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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公司法律、法规识别与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3 查看人数:28

生物公司法律、法规识别与管理制度

第1篇 生物公司法律、法规识别与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确定公司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中适用的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识别、获取这些法律法规及要求的渠道,确保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为最新版本,提高员工和相关方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控制。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部。负责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确认、培训、传达和监督执行。

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负责及时宣贯、遵守与本部门、车间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将有关要求传达给员工和相关方。

4 、内容与要求

4.1 、与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a-- 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

b --甘肃省、兰州市的地方法规和国务院主管部门规章、规程;国家、行业、山东省、青岛市有关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则、标准及其他要求等;

c-- 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d --上级机关、执法机关的通知、公报等其他要求;

e-- 国家公约等。

4.2、获取方法

a--上级发文、转文;b-- 报刊、杂志登载;

c --会议获取;

d-- 从法律、法规、标准、其他要求发行处获取;

e --通过政府机构、行业协会等获取;

f-- 上网查询;

g --其他渠道。

4.3、识别和确认

4.3.1、安全部根据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及相关部门、单位收集的信息,编制公司通用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作为各部门、单位进行识别和执行的基本依据。

4.3.2、各部门、车间结合自己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进行识别,确认适用本部门、车间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目录、内容(部分适用的法律法规应识别到适用的相关部分),编制本部门、车间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4.4 、贯彻执行

4.4.1 、安全环保部将确认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向各相关部门、车间进行培训、传达、分解。

4.4.2 、各部门、车间将本部门、车间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采取会议、宣贯、培训等形式,落实到相应层次或岗位,并传达到相关方。

4.4.3、各部门、车间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组织进行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各项活动,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4.4 、公司通过管理评审、内审或日常监督检查等形式对相关部门、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4.5 、公司安全环保部至少每半年一次通过各种方式获取最新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5 、相关记录

第2篇 生物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目的

为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规范运营”的安全方针,强化各级组织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生产安全负责,同时向各自的领导负责。

公司的每位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恪尽职守、各负其责。

2、目标管理

2.1、职业健康安全目标:以人为本,有效实施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岗前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到位率100%,防护措施到位率100%。

2.2、安全生产目标:无重伤以上事故,轻伤率控制在1‰以内,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无火灾事故和交通安全事故。

2.3、环境保护目标:全面控制生产污染,减少污水、空气粉尘及噪音污染,使环境保护监测控制项目及控制结果达到国家、兰州市政府有关环境保护标准。

3、适用范围

用于本公司内所有部门。

4 、说明

4.1、公司法人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4.2、在实际工作中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4.3、本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4.4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的每位员工都必须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3篇 生物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保障政令畅通,做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

有效执行,同时对各项工作及时的沟通和总结,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

3、内容与要求

3.1、本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

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

比安全工作。

3.2 、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安全生产有关事项,并做好会议记录。

3.2.1、会议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3.2.2、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2.3 、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2.4、研究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有明确的目的和具体计划(安全月、年检、季检、月检计划的布置、

落实)。

3.2.5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3.3 、审查、批准新建、改建、大修的设计、计划以及工程验收和运行工作的监控。

3.4 、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制定防止职业病和职业卫生的安全措施,督促有关部

门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和妇女保护工作。

3.5、研究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在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新技术、新设备时,要有计划的组织进行职业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6 、审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

3.7 、审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内容。

3.8 、审批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落实方案。

4、相关记录

《会议记录》

第4篇 生物科技公司备用金管理制度

内蒙古佰惠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备用金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备用金管理,进一步规范备用金使用,保证单位日常工作开展的现金支出需要,确保资金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二、备用金范围

1、采购员零星采购备用金;

2、个人因公出差零星开支备用金;

3、经常性的零星开支备用金;

4、其他备用金。

三、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积极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转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四、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程序

1、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借款单,并按流程办理签字手续。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的“借款单”各项内容是否正确和完整,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2、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填写好“报销单”的各项规定内容,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再将“报销单”返回财务部,财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认真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3、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4、因业务原因需长期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可由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拨出一笔固定数额的现金并规定使用范围;使用部门必须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备用金经管人员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立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经管人员必须按月定期向公司财务部申报备用金使用情况,按时对备用金用款和结余情况进行清理和结算,将相关报销凭证按公司规定程序审批后报财务部门销账,多退少补。前账未清,不得继续借款。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算的,须提前向财务负责人说明原因,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延期。

