2、每一位客户进展厅前应该给他们倒水,(新客户应先做客户信息登记)。
3、待客户坐下后,礼貌问清来意,并转相关人员接待处理。
4、进入展厅前应礼貌的提醒客户寄存物品,“先生您好,请先把你的包寄存在货物存放箱内,请妥善保管好你的钥匙。”
5、业务主管安排接待人员后,应主动向客户介绍工作人员的姓名,由工作人员带客户选货。
第三章:跟单服务标准
1.接到跟单安排时,跟单人员应立即放下手中其他工作,接待客户。
2.客户进入展厅,跟单人员立即微笑迎上去。
3.客户所到区域,跟单人员必须打开电灯。
4.跟单人员应主动与客户交流,了解客户需求。
5.在跟单过程中,应做到热情、周到、大方,不得高声喧哗,谈论客户。
6.跟单人员在跟单过程中,发现产品有问题或无标签,应立即记录下来,在不影响客户接待的前提下,尽快告知该区域负责人或理货组长。
7.客户选购需要提醒售后服务知识的商品,跟单人员要当面告知客户,避免客户抱怨。
8.对客户需求,跟单人应立即记录下来,及时告知销售组长登记,并在该产品到货后,及时通知客户。
9.跟单人应记录客户的意见、建议及投诉,并及时告知销售组长。
10.对于客户不要的产品,跟单人在客户走后,及时归还相应商品区并协助该区域负责人归整到位。
11.与客户点货时,跟单人员必须仔细核对编码、数量、单价、金额,边点边包并在各执销售单上作记号。
12.点货完毕后,跟单人员应提醒客户及时付清货款。
第四章:结算服务标准
1.结算时,先检查该客户是否已建档,若未建档,应及时让客户留下姓名、电话、地址等交于数据中心处建立基本信息。
2.在结算过程中应主动帮助客户检查商品是否有质量问题,若有质量问题应调换,做到问题商品不出库。
3.在客户选完商品后,应主动询问客户是否可以打印单据点货,得到客户允许时,应立即打印单据,若还未结算完,应让客户稍等。
4.销售单据打印完毕后将所有单据交给跟单人员,跟单人员要与客户对单点货。对单过程中要核对商品编号、数量、单价以及是否有质量问题,做到准确无误的给客户装箱。
5.所有商品在点货同时进行分类装袋,不提散放。
6.点货完毕后让客户与跟单人员在单据上签字,若有退货的(现场退货)应立即打印退货单,并与客户核对单据,确认无误后进行结帐。
7.收款时要唱收唱付:(收您××元,找您××元)
第五章:点货、包装服务标准
分客户在时和不在的情况。
1.客户在的情况:
a.在帐单上的点货人处签字,再确定客户姓名有无打错。
b.然后点货,每点一样商品必须确定,编号,价格,数量都是否完全正确,商品是否有质量问题。点货时必须是点一样,装一样,钩一样。如有不要商品,在单上用×注明,再打退单,退单也需要有经手人,客户和部门经理的签字。尽量避免商品在运输过程中被损坏。
c.点完后让客户确认所要的商品都放进了箱子,所以让客户在帐单的左上角,客户签名处签字确认。
d.然后将第三联交给客户,第一,二联交保管人。
e.最后封箱,并且让客户在箱子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地址和电话,避免在运输途中有人拆箱。
f.注意客户是否买单。
g.送
客户。
2.客户不在的情况下:
a.点货人必须两个人经手。
b.点完后两个人都必须签字确认。
d.再将第三联装入透明袋粘在纸箱上盖内侧,封箱。
e.再在纸箱上签上客户名字,最好是把字签在封口处,这个是否有人开箱就很清楚了。
第六章:货运服务标准
1、我们的业务人员应该了解一些基本的货运方式。(中铁、顺丰、申通等)。
2、按照客户的要求方式发送客户的货物。
3、业务人员应基本了解几个常用的货运方式的收费标准,以回答客户咨询。(中铁、顺丰、申通、公路运输)。
