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建筑公司卫生保洁制度
施工企业卫生保洁制度
1、生活卫生应纳入工地总体规划,落实卫生专职管理人员和清洁人员,落实门前责任制。
2、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穿规定的工作服,并定期进行体检。
3、工地要有简易饭厅和发饭窗口,设置冷冻、消毒器具、生熟食品分开存入、餐具、茶具要及时消毒,食堂保持明亮、整洁。
4、工地有厕所,落实专人管理,保持清洁无害。
5、工地设简易浴室,保证供水,保持清洁。
6、职工宿舍应勤打扫,生活垃圾必须集中堆放,及时妥善处理,保持场容整洁。
第2篇 建筑公司财产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⑴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⑶凡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财务部归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⑶财务部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帐,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⑴财务部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⑵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帐。
⑶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财务部审批,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二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帐。
⑸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⑴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⑵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⑷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⑸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主管工程和财务领导审核。
第3篇 建筑公司安全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为了确保各项安全设施、设备的组装搭设,严格做到规范齐全,提高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率,为此制定如下验收制度,必须认真执行。
1、大型机械设备,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许可证,严禁无证单位承接任务,安装完毕须经公司安全监督部,施工现场的安全员、机管员、电气负责人共同组织验收。由公司安全监督部签发验收记录,并经机械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2、施工现场上所有的临边、洞口、通道等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前,必须按专项技术方案由技术员、施工员对架子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毕后,由技术员、施工员和安全员共同参与验收,不合格的安全改施必须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每验收一次须做好验收记录。
3、井架搭设前,由施工员、技术员按专项施工技术方案作井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接受人审阅签字后,方可搭设。井架搭设完毕后,经企业与项目部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共同参加验收,做好验收记录,挂上验收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4、临时用电设施、装置,通电前必须由电气负责人、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
5、中小型机械使用前,由机管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检查,填写书面验收记录,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6、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审定发证,并持证上岗。
第4篇 x建筑装饰公司重大投资管理制度
建筑装饰股份公司重大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节重大投资的原则和审批
第五十六条 对内投资决策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有效性原则,即投资项目必须保证应有的资金使用效率,以保证公司利益最大化;
(二)成长性原则,即投资项目的实施必须与公司未来的成长要求相匹配;
(三)能力性原则,即新上项目必须与公司可支配或可利用资源、能力相适应,以保证项目的可执行性;
(四)自主性原则,即新项目的实施应立足于独立自主,以保证公司资产的完整性及收益的最大化。
第五十七条 对外投资决策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即公司的对外投资不能超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限制性规定;
(二)有效性原则,即投资项目必须保证应有的资金使用效率,以保证公司利益最大化;
(三)适量性及无妨碍性原则,即对外投资不能影响公司自身所需的正常资金周转的需要量;
(四)风险回避性原则,即必须充分估计项目的风险,并选择风险――收益比最小的投资方案。
第五十八条 公司对内投资和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一)总经理可以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行使下列职权:
1、涉及主营业务的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事项;
2、公司主营业务以外的投资(不含对证券、金融衍生品种等的投资和其他风险投资)绝对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事项。
(二)公司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1、涉及主营业务的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事项且单笔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事项;
2、公司主营业务以外的投资(不含对证券、金融衍生品种等的投资和其他风险投资)绝对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的事项。
(三)公司投资交易事项(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公司在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1、公司发生主营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的,且单笔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公司发生非主营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事项。
第二节重大财务决策程序与规则
第五十九条 公司对内、外投资以及收购兼并项目应在总经理的主持下,由公司投资部门对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并编写项目建议书。经总经理办公会充分讨论通过后,如在总经理权限范围内的项目由总经理批准实施;如超过总经理权限,应报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批准实施;如超过董事会权限,应报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后批准实施。
第六十条 公司资产出售、转让应经总经理办公会充分讨论通过后,如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由总经理批准实施;如超过总经理权限,应报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批准实施;如超过董事会权限,应报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后批准实施。
第六十一条 公司以资产、权益为公司自身债务进行抵押、质押的,应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如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由总经理批准实施;如超过总经理权限,应报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批准实施;如超过董事会权限,应报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后批准实施。
第六十二条 公司产品销售和原材料采购的合同,如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由总经理签署,如超过总经理权限,应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第六十三条 公司对外举债应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如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由总经理批准实施;如超过总经理权限,应报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批准实施;如超过董事会权限,应报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后批准实施。
第三节投资项目的程序与规则
第六十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按下列程序进行: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将有关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总经理报告,由经理办公会议对该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并负责投资方案的前期拟订、可行性分析与评估等调研工作,提出具体的财务预案报董事长/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经相关决策部门批准后,由董事长负责组织具体实施或者授权总经理负责组织具体实施。
