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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93

有限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1篇 有限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1.为加强公司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日常考勤规定

2.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如果周末加班,那么就是上午九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30分。)

2.2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位为迟到。

早退:未到规定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为早退。

2.3员工日常考勤实行打卡制。

2.3.1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员工每天(包括加班)须保证至少两个考勤记录;

2.3.2员工上下班需打卡,违反此规定者,给予双方各书面警告一次并处以100元罚款;

2.3.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卡,应最晚于下一工作日内填写《未按时打卡说明书》,注明因公外出时间及原因,由授权领导签字,报公司考勤员留存;

2.3.4公司考勤员:人事专干、文员;

2.3.5迟到早退的处罚:

考虑公司办公地点比较偏远,目前公交车不太方便,员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电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迟到岗十五分钟以内,不处罚,但必须对考勤员说明迟到原因,但每月累计5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岗的,给予口头指导一次;每月累计10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岗的,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单次迟到超过15分钟不足1小时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标准扣罚。

总经理级:200元/次

部门经理级:150元/次

部门主管级:100元/次

部门专员级:50元/次

部门文员级:40元/次

员工级:30元/次

2.4所有人员上班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论处。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主管说明外出理由,得到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未办请假手续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扣除当天工资的70%,并给予警告一次。

2.5缺勤:下列情形按旷工处理:

2.5.1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2.5.2请假期限已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2.5.3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未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者。

2.5.4超过1小时未到(或离开)岗位,且无充分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

2.5.5请假原因不属实者。

2.5.6旷工的处罚:按照月薪资标准÷28÷8×旷工时数×300%扣罚。年累计旷工达五天及其以上或连续旷工五天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请假的规定

员工因各种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办理请假手续,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达一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3.1员工因事、病、婚、丧、生育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3.2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书信或带口信等方式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部门主管应向公司领导报告,并应于返回工作岗位的当天补办请假手续。

3.3请假报批程序:

3.3.1请假二天以内(含二天),填制请假单,说明请假事由报部门主管签字批准;

3.3.2请假二天以上者,须经公司领导签字批准。

4.假期计算及待遇:

4.1事假

4.1.1事假须提前一天办妥请假手续,部门主管凭本人在请假单上说明的详细事由准假,如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碍公司业务者,公司有权不准假或缩短、暂缓准假。

4.1.2公司员工事假天数原则上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月累计不得超过3天。

4.1.3公司员工因特殊原因需超出上述假期时限的,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否则按旷工论处。

4.1.4员工请事假期间按事假时间扣除薪资。

4.2病假

4.2.1员工因病必须治疗及休养时,凭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的病休可以免附诊断证明;

4.2.2员工连续病休超过三天,但不超过三个月时,按本人日工资的70%计发病假工资,福利照发,奖金按实际休假天数扣除。

4.2.4病休连续三个月以上为长期病休,长期病休须凭医院住院证明或医师病假建议请假,并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

4.2.5长期病休人员按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发给基本生活费。

4.3年假

4.3.1公司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工作满一年后具备享受年假的资格,年假期间薪资照发。年假遇节假及公休顺延。

4.3.2年假标准: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享受5天年假,1-10年可享受5天年假,10(含)-20年可享受10天年假,20(含)年以上可享受15天年假。

4.3.3每年元月一日为核定基准日,核定下年度年假天数。在当年度3月31日前(含)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可有4天年假;4月1日至9月30日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可有2天年假,10月1日后、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可以休假三天。

4.7.2员工旁系亲属丧亡经公司领导同意,可以休假一天。

4.7.3员工丧假在规定时间内,不扣除薪资。

4.7.4丧假需凭相关死亡证明。

5.加班的规定:

5.1加班申请——由公司安排加班的,需由拟加班部门经理(主管)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交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安排加班,加班申请表须交考勤员汇总;

5.2加班时数——原则上每月每人加班不允许超过16小时。

5.3申请调休——对于加班的员工,可以视情况安排员工调休。(调休限三个月内有效,倒休申请单上需注明冲抵加班日期)

5.4加班工资:

凡员工加班不能安排调休的,可以按以下标准核发加班工资:

5.4.1员工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两小时以内不计加班,延长工作时间两小时以上的,加班工资=实际加班时数*小时工资*150%;员工小时工资=基本工资/20.92/8。

5.4.2周六、日和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发:

周六、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0.92*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0.92*300%

5.4.3加班工资月核发天数:全月累计不得超过2天,并需以“加班申请单”和考勤卡为依据,没有打考勤卡,一律不得计为加班。

6.附则:本规定由人资部制订并负责解释,报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第2篇 某有限公司三级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提高新进入公司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对新进入公司人员进行的公司级、部门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范围:

(一)招收的新工人及调换工种人员;

(二)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实习生;

(三)新分转、退伍军人及调入我公司人员;

(四)来公司代训的外单位职工;

(五)来公司参加工作的临时工、外包工。

第二章三级安全教育程序

第四条公司级安全教育由人事科组织,安全科负责教育、培训及考试。

第五条分配到各部门的职工,由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安全员负责教育、培训及考试,进行部门级教育。

第六条分配到班组的职工,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教育、培训及考试,进行班组级教育。

第七条安全学习培训要真实有效,达到目的。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第八条各级安全教育的重点:

(一)公司级教育要着重进行思想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方面的教育;

(二)部门级教育要着重进行安全技术基础知识方面的教育;

(三)班组级教育要着重进行现场安全操作方面的教育。

第九条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要求:

(一)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两天;

(二)部门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三天;

(三)班组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两天。

第三章安全培训内容

第十条公司级安全培训

(一) 电力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目的、意义及重要性;

(二)电力生产的基本特点和电厂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三)电厂生产主要设备概况和生产流程;

(四)有针对性地讲解典型事故的分析、预防措施;

(五)消防知识及防触电知识;

(六)本公司安全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

(七)组织学习《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结合实际,讲解现场安全注意事项;

(八)组织对参加培训人员的学习考试。

第十一条部门级安全培训

(一)介绍有关专业的生产特点、生产设备及系统;

(二)讲解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及预防措施;

(三)结合实际,讲述历年来发生的设备、人身事故及教训;

(四)组织学习劳动值班纪律,现场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

(五)对正式分配到本专业的职工,计划领取本专业《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其他学习文件,并组织学习。考试合格后分配到各班组;

第十二条班组级安全培训

(一)学习安全工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二)讲解本工种、岗位的性质和特点,各项工作的安全注意事项,人身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保险装置、危险品的使用和保管;

(三)学习检修工艺规程、运行规程、各值班制度、规范标准要求等;

(四)讲解设备系统的特性及其安全注意事项;

(五)组织本班新人员的学习考试。

第四章 要 求

第十三条相关人员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掌握了安全技术操作基础知识和要领后,由教育部门和有关人员填写《济矿民生热能有限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卡》(见附表)。

第十四条安全科对经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进行抽查考核。三级安全教育卡应一式四份,由各级教育负责人填写,安全科、人事科、部门和班组各一份存档。

第十五条班组的学习培训要经常化,强化新来人员的安全素质,确保人身安全。

第五章附 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安全科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于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

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卡

照片

姓名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部门

班组进场日期

带教师傅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三级安全教育教育人受教育人
公 司 教 育进行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主要内容是:

1.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安全生产法规、标准;

3.本单位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纪律;

4.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应吸取的教训;

5.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进行报告;

签名:签名:
年月日
部 门 教 育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主要内容是:

1.本单位工作特点及工作安全基本知识;

2.本单位(包括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3.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高处作业、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基础知识;

5.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

6.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

签名:签名:
年月日
班 组 教 育进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教育,主要内容是:

1.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2.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3.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

5.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签名: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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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制度

(一)账务处理规定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账实相符。

4、出纳人员应根据现金收支情况,及时登记现金流水账,并与会计核对是否与现金日记账余额相符,保证账账相符。

(二)现金收款规定

1、现金收款时,出纳人员应监督交款人登记《现金收款登记明细表》;非我司人员直接交款的,出纳人员自行登记《现金收款登记明细表》。

2、出纳人员应根据现金收款信息开具现金收据,并及时将收据记账联转交会计记账。

(三)现金付款规定

1、因出差、调货需事先借支现金的,须由经手人填写《借款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出纳处支款。财务出纳应严格审查签批手续是否完整真实,对于签批手续不完整《借款单》有权拒绝付款。借款人应及时清理借款,前款未清的,不得再次借款。

