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企业公司员工行为规范制度
企业集团员工行为规范制度
一、职业道德
忠诚、正派、守纪、勤勉、尽职、敬业。
二、礼貌仪表
1、礼貌服务:尊重客商,礼貌待人,文明用语,热情服务。
2、仪表举止:职员工作时间应穿着职业装。男职员应穿职业装,系领带, 穿皮鞋,
夏天不穿无领衬衫和短裤;女职员应穿职业裙装或裤装,穿皮鞋,夏天不穿紧身服装、超短裙、凉拖鞋、不得穿着运动装或休闲装上班,周末可适当放宽。必须佩带胸卡;举止大方文雅;讲究公共卫生;维护公司形象。
三、工作秩序
1、遵章守纪;
2、尊重同事,服从安排,联系下属,精诚团结;
3、认真工作,忠于职守;
4、不擅自从事非职务活动;
5、工作时间不做私事(包括看报、上网聊天、打游戏、打私人电话);
6、营造和保持经营场所的良好环境,办公区内不喧哗、非吸烟区(办公区、会议室)不吸烟、不吃零食。
7、未经主持人同意,参加会议期间不许使用手机。
8、未经主持人同意,参加会议期间不得中途离开。
四、安全保密
1、正确使用设备、设施,安全操作;
2、实行事故报告制度;
3、保密制度
职员应自觉执行公司的保密制度。公司的发展策略、计划设想、劳动合同及经营和技术方略均属公司秘密。不经批准不得提供市场内部信息、数据和资料。任何泄露公司机密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个人物品不得随意放置,文档必须存入适合的箱柜内。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下班前清理文件,锁入文件柜。保持桌面整洁。关闭照明灯、计算机、空调机电源等。爱护公司财物,不得损坏、丢失、浪费各种办公用品。
5、电话、传真与电脑的使用
接听电话时,应用: 《您好!》 (或报自己姓名)》,总台应用《您好!泰盛集团; 《再见》; 《谢谢》等礼貌用语。尽量放低声音,以免影响他人工作;通话尽可能简短,更不应在电话中闲聊。公司的长途电话仅限于工作使用,不得因私使用,一经发现,除个人支付电话费用外,还将按违纪处理。
职员在工作需要使用传真机时, 应使用公司统一传真格式。传真机不允许因私使用。 公司计算机设备在使用中注意防病毒感染,如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请与信息部工程师联系。公司电脑严禁使用游戏软件,严禁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禁止上qq、上网《炒股》、下载mp3歌曲、游戏等,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公司将根据人事管理制度规定处理。职员因工作需要将公司的设备或物品携带出办公区, 需得到本部门经理、行政部门的批准。
第2篇 公司企业人员调配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人员调配管理制度
一、员工调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员工合理流动,同时保证公司利益不受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调动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员工不适应现任工作岗位时,可申请调换一次工种或岗位,调换后如仍不适应,公司有权解除聘用合同,包括正式聘用合同和短期聘用合同。
第四条 员工要求调离公司时,应办理如下手续。
(1)向本部门提出请调报告。
(2)请调报告获批后,请调人到人事部(或劳资部)填写员工调离移交手续会签表。
(3)按有关部门要求清点、退还、移交公司财产、资料。
(4)填写调离表及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条 员工调离时,工资的发放按员工与本公司所签聘用合同书办理。
第六条 人员调离后,人事部及时更改人员统计表,并将“调离申请表”、“工资停发单”等归档。
第七条 凡要求调入公司的人员,首先要填写“调入申请表”,按公司用人需要和用人标准,由人事部与用人部门对其进行面试,了解其基本情况。
第八条 人事部到申请调入人原所在单位阅档,具体了解其全部情况。
第九条 调入人员须进行身体检查,检查结果符合要求,由人事部开具调令。
第十条 办理调入手续包括核定工资,填写员工登记表、工资转移单,更换工作证等内容。
第十一条 人事部和接收部门应及时填写人员调入记录,建立有关档案。
二、员工晋升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各单位经内部人员调整不能满足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对人力的需求时,采取晋升的方式选拔人才,为此,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为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作贡献及奖励先进、选拔贤能,使公司员工晋升及调任有所依据。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晋升,是指公司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给予工资的晋级或职务的升迁。
第四条 公司员工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者,均可成为被晋升的对象。对员工的晋升应当严格要求,公平对待,对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实行公平公正的晋升机制。机制内容如下。
(1)晋升原则。
①能调动大部分员工的积极性,对被提升的人,大部分员工都认可。
②员工的晋升及调任,应以各部门编制职称及人数为基准,遇有缺额时才可办理。
③各部门编制职称及人数,每半年至少应修订一次,并于每年6月、12月前提报人力资源部,转呈总经理核定。
④各部门的职称及人数编制以部门为单位,若其总人数未达编制人数时,可以以较低职称人员占用较高职称的编制。
⑤晋升各级主管,以先晋升副主管再晋升正主管为原则,其任职副主管至少应满6个月以上,并经考核适任,始得晋升为正主管。
⑥本原则适合公司所有员工。
a.员工―培干(实习指导工、实习组长)―指导工(组长)―高级指导工(高级组长)―主管―高组主管―副厂长―厂长。
b.员工―文员―高级文员―助理(专员)―实习主管―主管―副经理―经理―总经理。
c.促销员―培训专员―促销主管―业务主管(销售主管)―业务经理(销售经理)。
(2)晋升条件。
品行良好,工作表现突出者;未违反公司任何纪律,忠于公司,在公司效力3个月以上且表现良好者;积极做好本职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公司表彰者;身体健康者;并达到以下一条或多条条件者,可给予晋升。
①业务有突出专长,个人成绩突出者。
②连续数次对公司发展提出重大建议为公司采纳,并产生重大经济效益者。
③非本人责任而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④领导有方,所领导的单位连续几年创利达到公司要求或成绩显着者。
⑤领导亏损单位扭亏为盈,经营管理有方者。
⑥有其他突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认为该给予晋级嘉奖者。
⑦对成绩特别突出或贡献特别重大者,同时具备领导才能者,可给予晋升薪级。
(3)有下列情况之一或多条者,不得晋升。
①品行恶劣,对公司造成损失者。
②上季度曾记过或考绩在60分以下者。
③拖欠账款不清。
④参加非法组织。
⑤吸食毒品。
⑥经医院体检,本公司认为身体不合格者。
(4)晋升程序。
①人力资源部会同各单位进行晋升前筛选准备工作。
②确定需晋升的岗位、人数、要求(包括性别、年龄、学历和工作经验等)。
a.拟定日程安排。
b.编制笔试问卷和审核纲要。
c.成立审核小组。
d.需要准备的其他事项。
③人力资源部会同各单位通过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等形式筛选出表现比较突出的人员,列出合适人选名单,收集相关材料。
④人力资源部会同各单位对合适人选进行综合能力分析。
a.品行分析。
b.生产部门业务能力分析。
c.主管能力考核。
d.综合能力考核。
⑤人力资源部汇集、整理材料,会同晋升用人单位根据要求进行初次筛选,向合适人选发出考核通知书。
⑥人力资源部组织合适人选参加第一次考核,员工须填写“甄选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人力资源部对被考核者填写的“甄选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进行整理、分析,组织被考核者个别面谈,进行评审。
⑦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第一次考核结果进行第二次筛选,向中选人员发第二次考核通知。
⑧人力资源部组织应聘者参加第二次考核,主要进行文化试题笔试(需另拟定)。
⑨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第二次考核结果进行第三次筛选,向中选人员发第三次考核通知。
⑩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员工参加第三次考核,组织被考核者个别面谈,进行评审。
⑾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待晋升人员名单,需对待晋升人员进行岗前工作技能和管理能力培训。
a.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单位拟定“在职技能培训计划申请表”。
b.待晋升人员培训完后须填写“培训成效调查表”。
c.人力资源部对待晋升人员进行受训评估。
⑿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单位对待晋升人员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晋升人员名单;上报总经理审批,审核后向中选人员发出晋升通知,向落选人员发鼓励通知。
(5)晋升监控。
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单位须对晋升后人员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后期跟踪考核,每月月底考核一次,每次都需进行以下几项的考核。
①品行分析。
②生产部门业务能力分析。
③主管能力考核。
④综合能力考核。
⑤晋升等级。
第五条 总经理批准。其中,总经理提名由总经理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晋升由总经理审核。属人力资源部和各单位审核决定的,要报总经理批准。由人力资源部经理或全资公司总经理自行决定,临时人员需填写“临时人员情况登记表”,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全资公司。
