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供电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新农村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公司及所属企业各级人员和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新农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公司、**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安全理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级行政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是实现无生产人身重伤、死亡事故;无重、特大火灾责任事故;无重、特大设备事故;无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
第四条 公司的行政领导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全责,党支部、工会组织应起到保证和监督作用,互相配合搞好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开展群众安全监督活动。
第二章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第五条 安全生产目标
(一)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二)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和群伤事故;
(三)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四)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
(五)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第六条 安全管理工作目标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特种设备持证运行率100%,设备完好率80%,各级检查合格率100%。
第七条 实现目标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八条 目标的考核与奖励办法
(一)班组考核,每季度由下属工程建设部依据**县新农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考核办法》进行奖惩。
(二)工程部考核,在工程结束后,由公司安监部进行考核,依据**县新农村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考核办法》和《工程项目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进行奖惩。
(三)工程队考核,年终由公司安生部进行考核,依据《**供电公司三项责任制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和**县新农村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考核办法》进行奖惩。
第三章 管理机构
第九条 公司成立以经理为主任(组长)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 小组,领导所属公司的安全工作。
第十条 公司根据《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结合自身业务的特点,设 置相应的安监部,安监人员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
上职称。安监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一条 从事电力检修,安装的施工单位,其规模在50人以上的 应有专职安全员,不足50人的可设兼职安全员。
第十二条 公司的各基层建安单位、班组均应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员。公司自上而下分健全安全网络,开成强有力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四章 事故调查、分析、统计、报告
第十三条 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分布的《安全生产法》、国家电力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搞好事故的调查、统计、报告;
按时向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部门上报统计报表,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第十四条 公司发生特大、重大、人身死亡、两人以上的重伤事故,重大火灾及重大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上级安全机构,同时以最快方式报告省公司有关主管部门,并按规定日期报出书面调查报告。
第十五条 调查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群众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应做好公司事故的综合统计分析,定期向领导汇报和向职工公布事故发生的类别、原因、责任和防范措施。
第十六条 公司发生生产事故,构成电力生产事故的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执行,其他事故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奖 惩
第十七条 安全工作要实行重奖重罚。公司对施工部门应建立有明确的安全奖惩制度,做到奖惩分明,明令公布;公司应设立 安全奖励基金,专项使用。
第十八条 对为公司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为消除重大隐患,防止、避免生产事故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贡献显著者给予重奖。
第十九条 对发生责任事故的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者应根据情 况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情节恶劣的应给予重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文件相触,以上级文件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县新农村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公司的各级领导、安全管理负责人及各管理人员应参加上级安全机构组织的每年一次的有关安全规程制度的考试。
第二条 新招收录用的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公司、部门)安全教育、紧急救护培训的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工作。新转换岗位的人员上岗前也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岗位培训和考试合格。以上培训、考试由公司负责。
第三条 按国家规定属于特种作业、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方可上岗。
第四条 公司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档案,其中包括入厂前体检 的健康情况、定期体检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历次安全规程考试成绩、安全奖惩记录等。
第五条 公司应每年召开生产、经营安全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安全工作,布置年度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安全自查、互查,不断提高公司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水平。
第六条 公司对定期召开的安全工作会、月度例会、事故分析会和安全日活动(三会一活动)要有明确规定和要求,切不可流于形式。
第七条 公司每年要制订以“五无”为内容的安全生产目标,做好目标的层层分解,并同每一位员工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针对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生产部门和安监部应分别制订出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公布实施。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反措、安措”计划应有定期检查和考评办法。
第八条 公司应在每年上半年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全员安全活动,要通 过学安规、忆事故案例、查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考安规、 订安全目标责任合同等,强化安全管理。
第九条 公司要根据行业特点、季节因素,做好每年春、秋季安全大检查工作及日常安全检查。
第二章 施工作业队(班组)安全教育
