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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有限公司财务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3 查看人数:57

zx有限公司财务制度

第1篇 zx有限公司财务制度

不同性质的企业,对于各方面的管理制度的制定都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份详细的有限公司财务制度,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特点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合法经营,主动接受财税部门对本企业的监督。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预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依法合理筹集、使用资金,努力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的效益,保证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以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企业目标。

第四条公司财务核算体制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五条本制度经董事会审定生效,并由公司总经理、总会计师组织实施。对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子、分公司均有效。

第二章筹资管理

第六条公司的筹资来源包括两部分:投资者投入公司形成的资本金、公司的负债资金。

第七条公司的投资各方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规定及时足额缴付资本金。筹集的资本金,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在经营期内,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资本金,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公司吸收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其中吸收的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的投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得吸收投资者的已设立有担保物权资产及租赁资产的出资。

第九条负债分为流动负债、预计负债和长期负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应以实际发生额入帐,预计负债应按估计的金额入帐。公司以负债的形式筹资可根据批准的现金流量预算,报董事会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三章流动资产管理

第十条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十一条货币资金的管理。

1.公司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按照发生顺序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按银行机构名称和帐户进行明细核算。

2.现金的收支要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3.为便利公司业务的开展,应付随机事项,实行“备用金制度”。各部门在年初提出备用金额度预算,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按照“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执行,合理使用,严格控制。

4.公司严格控制支票的领用。因经济业务需要领用的支票,必须填写领用支票审批单,注明用途、金额;如果金额不能确定,必须注明限额,经总经理批准后,并持合同或协议到财务部领用支票。支票付款后,领用人在七日内必须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支票必须妥善保管,如果发现丢失、被盗应及时采取措施,声明作废。如造成经济损失,一律由丢失者本人负责。

5.公司各部门或员工的预支款(无论现金还是支票)均需及时到财务部办理结算冲帐,逾期未办理的,将从经办员工工资里扣款处理。

6.各部门必须在每月底提出下一个月资金使用计划报送财务部,纳入现金流量预算表,经总经理办公会同意后,确定资金的合理使用。

第十二条存货的管理

1.存货包括各种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外购商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周转材料等。

2.常规材料的采购实行招标制,并将经济合同报财务部一份,以供办理付款时使用。

3.存货均按归口管理原则,必须有专业人员检验、登记,并交由专人过磅、保管,取得供货单位的合格证,办理验收入库并录入电脑,生成入库单。入库单必须有采购、检验、验收、保管等签字确认,并报送财务一份入帐。存货的领用必须附领用单,领用单需有领用人和主管及保管员签字,保管员凭领用单录入电脑,领用单需报财务一份入帐。

4.存货按照实际成本核算,应当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存货采取永续盘存制和实地盘存制相结合的原则,定期进行盘点。年度终了,必须对存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对于库存材料、库存设备、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等存货实行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5.清查中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6.对于因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的存货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第十三条应收及预付款的管理

1.房地产产品的销售必须按合同规定及时办理产权转移及收款,销售款及工程款的结算应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进行结算,业务部门和业务人员不得挪用货款。采用赊销方式销售时,财务部门应根据销售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进行跟踪,并建立相关的资信档案(包括购买单位或个人的资信、业务部门资信、业务人员资信等)。

2.财务部门编制各种应收(预付)款项帐龄分析表。对已到期的债权,应分别情况及时催收。

3.建立坏帐准备金制度。年度终了,预计各项应收款项收回的可能性,对预计可能发生的坏帐损失,计提坏帐准备。

4.计提坏帐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含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预付帐款)。

5.计提坏帐准备采用金额百分比法,提取比例如下:

(1)逾期满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按5%提取;

(2)逾期满~年以上二年以下的,按20%提取;

(3)逾期满二年以上三年以下的,按50%提取;

(4)逾期三年以上,以及债务人破产、资不抵债和其他足以证明应收款项可能发生损失的证明证据的,全额提取。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以及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不能全额提取坏帐准备。

第四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是使用期较长,单位价值较高,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2.分类

固定资产按不同使用状态、自然属性和生产过程的性能分为:

(1)生产及经营用固定资产

(2)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3)出租固定资产

(4)未使用固定资产

(5)不需用固定资产

(6)土地

(7)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购置与建造需报经董事会批准。

4.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帐。

(1)购入的,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成本和缴纳的税金计价;

(2)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3)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双方确认的价值计价;

(4)融资租入的,按照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计价;

(5)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照固定资产的原价,加上改扩建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6)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原债权的帐面价值加上所发生的相关税费计价;

(7)盘盈的,按照重置完全价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

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计价。

5.固定资产折旧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分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及预计净残值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年限 预计净残值率

房屋、建筑物 405%

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 5-105%

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 5-85%

器具、工具、家具 5-85%

电子设备 5-85%

其他设备 5-85%

6.固定资产的保管与使用办公用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负责保管和维护,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由器材部负责保管和维护。财务部门建立固定资产台帐,采用永续盘存制核算,每年至少盘点一次。清查中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7.对于因市价持续下跌、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的固定资产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第五章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管理

第十五条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或者提供劳务、出租给其他单位或管理目的而持有的不具备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购入的能够单独计价的计算机软件和支付的土地出让金。

第十六条无形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自开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期内平均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按照下列原则执行:

1.法律规定有法定有效期而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的,按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摊销;

2.法律没有规定有效期限,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的,按不超过规定的受益年限确定;

3.法律和合同均未规定法定有效期限或者受益年限的,且经营期长于10年的,按照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

4.经营期短于有效年限的,按不超过经营期的年限摊销。

第十七条年度终了,检查各项无形资产预计给公司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对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帐面余额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项目计提。有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形的,应当全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所替代,且该项无形资产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

2.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且已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第十八条企业筹建期间内发生的费用,在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并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九条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按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应在租赁期限与预计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

第二十条银行冻结存款、冻结物资、涉及诉讼中财产等资产由经办部门、财务部门咨询法律顾问后按照有关法律程序办理。

第六章对外投资管理

第二十一条对外投资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或者以购买股票、债券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其中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投资为短期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持有时间超过一年的为长期投资,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券投资。

第二十二条公司对外投资需由经办部门提出项目建议书,经董事会批准方可实行。

第二十三条长期股权投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其中,投资额占被投资方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及其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额占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不含20%),或投资额虽占其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及其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成本法核算。

第二十四条年度终了,对投资项目逐项进行检查,对市价低于成本的短期投资,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对预计收回金额低于其帐面余额的长期投资,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全额计提该项长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1.该项投资已暂停交易,且预计今后也不可能再交易;

2.被投资方已资不抵债,并且预计今后也无望盈利;

3.被投资方已经进行清理整顿、清算或出现其他不能持续经营的迹象;

4.被投资方从事产业的生产技术或竞争者数量等发生变化,其已失去竞争能力,从而导致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严重恶化,并且在短时间内难以恢复;

5.影响被投资单位经营的政治或法律环境的变化,如税收、贸易等法规的颁布或修订,可能导致被投资单位出现重大亏损,并且在短时间内难以恢复;

6.有证据表明该项投资实际上已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情形。

第七章成本和费用管理

第二十五条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耗费。

第二十六条成本费用核算资料,必须正确、完整,如实地反映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消耗。有关成本、费用核算的原始记录、凭证帐簿、费用汇总和分配表、统计资料等,内容必须完整、真实,编制和记载必须及时。

第二十七条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成本,在产品生产过程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直接材料费、直接人工费、其他直接支出和其他相关间接费用,计入成本。原材料的消耗按加权平均法核算,周转材料的摊销按周转次数分期摊销。

第二十八条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期间费用不计入生产成本,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九条成本的控制实行预算管理体制,将实际情况与预算相对比,分析成本增减变动的原因。

第三十条费用的控制实行预算管理、一支笔审批制度。凡属费用性支出,各部门均应于每年年初提出预算,经财务部汇总、报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各部门按预算进行报销。费用的报销程序如下:

费用发生后,经办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并按以下程序报销:

1、经办人应在原始凭证背面签字并填制费用报销凭证,在经办人栏签名,注明费用应归集的部门或项目。如有实物还需验收人签字,有进仓的还应附有效的进仓单。物资采购应附经批准的有效采购合同。

2、交部门或项目主管领导审核签字。

3、交财务经理审核原始凭证是否合法有效、是否超出开支范围。无效凭证及超出开支范围的不予报销。

4、交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审批人签批。

5、审批手续完成后,交主管会计填制记账凭证。会计填制凭证时应复核手续是否齐全、金额是否正确、原始凭证是否合法、是否超出开支范围。

6、到出纳处领款。出纳付款前应认真复核手续是否齐全、金额是否正确、原始凭证是否合法,出纳付款后应在原始凭证及报销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章,并按记账凭证及时登记日记账。

第八章收入管理

第三十一条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总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收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

第三十二条销售商品的收入,应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1.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企业;

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三十三条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当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

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收入按以下情况予以确认和计量:

1、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应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成本;

2、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全部得到补偿,应按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确认的金额小于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的差额,作为当期损失;

3、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全部不能得到补偿,应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不确认收入。

第三十四条销售商品的收入按企业与购货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金额或双方接受的金额确定。

第三十五条建立收入的预测、分析制度。每月月底由销售部门或经营部门对下月收入情况进行预测,并报财务部,纳入公司预算。

第九章利润及其分配管理

第三十六条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第三十七条营业利润是指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之和减去资产损失、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后的净额。

第三十八条净利润是指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后的余额。

第三十九条缴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指超过用所得税前的利润抵补亏损的期限后仍未补足的部分);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

3.提取法定公益金5%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十章财务报告与效绩评价

第四十条财务报告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四十一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三十日以内编制中期财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十日内编制年度财务报告。

第四十二条财务报告应报送公司股东及董事会、有关政府部门和其他与公司有关的报表使用者。

第四十三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公司经营情况、利润实现和分配、资金增减和周转、财务收支、税金缴纳、各项财产物资变动、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公司应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总结和评价。

第十一章外地分公司、项目部财务管理规定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外地分公司、项目部。

第四十五条各外地分公司、项目部的财务负责人及会计人员由集团公司财务部派出,对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服务于分公司、项目部。出纳人员可以由各分公司、项目部招聘。

第四十六条各分公司、项目部应在当地银行开立支出帐户。所有支出经过集团公司审批或报备后由支出帐户支付。所有收入均应直接打入集团公司本部帐户,由集团公司统一控制和管理,不得通过当地支出帐户。支出帐户的印鉴由集团公司统一制作,由各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分别保管使用。

第四十七条审批权限:各外地分公司的办公费用、差旅费、管理人员工资、应交税款、招待费等由各分公司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在资金使用计划内审批,财务负责人或会计负责审核。但每周及每月要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及财务部备案,财务部将经集团总经理批准的报备单回传给分公司、项目部作为费用报销凭证之一。

第四十八条各分公司、项目部应在每周五和每月25日向集团公司总经理及财务部报送下周及下月资金使用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应包括使用用途,并与劳务工资计划、材料计划一起报送。

第四十九条劳务及材料款的支付办法:各项目部在每月20日向集团公司报送应付款明细,由集团公司总经理会同财务部、材料公司安排具体付款计划,并于25日前批出并拨款。各分公司、项目部可以根据生产需要在次月5号前提出调整计划,经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于10号前拨款。

第五十条各分公司的会计核算系统应与集团公司统一,每月及时报送报表,并合并纳入集团公司报表核算。

第五十一条差旅费报销标准:员工在所在地外出办事原则上应使用公司车辆,无车辆的可在进驻所在地两个月内乘坐出租车,超过两个月则除负责人外一律不得报销出租车费。其他市内交通费用报销按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招待费报销标准:接待本集团公司及所属其他各分公司、项目部人员,一律在自办食堂用餐,不得宴请。接待外部客人或请客送礼一次宴请5人以内不得超过1000元,5—10人不得超过2000元,可由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批准,超过2000元/次的一律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五十三条各分公司、项目部除备用金用于日常报销可以现金支付外,其他支付项目一律通过银行转帐。

第五十四条其他费用报销制度按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起草、修订、完善。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会。

第五十六条本制度自*年1月1日起执行。

第2篇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网络配置方面

一.网络配置

充分整合公司网络信息资源,提高工作效率。

二.职责

公司网络隶属于技术部门,主要负责日常网络的正常运行,维护,维修,网络设备采购,网络优化等工作。

三.软件配置及使用规则

1.工作时间严禁玩游戏,观看与工作无关信息,网页。

2.严禁私自下载,安装与工作无关软件。

3.严禁私自将与工作无关文件,信息以光盘,移动硬盘,u盘及其它任何形式拷贝至硬盘及在局域网上传播。

4.为文件资料安全起见,勿将重要文件保存在活动分区如:c盘,我的文档:请将本人重要文件存放在硬盘的其他非活动分区(如:d,e,f)。(保存前用杀毒软件检查无病毒警告后再操作)。

5.各部门应定期将计算机系统和相关数据进行备份。

6.计算机须设置密码,避免别人的不合理侵入。

7.未经许可,不允许使用他人电脑。

8.每天上下班,按正常程序开关主机,显示器,电源等。

9.每周五公司计算机统一升级杀毒软件,公司现用360免费杀毒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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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10.当发现公司网络,以及计算机出现异常情况,须及时通知相关的网络人员。

四.计算机维修

1.计算机出现问题,需要维修,要上报领导并获得批准。

2.计算机须采购配件,安公司采购管理制度流程执行。

五.违规操作

1.违规操作者,没有造成经济损失的,当事人须接受公司警告,多次违规者,公司给予响应的处罚。

2.违规操作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当事人须按公司规定给予赔偿。六.附则

本制度有不妥之处会在运行中修改,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账号管理方面

一.帐号管理

为更好,更有效的保障公司信息系统的安全。

二.系统规则

1.对于办公使用的pc机,笔记本电脑,由使用者按本规定自行设置和管理该设备的帐号和密码。

2.对于网络设备,服务器和信息系统的管理口令设置至少8位,口令必须从字符,数字,特殊符号中至少选择两种进行组合设置。安全人员对账号和口令以及变更情况进行加密的登记和保存,获得账号和口令的工作人员不得散发和与他人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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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于网络或系统用户的个人账号和口令,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本制度设置初始口令,用户须在开始使用时更改口令并保管,不得散发和与他人共享。

4.普通口令更换不得长于2个月;

5.口令必须保存好,保证存放载体的物理安全。

6.本规定在实行过程中有修改后,本规定自行终止,并按照新规定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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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贸易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贸易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第一章管理大纲……1

第二章 员工守则……2

第三章人事管理……4

第一节 总则……4

第二节 员工聘用……4

第三节 员工假期待遇……5

第四节 辞职、辞退、开除、离岗……5

第四章 劳动管理制度……6

第一节 考勤管理规定……6

第二节 奖惩……7

第五章 文秘……9

第一节 保密……9

第六章 电话管理……10

第七章 车辆……10

第八章 印章管理……11

第九章 宿舍……11

第十章 办公楼会议室管理……11

第十一章 企业仓库管理制度……12

第十二章财务管理……13

第一章 管理大纲

第一条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经律。

第三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和名声。

第五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 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 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 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

第十条 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一条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作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十二条 公司尊重知识分子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三条 公司实行“底薪十提点1%十纯利润提成20%”的分配制度。

第十五条 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六条 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纸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七条 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 员工守则

第一条 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克己奉公。

第二条 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第三条 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第四条 爱护公物,节约开支,杜绝浪费。

第五条 努力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第六条 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创新贡献。

第七条 员工规范

1、爱公司,爱岗位,不做有损公司的事,不说有损公司的话。

2、忠于职守,按质按量完成任务,没有不文明、不卫生行为。

3、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不旷工、不干私活。

4、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增强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

5、自觉维护社会公德,敬老爱幼,尊敬领导,热爱同志。

6、言行一致,举止文雅,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7、热情服务,杜绝冷、硬、顶、撞。

第八条 公司规范

1、团结、互助,没有打架、吵架行为。

2、按期完成各项任务,没有拖拉现象。

3、安全第一,确保质量,没有弄虚作假。

4、各种记录完整无缺。

5、讲究卫生,工作场所整洁,没有脏、乱、差。

第九条 办公规范

1、公正廉洁、忠于职守,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不迟到、不早退,上班不干私活。

3、工作有计划、有条理,分清轻重缓急,力求精益求精。

4、讲究礼节,自觉维护办公秩序。

5、熟悉业务,掌握政策。

6、保持工作场所干净整洁,物品文具收拾妥当。

7、请示、汇报或安排工作,按组织程序逐级进行。部门间不得推诿扯皮,要相互协调。

8、服饰得体,整洁、庄重、大方,不搞奇发异妆。

9、正确使用和爱护办公设施。

第十条 会议规范

1、召开会议提前做好准备,讲求实效。

2、遵守纪律,按时到会,有序退场。

3、做好记录,保持安静,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4、坐姿端正,精神饱满,热情鼓掌。

5、进入会场,避免手机钤响,尽量关机。

6、爱护公物,禁止吸烟,保持会场整洁。

第十一条 乘车规范

1、自动礼让,按顺序依次上下车,杜绝插队、一哄而上和乱挤乱撞。

2、衣着得体,庄重。不得只穿汉衫背心、短裤、拖鞋上车。

3、互相体谅,主动让座。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品乘车。

5、讲究卫生,车厢内严禁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仍果皮纸屑和其它杂物。

6、尊重司机,爱护公物。

7、文明驾驶,按点接送。

第十二条 就餐规范

1、就餐时,不得在餐桌及餐厅内乱扔食物残渣。

2、禁止浪费,树立节约粮食的观念。

3、餐厅内杜绝抽烟。

4、就餐完毕,勿在餐厅喧哗、逗留。

5、不准随便将餐厅内设施挪作他用。

第十三条 娱乐规范

1、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物。

2、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

3、言谈举止大方,不起哄,不讲脏话。

4、保护环境,严禁赌博。

第三章 人事管理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公司人事管理,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调动员工积极性,保障员工利益。

第二条 公司在劳动人事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面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本着精简、高效、合理的原则,对公司员工招聘进行严格控制。

第四条 公司对员工实行全员合同管理,并建立员工有权选择岗位,企业有权选聘员工、解聘员工的双向选择机制;建立员工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合理流动机制。

第五条 为了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公司对全体员工进行有计划的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及脱岗教育。

第六条 公司办公室人事劳动部门负责人事计划、劳动工资等各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考核录用、聘用、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 员工聘用

第一条 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

第二条 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三条 新进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老板统筹计划与聘用。

