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建筑公司质量管理自查与评价制度
建筑公司质量管理自查与评价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本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的自查与审核评价工作的管理。
二、相关文件
1、《管理手册》
2、《内部审核管理控制程序》
3、《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三、实施职责
1.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2.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自查工作,工程部负责配合进行工程质量管理的自查与评价工作;
四、工作流程:
自查与评价的内容包括:
质量管理制度的符合性; 各项活动与质量管理制度的符合性;质量管理活动对实现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有效性。
4.1质量管理制度的符合性自查:对于质量管理制度的符合性自查,质量管理制度的编制由工程部负责起草,工程部组织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对起草制度进行评审,形成初稿,会签通过后,将初稿报公司生产副经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总经理审批后方能形成最终稿。终稿发布后应进行宣传动员,召开文件执行发布会,然后予以落实执行。
4.2 各项活动与质量管理制度的符合性:对于工程的质量管理活动与制度的符合性,由工程部负责监督落实执行,对以质量管理制度的要求,工程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并将管理工作与制度的要求进行结合,在落实日常管理工作时要以质量管理制度为依据,紧扣制度的要求,在工作中逐步将质量管理制度的内容深入到工程的每个管理环节,从而使项目管理人员及工人增强制度的执行意识。工程部应将管理制度的执行符合性形成工作报告,每年报管理评审会议予以讨论,从而汇总执行效果,修订制度,更好的发挥制度管理的作用。
4.3、质量管理活动对实现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有效性:质量管理活动实现质量方针合目标的有效性由办公室负责汇总,并将执行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公司管理评审会议进行讨论、自查,从而形成措施和决议,来保证质量管理活动的效果。
4.4质量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是确定质量管理活动是否按照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实施、能否达到质量目标的重要手段。
实施监督检查的依据包括:
1 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2 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及支持性文件;
3 工程承包合同;
4 项目质量管理策划文件
4.5 质量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由工程部负责,工程部应按4.4要求的依据逐步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公司管理者代表,就是进行纠正。响应并对公司文件进行修订,保证策划文件的完整性。
4.6 内审工作,内审工作做为对管理体系工作的全面审核与检查,由办公室组织实施,各部门进行配合,每年举行一次。具体实施程序和要求,执行《内部审核管理控制程序》。
第2篇 某建筑公司施工质量检查制度
建筑公司施工质量检查制度
1.目的
对施工质量检查工作进行控制,保证施工检查有效实施。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工程施工质量检查。
3.相关文件
3.1《文件控制程序》
3.2《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管理程序》
3.3《不合格品控制管理程序》
4.定义:
5.职责
5.1责任领导
本制度的责任领导是生产副经理,其职责为:负责监督、指导本制度的实施,负责执行文件的审批。
5.2责任部门
本制度的责任部门为工程部,其职责为:负责本制度实施的检查。
5.3执行层
本制度的执行层为项目部,其职责为:负责按此制度的要求落实施工质量检查工作
6、工作程序
分定期检验和日常检验:
定期检验:针对施工中的薄弱环节和质量通病,找出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整改,做好记录。
日常检验:质量检查人员对日常的施工质量情况随时进行检查和指导,并按要求做好记录,检查范围,工序检查、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的检查。
6.1工程部每季度对所属项目部进行1次定期质量大检查,由公司组织检查小组,检查前进行策划并下发通知,检查过程中做好记录,检查后下发通报。项目部根据需要可以开展不定期检查及季节性检查。
6.2项目部每月进行2-3次定期质量大检查,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组织检查小组,检查过程中做好记录,检查后进行总结分析,并形成记录。
6.3 项目经理每天组织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日常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
6.4 项目质检员及其他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适时巡查,及时纠偏,确保过程能力,并形成检查记录。
6.5班组之间在工序完成后,由班组长组织开展自检、互检、交接检,并做好相关手续,确保工序质量。
6.6项目部定期检查时,对工程实物质量、工程资料、管理资料等进行全面检查。不定期检查、季节性检查视主题确定检查内容。
6.7项目部日常检查时,主要对工程实物质量、施工组织、工艺流程、工序质量等进行检查。
6.8 项目部组织的各类检查以实测为主,目测为辅,并检查资料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
6.10班组之间的自检、互检、交接检为全数实测。
6.11 检查过程中发现一般性质量隐患或质量问题时,检查组(人)开具整改通知单,并要求受检人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由检查人进行验证。
6.12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质量隐患时,检查组(人)有权开具停工整改单,并视情况严重程度对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6.13凡在检查过程中不服从管理、不配合检查时,检查组(人)有权对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3篇 建筑公司安全技术交底制度8
建筑公司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八)
安全技术交底是安全技术措施付诸实施的重要环节,是防止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也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体现。安全技术交底是一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应以公司的技术部门为主,生产、安全部门参与进行,为了公司各级人员各层次管理部门能确切做好项目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特制订本公司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希严格遵照执行。