第六十五条 涉及关联交易项目的投资其决策权限与程序还须遵守公司关联交易相关制度的规定。
第六十六条 凡纳入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的投资项目,经股东大会决定后,原则上不再单项决策和审批,变更年度投资计划内容和年度投资计划外的投资项目,必须按照公司投资决策权限和审批权限逐项审批。
第六十七条 基本建设、设备更新改造、固定资产购置、新项目等对内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办理立项审批手续;属资本经营的对外投资项目,经董事会负责组织专家进行审议形成方案后,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办理有关申报审批手续。
第六十八条 对内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具体实施。总经理应及时将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汇报。
第六十九条 对外投资项目实施管理
(一)严格执行投资计划。项目承办部门不得擅自变更项目的规模、标准和投资总额。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必须严格按照变更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经董事会批准。
(二)严格执行国家招投标法和公司有关的基本管理制度。公司投资项目(除资本经营项目外)经批准后,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采取招标投标、项目法人制等形式进行管理,重大投资项目须由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监事会以及有关业务部门组成招投标领导小组,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的招投标管理法律、法规及办法,签订合同或协议书,明确权利和义务关系,落实投资责任和项目责任人。
(三)资本经营的投资项目,由董事会决定组织实施,落实责任人。
(四)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应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第四节项目的监督
第七十条 项目的监督考核
(一)建立投资项目报告制度。项目承办部门应定期以书面形式向总经理报告项目进度、质量、资金运用、前景分析等情况;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实施的投资
项目,总经理应当定期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报告。
(二)建立投资项目实施过程的监控制度。职能部门通过对项目进度落实、款项清算、验收及转入固定资产等方面进行监控。
(三)建立项目评估制度。项目完成后,按项目决策的权限,由总经理或董事会组织对项目规模、标准、质量、工期、资金运用、投资效益等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四)建立项目考核制度。由总经理组织按合同或协议书的规定对项目责任人进行考核,按照项目评估结果对投资决策部门或责任人进行考核和奖惩。
(五)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司董事会应指派专人跟踪委托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要求其及时报告,以便董事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第七十一条 董事会负责组织对公司的投资项目进行年度审计并将其结果报告股东大会。
第四章附则
第七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 程》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执行。
第七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七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5篇 建筑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项目部各部室负责任人全面负责消防工作,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上级消防安全的指示精神,制定消防预案,并设专人管理消防工作。
2、主管安全的领导负责贯彻实施消防法规,布置和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将消防工作纳入生产、行政管理计划,并对消防器材的配置、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予以落实。
3、员工要做到:懂火灾危险、预防措施和扑救方法,会使用消防设备,会处理险情和报火警,做到消防器材定人定期维修保养。各岗位必须保持清洁,废纸废物及时清理,坚决杜绝一切火险隐患。
4、配置的消防器材要专人专管,定期检查。
5、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及时报警,火警电话119。
6、安装电气设备要符合技术规定,以防短路造成电流过大而引起火灾。
7、严格遵守执行安全用电制度,防止电线电器起火。
8、易燃易爆的生产场所、车间、库房、油罐区等场所严禁烟火,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9、组建义务消防队,并期进行消防演习。
10、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对违反条例的不安全行为加以制止。
第6篇 建筑公司工程发包制度2
建筑公司工程发包制度(二)
为加强工程发包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依法实行招标发包,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公司可以对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20万元以内的工程直接发包。
二、建设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承包单位不得转包工程业务,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单项工程不得肢解发包。
四、主体工程必须由承包单位自行施工,其它分项工程如需分包,必须经公司批准择优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的约定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总包合同为准。
五、建设工程必须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应避免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六、凡属投资公司员工,其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本公司组织的招投标。
第7篇 建筑公司工程概算预算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工程概(预)算管理制度
1 .预算的编制和交底
( l )工程预算是投标报价的基础资料,编制工作必须严肃认真,根据工程规模,按以下分工编制。
l )集团公司名义承接的大型建筑、市政等工程的预算或报价,由集团经营部组织编制;
2 )由集团公司的合作单位以我集团公司名义承建的项目,需要我集团公司经营部编制概预算时,由我集团公司经营部负责编制;合作单位编制的概预算,原则上根据项目合作方式,确定是否需要集团公司经营部对概预算进行审核。
( 2 )编制预算的依据
l )建设单位招标文件中有关工程报价的条款;
2 )招标图纸及答疑会议纪要;
3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 )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位置、标高及障碍物情况;
5 )各专业施工图册、图集及施工详图和建筑工程机关造价信息;
6 )现行的邯郸市市定额和国家统一安装工程定额,分别为:
a .新建和扩建的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执行《 河北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和《 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 及相应的取费规定;
b .房屋修缮及拆除工程,执行《河北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 及相应的材价、取费规定;
c .园林绿化工程执行《 河北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园林绿化分册》 及相应的材价、取费规定;
d .机装、化工、冶金、邮电等专业安装工程,执行《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1 ~15册及河北省单位估价表和相应的取费规定;
e .外埠工程应参照当地有关定额和材料、劳务价格及取费规定。
7 )市内及国内或国际招标的工程,按照国家统一的计价规范,结合本公司的技术装备、施工方案、施工水平以及内部消耗等进行测算编制,实行单价报价或工程量报价等方式进行编制。
( 3 )工程预算必须在报标期内编审完毕,其编审程序是:
l )根据各级分工,由组织报价部门的负责人对编制预算人员进行交底和分配工作;由参加工程发标的人员向编制预算人员介绍投标要求和工程情况;
2 )概、预算人员按照编制标书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各专业工程预算,并自行复核一次;
3 )经营部设专人负责预算审核工作,对编出的预算进行复核和汇总,确认无误后,汇出报标价及三材指标;
4 )投标报价单位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标价作最终审定
( 4 )不参加投标竞争的指令性工程项目和零星项目的预结算只执行1 . ( 3 ) 1 )一1 . ( 3 ) 3 )项。
( 5 )预算内容要求套用定额合理,计量准确,价格可靠,内容齐全,力求避免出差错,既要防止低估漏算,也要杜绝高估冒算。具体内容为:
l )预算编制说明
a .工程概况;
b .编制依据
------设计图纸,标准图集及材料做法;
------参考定额,材料价格及费用标准,并确定有关费用;
------招标文件中有关报价附表的具体规定。
c .编制说明
------预算定额允许调整的项目,在预算中已经调整或未作调整(如暂定价格及暂估设备价格等风险材料);
------各项可调费用费率标准;
------给出的参考价、暂估价的材料、设备,须待竣工结算时按规定调整;
