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程公司技术部管理制度2
建筑工程公司技术部管理制度(二)
1 .目的
( l )正确贯彻执行国家和邯郸市市有关技术方针政策,促进公司科学技术进步,确保公司技术管理工作正常有序进行,为企业的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技术保障,促进企业的技术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 2 )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高企业工程质量,保证工程项目施工的正常运行和项目管理技术、质量目标的实现。
2 .技术管理机构
3 .技术人员管理职责
( l )总工程师
l )建立健全公司技术管理体系、规章制度。加强技术管理工作,推进公司技术进步。
2 )建立健全公司的质量保证体系。强化质量监督,负责解决工程中重大技术质量问题。
3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组织制订和实施公司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技术工作计划。
4 )建立健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技术管理制度。组织审定重大工程和特殊单项工程的技术方案;审批项目经理部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方案和技术文件等。
5 )负责公司施工工艺标准的编制、审批,并组织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
6 )负责计量管理、试验管理、新技术推广应用管理、技术交流及群众性的技术活动等工作。
7 )提出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技术培训的要求。
( 2 )技术部
l )在公司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司的技术管理工作。
2 )负责制订公司技术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 )负责起草公司中长期科技发展计划,制订年度技术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
4 )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与技术交底的管理工作,参与重点工程、重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制订。协作公司总工程师审批项目部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相关施工方案。编制公司的季节性施工技术要点,并组织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 )参加建设工程交接桩工作,并组织复测及对有关技术资料的校核。
6 )负责计量管理。组织公司各单位(部门)做好各类计量与测量器具的采购、验收、流转、鉴定、报废等管理工作。
7 )负责制订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技术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8 )参与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竣工预验收等工作。组织制订重点质量问题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参加重大质量事故分析和处理方案的制订。
9 )负责施工技术资料的检查指导,审核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的整理、编制。
10 )审核项目部的试验计划,检查施工现场试验室的设置,检查现场试验员的日常工作,保证送试率100 % ,检查试验员的各种登记台账。
11 )建立技术系统档案库,协调技术人员的工作分配和调动。
( 3 )项目部总工程师
l )项目部总工程师
a .在公司技术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项目部的技术管理工作。
b .参加公司重大质量事故分析和处理方案的制订。
c .负责制订项目部技术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d .负责审批项目部所辖范围内的、除公司总工程师审批以外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e .参与项目部所辖范围内项目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竣工预验收等工作。组织制订所辖项目重点质量问题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f .负责项目部所辖范围内的项目计量管理工作,并组织其做各类计量与测量器具的采购、验收、流转、鉴定、报废等管理工作。
9 .负责制订项目部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技术培训计划,并上报公司技术管理部。
h .负责项目部施工技术资料的检查指导,并监督其竣工后向甲方、档案馆移交。
i .审批项目部所辖项目的试验计划,检查施工现场试验室的设置,检查现场试验员的日常工作,检查试验员的各种登记台账。
2 )机电承包部总工程师
a .在公司技术管理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机电承包部的技术管理工作。
b .负责制订机电承包部的技术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c .负责审批公司机电专业施工方案。
d .负责制订机电承包部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技术培训计划,并上报公司技术管理部。
e .负责公司机电专业施工技术资料的检查指导,并监督其竣工后向甲方、档案馆移交。
3 )市政工程承包部总工程师
a .在公司技术管理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市政工程承包部的技术管理工作。
b .负责制订市政工程承包部技术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c .负责审批市政、道路专业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d .参与市政工程承包部的分部、(子部分)、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组织制订市政工程重点质量问题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参加公司重大质量事故分析和处理方案的制订。
e .负责市政工程承包部所辖范围内的项目计量管理工作,并组织其做各类计量与测量器具的采购、验收、流转、鉴定、报废等管理工作。
f .负责制订市政工程承包部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技术培训计划,并上报公司技术管理部。
9 .负责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检查指导,并监督其竣工后向甲方、档案馆移交。
4 )项目总工程师
a .组织项目各专业人员进行施工图纸自审,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
b .组织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按规定报公司技术管理部(项目管理公司、市政工程承包部)审批或备案。
c .审核项目材料需用计划和加工订货计划;监督有关人员做好材料的人场检验、质量控制工作,保证材料符合标准要求。
d .组织重要部位和特殊过程的隐蔽工程验收,对发现的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验证措施的落实情况。
e .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努力提高施工工艺水平和操作技能。
f .参加施工中质量事故的处理,负责技术处理方案的制订。
9 .负责本项目技术标准管理、试验管理、计量管理和测量管理、技术培训工作等。
h .协助经理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对质量持有否决权。
( 4 )工程技术管理人员
l )技术员
a .在项目总工程师
的指导下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b .编制分项、分部或特殊工程部位的施工方案,并对其可行性和执行结果负责。
c .编写各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并对其正确性负责。
d .负责填写、整理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技术资料,为其全面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e .参与不合格品的评审和质量事故处理,参与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
2 )测量员
a .编制单位工程测量施工方案。
b .熟悉施工图纸,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测量档案、资料或记录,对测量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负责。
c .根据施工顺序,及时做好测量放线工作,并经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验线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d .负责测量过程中原始数据的记录,对各种测量装置做好维护和保养工作。
e .参加测量事故分析、处置。
3 )试验员
a .编制项目试验计划,填写试验记录,对试验方法和提供的试验数据承担责任,收集、索取试验报告交资料员归档。
b .对运至施工现场的物资,按试验计划及试验标准采集试样,填写试验委托单,送试验室进行试验或复检;对采集试样的代表性负责。
c .负责换算混凝土和砂浆施工配合比,填写混凝土(砂浆)配料通知单。检查试验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经项目总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行混凝土(砂浆)施工。
d .在混凝土浇筑和砂浆砌筑等过程中,按试验规程制作混凝土和砂浆抗压强度试件,按规范要求周期进行标准养护或同条件养护,按时送试验室试压,对试件的代表性和制作过程负责。
e .按照公司《 施工现场试验管理规定》 要求做好各类试验记录或台账。
4 )计量员
a .统一管理本单位所有计量器具,建立计量器具管理台账,随时进行计量器具的核对工作,保证计量器具账物相符。
b .编制本单位计量器具购置、封存、开封和报废计划,报经公司技术管理部批准后实施。
c .编制在用计量器具(a 、b 类)年度周期检定计划,报经公司技术管理部审核后严格按计划实施。每六个月进行一次c类(一般性管理)计量器具的外观检查和对比校准检查,做好原始检查校准记录。
d .对所有计量器具进行标识,无法粘贴标识的,要用标志牌标明器具状况。使用计量器具时,严格发放和交接手续,正确维护保养,确保器具处于良好状态。
e .在有效期内失准的计量器具,立即组织修理、调整及校准,并查明失准原因,做好相关记录,送公司技术管理部审核后归档保存。
4 .系统化管理
( l )成立技术专业委员会
l )为加强技术系统化建设、强化系统管理,公司成立钢结构、测量、混凝土、模板、试验五个技术专业委员会。
2 )专业技术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组成,人员一般不超过10 人。专业委员会主任由公司总工程师提名,公司科技委批准。副主任、委员由主任提名,公司科技委批准。
3 )专业委员会跟踪掌握所属专业技术领域的发展动态,推动公司专业技术进步。