第四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聘用

(一)部门经理,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25岁以上。

(二)业务员,高中以上学历,其条件符合职务要求。

(三)司机有汽车b2驾驶执照,并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四)后勤有吃苦耐劳与有仓库管理经验,初中文化。

第五条 聘用人员审查合格后,由老板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报到时,需向老板提供学历证书、体格检查表,近期免冠照三张,人事资料等。个人户口本或身份证等有关证明

第六条 聘用员工试用期根据工作岗位及本人工作情况而确定。一般试用期为3个月。第七条 聘用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劳动协议,并按实际需要和受聘人专业、技能确

其岗位。在合同期内,员工因身体突发性疾病伤亡或在公司外发生人身伤亡等意外事故,公司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第八条 被公安机关或其它相关单位通告,有传染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等品性恶劣者和未满16周岁者不得聘用。

第十四条 聘用员工试用期满考试合格后。

第三节 员工假期及待遇

第一条 公司实行星期六日至,星期日为休息日,但因特殊情形或基于生产业务需要可延长工作时间。

第一条 休息日安排员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工作的,f w s i r . c o m 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二条 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增加10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法定假期3天内,按岗位工资计发。晚婚员工3-13天内按每月300元工资计发,按考勤计工资。

第三条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员工料理丧事另给路程假1-2天(超过100公里)。

第四条 事假、病假、换休按工作日计算工资。

第四节 辞职、辞退、开除、离岗

第一条 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也有辞职的自由,但需按本制度规定办理手续。

第二条 试用期合格后员工与公司签订协议书,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协议,协议期内员工不得随意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第三条 合同期内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老板批准后,由老板办理辞职手续。

第四条 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 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六条 公司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时,必须填“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公司有关部门和老板批准后,通知被辞退员工到人事劳资部门办理辞退手续。

第七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但提前一个月通知被辞退。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其它工作。

2、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

第九条 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1万元以上)后果严重或违法犯罪,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第十条 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务、文件、业务资料及工具,并移交工作。否则,人事劳资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第四章 劳动管理制度

第一节 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职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6时。

第三条 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四条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第五条 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六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七条 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除老板或有关领导批准)。

第十一条 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五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 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由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向老板批准,老板批准后才能出差,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部门和老板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老板审批。

第十四条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50元。

第二节 奖 惩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惩罚落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公司必须严明奖惩制度。

第二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本公司设立奖励方法有:嘉奖;奖金奖励;通报表扬。

第四条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降低成本,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9、技术革新创造价值和节约成本5000元以上;

10、对公司作出贡献,老板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五条 奖励程序为:员工推荐、部门提名、老板审核评定。

第六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罚款、待岗、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完不成工作任务。

3、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指挥,无理取闹,影响生产和工作秩序。

4、拒不执行总经理或单位、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

5、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

9、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

10、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

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

1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

14、上班期间酗酒、带小孩,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5、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七条 人为原因或其它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由个人赔偿。

第八条 司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时刻注意安全,发生事故除交警队处罚外,公司也要进行处理。一年内发生两次事故,如纯属违章肇事,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 员工有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时,任何人都可以检举、揭发、要求处理。

第十条 任何单位、部门负责人接到检举、揭发报告,应立即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处理意见书》呈报老板,由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十一条 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有关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十二条 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三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两个月,其它处分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十三条 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书面记入档案。

第十四条 员工对处分决定不服,允许按组织渠道逐级反映;对公司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诉。

第十五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例外)。

第十六条 违纪处罚条例

1、带小孩到和办公区,给予批评教育,罚款10-20元,不服管理者罚款50元。

2、上班期间看工作以外图书,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一次,罚款10-20元。

3、上班干私活、下棋打朴克或睡觉处罚10-20元。造成后果,加倍处罚。

4、上班脱岗或在工作岗位上嬉笑打闹,给予行政警告,处罚10-20元。造成后果,加倍处罚。

5、打架斗殴、寻衅闹事、扰乱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给予行政警告,罚款500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者,给予开除,主要负责人加倍处罚。打群架者,除罚款外一律开除。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6、在公司内酗酒猜拳,酿酒后闹事,影响公司形象者,给予行政警告,处罚100元,情节严重,造成后果,处罚500元,给予开除。

7、随意乱写乱画,丢弃杂物或张贴广告的给予通报批评,罚款30-50元。毁坏花草树木、损坏公共设施,给予通报批评,照价赔偿,故意毁坏者,给予行政警告,罚款100-300元。

8、卫生间大便不冲洗,被抓住后,停职检查,打扫卫生,视态度给处罚。

9、随地大小便,危害公共卫生,处罚10-20元,态度不端正,加倍处罚。

10、私拆他人信件、故意损坏他人声誉、欺凌老弱病残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一次,罚款50-100元。

11、在公司区内聚众赌博,给予严重警告,通报批评,参与者每人罚款100元。

12、泄露公司秘密,处罚100-300元,给予辞退。

13、上下班迟到一次罚款5元,迟到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无故旷工1-2天者每天扣发两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者给予除名。

14、盗窃公司内公私财物,按财物价值,加倍处罚,给予开除。情节严重,数额较大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5、诬告他人、故意损害本厂声誉者,给予开除。

16、对违纪者故意包庇,歪曲事实作假证、讲假话,为其开脱责任,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给予开除。

17、在生产区玩火引起火灾,损坏消防器具、安全装置、电仪信号及线路者,经济损失1000元以内,赔偿所造成的损失,罚款100-500元,给予辞退。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者,赔偿损失,罚款1000元,给予开除,移交有关司法部门处理。

18、违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未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给予记过处分一次,停职检查,罚款50-100元。造成经济损失和人身伤亡,赔偿损失罚款,移交司法处理。

19、司机违犯交通规则发生事故除交警队处罚处,事故损失在1000元以下处罚100元;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处罚200元;万元以上处罚400元;一年内发生两次违章肇事事故,事故处理完后,解除其劳动合同。

20、无证驾驶车辆或酒后驾驶车辆,非岗位工乱动乱开机、电设备的,造成后果损失由本人承担,给行政严重警告一次,并罚款50-100元。

21、司机私自改变行车路线和私用,每小时处罚100元,情节严重者调离车队。

22、人为造成车辆损失由司机负担损失的50%。

23、违反劳动纪律、行政警告三次以上者一律解除劳动合同给予开除。

24、凡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以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一次,赔偿经济损失,处以200元罚款;损失1000元-5000元,给予行政严重警告处分一次,赔偿经济损失,处罚1000元;损失5000元以上者,赔偿经济损失给予辞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25、凡利用工作之便为个人谋取私利者,收缴全部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3-5倍罚款,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辞退或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26、罚金由财务科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罚金作为表彰奖励先进者的基金。

第五章 文秘

第一节 保 密

第一条 总则

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3、公司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4、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5、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第二条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1、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⑴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⑵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⑶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⑷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⑸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行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⑹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⑺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2、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它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7、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泄密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求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第三条 责任与处罚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⑴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⑵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⑶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⑴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⑵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⑶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四条 附则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⑴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的;

⑵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第六章 电话管理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遇特殊情况因私需用工作电话,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第二条 电话出现故障,及时向有关人员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换电话机使用,否则本月电话费由责任人承担。

第三条 本公司的电话,主要是作为方便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之用,不提倡员工在公司内打私人电话。

第四条 总台文员接听外线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您好,××公司”当方告知分机电话时,说:“请稍等!”如分机占线,说“电话占线,请稍后再打!”接听内线电话的用语为:“您好,总台!”其他内容视情回答,总的要求是规范、简洁、礼貌。

第七章 车 辆

第一条 车辆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并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装置齐全有效。

第二条 司机要服从调配,随叫随到,由业务部和老板调度,严禁私自出车,私自出车发生事故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 无特殊情况,车辆一般不得私自改变行驶路线和私用,如发现处以罚款,情节严重者调离车队。

第四条 如有车辆因执照不全或违章行驶、停放受罚,公司对罚款概不报销。

第五条 车辆损失属人为造成,由驾驶员负担损失的50%。半途发生故障需就近修理,返回后司机报车队修理情况。

第六条 车辆用油,加油时要开发票才能报销。

第七条 未经批准不得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严禁无证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和疲劳驾驶,否则,一切责任由驾驶员自负。

第八条 本公司员工因私事需用车者,经老板同意。

第九条 车辆管理其它制度

1、车队司机和车辆的手续、维修和保养及其它技术工作由司机负责管理。

2、车辆使用中安全第一,如发生安全事故按国家相关法律和公司制度处理,司机为责任人、随车人负连带责任。

3、车辆在途中不准随意改变行车路线,严禁办私事,违者给予处罚,举报者奖励。

4、车辆放置后司机要随手锁门。

第十条 要做到把公司的车当自己的车一样爱护。

第八章 印章管理

总则: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印章的管理,维护印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印章的安全规范使用和管理。

第一条 本规定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印章,公司合同印章。

第二条 使用各类印章时必须办理使用审批和登记手续。

第三条 监印人员一定要坚持原则,对不符合规定的用印,监印人有权拒绝并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监印人不得擅自用印,违者将从严追究监印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条 印章原则上不借出使用或携带外出,因特殊情况须借出使用或携带外出时,经由老板批准后方可借出。

第五条 对空白稿纸和空白介绍信等证明一般不准加盖印章,特殊情况需由老板批准后方可盖印。

第六条 印章的使用范围 :

1、公司印章和公司合同印章是公司行使组织权力的外在表现形式。主要用于:

以公司名义印发的文件、报表、布告、通告、公函、聘书、请柬、奖状、介绍信、证明、职称申报表、工资申报表、合同、协议书、等。

2、财务专用印章是财务部门履行专项业务而使用的印章。

第七条 印章的使用程序

1、公司印章一般不对个人使用。员工若因私开具证明需用公司印章时,经老板批准后方能使用公司印章。

2、按程序用印,并妥善保存用印签批手续。

第九章 宿 舍

第一条 宿舍管理制度

1、要讲卫生,不准随意乱仍烟头、果壳、杂物和随地吐痰,经常保持室内外卫生清洁。

2、要文明住宿,团结友爱,不准在宿舍内猜拳喝酒,聚众赌博。

3、要勤俭节约,杜绝常明灯,常流水现象。

4、要注意安全,不准在容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要正确使用卫生器具,不准将手纸杂物丢入便池,以防管道堵塞,影响使用。

6、要爱护公物,不准在墙上乱写乱画,乱拉铁丝、钉钉子,做到随手锁好门,关好窗。

7、要遵守上下班制度,不准在休息时间内大声喧哗,播放音乐,影响他人休息。

第十章 办公楼会议室管理

[l]第一条 办公楼会议室管理制度[/l]

1、办公楼会议室由办公室负责人管理。

2、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在会议室内抽烟,不得随意将会议室用品挪作他用。

4、会议室卫生由办公室负责清扫,要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整齐,以备随时使用。

5、会议结束后,使用单位要及时关好窗、门、电器,并向办公室交接。

6、不准在桌椅上乱写乱画,发现乱写乱画者处罚会议组织者100元。

第二条 卫生管理准则

1.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订定本准则。

2.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准则行之。

3.本公司卫生事宜,全体人员,须一体确实遵行。

4.凡新进入员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的知识。

5.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6.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7.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8.洗手间、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

19.食堂及厨房之一切用具及环境,均须保持清洁卫生。

20.垃圾、污物、废弃物等的清除,必须合乎卫生的要求,放置于所规定的场所或箱子内,不得任意乱倒堆积。

第十一章 企业仓库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它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面向生产,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2.置要根据工厂生产需要和厂房设备条件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内部要加强经济责任制,进行科学分工,形成物资分口管理的保证体系;业务上要实行工作质量标准化,应用现代管理技术和abc分类法,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

(二)物资验收入库存

1.物资入库存,保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按物资交接本上的要求签字,应当认识签收是经济责任的转移。

2.物资入库存,应先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货位,更不准投入使用。

3.材料验收合格,保管员凭发票所开列的名称、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就位,入库存单各栏应填写清楚,并随同托收单交财务科记账。

4.污染、变质、湿损应隔离堆放,严禁投产使用。如工作马虎,保管员应负失职的责任。

(三)物资的储存保管

1.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做好防湿、防晒等工作。

2.物资堆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3.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验材料以及设备、容器和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坚决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不得采取“发生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4.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达到“十不”要求,务使国家财产不发生保管责任损失。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13.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存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需经保卫科批准。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五)其他有关事项

1.记帐要字迹清楚,日清月结不积压,托收、月报及时。

2.做到账、卡、物、资金四一致。

3.创造五好仓库是每个保管员努力的方向,每月对仓库进行一次检查,以促进创五好仓库的开展。

4.保管员调动工作,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证,要列出清单三份,写明情况,双方签字,老板见证,双方各执一份,报科存档一份,事后发生纠葛,仍由原移交人负责赔偿。对失职造成的亏损,除原价赔偿外,还要给纪律处分。

5.库存登记准确率反映出保管员的工作质量,力求做到不出现差错。

第十二章 财务管理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三条 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四条 公司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4篇 某化工有限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汇编52页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共页

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

1目的

建立健全有效的电气安全管理体系,实行电力系统及设备从规划、设计、选型、制造、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管理,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优化资产配置,落实设备实物和价值综合管理工作,保证设备资产的安全完好和经济有效使用,为公司生产经营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榆能化公司电气设备安全可靠、平稳运行及作业等。

3职责

3.1公司电仪中心职责

3.1.1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电气管理制度。

3.1.2制定公司电气管理的规章制度、细则和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1.3组织编制公司电力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主要技术改造方案。

3.1.4负责组织公司电力系统安全可靠性分析、风险评价和电气设备状态评估,为电力系统的运行、规划、检修、隐患治理等提供理论依据。

3.1.5组织编制公司电气设备、设施大修和改造计划,审核关键设备检修及技术改造方案。

3.1.6负责编制并实施公司电气设备更新、改造计划。审核公司关键电气设备选型,会签技术协议。

3.1.7负责电气设备、设施的拆迁、调拨及报废。

3.1.8加强电气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开展电气设备检查和评比,组织关键电气设备的运行统计和技术分析工作。

3.1.9定期组织公司电气专业管理工作会议,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监督实施。

3.1.10负责编制电气专业报表。

3.1.11负责编制和审定节电措施。

3.1.12负责供电系统变压器报装报停手续,签订供电合同和发电机并网协议。

3.1.13负责收集重要变电站运行设备的电力、电量记录,根据用电指标和上级要求负责电力平衡、核定用户用电量。

3.1.14负责公司电力系统运行方式管理、继电保护管理和电气综合自动化系统管理。

3.1.15负责公司电气设备倒闸操作指令的下达、检修工作的审批;负责公司电气设备倒闸操作和检修许可。

3.1.16负责指挥公司电力系统事故处理。

3.1.17负责公司电力系统综合自动化建设、继电保护自动装置的管理、电气设备信息化管理、状态检测及故障诊断工作。

3.1.18负责组织公司级电气设备事故原因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组织编制电气设备故障应急预案。

3.1.20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开展电气专业技术攻关。

3.1.21参与基建、扩建扩、技措、改造等项目的方案审查、设备招标和竣工验收。

3.1.22负责公司电气“三基”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公司电力系统和主要电气设备的技术资料,建立电气设备技术台帐。

3.1.23负责公司无功负荷平�和补偿,确保变电所功率因数达到0.90,与陕西电网联络线功率因数不低于0.90。

3.1.24负责电气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3.1.25负责全公司的计量工作。

3.2 公司生产部负责组织生产装置电力消耗标定,参与电气设备技术改造和节电技术的推广应用。

3.3 公司安环部职责

3.3.1参与审定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工作规程》、《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检查并监督执行情况。

3.3.2参与对施工现场用电作业和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

3.3.3参与调查、分析和处理由电气原因造成的着火、爆炸、人员伤亡事故。

3.3.4负责定期更新电气方面国家、行业、地方的标准、规范、运行和检修规程等。

3.4 物资采供部

3.4.1负责按电气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组织电气设备采购和验收,保障电气设备质量。

3.5 各生产装置职责

3.5.1检查本单位电气管理的措施的执行情况。

3.5.2组织开展本单位电气设备日常检查、季节性安全用电检查和问题整改。

3.6公司外部用电单位职责:

3.6.1 严格执行公司《电力安全管理规程》、《电力调度规程》等有关电气管理规章制度。

3.6.2 严格执行电气“三三二五”制。

3.6.3 履行供用电合同及用电协议。

3.6.4 负责用电范围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及时向电仪中心及生产调度部门报告发生的电气设备事故。

4管理内容

4.1基本要求

4.1.1本规定中的电力系统,是指公司内发、输、供、配电系统的总称。

4.1.2电气设备管理原则

(1)坚持安全、技术、经济并重原则,确保电力系统及电气设备的安全、可靠、稳定、经济运行。

(2)遵循电力系统的客观运行规律,积极开展安全可靠性分析、风险评价、电气设备状态评估工作,持续开展电气隐患治理,及时消除设备缺陷,避免建设项目不合理依托原有电力系统。

(3)坚持可持续发展,努力保护环境,促进节能降耗。

(4)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

(5)坚持技术进步、科技创新,推广先进的管理理念,应用先进、成熟的电气技术和信息化技术,提高专业管理水平,实现电气管理的科学、规范、高效、经济。

4.2 管控目的及方式

4.2.1 根据公司生产、发展的需求,在国家有关政策指导下,按照安全性、经济性并重和技术合理的方针,同步落实技术、组织措施和项目资金,不断优化电源配置,完善电网结构,不断提高电气设备装备水平和自动化水平,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和经济性。

4.2.2将电气管理工作计划,纳入公司责任制考核体系,定期检查和考核。

4.2.3电气管理要围绕着安全发、供、用电为中心,经济运行为重点,建立健全电气管理网络,统一调度,分级管理,严格执行“三三二五”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度,不断改善和提高电气设备的技术、装备的运行水平和长周期运行能力。

4.3 电气设备管理内容及要求

4.3.1 电气设备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电气设备的前期、运行与维护、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安全节能、设备缺陷、更新和报废等方面的管理。

4.3.2 前期管理

4.3.2.1设备的前期管理是指设备全过程管理中规划、设计、选型、制造、购置、安装、投运阶段的管理工作。为使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必须重视设备的前期管理。

4.3.2.2 电气设备设计资料管理

(1)热电厂(变电所)的厂(站)址选择及系统设计,应经过经济技术论证的文件。

(2)电气设备按生产装置的实际需求和设计部门、选型要求配置的技术资料。

(3)电气设备、设施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行业、公司的标准和规定,具备确保人身安全、消防、防爆、防腐蚀、环境保护等的技术文件。

