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程公司项目经理部外埠施工队伍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经理部外埠施工队伍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贯彻iso9000标准,规范和完善项目经理部外管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2 .外管工作管理体系
外埠施工力量已成为施工企业劳动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成施工任务的重要依托力量,加强对外埠施工力量的管理,是项目经理部的重要工作内容,为使管理落到实处,必须建立外管体系,相应配备管理人员:
( l )外管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是在项目经理部内部实施全方位管理的组织机构,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党支部书记任副组长,生产、经营、行政副经理、有关业务人员和外埠施工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用工管理、思想政治、施工管理、生活管理、治安消防、经营管理六个组:
l )用工管理组
由分管外管工作的项目副经理或生产副经理任组长,党支部书记任副组长,行政、治安消防、外管工作人员、外埠施工队长或注册负责人为成员。
2 )思想政治工作组
项目经理部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团支部书记任副组长,工会、外管、外施队支部书记或政工员为成员。
3 )施工管理组
项目经理部生产副经理任组长、工程部部长任副组长、质量员、安全员、外施队生产副队长为成员。
4 )生活管理组
项目经理部行政副经理任组长、行政管理员任副组长、生活、医务、食堂管理员、外施队行政副队长、食堂管理员为成员。
5 )治安消防管理组
项目经理部行政副经理任组长、行政管理员任副组长、治安、消防、外施队行政副队长、治安消防负责人为成员。
6 )经营管理组
项目经理部经营副经理任组长、经营部部长任副组长、财务、预算、计划统计、物资、外管、外施队经营副队长及财务人员为成员。
( 2 )外管工作定员标准
l )外管工作领导
根据外埠施工力量数量,项目经理部应有一名领导分管外管工作或由生产副经理兼管外管工作。
2 )外管员
项日经理部使用外埠施工力量2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配专职外管员一人,使用l000人以上的配两名专职外管员,使用200人以下的设兼职外管员。
3 )领工员
在施工程按专业分工使用外埠施工力量60~100人的,配一名专职领工员,两班作业的,同一专业配两名专职领工员,依此类推。
4 )外埠施工队管理人员
a .劳务输出单位一次提供两支队伍,人数在500人以上的,根据用工单位要求,应选派一名公司级领导常驻施工现场,协调施工队与项目经理部之间的关系;b .施工队管理人员配置,按建制队全员人数的6%配置,其中,队长、工程技术、质量、安全、保卫、财务、行政必须配置专职人员。
3 .用工管理
( l )注册登记工作
1 )人员审查
a .施工队伍进场三日内,将全部职工按注册规定花名册格式进行造册,相应提供身份证和证明信件,送项目经理部外管负责人进行审核,无误打印正式职工花名册一式六份;
1 ) .外埠施工队伍负责人要按项目经理部提供的'管理人员配置表',如实填写并提供'职称证'、'上岗证'或上级任命证件。经项目经理部审核无误,证件退还,'配置表'存入'外埠施工队管理档案';
c .外埠施工队负责人应负责提供本队全部特殊工种人员证件,由项目经理部外管员及有关人员进行审核,到安全部门换领邯郸市证件,需要进行补充培训时,由外管员编制补充培训计划。
2 )注册资料准备
a .外埠施工队负责人在队伍进场5日内,提供全部职工本人一寸正身免冠相片,每人七张(工作证、就业证、暂住证、上岗证、胸卡、床头卡、临时户口簿);
b .外埠施工队负责人应提供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驻邯郸市建管处开具的施工介绍信;
c .外埠施工队负责人与项目经理部外管负责人共同对《邯郸市建筑劳务合作合同》正文及补充条款进行研究协商一致后,由甲、乙双方签订正式劳务合同,一式五份。所签订合同法人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与企业名称与委托书上的姓名相一致。
3 )注册登记
项目经理部外管员将《注册人员花名册》、《邯郸市建筑劳务合作合同》、《企业施工介绍信》,在队伍进场15日内送上级外管工作主管部门进行注册。
4 )注册许可证保管备查
市建委核准颁发的《外地施工队伍施工许可证》,第一联由乙方施工队保存备查,第二联由甲方项目经理部保存备查,第三联由甲方项目经理部在15日之内送工程所在区(县)建委备案。
( 2 )核办《 就业证》
l )编造《 外来人员花名册》
编造《外来人员花名册》要按照《外来施工企业职工花名册》顺序排列,两种名册的姓名、性别、年龄均与本人居民身份证相一致。
2 )填写《 就业证》
由施工队负责人提供《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或由乙方向省劳动行政部门办事处统一购买,贴卡和贴照片后进行填写。
a .有效期应与所签《邯郸市建筑劳务合作合同》期限相一致;
b .就业单位应填写甲方单位全称;
c .职业应与《外来施工企业职工花名册》工种(职务)相一致。
3 )项目经理部外管员在外施队进场20日内,将《外来人员花名册》和全部《就业证》送上级主管部门具体核办。
a .《就业证》核办后,原证一律由乙方施工队负责保存备查,《就业证》存放保管顺序与《外来施工企业职工花名册》顺序一致。
( 3 )转移
外埠施工队职工人数的增加、减少变化,属下列情况的,按外埠施工队职工转移规定办理:
l )原《许可证》增人,所增人员可按市建委外管处'原证增人规定'办理,新增人员进场10日内办理增人注册;
2 )所增人员属总公司、分公司内部异地调入的,由项目经理部外管员负责填写《在用外埠施工队人员流动转移单》,并于5日内将转移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 )所增人员属公司以外单位,该单位同意转移时,参照上项办理,该单位不同意转移时,所增人员按注册登记有关规定办理;
4 )人员属临时减少,其去向属总公司或分公司内部移动的,项目经理部应协助调人单位外管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 4 )施工队人员管理
l )县级施工企业(含县级以下企业)进城施工的,人员组合应以本县为主体,跨县人员必须是办理正式招工手续,确定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的。
2 )施工队作业人员技壮工比例,一般应保持在6:4,在60%的技术工人中,中级以上的不少于30%。
3 )施工队负责人对所属成员熟悉了解,所有成员必须符合《 劳务合同》 规定的劳动年龄和甲方要求不能使用的'五种人'。
4 )在合作期内人员变动应保证施工生产任务完成为前提,人员增加、减少必须提前3d 通报项目经理部主管生产负责人和项目经理部外管员,并向外管员说明增加来源和减少去向,以便办理手续。
5 )施工队主要负责人因故外{人,必须执行请销假制度,并在外出期间指定临时代理负责人。
( 5 )特殊季节(如夏收、秋收、冬施、元旦、春节),施工人员的离岗比例,由施工队与项目经理部具体协商,并将预留,离岗人员名单分别书面报项目经理部外管员,并依据商定的工作目标签订'包保协议'。
( 6 )检查
l )项目经理部外管员应坚持月度用工检查,检查时间一般规定在每月20日~24日,用工检查要按照检查内容逐项做记录。
2 )检查内容包括:注册、办证、人员构成变化、出工情况、有无违章用工、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
3 )用工检查记录为专用记录,应按检查时间及顺序,逐一登记,检查记录作为上级外管工作主管部门了解检查基层外管工作的主要依据。
( 7 )评价、表彰
l )评价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其具体安排与要求,按公司外管部门统一部署进行;
2 )表彰工作应结合项目经理部季度、半年、全年工作总结,由项目经理部对外埠施工队伍进行年度表彰,年度表彰工作一般在本年度11 月份完成。
( 8 )资料管理
1 )劳动力计划
根据工程部门所提供的年、季、月和冬施生产计划,编制本单位的年、季、月和冬季施工劳动力计划,劳动力计划一律使用总公司统一印发的表格。
a .年度劳动力计划:
① 在本年度12 月
10 日以前编制完下一年度的劳动力计划并上报公司外管部。
② 劳动力计划表(一)的编制方法:单位栏填写到具体栋号;开复工面积、计划完成产值、劳动生产率要与生产计划相一致;计划全员平均人数是计划总产值除以全员劳动生产率的商;现有人数中的自有职工人数与劳资部门本年n 月所统计的人数相一致;外埠施工队人数不填;增加与减少人数是计划全员平均人数减现有人数合计的差数(分正负数)。
③ 单位工程劳动力计划表(二)的编制方法:基层用工单位栏,要填写在施单位工程名称、建筑面积、作业内容,具体指标由生产部门或有关人员负责提供。计划人数,按相应作业内容乘以单方定额标准求出总需工日,再除以计划工期天数求得;安排落实人数总量与计划人数应相符,其中外埠施工队应注明基地或非基地人数;外埠施工企业名称要填全称,施工队长姓名要与注册许可证上的姓名相一致;进场时间与劳务意向签约时间相一致。
④ 劳动力计划表(三)的编制方法:依据劳动力计划表(二)编制劳动力计划表(三)。年平均人数,是按逐月平均人数之和除以12 个月求得,年平均人数应与劳动力计划表(二)安排落实人数相一致。
b .季度劳动力计划:
① 季度劳动力计划用表与编报方法,与年度劳动力计划用表和编报方法基本相同。
② 一季度劳动力计划表(一)、(二)、(三)编制上报,与年度劳动力计划表(一)、(二)、(三)编制上报同步;二、三、四季度劳动力计划表(一)、(二)、(三)编报,均按前一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为上报时间。
③ 季度劳动力计划现有人数,除一季度现有人数不含外埠施工队伍人数外,其余三个季度均含外埠施工队人数,人数统计时点时间分别为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并以统计月报人数为准。
④ 季度计划表(二),除一季度填写进场时间外,其余二、三、四季度劳动力计划表均不填写进场时间。
c .月度劳动力计划:
① 一月份劳动力计划编报的时间与一季度计划编报时间相一致;其他月份编报时间是本月27 日编报下一个月的计划。月度劳动力计划只编报表(一)、(二)。
② 一月份劳动力计划表(一)编报方法与一季度相一致;其他月份现有人数中自有职工人数分别以劳资部门统计的本月末人数为准,外埠施工队现有人数以本月统计上报人数为准,用以编报下个月的劳动力计划。
③ 劳动力计划表(二)中的进场时间,除3 月份以前的报表填写外,其他月份均不填写进场时间。
d .冬季施工项目劳动力配置计划:
① 根据工程部门编制的冬季施工计划,进行编制本单位冬季施工项目劳动力配置计划,并于11月5日以前报公司外管部。
② 冬施劳动力配置计划表使用集团公司原外管部统一印发的表格。
③ 冬施单位工程名称、面积、工作内容与生产计划相一致。
④ 劳动力的配置,根据不同单位工程施工面积和不同作业内容的用工标准、计划施工工期天数计算出计划需用总人数,减去自有职工人数来确定外施队人数。
⑤ 冬季施工理论周期为本年度n 月巧日一次年3 月巧日,计划编制的周期栏中,应填写实际作业周期。
年、季、月及冬施计划编制完后,要根据生产和人员安排等情况,写出详细的编制说明。
各种计划报表上报以前,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查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各种计划报表均编制一式两份,上报一份,存档一份。
2 )统计
根据月度使用外施队伍情况,按月编报外埠施工队伍统计报表:
a .月报表使用总公司统一印发的统计报表格式;
b .报表时间:每月26 日以前编报本月使用外埠施工队伍统计报表,截止时间为25 日,以实际注册考勤人数为准;
c .报表格式:纵向分基地、非基地两部分,以省、企业、施工队分别按'一'和'1'的排列顺序填写;
d .外企名称填写全称;队长姓名与合同及注册队长姓名相一致;累计人数以先后注册人数相加之和为准;
办证人数累计相加;在施工程名称、作业内容与实际相符合;月初人数以上月报表人数为准;月末人数以本月25日实际考勤人数为准;月平均人数应以本月每天实有人数相加之和,除以月历天数求得,如本月人数变动不大时,也可以月初人数加月末人数之和除以2求得:本月变动人数是月初人数减月末人数的差数(正负)。
e .报表纵向要逐栏进行合计,即各栏有小计,基地、非基地有合计,最后为总合计;
f .报表要写详细的编报和使用队伍情况说明,上报前要有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自存一份。
3 )台账
a .外埠施工队伍工程分包台账(一),注册前先将队伍的自然情况准确填写,待注册后将栏目逐一填写,费用支付要逐次填写,如实填写分包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b .使用外埠施工队伍注册登记台账(二),注册后3 日内按照许可证、劳务合作合同有关内容进行填写,一队注册若干次的要逐次填写,不得合并累计填写。办证情况按实际办证数填写;
c .外埠施工队伍人数情况登记台账(三),按队填写,月份实际使用人数、平均人数应与月报表相一致;
d .外埠施工队劳务费结算登记台账(四),首先以劳务合作合同为依据填写外施队伍自然情况、进场时间、作业人数、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确定,应付劳务费分项登记之和与合计数相符,劳务费支付情况要及时填写,数据与结算审批表相一致,并计算出累计支付、待支付的比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出劳务费结算与支付情况记要。要求台账应附有历次结算劳务费审批表复印件;
e .外埠施工队伍人员调配情况台账(五),按实际发生的调配情况进行填写,劳动力调配属跨区(县)调配时,必须经总公司批准办理转移手续后转移队伍,并及时登记台账。
4 )劳务费结算支付半年报表
a .报表格式,一律使用总公司统一印制的外管报表;
b .上报时间,上半年为本年7月10日,报送本年度元月1日~6月25日的劳务费支付额,下半年报送时间为第二年元月10日前,报送全年(即元月1日~12月25日)的支付劳务费额度;
c .编报支付情况说明,随劳务费支付情况报表一并上报,编报依据,包括上年结转、本年应支付、已支付、待支付等情况。
5 )死亡事故报告表
a .此表用于外施队伍在合同期内发生死亡后,应先用电话向上级外管部门汇报简要情况,并在24h 内将此表上报公司外管部,并附肴注册花名册复印件和死者暂住证、工作证和就业证;
b .此表要如实填报,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填报单位存档一份,上报总公司二份。
6 )五个一样管理记录
为了检验'五个一样'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应分别按思想政治工作、施工管理工作、生活管理工作、劳务结算工作、行政管理工作,以及用工管理工作建立工作记录,以作为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的依据。
4 .思想政治工作管理
( l )组织建设
l )外埠施工队伍有党、团员3人以上的,进场后20d内应分别成立临时党、团小组,暂隶属项目经理部党支部领导。党团组织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活动时间lh~2h;
2 )凡超过50人的,要设置一名政工员,并要设置廉政监督员。
( 2 )规章制度
项目经理部要建立健全加强外施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思想政治工作例会或与之相适应的思想分析会、动员会、经验交流会等,经常了解掌握外施队伍思想状况,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并且做到思想政治工作资料完善、台账齐全、登记及时、准确详实。
( 3 )学习教育
项目经理部党、团支部要认真抓好外施队伍精神文明教育,每月要有选择地组织一次外施队伍党、团员及其他人员的共同理想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遵纪守法教育、集体主义和主人翁意识教育等,增强'五爱'(爱祖国、爱家乡、爱企业、爱集体、爱岗位)自觉性,同时要落实好上级布置的大的或阶段性的宣传教育任务,宣传教育面不低于95 %。
( 4 )开展活动
组织开展劳动竞赛、青年突击队等项活动。在落实好'三工'教育的同时,要针对工程特点和施工进度情况,积极组织好阶段性形势任务动员、搞好思想发动,并注重做好总结或表彰工作等,努力激发和调动外施人员的施工生产积极性,促进施工任务的完成。
( 5 )抓典型,树立先进
按月、季、半年、全年分阶段检查时事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完成生产任务活动竞赛等活动开展情况,大力表彰先进、宣扬好人好事。项目经理部至少要有1~2个集体典型和3~5名在群众中站得住脚、有影响的个人典型。
