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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司通讯费用报销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4-09 14:50:02 查看人数:53

企业公司通讯费用报销制度

第1篇 企业公司通讯费用报销制度

公司通讯费用报销制度

为便于工作上的联系,提高工作效率,节约通讯资源和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通讯费用管理分为移动通讯和固定电话费用两部分。

移动通讯费用管理针对享受话费报销人员,即工程师、主任级别(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因工作需要、外勤联络频繁的部分人员(外联人员、公务车司机、供应采购人员、招聘人员、行政人员、销售人员)可以提出申请,审批后可享受通讯费用报销。

固定电话费用管理适用公司所有部门办公人员。

二、移动通讯费用报销程序

1.全额报销人员凭营业厅的话费发票据实报销(不得拿充值的发票报销),报销人员应积极采用优惠套餐服务或由财务部先预备存入,保证手机无论何时都不欠费。

2.限额话费报销人员

限额话费报销人员多应用本地号码及优惠套餐。综合管理部根据本人提供的话费票据(附后)造册且不超过限额额度,超过部分都由员工本人承担。上月的票据于17日前提供完毕,由薪资专员负责收齐票据造册,由综合管理部审核后,再由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后的《手机话费报销册》,后再打入工资中。

三、相关规定

1.享有话费报销的人员,在工作时间(或晚上不加班人员在22:00前)必须保持开机。如发现多次违规者,扣除当月的话费报销或当月话费不予报销。

2.凡报销性质及标准发生变化,均需重新填写申请单,且通讯费用报销的变化从综合管理部收到申请单的次月开始生效,当月仍然按照调整前的性质及标准执行。

四、固定电话费用管理

1.部门需安装固定电话,填写申请单(见附表3),签核完毕后交综合管理部。

2.综合管理部根据签核意见,向中国移动、联通申请开通号码及相应功能。

3.公司配备的电话机和号码,根据业务需要开通相应功能。

4.综合管理部每月根据中国电信的账单打印话费清单并申请付款;

5.综合管理部将话费异常情况知会各部门负责人及分管副总;同时,对话费异常的号码,再打印详细的通话记录;

6.综合管理部将查实的异常通话情况上报领导,同时知会相应部门负责人;对滥用公司电话资源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追缴话费、罚款等处理。

五、附则

《通讯费用报销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执行和解释。

六、附件

第2篇 公司企业党委组织工作制度

公司(企业)党委组织工作制度

为贯彻执行公司党委工作条例,特制定组织工作制度。

第一章 组织生活制度

第一条 加强和健全党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党员管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组织措施,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因此,各党支部、党小组都必须坚持组织生活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第二条 公司党委规定党组织活动每月不少于一次,各党支部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规定时间。每个共产党员都要自觉参加党日活动,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活动须提前向支部书记请假,凡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者,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三条 公司党委一般情况下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委会,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研究应由党委讨论的重大问题及新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转正的审批。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书记会议,根据中央的文件精神、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并结合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和生产经营管理的任务,布置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按照公司党委工作条例的规定,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第四条 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要分别建立考勤和会议记录,认真填写《支部工作手册》。

第五条 党委职能部门要定期检查支部工作情况,并作为支部总结、评比的一项内容。

第二章 发展党员审批制度

第六条 按照党章规定,严格履行入党手续,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第七条 支部于每年初拟定发展计划报党委组织部门,对计划发展对象进行政审,主要调查被发展人的父母、配偶及成年子女的政历情况。

调查方式一般采取函调,支部要将被调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等详细提供给组织部门。

第八条 发展党员要有二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由所在党小组讨论,提出发展意见,支委会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发展意见,报党委组织部门。

第九条、上报审查材料要齐全,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调查证明材料、非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党小组意见、支委会意见、支委会发展新党员的报告等。非党积极分子考察表要按说明认真填写,符合要求。

第十条 党委组织部门审查同意后,支部方能领取入党志愿书。支部需指派专人向被发展人讲明填写要求,交由被发展人认真填写。入党介绍人现任职务一项,包括现在担任的党内职务和党外职务,没有担任职务的可不填写。

第十一条 召开支部发展党员大会,全体党员都应到会(到会正式党员人数至少超过正式党员半数以上方可开会),由被发展人宣读志愿书,对新发展党员进行讨论,到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后进行表决,同意发展的超过到会半数以上方为有效。

支部大会讨论发展两个人以上时,应逐个进行讨论和表决。

第十二条 填写支部大会决议时应扼要写出支部大会对被发展人的评价,主要优缺点和表决情况。表决情况应写明应到会和实到会党员人数,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表决中同意和不同意及弃权的党员数。

第十三条 填写好支部大会决议以后,支部要将全部材料整理好报到党委组织部门,并于党委派人谈话时及时通知被发展人,进一步对被发展人进行教育和考察,待党委审批。

第十四条 党委审批后,党委组织部门要及时向支部发出批准为预备党员通知。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时间为一年。支部应及时举行新党员宣誓仪式。

第十五条 预备党员每季度向党小组或支部汇报一次工作、思想、学习等情况,支部对新党员半年组织一次鉴定。预备期满,由预备党员本人提出转正申请,支部要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能否按时转为正式党员,填写支部大会决议交党委组织部门,报党委审批。

第十六条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按期转为正式党员,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延长预备期,继续考察和教育。延长预备期一般为一年,确实不具备条件的要取消预备资格。

第三章 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党员必须按中央规定的相关标准交纳党费,对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除要补交外,对其要进行批评教育;对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十八条 党员交纳党费,须在每月7日前将党费交到党小组长,党小组长收齐后交到党支部,支部务必于10日前交到党委主管部门。

第十九条 党员如遇特殊情况,本人不能按时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时,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交。

第二十条 党费做到专人管理,帐目清楚,每年初各支部向支部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党委组织部门向各支部公布上年党费收缴、上交、使用和结算情况。