第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三、员工降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 降职的定义。
降职即从较高的职位降到较低的职位,意味着削减或降低被降职人员的地位、权利、机会和薪金。所以,降职实际上是一种带有惩处性质的管理行为。
第二条 降职的原因。
大多数情况下,下列情形可对员工进行降职处理。
(1)因为企业机构调整而精简工作人员。
(2)因为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调任其他工作又没有空缺。
(3)应员工要求,如身体健康状况不好而不能承担繁重工作等,对员工降职。
(4)依照考核与奖惩规定,对员工进行降职。
第三条 降职的程序。
降职程序一般是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报送人事部门;人事部门根据企业政策,对各部门主管提出的降职申请事宜予以调整,然后呈请主管人事的上级核定。凡已经核定的降职人员,人事部门应以人事变动发布通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降职者本人。公司内各级员工收到降职通知后,应于指定日期内办理好移交手续,履任新职,不得借故推诿或拒绝交接。
第四条 降职的审核权限。
依据企业人事管理规则,审核权限一般按以下核定。
(1)高层管理人员的降职由企业最高管理者裁决,人事部备案。
(2)各部门主管人员的降职由人事部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核定。
(3)各部门一般管理人降职由用人部门或人事部提出申请,报经理审核,由总经理核定。
(4)一般员工的降职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报人事部核准。
第五条 降职的薪金处理。
降职时,其薪金由降职之日起重新核定。凡因兼代职务而加发的职务津贴,在免除兼代职务后,其薪金按新的职务标准发放。
第六条 附则。
如果被降职的人员对降职处理不满,可向人事部提出申请;未经核准前不得出现离开现职或怠工现象。
四、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办法是依据人事管理规则的规定订立。
第二条 本公司职员经解职或调职时应办理移交,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办理。
第三条 本公司职员的移交分下列级别。
(1)主管人员:是指部经理、室主任、组长。
(2)经管人员:是指直接经管某种财务或某种事务的人员。
第四条 移交事项规定如下。
(1)编制移交清册或报告书(格式另定)。
(2)缴还所领用或保管的公用物品(簿册、书类、图表、文具、印章、轮锁等)。
(3)应办未办及已办未结案应交代清楚。
(4)其他应专案移交事项。
第五条 主管人员的移交清册应由各该层次人员或经管人员编制,经管人员移交清册应自行编制。
第六条 移交清册应由移交人、接管人、监交人分别签名盖章。
第七条 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倘是调任或重病或其他特别原因不能亲自办理时可委托有关人员代为办理,对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员负责。
第八条 前任人员在规定或核准移交期限届满,未将移交清册编制完整,致使后任无法接收或短交遗漏事项经通知仍不依限补交者,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员呈报上级领导处理。
第九条 后任核对或盘查交案,发现亏短舞弊时应会同监交人员或单独揭报上级主管,倘有隐匿,并予议处外,应与前任负连带赔偿的责任。
五、员工退休管理制度
第一条 员工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不需经本人提出申请,各部门应在其达到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通知本人,并在达到退休年龄后的一个月内办完有关手续,不再列入在编人员。
第二条 退休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年龄退休,未达到年龄提前退休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条 员工虽已达到退休年龄,但因工作需要,报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办理延期退休手续。
第四条 不具有退休条件,但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办理退休手续。
第五条 各部门每年年初应填写本年度员工退休人员名册,做到按时退休。
第六条 办理人员退休,应按各部门管理权限报经批准,查对本人工资台账,计算并填写测算统计表,连同审批表一并交人事部。
第七条 退休人员劳保福利规定。
(1)已经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员工,按政府劳保规定,由财务部按退休标准计发退休费,不再列为在编人员。
(2)领取退休费的职工,享受本单位在职员工洗理费标准。
(3)员工退休后,其医疗待遇,直系供养亲属医疗待遇不变,外购药品凭医院外购单予以报销。
(4)退休员工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其丧葬费、直系供养亲属救济费标准同正式员工。
第八条 退休人员的档案。
(1)人力资源部建立退休人员档案,对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有系统地记载,定期统计、归档。
(2)建立部门退休人员档案,包括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家庭住址、技术专长等。
(3)对退休人员实行动态管理,随时登记并统计退休人员情况。
六、解除劳动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管理,完善和规范公司劳动人事制度,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总部、各事业部的合同制员工和签约服务期6个月以上的员工。
第三章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第三条 辞职是指在合同期内,由员工提出终止聘用关系的行为。
第四条 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钟点工以合同为准,但至少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第五条 劝退是指在合同期内,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
第六条 公司劝退员工须提前一个月通知被劝退员工,或按劳动法规定立即劝退,但应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劝退应包括公司有关部门或领导的暗示,而本人自己提出辞职申请的,也应享受劝退的待遇补偿。
第七条 如本公司员工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本公司予以劝退。
第八条 如本公司员工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需求,在公司内部又找不到适当的工作,本公司予以劝退。
第九条 如本公司员工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或在公司内部找不到合适的工作的,本公司予以劝退。
第十条 辞退是指在合同期内,员工不合格或工作态度、技能、绩效等不符合公司要求,公司决定提前终止与员工聘用关系的行为。
第十一条 公司辞退员工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钟点工以合同为准,但至少提前一周)通知被辞退员工,或按劳动法规定立即辞退,以加一个月工资补助代替通知。
第十二条 如本公司员工试用期未满,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而不能保证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的,本公司予以辞退。
第十三条 如本公司员工合同期内劳动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本公司予以辞退。
第十四条 如本公司员工经过岗位适应性培训后,其工作表现仍然达不到要求的,本公司予以辞退。
第十五条 除名是在合同期内,员工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做出有损于公司的行为,给公司造成较大的损失,公司根据有关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予以除名的行为。
第十六条 公司除名员工时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除名员工。
第十七条 如本公司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本公司予以除名。
第十八条 如本公司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他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本公司予以除名。
第十九条 如本公司员工对公司有严重的欺骗行为的,本公司予以除名。
第二十条 如本公司员工因触犯法律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本公司予以除名。
第二十一条 如本公司员工泄露商业或技术秘密,使公司蒙受损失的,本公司予以除名。
第二十二条 自动离职是指在合同期内,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三天以上的行为。辞职、劝退、辞退员工未在报告批准后3个工作日内开始办理离职手续或10个工作日内未办完离职手续者,原则上人力资源部亦会将其转为自动离职。
第二十三条 对于自动离职的员工,公司人力资源部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