5 .施工管理
( l )工程任务管理
l )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负
责人在每月25 日前对外埠施工队下达下月工程计划,具体安排所要完成的实物工程量和要达到的形象进度,并提出完成计划的措施和要求。
2 )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负责人要结合工程进展情况,及时与外埠施工队主管生产的副队长共同研究劳动力的配置和作业班次,并将研究结果通知领工员与外埠施工队共同组织实施。
3 )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负责人要针对不同作业内容,提出文明施工和具体要求,并组织外埠施工队伍编好按旬分日作业计划,检查、督促计划的落实。
4 )每月20日~24日,项目经理部工程负责人要组织各外埠施工队生产副队长和技术人员,对各队所承担的工程项目、进度、文明施工等进行检查。
( 2 )施工安全管理
1 )项目经理部安全负责人要在外埠施工队上岗前2d~4d内,组织对外埠施工队进行安全教育,受教育面为100% ,并组织考核,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作业。
2 )根据工程和外埠施工队伍实际情况,在普及教育的基础上,开办施工队长、生产副队长、安全员培训班,培训时间不少于16课时。
3 )在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工作后一周内,与外埠施工队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和《安全协议书》,并由公司安全部门审查合格后,到总公司施工管理部办理核发《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认可证》、《安全施工许可证》。
4 )施工前,根据外埠施工队承担的作业内容,参照《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办法》给作业人员配发相应劳动保护用品。
5 )安全管理负责人,在施工前要组织外埠施工队开展安全'三工'活动,每月25日前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每周进行一次抽查。
6 )外埠施工队伍中的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持原所在地(市)级以上劳动保护监察机关配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报到公司安全部门,经总公司施工管理部审核后,换领《邯郸市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方可在本单位独立进行特种作业操作。有效期为1年。需新培养的特种作业人员,上报公司安全、教育部门,经组织培训后到总公司施工管理部办理《邯郸市特种作业学习证》并在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指导下进行特种作业操作。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
( 3 )工程质量管理
1 )项目经理部与外埠施工队伍签订的工程承包协议书中,应有质量内容。工程负责人在布置施工任务的同时,提出工程质量要求。
2 )工程质量主管部门或人员要统管外埠施工队负责施工的工程质量管理,并按其职责对外埠施工队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
3 )工程负责人或领工员要组织外埠施工队每日进行工程质量自检、互检工作,转序时进行交接检。
4 )各级工程质量检查部门及人员都必须做好检查记录。做到签字手续齐全。认真进行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并作为工程交验的原始凭证。
6 .生活管理
( l )项目经理部生活管理人员,要根据年度劳动力配置计划,提前10d~20安排好外埠施工队人员宿舍及宿舍内的床具、用具等。
( 2 )生活管理人员在外埠施工队进场后,成立有关人员参加的生活管理委员会,并制订食堂宿舍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按区域分工负责。
( 3 )生活管理委员会,按月组织对外埠施工队食堂、宿舍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季度评比,并进行奖罚。
( 4 )生活管理人员在外埠施工队伍进场5日内,组织外施队伍炊事人员进行体检,并办理《健康证》和《食堂卫生许可证》。
( 5 )生活管理人员要帮助外埠施工队有关人员做好暑期防暑降温、严寒季节防冻工作,进入烤火期采用煤炉取暖的宿舍、食堂做好防止煤气中毒工作,烤火期除宿舍留有看火专职人员外,同时要加强每日检查工作。
( 6 )项目经理部专、兼职医护人员负责对外埠施工队防病、治病工作,并尽可能提供医疗服务、在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治疗条件的情况下,应帮助联系转院治疗。负责对外埠施工队女职工和来队女家属进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贯彻落实邯郸市对外来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有关规定。
7 .治安消防管理
( l )项目经理部保卫负责人在外埠施工队进场20d内,持外施队成员个人'身份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办证率为100%。
( 2 )在对外埠施工队成员进行教育的基础上,由项目经理部与外埠施工队签订《治安消防协议书》一式四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项目经理部外管部门或人员一份,公司保卫部门一份。项目经理部要监督、检查协议书执行情况。
( 3 )保卫负责人要帮助外埠施工队成立治保组织,外施队全员人数在500人以上的成立'治保会'、50人以下的成立'治保小组'。外施队的治保会或治保小组主要成员应参加项目经理部的治保会。
( 4 )治保组织在正常情况下,每个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 5 )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成立义务消防队,消防队成员由外埠施工队担任,按施工人员巧%的比例组成。
( 6 )项目经理部要聘请专业消防部门人员到施工现场讲解消防常识,消防器材的使用,必要时要进行实地演练。
( 7 )外埠施工队留宿外来人员,要事先向项目经理部主管或保卫负责人进行申报,同意后方可留宿,并进行登记。
( 8 )对防火重点工种要进行专业教育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能上岗作业。凡从事电、气焊作业人员,需要有正式操作证。
( 9 )外埠施工队宿舍、办公室内,不准赌博,不准酗酒,不准使用电炉、电褥取暖、做饭,不准乱拉电源线,未经批准不准使用电热器具。
( 10 )要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做到不偷、不拿、不抢、不打架斗殴、不行凶滋事、不破坏设备和成品。认真执行** 市治安管理条例和交通法规。
8 .经营管理
( l )费用确定
l )项目经理部经营副经理或经营负责人在外埠施工队进场30d 内,与外埠施工队负责人协商签订工程承包协议书,其协议书应包括:工程部位、数量、定额单价、总包价。
2 )单价确定。采用定额工日工资单价的,定额工日一律按市建委颁发的现场施工预算定额;采用建筑物平方米包干单价的,一律按现行概算定额工资单价为计算基础。
3 )零工单价,按合作双方协商单价为依据,并坚持'谁用工谁签证',做到周签发月结算。
( 2 )费用结算
l )劳务费用结算时间,应按甲、乙双方签订的《邯郸市建筑劳务合作合同》 规定的时间结算。
2 )劳务费用结算方法,应由项目经理部经营部门牵头,生产统计部门核实工程量,外管部门审核用工,工程质量部门进行质量评估,物资部门核算耗料,在各个专业部门审核后,由经营部门确定应结算劳务费用,并由经营副经理核准。
( 3 )劳务费不能按期结算时,由项目经理部经营负责人与外施队长另行协商签订结算协议,并作为劳务合作合同的附件。
( 4 )费用支付
l )项目经理部经营负责人在确定劳务费用结算额度后,通知项目经理部财务部门,开具公司内部银行支票。
2 )公司经营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公司财务部门按照以收定支原则,通知外埠施工企业,开具专用发票,并通过乙方开户银行付款。
3 )项目经理部财会人员应帮助外埠施工队在进场一个月内建立财务管理账目,做到总账、明细账、现金账三账齐全,账目登记日清月结,劳务费收人、支出、二次分配透明合理。同时要向外埠施工队财会人员宣传国家现行财会规定,自觉遵守财经纪律。
9 .附则
( l )本制度由施工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2篇 装饰装修公司 工程施工管理制度2
装饰装修公司工程施工管理制度(2)
二、工程施工安排、监理安排制度
1、工程施工安排制度
(1)对工程单源实行类别制,按工程金额将单源分为一、二、三、四类单;一类单:10万元(不含10万元)以上;二类单:7万元(不含7万元)-10万元;三类单:4万元(不含4万元)-7万元;四类单:4万元以下;
(2)派单方式:
定义描述:按施工单位经培训考核合格有上岗证的固定施工工人数,核准其可同时施工工程的数量上指派单:
原则上施工单位回头单,由工程管理部直接指派带回回头单施工单位施工;
轮单(回头单不包含在内):
按工程数量及施工单位轮单:主要指工程量不饱和的情况下按项目部排列顺序轮单;
按工程等级及施工单位等级轮单:主要指工程量不饱和或基本饱和的情况下对工程单源分类后,按施工单位等级派单;
按施工单位核准施工数量轮单:主要指工程量饱和或超负荷情况下,按核准施工单位可同时施工工程的数量上限派单;
根据施工单位已有施工地域轮单:主要指工程量饱和或超负荷情况下,按施工地点对施工单位派单;
对100万以上大型工程可由工程管理部利用公司现有的工程资源成立专项工程项目部;
(3)派单程序:由工程管理部对施工单位现有工程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后,按以上派单方式进行派单,所派单源须进行登记,项目部在建工程施工完毕结算后须予以注销;每月须将派单情况向各项目工程部和各分公司进行公布;
2、工程监理安排制度
100万以上大型工程可由工程管理部临时成立监理小组对不同工种进行监理;
(3)应客户要求点名的监理员,由工程管理部直接委派该监理员进行监理。
3、工程施工组织程序
(一)施工单位收到工程部的派单通知,即与工程合同签署人联系,索取工程施工资料(《工程预算报价表》《工程施工图》《乙方提供主要材料明细表》《工程合同》),与设计师共同对资料进行审查核对,发现不合理或不清楚的地方立即协调解决;
(二)制定《工程进度表》《工程材料配送表》,同时根据进度安排落实施工力量,向材料超市递交《材料配送表》。
(三)到工地物业管理处办理开工手续,对工地现场进行勘察,重点检查水电及排水是否正常,原有其他设施是否完好、厨房卫生间是否漏水、全屋墙地面及天花有无渗漏、裂缝等;发现问题,提请业主联系管理处解决或在装修时解决,并对照设计方案检查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将勘测情况及设计方案检查结果填写《施工现场勘测检查表》。
(四)正式施工前向业主提交《工程进度表》,并将客户采购材料以《甲方准备材料通知单》的方式通知客户适时准备自购材料。
(五)工程基础改造项目开工前,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制度》中要求的相关牌表及宣传资料的挂、摆、放工作并妥善保管。
(六)对施工现场原有设施进行保护。
(七)按《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及《装饰装修施工规范》要求依据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施工组织流程领取施工管理资办理技术文件交接手办理开工手续,勘验现制材料配送计划。
第3篇 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汇编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汇编
内蒙古鑫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目 录
一、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质量保证体系规定
(意见稿)
起施行。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1、 项目经理必须对施工员及施工班组进行每一道工序的技术质量交底。
2、 施工员必须牢固掌握工程的工艺流程及施工技术质量要求。
3、 认真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并组织进行技术革新,从而保证施工技术的可行性及先进性。
4、 施工技术的准备
在熟悉施工图纸的基础上,对图纸中的问题进行汇总,结合本公司的施工特点,提出具体的修正方案,报甲方及设计单位共同探讨,以达成一致,使得问题能够在进场施工前得到最大限度的解决。
6、 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验收。不合格的原材料坚决不用。
7、 保证技术工人的相对稳定。对技术特别过硬的技术工人实行奖励。同时淘汰技术不合格的施工人员。
8、 施工工艺是决定工程质量好坏的关键,有好的工艺,能使操作人员在施工过程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了保证工艺的先进性及合理性,公司对于不太成熟的工艺安排专人进行试验,将成熟的工艺编制成作业指导书,并下发各施工员,施工员在现场指导生产时则依此为依据对工人进行书面交底,并由班组长签字接收。工艺交底包括工具及材料准备、施工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及检查方法、常见问题及预防措施。在施工时先交底后施工,严格执行工艺要求。
9、 加强专项检查、及时解决问题。
9.1 开展自检、互检活动,培养操做人员的质量意识。各工序完成后由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对本工序进行自检、互检,自检依据及方法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在自检中发现的问题由班组自行处理并填写自检记录,班组自检记录填写完善,自检出的问题已确实修正后方可由施工员进行验收。
9.2 专职检查、分清责任。在施工人员自检基础上,项目经理要对工程施工的各道工序进行检查,从严要求,对不合格的要立即处理,在检查时必须分清产生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工人操作引起,还是由于施工材料或施工方法引起的不合格。查清原因后,对于反复发生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及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对于工人操作引起的不合格,要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工人采取处罚措施,并及时向操作人员讲明处罚的理由。
9.3 定期抽查,总结提高。定期到各项目的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定期集中分类,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对各类问题分析总结,针对特别项目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贯彻实施。使各施工管理人员在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高水平。
9.5 做好内部验收。工程完工后,在交付业主使用前,由公司工程部及现场项目经理部对工程进行全面的验收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书面通项目经理及时整改,如有必要则进行二次内验,只有在内部验收通过后,工程才能交付甲方进行验收。从而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
施工员责任制
1、 施工员是现场的直接组织和领导者,职责是按照“尽量要好、成本要低、速度要快,保证安全施工的原则,完成项目的施工任务。
2、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总进度,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材料、加工半成品。予制构件,按规格型号配套,按需用时间提出计划。
3、 准备好的施工机械,组织材料进场,根据现场时间材料情况,调正好砼、砂浆等材料的施工合比,进行挂牌公布。