第二十一条 党费使用,在一般情况下,每年六月份按支部党员人数和一定的标准向支部支付党费,作为纪念“七一”活动经费。

第四章 民主评议支部、党员制度

第二十二条 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对民主评议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要求,坚持每半年评议一次,半年初评、年终总评。通过评议要评出干劲,加强党建工作。

第二十三条 基层支部要认真对待评议工作,严格履行评议程序。评议前要召开支委会,认真总结支部工作,实事求是地写出书面总结,积极做好评议准备工作。

第二十四条 评议工作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民主评议,除全体党员参加外,事先需报请党委派员参加,并要吸收部分非党员行政领导、群团负责人、党外群众参加,以真正发挥民主评议的作用。

第二十五条 评议时需由支部书记全面介绍本支部阶段性工作,特别要明确阐明工作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并可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广泛地听取与会者的评议,虚心接受大家的批评。

第二十六条 根据评议结果,针对存在的不足制定出改进措施,同时及时将评议情况向党委做出报告。

第二十七条 民主评议党员原则上以党小组为单位,如支部党员人数少,也可以以支部为单位;基本程序与民主评议支部相同。

第二十八条 根据评议情况,对优秀党员写出材料,报党委进行表扬,对不合格党员进行说服教育,并制定改进措施,限期改正。对严重违纪党员,在帮助教育的基础上,支部作出处理意见,报党委审查处理。

第五章 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

第二十九条 公司党委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党委书记主持。做到会前有通知,提前做准备,并请上级领导参加会议。

第三十条 基层党支部支委民主生活会,每季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必要时公司党委可派员参加。

第三十一条 党员民主生活会,要求每个党员要实事求是地总结前段工作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从思想上端正态度,加深认识,制定出改进措施。要求全体到会党员,面对面地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三十二条 公司党委成员要坚持党章规定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作出表率。

第三十三条 要注重民主生活会的实效,通过民主生活会,重点解决主观思想认识问题和克服工作中的缺点,改正错误,改进和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三十四条 党内民主生活会,全体党员必须参加。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会的,须经支部书记同意。

第三十五条 召开民主生活会,要严肃认真,并做好发言记录,汇总整理后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同时存档保管,作为考评依据。

第六章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制度

第三十六条 及时转移组织关系是加强党员管理,增强党员组织观念的具体表现,因此,党员随着工作单位的调动,本人应及时办理转移组织关系。

第三十七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证明,凡向公司外转移组织关系,均由本人持调出单位党支部党员关系介绍信到党委主管部门办理转移手续。组织关系介绍信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一旦丢失,要及时报告。

第三十八条 公司内工作调动,采用内部党员接转关系介绍信,由党委主管部门接转,党支部之间不能直接接转组织关系。

转移程序:由调出单位党支部开具介绍信,注明调入单位名称,交由党员本人到党委组织部门办理转换介绍信到调入党支部,调入单位党支部凭党委组织部门介绍信,方可接受该党员并编入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

第三十九条 党员临时外出、借调、学习等超过三个月可转移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回公司工作时,经所在单位在原介绍信上加盖公章,由本人将原证明信带回交公司党委组织部门。

第七章 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第四十条 共产党员必须具备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牢固树立党的组织观念,模范地遵守党规、党法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准任何党员在任何情况下混同于一般老百姓。

第四十一条 每个党员必须定期的、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地向党组织汇报工作情况、思想情况。对党外任职、社会兼职、婚丧喜庆等工作和生活中的重大问题,也必须向组织请示报告。

第四十二条 基层党支部对党员请示必须认真负责地对待,及时答复。需要研究的问题,最迟不得超过三天;需要请示党委的重大问题,延期不得超过一个星期。

第四十三条 党员本人的重大问题,由于种种原因,事先未能及时向组织汇报,事后必须向组织说明其原因,并将问题的全过程实事求是地向党组织报告。

第四十四条 党委和基层党支部对党员的请示报告在给予明确批复及听取汇报时,要详细记录,并妥善保存。

第八章 党建工作监督检查、评比表彰制度

第四十五条 基层党支部在每年初,要按照公司党委年度计划要求,根据本支部特点,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要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第四十六条 公司党委及其职能部门,要根据基层的情况,经常深入基层进行党风党纪检查;并按上级规定,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听取基层支部全面汇报,总结经验,克服存在的问题,提高思想认识,促进互相学习,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第四十七条 公司党委每半年对基层支部进行一次考核,查看“党支部工作手册”是否按要求内容认真填写;走访群众,听取对支部党员的反映,为年度评比打下基础。

第四十八条 搞好创先评优工作,严格按标准评选。先进党支部比例在20%以内,优秀党员比例在党员总数10%左右。评出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要写出先进事迹材料,呈报党委批准。

第四十九条 召开表彰大会,对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给予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给予荣誉奖励和相应的物质奖励。并推广先进经验,以先进带动后进,促进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3篇 企业公司生产定置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生产定置管理制度

为更进一步用科学的现代化管理手段和方法来加强我公司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现场实施有效的控制,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现场管理要求

1、整理要求:

a)不用的东西及废品必须从现场清除,防止混杂不清;

b)对不常用的工模夹具及其它工位器具,要分类存放;

c)偶尔使用的东西,集中存放;

d)经常使用的,要存放有序,放置在作业区内。

2、整顿的要求:

a)需要的东西,定置摆放,做到物各有位,物在其位;

b)对现场实行挂牌和目视管理,做到心中有数,物品随用随还、取用方便;

c)各类工模夹具,分型号规格、统一存放,一目了然。

3、清扫的要求:

a)工作场地经常清扫,滴油、滴水随时擦洗;有油污的车间每周洗刷一次,时刻保持现场清洁;

b)在对设备清扫时,要同时检查设备是否有异常现象,时刻保持设备的润滑;