第十条 由项目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现场作业队长(班组长)和安全员负责,主要对现场管理人员包括施工现场负责人、技术干部、领工员、工班长、施工现场带班人员、现场安全员、防护员、驻站联络员、看护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教育,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岗位职责、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案例的教育、对全体现场事故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使用要求、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等,时间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每年累计不少于40学时。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部施工生产基本情况,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施工要求。
4、本岗位的主要职责、潜在的风险、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等。
5、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
6、冬雨季、汛期、节假日前后、工种转换等专题安全教育。
7、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应用时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岗位安全知识教育。
8、与本岗位有关的应急救援预案和典型事故案例教育。
第三章 安全教育培训总体要求
第十一条 安全培训教育可采用集中培训和分散学习两种形式,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编制年度培训计划,报项目分管安全领导审批后按计划实施,培训教材可选用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专用教材,也可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自行编制培训教材,选用或自编教材应涵盖主要培训内容。每次培训均形成《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培训教材、考核试卷和培训人员成绩单,上述记录由项目安全管理部门保留备案。
1、各作业(班组)要认真开展班前安全讲话等活动,活动内容要有针对性,并做好教育记录。
2、工程项目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项目经理应及时安排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少于2小时。
(1)因故改变安全操作规程;
(2)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3)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工艺、新技术;
(4)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
(5)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环境发生了变化。
3、认真开展日常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如安全周、安全月、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坚持经常化、形式多样化(如板报、宣传栏、录像、讲座、知识竞赛等),讲究实际效果。
4、项目必须建立各级、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坚持全体人员(包括外协劳务队伍人员)的安全继续教育,确保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持证上岗。
**县**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二0一0年三月
第2篇 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应急工作制度
1、 职责: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指挥和协调xx市电力系统的抗震救灾和“电力保障”工作。
2、 当接到政府的临震预报通知后,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安排电力系统的各项应急措施。
3、 当发生一般地震灾害后,及时了解震情、灾情、电力系统人员伤亡和电力设施破坏情况,确定应急工作的规模。并将灾情和“电力保障”工作情况向政府和市公司及时汇报。
4、 当发生较大或重大地震灾害后,立即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启动“xx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地震应急预案”,启动ⅲ或ⅱ响应。公司主要领导参加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在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指挥、协调震区的“电力保障”应急工作和震区系统各单位的抗震救灾工作。公司领导带领公司本部有关人员在24小时内赶赴地震灾区,慰问受灾的电力职工,现场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和恢复供电工作。密切注意xx市电网运行情况,防止因地震可能造成的重大电网事故。同时,要将震情、灾情和震区“电力保障”应急工作情况以及电网运行情况及时向市政府和市公司汇报。
5、 当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后,立即召开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启动“xx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地震应急预案”。参加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调动下,迅速组织本系统的人力、物力投入“电力保障”应急工作和“紧急支援”工作。统一指挥震区的“电力保障”应急工作和震区系统各单位的抗震救灾工作。公司主要领导实行24小时值班,指挥各专业应急协调小组的抗震救灾指挥工作。公司主要领导带领公司本部有关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赶赴地震灾区,慰问受灾的电力职工,现场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和恢复供电工作。并尽快将震情、灾情和震区“电力保障”应急工作情况以及电网运行情况向市政府和市公司汇报,请求市公司紧急支援。公司应有一名主要领导在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指挥和协调电网调度运行工作,防止重大电网事故的发生,以确保电网稳定运行。
第3篇 供电分公司现金管理制度办法
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运作,保持现金的流动性,增强现金的收益性,加强对现金的控制,依据有关经济法律规定和《现金管理暂时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现金开支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除上述使用范围之外,均应通过银行转帐进行结算。出纳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支付现金。
二、办理现金收支的规定:
1、现金管理“六不准”:
(1)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2)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3)不准谎报用途套用现金。
(4)不准利用银行帐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5)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
(6)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即小金库)。
2、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存入开户银行,不得坐支。一次性交付现金额较大的应当由用户直接送交银行存入。
3、职工因公外出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财务负责人审核,交主管财务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借用人回单位后应立即报帐,不得拖欠。
4、除现金开支范围以内可以使用现金外,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的经济往来,应当进行转帐结算。
5、出纳员严禁私自动用现金,也不准不经批准擅自借给他人。
6、严禁白条抵库。
7、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每日编制《现金收支日报表》,每日结算,做到帐、表、款相符。
8、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写明用途,由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支取现金。
9、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
三、库存现金的管理:
1、库存现金每天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限额部分必须于当日送存银行。
2、限额内的库存现金当日核实完后,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上过夜。