五、备用金额度

备用金实行限额管理,备用金限额根据单位日常业务3—5日内零星开支所需要的现金量核定。

1、采购员借用的零星采购用款,单次不得超过5000元,超过5000元的材料采购,应由供货方持合法、真实、完整的原始资料,按规定的程序经审核批准后,到公司财务部办理货款支付、结算手续。

2、员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预计出差天数、往返路费、住宿费等支出核定借款额度。

3、办公室零星费用,单次不得超过3000元,超过3000元,按财务制度规定的审批程序,到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

4、其他借款,根据实际情况核定金额。

六、备用金使用审批权限

备用金使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负责人为备用金借款的第一责任人。

七、财务部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及时清理。

八、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在两周内冲账,对无故拖延者,财务部发出最后一次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财务部有权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九、所有各种备用金,必须在年末进行彻底清理,不允许跨年度使用。对因特殊原因必须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必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当年借款。

十、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十一、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内蒙古佰惠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

第5篇 生物科技公司办公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有效地管理和使用公司的办公设备,使现代办公设备在本公司充分发挥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范围:办公设备,包括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网络设施、电话机、传真机、复印机、音响及附属设备等专用于公司办公、开会及培训所用的设备。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

计算机等办公设备使用人负责设备的正确使用和日常维护与保管,若使用过程中出现人为损坏,经发现、核实后,照价赔偿。

第四条

办公室负责办公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办公设备的报废处理工作。

第三章作业内容

第六条

办公设备配置,由使用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安排采购。

第七条

办公设备入库、验收:

办公设备采购后须办理入库、验收、领用手续,办公室负责设备质量的验收,验收合格后,保管员根据实际入库数量填写“办公设备入库单”入库。

第八条

办公设备使用与维护:

1、计算机等办公设备专用于员工办公使用,不得挪于非工作之外其它用途。

2、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由使用人负责保管,除专人外,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开计算机及附属设备、更换配置、随意搬离办公地点;

2)计算机使用人要负责所使用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始终处于整洁、无灰尘的状态;

3)接收E-MAIL的时,须使用杀毒软件彻底查收邮件无病毒后,才能打开邮件以免带入病毒影响公司计算机网络;

(财务部计算机的使用,

4)除使用人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以外,其他人员不得上机操作,贵州弘毅生物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由财务部负责人安排财务人员使用)如有违反按制度处罚,使用人不正规操作造成计算机损害者,照价赔偿;

5)计算机使用人在利用网络给其他员工共享文件须设置密码,以免被他人给破坏;

6)计算机使用人须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电脑信息属公司机密,不得向公司外部人员泄露;计算机使用人不得有意破坏电脑硬件设备,若经发现、核实后,照原价倍进行赔偿;

8)计算机使用人在关机时,不得强行切断电源进行关机,应按操作规范进行关机;

9)计算机使用人要做好日常数据备份工作,坚持做到数据双备份,重要文件资料可以备份到软盘。如有特殊要求,可做成光盘作永久性保存;

10)打印机的日常使用中,色带、墨盒用完需及时更换,更换时须严格按操作说明操作。

3、电话机、传真机、复印机、音响及附属设备等办公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以上办公设备操作,详见《使用说明书》,出现故障须叫专业人员维修;

第九条

办公设备的维修:

1、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的维修:计算机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软、硬件问题时,使用人需安排技术人员进行维修;

2、其它办公设备的维修:一般异常,由办公室请技术人员排除;若涉及更换配件,使用人须请办公室安排相关技术人员维修;

3、所有办公设备,在保修期内,参照《设备保修协议》执行,保修期外,由办公室依实际情况安排相关技术人员(涉及费用须事先上报核准)进行维修;

第十条

办公设备的报废认定与处理:

1、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用品,由于故障而无法修复或无维修价值需要报废的,设备使用部门须填写“计算机等办公设备报废单”,交办公室进行审核,按审批权限报总经理批准后,将“计算机等办公设备报废单”及待报废办公设备交公司办公室处置;

2、出售或报废处理物品时,须报总经理批准后,才能进行出售或报废处理;

3、出售或报废处理的办公设备,其现金上交财务部入帐,同时,财务部负责对出售或报废处理的办公设备进行销帐;

第十一条

员工违反本制度规定的,首次给予批评、第二次罚款50元,第三次(含第三次)以上逐次加倍罚款。

第6篇 某生物科技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生物科技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所有罚款均归入福利项目)