2、需支付现金的差旅费以外的费用报销,由报销人填写《费用报销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出纳处领款。财务出纳应严格审查签批手续是否完整、信息填写是否完整真实,对于签批手续不完整、信息填写不完整的《费用报销单》有权拒绝付款。

3、需支付现金的差旅费报销,由出差人员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出纳处领款。

4、需要支付现金的货款,由采购员填写《资金支付证明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出纳处领款。财务出纳应严格审查签批手续是否完整真实、信息填写是否完整,对于签批手续不完整、信息填写不完整的《资金支付证明单》有权拒绝付款。

5、其他情况需要支付现金的,由经手人填写《资金支付证明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出纳处领款。财务出纳应严格审查签批手续是否完整真实,对于签批手续不完整的有权拒绝付款。

6、库存现金超过限额的应及时存放银行,对于大额支付应避免采用现金支付方式,大额支付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四)现金保管规定

1、为了保证现金安全,现金应存放在专用密码保险柜中,出纳人员应随身携带保险柜钥匙,不得随意放置;保险柜密码不得随意泄露。因主观原因导致的现金短缺,由出纳人员个人承担;因不可抗力导致的现金短缺,视具体情况减轻或免除出纳责任。

2、因出纳人员请假或其他缘由不能到岗的,需提前按规定办理严格的现金交接手续,代理人在代理期间应履行出纳人员同等职责。

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网银、电汇、支票、银行承兑汇票。

2、财务人员应按照每个银行开户帐号设置银行存款明细科目,出纳人员应及时将银行对帐单传递财务人员,以便核对各银行账户账目是否账实相符。财务人员应确保各银行存款明细账余额与各银行账户实际余额相符,原则上不允许出现企收银未收、银收企未收、企付银未付、银付企未付的需调节账项。

3、出纳人员应确保取得银行收付业务的每笔结算凭证,缺失结算凭证的应从银行柜台补证或从网上银行打印。做到每笔记账凭证都有对应的原始凭证附件。

4、每月月初,出纳人员应从银行柜台或在银行开立的回单柜中取得各开户银行加盖有银行印章的月份对账单。

5、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三、相关票据及印鉴使用规定

(一)收据使用规定

1、公司采用一式三联的收款收据,由财务部作为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进行保管。

2、收据属于内部自制单据,不得外借、代开,不得拆本使用。

3、收据原则上只限公司财务部门使用,其他部门不得领用和自制;因业务需要外出携带收款收据的,须经总经理审批后按照规定登记收款收据领用登记明细表并签字确认,非特殊需要原则上不予外出领用;确因需要外出领用的,应根据需要张数加盖财务章,并事先书写完整,空白收据不得加盖财务章,返回公司时应及时整本交回财务。

4、开具收据时,应按序使用,书写规范,内容完整,金额大小写一致,且不得涂改。因填写错误的需要加盖“作废”章,并完整保留各联次。

(二)支票使用规定

1、支票的领购、保管、使用由财务出纳人员负责。

2、出纳人员必须妥善保管支票,应存放在专用的保险柜中。为了防范丢失风险,支票必须做到使用时再盖章,不得提前在空白支票上盖章备用。

3、出纳人员应根据支票使用情况登记支票使用登记簿,使用时需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签字批准。

4、支票使用时,应按照支票使用规范填制;公司内部提现使用现金支票,对外支付使用转账支票。转账支票支付时须由收取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对外支付转账支票时需填制《资金支付证明单》并书写支付用途、支付对象、支付金额、勾选转账支票支付方式。

5、支票签发错误或因故不需再使用的已签发支票,应与原票头粘贴在一起加盖“作废”章,并在支票领用登记簿上将该号码注明“作废”字样予以注销。

6、现金支票提现和转账支票对外支付业务,须严格根据已审批的单据进行。

7、收取的外单位转账支票应及时送存开户银行进行结算。

(三)银行承兑汇票规定

1、根据公司目前状况,关于银行承兑汇票部分,一般为收取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暂未涉及自行向开户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2、公司不提倡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收取银行承兑汇票的,同一产品售价要按一定比例高于以现金或银行存款方式收取货款的产品售价,且此种情况仅限于***01事业部。***02事业部和***03事业部不允许发生收取银行承兑汇票的业务发生(***02事业部和***03事业部一般采取预收货款方式进行业务开展)。

3、由于商业承兑汇票的风险太大,公司所有业务杜绝采用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收取货款。

4、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时,应对银行承兑汇票记载的各要素进行严格审查,对要素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银行承兑汇票应拒绝收取。

5、收取得银行承兑汇票应及时复印,以留存备查;银行承兑汇票应妥善保管,存放于专用保险柜中。

(四)财务印章管理规定

1、我公司对外专用财务印章主要包括: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对外专用财务印章应分人妥善保管,规范使用;对外专用财务印章必须存放在专用保险柜中。

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出纳进行保管,法人章由财务负责人进行保管。

对外专用财务印章对外具有法律效力,使用时须严格检查各项单据是否合法、齐全、符合要求、准确无误。

2、对内专用财务印章主要包括现金收、付讫章,银行收、付讫章,作废章等;对内专用财务印章仅供公司内部管理需要,对外不具有法律效力;对内专用财务印章由使用人自行妥善保管

四、资金审批流程

资金审批流程为: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审核→总经理或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批→领款人签字→出纳检查、支付。

第4篇 某某煤业有限公司机电、运输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推进公司“安全、达标、高效、科技、文明”建设,充分利用经济手段调动各级管理人员的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积极性,做到安全生产责、权、利的有效统一,落实永龙公司“系统抓、抓系统”的管理理念,真正实现“供电零中断,设备零失爆,运输零失控”的机电运输零目标,天禹煤业决定推行机电运输安全目标管理机制,特制定《天禹煤业机电运输安全目标管理制度》,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安全考核目标

(一)公司机电、运输系统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力争杜绝二级非伤亡事故,消灭一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实行动态管理。力争年底前达到省二级标准;公司机电、运输安全评估达到b级(奋斗目标a级)。

(二)基层单位安全考核目标

1、机电队、运输队、综掘队、巷修队、探放队、采煤队、 掘进队、开拓队:

(1)杜绝斜巷跑车事故;

(2)设备零失爆;

(3)消灭重大机电事故。

(4)杜绝供电二级事故(全矿井停电10分钟);

(5)杜绝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

二、为确保上述安全目标的实现,设置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目标奖(罚)月底考核。兑现周期、每月上级工资指标下达后,首先预留安全目标奖励所需资金,其余部分用于工资结算。

三、月度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1、机电运输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原则

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个人所分管的业务范围、风险程度、承担责任的大小,进行机电运输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将机电运输安全管理情况以数据的形式表示,量化核算成安全目标管理收入。考核内容主要由安全事故、主要安全隐患、严重“三违”等项构成。

2、机关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区(队)以科室为单位进行考核。机电科实行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目标,对各区(队)分管范围内发生的各类机电、运输事故、主要安全隐患等,所对应的项目进行扣分。

3、区队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区(队)实现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执行奖励和处罚;未实现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目标的区(队)给予扣分。

四、奖罚的执行

1、机电科科级管理人员奖罚由安全科负责直接制表;单位(区队)负责人、技术员由机电科根据当月考核情况制表,报安检科备案,各区队必须根据本办法制定二次分配办法进行考核分配,但分配上、下浮动不得超过人均的30%,奖罚人员名单及金额报安检科审核。

2、机电科科室业务主管按照公司有关文件比例,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区队一线生产骨干由企管科提供单月出勤人数,安检科按比例换算出单位奖罚金额(区队一线生产骨干按单位当月出勤人数的10%-15%计算;当区队有借调人员时,其所借调人员中表现突出的也要列为生产骨干,予以奖励)。科室、区队必须根据本办法自行制定二次分配办法进行考核分配,但上、下浮动不得超过人均的30%,奖罚人员名单及金额报安检科审核。

3、机电科井下机电设备管理员、机电科井下电气操作工,安检科根据人数核定奖罚总额。各单位必须根据本办法制定二次分配办法进行考核分配,但上、下浮动不得超过人均的30%,奖罚人员名单及金额报安检科审核。