4、 做好劳动力的组织和安排,了解施工班组的技术力量,人员配备,组织工序和各工种的搭接。
5、 将质量管理有关规定、技术规程,技术质量标准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变换施工方案、措施,向班组进行交底。
6、 要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临时水电有无情况,机器能否转动,材料是否齐全,并检查安全隐患,落实“五防”,“四口”,“三安”的措施,对违章作业,坚决制止。
7、 加强质量管理、检查。如砂浆、砼配比是否正确,检查试块,试件是否按规定制作、养护。做好每天施工记录
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一、 认真熟悉施工图纸,提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搞好图纸的会审工作。
二、 编制施工图纸
(施工)预算,计算出材料分析汇总表,按分部分项工程
(基础、主体、装饰、分层)提出材料计划表。
三、 做好各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资料,向各班组进行技术交底。
四、 负责本工程的定位、放线、测平、沉降、观测记录。
五、 负责测量用具、仪器的保管,并定期校正测量仪器。
六、 收集、整理工程施工中的变更签证资料。
七、 做好分部、分项成本核算工作,按时结算各施工班组的分部、分项、分层、单项完成任务结算书。
八、 应对自己的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认真细致的完成。
九、 认真配合好项目经理
(施工员)的工作。
质量检查员岗位职责
一、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检查监督施工组织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的实施,组织建立各级质量监督保证体系。
二、 严格监督进场材料的质量、型号、规格、监督各项施工班组操作是否符合规程。
三、 按照规范规定的分部分项检验方法和验收评定标准,正确进行自检和实测实量,填报各项检查表格,对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要求返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写出返工意见并出具罚款单。
四、 提出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提出制订新工艺、新技术的质量保证措施建议。
五、 对工程的质量事故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六、 向每个施工班组做
(质量验收评定标准)交底。
七、 每个项目施工都应在施工段
(墙、柱、梁、板)贴上质量检查验收表。如:混凝土柱:
(浇灌时间、拆模时间、垂直度、平整度、施工班组、木工、混凝土工、施工负责人、检查人)制表贴于柱上。
项目经理职责
1、 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对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负全面责任,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履行承包合同。
2、 根据工程合同范围,协调总包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监站的关系,按时参加协调会,定期召开各分包单位协调会。
3、 制定项目质量、安全方面的管理规章制度,加强项目班子管理及班组建设。
4、 组织实施包括各专业安装单位在内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技术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5、 施工中按月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填报包括各专业分包单位在内的进度计划表,负责同建设单位联系按期收取工程进度款项。
项目工程师职责
1、 在上级技术部门的指导下,对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技术、质量管理负直接责任。认贯彻国家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接收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2、 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检查,并将工程质量检查结果通知相关单位,及时处理各种技术问题,参与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
3、 主持编制各关健工序的施工方案
(技术指导书),主持图纸会审,负责向工长进行技术规范方面的交底工作。
4、 制定项目技术管理制度、质量保证措施,负责全面质量管理的开展。
5、 积级推广新技术,降低工程成本,参与项目经济活动分析会,帮助各专业分包单位提高技术管理水平。
6、 协助工长抓好班组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创标准化文明工地。
资料员岗位职责
一、 收集整理齐全工程前期的各种资料。
二、 按照文明工地的要求、及时整理齐全文明工地资料。
三、 做好本工程的工程资料并与工程进度同步。
四、 工程资料应认真填写,字绩工整,装订整齐。
五、 填写施工现场天气晴雨、温度表。
六、 登记保管好项目部的各种书籍、资料表格。
七、 收集保存好公司及相关部门的会议文件。
八、 及时做好资料的审查备案工作,及时认真、不误竣工
施工项目部各类制度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总则
一、项目部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优产、用户至上。
二、 项目部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设置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专管的质量安全科,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三、 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部位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质量检查员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四、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五、 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六、 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七、 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八、 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制度
一、图纸会审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按工程类别项目部
(分公司)组织相关人员查阅熟悉图纸、了解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并参加图纸会审。
二、 图纸会审应做好记录,由组织会审单位将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并详细记录,写成正式文件
(必要时由设计单位另出修改图纸),监理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均应签名盖章认可,列入工程档案。
三、 在施工过程中,无论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提出的设计变更都要填写设计变更联系单,经设计单位和监理
(建设)单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
四、 如果设计变更的内容对建设规模、投资等方面影响较大的,必须由公司审批后报送相关主管部门。
五、 所有设计变更资料,包括设计变更联系单,修改图纸均需文字记录,纳入工程档案。
岗位培训制度
一、培训工作力求做到“三化三实”即“多样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实际、实用、实效”。
二、 各项目部应根据培训计划及职工的排班情况科学安排培训。职工应按时参加培训。
三、 每次课程结束后,项目部将安排考试。考试的形式为书面答卷结合口头问答及岗位抽查。岗位抽查指项目部就所讲授的培训内容是否被学员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进行随机考核。
四、 凡每次考试不及格者,不得上岗。待重考合格后,重新上岗。考证优秀者将视情况予以奖励。
工程技术复检制度
技术复核项目应根据单位工程具体情况定,但下列项目必须复核:
一、放线、定位
(包括桩定位)、基槽
(坑)标高、深度、尺寸
二、 各层的标高、轴线、砖砌体皮数杆、模板的轴线、断面尺寸和标高
三、 预制构件、预埋件、预留孔
四、 砼、砂浆配合比
(作为计量资料)
五、 关系到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项目技术复核后,施工员应立即填写复核记录和自复意见,报监理
(建设)单位复核认可。 技术交底制度
一、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每个工种、每道工序施工前,项目部
(分公司)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二、 项目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及施工管理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关键性的施工问题,主要工种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控制要点、采用技术文件、检测要求以及安全技术要点。
三、 施工员对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图纸要求,采用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法要点,技术措施要点,质量标准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点。
四、 班组长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结合具体操作部位,明确各部位的操作要点,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以及岗位职责。
五、 各级技术交底以口头进行,并有文字记录,参加交底人员履行签字手续,技术措施不当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一、工程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的那一部分工程,特别是重要结构部位及有关特殊要求的部位都要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二、 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应由施工员会同质检员进行自检,并签发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在指定日期内,由监理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签具验收意见。
三、 隐蔽工程在未进行验收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有违反验收制度,造成返工损失时,应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四、 隐蔽工程验收单位由工地资料员保管,竣工整理成册,纳入工程档案。
材料采购、检验、管理制度
一、材料进场必须有材料员、仓管员、质量员到场进行验收,做好进货检验记录。
二、 钢材、水泥、砖、防水材料等原材料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还应及时做材料标识和复试工作。不合格材料由材料员与供货方交涉,办理退货、调货、索赔工作。
三、 各种材料的领用,发放必须持有施工员签发的材料领用单后,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放有关材料。
四、 各种材料进场后至使用前均要挂设过程标识,明确检验状态,表明该批材料是否为待检品、不合格品或合格品,以便使用。
五、 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不同材料分类堆放,并根据不同性质做好防水、防火、防潮、防热等保护工作,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门仓库、专人保管、登记和领用。
工程质量“三检”制度
一、自检: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进行自检,并经班组长验收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施工员应督促班组长自检,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
(如提供有关表格、协助解决检测工具等)要对班组操作质量进行中间检查。
二、 互检:工种间的互检,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组长应进行交接检查,填写交接检查表,经双方签字,方准进入下道工序。上道工序出成品后应向下道工序办理成品保护手续,而后发生成品损坏、污染、丢失等问题时由下道工序的单位承担责任。
三、 专检:所有分项工程、隐检、预检项目,必须按程序,作为一道工序,邀请专检人员进行质量检验评定。
砼、砂浆试块制作、养护、试压制度
一、砼、砂浆试块各项目部必须指定专人制作、养护、试压。
二、 试块的尺寸、数量、制作方法、养护、强度计算必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施工与验收规范的规定。
三、 制作试块所用材料,必须与施工所用材料一致,不得加料、补做,并在监理
(建设)单位见证人的监督下制作实施。
四、 如果试块强度没有达到设计强度,应立即报告公司技术部门、监理
(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分析原因,商讨补强措施,并做好记录。
五、 在工程施工期间,砼、砂浆试块报告单由工地资料员保管,竣工后和其他技术资料汇总成册。
分项、分部
(子分部)工程验收评定制度
一、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分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评定,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质检员、班组长参加验收评定,并做好记录签字。不合格者应予返工。
二、 分部工程完工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施工员、质检员进行分部工程验收,检查分项工程验收资料,根据资料给予评定后报监理
(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三、 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
(可分层段)经项目部
(分公司)验收评定后,经公司质量科验收签章后,报监理
(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四、 单位
(子单位)工程达到竣工标准后,由项目部
(分公司)将全套工程技术文件上报公司质量科审核,核定工程质量自评等级,经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审定并签章后报监理
(建设)单位核查。
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制度
施工操作要注重工序优化、工艺的改进和工序的标准化操作,通过不断探索,积累必要的管理和操作经验,提高工序的操作水平。确保操作质量,每个分项工程或工种
(特别是量大面广的分项工程)都要在开始大面积操作前做出示范样板,包括样板墙、样板间、样板件等,统一操作要求,明确质量目标。