(4)公司与榆林电网间联络线路,用于电量结算的电流互感器(ctc),应具有2组准确等级为0.2s的二次绕组;公司内部及其它用于电量结算的电流互感器宜用准确等级为0.2s级ct用于电量结算的电压互感器,其二次绕组准确等级应为0.2级的技术文件和批复文件。

(5)设计单位根据业主运行要求、威胁安全运行的电气设备问题和事故教训,改进设计的设计变更文件。

4.3.2.3 电气设备采购

(1)电气设备采购前必须经过技术经济论证,签订技术协议。

(2)电气设备采购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比质比价的原则,按有关规定进行设备监造、实行中间质量检验,严格进厂设备的质量验收,进口设备应有必备的维修配件并按规定进行商检。

(3)重要设备购置合同签订后,使用单位应派人员到制造厂进行监造。

4.3.2.4电气设备安装、验收

(1)电气设备的安装施工单位必须有相应的资质和施工能力以及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电气设备的安装施工必须制定施工方案,执行国家现行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编制并由公司审批。

(2)电气设备安装后必须经过调试和试运行,运行维护单位全过程参与。

(3)电气设备投用前必须经过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验收。

(4)电气设备移交时,施工单位应将专用工具、测量测仪器、随机备件等进行整理、清点,列出清单后移交使用单位,同时在竣工验收后30天内将设备的随机资料、安装记录、试验记录、调试报告、有关设计修改的说明书和附图、竣工图、隐蔽工程图移交使用单位。

(5)电气设备投用前,公司电仪中心应根据设备的特点编印培训教材和操作规程,开展技术培训、反事故演练等工作。

4.3.3 运行、维护和检修

4.3.3.1基本要求

(1)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公司电气管理规章和制度。

(2)认真执行“三三二五”制(三票、三图、三定、五规程、五记录)。“三票”指工作票、操作票、临时用电票;“三图”指一次系统图、二次回路图、电缆走向图;“三定”指定期检修、定期试验、定期清扫;“五规程”指检修规程、试验规程、运行规程、安全规程、事

故处理规程。“五记录”指检修记录、试验记录、运行记录、事故记录、设备缺陷记录。

(3)应制定“三票”填写执行规定,并根据需要及时修订。

(4)各单位电气一次系统图、二次回路图、电缆走向图应是完整的竣工图纸,必须与现场实际相吻合。

(5)电气运行及维护人员应按电气设备巡回检查制度,开展设备的巡回检查工作,并做好相应巡检记录。

(6)电气设备的试验项目及标准执行电力行业现行《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公司《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并采用电气设备状态监测技术,及时诊断设备运行隐患。定期检修与生产运行发生矛盾时,企业应积极创造条件安排检修、试验。

(7)公司应编制《电气运行规程》、《电气事故处理规程》,并根据设备变化状况及时修订。

(8)应用先进的在线监测、离线状态检测、故障诊断新技术和新设备,及时发现设备隐患,提高电气设备预知检修水平。

(9)变电站(发电厂电气)控制室、继电保护装置室、重要装置的高、低压变配电室的运行环境温度以(25±5)℃、相对湿度 40%-70%为宜,变压器室的排风温度不宜超过40℃。

(10)建立健全设备技术管理档案。设备变更、调拨时,其档案随设备移交。档案管理人员变更时,必须按照档案管理规定组织交接。

(11)加强电力线路、开关、刀闸等接头、接点的测温,站内每周至少进行两次测温检查,站外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测温检查,变电站每天进行一次熄灯检查,并认真做好记录。

(12)电气设备的维护检修执行公司《电气设备维护检修规程》。

4.3.3.2发电机

(1)本规定所称发电机是指公司自备热电厂(站)接入地方电网并网运行的发电机组。

(2)公司制定《发电机运行规程》、《发电机事故处理规程》和《启动方案》。

(3)对机组进行定人、定时巡检,及时消除运行隐患和缺陷,并开展“特护”活动。

(4)按规程规定的周期、项目安排检修,建立健全发电机检修技术档案。

(5)应制定发电机孤网运行安全、稳定措施。

4.3.3.3变压器

(1) 本规定所称变压器主要是指电力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消弧线圈、电容器等。

(2) 一、二级负荷的变电站(所)应装设应装2台主变压器,当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装设2台以上主变压器。当断开1台时,其余主变压器的容量应能满足一、二级负荷。

(3) 油浸电力变压器应按规范设置消防设施和事故排油设施。油浸电力变压器色谱分析,120兆伏安及以上每季度分析一次;110千伏或 8000千伏安及以上每半年分析一次;800~8000 千伏安的每年至少分析一次;800千伏安以下每两年至少分析一次;出口处(或近区)短路后应分析一次,发现异常加大跟踪分析力度。220千伏及110千伏枢纽变电站的主变宜装设在线油色谱分析监测装置。

(4) 在事故情况下,允许使用变压器的事故过负荷能力。其过负荷的数值应按规范或制造厂的规定执行。

(5) 对引进的变压器要按制造厂使用要求进行运行、维护、试验等。

4.3.3.4电动机

(1)本规定所称电动机包括异步电动机、变频电动机、直流电动机等。

(2)在电网电压符合相关规定时,电动机应能保证正常运行。

(3)对运行中的电动机应检查其声音、运行电流、运行电压、温升、振动等情况。有条件的应进行状态监测,检测高压电动机绕组局部放电、绝缘、轴承温度等项目,并把监测结果记入台帐进行分析,电动机作为检修依据。

(4)电动机轴承允许温度,应遵守制造厂的规定,无制造厂规定时,应遵照以下规定:对于滑动轴承,不得超过80℃;对于滚动轴承,不得超过100℃(油脂质量差时,不超过85℃);电动机轴承用的润滑油、脂,应符应合轴承运行温度及转速的要求。

(5)根据电动机运行状况进行定期注油,并建立润滑台帐。

(6)备用电动机应定期检查,确保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7)电动机允许温升参照下表执行。

绝缘材料等级 a ebf hc

绝缘材料允许温度℃105 120 130 155 180 180以上

电机的允许温升 k 0 75 80 100 125 125

4.3.3.5电力线路

(1)本规定所称电力线路是指架空线路及电力电缆线路。

(2)落实电力线路维护责任,当一条线路属两个及以上单位维护时,应有明确的维护分界点,不得出现管理空白。电力线路的维护责任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3)架空线路应根据当地污秽等级和运行环境合理选用绝缘子。宜采用玻璃绝缘子或瓷绝缘子,提高供电可靠性。

(4)按相关规范做好35千伏及以上电力电缆的运行管理,还应遵循的要求:单芯电力电缆不得存在涡流回路,中间接头处接地线应进行交叉互联,经过电压保护器接地箱接地;gis或 c-gis电力电缆线路变压器组回路的电缆终端头与变压器之间,宜装设可拆卸的连接装置,便于试验;gis 或 c-gis 电力电缆线路变压器组回路的电力电缆的预防性试验,一般不做主绝缘耐压试验,只做外护套绝缘检测试验。

(5)电力线路应按规范要求设置明显的标志设施(包括电缆头位置)。在电力线路防护区内动土,施工单位必须办理动土许可手续。

(6)加强线路巡视工作。每月对运行线路至少进行1次定期巡视,并做好记录;遇台风、暴雨、大雪、线路异常、故障跳闸等情况,需对线路进行特殊巡视,并做好预防事故的准备工作;定期检查电力电缆外护套感应电压、电流,电缆桥架、接地箱、电缆沟及排水井等。

(7)加强线路运行分析。对线路运行状况、设备存在缺陷以及所发生的线路故障及跳闸事故原因进行认真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

4.3.3.6高压开关设备

(1)本规定所称高压开关设备包括gis、c-gis(组合电气装置)、断路器、隔离开关、负荷开关、熔断器、开关柜等。

(2)根据开关类设备的事故、故障、运行、检修情况以及断路器开断短路电流的核对验算结果,制定反事故措施和技术改进措施。35 千伏、10千伏、6千伏金属铠装式进线开关柜电源侧不得装设接地刀。

(3)新安装的开关设备,投运前必须进行交接试验,运行中的开关设备应按规定进行预防性试验;新安装变电站(所)的母线,一年内应进行预防性试验,运行中的母线应按规定进行预防性试验。对引进设备要按照制造厂使用要求进行运行、维护、试验等。

(4)gis、c-gis 交接验收项目主要包括:外观检查、电气试验、气体试验、机械试验、资料归档等。

(5)gis、c-gis小修一般为4年1次,大修15年1次,宜结合生产装置停车检修周期或按制造厂建议进行小修或大修。

(6)gis、c-gis应有气室结构平面图,并上墙。gis、c-gis配电室内应装设良好的自然通风和强迫通风设施。sf6(六氟化硫)气体及氧含量在线监测装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运行岗位应配置便携式sf6泄漏检测仪。

4.3.3.7不间断电源系统

(1)本规定所称不间断电源系统是指逆变装置、蓄电池、静态切换装置等组成的连续输出正弦交流电能的装置(以下以简称 ups)。

(2)公司生产装置过程控制仪表电源的供电系统应配置ups,ups 的配置及运行方式执行公司不间断电源管理规》。

(3)ups 应具备良好的运行环境,运行环境温度以(25±5)℃、相对湿度相对湿40%-70%为宜,并采取必要的防潮、防尘措施,达不到要求的应装设带有除湿功能的空调设备。

(4)编制 ups 的操作、维护管理规定、故障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处理突发故障的能力。

(5) ups运行操作人员应具备ups专业知识,做好ups运行管理,按规定进行各项操作,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记录。

(6)ups电池应每3个月进行1次内阻在线检测,每五年进行1次容量检查及活化充、放电试验,电容器根据运行工况,一般7年更换1次。

4.3.3.8变频调速装置

(1)本规定所称变频调速装置是指利用改变电源频率调节电动机转速的装置(包括高压变频器和低压变频器,以下简称变频器)。

(2)高压变频器电源电缆的长度应符合制造说明书的要求。

(3)变频调速装置运行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记录。

(4)二级单位技术人员应定期进行运行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预防措施确保安全运行。

(5)根据变频器非线性特点,应考虑完善谐波治理和屏蔽措施,确保变频器接入母线系统谐波分量满足国标要求,减少对电源系统的谐波污染和对相邻设备的干扰,拟制变频器谐波导致电动机高频轴电流造成轴承的“电子刻槽”现象。

4.3.3.9事故电源设备

(1)本规定所称事故电源设备是指事故发电机组和eps装置等。

(2)编制事故电源设备的运行维护规程。设备操作、维护人员必须遵守设备运行维护规程。

(3)定期对事故电源装置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记录、处理。

(4)事故电源必须与市电系统可靠隔离,严禁同市电系统非同期并列。

(5)每月至少进行2次发电机试运行并做好试车记录。

4.3.3.10直流电源设备

(1)本规定所称直流电源设备是指整流器、蓄电池等组成的直流电源装置。

(2)直流系统一般设置两段母线,直流网络宜采用辐射供电方式,并应配置合适的熔断器或直流断路器。

(3)直流系统中宜按每组蓄电池组设置一套微机监控装置,其信号应能上传。

(4)直流系统应配置容量合适的蓄电池组,电池应每3个月进行1次内阻在线检测,每五年进行1次容量检查及活化充、放电试验。

(5)蓄电池的运行环境温度以(25±5)℃为宜为。

(6)直流电源的整流充电设备一般宜选用两套模块组合式高频开关电源装置,并编制直流电源设备的运行维护规定。

(7)定期对直流电源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记录、处理。

4.3.3.11照明设备

(1)照明设备可分为正常照明、事故照明和安全照明,包括用于照明的灯具、线路、开关、配电箱、控制保护装置等。安全照明是指由安全电压等级系统供电的照明装置。

(2)定期检查维护照明设备,保证照明设备状况良好,满足现场工作需要。

(3)照明设备的检修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在易燃易爆场所禁止带电更换灯具。

(4)当正常照明电源失电时,事故照明应能自动投入。

(5)在事故照明回路中不得接入其他用电负荷。

(6)塔、烟囱等高建筑物的航空障碍信号灯,符合航空部门规定,港口、码头、铁路等建构筑物的防护信号灯符合海事局及铁路部门规范。

(7)安全照明管理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4.3.3.12电力系统检修管理原则

(1)公司设备的检修,电仪中心应按规定提前向公司分管领导申报检修计划,公司分管领导接到检修申请后,应根据系统的运行状况进行批复,确定现场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工。各单位管辖设备检修也应按照以上要求办理相应手续。

2)电力系统一切检修作业,必须制定检修方案、安全措施方案、质量保证措施、事故预案等,并进行危害识别,做到分级确认把关。

(3)电力系统的检修结束后,必须经过运行维护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验收,确认工作结束、人员全部撤离、装设接地线全部拆除、无送电障碍后方可送电。

(4)电力系统的检修应采取计划检修和状态检修结合的方式,尽量与外系统配合,避免重复停电。

(5)由于装置长周期运行原因确实无法按规定周期进行检修、试验的电气设备,由电仪中心对其运行状况进行技术评估,评估内容应包

括是否可以延长检修、试验周期、延期期间的安全保障措施及延长时间,评估结果由设备部审查、批准、备案。确定延期检修、试验设备数量及延长时间均应坚持从严控制原则,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延期期间出现异常应立即处理。如经过评估确认需按期检修、试验的电气设备,必须创造条件安排检修、试验。

(6)电气设备监测宜采用先进的在线监测、离线状态检测、故障诊断新技术和新设备,包括电缆在线监测设备、避雷器在线监测设备和红外测温仪、红外热像仪、振动测试仪、油色谱分析仪等。

(7)电气设备的配件计划及消耗定额由电仪中心单位提出、物资采供部负责采购和管理。

4.3.4 运行管理

4.3.4.1电气设备运行管理基本要求

(1)加强电力系统运行管理,确保电力系统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实现装置的安全平稳生产。

(2)依据电力系统“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设立电力系统运行管理机构,制定、完善有关的运行、调度规程。

(3)电力系统运行管理要求

1)电气设备安全、可靠,系统运行稳定、经济。

2)电气设备命名、编号符合公司设备命名编号的要求。

3)电力系统实现保护装置微机化、调度自动化、通讯网络化。

(4)电力系统调度通讯至少有两种以上不同方式的通讯装置,并配备录音设备,保证完好可靠;电力调度部门及所辖变电站必须配备录音电话。

(5)电力系统远动监控装置和调度模拟屏必须保证数据准确,信号正确。

5.3.4.2供用电工作程序

(1)电仪中心负责审核抄表结算电费单,每月根据收费电量和各用电单位抄表电量编制当月用电量报表。接收外购电收费单据,审核后转财务部门;电仪中心负责结算热电厂网供电量及转供电电费。

(2)各用电单位每月2日前将本单位上月实际用电量、产品用电单耗、节电量上报公司电仪中心,电仪中心对各单位进行考核。

(3)临时用电按现行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4)变更、暂停和迁移用电管理。

1)属于需计收基本电费的高压供电、用电设备的变更,均应到榆林供电公司办理增减容量手续。如:主变增减容量主变增减容、在计费月内暂停用电6月以上两年以内的、迁移用电地址或改接另一电压等级电源等。

2)公司变更用电、临时用电、迁移用电地址时,需到供电单位办理变更用电业务手续。

3)公司需迁移已有的电气设备、设施需先取得供电单位同意后方能实施。

4.3.4.3电力系统调度管理

(1)编制电力系统的运行方式内

1)按系统稳定、潮流、短路计算结果,确定系统正常运行方式、特殊运行方式;系统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整定方案;低周(低压)减载方案

2)月度调度计划,主要设备检修进度表,新建、改扩建设备投运进度表。

3)系统最高(低)时的电压水平时,电压监控点的电压偏差值。

4)重大事故预想和应急处理措施。

5)主要设备检修进度表。

6)系统改进意见和试验计划。

(2)负责管辖电力设备操作指令的下达和指挥发电机出力、系统电压、系统功率因数等的调整。

(3)负责榆林调度操作指令的转达和调度业务联系工作。

(4)向榆林调度报送有关检修计划、提出检修申请。

(5)负责编制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配置方案、保护配置图,定值计算、送审、下达,并监督执行。

(6)负责按“管控一体化”原则,完善电力调度信息网和数据库的建设工作。

(7)负责编制负荷平衡方案,监督计划用电的执行依据生产装置的要求,制订限电拉路顺序及低周减载或负荷快速联切方案并严格执行;当榆林调度紧急限电时,由公司电调指挥限电或拉闸操作,生产调度负责限电或拉闸后的生产安排。

(8)指挥电力系统事故处理。

(9)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应具备“四遥”(遥信、遥测、遥控、遥调)功能,无人值守变电站应安装电视监控系统。

4.3.4.4调度操作管理

(1)电气设备的操作,必须按调度命令执行;地方电调管辖电气设备的操作,由公司电调负责与地方电调联系。

(2)调度操作应遵循预告、命令、复诵、执行、汇报、确认的程序,并做好录音,正确使用调度术语。

(3)供电线路、电力电容器、电动机、变压器等的正常操作,按公司《电气设备运行规程》规定执行。

(4) 2000千瓦及以上机泵启动前由生产车间向电力调度部门电话申请并经同意后才能启动。

4.3.4.5电力系统事故处理

(1)事故处理原则

1)迅速限制事故发展,消除事故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威胁。

2)用一切可能的方法,首先保证自备热电厂厂用电并汇报。

3)尽快对已停电的用户恢复供电。

4)调整电力系统运行方式,尽快恢复其正常运行。

(2)事故处理程序

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现场值班人员应按有关规程处理并及时向公司电调和主管部门汇报。

2)公司电调根据事故现象,正确判断,迅速处理,并汇并报主管领导,通知生产部门。

3)重大系统事故,要组织有关人员分析,制定相应的反事故措施。

4.3.4.6接地线、接地刀闸的管理应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执行。

4.3.5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管理

4.3.

5.1继电保护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4.3.

5.2继电保护工作应由具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承担。继电保护定值计算应培养专职或兼职人员,并保持人员相对稳。

4.3.

5.3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以下简称保护装置)主要包括:完成数据采集和处理、遥控和通信等功能的监控装置;设备的保护装置;自动重合闸、备用设备及备用电源自投装置、快切装置(备用电源快速切换装置、负荷快速联切装置);系统稳定控制装置;电动机自启动装置;自动调整励磁、发电机自同期与准同期、按频率自动减负荷、振荡或预测(切负荷、切机切、解列等)、微机“五防”装置、故障录波装置及其它保证系统安全的自动装置等;连接控制与保护、安全自动装置二次回路与元件。

4.3.

