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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95

工程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第1篇 工程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1 .公司为对外的独立核算单位,法人代表在财务管理上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财政、税务、监事会的监督,完成所有者权益的保值、增值和资本的安全营运;具体确定公司财务管理机构设置;组织拟定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根据各项收支预算,组织经营生产,审批公司重大财务事项等。

2 .公司总会计师或行使总会计师职权的领导人,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全公司的财务管理、经济核算、指导各项财务活动,审查各项经济活动分析报告,协助公司领导进行重大事项的决策。

3 .公司财务结算部门,在总会计师及部门主管的领导下,按照部门的岗位职责、行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编写各项经济活动分析报告和实施职能监督。4 .公司设置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各1 名。同时设置财务结算部,配备正、副部长各l 名。

5 .部门设总账、稽核、成本核算、固定资产核算、往来结算、工资结算、出纳等岗位,可实行一人多岗,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往来结算。根据各内部核算单位工程规模等具体情况,由公司财务结算部统一委派财务人员。

6 .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根据总经理的提议,由董事会任免。财务结算部部长由公司总经理任免,其他会计人员由公司财务结算部及人力资源部共同进行考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录用。

7 .凡以公司冠名承接的各工程项目,承包给公司直属的分公司或项目经理部,控股的子公司、非控股的其他成员单位或抵押承包的个人,必须服从公司驻地办事机构的统一管理,由公司驻外办事机构财务人员,按照公司的文件及管理制度,进行各项税金、建立行业管理费及经营管理费的统一征收。

8 .内部核算单位负责人,按照公司与其签订的内部经营承包责任制协议中的责权、公司各项文件及管理制度,遵循项目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动态管理原则,组织经营、生产,确保各项经济指标的全面完成。

9 .会计人员因工作不称职、失职、违纪处罚下岗、因故调动工作、离职、机构合并、撤销等情况的,部门主管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产、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由财务结算部委派人员办理移交、接收、监交工作。财务结算部将移、接交清册,按年度装订成册随会计档案归档。

10 .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事务中,应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要坚持原则,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公司章程、文件、管理制度的事情,应拒绝办理,同时及时向其单位领导及部门主管提出书面意见,请求制止、纠正;单位及部门领导收到报告后,应在十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并对其决定承担责任;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法的收支,不予制止和纠正,又不向单位和部门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的,也应当承担责任。

第2篇 工程监理公司卫生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监理公司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给广大职工创造一个舒适、文明的工作、生活环境,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定本规定:

1公共区域卫生

序号 卫生区域 责任人 卫生标准 备注

1宿舍楼走廊、楼梯、卫生间 *** ***

1、每日打扫,保证清洁。

2、雨后立即排除积水;雪后及时清除积雪;大风后及时清扫尘土、落叶和杂物。

3、综合办负责监督、检查。

增加、减少或更换人员后,综合办负责及时调整此表,并告知相关人员

2宿舍前院*** ***

3试验室大厅*** ***

4 办公楼一楼走廊、楼梯前院 *** ***

5办公楼二楼走廊、会议室 *** ***

2办公室卫生

2.1卫生值日:

各办公室自行安排卫生值日表,值日人员每天负责卫生打扫。

2.2卫生要求:

1、办公室地面干净整洁,无尘土、水渍和杂物,不留卫生死角。

2、门窗、玻璃、电扇、电灯干净整洁,无尘土和污垢。

3、墙壁、天花板无蛛网、污迹和脚印,无乱写乱画。

4、桌、椅、沙发、茶几、办公电话、清洁工具及柜内物品等摆放有序,干净整洁。

5、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流通。

3食堂、餐厅卫生

3.1卫生值日:

食堂、餐厅卫生由厨师负责,每天早、中、晚餐后各打扫、整理一次。

3.2卫生要求:

⑴餐厅卫生

①地面、桌面、坐凳、电器设备、窗、墙壁等保持整齐、清洁,桌面做到随收随擦。

②防蝇、防尘,无乱贴乱挂现象。

③保持食品用具清洁卫生,菜盆有防蝇罩。

④售饭台和上下楼梯清洁卫生,吊挂的门帘及时清擦。

⑤卫生工具存放统一整齐,餐厅窗台及墙角不随便摆放杂物。

⑵厨房卫生

①环境和机械卫生做到“门窗玻璃明,活完地面净”,桌子一日三擦,地面一日三刷,每周一次大扫除。

②食堂内外要有防鼠防蝇措施,经常地、有计划地消灭蟑螂。

③各种炊事机械要有专人负责、专人保养,使用后要彻底打扫干净,用专用盖布盖好;冰箱内无血水,东西要码放有序,并定期除霜;抽油烟机定时清理油垢。

④工作厨台及橱箱下及厨房死角,应特别注意清扫,以防碎肉、菜屑遗留腐烂;用过的污水,必须迅速排除。

⑤地面、天花板、墙壁、门窗应坚固美观,所有孔洞缝隙应予填实密封,并保持整洁,以免蟑螂、老鼠躲藏或出入。

⑥应备置密盖污物桶、泔水桶,泔水最好当夜倒掉,不在厨房内隔夜,万一需要隔夜清除,则应用桶盖隔离,泔水桶四周应经常保持干净。

⑦厨房清洁扫除工作,每日要做到数次,清洁完毕,清扫用具应集中放置。杀菌剂和洗涤剂不得与杀虫剂等放在一起,有毒的物质要标明,放在固定场所及指定专人管理。

⑶食品和炊具卫生

①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生熟、半成品分开存放,任何人不得随便进入。

②不买、不做、腐烂变质和过期食品,隔顿剩菜剩饭必须热透。从采购员、保管员到每个炊事员,都要严格把关,杜*物中毒。

③各种炊事用具要有固定的位置,码放整齐有序。

④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料理操作,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和砧板工具及抹布等,必须保持整洁。

⑤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并于洗清后,分类以塑胶袋包紧,或装在有盖容器内,不得将食物暴露在生活常温太久。鱼肉类取用处理要迅速,以免反复解冻而影响鲜度。

⑦凡易腐败的饮食物品,应贮藏在摄氏零度以下的冷藏容器内,熟的与生的食物分开贮放,防止食物气味在冰箱内扩散及吸收箱内气味。

⑧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器皿及菜肴,均不得与地面接触。

⑷厨师个人卫生

①上班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和工作帽,工作时不得用手接触或沾染食物与食器,尽时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②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和外出,养成勤洗澡、勤洗手、勤换工作服、厨房工作人员工作前、便后,均应洗手,保持双手清洁。

③工作时不准吸烟,不准戴戒指、耳环、项链、手表,不准抹口红、染指甲、长指甲,不准赤脚。

④个人遇有拉肚子、感冒发烧、患皮肤病以及受外伤等,要及时报告管理员。感冒、皮肤有外伤及患传染病症时,及时报告,暂时离岗休养治疗。

⑤在厨房工作时,不准抽烟,不得在食物或食器的附近、咳嗽、吐痰、打喷嚏,万一打喷嚏时,要背向食物,用手帕或卫生纸罩住口鼻,并随即洗手。

⑸厨房安全

①要节电、节油、节水、节燃料。电灯、电扇,吊扇、水龙头有专人负责,及时开关。

②增加消防、用电、用油、设备仪表等安全意识,主要设施、设备有专人负责。

③加强食堂职工的心理健康指导,加强对营养与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及职业道德法制教育。