一、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
1.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要与施工技术交底同时进行,目的是为了使参与施工的人员,明确施工生产的技术要求、安全生产要点,做到心中有数,同时要增强安全生产的法制观念。
2.安全技术交底应分级进行、分级管理。各级安全技术交底必须结合具体操作部位,贯彻安全技术措施,明确关键部位的安全生产要点、操作及注意事项,保证安全生产的实施;对关键工序、部位、新技术等应用推广项目,应反复细致地进行交底。
3.安全技术交底是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贯彻与落实的根本保证和途径,必须体现安全措施的全面性、针对性、可行性、法令性,必须履行审批、接受人签字手续。
4.施工现场的不安全因素是随着工程形象进度等因素的变化而改变,安全工作应进行动态管理,虽然各层的工程内容相同,但由于施工部位的不同、作业环境不同,需根据这一不同情况,再做交底。
5.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是项目负责人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职责落实的法律要求,必须履行签字手续,项目负责人、生产班组、现场安全员三方各留一份。
二、安全技术交底应分级、分层次进行
1.专项施工项目及公司内部规定的重点施工工程开工前,公司的技术负责人应向参加施工的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各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和专项方案实施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将安全技术措施向施工管理人员进行交底。
3.总承包单位应向分包单位进行交底,分包单位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人员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4.施工管理人员及各条线管理员应对新进场的工人实施作业人员工种交底。
5.作业班组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班前交底。
6.交底应细致全面、讲究实效,不能流于形式。并应查看记录,是否落实各级安全技术交底。
7.公司安全人员应参与各级安全技术交底,在工程实施中按交底的内容和技术标准、规范、内部规章制度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8.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书面交底记录。交底双方就在履行签名手续,各保留一套交底文件。
第4篇 建筑公司经营资料及信息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经营资料及信息管理制度
1、预算员必须负责对各类工程合同、预结算书、计算式及施工图纸等资料的最后归档工作。
2、招投标文件等资料必须建立档案,资料要完备,归档要及时。
3、预算员要对接收和发出的资料做好收发文记录。
4、工程预结算及分包核算等资料必须在经营部留一份存档,并附相关结算依据和资料说明。
5、经营部负责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单位、招投标等有关信息的收集工作。
6、收集信息主要渠道有:建筑市场发布的信息、各种传媒刊登的项目信息、个人渠道收集的信息等。对好的工程项目信息应立即跟踪,及时反馈相关情况,将工程情况、具体要求、资金情况、承包条件及竞争对手情况等,整理形成书面文件,及时上报给公司经理进行决策。
7、经营部应掌握同行业中常见结构形式工程的常规承包方式、造价指标。
8、经营部应定期对建筑材料的价格状况进行调研,收集工程上常用的建筑材料价格信息等,为工程结算和材料的对比使用提供依据。
9、对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的有关资料及时进行收集整理。
第5篇 建筑公司食堂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食堂管理制度
1 依照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不得使用过期产品,注意餐具的消毒,生熟食品应分开放,保持食堂卫生。
2 注意个人卫生,做到四勤。
3 头发不允许过肩,工作时间不得穿拖鞋。
4 按食谱计划,伙食标准不得超过公司规定的限额。
5 青菜的选购要视季节的变化,动物类食品要确保新鲜无味。
6 保持食堂、餐厅内卫生清洁,干净。
7 生、熟菜要分开料理,毛巾、抹布随时清洗。
8 在做饭时要随时清理台面,注意防火。
9 饭后要摆放好下一次用的餐具,清理地面,检查水、电、锁好门。
10伙食账做到一天一小结一月一大结。
11购买食品时账目要清楚,实报实销。
第6篇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依据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指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各责任主体所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最基本的制度,国务院1963年发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简称'五项'规定)中就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做了明确规定,确立了政府、生产经营单位或者负责管理公共设施及场所的单位、生产经营设备或者材料制造和供应者、业主负责人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并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均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2、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
《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入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从业人员要履行义务《安全生产法》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4、政府的责任是领导责任和协调、解决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安全生产法》第八条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5、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6、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7、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在各目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8、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9、中介机构的责任是对自己提供的服务负责