5.4加强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管理,继电保护定值计算应符合国家、行业、企业相关规范和要求,定值管理实行闭环管理。定期开展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动作评价、分析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4.3.

5.5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应选用技术先进、成熟可靠的产品,并具备“管控一体化”功能。

4.3.

5.6微机保护及自动装置应具有故障、操作记录及输出功能、时钟及时钟同步功能,装置自动检测功能。

4.3.

5.735千伏及以上线路和装置变电所的10千伏电源联络线应装设光纤纵差保护。

4.3.

5.8发电机、35千伏及以上线路、变压器应设置具有时钟及时钟同步功能的专用故障录波器。

4.3.

5.9变电站监控装置电源应配置不间断电源装置。

4.3.

5.10 保护装置的检验周期、检验项目应按国家、行业、企业的相关规范和要求执行。

4.3.

5.11 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上工作,必须填写工作票和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

4.3.

5.12 保护装置检验合格后应加铅封或加密,密码资料在继电保护管理部门书面备案。在继电保护工作完毕后,运行人员应进行验收,如检查拆动的接线、元件、标志是否恢复正常,压板位置、试验交接记录所写内容是否清楚等,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4.3.

5.13 保护装置在新投入或经过变更时,运行人员必须和当值电力调度员进行整定值及有关注意事项的核对,无误后方可投入运行。

4.3.6 供电质量管理

4.3.6.1 根据电网运行情况方式的变化,及时做好消弧线圈、补偿电容等设备的投切。

4.3.6.2 制定提高系统供电质量的措施,做好频率、电压的调整工作。

4.3.6.3 根据电网特点,确定电压监视控制点,按电压允许偏差值的有关规定,合理采取技术措施,确保供电电压符合标准。

4.3.6.4 根据本单位电网的实际状况,把谐波治理工作纳入系统正常运行管理,采取科学有效的技术措施,使谐波含量符合《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gb/t14529-939)的要求。

4.3.6.5 发电机组应随着自动化技术的发展,采取先进技术,确保企业电网孤网运行时的频率稳定。

4.3.7电气安全管理

4.3.7.1基本要求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2)在审核设计时,各级审核人员对设计负有审核责任。设计管理部门应认真吸取建设和运行环节反馈的威胁安全运行的问题和事故教训,改进设计。

(3)新、改、扩建工程必须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扩建工程必须贯彻执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卫生设施、环境保护措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三同时”原则。

(4)新、改、扩建工程施工影响系统和设备安全运行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按规定采取完善的安全组织和技术措施,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

(5)用电单位需迁移已有的电气设备、设施需先取得供电单位同意后方能实施。在埋地电缆上动土、在架空线下暂设建筑物,应经电仪中心和生产装置所属单位许可并办理有关手续。

(6)对各类电气设备缺陷,应按规定编制事故预案,并落实反事故措施。

4.3.7.2电气事故管理

(1)电气事故处理按《电气事故处理规程》执行;电气事故管理按公司设备事故和设备故障管理规定和公司事故管理规定执行。

(2)电气事故处理,由电力调度部门统一指挥,设施运行人员负责操作,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现场人员可以先处理后汇报。

4.3.7.3电气安全用具管理

(1)绝缘安全用具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外表有无裂纹、划痕、毛刺、孔洞、断裂等外伤,并检查表面是否清洁,使用后应正确保管,保管方法要求如下:

1)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处所,绝缘杆应悬挂或架在支架上,不应与墙面接触。

2)绝缘手套应存放在密闭的橱内,并与其他工具仪表分别存放。

3)绝缘靴应存放在橱内,不应作为一般雨鞋使用。

(2)验电器是检验电器设备是否确无电压的一种安全用具,高压验电器应存在防潮的匣内,并放在干燥的地方。

(3)接地线是保证工作人员免遭触电伤害最直接的保护措施,接地线应分别编号,并存放在规定位置,放置位置编号应与接地线编号一致。

(4)标示牌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施工及按规程进行操作,应保持表面清洁完整。

(5)高空作业安全用具主要包括升降板、梯子、脚扣、安全带、腰绳、安全帽等。

(6)对安全用具除了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外,还应定期进行试验,试验周期和标准应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

4.3.7.4接地与接零装置管理

(1)电气设备的接地与接零是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重要措施。接地与接零范围如下:

1)电机、变压器、开关及其他电气设备的底座和外壳。

2)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架构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遮栏、金属门。

3)室内、外配线的金属管。

4)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如开关的操动机构等。

5)配电盘与控制操作台等的框架。

6)电流互感器电流互感、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绕组。

7)电缆接线盒的外壳及电缆的金属外皮。

8)架空线路的金属杆塔。

(2)建筑物、装置钢构架应有完好的防雷接地,工业工管道、储罐、料仓等设施应有可靠的防静电接地装置。

(3)为方便检查检测,防雷防静电引下线与接地装置的连接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采用断接卡并用不锈钢螺丝连接,或采用焊接连接。

(4)二次回路及抗干扰接地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二十五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执行。

(5)接地装置的安全检查内容

1)检查接地线引下线和各连接点的接触是否良好,有无损伤、折断和腐蚀现象。

2)对含有重酸、碱、盐或金属矿岩等化学成分的土壤地带,应定期对接地装置的地下部分挖开地面进行抽查,观察接地体腐蚀情况。

3)检查分析所测量的接地电阻值变化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4)设备每次检修后,应检查接地线与电气设备及接地网的接触情况是否完好,如有松动脱落现象应及时补修。

4.3.7.5接地装置的检查、检测周期

(1)变电所的接地网每年检查一次。

(2)生产装置现场的接地线及零线根据运行情况,每年应检查1~2次。

(3)各种防雷装置的接地线每年3月底前检查一次,对安装在山上、丘岭等高土壤电阻率地区的线路杆塔的接地电阻每年进行一次检测。

(4)对有腐蚀性土壤的接地装置,安装后应根据运行情况一般每5~6年挖开局部地面检查一次。

(5)对第一类建(构)筑物筑,易燃可燃液体贮罐、可燃气体贮罐、油库、气库、危险化学品库、供气站、加油站、油码头、装油台等防雷防静电设施,每年检测两次,时间:第一次3月1日~4月15日,第二次9月1日~10月15日。

(6)对第二、三类建(构)筑物防雷防静电设施筑物防雷防静电设,每年检测一次,时间时:3月1日~4月15日。

4.3.7.6电气消防管理

(1)电气消防管理必须按国家、地方政府和公司颁发、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执行,加强设备的运行维护、检修管理和人员培训。

(2)变电所内、外的通道、道路应保持畅通。

(3)设备或场所应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并根据需要配备合格的呼吸保护器。现场消防设施不得移作他用。

(4)凡新建、改扩建工程或项目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规定的要求,并经调试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对已经投运的设备,若不符合有关消防规定的应采取临时措施并限期整改。

(5)现场消防设施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和其他物品。

(6)保持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或固定灭火装置完好,并使其符合设计技术规定。

(7)工作间断或结束时应清理和检查现场,消除火险隐患。

(8)变电所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9)变电所在醒目位置悬挂火警电话号码。

(10)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应报告值班负责人和电力调度部门,并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采取紧急隔停措施。

(11)在电气设备上灭火时应防止触电。

(12)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严禁使用能导电的灭火剂进行灭火。旋转电机发生火灾时,禁止使用干粉灭火器和干砂直接灭火。运行维护人员应掌握常用灭火器材使用方法。

(13)电缆防火措施有:封、堵、涂、隔、包等。具体执行现行《电缆防火措施设计和施工验收标准》。

4.3.7.7防爆电气设备管理

(1)根据现行的防爆电气设备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严格规范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工作。

(2)防爆电气设备工程的设计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3)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选型

1)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原则是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2)根据爆炸危险场所区域等级对电气设备防爆结构的要求选择相应的电气设备。

3)选用防爆电气设备的级别和组别,不应低于该区域内爆炸性物质的级别和组别。当存在两种以上爆炸性物质时,应按危险程度较高的级别和组别来选用。

4)爆炸危险场所内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同时符合周围环境内化学、机械、气候、风沙等不同环境条件对电气设备的要求。

(4)防爆电气设备的工程安装、监理与施工验收应遵循爆炸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5)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与维护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规定执行,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6)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按《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的检修》和有关规定执行,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人员应经过防爆电气设备知识的培训。

4.3.7.8防过电压、防污闪管理

(1)雷害对生产和人身安全危害很大,设计和运行中应充分重视直接雷击、雷电反击和感应雷电过电压对电气设备的危害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2)电子设备对过电压的承受能力很低,应有综合防护措施,如分流、均压、屏蔽、接地、保护(箝位)等,防止电子设备遭感应雷击。

(3)供重要负荷的35千伏及以上架空线路应沿全线架设避雷线。

(4)污闪具有很强的季节性和区域性,必须采取措施预防户外电力设备绝缘闪络事故发生,对污秽情况应加强监测分析。

(5)污秽较严重地区要提高防污闪能力,采取防污闪措施。

(6)对于中性点不接地或消弧线圈接地系统,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内部过电压。当单相接地故障电容电流超过规程规定的允许值,应采用消弧线圈(宜采用消弧线圈自动补偿装置)等技术措施。消弧线圈接地系统应采用过补偿方式运行,过补偿值应符合规程要求。

(7)为避免公司电力系统产生谐振过电压,110千伏及以上应选用电容式电压互感器或励磁性能饱和点较高的电磁式电压互感器,35千伏及以下应选用励磁性能饱和点较高的电磁式电压互感器。

(8)同一电压等级中性点不接地系统中应减少电压互感器中性点接地的数量,以免发生谐振。

(9)为防止电压互感器铁磁谐振,宜在电压互感器中性点与地之间串接消谐电阻,或采用其他专门的技术措施,如在电压互感器二次开口三角形绕组中接入微机消谐装置。

(10)要正确选用氧化锌避雷器,其额定电压和持续运行电压应符合规程要求。应根据规程要求,加强对避雷器的试验,积极开展在线检测技术。

4.3.7.9高压电气设备“五防”管理

(1)凡可能引起误操作的高压电气设备,均应装设防误装置,防误装置应能实现下述“五个”功能(简称简“五防”):

1)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

2)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3)防止带电装设(合)接地线(接地刀闸)。

4)防止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隔离开关)。

5)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2)新投运的高压开关柜必须具有“五防”功能,对在用不具备“五防”功能的高压电气设备应予以改造或更新。

(3)任何人不准擅自对运行中的防误装置解锁。如因装置缺陷或事故处理等确需解锁操作时,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作记录,事后应及时恢复正常状态。

(4)防误装置要求所用电源应与设备的继电保护、控制回路的电源分开。

(5)防误装置应做到防尘、防异物、防锈、不卡涩,户外的防误装置应有防水、防潮措施。

4.3.7.10变配电室防小动物管理

(1)变配电室必须对电缆沟口及其它孔、洞进行封堵处理。

(2)变配电室门窗应采用非燃材料,保持完好,关闭严密,窗户应装设防止小动物的护网,门应向外开启,并加设高度为50厘米的防鼠板。

(3)人员出入变配电室,必须随手关门。

(4)高压电气设备的间隔、护网、门应保持完好。

(5)高低压开关柜的门在运行中必须关闭,其底部的电缆孔洞必须封堵。

(6)新建变、配电室和开关柜的母线应采用封闭母线槽或绝缘母线,对原变、配电室和开关柜的母线有条件时可采用刷绝缘涂料等办法。

(7)因施工需要在变配电室墙开孔、洞和进行开关柜试验、检修作业时,要及时采取防小动物进入的临时措施,施工结束所开孔、洞应及时封堵。

4.8电气节能管理

4.3.8.1 各单位应制订电气设备的节能措施,降低电耗,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4.3.8.2 在保证电网安全和供电质量基础上,充分利用现有设备,通过合理安排经济运行方式、优化系统无功、调配负载、加强线损管理等技术措施,降低系统损耗。

4.3.8.3 根据无功潮流分布情况,优化发电机无功出力,按就地补偿和集中补偿相结合的原则,合理配置静态和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及时投、停无功补偿设备,提高其运行水平,降低电能损耗。

4.3.8.4 积极推广高效节能的电力设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降低用电设备的能耗。

4.3.8.5各单位应进行月度经济运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同时上报电仪中心。

(1)装置照明宜采用led高效节能灯具及节能控制装置。

(2)用高效低耗型变压器。

(3)理选用交流变频调速装置。

4.3.8.6有效治理系统谐波,降低谐波损耗等。

4.3.9电气设备缺陷处理

4.3.9.1 发现电气设备缺陷,操作人员应及时联系电气维护人员并填写维修作业票,落实安全措施后交电气维护人员处理。

4.3.9.2 维护人员接到维修作业票后,应及时消除缺陷,在记录上签字确认,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使用单位,并及时记录在设备技术档案中。4.3.9.3 建立电气设备缺陷记录,必须有设备缺陷内容、发现人、发现及消除日期等内容,做到及时准确填写。

4.3.9.4 对因条件不具备(如需停运设备、倒停主系统等)一时不能消除的缺陷,检修单位应提出消除缺陷的计划,报电仪中心审批,协调安排消除缺陷,同时运行维护单位应做好防止缺陷扩大的措施。

4.3.9.5 电气隐患按照电力行业有关反事故措施要求和电气隐患治理方案,及时安排治理。

4.3.10 电气设备的更新和报废管理

4.3.10.1 电气设备更新应当按照企业的安全供电和发展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

4.3.10.2 电气设备更新按公司设备更新管理办法执行。

4.3.10.3 电气设备报废管理按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

4.3.10.4 电气设备更新规定

(1)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气设备应及时更新。

(2)变配电设备运行寿命15~20年。

(3)微机保护及监控设备运行寿命10~15年。

(4)架空电力线路运行寿命20~25年,电力电缆线路寿命15~20年。

(5)电力设备运行寿命8~10年。

(6)相关设备应根据事故情况、运行年限、负荷率、运行环境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

4.3.11公司电仪中心需保存技术资料管理

4.3.11.1电气“五规程”。

4.3.11.2主变电站的设计文件、资料,关键设备台帐。

4.3.11.3关键设备事故分析处理材料。

4.3.11.4国家电力法规和上级机关发布的有关电力管理文件。

4.3.11.5电气定期检修、定期试验、定期清扫计划及延期评估报告。

4.3.11.6设备大修、更新计划。

4.3.11.7设备工作总结(月度、半年、年度)。

4.3.11.1.8继电保护定值通知单(包括计算书)、继电保护动作记录及评价、系统阻抗图、系统短路容量表。

4.3.11.9防雷防静电设施台帐、平面图,测试报告及整改情况。

4.3.11.10事故应急预案。

4.3.11.11电量统计报表。

4.3.11.12设备故障统计报表。

4.3.11.13所有输变电设施设备台帐和设备档案。

4.3.11.14运行操作系统摸拟图,电缆或架空线路走向图,二次接线图;

4.3.11.15检修工作票,倒闸操作票,临时用电票。

4.3.11.16电气“十八种记录”。

4.3.11.17电气设备试验报告。

4.3.12 监督检查与考核

公司电仪中心负责对各单位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按照按公司“责任制”工作要求予以考核。

5附则

本规定由电仪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6 相关文件

6.1电气五规程-检修规程、试验规程、运行规程、安全规程、事故处理规程。

6.2《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gb 19517-2009

6.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 596-1996

6.4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q/csg114002-2011)

6.5《电气运行工艺指标,电气运行技术规范》

6.6《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6.7《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6.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6.9《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

6.10《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版>; gb50045-95

6.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34-2004

6.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6.1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

6.1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6.15《35kv及以下客户端变电所》dgj32/j14-2007

7相关记录

7.1避雷器台帐

7.2电力变压器台帐

7.3电力电缆明细表

7.4电力电容器台帐

7.5高压开关柜台帐

7.6架空线台帐

7.7直流电源台帐

7.8 ups 台帐

7.9低压开关柜台帐

7.10电动机台帐

7.11变频调速器台帐

7.12直流屏台账、

7.13继电保护屏台账

7.14电气设备静密封点台帐7.15变压器油色谱分析台账

7.16个体绝缘防护器材台账

8附录

附录1电气系统安全检查

附录2避雷器台帐

附录3电力变压器台帐

附录4电力电缆明细表

附录5电力电容器台帐

附录6高压(断路器)开关柜台帐附录7架空线台帐

附录8直流电源台帐

附录9 ups 台帐

附录10低压开关柜台帐

附录11电动机(高压)台帐

附录12变频调速器台帐

附录13直流屏台账、

附录14继电保护屏台账

附录15电气设备静密封点台帐

附录16变压器油色谱分析台账

附录17发电机台帐

附录18 电表台帐

附录个体绝缘防护器材台账

附录1 电气系统安全检查

检查人受检单位检查时间

检查单位设备部、电仪中心,查出的问题由设备部按照“设备专业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目的检查监督电气系统的设备设施和作业安全开展情况。

要求按照《电气安全管理》的要求认真检查,不放过任何可疑点。对查出问题及时处理,暂时无法处理得应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计划本表可作为电气专项检查表、公司综合检查表的组成部分使用。

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标准检查方法(或依据)检查评价

符合不符合及主要问题

电气管理按电力部《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和集团公司“三三二五”制,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台帐。三图:系统模拟图、二次线路图、电缆走向图。三票:工作票、操作票、临时用电票。三定:定期检修、定

期试验、定期清理。五规程:检修规程、运行规程、试验规程、安全作业规程、事故处理规程。五记

录:检修记录、运行记录、试验记录、事故记录、设备缺陷记录。《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db11/527-2008

“三票”填写清楚,不得涂改、缺项,执行完毕划√或盖已执行章。检修、试验作业严格按规程进行,落实安全措施。

从事电气作业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在取得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用电安全导则》第 10.4条

临时用电应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有专人负责管理,限期拆除。《用电安全导则》第 10.6

变配电间管理主控室有模拟系统图,与实际相符。高压室钥匙按要求配备,严格管理。《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

db11/527-2008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

《用电安全导则》

b/t13869-2008 6.7

变配电室内应设有等电位联结板。

变配电间与防爆区相通的沟道有可靠的隔断。

变配电室应设置防止雨、雪和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

变配电室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

变压器间通风良好,油位、油温正常,无杂音,接地良好,附属设备完好。

变配电室应设置有明显的临时接地点,接地点应采用铜制或钢制镀锌蝶形螺栓。接地线有编号,装

拆接地线有记录。标示牌齐全。

绝缘工器具齐全,定期试验,有报告和记录。

变配电室的地面应采用防滑、不起尘、不发火的耐火材料。

变配电室变压器、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操作面地面应铺设绝缘胶垫。

通往室外的门应向外开。高压间与低压间之间的门,应向低压间方向开。配电装置室的中间门应采用

双向开启门。设备间与附属房间之间的门应向附属房间方向开。长度大于7m的配电装置室,应有2个

出口;长度大于60m时,应有3个出口。

变配电室出入口应设置高度不低于400mm 的挡板。

变配电室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灯的备用充电电源的放电时间不低于 20min。

高低压开关柜的门在运行中必须关闭,其底部的电缆孔洞必须封堵。

变电站(发电厂电气)控制室、继电保护装置室、重要装置的高、低压变配电室的运行环境温度以(25±5)℃、相对湿度 40%-70%为宜,达不到要求的应装设带有除湿功能的空调设备。变压器室的排风温度不宜超过40℃。

电缆沟、隧道、桥架电缆必须有阻燃措施。《用电安全导则》电缆沟防窜油汽、防腐蚀、防水措施落实;电缆隧道防火、防沉陷措施落实。《用电安全导则》

电缆桥架符合设计规范。

《用电安全导则》

变压器资料施工单位需向运行单位移交下列技术文件和图纸,新设备安装竣工后需交:

供的说明书、图纸及出厂试验报告;本体、冷却装置及各附件(套管、互感器、分接开关、气

体继电器、压力释放阀及仪表等)在安装时的交接试验报告、器身吊检时的检查及处理记录等;安

装全过程(按gbj148和制造厂的有关规定)记录;变压器冷却系统,有载调压装置的控制及保护回路

的安装竣工图;油质化验及色谱分析记录;备品配件清单。

查资料

检修竣工后需交:

a.变压器及附属设备的检修原因及检修全过程记录;

b.变压器及附属设备的试验记;

c.