④卫生许可证、健康证、身份证齐全,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公司领导、办公室的领导和监督。

4宿舍卫生

4.1卫生值日:

各监理人员宿舍可自行安排卫生值日表,每天负责卫生打扫,并负责督促其他同室人员整理好床上用品和生活用品。

4.2卫生要求:

①私人物品摆放整齐;

②墙面无污渍,无乱涂乱画;

③被子、枕头叠放整齐,床单铺放整齐,无痕迹,被面干净;

④衣物统一入橱,餐具、牙具、脸盆、鞋子码放整齐;

⑤垃圾入篓,不得乱丢;地面保持无垃圾、无灰尘、无烟头;垃圾随时倾倒,不得有堆积;

⑥离开宿舍时及时关闭所有电源;

5个人卫生

①衣服应该随时保持干净、整洁、无褶皱、无污渍。

②女员工头发不凌乱、化淡妆、不浓妆艳抹、不烫发;男员工应勤刮胡须不留长发、不染发、发型不怪异。

③所有员工应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常剪手指甲,每天刷牙,饭后漱口,保证身体无异味,不准擦刺鼻或香味浓郁的香水。

④所有员工只允许戴婚戒、手表及无坠耳环;须勤修指甲,女员工只允许涂无色指甲油。

⑤工作时间内不剪指甲、抠鼻、剔牙、掏耳

朵,打哈欠、喷嚏应用手遮掩。

6检查和监督

①每一位监理人员有爱护环境卫生义务,在总监办驻地区域内(院内及房间内)不准乱扔杂物、烟头、果皮、纸屑及其它杂物,同时有相互监督的权利,包括监督进入本办的外来人员。

②监理人员宿舍及办公室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饭锅、热水器),不准私拉乱接,防止漏电引起伤人及火灾事故发生。

③房间不允许点长明灯,电灯、电脑、复印机等用电设备及物品需做到人走关闭。

④用电管理由总监办综合办公室总体负责管理,并组织不定期检查,总监办各部室和驻地做好各自用电管理工作。

第3篇 工程分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分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1.1为了加强公司对安全生产的管理、监督,保障员工及其他人员的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结合我公司的行业特点,制定本制度。

1.2 建设工程施工生产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1.3 为了保证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即: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的全面落实;公司从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过程及保证制度实施措施等,均在本制度中进行明确。

第2章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

2.1公司成立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全面管理工作。安全领导小组系公司常设机构。

2.2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2.2.1负责制定、检查、落实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三项制度;

2.2.2负责公司新员工的培训;

2.2.3负责公司全体人员每年一次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2.2.4负责每月召开一次公司安全生产例会;

2.2.5负责每季度组织一次有关人员到施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2.2.6负责安全事故的处理;

2.2.7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用品的使用、监督;

2.2.8负责监督公司专项安全资金的使用;

2.2.9负责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2.3安全领导小组的权利:

2.3.1负责对公司三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根据情况对有关人员进行奖罚;

2.3.2对未经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的新员工,不准上岗工作;

2.3.3对公司组织的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未参加者不准上岗,经补课合格者方允许上岗;

2.3.4 对无故不参加安全生产例会的人员进行处罚;

2.3.5公司每季度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到施工现场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有较为严重的或整改不及时且又达不到要求的,对责任人有处罚的权利;

2.3.6发现施工现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用品的,勒令改正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2.3.7发现不按规定使用安全资金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2.3.8对施工现场未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安全事故发生后、不按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和上报的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

第3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建筑安装施工企业最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公司各级负责人,各职能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作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工作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施工企业所有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

3.2 通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一种分工明确,奖罚分明,运行有效,责任落实,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长效的安全生产机制,把安全生产落实到实处。

3.3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3.1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职责主要包括:

3.3.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贯彻执行省、市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规范性文件;

3.3.1.2组织和督促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3.1.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3.1.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

3.3.1.5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3.1.6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3.1.7组织制订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3.1.8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救,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如实报告,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

3.3.2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

3.3.2.1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并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3.2.2组织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3.3.2.3负责本单位安全管理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

3.3.2.4负责安全检查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不安全因素;

3.3.2.5落实本单位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3.3.2.6落实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3.2.7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救,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

3.3.3公司技术负责人

3.3.3.1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并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3.3.3.2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方案;

3.3.3.3负责本单位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3.3.3.4参与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3.3.5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针对事故原因提出技术措施。

3.3.4项目经理

3.3.4.1施工项目经理是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3.3.4.2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3.4.3建立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配备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3.3.4.4保证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资金投入,与作业人员提供必要性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具和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生产、生活环境;

3.3.4.5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对违反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3.3.4.6落实本单位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确定消防责任人,按照规定配备消防器材、设施;

3.3.4.7落实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岗前和班

前安全生产教育;

3.3.4.8根据施工进度,落实本单位制定的和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程序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3.4.9使用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定期组织检查、维修、保养,保证安全防护设施有效、机械设备安全使用;

3.3.4.10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

3.3.4.11按照制定的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器材、设备等,并组织演练;

3.3.4.12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救人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如实报告,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

3.3.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3.5.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3.3.5.2监督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3.3.5.3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机构报告,并监督检查整改情况;

3.3.5.4及时制止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3.3.5.5事故发生后,应积极参加抢救和救护,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如实报告,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

3.3.6施工班组长

3.3.6.1具体负责本班组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工作;

3.3.6.2组织本班组的班前安全活动;

3.3.6.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3.6.4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

3.3.6.5不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严格制止班组成员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执行;

3.3.6.6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积极参加抢救和救护,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如实报告。

3.3.7作业人员

3.3.7.1认真学习、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3.7.2积极参加本班组的班前安全活动;

3.3.7.3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3.7.4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

3.3.7.5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进行作业;

3.3.7.6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管理、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3.3.7.7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如实报告。

3.4 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4.1生产技术部门

3.4.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省市有关安全技术规程标准;

3.4.1.2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3.4.1.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3.4.1.4制定本单位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3.4.1.5会同安全管理等职能部门编制安全技术教育计划,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3.4.1.6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4.1.7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组织生产;

3.4.1.8在布置、检查生产的同时,布置检查安全生产措施;

3.4.1.9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文明施工秩序,并进行监督检查;

3.4.1.10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针对事故原因提出技术措施。

3.4.2安全管理部门

3.4.2.1负责本单位和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监督检查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3.4.2.2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4.2.3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过程中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制定相应措施;

3.4.2.4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会同办公室等部门对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3.4.2.5参与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4.2.6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依照本单位的规定实施处罚;

3.4.2.7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参与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4.3设备材料管理部门