4 )专业委员会组织开展公司内部的技术交流和技术培训活动。通过工程观摩、学术报告、技术讲座、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开展技术交流与技术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公司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水平。
5 )专业技术委员会主任制订工作计划,加强专业技术委员会内部的沟通和联系,加强与公司技术管理部的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随时通报活动情况、反映间题。
6 )专业技术委员会成员每年按需要和情况变化进行调整,报公司科技委通过。
7 )公司技术管理部每年对各专业技术委员会的工作进行考核,年底系统对各专业委员会进行考评,对活动成效比较明显、取得成果的专业委员会进行奖励。
( 2 )技术部人才管理
l )技术部人员选拔
a .技术部负责选拔、培养本系统人才,掌握本部内专业人才的流动。进入系统的业务人员,必须具有相应专业学历、岗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
b .项目总工程师的聘用应由系统领导推荐、党委工作部考核后确定,当内部人才无法满足施工生产需要时,由系统工作委员会通过人力资源部向社会招聘,招聘人员纳人系统统一管理。
2 )技术部人员考核、考评
a .技术部人员属双重管理,行政上属项目经理部,业务上隶属于技术系统。
b .技术部人员每年年底应写个人工作总结,并向公司技术管理部汇报。项目总工程师工作总结上交公司总工程师。
c .技术部每年对系统人员从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三个方面进行一次考核、考评,评选公司优秀的技术干部。
3 )技术部人员培训
a .技术管理部每年年初根据公司承担施工任务情况、人才需求情况、规范标准更新情况制订系统培训需求计划,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实施。
b .除公司集中统一培训外,系统内自行组织业务培训,保证系统人员业务学习每年度不低于72学时。
4 )闲置人员管理
a .项目部解散后,系统应尽快将闲置人员安排到正在施工的项目上去,未安排的系统人员外出(助勤)或参加脱产学习达3 天以上的,须通过技术管理部审核批准。
b .闲置期间,本系统人员必须服从系统领导的安排,否则,系统将通过劳务中心减发其待岗工资。
5 .附则
( l )本制度由公司技术部负责管理与解释。
第2篇 建筑公司工程项目内部核算制度
建筑公司工程项目内部核算制度
1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内部管理,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使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步人规范化、程序化轨道,制订本制度。
2 .公司在继续执行与各项目经理部(项目部)签订的内部经济承包合同的基础上,实行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统一奖惩。
3 .各基层单位将经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生效后的承包合同一式二份,分别报工程管理部、财务部备案存档。
4 .公司专职预算员必须熟悉国家以及工程所在地省、市有关预算方面的政策、法令、标准和各种文件,了解各地材料、设备价格,熟悉施工图和建设单位概况。
5 .工程开工前,工程管理部严格按照定额工日和公司经理批准的调整系数核发工资总额,在严格了解材料价格的基础上,核定材料总额,参照公司财务管理条例,核发各项管理费用。
6 .工程管理部将各单位所测定的单项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设备费、管理费等费用进行审核,报公司经理审批后,作为项目经理部(项目部)会计付款的依据。
7 .费用测算核定单一式五份,分报公司经理、工程管理部、财务部、项目经理部、项目财务部。
8 .项目经理部(项目部)相应的施工员、核算员、会计在每月5 日前,对上月工程所完成的工作量,报工程管理部审核,公司经理审批,项目部会计才能发放工资。特殊情况,未有相应工作量考核,经同意暂按基本工资发放。
9 .定额人工超发部分,需经工程管理部审核,公司经理审批。
10 .项目经理部(项目部)采购材料、设备时,供应商需经公司评审通过,以工程管理部会签的价格核定单为准。
11 .设备、材料价格因工期、政策等因素调整,需报工程管理部审核,公司经理审批。
12 .设备、材料用量超计划部分,需经工程管理部审核,公司经理审批。
13 .项目经理部必须及时将材料、设备订货合同报财务部,工程管理部备案存档。
14 .具备订货合同、工程管理部会签的材料设备价格单等手续后,会计才可支付相应款项。
15 .项目经理部(项目部)每月10 日前将上月的各项投耗以报表的形式上报公司财务部、工程管理部。
16 .工程竣工后,项目经理部(项目部)应将各工种项目的竣工工程资料、决算资料、竣工验收证明书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公司经理审批,作为兑现的依据。
17 .每月5 日前将上月工程项目投耗材料列详细清单(含规格、数量、单价)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第3篇 工程公司项目工地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项目工地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1 .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与卫生习惯,保持宿舍的良好秩序与卫生环境,使大家有一个良好的住宿环境。
2 .爱护公物,损坏按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3 .墙上严禁乱涂乱画,不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屑。
4 .室内布置应井井有条,不得乱摆乱放。
5 .宿舍人员建立值班制度,做到天天有人打扫室内外卫生,保持宿舍环境清洁。
6 .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不得找任何借口争吵、打架。7 .不得在宿舍聚众赌博,酗酒闹事。
8 .不得将外来人带到宿舍内住宿。
9 .出人宿舍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10 .晚上有事外出,应向上一级领导通报,并于23 点前回到宿舍。
11 .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火,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线,做到人走灯灭,电源断。宿舍内不允许用电炉、煤炉,发现一律予以没收。
12 .宿舍人员发现有偷窃行为者,一律处以罚款后开除。
第4篇 w物业公司项目工程部交接班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项目工程部交接班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应按统一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也不得私自调班、顶班,如果因为某种原因不能值班,必须提前征得领班同意,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才能请假,以便部门安排合适的替班人。
2、值班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前的工作,包括按照巡查表认真仔细巡查,做到本班问题本班解决,如解决不了必须马上报告领班或工程主任,并且说明原因,同时要做好记录,并做好环境卫生工作。
3、交接班双方人员必须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正点进行交班。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包括:查看运行记录、介绍设备运行情况和运行方式以及设备检修、变更情况,清点仪表、工具、材料,检查设备状况。交班时,交接班双方人员在值班日志上签字。
4、值班人员办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下班,若接班人员因故未到,值班人员应该坚守岗位,等待接班人员到达并办完交接手续后才能下班。
5、除值班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值班室。
6、下列情况不得进行交接班:
(1)、交接班准备工作未完成时。
(2)、接班人数未能达到规定人数的最低限度时。
(3)、领班或由值班主任指定的替班人未来到时。
(4)、接班人员有醉酒现象或神志不清而未找到合适的顶班人员时。
第5篇 园林工程公司仓库保管员管理制度
园林绿化工程公司仓库保管员管理制度
1. 注意库房的干燥整洁,保护库内外的环境卫生。
2. 仓库物品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对库存物品要心中有数,了如指掌。
3. 物品出库要有领用人签字,入库物品要及时登记入账,对工地急用的物品,直接到工地的要及时办出库手续。
4. 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规定,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保管,避免发生意外。
冬季怕冻的物品,一定要放到保暖、防冻的地方,以免造成损失。
5. 大宗材料、设备不能入库的,要点清数量,放到安全的地方,要整齐,做好苫盖工作,防止雨淋日晒,避免造成损失。
6. 加强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库房安全。
7. 临时借用的小型工具,要建立借用物品帐,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并及时催收入库,如有丢失、损坏,由保管员按价赔偿。
第6篇 建筑工程公司仓库安全防火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仓库安全防火制度
1 .为加强施工现场消防防火工作,确保建设工程正常顺利进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邯郸市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2 .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3 .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安全。
4 .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应符合防火要求,库房应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
5 .在施建筑物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人在施建筑物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人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6 .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 ,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在施建筑物内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第7篇 工程公司塔式起重机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塔式起重机管理制度
1 .总则
( l )塔式起重机的使用应以安全第一、保质保量地按计划完成施工生产任务为目的,为做到合理使用、正确操作、安全运行、定期检查、经常保养、计划修理、延长使用寿命、充分发挥其效能,特制订本制度。
( 2 )塔式起重机的司机应以配合好施工单位作业为己任,做到不搞特殊,服务热情,用户至上,信誉第一。