变压器的干燥记录; d.变压器的油质化验、色谱分析、油处理记录。

查资料

每台变压器应有下述内容的技术档案

历卡片;安装竣工后所移交的全部文件;检修后移交的文件;预防性试验记录;变压器保护

和测量装置的校验记录;油处理及加油记录;其它试验记录及检查记录;.变压器事故及异常运行(如

超温、气体继电器动作、出口短路、严重过电流等)记录。

查资料

变配电系统-油浸式变压器

变压器室的门应采用阻燃或不燃材料,并应上锁。门上应标明变压器的名称和运行编号,门外应挂

“止步,高压危险”标志牌。

查现场、阅读资料油标油位指示清晰,油色透明无杂质,变压器油有定期绝缘测试报告。

油温指示清晰,温度低于85℃

变压器、运行过程中内部无异常响声或放电声。

应有符合规定的警示标志和遮拦。

变压器事故放油阀设置符合要求,事故放油阀的堵板应为“可以手工打碎的玻璃或有机玻璃”。

油浸式变压器下应设置贮油池,贮油池内应放厚度不小于250mm、大小为50mm~80mm的鹅卵石,同时还

应设置有事故油池、事故油池的容量不应小于每个油浸变压器最大的贮油量。油浸变压器周边应设置

有沙坑和铁锨。

变压器本体及所有附件应无缺损,且不漏油。

油浸电力变压器色谱分析,220千伏或120兆伏安及以上每季度分析一次;110千伏或 8000千伏安及以

上每半年分析一次;800~8000 千伏安的每年至少分析一次;800 千伏安以下每两年至少分析一次;

出口处(或近区)短路后应分析一次,发现异常加大跟踪分析力度。220千伏及110千伏枢纽变电站的

主变宜装设在线油色谱分析监测装置。

变配电系统-干式变压器变压器室的门应采用阻燃或不燃材料,并应上锁。门上应标明变压器的名称和运行编号,门外应挂“止

步,高压危险”标志牌。

查现场有无异常声音及振动。

变压器的风冷装置运转正常。

高、低压接头应无过热现象,电缆头应无漏电、爬电现象。支持瓷瓶应无裂纹、放电痕迹

铁芯风道应无灰尘及杂物堵塞铁芯无生锈或腐蚀现象等。应有符合规定的警示标志和遮拦。

动力(照明)配电箱(柜、板)箱(柜、板)符合作业环境要求

箱(柜、板)内外整洁、完好、无杂物、无积水,有足够的操作空间,符合安全规程要求。查现场箱(柜、板)体pe可靠。

各种电气元件及线路接触良好,连接可靠,无严重发热烧损现象。

箱(柜、板)内装配有插座接线正确,并配有漏电保护器。

保护装置齐全,与负载匹配合理。

外露带电部分屏护完好。

编号、识别标记齐全,醒目。

正常照明的电源,应由动力和照明网络共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厂用变压器供电。事故照明,应

由蓄电池组供电

电网接地系统电源系统接地方式的运行应满足其结构的整体性、独立性的安全要求。查现场各接地装置的电阻检测合格,如:tn系统工作接地低于4ω;重复接地低于10ω;tt系统工作接地低

于4ω。

tn系统重复接地布设合理。

接地装置的连接必须保证电气接触可靠。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能防腐蚀,防损伤或者有附加保护措

施。

接地装置编号、标识明晰,定期检测报告有效,资料完整。

防雷接地系统防雷技术措施须经安全设计与验算,使其保护范围有效。查现场防雷装置完好;避雷器无损坏,引下线焊接可靠,接地电阻应低于10ω。

独立避雷针系统与其它系统隔离,间距合格。

道路或建筑物的出入口应有防止跨步电压触电的措施。线路应有防雷电波侵入的技术措施。

对防雷区域和防雷装置能定期进行预防性检查、评价和检测,且有关资料齐全有效。

独立避雷针不应设在人经常通行的地方,避雷针及其接地装置与道路或出入口等的距离不宜小于3m,

否则应采取均压措施,或铺设砾石、沥青地面。

电气设备发电厂内所有带电设备的安全净距不应小于各有关规程规定的最小值。

当屋外(屋内)电气设备外绝缘最低部位距地面小于2.5m(2.3m)时,应设置固定遮栏。

爆炸危险场所内,有过负荷可能的电气设备应装设可靠的过负荷保护。

充油电气设备间的门若开向不属于配电装置范围的建筑物内时,其门应为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的实体门。

易燃、易爆场所通风用的通风机和电动机应为防爆式,并应有直接连接

屋外配电装置的周围宜设置高度不低于1.5m的围栏。

电气设备的绝缘水平,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绝缘要求。

第5篇 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企业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使用于公司各部门。

3. 文件换版说明

本制度为2023年第一版文件。

4. 规范性引用文件

《安全生产法》

《消防法》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5. 组织机构职责

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安全管理体系中进行统筹管理,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小组,安全生产小组负责公司全公司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公司全体员工均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公司全体员工都有参加灭火工作的义务。

5.1安全生产小组职责

安全生产小组组织机构图

5.2.1安全生产组组长职责:

组长对公司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工作是检查和督促公司安全,消防管理职能,职责的制定及制度执行情况并要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投产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消防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消防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加强对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治理职责。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亲自审定年度消防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研究防范重特消防大安全事故,协调、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的同时认证落实以下几项要求:

1.加强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治理

2.加强消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3.加强基础工作和强化源头治理

4.加强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

5.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6.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7.加强应急救援和事故治理工作

8.履职考核

5.2.2安全生产组小组长职责:

小组长在安全生产组长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公司全面的安全,消防的技术防范工作组织及检查工作,每年至少要组织和开展四次以上的安全,消防隐患检查及制度修订和防范落实工作的同时并要做到以下几点:

1. 组织员工学习、贯彻执行公司和车间有关消防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rqo9'pznc'

2.组织班组级消防安全教育及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岗位消防安全培训、实习工作。 8fsx.!qwf

3.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活动,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消防安全,班中检查消防安全,班后总结消防安全。 m :xjr

4.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消防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 f3c7[[

5.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协助监督检查在本辖区施工检修人员的各种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thij= :k

6.负责本岗位安全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之保持完好。 *b<3o;

7.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作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a {u$0`

8.认真做好班组消防安全台帐及班组消防安全活动的记录,组织班组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创建安全合格班组与标准化安全班组。 o*r:-k -{

9.保持作业场所和岗位的整齐、清洁、卫生,搞好安全生产与文明生产。

10.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消防事故

5.2.3安全生产小组组员责任

1.认真学习学习消防安全管理知识消防业务技能做到四会既:会宣传消防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发现会消除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

2.在本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普及消防知识,自觉落实公司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3.针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特点,及时向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4.积极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业务技能训练,提高业务素食和防火能力。

5.针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制定灭火疏散预案,进行演练,熟悉自己的位置和分工;一旦发现灾情,立即按照预案分工疏散人员,疏散物资,扑灭初起战斗。

6.及时发现和制止不安全因素和行为,保证自己职责范围内无消防违章行为和火灾隐患。

7.每名员工都有维护单位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8.每名员工都要认真贯彻落实单位的消防安全规则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发现火灾隐患都有义务向有关部门反映,积极配合单位整改火灾隐患。

9.每名员工都要认真学习消防法律和防火灭火知识技能,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积极参加义务消防组织的各项活动。

10.每名员工都要熟悉所在岗位的消防安全设施位置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一旦法伤火灾事故,在立即报警的同事要组织,引导在场的员工疏散。

11.每名员工都要保障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杜绝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6. 消防安全培训、教育

1.在新进人员的安全教育中必须包含安全教育的内容,使员工知道有关消防安全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相关安全培必须有培训效果的验证,并将相应资料存档。

2.各级领导和部门要药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3.各部门或安全生产小组需定期开展安全活动,并在安全活动中须要加强消防安全教育,使员工知道本单位,被岗位的火灾危险,预防会在的措施以及火灾事故的处置方法,会报警、会灭火、会组织人员疏散与逃生。

4.加强电工、焊割工、仓库保管等特殊工种人员的消防知识、技术和学习训练,对于电工、焊割工及化学品和危险品报关员必须持证上岗。

5.定期(根据公司员工培训计划执行,但不得低于一个每个季度每次的培训)组织公司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及消防安全知识竞赛;定期组织模拟消防演习。强化员工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7.消防安全检查

7.1在公司安全生产小组的组织及领导下,定期由组长或小组长进行公司消防安全检查,并依据需要(如年度大修、技改项目、高温天气、东防等)组织战象检查。坚持公司月差、各部门周查、班组日查的三级检查制度。

7.2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

1.会在隐患的征稿情况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示、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等情况。

3.消防车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的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和化学品库房、成品库房等场所的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9.防火巡查情况

10.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7.3公司每日由站直人员进行防火巡查,巡查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第6篇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

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

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对本职工作的能力与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

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

而发扬本公司的企业精神,特制定《培训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

制度),作为公司进行人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第二条适用范围:凡本公司所有员工的各项培训计划、实施、督导、考评以及改善建议等,均依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权责划分

1、行政人事部权责

1)制定、修改全公司培训制度;

2)拟定、呈报公司培训计划;

3)收集整理各种培训信息并及时发布;

4)联系、组织或协助完成全公司各项培训课程的实施;

5)检查、评估培训的实施情况;

6)管理、控制培训费用;

7)负责对各项培训进行记录和相关资料存档;

8)追踪考查培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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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各部门权责

1)制定部门培训计划;

2)制定部门专业课程的培训大纲;

3)收集并提供相关专业培训信息;

4)配合部门培训的实施和效果反馈、交流的工作;

第二章培训管理

第四条培训安排应根据员工岗位职责,并结合个人兴趣,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尽量做到合理公平。

第五条凡本公司员工,均有接受相关培训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公司培训规划、制度的订立与修改,所有培训费用的预算、审查与汇总呈报,以及培训记录的登记与资料存档等相关培训事宜,以行政人事部为主要权责单位,各相关部门负有提出改善意见、建议和配合执行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公司的培训实施、效果反馈及评价考核等工作以行政人事部为主要权责单位,并对公司的培训执行情况负督导呈报的责任。

各部门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第三章培训体系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培训

1)培训对象:所有新进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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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培训目的:协助新进人员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顺利进入工作状况。

3)培训形式:公司集中培训。

4)培训内容:涉及公司简介(包括公司发展史及发展前景、企业文化、公司组织架构、各部门分布及部门职能等)、公司制度介绍、安全意识教育、岗位技能培训和相关安全技术培训等。

第九条内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体员工

2)培训目的:依靠公司内部技术力量,最大效度的利用公司内部资源,加强内部的沟通与交流,在公司内形成互帮互助的学习氛围,并丰富员工的业余学习生活。

3)培训形式:在公司内部以讲座、研讨会、交流会的形式进行。

4)培训内容:涉及技术类、管理类的多个方面,及员工感兴趣的业余知识、信息等。

第十条外部培训

1)培训对象:根据培训内容不同,确定不同的培训对象

2)培训目的:依靠外部专家力量,提升从业人员在本职工作上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行业发展动态、技能技巧,以增进各项工作的完成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3)培训形式:参加外部公开课、交流研讨会,或请外部讲师在公司内部授课。

4)培训内容:涉及专业技术知识、企业战略性、发展性等内容等。

第四章培训计划的拟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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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有限公司工资审核及发放制度

某有限公司工资审核及发放制度(修订)

一、目的

规范工资核算、审核、发放的日常行为,使工资的发放责任落实到位。

二、范围

公司全体计件与非计件和管理员工工资。

三、核算、审核、发放原则

3.1、每月5日前由各部门主管将各部门上月的考勤记录交总经办,在每月的7日由总经办,统计各部门的考核情况(考勤、违规违纪、奖惩等)汇总上墙公示。

3.2、每月10日前由各部门主管计算、审核本部门员工的工资增减部份(除基本工资外),在每月10日将部门员工工资明细及非计件和管理人员的工资名单报总经办初审。

3.3、每月12日总经办将审核后的员工工资明细报财务复审,每月18日由财务部,将复审后的计件与非计件及管理人员的工资,报总经理审批。

3.4、每月20日发放员工的工资,不能准时发放需总经理特批可顺延,遇节假日可提前或延后。

四、规定

4.1、上述流程,各部门均应严格按时完成,延误者将以50元/天对其责任人和主管考核。

4.2、以上工作由总经办监督执行。

五、工资保密规定

5.1、员工之间不允许相互议论相互攀比。

5.2、各部门工资编制人员不允许泄漏其他人员的工资标准。

凡泄漏其他人员的工资标准者,当月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情节严重的可作辞退处理。

六、本制度于二o**年八月一日开始执行。

总 经 办

二o**年七月二十七日

第8篇 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投资管理,规范公司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资金运营的安全性、收益性,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的对外投资行为,各分公司不得进行对外投资。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对外投资指将货币资金以及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四条投资的目的:有效地利用闲置资金或其他资产,进行适度的资本扩张,以获取较好的收益,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第五条投资的原则

(一)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三)必须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四)必须坚持效益原则,原则上长期投资收益率不应低于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

第六条对外投资的分类

对外投资按投资期限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一)短期投资一般包括购买国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以及股票等。

(二)长期投资一般包括:

1.出资与公司外部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成立合资或合作制法人实体;

2.与境外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开办合资、合作项目;

3.以参股的形式参与其他法人实体的生产经营。

第七条公司累计对外投资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

第二章 对外投资管理机构

第八条投资业务的职务分离

(一)投资计划编制人员与审批人员分离。

(二)负责证券购入与出售的业务人员与会计记录人员分离。

(三)证券保管人员与会计记录人员分离。

(四)参与投资交易活动的人员不能同时负责有价证券的盘点工作。

(五)负责利息或股利计算及会计记录的人员应同支付利息或股利的人员分离,并尽可能由独立的金融机构代理支付。

第九条对外投资管理权限:

(一)公司长期投资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其审批权限不应超出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的由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短期投资账面余额在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由总经理审批;短期投资账面余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由董事会审批;公司短期投资账面余额原则上不应超过500万元。短期投资账面余额是指投资完成后,'短期投资'科目的账面余额。

(三)分公司不得进行对外投资,各分公司现有的对外投资,全部转移到公司进行统一管理。

第十条公司有关归口管理部门或分公司为项目承办单位,具体负责投资项目的信息收集、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项目申报立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协调以及项目后评价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投资效益评估、经济可行性分析、资金筹措、办理出资手续以及对外投资资产评估结果的确认等。

第十二条对专业性较强或较大型投资项目,其前期工作应组成专门项目可行性调研小组来完成。

第十三条公司法律顾问、审计部门负责对项目的事前效益审计、协议、合同、章程的法律主审。

第三章 短期投资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短期投资程序

(一)公司财务部定期编制资金流量状况表;

(二)投资分析人员根据证券市场上各种证券的情况和其他投资对象的盈利能力编报短期投资计划;

(三)依照短期投资规模大小按照职权审批该项投资计划;

第十五条 公司财务部按照短期证券类别、数量、单价、应计利息、购进日期等项目及时登记该项投资;

第十六条 公司建立严格的证券保管制度,至少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控制,不得一人单独接触有价证券,证券的存入和取处必须详细记录在证券登记簿内,并由在场的经手人员签名。

第十七条 公司购入的短期有价证券必须在购入当日记入公司名下。

第十八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定期组织有价证券的盘点(详见财物盘点制度)。

第十九条 公司财务部对每一种证券设立明细帐加以反映,每月应编制证券投资、盈亏报表,对于债券应编制折、溢价摊销表。

第二十条 公司财务部应将投资收到的利息、股利及时入帐。

第二十一条 公司短期投资分别由总经理、董事会按其职权批准处置。

第四章长期投资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对外长期投资按投资项目的性质分为新项目和已有项目增资。

(一)新项目投资是指投资项目经批准立项后,按批准的投资额进行的投资。

(二)已有项目增资是指原有的投资项目根据经营的需要,需在原批投资额的基础上增加投资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对外长期投资程序

(一)公司财务部协同投资部门确定投资目的并对投资环境进行考察;

(二)公司对外投资部门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投资意向书(立项报告);

(三)公司对外投资部门编制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财务部、总经理办公室;

(四)公司财务部协同对外投资部门编制项目合作协议书(合同);

(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六)公司对外投资部门制定有关章程和管理制度;

(七)公司对外投资部门项目实施运作及其经营管理。

第二十四条 对外长期投资项目一经批准,一律不得随意增加投资,如确需增资,必须重报投资意向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二十五条 对外长期投资兴办合营企业对合营合作方的要求

(一)有较好的商业信誉和经济实力;

(二)能够提供合法的资信证明;

(三)根据需要提供完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相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对外长期投资项目必须编制投资意向书(立项报告)。项目投资意向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投资目的;

(二)投资项目的名称;

(三)项目的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

(四)投资项目的经营方式;

(五)投资项目的效益预测;

(六)投资的风险预测(包括汇率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政治风险);