------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适当调整。
------市政工程考虑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内容。
2 )工程量计算底稿
a .基本数据,以土建为例:
① 外墙外围水平面积;
② 基础轴线长度;
③ 门窗框外围尺寸;
④ 预留洞口尺寸;
⑤ 层高;
⑥ 檐高(计算规则执行定额规定及计价规范);
b .工程量计算表按施工图纸循序计算,不得重复和遗漏。主要有:
① 土建工程分基础、结构、屋面、门窗、楼地面、装饰、室外工程,按照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用微机图形输人法编制预算可省略此表;
② 市政工程分管道、道路、桥梁等不同工程对象,单独按照定额分项目,计算降水、土方、基底处理、下部结构、上部结构、附属设施、管道铺设及装修等项目,以及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计算临时设施各分项工程量;
③ 安装工程分采暖、通风、空调、消防、锅炉、煤气、变电、动力、照明、防雷、电视天线、电话、广播音响、电梯、设备安装及外线等专业工程项目,按照定额等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量;
④ 房修工程按专业划分土建和安装、拆除、翻建和修缮等项目,分工序计算工程量。
3 )预算费用计算表
土建、市政和专业安装、房修工程执行不同的费率标准,按邯郸市市造价管理处(房修定额管理处)规定的程序表计算。
4 )预算造价汇总表
5 )工程预算表
a .土建工程按定额子目排序与工程量计算表相对应,套用定额计算合价和人工合价,分部小计,并计取其他直接费、临时设施费和现场经费,其他各项经费依据相关文件进行相应调整。
b .市政工程根据工程性质,分别按道路、桥梁、给水、排水(雨、污水)、煤气、热力等专业,定额项目与工程量计算一致,套用市政定额计算出工程直接费,并计取其他直接费、临时设施费及现场经费,计取其他有关费用。
c .安装工程按照2 )中b .③ ,工程量计算的专业项目划分范围,分别套用专业定额,计算出人工费和工料合计,列出设备费用,计算工程直接费总价(材料费中的参考价和暂估价要另列清单附后)、临时设施费、现场经费,计取有关费用。亦可利用微机程序输人定额编号和工程量,由计算机编制预算。
d .房修工程,可参照5 )中a .和b .的计算规则。
6 )三材指标汇总表
a .土建和水电安装工程,使用计算机程序计算分析量和汇总量,未配微机单位由预算员根据工程量和定额分析计算,依据招标文件,要有计算书,合并三材总量;
b .市政工程根据分项工程,套用定额分析编制三材指标汇总表;
c .房修工程做法与市政工程相同。
7 )补充定额分析
预算定额缺项的工程项目,均按造价编制规则规定编制补充定额分析,格式及要求参照市造价管理处有关规定;
8 )预算封面
填列工程名称、建筑面积、工程地点、结构、檐高、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总造价、单方造价、编制人资格证号及年、月、日等。
( 6 )以建筑安装工程为例,预算表格除注明外,其排列顺序为:
l )封面;
2 )编制说明;
3 )预算汇总表(总预算表);
4 )土建预算书:
a .单位工程预算费用计算表;
b .分部工程直接费汇总表;
c .工程预算表;
d .补充定额分析;
e .三材指标汇总表。
5 )采暖等工程预算书(按(5 ) 2 )中b .③ 专业顺序排列):
a .单位工程预算费用计算表;
b .工程预算书;
c .参考价、暂估价、设备价清单;
d .补充定额分析;
只承包单项专业工程的预算,可略去3 )预算汇总表。
( 7 )投标项目的预算书一式六份,内部使用,分发分公司二份,公司财务、计划、材料、预算各一份;非投标项目,要增加建设单位三份。
( 8 )编制预算的注意事项
l )图示尺寸:轴线、层高、檐高、材料做法、基础埋深等有关数据与定额分项子目的相互关系;
2 )基本数据:建筑面积、轴线长度、轴线内包面积、层高、檐高、室内外高差要计算准确,多项子目套用同一数据的要保持一致;
3 )图纸未标明的材料,如:门窗五金和装饰材料,应在图纸会审时提出,并写人一次性洽商;
4 )预算中的参考价和暂估价材料、土建工程在编制说明中写明,水电安装工程列表附后;
5 )工程量的计量单位,要与定额单位统一,计价规范统一;
6 )定额规定可调项目的材料数量调整应加损耗率,定额中的不完全价格,应补人加损耗的主材价;
7 )新材料、新技术的补充单价,先进行市场询价,再补编定额。切忌套用预算价格本中相似名称的单价。
( 9 )工程中标价或经建设单位、预算审查部门审定的预算造价,即工程合同价,是工程价款结算基本数据。施工中的一切变更增减账,均以预算为基础,进行调增或调减。
( 10 )预算经审定或中标后,公司经营副经理组织预算交底,由经营部编审人员向技术、施工、计划、统计、财务、机械、劳资等部门和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其内容是:
l )编制依据;
2 )工程直接费人工、材料、机械费各是多少;
3 )定额中的综合计算费用项目,如土方、降水、打桩、塔吊等因素的预算收人和定额所含工程量;
4 )参考价和暂估价材料,设备的价格和定额可调项目;
5 )主要材料、设备,加工件的数量、规格、品种;
6 )图示不明确的部位,预算是怎样处理的;
7 )补充定额项目的组成。
8 )其他因素。
2 .增减账(洽商)管理
( l )根据合同条款,凡属建设单位方面原因,如修改设计、工程数量的增加或减少,由于建设单位责任、社会因素等给施工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施工单位为建设单位提供的合同外服务,均应向建设单位办理经济索赔。
( 2 )洽商增减账的依据及分工
l )工程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所发生的一切洽商增减账负责,要确保工程合理收人,并组织完成经济签证。
2 )技术性变更洽商,由技术部主管工程师或现场技术人员负责办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签认后,登记台账,并交给现场预算员一份用来编制增减预算:
a .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发出的设计变更通知书及变更图纸(含图纸会审一次性修改洽商);
b .应建设单位要求提前工期,制订合理的抢工措施方案,并取得建设单位签认;
c .现场实际地质情况与勘测资料不符,引起的基础处理,如:加深、加宽、加桩、换土等的变化数量以及降水方案等;
d .施工过程中,应建设单位要求的局部改变,附建设单位签认的简图;e .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的试验费用和材料代用的品种、规格、数量等资料;
f .建设单位供应的设备需进行修、配、改的用工、机械、材料等洽商。
3 )工程施工业务洽商,由项目分公司技术人员或现场施工负责人,办理签认后登记台账,交现场预算员一份用来编制增减预算。
a .建设单位委托施工的三通一平项目和地下障碍物的清理、地下管线加固保护、影响施工的地上、空中障碍物(如高压线)保护及道路民房防护措施等工作;
b .场地狭窄临时租地费用,甲方租用乙方的变压器等设备和现场借用的劳力、机械;
c .因设计失误或设计变更,造成已完工程部位的返工损失和备料损失,甲方供料设备不及时或质量不合格,设备配件不齐全,影响施工造成的停机和窝工损失;
d .因建设单位违约(如出图时间、三通一平和拆迁拖延;逾期拖欠工程款;工程停建、缓建、改变计划),造成的人工、机械停待,材料、构件积压和二次倒运的损失;
e .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损失、不定期停水停电交通阻隔、民扰等社会因素造成损失。
4 )材料供应和管理业务洽商,由物资部专人或现场材料负责人办理并提供。
a .由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设备,在预算内以参考价、暂估价和暂定数量列人,实际转账数量及价格,超出预算价的材料设备价差和数量差的签证资料,建设单位供应的进口材料设备完税后,包括运到现场的清算价格;
b .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参考价和暂估价的材料设备,预算与实际价格、数量的价差和量差,经建设单位签认的资料;
c .建设单位指定产品,超出预算价的价差和数量,经建设单位签认的资料;
d .定额允许调整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超出定额含量的钢筋用量,经建设单位同意,需经特殊加工的材料、非标设备所增加的费用;
e .建设单位现场借用材料;
f .钢材、木材、水泥实际供应价与定额供应价的差价部分,在允许调整条件下的列人增减账。
5 )有关建设单位在拨款方面违约资料,由财务部门办理。
a .建设单位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拨付备料款,致使施工单位延期开工所造成的损失;
b .建设单位延期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承担的贷款利息和造成的工程经济损失。
( 3 )洽商增减账的管理及工作程序
l )发生在施工之前的设计变更、材料代用、基础处理、障碍物的拆除等洽商,工程技术部负责人或生产部门负责人在收到建设单位变更通知或确认处理方案后,整理出技术资料,办理洽商签认后交预算人员,编制出增减预算;连同技术洽商一并交建设单位审批签证,要尽量执行'先洽后干'的原则。
2 )属于材料、设备价格的资料,物资部应在购人或确定购货价格后10d 内送达经营部,经营部区别情况进行价格确认购人。
3 )属于建设单位违约或不可抗力造成施工单位经济损失,项目经理部应在损失十日内把损失资料交建设单位签认,并交经营部办理增减账;对于连续发生的损失,如不可抗力和不定期停水、停电等应每月办理一次。
4 )洽商资料按要求份数,送建设单位签证,建设单位留存两份,项目分公司留一份,集团经营部二份(其中存档和办理结算各一份),工程部一份;经营部对洽商增减账分类编号,登记台账,整理存档。
5 )参考价、暂估价和钢筋调整量由预算编制单位,负责办理调整预算;发生在施工现场的变更和损失索赔,由现场预算员编制增减预算经公司经营部审核盖章后报出;送出的洽商增减账必须建立发文手续。
( 4 )由于责任人工作失误,遗漏洽商或未提供给经营部全部资料,造成损失使企业减少收人,独立核算单位由责任人和核算单位承担连带损失,业务部门要追究失职工作人员的责任。
3 .竣工结算
( l )按照谁施工、谁负责催收工程款的原则,项目经理是竣工结算,收取工程款的直接责任人。工程竣工并取得验收证书后30d 内,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预算、材料、技术、生产等部门,由经营部牵头整理好预算(中标价)和全部洽商增减账、索赔文件、材料价差等资料,按照市造价处规定的竣工调价系数,编制竣工结算书,送建设单位审定办理竣工结算。
( 2 )竣工结算文件包括下列表格:
l )封面与预算封面一致,写明为'工程结算书';
2 )编制说明:
a .重申预算编制说明与结算有关内容;
b .工程竣工日期,执行各专业的竣工期
调价系数;
c .洽商增减账的份数、编号和调增金额;
d .参考价、暂估价、设备价和进口材料的实际价格与暂估价格差价情况的简要说明;
e .工程遗留问题或其他原因扣减结算价的说明。
3 )工程结算费用汇总表汇总单位工程土建、暖卫、照明、动力、弱电等各项结算费用,反映出工程结算总价;
4 )土建(市政)工程结算费用表分专业编制按预算书排列顺序排序;
5 )洽商增减账明细汇总表分专业整理,以时间顺序排列,附在各专业工程结算费用表之后;