2 .管理
( l )塔式起重机是房建工程中一项重要的垂直运输设备,各级领导都要抓紧、抓好,既要树立以设备为施工生产服务的观点,又要克服重生产、轻管理的倾向。
( 2 )推行全员管理。开展各项爱机竞赛活动,调动群众管好、用好机械设备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做到专管成线、群管成网、讲究效益、奖罚分明。
( 3 )塔式起重机实行集中管理,以租赁方式提供使用;建立塔式起重机拆、装专业队(组),负责塔式起重机的拆装、运输工作。
3 .操作工和起重工
( l )塔式起重机操作工,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水平,公司必须进行系统培训,经考试取得操作证后方可进行独立操作;
( 2 )塔式起重机操作工,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体检不合格或多次发生责任事故者,应立即调离改做其他工作。操作证收回,上交签发机关注销;
( 3 )认真贯彻定机、定人、定岗位的三定制度;
( 4 )机长是机组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全体机组人员都应听从指挥、服从领导,其职责是:
l )保证塔式起重机经常处于整洁完好,限位及其安全装置经常处于灵敏、有效状态;
2 )指导机组人员正确使用塔式起重机,发挥塔机效能,努力完成任务;
3 )重视安全生产、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 )检查督促机组人员共同做好塔机的保养,保持机况良好,延长大修周期;5 )正确及时填写司机手册和运转日报;
6 )组织文化、技术学习,不断提高机组人员素质。
4 .塔式起重机机长的任免权限
( l )一般塔式起重机机长由吊装队任免,并报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 2 )自升式塔式起重机机长由吊装队提名,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审批正式任免。
5 .塔式起重指挥和挂钩人员,由施工队配备。上岗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从考试合格的人员中选配,并持有安全部门签发的上岗合格证。
6 .起重指挥人员,必须佩戴明显标志,如头带红色安全帽,臂套红色袖标等。对无明显标志的人员,操作工有权拒绝起吊。严禁指挥人员酒后指挥。
7 .路基和道轨的铺设
( l )塔式起重机的路基和道轨的铺设,由施工队承担。路基的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原厂规定。对于自重在60t 以上的塔式起重机,地基要分层压实,做到每步取样,并绘出取样平面图,做好地基试验记录;
( 2 )塔式起重机路基的上部建筑材料,除道轨外,枕木、道轨、道钉、鱼尾板、连接螺栓和弹簧垫圈以及轨距拉杆等,均由吊装队提供,其路基技术要求由吊装队提出,并派专人予以技术指导;
( 3 )塔机路基铺好后、由公司生产调度牵头,安全、技术、设备(机械处)、吊装队、施工队派员参加,对路基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准立塔。验收单一式六份,参检单位各一份。同时,塔基试验资料和道轨的测量数据由施工队移交给吊装队存档。
8 .塔机的拆和装
( 1 )塔式起重机每次拆除和立塔前,吊装队应指定专人对塔机各部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禁将带有故障的零、部件装上塔机继续使用;
( 2 )塔式起重机的拆装、必须指定专人指挥,并由专业组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
( 3 )塔机拆装时间在正常情况下一般不应超过规定的天数;
( 4 )塔式起重机安装好后,由吊装队指定专业人员对塔式起重机各部进行检查、调试,经过试验认定合格后,由指定的专业人员签发塔吊运转通知书方可投人运转。凡投人运转的塔式起重机,安全设置都必须齐全可靠,如道轨端档、行程限位止档和接地设置等。
9 .使用和保养
( 1 )塔式起重机使用的原则是'先内后外'(内是指集团公司所管辖范围)。一般塔式起重机由公司调度,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出租需报总公司平衡后方可实施;
( 2 )塔式起重机无论内部或外部使用,一律实行租赁制,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明确责任,相互制约、互相促进。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另一方有权提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 3 )塔机租赁工期按有关内容核定;
( 4 )租赁台班费,按季节由出租承租双方协商定价;
( 5 )运转记录是塔机的原始凭证,操作工每天要认真填写。由于社会原因(如停电等),经双方签认后,可作延长使用塔吊工期的核算依据;
( 6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做到'六不准、六不吊'。塔吊高度超过20m 以上者,应采取哨语、旗语并用;
( 7 )认真做好塔机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坚持每日进行10min~30min , 每旬进行1h~4h 检查保养,严禁塔机带故障作业。
10 .检查、奖惩
( l )坚持塔机定期检查制度,队每天、处每月、公司每季对在用塔机进行检查一次,遇有天气变化,节假日等随时进行检查;
(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罚款:
l )工作时,操作工未带操作证,罚本人人民币5 元;
2 )非操作工操作设备,罚本单位人民币100 元,如系单位主管指派,罚当事主管人民币200 元,罚当事人10元;
3 )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除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外,罚单位2 万元;发生责任大事故,罚单位1 万元,罚直接责任者1000元;
4 )未按规定配备操作手(至少配1 人),罚单位200 元;限3d 内配齐,3d 之内仍未配齐,再罚单位200元,直至配齐为止。单位已按规定配齐操作手,操作手擅自离岗,罚单位10 元,罚操作手50 元;
5 )违反操作规程'六不吊'和'六不准'规定者,罚当事人50 元;
6 )其他罚款规定:
a .无上限位装置,无力矩限制器(含失灵),罚操作手20 元,罚单位100 元;
b .无其他限位装置(含失灵),罚操作手10元,罚单位50 元;
c .停止使用时,未断电源上锁,罚操作手20 元;少卡一个轨钳,罚操作手5 元;
d .润滑不好,罚操作手5 元;
机容不洁,罚操作手5 元;
e .操作手能发现的隐患,但操作手未发现者,罚10~50 元;
f .摔大臂、脱轨、倒塔帽,罚单位300~1000元。
7 )被罚款项应按下列办法支付:
a .单位罚款应从留利或企业基金中支付,不得摊人成本;
b .对个人罚款应由所在单位在本人工资中扣缴。
1 1 .附则
第8篇 建筑公司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1、经营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材料供应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2、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3、经营部长参加与建设单位合同条件的谈判,并负责审查合同内容,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与建设单位签订。
4、签订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由经营部统一备案管理,两日内分别报送以下部门:财务经理,复印件抄送董事长、总 经理、项目经理、项目预算员。
5、负责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及材料供应合同时,必须企业证件齐全有效。
6、依据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及公司的指定要求,拟定分包合同初稿,经总经理审批后,方能签订正式合同。
7、分包合同、劳务合同、材料供应合同应在进场前签订。
8、签订完的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及材料供应合同原件,三日内分别报送以下部f-j:总经理、财务经理、经营部、项目部,原件由经营部统一备案管理。
9、经营部必须配合公司相关部门严格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处理因施工合同引起的经济纠纷。如需修改、变更的内容,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将修改、变更的内容存档备案。如有合同终止,必须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10 经营部负责组织建设单位直接分包项目管理协议的签订。
11 负责向财务部提供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相关资料。
第9篇 某工程公司现场出入规章制度
凡属本公司工作的全体员工必须认真执行该项目工程规定的条例。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二、现场工作人员凭工作胸卡出入,未佩带胸卡者给予处罚。
三、非本单位工作人员及老、弱、病、残、小孩不得进入施工场地。
四、若发现外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给予值班人员处罚。
五、未经管理人员许可,在场职工不准拿走工地任何材料,如有违者按情节轻重罚款。
六、严格执行以上条例,检查发现违反一条处以10-200元罚款。
第10篇 公司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10
建筑公司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十)
1 .总则
( l )为了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提高企业竞争能力,适应建筑市场的新形势,根据国家、市政府颁发的有关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 2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计划经济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企业走向市场,为了生存和发展,就必须下大力提高企业的社会信誉,在工程质量、施工速度、施工管理和服务质员各方面都要有一个好的社会形象。同时还必须加强企业招投标工作,充实投标力址,强化公共关系,树立市场竞争观念,积极参与建筑市场竞争。
( 3 )招投标工作应正确处理好五个关系。一是多业并举和主业的关系;二是适度规模经营和发展的关系;三是立足本地和外埠的关系;四是投标工作和经营活动的关系;五是投标技巧和成本的关系。各级都要正确处理好五个关系,不断提高对招投标工作的认识,千方百计承揽施工业务。
( 4 )投标范围。积极参加房建、市政、地铁等工程的投标;搞好外省市大型房建、公路、市政工程以及国外上程的投标。
( 5 )要提高全体职工对招投标承揽工程任务重要性的认识,每个职工都应积极投人到招投标〔 作中来,搜集、提供工程任务信息,为企业投标承揽任务做出贡献。
( 6 )建立一支素质高,法律观念强,有一定公关能力,有开拓精神的招投标骨干队伍。为保持公关工作的连续性,投标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要不断提高招投标人员的业务水平。
( 7 )各公司在公共关系方面,应相互支持,互相补充。在参加激烈的建筑市场竞争中,要互相帮助,有礼互让。同各企业竞争中,应当讲究竞争公德,讲究竞争策略。