4、货物发出后,应主动打电话联系客户,告诉他货物已发,大概几天到,还有货物的货单号,方便客户查收。
5、货物发出后,应妥善保管货物发送凭证、做到时间、客户、货物数量、货单号等重要信息。
第七章:送客服务标准
客户到公司展厅来选货,我们要热情接待,积极推荐商品,这是肯定的,但是除了这些,我们的工作还是做的不够,在客户选完货后,付清货款以后,我们要主动去送客户,在送客户时应做到哪些我个人提出以下建议:
1.当客户点完货准备离开时,跟单点货人员应主动提出送客户下楼,(不管客户愿意不愿意,我们要先采取主动)
2.送客户并不只是陪客户走几步路,而是要主动帮助客户提货。
3.在客户快要离开的过程中,远方的要主动问客户是坐火车还是坐飞机,近点的可以问客户是自己有车还是叫车,可以让我们更好的为客户服务。
4.在送客户出发前,要主动提醒客户,带走他们的所有物品,以免造成补寄的麻烦。
5.送客户上车的时候,可顺便讲一下,祝他们生意好,生意兴旺之类的话,然后又说下次新货到来时,第一个通知他们,我相信他们听了后在回去的路上,都会一直保持愉快的心情,心里想这个公司态度很好,下次不来进货都找不到理由,一定得来。
第八章:视频服务标准
1、接到客户的视频要求,记录他所需要的产品,客户名字和视频时间。
2、根据客户的要求,准备好商品,并放到视频的地点。
3、在客户视频前十分钟登陆qq,并检查视频设备能否正常使用。如果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应及时通知客户,并约定下次视频时间,并道歉。
4、在视频的过程中,应把商品的详细信息,比如:产地、材质、保养、洗涤方法,文化背景告诉客户,并检查商品的质量。
5、在视频时可以与他聊天,了解他的产品走势,并要求他提出建议,表示感激并记录。
6、询问发货的方式。
7、视频完或,马上给他结算。并检查商品质量,确定好商品金额。
8、告知客户应该汇多少款(应计算本次货款、上次余款或欠款以及客户所需的发货方式是否需要运费和运费金额),且确定客户所汇款的银行。
9、收到客户汇款后,和同事对商品进行点货,装箱(应确定货单与商品完全吻合,检查商品质量,仔细包装,确保运输过程中商品不被损坏),通知货运公司上门取货,将货发出。
10、通知客户货运方式、货号和可能到达的时间。
第九章:网上订货服务标准
1.首先确认对方是批发商还是加盟尚。
2.当客户直接告诉我们需订的货的编码和款式时,应马上将订单记录下来,最好是记录两份。
3.再留一份,拿一份去对照着马上将货配好,最好是当天下班前配好,若是订单到的时间晚,或是需配的货太多,在当天不能配完,则第二天必须配好。
4.配好后马上给客户打电话向他汇报一下货的情况,是否有缺货的,货颜色不一样的,是否调过价等。
5.当客户要求视频时,我们先问清楚他需要看些什么货,价位在多少的,再约定一个确切的时间。
6.预约好后马上去把货配好,并在约定时间之前10分钟打开电脑登陆qq,检查视频和耳麦是否正常,等待客户的到来。
7.视频期间,耐心详细地向客户介绍各种款式的特点,等选下的货放在一边,完后将其打单。再向客户报价,问他在哪天,今天还是明天打款过来,我们好发货,待款打过来后立即点货、包装、发货。并将货号告诉客户,期间要特别仔细。
8.网站后台的信息必须每天都要检查,并在当天回复客户,每天检查是否有订单。
第十章:产品维修服务标准
客户送来需要维修的饰品,要注意以下几点:
1.宝石脱落的,能自己维修的尽量维修。
2.如果修不好的(比如严重损坏的,宝石破碎,银器断裂等)要告知客户维修时间为1—6个月,因为老总要拿到印度去,但是不一定能维修到和原来的一样。
3.要告诉客户泰银饰品不在受理范围。