4、上述奖罚人员由安检科审核后,经分管公司领导和总经理审批,企管科执行(出勤、区队一线生产骨干由企管科把关)。

五、要求

1、管理人员出勤少于21个班的不享受安全目标管理奖。

2、科室业务骨干系数由总经理办公会议进行确定,科室内部奖励人员由科室制定内部分配方案确定。

3、各单位制定的安全目标管理奖二次分配办法必须经分管公司领导审核后在企管科备案,区队无安全目标管理奖二次分配办法或搞平均主义的一律停发安全目标管理奖。

4、因安全工作不到位受处分人员,从受处分月份开始,安全目标管理奖罚,按受处分后的职务执行,直至处分取消。

5、企管科、安检科参加每月对各单位安全目标管理奖的分配情况抽查一次。

6、各单位不按文件规定进行分配安全目标管理奖的,不该分配的数额从区队第一负责人安全目标管理奖中扣除。

六、附则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本制度解释权归天禹煤业。

第5篇 股份有限公司培训制度

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培训制度

人力资源部编制

年9月

1.总则

1.1 为了适应构建学习型社会形势的需求和建立、完善公司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管理制度,使培训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1.2 培训的目的在于开发公司人力资源,提高员工素质,通过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员工培训,给员工提供发展机会,鼓励员工成长的同时,激发员工潜能提高工作绩效,不断地提高员工的职业化水平与岗位技能,满足公司可持续经营发展的需要,

1.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培训职责与权限的划分

2.1 公司的培训工作实行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各部门配合实施的原则。

2.2 人力资源部为公司的培训主管机构,负责培训活动的计划、实施和控制,包括培训需求分析、设立培训目标、设计培训项目、培训实施和评价,具体职责如下:

1)培训制度的制定与修订;

2)公司培训计划的制订、审议实施管理;

3)各项培训计划费用预算的拟订;

4)培训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和考核;

5)对培训师的选聘,确定及协助教学;

6)外派培训相关事项的管理及外派参训员工的管理;

7)参训员工的出勤管理。

2.3 公司的各部门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培训的实施、评估,同时根据部门实际,组织单位内部的培训。其具体职责:1)年度培训计划汇总与呈报;

2)本部门员工的上岗、在岗培训及其考核;

3)本部门参训员工的组织与管理;

4)受训员工结束培训后的督导与追踪,以确保培训成果。

3.培训管理

3.1 培训体系:公司培训体系为满足企业持续发展和员工个人的职业生涯发展服务,分为以下三部分:

1新进员工岗前培训;

2员工在岗教育培训;

3外派学习培训。

3.2 公司培训工作具体流程

培训的全过程,按时间顺序应包含:需求确认、培训准备、教学设计、实施培训、培训反馈五个部分。如图1:

3.3 培训计划

1)培训计划遵循系统性、普遍性、有效性和针对性的原则。2各单位结合实际培训需求于每年10月份向人力资源部申报《员工培训需求申请计划》并提交《部门年度培训计划》。对申报培训需求项目,人力资源部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和年度发展目标,岗位标准和员工任职能力状况做培训需求分析,制订下一年度“公司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3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员工培训实施计划》。实施计划包括培训的组织部门、培训对象、确定培训的目标和内容、培训方法和教师的选聘、培训经费的预算等。实施计划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同意后,以公司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部门。

4每月末,各部门应提交本月培训计划执行情况

(《月度培训统计表》)和下月《部门月度培训计划》,人力资源部负责反馈和存档。

3.4 培训项目实施

1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年度培训计划进度,组织实施公司级的培训活动,有关单位应积极予以配合。

2当培训计划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如期进行时,经总经理批准后,对培训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3对各类外派学习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并与有关部门确定外培机构;报公司领导批准。

4各单位应按照《部门月度培训计划表》,组织本单位具体培训

活动的开展,人力资源部进行监控并协助做好培训项目的实施。5内部培训期间人力资源部监督学员出勤情况,并以此为依据对学员进行考核。

6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培训过程进行记录,保存培训资料,建立员工《培训记录》。

3.5 培训评估

1培训评估包括培训前评估、培训效果评估。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培训评估工作,以保证培训工作持续不断地改进与完善。2培训效果评估从反应、学习、行为、结果四个方面进行:

①.员工参加培训学习的反应及主官感受;

②.员工参加培训学习,实际学到了什么知识;

③员工参加培训学习后,在岗位实际操作中有多大程度的改观;

④通过质量、数量、安全、销售额、成本、利润、投资回报率等可以量化的指标来考察,培训产生了什么样的结果。

3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会同培训教师对学员进行考试、考核,做出综合评价,并作为上岗依据,不合格者进行再培训,考核结果在《员工培训记录》中如实记录。

4人力资源部通过理论考核、操作考核、业绩评定、观察和征求部门意见等方式来定期或不定期评价培训工作的有效性。对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员工,及时安排再培训、考核或转岗,使员工的能力与其从事的工作相适应。

3.6 培训费用

1公司每年投入一定收入比例的经费用于员工培训。并根据企业效益状况适当予以调整。

2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年度培训费用的预算,财务部核定后报总经理审批。

3培训经费的使用应遵循经济、高效的原则。

4内聘教师和外聘授课教师课酬根据《培训课时费用暂行规定》按标准执行.。

5公司特种作业人员考证、年审换证培训,费用一律先由本人支付,待获得合格证书后,回公司报销.。

4.岗前培训管理细则

4.1 公司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原则,凡新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技校毕业生及社会招聘人员均要参加岗前培训。

4.2 培训目的:岗前培训的目的是使被录用员工具备一名合格员工的基本条件,帮助员工了解所从事的工作的基本内容与方法,员工明确自己工作的职责、程序、标准,并使他们初步了解企业及其部门所期望的态度、规范、价值观和行为模式等,从而帮助其顺利地适应企业环境和新的工作岗位,提高工作绩效。

4.3 岗前培训按工作环境和程序分为公司统一组织的集中培训和用人单位实施的工作现场培训。

4.4 公司组织的集中培训最重要的是知识的获得并着重使员工了解下列内容:

1)企业的历史、概况、发展规划、生产规模及工艺流程;

2)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3)企业文化、公司理念及组织结构;

4)安全生产教育;

5)职业道德及职业精神。

4.5 集中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考核并作出评语、鉴定,提供给用人单位作为参考。

4.6 新进员工必须接受用人单位组织的工作现场培训。工作现场培训即试用期

(见习期),其培训重点在于对未来实际工作技能的学习,使之具备在相应岗位工作的能力。培训内容如下:

部门承担的主要职能和责任,规章和制度;

岗位职责介绍,业务操作流程和作业指导;

4.7 工作现场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考试、考核,评定成绩合格且符合岗位要求的转为正式员工,不合格者重新培训。

4.8 人力资源部负责岗前培训记录的归档。

5员工在岗培训管理细则

5.1 公司员工在岗教育培训由全公司培训和单位

(部门)组织的培训组成。公司负责共性培训,各单位

(部门)组织实施本单位

(部门)员工岗位技能等专业培训。

5.2 员工在岗培训目的旨在增强员工技能,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减少工作失误,最大限度地使员工的个人素质与工作要求相匹配。具体划分为以下几类:

1)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的工商管理培训;

2)转岗培训;

3)岗位资格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员工业余自学教育。

5.3 人力资源部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生产经营要求,负责组织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并填写培训记录。公司鼓励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自学及其他学习方式,不断进行技术与知识的更新。

5.4 员工因组织原因或个人原因转换工作岗位,上岗前须接受转岗培训,以胜任岗位工作。转岗培训

(试岗期)结束后进行考试或考核,评定成绩合格且符合岗位要求的由人力资源部办理正式转岗手续。

5.5 现从事上级人事、劳动部门规定的专业工作,要求上岗者须具备资格证的岗位及企业特种作业岗位,按规定进行岗位资格培训。

5.6 人力资源部定期对公司特种作业岗位员工上岗情况进行统计,严格持证上岗制度。并会同相关部门对需进行培训的员工及时组织参加劳动部门的有关上岗资格培训和年审换证考试。

5.7 继续开展学历教育,公司鼓励职工自学成才,立足岗位,钻研业务,利用业余时间或采取自学形式来提高文化素质。尤其倡导与所从事专业相一致的学历教育,以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6.员工外派培训管理细则

6.1 外派培训的目的在于使公司人员学习业界先进技术、专业技术技能。激励并挽留优秀员工,为公司的发展培育人才。

6.2 外派培训的内容包括上级部门规定的培训课程;特殊的专业知识或技能课程;各种取证考试;企业经理人进修培训等。

6.3 外派培训计划:公司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应于新年度开始前提出外派培训计划并报批核准。凡外派培训项目,申请人需按正规的程序提出申请,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经部门领导、公司人事主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6.4 参加外派培训人员应为有长期服务于本公司的意愿,并按规定与人力资源部签定培训协议,工资待遇按协议执行。