4、清洁的要求:

a)操作者要保持工作环境每时每刻都清洁、美化;

b)要对现场进行随时清扫,要做到无铁屑、无滴漏、无积灰、无油污。

5、素养要求:

培养操作者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提高员工自我管理水平的意识。

二、工艺要求

1、要求生产车间必须现场挂工艺卡片和作业指导书。

2、工艺的制定必须满足生产的需要和产品检验要求。如特殊原因不能满足产品和检验要求,一定要通过评审后,签字才能生效。

3、操作者必须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

4、发现不合理的工艺要求要及时反馈,以便及时更改或更换,使之达到合理的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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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工零件不落地,工件转序用工位器具,确保工件无磕碰划伤。

三、现场检验要求

1、以车间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对工序工件实行三检:即操作者自检、操作者同专职检验人员检查、操作者之间互检。

2、检查过程中,要自检、自分、自打标记,不让废品转入下工序。

四、建立三板制

1、建立现场定置管理图板:车间需要的设备及工位器具均应反映在定置图上。凡定置图没有的,应视为车间不用的,应清除出车间。

2、建立生产计划进度展示板,板中应反映出当月计划,计划完成情况等。

3、建立综合管理板,板中应反映出技术质量、设备情况。

五、检查考核标准

1、加工件不落地,配件、半成品、产成品整齐摆放在指定位置。

2、不合格品与合格品严格区分,标志明显。

3、不野蛮移动工件,工件无磕碰划伤。

4、边角余料不乱堆、乱放,必须放在工位器具架上或铁箱内。一个批次生产任务完工后必须立即清理出现场。

5、工具、量具必须按定置管理要求摆放,不得乱放。

6、工位器具架、车,按定置管理要求摆放,不得乱停、乱放。

7、工作完后必须清擦设备,保证设备干净无积灰、黄袍。

8、不许在通道上作业,通道上无工件、车辆、杂物等。

9、工作完后必须对周边的卫生进行清理和清扫,保持地面清洁。

10、车间内无乱堆、乱放,无卫生死角。

11、工具箱、窗台、设备上洁净无物。

12、门窗无破损,玻璃清净。

13、水池洁净,无长流水,下水畅通。

14、对加工过程中形成的铁屑需及时清理,班后必须及时清理干净。

15、保持工作服洁净,无油污。

16、在工作现场不许晾晒任何衣物、鞋、袜等。

17、一切与现场无关的东西,必须清理出现场,不许在现场存放。

第4篇 企业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1、机关印章是机关职权方面的合法代表,由办公室主任保管,用印要严格遵守印章管理制度。

2、用印人对用印文件和介绍信的内容必须掌握,协助领导把关。对不符合用印手续和不让管印人看内容的信、文件或空白介绍信,要拒绝用印,由办公室主任报公司领导认定办理。

3、用印只能在办公室内,不准拿出或由别人代盖。

4、不属机关人员的用印,和不属本系统业务的用印必须由公司领导审核批准。

第5篇 企业公司伙食委员会工作制度

企业(公司)伙食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条伙食委员会系公司为建立健全食堂管理机制,促进食堂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并籍以确实保证全体员工满意就餐而设立的监督性机构。

第二条伙食委员会由工会组织设立,其管理行为对工会负责,工作质量受全体员工监督、评价。

第三条伙食委员会共设委员5人,由全体员工推选、工会认定产生,任职期限为叁月。

第四条委员任职:

1、委员产生要注意代表比例适宜,即处理好常住与临时就餐等。

2、为人正直,工作作风素来认真负责,原则性强,能积极行使本职权限。

第五条职责权限:

1、依据《食堂承包协议》和《食堂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监督食堂工作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2、根据食堂所报情况核定每周饭菜种类和价格,并明确其计量器具的使用办法。

3、每月月底召开食堂工作管理会议,对本月食堂工作作出评价。

4、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地抽查饭菜价格、质量及给量情况。

5、根据实际需要,提请对食堂工作的相关制度(《食堂承包协议除外》)进行修改与调整。

6、反映就餐员工的违纪行为。

7、其它相关工作。

第六条奖惩措施

1、伙食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限内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除取消委员任职资格外连带处以5元以上罚款:(1)以公谋私,依仗职权少付或不付个人在食堂的消费费用的。(2)好人思想严重,发现食堂工作人员或就餐员工发生违纪行为置之不理的。(3)其它不良行为。

2、伙食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勇于负责,为食堂管理工作作出一定贡献的,除可连任该职外,在公司举办的各种优秀员工嘉奖活动中优先考虑。

第七条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订,从20**年4月19日起施行。

第6篇 公司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 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支票管理

第十九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 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 财务人员从银行

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四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六条 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主任、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十一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处罚办法

第四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 则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7篇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企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7

附件1 原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

生产厂区十四个不准

一,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二,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三,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四,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五,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六,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七,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八,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九,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十,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十一,未办高处作业证,不系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十二,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

十三,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十四,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操作工的六严格

一,严格执行交接班制.

二,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三,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四,严格执行操作法(票).

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六,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动火作业六^***令

一,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二,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三,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四,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五,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六,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一,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二,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三,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四,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五,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六,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七,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

八,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机动车辆七^***令

一,严禁无证,无令开车.

二,严禁酒后开车.

三,严禁超速行车和空档溜车.

四,严禁带病行车.

五,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六,严禁超标装载行车.

七,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禁火区.