( 8 )工程投标应坚持的基本原则: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统一组织,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相互支持,同时要充分发挥群体优势,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不承担义务或不履行职责。
2 .组织机构
( l )为了参加建筑市场的竟争,承揽工程任务,各级都要加强投标力量,要有招投构、常设机构和专门负责招投标工作人员。土建公司一般设3 一5 人,专业公司可根据需要酌定。机构可单设或合设。总公司设经营部,负责房建、公路、市政等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工作;海外工程部负责国外工程投标工作。
( 2 )总公司及有投标业务的各公司,除设置专门机构负责投标工作外,还要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投标决策,审定重大项目投标文件。招投标领导小组由经理或副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及综合计划部(科)、经营部(科)、技术发展部(科)、设备工业部(科)、物质经营部(科)、质量部(科)、安全部(科)等有关领导组成。大型工程要进行投标预演。
( 3 )总公司经营部和各公司经营部招投标机构人员,应直属主管经理领导,尽量减少决策环节和层次,以便得到信息后,决策及时,防止延误参加建筑市场竞争的机遇。
3 .职责范围
( 1 )总公司招投标工作职责
l )依据国家、市政府颁发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法规,对集团系统的投标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2 )起草和制订集团系统工程招投标管理规章和其他文件;
3 )搜集、整理、发布工程信息,组织信息反馈,总结交流投标经验;
4 )掌握中标工程跟踪情况,建立投标资料档案,按时向市招投标办公室报送招投标各种统计报表;
5 )协调和帮助下属各单位,做好内外公共关系疏通工作;
6 )负责组织以总公司名义承揽的工程投标工作;
7 )负责本企业范围内的基本建设项目(含开发、合建、自建、承发包)的招投标管理工作。
( 2 )各公司投标工作职责
l )根据上级招投标管理规章,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公司的投标管理办法;
2 )搜集信息,筛选信息,落实信息,及时向领导通报信息,确定投标项目,疏通好上下级、建设单位的关系;
3 )负责投标工程招标文件购买,办理投标资格审查、投标书函等手续;
4 )牵头组织有关人员,调查投标工程环境,编制递送标书,参加发标、答疑、开标会,办理决标后事务;
5 )建立健全投标资料台账,按时完成上级各种投标的统计报表工作;6 )掌握中标工程项目的进展、存在问题和履行合同、结算等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做好中标工程跟踪工作。
( 3 )需要以总公司名义或需要总公司组织投标的国家、市重点工程,两个以上紧密层企业(二级公司)参加施工的大型工程项目,房建小区、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由总公司经营部组织有关单位实施投标。
( 4 )投标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涉及各有关部门,需要密切协作。其分工原则如下:
l )经营部门负责本市和外省市招投标的全面管理工作;
2 )经理办公室负责提供宣传广告和介绍企业情况的录像带及设备;
3 )综合计划部门负责提供各单位需要工程任务数量及完成任务月、季、年资料报表和办理招投标工程开工的各种手续;
4 )技术发展部门负责招投标项目施工方案的编制;
5 )基建部门负责提供本企业所属(不含土建施工企业)单位的每年基建计划项目;
6 )财务部门、设备工业部门、研究发展部门、物资经营部门负责提供有关投标需要资料。
( 5 )各单位提供有关招投标工程用的资料,在规定时间内,送给经营部门,由经营部门汇总,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再报送招标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
4 .投标一般工作程序
( l )工程投标一般工作程序大致分为:报送投标申请书,填写投标资格预审表,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发标答疑会,编制、报送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等待决标,办理决标后有关事宜,经洽商最后签订合同。
( 2 )投标申请书,必须提交下列资料:
l )营业执照和企业等级证书(复印件)或投标许可证(复印件);
2 )企业简历(组建时间和近三年承建工程情况);
3 )自有资金情况;
4 )企业全员,技术人员,技术工人数量,平均技术等级,自有主要施工机械状况;
5 )近两年来承建工程质量情况说明;
6 )现有施工任务一览表(包括在施及拟开工项目,目前剩余能力等)。
( 3 )投标工程项目需要将部分工程分包的,要在投标书中明确分包项目范围,说明分包单位的资质、等级及总、分包单位各自承担的经济、法律责任。
( 4 )参加工程投标,必须填写投标资格预审表,按时送到指定地点,接受招标单位资格审查,经市或区、县招标办批准后,方可参加投标。
( 5 )在领取招标文件时,要交付押金,决标后,退还甲方图纸资料,取回押金。
( 6 )认真填写资格审查表,要求字迹清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证件。
( 7 )建设单位开标会。开标会要按建设单位要求时间、人员准时到会,一般性工程法人代表可委托主管招投标工作的副经理参加;重点工程、大型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开标会,法人代表必须亲自参加,并亲自唱标和演讲施工方案。或者选派有表达能力、口齿清楚、声音洪亮、精明强干的同志唱标。各单位要选派1 一2 名兼职唱标员。
( 8 )开标的一般程序
l )由招标单位工作人员介绍各方到会人员,宣布会议主持人及招标单位法人代表证件或法人代表委托书;
2 )会议主持人检验投标企业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证件;
3 )主持人重申招标文件要点,宣布评标办法和评标小组成员名单;
4 )主持人当众检验投标书,剔除废标;
5 )投标企业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申明对招标文件的确认;
6 )按标书送达时间先后或以抽签方式排列投标企业唱标顺序;
7 )各投标企业代表按顺序唱标;
8 )当众启封公布标底。
( 9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书无效:
l )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缺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鉴;
2 )投标书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规定格式填写;
3 )投标书逾期送达;
4 )投标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未参加会议,或者参加了会议但无证件者;
5 )唱标时弄虚作假或更改投标书的内容;
6 )投标企业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人迟到巧min 以上到会者;
7 )扰乱会场秩序,经劝阻仍无理取闹者;
8 )投标书报价超过标底价5 %上限的,应视为无效报价,对超过标底下限的(民用工程5 % ,工业交通项目7 % ) ,一般亦应按无效报价处理。但对其中确有先进技术措施或降低造价措施
,经评标小组讨论同意报市或区、县招标办认可后,可作为有效报价。
( 10 )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一般工程在巧日内,大型工程在30 日内与招标单位以招标文件和标书为依据签订承包合同。
( 11 )收到未中标的通知书后,要及时向招标单位退回招标文件,取回押金和编制标书的补偿金。
( 12 )中标企业要以中标价格的4 %。,向市招标办交纳投标管理费。
5 .投标书的编制及注意事项
( 1 )投标书应以招标文件和补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单位答疑函规定的内容编制,对招标文件或设计图纸有异议或不清楚的地方,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以正式函件向招标单位询问,不得擅自修改,否则按无效标书处理。
( 2 )投标书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 )封面。包括招标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企业所有制类别、等级、法人代表姓名、填报日期;
2 )标书。包括:
a .综合说明。主要有建筑面积,总工期,计划开工竣工日期,报价总金额
b .钢材、水泥、木材用量。其中实行议价承包的,应当写明单位价差及价差总额;
c .对招标文件是否确认和具体意见;
d .报价总金额中未包含的内容和要求招标单位配合的条件。对报价未包含的内容应写明项目、数量、金额和理由。要求招标单位给予配合的条件应具体明确,并说明如不予配合,在造价、工期方面须如何解决的意见;
e .对报价需说明的问题,其中应着重说明降低造价的具体措施。
3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投标书中必须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主要包括:
a .总平面图,主要施工方法,机械选用,施工进度安排,投入本工程的人力、物力安排;
b .保证工期、质量、文明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
c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务、职称、工作简历等。
4 )单项(位)工程投标书:包括名称、建筑面积、结构类型、檐高、层数、质量标准,单位工程总价及总价构成,分包的项目内容和拟用的分包单位或用什么方式选用分包单位。
( 3 )投标书编制完后,应将正本和副本(二份)装人投标书袋内,在投标书袋上口加贴密封条(由市招投标办统一印制),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鉴。
( 4 )投标书要在规定时间内派专人送达招标单位指定地点。
( 5 )在编制标书过程中,如发现疑点问题,务必在开标前询问或通知招标单位,未经招标单位允许,不得擅自变动和修改。要认真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打印成册,不能马虎从事。
( 6 )投标价要严格保密,在开标前各单位不得互相串通,哄抬或压低报价。
7 )标价计算执行** 市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概(预)算定额,工期定额等,企业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对报价进行合理浮动。
6 .企业内部自建工程的招标
( l )自建工程施工招标。无建筑安装施工营业执照单位的自建工程,必须由总公司经营部组织,在企业内部实行招标或议标。到市招投标办公室办理招投标手续。招标单位必须编制招标文件,无能力编制的单位,可委托持有营业执照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咨询服务机构代编。
( 2 )招标文件须经市、区、县招投标办核准盖章后方能生效,否则不得发送投标企业,市合同预算审查部门也不受理标底文件的审查确认。市或区、县招标办应在收到招标文件10 日内批复。逾期不批,视为同意。
( 3 )招标文件包括的内容
l )招标工程综合说明
a .工程名称、性质、地址、建设单位名称、电话、邮政编码、法人代表姓名、联系人姓名、监理机构名称(如有)、资金来源及批准投资单位、文号、建设工程许可证号、开户银行账号等。
b .施工场地所处地理位置、环境、交通条件、拆迁及'三通一平'情况、施工用地范围、面积、可提供临时用地情况。
c .工程概况(包括招标工程范围及其中的单项、单位工程名称、建筑面积、长度、结构类型、层数、檐高和附属管线工程、庭院工程、绿化工程的说明),设计要求,工程地质情况的说明,对工程质量、装修标准以及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的要求。