(七)投资所在地(国家或地区)的市场情况、经济政策;

(八)投资所在地的外汇管理规定及税收法律法规;

(九)投资合作方的资信情况。

第二十七条投资意向书(立项报告)报公司批准后,对外投资部门应委托专业设计研究机构负责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总论:

1.项目提出的背景,项目投资的必要性和投资的经济意义;

2.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的依据和范围。

(二)市场预测和项目投资规模:

1.国内外市场需求预测;

2.国内现有类似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的统计;

3.项目进入市场的生产经营条件及经销渠道;

4.项目进入市场的竞争能力及前景分析。

(三)算和资金的筹措:

1.该项目的注册资金及该项目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2.资金的来源渠道,筹集方式及贷款的偿还办法;

3.资金回收期的预测;

4.现金流量计划。

(四)项目的财务分析:

1.项目前期开办费以及建设期间各年的经营性支出;

2.项目运营后各年的收入、成本、利润、税金测算。可利用投资收益率、净现值、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进行分析;

3.项目敏感性分析及风险分析等。

第二十八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公司批准后,财务部协同对外投资部门编制项目合作协议书(合同)。项目合作协议书(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合作各方的名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

(二)合作项目的名称、地址、经济性质、注册资金及法定代表人;

(三)合作项目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四)合作项目的内部管理形式、管理人员的分配比例、机构设置及实行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合作各方的出资数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及出资期限;

(六)合作各方的利润分成办法和亏损责任分担比例;

(七)合作各方违约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八)协议(合同)的生效条件;

(九)协议(合同)的变更、解除的条件和程序;

(十)出现争议时的解决方式以及选定的仲裁机构及所适用的法律;

(十一)协议(合同)的有效期限;

(十二)合作期满时财产清算办法及债权、债务的分担;

(十三)协议各方认为需要制订的其他条款。

项目合作协议书(合同)由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生效或由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生效。

第二十九条 对外长期投资协议签定后公司协同办理出资、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工作。

第三十条长期投资的财务管理

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财务部根据分析和管理的需要,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告,以便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状况和投资回报状况进行分析,维护公司权益,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第三十一条 对外长期投资的转让与收回

(一)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可以收回对外投资;

1.按照章程规定,该投资项目(企业)经营期满;

2.由于投资项目(企业)经营不善,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依法实施破产;

3.由于发生不可抗力而使项目(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4.合同规定投资终止的其他情况出现或发生时。

(二)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转让对外长期投资:

1.投资项目已经明显有悖于公司经营方向的;

2.投资项目出现连续亏损且扭亏无望没有市场前景的;

3.由于自身经营资金不足急需补充资金时;

4.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

投资转让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转让投资的规定办理。

(三)对外长期投资转让应由公司财务部会同投资业务管理部门提出投资转让书面分析报告,报公司批准。

(四)对外长期投资收回和转让时,相关责任人员必须尽职尽责,认真作好投资收回和转让中的资产评估等项工作,防止公司资产流失。

第五章对外投资的会计核算

第三十二条公司应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对外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一)以现金、存款等货币资金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二)公司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投资,或以应收款项换入长期股权投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如果涉及补价的,按以下方法确定受让的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三)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投资的(包括股权投资与股权投资的交换、以放弃非现金资产而取得的投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如涉及补价的,应按以下方法确定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第三十三条 短期投资的核算

短期投资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应于实际收到时,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但收到的、已记入应收项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除外。

持有的短期投资,在期末或者至少在年度终了时应以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并将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

已确认跌价损失的短期投资的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确认的投资损失的金额内转回。

第三十五条&nb

sp; 长期债权投资的核算

债券投资溢价或折价,在债券购入后至到期前的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摊销。摊销方法可以采用直线法,也可以采用实际利率法。

债券投资应按期计算应收利息。计算的债券投资利息收入,经调整债券投资溢价或折价摊销额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债券初始投资成本中包含的相关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可以于债券购入后至到期前的期间内在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摊销,计入损益;如金额较小的,也可以于购入债券时一次摊销,计入损益。

其他债权投资按期计算的应收利息,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对一次还本付息的债权投资,应计未收利息应于确认时增加投资的帐面价值;对分期付息的债权投资,应计未收利息应于确认时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不增加投资的账面价值。

第三十六条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采取以下两种核算方法

(一)成本法

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二)权益法。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时,公司应在取得股权投资后,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净利润除外),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公司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投资的账面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按一定期限平均摊薄,计入损益。

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期限,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初始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按不低于10年的期限摊销。

第三十七条投资减值准备

投资减值准备按照《中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拟定,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其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9篇 有限公司人力资源规划管理制度

某有限公司人力资源规划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规划方法适用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 目的。

人力资源规划是公司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是公司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依据。其目的是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要求,科学地预测、分析公司在变化环境中的人力资源的供给和需求情况,制订必要的政策和措施,以确保公司在需要的时间和需要的岗位上获得各种需要的人才。

第三条 范围。

公司高层领导、人力资源部和其他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第四条 原则。

(1)可行性。人力资源规划的制订要注意实施条件的限制,应该在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结合研究和寻求动态平衡的基础上来制订。影响人力资源规划的因素来自两个方面,即外来因素与内在因素。外来因素包括法律变更、政策改变、经济转型、新科技发明等,内在因素包括组织变革、改变经营策略、工序改善、员工职业生涯改变等。

(2)一致性。人力资源规划具有外部一致性和内部一致性。外部一致性是指人力资源规划应当同公司的战略计划、经营计划、年度计划相配合;内部一致性是指人力资源规划应当同所有其他人力资源管理活动,如招聘、培训、工作分析、薪酬等计划相一致。

第二章人力资源规划的内容

第五条 人力资源规划的层次。

人力资源规划包括两个层次,即总体规划及各项业务计划。人力资源的总体计划是有关计划期内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的总目标、总政策、实施步骤及总的预算安排;各项业务计划包括配备计划、退休解聘计划、补充计划、使用计划、培训开发计划、职业计划、绩效与薪酬福利计划、劳动关系计划。

配备计划是指中长期内,不同职务、部门或工作类型的人员的分布状况;退休解聘计划是指因各种原因离职的人员情况及所在岗位情况;补充计划是指需要补充人员的岗位、数量和对人员的要求;使用计划是指人员晋升政策和时间,轮换工作的岗位情况、人员情况、轮换时间;培训开发计划是指有关培训对象、目的、内容、时间、地点、培训师资等;职业计划是指骨干人员的使用和培养方案;绩效与薪酬福利计划是指有关个人及部门的绩效标准、�量方法,也反映薪酬结构、工资总额、工资关系、福利项目以及绩效与薪酬的对应关系;劳动关系计划是指减少和预防劳动争议,改进劳动关系的目标和措施。

第六条 人力资源规划的期限。

人力资源规划期限是短期(1年)、中期(2~5年)还是长期(5~10年),一般来说要与公司总体规模相一致。它主要取决于公司所处环境的确定性、稳定性以及对人力素质的要求。通常,经营环境不确定、不稳定,或人力素质要求低,从而随时可以从劳动力市场上补充时,可以以短期规划为主;相反,若经营环境相对确定和稳定,而对人力素质要求较高,补充比较困难时,就应当制订中长期规划。人力资源规划期限与经营环境的关系参见下表。

人力资源规划期限与经营环境的关系

短期规划――不确定/不稳定

长期规划――确定/稳定

出现许多新的竞争者

很强的竞争地位

社会、经济、技术条件飞速变化

渐进的社会、政治、技术变化

不稳定的产品/服务需求

稳定的需求

组织规模较小

很有效的管理信息系统

恶化的管理实践

强有力的管理实践

第三章人力资源规划的编制

第七条 人力资源规划的制订步骤。

公司要有一套科学的人力资源规划,就必须遵循编制人力资源规划的程序与方法。人力资源规划的制订有下列七个步骤:

第一步,收集分析有关信息资料。

第二步,预测人力资源需求。

第三步,预测人力资源供给。

第四步,确定人员净需求。

第五步,确定人力资源规划的目标。

第六步,人力资源方案的制订。

第七步,对人力资源计划的审核与评估。

第八条 收集分析有关信息资料。

收集、分析有关信息资料是人力资源规划的基础,对人力资源规划工作影响很大。与人力资源规划有关的信息资料包括企业的经营战略和目标、组织结构的检查与分析、职务说明书、核查现有人力资源(现有人力资源的数量、质量、结构及分布状况等)。

分析人力资源环境:

(1)公司人力资源部正式制订人力资源规划前,必须向各职能部门索要公司整体战略规划数据、企业组织结构数据、财务规划数据、市场营销规划数据、生产规划数据、新项目规划数据、各部门年度规划数据信息,整理企业人力资源政策数据、公司文化特征数据、公司行为模型特征数据、薪酬福利水平数据、培训开发水平数据、绩效考核数据、公司人力资源人事信息数据、公司人力资源部职能开发数据。人力资源规划专职人员负责从以上数据中提炼出所有与人力资源规划有关的数据信息,并且整理编报,为有效的人力资源规划提供基本数据。

(2)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获取以上数据的基础上,组织内部讨论,将人力资源规划系统划分为环境层次、数量层次、部门层次。每一个层次设定一个标准,再由这些不同的标准衍生出不同的人力资源规划活动计划。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制订《××年度人力资源规划工作进度计划》,报请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公司总裁审批后,告知全体员工。

(3)公司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公司经营战略计划和目标要求以及《××年度人力资源规划工作进度计划》,下发“人力资源职能水平调查表”、“各部门人力资源需求申报表”,在限定工作日内由各部门职员填写后收回。

(4)公司人力资源部在人力资源规划环境分析阶段需要完成“人力资源流动成本分析表”、“人力资源职位结构分类工具”、“人力资源年龄结构分析工具”(职位―年龄维度)、“人力资源年龄结构分析工具”(部门―年龄维度)、“人力资源专业能力分析工具”(部门―专业维度)、“人力资源专业能力分析工具”(职位―专业维度)、“人力资源数量分析工具”(职位―数量维度)、“人力资源数量分析工具”(部门―数量维度)、“教育程度与人力资源成本分析工具”的填写工作,并且将以上表格工具获取的数据制作整理为excel数据或其他电子数据库形式。

(5)公司人力资源部在收集完所有数据之后,安排专职人员对以上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制作《××年度人力资源规划环境描述统计报告》,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小组完成环境分析的审核工作。

公司人力资源环境分析审核小组成员构成:各部门负责人、人

力资源部环境分析专员、人力资源部负责人。

(6)公司人力资源应将审核无误的《××年度人力资源规划环境描述统计报告》报请公司总裁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7)在人力资源环境分析进行期间,各职能部门应该根据部门的业务需要和实际情况,在人力资源规划活动中及时、全面地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供和人力资源有关的信息数据。公司人力资源环境分析工作人员应该认真吸收接纳各职能部门传递的环境信息。

第九条 预测人力资源需求。

主要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本公司的内外条件选择预测技术,然后对人力需求的结构和数量进行预测。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分为现实人力资源需求预测、未来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未来流失人力资源需求预测三部分,其具体步骤如下:

(1)根据职务分析的结果,来确定职务编制和人员配置。

(2)进行人力资源盘点,统计出人员的缺编、超编以及是否符合任职资格要求。

(3)将上述统计结论与部门管理者进行讨论,修正统计结论。

(4)根据企业发展规划,确定各部门的工作量。

(5)根据工作量的增长情况,确定各部门还需增加的职务及人数,并进行汇总统计。

(6)对预测期内退休的人员进行统计。

(7)根据历史数据,对未来可能发生的离职情况进行预测。

(8)将统计和预测结果进行汇总,得出未来流失后人力资源需求。

(9)将现实人力资源需求、未来人力资源需求和未来流失人力资源需求汇总,即得到企业整体人力资源需求预测。

第十条 预测人力资源供给。

供给预测包括两方面:一是内部人员拥有量预测,即根据现有人力资源及其未来变动情况,预测出规划期内各时间点上的人员拥有量;另一方面是外部供给量预测,即确定在规划期内各时间点上可以从企业外部获得的各类人员的数量。一般情况下,内部人员拥有量是比较透明的,预测的准确度较高;而外部人力资源的供给则有较高的不确定性。公司在进行人力资源供给预测时,应把重点放在内部人员拥有量的预测上,外部供给量的预测则应侧重于关键人员,如各类高级人员、技术骨干人员等,其具体步骤如下:

(1)进行人力资源盘点,了解公司员工现状。

(2)分析公司的职务调整政策和员工调整历史数据,统计出员工调整的比例。

(3)向各部门经理了解可能出现的人事调整情况。

(4)将(2)、(3)项的情况汇总,得出企业内部人力资源供给预测。

(5)分析影响外部人力资源供给的地域性因素,包括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整体现状、有效人力资源的供给现状、对人才的吸引程度、公司能够提供的各种福利对人才的吸引程度。

(6)分析影响外部人力资源供给的全国性因素,包括全国相关专业的大学生毕业人数及分配情况、国家关于就业的法规和政策、企业所从事行业全国范围的人才供需状况;全国范围内从业人员的薪酬水平和差异。

(7)根据(5)、(6)的分析,得出公司外部人力资源供给预测。

(8)将企业内部人力资源供给预测和企业外部人力资源供给预测汇总,得出企业人力资源供给预测。

第十一条 确定人员净需求。

人员需求和供给预测完成后,就可以将公司的人力资源需求的预测数与在同期内公司内部可供给的人力资源数进行对比分析,得出各类人员的净需求数。这个净需求数如果是正的,则表明公司需要招聘新的员工或对现有的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这个需求数如果是负的,则表明公司这方面的人员是过剩的,应精简或对人员进行调配。这个“净需求”既包括人员数量,又包括人员结构、人员要求,既要确定“需要多少人”,又要确定“需要什么人”。

第十二条 人力资源供需平�决策。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批准《××年度人力资源规划需求趋势预测报告》以及《××年度人力资源规划供给趋势预测报告》之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建公司人力资源规划供需平�决策工作组。

(1)公司人力资源规划供需平�决策工作组成员构成:公司高级管理层、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与相关工作人员。

(2)公司人力资源规划供需平�决策工作组会议安排:

实施a:人力资源规划环境分析和人力资源规划供需预测报告会议。

实施b:人力资源规划供需决策会议。

(3)制订人力资源规划书:

①公司人力资源部在公司人力资源规划供需平�决策工作组工作日程之后,制订专员完成会议决策信息整理工作,并且制订《××年度人力资源规划书制订时间安排计划》。

②公司人力资源部召开制订人力资源规划的专项工作会议,会议内容如下:

议程1:传达公司人力资源规划供需平�决策工作组会议决策。

议程2:描述公司人力资源总规划。

议程3:商讨人力资源总规划,形成《人力资源总规划》(草案)。

议程4:商讨人力资源配备计划,形成《人力资源配备计划》(草案)。

议程5:商讨人力资源补充计划,形成《人力资源补充计划》(草案)。

议程6:商讨人力资源使用计划,形成《人力资源使用计划》(草案)。

议程7:商讨人力资源退休解聘计划,形成《人力资源退休解聘计划》(草案)。

议程8:商讨人力资源培训计划,形成《人力资源培训计划》(草案)。

议程9:商讨人力资源接班人计划,形成《人力资源接班人计划》(草案)。

议程10:商讨人力资源绩效管理计划,形成《人力资源绩效管理计划》(草案)。

议程11:商讨人力资源薪酬福利计划,形成《人力资源薪酬福利计划》(草案)。

议程12:商讨人力资源劳动关系计划,形成《人力资源劳动关系计划》(草案)。

议程13:评审公司人力资源部职能水平,决策公司人力资源部战略方向。

议程14:商讨公司人力资源部职能水平改进计划,形成《人力资源部职能水平改进计划》(草案)。

议程15:分配人力资源规划各个具体项目的实施单位或工作人员。

③公司人力资源部指派专人汇总全部人力资源规划具体项目计划,编制《××年度人力资源规划书》,报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全体职员核对,报经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审议评定,交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通过,报请公司总裁批准。

④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年度人力资源规划书》内部职员沟通活动,保障全体职员知晓人力资源规划的内容,以保障人力资源规划实施的顺利进行。

⑤公司人力资源部应该

将《××年度人力资源规划书》作为重要机密文件存档,并将《××年度人力资源规划书》的管理纳入公司有关商业机密和经营管理重要文件的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确定人力资源规划的目标。

人力资源计划的目标是公司所处的环境、公司战略、组织结构与员工工作行为的变化而不断改变的,可以依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在摸清公司的人力资源需求与供给的情况下来制订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目标,具体是指有关计划期内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的总目标、总政策、实施步骤及总的预算安排。

第十四条 人力资源方案的制订。

人力资源方案包括制订配备计划、退休解聘计划、补充计划、使用计划、培训开发计划、职业计划、绩效与薪酬福利计划、劳动关系计划。各项计划中既要有指导性、原则性的政策,又要有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 对人力资源计划的审核与评估。

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审核和评估,调整有关人力资源方面的项目及其预算。公司应成立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财务部经理以及若干专家和员工代表组成,主要负责定期检查各项人力资源政策的执行情况,并对政策的修订提出修改意见。

第十六条 审核评估的方法。

可以采用目标对照审核法,即以原定的目标为标准进行逐项的审核评估;也可广泛地收集并分析研究有关的数据,如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行政事务人员、营销人员之间的比例关系,在某一时期内各种人员的变动情况,员工的跳槽、旷工、迟到、员工的报酬和福利、工伤与抱怨等方面的情况等等。通过定期与非定期的人力资源计划审核工作,能及时地引起公司高层领导的高度重视,使有关的政策和措施得以及时改进并落实,有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效益。

第十七条 人力资源规划配备表格。

人力资源规划配备表格包括“人力资源职能水平调查表”、“人力资源职位结构分类工具”、“人力资源流动成本分析表”、“人力资源年龄结构分析工具”(部门―年龄维度)、“人力资源年龄结构分析工具”(职位―年龄维度)、“人力资源专业能力分析工具”(部门―专业维度)、“人力资源专业能力分析工具”(职位―专业维度)、“人力资源数量分析工具”(职位―数量维度)、“人力资源数量分析工具”(部门―数量维度)、“教育程度与人力资源成本分析工具”、“管理人员接续计划数据表单”。

第十八条 人力资源规划支持文件。

人力资源规划支持文件包括《人力资源规划操作流程图示》、《标准人力资源规划――总体规划操作办法》、《人力资源规划系统基础建设》、《人力资源规划操作基础数据清单》、《编写人力资源计划的步骤》。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 本方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10篇 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做好事故预防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各部门。