附件2

与本管理制度相关的国家法规,标准

原化学工业部及其他部委的有关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1988年3月9日国务院发布)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国务院发布)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2001版)

4,《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j67―)

5,《石油库设计规范》(gbj74―)

6,《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

7,《高处作业分级标准》(gb3608―)

8,《手动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3787―93]

9,《爆炸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3836.1―2000]

10,《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4064―)

11,《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gb4387―)

12,《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4792―)

13,《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4963―)

14,《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

15,《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

1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

1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

18,《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1~6442)

19,《起重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gb6720―)

20,《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gb8196―87]

21,《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

22,《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hg23011―1999]

23,《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hg23012―1999]

24,《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hg23014―1999]

25,《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hg23015―1999]

26,《厂区断路作业安全规程》[hg23016―1999]

27,《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hg23017―1999]

28,《厂区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hg23018―1999]

29,《化工企业急性中毒抢救应急措施规定》([86]化生字第1078号文

30,《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安全规程》([87]化生字第671号文

31,《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定》(cd90a3)

32,《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tj28―)

33,《氧气站设计规范》(tj30―)

34,《乙炔站设计规范》(tj31―)

35,《炼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yhs01―)

36,《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1987年12月16日七部一委规程)

37,《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试行)》([89]化工字第0073号)

38,《仓库

第8篇 公司企业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

公司(企业)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增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作风建设,根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关于“建立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是指班子内部成员之间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发现一般性问题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后,互相进行政治、纪律、作风等方面的监督、劝诫和帮助,以维护领导班子的整体形象,保证领导班子顺利履行上级组织赋予的各项职责。

第三条 领导班子内部监督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对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以批评与自我批评为有力武器,坚持和健全组织生活、廉政制度等各项党内生活制度,分清是非,团结同志,克服缺点,改进工作,提高整体素质。

第四条 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公开、平等的方式进行,不准以监督为名,进行窃听、盯梢、录音录像等活动。

第二章 监督内容

第五条 是否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领导机关的各项决策、决议、指示;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是否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是否认真负责、全力以赴地做好分管工作。

第六条 是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特别是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是否经会议研究,实行了表决制,是否有不经集体研究个人擅自决策的现象。

第七条 能否与班子其他成员合作共事,互相补台,有无各自为阵的现象。

第八条 能否正确地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有无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现象。

第九条 是否插手工程项目、大型采购等重大经济活动中的具体工作。在重大经济活动中,是否有参与暗箱操作的现象。

第十条 是否有封官许愿、任人唯亲的现象。

第十一条 能否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组织、廉政纪律,履行党员应尽的义务。

第十二条 能否在八小时内外,及社交圈、生活圈内始终保持公仆形象,讲党性,讲原则,讲正气,不做有损领导干部形象的事,不说有损领导干部形象的话。

第三章 监督方式及其他

第十三条 民主生活会。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向其他成员提出批评、劝诫、建议,并接受对自己的批评、劝诫、建议。

第十四条 党内生活会。在党内生活会上向其他成员提出劝诫。

第十五条 谈心。通过互相谈心,提醒他人应注意的事项。

第十六条 领导班子会。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针对存在问题,进行自查,如有无介绍工程队,参与经营活动,干预项目审批,傍大款,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工程发包承包、土地批租出租、股票上市、拨款贷款,为外商和个体私营企业主的经济诉讼案说情等问题;在住房装修和婚丧嫁娶、生病住院以及逢年过节等人情往来中,有无违纪或有损领导干部形象的行为。通过回顾、反思,达到对班子成员进行警示教育的目的。

第十七条 向上级反映。领导班子成员发现主要负责人或其他成员有重要问题,不便当面批评或虽经劝诫但无效果的,可向上级党委(党组)或纪检、组织、监察部门反映。

第十八条 主要负责人劝诫。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对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要求,经常检查他们遵守纪律和制度的情况,特别是检查他们遵守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收入申报制度、收受礼品登记制度、廉政制度以及配偶子女不得经商办企业等有关规定的情况。主要负责人发现班子其他成员存在某方面的问题,可对其谈话劝诫;班子成员之间发现问题,可报告主要负责人处理,也可直接与之谈话劝诫。

第十九条 研究群众意见。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每年一次直接向群众征求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群众意见经汇总后,在领导班子内共同研究整改方案,班子成员提出整改措施。

第二十条 重大工作事项汇报。领导班子要及时召开会议,听取分管领导就某一重大事项的工作汇报。

第二十一条 凡属违法和严重违纪的,按有关法律和纪律规定处理。但本人在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时的积极态度可作为从轻处理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二条 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监督的情况一般应向班子主要负责人报告。年终,领导班子应以适当方式向上级党委汇总报告一次本班子内部监督情况。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9篇 企业公司奖罚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奖罚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制订原则: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二、奖励

第五条员工的奖励分为以下三种:

1、嘉奖:由员工的直属主管书面提出,部门副总经理批准,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奖给不超过一百元的现金或纪念品。

2、表彰:由员工所在部门副总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批准,董事长审批,奖给不超过五百元的或纪念品,同时由总经理签署表彰证书。

3、特别奖:由员工所在部门的副总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及相关委员会评议后,总经理批准,并由人事部门备案,不定期公布一次,员工除奖给一定额度的奖金和发给由公司总经理签署的证书外,还可根据实际情况晋升1―3级工资。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凡有以下一条或多条功绩者,公司给予奖励。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

1、品性端正,工作努力,按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务者。

2、培训考核,成绩优秀者。

3、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4、有显着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5、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

6、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7、发现职责外的危机处理,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表彰:

1、对销售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2、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3、遇有意外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4、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5、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6、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授予特别奖:

1、兢兢业业,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者。

2、热情为用户服务,经常得到用户书面表扬,为公司赢得很高信誉,成绩突出者。

3、开发新客户,市场销售成绩显着者。

4、对有其它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第九条其他奖励的种类:

(1)优秀职员、优秀部长、优秀经理奖:由公司组织评选的最高年度奖项,授予优异职员;

(2)长期服务奖:对在公司服务10年(含)以上职员的奖励;

(3)总经理特别奖:以各公司总经理名义给予的特别奖励;