3、出纳员必须按日清点库存现金,保持帐实相符,一旦发现差错确实查不清原因,必须向领导声明,处理原则是余额归公,亏款自负,并视为工作差错。
第4篇 供电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及培训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新农村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公司及所属企业各级人员和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新农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公司、**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安全理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级行政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是实现无生产人身重伤、死亡事故;无重、特大火灾责任事故;无重、特大设备事故;无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
第四条 公司的行政领导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全责,党支部、工会组织应起到保证和监督作用,互相配合搞好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开展群众安全监督活动。
第二章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第五条 安全生产目标
(一)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二)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和群伤事故;
(三)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四)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
(五)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第六条 安全管理工作目标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特种设备持证运行率100%,设备完好率80%,各级检查合格率100%。
第七条 实现目标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八条 目标的考核与奖励办法
(一)班组考核,每季度由下属工程建设部依据**县新农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考核办法》进行奖惩。
(二)工程部考核,在工程结束后,由公司安监部进行考核,依据**县新农村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考核办法》和《工程项目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进行奖惩。
(三)工程队考核,年终由公司安生部进行考核,依据《**供电公司三项责任制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和**县新农村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考核办法》进行奖惩。
第三章 管理机构
第九条 公司成立以经理为主任(组长)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 小组,领导所属公司的安全工作。
第十条 公司根据《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结合自身业务的特点,设 置相应的安监部,安监人员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
上职称。安监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一条 从事电力检修,安装的施工单位,其规模在50人以上的 应有专职安全员,不足50人的可设兼职安全员。
第十二条 公司的各基层建安单位、班组均应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员。公司自上而下分健全安全网络,开成强有力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四章 事故调查、分析、统计、报告
第十三条 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分布的《安全生产法》、国家电力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搞好事故的调查、统计、报告;
按时向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部门上报统计报表,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第十四条 公司发生特大、重大、人身死亡、两人以上的重伤事故,重大火灾及重大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上级安全机构,同时以最快方式报告省公司有关主管部门,并按规定日期报出书面调查报告。
第十五条 调查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群众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应做好公司事故的综合统计分析,定期向领导汇报和向职工公布事故发生的类别、原因、责任和防范措施。
第十六条 公司发生生产事故,构成电力生产事故的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执行,其他事故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奖 惩
第十七条 安全工作要实行重奖重罚。公司对施工部门应建立有明确的安全奖惩制度,做到奖惩分明,明令公布;公司应设立 安全奖励基金,专项使用。
第十八条 对为公司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为消除重大隐患,防止、避免生产事故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贡献显著者给予重奖。
第十九条 对发生责任事故的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者应根据情 况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情节恶劣的应给予重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文件相触,以上级文件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县新农村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第5篇 县供电公司带电作业管理制度
一、人员要求
1、配电带电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无妨碍作业的生理和心理障碍,应具有电工原理和电力线路的基本知识,掌握配电、带作业的基本原理和操作方法熟悉作业工具的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通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并且有上岗证。
2、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配电线路带电作业技术导则》,会紧急救护法,触电解救法和心肺复苏法。
3、工作负责人,(包括工作监护人)应具有3年以上的配电带电作业实际工作经验,熟悉设备状况,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和事故处理能力,经领导批准后,负责现场的安全监护。
4、气象条件的要求
5、作业应在良好的天气下进行如遇雷、雨、雪雾天气不得进行带电作业,风力大于5级以上,一般不宜进行作业 。
6、在特殊情况下,若必须在恶劣气修下带电抢修,工作负责人应针对现场气象和工作条件,组织全体人员充分讨论,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经领导审核后方可进行。
7、夜间抢修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
8、带电作业过程中若遇天气突然变化,有可能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尽快恢复设备正常状况,或争取设置临时安全措施。
9、配电带电作业的新项目,新工具必须经过技术鉴定合格通过在模拟制备上实际操作后,确认切实可行,并制订出相应的操作程序和安全技术措施,经本单位工程师或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在运行设备上进行作业。
10、凡是有较重大或较复杂的作业项目,必须组织有关技术人员,作业人员研究讨论后制定出相应的操作程序和安全技术措施,经本部门技术负责人审核,本单位总工程师或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二、工作制度
1、工作票制度
(1)配电带电作业时应按《两票实施细则 》的有关规定填写电带作业第二种工人票,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员审核可行性签字后生效。
(2)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检修时限,工作终结后,工作负责人应签署“已执行”章子,并存档1年备查。
(3)工作票签发人应由有丰富的带电作业经验,熟悉人员,设备,配电网络,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本细则,经考试合格并经本单位领导批准的人员担任。