成 品 保 护 制 度
为保证建筑产品的完整性和完美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的目标,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项目部与班组签订成品保护责任制,由班组把责任落实分解到每一作业岗位。同时加强员工的成品保护教育,提高素质。
二、 施工班组对前一班组作业完成的成品有责任进行保护。后作业班组不得对前施工班组完成的成品有污染或损坏。
三、 对进场的设备、半成品等应指定位置堆放,并有专人负责保护,避免在施工安装前损坏或缺少零件。
工程质量回访保修制度
一、提交工程竣工报告时,向建设单位出具“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二、 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的质量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由公司质量科派员进行质量回访,及时反馈业主的质量投诉。
三、 由施工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公司将严格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建设单位责任及义务)开发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现场管理,保证房地产开发项目按公司计划和开发项目的组织设计要求如期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机构的职权
1、 受公司领导或工程部直接指导代表公司支持和办理开发项目的一切管理业务,定期或不定期的向公司领导或向直接领导做出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重大事宜应及时汇报。
2、 按照有关要求,组织项目实施,使其项目工程优质、高效、节省、文明、安全的完成。
3、 依据“建筑工程承、发包合同”签办工程价款的拨付和有关经济签证。
4、 当发生影响开发项目工程质量,施工单位混乱影响项目进度及违约、违章事宜时,除向领导做紧急报告外,由权做出临时停工或应急的决定。
5、 组织办理项目交工验收。
二、 施工现场管理的内容及要求
1、 前期阶段现场施工的内容及工作
(1)开发地块内的动员工作及旧建筑拆除工作;
(2)三通一平工作
(接通施工用水、电;接通开发区通达外部的道路;现场要按规划设计要求平整好场地)。
(3 现场的其它前期工作
(包括:伐树、移树、现场的临搭建等)
2、 施工建设期的现场管理内容及工作
(1)做好充分完善的施工前准备工作,及技术准备
(包括:组织有关人员审学、会审施工图纸。通过审学、会审图纸应掌握设计意图,澄清图纸疑点,解决设计上的错、漏、碰、缺;编制开发项目组织设计等)。
(2)组织有关人员踏勘现场,以明确现场地形地貌,放线定位依据,平面坐标及标高原始点,邻舍布置方案等。
(3)与各施工单位
(包括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协调平衡工程的组织进行与穿插;完善不良施工季节
(雨季与冬季)的施工组织与措施。
(4)深入现场检查了解施工中的全过程,定期召开现场平、协调会议,解决施工进度中的问题,做好施工中的进度、质量、技术、供应、成本等全面协调与控制。
(5)加强场容管理。包括:各施工单位作业场区与调整;物资与施工机械的合理堆放与布置;消防设施的设置;施工道路的畅通;场容整洁;施工用水、电的分配供应,安全施工文明作业;环保措施的制定与贯彻等内容。并建立检查评比制度等。
3、 现场技术管理的内容及工作
(1)加强图纸管理。现场应具有图纸收发、登记、保管、回收等环节的图纸管理制度
(包括工程变更图纸在内)。
(2)加强技术交底。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提出的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应及时传达设计部门,及时约其举行”设计技术交底会议”会同施工单位一起研究解决。
(3) 加强对材料、配件、设备试化验的监督检查。建筑工程用的材料
(半成品、成品、设备等),均应具备合格证件,出厂证件及化实验的证件。
(4) 要记录好工程日志和施工记录。即工程开竣工日期及各分部分项施工起止日期;图纸及文件收发日期;气象情况
(气温、风力、风向、阴、雨、晴、雾、霜、雪);每日施工部位及进度;隐蔽工程检查及验收;各类事故的发生、分析与处理;材料、配件、设备、供应及短缺情况;上级部门的检查及指示;其它重要事项如停水、停电、停工、现场治安等等。
(5)要做好施工记录。如地基处理记录;大型构件安装记录;现场予应件施工记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推广应用记录;测量记录;沉降观测记录;雨冬期施工记录;构件荷载实验记录;质量与事故处理记录。
三、 加强现场管理工作
1、 加强工程量的管理与控制;
2、 加强工程签证的管理;
3、 加强工程资料及档案的管理;
4、 加强工程首尾及竣工验收的管理;
5、 加强保修期的管理及尾款支付的管理;
本管理制度是按现行公司实际情况拟订的,日后新的开发项目根据现实环境、问题等可以删增应用。
第4篇 某某房地产公司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总经理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还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⑴ 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⑵ 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
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⑴ 施工单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
⑵ 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6.工程决算程序。
⑴ 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⑵ 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⑶ 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设计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上述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⑷ 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商品房由工程部、销售部办理竣工房交接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成本结算。
第5篇 工程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草案)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检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等。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及重大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买卖合同的批准签订。
本条所指重大合同是指(主要是按合同标的数额来确定)
一般合同是指
3.2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3.2.1负责组织宣传、学习贯彻《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2.2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示范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3.2.4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买卖合同的档案管理;
3.2.5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3.3合同管理部(合同管理员)负责各类合同的审查工作,具体职责是:
3.3.1负责国家、省、市有关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工作,负责公司有关示范文本的编制和推广使用工作;
3.3.2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3.3.3负责公司内部承包合同的洽谈;
3.3.4负责监督、检查各分公司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工合同、物资设备买卖合同的履行情况;
3.3.5负责公司各类合同备案工作;
3.3.6参与公司各类合同纠纷的调查。
3.4公司业务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洽谈工作。
3.5公司采购部负责材料设备采购、设备租赁合同的洽谈工作。
3.6项目经理部负责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工作
3.7项目经理部经理(或分管副经理)负责建设工程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的具体履行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3.7.1负责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学习所在工程项目的各类合同并熟悉内容,做好合同交底工作;
3.7.2履行建设工程合同中规定的职责,监督分包工程的进度及工程质量;
3.7.3监督材料、设备的验收;
3.7.4负责所在项目所有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收集、记录、整理和保存与合同有关的协议、函件,办理工程变更和签证,并及时提交公司办公室;
3.7.5收集、整理索赔资料,提供索赔依据,书写索赔报告;
3.7.6监督所在项目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办公室报告。
4.合同的签订
4.1合同主体的审查
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重点审查业主的项目立项文件、招标文件,以确定发包人的主体资格;审查项目资金落实程度及业主以往合同履约情况,以确定业主的履约能力。
签订分包合同要重点审查承包人的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资质等级、管理能力和实际业绩。
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同意。
4.2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事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有示范文本(包括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的应当使用示范文本。
4.3合同的内容
4.3.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各类分包合同、工程项目施工内部承包合同应当按照国家或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和公司编制的操作指导书规定的内容填写。
4.3.2其他合同(主要指买卖合同)的内容
4.3.2.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4.3.2.2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4.3.2.3数量: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报、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4.3.2.4质量: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农副产品,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4.3.2.5价款或报酬: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汇)、托收、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的日期后多少日内。
4.3.2.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应具有确定性,难以在合同中确定具体期限的应约定确定期限的方式;
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
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托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4.3.2.7合同的担保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4.3.2.8合同的解释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岐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4.3.2.
9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4.3.2.10合同联系制度
履地期限长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
4.3.2.11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4.3.2.12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双方对仲裁机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选择第三地仲裁机构。
4.4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
4.4.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
4.4.1.1合同洽谈前,公司业务部必须按本制度4.1条的规定对发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投标中标的项目,要审查业主的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书、中标书、纪要、往来函等文书,召集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合同洽谈准备会,制定谈判的原则和方案。
4.4.1.2合同洽谈过程中,对于涉及担保、预付款、各类保证金等费用较大的项目,按重新进行评审。合同谈判人员负责向合同执行单位进行书面交底。
4.4.1.3合同主要条款商定后,由业务部负责起草文本,附合同购合同会审表交相关部门(项目部、合同管理部、财务部等)进行会审后,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济师、合同主审人员)认为已经基本没有异议的,提交审查意见,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批准签字。
工程项目经理和营销项目经理必须参与合同签订活动的全过程。
4.4.1.4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办理鉴证、公证手续的,由业务部负责办理。
按规定须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才能签订的合同必须经批准后才能签订。
4.4.2劳务(专业)分包合同的签订
4.4.2.1合同洽谈前,公司业务部必须按本制度4.1条的规定对分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要求分包方提供以下证件原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许可证、施工收费标准证书、安全资格证书、劳务队伍资格证书、关于签订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4.4.2.2项目经理部在符合分包方条件的企业中进行招(议)标工作。合同管理部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合同条件进行审查,并对招标工作进行监督。