(4)即时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和职员的表现及时给予的奖励。

第十条奖励方式:

(1)通报表扬:由公司或有关部门负责人签发,通报范围视具体奖励行为而定;

(2)即时奖金;

(3)奖励性假期:除《职员手册》中规定职员可以享受的假期外,还可以得到额外的奖励性假期;

(4)奖励性旅游;

(5)参加外部培训;

三、处罚

第十一条公司对未完成安排工作任务及违纪、违规者视其过失情节轻重分别予以a级、b级和c级3类处罚;

第十二条处罚分为口头批评、书面警告(通报批评)、经济处罚、降级、降职、辞退、开除等。

其中口头批评、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及处以100元以下罚款的,由部门副总经理协同办公室办理;100元以上经济处罚或降级、降职、辞退,开除等处分由总经理、董事长决定,并由办公室备案;部门副经理及其以上级别人员的处罚由总经理、董事长决定并报董事会批准。

第十三条a级过失及处罚

(一)a级过失为违反《行政管理制度》中办公室管理制度、办公制度、礼仪规范等工作纪律的行为。例如以下行为:

1、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3、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5、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6、不按规定穿着或佩带规定上班者。

7、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8、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9、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10、对同事恶意辱骂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11、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12、公司明文规定其它应处罚款或批评的行为。

13、其他违反《行政管理制度》中办公室管理制度、办公制度、礼仪规范等工作纪律的行为。

(二)处罚

a级过失属程度较轻的过错,予以口头批评,并扣罚当月薪资10元/次。同月内出现三次,予以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并扣罚当月薪资100元。

第十一条b级过失及处罚

(一)b级过失

迟到、早退月累计3次;

代别人或唆使他人代自己打卡(签到)、签退;

恶意违反请假制度;

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屡犯a级过失达到3次以上;

未经批准,擅自更换班次,休息时间,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擅自使用、占有公司财产,偷窃办公用品等行为;

擅自改动或损毁公司信函、布告、通知等;

随意搬移或损坏公司财物财产;

上班时间拒不执行上级合理的工作分配或紧急情况下拖延指派工作;

虚报个人申诉资料或故意填报不正确个人资料;

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年报、报表、人事资料;

工作中发生意外却不及时通知公司;

超出工作范围与客户接近;

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同类业务或在其它兼职者,或在外兼营事务,影响本公司公务者。

散播不利于公司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较轻者

其他类似过失。

(二)处罚

1、b级过失出现一次,予以书面警告,并罚款100元;一年内出现2次,给予降职、降级、撤职处分;一年内连续出现3次,公司可作辞退处理。

2、凡造成公司或他人财物损失的,应据情况由该员工负赔偿责任。

3、受降职、降级及撤职处分的员工,除工资相应调整外,还将视情况及态度扣除其奖金。

4、受降职、降级处分的员工,在以后至少3个月的工作中,有良好表现,可依情况,由部门经理提出,行政部核准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撤销处分,恢复原职(级)。

第十二条c级过失及处罚

c级过失为重大过失行为,应予辞退或开除处分。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即为c级过失:

1、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

2、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

3、在公司内赌博者。

4、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

5、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6、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7、一年中已降级二次者。

8、无故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

9、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10、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11、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

12、故意泄露公司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14、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15、参加非法组织者。

16、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17、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公司财产严重损失;发生重大事故,擅离职守;出现重大差错,擅自处理、隐瞒不报;

18、多次不服从工作分配,紧急情况下拒不执行上级指派的工作;

第10篇 微星企业公司人事制度

微星公司人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手册所称本公司员工,系指本公司正式录用员工,及试用期员工而言。

第二条 因业务需要而延聘的技术工程师、特约人员、顾问,依合同另行约定有关事宜。

第二章 雇用

第三条 本公司雇用员工,由用工部门提出用工计划及申请送人事部,经批准后,办理招聘及内部调配。

第四条 本公司应聘人员须经面试或专业知识测试合格方得雇用。

第五条 本公司雇用人员除特殊情形经董事长特许免于试用、缩短试用期者外,均应试用三个月(含受训期间),在试用期间,请事、病、伤假不予列计;试用期间新进员工须接受公司专业培训或辅导,并参加考核。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雇用,公司不作任何补偿,试用人员不得提出异议;经考核合格者,于考核合格之翌月一日起转正为本公司正式员工。

第六条 应聘人员经核准雇用,应于接到通知后,携带录用通知所规定之证件、物品,按其指定日期及地点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否则视为拒绝受雇,该通知因而失其效力。

第三章 行为规范

第七条 仪表行为规范

着装整洁、佩戴大方;

举止端庄、说话和气;

待人诚恳、态度热情;

语言文明、讲究礼貌。

第八条 人际关系行为规范

注意礼节、文明称呼;

与人共事、宽厚豁达;

团结友爱、相互帮助;

恪守信用、言行一致。

第九条 员工目标行为规范

勤奋学习、不断进取;

忠于职守、负责到底;

热情工作、恳于奉献。

第十条 遵章 守纪行为规范

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守法守规、不谋私利。

第十一条 群体意识行为规范

大局为重、维护群体;

热心集体、发挥特长。

第四章 奖惩

第十二条 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以下六种:

(一)奖金

考核奖金

年终盈余奖金

全年综合印象奖金(包括对公司的忠诚度奖、改善提案奖、重大功绩奖)

优秀员工奖金

全勤奖(一年内无迟到、早退、旷工、事假及病假者)

(二)优秀员工奖

公司内部一年一度评选“优秀员工”,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时间满一年者均有资格被选。公司除给予优秀员工一定经济奖励外,还将颁发荣誉证书及奖杯。