3.4.3.1负责采购安全生产所需安全防护用具、劳动防护用品和材料、设施;

3.4.3.2购买的安全防护用具、劳动防护用品和材料等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要求;

3.4.3.3负责本单位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工作,参与制定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实施监督;

3.4.3.4负责新购进和租赁施工机械设备的生产制造许可证、合格证和安全技术资料的审查工作;

3.4.3.5监督管理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维修、保养和改造工作,并参与定期检查和巡查;

3.4.3.6负责施工机械设备的租赁、安装、验收以及淘汰、报废的管理工作;

3.4.3.7参与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工作;

3.4.3.8参与组织对施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并监督检查持证上岗情况;

3.4.3.9参与施工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制定防范措施并督促落实。

3.4.4 办公室(含劳动人事、卫生、保卫消防)

3.4.4.1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服装的发放工作;

3.4.4.2会同安全管理等职能部门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3.4.4.3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的人员,提出处理建议和意见。

3.4.4.4负责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工作;

3.4.4.5负责组织对从事砂尘、粉尘、有毒、有害和高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制定预防职业病和改善卫生条件的措施;

3.4.4.6参与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第4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4.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只有通过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才能提高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积极性、增加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使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得到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4.2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意义和目的、种类和对象、内容和要求、形式和方法、考核、教育培训档案等。

4.4我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种类:

4.4.1企业管理中的三类人员(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4.4.2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指: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

4.4.3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安装施工企业指:管工、电工、电焊工、起重工、厂内运输司机);

4.4.4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年度安全教育培训;

4.4.5作业人员转场、转岗安全教育培训(转场指作业人员进入新的施工现场。转岗指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

4.4.6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安全教育培训;

4.4.7季节性安全教育;

4.4.8节假日安全教育。

4.5公司各类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考核的依据时间安排。

4.5.1企业管理人员中的三类人员,按照山东省建管局印发的《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施暂行办法》的要求及我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具体要求,进行教育培训及考核。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少于30学时;

4.5.2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按照国家、省、市颁布颁发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具体要求进行。公司、项目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5学时,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5.3特种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每年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5.4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5.5作业人员转岗,转场安全培训及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安全教育培训和季节性安全教育,节假日安全教育等,有针对性的合理安排。

第5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以及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颁布的安全生产方面的具体规章制度。

5.2公司每年确定安全生产目标,作为企业内部绩效考评的重要业绩之一。安全目标管理有以下分解目标组成。

5.2.1安全达标目标:公司根据年度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确定安全达标的具体目标。

5.2.2文明施工实现目标: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布置,制定创建省级、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的总体目标。

5.2.3生产安全事故控制目标: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轻伤事故控制在最低限度。

5.3公司要求建设施工项目产值在30万元以上的,均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是组织工程施工的纲领性文件,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是能够指导其施工全过程各项施工活动的技术、经济、组织、协调和控制的综合性文件。

5.3.1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等有关规定,从施工的全局出发、根据工程概况、施工工期、场地环境等条件,以及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变配电设施的配备计划等方面的具体条件,拟定工程施工程序、施工流向,施工顺序、施工进度、施工方法、施工人员、技术措施(包括质量、安全)、材料供应以及运输道路,设备设施和水电能源等现场设施的布置和建设做出规划,以便对施工中的各种需要和变化,做好事前准备,使施工建立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上,从而取得最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4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涉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工程;因其复杂性和危险性;在施工过程中易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应当有针对性的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5.5安全技术交底:指将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及减少其危害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工程项目、分部、分项工程概况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说明。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是施工单位有效预防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伤亡事故发生的一种有效措施。

交接底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交接底双方在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上签字确认。

5.6安全检查制度:指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隐患、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等进行查证,以确定隐患与危险因素、缺陷的存在状态,分析可能转化为事故的条件,制定整改措施,消除隐患与危险因素。检查周期可分为定期检查:公司季查、项目部月查、施工现场周查、班组日查。经常性检查:施工班组班前、班后的岗位安全检查,各级安全员日常巡回检查,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消除隐患,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5.7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使用制度:施工机械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能如何,直接关系到施工安全生产。对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失灵,年久失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施工机械设备,不达到使用要求标准的,不允许带病使用。

5.8安全防护用具的管理制度:安全防护用具指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能够对作业人员的人身起保护作用,使作业人员免遭或减轻各种人身伤害或职业危害的用品。

5.8.1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主要有: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及防护镜、焊接面罩、防滑鞋、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5.8.2防护栏杆、安全通道等安全防护措施;

5.8.3配电箱、开关箱和漏电保护器等电气设施和电气元件;

5.8.4安全防护用具的检查、维护和报废。

5.8.4.1对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等防护用品以及配电箱、开关箱和漏电保护器等电气产品要定期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产品及时进行更换或维修、报废。

5.8.5安全防护用具的使用。

5.8.5.1作业人员应当熟悉掌握安全帽、安全带及防护镜、焊接面罩、防滑鞋、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其他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构造、功能,掌握正确使用的有关知识,在作业过程中按照规则和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

5.8.5.2施工单位除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外,还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监督、教育作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5.8.5.3作业人员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

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5.9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与调查处理

5.9.1在施工生产过程中,造成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称为生产安全事故。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称为伤亡事故。

5.9.2按伤害程度分类:

5.9.2.1轻伤事故: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天的失能伤害的事故;

5.9.2.2重伤事故:指造成员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导致人体功能障碍长期存在的,或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天(小于6000天)劳动力有重大损失的失能伤害事故;

5.9.2.3死亡事故:指事故发生后,当即死亡(含急性中毒死亡)或负伤后在30天内死亡的事故。

5.9.3容易发生事故的主要有: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和坍塌等 五个事故类别。

5.9.4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措施。

5.9.4.1采取紧急措施,积极抢救伤员,排除险情、尽量防止事故的蔓延和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9.4.2要迅速保护现场,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护现场主要痕迹、物证。

5.9.5事故报告制度。

5.9.5.1发生重伤以下事故,项目部要及时向公司报告;

5.9.5.2发生重伤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包括有关管理人员以及作业人员等,应当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报告。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按上级要求的报告程序及时办理。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应当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事故报告。

5.9.6事故调查:轻伤、重伤事故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死亡事故由公司按照上级规定的程序办理。

5.9.7事故分析:

5.9.7.1整理和阅读调查材料;

5.9.7.2分析伤害方式、受伤部位、受伤性质、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

5.9.7.3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

5.9.7.4分析确定事故的间接原因:

5.9.7.5分清主、次进行责任分析。

5.9.8事故的处理:

5.9.8.1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广大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5.9.8.2事故责任者按责任者与事故的关系分为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5.10安全标志的设置:施工现场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及施工阶段,有针对性地设置,悬挂安全标志。

5.11现场防火及治安综合管理:根据施工现场的条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要求,消防安全管理程序,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培训等。施工现场应建立治安保卫制度,确定责任分工并分解到人。