《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7篇 建筑分公司班前班后安全活动制度
1、各班组及分包单位每日坚持班前讲话,对所有分包单位的班组以及各工种作业人员就当日工程部位、安全控制重点、安全行为、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作业特点进行班前安全教育。
2、对班前活动开展得不认真,敷衍了事,且未作记录的班组,应加强教育加深他们对开展班前安全活动的认识和理解其重要性。
3、对不开展班前安全活动的班组,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或处以罚款。
4、每日工作开展完毕后都要进行讲评,对工作开展好的班组进行表扬,对开展不利的班组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做出次日的工作的总体安排。
第8篇 建筑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所属各部门和个人在从事接触粉尘、电气焊、油漆作业等有毒有害作业时应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各事业部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员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第二章 职业危害的定义及范围
第四条 职业危害的概念
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第五条 公司业务涉及范围内职业病危害种类为以下六类
一、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在作业中开墙洞、地沟、石材加工及机房作业打膨胀螺栓孔时,可产生大量的矿物性粉尘,长期吸入可发生矽肺病;
二、缺氧和一氧化碳的危害:在地下室、人井等作业时,由于作业空间相对密闭、狭窄、通风不畅,特别在此环境内使用内燃机和燃烧器,耗氧量极大,又因缺氧导致燃烧不充分,产生大量一氧化碳,从而造成作业人员缺氧窒息和一氧化碳中毒;
三、有机溶剂的危害:作业过程中常接触到油料、油漆、化学溶剂等多种有机溶剂,这些溶剂的沸点低、极易挥发,在使用过程中挥发浓度过高,易发生急性中毒和中毒死亡事故;
四、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雾危害: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电气焊使用的锰焊条,除产生锰尘外,还可产生锰烟、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长期吸入可导致尘肺及慢性中毒;
五、生产噪声的危害:作业中使用机械工具可产生较强噪声,长期接触噪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
六、高温作业的危害: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
第三章 职业危害的防护措施
第六条 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一、各事业部应根据本部门的具体情况识别、确定本部门的职业病危害种类,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在确定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警示标志;
三、施工现场在进行有大量粉尘作业时,应配备行之有效的降尘设施和设备,对施工地点和施工机械进行降尘;
四、在地下室、人井等封闭的作业场所作业时,要采取强制性通风措施,配备行之有效的通风设备,进行通风,并派专人进行巡视;
五、对从事高危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工作时间应严格加以控制,并有针对性的急救措施。
第七条 个人防护措施
一、加强对作业人员的职业危害教育,提高认识,了解其危害,掌握职业病防治的方法;
二、接触粉尘作业的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尽采取措施降低粉尘的浓度,并正确佩带防尘口罩;
三、从事与有机溶剂接触作业的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作业前要检查作业场所的通风是否畅通,通风设施是否运转正常,作业人员在作业中要正确佩带防毒口罩;
四、电气焊作业操作人员在作业中应注意施工作业环境的通风或设置局部排烟设备,使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浓度控制在国家卫生标准之下,在难以改善通风条件的作业环境中操作时,必须佩带有效的防毒面具和防毒口罩;
五、进行噪声较大的作业时,作业人员要正确佩带防护耳罩,并减少在噪声环境下作业的时间;
六、长期从事高温作业的作业人员应减少工作时间,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的饮用水,并佩带好防护用品。
第八条 采购设备和材料,应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工艺、新技术的设备和材料,对确实需要使用存在有职业病危害设备和化学材料的,应该注明其成份、性能、安全操作规程、维护和使用方法,并应提供相应的防护和应急措施。
第九条 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公司应将检查结果告知本人,并将体检报告存入档案。
第十条 禁止有职业禁忌的职工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作业,禁止安排孕、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
第十一条 各单位要把职业危害列入安全生产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促进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措施的落实。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施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北京建筑公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9篇 建筑二公司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建筑分公司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各分包单位。
2、安全技术交底要求:
(1)分包单位进驻施工现场前,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技术管理部门要组织向该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其他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包括:项目安全注意事项、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特殊工艺关键过程安全技术要求等等,并由三方签字确认,安全管理部门保留交底记录。
(2)项目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总工)、安全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各作业队队长(包括分包单位)做出详细书面交底,并由三方签字确认,保留记录。