(三)境外商务考察

公司对于忠诚度高、各方面表现出色的员工予以境外商务考察的奖励。

(四)晋级或给予其他奖励

具有领导和组织能力,各方面表现出色者。

对公司作提案改善,经实施结果证明能创造公司利润或减少损失者。

为公司目标管理的达成,经营效益的提高,成效卓着者。

一年内记大功三次者。

(五)记大功

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为其他从业人员的模范表率者。

(六)加薪

根据当年公司的利润及员工工作态度和业绩,有董事长核准加薪,幅度为0%――10%。(员工必须连续为公司服务满6个月)

每年3月为公司加薪月,从当月25日开始执行。

员工因职位调动,可以在其他时候适当调整工资,但一年内加薪只能一次。

第十三条本公司员工的惩罚分为以下四种:

(一)警告,当月工资扣除人民币20元。

在工作区域内吸烟及大声喧哗者。

破坏公司环境卫生者。

言行粗鲁、不讲究文明礼貌者。

外出办事不填写出门单者。

出差不填写申请单者。

工作时间未能安规定着装者(周一至周四上班,男员工须穿衬衣打领带;

女员工禁止穿牛仔裤、跑鞋及运动休闲服)。

工作时间没有佩带员工识别证,经提醒不作改正者。

工作时间在办公区域吃零食者。

下班后桌面零乱、不整洁者。

(二)记过,当月工资扣除人民币50元。

被指定受训人员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者。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对同仁恶意攻讦、刁难而制造事端者。

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上娱乐性网站、看与工作无关之书报、玩电脑游戏者。

在公共区域内或公用设备上任意堆放产品、资料者。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受到损失者。

肆意浪费公司资源者。

损坏公司公共财产者(情节严重须照价赔偿)。

(三)减薪

员工因现任工作岗位,其工作能力与相应之工作难度、强度及责任不符时,将实行减薪。

员工消极怠工或在工作中不求进取,不能适应社会、公司、科技发展时,公司将采取减薪措施,一次减薪幅度在10%――20%之间。

另外,当公司发生经营不善或受金融危机影响以及其他因素,公司必须减低费用用以加强竞争力度时,公司将实行员工减薪措施。

(四)解雇

受政府判刑或受拘留处分情节重大者。

上下班替他人刷卡,伪造考勤记录者。

偷窃同仁或共有财物者。

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两日者。

一年内累计旷工三次者。

泄漏公司技术、经营机密或在工作上有重大错误,致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资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损或伪造、变造、盗用公司、部门的印信者。

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在外从事相同业务或与本公司利益冲突的工作者。

第十四条 本手册未规定的奖惩而又必需执行时,由各部门经理议决,上报总经理、董事长核定。

第五章薪资

第十五

条本手册所称薪资系指员工因工作所获得的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津贴、职务津贴、级别工资或按记件,以现金或实物等方式给付的奖金、其他津贴。

第十六条本公司员工的薪资系按工作繁简难易,职责轻重及所需专业技能,绩效标准订定,或由员工与公司于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议定。

第十七条薪资以八小时为一日作日计算。

第十八条本公司员工的薪资于次月二十五日发放。

第十九条本公司员工的职阶、职级按公司薪资管理制度实施。

第六章考核与考绩

第十九条考核的目的

1.本制度旨在长期、稳定、统一和规范推行人事考核工作,保证评价的公开性和绝对性。

2.考核工作以员工为对象,其目的在于通过对员工全面综合的评价,判断其是否称职,并以次作为企业制定人力资源计划及开展相应管理活动的基本依据,切实保证员工的报酬、晋升、调动、职业技能开发、激励、辞退等项工作的科学性。

第二十条考核的用途

在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中,员工的绩效评价可以服务于以下几个方面:

1.作为人事决策的基础;

2.作为人事研究的标准;

3.作为预测因子;

4.帮助确定培训计划的目标;

5.给员工提供反馈信息;

6.促进企业的诊断和发展。

第二十一条考核的适用范围

本制度使用者系属全体微欣工贸公司员工,下列人员除外:

1.兼职、特约人员;

2.连续出勤不满3个月者;

3.考核期间休假停职3个月以上者(包括3个月)。

第二十二条 考核的原则

考核工作中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将公平合理的进行,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必须根据日常业务工作中的具体事实作出评价;

2.必须消除个人主观偏向,防止晕圈效应和平均主义;

3.必须排除上下级的各种顾虑,评价结论建立在自己信念的基础上。

4.必须对被考核者进行考核结论的反馈,帮助其改进绩效。

第二十三条考核的内容

(一)绩效考核(绩考核)

对员工工作效率及效果的考核(包括员工工作所完成的数量、质量等内容),是人事考核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其结果为各项人事决策提供客观依据。

(二)能力考核(能考核)

指员工从事工作的能力(包括智能与技能),通过员工对事物的记忆、分析、综合、判断、创新以及操作、表达、组织等能力来鉴定,是人事考核的重点与难点。

(三)态度考核(勤考核)

指员工的积极性在工作中的体现(包括出勤情况、纪律性、干劲、责任心、主动性等内容)。

(四)品德考核(德考核)

指员工的思想品德、工作作风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四条考核的方式和时间

(一)考核的方式

自我评价

上级评价

综合评定

第二十五条考核的时间

季考核(三个月为一季,第二季度第一个月12日完成自我评价、15日完成上级评价、18日收齐交人事部登记存档)

年考核(在月、季考核的基础上,作年终综合评定,人事部核准提出奖惩建议、董事长批示)。

第二十六条考核结果的处理

(一)考核结果的保管

所有人员的考核资料均由人事部保管,除董事长、总经理及副总经理以外,其他部门主管及经管人员需经上级许可方可借阅。

(二)考核结果的反馈

参与“上级评定”的管理人员须在每季考核结束后向被考核人员发放考核结果反馈表,约定面谈时间及地点,确保考核工作透明度。

对于考核结果,被考核者有权向上级主管提出疑义,确保考核工作的民主性。

第二十七条公司所有员工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年度考核成绩将为实际考核成绩之次级(除经董事长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年度内受过行政处分而未抵消者(如恶意刁难同仁、制造事端者等);