4.收到客户银饰品后,要给客户打收条,收条上要注明日期、商品编码、需维修部位)然后再写到和胡总的交接单上,最后注上客户姓名,照相,利于修好后好分辨,再把第三联和饰品一起交给胡总。
5.胡总带去修好的银饰品,回来后每个分类,分类后给客户打电话,给客户发货。
第十一章:退换货服务标准
1、批发客户:
(1)自己提货的不能退换。
(2)视频客户与外地客户在收到货物后,发现产品与所需产品有差异,立即与公司联系换货。
(3)当收到货之后,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与公司联系进行视频,看清情况,如确定产品本身问题,予以换货,无产品时可退货。
2、加盟客户:严格按照加盟合同上的退换货比例操作。
第十二章:代卖服务标准:
1.将客户委托代卖的商品认真核对数量后,打印一份“委托代销”清单,并将每一个需代销的商品贴上编号(如pf×××李,jm××薛)
2.若客户不在现场,应将代销商品数量,以及代销合同报给客户,让客户签字认可。
3.定期与客户汇报销售情况。
第十三章:客情关系建立标准
1.跟单人员在跟单过程中,了解客户的情况和性格特点,并用客户档案来管理。(完整的记录他们的信息,联系方法,目前所感兴趣的产品,对公司的评价以及建议、投诉等。联系人资料、姓名、性别、生日、兴趣爱好、关系等级等。跟单人员在每次跟单后把客户的信息,用书面写出来,交由业务经理。)
2.每逢重大节日给客户送上问候及寄上一份贺卡。
3.新年春节赠送一份纪念品。
4.客户生日发函,发电祝贺。
5.邀请重要部分客户参加公司联欢活动。
6.每周跟单人员对自己所熟悉的客户进行沟通,交流产品销售情况,以及近期对公司的建议并做记录。
7.得知客户生病,主动慰问。
8.及时整理客户的购买记录,服务记录,客户关系状况,对客户的需求记录,在货品有时,及时通知。达成客户的满意度。
9.对咨询的客户,同样填写完整的客户档案,并对客户的购买紧迫度进行评估,以备回访。
第十四章:投诉服务标准
全体员工均有热情接待、听取顾客投诉的职责,并设身处地为其解决实际问题,不可以职权范围为借口推诿顾客,当住户(顾客)来电或上门投诉时,须坚持以下处理原则:
一.听清楚在接待住户(顾客)投诉时,应耐心听住户(顾客)讲完,听清投诉的内容,不得打断其说话,更不能急于表态。
二.问清楚待住户(顾客)讲完后,要进一步问清有关情况,切忌与住户(顾客)正面辩驳,应客观冷静地引导其叙述清楚实际情况。
三.跟清楚受理住户(顾客)投诉要一跟到底,直到问题得到解决并回复为止。对不能解决的投诉,应婉转地向其讲清楚,并确定下次回复的时间。
四.复清楚对住户(顾客)的投诉在充分了解有关情况后,应及时把处理的过程及结果清楚地回复住户(顾客),以表明其投诉已得到足够的重视和妥善的解决。
五.记清楚处理住户(顾客)投诉后,应把投诉的事项、处理过程及结果清楚地记录于《顾客投诉记录》。
六、报告重大投诉,必须马上报告部门负责人或分管经理。
第十五章:客户服务用语:
文明用语:
1因人称呼(如老伯、大妈、同志、师傅、女士、小姐、小朋友)
2您好
3请进、请坐、请讲、请问
4请稍等
5谢谢
6对不起
7请原谅
8很报歉
9没关系
10不客气
11请您排队等侯
12请不要着急
13很高兴能为您服务
14请您先看一下须知
15您有什么愿望,请告诉我
16对不起,请注意保持环境(室内)卫生(请您不要吸烟)
17请把您的需求告诉我
18我能为您提供什么帮助吗
19我理解您的心情
20我会尽量帮助您
21请您按规定填写表格
22有不懂的地方您尽管问
23很抱歉,让您久等了
24不用谢
25请放心
26我们帮您办
27请留下保贵意见
28您慢走
29请走好,再见
30为您服务是我应该做的!