6 )材料、设备参考价格差价计算明细表、材料(设备)暂估价格差价计算明细表、进口材料差价计算明细表;
7 )分项工程钢筋用量调整表。
( 3 )经营部办理竣工的结算与编制预算相同,原则卜是由预算编制人办理。
( 4 )凡是建设单位与物资部单独订有合同,其材料调剂费用、三材实际供应价与材料预算价格供应价价差等费用的量差、价差,经授权后由物资部与建设单位单独结算,不列人工程结算。
( 5 )绘制工程竣工图费用,由相关部门与建设单位另订协议,不列人工程结算。
( 6 )工程结算按要求份数,建设单位留三份,签认返回后,集团经营部留一份,归档一份,同时分发、财务。财务部门会同项目经理,据此向建设单位结算工程款。
( 7 )建设单位对工程结算提出异议或者否认结算内容,有关部门应针对异议部分提出可靠记录和资料,向建设单位说明情况,协商解决分歧,如协商无效,可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请诉讼。
4 .定额管理
( l )编制预算必须按照定额适用范围套用定额,不得任意改变定额的应用范围,一份预算原则上只允许使用一种定额,定额缺项时可参考套用有关定额;预算的取费计算必须按照预算定额规定的费用标准执行,并依据招标文件的条件进行收取。
( 2 )对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补充定额,经营部应按照市造价处有关规定和《邯郸市建筑安装市政工程预算补充定额管理办法的通知》 办理补编和申报手续。( 3 )缺项的施工机械台班补充单价,由集团设备部(与项目分公司)根据机械品种、规格、性能、原值、年工作台班等资料,参照相类似机械的使用年限和使用后残值及大修费用的计算方法,用规定表格编制补充台班单价,报集团经营部审核,转报市造价管理处批准后执行。
( 4 )投标报价工程的补充定额,应在报标前答疑会上解决主要材料的暂估价问题。其消耗量和附料、人工、机械可参照相近似的办法补编定额。
( 5 )集团经营部设专人负责缺项定额的审批编号和汇总上报工作,各项目分公司上报的补充定额审批时间不超过5d ,经营部每季度印发内部补充定额汇编供各项目分公司参考使用。
( 6 )工作中若发现定额差错和明显的工料含量偏低和偏高问题,材料价格变化幅度较大,影响企业核算时,物资部应将分析资料及实购价格通报集团经营部,作为修编定额和调整材料价格的资料。
5 .涉外工程的报价粉理
( l )凡在邯郸市市和外埠参加国际招标项目的投标工程,经过资格预审并取得投标资格,在报价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l )研究分析招标文件:要对合同条件、技术规范、投标人须知和工程量清单全面阅读,找出其中相对应和相制约的关系,特别是与工程单价有关的文件,要在计算投标单价时结合进去。
2 )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发现招标文件不明确或文件中相矛盾的问题,应在招标单位召开的答疑会上提出质疑,以达到全部了解招标文件的目的,答疑会的会议纪要,列为招标文件的附件。
3 )计算工程量:按照合同(招标)图纸,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量,校核标书的工程量清单,根据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要求报单价或是报总价,研究对策,计算分项工程单价。
4 )询价:技术规范中注明要求使用进口产品或指定产品,以及当地市场或预算价格缺项的材料、设备要组织询价,了解并掌握材料、设备的实际价格。
5 )计算标书报价单
a .单价的组成是直接费加上各项取费和利税及其他费用;
b .单价的工程内容,要与技术规范相一致,并包括附属工程部分(如脚手架);技术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与现行国家标准不同时,不得简单套用国内价格;
c .材料价格要充分估计施工期内的物价上涨指数;
d .开办费,要充分估计到招标单位要求投标单位提供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以及为工程服务的各项费用;
e .要充分考虑外汇支付比例,预付款支付条件,把汇率差和贷款利息等因素,适当分配到单项价格之中;
f .工程量清单未列明数量的项目,具体研究后确定是否填列,这部分工程量往往是包死的(设计变更除外);
9 .计日工和计日机械台班价作为报价的组成内容和施工期间索赔的依据,不得草率填写;
h .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方负责保险和履约保证金等各项费用,必须考虑计人报价之中,如有出国考察等项目,也要在报价中打足费用;
i .不可预见系数一般在招标文件中指定,作为施工单位索赔的控制范围,应按规定计人总价。
6 )投标标价计算完毕,决策层要认真分析,采取适当策略,调增或调减标价总额,经营部按决策调价幅度的百分比,在原单价基础上分别计算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并填人报价清单。
7 )标书(含标价部分和施工方案)必须在招标指定日期和时间之内送达招标文件要求地点,参加开标和议标的代表,应准备一份再让价的函件和资料。
8 )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经营部计算标书的人员应向有关人员进行报价交底。
2 )涉外工程签订合同后,按照合同条件给予的权利和义务,组织强有力的生产技术班子,保证按期完成工程任务;同时要组织管理和索赔班子,专门从事工程索赔事宜,办理索赔要及时,证明和论据要充分,计算数据要准确,符合合同条款。
( 3 )涉外工程结算方式与邯郸市市工程相似,在竣工56d 内提出工程结算报告,经业主核实签证后,交财务部门结算工程款。
6 .日常业务与管理和结算档案资料
( l )日常业务与管理
1 )根据施工图编制《 施工图预算》 ,中标后3 日内,呈报给工程计划综合部下发至项目分公司;
2 )中标后3 日内,根据《 施工图预算》 编制《 工料分析》 ,报工程计划综合部下发至工程部、分公司;
3 )中标后7 日内,根据《 施工图预算》 编制完成《 加工定货计划》 ,报工程计划综合部;
4 )根据《 施工图预算》 编制《 水电专业材料计划》 ,中标后9 日内报工程计划综合部。
( 2 )结算工作的档案资料由各项目分公司设专人管理,其管理办法为:l )建立工程预结算台账,可按工程类型建账,也可按工程时间顺序建账,分工程类别编排档案号;
2 )归档资料要随时积累,结算后装订成册,其内容有:
a .投(议)标工程登记卡和招标文件原本;
b .工程承包合同;
c .各种合同附件,有关会议纪要和议定书,补充合同;
d .中标工程预算书;
e .分包工程合同及预算书;
f .洽商增减账和经济索赔资料;
g .施工预算书;
h .竣工验收单及附件;
i .竣工结算资料。
3 )工程结算档案资料编号与台账编号保持一致,以便查询;
4 )结算档案保存期一般为竣工后十年,重点工程资料保存十五年。
( 3 )重点工程和有代表
性的工程竣工后,要进行资料分析,为改进企业管理和以后投标报价提供有效数据。各项目分公司每年分析资料不少于四个单位工程,选定不同结构、用途和装修标准的项目作为分析对象,分析资料除自留外应复印报集团一份进行汇总分发,便于参考。
( 4 )分析资料为全方位资料,即由开工报价至竣工结算、土建、安装、室内、室外全部工程的造价资料。分析内容主要有:
l )工程概况、工程性质、建筑面积、结构、层数及层高、檐高、基础埋深、地下层数及层高、内外装修标准和水电工程功能配备及设备配置情况。
2 )单方造价:预算单方造价、结算单方造价、土建分部工程单方造价、水电安装工程分专业单方造价。
3 )单方工程量分析以结算工程量为准,对主要工程量进行单方分析,土建含土方、基底处理、混凝土结构、预制混凝土结构、砖砌体结构、门窗、不同做法的地面、墙面、天棚及屋面、室外工程外墙面、小院等;水电安装分不同规格的管路及线路长度、电气设备及灯具、采暖设备、卫生设备和煤气设备以及高档工程的通讯、消防、喷淋报警等工程。
( 4 )预、结算工程造价对比及简要分析。
( 5 )集团经营部是概、预算业务的主管部门;各项目分公司是本公司概、预算业务的管理部门,负责本系统业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和业务考核。对于在业务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经申报批准,给予重奖。
( 6 )集团经营部除转发上级有关文件,组织业务考试外,要面向各项目分公司,为基层服务,组织业务交流,仲裁内部经济纠纷,解决业务疑难问题。各项目分公司经营(预算)部对集团各项目分公司负责,按期完成报表,分析资料和年度总结。面向基层,为基层核算服务,提供必须的资料和数据,指导项目分公司进行索赔和结算工作。
7 .附则
( 1 )本办法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8篇 建筑工程公司经营部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经营部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使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更科学、严谨,适应公司管理体系的发展要求,根据公司的管理模式和经营部负责的业务范围,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经营部主要职责
1.1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材料供应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1.2负责工程预算、结算工作。
1.3负责编制工料分析。
1.4负责企业招投标的编制及具体实施工作。
1.5负责分公司、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结算工作。
1.6负责内外业中经济指标的审核。
1.7负责公司月结算及年结算的核算工作。
1.8负责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单位、招投标等有关信息的收集工作。
1.9负责处理公司对外的经济纠纷。
1.10 负责与企业有关的协会、组织团体及主管部门的沟通与落实。
1.11 负责组织本部门的体系运行工作。
1.12 经常组织各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培训,统一组织学习相关结算文件及法律法规,提高全体预算员的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
1.13 负责组织施工组织设计中经济指标的审批工作。
2.预算员主要职责
2.1必须掌握相关合同内容,细致研究合同条款。
2.2必须参加图纸会审,违者负激励50元/次。
2.3负责预结算书的编制与对外核算工作。
2.4负责编制工料分析表。
2.5负责审核外分包结算书。
2.6负责内外业中经济指标的审核。
2.7参与编制与建设单位往来的书面材料。
2.8必须积极参加招投标工作。
2.9协助技术人员编制现场签证并核实现场签证的落实情况。
2.10 预算员必须深入到施工现场。
2.11 负责项目部中体系运行相关记录。
3.工程合同管理
3.1经营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材料供应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3.2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3.3经营部长参加与建设单位合同条件的谈判,并负责审查合同内容,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与建设单位签订。