年度内有无故旷工者;

年度内累计事假达十四日以上(包括十四日)者;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司规定公共课程培训者。

第二十八条营销人员考核

业务人员考核成绩由业绩达标量来决定,无须书面评定。

销售助理、技术支持所属片区的业绩达成率决定40%考核成绩,60%为工作表现,须书面评定。

物流专员所属片区的业绩达成率决定20%考核成绩,80%为工作表现,须书面评定。

市场专员全国业绩达成率决定30%考核成绩,70%为工作表现,须书面评定。

产品专员全国业绩达成率决定40%考核成绩,60%为工作表现,须书面评定。

第二十九条后勤人员考核(财务部、行政部)100%为工作表现,须书面评定。

第三十条正式录用未满一个月者,不参加该年度的年终考核(无该年度年终奖)。

第七章考勤

第三十一条本公司员工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8:00(12:00-13:00为午餐时间),周六9:00-12:00。若特殊原因,上班时间变更以上海行政部通知为准。

第三十二条代替他人刷卡或伪造考勤记录者予以免职辞退。

第三十三条以下情况视为旷工。

1.上班时间开始后至六十分钟内,始行签到者视为迟到,每次扣除当月工资人民币30元。若发生突发事件须在六十分钟内至电行政部,否则视为旷工。

2.若未按规定请假或假期届满未续而不到工者以旷工论。

3.请假理由或证明经查实属伪造者以旷工论。

4.擅自早退者以旷工论。

5.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进行上下班考勤记录,忘带考勤卡者需立即至行政部登记,无考勤记录或登记者则视为旷工。

第三十四条休假(详见附件)

第八章公司福利

第三十五条 本公司成立员工俱乐部,并按季度拨款作为活动经费,举办各种活动,如:文艺活动、体育活动、宣传活动、教育活动等,本公司员工得依规定参加。

第三十六条 本公司员工经试用合格为正式员工,一律加入社会劳动保险,享有该保险规定之各项权利。

第三十七条 本公司组织一年一度的员工旅游活动。旅游经费视员工在司服务年限分别规定:

进入公司工作未满一年者,年度旅游需自负45%费用;

工作满一年而未满两年者,年度旅游自负30%费用;

工作满两年者,年度旅游无需自负费用,但最高旅游经费为每人每年壹仟玖佰元人民币;

年度旅游可携带家属,其费用全额自理。

第三十八条 本公司为加强员工的团队合作精神,设立每人每季人民币壹佰陆拾元的活动经费。此经费必须在当季使用,不得预支、不得累加,必须使用在部门活动中,由部门经理凭活动发票及活动内容报告统一报销。活动内容不限,部门与部门之间可以共同运用或由行政部统一安排。

第三十九条 本公司于每年中秋佳节赠送月饼一盒或发放相当之金额奖金以作庆祝。

第四十条 本公司每月向当月生日的员工发放壹佰元人民币以作庆贺。

第四十一条 本公司设立员工借书制度,每位员工可按规定借阅公司各种书籍及报纸、杂志。

借书前到行政部登记,每次借书数量为一本。

需要再次借书者,必须将上次所借书籍归还公司后方可再借。

借书期限不得超过四周,如需续借者,须到行政部办理续借手续。

书籍不可外借非本公司人员。

借书者需保持书籍的清洁与完好无缺,如有损坏,须作相应赔偿;如有丢失,须照价赔偿。

第四十二条 凡属微欣工贸员工,包括各个分公司,每年10月(非工作日)皆可免费享有体格检查一次。试用期员工同样享受此待遇。体检项目如下:

内科检查:(心律,心率、杂音、血压、肺、肝、脾、腹部、淋巴结)

外科检查:(甲状腺、乳房、直肠肛指、前列腺、皮肤、颌面口腔、神经系统)

妇科检查:(宫颈、子宫)

眼科检查:(结膜、角膜、晶状体、玻璃体、眼底)

五官科检查:(鼻、耳、喉)

胸片*光检查:(呼吸系统疾病的诊断,如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肺心病、支气管扩张、肺炎、肺结核、肺癌)

心电图检查:(心血管系统疾病的诊断,如心律失常、心肌梗塞、心肌炎、心肌病、冠心病、心包炎等)

b超检查:(肝、脾、胆、肾、胰等的诊断,如肝囊肿,脂肪肝、肝硬化、肝血管瘤、肝炎、脾肿大、胆结石、胆囊炎、泌尿系统结石等)

血液生化检查:

a)甲胎蛋白(肝癌诊断指标)

b)血糖(糖尿病诊断指标)

c)胆固醇、甘油三脂(高血脂疾病诊断指标)

d)肝功能、三对半(肝病诊断指标,如肝炎,肝硬化,等)

e)肾功能(肾病诊断指标)

第四十三条 本公司所有福利政策皆为集体活动行为,个人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公司不作现金或其他方式的补偿。

第九章 工龄计算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工龄合并计算:

奉准给假的假期。

连续服务本公司的期间,但调任至本公司所经营投资的公司者,其服务期间的工龄应予并计。

第四十五条 本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原有工龄不予计入:

留职停薪者。

因故停职又获准复职者。

在试用实习期间。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公司对于香港、台湾人员的雇用、解雇、薪资、福利,由董事长决定,另订。

第四十七条 本公司雇用已退休人员,其雇用、解雇、薪资、福利,依合同另订。

第四十八条 本手册如有未尽事宜,依照公司行政发文或有关法令规定办理,修正时,依修正后的文件或规定办理。

第11篇 企业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4

企业(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4

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强化住宿员工的行为规范,为员工提供一个文明整洁、安静的生活和休息的环境,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宿舍长职责和权限