3  管理内容和要求

3.1 执行原则

本制度所指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包括劳动合同制职工、劳务工)在生产岗位上,从事与生产劳动相关的工作,或者由于劳动条件、作业环境等原因引起的人身伤害事故或职业病。

3.1.1 公司全体职工参加天津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

3.1.2 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3.1.3 工伤事故管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3.1.4 公司和相关生产部门必须建立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3.1.5 公司和相关生产部门应建立工伤事故档案。

3.1.6 公司实施工伤事故考核制度,同时实行工伤事故举报奖励,禁止工伤事故瞒报、迟报或虚报。

3.1.7 公司鼓励职工为搞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于坚持原则、敢于管理纠正“三违”行为以及发现重大隐患、避免事故的职工给予奖励。

3.1.8 各部门应用计算机进行伤亡事故资料管理、信息反馈和事故统计分析、预测工作,防止重复事故发生。

3.2 工伤事故范围及其认定

3.2.1 工伤事故范围及其认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和《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执行。

3.2.2 公司各部门工伤的认定由工伤管理中心负责申报。各部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要立即上报安全管理部并同时通知工伤管理中心,工伤管理中心在24小时内报送属地工伤管理部门认定。

3.3 工伤事故划分和报告程序

3.3.1 工伤事故按照严重程度分为:

3.3.1.1  轻伤: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的伤害。

轻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3.3.1.2  重伤: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或者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失能伤害。

重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

重大人身险肇事故:指险些造成重伤、死亡或多人伤亡的事故。

3.3.1.3  死亡:指事故发生后当即死亡,或者负伤后在30日以内死亡。

3.3.1.4  急性中毒:是指生产性毒物一次或短期内通过人的呼吸道、皮肤和消化道大量进入人体,使人体在短时间内发生病变,导致职工立即中断工作,须进行急救或死亡的事故。

3.3.1.5  特别重大事故: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3.3.2 工伤事故报告程序:

3.3.2.1  工伤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必须立即报告班组长,班组长报告作业长,作业长报告本部门安全部门或本部门负责人(同时,还应立即报告调度室)。事故部门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3.2.2  轻伤事故由作业区负责人负责组织分析;事故所在安全部门应在当天向安全管理部报告事故经过、事故原因、人员受伤情况等。

3.3.2.3  重伤事故、重大人身险肇事故由所在部门主管安全生产领导负责调查处理。重伤事故、重大人身险肇事故发生后,所在部门要立即上报安全管理部、总调度室(晚上、节假日亦同)。

3.3.2.4  死亡事故发生后,所在部门在上报安全管理部、总调度室的同时,要立即上报公司总经理、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管理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上报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司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3.2.5  发生紧急情况时,发现者可直接向安全管理部、总调度室报告。

3.4 工伤事故调查

3.4.1 工伤事故调查:

3.4.1.1  轻伤事故,由事故所在作业区(科室)领导组织进行调查分析,事故所在安全部门参加;涉及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人等情况,相应职能部门要参加;事故涉及两个作业区以上的,由事故部门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组织进行事故调查。

3.4.1.2  重伤事故、重大人身险肇事故,应由所在部门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组织生产技术、安全、工会、设备、人事、保卫等有关部门成员组成调查组及时进行调查,安全管理部参加。

3.4.1.3  一次重伤三人以上(含三人)或死亡事故,按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执行,公司组织生产技术部、人力资源部、工会、设备部、保卫部、安全管理部等有关职能部门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3.4.2 事故调查组组成和工作要求:

3.4.2.1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具备两方面条件: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与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3.4.2.2 事故调查组职责:查明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3.4.2.3  事故调查组向事故发生部门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事故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情况后,如果对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由安全管理部做出结论性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参加事故调查组成员必须在事故调查报告书上签字。

3.4.3 事故调查工作内容:按国家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有关要求执行。

3.4.4 事故原因确定: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正确分析,确定事故直接原因、事故间接原因、事故主要原因。事故分析按国家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有关要求执行。

事故直接原因:即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

事故间接原因:即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管理原因-管理缺陷)

3.4.4.1  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

3.4.4.2  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

3.4.4.3  劳动组织不合理;

3.4.4.4  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

3.4.4.5  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

3.4.4.6  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预防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

第11篇 某化工有限公司班组交接班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作业现场管理,确保作业现场设备的安全运行,规范各班组的交接班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班组交接班管理。

3、内容

3.1、交班人员应提前半小时做好交班准备,接班人员应提前十五分钟到达交接班现场做好接班准备,接班人员未能按时到达,交班人员不能离开岗位。

3.2、交班应做到:将本岗位生产及安全情况交代清楚。将存在的问题交代清楚。将其他应该说明的事项交代清楚。填写交接班记录。

3.3、交班人和接班人一起完成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在听取了交班人员的班级设备及生产情况介绍后,应对生产现场或使用设备作详细检查,看是否与交班情况介绍一致。

3.4、 交接班实行十交:

3.4.1、 交本班生产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

3.4.2、 交仪表、设备运行和使用情况

3.4.3、 交不安全因素,采取的预防措施和事故的处理情况

3.4.4、 交设备润滑和共用工具数量及缺损情况

3.4.5、 交工艺指标执行情况和为下一班所做的准备工作情况

3.4.6、 交原始记录是否正确完整

3.4.7、 交原材料使用和岗位设备存在的问题

3.4.8、 交上级指示、要求和注意事项

3.4.9、 交跑冒滴漏情况

3.4.10、交岗位设备整洁和区域卫生情况

3.5. 交接班实行“五不交”

3.5.1、生产设备运行情况交代不清不交;

3.5.2、工具摆放不整洁、数量不清不交;

3.5.3、机械设备润滑不良不交;

3.5.4、当班能排除的事故隐患或设备故障未排除不交;

3.5.5、记录不完整、填写不清不交。

3.6、凡上述几项不合格时,接班人有权拒绝接班,并应向本部门主管反映。交接班经双方认可并在交接班日志上签字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岗位。交班后,生产岗位设备等所出现的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

第12篇 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制度-汇编

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制度汇编

目 录

一、 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组织机构

二、 职工代表大会职权

三、 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议事制度

四、 总经理职责

五、 副总经理职责

六、 报告制度

七、 综合部职责

八、 公司行政管理费用开支规定

九、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十、 保密制度

十一、 招标保密制度

十二、 微机系统管理办法

十三、 档案管理办法

十四、 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制度

十五、 打字室工作制度

十六、 医疗经费管理办法

十七、 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关规定

十八、 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十九、 人事管理制度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写作网更多资料

二十、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二十一、 休息休假管理制度

二十二、 员工薪酬待遇管理制度

二十三、 回避制度

二十四、 公司住房货币化补贴实施方案

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组织章程

一、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于1995年9月由市政府批准成立,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国有独资公司。目前资产总额145亿元。主要负责城市污水处理、排水工程建设、运营维护、管理服务、污水处理费收取等工作。

二、公司按“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严格遵循《公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实现排水、污水处理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大力推进企业管理创新,促使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三、根据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相互独立、相互制衡和相互协调的原则,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

四、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有权选举和更换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审议和批准财务预决算、收益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

因为排水公司现为国有独资公司,故暂未形成股东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等,必须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来决定。

五、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成员由股东代表和其他方面代表组成,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具体负责公司计划、人事、筹融资管理工作。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进行决策和聘任经理等。董事会实行集体决策和过半数通过的原则。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六、总经理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最高主管,主持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总经理实行董事会聘任制,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并对董事会负责。

七、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公司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对董事和经理行使职权的活动进行监督,防止滥用职权。

八、排水公司下设九个部:综合部、计财部、总工办、拆迁部、运营部、工程一部、工程二部、工程三部、收费部。

职工代表大会职权

第一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它接受企业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第二条 定期听取经理会的工作报告,审议公司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计划、职工培训计划、财务预决策和自有资金使用分配计划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就上述方案的实施作出决议。

第三条 审议通过经理会提出的经济责任制方案、工资调整计划、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方案、奖惩办法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 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评议、监督公司各级行政领导干部,并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也可根据上级的布置,民主选举经理,报主管机关审批。

第六条 企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议事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决策行为和议事程序,确保高效、统一、科学地进行决策,使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特制定本议事制度。

一、公司支部会议

(一)会议讨论决定的内容及职能:

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领导机关指示的贯彻执行;

2、公司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

3、加强对职工代表大会的思想政治领导和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支持这些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4、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加强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培养、考察和监督,考察和推荐中层和公司级副职行政干部,对经理会提名的行政干部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对党群干部的任免、考核和管理;

5、对公司经营管理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中长期工作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经理会依法行使其职权,实行统一领导,协调好经理会与职工代表大会群众组织的关系;

6、研究分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会议制度:

1、公司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成员出席。根据需要可通知有关人员列席;

2、除紧急情况外,支部成员不到三分之二,不得开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

3、支部会议议程应提前通知参加会议人员。会议期间,不搞临时动议。

4、支部会议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讨论决定的问题,支部书记应组织大家充分讨论,集思广益,然后根据多数支部成员意见归纳决定。

二、公司经理办公会

(一)公司经理办公会是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中议定事项、布置工作、沟通信息、协调关系、研讨问题的行政工作会议。

1、公司经理办公会对本公司的工作事项实行会议审议和传阅审议两种方式进行。重要事项采用会议审议形式,一般事项采用传阅审议方式。

2、采用审议传阅方式时,综合部应将相关资料送达分管经理和职能部室,并将审议处理意见汇总,报总经理阅知或审定。

3、公司经理办公会一般每月召开两次,由公司总经理主持可总经理委托副总经理、总工主持,如遇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集。

4、公司经理办公会的出席人员: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总经理认为必要时,可扩大会议参加人员。

5、公司经理办公会议议题由综合部在开会前两天收集,并将开会的时间、讨论的主要事项提前通知参加会议人员。各部门提交办公会讨论的议题,要在会前做好调查、论证等准备工作,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建议,否则不予审议讨论。

6、参加会议人员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出席或中途离会者,须经会议主持人同意。

7、行政例会对所议议题要充分讨论研究,发表意见,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有关事项的决议。

8、与所议议题相关的有关人员可通知列席会议,列席会议人员可对所议议题发表意见。

(二)公司办公会议决定如下事项:

1、党和国家、市委、市政府各项方针政策、重大决策的贯彻和执行;

2、协调公司与外单位之间的重大问题;

3、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月度计划;经济活动中、生产活动中及其他有关问题;

4、公司重大的财务开支情况;

5、公司行政文件、工作安排、总结、报告、汇报等;

6、公司规章的制定、修改、检查、劳动人事、福利待遇等问题;

7、讨论决定其他应由集体议定的重要事项。

(三)办公会审议的事项,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1、综合部对行政例会所作的决议要详细记录,必要时按会议要求形成公司文件或会议纪要,发送上级部门及公司所属各部门、下属各企业。

2、行政例会决议和传阅审议审定意见由综合部负责督促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并将其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三、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总经理职责

一、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负责贯彻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三、组织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四、组织制订公司年度计划、投资方案及公司发展规划;

五、审批公司内部文件和外部行文及文件;

六、在与有关法规不冲突的情况下,参与招标书、投标书和合同评审;

七、授权公司项目业主代表公司行使业主公司权利;

八、向董事会提交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公司制度、年度经营及财务计划、公司发展规划;

九、按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情况、项目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并保证报告的真空性;

十、接受上级机关的领导及技术专家的技术指导,推进项目的顺利实施。

十一、及时向上级领导机关汇报项目运作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督促综合部、计财部、工程部等部门定期按上级领导机关的要求提供公司动态及相关资料;

十三、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部门负责人;

十四、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十五、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六、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副总经理职责

一、协助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二、协助总经理制定公司年度计划、投资方案及公司发展规划;

三、管理公司章程、董事会、总经理确定授予的分管部门;

四、负责确定分管部门的部门职责、人员的权限和相互关系;

五、按照分管部门职责,主持分管部门的日常工作,推动分管部门工作的开展;

六、按时将分管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向总经理汇报,并提合理化建议;

七、总经理交办的其它事项。

报告制度

1、 总经理应当每月至少向董事长报告一次,至少每半年书面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一次;

2、 报告内容包括: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资金运用、重大投资项目和进展情况等方面,已有的经验和教训、下一步工作打算,并保证其真实性;

3、 董事会或者监事会认为必要时,总经理应在接到通知的五日内按照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报告工作。

综合部职责

职数:16人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挥办公室参与政务、管理事务的作用,努力做好服务工作。

一、协助公司党支部组织学习、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党支部交办的各项党务工作。

二、协助公司领导处理公司日常行政事务,综合协调公司各部门工作。

三、负责经理办公会议题收集、会务组织和会议记录等相关工作,必要时负责起草会议纪要,并负责会议决议的督办工作。

四、负责起草公司综合性文件,负责编发公司简报与宣传报道工作。

五、负责公司日常公文处理、印章管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文印管理等内勤事务工作。

六、负责公司人事、工资、技术职称申报及日常管理工作。

七、负责公司各类综合性会议、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各类文字、声像资料收集归档工作。

八、负责公司报刊杂志订阅和资料室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起草和制订,并负责检查落实。

十、负责公司精神文明建设、爱国卫生、计划生育、安全保卫等工作的归口管理,加强与区、街联系协调,落实文明创建工作,定期组织卫生、安全检查。

十一、负责公司综合统计工作,定期汇总填报各类报表。

十二、负责公司食堂、车辆等后勤管理工作,负责职工劳保和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公司非生产性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公司行政管理费用开支规定

为加强公司经济核算,规范费用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世行、亚行及波兰政府贷款武汉市污水综合治理项目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公司行政管理费用包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职工医疗、养老、待业、住房等开支)、劳动保护费、工会经费、办公费、水电费、运输费、业务费、差旅交通费、会议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咨询费、保险费和其它管理性费用的开支。

第二条 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对国家统一规定的各种支出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单位职工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各种福利待遇,均应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不得擅自违反。对国家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没有统一规定的,可由单位作出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第三条 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支出管理中,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花钱大手大脚的做法,要加强经济核算,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 因公务或经济业务的需要,须预支、垫付款项的,一律要正式地履行财务手续。各部门均不得以口头信用、白纸条或其他不合规章的形式预支款项。具体规定如下:

1、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差、开会等原因需要事先借用公款的,本人应按实填写借支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计财部予以办理。事务结束后,必须在一周以内向计财部报销清帐。

2、工作人员因公需转帐支票,经办人员要填写支票借用单,经主管领导核准后,财务给以签发。在支票票面上,原则上应填写日期、收款单位、用途、金额。事后经办人员要如期向计财部办理销帐手续,对逾期不办或不退还未用支票的,计财部应督促其办理。在未了结前帐之前,如无特殊情况,不得再借支票。持票人必须妥善保管好支票,不得污染、折叠,也不准转给他人代办,谨防遗失、被盗,否则,一切后果由经办人自负。

3、需要由财务汇款或办其他票据的,应由经办部门提出申请单或对方单位收据、合同。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给以办理。

4、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借备用金的,需先提交申请,经总经理批准,款项负责人要按用途正确使用,任务完成后及时归还。

第五条 凡到计财部办理经费报销的费用单据,必须符合财政、税务机关规定的标准格式和具备完善的财务手续。其具体规定如下:

1、报销的凭证单据必须是税务与财政机关印发的或认可的,经济内容填写完备,大小写金额一致,并加盖公章的合法单据或按国际惯例出具的帐单。

2、属于费用性的报销单据,应具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核准人四者签字,并注明用途。

3、属于财产或结算性的报销单据,需附实物验收单或工程决算,且由总经理签字。

第六条 严格执行总经理一支笔的财务审批制度,未经总经理签字的正规单据,计财部一概不予受理。

第七条 由综合部负责采购、保管、发放公司办公用品(办公用品包括文具、用具、办公桌椅、录像带等),其他部门不得擅自购买办公用品,因特殊情况急需购买,应经综合部协商同意,并由综合部负责登记。凡属社控范围内办公用品,需请示上级机关同意后购买。零星用品购置、办公用品购置、过桥费、邮电费等报销,统一由综合部部长审查证明。

第八条 计财部严格把关,对于发票收据明显不合规章、超标、事由不祥、无审核批准人或审核批准违反规定等情况,计财部有权拒付。

第九条 对于管理费用的结余部分,按有关文件,进行三七分帐,项目单位留七成,上交三成。但实际由于内配资金紧张,该三成资金仍由上级部门返还本公司,为此,该结余资金按5:2:3的比例提取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基金、经理基金。

第十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均按《财务通则》、《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一、经常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从而提高职工遵守社会公德的自觉性,使职工知法、懂法、守法,敢于和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

二、严格执行上级机关颁发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四防(防火、防盗、防毒、防潮燥)。

三、办公桌内严禁存放贵重物品,禁止闲杂人员在财务室逗留,财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财会管理制度,对会计资料、现金应妥善保管。

四、对设计图纸、技术资料、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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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制度汇编

标投标文件等各种工程有关资料设专人分类、登记管理。公司印章、业务章、合同章、财务专用章存入保险柜。

五、现场办公的资料、图纸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如涉及保密资料丢失应立即报告。

六、公司职工对不安全隐患,发现后应立即报告。领导人接到报告后,要及时处理。

七、公司保安室负责检查出入车辆、人员,外来车辆、人员须履行登记手续。

八、公司实行保安值班员夜晚巡查制度,重点巡查办公楼、厂区、公寓楼等处。

九、公司保安人员定期接受学习和训练,确保综合素质的提高。

保密制度

第一条 为严格保守国家机密和企业秘密,维护国家及企业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企业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全体职工必须遵守《保密法》和*中央、

国务院规定的十条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件中传达秘密

事项;

(十)不携带秘密资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

公共场所。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保密又便利工作的方

针。公司全体职工都有保守国家和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五条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

告、主要会议记录;

(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七)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

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六条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

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利和利益

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

司权利和利益遭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

露会使公司的权利和利益遭到损害。

第七条 公司发文机关在拟制公文时,应当根据公文内容和工作需要,严格划分密与非密的界限;对于需要保密的

公文要准确标注其密级和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

密。

第八条 公司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变更或解除。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变更和解除,由

原发文机关或其上级机关决定。

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

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综合部或分管领导委托专人执行。

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公司秘密必须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由综合办公室专人负责。

第十条公司密级文件的阅办、传递须由办公室专人管

理,不得擅自传递或扩大阅读范围。

密级文件、资料应及时立卷归档。文书档案、组织人事

档案和财务档案应由专人管理。

第十一条绝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在设备

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未经原确定密级的单位或上级部门

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必须指定

专人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 借阅秘密文件必须遵照查阅范围办理登记手续,文件阅办完毕必须及时退还办公室专管人员。