(4)每次作业前全体作业人员应在现场列队,由工负责人宣读工作票,布置工作任务并进行人员分工,交代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施工,作业及配合等,并认真检查有关有工具、材料,齐全、合格后方可开始工作。
2、工作监护制度
(1)配电带电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在工作现场行使监护职责,对作业人员的作业方式,步骤进行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动作,监护人不得擅离岗位或兼任其他工作。
(2)工作负责人因故必须离开岗位时,可交给有资格担任监护的人员负责,但必须将现场情况、安全措施和工作任务交代清楚。
3、工作间断和终结制度
(1)配电带电作业过程中,可能因故需临时间断,在间断期间工作现场的带电工具和器材应可靠固定,并保持安全距离,派专人看守。
(2)间断工作恢复以前,必须检查一切工具,器材和设备,经查明确定安全可靠才能重新工作。
(3)每项作业结束后,应仔细清理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应严格检查设备上有无工具和材料遗留,设备是否可以恢复工作状态。
三、作业方式
1、绝缘杆作业法
绝缘杆作业法是指作业人员与带电体保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以下简称《安规》),规定的安全距离,通过绝缘工具进行作业的方式,在作业范围窄小或线路多回架设,作业人员有可能触及不同电位的电力设施时,作业人员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具,对带电体应进行绝缘遮蔽,绝缘杆作业法即可在登杆作业中采用,也可在斗臂车的工作斗或其他绝缘平台上采用。
2、绝缘手套作业法
绝缘手套作业法是指作业人员借助绝缘斗臂车或其他绝缘设施(人字梯、靠梯、操作平台等)与大地绝缘并直接接近带电体,作业人员穿戴全套绝缘防护用具与周围物体的空气间隙必须满足《安规》规定的安全距离,作业前均需对人体可能触及范围内的带电体和接地体进行绝缘遮蔽,在作业范围窄小,电气设备布置密集处,保证作业人员对相邻电体或接地体的有效隔离,在适当位置还应装设绝缘隔板或隔离罩等限制作业者的活动范围。
3、在配电线路带电作业中,不允许作业人员穿戴导电手套,采用等电位方式进行作业,绝缘手套作业法不是等电位作业法。
4、配电线路无论是裸导线还是绝缘导线,在带电作业中均应进行绝缘遮蔽,按以上作业方式进行检修和维护。
四、安全要求
1、最小安全距离
(1)在配电线路上采用绝缘直接作业法(间接作业)时,人体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0.4m(此距离不包括人体活动范围。)
(2)斗臂车的金属臂仰起,运动中,与带电体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m。
(3)带电升起、下落、左右移动导线时,与物体间的交叉,平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1m。
2、绝缘工具最小有效长度
(1)绝缘操作杆最小有效绝缘长度不得小于0.7m。
(2)起、吊、拉、支撑作用的杆、绳的最小有效长度不得小于0.4m。
3、安全防护用具
(1)绝缘手套。内外表面应无针孔、裂纹、砂眼。
(2)绝缘服、袖套、披肩、绝缘手套、绝缘靴在8kv工频电压(1min)下应无击穿、无闪络、无发热。
(3)各种专用遮蔽罩、绝缘毯、隔板在30kv工频电压(1min)下应无击穿、无闪络、无发热。
五、作业步骤及注意事项
1、人员的准备。作业前应根据作业项目确定操作人员,如作业当天出现某作业人员明显精力和体力不适的情况时,应及时更换人员,不得强行要求作业。
2、工具的准备。作业前应根据作业项目,作业场所的需要,按数配足绝缘遮蔽用具、防护用具、操作工具、运载工具等,并检查是否完好,工器具及防护用具应分别装入规定的工具袋中带往现场,在运输中应严防受潮和碰撞,在作业现场应选择不影响作业的干燥,阴凉位置,分类整理摆放在防潮布上。
绝缘斗臂车在使用前应认真检查其表面状况,若绝缘臂、斗表面存在明显脏污,可采用清洁毛巾或棉纱擦拭,清洁完毕后应在正常工作环境下置放15min以上,斗臂车在使用前应空斗度操作1次,确认液压传动,回转、升降、伸缩系统工作正常,操作灵活,制动装置可靠。
3、作业方巡查的准备,作业负责人应针对作业项目制定作业方案,对较简单的或经常性的作业,可在实施作业的当天在现场制订出作业方案,对较为复杂的作业,应在实施作业的前一天进行调查,研究制订出作业方案,作业负责人应结合实际明确指示每位作业人员的分工,并在班前会上对作业内容、作业顺序及安全注意事项作出详细说明。
4、工器具的检查,到达现场后,在作业前应检查确认作业工器具的完好性,装卸过程中工具有无螺帽松动,绝缘遮蔽损坏,防护用具有无破损。
5、作业人员在工作现场要仔细检查杆塔及拉线,以及上部的腐蚀状况,必要时要采取防止倒塌的措施,应根据地形地貌,将斗臂车定位于最适于作业位置,斗臂车良好接地,作业人员进行工作时应系好安全带,要注意周边电信和高低压线路及其他障碍物,选定绝缘斗的升降回转路径,并平稳地操作。
6、在工作过程中,斗臂车的发动机不得熄火,工作负责人应通过漏电流监测警报仪实时监测泄漏电流是否小于规定值,凡具有上、下绝缘段而中间有金属连接的绝缘伸缩臂,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不应接触金属件,升降或作业过程中,应避免绝缘斗同时触及两相导线,工作斗的起升下降速度不应大于0.5m/s,斗臂车回转机构回转时,作业外缘的线速度不应大于0.5m/s。
7、采用斗臂车作业前,应考虑工作负载及机具和作业人体的重量,严禁超载。
8、绝缘防护用具的穿戴。
高压绝缘手套和绝缘靴在使用前要压入空气,检查有无针孔缺陷,绝缘袖套,披肩、绝缘服在使用前应检查有无剌孔等缺陷,若存在严重缺陷应退出使用。
作业人员进入绝缘斗之前必须在地面上穿戴好安全帽,绝缘靴,绝缘服,绝缘手套及外层保护手套等,并由现场监护人员进行检查,作业人员进入工作斗内或登杆到达工作位置时,首先应系好安全带。
作业人员欲脱下绝缘手套和绝缘安全帽时,对低压应注意头顶及周围的带电导线,并在距带电体有足够距离的安全位置进行。
9、在接近带电体的过程中,要从下依次验电,对低压线支承件,金属紧固件也要依次验电,确认无漏电现象,对人体可能触及范围内的横担、金属支承件、带电导体亦应验电,验电时人体应与带电导体保持安全距离。
10、对带电部件设置绝缘遮蔽用具时,应从离身体最近的带电体依次设置,即按照从近到远的原则,如对多层分布的带电导线设置遮蔽用具时,应从下层导线开始依次向上层设置。绝缘子遮蔽罩和导线遮蔽罩的设置次序是先放导线遮蔽罩,再放绝缘子遮蔽罩,绝缘子遮蔽罩与导线遮蔽罩的接合处有大于15cm的重合部分,如导线遮蔽罩有脱落的可能时,应采用绝缘夹或绝缘绳绑扎,以防脱落,作业位置周围如有接地拉线和低压线等设施,亦应使用绝缘档板,高压绝缘毯,遮蔽罩等对周围物体进行绝缘隔离。
11、在从地面向杆上作业位置吊运工具和遮蔽用具时,工具和遮蔽用具应分虽装入不同的吊装袋,应避免混装,采用绝缘斗臂车的绝缘小吊或绝缘滑轮吊放时,吊绳下端应不接触地面,要防止受潮及缠绕在其他设施上,吊放过程中应边观察边吊施,杆上作业人员之间传递工具或遮蔽用具时应一件一件地分别传递。
12、拆除遮蔽用具时,应从带电体下方(绝缘杆作业法)或者侧方(绝缘手套作业法)拆除绝缘遮蔽用具,拆除顺序是:从离开作业人员最远的开始依次向近、处拆除,如要拆除上下多回路的绝缘遮蔽用具,应从上层开始依向下顺序拆除,对于导线和绝缘子遮蔽罩,应先拆绝缘子遮蔽罩再拆导线遮蔽罩,在拆除绝缘遮蔽罩应注意不使被遮蔽体受到显著振动,要尽可能轻地拆除。
13、作业负责人应时刻掌握作业的进展情况,密切注视作业人员的动作,根据作业方案及作业步骤及时做出适当指示,整个作业过程中不得放松危险部位的监护工作,负责人不在时必须指定一名有监护资格的地面监护员,代替作业负责人执行监护工作,作业负责人要时刻掌握作业人员的疲劳程度,保持适当的时间间隔,必要时可以两班交替作业。
六、作业项目及安全事项
1、更换针式绝缘子
对作业范围内的带电导线、绝缘子、金属横担、杆塔构件等应进行遮蔽。
可采有绝缘斗臂小吊臂法,羊角抱杆法或吊、支杆法等进行更换,不允许用绝缘斗臂的车支撑导线,导线升起高度距绝缘子顶部应不少于0.4m,绑扎完毕后应剪掉多余部分。
2、断接引线
严禁带负荷断、接引线,接引流线前应查明负荷确已切除,所接分支线路或配电变压器绝缘良好无误,相位正确无误,相关线路上确无人工作。
所接引流线应长度适当,与周围接地构件,不同相带电体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连接应牢固可靠断、接线时可采用锁杆防止引线摆动。
3、更换跌落保险或避雷器
(1)当配电变压器低压侧可以停电时,更换跌落保险器应在确认低压侧无负荷状况下进行、用绝缘拉闸杆断三相跌落式保险后再行更换。
当配电变压器低压侧不能停电时,可采用专用的绝缘引流线旁路短接跌落保险以及两端引线,在带负荷的状况下更换跌落保险丝,更换完后务必拆除旁路引流线。
(2)三相跌落式保险器或避雷器之间须放置绝缘隔离遮蔽,三相引线、构架、横担处均应进行绝缘遮蔽。
(3)一相检修或更换完毕后应迅速对其遮蔽,然后检修或更换另一相。
4、更换横担
根据线路的状况确定作业方法,一般可采用临时绝缘横担法作业,大导线线路可采用带绝缘滑车组的吊杆法作业。
5、加装分段开关、加装负荷刀闸,更换跌落保险器等。
带电荷作业所用的绝缘引流线和两端线夹的载流容量应满足1.2倍最大负荷电流的要求,其绝缘层须通过30kv/1min的工频耐压试验,组装旁路引流线的导线处应清除氧化层,且线夹接触应牢固可靠。
带负荷加装分段开关,加装负荷刀闸时,在切断导线并做好终端头之前,应装设防导线松脱的保险绳,保险绳应具有良好的绝缘性能和足够的机械性能。
6、配电线路对地距离测量。工作人员工作前必须使用经试验合格的测试杆,工作时应戴绝缘手套,并与带电体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或用测高仪进行测量。
7、零值绝缘子测试。应使用经试验合格的零值绝缘子测试仪,工作时应戴安全帽、绝缘手套,系好安全带,与带电体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当测试出一片零值绝缘子时,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测试。
第6篇 供电支公司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度