31您的需求就是我的职责
32对待业主(业主(使用人))语言应该表达恰当、声调温和、亲切自然。
服务忌语
1带有蔑视性、侮辱性的称谓,如:老头、老太婆、神经病等等
2喂,干什么
3喊什么,等一会儿
4少
第8篇 公司企业职工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职工行为,强化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打造高效的团队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发[1982]59号《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作为对公司职工进行激励和约束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第二章职工奖励
第三条奖励的项目分为个人荣誉奖、成果奖、其他奖三类。
第四条个人荣誉奖项:
(一)企业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和优秀员工:在一个年度内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或多次受到嘉奖的职工,根据公司工会每年颁发的文件精神组织评选,可获得年度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或优秀员工荣誉称号并记入个人档案。
(二)书面嘉奖:
1、在对外服务和协调工作中,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引起社会良好反响的;
2、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避免事故,或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的;
3、一贯服从领导,恪尽职守,爱岗敬业,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
4、工作主动性强,常提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创造效益的。
由总经理提名或单位申报,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颁发书面嘉奖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三)通报表扬:生产经营活动中,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经营指标或工作任务的;在行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公司总经理在全公司范围内的重要会议上给予表扬的。人事部门负责收集并形成书面决定,在公司范围内公布。
第五条成果奖范围如下:
(一)管理成果奖:采用新的管理思路,创新公司的管理模式或者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改进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明显成效的,可参评公司专业委员会组织的管理创新成果奖或管理应用成果奖。
(二)技术成果奖:在企业工艺设计、工程施工、管网安装、管网维修、计算机软件开发、水表改进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以及将研究成果论文在省级以上杂志上公开发表或在供水行业获得论文奖的,并参评公司技术进步管理委员会组织的技术成果奖或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奖。
(三)qc成果奖: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qc活动,通过活动解决管理或技术中的实际问题,取得了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成果公司组织发表并给予奖励。对于优秀的成果,由公司推荐到上级发表。
第六条其他奖项如下:
(一)对举报违章用水、损坏供水设施的有功人员按《关于对举报违章用水、损坏供水设施的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执行。
(二)获上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各种单项奖励的人员;
(三)公司内部开展各类管理活动中受奖人员;
(四)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通讯报导、论文及照片新闻的在岗职工。
第七条物质奖励标准:
(一)获市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者,奖励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二)获得公司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800元;
(三)获得公司优秀管理者荣誉称号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300元;
(四)获得公司优秀员工荣誉称号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300元;
(五)获得书面嘉奖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100至300元。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者,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后也可按一定比例提取奖励;
(六)成果奖及其他奖的奖励标准及奖励程序按照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第三章职工处罚
第八条职工处罚是对在生产经营中违反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准则及出现了工作过失的职工,进行相应的经济惩罚和行政处分。处罚的种类有四类:经济处罚、内部待岗、行政处分(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留用察看5、开除)、解除劳动合同。上述各类处罚可以并用。
第九条处罚范围如下:
(一)违反劳动纪律类
1、上班迟到、早退、串岗、睡岗的;
2、上班时间干私活、玩电子游戏、看小说等的;
3、不按规定请销假、无故缺席、擅离职守的;
4、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聚众赌博等扰乱工作秩序的;
5、未经许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职权限以外的设备、仪器以及物品的;
6、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
7、内部退休、内部退职及请各类半年以上假期的职工,违反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协议的。
(二)违反职业道德准则类:
1、违反供水业务规定,损害公司利益,以职、以权、以水谋私的,由公司监审处按《职工违纪处理暂行规定》处理;
2、违反公司行风建设有关规定,服务态度恶劣,与用户争吵,造成不良影响,有损公司形象的;
3、弄虚作假,欺骗领导,骗取收入和奖励,或主管对职工错误给予包庇的;
4、遇到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有意回避逃离的;
5、无视领导,不服从工作分配,甚至违抗命令,威胁侮辱主管人员的。
(三)工作过失类:
1、消极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
2、违反操作规程,或业务生疏,或玩忽职守,发生生产或安全事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3、工作马虎、违反管理规定,造成企业浪费和损失的;
4、损坏公司设备或遗失物品和资产的。
第十条经济处罚标准:
(一)迟到、早退一次扣30元;迟到、早退一个半小时以上,视同旷工半天;迟到、早退三小时以上视同旷工一天;旷工1天,扣发月岗薪工资50;
(二)违反劳动纪律1、2、3、4、5点者,违反一次扣30元(一个月内三次视同旷工一天)。对违反劳动纪律,触犯《治安管理条例》的,按《治安管理条例》规定处理;
(三)违反请销假规定,越权所批准的假期无效。对请假人按旷工处理,另扣部门负责人月岗薪工资20;
(四)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当事人按旷工行为处理。所在班组负责人停发三个月绩效工资,同时请人代工的职工其岗薪工资由公司在该单位工资总额中扣回;
(五)违反工作过失类第2点,按照《公司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六)违反工作过失类第3、4点,损失1000元以下的,损失全额赔偿;损失1000元以上的,超过1000元部分赔偿5%(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七)对违反职业道德准则者,每查处一次,扣发责任人50元。其中第3点中骗取的收入和奖金予以没收。
第十一条内部待岗规定:
(一)职工消极怠工,违反岗位职责或工作不到位,完不成工作任务,情节较轻的,经本单位研究同意,可给予内部待岗的处理,待岗期间停发绩效工资;
(二)在单位劳动用工改革中,因双向选择、竞聘上岗中落聘的职工,进入公司内部劳务市场按内部待岗接受管理;
(三)内部待岗三个月以上的职工,由所在单位根据《关于公司内部劳务市场的管理实施方案》向人事教育处提出报告,进入公司内部劳务市场接受管理;
(四)公司内部劳务市场负责接收待岗三个月以上的职工。根据《关于公司内部劳务市场的管理实施方案》执行。
第十二条行政处分规定:
(一)行政警告:因违反本办法受到1000元以上经济处罚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内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类第4、5点的;违反工作过失类,造成损失5万元以下的;
(二)行政记过:一年内连续旷工2-5天或累计旷工5-10天的;因工作过失造成1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一年内受到两次行政警告处分的;因违反职业道德准则受到有关部门效能告诫的;因工作过失,造成损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三)记大过:受到记过处分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或因工作过失造成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5-10天或累计旷工10-20天的;
(四)留用察看:记大过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15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一年内连续旷工10-15天或累计旷工20-30天的;
(五)开除:一年内多次受到行政处分仍不改正的,因违法被判刑的。
(六)对受行政警告处分者,停发三个月工资;对受行政记过处分者,停发四个月工资;对受记大过处分者,停发五个月工资,对受留用察看处分者,察看期间停发工资,以上停发工资期间按南昌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
第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一)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含30天)的;
(二)根据劳动合同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受到开除处分的;
(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内部退休、内部退职及请各类半年以上假期职工,因违反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要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十四条对公司级领导干部的处分由任免机关或监察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对中层干部的处分,由组织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报公司党委批准后,组织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中层以下职工处分的权限和程序
(一)对职工经济处罚,由职工所在单位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并报公司人事部门备案;
(二)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由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附证据,报有关部门核实并征求工会意见后,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由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单位和本人,并监督执行;
(三)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由公司人事部门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后,由经理办公会作出决定,书面意见由人事部门负责分别通知单位和本人,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四)开除职工基本程序如下:
1、开除职工时劳动人事部门必须认真核实所犯错误事实,如实提供材料和证据;
2、处理意见和事实材料要和被处分者见面,听取本人意见,慎重决定。如本人拒绝时,要有详细记录;
3、给予职工开除处分时,处理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不超过5个月时间;
4、开除职工必须经总经理提出,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主管部门和南昌市劳动部门备案;
5、开除决定应写明被开除原因;职工如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自企业公布处理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南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述;
6、形成处理决定后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书面通知本人,同时抄报企业主管部门、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开除处分同时抄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并将人事档案移交劳动保障部门。
第十七条如发现包庇隐瞒或从轻处理,除令其纠正外,职工的处罚款项从所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对利用处分职工权力,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姑息包庇的人员,应从严处理。
第十八条职工对所受处罚不服或有争议者,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诉。如职工对调解答复不满意,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申诉,申诉期内执行原处罚意见。
第十九条劳动争议调解
(一)公司成立由公司工会负责、监审处、劳动人事处以及部份职工代表为成员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受理职工处罚申诉并调解劳动争议;
(二)收到报告之日起,由工会召集委员会成员听取争议双方理由;