阅读秘密文件要在公司设立的“阅文室”进行,不得将秘密文件、资料带回家中或非办公场所阅看。

第十三条 外出工作必须携带公司保密文件或资料的,

须经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

第十四条 召开秘密程度较高的会议,主办部门应采取

保密措施,并对参加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规定保密纪律,与

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内容。

第十五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

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六条 需要销毁的“三密”文件,经综合办公室主

任同意,报分管领导或上级部门批准,由机要员在碎纸机中

销毁。

第十七条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

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综合办公室和

公司领导:综合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第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根

据其情节轻重,分别处以警告、扣发奖金、工资或其他行政

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本公司的日常保密工作由综合办公室负责。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文处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公司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管理,使之

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参照《中国共产党公文处理条例》

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原则精神,结合公司实

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公文”包括在生产经营管理

活动中形成的文书资料,上级机关发送的丈件、资料,以及

公司往来单位在联系工作中发送的重要文件、资料。

第三条 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保密。

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党、政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各级公文处理工作人员要加强政治理

论和文化知识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效率,遵守保密规

定,保证公文处理工作更好地为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服务。

第二章公文处理工作的任务

第五条 公文处理工作的任务有:

(一)公文的收发、登记和承办;

(二)公文的拟办、请办和催办;

(三)公文的印制、校对和用印;

(四)公文的签发、批阅和传阅;

(五)公文的立卷、归档和查阅;

(六)领导交办的其他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章公文的种类

第六条公文的主要种类有:

(一)决议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并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

(二)决定 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决策和安排;

(三)指示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提出开展工作

的原则和要求;

(四)意见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五)通知用于发布党内法规、任免干部、传达上级

机关的指示、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

级机关的公文、发布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部门或公司共

同执行或者周知的事项。

(六)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

交流重要情况:

(七)报告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八)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九)批复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求;

(十)规定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

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十一)函用于机关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

问题,向无隶属关系的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

(十二)会议纪要用于记载会议主要精神和议定事

项;

另外还有工作计划、规划、安排、要点、小结、总结和情况反映、汇报等文种。

第四章公文的格式

第七条公文由版头、密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

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发文机关署名、印章、印发

传达范围、主题词、抄报抄送机关、印制版记组成。

(一)版头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用套红大字居中印在公文首页上部。联合行文,版头可以用主办机关名称,也可以并用联署机关名称。

(二)密级公文的秘密等级,标注于公文首页左上角。

(三)紧急程度对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间要求。紧急文件应当分别标明“特急”、“加急”,紧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四)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发文年度和发文顺序号组成,标注于版头下方居中位置。以公司名义发文编号为“武排水[“* * * * ] * *号”;以公司机关支部、工会、共青团等名义发文,文头用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便笺印发。

(五)标题、公文要旨,一般由事件描述和文种构成。

(六)主送机关主要受理公文的机关。主送机关名称应当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的统称,位于正文上方,顶格排印。

(七)正文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位于标题或者主送机关下方。

(八)附件公文附件,应当置于主件之后,与主件装订在一起,并在正文之后、发文机关署名之前注明附件的名称。

(九)发文机关署名应当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位于正文的右下方。

(十)成立日期一般署会议通过或者领导签发日期;联合行文,署最后签发机关领导的签发日期;特殊情况署印发日期。成文日期应当写明年、月、日,位于发文机关署名下方。决议、决定、条例、规定等不标明主送机关的公文,成文日期加括号标注于标题下方居中位置。

(十一)印章除会议纪要外,公文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用印位置应在成文日期的上方,做到上不压正文,下不压成文日期年、月、日中四至七个字,俗称“齐年盖月”。

(十二)印发传达范围加括号标注于成文日期左下方。

(十三)主题词按上级机关的要求和《主题词表》标

注,位于抄送机关上方。

(十四)抄报、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以外的其他需要告知公文内容的上级和不相隶属机关。上级机关用抄报,不相隶属机关用抄送。抄报、抄送机关名称标注于印制版记上方。

(十五)印制版记由公文印发机关名称、印发日期和份数组成,位于公文末页下端。

第八条公文的汉字从左至右横排。公文用纸幅面规格一般采用a4型或a3型,左侧装订。

第五章行文规则

第九条行文应当确有需要,注重实效,坚持少而精。可发可不发的公文不发,可长可短的公文要短。

第十条不相隶属部门、公司之间一般用函行文。

第十一条向上级机关请示问题,应当一文一事,不应

当在非请示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请示事项涉及其他部门业务范围时,应当经过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后上报;经过协商未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应当在

请示上写明。除特殊情况外,请示应当送上级机关的办公室

按规定程序处理,不应直接送领导者个人。未经本级行政领导同意或授权,不得越过本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重大问

题。

第六章公文的起草

第十二条起草公文应当做到:

(一)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及上级机关的指示,完整、准确地体现发文机关的意图,并

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

(二)全面、准确地反映客观实际情况,提出的政策措施切实可行。

(三)观点明确,条理清晰,内容充实,结构严谨,表述准确。

(四)开门见山,文字精练,用语准确,篇幅简短,文

风端正,字迹清晰。

(五)人名、地名、时间、数字、引文准确。公文中汉字和标点符号的用法符合国家发布的标准方案,计量单位和数字用法符合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

(六)文种、格式使用正确。

第十三条公司领导对重要公文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亲自

主持、指导起草或亲自草拟公文。

第十四条凡以公司名义发文,按职责范围由各部门拟

稿,如涉及几个部门共同拟稿,由主要部门组织其他部门协

助。

第七章公文的校核、签发

第十五条主办人员在拟好文稿后,由主办单位或部

门的负责人审稿,从内容、文字到标点符号都要进行全面斟酌、审修。几个部门共同拟稿的文件,要经有关部门负责人

的会签。

第十六条公文文稿送领导审批之前,交公司综合办公室审核,由拟稿部门打印、校对。

第十七条文稿如需作较大修改,应当与原起草部门

协商或请其修改。

第十八条公文须经公司领导审批签发。重要公文应

当由公司主要领导签发。联合发文,须经所有联署单位的领导会签。综合办公室根据授权发布的公文,由办公室负责人签发。

领导签发公文,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并写上姓名和时间。

第十九条已经公司领导审批过的文稿,在印发之前

应再作校核。经校核如需作涉及内容的实质性修改,须报原

审批领导复审。

第二十条文稿的起草校核、审批、签发一律使用钢笔或毛笔,或打印文本。

第八章公文办理和传递

第二十七条公文办理分为收文办理和发文办理。公文函件的收发,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管理。

收文办理

(一)签收收到有关公文并以签字或盖章的方式给发文方以凭据。

签收公文应当逐件清点,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发文单

位查询,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急件应注明签收的具体时

间。

(二)登记公文办理过程中就公文的特征和办理情况进行记载。登记应当将公文标题、密级、发文字号、发文机关、成文日期、主送机关、份数、收丈日期及办理情况逐项填写清楚。

(三)拟办办公室对需要办理的公文提出办理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背景材料,送领导批示。

(四)请办办公室根据授权或有关规定将需要办理的公文拟请主管领导批示或者主管部门研办。对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指明主办部门。

(五)分发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或者领导批示将公文分送有关领导和部门。

(六)传阅办公室根据领导批示或者授权,按照一定

的程序将公文送有关领导阅知或者批示。需要送请领导阅批

的传真件,应当在复制后办理。办理公文传阅应当随时掌握

公文去向,避免漏传、误传、延误和遗失。

(七)承办主管部门对需要办理的公文进行办理。凡属承办部门职权范围内可以答复的事项,承办部门应当直接答复呈文单位;凡涉及其他部门业务范围的事项,承办部门应当主动与有关单位协商办理;凡须报请上级机关审批的事项,承办部门应当提出处理意见并代拟文稿,一并送请上级

机关审批。

(八)催办办公室对公文的承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催办贯穿于公文处理的各个环节。对紧急或者重要公文应及时催办,对一般公文应定期催办,并随时或者定期向领导反馈情况。

发文办理

(一)核发综合办公室在公文正式印发前应对公文的审批手续、文种、格式等进行复核。

(二)印制公丈印制应当使用符合存档要求的书写材料,做到准确、及时、规范、安全、保密。

文稿字迹必须清楚,涂改过多,不易辨认的稿件,打印前必须抄正。文稿签发后,由拟稿部门负责打印、装订。

打印文件要保证质量,文件格式的各个组成部分要合乎

规格要求,标题要安排恰当。

文件的校对以原稿为依据,逐字、逐句、逐个标点符号认真进行校对,一般文件二校,重要文件三校,避免重大差错。

(三)发文文件装订完毕后,存档文件和原稿由拟稿部门一并归档。发文原则上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急事急办的文件,责成承办部门准确及时送达,并办理签收手续。

以电子邮件形式传送的一般性文件,应采取加密措施,保证准确无误地发送到相关部门。

秘密公文的印发传达范围应当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执行,下级机关、不相隶属机关如需变更,须经发文机关批准。

第九章公文的立卷、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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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制度汇编

第二十八条公文办理完毕后,拟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

规定将公文的定稿、正本和有关材料收集齐全,进行立卷归

档。传真件、复印件不能作原件存档。

第二十九条两个以上单位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

办单位立卷归档,相关单位如无正本,可保存副本或复制件。

单位领导兼任其他单位职务的在履行其所兼职务过程中形成的公文,由其兼职的单位立卷归档。

第三十条公文的归档范围具体见文书档案管理规定。

第三十一条立卷公文应向档案部门移交,个人不得保存应存档的公文。

第三十二条 没有存档价值和存查必要的公文,经过领导批准,可销毁。销毁秘密公文要进行登记,有专人监督,保证丢失。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图书、报刊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图书、报刊管理,充分满足各部门对图书报

刊的正常需求,为提高图书报刊的使用效益,结合公司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决定除部门共享报刊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统一购置外,对于个人根据实际需要,订购图书报刊及相关资料。实

行限额报销,经理及和部长级限额为240元;其他职员限额

为140元,报销之后尚有余额,按余额的50%返还。超过限额部分,公司不予报销。

第一条综合办公室通过建立图书阅览室,统一负责公

司部门共享图书报刊的购置、收订和集中管理。

第二条综合办公室在征求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预订公司所需的部门共享报刊,于每年11月份拟定下一年度部门共享报刊订阅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到公司所在邮局征订。

第三条个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订阅必要的综合性、专业

性报刊,费用自理。

第四条综合办公室指派一名工作人员行使图书资料管理员的职责,即负责对公司所有图书资料进行分类、整理与借阅工作。图书管理员应经常做好图书阅览室的清洁卫生工作,按规定时间向职员开放,供各部门人员查阅利用。

第五条图书阅览室的各种图书、报刊资料的借阅均需

办理借阅手续,做到有借有还。借阅期为一个月,借阅期满

需继续使用的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第六条部门共享图书报刊及相关资料属公司所有,职工应遵循爱惜保护原则,不随意翻折、勾划、破坏图书及资料。

第七条图书阅览室的各种报刊、图书原则上只借给本

公司职工。借出的书刊不得转借第三者。

第八条如借阅者超过半年时间不归还图书,经再三催促仍不归还者,按图书购入价格索赔;如丢失或被盗,照原价赔偿。

第九条图书资料管理员应采取防火、防盗、防尘等措施,确保图书资料完整。

第十条本制度经公司办公会讨论通过后予以实施,由

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信工具使用和管理规定

为切实加强和完善公司通信工具的管理,节约成本费用,促进公司廉政建设,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通讯费用报销范围

报销范围包括:移动通讯、住宅电话、电信器材、相关

软件等与便利通讯相关的物品。享有公司通讯费用补贴的职工必须自行配备必要的通讯工具,如手机;必须有个人的电子信箱。通讯费用补贴采取限额报销办法。

二、通讯费补贴标准

公司总经理每月600元,副总经理每人每月500元,部门负责人及工会主席每人每月400元,科级干部每人每月350元,主办科员每人每月300元,科员每人每月200元。

报销尚有余额,按余额的50%返还,超过限额,公司不予报销。

三、关于公用电话的使用和开支标准

1、为节约开支,规范使用公用电话,公司全体职工使用公用电话时应长话短说,简明扼要;原则上不得“公话私

用”,严禁拨打“968”及其他娱乐电话。

2、公司综合部电话、开通国际、

国内长途。有需要与外地联系工作者,应在办公室同意下使

用电话,并登记使用时间。

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第一条综合办公室为公司办公用品统一管理部门,公司各部门所有的办公用品(包括电脑、电器、文具等)统一由综合办公室管理。

第二条办公用品采取定期申报、定期采购制度。各部

门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在每月前1-3天向综合办公室报采购计划,综合办公室在每月前五天集中采购。如需急用物

品,部门应提前申报,综合办公室及时采购。如综合办公室

因工作原因,不能及时采购,各部门经与办公室协商后可自

行采购,所购回物品必须由办公室保管人员登记入册。

第三条办公室用品采购后,采购员应及时交保管员清点入册。各部门人员在保管员处按规定登记领用,原则上规定由各部门使用人亲自领用,他人不得代领、冒领。办公用

品一经领用后,使用人负责保管,如发生人为损坏,由使用

人自行修理,费用自理。

第四条凡属大宗办公用品,如台式电脑、便携式电脑、

摄像机、数码相机、投影仪等贵重物品,所需部门必须提前

向综合办公室说明领用物品和领用意图,由部门负责人登记

领取。归还时由办公室保管人员检查设备是否齐全,有无损

坏,如有损坏,由使用人自行赔偿。

第五条小件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如笔、笔记本、信纸等,遵循“定期限量”领用原则,如有计划外需求,个人自行购买。笔类限定每人每月不得超过2支;其它如:本

子、纸张等易消耗物品按实际需求领用,不得随意领用和滥

用。

第六条 办公物品只能用于办公,所有员工使用办公用品必须爱惜保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第七条本制度经公司办公会讨论通过后予以实施,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增强企业生机和活力,充分发挥各类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企业内部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运行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聘(任)用管理

第二条 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均实行聘(任)用制。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随着岗位的变动而变动,实行动态管理。

第三条 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用,以各单位定编定员、岗位(职数)设置方案为依据。

第四条 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民主集中的原则。

第五条 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用,按照管理权限,采取逐级聘(任)用,聘方与被聘方签订聘(任)用协议,明确双方的责、权、利。聘(任)用期一般为三年。

第三章 中层(干部)管理

第六条 中层(干部)的选拔提任应具备的条件:

1、应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分析方法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具有讲实际、求实

效、办实事的精神;

3、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有民主作风、全局观念;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能正确行使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中层(干部)履约考核

1、履约考核是依据聘约对中层(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实现任期目标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查、评价的管理行为。

2、履约考核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所任现职应具备的条件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科学评

价工作数量、质量、效果及所反映的业务水平和能力。

3、履约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

等级。考核结果进入个人《考绩档案》并作为聘(任)用、

选拔提任的重要依据。

4、履约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二年考核为基本称职者或聘期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履约考核者,应予以解聘。聘期

内未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者,年度考核中不得定为称职

及以上等级。

5、中层(干部)的履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履约考核按照管理权限采取分级考核,具体工作由公司综合部负责,统一安排实施。

第四章专业技术职务管理

第八条 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定和聘(任)用,严格按照有关文件和用人标准执行。

第九条 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认定和考试必须是在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第十条 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用,实行评聘分开、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受聘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被聘者在聘(任)用期内享受有关待遇;未聘者承认其资格,并可随时参加应聘。

第十一条 各类专业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必须是在公司定编定员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的确定各层次(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力求合理配套、职责权利清晰。

第十二条 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途径

1、组织评审;

2、全国统考;

3、考评结合;

以上几种途径具体条款按武汉市《专业技术职务经常性

评聘工作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评审、考试的基本程序:

1、资格认定和评审:个人申报、单位签署意见后,由公司综合办公室审核上报:

2、资格考试:全国统考的按上述要求,个人申请、单位同意、公司综合办公室签署意见后,直接到市人事局报名

参加考试:

第十四条 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权限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查,由隶属关系的劳动

人事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公司劳动人事部门审核报批;

2、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由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负责,统

一安排实施。

3、专业技术人员的履约考核由各单位劳动人事部门负

责。

第五章学习培训

第十五条 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培训按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有关学习培训的条款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合理调配人力资源,稳定、培养、吸引优秀人才,激发职工工作积极性,结合公司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人员编制管理

第二条定编定员方案,由公司综合办公室综合各部门情况,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制定,经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执行。涉及方案重大调整,使与原董事会决议有相悖之处的,须经董事会通过后方可执行。

第三章招收录(聘)用管理

第三条在定编定员规定范围内,须新招员工的部门,应提交书面报告,经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交由综合办公室具体操作。

第四条岗上所缺人员按“择优录用”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推荐或公开招聘方式。

第五条对于引进、聘用和要求调入我公司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控制,引进大学生必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聘用和调入人员必须具备大专以上文凭,年龄不得超过三十六周岁,引进、录(聘)用专业人员还必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资格。

第六条拟招收录用的新职工,由用人部门审核,报公司经理办公室批准后,按国家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新职工到职通知单(调令)发出后,必须按时报到,无故不报到者作为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条毕业生上岗后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调入员工实行试用期壹个月。试用期满,签订劳动合同。若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收、录用条件或因工作不服从分配,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事故,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职工要求调到外单位工作,必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综合办公室办理调动手续。被调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方可离

开工作岗位,调动手续一经办理,原与公司所签订的劳动合

同自行终止。

第四章人员激励管理

第十条对于立足本职,能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职工,每月给予一定的奖励。以各部门民主评议结论为准。

第十一条 对于无故旷工的职工,扣除当月全部奖金。旷工达三日以上者,公司酌情扣除其当月工资。

第十二条 每年末,根据公司完成项目情况,提出年终奖励方案,报经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第五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三条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在册职工,都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按《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办法》执

行。

第六章职业技能培训管理

第十四条职工的学习培训由各职能部门提交年度计划,由综合部劳资员统计备案,经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在不影响各部门工作的情况下,安排员工参加学习培训。

第十五条职工要求继续进行专业对口、文化知识的深造,经所在部门批准,可采取业余学习的方法参加学习。对于取得硕士学位的职工,一次性奖励3000元人民币,取得博士学位的员工,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民币。

第十六条各部门要积极开展职工职业技能等级(初、中、高级,工人技师)的培训评审、鉴定工作。

第十七条公司鼓励员工结合本职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各种学术研究。对于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相关论文的职工,公司一次性奖励500元,在地方级刊物上发表论文者,一次性奖励300元。

第十七条公司应坚持鼓励职工接受继续再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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