d .总工期天数,计划开/竣工日期。
2 )招标方式及对分包单位的要求;
3 )钢材、水泥、木材等主要材料(包括特殊材料)与设备的供应方式,材料价差处理力、法。其中由招标单位供应现货的,应写明品种、规格和供货时间等;
4 )工程款项支付方式及预付款的百分比;
5 )投标须知。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投标企业编制、密封、投送标书应注意的问题;
b .无效投标书(即废标)的有关规定;
c .有关竣工结算调价系数的时限规定;
d .评标办法及中标优先条件;
e .对投标企业参加开标会议人员的要求及名额限制;
f .场地勘察、答疑,投标书送达和开、决标时间、地点的安排;
g .对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的时间要求及未中标单位退还招标文件的要求;
h .投标企业询问有关问题的方式和时间;
i .其他应注意的问题。
6 )招标单位认为必须向投标单位明确的问题;
7 )招标文件附件的内容:
a .招标工程范围内的设计图纸;
b .招标工程范围内(指执行单价合同或以扩充设计进行招标的工程)的单项、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实物工程量清单;
c .所有定额项目中注明是'参考价'、'暂定价'的材料项目清单中注明名称、单位、'参考价'、'暂定价';
d .招标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包括进口材料、设备)清单及其暂定单价。
( 4 )招标文件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以及城建集团的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还应做到内容齐全,要求明确、准确,并用16 开纸打印或复印。
( 5 )投标企业领取招标文件应交纳押金。押金数额,一般工程项目不超过300 元,大中型工程项目最多不超过1000 众)元。
( 6 )招标文件一经批准,一般不得修改,必须修改和补充的,须经市或区、县、城建集团总公司招标办(部)批准,并应在投标截止期7 日前以正式函件(视为招标文件附件)送达各投标企业及评标小组成员。
( 7 )招标方式(可分为下列三种):
l )公开招标。由招标单位通过新闻媒介刊登招标通告;
2 )邀请招标。由招标单位直接向有承包能力的建筑施工企业发出招标通知书;
3 )议标。由招标单位直接向参加议标的施工企业介绍工程情况,发给招标文件。
( 8 )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一般以邀请招标方式为主。公开招标和议标方式只限一定的工程范围。
l )公开招标方式适用外商及港澳台同胞的贷款、赠款建设的,且又要求必须实行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或本企业难以承建的工程项目或工艺复杂的特殊专业工程;
2 )议标方式适应下列工程:
a .外商及港澳台同胞的赠款建设的,且又明确要求采取议标方式的工程;
b .在建项目的配套工程;
c .在建项目与招标项目施工场地难以分开的工程;
d .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合同中明确规定议标的中外合资工程;
e .邀请招标没有成功的工程;
f .总公司领导指令采用议标方式的工程。
( 9 )建设工程施工的招标方式由招标单位在招标申请书中提出,经市或区、县、总公司经营部批准后实施。
( 10 )公开招标通告包括下列内容:
l )建设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
2 )工程情况简介。包括项目名称、建筑规模、工程地点、结构类型、装修标准、质量要求、工期要求;
3 )承包方式,材料设备供应方式;
4 )对投标企业资质的要求及应提供的有关文件;
5 )招标日程安排;
6 )招标文件抵押金数额;
7 )其他要说明的问题。
( 11 )各种招标方式录取投标企业的数额
l )公开招标一般为2-4 个;
2 )邀请招标一般为3-4 个;
3 )议标一般为1-2 个。
( 12 )凡采用议标方式,招标单位应以核准后的标底文件为依据,与参加议标的施工企业分别协商工程造价、工期、质量标准、三材用量等指标,以选择最理想的建筑企业中标。在分别议标过程中,招标单位不得向某一投标企业透露另一投标企业
协商的内容。
( 13 )议标要及时决标。10d 内不能决标的,重新组织议标或邀请招标。议标失败后,招标单位应退还投标企业的招标文件押金并支付投标书编制补偿金。
14 )招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单位不能以任何借口更改被录取的投标企业,但投标企业有权放弃投标,并主动退回已领取的招标文件,招标单位要退还押金。
( 15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必须编制标底文件。标底文件可由建设单位有资格的预算人员(持市建委定额管理处颁发的合格证件者)进行编制,亦可委托持有营业执照的招标投标咨询服务机构代编。但不得委托建筑企业代编。
( l6 )标底文件的编制和核准的依据是:
l )全部设计图纸(其设计深度必须符合编制标底文件和投标书的要求)和有关的设计说明;
2 )市建委颁发的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概预算定额(包括各项费用标准,中外合资建设工程概预算费用标准)、基本建设材料预算价格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3 )依照上述规定编制并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设计概预算、修正概预算和投资计划等文件;
4 )建设部颁布的现行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和本市实施工期定额的补充规定;
5 )根据工程技术复杂程度,施工现场条件,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提前工期等项要求而必须采取的技术措施。
( 17 )标底文件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l )招标工程综合说明。包括招标工程名称、建筑总面积、招标工程的设计概算或修正概算总金额、工程施工质量要求、定额工期、计划工期天数、计划开竣工日期等。
2 )招标工程一览表。包括单项工程名称、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建筑物层数、檐高、室外管线工程及庭院绿化工程等。
3 )标底价。包括招标工程总造价,单方造价,钢材、木材、水泥总用量及其单方用量。其中没有三材指标需要采购议价材的应注明其数量、单位价差及差价总金额。
4 )招标工程总造价中所含各项费用的说明。包括包干系数或不可预见费用的说明和工程特殊技术措施费的说明。
( 18 )招标工程标底总价、总工期的计算中,一般不包括下列因素:
1 )增加建筑面积或改变结构类型;
2 )改变建筑设计标准和建筑使用功能;
3 )因建设单位提供的地质勘察资料或地下管网、通道资料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而引起的工程处理费用;
4 )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
( 19 )在标底总价中一般不包括合同期内尚未公布的季度竣工调价系数(包括标底编制期已公布的季度竣工调价系数)和议价采购的价差部分。列入标底的定额材料基价、季度竣工调价系数、参考价格等材料差价的计算基数,应执行邯郸市建筑市政工程定额管理处颁发的有关规定。
( 20 )标底文件必须由招标单位先报送市合同预算审查部门确认,密封后再报市或区、县招标办核准方能生效。
经核准后的标底文件及其标底总价,由市或区、县招标办负责向招标单位交底,密封后,由招标单位取回保管。
( 21 )经市或区、县招标办核准后的标底,总价为招标工程的最终标底价,未经市或区、县招标办同意,任何人无权再变更标底总价。
( 22 )在开标会议上,当各投标书公开后,除各投标书报价均属无效报价外,招标单位应将标底公布。
7 .统计与资料管理
( l )及时准确地搞好招投标各种统计报表工作。
1 ) '月施工任务情况一览表',于下月七日前报总公司经营部;
2 ) '企业人员、在施、已竣工程情况一览表',于下月七日前报总公司经营部;
3 ) '投标报价汇总表'在决标后七日内报经营部;
4 ) '招标工程完工情况报表',做到结算一个报一个,不能拖拉。
( 2 )建立健全招投标资料档案。各单位要设专人负责收集、登记、保管招投标资料,做到及时归档,建立以下五本台账:工程信息、投标项目、中标项目、未中标项目、中标工程竣工结算五种台账。对招投标工程要认真进行分析,总结各种结构型式的投标报价,建立成本体系。招投标工作要逐步应用电子计算机进行管理。
8 .信息管理
( l )投标职能部门要设专职信息工作人员,应当密切注视建筑市场动态,广泛积极获取招投标信息,建立'招投标信息卡',定期向主管领导和投标领导小组通报。信息联络人负责处理投标业务有关的来信来访工作,提供投标咨询。
( 2 )投标主管领导,根据提供的'信息卡',及时确定'兴趣工程'、'非兴趣工程'。对兴趣工程,首先进行研究决策。凡是确定投标的工程,要签订投标会签单,再交职能部门具体实施。
( 3 )所属各单位职工都有提供信息的义务,对职工提供的信息,要认真积极筛选落实,及时把落实结果反馈给信息人。
( 4 )建立信息台账,分门别类存人微机中。做到及时搜集、及时传递、及时发布、及时反馈。
( 5 )信息和工程投标工作,时间性强,难度大,各单位要解决好投标人员的交通问题,以保证投标承揽任务的正常进行。
9 .发展公共关系
( l )发展公共关系是企业适应环境,争取社会各方面理解、信任和支持的强有力的渠道。发展公共关系的目的,是提高企业产品的知名度和企业的声誉,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扩大社会影响。
( 2 )发展公共关系坚持的原则: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以高质量产品和优质服务,既照顾企业本身利益,又对社会相关群体给予支持和援助。
( 3 )在开展公共关系中,严禁违法乱纪,歪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防止低劣服务的行为发生。
10 .招投标经费与奖罚
( l )招投标工作是企业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营活动经费是开展招投标工作的特殊活动经费,主要用于支付业务洽谈,接待建设单位和外部人员等,特殊活动经费的数额由各单位酌定。纳人年财务收支计划,专款专用,严格收支审批手续,不得超出使用范围,防止不合理开支。
( 2 )投标工程未中标,建设单位退回的补偿金,用于投标有贡献人员的奖励,余不得私分,下年继续使用。
( 3 )投标经营活动经费和建设单位补偿费,开支都要提交主管领导批准签字后实施。
( 4 )公司总承包部承揽工程任务的洽谈业务招待费,由总公司支付;本公司紧密层(各二级公司)承揽工程任务,任务给谁,洽谈业务招待费由谁支付。
( 5 )奖励要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凡提供招投标信息,协助投标,为中标工作做出贡献的人员,由各级投标职能部门提出建议,交请领导审批,酌情给予适当奖励。奖金由中标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支付。
( 6 )各单位根据任务情况,可以实行投标任务指标承包,签订合同,按合同规定内容进行奖罚。承包任务指标不包括自建、指令性、合建工程。
( 7 )对未按规定要求、规定时间完成任务的责任人员、泄密人员、妨碍正常投标的工作人员,由主管领导根据不同情况,给予经济或行政处分。
11 .跟踪管理
( l )凡中标工程都要实行跟踪管理,建立台账,掌握工程进展、质量、履约、结算等情况,并在竣工后按要求填表上报建委招投标办公室和总公司经营部。
( 2 )投标职能部门,要主动保持与甲方的联系,协助现场解决有关涉及招投标中的问题,协调甲、乙方关系,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 3 )对跟踪的工程,投标职能部门除发现矛盾和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外,还要积累资料,总结经验教训,以提高和改进工作。
12 .附则