(三)调解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委员会在受理后七日内向申诉者出具书面调解意见;
(四)争议申诉方在收到调解意见仍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南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二十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经公司第七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公司其他有关条例、规定和制度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第9篇 企业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1、机关印章是机关职权方面的合法代表,由办公室主任保管,用印要严格遵守印章管理制度。
2、用印人对用印文件和介绍信的内容必须掌握,协助领导把关。对不符合用印手续和不让管印人看内容的信、文件或空白介绍信,要拒绝用印,由办公室主任报公司领导认定办理。
3、用印只能在办公室内,不准拿出或由别人代盖。
4、不属机关人员的用印,和不属本系统业务的用印必须由公司领导审核批准。
第10篇 某公司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确保公司所属矿山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安全进行,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制订。
第二条 公司利用一切能力完善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加强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三条 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主任委员,主管生产副总经理为副主任委员,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委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并设立安全部为专职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委员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公司运营部要对公司所属矿山生产部门的矿山安全工作实施统一监督和管理。同时在生产过程中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有严重隐患无法及时排除的要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和领导并总经理,必要时要采取停产整改措施。
第三章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五条 各部门在职工上岗前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条 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如爆破作业等。
第七条 公司对各选厂厂长、坑长、工段长、部门经理以上公司领导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 。
第八条 公司矿山企业安全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矿山安全工作经验。
第九条 公司鼓励技术人员和广大职工在生产实践中开展矿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改进安全设施,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第十条 公司所属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十一条 公司矿山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并按照国家规定经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批准开工生产。对已经在进行生产的,要进行安全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 矿山建设工程必许按照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后,由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验收,并须有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参加;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验收,不得投入生产。
第十三条 各生产车间或作业面必须有与外界相通的、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和通讯设施。每个矿井必须有两个以上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出口之间的直线水平距离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
第十四条 各生产车间开采必须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条件,执行开采不同矿种的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并在进入生产现场入口处醒目地树立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第十五条 各生产车间设计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在规定的期限内,应当予以保护,不得开采或者毁坏。
第11篇 企业公司印鉴管理制度
企业集团印鉴管理制度
第一条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印鉴管理的内容和形式。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公章(向主管机构登记的公司印章及特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部门章、业务专用章及董事长、董事长和财务人员名章等印章)的管理和控制。
第二条 职责
一、公司行政部是公司印鉴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管理。
二、监印人员负责印鉴的保管、盖用和换(补)发等工作。
第三条管理内容与方法
一、监印人员
1、各种印章均须有专人负责监印。公司公章、特定业务专用的公章、董事长名章及董事长名章的监印人员由本公司董事长指定任用;各部门印章及经理名章由各部门经理指定监印人员。
2、财务专用章的保管、监印还必须符合会计规范要求。财务章仅用于各种款项的收支,在开户银行印鉴卡上备案的印鉴不得由出纳一人管理。对加盖印鉴的文件要保留原件或复印件并与《印鉴使用登记表》一起保管。
3、监印人员不在时,应由指定代理人监印,代理人亦按上述制度任用。
二、印鉴的核定及制发
1、公司的印鉴、董事长名章均由行政部统一核定、制发。
2、各部门公章、部门经理名章、特定业务主管名章经董事长核定后,由行政部统一制发。
三、印鉴的换发、补发
1、印鉴印文磨损申请换发时,由监印人员填具《换发印鉴申请表》,并且拓具印模,标明制发日期,按《印鉴的核定及制发》制度送请主管领导(即负责核定人员,下同)核定后,由制发部门换发。
2、印鉴毁损或遗失时,监印人员除向该印鉴登记机构报备并依法公告作废外,应填具《补发印鉴申请》,标明原印鉴的种类、内容、字体、制发日期、毁损或遗失经过及失职人员的议处,并依《印鉴的核定及制发》制度送行政部核定后补发。补发印鉴的印文字体应有异于原印,以兹区别。
四、 印鉴的缴毁