3.4签订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由经营部统一备案管理,两日内分别报送以下部门:财务经理,复印件抄送董事长、总 经理、项目经理、项目预算员。
3.5负责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及材料供应合同时,必须企业证件齐全有效。
3.6依据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及公司的指定要求,拟定分包合同初稿,经总经理审批后,方能签订正式合同。
3.7分包合同、劳务合同、材料供应合同应在进场前签订。
3.8签订完的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及材料供应合同原件,三日内分别报送以下部f-j:总经理、财务经理、经营部、项目部,原件由经营部统一备案管理。
3.9经营部必须配合公司相关部门严格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处理因施工合同引起的经济纠纷。如需修改、变更的内容,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将修改、变更的内容存档备案。如有合同终止,必须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3.10 经营部负责组织建设单位直接分包项目管理协议的签订。
3.11 负责向财务部提供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相关资料。
4.工程预、结算管理
4.1预算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谦虚谨慎,有强烈的责任心,有集体荣誉感。
4.2预算员在对外结算时,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能旷工、迟到、早退,违返者每次负激励50元/次。'
4.3预算员必须对工程预结算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全面的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经营部长必须加大日常审核力度,全面掌握工程预结算工作。
4.4预算员日常工作中的各种报表、统计数据必须及时、准确、完整。
4.5预算员必须熟练掌握定额内容及省市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文件、法律法规,并能灵活运用,掌握常见工程类型有关测算数据。
4.6预算员必须熟练掌握合同内容,细致研究合同条款,严格按合同规定编制预、结算。
4.7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必须及时向监理公司、建设单位上报工程的进度结算。每月20日前按施工形象进度编制好月份工程结算,上报经营部、财务部。如不能按时完成,罚款50元/天。
4.8每年l2月20日前做出年度结算,经审批后上报经营部、财务部。如跨年度工程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做出年度结算,经审批后上报建设单位,如不能按时完成,罚款50元/天。
4.9工程竣工结算必须在工程竣工后l5天内完成,如拖期罚款50元/天。工程竣工结算经过经营部长审核后,上报审核单位。预算员应随时做好与审核单位核对结算的准备工作。
4.10 土建预算员必须要负责组织落实其他专业的有关预、结算数据统计及预结算上报等工作。
4.11 负责每月向财务部提供实际工程进度结算和甲方审批后的形象进度结算一份。
4.12 甲方结算及外分包结算,每年必须装订成册,便于管理。
5.工料分析管理
5.1预算员要根据现场的进度安排,在每个月20日上报当月的实际工料分析表,经营部长审核后每月25日报送给总经理、生产经理、财务部、工程项目部及经营部,如拖期负激励30元/天。
6.工程招投标管理
6.1招投标项目确定后,经营部主要协调各相关专业编写招投标文件,并负责标书的装订包装工作。
6.2经营部负责投标文件的递交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开标。
6.3经营部要依据招标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做出正确预算结果,为领导最终投标报价提供真实依据。
6.4经营部必须对招投标资料严格保密,严禁向他人泄露,损害公司利益,如查出每次负激励l0000元以上,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5预算员必须认真细致做好投标文件工作,因预算人员编制投标文件,给公司造成影响损失,罚款500元。
7.分包核算管理
7.1预算员负责外分包项目的核算,经营部长负责审核。
7.2预算员在做外分包结算时,必须要求分包方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包括合同或定价单、质量验收单、计算书等。
7.3在计算外分包工程量时,必须严格按合同执行,不准营私舞弊,弄虚作假,如查出罚款2000元,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7.4每年l月20日前完成外分包核算工作。
8.经济指标的管理
8.1预算员负责内外业中经济指标的审核,并整理审核意见。
8.2预算员必须深入施工现场,并且要求根据施工进度情况到第一现场掌掮有关施工工艺、施工进度、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合同履行情况,违者负激励50元/次。
8.3预算员必须及时(每次间隔时间最多不超过一周)审核内业资料中的经济指标,对不符合工程结算要求的内容,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向项目经理、经营部汇报。
8.4预算员必须参与现场签证的编写,提出合理化建议,保证现场签证内容符合工程结算要求。
8.5预算员必须检查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等手续的办理情况,将未按时办理手续的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等及时向项目经理及经营部汇报。
9.经营资料及信息管理
9.1预算员必须负责对各类工程合同、预结算书、计算式及施工图纸等资料的最后归档工作。
9.2招投标文件等资料必须建立档案,资料要完备,归档要及时。
9.3预算员要对接收和发出的资料做好收发文记录。
9.4工程预结算及分包核算等资料必须在经营部留一份存档,并附相关结算依据和资料说明。
9.5经营部负责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单位、招投标等有关信息的收集工作。
9.6收集信息主要渠道有:建筑市场发布的信息、各种传媒刊登的项目信息、个人渠道收集的信息等。对好的工程项目信息应立即跟踪,及时反馈相关情况,将工程情况、具体要求、资金情况、承包条件及竞争对手情况等,整理形成书面文件,及时上报给公司经理进行决策。
9.7经营部应掌握同行业中常见结构形式工程的常规承包方式、造价指标。
9.8经营部应定期对建筑材料的价格状况进行调研,收集工程上常用的建筑材料价格信息等,为工程结算和材料的对比使用提供依据。
9.9对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的有关资料及时进行收集整理。
10.经济纠纷的处理
10.1 经营部参与处理公司对外的经济纠纷,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同时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解决方案。
10.2 在发生经济纠纷时,经营部应及时、准确、全面的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0.3 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合同约定,合理合法的处理经济纠纷,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10.4 经营部负责处理对外费用索赔及反索赔工作。
11.对外沟通与落实
11.1 经营部应负责与省市定额站、省市造价协会、建委招标办、建委合同处等部门及时沟通。
11.2 营部应与省市定额站、省市造价协会等部门经常保持联系,及时掌握有关信息、结算文件、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等情况。
第9篇 建筑公司在建项目安全教育制度
建筑公司在建项目安全教育制度
1、坚持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制度,未经教育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坚持安全生产书面交底制度,凡新开的分部分面工程,专业负责人都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并进行签字手续,其原件应交档案室存档。
3、现场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洞口临边拆除设置防护措施外,张贴有关的安全标语,以示提醒。
4、安全教育
进入工地的施工人员,都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办理安全教育卡。入场安全教育的内容,必须填写在安全教育卡内,安全教育卡一式两份,由宣传人和受教育人员共同签字,一份报上级安全部门备案,一份留做安全教育的凭证。
5、有关安全教育的法制教育、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以及季节性的安全教育,都通过安全教育卡的形式进行考核检查,以便提高安全教育质量,增强安全教育的效果。实践证明。
6、安全技术交底
班组长在施工班组签发施工任务书时,同时填写安全技术交底卡,按安全技术交底卡的内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卡由公司制订统一格式,交底内容分三部分。一是常规安全要求;二是根据施工内容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三是按照有关施工安全操作要求,有针对性进行安全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卡三份,由交底人与作业组代表双方签字,各执一份,另一份交安全管理人员,既作安全检查的依据,又作为划分安全事故责任的凭证。
7、特殊工种的安全操作培训
电焊工、焊工等特殊工种,经安全操作培训,并持证作业。
安全员在安全检查工作中,将特殊工种持证作业,作为一项重要检查内容。如发现特殊工种没有持证作业,或非特殊工种代替特殊工种作业时,立即停止其工作,并按违章作业进行经济处罚。
8、施工管理人员安全考核
施工管理人员参加短期安全培训学习,考试成绩合格,取得安全考核证,才允许参预施工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是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的保证,必须认真抓好。
(1)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必须经过考试合格、登记入册方可参加施工。