第二十四条 合同期满,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此种情况是指合同期满,公司根据情况不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行为。原则上,在合同到期一个月前,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合同到期不再与其续签合同。人力资源部应在合同到期两个月前将合同到期需续签合同人员名单提交各部门管理部,各部门管理部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及公司发展需要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人员名单,并在15天内反馈给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合同续签事宜或提前一个月向员工下达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
第二十五条 合同期满,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此种情况是指合同期满,员工不愿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原则上,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员工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到期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七、企业辞职、辞退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增强公司活力,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公司对违纪员工,经劝告、教育、警告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力。
第三条 公司员工如因工作不适、工作不满意等原因有辞职的权力。
第二章 辞退管理
第四条 公司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
(1)一年内记过两次者。
(2)连续旷职(工)三日或全年累计超过六日者。
>(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4)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
(5)违抗命令或擅离职守,情节重大者。
(6)借端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7)仿效领导签字、盗用印信或涂改公司文件者。
(8)因破坏、窃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资材制品及文书等行为,致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失者。
(9)品行不端、行为不检,屡劝不改者。
(10)擅自离职为其他单位工作者。
(11)违背国家法令或公司规章,情节严重者。
(12)泄漏业务上的秘密,情节严重者。
(13)办事不力,疏忽职守,且有具体事实,情节严重者。
(14)精神或机能发生障碍,或身体虚弱、衰老、残废等,经本公司、医院认为不能再从事工作者,或因员工对所从事工作,虽无过失,但不能胜任者。
(15)为个人利益伪造证件,冒领各项费用者。
(16)年终考核成绩不及格,经考察试用仍不合格者。
(17)因公司业务紧缩须减少一部分员工时。
(18)工作时期因受刑事处分而经法院确定者。
(19)员工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20)由于其他类似原因或业务需要者。
第五条 本公司按第四条规定辞退员工时,必须事前通告其本人,并由其直属主管向员工出具“员工辞退通知书”。
第六条 辞退员工时,必须由其直属主管向人事部门索取“员工辞退证明书”,并按规定填妥后,持证明书向公司有关部门办理签证,再送人事部门审核。
第七条 被辞退员工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
第八条 被辞退的员工对辞退处理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辞退证明书”之日起的15日之内,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申诉;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被辞退员工如果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 ,本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处理。
第十条 人事部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登记“人员调整登记表”。
第十一条 本公司下属各分部、发展部辞退员工,必须经由公司人事处、人事副总裁审核批准方可执行。
第三章 辞职管理
第十二条 本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应首先向人事部门索取《辞职申请书》, 填写后交上级主管签发意见,再送交人事部门审核。
第十三条 公司员工无论经何种理由提出辞职申请,自提出之日起,原则上仍须在原工作岗位继续工作一个月。
第十四条 员工辞职申请被核准后,在离开公司前应向人事部门索要“移交清单”,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五条 员工辞职申请被核准后,人事部门应向其发出“辞职通知书”并及时填写“人员调整登记表”。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公司员工辞退、辞职手续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公司相关部门将视其情况按有关规定作适当处理。
第十七条 本条例的修改、解释权归公司人事处所有。
第十八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3篇 公司企业党委民主生活会管理制度
公司(企业)党委民主生活会管理制度
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效贯彻执行的重要途径。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制定本规定。
一、党内民主生活会按党委会和支部委员会两个层次进行,党内民主生活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上半年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在七月底前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在翌年一月底前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
二、党委委员要坚持过好党委会和支部的双重民主生活会。
三、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可根据上级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应围绕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四、民主生活会应坚持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五、党委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五天上报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组织派人参加。各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及议题,应提前三天报告党委,以便党委派人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到参加会议的党员,以便参加会议的同志作好准备。
六、为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规范化,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按照有关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1、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的准备工作程序:
⑴确定中心议题。要根据上级党组织关于民主生活会的要求,联系本单位的实际,确定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和需要解决一、二个突出问题。
⑵广泛征求意见。党委或委托纪委、组织部门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个别谈心,以及民主评议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由纪委、组织部门汇总。党支部可委托纪检、组织委员通过个别谈心或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等形式听取意见。
⑶发出会议通知。党委和各党支部应提前将确定的会期报告上级党组织,并及时通知到有关人员,做好开会准备。
⑷作好发言准备,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要根据议题,对照《党章》、《准则》及上级组织的要求,认真做好个人发言准备。领导成员之间应事先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2、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
⑴民主生活会分别由党委、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说明本次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内容,并提出具体要求。
⑵学习上级有关文件。
⑶由纪委(支部由纪检或组织委员)通报党内外群众意见。
⑷党委、党支部委员、党员发言,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党支部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因故缺席的人员应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⑸主持人进行归纳总结,并研究会议上提出的而又能当场解决⑹请参加会议的上级组织领导或代表讲话。
3、民主生活会后落实阶段的程序:
⑴制订整改措施。对于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由分管领导干部具体负责落实,主要领导加强检查督促。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需上级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报告;属于违*纪国法的,应分别交纪委、监察或司法部门查处。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重要问题,党组织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和向上级报告的,应追究民主生活会主持人或召集人的责任。
⑵及时汇报。党委和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情况和解决的主要问题,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用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⑶及时反馈。要用适当的方式将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向党内外群众反馈,以便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七、对于无故不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的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应给予批评教育。
八、党委和党支部的领导干部要在党内民主生活会上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改进自己的工作,决不允许对提意见者实施报复,违者以违犯党纪论处。
九、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如与上级党组织的规定有悖,以上级党组织的规定为准。
第4篇 企业公司印鉴管理制度
企业集团印鉴管理制度
第一条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印鉴管理的内容和形式。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公章(向主管机构登记的公司印章及特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部门章、业务专用章及董事长、董事长和财务人员名章等印章)的管理和控制。
第二条 职责
一、公司行政部是公司印鉴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管理。
二、监印人员负责印鉴的保管、盖用和换(补)发等工作。
第三条管理内容与方法
一、监印人员
1、各种印章均须有专人负责监印。公司公章、特定业务专用的公章、董事长名章及董事长名章的监印人员由本公司董事长指定任用;各部门印章及经理名章由各部门经理指定监印人员。
2、财务专用章的保管、监印还必须符合会计规范要求。财务章仅用于各种款项的收支,在开户银行印鉴卡上备案的印鉴不得由出纳一人管理。对加盖印鉴的文件要保留原件或复印件并与《印鉴使用登记表》一起保管。
3、监印人员不在时,应由指定代理人监印,代理人亦按上述制度任用。
二、印鉴的核定及制发
1、公司的印鉴、董事长名章均由行政部统一核定、制发。
2、各部门公章、部门经理名章、特定业务主管名章经董事长核定后,由行政部统一制发。
三、印鉴的换发、补发
1、印鉴印文磨损申请换发时,由监印人员填具《换发印鉴申请表》,并且拓具印模,标明制发日期,按《印鉴的核定及制发》制度送请主管领导(即负责核定人员,下同)核定后,由制发部门换发。
2、印鉴毁损或遗失时,监印人员除向该印鉴登记机构报备并依法公告作废外,应填具《补发印鉴申请》,标明原印鉴的种类、内容、字体、制发日期、毁损或遗失经过及失职人员的议处,并依《印鉴的核定及制发》制度送行政部核定后补发。补发印鉴的印文字体应有异于原印,以兹区别。
四、 印鉴的缴毁
1、公司或各部门废弃、撤销或遗失寻获的印鉴,应由监印人员于一周内送印鉴制发部门(行政部)呈请核定,并予以检查、登记,将其撤销。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上述印鉴不得继续使用。
2、印鉴制发部门收到的应缴销印鉴,酌情予以保存或截角注销。
五、印鉴盖用
1、公司和各部门行文盖印,在经主管领导签发后,送请监印人员按本公司的公文管理办法,在函件、文稿及底本上盖印,并予以登记。
2、其他文件需盖印者,经办人员应填具《印鉴使用申请表》,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凭此表盖印。
3、特别使用频繁的业务专用章,如财务专用章等,经公司董事长同意可以不必填写《印鉴使用申请表》,但应加强监督、专人保管、专人负责。
4、监印人员不得在空白纸或空白介绍信、空白支票等未填制完备的文件上加盖有关印鉴,如遇特殊情况需盖印,要经印鉴主管领导签批,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印鉴的管理
1、监印人员(或监印代理人员)负责印鉴保管,如有印鉴遗失或误用之事监印人员负完全责任。
2、非主管领导无权批准使用非权限内印章。
3、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将公章带离公司办公区域。确因办理业务须携带印章外出者,应填写《印鉴使用登记表》,经行政部经理审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用。使用完毕应及时归还,印章管理人员应注明归还时间。
4、印鉴制发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印鉴的制发、换发、补发、检查等管理工作,并建立《印鉴启用登记表》,拓具印样,装订成册,加强管理。
5、主管领导,监印人员或印鉴管理人员交接时,应拓具印模样本列册专案移交,并报送印鉴制发部门。
第5篇 企业公司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设备要登记造册,做好固定财产登记,指定使用保管人,由使用保管人负责日常管理。
二、使用保管人要定期对计算机进行清洁保养,做好防尘、防磁、防潮、防震和工作,同时定期对计算机系统做好资料备份、系统升级和查杀病毒工作。
三、开启计算机时,应先开启显示器、打印机等外设,再开启主机;严禁在开启状态下进行显示器、打印机等外设的电缆插接行为。
四、严禁在计算机前吃饭、吃零食、吸烟或其他可能有害、污损电脑的行为。
五、未经许可,不得挪用计算机设备,不得随意更换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禁止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和光盘;需要引入使用的软件,须先进行病毒检测;定期进行病毒查测工作。
六、不得私自安装应用软件,安装应用软件必需经科室负责人同意,由系统管理员或科室计算机管理人员负责实施。
七、不得私自带优盘或软盘等设备联接单位网络,以免传播病毒,一旦发现病毒,应立即通知系统管理员安排杀毒,如确实需要交换数据,必须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在指定地点查杀病毒后再使用当前软盘或光盘。做好软件管理记录。
八、禁止使用、传播、编制、复制计算机游戏软件;严禁在上班时间使用计算机玩电子游戏和播放娱乐影碟;严禁利用计算机网络获取或传播*、淫秽作品。
九、存放有机密资料的计算机,依据中心《保密工作制度》,设置用户帐户和密码,使用人离开计算机时应注销登录或锁定工作站,防止无关人员盗用。进行用户登录时,应当确保没有其他人员在场,不定期地更换不同保密方法或密码口令。
十、不得在能够联接到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存放机密资料。
十一、自行开发、购置和上级下发的软件,不准擅自复制外传,若需复制外传,需中心领导同意批准。存贮有数据的磁盘、磁带及报表,属单位内部资料,未经主管人员同意不得调用数据,未经中心领导批准,不得将复制外传。
十二、中心计算机仅限于为业务和管理工作服务,不得用于与工作无关的操作;仪器配套电脑只能做仪器功能范围以内的应用,不能做其他用途。
十三、计算机发生故障时,使用者作简易处理仍不能排除的,应立即报告科室(工作站)领导和维修部门(科教信息科);维修维护过程中,先确保对信息进行拷贝,防止遗失;计算机软硬件更换需经科室领导同意,如涉及硬件更换或金额较大的维修,应报中心领导批准;需要将计算机外送维修时,应确保无机密资料存放在送修计算机内。外来人员对计算机进行维修时,中心应有人自始至终地陪同。
十四、使用人员在下班后要关好计算机及一切用电设备,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十五、违反本制度操作使用计算机,造成计算机财产损失和不良后果的,由中心作出相应处罚。因个人使用不当所造成的计算机维护费用和损失,酌情由使用者赔偿。
第6篇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管理制度前言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管理制度前言
江苏南通zz建筑集团公司,作为一个新兴的现代建筑企业,经过历年的发展,企业队伍不断壮大,要适应日新月异的建筑业发展形势和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原有的一些管理制度已不能满足企业现代和将来发展的要求。
随着我国加入wto及北京申奥成功给建筑业带来的巨大市场机遇,迫切需要我们制订一套能适应新形势且符合广大职工利益及企业发展要求的规范具体、具可操作性的严格合理的企业管理制度,使它能够在企业发展中起到强大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战斗力,并更大地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本制度第一章介绍了从公司精神风貌、工作作风等全方面地向管理人员提出的原则性要求;第二章是企业生存的根本、是公司前进的灯塔、是集团发展的秘决;第三章是个人工作的内容;第四、五章需要全体人员对照学习;第六至十五章是针对性内容,需要各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的。
希望全体管理人员认真对照学习本管理制度,并且作为今后工作的实施准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违背抵制。大家应正确面对各种奖罚,摆正个人与企业的关系,以个人利益服从公司利益为原则,确立先公后己的指导思想,不折不扣、义不容辞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大家应当懂得:只有公司兴旺发达,才会有广大干部职工丰厚的回报。最后希望大家对其中的不妥之处积极批评指正。
江苏南通zz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年元月
第7篇 企业公司员工奖罚制度
企业(公司)员工奖罚制度
目的: 树立制度、健全组织,规范工作行为.
范围:凡本司所属员工.