(3)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作业队安全员、技术人员要向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三方签字,并保存交底记录。
(4)安全技术交底包括:施工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
(5)交底要纹理清晰,叙述要简略、明了,说明作业部位的技术要求,根据要求提出在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应遵循的安全事项,要让每个作业人员都心中有数。
3、安全技术交底应做到:
(1)项目经理部必须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作业人员。
(2)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强。
(3)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针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给作业人员带来潜在隐含的危险因素和存在问题。
(4)安全技术交底应将工程概况、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等向被交底人交底清楚。
4、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准备施工的作业特点和危险点,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等。
5、安全技术交底按固定样式填写,所有填写项目必须齐全,不能漏项,经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
第10篇 建筑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建设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
1、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责任班组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2、班组长每天要作两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则处以班组负责人50-200元罚款。
二、违规操作
1、技术人员违规指导造成事故的,则该技术人员应承担10-20%的经济责任。
2、作业人员在作业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罚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担20-30%的经济责任。
3、现场指挥人员违规指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
4、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50-100元罚款。
5、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50-100%的经济责任。
6、非上班时间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处以
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开除。
三、高处落物
1、高处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响较大的,要处以责任人50-300元罚款。
2、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和责任班组要承担10-60%的经济责任。
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班组若找不出责任人,则责任班组承担50%的经济责任。
四、环境
1、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每天一次的场地清理,保持场地干净整洁,并将物料合理堆放,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10-100元罚款。
2、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或材料浪费的,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责任人100-500元罚款。
五、检查
1、自检
a、在施工前班组长必须进行班前检查,看员工人身防护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业场地是否存在隐患,并要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否则对班组负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
b、建立岗位管理责任制(要责任到人)和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以及相应资料的报、存和落实等工作。否则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
c、产品在使用前先进行品检,确认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则处以班组长100-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d、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否则处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
2、认真积极开展、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检查'活动,按照要求进行部署、计划、安排、检查整改、落实,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罚款。
3、保护、保持各种标志牌、警示牌及标识牌的完好,整洁。合理设立警示牌、警示区等,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50-300元罚款,如因此导致有关事故发生的,责任技术员和责任班组承担50%以下的经济责任。
六、责任认定
本公司各现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都将进行责任认定,认定后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分4种: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和领导责任。)
1、认定负直接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50-80%的经济责任。
2、认定负主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
3、认定负重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5-20%的经济责任。
4、认定负领导责任的,相关责任人承担20%以下经济责任。
5、认定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责任的,相关责任方按相关比例分担经济责任。