4.4.2.3劳务(专业)分包队伍中标后,在征得业主同意(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此约定)后,由项目经理部(重大分包合同应报公司总经理审批)与分包方签订分包施工合同。工程所在地地方主管部门有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采用该示范文本地方主管部门无示范文本的采用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
4.4.2.4项目部在签订合同后,应将合同文本报公司合同管理部备案。
4.4.3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由采购部根据建设工程合同要求与供应方进行洽谈,拟订合同条款,交项目经理部、合同管理部会审后,由采购部签订,合同管理部加盖合同专用章,重大买卖合同会审后,由总经理批准签订。
4.4.4其他经济合同的签订
其他经济合同由主办人员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部门(项目)经理审批或预审,在部门(项目)经理权限范围内的合同由部门(项目)经理批准,由部门(项目经理部)合同管理员加盖合同专用章;内部承包合同和其他重大经济合同由部门(项目)经理签署意见后由合同管理部进行合法性审查,报总经理批准签订。
4.4.5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文本除相关部门自行保管外,应当随合同评审表交存公司合同管理部一份备案。
5、合同的变更、解除
5.1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变更或解除经济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书信、电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法及时办理;
5.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5.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2.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5.2.3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2.4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2.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5.3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以公司名义变更或解除合同。若确须变更或解除时,由合同经办人查明原因,提出意见,经批准签订的部门或领导审核后,认为已出现了本制度5.2条规定的情形的,应提交公司法律顾问审查并签发解除合同的函;对方没有违约,应同对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依法签署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合同变更必须由原合同起草部门负责更改,按《合同评审程序》办理合同变更评审,并办理书面的合同变更手续。做好变更文件的整理、保存和归档工作。变更后的合同与原合同的发放的范围相同。
5.4对方提出合同变更的,变更程序也应5.3规定的程序执行。合同变更引起索赔的,合同变更必须与索赔同步进行,索赔协议是合同变更的处理结果,是变更后合同一部分。
5.5对于特殊情况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同中止(包括停、缓建),必须及时办理中止手续,收集因中止合同给本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证据和资料,及时追究对方的责任。中止的合同又恢复继续履行时,依相同程序办理恢复手续。合同的恢复与中止都必须通知合同审批部门或领导。
5.6合同未履行完毕,但确定不再继续履行,合同履行部门应做好终止记录,收集履行过程中所有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做好经济往来和工程结算工作,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资料移交公司档案室保存。
6.合同的履行
6.1公司及所属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情况应建立合同履行执行情况台帐。
6.2有关合同履行中的书面签证、来往信函、文书、电报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经办人员应及时整理、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本公司的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对方确认。向对方当事人交付重要资料、发票时应由对方
当事人出具收条,履行合同付款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公司原则上只开具限制性抬头的转账支票,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
6.3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情况或违反合同的干扰事件,合同履行单位、项目经理部应及时查明原因,通过取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提出索赔(含违约)报告。
当本公司接到对方的索赔(含违约)报告后应认真研究并及时处理、解释或提出反索赔,公司员工不得擅自在对方当事人出具的索赔报告、对帐单等确认类文书上签字盖章,确须确认的,应视具体内容经公司领导或部门(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同意。
6.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时书面上报公司办公室处理,公司办公室应立即向公司法律顾问咨询,并将基本情况和法律顾问的处理意见一同上报公司领导:
6.4.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6.4.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6.4.3丧失商业信誉;
6.4.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6.5债权债务的定期确认和发生重大变动时的确认:
6.5.1在重大、复杂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应定期与对方对帐,确认双方债权债务;
6.5.2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帐,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7.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7.1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
7.2合同双方在一定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内无法就纠纷的处理达成一致意思或对方当事人无意协商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及时书面报告部门经理及公司办公室,由部门经理和办公室负责人拟定处理意思,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决定。
对方当事人涉嫌合同诈骗的,应立即报告公司办公室。
7.3公司决定采用诉讼或仲裁处理的合同纠纷,以及获知对方当事人准备或已经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的产生及协商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证据报公司办公室,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员办理。
8.合同的日常管理
8.1本公司实行二级合同管理,合同管理部全面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业务部、采购部、项目经理部设立的合同管理员负责所在部门的合同管理,其他部门不设合同管理员。
8.2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专人管理,合同管理部、业务部、项目经理部各保管一枚,分别编号,合同专用章印模需送登记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签订合同时,合同各方应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签字并盖章,合同各页之间应当加盖公司骑缝章。
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也由专人管理,业务人员不得随带合同专用章或已盖章的空白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出差。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已签订的合同)遗失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登报声明。
8.3签订合同正本、副本份数按需要确定,正副本应区分清楚。合同签订后交公司办公室留存,其余各职能部门或合同履行部门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编号受控分发。除公司办公室外,其他部门复印合同必须事先征得公司办公室同意,由公司办公室统一编号受控,并加盖专用印章。所有合同发放均应做好发放记录。
8.4已签订的合同以及与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业务往来传真、信函、索赔报告、对帐单、合同台帐等资料应集中由合同管理员保管。合同管理员应对上述材料分类登记成册,业务人员与对方当事人结帐时可从合同管理员签领相关材料。
8.5对于合同履行和竣工结算均已完成的工程,合同执行部门应向合同管理部提交合同履行情况的工作报告。合同管理部审查后,连同合同、结算书以及一切往来文书、经济签证、变更记录、竣工验收证书等所有资料装订成册,送交公司档案室存档保存。
8.6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前应把有关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书移交完毕,经公司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因其他原因发生变更的,公司办公室应在情况发生后一周内书面告知各有关单位。
9.考核与奖惩
9.1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全体职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9.2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
9.3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责任人员追偿损失:
9.3.1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
9.3.2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
9.3.3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
9.4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酌情向有关人员追偿损失:
9.4.1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诈骗;
9.4.2公司履行合同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
9.4.3遗失重要证据;
9.4.4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或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从而贻误时机的;
9.4.5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遗失未及时报案和报告;
9.4.6未履行规定手续擅自在对方出具的确认书、索赔报告上签字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9.4.7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
9.5公司职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合同管理部和本公司法律顾问某某律师事务所共同起草,从 年 月 日起开始执行,试用6个月。
第6篇 某百货公司工程部交接班制度
百货公司工程部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双方必须提前10~15分钟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正点进行交接。交接班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交班者向接班者交待设备运行状况、方式;设备检修及变更等情况;接班者要查看设备运行记录;清点仪表、工具、钥匙;检查、核对设备运行状况。
2、接班时间在接班人员未到岗、人数不齐或精神状态不良(喝酒、疲倦、伤病),交班人员不得离岗,应及时报告专业主管,直到主管安排好人员接班,办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岗。
3、交接班时由于设备故障未处理完、重大设备启停或设备运行异常,应停止交接班,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协助处理,并及时报专业主管,待设备完全正常后,办完交接手续,交班者方可离岗。
4、交接班时如发现设备记录与设备运行情况不符、或未如实填写,应停止交班,由交班人员说明原因,同时报告专业主管现场处理。
5、每班交班前,交班者应负责打扫卫生,做到交班时室内整洁。如发现卫生未打扫应停止交班,由交班人员打扫完后再进行交班。
6、交接班时,必须严肃认真,精力集中,做到交接清楚,双方在交接班登记本上签字。
第7篇 房地产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目标制度
房地产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目标
项目经理部在完成施工项目管理任务的基础上,实现公司生产经营的最佳综合效益,扩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社会声誉,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求得更大发展。
一、质量管理目标:
1、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达80%以上,争创市优标准和省优标准及以上,无重大质量事故。
2、顾客入住质量满意率达80%以上。
3、以顾客关注为焦点,加强管理,持续改进施工工艺,逐步减少和消除质量通病。
二、工期管理目标:
以顾客关注为焦点,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
三、成本控制目标:
1、树立全局观念,进行科学的管理,选择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协调成本控制。
2、加强施工过程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拆、改、返工等浪费现象,尽最大能力节约工程成本,使投资发挥最佳的效果和效益。
3、严格控制工程投资,确保总费用控制在批准的概算以内为管理总目标。
4、成本管理必须与公司经营部紧密配合,按照投标报价及合同内容严格执行,减少和控制预算外签证。
四、安全管理目标:
1、创建安全生产优良级项目,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2、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火灾事故和人员中毒事件的发生。