内容:
第一条:奖励种类
奖励分为下列三种:
一、记嘉奖
二、记小功
三、记大功
第二条:奖励
有下列事迹者经查属实者,由直属主管或人事单位签单请总经理核准后予以奖励。
一、有下列事迹者,予以记嘉奖:
(一)工作绩效特佳,参加各项评比足为其它部门为模范。
(二)热心服务或维护团体荣誉有具体事迹。
(三)支持公司重大专案,圆满达成任务。
(四)积极参与救援或抢修工作,精神可嘉。
(五)有优良事迹足为其它人员表率。
(六)凡检举在严禁吸烟场所,吸烟或引火。
二、有下列事迹者得予记小功:
(一)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采行确具成效。
(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滞存品利用、转用具有成效。
(三)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并处置得宜。
(四)举发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之案件,经查属实。
(五)不畏暴力,奋勇执行勤务。
(六)具有其它较大功劳,足以表扬。
三、有下列事迹者,得予记大功:
(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因而减少公司重大损害。
(二)维护公司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实际功绩。
(三)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
(四)研究发明或提出重大改善,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
(五)对于业务拓展、产品销售有特殊功绩。
(六)具有其它特殊功绩。
第三条:处罚种类
处罚种类区分为六种:
一、记警告
二、记申诫
三、记小过
四、记大过
五、降职
六、辞退
第四条:处罚
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经查属实者,直属主管应立即签单请人事单位办理处罚,案情重大者,并得移送司法机关办理。
一、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予以记警告。
(一)未依规定穿着工作服或未依规定配带上岗证
(二)会议未经直属主管同意而擅自不到。
(三)上班时间吃零食、聊天、听随身听或看与工作无关之报纸、杂志。
(四)未做好整理整顿或水电管制工作。
(五)行政命令、会议结论、主管交办或本身责任事项有期限而延误执行,但未造成重大损失。
(六)请假调班未交接重要工作,但未造成重大损失。
(七)职务上例行表单未填送或未依流程或审核权限审核或分发、归档、损失轻微。
(八)管理人员对所部属所提出的文件、单据有不符合公司规定而仍予以签名审核情节轻微。
(九)对于自己本份内的工作任务推诿不办,经劝导仍不听。
(十)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十一)上班时间内赤膊、穿拖鞋、短裤、背心及衣服不整齐。
二、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予以记申诫。
(一)工作时间内打瞌睡、嬉戏或擅离工作岗位。
(二)对主管人员合理安排的工作态度恶劣。
(三)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四)负责检查或监督的管理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
(五)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门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六)破坏环境卫生者情节严重。
(七)办事不力,未尽职责或积压工作延误时效。
(八)下班后电器未关重犯。
(十)行政命令、会议结论、主管交办或本身责任事项未申报正当理由而不执行。
(十一)职务调动,对原承办业务交接事项未明确,经劝告而仍不履行。
(十二)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较严重。
三、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记小过。
(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造成公司损失。
(二)因疏忽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
(三)私自改变作业操作程序,致使工厂造成损失。
(四)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公司车辆、生产设备或原物料。
(五)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六)工作散漫,屦劝不改,严重影响工作或士气。
(七)上班时间内在厂区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八)职务调动,对原承办业务交接有延误或拒不交接。
(九)请假、换班时对工作未交接清楚导致工作上发生损失情节严重。
(十)在上班时间聚集讨论非属公务之事,经劝诫不听。
(十一)因工作交待不清,致使发生工作错误,严重浪费成本。
(十二)上班时间内处理私务,严重影响公务。
(十三)对上级人员有关职务上的查询,故意隐满或报告不实。
(十四)虚报生产量、不良品量、材料用量等数据。
(十五)在公司内与同事口角经劝阻不听。
(十六)员工上网不得传送侵害公司知识产权的文字、图片或任何形式的档案于互联网络上。
(十七)委托他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或伪造出勤纪录。
(十八)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轻微。
(十九)在车间内或不允许动火场所吸烟或使用明火。
(二十)非公务上班期间内喝酒或醉酒后上班。
四、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记大过。
(一)擅离职守致发生变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二)泄漏生产或业务机密。
(三)遣失保管的重要文件、印信、财物或工具。
(四)擅自撕毁公文或公告文件。
(五)违反安全规定措施,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导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六)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经劝导仍不听从。
(七)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品。
(八)一年内无故旷工积满十五日以上。
(九)主管人员隐瞒部属违反公司规定事项,经查属实。
(十)主管人员对部属督导不周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十一)在工作场所内内斗殴。
(十二)事务处理未依规定手续办理,致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十三)产品出货点交或工程验收不实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十四)保管的财物非因自然损耗而盘亏,情节重大。
(十五)浮报费用或虚报资料、意图溢领奖金、津贴或图利他人者。
(十六)在厂区内赌博者。
(十七)未经许可接带外人入工厂者。
(十八)因工作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特别严重遭受客诉、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十九)上班时间撤离工作岗位睡觉或离开厂房(未办理有关请假手续)。
(二十)携带危险品或违禁物品入厂。
(二十一)凡是违反消防安全措施及因危险品引发的火灾。
(二十二)误开支票金额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五、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不经通知予以辞退或报公安机关处理:
(一)于订立劳动合同时为虚伪意思表示,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者。
(二)对于雇主、雇主家属、雇主代理人或共同工作的人员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行为者。
(三)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重大者。
(四)故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或其它公司所有物品或故意泄漏技术上、营业上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者。
(五)受有期徒刑以上刑拘宣告确定而未通知缓刑或未准保释者。
(六)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三日或一个月期间旷工达六日者。
(七)聚众要挟、妨害生产秩序或煽动非法罢工或怠工者。
(八)张贴、散发煽动性文字、图书,破坏劳资和谐或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九)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者。
(十)利用公司名义在外面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十一)侵占公有财物或营私舞弊,情节重大者。
(十二)在公司内有妨害风化行为,经查属实者。
(十三)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或毁损设备者。
(十四)年度内积满二大过者。
(十五)乘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或佣金者。
(十六)与厂商勾结、诈骗公司财物者。
(十七)仿冒主管签字或伪造、变更、盗用公司印信者。
(十八)在外兼职或兼营与公司相关事业而影响公司权益,情节重大者。
第五条:公司员工的降级,参考前条各款规定予以降调。
第六条:奖惩互抵规定
员工在同年度内的奖惩(辞退除外) 可予以互抵,即嘉奖一次可抵销申诫一次或警告三次,记小功一次或嘉奖三次可抵销小过一次或申诫三次,记大功一次或小功三次可抵销 大过一次或小过三次。
第七条:奖惩金加减发放标准:从业人员受奖惩者,依当月薪资中加减发下列金额。
一、 嘉奖一次:加发$ 元奖金。
二、 小功一次:加发$ 元奖金。
三、 大功一次:加发$ 元奖金。
四、 警告一次:减发$ 元奖金。
五、 申诫一次:减发$ 元奖金。
六、 小过一次:减发$ 元奖金。(年终奖减半**元)
第8篇 公司企业人事制度
为实现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各项目部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2、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录用
1、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经人事办审核、总(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办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招聘事宜。
2、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3、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办办理试用手续。一般员工试用期一个月,主管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能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4、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办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5)员工服务承诺书;
(6)其它必要的证件。
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4)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6)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7)身体条件不适合所从事的岗位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8)其它经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6、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7、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到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三、福利待遇
1、公司依照企业的发展和兼顾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2、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基本工资、通讯补贴和绩效奖金,按月计发,出勤天数未足月的,按日(实际出勤天数*基本工资/30天)计发。月薪工资在次月底前发放,如遇工程回款未及时到位,工资发放适当顺延。
3、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计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发。