第6章保证制度落实的措施

6.1为了保证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三项制度的全面落实,实现公司每年确定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任务,公司对各级人员执行制度情况和结果进行评判和奖罚。

6.2奖励的具体办法:见本制度附件(一)《年终奖励的条件和标准》另加附带条件。

6.2.1公司全年完成施工产值超过1000万不足2000万元奖励条件不变,奖励标准按50%兑现。

6.2.2公司全年完成施工产值达到2000万元,按奖励条件和标准兑现。

6.2.3全年公司安全生产效果较好,公司总经理视情况给予增加奖励(增加奖励的数额、获奖人员由总经理决定)。

6.2.4全年出勤率不足60%的人员不予奖励;

达到60%以上-80%的人员按标准的50%奖励;

达到80%以上-90%的人员按标准的80%奖励;

达到90%以上的人员按标准的100%奖励。

6.3处罚的具体办法:见本制度附件(二)《年终处罚的条件和标准》兑现。

6.3.1全年发生重伤1-3人次,公司将按附件(二)中的条件和标准增加三倍的处罚。

6.4本制度自二oo七年一月一日起实施。

附表:附件(一) 年终奖励的条件和标准

附件(二) 年终处罚的条件和标准

附件(三) 公司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附件(四)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附件(五) 安全检查记录

第4篇 x物业公司工程部物品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工程部物品管理制度

前 言

为确保物业管理公司对设备进行正常的维修保养,给业主/租户提供良好的工程服务,物业管理处需采购、储存各种工具、备品、备件、材料和原料等货物(以下统称为物品),特制定物品的申购、采购、入库、储存、出库、借用、归还、使用及报废程序。

1 物品申购制度

物品申购制度是为了确保以最少的物品储备来满足物业维修保养和工程服务的需要,尽可能地压缩库存防止积压,提高资金和仓库的利用率。

1.1 根据库存情况和日常维修的消耗记录,设立常用消耗物品库存量,一般以一个季度的消耗量的二倍库存。

1.2 各班组所需的物品,均须按年分季做出计划,经工程经理/主管批准后,知会财务部,并经总经理批准。

1.3 物业公司可设立维修零用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主要用于工程维修和日常维修所需物品的采购,需动用维修零用金采购物品,必须提前二周上报公司,待公司批准后,费用在1000元之内,可从零用金内支取,1000元 以上的由公司统一开具支票或转帐。

1.4 若遇设备/系统故障急修需要采购物品,费用在人民币200元之内,可先支取零用金后再上报公司。

2 物品采购制度

物品采购制度是为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采购价廉物美实用的物品。

2.1 日常采购额度超过200元,每年内第一次采购需找三家供货商比价,同样的品牌的物品,选择价格较低,信誉较好的供货商采购,跨年度采购必须重新比价。

2.2 在紧急情况和得到物业公司经理同意下,可临时豁免。

2.3 若是业主指定或安排的采购,需得到业主负责人的书面指令,并保存归档 备查。

2.4 凡购进物料、工具等,尤其是定制品,应先取样品,征得使用人同意后, 才可进行采购或定制。

3 物品入库制度

物品入库制度是为了确保采购物品的质量,办理完备的入库手续。

3.1 入库时需登记的内容为:日期、时间、名称、数量、品种、重量、有效期及类别等于入库本上,并要与明细、发票相吻合。

3.2 入库时需开箱/合查验物品的质量,若仓库管理员无法把握时,可请使用人协助,并对查验的物品签字认可。

3.3 仓库管理员需将验收入库的物品分别堆放、编号。

3.4 所有设备可不进入仓库,

但入库、出库的手续而参照物品的同样办理。

3.5 采购的设备开箱后若有技术数据和随机文件,需交工程档案管理人员统一归档,安装和使用人员需阅用这些数据,可办理借阅手续。

4 仓储管理制度

仓储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仓库储存物品的质量。

4.1 物品在仓库内储存,应按不同种类分别堆放,并设置品种代码与之对应,设立“物品的进、出、存货卡',物品要先进先出,定期翻堆,当提货时可快捷的提出。

4.2 要节约仓容,合理使用仓容,对干货、温货、轻重、危险品需区分,重载物品与轻抛物品不要混堆,有挥发性物品与吸潮物品不要混堆。

4.3 仓库管理员要留意仓房的温湿情况,注意防火安全,确保所有物资的安全存放。

4.4 仓库管理员对仓储的物品应经常检查,对滞存在仓库时间较长的物品要主动向部门领导反映滞存情况,对仓储中发现霉变、破损或超保管期的物品 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 仓库管理制度

仓库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仓库储存物品的安全。

5.1 仓库系物品保管重地,除仓库管理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 ,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准入仓库。

5.2 因业务、工作需要进入仓库的人员,在进入仓库时,必须办理入仓登记手续,记录进入仓库的时间、人员、事由及离开时间等,进仓要有仓库管理员或工程部经理/主管陪同,不得独自进入,凡进仓人员工作完毕,出仓时应主动请仓库管理员检查。

5.3 一切进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背包和手提袋等物进入仓库。

5.4 仓库周围、办公地点不得会客,其它部门的职工不得围聚闲聊。

5.5 仓库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需采取相应的措施,符合消防规范。仓库内不得 存放私人物品。

6 工具借用制度

工具借用制度是为了确保正常使用。工具借用按时间分可分为临时借用和长期领用,长期领用又可分个人领用和公共领用。

6.1 临时借用工具,由使用人填写临时借用工具表,经批准后,向仓库管理员申请领取,并在员工工具借用登记本上登记。在交还时仓库管理员亦要在该表上写明交还时间并签收,签收时应检查工具及其附件是否完好无损,若发现问题立即记录并向主管反映。

6.2 个人领用工具的品种根据需要配备,由使用人提出申请,经工程经理/主管批准后到仓库领用,并办理领用手续,领用后个人负责使用保管,离开公司时交还,仓库管理人需作签收记录。

6.3 公共领用工具由主管/领班申请,经工程经理/主管批准后,到仓库办理领用手续,领用后由申请人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6.4 工具调换原则上以旧换新,发生丢失和毁损,由保管者写明原因,向上一级领导报告,不属人力不可 抗拒的丢失和毁损,由责任人按该工具现市场价格赔偿;属长期使用正常磨损或损坏,金额在500元以由工程部领导批准办理报废手续,超过500元需物业经理批准同意。

6.5 工具一律不得带出物业,特殊情况经由部门领导批准同意,办理正式手续后方可借出。

7 物品领用制度

物品领用指除工具以外的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及设备等领用。

7.1 工作人员到仓库领料之前,先要填妥一份物品领料单,注明数量、规格、名称、施工内容、安装位置等,经工程部经理/主管批准后到仓库领取。

7.2 物品领用一般原则上以旧换新,但在实施过程中可先领后交,若发生多领 ,应主动归还。

7.3 若项目中确需新增的物品,被盗或遗失的物品,需在领料单上注明,经工 程经理/主管批准后备案。

8 物品报废制度

物品报废制度是为了明确物品报废程序。

8.1 工程部对所有设备除加强日常运行、维修和保养等工作外,还应认真做好设备、材料的更新工作。

8.2 工作人员以旧换新的旧料,如灯具、阀门和矿棉板等集中到一定数量作报废处理,对有回收利用价值的金属、塑料可集中送至废品回收站,所得款 项交财务入帐。

8.3 申请设备报废,经工程经理/主管同意后,填写“固定资产报

废鉴定书',经财务部和物业经理同意后方可报废,若设备价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还 需报业主/业主委员会审核后方可报废。