6.5 外派培训结束后,外派培训人员应于返公司七日内将《外派培训报告书》交人力资源部。人个参加培训学习结束后,须持结业证、考试成绩或其他证明材料到人力资源部备案登记。否则按规定进行处罚。

6.6 外出培训人员有义务将培训时所学知识整理成文,作为讲习材料,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安排下向相关人员讲授,有效利用外出培训成果。

7.培训纪律:

7.1 为提高培训效果,保证培训质量,人力资源部进行考勤并对培训考核。

7.2 授课教师应认真备课,按课程安排认真讲授;学员所在单位

(部门)应提前做好工作安排,确保培训人员的学习时间。培训期间除特殊原因外一律不准请假。(如遇特殊情况由各公司领导事先向管理部门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7.3 参加培训人员必须服从培训班的统一管理,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课,培训期间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罚10元,旷课一次扣30元。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测评,成绩不合格者扣罚50元,

(从其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落实到个人)并进行补考直至合格。

7.4 培训时必须把手机等可能对培训现场造成干扰的物品调到静音或关闭状态.不得会客、接打电话、吃东西。违者罚款10元/次。

7.5 学员培训时必须做好培训记录,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嬉戏打闹,不得玩手机等. 违者罚款10元/次。

7.6 注意室内卫生,不得在培训室抽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杂物。违者罚款10元/次。

7.7 其他不符合公司管理和道德的行为,视情节进行处罚。

8.附则

8.1 本制度的修订权及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8.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6篇 s有限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某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初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防范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促进公司依法经营管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实现依法治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法律事务,包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所有涉及法律问题的事务。

第三条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在集团政策法律室的业务监督、指导下依法进行。

第四条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遵循法律风险的事前防范为主,事中控制、事后补救为辅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以实现依法治企为目标,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利益最大化为根本任务,通过全程参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方式实现。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部门涉及的法律事务管理工作。

第二章法律事务机构

第七条公司由主管本单位法律事务工作的公司级领导担任法律事务负责人;由具有法律、经济等相关专业获具备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从事过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担任专(兼)职企业法律顾问,组成政策法律室,作为公司法律事务的执行机关。政策法律室行政隶属于公司综合部,业务上接受公司法律事务负责人和集团政策法律室的双重领导。

第八条企业法律顾问在处理公司法律事务时应遵循的原则: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业。

2、加强和完善公司内部经营风险控制和管理,预防法律风险。

3、以公司利益为己任,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严密审慎,促进公司依法经营管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保护公司的国有资产所有者和其他出资人的合法利益。

第九条企业法律顾问的权利:

1、在公司法律事务负责人和集团政策法律室的领导下,按照法律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干扰。

2、对损害公司合法权益、损害出资人合法利益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和建议。

3、根据工作需要查阅本公司有关文件、资料及财务、统计报表等。

4、办理公司法律事务时,依法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情况,收集证据。

5、法律法规和公司领导授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企业法律顾问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忠于职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为公司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3、对所提出的法律意见、起草的法律文书以及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的合法性负责。

4、保守国家秘密和公司商业秘密。

5、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政策法律室的职责:

1、促进公司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

2、参与起草公司规章制度,对重要规章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查。

3、管理公司合同,参加合同的谈判起草工作,出具法律意见。

4、参与公司的合并、分立、破产、投资、租赁、产权转让、招投标及公司改制等涉及企业利益的重要经济活动,处理有关法律事务。

5、办理或协助办理工商登记以及商标、专利、商业秘密保护等有关法律事务。

6、接受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公司的诉讼和非诉讼活动。

7、负责和配合公司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8、开展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咨询。

9、对公司重大、复杂的法律事务工作,负责向集团政策法律室进行汇报,配合集团政策法律室进行协调、处理。

10、办理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三章公司法律事务管理

第十二条处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中的法律事务。

企业法律顾问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主动提出法律意见和方案,对领导提出的法律问题作出解答说明,保证公司领导的经营决策合法有据。

第十三条处理公司重大经济活动中的法律事务。

企业法律顾问参加公司重大经济活动有关的会议、调查、考察和谈判,收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解答法律问题,起草、审核和修改有关法律文书,为经营决策提供正确完整的法律意见和方案,保证公司重大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和法律上的可行性。

第十四条健全公司规章制度体系。

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制定公司规章制度完善计划,强化

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与完善。

对公司规章制度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对不适应市场经济环境、公司发展规划及与国家新颁布、修改的法律法规相悖的规章制度,进行清理、修改,确保对内政令统一,对外与时俱进。

严格对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章可依,执章必严,违章必究。

第十五条规范公司案件管理。

政策法律室是公司诉讼和非讼案件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承办公司涉讼和非讼案件,相关部门为政策法律室对案件的证据资料收集、分析和应诉提供必要的业务支持,并负有保密义务。或者在案件开始后,由政策法律室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及时移交集团政策法律室,并协助处理。

法律事务处理完毕后,经办责任人应全面收集有关资料,进行整理并归档。

第四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第十六条董事长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第十七条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单位对外签订合同、办理诉讼案件或其他法律事务,必须申请授权委托。公司通过规范性文件将有关法律事务授权事项明确转授其他机构或人员,按照公司规定执行。未经公司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或董事长授权委托,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不得以公司或部门、单位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第十八条部门、单位办理有关法律事务,需要董事长授权委托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由董事长签发。

第十九条授权委托书应当根据所办理事项的具体情况,载明下列内容:

(一)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所在部门或单位;

(二)委托事由;

(三)委托权限;

(四)委托起止时间;

(五)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受托人必须尽职尽责,维护公司权益。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公司报告委托代理事项的办理情况。

第五章合同管

第二十一条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十二条公司合同实行两级管理。即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各专项合同的日常管理,政策法律室负责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备案。

第二十三条公司实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制度,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严格合同专用章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合同的签订,由具体经办人负责合同对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资信状况、代理权限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负责合同内容的谈判、合同文本的起草工作,严禁口头协议或采用非正规书面形式。任何有疑问和疑义的应及时向政策法律室咨询,重要合同由政策法律室会同业务部门共同制订。

第二十五条合同条款应当完备、严密,除根据法律规定或按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外,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约定其他条款。

第二十六条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履行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合同,确保信誉,避免纠纷。合同履行过程中确需变更的,履行部门应当按合同签订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七条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履行部门应当立即查明情况,认真、稳妥地收集证据,及时、合理、准确的向对方提出索赔,维护公司利益。当我方接到对方的索赔报告后,履行部门应立即通知政策法律室并报告主管领导,制定应对措施。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和第三人干扰及意外事件,履行部门应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查明原因,及时化解,并收集好相关证据。

第二十八条对合同履行过程中,恶意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涉及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保护公司知识产权

第二十九条政策法律室做好相关法律事务的协助工作,共同保护公司的无形资产不受侵害。

第三十条公司知识产权保护实行集团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制度,规范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管理。企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商标注册管理,强化商标维权意识;技术开发部门加强专利的申请、保护及技术秘密的保护工作;供应、销售部门要加强供销渠道、价格、客户资料、招投标文件等商业秘密的管理。

第七章参与重大法律纠纷的处理

第三十一条公司政策法律室负责协调、指导有关法律纠纷案件的处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公司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时,相关部门须将有关情况及原始资料立即报送政策法律室,共同拟定处理方案,必要时请集团政策法律室或外聘律师协助处理,处理方案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八章法律事务的日常管理、监督和考核

第三十三条法律咨询事务。

政策法律室负责公司日常法律咨询事务,对生产经营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

第三十四条组织法制宣传教育。

政策法律室配合教育培训部门,结合公司实际,在公司内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效提升公司干部和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第三十五条政策法律室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的日常管理,对重大、复杂的法律事务,及时向集团政策法律室汇报,配合集团政策法律室进行协调、处理。

第三十六条公司政策法律室对公司各职能部门和人员的法律行为进行监督,在业务上给予指导。将法律事务管理纳入公司经济责任考核体系,对避免或者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予以表彰和奖励;造成损失的,给与相应处罚。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经公司领导审定通过,报集团政策法律室备案,由公司政策法律室负责解释。

第7篇 某化工有限公司班组例会制度

一、按时召开班前会、班组骨干例会和月度例会。

班前会:由班组长主持,全体组员参加,每天召开、总结昨天的工作,布置当天任务。

二、班组骨干例会:由班组长、工艺员、安全员、设备管理员参加,每周召开一次。

三、月度例会:每月底召开一次,由班组长、安全员、设备管理员及其它班组成员参加,班长对月度工作进行总结,以下月工作进行计划。

四、各种会议记录须认真、详实。

第8篇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薪资福利管理制度

薪资福利管理制度

一、薪资制度

1、基本原则

1.1评定原则:以能力、贡献、责任为基础,按工作岗位和能力差异,确定工资级别;