供电支公司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支公司职务犯罪预防,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保证党员干部依法公正、廉洁的履行职务,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立足于教育防范,致力于制度落实,为加快全县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制度
1、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办公室,实行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负全面责任,班子成员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制;
2、建立完善系统内部职务犯罪预防制度,健全防范机制,强化监督职能。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定期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分析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与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联系;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和工作总结;利用各种形式,认真抓好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法制宣传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3、强化监督机制,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增强纪律观念、要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列为年度述职的一项内容,接受民主评议;党员干部要模范遵守《党的监督条例》和《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4、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点工程项目、电力物资采购、大额资金使用、人事变动等重大问题严格实行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主要领导在做出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时,要提交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分管领导对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事前要向主要领导和班子及时沟通,事后及时汇报情况,并对处理结果负责;
5、加强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双签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共同签订工程廉政条款,在工程投资预算、工程招投标、材料采购、资金拨付使用、质量监督等主要环节上,严格执行行业法规,进行公开透明监督;
6、加强对电力物资材料采购的监督管理,凡签订定货合同的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廉政条款,并报上级纪检部门审查备案。
7、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建立健全基层供电所财务收支、电费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费依据和标准,坚持“一支笔”审批;
8、加强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省公司及分公司制定的从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招标采购、施工、监理监督、竣工验收,到资金流向、预算、决算方面的详细的有关制度和办法。实行农网资金单独立账,专人管理,在各级审计部门的监督下封闭运行,坚决杜绝电网改造领域职务犯罪现象的发生。
9、坚持企务公开制度,按照注重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积极推行承诺服务和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工作人员挂牌上岗、规范服务;进一步建立完善监督机制,及时通报情况,征求建议,听取意见。
10、严格落实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联系和协作制度、案件线索通报移送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调查研究和预防对策研究制度、宣传教育制度、业务交流和培训制度、检查考核制度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确保电力系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
第7篇 a供电支公司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支公司职务犯罪预防,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保证党员干部依法公正、廉洁的履行职务,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文秘资源网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立足于教育防范,致力于制度落实,为加快全县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制度
1、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办公室,实行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负全面责任,班子成员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制;
2、建立完善系统内部职务犯罪预防制度,健全防范机制,强化监督职能。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定期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分析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与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联系;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和工作总结;利用各种形式,认真抓好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法制宣传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3、强化监督机制,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增强纪律观念、要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列为年度述职的一项内容,接受民主评议;党员干部要模范遵守《党的监督条例》和《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4、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点工程项目、电力物资采购、大额资金使用、人事变动等重大问题严格实行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主要领导在做出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时,要提交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分管领导对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事前要向主要领导和班子及时沟通,事后及时汇报情况,并对处理结果负责;
5、加强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双签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共同签订工程廉政条款,在工程投资预算、工程招投标、材料采购、资金拨付使用、质量监督等主要环节上,严格执行行业法规,进行公开透明监督;
6、加强对电力物资材料采购的监督管理,凡签订定货合同的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廉政条款,并报上级纪检部门审查备案。
7、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建立健全基层供电所财务收支、电费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费依据和标准,坚持“一支笔”审批;
8、加强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省公司及分公司制定的从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招标采购、施工、监理监督、竣工验收,到资金流向、预算、决算方面的详细的有关制度和办法。实行农网资金单独立账,专人管理,在各级审计部门的监督下封闭运行,坚决杜绝电网改造领域职务犯罪现象的发生。
9、坚持企务公开制度,按照注重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积极推行承诺服务和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工作人员挂牌上岗、规范服务;进一步建立完善监督机制,及时通报情况,征求建议,听取意见。