8.4 设备报废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8.4.1 经预测,继续大修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工作)要求,并且大 修需要费用相对更新设备较多的;

8.4.2 严重影响安全,又无法改造,继续使用可能引起事故的;

8.4.3 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8.4.4 其它需淘汰或更换的设备;

8.4.5 对仓库中发现因过期、损坏和老化不能使用的物品,仓库管理员应按年度报工程部领导批准报废,价值超过500元,需报经物业经理批准,有关人员应吸取教训,在以后的采购中加以避免。

9 物品盘点制度

物品盘点制度是为了确保仓库内储存的物品与账面物品余额相符,并为采购提供依据。

9.1 为及时反映库存物品的数量配合编制采购计划,节约使用资金,仓库管理员应每月编制“仓库物品申请表'送交工程部领导,每季盘点一次,校核实物和仓库存货记录卡的余额数量是否相符。

9.2 仓库管理员应定期盘点库存,发现升溢或损缺,应寻找原因,并写出盘盈、盘亏报告,若差额严重,仓库管理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9.3 仓库管理员应制订最高储备品和最低储备量的定额,数量上不能把握的需请有关

人员协助。根据库存情况及时向工程部领导提出申购计划,避免物 资积压或短缺而影响物业的维护保养。

第5篇 建筑工程公司材料采购、检验、保管制度

一、采购建筑材料:必须由供应部门提出合格证明原材料的质量规格数量必须与设计要求相符合。

二、每一品种、型号、批次的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明,或经检验合格的技术文件,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三、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抽查,送实验室复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凡在现场配制的各种材料,均需按照试验机构确定的配合比,操作方法配制施工,施工班组不得擅自改变。

五、材料进入现场保管员应按品种型号数量,进行入库登记,经常对所有材料进行清理、检查,不得有变质、损坏、遗失等现场发生。

第6篇 建筑工程公司仓库安全防火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仓库安全防火制度

1 .为加强施工现场消防防火工作,确保建设工程正常顺利进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邯郸市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2 .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3 .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安全。

4 .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应符合防火要求,库房应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

5 .在施建筑物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人在施建筑物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人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6 .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 ,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在施建筑物内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第7篇 公司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某公司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纳入基本账户统一管理

第1条 工程结算收入由公司统一开票,流转税、所得税等税费由公司统一交纳。平时项目部所需费用先垫支或在工程款中借支,在第二次领款时,按《成本管理条 例》要求,由项目部将成本发票交财务部审核、经总经理或分管财务的领导审签后冲销以前的借款,或作为报账领款的依据。

第2条 对应交纳的税费,工程结算款到账一次,及时结算。流转税及附加按成都地区的应收标准,以到账金额的3.56%计算,所得税按省地税局、川地税发(2000)043号通知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比例2%预留。利润分成及管理费一次性或按到账金额交纳。项目部在第二次结算款时,若不能及时交足前次的成本发票,原则上不得支付款工程款(税务部门规定:按欠票金额的25%预交企业所得税,逾期按每日5‰向税务局交滞纳金)。

第3条 项目部报账、预借工程款必须有经办人、项目部负责人签名,或有项目部负责人的书面授权委托及总经理或分管财务的审签后方能报账或支付。

第4条 工程完工时,项目部要负责办理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资料,并完整的交回公司一套,经公司管理工程资料的人员签字确认后,财务部方能支付最后一笔结算款和履约保证金及工程竣工资料保证金。

第5条 公司开异地税收管理证明,工程款转入公司账户的工程,按以上有关条 款办理。

第二章 项目部建账,公司兼管

(一)、项目部单独核算,公司统一做账,财会人员费用由项目部承担。

公司开异地纳税证明,在项目所在地开立临时账户,各办事处需向公司申请,经公司财务总兼审核,领导审批同意方可开立项目临时账户,开户资料原件由公司保管,分公司、办事处留复印件并保管密码支付器,或派专人监管。

第6条 设立银行临时账户的项目部,其银行预留印鉴由项目部财务公章 和公司财务人员印章 组成,工程结算收入先转入总公司账户,然后全部转入临时账户内,由公司财务部监管。

第7条 收款票据及流转税费在当地交纳。办理异地纳税证明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所得税按税务部门要求代收,由公司统一交纳。

第8条 工程进度费用支出:由项目部负责人或财会人员凭银行进账单、发票、税票、到公司财务部办理结算及报账手续,以及在支票上加盖银行印鉴章 。

第9条 项目部应按要求及时准备好成本发票,按成本管理条 例要求,由项目部将报表和成本发票交财务部审核、经总经理或分管财务的审签后冲销以前的借款,或作为报账领款的依据。利润分成及管理费按与公司签订的内部协议要求交纳。项目部若不能在第二次划拨款时交足前次的成本发票,原则上不得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时,项目部要负责办理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税务清理有关资料,并完整的交回公司一套,经公司管理资料的人员签字确认后,财务部方能支付最后一笔结算款和履约保证金及竣工资料保证金。

第10条 项目部报账、预借工程款必须有经办人、项目部负责人签名,或有项目部负责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报账或支付。

(二)、项目部在当地开立临时户,独立核算,由公司预留印鉴和密码器监管。

第11条 项目部独立核算必须要有符合条 件的会计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留公司),按规定时间向公司财务部报送会计报表,企业所得税在开外经证时交纳;不开外经证的按到账金额的2-3.3%预留,在税务指定地交纳。

工程竣工时,项目部要负责办理完成工程竣工决算、验收有关资料,并将完整的会计凭证、账本、报表交回公司,经公司财务部确认后,方能支付最后一笔结算款和及工程竣工资料保证金。

第12条 其它条 款同二章 (一)条 款。

(三)、对大中型项目(或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公司派专参与项目部财务管理。工资、福利及有关费用由项目部承担(其它同上第二章 (一)、(二)条 款)。

(四)、对路途遥远、交通不便、项目较小且当地银行不能使用支付密码器的,可实行:一次性按合同金额交8%-15%管理费、流转税、所得税、各种保证金后,印章 、支票、依法纳税等全权委托项目部代为办理。工程完工时,项目部要负责办理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税务清理有关资料,并完整的交回公司一套,经公司管理资料的人员签字确认后,财务部方能支付履约保证金。

第三章 全权委托,依法纳税,互利共盈。

第13条 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条 件下,对项目较小,金额不大,可委托项目部负责人在招标方以现金方式收款,应付税费由项目部直接交纳,其利润分成及管理费按合同金额一次性交纳。