1.2综合核定原则:员工薪资考虑人才市场行情、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

工担任工作的责任轻重、难易程度等因素综合核定;

2、薪资体制

2.1薪资标准:公司实行岗位工资制,贯彻“因事设岗,因岗定薪”的原则,每个岗位

的薪资标准按该岗位的重要程度、责任大小、难度高低等因素综合评定。

2.2薪资结构:员工薪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奖金三部分构成。(公司创业初期,

未进行绩效考核前采用固定薪金制。)

2.3薪资体制:员工薪资采用月薪制,以当月公司规定的应考勤天数为基数,根据员工

当月实际考勤天数算出月工资。

本月工资=(月应发工资总额/ 21.75)*实际考勤天数;

2.3.1应考勤天数的定义:按公司规定,应到公司上班的天数。

2.3.2实际考勤天数的定义:员工实际到公司上班的天数。

2.3.3员工请假或加班按公司相关考勤管理制度核算员工工资。

2.4给付时间:每月8日发放上月1-30/31日薪资;遇节假日顺延或提前发放;

2.5下列各项金额可以从每月薪资中直接扣除:考勤扣款、社会保险公积金个人应缴纳

部分、个人所得税、未结清的借款、公司垫支款项等;

2.6公司实行工资保密制度,任何人不得私下谈论和询问他人工资,如发现工资泄密事

件,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200-500元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立即辞退;

3、员工岗位工资

3.1公司员工岗位工资对照表,附表1;

3.2工资表模板,附表2;

4、奖金

4.1个人贡献奖,员工如对公司有特别的贡献,公司根据贡献的大小,酌情给予员工一

定数额的个人贡献奖;

4.2年终双薪,公司按员工个人能力,贡献大小及公司效益情况,在年终酌情给员工发

放年终双薪,发放的具体办法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

4.2.1年终双薪由公司在春节前统一发放,不得提前发放;

4.2.2在年终双薪发放之前离开公司的员工,含辞职与辞退的员工,不予以发放当

年的年终双薪(内部调动除外);

4.2.3年终双薪的审批流程与工资表的发放流程相同;

5、工资表的制作与审批

5.1工资表统一由人力岗位的员工制作,为了统计与归档的方便,统一采用《工资表样

版》格式;

5.2人力人员对当月员工工资异动情况和总部有关工资的通知文件及时作好备忘录,根

据备忘录制作工资表;

5.3工资表于每月6日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公司于每月8日按审批后

的工资表进行工资的发放(如遇节假日,则顺延);复印件报财务部备案

5.4外地分公司负责人于每月5日前上报薪资文件到总部人力部进行审核,经总部人力

总监、财务总监、总经理签批后生效。分公司于每月10日按审批后的工资表进行工资的发放,遇节假日顺延;一份打印,总部人力部经理签字后存档;一份各公司汇总表总部人力部经理签字后报总部财务部备案;

5.6公司通过银行卡发放工资后,财务人员保留银行发放记录;

5.8各人力岗位的员工必须作好工资表的打印版与电子版的档案保管;

6、个人所得税

6.1按照国家税法,公民的收入必须交纳个人所得税,各分公司必须根据当地个人所得

税的缴交规定制作工资表,让员工如实缴交个人所得税。

6.2公司与员工所定工资标准,均为税前工资标准,个人所得税由员工自己缴交,在当

月工资中扣除;

7、通讯费

7.1目前只适用于销售人员,销售员如因业务需要申请通讯补贴,需向部门主管提交申

请报告经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总经理审批生效。

二、福利制度

1、社会统筹保险

1.1公司根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险管理局的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统筹保险;

1.2缴纳时间:自签署劳动合同后,由公司人力人员为入职人员办理国家统筹的社会保

险;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转移至公司者,公司将自其转移至公司之日起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自员工离职之日起,为其停缴;

1.3办理险种:险种为当地社保局规定企业必缴的社会保险险种,一般包括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公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

1.4缴纳比例:缴纳比例由公司与个人缴纳比例共同构成,缴纳比例按当地社保局规定执

行,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公司在工资中扣除,实行代扣代缴;

1.5审批流程

1.5.1各地新注册的公司,应及时将有关当地的社会保险政策与办事流程调查清楚,

如社保局规定企业必缴的险种、缴费比例、最低缴费基数等有关内容,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调查的结果及分公司的实际情况,向总部提交《关于***公司社会保险办理的方案》,经总部人力部,(副)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办理,具体办理流程按当地的社会保险局的有关规定予以办理;

1.5.2如当地的缴纳险种、缴纳基数、缴纳比例等政策发生变化,向总部提交《关

于***公司社会保险办理的方案》并附当地社保局有关文件,经总部人力部,(副)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办理,具体办理流程按当地的社会保险局的有关规定予以办理;

1.6调动

1.6.1员工因系统内调动,产生编制归属变化时,可申请办理社保关系的转移;

1.6.2由新编制归属公司人力负责人向总部提交《关于***社会保险办理的方案》,

经总部批准后予以办理;

1.6.3如编制变动,保险关系未转移,则由总部人力部通知其新编制归属公司其原保

险缴纳的险种和比例明细,由新编制归属公司在制作、发放工资时予以扣除,

双方公司定期进行有关账务处理;双方人力人员在劳动合同档案、社保档案

中分别按要求进行记录。

2、体检:

2.1目的:为促进员工健康加强疾病预防;

2.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2.3体检项目:常规体检;(肝功五项、胸透为必备项目)

2.4 新员工入职体检:

2.4.1新员工入职体验:员工入职,必须在上班第一个工作日,提交个人最近半年内

的体检表;

2.4.2新员工入职体检的内容为:胸透、肝功能、乙肝的体检;

2.4.3新员工入职体检医院必须为区级以上医院或公司人力部指定的医院;

2.4.4新员工入职体检费用由员工自己承担;

2.4.5体检不合格的,公司不得予以录用;

2.5公司正式员工的健康检查;

2.5.1公司每年第三季度组织正式员工进行体检;

2.5.2当年三月以后入职的员工可申请不参加体检;

2.5.3常规体检、胸透、肝功能、乙肝为必检项目,每年由公司人力部对具体项目

进行规定;

2.5.4由公司统一组织的体验费用由公司承担;

2.6检查结果的应用:检查结果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收取、存档,检查结果汇总后报公司人

力部,人力成员对检查结果负有保密责任;员工的体检结果如有疾病,应早期治病;

3、假期:

第9篇 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巡视维护制度

1.总则

1.1. 为加强各项工作管理,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各个部门、各个岗位人员做到有章可循,按照工艺要求,特制定《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巡视维护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包括聘用的临时工)。

2. 格栅间巡视维护制度

2.1. 值班人员应保持高度责任感,对格栅间内的各种运行设备每2小时巡视1次,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有关人员及时处理,并做好值班记录。

2.2. 观察格栅间外进水渠内是否有大型异物。

2.3. 要保持格栅间通风良好,在进入格栅间前应打开通风设施。

2.4. 观察螺旋输送器和栅渣压实机有无缠绕或堵塞现象。

2.5. 观察粗、细格栅的运行情况,检查捞渣耙,链轮和电机是否运行平稳。

2.6. 要保持室内各设备、仪表、门窗地面清洁卫生。

2.7. 及时清运栅渣。

3. 提升井巡视维护制度

3.1. 值班人员应保持高度责任感,对提升井及附属设备每2小时巡视1次,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有关人员及时处理,并做好值班记录。

3.2. 观察进水泵的运行是否正常。

3.3. 观察止回阀的位置是否正常,必要时应人工复位。

3.4. 观察各种仪表读数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应清洗探头,清洗后仍异常,立即报告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3.5. 保持进水井内通风良好,在进入井之前,应打开通风机。

3.6. 要保持室内各设备、仪表、阀门、栏杆、门窗、 地面,干净卫生。

4. 旋流沉砂池巡视维护制度

4.1. 操作人员根据池组的设置与水量变化,应调节沉砂池进水闸阀,宜持沉砂池污水设计流速。

4.2. 旋流沉砂池的空气量,应根据水量的变化进行调节。

4.3. 沉砂池均应定时排砂或连续排砂。

4.4. 机械除砂应符合下列规定:

4.4.1. 除砂机械应每日至少运行一次。操作人员应现场监视,发现故障应采取处理措施。

4.4.2. 除砂机械工作完毕,应将其恢复到工作状态。

4.4.3. 沉砂池排出的沉砂应及时外运,不宜长期存放。

4.5. 沉砂池上的电器设备应做好防潮湿和抗腐蚀处理。

4.6. 每年应对沉砂颗粒进行化验分析一次,并对沉砂量进行统计。

4.7. 沉砂池每运行2年,应彻底清池检修一次。

5. 鼓风机房巡视制度

5.1. 值班人员应保持高度责任感,对鼓风机房内运行的设备每2小时巡视1次,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有关人员及时处理,并做好值班记录

5.2. 检查各仪表的读数是否在正常变化的范围内,并将读数逐一填入值班记录表相应格中。

5.3. 检查mcc2输入电压及运行电流的情况。注意在自动控制联机状态下鼓风机的开停顺序及相应扩散量的变化。

5.4. 检查鼓风机轴承箱的机油是否在规定范围内,有无漏油、渗油现象,油温、油压是否正常。

5.5. 注意鼓风机的噪音是否正常,或有异常振动和响声。

5.6. 检查控制室内的plc的各项监控项目是否正常。

5.7. 巡视人员不得擅自开、停鼓风机,如需开停时要与生产技术科、中控室、配电室联系,经其同意后方可操作。

6. 生化池巡视维护制度

6.1. 值班人员应保持高度责任感,对生化池的各种设备每2小时班巡视1次,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有关人员及时处理,并做好值班记录。

6.2. 观察池上各仪表的读数并注意是否保持在设定数值范围内,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6.3. 观察生物池内曝气均匀程度。注意水面是否有较大翻动,大面积不曝气或曝气有脉冲现象。

6.4. 观察水下搅拌器和回流泵的运行情况,有无异常噪音或振动。

6.5. 要保证每月排放一次曝气管中的冷凝水。

6.6. 要保持池上的各种设施、仪表、阀门、栏杆、走道板干净卫生。

7. 二沉池巡视维护制度

7.1.对二沉池的各种设备每2小时巡视1次,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有关人员及时处理,并做好值班记录。

7.2. 观察刮泥机运行是否平稳,链条上有无异物卡入,减速器是否有漏油现象。

7.3. 观察水面浮渣情况。要及时排除浮渣,排渣时要注意浮渣泵的运行情况。

7.4. 观察出水堰板上有无勾挂物、青苔,如果有应及时清除,保持外观干净整洁。

7.5. 观察出泥管排泥是否顺畅,如不出泥,可就近加开回流污泥泵,15分钟内仍不出泥,及时报告有关人员。

7.6. 观察回流污泥泵和剩余污泥泵的运行情况,有无异常噪音或振动。

7.7. 应保持池上各种设备、阀门、仪表、栏杆、走道板干净卫生。

8. 加药设备巡视维护制度

8.1. 加药设备正常运转时,每班巡查二次。

8.2. 加药设备使用粉末状药剂,从二楼加药,药粉要满至二层加药口。

8.3. 所加的药粉及加药斗中不能有任何杂物及水份,否则将阻碍药粉螺旋输送器正常运行。

8.4. 加药装置中的小电热器(红灯亮为开)是否常开,其作用在于保持加药螺旋输送器及药粉的干燥不结块。

8.5. 药粉与水混合容器上方的铜三通不能堵塞。

8.6. 药粉与混合容器的液位应位于容器中位,该液位可通过其上部的小阀门来调节。

8.7. 该加药设备如无特殊情况,一般设置在自动运行状态。

9. 浓缩设备巡视维护制度

9.1.对浓缩的各种设备每班巡视两次,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有关人员及时处理并做好值班记录。

9.2. 应保持后浓缩泵房内通风良好。

9.3. 观察供泥泵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噪音振动或过热现象。

9.4. 观察桥上的驱动器运行是否平稳,有无漏油或过热现象。

9.5. 要保持桥上的驱动器、泵房内的供泥泵、仪表、门窗、地面干净卫生。

10. 总配电室维护检查制度

10.1. 对配电室设备定时巡查,对设备异常状态要做到及时发现,认真分析,正确处理,做好记录,并向生产技术科汇报。

10.2. 巡视应在配电室规定的时间、线路进行,一般应包括:交接班、高峰负荷时、晚间用灯时。

10.3. 遇各下列情况应增加巡视次数。

10.3.1. 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显著增加时。

10.3.2. 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用后,需重新投入系统运行,新安装的设备投入系统运行时。

10.3.3. 遇有大风、雷雨、浓雾、冰冻等恶劣气候,事故跳闸和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现象时。

10.3.4. 法定日、假日及上级通知有重要供电期间。

10.4. 单人巡视时必须遵守《电气安全规范》的有关规定。

10.5. 值班人员进行巡视后,应将检查情况和巡视时间做好记录,同时将设备缺陷列入设备缺陷记录,重大设备缺陷立即向领导汇报。

10.6. 巡视时有严重或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应按事故处理或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并同时向分管经理汇报。

11. 附则

11.1. 本制度解释权归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 以上各条款如与上级文件精神有抵触,按上级文件执行。

11.3. 本制度从2023年5月1日起执行。

第10篇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考勤管理规范

第一条目的

为建立工作秩序、规范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管理办法

1.员工考勤实行指纹打卡。上、下班必须登记指纹。

2.任何原因未登记指纹,未在当日经主管签字确认,员工本人应口头申请,并在事中或事

后24小时内补办请假审批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3.只登记一次上班卡或下班卡、又无请假等情况说明者,一律按无考勤记录视为旷工行为。

第四条工作时间规定

员工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09:00 18:00

12:00~13:00为中午用餐时间.

第五条考勤的时间单位

1.本规定所称“一年”为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2.“一个月”为当月的1日至月末;

3.除迟到、早退以“次”计算外,其余均以“小时”或“天”计算,八小时记为一天。4.年假最小单位半天。

第六条请假手续

员工请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年假、哺乳假、公出)应履行审批手续,需于事前填写《员工请假休假单》,并由部门主管批准及人事行政部备案后,方可请假。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在事前请假者,员工本人应口头申请,并在事中或事后24小时内补办请假审批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员工一次性休假不得超过15天。

第七条迟到、早退

一、到司和离司时间,以30分钟为依据;30分钟以内(包含30分钟)的视为迟到和早退。

二、行政管理

1.一个月内累计迟到及早退7次(含)以上者,公司向该员工提出书面警告。如一年之内有两个月(含)以上出现“一个月内累计迟到及早退7次以上(含)”情形,可将该员工予以辞退;无经济补偿金

1

2.对于经常迟到/早退的员工,公司将定期通报;

三、薪酬管理

1.每月迟到/早退两次以内(含)不扣薪,第三次开始扣薪。

2.时间≤30分钟,每次罚20元。

3.时间>;30分钟时,请假的,按请假处理;未请假的,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病假

一、以下情形视为病假:

1.上班时间去医院就诊的;

2.因病无法正常工作,申请病休的;

3.因病经医院诊断需要休息或住院治疗的。

二、行政管理

1. 员工休病假1天(含)以上者,应提供医院就诊证明,及加盖医院专用章的病假条。无

假条情况按事假处理。

2. 员工可以补办上述手续,但是需要在康复上班之日将病假单交给人事行政部,并且

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无效病假,人事行政部将按照事假扣除其日工资;

3. 不履行请假手续或持虚假医院证明的,视为旷工。

4. 半天以上(含半天)的病假可以用年假折抵。

5.上班时间去医院就诊经领导批准,仍须履行请假手续。

三、薪酬管理

1. 扣薪额=当月病假天数*日工资*50%,超过5天(不含)以上病假按日薪扣除病假

工资。

2. 病假期间,当日无工作餐补贴。

3. 长期病假公司按照《国家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事假

一、以下情形视为事假:因个人或家庭特殊事务,必须由本人亲自处理不得不请假的,视为

事假。

二、行政管理

1. 以虚假理由请事假者,记为旷工;

2. 半天以上(含半天)的事假可以用年假折抵。

三、薪酬管理

1. 扣薪额=当月事假天数*日工资*100%。

2. 事假期间,无工作餐补贴。

3. 当月事假累计不超过3个工作日,不能跨月借休

3. 因特殊原因,并报总经理审批休整月事假,暂停办理当月福利。如果当月工资不足

以支付本人应负担的法定福利费用,则当月暂停办理法定福利待个人补缴费用后,予以补办。

2

第十条旷工

一、以下情形视为旷工:

1. 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

2. 请假未获批准的;

3. 续假未获批准的;

4. 以虚假理由请假的;