4、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综合保险。转正后,由公司统一办理。
5、在公司上班的外地员工,可申请安排集体宿舍;在项目部的员工统一由项目部办公室主任安排住宿。
6、公司依据有关国家规定,发放员工年终奖金,年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7、在工程项目完工后,新项目未进场前,公司可根据需要安排项目部人员休假,休假期间的员工工资按当月工资的70%发放。
四、休假及请假
1、按国家规定,员工享有以下带薪假日(有基本工资,无绩效工资):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婚假:3天+晚婚7天;丧假:3天;产假:90天+晚育15天。
2、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公司发送适当补贴或安排调休(调休不另计补贴)。
3、春节期间休假或探亲的,按照公司规定的休假天数休假;放假期间在公司和项目部值班的,发放值班补贴或安排调休。如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还以旷工论处。
4、春节探亲往来旅途费,可按公司规定报销相应的费用,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具体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5、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不发薪资及奖金。
6、员工请假须提前提出申请,2天以内的须经所属部门主管、行政办主任批准;3-5天的,须经副总经理批准;5天以上的须经总经理批准。未经准假离岗者,以旷工论处。
五、培训
1、为提高员工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2、新员工入职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员工入职的前三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3、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4、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适当报销培训费。由公司报销培训费的员工,如在此一年内离职(含辞退),须向公司退返该报销的费用。
5、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由人事办保存在相应的员工档案内。
六、调职
1、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2、公司或项目部之间人员的调动,须经双方部门主管、人事办主任的书面批准。
3、公司、项目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使其“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4、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2天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七、辞职及辞退
1、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写书面离职申请,一般员工经部门主管、人事办主任核准;主管以上员工须经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手续。并视需要,由人事办开具《离职证明》。
2、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7天提出申请;部门主管辞职,需提前2个月提出申请。
3、违反国家法令、公司制度而被辞退者,在赔偿公司的损失及办理完交接手续后,限当天内撤离。
八、保密
1、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项目部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向其它任何人公开或透露。
2、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3、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4、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九、考核
1、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写《试用人员考核表》经总(副总)经理批准后正式录用。
2、平时考核:由各部门、项目部依照《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具体执行。
3、部门主管以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部门主管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由总(副总)经理室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奖励的依据。
十、奖惩
1、每月奖励:员工的奖励参照《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执行,对于在当月工作突出、表现优异的员工在下月的绩效工资中给予适当奖励。
2、年终奖励:每年年终评定优秀员工奖,由部门主管书面提出备选优先员工名单,经公司相关部门主管评议后,总(副总)经理批准。奖予员工一定的奖金及颁发由公司总(副总)经理签署的表彰证书。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批评:
(1)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2)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3)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4)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5)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或降级(薪):
(1)擅离职守,致使公司受较大损失者;
(2)损毁公司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3)怠慢工作擅自变更作业方法,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4)一个月内受到批评超过三次者;一个月内旷工累计达二日者;
(5)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公司声誉者;
(6)散播不利于公司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较轻者;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辞退:
(1)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
(2)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受法院判决的刑事处分者;
(3)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
(4)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参加非法组织者;
(5)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6)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15天的;
(7)故意泄露公司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8)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9)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10)其它违反法令、制度情节严重者。
十一、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人事办,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附表:《员工聘进申请表》、《员工辞职(退)申请表》、《物品交接清单》、《工作交接清单》
第9篇 企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 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 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 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五、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 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
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 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电 梯
第三十条 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 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十二条 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三十三条 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三十四条 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三十五条 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三十六条 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八、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七条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八条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条 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十条 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九、检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四十一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条 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十、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四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五条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第四十六条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七条 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四十八条 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 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五十一条 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 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三条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五十四条 职工因发生事故所
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条 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
第五十六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以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第五十七条 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加强员因公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之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人平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1.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处行政处分。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