第14条 在工程开工前,按合同金额8%-15%收取项目部安全、质量、税费保证金,工程完工时,项目部要负责办理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税务清理有关资料,并完整的交回公司一套,经公司管理工程资料的人员签字确认后,财务部方能支付保证金。

项目财务档案管理

第15条 纳入公司统一核算的项目,其单据、发票、合同、决算、竣工资料,由财务部统一归档。

第16条 建立了临时账户的项目部,平时的成本单据、发票,由项目部负责收集,报账时交财务部并每月按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异地纳税证明、临时开户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税票等单据资料,由项目部和财务部相互配合及时归档。

第17条 所有单证、资料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在规定时间内交档案室保管。

第五章 、本制度从合同成立之日起执行。

第8篇 工程公司工人工资发放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工人工资发放制度

1 .各内部核算单位生产工人工资发放,必须实行单项或分项工程项目的内部承包,由所在单位预算人员协同公司工程管理部进行分项施工图预算中定额工日的核定,经核定人员及部门签证盖章、公司分管经理批准后,作为内部承包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的依据。

2 .单位定额工日单价,土建工程按26 元/定额工日、安装工程按22 元/定额工日、装饰工程按22 元/定额工日(其中包括各项津贴)标准确定,据工程的结构及工艺难易程度、主要施工方法、条件、工期长短,结合地方取费标准等,由所在单位书面申请,经公司工程管理部核定、分管经理批准确立各工种调整系数,执行实施。施工中实际施工工作量的调增调减,仍按定额工日的工资标准及调整系数,在月度考核完成工作量中予以核增核减。

3 .生产工人工资发放,各内部核算单位领导或项目负责人、会计主管应及时组织资金,在下月巧日前予以结清上月工资,不得拖欠。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决算审定或年度末必须结清所欠职工的全部工资;否则,造成责任后果由其单位领导或项目负责人、会计主管承担。其实际完成工作量考核的定额工日,按60 %进行预发,20 %视业主或总包方支付本单位资金到账情况,报工程管理部审核后,按季度或半年一次进行结算支付,其余20 %在工程项目总体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建设方及公司归档、决算审定后一次兑现结清。

4 .财务人员依据工程管理部审核的单项工程目标成本、分管经理批准的内部承包合同、施工预算员核实的已完实际工作量预算,由编制、审核人员签证盖章,单位领导审批后,按公司统一印制月度考勤表、工程管理部核定的月度人事用工调度单、内部承包核定的用工标准、定额工日标准及调整系数批准报告(附人第一次发放工资凭据中),按月制表发放。会计人员应将依据随会计凭证人账备查。无应发工资人员的书面委托,一律不得代签、代领工资。

5 .因手续凭据不齐、预算人员定额工日的审核误差、超过标准或越权审批内部承包合同,会计人员及责任人违规,按违纪处罚。

6 .公司机关及各内部核算单位发放的工资,在条件具备情况下,可办理个人信用卡或活期存折转账支付。

7 .单位会计主管应定期检查基层单位发放依据及标准规定的执行情况,公司财务结算部、工程管理部将定期按季检查,因会计主管或审核人员不负责任及工作失职,按不称职处罚。

第9篇 公司建立工程结算报送手续工程款核查手续二项制度规定

公司关于建立工程结算报送手续、工程款核查手续二项制度的规定

第一条为了不断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保证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规范,公司决定建立工程结算报送手续、工程款核查手续二项制度。

第二条财政部和建设部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活动,于2004年10月20日发布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以下简称369号文)。对工程采用三种方式之一结算(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可调价格)用合同方式约定均进行了明确。

同时规定'对承包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情况发生后,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将其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时支付'工程设计变更价款调整由公司核算部门负责及时调整。

第三条针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期限(369号文)规定如下: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应按以下规定时限进行核对(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

500万元-2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

2000万元-5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

5000万元以上,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

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查完成。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本办法规定或合同约定期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

第四条公司制定的工程结算报送手续制度,即《工程结算报送单》是落实(369号文)的一份重要资料,要求有关人员在今后办理与发包人工程结算时,必须采用。

第五条公司制定的工程款核查手续制度,即《工程款核查表》是年终工程核实往来帐项,进行内部审计,对外催要工程款保证时间连续的重要资料,公司要求财务部及有关人员每年必须到有关单位逐个办理。

第六条本规定自二oo七年一月一日起实施。

附表:(一)《工程结算报送单》

(二)《工程款核查表》

第10篇 装饰设计工程公司会议管理制度

装饰设计工程公司会议管理制度1会议的分类与组织:公司的会议分为全公司性会议、专业性会议和分公司(部门)会议三种。

1.1 全公司性会议:包括总经理办公会议、中高层管理人员会议、全公司员工大会等。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主管副总主持召开。

2.1.2 专业性会议:包括全公司性的技术、业务会议等。由分管副总经理主持召开。

1.3 分公司(部门)会议:包括各分公司每周晨会、部门工作会议等。由分公司(部门)负责人主持召开。2会议内容:为避免重复或过多的会议,按会议的内容将公司的会议分为例会和其它会议二种。原则上,例会要按例行的时间、地点、内容和人员组织召开。

2.1 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主要是研究、布置工作;决定中层干部的调整和任免事项;研究调整全公司的经营方针、经营思路和经营策略;传达学习上级的有关文件;决定公司的其它重大事项。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时间视具体情况决定,由总经理主持。参加会议的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层管理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会议:主要内容是汇报、评价前半个月的工作;总结前次中高层管理人员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安排布置下半个月的工作;接受总经理等高层领导经营理念、经营思想等方面知识的灌输。一般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在每月中和月底各召开一次。各分公司晨会:每周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检查总结本单位上周的工作情况,包括接、签单情况和与客户沟通、为客户服务情况;检查存在的问题;传达公司召开的有关会议精神,学习公司下发的有关文件;对员工进行培训等。时间一般在早晨上班后半个小时至一个小时。具体召开时间由各分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项目经理会议:主要内容是研究、布置工作;检查协调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传达公司会议精神;学习有关业务方面的文件规定等。此类会议由分管副总经理或工程部经理主持召开。一般每月二次,具体时间由工程部决定。管理业务培训课:主要培训对象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可单独举行,也可穿插于中高层管理人员例会中进行。每月至少一次。一般情况下,由总经理主持。并可适时聘请有关专家进行授课。主要内容是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讲授公司的经营理念和先进、科学的管理方法。

2.2 其它会议全公司员工大会:主要内容是总结工作、表彰先进、进行工作动员。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每季度至少一次,由总经理主持。经营活动分析会:主要内容是汇报、分析公司前段时间的计划完成情况和经营活动成果,评价各方面的工作情况,肯定成绩,揭露矛盾,提出改进的措施,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参加会议人员是分公司经理、主力设计师、助理设计师等。会议由分管副总经理或财务部长主持,不定期召开。工程质量分析会:主要内容是检查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和苗头,讨论、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研究决定质量管理方面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工程接单率,增加业务量。参加会议主要人员是工程项目经理、施工队长、工程监理等。会议由工程总监主持,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主要内容是汇报、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处理事故,检查发生事故的原因,研究决定安全防范措施。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主持,不定期召开。各部门、分公司工作会议:主要内容是布置、安排工作,传达公司会议精神等。由部门、分公司负责人主持,不定期召开。