10、严格落实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联系和协作制度、案件线索通报移送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调查研究和预防对策研究制度、宣传教育制度、业务交流和培训制度、检查考核制度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确保电力系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
第8篇 供电公司两票管理考核评价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两票”制度是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核心,是项强制性的规定,严格执行“两票”制度是保障人身安全的关键。为了进一步加强各级两票日常的评价、统计分析、检查和考核等管理工作,落实各级的职责,促进“两票”制度的严格认真执行,提高“两票”的执行质量。结合公司具体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作为公司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部分》(电力线路部分、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电气操作票、工作票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的补充,规定了公司 “两票”管理的各级评价职责、监督检查和考核规定,请各部门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章“两票”管理工作原则
第三条 “两票”管理执行“一级向一级负责,一级查纠一级” 的工作原则,公司、部门、班组各自开展好三级层面的评价工作。
第四条 各级领导或安全网人员都要把“两票”管理当作安全生产工作重要一环,多深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反“两票”制度的现象。结合实际多做引导、指导工作,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养员工自觉执规、严肃执规、正确执规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第五条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监督网人员每月都必须开展好“两票”的检查评价工作,找出存在问题,要向责任部门、责任班组、责任人员反馈。
第六条 公司、部门要结合每月安全分析会,分析“两票”的监督检查情况,指出存在问题和改进要求,对执行过的差错票进行考核,并在《安全简报》进行通报。
第七条部门、班组要加强《安规》及“两票”知识学习培训工作,平时注重收集各班组和员工对《安规》及“两票”实施细则还不够理解的地方,积极与安监部门沟通。公司安监部要定期针对部门、班组反映问题,主要以专题形式,通过专题学习培训,协助做好宣贯、培训工作。
第三章 各级“两票”管理职责
第八条 安全监察部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做好全公司“两票”实施细则的制(修)订工作,结合现场实际问题和员工疑问,提出“两票”执行的规范要求或补充规定,确保两票在实际工作中严格、规范的执行。
(二)每月定期组织对各部门的“两票”进行抽查(不少作业量的30%)、评价分析、月度分析会点评、月度绩效考核奖惩。
(三)监督本公司各部门安全网人员每月开展“两票”评价管理工作的落实。
(四)监督本公司及所属各部门现场《安规》及《“两票”实施细则》的严格、规范执行,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严肃查处违章行为。
(五)组织对重大、重要检修(施工、操作)项目“两票”进行提前审核把关。
(六)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本公司“两票”执行情况,定期和不定期总结分析“两票”执行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或建议。
第九条部门安全员的主要职责
(一)部门一级每月25日前要依据省公司、市局和公司“两票”实施细则的具体规定,组织对本部门办理的“两票”逐份审核进行评价。对不合格的两票,指出错误地方,向相关责任人指出。并将汇总的统计、评价情况,按附表格式上报公司安监部。
(二)每月结合部门月度安全分析会,分析“两票”检查监督情况,指出存在问题和改进要求,提出“两票”监督检查考核的意见。
(三)定期查找部门、班组“两票”执行中的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上报公司安监部。
(四)对重要检修(施工、操作)项目(如主变单元大修、改造、多班组作业的工作、复杂的一次刀闸、开关设备更换等),要提前组织班组对两票进行审核把关。
(五)积极组织培训,贯彻落实《安规》及《“两票”实施细则》、有关“两票”补充规定和两票学习简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六)经常深入现场,检查“两票”的规范执行,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十条班组安全员的主要职责
(一)班组每月组织对“两票”逐份审核,进行评价。对不合格的两票,指出错误地方,向相关责任人指出。对本班组两票进行统计、评价,并将统计评价情况上报部门安全员。
(二)每月针对班组生产实际,提出“两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绩效考核意见,抓好班组“两票”管理和规范执行。
(三)针对上级下发的有关“两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补充规定和学习简报等,认真组织宣贯、培训和学习,落实整改,监督好班组员工对两票的规范执行。
(四)结合班组实际“两票”执行存在的倾向性和管理性问题,及时上报部门协调解决。
第四章“两票”管理的检查与考核
第十一条各部门每月25日前应将上月的“两票”收回评价,依据“两票”实施细则的具体规定和评价办法,逐份审核,评价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不合格票应注明原因,并向有关责任人指出,同时在评价栏内记录。
(一)检查人对每一份操作、工作票检查以后,均应将“合格”或“不合格”章、检查人及检查时间填入该份最后一页右下角“评价情况”的对应栏中。
(二)对于不合格票的两票(包括不合格的作废票),将存在问题及向***人提出存在问题的情况填在相应栏中。
第十二条公司安监部每月组织对各部门统计上报的“两票”进行抽查(不少于30%),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向责任部门反馈。
第十三条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两票”执行奖惩激励机制,对不合格的“两票”参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和《工作票、操作票管理规定(试行)》的标准进行考核,对于班组“两票”管理开展较好的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四条公司每月对不合格的“两票”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和《工作票、操作票管理规定(试行)》的标准进行考核,对部门自查的不合格“两票”,公司一级不再进行考核。对部门“两票”审核时,发现部门没有审核出的不合格票,同时满足不合格票达到部门审查数的5份及以上和超过部门审查出的不合格票的1/3及以上时,对部门组织“两票”审核人和安全员进行考核。
第十五条 公司及以上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部门、班组在“两票”管理工作开展不力的,要参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的标准进行考核。
第十六条对于部门、班组在“两票”管理工作开展得力、卓有成效的,参照给予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的标准给予奖励。
第五章“两票”评价汇总表格和合格标准统计办法
第十七条 公司统计的票数:操作票按各变电站、开闭所、配电室(站)以完成一个操作任务为一份票统计,工作票合格率应将两份(或多份)作为一张来统计。各部门按班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统计。
第十八条各部每月将各班组“两票”统计评价按月份、分班组装订成册,保留一年,以便上级检查。各部门每月“两票”评价汇总规范格式。
部门“两票”评价汇总表
年月
序号
两票类别/编号
操作(工作)任务
不合格原因
班组/责任人
评价人
月度汇总
本部门月份票共份,合格份,不合格份,合格率;
票共份,合格份,不合格份,合格率;
票共份,合格份,不合格份,合格率;
合计合格份,不合格份,合格率
第十九条 操作票和工作票合格标准及合格率统计办法
(一)凡违反《安规》(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关于倒闸操作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有关条文及公司两票实施细则的“两票”,均统计为不合格票。
(二)执行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也统计为不合格票:
1、无统一编号或丢失,以及承上页、接下页不符合规定要求。
2、操作任务、工作地点、工作内容不明确、错误或无电压等级、无双重编号。
3、操作项目未按规定使用双重名称或操作术语不规范。
4、应装(拆)的接地线无编号、接地点不明确。
5、装设接地线前(包括接地刀闸)没验电或验电没填写、或不满足“二元法”判断的要求。
6、操作项目遗漏、操作顺序错误(包括顺序颠倒或涂改)
7、不是操作一项做一个“√”记号或“√” 涂改。
8、系统转电操作和并、解列操作、待令没有填写完成时间。
9、字迹模糊,包括打印的票面模糊。
10、工作内容及地点填写不符合两票实施细则要求(主要不明确或与实际不符)。