5. 通过任何请假形式未征得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的;

6. 部门或职位调整,不服从分配,逾期不到岗的;

二、行政管理

1. 超过2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4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2. 当月累计旷工3天(含)视为严重违纪行为,公司可予以开除处理,公司不负担任何

经济补偿。

3.当年累计旷工5天(含)视为严重违纪行为,公司可予以开除,公司不负担任何经济补偿

三、薪酬管理

旷工全天的扣发当日工资,直至扣罚至公司经营所在地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停办福利。同时并追加停发两个工作日的工资。旷工半天的,追加停发一个工作日的工资。

第十一条公休假日及节假日

公休日:每周星期六、星期日

法定节日:按国家相关规定和通知执行。

第十二条年假

一、年假:指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每年为员工安排的休假;

二、年假安排及办理手续

1.员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后,可享受带薪年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

年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假15天。”(年

假不含节假日及公休日)

2.员工首次享受年假,需根据入职日期按比例休当年年假。

3.员工休2天以上(含)年假需提前一周书面申请,经部门主管批准和人事行政部备

案后,方可休假。

4.年假可以折抵员工当月任职期间的病假/事假,直至使用完毕。年假可以分段安排

使用;使用年假的最小单位为半天。

5.年假不能采取年度累计累加,当年的年假最迟需要在次年春节前使用完毕,否则视

该员工个人自行放弃。

三、薪酬管理

3

1.年假带薪;

2.年假未休完的天数不予补助。

第十三条婚假

一、行政管理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4.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5.婚假要求结婚登记后一年内一次性休完,不休者不予补偿;

6.年度内婚假折抵年假。

7.入司转正后满一年方可享受带薪婚假,来公司前结婚的不再享受婚假

二、薪酬管理

婚假带薪

第十四条产假

一、行政管理

1.入职时,不得隐瞒怀孕事实,一经发现随时予以辞退。公司无须承担经济补偿

2.未婚先孕者,一经发现随时予以辞退;公司不辞退的,不享受产假待遇

3.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含节假日及公休日);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

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

4.产假于预产期前一个月可以休息,但需与产前、产后连续计算。

5.已婚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

流产的产假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42天。怀孕28周以上

终止妊娠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

6.产前检查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原则上,怀孕1~3个月时,累计有不超过3次的产

前检查时间;4~6个月时,每月有1次检查时间;7~9个月,每2周有1次检查

时间;超过9个月时,每周有1次检查时间。产前检查时间每次不超过半天。

7.年度休产假的不再享受年假

二、薪酬管理

产假带薪

第十五条哺乳假

1.女员工自生育后享有每天1小时的哺育未满周岁婴儿的时间;

2.哺乳时间可累计计算,即累计4小时可以休半天,累计8小时可以休一天;

3.享受哺乳假的女职工可以每天晚上班1小时,或早下班1小时;

4.以上2.3二种方法可根据情况合并使用,但总时间应保持不变;

5.超过的时间应履行请假手续,按事假累计计算;未请假的视为旷工。

4

第11篇 建设有限公司会计监督制度

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会计监督制度

第一条 根据公司《会计制度》规定,为了本公司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具体实施,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的会计部对本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

第三条 会计部进行会计监督的依据是:国家现行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本公司内部的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等。

第四条 会计部应当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

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予受理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第五条 会计部对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会计帐簿或者帐外设帐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请求作出处理。

第六条 会计部应当对实物、款项进行监督,督促建立并严格执行财产清查制度。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超出会计部职权范围的,应当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七条 会计部对指使、强令编造、篡改财务报告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请求处理。

第八条 会计部应当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

1.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补充、更正。

2.对违反规定不纳入单位统一会计核算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

3.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

4.对认为是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请求处理。单位领导人应当在接到书面意见起十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并对决定承担责任。

5.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制止和纠正,又不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的,也应当承担责任。

6.对严重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财务收支,应当向主管单位或者财政、审计、税务机关报告。

第九条 会计部对违反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经济活动,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处理。

第十条 会计部应当对单位制定的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 本公司必须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机关的监督,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第十二条 本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委托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应当配合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不得示意注册会计师出具不当的审计报告。

第十三条 本规范是公司《会计制度》的重要部分,由公司财务总监制定,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财务总监。

第十四条 本规范自 20**年1月1日起实施。

第12篇 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制度

1.总则

1.1. 为加强各项工作管理,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各个部门、各个岗位人员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包括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

2. 会议、学习制度

2.1. 领导班子会议

2.1.1. 每月召开2次会议,时间定在月初和月中旬。

2.1.2. 会议需要落实的内容,按其内容涉及的范围由各分管领导负责传达。

2.2. 经理办公会议

2.2.1.每月召开1次会议,时间定在月初。

2.2.2. 各部门负责人及职能人员参加。

2.2.3. 会议由综合科负责组织并做好会议记录。

2.2.4. 主要内容。听取上月工作情况汇报,安排下月重点工作。

2.3. 生产调度会议

2.3.1. 由分管经理主持,每周召开1次会议,时间定在周四或周五。

2.3.2. 会议内容,对上周生产工作进行小结,安排下周工作。

2.3.3. 会议由生产技术科组织并做好记录。

2.4. 安全会议

2.4.1. 由分管经理主持,每月召开1次会议,全员参加,时间定在月初。

2.4.2. 由运行科负责组织,并做好会议记录。

2.4.3. 主要内容。传达文件、月份安全小结、安全教育。

2.5. 运行科班前教育及业务学习

2.5.1. 每天进行1次,时间定在接班后开始。

2.5.2. 内容。安全教育,业务学习(30分钟)。

2.5.3. 由运行科组织,并做好班前教育、业务学习记录。

2.6. 政治学习

2.6.1. 每周三下午(特殊情况除外)。

2.6.2. 全员参加,由综合科组织并做好学习记录。

2.6.3. 内容。政治时事,上级部门和单位要求的学习内容。

2.7. 临时性会议或学习

2.7.1. 临时性会议或学习,另行通知。

2.7.2. 记录由组织会议或学习的部门负责。

2.8. 会议及学习要求

2.8.1. 公司、各科室召开的会议和组织的各种学习,按正常工作时间考核。

2.8.2. 各种会议、学习、培训和安全教育,都要按会议制度认真执行。

3. 劳动纪律考核制度

3.1. 考勤和劳动纪律管理权限

3.1.1. 各科室负责所属人员的考勤。

3.1.2. 各科室负责所属人员日常劳动纪律的考核。

3.1.3. 各科室在每月20日前将本月考勤记录经分管经理签字后送交劳资员。

3.1.4. 各科室每月对所属人员违反劳动纪律者,在本月20日前填写处罚通知单经分管经理签字后送交财务科执行。

3.2. 考勤制度

3.2.1. 按照单位统一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对每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处以10元罚款。

3.2.2. 对每次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者,扣其本人半天工资;对月累计3次以上者,每3次按旷工1天处理,如有效益奖时,停发当月效益奖。

3.2.3. 有事必须请假。请假3天以下者,由分管经理批准,请假3天以上者由经理批准,请假期间,停发工资。对当月请假3天以上者,如有效益奖时,停发当月的效益奖。

3.2.4. 因病住院人员需持住院医学证明按病假休息,住院及恢复期间,按国家规定支付工资。持门诊诊断可按病假休息,但病假休息时间,停发病假期间工资。

3.2.5. 对病假全年累计30天以上者,事假全年累计15天以上者,如有效益奖时,取消全年效益奖及评先资格。

3.2.6. 如有婚丧嫁娶按国家规定执行。

3.2.7. 如有旷工者,旷工时间停发工资,如有效益奖时,停发当月的效益奖,取消评先资格。对连续旷工3天以上者,按下岗处理。

3.2.8. 上班时间不许脱岗,对脱岗30分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3.2.9. 对连续旷工15天以上者、全年累计旷工30天以上者,报请上级劳动部门按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3.2.10. 对不服从公司领导和本科室负责人工作安排者(包括临时性工作),按旷工处理。

3.3. 劳动纪律考核

3.3.1. 严禁酒后上岗。违者停止其工作,停发当日工资,每次处以100元罚款。对累计三次以上者按下岗处理。工作日因公事饮酒,必须经分管经理批准,操作岗位不得上岗。

3.3.2. 严禁工作期间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一切娱乐活动(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除外)及其它活动(包括上网聊天、炒股、听歌、看电影、看电子书、玩游戏、网上购物),违者每次扣其本人当日工资,并处以100元罚款。对月累计3次以上者,按下岗处理。