(2)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
(3)安全教育内容是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从加强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劳动纪律两个方面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主要从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工艺方法、危险区、危险部位及各类不安全因素和有关安全生产防护的基本知识入手,安全技能教育,这就是结合各种专业特点,实施安全操作、规范操作的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掌握本工种安全操作技术;
安全教育要求体现'六性',既全员性、全面性、针对性以及成效性、发展性、经常性。
第10篇 建筑分公司技术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分公司技术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分公司技术管理工作程序,提高技术工作质量,不断提高施工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分公司技术竞争力,分公司技术管理应严格遵循事先策划、预防为主、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原则,并认真执行以下管理制度:
1、施工策划管理
项目施工前,大型工程由(副)主任工程师组织项目经理、项目主管工程师、施工技术科、质检科、安全科、人力资源科、设备材料科、工长、质检员、安全员等相关人员根据施工合同、投标文件、施工图纸等对工程进行总体施工策划;一般工程的施工策划,由项目经理组织。策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管理目标及目标分解、确定主要施工过程、流程、施工工艺,识别特殊和关键过程及工序,识别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潜在事故、事件和紧急情况;确定施工资源配备和采用的新技术等。
2、施工组织设计管理
根据施工过程总体策划的结果,(副)主任工程师组织编制工作,指定编写负责人和参加编写人员进行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施工组织设计是规划工程施工活动的管理文件,内容应具有针对性、指导性,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编制应复核《施工组织设计规范》和公司技术文件的编写要求。大型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技术科会同项目部编制,(副)主任工程师初审,质量技术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其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主管工程师组织编制,项目经理参与,工程技术科审核,(副)主任工程师审批。
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应包括:确定施工管理目标;明确项目组织结构;并简明扼要、突出重点的介绍工程概况;明确施工总安排,划分主要施工阶段,安排作业顺序,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优化;明确主要的中间验收、专业交叉作业安排以及样板制作和验收;确定主要分部(子分部)工程和重要施工部位采用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法、技术措施等;说明主要施工资源的配置;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应确定分包工程的范围和分包方式,明确分包的管理目标和管理措施。确定特殊和关键过程,识别环境因素、危险源,掌握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潜在事故、事件和紧急情况。明确项目部需编制的专项方案。明确保证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及环境保护应采取的措施。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并对修改或补充的施工组织设计应重新审批。
1)合同内容有重大调整;
2)工程设计重大变更;
3)涉及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实施、修订和废止;
4)主要施工方法、重要工程材料的调整;
5)主要施工资源配置的重大调整;
6)施工环境有重要改变。
施工组织设计应该在工程开工前完成编制、评审和审批;项目经理和主管工程师负责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对其执行情况和效果负责。
3、专项方案管理
项目主管师针对《程序文件》ch*10中第5.4.1条规定的内容编制专项方案;其中根据建质[2009]87号文件《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和z四建发[2009]a15号文件《关于建立公司《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专家库》的通知》要求以下方案需经专家论证通过,并经主任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方可实施。
(一)深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其它
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5)开挖深度超过15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6)深度小于15米,但地质条件复杂和需爆破的人工挖孔灌注桩工程。
7)筒仓屋顶空间钢结构与库壁滑模同时进行整体抬升的工程。
大型工程还需要项目主管师编制《测量方案》、《物资及成品、半成品保护实施细则》,其他工程可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包含相关内容。
对在施工组织中确定的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施工前由项目主管师制定作业指导书,项目经理审批。作业指导书重点明确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的工作内容、工作顺序、工艺流程,说明施工方法、施工步骤、工艺参数及技术规范要求;明确检验检测方法,确定实施连续监控的监测点、监控方法和相应的工具设备等。
专项方案的内容应突出重点,具有针对性,工艺方法科学先进,安全可靠,论述应明确详细,具有施工工艺指导性,并附有相关的计算过程和图表。
专项方案在实施过程中由主管工程师组织进行方案的实施评价,并根据需要进行方案的修定,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4、图纸会审及施工变更、洽商管理
工程图纸到位后,施工前由分公司(副)主任工程师组织图纸会审工作,项目主管工程师具体实施,组织项目部和技术科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分专业进行图纸内部审核,图纸内部审核意见由项目部汇总;项目部主管师组织技术人员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大型工程“图纸审查记录”需经工程技术科审核。
建设单位未组织会审的工程,主管工程师应在工程施工前将“图纸审查记录”记录中的问题与有关方进行沟通,逐条解决并落实,有关记录按工程变更文件管理。
图纸会审记录需经各方签字并盖章,作为工程技术资料进行管理;分阶段到图的工程,应分阶段、分专业落实图
纸会审工作。
施工变更收到后由项目工程师总负责,进行复核后确定发放范围;并指定专人按照受控文件进行管理,避免遗漏和错误;施工变更办理程序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施工合同的要求;工程变更文件必须及时发放到使用岗位;主管工程师应在施工前对工程变更内容进行交底,施工过程中做好管理,施工中由质检员监督检查。
分包工程的变更由总包方统一办理和管理。
施工过程中需要提出工程洽商的,由主管工程师及时整理洽商信息,编制工程洽商文件,向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办理工程洽商手续。工程洽商的内容必须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不得降低原设计标准、建筑功能和安全等级。
5、施工设计制度
对质量目标为市优及省部级创优的工程,由项目主管师在结构施工前组织编制创优方案,报施工技术科或(副)主任工程师审批。
创优工程“施工设计”方案应结合工程实际,在充分研究、策划的基础上编制,体现工艺创新、技术创新、质量创新成果。
创优工程“施工设计”方案内容应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包括工期安排)、创优部署(包括质量目标及分解、创优标准、创优施工项目)、创优施工方法、创优质量标准、资源配置、创优资料制作与收集、管理措施及管理制度等。创优工程“施工设计”方案可划分为“结构施工阶段二次设计”和“装修施工阶段二次设计”,后者可按分部工程编制相对独立的创优设计文件。
创优工程“施工设计”方案中各专业、分部、和前后工序之间的做法、创意、技术标准应相互协调,并应做到深入、细化,能够直接用于组织施工和进行质量检查与评价。方案中的工艺方法、质量标准应做到“文字简练,配图准确、表达直观。
6、技术交底制度:
施工技术交底必须在施工开始前进行。施工准备期较长的,应在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开始前向有关人员进行施工准备阶段的技术交底。
主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项目部进行工程施工和施工组织设计、技术质量管理的交底,明确重点施工技术和安全措施要求。参加规模较大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技术交底。
主管工程师应向现场管理人员做特殊、关键过程和专项施工方案的交底,明确施工安排、过程控制、工艺技术等相关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协调工作程序,并做好实施过程的检查监督。组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技术交底,安排专人进行实施过程的检查。
各专业施工工长负责分项工程及检验批施工技术交底。分项、检验批工程必须保留书面形式的技术交底,明确图纸设计内容,贯彻施工方案和技术标准、落实施工工艺和操作要求,技术交底经主管工程师审核批准后由责任工长直接向作业人员下达,质检员监督落实情况。
对于专业分包项目、外委托加工项目,项目经理应向相关人员进行合同执行措施、工程管理措施等方面的交底;主管工程师应组织技术管理措施、质量控制措施、验收标准的交底,明确质量管理责任。