3、轻伤频率控制在3%以内。
五、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目标:
建筑施工工地是一个主要的环境污染源,尤其为噪音、粉尘及废水,而这些环境污染将直接影响生活环境。因此,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是保持正常施工、创建文明工地的主要工作之一。
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将严格按环保要求进行控制,建造舒适的生产、生活办公环境,保持施工场地整洁、卫生,创造工地良好的文明气氛,组织严格、合理管理做到施工环境优雅。生产区要保证整洁、有序、安全、警示牌规格统一,宣传得体大方。使项目地在建设过程中成为节能、环保型工地。
六、团结合作目标:
处理和协调好各参建单位以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关系,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8篇 工程公司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5
建筑工程公司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五)
第一条: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第三条:伤亡事故的报告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四条: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报告公司工程部安全科。
第五条:安全科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总经理,并请示上报市、区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
第六条: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时,安全科会同总经理应立即赶赴现场,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第七条:公司安全科及主管安全的付总经理必须协同事故调查小组调查并及时作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公司安全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统计、报告伤亡事故。
第九条:违反本规定,在伤亡事故发生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以不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视情节轻重,罚款金额最低1000.00元最高10000.00元),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9篇 工程公司计算机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计算机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配合公司信息化建设,提高公司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计算机及相关设备、软件的使用率,降低公司管理成本,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指导公司机关及项目经理部的网络建设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规范设备和耗材引进流程。
2 .管理范围
本管理制度的管理范围包括公司机关、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的硬件、软件、耗材、网络和数据的管理。
3 .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 l )管理机构
l )技术部设专人负责软件的应用和开发、公司信息化设备的采购与回收、信息化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技术支持等工作。
2 )项目部、分公司设一名兼职计算机管理员,计算机管理员业务属公司技术部管理〕 兼职计算机管理员要求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计算机知识和良好的敬业精神。负责本单位计算机、网络、软件包使用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为本单位管理人员提供基本的技术支持。
( 2 )管理职责
l )硬件管理
a .项目经理部因为工作需添置计算机及其他设备,应先编写《 计算机设备配置计划》 ,计一划要详细包括使用目的、使用软件情况、配置计算机数量。并将计划提交到技术部审核后,提交到主管领导审批。
b .项目经理部在购置设备后的7 天内,将所添置的设备的型号、性能数据、厂商、价格、购买日期等详细数据以书面的形式提供给公司技术部备案。
c .项目经理部解散后,计算机及设备如不再使用,技术部将根据计算机及设备的市场价和设备的折旧比率进行回收。
d .计算机及设备为公司固定资产,除项目生产需要外,不能对设备进行私自处理,一经发现将处以两倍于购买费用的罚款。
e .项目经理部有义务对计算机及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在使用期内正常使用。
f .计算机及设备在使用中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灾难性损坏,损失由当事人所在的项口部进行赔偿或由当事人赔偿。
g .公司机关各个部室因工作需要,添加或更换设备,填写《 计算机设备配置申请》 ,由技术部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购置或进行调剂。
h .公司机关的计算机设备的日常维修由技术部负责,维修和更换部件的费用从各个部室的耗材费用中扣除。
i .计算机设备的淘汰、报废由公司技术部提出淘汰、报废申请,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淘汰或报废。
2 )软件管理
a .公司各个单位(项目部、分公司、机关部室)需要购买软件时,需要填写软件清单表,并提交到技术部审核后,提交给主管领导审批。
b .机关各部室要学会应用现代化信息手段,进行信息传递机关各个部室对各项目部的通知要通过公司外部网络发布:机关党委工作部通过外部网络的自助平台,及时发布公司的优秀新闻,每周对公司外部网站新闻最少更新三次。
c .公司机关各个部室发布的通知和新闻必须对公司进行正面宣传。
d .公司机关各个部室要根据外部网站更新和维护的需求,积极提供所需要的文字和图片资料,配合技术部的维护工作,确保公司对外的大力宣传。
e .公司机关各个部室的计算机内不能安装游戏,一经发现将在内部网站上对该部室进行曝光。
f .公司机关各个部室在上网时不能浏览不健康的娱乐主页,一经发现将在内部网站上对该部室进行曝光。
g .项目经理部每天需要登录公司外部网站,了解公司的相关新闻和行业动态,以及公司机关各个部室的通知。
3 )耗材管理
a .机关各个部室的计算机及设备的耗材由技术部提供。
l ) .技术部根据公司耗材储备情况和各个部室的需求情况,在每个季度初,拟订《 耗材采购季度计划》 ,上报给主管领导审批。
c .技术部在公司内部网络上,公开耗材库存量和耗材采购价格,以及各个部室的耗材使用量。通过网络对耗材采购和使用进行透明化、信息化管理。
d .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自行解决计算机及设备的耗材使用。
4 )网络管理
a .技术部负责公司内部局域网的网络通畅,网络共享和网络安全。
b .技术部负责搭建公司的远程访问平台,确保平台24h 不间断的网络服务。对网络数据流进行安全过滤,应用防火墙和安全策略进行人侵监测和病毒监测。
c .技术部负责领导外部网站的更新工作。
d .项目经理部要确保一台计算机可以上网,访问公司外部网站或远程访问公司内部网站。
4 .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技术部制订,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技术部。
第10篇 工程分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分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1.1为了加强公司对安全生产的管理、监督,保障员工及其他人员的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结合我公司的行业特点,制定本制度。
1.2 建设工程施工生产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1.3 为了保证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即: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的全面落实;公司从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过程及保证制度实施措施等,均在本制度中进行明确。
第2章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
2.1公司成立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全面管理工作。安全领导小组系公司常设机构。
2.2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2.2.1负责制定、检查、落实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三项制度;
2.2.2负责公司新员工的培训;
2.2.3负责公司全体人员每年一次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2.2.4负责每月召开一次公司安全生产例会;
2.2.5负责每季度组织一次有关人员到施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2.2.6负责安全事故的处理;
2.2.7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用品的使用、监督;
2.2.8负责监督公司专项安全资金的使用;
2.2.9负责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2.3安全领导小组的权利:
2.3.1负责对公司三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根据情况对有关人员进行奖罚;
2.3.2对未经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的新员工,不准上岗工作;
2.3.3对公司组织的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未参加者不准上岗,经补课合格者方允许上岗;
2.3.4 对无故不参加安全生产例会的人员进行处罚;
2.3.5公司每季度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到施工现场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有较为严重的或整改不及时且又达不到要求的,对责任人有处罚的权利;
2.3.6发现施工现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用品的,勒令改正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2.3.7发现不按规定使用安全资金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2.3.8对施工现场未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安全事故发生后、不按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和上报的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
第3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建筑安装施工企业最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公司各级负责人,各职能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作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工作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施工企业所有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
3.2 通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一种分工明确,奖罚分明,运行有效,责任落实,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长效的安全生产机制,把安全生产落实到实处。
3.3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3.1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职责主要包括:
3.3.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贯彻执行省、市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规范性文件;
3.3.1.2组织和督促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3.1.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3.1.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
3.3.1.5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3.1.6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3.1.7组织制订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3.1.8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救,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如实报告,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
3.3.2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
3.3.2.1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并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3.2.2组织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3.3.2.3负责本单位安全管理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
3.3.2.4负责安全检查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不安全因素;
3.3.2.5落实本单位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3.3.2.6落实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3.2.7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救,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
3.3.3公司技术负责人
3.3.3.1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并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3.3.3.2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方案;