1、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以下五种:

a、嘉奖(每次加发100元年终奖金)

b、记功(每次加发500元年终奖金)

c、记大功(每次加发1000元年终奖金)

d、重奖

e、晋级

2、有以下事迹之一者,给予嘉奖:

a、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及时完成任务者。

b、维护团体荣誉,有具体事迹者。

c、热心服务,有具体事迹者。

d、拾金不昧价值达300元以上者。

e、严格遵守员工行为规范者。

3、有以下事迹者,给予记功:

a、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采纳确有成效者。

b、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者。

c、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d、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e、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并措施得当者。

f、举报违规或损害本厂利益的案件者。

g、具有其他较大功绩者。

4、对于有以下事迹者,给予记大功:

a、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而减少损失者。

b、维护公司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实际功绩者。

c、维护本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d、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为其他员工之表率者。

5、对于有以下事迹者,颁发重奖或给予晋级:

a、研究发明,对本公司有重大贡献者。

b、一年内记大功3次者。

c、服务满5年,考绩优良,未曾受过记过以上处分者。

6、员工的惩罚分为以下五种:

a、警告(每次扣发100元年终奖金)。

b、记过(每次扣发500元年终奖金)。

d、记大过(每次扣发其全部年终奖金)。

e、降级(减掉相应薪资)。

f、解雇。

7、有以下事情之一,经查证属实者,给予警告处分(或罚款30~50元):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规定以外工作者。

(2)在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者。

(3)工作不力、屡诫不改者。

(4)因过失致使出现工作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5)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者。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合理指挥者。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公务者。

(9)在工作区未佩带厂证或未穿工衣者。

(10)在工作区穿凉鞋或赤脚者。

(11)在工作区、宿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蒂及其他杂物者。

(12)出入工作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工作区而拒绝保安或主管人员查询者。

(13)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14)破坏生态及环境卫生者。

(15)擅自在厂内推销物品者。

(16)不能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17)其他违纪行为但情节较轻者。

8、有以下事情之一经查证属实者,给予记过之处分:

(1)对上级批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能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2)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3)因疏忽致使机器设备或物品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但不太严重者。

(4)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严重妨碍他人工作者。

(5)在工作现场吃东西者。

(6)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7)携带危险物品入厂者。

(8)投机取巧隐瞒蒙蔽牟取非分利益者。

(9)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10)在工作时间睡觉者。

(11)附合罢工、怠工者。

(12)办理移交,无特殊理由而未能按期办妥者。

9、有以下事情之一经查证属实者,给予记大过处分:

(1)擅离职守,致使发生变故使公司蒙受损害者。

(2)泄漏公司机密者。

(3)携带违禁物品入厂不听制止者。

(4)遗失经营的重要文件、物品者。

(5)撕毁公文或公司有用文件者。

(6)在工作现场吸烟者。

(7)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8)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者。

(9)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使本公司蒙受损失者。

(10)伪造出勤记录或请人代打卡或他人打卡者。

(11)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名,效用印信或未经核准擅自使用印信者。

(12)吸毒者。

10、有以下事情之一查证属实者,可不经预告给予解雇:

(1)订立劳动合同时使用虚假证件,或用虚伪意思表示,使本厂误信而遭受损失者。

(2)对于上司或其他员工实施暴行或有侮辱行为者。

(3)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定情节严重者。

(4)故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或其他公司所有物品或故意泄露技术、营业上的秘密,使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5)违反国家法律而判刑者。

(6)无正当理由旷工达三日以上者。

(7)聚众要挟,妨碍生产秩序者。

(8)张贴散发煽动性文字、图画、图书,足以破坏劳资感情者。

(9)在工作区或宿舍内赌博者。

(10)偷窃、盗卖同仁或本厂财物者。

(11)利用本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誉及财物受到损害者。

(12)侵占本公司财物或营私舞弊者。

(13)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或者干私活者。

(14)在特定禁烟区吸烟者。

(15)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者。

(16)依据劳动合同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者。

(17)打架斗殴造成严重后果者。

(18)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9)一年内记大过两次,且无功过相抵者。

(20)在外从事与公司利益相冲突的工作,情节严重者。

(21)鼓吹与煽动员工罢工、怠工等确凿证据者。

(22)参加非法组织者。

(23)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经主管部门核准者。

11、员工的降级,参照第10各条款规定,后果稍轻者使用降级处分。

12、同年度功过相抵标准如下:

a、嘉奖抵警告。

b、记功抵记过。

c、记大功抵记大过。

13、奖惩计算标准如下:

a、两次嘉奖等于一次记功。

b、两次记功等于一次记大功。

c、两次警告等于一次记过。

d、两次记过等于一次记大过。

14、解职

(1)本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当然解职”、“辞职”、或解雇三种。

(2)本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

(3)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1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经预告后终止雇用关系:

a、歇业或转让时。

b、亏损或业务紧缩时。

c、业务性质变化,有减少员工的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安置时。

d、员工对于所担任的工作确不能胜任时。

16、员工欲终止合同时亦照规定办理离职手续,未依规定预告者,按比例扣除相应薪水作为补偿,若致使本公司遭受损失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7、本公司员工离职,除“当然解职”及“命令解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理交接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