技术交底可采用书面交底、会议交底、样板交底等方式进行;采用会议交底的,应保存会议记录,采用样板交底的应保留技术影像资料。
7、技术复核制度
技术复核是对某些重要分项、检验批或关键工序的准备工作及其前道工序的工作质量、工作成果进行预先检查,预防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技术复核应针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控制的重要部位进行检查验证和可靠性再确认,贯彻落实施工方案、技术规范、工程设计相关质量、安全要求。技术复核的控制指标,应与质量验收规范、质量分解目标确定的控制标准相一致。
项目主管工程师组织特殊/关键过程、工程定位测量、地基与基础工程、吊装工程、大型/复杂设备基础施工和交验等重要过程的技术复核。
工长按专业分工组织本岗位管理范围内的施工项目的技术复核。
对技术复核项目,责任者在施工前做好图纸参数、施工参数的校验,做好与技术规范的核准,保证各项施工参数准确无误;并且应在上道工序/检验批完成后,在自检符合要求基础上,组织技术复核。技术复核应由工长填写“预检记录”,质检员下达预检结论,主管工程师审批。
技术复核中发现问题的,应随时进行标记和记录,能及时整改的要立即监督整改或修正,不能及时整改的应安排作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返工或整改(执行程序文件《不合格品处理程序》)。完成整改后应重新组织与技术复核,通过技术复核的施工项目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正常的质量评定、验收和工序交接检查不能代替技术复核。
项目工程在加工、订货、专业分包前,应由项目主管工程师对相关内容进行审核。
8、隐蔽验收管理
项目主管师组织工程的地基、基础工程、技术复杂的重大施工项目的隐蔽工程验收;工长组织本专业隐蔽工程的验收。
隐蔽验收应在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并办理交接检验后进行;隐蔽验收前应由工长或主管师核查隐蔽工程所涉及的施工技术资料,确保工程材料、施工工艺、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及时填写隐蔽记录(填写内容符合资料管理要求),隐蔽验收中发现有问题或局部不符合,必须逐项整改或处理,不留隐患,整改完成后进行重新验收或补充验收;验收通过后由参与各方责任人签字、盖章后及时归档。
工程通过隐蔽验收后,应尽快进行下道工序,因故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应采取适当防护措施。隐蔽验收后,有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发生时,应待影响消除后,重新进行隐蔽前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时由主管工程师确定是否需要保留影像资料。
9、专业分包管理
专业分包工程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专业分包工程施工前,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方案后报项目主管工程师审核,(副)主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并报工程技术科备案。项目部应将专业分包项目纳入技术管理体系,对其技术资料、试验检验、技术复核、质量验收、中间和竣工交付等进行系统的管理和控制。
10、施工文件及技术资料管理
项目部施工文件的管理范围包括:1)施工合同文件;2)施工图文件,包括工程图纸及其变更文件;3)施工指令,包括对施工指令的确认记录;4)工程施工适用的技术标准、验收规范;设备装箱文件;5)记录文件,包括会议记录,工程管理决议,以及任何涉及合同内容调整、非预期费用和责任的来往文件;6)经建设方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7)索赔、签证文件。
项目经理确定合同文件、记录文件、进度计划的受控使用范围,主管工程师负责其它施工文件的受控管理。项目部主管工程师具体贯彻和落实项目施工文件管理相关制度、措施,对施工文件管理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项目应指定专人按受控文件要求进行施工文件的管理,定期检查受控文件的使用保养情况。施工文件至少应保存至工程竣工结算,属于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应随技术资料整理、存档。
项目部资料员
应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技术资料,做到技术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并按照国家规范、规程和当地技术资料管理规定核查其内容;发现问题及时报项目主管师协调解决。项目主管师对资料负指导审核责任,并负责对试验资料、原材料报告的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管理。资料分基础、主体、装修三个施工阶段报施工技术科审核;竣工资料应在资料员按照资料管理规定核查完毕报项目经理(主管工程师)签字认可后,送施工技术科审查。具体管理要求见本细则第六项:施工资料管理要求。
11、计量管理制度:
项目部按规范要求和工艺控制需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需要配置、使用和管理计量/检测/测量设备及工具。
主管工程师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组织试验检验、质量检查、工程测量等设备仪器的配备和检定,持续满足施工技术要求,并应定期检查计量仪器使用情况,对关键过程使用的计量器具应在其过程开始前组织校验。
质量检查员应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的计量情况。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管理执行z四建发2008年a4号文件《关于下发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
12、技术进步管理
分公司(副)主任工程师负责组织本单位的技术进步策划,领导技术进步管理工作;施工技术科组织分公司技术进步工作活动,落实技术进步计划;项目主管师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部署项目技术进步工作,对技术进步项目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间,并及时收集相关数据、资料,留取相应影像资料;对收集到的合理化建议和成果应用情况每季度上报分公司技术科。其他执行公司《技术管理制度》
13、技术总结制度:
工程竣工总结文件由项目经理在竣工验收前组织编写,其内容一般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阶段综述,工程采用的主要施工技术和管理措施,建筑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管理,工程质量综合评价,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编制情况,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及效果,工艺革新和工艺改进成果、项目管理创新成果,工程影像资料。“工程竣工总结”经项目经理审核、主任工程师核准后,与工程施工技术资料一并报质量技术部验收。
主管师在创省部级以上优质工程的分部工程、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科研及技术进步课题立项工程、大型工程项目涉及“四新”内容课题完成后30日内,整理编写“专项技术总结。”专项技术总结应包括专项工程概况及课题基本情况、课题项目实施过程、技术方法与工艺参数、解决的关键问题、技术与质量创新成果、原始记录及影像资料等。
“技术总结”由主管工程师编写,主任工程师审核,报工程技术科、质量管理科备案。
支持性文件
1、公司现行《技术管理制度》
2、公司《关于印发《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纲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z四建发(2006)a11号文件);关于《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内容增加条款》的通知(z四建质字(08)7号)
3、《建筑精品工程结构施工技术编制纲要》(z四建发(2005)a8号文件)
4、《建筑精品工程装修二次设计编制纲要》(z四建发(2005)a9号文件)
5、公司《水泥生产线工程创优标准指南》
6、《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河北省危险性较大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z建法(2007)209号文件)及关于建立公司《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专家库》的通知(z四建发(2009)a15号文件)
相关记录:
图纸会审纪要
检查(反馈)记录
第11篇 建筑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十) 总 则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 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 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的签订
三、 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 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 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 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 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 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 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 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 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 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 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 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 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 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 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 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 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 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 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四、 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履行