6、未及时准确上报事故信息的,处以相关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七、文明施工
1、在工作中随意对他人采取不文明行为、动作、语言等,且屡教不改的,罚款当事人50-200元。
2、随意动手打人的,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并予以开除。
3、对上级领导不礼貌的罚款50-200元。
4、在公共场所穿戴不整洁,或有不道德行为的罚款50- 100元。
八、奖励
1、在工作岗位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奖励100-200元。
2、单个项目中,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的工作成绩显着的班组奖励200-500元。
3、在季度或年度以及单个项目的安全生产考评中,对成绩突出的相关安全技术人员和班组奖励200-1000元。
第11篇 建筑公司安全部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部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工作顺利进行,完成本年度管理目标确定的各项指标的实现,在总结过去的安全管理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补充,提高安全文明管理水平和持续改进,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此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部长岗位职责
1.1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1.2及时发放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并监督项目部对行业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1.3组织参与公司及项目部规章制度、技术措施、操作规程、施工方案和救援预案的编审工作,负责公司招投标所需要的文件。
1.4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制定工作。
1.5负责签订公司与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状和安全总交底。
1.6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总体规划和具体部署。
1.7组织参与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价工作,制订预防控制措施。
1.8监督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发放和使用。
1.9监督指导各项目部安全员的内外业和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失职行为进行批评和教育。
1.10 对施工现场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监督指导或旁站。
1.11 定期组织开展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检、复查工作,纠正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有权责令停产、限期整改并上报公司主要领导。
1.12 定期组织安全员进行安全生产评比活动,总结交流管理经验,并表彰先进。
1.13 负责在建工程的分段验收和各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评价与考核。
1.14 组织落实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的申报,对施工现场特殊部位或节点进行图像采集和存档。
1.15 组织落实各项目部的特殊工种和从事有职业健康危害的作业人员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1.16 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17 负责与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包括安全监察站、省市安全协会、劳动局、环保局、工会、综合执法局、建筑市场监察大队、交易中心的业务往来和沟通,协调工程的开工、复工、检查和竣工工作。
1.18 负责工程停工和竣工后安全内业资料的收集审核工作。
1.19 负责本部门管理体系的运行工作。
1.20 负责配合各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工作。
2.安全员岗位职责
2.1全面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的管理与实施。
2.2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地方法规、文件,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和企业管理制度。
2.3认真落实企业和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4参与本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各项操作规程、救援预案的编制,并对其在施工中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2.5负责制订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定期进行考核和评价。
2.6制订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对班组活动进行检查和指导,做好施工人员及特殊工种的三级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和专项教育,做好新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2.7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安全开工、复工和竣工的手续审批备案工作。
2.8认真执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9参与施工现场脚手架和防护网的搭设、施工机具的安装、临时用电设施的设置和模板等重点分部、分项工程的旁站、检查及量化验收工作。
2.10 负责对施工现场作业区和生活区进行日常巡视和检查,并做好记录,坚决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2.11 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有权令其暂停生产,并立即向项目经理和公司安全部门报告,对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上报。
2.12 配合公司和上级安全监察部门现场检查指导,并协助项目经理做好接待工作,对下达的整改意见要虚心听取,认真回复。
2.13 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取证,并将取证材料及时上报到公司安全部。
2.14 负责项目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对门卫和更夫进行日常检查。
2.15 对进出场的设备、设施进行签字备案,并对其周转、维修、保养等工作进行检查。
2.16 负责本项目部安全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类存档工作。