11、人员签名不符合《安规》和本实施细则规定或未签全名、漏签、不符合要求代签。
12、工作票的人员变动、工作票延期手续不符合规定。
13、未按规定盖 “已执行”、“作废”、“以下空白”、“工作结束”、“工作票终结”等印章。已执行票、未执行票、作废票未保留。
14、工作班成员姓名与工作票不对应,临时增减的工作成员、临时工未按要求填写的。
15、每张票修改处超过3处。
16、错漏处修改没有盖工作票签发人或许可人或负责人红色印章。
17、涂改设备名称、编号、动词。
18、没有按规定装设遮栏或挂标示牌。
19、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未填写。
20、安全措施不正确、不具体、不完善。主要是应拉开的开关、刀闸填写有遗漏;要求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未用数字表示
21、办理结束的工作票接地线(包括接地刀闸)拆除未填写
22、工作现场没有工作票。
23、工作负责人不符合规定同时持有两份及以上工作票。
24、未按规定执行双负责人要求的。
25、其他。
(三) 操作票、工作票合格率统计方法:
该月(年)已执行合格的票数
月(年)合格率=–––––––––––––––––––––––––––×100%
该月(年)应执行的总票数
式中:该月应执行的总票数=该月已执行合格票数+该月已执行的不合格票数+该月已执行没有收回的票数+该月已执行应开而未开的票数。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安监部门负责解释,对各部门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执行的单位进行考核。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9篇 县供电公司用电检查管理制度
县级供电公司用电检查管理制度1、 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人员实施现场检查时,用电检查员
的人数不得少于两人。
2、执行用电检查任务前,用电检查人员应按规定填写《用电检查工作单》,经审核批准后,方能赴用户执行查电任务。查电工作终结后,用电检查人员应将《用电检查工作单》交回存档。
《用电检查工作单》内容应包括:用户单位名称、用电检查人员姓名、检查项目及内容、检查日期、检查结果,以及用户代表签字等栏目。
3、 用电检查人员在查电任务时,应向被检查的用户出示《用电检查证》,用户不得拒绝检查,并应派员随同配合检查。
4、 经现场检查确认用户的设备状况,电工作业行为、运行管理等方面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或者在电力使用上有明显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用电检查人员应开具《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或《违章用电、窃电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用户并由用户代表签收,一份存档备查。
5、现场检查确认有危害供电用安全或扰乱供用电秩序行为的,用电检查人员应按下列规定,在现场予以制止。拒绝接受供用电企业按规定处理的,可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并请求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或向司法机关起诉,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擅自改变用电类别用电的,应责成用户拆除擅自接用的用电设备或改正其用电类别,停止侵害,并按规定追收其差额电费和加收电费;
(2)、擅自超过注册或合同约定的容量用电的,应责成用户拆除或封存私增电力设备,停止侵害,并按规定追收基本电费和加收电费;
(3)超过计划分配的电力、电量指标用电的,应责成其停止超用,按国家有关规定限制其所用电力并扣还其超用电量或按规定加收电费;
(4)、擅自使用已在供电企业办理暂停使用手续的电力设备或启用被供电企业封存的电力设备的,应再次封存该电力设备,制止其使用,并按规定追收基本电费和加收电费;
(5)、擅自迁移、更动或操作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 供电设施、以及合同(协议)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范围的用户受电设备的,应责成其改正,停止侵害,并按规定加收电费。
(6)、现场检查确认有窃电行为的,用电检查人员应当场予以中止供电,制止其侵害,并按规定追补电费和加收电费。拒绝接受处理的,应报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检查纪律
1、用电检查人员应认真履行用电检查职责,赴用户执行用电检查任务时,应随身携带《用电检查证》,并按《用电检查工作单》规定项目和内容进行检查。
2、 用电检查人员在执行用电检查任务时,应遵守用户保卫保密规定,不得在检查现场替代用户进行电工作业。
3、用电检查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依法检查,廉洁奉公,不循私舞弊,不以电谋私。违反本规定者,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经济的、行政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10篇 海龙供电公司例会制度
根据济南供电公司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建立完善行政、政工例会制度,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现通知如下:
1 行政例会制度
1.1经理办公会制度
会议时间:每月两次,每月4日、19日召开,遇有特殊情况提前或顺延。
主持人:公司经理
参加范围:公司经理、党委书记、副经理、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等领导参加。根据议题需要,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主要议题:
1.1.1传达和研究贯彻上级有关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
1.1.2研究审议电力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基建年度计划及落实措施。
1.1.3研究电力行业管理、企业改革方案和多种经营发展计划、规划中的重要事项。
1.1.4研究现代化管理、科技进步、教育培训、职工福利等重大问题和重要规章制度。
1.1.5研究职代会提出的需经理办公会研究解决的问题和工会、团委等工作。
1.1.6研究重要会议安排意见、向上级机关报告的重大问题的总体思路和提纲。
1.1.7听取各副经理的汇报,协调安排重点工作。
1.1.8研究处理提案、建议、信访和有关部门报请经理办公会研究解决的重要问题。
1.1.9研究决定日常行政工作中需要集体决定的问题。
1.1.10经理认为需要办公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月初经理办公会重点听取各专业口上月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当月重点工作计划,研究需要协调平衡的问题。
月中经理办公会重点听取各专业口上半月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及下半月工作重点,研究需要协调平衡的问题,对提交办公会研究的重要事项进行专题研究。
议题收集:
1.1.11月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由各职能部门提出,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形成生产口、经营口、农电口、多产口(含后勤)、政工口、工会口汇报材料,分别于每月28日(遇节假日提前)汇总于办公室。由办公室提交经理审定后,形成正式议题。
1.1.12提请经理办公会研究的专题事项,应于会前进行充分酝酿和协商,形成初步意见,报经分管经理确定后,写出书面材料报办公室。 由办公室报经经理审定后,形成正式议题,并通知有关部门做好准备。
督办与督查:
1.1.13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
1.1.14由办公室负责向会议缺席人员传达会议精神,并向企划部传达月度计划研究意见,由企划部根据研究意见,制定月度工作计划并下发执行。
1.1.15按照规定,对需要督办的重要事项,由办公室负责督办和督查,检查落实情况向经理汇报,或在下次经理办公会上汇报。
1.2月度例会制度
会议时间:每月一次,每月3日召开,遇有特殊情况提前或顺延。
主持人:经理或受经理委托的副经理
参加范围:公司领导、全体中层干部参加。
主要议题:
1.2.1传达贯彻上级有前指示精神和决定。
1.1.2通报公司党委会议、经理办公会有关决议、决定,落实各项工作部署。
1.2.3听取有关部门对上月经营、生产、基建、安全、多产、农电等工作的总结分析,部署当月重点工作任务。
1.2.4研究需要月度例会协调解决的其他事项。
1.2.5公司领导分别对有关工作提出要求。
督办与督查:
1.2.6会议由办公室秘书负责记录,向缺席部门传达会议精神,必要时整理会议纪要,报月度例会主持领导签发,并负责检查督办。
1.2.7会议确定的重点事项由公司办公室或有关职能部室负责督办督查,落实情况向经理或分管经理汇报。
1.3月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会议时间:每月一次,每月上旬召开,遇节假日提前或顺延(一般安排在济南供电公司相关会后)。
主持人:经理或生产副经理
参加范围:经理助理、副总、各部室、各公司、各供电所行政负责人参加。根据议题需要,有关人员可列席会议。
主要议题:
1.3.1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要求。
1.3.2通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讨论。
1.3.3通报检查本月生产计划完成情况,部署下月生产工作计划。