第五十八条 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五十九条 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 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第六十一条 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第六十二条 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第10篇 企业公司考核制度实例完整型
企业(公司)考核制度实例(完整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员工绩效的木的事实上级能够及时对部下具有的担当职务的能力以及能力发挥成都进行分析,作出正确的评价,进而做到人尽其才,客观合理的安置组织成员,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绩效,为薪资调整、职务变更、岗位调动、培训等人事决策提供依据。
第二条本规定中使用的专用术语定义如下:
(一)绩效考核--为了实现第一条规定的目的,以客观的事实为依据,队员工程机、能力和努力程度进行有组织的观察、分析和评价。
(二)业绩考核--对员工分担的岗位职责情况、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观察分析和评价。
(三)品德考核--对员工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态度和品性进行观察、分析和评价。
(四)能力考核--通过工作行为,观察、分析和评价员工具有的能力。
(五)学识考核--队员共完成本职工作所掌握的知识、技能及应用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价。
(六)考核者--人是考核工作的执行人员。
(七)被考核者--接受人是考核者。
(八)考核执行机构--负责人式考核有关事务的机构。
第三条为了使绩效考核能公正合理地进行,考核者必须牢记以下几点:
(一)绩效考核是大家的事,极为你自己,也为你的部下,更为整个公司。
(二)被考核者期望着自己的工作能够得到承认,考核者必须根据日常业务工作中观察到具体事实做出评价。
(三)被考核者期望得到公正的待遇,考核者必须消除对被考核者的好恶感、同情心等偏见,排除对上、对下的各种顾虑,在自己的信念基础上作出评价。
(四)不对考核期外、以及职务工作以外的事实和行为进行评价。
(五)公司对考核者寄以厚望并充分信赖,考核这应该依据自己得出的评价结论,对被考核者进行扬长补短的指导教育。
第四条本制度是用于总监级(含)以下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绩效考核的分类
第五条绩效考核份季度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
第六条季度绩效考核时对被考核者每季度内的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标准是被考核者的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每季度绩效考核时间安排如下:
(一)第一季度绩效考核:4月1日--10日;
(二)第二季度绩效考核:7月1日--10日;
(三)第三季度绩效考核:10月1日--10日;
(四)第四季度绩效考核:1月1日--10日。
各部门的具体绩效考核的时间安排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同志和组织。
第七条年度绩效考核时人力资源部根据被考核者在年度内得奖正纪录情况给与评价,并统计、汇总各季度绩效考核的得分后,得到被考核者本年度绩效考核的最终得分。
第三章季度绩效考核的内容及实施
第八条季度绩效考核由被考核人、被考核人直接上级和隔级上级级人力资源笔人员共同参与。其中被考核人直接上级对被考核人的极度考核与被考核人的定期述职同时进行,人力资源部仅派员纪录。员工季度绩效考核的详细过程见'员工季度绩效考核'程序。
第九条季度绩效考核中,被考核人的直接上级与隔级上级所占的评分比例为7:3。即季度绩效考核满分100分,直接上级评分占70分,各级上级评分占30分。
第十条公司对不同级别的员工考核的侧重点不同,因此考核的评分标准也不同。考核必须依据被考核者的级别确定相应的评分标准,评分标准分高级管理人员、普通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三种评分标准。
第十一条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项目包括业绩、能力、品性和学识四项,每项所占的百分比例分别为20%,35%、20%、25%,每个项目所包括的考核因素如下:
(一)业绩: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包括目标达到程度、工作品质、工作方法和进度检查四个评价因素。每个因素的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1、目标达到程度:是指所辖区域季度计划和预算的执行情况,若超过目标,5分;达到目标,4分;尚可,3分;欠佳,2分;落后,1分。
2、工作品质:是指所辖区域的办公秩序是否良好,处理事务是否按规章制度、程序进行,要求归档的文件、表单、资料的管理是否完全、齐整、有序。若上乘,5分;良好,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3、工作方法:时只完成目标所采取的方式、方法是否科学、合理、合法和规范。若很得要领,5分;得要领,4分;尚可,3分;欠佳,2分;不得要领,1分。
4、进度检查:是指所辖区域的政令下达、督办和复命是否及时有序地进行,各种检查体制的建立是否齐全,各种检查是否按规定执行,检查的结果是否得到及时处理。若追根究底,5分;较好,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二)能力: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能力考核包括管理统率能力、企划创新能力、判断决断能力、洞察交际能力、培训激励能力、指导协调能力和应变表达能力七个评价因素。每个因素的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1、管理统率能力:是否具有把握部下性格、才干,培养下属的能力,进而组织全体人员提议行动的能力。若统率的力,5分;稍强一些,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2、企划创新能力:是指把握问题所在,提出有效的切合实际的规划、方案的能力。若极强,5分;稍强,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3、判断决断能力:是指立足全局把握关键、迅速而全面的做出判断的能力。若极佳,5分;正确,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4、洞察交际能力:让对手了解本公司或本人意图,圆满妥善处理事务的能力。若运作自如,5分;较好,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5、培训、激励能力:合格的管理者即是合格的培训者,同时能够调动下属的积极性,是下属能动地接受并完成任务的能力。若水平极佳,5分;稍高一些,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6、指导协调能力:热情指导、帮助下属,提高下属的工作能力,合理的分配任务,提高集体成果的能力。若指导得力,5分;较好,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7、应变表达能力:思维敏捷、处乱不慌、能言简意赅表达意图的能力。若表现出色,5分;较好,4分;尚可,3分;欠佳,2分;较差,1分。
(三)品性
: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品性考核包括人际关系、协作性、个人修养和受职工尊重度四个评价因素。每个因素的评价标准如下:
1、人际关系:很受欢迎,5分;受欢迎,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2、个人修养:很有修养,5分;有修养,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太差,1分。
3、协作性:配合较好,5分;稍好,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太差,1分。
4、受职员尊重度:很受敬重,5分;受敬重,4分;尚可,3分;欠佳,2分;不受尊重,1分。
(四)学识: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学识考核包括管理技能、专业知识、一般知识、行业知识和发展潜力五个评价因素,每个因素的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1、管理技能:包括管理的基本常识和管理技巧。若很丰富,5分;丰富,4分;普通,3分;不足,2分;太差,1分。
2、专业知识力从事本职工作应掌握的专业基本知识,国家颁布的相应法律、法规、政策等。若很丰富,5分;丰富,4分;普通,3分;不足,2分;太差,1分。
3、一般知识:纸一些常识性的基本知识,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基础性的知识。若很丰富,5分;丰富,4分;普通,3分;不足,2分;太差,1分。
4、专业知识:指公司从事的行业相关知识,无论是行政管理人员还是业务管理人员,均需要掌握一定的本行业的知识。若很丰富,5分;丰富,4分;普通,3分;不足,2分;太差,1分。
5、发展潜力:极富潜力,5分;有潜力,4分;普通,3分;不足,2分;太差,1分。
第十二条上一条所讲的高级管理人员(被考核者)包括各系统总监及其助理,此外还包括各销售分公司经理、零售部经理及汽车贸易公司经理。
第十三条普通管理人员的考核项目包括业绩、能力、品性和学识四项,每项所占的百分比例均为25%。每个项目所包括地考核因素如下:
(一)业绩:对普通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包括目标达到程度、工作品质、工作方法、进度检查和绩效考核增加率五个评价因素。每个因素的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1、目标达到程度:是指所辖区域季度计划和预算的执行情况,若超过目标,5分;达到目标,4分;尚可,3分;欠佳,2分;落后,1分。
2、工作品质:是指所辖区域的办公秩序是否良好,处理事务是否按规章制度、程序进行,要求归档的文件、表单、资料的管理是否完全、齐整、有序。若上乘,5分;良好,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3、工作方法:时只完成目标所采取的方式、方法是否科学、合理、合法和规范。若很得要领,5分;得要领,4分;尚可,3分;欠佳,2分;不得要领,1分。
4、进度检查:是指所辖区域的政令下达、督办和复命是否及时有序地进行,各种检查体制的建立是否齐全,各种检查是否按规定执行,检查的结果是否得到及时处理。若追根究底,5分;较好,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5、绩效增加率:是指管理人员领导责任的执行情况,下属绩效的进步情况。若很高,5分;高,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二)能力:对普通管理人员的能力考核包括领导能力、企划能力、应变能力、执行能力和判断力五个考核因素,每个因素的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1、领导能力:合理组织下属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若领导得力,5分;稍强,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2、企划能力:正确把握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客观有效计划方案的能力。若可行且富有创新,5分;客观可行,4分;尚可,3分;欠佳,2分;不愿用头脑,1分。
3、应变能力:机敏灵活,处乱不慌,从容自若地能力。若机敏过人,5分;机敏,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4、应变能力:是指对上级的命令、下达的计划,不值得工作能及时贯彻,并及时复命的能力。若彻底执行,5分;能执行,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5、判断力:把握关键、立足全局,迅速而全面地做出判断的能力。若极强,5分;正确,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三)品性:对普通管理人员的品性考核人际关系、个人修养、协作性、受职工尊重度和对公司态度五个评价因素。每个因素的评价标准如下:
1、人际关系:很受欢迎,5分;受欢迎,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2、个人修养:很有修养,5分;有修养,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太差,1分。
3、协作性:配合较好,5分;稍好,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太差,1分。
4、受职员尊重度:很受敬重,5分;受敬重,4分;尚可,3分;欠佳,2分;不受尊重,1分。
5、对公司态度:相当忠诚,5分;忠诚,4分;尚可,3分;欠佳,2分;较差,1分。
(四)学识:对普通管理人员的学识考核包括管理技能、专业知识、一般知识、行业知识和发展潜力五个评价因素,每个因素的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1、管理技能:包括管理的基本常识和管理技巧。若很丰富,5分;丰富,4分;普通,3分;不足,2分;太差,1分。
2、专业知识力从事本职工作应掌握的专业基本知识,国家颁布的相应法律、法规、政策等。若很丰富,5分;丰富,4分;普通,3分;不足,2分;太差,1分。