( l )本办法在执行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由总公司经营部负责解释;
第11篇 工程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6
建筑工程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六)
1 .机械设备的购置
( l )购置计划程序及要求
l )由机械管理部门根据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和申请购置部门共同提出设备购置的项目、数量、型号和规格;
2 )由计划部门落实资金来源,提出年度申请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
3 )申请计划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按批准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订货采购。
( 2 )机械设备购置的资金来源
企业实现技术装备,资金来源是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在设备购置程序中,落实财务对购置款源的支付保证,是首先必须考虑的。
l )工程预算所列的技术装配费;
2 )企业按规定留用的固定资产折旧资金(含大修理基金的结余部分);
3 )企业利润中的生产发展基金。
2 .机械设备的装配
( l )不论是新购置机械,还是对原有设备的技术改造和改装所装配的机械设备都应遵循技术上先进、生产上适用的总原则。在探讨装备方案时,必须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分析比较,并考虑以下要求:
l )防止盲目性。是选购现有产品、是改造还是改装,要进行权衡比较,综合分析。需要自制的,要考虑技术水平、加工能力够不够,产品质量能否保证;
2 )考虑经济效益。首先要充分发挥现有机械设备的作用,必须新购置机械设备时,要算好经济账;
3 )选购设备要考虑到整机性能,还要考虑维修配件来源;
4 )装备机械必须适应施工作业条件,在产量、质量和进度方面满足施工要求。
( 2 )机械设备的技术改造及改装,对现有老旧的机械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是加快设备更新步伐的重要措施,具有投资少、收效快等优点。技术改造和改装应遵循如下原则:
l )机械设备的改造要同企业的技术改造结合起来,加强调查研究,摸清机械设备的状况,作出全面规划;
2 )要考虑需要和可能,资金和机械设备配件供应来源、技术准备等;
3 )要按照技术先进、使用可靠的原则有计划地进行。技术改造方案、资料和施工图纸必须事先提出,经有关人员审核,报上级审批后方可实施。改造完成后经验收合格、有关资料应列人技术档案。
( 3 )设备改造和改装应进行以下审查:
1 )经济可行性审查。提出比较资料及综合比较方案;
2 )技术可行性审查。对引用技术是否成熟,改造改装的实施步骤及能力提出论证。
3 .机械设备的验收
( l )对整机装运的新购机械设备,应进行运输质量及供货情况的检查。对有包装的新购设备,应检查包装是否受损;对无包装的新购设备则可直接进行外观检查及附件、备品的清点。若发现新设备已有较大损伤,应做好详细记录,并尽快与运输部门或供货厂方交涉处理。
( 2 )对解体装运的自组装设备,对总成、部件及随机附件、备品进行外观检查后,应尽快组织「_地组装并进行必要的检测试验。
( 3 )工地交货的机械设备,应由制造厂在工地进行组装、调试空运载和生产性试验,自检合格后才提请订货单位复验。试验项目及要求按合同规定进行。施工企业最好直接参加厂方的自检过程,待验收全部合格后、才能签署验收。
( 4 )调拨的旧设备的测试验收,应基本达到'完好机械'的标准。
( 5 )重要关键性的大型设备应由总工程师或总机械师为首的鉴定小组进行试验验收。
( 6 )一切随机原始资料、自制设备的设计资料、图纸、测试记录、验收鉴定结论等应全部清点、整理归档,作为技术档案的必备内容。
4 .机械设备的检查
( l )机械设备检查是全面性检查活动,检查的目的是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交流经验,表彰先进,提高机械管理水平。检查要注重实效。总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分公司每半年一次,基层每季一次。把完好设备标准的评比工作与设备检查结合起来进行。
( 2 )设备检查的主要内容
l )机械管理工作,职工思想教育;
2 )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规章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3 )主要机械的使用、保养、修理情况及三率指标完成情况;
4 )技术档案及资料的管理、使用情况;
5 )技术培训考核、操作证制度的执行情况;
6 )维修计划的执行,修理质量和配件管理情况;
7 )完好设备标准竞赛的实际成效。
5 .机械设备的保养
( l )机械设备保养是进行清洁、紧固、润滑、调整、防腐、修换易损零件,使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状态的一系列工作,减少机械磨损、延长机械使用寿命、提高机械完好率、保证安全生产的主要措施。必须贯彻'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原则。
( 2 )机械设备保养的要求
l )处理好保养与施工生产的关系。在安排施工任务时,要留有机械保养时间;保养作业尽量利用业余和节假日进行,以缩短保养停机时间,减少对施工生产的影响。2 )制订并严格执行保养规程。操作人员进行保养作业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3 )对操作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和技术培训。培养爱机习惯,熟练掌握保养技术知识
4 )具备必要的物质条件,配齐油枪、油杯等专用工具设备,按期按量供应必备品和配件等。
( 3 )机械保养的作业内容
机械保养主要是清洁、紧固、润滑、调整、'十字作业法',直至以恢复各大总成件耐用能力的平衡为目标而进行的有关项目。
( 4 )保养计划
l )保养计划的编制必须严格遵守保养规程和各类机械的保养间隔期以及生产情况逐月编制。并与机械保管月生产计划同时下达;
2 )保养计划的编制应坚持强制保养的原则。
( 5 )保养工作的组织实施
l )机械保养采用就机保养综合作业或定位保养专业分工的方式,也可采用总成互换的保养方法;
2 )专业分工方式,可实行定部位、定人员、定机具、定进度、定质量的五定责任制度;采用综合作业时,根据情况实行必要的责任制;
3 )保养工作结束后,应将保养类别、起止时间、保养主要内容和质量检查情况登记在履历书和保养登记簿内,记录内容应齐全、准确。
6 .机械设备的修理
( l )由于机械设备种类繁多,应根据机械设备的特点,采用不同修理制度。
( 2 )机械设备划分为三类:一
是关键机械设备;二是主要机械设备;三是简单机械设备。
( 3 )对三类机械设备采取三种修理制度。
1 )计划预期检修制度。用于第一类机械设备,用计划预防性来确保机械设备完好;
2 )诊断修理制度。适用于第二类机械设备,用'诊断病情,对症下药'的方法进行修理,确保机械设备完好,便于现场维修;
3 )事故修理制度。适用于第三类机械设备,出故障就修,不出故障不修。
( 4 )修理制度三种检查方法
l )修前检查:以专业人员的经验和仪器仪表相结合,鉴定如何修理;
2 )定期诊断法:根据诊断结果,视情修理。用仪器仪表和人的经验相结合的方法;
3 )随时观察法:用于事故修理制度。要求随时注意和掌握情况,一旦发生故障,马上修理或更换。
机械设备的修理是指将已因磨损而性能降低的机械设备恢复到原出厂性能或基本达到原出厂性能的恢复手段。机械设备的修理体制、修理计划的形成程序见'机械设备的保养'第l 、2 款。
( 5 )机械设备的定期修理
机械设备的定期修理是指按计划预期检修制中规定的修理周期(间隔)对该机的强制性修理。这里主要指机械设备的大、中修理。
l )制订修理方案
在机械设备解体后,根据机械各部磨损情况,由机械技术人员会同机械修理人员共同制订出书面修理方案。修理方案要针对性、可操作性强,要有具体的配合数据、加工级数及质量标准。修理方案一经确定,不要轻易变动。
2 )机械解体后,对所有旧零部件测量鉴定。从中确定可用、可修及需更新的配件,并据此编制出配件计划。
3 )对按计划新购人配件和新加工件,逐个检测。对不符合质量、配合标准的配件坚决剔除。
4 )对所有的配合组件,在装配后,要严格按规范检测并有记录。合格后方可进人下道工序。
5 )部件组装完成后,要严格按规范检测并有记录并整体喷漆。
6 )整机组装完成后,要整体喷漆,并同时喷上统一编号。
7 )由机械技术人员、质检员、机械修理人员据修理规范和验收规范共同对该机进行验收和试运转,并签署验收单。
8 )对大型机械设备,经过三次大修理后,不再安排第四次大修理,一直维护使用到报废;对于中型及以下机械设备,当其四级保养的费用已达到或超过其原值时,不再安排四级保养,一直维护使用到报废。
( 6 )机械设备的日常修理
机械设备的日常修理是指对机械设备在正常运转中,因发生人为或机件损坏而造成的停机故障的排除手段。机械设备的日常修理的突发性强,在实践中很难列人修理计划。但也绝非无规律可循,只要广大机务人员勤于摸索、频于观察、精于记录、善于总结,还是能够做到、起码是能够基本做到防患于未然。
l )机械设备的日常故障的发现
a .机械操作人员在机械运转过程中,必须精力集中,心无旁鹜。在完成生产任务的同时,随时根据机械设备运转过程中的声音、温度、气味、机械出力、操作反应等现象,及时发现异常并停机检查。避免因这些异常的推迟发现而造成机械设备的扩散性损坏。
b .各级机械管理修理人员应充分利用深人工地的机会,观察机械的运转动态,及时发现问题。
2 )机械设备的日常故障的排除
a .属于操作人员通过调整、紧固可以解决的故障,由其自行排除。但前提是机械管理单位必须为操作人员配备齐全随机工具。随机工具除本机专用的工具外,至少还应配备:黄油枪一个;克丝钳、鲤鱼钳、活扳手、十字螺丝刀、一字螺丝刀、电工刀各一把;机油壶一个。
b .属于机件损坏的故障,操作人员应立即通知修理单位。通知时必须要把故障部位、故障现象特征说明白,以免修理人员往返徒劳。
c .修理单位接到通知后,应立即以最快速度派出修理人员。修理人员应根据通知的故障部位携带上可能更换的零部件。
d .故障排除后,操作人员和工地机械员应签署机械修理任务单。机械修理任务单上应注明本次修理所耗用的工时;更换的配件名称、数量;修理质量评定和对修理人员服务态度的评价。
7 .机械设备的调拨
( l )企业内部调拨和外部调拨分别是设备使用权和所有权的转移,涉及产权变更时,要办理好固定资产转移手续。
( 2 )设备无偿调拨只需按规定办妥交接手续,有偿调拨应视设备情况,实行按质论价的计费办法。
( 3 )施工单位改变隶属关系、合并、关停时,所有机械设备调拨处理按上级规定办理。
( 4 )根据管理权限发布调拨命令,按照调拨令办理调拨事宜。
( 5 )调人调出设备必须严格按照机械调拨通知单等规定的机械名称、型号、规格、及有效期办理交接事项,调拨通知单等文件应作为列账与立账的依据。
( 6 )原机附件、备品、工具、说明书、履历表、运转记录、随机技术文件等一律在交接记录上注明并随机移交,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压。
( 7 )交接双方要互相协作,调出单位应主动协助解决装运问题,调转中发生的费用一般由调人单位承担。
8 .机械设备的资料管理
( l )凡只属固定资产的机械设备,均应按机械分类建账立卡。
( 2 )各级管理机构应建立机械总台账和反映配属情况的分户账,定期核对实物,做到账物相符。还要同财务部门所建的账卡定期核对,做到账账相符。
( 3 )企业施工生产中的主要施工机械部门必须建立技术档案。原始文件(说明书、零件目录、图纸、出厂合格证、设计资料)、机械履历表(机械变动、事故、安装、运转、修理、改造等履历),均应按要求逐项登记。进口机械应详细登记其技术性能、型号、规格、生产国别、生产厂商、出厂时间、编号、到达时间、配套动力及主要附件情况。
( 4 )运转记录等原始资料,由值班人员正确填写,专职人员审查汇总,逐级上报。
9 .机械设备的保管与退库
( l )保管
l )严格按照机械设备保管的有关技术规定保管好在库机械设备和暂时停用机械;
2 )机械设备在保管中严禁拆套,杜绝备品、附件、工具等的锈蚀、遗失和损坏现象。
( 2 )退库
l )凡1 年以上不需要用的机械设备,可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办理退库手续;
2 )退库机械设备应做好保管,并做出技术鉴定,按审批要求的规定,办理无偿调拨的退库交接手续;