1.职责:宿舍长应以身作则,随时检查住宿人员是否自觉遵守宿舍的管理规定,卫生是否达标。

2.权限:宿舍长是公司统一指定的管理人员,代表公司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编制住宿人员值日表,具有检查、考核的职权。

二、日常值日制度

1.值日人员负责打扫本宿舍卫生。

2.值日人员不打扫卫生和卫生不合格给予相应的罚款。

3.值日人员每天负责把门窗关好,注意防火、防盗。

4.值日人员每天负责检查水、电、暖的使用情况。

如有违反以上规定罚款10-20元。

三、宿舍管理规定

1.凡住宿人员有责任保持宿舍卫生干净和整洁。

2.凡住宿人员不准在宿舍内会客,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允许私自留他人住宿,绝对不允许男、女生互相串寝,一经发现将严厉处罚。

3.为了掌握住宿人员外出去向和保证员工的自身安全,员工离开寝室前要向寝室长请假,晚22:00以前必须归寝,绝对不允许夜不归宿,如有特殊情况经宿舍长同意方可。为了确保住宿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入睡前必须关好大门。

4.凡住宿人员未经有关领导许可,不准私自调寝。

5.凡住宿人员不允许把宿舍钥匙随便转借他人或私自配制。

6.凡住宿人员有责任保护房屋内的一切设施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7.凡公司员工要养成良好的节约能源的好习惯,随手关闭电源、水龙头。

8.凡住宿人员不准设明火,不允许使用电炉、电磁炉、电夹板、煤气等设施,凡在宿舍内违反公司规定发生任何人身安全责任事故,后果自负。

9.凡住宿人员不允许在宿舍内有聚众赌博及其他违*公德的活动。

10.凡住宿人员不允许在宿舍内及楼道里大声喧哗、喝酒、打架斗殴,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11.凡住宿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早按时起床,晚10:00必须关灯休息)晚10:00以后绝对不允许外出。

12.要洁身自好,未经他人允许不准随便动用他人物品。一经发现偷窃行为立即开除。

13.住宿员工辞职、辞退或被开除,必须由寝室长当面清点公司物品无误后,办理相关手续立即离开寝室,从此以后不准再进入员工寝室。

14.员工住宿所需日常用品由员工自行解决,公司只提供卫生清扫工具,第二次领用时必须以旧换新,行李由公司提供,如离岗按折旧比例扣除。

如违反以上规定视情节轻重罚款20-100元

为了给员工提供一个更好的休息环境,宿舍长有权对住宿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每天应做出夜检查记录,希望每位住宿人员能够自觉遵守宿舍的管理规定,配合寝室长共同完成此项工作。

第12篇 公司企业干部参加集体劳动规章制度

公司(企业)干部参加集体劳动规章制度

1总则

1.1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和公司党委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的具体措施,特制定本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干部参加集体劳动(下称劳动)管理部门的职能分工与职责,劳动的基本形式及内容、劳动时间、具体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1.3本制度适用亚华公司所有科室干部。

2职能分工与职责

2.l党委组织科是干部参加集体劳动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干部参加劳动制度的制定、修订、贯彻落实与考核。’

2.2劳动人事科是干部参加劳动的协管部门,根据组织科的安排。负责一般干部参加集体劳动的组织考核工作。

2.3各科室科长主任负责本单位于部参加劳动的安排、检查、统计、考核工作。

2.4分场党支部书记、主任根据本分场实际、安排分场干部参加劳动或深入班组、检修现场、并负责检查、统计、考核工作。

3劳功形式

3.l组织干部劳动,本着从实际出发.因人制宜.因地制宜.灵活多样,讲求实效的原则。

3.2积极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到分场、班组等与生产有关的突击性,临时性的劳动以及社会公益劳动。

3.3机关干部一律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到生产一线的劳动。

4劳动天数

4.1各科室赴分场劳动采取不定点劳动.每季度由组织科负责安排调整.通知各科室。在劳动时间的安排上,如无突击性劳动,一般为每月两天,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时间,有突击性劳动由公司统一组织。

4.2厂级干部一年内劳动不少于24天.其它干部一年劳动不少于30天。

5具体要求

5.l全公司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身先士卒。带头参加劳动,在思想上牢固地树立紧密联系群众,向群众学习的观点。

5.2要深入基层班组、深入现场、深入群众、认真调查研究、既要参加劳动,又要注意协助基层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基层排忧解难。

s.3从全局出发。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既要尽职尽责地搞好本职工作,又要服从整体,参加统一安排的劳动,保证干部参加劳动制度的正常执行。

5.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干部参加劳动,必须放下架子,要坚决服从所在单位负责人的指挥.自觉地接受分配的劳动任务。严格执行所在部门的规章制度,注意安全,做到有事请假,不串岗位,不干扰他人的正常工作。

5‘5安排参加劳动的干部的年龄,原则规定为男58岁,女53岁以下.年老体弱者可不安排,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科和劳人科。

6检查与考核

6.1干部参加劳动的天数。到分场劳动由分场或班组签字,填写劳动手册。公司统一组织劳动由各部门负责入填写劳动手册。.

6.2组织科和劳人科结合方针目标管理检查,每半年对所管干部参加劳动的情况考核一次,年底全面检查。

6。3各部门要把干部参加劳动的表现情况结合半年和年终工作进行评比考核,并作为干部评选先进的考核条件之一。

6。4组织科和劳人科将干部参加劳动的表现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内容之一。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组织科起草。

本标准委托组织科科长负责解释。

企业公司通讯费用报销制度(十二篇)

公司通讯费用报销制度为便于工作上的联系,提高工作效率,节约通讯资源和成本,特制定本办法。一、适用范围通讯费用管理分为移动通讯和固定电话费用两部分。移动通讯费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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