第7篇 生物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职工。

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安全部负责全公司职工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及发放标准的制定。

3.2、采购部负责全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安全部与物资库进行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验收,仓库负责发放工作。

3.3、劳动防护用品采取分级管理,集中审批,统一发放的原则。

3.4、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做好发放记录,不得随意更改,弄虚作假。

3.5、新职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按发放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3.6、劳动防护用品是在工作期间使用的,凡因病假或其他原因脱离生产岗位半年以上的停发各类防护用,待复工后发放。

3.7、劳动防护用品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发放标。

3.8、生产单位职工进入生产厂区必须按规定穿戴安全帽、工作服等个体劳动防护用品。

3.9、公用防护用品要建立台账,专人保管,内部调节使用。

3.10、特殊防护用品严禁挪做他用。

3.11、各部门领用的特殊专用防护用品,要定期检查,加强保管,经检查已经失去防护作用的要及时更换,无故损坏的要追究责任,按价赔偿。

3.12、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要进行检查,严禁使用无效的防护用品。使用后要按要求进行维护。

3.13、公用防护品及抢修作业用计划外劳保用品,由单位写出申请报告,分管副总经理审批,仓库发放。

4、相关文件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5、相关记录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

第8篇 生物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运输、采购、销售、储存等环节。

2、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

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职责

3.1、安全部负责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并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3.2、安全部负责开展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普查工作,依据普查情况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负责到有关部门和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3.3、管理部负责配合企业内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对厂内员工进行危害告之教育。

3.4、公司设立24小时报警、咨询电话。

3.5、各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检查,并相应建立的管理、检查台帐,

对相关方进行危害告之,对使用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方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4、控制程序

4.1、生产和使用

4.1.1、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

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4.1.2、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剧毒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4.2、安全技术措施4.2.1、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散。

4.2.2、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4.2.3、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4.3、个人防护措施

4.3.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4.3.2、严禁直接接触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4.3.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3.4、有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4.4、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4.5、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4.6、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4.7、生产、使用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4.8、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4.9、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磨擦、撞击。

4.10、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4.11、凡用于生产的有毒有害气体的蒸汽(水)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联通。

4.12、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4.13、装卸运输

4.13.1 托运危险物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向指定的铁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理手续,托运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国家品名表内的危险物品,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技术鉴定书。

4.13.2、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磨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4.13.3、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洗,不得留有残渣,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卸后必须洗刷干净。

4.13.4、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操作过程中注意下列事项:

禁止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强氧化剂、

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

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

温度较高地区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要有防晒设施;

4.13.5、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

4.13.6、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运输危险物品的行车路线,必须事先经当地公安交通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4.13.7、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物品”标志。

4.13.8、运输散装固体危险物品,应根据性质,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尘飞扬和遮阳等措施。

4.14、报废处理

4.14.1、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物资部门要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

人负责管理,进行下列处理:

(1)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2)包装容器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4.14.2、化学危险物品等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

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4.14.3、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4.14.4、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5、相关制度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6、相关记录

6.1、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表。

6.2、各归口部门管理台帐。

第9篇 生物公司职业卫生及生产场所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

1 、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352号令2002),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有效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员工健康,促进本公司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职业卫生安全与职业病管理。

3 、定义

3.1、职业病,是指在本企业生产作业过程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2、职业危害因素:在生产中使用和产生的,并在作业时以较少的量经呼吸道、皮肤、口进入人体并与人体发生化学作用,而对健康产生危害的各种物质的总称。

3.3、有害作业场所监测:指对生产过程中从业人员易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进行定点、定时监测。

4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5、内容与要求

5.1、公司以管理部,安全领导小组为基础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配置兼职管理人员。

5.1.1、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防治计划或实施方案中明确责任人、责任部、目标、方法、资金、时间表等;由安全部和安全领导小组对落实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职业危害的防治与控制效果。

5.1.2、由安全员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应包括:单位基本情况;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设置、运转和效果;职业危害因素浓度监测结果及分析;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中应包括:从业人员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