1.3.4听取各部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汇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1.3.5根据全公司中心任务布置有关工作。
督办与督查:
1.3.6会议由安质部负责记录。
1.3.7会议决议的有关事项由安质部负责督办与督查,检查落实情况向生产副经理向生产副经理或副总工汇报,并在下次例会上通报贯彻落实情况。
1.4月度经济活动分析会制度
会议时间:每月一次,每月上旬召开。
主持人:经营副经理
参加范围:经理助理、企划、财务、审计、人事、生技、基建、乡村电管部等部室负责人和调度、客户中心、实业总公司及其各公司行政负责人。根据议题需要,有关人员可列席会议。
主要议题:
1.4.1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和生产经营工作指示、要求。
1.4.2通报分析上月全公司经营工作情况和经济活动状况。
督办与督查
1.4.3会议由企划部负责记录,必要时整理会议纪要。
1.4.4会议决定事项由企划部负责落实,向经营副经理汇报。
1.5多种经营例会制度
会议时间:每月一次,每月上旬召开。
主持人:多经副经理
参加范围: 实业总公司和多种经营各公司负责人参加。根据议题需要,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或专业人员可列席会议。
主要议题:
1.5.1传达上级有关多种经营的指示、要求。
1.5.2传达公司党政联席会、经理办公会等行政例会有关决议、决定,落实各项工作部署。
1.5.3研究讨论多种经营阶段性工作思路和措施。
1.5.4检查通报上月各项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并进行经营活动分析,安排部署本月工作计划。
1.5.5检查上次例会的贯彻落实情况。
1.5.6听取各公司重点工作汇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1.5.7通报有关工作情况。
1.5.8讨论需地多经例会处理的其他事项。
督办与督查:
1.5.9会议由实业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记录纪要,必要时整理纪要。
1.5.10会议缺席人员由实业总公司办公室负责向其传达会议精神。
1.5.11会议决议由实业总公司负责传达、贯彻和检查、落实,落实情况向多经副经理汇报。
1.6生产调度会
会议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7:50
主持人:生产副经理
参加范围:全体公司领导、助长助理、副总师、各部室及有关公司行政主要负责人参加。
主要议题:
1.6.1调度所汇报电网运行等情况。
1.6.2客户服务中心汇报服务信息。
1.6.3生技部汇报主要生产安全工作情况。
1.6.4企划部汇报计划管理经营完成工作情况。
1.6.5其他各部门汇报需要公司协调解决的事项。
督办与督查:
会议确定的承办事项,除公司领导指定有关部门传达、督查和落实外,其余按职责分工,由有关部门负责人认真做好记录,及时组织处理和落实,并将承办结果及时向分管公司领导汇报。
2政工例会制度
2.1政工例会
会议时间:每月27日左右召开。
主持人:党委书记
会议范围: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总政工师、纪委、工会、政工部、团委、办公室负责人参加。
主要内容:
2.1.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指示精神。
2.1.2检查汇报上月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2.1.3汇报本月思想政治工作重点。
2.1.4讨论协调有关问题。
2.1.5部署本月工作任务。
督办与督查:
2.1.6政工部负责会议记录。
2.1.7根据会议确定内容和承办内容,政工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由政工部负责检查,并及时向党委书记汇报。
2.2书记例会
会议时间:每月7日左右召开
主持人:党委书记
会议范围: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总政工师、各党(总)支部书记、纪委、政工部、办公室负责人参加。
主要内容:
2.2.1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
2.2.2检查考核上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部署当月工作任务。
2.2.3分析党支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解决措施。
2.2.4进行职工思想动态分析,研究制定对策。
2.2.5研究其它有关问题。
督办与督查:
政工部负责会议纪录,会议承办由各党(总)支部、政工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按职责范围落实外,办公室、政工人事部负责处理和落实,并向党委书记进行汇报。
2.3团支部书记例会
会议时间:每月28日左右召开
主持人:团委书记
会议范围:团支部书记
主要内容:
2.3.1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
2.3.2检查考核上月任务完成情况,部署当月工作任务。
2.3.3分析团支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解决措施。
2.3.4分析团员思想动态,研究制定对策
2.3.5研究其它有关问题。
督办与督查:
由团委负责记录。会议确定的承办项目, 由各团支部负责落实。团委要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党委书记汇报。
第11篇 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应急工作制度
1、 职责:在公司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公司系统的抗震救灾工作,负责地震灾害损失的归口统计上报工作。
2、 当接到政府的临震预报通知后,按照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指示,指导和协调系统各单位的临震应急工作,及时与地震部门互通信息。
3、 当发生一般地震灾害后,及时了解震情、灾情、电力系统人员伤亡和电力设施破坏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在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指导和协调系统各单位的抗震救灾工作和“电力保障”工作。在15日之内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赶赴地震灾情,对地震灾害损失进行调查评估,上报政府和市公司。
4、 当发生较大或重大地震灾害后,立即了解公司系统各单位的受灾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参加领导小组(指挥部)扩大会议,进入应急状态。在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指挥部)的领导下,迅速组织本系统的人力、物力投入“电力保障”应急工作和“紧急支援”工作。随公司领导在24小时内赶赴地震灾区,慰问受灾的电力职工,现场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和恢复供电工作。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遇紧急情况,随时向领导汇报。并尽快将地震情况、灾情、电力设施受损情况及电网运行情况,向政府、市公司汇报。尽快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赶赴地震灾情,对地震灾害损失进行调查评估,上报政府和市公司。
5、 当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后,立即了解公司系统各单位的受灾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参加领导小组(指挥部)扩大会议,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遇紧急情况马上向领导汇报。在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指挥部)的领导下,迅速组织公司的所有人力、物力立即投入“电力保障”应急工作和“紧急支援”工作。公司领导尽快赶赴地震灾区,慰问受灾的电职工,现场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和恢复供电工作。并尽快将地震情况、灾情、电力设施受损情况及电网运行情况,向政府、市公司汇报。尽快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赶赴地震灾情,对地震灾害损失进行调查评估,上报政府和市公司。并尽快提出下一步抗震救灾工作的建议,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第12篇 隆兴供电公司计量监督制度
计 量 监 督 制 度
一、本公司的计量工作受华北电管局计量办公室和承德市标准计量局监督。
二、计量器具有各种统计报表等都要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三、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及计量标准器,必须定期送检(按量值传递关系送检),超检定周期的计量标准器的不准使用。
四、非强检的计量器具也要按周期检定,超过周期的,不合格计量的器具的不准使用。
五、不准购置非定计量单位和无许可证标志的计量器具,各单位购置计量器具必须是公司计量部门认可的厂家、型号的计量器具。
六、计量检定人员必须取得计量检定员证书后方可从事检定工作,计量检定工作一定要按计量检定规程进行检定。
七、对计量工作的各种原始记录,统计报表等计量数据都应监督检查其准确性及真实性。
八、监督检查中发现计量人员的违章行为,要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罚款处分,处分程序按有关规定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