1、公司或各部门废弃、撤销或遗失寻获的印鉴,应由监印人员于一周内送印鉴制发部门(行政部)呈请核定,并予以检查、登记,将其撤销。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上述印鉴不得继续使用。
2、印鉴制发部门收到的应缴销印鉴,酌情予以保存或截角注销。
五、印鉴盖用
1、公司和各部门行文盖印,在经主管领导签发后,送请监印人员按本公司的公文管理办法,在函件、文稿及底本上盖印,并予以登记。
2、其他文件需盖印者,经办人员应填具《印鉴使用申请表》,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凭此表盖印。
3、特别使用频繁的业务专用章,如财务专用章等,经公司董事长同意可以不必填写《印鉴使用申请表》,但应加强监督、专人保管、专人负责。
4、监印人员不得在空白纸或空白介绍信、空白支票等未填制完备的文件上加盖有关印鉴,如遇特殊情况需盖印,要经印鉴主管领导签批,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印鉴的管理
1、监印人员(或监印代理人员)负责印鉴保管,如有印鉴遗失或误用之事监印人员负完全责任。
2、非主管领导无权批准使用非权限内印章。
3、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将公章带离公司办公区域。确因办理业务须携带印章外出者,应填写《印鉴使用登记表》,经行政部经理审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用。使用完毕应及时归还,印章管理人员应注明归还时间。
4、印鉴制发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印鉴的制发、换发、补发、检查等管理工作,并建立《印鉴启用登记表》,拓具印样,装订成册,加强管理。
5、主管领导,监印人员或印鉴管理人员交接时,应拓具印模样本列册专案移交,并报送印鉴制发部门。
第12篇 私营企业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打造一支优秀高效的工作团队,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根据公司有关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公司倡导“一家人”思想,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为了提高全体员工的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通过公平合理的竞争使每个员工各尽其责、才有所用,促进公司良性发展。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参与公司的管理,充分发挥员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障,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公司的例会定在每周一的早晨,在例会上探讨和辩论经营思想,管理战略,就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解决办法。
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1.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2.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求穿工装。
3.部门经理以上级别管理人员办公室一定要备有西服,以便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穿用。
4.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工不得留长发及胡须;女职员上班提倡化淡妆。
5.各部门负责人应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员工月累计违反本规定超过3次者,或该部门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数占到总数20%的,该部门负责人应罚款100元。
6.公司名牌一律挂在上衣胸前,违者以未配名牌处理。
7.试用人员于试用期间暂不发放名牌及工装,试用期满经考核录用后,由公司统一发放名牌及工装。
接待礼仪
接待工作及要求:
(1)有客户来访,马上起身来接待。
(2)接待客户时应主动、大方、微笑、热情。
(3)名片应先递给长辈或上级。
(4)把自己的名片递出时,应把文字向着对方,双手拿出,一边递交一边清楚说出自己的姓名。
(5)接对方的名片时应双手去接,拿到手后马上看,记住对方姓名后将名片收起。
考勤制度
一、公司员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二、公司工作时间为每周六天,日工作7小时。即每天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30分,每周日休息(轮休)。公司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3、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岗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4、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8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的一半。
五、请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2天以内的(含2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5天以内的(含5天),由副总经理批准;5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六、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
七、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假等,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员工病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
八、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
公司辞退、辞职管理规定
1.公司对违纪员工经警告、教育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利。
2.公司员工工作不适应、工作不满意等原因有主动辞职的权利,但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
3.有以下行为者公司将给予辞退:
(1)一年内记过3次者
(2)连续旷工5日或全年累计超过10日者
(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4)工作疏忽,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
(5)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6)因破坏、盗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资材制品及文书等行为,致使公司财物遭受损失者
(7)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情节严重者
(8)泄露商业机密,情节严重者
(9)办事不力,玩忽职守,有具体事实,情节重大者
(10)年终考核成绩不及格,经考察试用仍不合格者
(11)因公司业务紧缩须减少一部分员工时
(12)工作时因受刑事处分而经法院判刑确定者
本公司下属各分公司或部门辞退员工,必须经由公司人事部、人事经理审核批准可执行。被辞退员工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