2.17 负责与公司管理体系运行有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2.18 负责项目部业绩材料的存档工作。
2.19 配合项目部其他人员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
3.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
3.1施工前准备
3.1.1 安全员要协助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作业区和生活区的临时设施进行布置。
3.1.2 项目部组织机构、各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板图及时上墙。
3.1.3 现场围档、灯厢式安全门、六牌一图、防火工具和宣传图板的设置。
3.1.4 需购置新设备的,要及时向公司上报设备采购计划。
3.1.5 已进场的设备要制订维修保养计划,定期保养,填好记录。
3.1.6 工程开工前,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成员(包括专业班组)成立危源辨识小组,根据本工程特点、施工工艺、场地布置等情况全面进行危险源辨识,编制重大事故救援预案和应急演习计划,安全员参与编制,并且上报公司审批。
3.1.7 及时对进场的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和发证,与作业班组及个人逐级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3.1.8 临时用电的安装配置和维护管理必须符合规范规定,实行三相五线制及两级保护,宿舍照明一律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各种设备保证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配电箱零线应重复接地,施工现场内不少于3处,接地电阻不大于l0 q,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分开,工作接地电阻不大于4 q,室内线路及灯具高度不低于2.4m,现场维护电工必须每周测试漏电保护器,并且填写用电档案,档案填写应真实,有专人管理。
3.2基础工程
3.2.1 土方开挖前,安全员必须向建设单位索要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如无此资料,安全员有权拒绝施工。
3.2.2 按照技术人员提供基坑支护方案和基础施工方案监督检查。
3.2.3 在基坑周围设置1.2m高标准护栏,作业人员上下要有专用马道。
3.2.4 在安全教育时对深基坑施工的针对性要加强。
3.2.5 在施工现场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2.6 在基坑边堆放物料时,物料堆与基坑边缘的水平距离必须大于1.5m,高度不得超过l.5m。
3.2.7 要密切注意基坑及周围土质情况的变化,如有异常,要立即停止施工,并上报项目经理。
3.2.8 加强对桩基础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3.3主体工程。
3.3.1 脚手架工程施工前,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编制脚手架施工方案,架子工持上级有关部门发放的有效证件上岗,按照方案进行施工。禁止违章作业及酒后作业。密目网必须用尼龙绳连接并且保证密实。脚手架内跳板要锁牢,不得有探头板,上料平台要有限定荷载的标牌,搭设时不能与架体连结,不能超出额定荷载。脚手架搭设一步架验收一次,并填写好记录。搭设后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主体施工时,严禁私拆乱卸架体的扣件和拉结点,如违章罚款200元/次。
3.3.2 模板工程施工前必须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模板施工方案,按照方案具体实施。支撑的间距、拉杆的步距要合理有序,边梁的外模板支撑不能与架体相连接。拆模前操作班组长必须有技术人员出具的拆模通知单,按照通知单的规定进行拆模。如有违反,罚款2000元/次。
3.3.3 混凝土施工前应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说明施工的部位及需要注意的事项。塔吊吊运砼或布料机浇筑砼时,卸料不能集中,以免超出模板的额定荷载,振捣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电源线架设不能拖地。如违反其中一项负激励
100元/次。
3.3.4 砌筑工程:基础砌筑时,应经常检查基坑土质变化情况,有无裂缝现象,砌筑材料堆放时要离坑边lm以上。在楼层施工时,材料堆放严禁超过额定荷载,如有特殊要求需要超过荷载时,必须经过验算采取有效加固措施后方可进行堆放施工。在架体上施工时,堆砖高度不得超过2层侧砖,同一块脚手板上的操作人员不得超过2人。同一垂直面内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挡板,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3.4装饰工程
3.4.1 室内抹灰使用的铁、木马凳必须搭设平稳牢固,操作平台上堆放的物料不得过于集中,脚手架上不得有探头板,不得将脚手板支靠在门窗或采暖管道上。严禁向窗口外随意抛投物品。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穿绝缘鞋和戴绝缘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电动设备及照明灯具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并装设漏电保护器。违反其中一项罚款100元/次。
3.4.2 室外抹灰交叉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系好安全带,必须检查脚手板是否牢固可靠,不牢固的或有探头板的应及时处理。在脚手架上工作时,工具不许随便乱扔,材料堆放不得超载,不得随意拆除脚手架支护结构和护栏,如妨碍施工必须经工长批准后由架子工负责拆除。密目网严禁提前拆除,必须超出作业层一步架。违反其中一项负激励l00元/次。
4.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
4.1新开工的项目部在进场前必须将施工现场平面图,五小设施的规划报到公司安全部审批,现场的各种宣传形式及各种板牌,按上级各有关部门和公司统一的要求执行。
4.2施工现场的大门、围挡、五小设施的建设必须按《哈尔滨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公司统一要求执行。
4.3为了防止污染环境,节能降耗,禁止原煤散烧,各项目部食堂必须使用液化气与电饭锅。
4.4宿舍、食堂、淋浴室和水冲式厕所等处要有管理制度,设专人负责卫生管理,淋浴室设防爆灯,防爆开关。
4.5加强防火工作,各项目部根据承建面积的大小,必须按防火要求配备防火工具,高层建筑设消防水源,每层留有消防水源接口。
4.6办公区、生活区等处必须设公司统一式样的垃圾箱,有专人负责管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开,个别建筑垃圾需要留在施工现场的要堆放整齐,注明标识。
4.7施工现场禁止儿童入内,禁止男女混居。每发现一人罚款l000元/次。
4.8各项目部要合理设计施工现场的排水工作,保证现场不存水、不积水,对施工中产生的污水,排放到沉淀池内,经沉淀后将清水进行循环使用,做好节能工作,自来水随用随关,人走灯灭,节约用水、用电等。
4.9各项目部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利用板报等宣传形式对工人进行文明施工和环保守法教育,使每个工人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的文明职工。