3.3.3.3负责本单位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3.3.3.4参与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3.3.5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针对事故原因提出技术措施。
3.3.4项目经理
3.3.4.1施工项目经理是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3.3.4.2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3.4.3建立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配备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3.3.4.4保证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资金投入,与作业人员提供必要性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具和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生产、生活环境;
3.3.4.5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对违反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3.3.4.6落实本单位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确定消防责任人,按照规定配备消防器材、设施;
3.3.4.7落实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岗前和班
前安全生产教育;
3.3.4.8根据施工进度,落实本单位制定的和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程序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3.4.9使用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定期组织检查、维修、保养,保证安全防护设施有效、机械设备安全使用;
3.3.4.10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
3.3.4.11按照制定的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器材、设备等,并组织演练;
3.3.4.12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救人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如实报告,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
3.3.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3.5.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3.3.5.2监督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3.3.5.3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机构报告,并监督检查整改情况;
3.3.5.4及时制止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3.3.5.5事故发生后,应积极参加抢救和救护,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如实报告,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
3.3.6施工班组长
3.3.6.1具体负责本班组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工作;
3.3.6.2组织本班组的班前安全活动;
3.3.6.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3.6.4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
3.3.6.5不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严格制止班组成员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执行;
3.3.6.6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积极参加抢救和救护,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如实报告。
3.3.7作业人员
3.3.7.1认真学习、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3.7.2积极参加本班组的班前安全活动;
3.3.7.3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3.7.4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
3.3.7.5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进行作业;
3.3.7.6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管理、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3.3.7.7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如实报告。
3.4 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4.1生产技术部门
3.4.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省市有关安全技术规程标准;
3.4.1.2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3.4.1.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3.4.1.4制定本单位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3.4.1.5会同安全管理等职能部门编制安全技术教育计划,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3.4.1.6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4.1.7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组织生产;
3.4.1.8在布置、检查生产的同时,布置检查安全生产措施;
3.4.1.9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文明施工秩序,并进行监督检查;
3.4.1.10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针对事故原因提出技术措施。
3.4.2安全管理部门
3.4.2.1负责本单位和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监督检查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3.4.2.2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4.2.3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过程中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制定相应措施;
3.4.2.4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会同办公室等部门对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3.4.2.5参与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4.2.6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依照本单位的规定实施处罚;
3.4.2.7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参与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4.3设备材料管理部门
3.4.3.1负责采购安全生产所需安全防护用具、劳动防护用品和材料、设施;
3.4.3.2购买的安全防护用具、劳动防护用品和材料等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要求;
3.4.3.3负责本单位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工作,参与制定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实施监督;
3.4.3.4负责新购进和租赁施工机械设备的生产制造许可证、合格证和安全技术资料的审查工作;
3.4.3.5监督管理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维修、保养和改造工作,并参与定期检查和巡查;
3.4.3.6负责施工机械设备的租赁、安装、验收以及淘汰、报废的管理工作;
3.4.3.7参与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工作;
3.4.3.8参与组织对施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并监督检查持证上岗情况;
3.4.3.9参与施工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制定防范措施并督促落实。
3.4.4 办公室(含劳动人事、卫生、保卫消防)
3.4.4.1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服装的发放工作;
3.4.4.2会同安全管理等职能部门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3.4.4.3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的人员,提出处理建议和意见。
3.4.4.4负责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工作;
3.4.4.5负责组织对从事砂尘、粉尘、有毒、有害和高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制定预防职业病和改善卫生条件的措施;
3.4.4.6参与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第4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4.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只有通过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才能提高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积极性、增加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使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得到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4.2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意义和目的、种类和对象、内容和要求、形式和方法、考核、教育培训档案等。
4.4我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种类:
4.4.1企业管理中的三类人员(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4.4.2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指: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
4.4.3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安装施工企业指:管工、电工、电焊工、起重工、厂内运输司机);
4.4.4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年度安全教育培训;
4.4.5作业人员转场、转岗安全教育培训(转场指作业人员进入新的施工现场。转岗指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
4.4.6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安全教育培训;
4.4.7季节性安全教育;
4.4.8节假日安全教育。
4.5公司各类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考核的依据时间安排。
4.5.1企业管理人员中的三类人员,按照山东省建管局印发的《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施暂行办法》的要求及我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具体要求,进行教育培训及考核。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少于30学时;
4.5.2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按照国家、省、市颁布颁发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具体要求进行。公司、项目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5学时,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5.3特种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每年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5.4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5.5作业人员转岗,转场安全培训及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安全教育培训和季节性安全教育,节假日安全教育等,有针对性的合理安排。
第5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以及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颁布的安全生产方面的具体规章制度。
5.2公司每年确定安全生产目标,作为企业内部绩效考评的重要业绩之一。安全目标管理有以下分解目标组成。
5.2.1安全达标目标:公司根据年度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确定安全达标的具体目标。
5.2.2文明施工实现目标: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布置,制定创建省级、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的总体目标。
5.2.3生产安全事故控制目标: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轻伤事故控制在最低限度。
5.3公司要求建设施工项目产值在30万元以上的,均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是组织工程施工的纲领性文件,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是能够指导其施工全过程各项施工活动的技术、经济、组织、协调和控制的综合性文件。