3 )退库机械的运杂费由原保管单位承担。
10 .机械设备的封存
( l )因施工任务改变、无施工任务或施工任务严重不足而停用的机械可以申请封存;
( 2 )封存机械必须技术状况良好,附件齐全,否则不予办理封存;
( 3 )封存机械必须涂油、防腐,放尽机内存水,其零部件及附件不得随意挪用、拆换;
( 4 )封存机械必须有专职管理人员定期进行保养和试运转;
( 5 )封存期未到而需启封使用,需经封存审批部门批准,未经封存审批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启封。
11 .机械设备的报废
( l )对机械设备报废要严格掌握,慎重处理,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报废:
l )主要结构和部件严重损坏,虽经修理仍达不到生产使用要求和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
2 )因使用期长,修理费用过大,在经济上不合理的;
3 )因意外灾害事故和突发事故,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4 )非标准设备,因任务变动,本企业不适用,其他企业也不需要的;
5 )需更新换代的淘汰产品。
( 2 )机械报废时,应由单位主管、专业人员、技术工人组成鉴定小组,进行详细检查,作出正确的技术鉴定。
( 3 )对符合报废条件的机械,必须认真逐项填写报废申请书,经单位领导鉴定后,按规定的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批。批准后按管理权限作报废处理。
12 .机械设备的技术试验
( l )机械设备技术试验规定
l )新购机械设备或经过大修、改装的机械设备,在投人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鉴定和试运转,以测定机械设备的各项技术性能和工作性能;
2 )新购机械设备的技术试验由建制单位组织,在机械技术负责人的指导监督下进行;
3 )参加机械设备技术试验的人员,事先必须详细研究原厂技术文件,了解机械设备技术性能,掌握技术操作规程;
4 )大修或改装后的技术试验,由承修单位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在技术负责人的指导和监督下,由主修人或原机机长会同进行;
5 )承修单位应事先通知送修部门派员参加,使试验和验收工作结合进行。
( 2 )机械设备的技术试验
l )外部检查。主要检查装配是否正确,是否有缺件漏装,润滑部位是否涂油或注油,螺纹连接是否紧固等;
2 )无负荷试验和负荷试验。主要是试验机械设备的工作性能,包括机械设备的启动性能、动力性能、制动性能、操作性能和安全性能等,是否达到正常使用的技术要求;
3 )技术试验后的复查。主要检查试验后的机械设备有无不正常情况,消除试验中发现的缺陷和故障,并做好润滑、调整和紧固工作;
第12篇 建筑公司工程外协单位安全生产资格审核与管理制度
一、 制度制订的目的:为加强对本公司工程项目中使用的外协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保证外协单位具备安全生产资格和能力,从用工源头上把好安全关,较少工程项目施工中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特制订公司工程外协单位安全生产资格审核与管理制度;
二、 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谊发公司总包或涉及谊发公司的所有工程项目中使用的所有外协单位(包括中建一局集团内的各公司、各专业公司)
三、 对外协单位分包合同签订前的前期审核:公司或项目必须使用整建制外协施工单位并在与外协单位签订工程或劳务承包合同前,必须对其单位的各种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行严格审核,不准与不符合条件的外协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审核中外协单位必须提供以下合格的资料并符合相应的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国外企业必须具备在国内进行工程施工的合法手续)
2、企业资质证书(必须与工程等级和施工范围相符)
3、企业进京注册登记手续(必须在时间和范围内有效)
4、 企业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证复印件和法人委托证明
5、 三年内本企业安全生产无事故证明(应为地区级以上证明,进京一年以上的企业,应提供北京市建委的有关证明)
6、北京市企业安全生产认可证(必须在名称和时间上有效)
7、 法人安全生产资格证,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包括安全人员上岗证)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年审核格有效 )
8、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机构(体系建立健全有效并有专职机构和安全人员)
9、 企业安全文明施工证书荣誉等(业绩证书)
10、 其它证明
另外,外协单位还应提供以下相关内容资料:
1、各级人员的三证(身份证、暂住证、做工证),特种作业人员应提供体检健康证明和北京市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
2、 人员进京注册登记证明和登记表(市建委外管处);
四、外协单位分包合同签订后,进场过程中资质的审核和控制:公司或项目在外协单位进场过程中,应按照公司和主管上级单位要求,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必需的安全生产教育(包括三级教育、转场教育等)未经合格教育和登记注册的人员,不得进场从事施工生产,外协单位必须建立现场安全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建立与总包相配套的安全管理制度;与总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具体要求如下:
1、 依据审查阶段申报的资料内容,提供合格的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和施工单位以及施工人员名单;管理人员和施工单位不得任意变动,施工人员应相对稳定;
2、施工人员未办理三证的要在施工前办理完毕,未进行注册登记的要在施工前办理完毕
3、 未办特种作业证件的,不得从事特种作业,外协单位应根据要求及时办理并不的影响总包工程进度要求
4、 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应在施工前及时进行教育,已在中建一局集团内部进行过三级安全教育的要提供教育合格登记表和教育卡,并及时办理转场安全教育。
5、 管理人员应提供安全年审合格证,管理人员未进行安全年审的,要积极参加年审;未能赶上公司或主管上级主办的年审教育时,要积极补审
6、 单位进场后要及时与总包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五、日常施工管理中,对外协单位安全工作的控制要点:外协单位在签订了施工合同后的日常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北京市、中建一局集团和谊发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遵守国家北京市等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遵守总包及其总包上级主管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要求
2、积极配合总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完成安全生产目标和文明施工、消防保卫卫生环境等各项管理目标
3、 服从总包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按总包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设置专职安全机构和人员,完成应做的安全生产内业文字资料并向总包提供必备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文字资料
4、 按照总包要求在总包指定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范围内选择防护用品
附录:
建筑施工总分包安全管理责任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双方特签定本协议书。
在施工工程承包合同的执行上,本协议书具有优先权
一、管理目标:
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杜绝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重大损失事故、事件发生。
2、负伤频率控制在 0.4% 以内;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杜绝重大隐患;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
5、乙方必须保证具备并予以保持甲方制定的文明安全施工目标要求的内业和现场条件;
6、确保总包ci战略的要求。
7、确保通过各级达标检查和其他各级各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完成并保持甲方确定的文明施工目标;
二、用工制度:
1、分包方须严格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来京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北京市政府关于外地来京施工企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若在京外施工,必须遵守当地政府关于企业施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分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因此造成总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2、分包方的所有工人必须同时具备北京市建委外管处核发的外地进京企业施工许可证、北京市劳动局核发的北京市外来人员就业证以及北京市公安局下属驻地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若在京外施工,必须遵守当地政府关于企业施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分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因此造成总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3、分包方应遵守总包方上级制定的有关协力队伍的管理规定以及总包方的其它的关于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及规定;
4、分包方须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能够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并且只能承担与自己资质相符的工程。
三、安全生产要求