5.'四口'、'五临边'的防护
5.1 '四口'防护: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电梯井口必须设工具化、定型化的固定栅栏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设一道安全网,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边,除设防护栏杆与安全警示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5.2'临边'防护:基坑周边无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屋面与楼层周边等处都必须设防护杆,上杆离地面高1.2m,下杆离地面高0.6m,立柱间距2m,分层设施工的楼梯151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5.3凡是对'四口'、'五临边'及施工现场防护设施私自拆除或搞破坏行为者负激励500元/次。
6.机械设备管理
6.1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保险和限位器等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安拆必须有方案、审批手续齐全,安拆队伍必须有资质,安装后请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检测验收,并办理运行牌照后方可使用。
6.2各项目部必须建立各种机械设备档案,严格按机械设备档案管理制度执行,并将设备的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准用证等复印件全部纳入档案之内,如不建立档案的安全员罚款50元/项。
6.3各项目部设备管理员必须在每月l8日前对现场的设备进行检查,并将设备检查月报表及安全文明施工评分表报到公司安全部,不按期报表负激励50元/次。
6.4对机械设备的规定和所有表格的填写按公司体系运行管理手册要求执行。
6.5各种机械设备的作业场所必须有操作规程和负责人牌,定人、定机、定岗,并做好运行记录,标明设备标识,检查设备无标识的对安全员负激励50元/台。
6.6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使用,如有违反且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7.安全内业档案的管理
7.1项目部全部使用内业微机管理,上岗人员必须熟练操作计算机,能够独立操作。
7.2安全内业要详实、全面、有针对性。
7.3所有签字必须本人亲笔,不能代签,如有代签,代签人与应签字人各罚款50元/次。
7.4所有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的受教育人应全面,包括更夫、炊事员、门卫等。
7.5各种验收表、评分表的数据或结果必须量化处理。
7.6建立健全安全内业档案,严禁借阅,待交工时归档交到公司安全部,资料不全或借阅档案者负激励l000元/人。
7.7加大项目部的奖罚制度,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要严肃处理,将罚款票据报到公司财务部统一扣款。
7.8每名安全员在工程竣工前将本工程的安全总结及年终时的年终总结报到公司,逾期不报者负激励200元/人。
7.9各项目部在施工期,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项目经理主持召开的安全生产例会(内容包括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月等)并做好会议记录。
7.10 加强安全隐患的整改力度,公司及安全部对各项目部下达的安全检查指令书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按要求严格及时整改,并将隐患整改记录报公司安全部,安全部进行复检,对不按期整改的项目部,针对情节轻重负激励l00~500元/次。
8.加强相关安全管理
8.1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期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必须人证相符,并且将所有特殊工种人员证件的复印件存到安全档案里,坚决杜绝无证上岗的现象,如项目部使用无证人员上岗,则停止其工作,并对项目负责人负激励200元/人。
8.2加强劳保用品的管理,各项目部必须按标准要求及时向职工发放各种劳保用品并形成记录,施工现场所有人员要正确使用'三保'用品。
8.3加强用工管理,项目部在用工前必须按照上级各有关部门规定到劳动部门办理用工劳动合同,并且为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资格证书。
8.4加强治安管理,施工现场打仗罚款2000元/次,情节严重的送公安部门处理。
9.违规的处理办法
9.1违反正确使用'三宝'的处理标准
9.1.1 不正确佩带安全帽的经理、项目经理罚款200元/次,工长、专业分包队长、班组长、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罚款l00元/次,其它管理人员罚款50元/次,职工罚款20元/次,不系下颌带的同不戴安全帽同样处理。
9.1.2 不正确佩带安全带的对操作者罚款200元/次,班组长罚款200元/次。
9.1.3 私自拆除和改变脚手架的拉结点,'四口''五临边'防护密目网和兜网连接的罚款200元--500元/次。
第12篇 建筑设计公司营销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设计公司营销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一、公司现有组织架构增设公共部门--营销部,专门负责公司的市场拓展、品牌推广等有关营销活动。
二、各地办事处、各工作室、战略合作伙伴(如汉沙国际)的设立及其同公司之间的经济往来均由营销部统筹管理和协调。
三、营销部之经营收入归公司所有,并首先用于公司公共部门和公共事宜的建设和发展。
四、营销部独立核算,部门人员奖金与部门效益挂钩,债权债务由公司承担。
五、营销部设部门负责人一名,经董事会批准后任命。
第二节 办事处管理制度
一、办事处设立条件
1、已有大型设计项目或具有较好市场开发潜力的省份或区域,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可以深圳市汉沙杨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的名义在当地单独注册,或采用与当地设计单位联营的形式设立办事处
2、办事处应具备开拓所负责区域的市场能力和足够的技术服务能力,包括足够的人力、物力和相称的办公场所。
3、办事处须具备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能力。
4、公司与办事处之间签订责任书,明确双方责权利。(附协议书或责任书样稿)
二、工作职责
1、办事处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度,积极推广和维护公司的形象和企业品牌,信守合同,严格按照公司要求开展设计服务工作,保证优秀的设计服务质量。
2、办事处应努力贯彻公司营销战略思想,即凭借国外雄厚的技术资源,立足深圳创作,实现本地化服务,始终为客户提供'高一级'的设计服务。
三、人事管理
1、办事处由多人以合伙形式设立的,须提供合伙人协议,并推荐其中一名作为办事处负责人。办事处合伙人即为该地区董事,可以参加公司联席董事会议。
2、办事处设负责人一名,技术总监一名(可兼任),经公司董事会考核后任命。
3、办事处采取负责人责任制,自身的经济、法律和技术责任由办事处负责人承担。