3、一般知识:纸一些常识性的基本知识,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基础性的知识。若很丰富,5分;丰富,4分;普通,3分;不足,2分;太差,1分。
4、专业知识:指公司从事的行业相关知识,无论是行政管理人员还是业务管理人员,均需要掌握一定的本行业的知识。若很丰富,5分;丰富,4分;普通,3分;不足,2分;太差,1分。
5、发展潜力:极富潜力,5分;有潜力,4分;普通,3分;不足,2分;太差,1分。
第十四条上一条所讲的普通管理人员十指主管级管理人员及财务系统、行政系统、人力资源系统内的部门经理及人员和销售部经理、市场部经理、公关部经理和综合服务部经理。
第十五条普通员工的考核项目分工作能力、品德和学识三项,所占的百分比例分别为50%、35%、15%,每个项目所包括地考核因素说明如下:
(一)工作能力:对普通员工工作能力的考核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工作效率、工作方法、出勤情况、工作勤情、执行力、理解力、学习能力和判断力,共10个评价因素。
(二)品德:对普通员工品德的考核包括学习精神、工作态度、责任感、服从性、协作性、个人修养和集体荣誉感共7个评价因素。
(三)学识:对普通员工学识地考核包括专业知识、一般知识和学识应用本职工作程度共3个评价因素。
以上各个因素的评分标准见'员工季度绩效考核表'(员工级用)
第十六条员工季度绩效考核的考核者为被考核的直接上级和隔级上级,直接上级和隔级上级分别给与评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算出员工季度绩效考核的总得分。
员工本季度绩效考核得分=直接上级评分×70%+隔级上级评分×30%
第十七条员工季度绩效考核等级的划分。
依据员工绩效考核的总得分,将员工地季度绩效考核分为a、b、c、d、e、f六等。具体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a(超群级):90(含)--100分,相当出色,无可挑剔。
b(优良级):80(含)--90分,出色,不服众望。
c(较好级):70(含)--80分,满意,可以塑造。
d(尚可级):60(含)--70分,惩治,令人安心。
e(稍差级):50(含)--60分,有问题,需要注意。
f(很差级):50分以下,危险,不努力要被淘汰。
第十八条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按部门分别统计填写'员工季度绩效考核汇总表',同时填写负责人将'员工绩效考核结果通知单'送达各部门负责人处,由各部门负责人将'通知单'送达员工本人。
第十九条依据季度绩效考核结果的不同等级,将员工的岗位工资增加或降低相应比例,从而达到奖优惩差、鞭策员工、激励员工更加努力工作的目的。具体标准如下:
(一)若季度绩效考核结果为a,则岗位工资上浮30%;
(二)若季度绩效考核结果为b,则岗位工资上浮15%;
(三)若季度绩效考核结果为c,则岗位工资上浮10%;
(四)若季度绩效考核结果为d,则岗位工资不变;
(五)若季度绩效考核结果为e,则岗位工资下浮20%;
(六)若季度绩效考核结果为f,则岗位工资下浮40%;
第二十条第十九条上浮或下浮地岗位工资纸维持1个季度,下一个季度绩效考核结束后,按照新的等级重新评定工资浮动比例。
第四章年度绩效考核的内容和实施
第二十一条年度绩效考核是建立在极度绩效考核基础上的。年度绩效考核的评分内容包括四个季度的总得分和人力资源部奖惩纪录的评分部分,所占的分支分别为80分和20分。
第二十二条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的过程见'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程序'。
第二十三条人力资源部将员工本年度内的所有奖惩纪录汇总后给与评分,评分标准如下:
(一)本年度内若无任何奖惩纪录,则记10分。
(二)奖励:嘉奖一次加1分;记功一次加3分;记大功一次加9分。
(三)惩戒:警告一次减1分;记过一次减3分;记大过一次减9分。
(四)功过相抵:嘉奖一次抵警告一次;记功一次抵记过一次;记大功一次抵记大过一次。
即:人力资源部评分(满分20分)=10+奖励分-惩戒分
第二十四条年度极小考核的总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总得分 = 本年度四个季度即销考核得分分之和×80%+人力资源部奖惩得分
第二十五条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等级的划分。
依据员工绩效考核的总得分,将员工地季度绩效考核分为a、b、c、d、e、f六等。具体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a(超群级):90(含)--100分,相当出色,无可挑剔。
b(优良级):80(含)--90分,出色,不服众望。
c(较好级):70(含)--80分,满意,可以塑造。
d(尚可级):60(含)--70分,惩治,令人安心。
e(稍差级):50(含)--60分,有问题,需要注意。
f(很差级):50分以下,危险,不努力要被淘汰。
第二十六条 依据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不同等级,给予员工相应的奖惩,具体内容如下:
a(超群级):奖励1000元。
b(优良级):奖励500元。
c(较好级):奖励200元。
d(尚可级):不奖不罚。
e(稍差级):罚款500元。
f(很差级):管理人员降职或撤职,员工给予辞退。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报董事会或批准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制度有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第11篇 企业公司管理制度范例
企业(公司)管理制度范例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公文打印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库房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二)档案管理
第三条 归档范围: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 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第五条 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3.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原因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
第六条 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凡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三)印鉴管理
第七条 公司印鉴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第八条 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字许可后管理印鉴人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第九条 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第十条 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条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向公司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第十一条 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四)公文打印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第十三条 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资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电脑部打印,按价计费。
第十四条 公司各部、室所有打印公文、文件,必须一式三份,交总经理办公室留底存档。
(五)办公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第十五条 办公用品的购发:
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负责人将该部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制定计划提交总经理办公室;
2.总经理办公室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的分发给各个部、室。由部室主任签字领回;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的须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领用;
4.公司新聘工作人员的办公用品,办公室根据部室负责人提供的名单和用品清单,负责为其配齐,以保证新聘人员的正常工作;
5.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做到办公用品齐全、品种对路、量足质优、库存合理、开支适当、用品保管好;
6.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帐本,办好入库、出库手续。出库一定要由领取人员签字;
7.办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第十六条 劳保用品的购发:
劳保用品的配给,由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各部、室的实际工作需要统一购买、统一发放。
(六)库房管理
第十七条 库房物资的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建立帐卡。
第十八条 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必须附有合格证及入库单,收票时要当面点清数目,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如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拆包清点数目,如发现实物与入库单数量、规格不符时,库房保管员应向交货人提出并通知有关负责人。
第十九条 物资入库后,应当日填写帐卡。
第二十条 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必须填写出库单,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出库。
第二十一条 库房物资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况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办理外借手续。
第二十二条 严格管理帐单资料,所有帐册、帐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第二十三条 库房内严禁吸烟,禁止无关工作人员入内,库内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做到防火、防盗、防潮。
(七)报刊及邮发管理
第二十四条 报刊管理人员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订阅报刊计划及预算,负责办理有关订阅手续。
第二十五条 报刊管理人员每日负责将报刊取回并进行处理、分类、登记,并分别送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处理后,一周内交回办公室由报刊管理人员统一保管、存档备查。 第二十六条 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报刊挪作他用,若需处理,需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
(八)附则
第二十七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为各部室邮发信件、邮件。
(一)私人信件,一律实行自费,贴足邮票,交办公室或自己送往邮局。
(二)所有公发信件、邮件一律不封口,由收发员登记,统一封口,负责寄发;
(三)控制各类挂号信凡因公需挂号者,须经各部室主任批准,总经理办公室登记后方可邮发。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并提请总经理批复。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第三十条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12篇 企业公司物资消耗定额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物资消耗定额管理制度
□总则
(一)物资消耗定额是国民经济计划中的一个重要技术经济指标,是正确确定物资需要量,编制物资供应计划的重要依据.是产品成本核算和经济核算的基础.实行奶额供料是有计划地合理利用和节约原材料的有效手段.
(二)物资消耗定额应在保证产品前提下,根据本厂生产的具体条件,结合产品结构和工艺要求,以理论计算和技术测定为主,以经验估计和统计分析为辅来制定最经济最合理的消耗定额.
□物资消耗定额的内容
(三)物资消耗定额分工艺消耗定额和非工艺消耗定额两部分:
工艺消耗定额:
1、主要原材料消耗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