1、分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非分包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分包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执行北京市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包括北京市建委1991年制定的文明安全施工基本标准以及1999年颁发的补充标准,同时包含京外各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分包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4、分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方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分包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分包方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分包方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参加总包方组织的安全年审考核,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3.3、分包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总包方,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4、分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如所持证件为京外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经考试合格者换领北京市经委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京外要遵守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
4.3.5、分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3.6、分包方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4.4、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4.4.1分包方必须虚心接受总包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
4.4.2、分包方必须按照总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4.4.3、分包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4.5、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4.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4.6.1、分包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4.6.2、分包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总包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分包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总包方,接受专职部门(公司级)的专业验收;分包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总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4.7、分包方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4.8、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对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的定点采购制度(京外施工时,还要满足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
4.9、分包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4.10、分包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4.11、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4.11.1、分包方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4.11.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方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总包方的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总包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总包方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4.11.3、分包方要积极配合总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分包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方承担;
4.11.4、分包方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11.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方应积极配合总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分包方人员的,分包方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分包方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总包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负;
4.12、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分包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4.13 、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分包方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4.13.2、分包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4.13.3、分包方的专业分包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4.13.4、施工现场内,分包方必须按总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4.13.5、总包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包方的书面同意;
4.13.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13.7、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总包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总包方指定的厂家购买。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
4.13.9、分包方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其他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4.13.10、分包方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总包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分包方的安全责任;
4.13.11、已获批准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条例的副本,由分包方编制并且分发至所有分包方施工的工作场所,业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标语、警示牌等物品,具体由总包方决定;
4.13.12、分包方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官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
四、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1、分包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北京市政府、北京市建委(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分包方应严格按总包方消防保卫制度以及总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对总包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应在总包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包方的要求,总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2、分包方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
3、凡由于分包方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分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总包方可对其处罚。
五、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分包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总包方ci战略的要求,按总包方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全体员工的服饰、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2、分包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负责;
3、分包方应按照总包方要求建立健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切忌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5、分包方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分包方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6、分包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自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配有医务人员、紧急抢救人员和设备,并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
六、争议的处理
当协议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北京市(或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补充条款:
八、协议书的分数:
本协议书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书书副本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持一份。
九、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生效至合同书的截止期同时截止
总包方: 分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