4、办事处根据自身项目和业务开展情况确定工作人员的组成和数量,定期(每季度)向公司营销部上报人事报表并交行政部备案。
5、办事处行政制度和薪资制度由负责人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并报公司营销部、行政部备案。
四、财务管理
1、办事处实行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制。业务收入均由公司开具发票并收入到公司指定账户,在扣除技术管理费和营业税及相关费用后, 根据工作进度转入办事处当地账户。
2、因特殊原因的,业务收入需直接转入办事处账户的,在确保技术管理费和无财务风险的前提下,经公司批准,可以直接转入办事处的账户。
3、办事处在设立前根据责任书向公司交纳风险押金,风险押金用于可能出现的违约及风险赔偿,并于协议终止后按清算余额退还。风险押金最低额度为10万元,根据各办事处业务量和相关因素确定。
4、公司按照下列2种方式向办事处收取技术管理费
a、≥合同额的15%比例收取。
b、≥合同额的10%收取,每年不低于10万元。
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分阶段提取。办事处与公司共同完成的设计项目,根据具体情况另订协议约定合作方式、责任及产值分配。
5、办事处资产归办事处所有,但办事处不得擅自举债、放债、担保,公司对办事处的财务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6、公司根据办事处的业务量购买设计保险,费用由办事处支付。
五、经营管理
1、办事处积极拓展所在地省内的设计业务,周边省市未设办事处的,也可以拓展业务,在已设办事处的其他省市如有业务发生,须知会当地办事处并获得许可。
2、办事处业务合同签订过程中,应及时提交合同草案,供公司营销部审核。所有合同和协议的正本须报公司营销部备案。
六、技术管理
1、大、中型项目的方案阶段设计应交公司完成,所有项目报建方案、扩初和施工图均须经公司技术委员会审图、签字、加盖注册师章及图纸专用章后方可出图。
2、办事处对其设计成果中的错误缺漏负有修改完善、补救损失的责任。
3、设计文件由公司代为打印出图的,打印及相关费用由办事处承担。
4、设计文件的格式、档案编号,均须按公司统一标准执行,所有完成后的项目设计文件移交公司统一归档。
5、办事处应做好项目的后期服务和工地服务工作,及时处理问题。
七、违约责任
1、办事处发生违约行为的,公司有权对违约责任、损失情况、违约责任人进行调查和处理,办事处应予配合。
2、公司根据违约行为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可采取扣减押金、罚款、降级或撤销办事处负责人职务、撤销办事处等处理方式,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节 工作室管理制度
一、与公司合作壹年以上,有突出设计能力或具有承揽项目能力的独立建筑师,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可以申请成立工作室,并以协议方式约定其权利和责任,协议一年一签。
二、工作室负责人一般任命为主任建筑师,工作业绩显着者可依次晋升为首席建筑师、副董事、项目董事。副董事以上独立建筑师有权参加联席董事会。(具体晋升标准待定)
三、工作室(人、财、物)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可以且只能以本公司的名义独立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并对其职位和公司的利益负责。
四、工作室的行政、人事、财务按《公司行政制度》、《公司财务制度》执行,人事事宜由工作室负责人审批,行政部统一办理,工作室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相关纪律和管理制度,负责人应全力配合公司各项制度的执行。
五、工作室设计成果须经公司审核通过后方能出图,所有设计成果由公司档案室统一归档管理,并归公司所有。
六、各工作室设立的财务条件:
1、签订协议并需有担保人担保;
2、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司交纳保证金 $ 8万 元人民币,保证金用于可能出现的违约及风险赔偿,保证金于协议终止后按余额退还。
3、工作室享受公司提供的办公环境、商务、行政(办公用品、电讯、花草及临时性支出)、人事和安全保障等服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收费标准为人民币$ 元/*/月(本项收费标准可能因每季度费用增减而作适当的调整)。
4、工作室工作办公场地按公司统一规定的'综合租赁费'交纳:即装修、固定资产折旧;租金、物管、水、电费用分摊;以及营销财务部人员管理费用,合计收费人民币$&nbs
p;元/*/月(本项收费标准可能因每季度费用增减而作适当的调整)。
5、技术管理费的标准(分两套方案操作):
⑴第一套方案:
a正式投标未中项目,免收管理费;
b包括报建方案在内的设计前期所有工作,按合同或协议收取10%的管理费;
c原则上不能承担扩初及施工图设计任务,确需承担须经董事会批准,且管理费不低于合同额的15%;
d管理费不含任何税金;
e 账户上不低于5万元周转金.
⑵第二套方案:
a正式投标未中项目,免收管理费;
b按年总产值10%收取技术管理费,每年交纳技术管理保底费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
c业务收入打入公司指定账户,账户上周转金不得低于20万元人民币。
七、工作室租用办公工作单元以5*为最小面积。
八、退出工作室的有关规定:
①如工作室给公司造成名誉上或经济上的损失,或者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可取消该工作室,并追究赔偿责任。
②任一方如有意终止合作关系,均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达成协议,在所有工作交接完毕后进行财务结算。
第四节战略协作单位管理制度(暂缺)
第五节合同管理规定
一、为了加强公司合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公司各直属部门、设计部、工作室和办事处签订合同以及公司战略合作伙伴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均按本规定执行。
三、合同由公司营销部统一管理,行政部档案室负责合同的建档、归档管理。
四、合同的种类:公司合同是指公司为发展业务作为合同一方与其他一方或多方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经济契约,包括以下2大类
1、项目合同:与公司业务有关的,由甲方委托公司有关部门提供设计服务并支付设计费用的合同。
2、其他合同(协议):除上一条规定以外的所有合同。
五、合同的编号
1、为便于档案管理,公司针对不同类别合同,制定不同的合同编号,编号的格式和含义如下:
bfhsy-a***-05***
公司代码(深圳** )本年度编码
合同类别编码
部门识别编码3位数字序列号
2、各类别合同对应编号
2.1、项目合同:bfhsy-a***-05***
2.2、其他合同:bfhsy-b***-05***
3、部门识别编码:部门识别编码为3位阿拉伯数字,根据不同部门,编码如下
公司:888综合部: 000设计一部:010 设计二部:020
设计三部: 030财务部:040 行政部:050
营销部:060 (营销部下属办事处、工作室等在编码第3位数按成立顺序编码)
4、合同编号末尾3位数字序列号按合同签订的顺序编制。
六、经常发生的项目应采用格式合同,没有格式合同或特殊情况的,可采用非格式化合同。
七、合同审核和签订程序按照下列环节操作:
项目洽谈--各部门批准--草拟合同--营销部审核并签署意见--总经理审定--签字盖章
八、合同印章按照公司行政制度进行保管和使用。
九、合同执行情况跟踪:由合同签订部门或责任人在每个月末最后5日内,填写合同执行情况表,由营销部汇总后报总经理和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