5.1.3、每位新进厂员工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无职业病史健康证明。

5.1.4、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作业场所设计要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要;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符合标准规定,如有不符合点要有整改计划或方案,并按计划或方案进行整改,整改效果要进行评价。

5.1.5、企业生产流程、生产布局必须合理,确保使用有害物品作业场所与生产区分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安全距离,且作业场所不得有人员居住。企业应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减少作业人员接触有害物质的伤害。企业存在高毒作业时,应将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进行有效隔离。一般有毒作业场所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高毒作业场所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

5.1.6、对从事接触性有毒、有害物质及腐蚀性较强化学品作业的人员,应加强预防措施。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对于作业场所设置的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等,明确责任部门并确定责任人和检查周期,定期检查、维护、并记录,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5.1.7、企业安全员负责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工作,每年定期委托外部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并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将检测结果进行公告,以使从业人员知晓其工作环境的职业危害因素结果。并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5.1.8、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安排职业性健康检查,并将体检果告知员工。

5.1.9、对职业病患者、观察对象、职业禁忌症按规定复查,并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5.1.10、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结合实际情况变化及时进行修订,定期组织演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上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5.1.11、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和器具,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5.1.12、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管理台帐、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帐,由安全员负责管理检查。

5.1.13、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

5.1.14、不得在未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即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人员从事禁忌作业。

第10篇 生物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保证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部。负责监督、考核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及相关责任人。按照本制度对责任范围内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负责。

4 、内容与要求

4.1、公司安全环保部配合生技科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挂牌标识。

4.2、生技科协助使用部门在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结合其性能、用途配置监测、防爆、自动控制等相应安全设施;监督、配合使用部门做好保养、维护工作,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4.3 、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确保其始终处于监控状态。

4.4、当班操作工和班组长要定时巡回检查,不得擅自离岗,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及时处理紧急情况。

4.5、生技科要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台帐和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每月巡回检查一次,做好相应记录。

4.6 、安全环保部组织技术部门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4.7 、公司级管理人员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定点承包,并在承包点设置“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

4.7.1 、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

4.7.2、安全监督和指导责任

a-- 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

b --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c --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d-- 督促隐患整改;

e --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

f --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4.7.3、安全环保部每季度对管理人员承包活动情况进行考核一次。

4.8、各部门应明确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负责人;并对各级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持证上岗。

5 、相关记录

《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明细表》

《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管理人员承包活动考核表》

《安全作业证》

《巡回检查记录》

第11篇 生物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指导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规范本公司的危险源管理,保证公司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的重大危险源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部。负责指导本公司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各车间。负责本部门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工作。

4 、内容与要求

4.1 、重大危险源辩识

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4.2、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4.2.1、公司聘请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意见进行改进,保证重大危险源单元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

4.2.2、现场配有事故喷淋水源、消防水源、灭火机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防毒衣等消防防护用品,做为处理事故之用,所属单位要加强管理,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4.2.3 、加强重大危险源的检查。所属区域操作工要做好当班的巡回检查,严格交接班制度;管理人员至少每天巡检一次;安全环保部人员至少每周巡检一次,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查静电跨接,查避雷设施,查安全附件等。查出问题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立即上报。

4.2.4 、严格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库区,非本工序、本车间人员确需进入的,必须经领导批准,并由公司人员陪同,进入重大危险源单元必须严格登记,库区操作工交待清注意事项并监护。

4.2.5 、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

公司按应急预案的编写导则,编制了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公司员工发现险情必须迅速启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并上报。

4.2.6、重大危险源登记

公司对所有重大危险源进行了登记建档,并严格进行检查,监控,使危害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成为一个持续的过程。

5 相关制度

《风险评价控制程序》

6 相关记录

《重大危险源清单》

《体系运行检查记录表》

《外来人员登记表》

《交接班记录》

《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会议记录》

第12篇 生物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保证本单位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

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产部。负责本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采购部;负责特种设备的采购管理。

各部门、车间。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使用及维护保养管理。

4 、内容与要求

4.1、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

4.1.1 、凡属特种设备均应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设

备。

4.1.2、特种设备安装前,应委托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资质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

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

4.1.3、安装完成后,本单位(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4.1.4、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生产技术科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

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4.2 、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4.2.1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管理,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4.2.2、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4.3、特种设备使用管理

4.3.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4.3.2 、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

4.3.3、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4.3.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4.3.5、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

4.3.6、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并立即上报主管领导, 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4.3.7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4.3.8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4.4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执行《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

4.5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

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

5 、相关制度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6 、相关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特种作业操作证》

生物公司法律、法规识别与管理制度(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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