3.3.3. 不经分管经理批准,严禁串班,对擅自串班者按旷工处理,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自己负责。

3.3.4. 在工作时间,破坏团结、打架斗殴,对主要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对次要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

3.3.5. 对盗窃本单位公物、私人物品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对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3.3.6. 严格遵守《吉林省信访工作条例》,按程序逐级*,对工作时间不请假*者按旷工处理。对越级*者,按下岗处理。

4. 机械动力设备管理制度

4.1. 机械动力设备由运行科统一调配和管理。

4.2. 设备技术员每个工作日要对本单位各种生产设备进行常规检查,对有故障的机械动力设备一律禁止运行,并及时安排维护、修理。

4.3. 凡机械动力设备需要更换配件的必须经设备技术员进行技术鉴定,提交分管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到指定地点购件,所换配件要以旧换新。机械动力设备由单位专人维护、修理。

4.4. 因机械动力设备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对事故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经济损失在千元(含1,000元)以内的,由事故责任人全部承担经济损失,千元以上的,再增加超出千元部分的10%,五千元以上的,另行研究处理。

4.5. 因违章指挥造成的机械动力设备事故的经济损失,由事故责任人按照4.4条款接受处罚和承担经济损失。

4.6. 因操作者责任心不强而使机械动力设备带病作业等引起的设备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事故责任人按照4.4条款接受处罚和承担经济损失。

4.7. 因重大机械动力设备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事故责任人按照4.4条款接受处罚和承担经济损失,并调离原岗位。

4.8. 由于锅炉工责任心不强造成的设备事故和出现冻坏取暖设备(停电、停水除外)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事故责任人按照4.4条款接受处罚和承担经济损失。

4.9. 对所有的机械动力设备,由分管经理安排专人操作。未经分管经理安排操作各种机械及动力设备,出现一切事故,后果自负。

4.10. 发生事故,由运行科拿出处理意见。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和经济赔偿,要在当月20日前填写通知单,由分管经理签字后送交财务科执行。

5. 办公室及后勤管理制度

5.1. 综合科负责办公物品的统一管理。

5.1.1. 严格财务审批制度,严格办公物品进、出登记,做到帐物相符。办公用品及办公用固定资产等有关物品由综合科按规定程序统一采购。

5.1.2. 各部门需增添、更新办公设备,由部门提出意见报综合科,汇总后报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购置。

5.1.3. 常用消耗性办公用品(如笔、信笺等),领用时由领用人到综合科登记领用,综合科要建立健全办公用品登记帐册,做好物品的进、出明细帐登记,做到帐物相符。

5.1.4. 综合科要对办公用财产及备品(如电脑、桌、柜、椅及其他办公用品等)进行统一管理,登记造册。各部门按核定办公用财产及备品要妥善保管和爱护,并落实到人。故意损坏办公用财产及备品的,按损失价值全额赔偿,并处以100元罚款。

5.2. 文秘收发管理

5.2.1. 行政印章统一由综合科专人管理,并建立登记簿和审批登记制度。凡使用印章者,均须分管经理批准。

5.2.2. 各科室的业务专用章由各科室负责管理。业务专用章只在表证上使用。除此之外,不得使用业务专用章。

5.2.3. 不得在自定公文纸和自定介绍信上盖公章。

5.2.4. 做好文件的收发传阅工作。党务工作文件由书记批阅,行政工作文件由经理批阅。

5.2.5. 做好报刊杂志的收发工作。

5.2.6. 各部门需订阅的报纸期刊,上报综合科,统一汇总,由经理审批后统一订阅。

5.3. 后勤管理。

5.3.1. 后勤由综合科统一管理。院内环境卫生,由综合科划分责任区,各责任区按要求搞好清洁。

5.3.2. 车库、库房及工作场所要安排责任人,责任人要负责本责任区的卫生。车库、库房要整洁、干净。

5.3.3. 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放入办公室、车库、库房室内,需要单独存放。

5.3.4. 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工作场所时,柜、桌需落锁,关窗、熄灯、锁门。

5.4. 单位福利的采购、发放。

5.4.1. 福利由综合科按分管经理的要求负责组织福利物资的采购、发放。

5.4.2. 综合科在组织发放福利时,各科室要给以大力的支持和协助。

5.4.3. 综合科要建立福利发放明细帐。

5.5. 档案管理制度

5.5.1. 档案要由专人管理,需熟悉档案管理工作业务。

5.5.2. 收集和保管预决算及其他资料,为单位和部门积累档案史料。

5.5.3. 研究分析档案资料,为各项工作提供准确信息。

5.5.4. 做好财务会计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

5.5.5. 档案一般不外借,如必须借出使用时,要说明理由,经过分管经理批准,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限期归还,不得擅自转借他人;

5.5.6. 借用、查阅档案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必须请示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后复制。

5.5.7. 重要资料以及数据图表等,各科室和工作人员不得私自保存,均交送档案室存档。

5.5.8. 若发现文件、资料、内部刊物遗失应及时报告,以便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6. 财务管理制度

6.1. 财务管理基本原则

6.1.1. 预算管理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原则,科学合理编制单位预算。

6.1.2. 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各项收费必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及《收款收据》,严禁白条收费,不得坐收坐支。

6.1.3. 固定资产设专人管理,并将固定资产进行分类分项登记、编号,建立财产管理卡片。年末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

6.1.4. 完成财务各种报表。

6.1.5. 单位财务对外要接受财政、物价、审计部门监督,对内接受单位领导及群众监督。

6.2. 支出管理

6.2.1. 公用经费按照财务预算实行总量控制。公用经费列支时,由主办人提出申请,经主管财务经理同意后方可列支。

6.2.2. 不准私人借公款。因公出差需要借款的必须严格控制借款数额,经主管财务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款,出差返回后一个月内必须报帐结清。否则从工资中抵扣。

6.2.3. 差旅费报销。凡是因公需要外出的,回来后填写差旅费单,由主管财务经理签字方可核销。

6.2.4. 其他费用按国家和上级规定执行。

7. 物资、油脂燃料和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7.1. 物资、油脂燃料和劳动保护用品由综合科统一管理。

7.2. 生产需要物资、油脂燃料,由科室提出计划,由分管经理批准后交综合科采购。

7.3. 综合科严格按照劳动保护用品核定标准进行采购,并及时发放。

7.4. 综合科要建立进、出材料油脂燃料及劳动保护用品的登记台帐,认真办理进、出料各种手续。

7.5. 材料、油脂燃料和劳动保护用品领用,由领用人填写领料单,由分管经理审批后方可供料。

7.6. 综合科组织周转工具清点以及保养维修工作,建立周围工具进出台帐,完成材料各种报表。

7.6. 综合科,组织废旧物资的回收、修理、利用。

8.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8.1. 车辆使用管理

8.1.1. 公务车和生产用车的调度、保养、维护由综合科统一管理。证照的保管、车辆的年审及车辆保险等事宜,由综合科专人负责办理。

8.1.2. 车辆要有运行记录,车辆使用后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

8.1.3. 生产用车和职工通勤车由综合科安排。

8.1.4. 公务用车由分管经理批准。

8.1.5. 凡本单位职工用车或外单位用车必须经分管经理同意后方可派车。私借用公车应填写派车单注明私用,并由综合科核算费用,个人支付。

8.1.6. 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对驾驶员私自用车,处以200元的罚款,同时将油费从个人工资中扣除,造成一切后果自负。综合科将处理意见经分管经理签字后送交财务科执行。

8.2. 车辆与事故处理

8.2.1. 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罚款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8.2.2. 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和驾驶员使用不当导致车辆损坏或故障造成的经济损失,在扣除保险赔付金额后,按着4.4条款接受处罚和承担经济损失。负刑事责任者,单位不在追究经济责任。

8.2.3. 私自用车时发生事故,除扣掉保险赔付金额后,全部费用由私用车者承担经济损失。

8.2.4. 重大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事故责任人按照4.4和4.7条款接受处罚和承担经济损失。

9. 招待费管理办法

9.1. 接待对象

9.1.1. 上级机关和外地有工作来往的单位。

9.1.2. 本区各单位来人,原则上不接待(但因会议或检查确需要安排伙食的情况除外)。

9.2. 审批程序和监督管理;

9.2.1. 公务接待由单位负责人先批准后安排。

9.2.2. 招待费必须当日结算,当月报帐。

9.2.3. 超标准的只按标准报销。

10. 附则

10.1. 本制度解释权归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10.2. 以上各条款如与上级文件精神有抵触,按上级文件执行。

10.3. 本制度从2023年5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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