2.3 会议的安排:

2.3 .1凡涉及多个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必须在会前经召集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公司办公室统一汇总,并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安排方可召开。

2.3 .2凡属已列入办公室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须改期举行,召集部门应提前一天提请办公室调整会议计划。未获批准,不得打乱正常会议计划。

2.3 .3对由于准备不充分,或重复性会议,或没有多大作用的会议,公司办公室有权拒绝给予安排。

2.3 .4由部门召开的全公司性会议,必须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小局服从大局,局部服从整体。

2.4 会议的准备工作:会议召开前,会议召集部门和与会人员都应分别做好会议的准备工作,包括准备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提纲、发言重点、计划方案、决议草案,落实好会场,以及会议中需进行表彰的奖品、奖状、荣誉证书、纪念品等,并由会议召集部门通知好每位与会人员。

2.5 会议记录和会议记录的整理:

2.5 .1各类会议的召开,都必须由会议召集部门安排专门人员做好会议记录。专门研究工作或安排工作的会议,必须要与会人员亲笔签到。会议记录包括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记录人员、会议主题和主要内容、会议决议等。

2.5 .2根据会议内容,会议记录能详细记录的尽量详细记录,无法详细记录的,也要进行概括,加以记录。一般地,领导指示性讲话、安排工作应详记,其它则可记要点。

2.5 .3会议结束后,会务部门要对会议记录进行整理。重要会议如总经理办公会议、中层干部会议等还须整理出会议纪要,打印分发至各分公司、各部门遵照执行,以便于进行检查、落实。

2.6 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落实:会议是为解决某些问题、达到一定目的而召开的。会议精神必须进行传达、贯彻、落实(涉及保密的内容不在此列)。对全公司性的工作会议,各分公司、部门应在会议结束后的三天内传达到每位员工中。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和落实,由公司办公室和总经理秘书进行督促和检查。未能按时按传达到位的,每次对该分公司、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各分公司、部门在传达贯彻会议精神时应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对在传达贯彻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向会议召集部门和公司办公室进行反馈。

第11篇 工程公司临时性用工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临时性用工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严格控制人工成本,合理使用临时性用工,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 .临时性用工的范围

( l )凡因工作需要必须从社会上短期招用l 年以下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民工、外地来京务工人员、离退休人员、在校实习学员、其他企业的下岗人员,均属于临时性用工;

( 2 )使用外地务工要在市劳动局规定允许范围内,属限制工种的,原则上不得使用。

3 .使用临时性用工的批准权限

各单位(部门)因工作需要,确需雇用临时性用工时,须提前写出书面用工报告,注明用工人数、岗位、用工条件、使用期限,送公司劳动人事部报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招用。具体人选可由用人部门单方确定或与劳动人事部门共同确定。未经批准擅自使用的临时性用工,一经查出,予以辞退。

4 .招用条件

( l )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令,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 2 )具有工作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特长,能圆满完成本岗位的工作任务。需持证上岗的岗位,必须持证上岗;

( 3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坚持正常工作;

( 4 )离退休人员的年龄,男不得超过65 周岁,女不得超过60 周岁。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不得招用离退休人员;

( 5 )能服从公司的管理和指挥,安全生产,遵守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5 .招用审查

( 1 )专业技术人员,须持专业技术资格或技术等级证书;

( 2 )离退休人员,须持离退休证;

( 3 )本市下岗人员,应持有下岗证或证明;

( 4 )城镇待业人员、农转工,须持本市户口本或求职证。

6 .招用手续

( l )用人部门或劳动人事部门面试,填写招用登记表;

( 2 )劳动人事部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 3 )组织体检;

( 4 )签订协议书(由公司统一制发),合同期限3 一12 个月。并实行1 一3 个月的试用期。

7 .临时用工工资的支付标准

( l )被聘在管理岗位工作的,执行月工资计发制,按下列标准计发:

1 )具有高中级或相当于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月工资额2000~3000元。属于不可替代岗位的,经领导研究另议;

2 )具有初级或相当于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月工资额1000~2000元。

( 2 )被聘在下列工人岗位的,执行日工资计发制,按下列标准计发:

l )被聘在厨师、司机、电工、水暖工、维修工、计算机录人员等技术工人岗位工作的,日工资30~50元;

2 )被聘在服务员、采购员、炊事员、售货员、绿化工、司梯工、运行工、水化工等熟练工人岗位工作的,日工资20~40元。

( 3 )被聘在库工、值班门卫、保洁员、保管员、收款员、辅助厨工等辅助工人岗位工作的,执行小时工资计发制,按邯郸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

( 4 )临时性用工当月工资根据当月考勤,于次月15日发放。

8 .劳保福利待遇

( 1 )临时性用工只享受工资,不享受公司其他津贴和补贴;

( 2 )所在单位具备提供工作餐条件的,可免费享受工作餐;

( 3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及有关规定,临时性用工享受本岗位劳动保护;

( 4 )临时性用工患病和非因工负伤,不享受企业医疗保险待遇,属因工负伤的,按有关规定报销医疗费。

9 .临时性用工管理制度

( l )对临时性用工要与正式职工一样进行管理,按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进行严格考核,并按出勤日或出勤工时计考勤。

( 2 )各用工部门每月初3 日内将临时性用工的上月考勤,经负责人签字后,报劳动人事部门审核以支付工资。

( 3 )临时性用工在试用期内不胜任工作或违章违纪,企业可随时予以辞退。

( 4 )企业提前解除合同,须提前30d 通知本人,并支付相当于本人半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 5 )临时性用工不胜任工作,因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或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经济损失,可随时予以辞退,企业不支付赔偿金。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临时性用工还需进行赔偿。

( 6 )临时性用工若解除合同,须提前30d 通知用工单位,并交纳相当于本人半个月工资的赔偿金,本人不交纳赔偿金的,自上次工资收入中扣除。

( 7 )临时工在试用期内,或因企业不按劳动合同支付(兑现)劳动报酬、提供劳动条件及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劳动的,可随时解除合同,不向企业支付赔偿金。

第12篇 建筑工程公司经营部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经营部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使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更科学、严谨,适应公司管理体系的发展要求,根据公司的管理模式和经营部负责的业务范围,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经营部主要职责

1.1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材料供应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1.2负责工程预算、结算工作。

1.3负责编制工料分析。

1.4负责企业招投标的编制及具体实施工作。

1.5负责分公司、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结算工作。

1.6负责内外业中经济指标的审核。

1.7负责公司月结算及年结算的核算工作。

1.8负责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单位、招投标等有关信息的收集工作。

1.9负责处理公司对外的经济纠纷。

1.10 负责与企业有关的协会、组织团体及主管部门的沟通与落实。

1.11 负责组织本部门的体系运行工作。

1.12 经常组织各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培训,统一组织学习相关结算文件及法律法规,提高全体预算员的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