5.3.1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等有关规定,从施工的全局出发、根据工程概况、施工工期、场地环境等条件,以及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变配电设施的配备计划等方面的具体条件,拟定工程施工程序、施工流向,施工顺序、施工进度、施工方法、施工人员、技术措施(包括质量、安全)、材料供应以及运输道路,设备设施和水电能源等现场设施的布置和建设做出规划,以便对施工中的各种需要和变化,做好事前准备,使施工建立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上,从而取得最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4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涉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工程;因其复杂性和危险性;在施工过程中易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应当有针对性的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5.5安全技术交底:指将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及减少其危害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工程项目、分部、分项工程概况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说明。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是施工单位有效预防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伤亡事故发生的一种有效措施。
交接底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交接底双方在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上签字确认。
5.6安全检查制度:指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隐患、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等进行查证,以确定隐患与危险因素、缺陷的存在状态,分析可能转化为事故的条件,制定整改措施,消除隐患与危险因素。检查周期可分为定期检查:公司季查、项目部月查、施工现场周查、班组日查。经常性检查:施工班组班前、班后的岗位安全检查,各级安全员日常巡回检查,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消除隐患,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5.7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使用制度:施工机械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能如何,直接关系到施工安全生产。对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失灵,年久失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施工机械设备,不达到使用要求标准的,不允许带病使用。
5.8安全防护用具的管理制度:安全防护用具指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能够对作业人员的人身起保护作用,使作业人员免遭或减轻各种人身伤害或职业危害的用品。
5.8.1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主要有: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及防护镜、焊接面罩、防滑鞋、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5.8.2防护栏杆、安全通道等安全防护措施;
5.8.3配电箱、开关箱和漏电保护器等电气设施和电气元件;
5.8.4安全防护用具的检查、维护和报废。
5.8.4.1对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等防护用品以及配电箱、开关箱和漏电保护器等电气产品要定期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产品及时进行更换或维修、报废。
5.8.5安全防护用具的使用。
5.8.5.1作业人员应当熟悉掌握安全帽、安全带及防护镜、焊接面罩、防滑鞋、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其他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构造、功能,掌握正确使用的有关知识,在作业过程中按照规则和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
5.8.5.2施工单位除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外,还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监督、教育作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5.8.5.3作业人员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
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5.9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与调查处理
5.9.1在施工生产过程中,造成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称为生产安全事故。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称为伤亡事故。
5.9.2按伤害程度分类:
5.9.2.1轻伤事故: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天的失能伤害的事故;
5.9.2.2重伤事故:指造成员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导致人体功能障碍长期存在的,或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天(小于6000天)劳动力有重大损失的失能伤害事故;
5.9.2.3死亡事故:指事故发生后,当即死亡(含急性中毒死亡)或负伤后在30天内死亡的事故。
5.9.3容易发生事故的主要有: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和坍塌等 五个事故类别。
5.9.4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措施。
5.9.4.1采取紧急措施,积极抢救伤员,排除险情、尽量防止事故的蔓延和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9.4.2要迅速保护现场,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护现场主要痕迹、物证。
5.9.5事故报告制度。
5.9.5.1发生重伤以下事故,项目部要及时向公司报告;
5.9.5.2发生重伤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包括有关管理人员以及作业人员等,应当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报告。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按上级要求的报告程序及时办理。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应当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事故报告。
5.9.6事故调查:轻伤、重伤事故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死亡事故由公司按照上级规定的程序办理。
5.9.7事故分析:
5.9.7.1整理和阅读调查材料;
5.9.7.2分析伤害方式、受伤部位、受伤性质、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
5.9.7.3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
5.9.7.4分析确定事故的间接原因:
5.9.7.5分清主、次进行责任分析。
5.9.8事故的处理:
5.9.8.1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广大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5.9.8.2事故责任者按责任者与事故的关系分为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5.10安全标志的设置:施工现场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及施工阶段,有针对性地设置,悬挂安全标志。
5.11现场防火及治安综合管理:根据施工现场的条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要求,消防安全管理程序,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培训等。施工现场应建立治安保卫制度,确定责任分工并分解到人。
第6章保证制度落实的措施
6.1为了保证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三项制度的全面落实,实现公司每年确定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任务,公司对各级人员执行制度情况和结果进行评判和奖罚。
6.2奖励的具体办法:见本制度附件(一)《年终奖励的条件和标准》另加附带条件。
6.2.1公司全年完成施工产值超过1000万不足2000万元奖励条件不变,奖励标准按50%兑现。
6.2.2公司全年完成施工产值达到2000万元,按奖励条件和标准兑现。
6.2.3全年公司安全生产效果较好,公司总经理视情况给予增加奖励(增加奖励的数额、获奖人员由总经理决定)。
6.2.4全年出勤率不足60%的人员不予奖励;
达到60%以上-80%的人员按标准的50%奖励;
达到80%以上-90%的人员按标准的80%奖励;
达到90%以上的人员按标准的100%奖励。
6.3处罚的具体办法:见本制度附件(二)《年终处罚的条件和标准》兑现。
6.3.1全年发生重伤1-3人次,公司将按附件(二)中的条件和标准增加三倍的处罚。
6.4本制度自二oo七年一月一日起实施。
附表:附件(一) 年终奖励的条件和标准
附件(二) 年终处罚的条件和标准
附件(三) 公司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附件(四)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附件(五) 安全检查记录
第11篇 输变电工程公司停电管理制度
输变电工程公司停电管理制度
1.办理输变电工程施工需要110kv及以上输变电运行设备停电配合手续的管理办法.
1.1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湖北省输变电工程公司参与的电力基建工程施工需要110kv及以上输变电运行设备停电配合。(以下停电特指:省内110kv及以上的输变电运行设备停电)。
1.2依据标准/文件
国家电网公司颁布《电网调度规程》
湖北省电力公司颁布《输变电运行设备停电的规定》,
1.3职责和分工
1.3.1工程部负责汇总全公司需要输变电运行设备停电的计划;审查措施及作业指导书后呈公司分管领导审核,经业主批准后报运行、调度等各级管理单位并协商停电事宜。
1.3.2分公司/项目部负责工程所需输变电运行设备停电的调查、编制措施、停电计划等资料报工程部并指定具备资格的工作负责人。
1.4停电计划的申报
1.4.1年度计划
每年11月10日前报年度计划,分公司/项目部对下一年度需要输变电运行设备停电的进行调查统计(所统计不能有遗漏、停电时间可以根据工程里程碑进行预计)后报工程部,工程部报省公司.
1.4.2半年度计划
分公司/项目部每年12月10日前和第二年的6月10日前分别报上、下半年计划,将准确的输变电运行设备名称和位置(位置特指:线路指运行杆号、变电设备指运行编号以下雷同)及相关示意图报工程部,工程部报省公司.
1.4.3月度计划
分公司/项目部每月的15日之前报下一个月需要停电的月度计划,将准确的输变电运行设备名称、位置、计划停电时间及规范的跨、改输变电运行设备的措施及备选措施和相关示意图等资料报工程部。工程部报运行单位.
1.5停电票按以下要求办理
1.5.1工程部负责停电协商及检修通票的办理。一般工程提前15天、重大工程提前20天向中调或网调及运行单位报停电施工方案,停电前5天工程部向运行单位申请报检修票。
1.5.2分公司/项目部在停电前指派具备工作负责人资格的人员(见每年安监部下发的关于确认具备工作许可人、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资格的通知文件)到运行单位根据调度批答的检修票及按省电力公司相关要求办理工作票。
1.6如遇抢险等特殊工程需要停电的按应急预案并报业主同意后特事特办。
2.办理工程带电跨越110kv及以上输变电运行设备的管理办法。
2.1分公司/项目部提前一个月向工程部报带电跨越申请,工程部汇同安监部现场调查后确定是否采用带电跨越措施。
2.2.220kv及以下线路带电跨越措施由分公司/项目部和带电跨越架搭设单位共同编写,500kv线路带电跨越措施由工程部组织编写。带电跨越措施由工程部/安监部主任审核,总工程师批准。
2.3.分公司/项目部工作负责人向运行单位办理带电工作票.
3.跨、改110kv及以上输变电运行设备光缆的管理办法。
分公司/项目部每月的15日之前向工程部报下一个月工程跨、改输变电运行设备的光缆计划。分公司/项目部将准确的跨、改光缆资料(措施等)报工程部审核。分公司/项目部开工前必须办停电工作票和光缆工作票并得到指令。
第12篇 矿山工程公司办公室管理制度
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管理,维护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范,明确要求,规范行为,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第二章 细则
第二条 服务规范:
1.仪表:公司职员工应仪表整洁、大方;
2.微笑服务: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释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用语: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现场接待: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5.电话接听: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
第三条 办公秩序
1.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职员间的工作交流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大厅、会议室、接待室、总经理室)或通过公司内线电话联系,如需在个人工作区域内进行谈话的,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三分钟(特殊情况除外)。
3.职员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4.各部门专用的设备由其部门指定专人定期清洁,公司公共设施则由办公室负责定期的清洁保养工作。
5.发现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影音、电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员工应立即向办公室报修,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第三章 责任
本制度的检查、监督部门为公司办公室共同执行,违反此规定的人员,将给予50-100元的扣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