十五、 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 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七、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变更、解除
十八、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九、 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二十、 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 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二、 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三、 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 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二十五、 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合同纠纷的处理
二十六、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 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七、 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八、 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 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 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二十九、 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三十、 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三
十一、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1、 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 、文书、传真、图表等;
2、 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 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4、 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 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 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三
十二、 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三
十三、 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三
十四、 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三
十五、 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三
十六、 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三
十七、 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合同的管理三
十八、 本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基础管理制度。三
十九、 本公司合同管理具体是:公司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办公室;副总经理归口管理房地产开发、建设合同;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稿及履行工作。四
十、 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四
十一、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 建立合同档案;
2、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3、 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第12篇 某建筑公司安全奖惩制度
1为使公司所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得到完全贯彻执行,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施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2如果公司各部门成员没有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而致使发生安全事故,则公司追究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包括追究经济和行政责任。
3公司各部门应无条件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各种例行安全核查, 如发现违规事件或安全隐患,应根据安检人员的意见及时整改, 安检人员有权根据公司的制度,对违规当事人和其上级主管进行处罚。
4施工队在工程施工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如果公司施工人员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发生安全事故,则由公司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公司根据事故等级追究当事人及主管经理的责任。
5经济惩罚规定:
具体经济惩罚分年终考核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具体违规两种情况,由检查部门掌握实施。具体规定为:公司级检查具体罚到有关部门主管经理,施工队有关责任人和违规当事人,施工队级检查着重于随时发现和随时解决有问题,允许不进行经济惩罚,但检查要有记录资料备查。
5.1对不重视安全管理, 不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所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所规定的各项安全管理活动,包括安全教育和培训、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无活动记录资料,公司历次检查中反映情况较差的,不管全年出现事故与否,均视为无安全意识或安全意识不强,罚部门负责人100-200元。
5.2工程施工无安全技术措施, 不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虽交底但无记录资料,检查中发现一次罚部门负责人50-1 00元,施工队长及现场安全员各30-50元。
5.3在施工现场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发现一人次罚部门负责人30-50元,施工队长及现场安全员各10-20元,当事人5-10元。
5.4施工现场高空作业时要挂安全带,不挂者发现一人次罚部门负责人30-50元,施工队长和现场安全员各10-20元,当事人5-10元。
5.5施工现场用电要严格管理,用电设备要装设漏电保护器,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从配电盘至用电设备至少采用二级联保,动力和照明用电要分设,检查中发现有一项不符合规定的,罚部门负责人30-50元,施工队长及现场安全员各20-30元。
5.6对新引进工人没有进行相应级别的安全教育或没有对工人接规定进行日常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发现有一人次罚部门负责人30-50元,施工队长及现场安全员各20-30元。
5.7对特殊工种要经过有关部门培训持证上岗,发现有一人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罚部门负责人30-50元,施工队长及现场安全员各l0-20元。
5.8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未按规定搭设的,发现一次罚部门负责人50-100元,施工队长及现场安全员30-50元。
5.9对施工中有违章指挥或违规、违章操作的,发现一次罚部门负责人30-50元,施工队长及现场安全员各20-30元,当事人10-20元。
5.10对不按规定开展安全检查活动,不建立或不完善安全管理台帐(即安全教育、检查、例会、事故隐患、整改、事故调查及处理等记录资料),每缺少一项罚部门负责人30-50元,施工队长及现场安全员各20-30元。
5.11对所填报内容存在弄虚作假的,每发现一次罚部门负责人30-50元,安全员20-30元。
5.12对事故的处理,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规定进行上报和处理,每发生一起事故视情节轻重(即轻伤事故还是重大安全事故),罚部门负责人500-3000元,安全部门责任人300-2000元,施工队长300-2000元,现场安全员200-1000元,对情节特别严重者除罚款外还要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
5.13对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者,将视情节从严处理o
5.14对因不吸取教训,执迷不悟,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加强管理,致使同样事故重复发生的,将根据所发生事故的罚款情况加倍进行处罚。
5.15对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将根据责任的大小分别对公司有关领导和有关责任人作罚款处理,罚款额为500-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