1.13 负责组织施工组织设计中经济指标的审批工作。

2.预算员主要职责

2.1必须掌握相关合同内容,细致研究合同条款。

2.2必须参加图纸会审,违者负激励50元/次。

2.3负责预结算书的编制与对外核算工作。

2.4负责编制工料分析表。

2.5负责审核外分包结算书。

2.6负责内外业中经济指标的审核。

2.7参与编制与建设单位往来的书面材料。

2.8必须积极参加招投标工作。

2.9协助技术人员编制现场签证并核实现场签证的落实情况。

2.10 预算员必须深入到施工现场。

2.11 负责项目部中体系运行相关记录。

3.工程合同管理

3.1经营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材料供应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3.2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3.3经营部长参加与建设单位合同条件的谈判,并负责审查合同内容,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与建设单位签订。

3.4签订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由经营部统一备案管理,两日内分别报送以下部门:财务经理,复印件抄送董事长、总 经理、项目经理、项目预算员。

3.5负责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及材料供应合同时,必须企业证件齐全有效。

3.6依据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及公司的指定要求,拟定分包合同初稿,经总经理审批后,方能签订正式合同。

3.7分包合同、劳务合同、材料供应合同应在进场前签订。

3.8签订完的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及材料供应合同原件,三日内分别报送以下部f-j:总经理、财务经理、经营部、项目部,原件由经营部统一备案管理。

3.9经营部必须配合公司相关部门严格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处理因施工合同引起的经济纠纷。如需修改、变更的内容,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将修改、变更的内容存档备案。如有合同终止,必须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3.10 经营部负责组织建设单位直接分包项目管理协议的签订。

3.11 负责向财务部提供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相关资料。

4.工程预、结算管理

4.1预算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谦虚谨慎,有强烈的责任心,有集体荣誉感。

4.2预算员在对外结算时,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能旷工、迟到、早退,违返者每次负激励50元/次。'

4.3预算员必须对工程预结算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全面的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经营部长必须加大日常审核力度,全面掌握工程预结算工作。

4.4预算员日常工作中的各种报表、统计数据必须及时、准确、完整。

4.5预算员必须熟练掌握定额内容及省市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文件、法律法规,并能灵活运用,掌握常见工程类型有关测算数据。

4.6预算员必须熟练掌握合同内容,细致研究合同条款,严格按合同规定编制预、结算。

4.7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必须及时向监理公司、建设单位上报工程的进度结算。每月20日前按施工形象进度编制好月份工程结算,上报经营部、财务部。如不能按时完成,罚款50元/天。

4.8每年l2月20日前做出年度结算,经审批后上报经营部、财务部。如跨年度工程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做出年度结算,经审批后上报建设单位,如不能按时完成,罚款50元/天。

4.9工程竣工结算必须在工程竣工后l5天内完成,如拖期罚款50元/天。工程竣工结算经过经营部长审核后,上报审核单位。预算员应随时做好与审核单位核对结算的准备工作。

4.10 土建预算员必须要负责组织落实其他专业的有关预、结算数据统计及预结算上报等工作。

4.11 负责每月向财务部提供实际工程进度结算和甲方审批后的形象进度结算一份。

4.12 甲方结算及外分包结算,每年必须装订成册,便于管理。

5.工料分析管理

5.1预算员要根据现场的进度安排,在每个月20日上报当月的实际工料分析表,经营部长审核后每月25日报送给总经理、生产经理、财务部、工程项目部及经营部,如拖期负激励30元/天。

6.工程招投标管理

6.1招投标项目确定后,经营部主要协调各相关专业编写招投标文件,并负责标书的装订包装工作。

6.2经营部负责投标文件的递交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开标。

6.3经营部要依据招标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做出正确预算结果,为领导最终投标报价提供真实依据。

6.4经营部必须对招投标资料严格保密,严禁向他人泄露,损害公司利益,如查出每次负激励l0000元以上,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5预算员必须认真细致做好投标文件工作,因预算人员编制投标文件,给公司造成影响损失,罚款500元。

7.分包核算管理

7.1预算员负责外分包项目的核算,经营部长负责审核。

7.2预算员在做外分包结算时,必须要求分包方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包括合同或定价单、质量验收单、计算书等。

7.3在计算外分包工程量时,必须严格按合同执行,不准营私舞弊,弄虚作假,如查出罚款2000元,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7.4每年l月20日前完成外分包核算工作。

8.经济指标的管理

8.1预算员负责内外业中经济指标的审核,并整理审核意见。

8.2预算员必须深入施工现场,并且要求根据施工进度情况到第一现场掌掮有关施工工艺、施工进度、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合同履行情况,违者负激励50元/次。

8.3预算员必须及时(每次间隔时间最多不超过一周)审核内业资料中的经济指标,对不符合工程结算要求的内容,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向项目经理、经营部汇报。

8.4预算员必须参与现场签证的编写,提出合理化建议,保证现场签证内容符合工程结算要求。

8.5预算员必须检查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等手续的办理情况,将未按时办理手续的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等及时向项目经理及经营部汇报。

9.经营资料及信息管理

9.1预算员必须负责对各类工程合同、预结算书、计算式及施工图纸等资料的最后归档工作。

9.2招投标文件等资料必须建立档案,资料要完备,归档要及时。

9.3预算员要对接收和发出的资料做好收发文记录。

9.4工程预结算及分包核算等资料必须在经营部留一份存档,并附相关结算依据和资料说明。

9.5经营部负责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单位、招投标等有关信息的收集工作。

9.6收集信息主要渠道有:建筑市场发布的信息、各种传媒刊登的项目信息、个人渠道收集的信息等。对好的工程项目信息应立即跟踪,及时反馈相关情况,将工程情况、具体要求、资金情况、承包条件及竞争对手情况等,整理形成书面文件,及时上报给公司经理进行决策。

9.7经营部应掌握同行业中常见结构形式工程的常规承包方式、造价指标。

9.8经营部应定期对建筑材料的价格状况进行调研,收集工程上常用的建筑材料价格信息等,为工程结算和材料的对比使用提供依据。

9.9对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的有关资料及时进行收集整理。

10.经济纠纷的处理

10.1 经营部参与处理公司对外的经济纠纷,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同时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解决方案。

10.2 在发生经济纠纷时,经营部应及时、准确、全面的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0.3 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合同约定,合理合法的处理经济纠纷,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10.4 经营部负责处理对外费用索赔及反索赔工作。

11.对外沟通与落实

11.1 经营部应负责与省市定额站、省市造价协会、建委招标办、建委合同处等部门及时沟通。

11.2 营部应与省市定额站、省市造价协会等部门经常保持联系,及时掌握有关信息、结算文件、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等情况。

工程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十二篇)

建筑工程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1 .公司为对外的独立核算单位,法人代表在财务管理上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财政、税务、监事会的监督,完成所有者权益的保值、增值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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