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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公司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70

纺织公司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第1篇 纺织公司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安全基础档案管理,发挥好档案服务于安全工作的功能,完善安全管理过程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1、实行安全文件收发登记制度,上级来文和下发文件,先行登记、分类存放,按照领导签批意见督办落实。

2、文件应按照收发顺序整齐放入档案盒中,,卷首制作目录,年终装订存档。

3、严格按档案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各种基础资料档案,实行从业人员一人一档,安全管理每一个过程一档,每项活动、工作一档,档案资料做到真实、有效、完整。

4、基础档案资料要分类存档保管,档案分为长期档案和短期档案,短期档案满3年之后可以进行销毁处理。

5、档案基础资料管理信息,必须实现从购臵到退出市场的全过程监督,及时进行更新,确保档案资料完整性。

6、档案资料借出必须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经公司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借阅。

7、档案资料由安全科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实习专柜存放,落实防护措施,防止损毁。

第2篇 纺织公司内部、外来施工方临时用电的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用电安全的管理,避免因不规范的电气临时线的接线和使用而造成的触电或电气火灾、工伤事故和财产的损失,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1、 无论是公司内部临时用电还是外来施工方临时用电,都要到设备部电气办理“临时用电申请单”。

2、 公司电气人员以“临时用电申请单”为依据,负责对临时用电作业或工程项目进行规范性的接线。

3、 外来施工方的临时用电由公司提供电源并负责规范性的接到施工方自带配电箱上为止。施工方自带配电箱的用电安全管理在遵守公司方的用电要求下由施工方负责。

4、 任何施工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操作公司电气开关和配电设施,造成后果有责任单位负全责。

5、 无论公司内部或外来施工方的临时作业或工程用电都要根据工程需要临时架设空中线架或铺设地下线路,不允许在地面上乱接乱甩,以防行人和车辆踩踏碾压造成事故。

6、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允许擅自私接临时电线,一经查出轻者考核单位安全管理分,造成事故和财产损失者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人、当事人的责任;外来施工方所造成的事故或财产损失从工程款中扣除。

第3篇 纺织公司应急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企业的各类应急管理。

3 职责

3.1安全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性管理工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组织事故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监测工作。

3.2财务部负责救灾资金的应急拨款工作。

3.3其他单位按照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履行应急救援职责。

3.4生产车间负责组建本车间应急队伍,按照指挥部的指令参加应急救援行动:负责本车间的应急管理工作。

4内容与要求

4.1应急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

4.2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4.3成立以企业总经理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为副组长,各单位负责入为成员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办公室,并负责安全生产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4.4企业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企业的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在生产管理部门。企业成立应急救援队伍:抢险救援组、警戒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和善后处理组,分别由各单位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组成;组织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行经常性训练,熟练掌握基本的救护常识和救援能力,提高应急人员应急素质和能力。

4.5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4.6按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结合企业实际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综合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编制应急预案包括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资料收集、风险评估、应急能力评估、编应急预案和应急预案评审6个步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情况,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4.7根据有关规定将应急预案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顶案管理办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评审、发布、培训、演练和修订。

4.8企业按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4.9企业要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应急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4.10安全办公室制定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强化员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并对应急演练的效果进行评估,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4.11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根据事故的影响或潜在危害,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安全办公室接各单位或事故现场报警后,立即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经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企业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部门和应急救援队伍均应按照应急预案和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要求,做好人力、财力、物资、通讯以及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12应急救援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积极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夫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应急结束后,应编制应急救援报告。

4.13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周边企业预案及相关部门的预案和应急组织相衔接。

4.14应急管理费用由企业总经理审批,财务部予以保障

5附则

5.1本規定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不一致时,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规定。

5.2本规定由企业安全办公室负责解释。

5.3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6未尽事宜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和行业标准执行。

第4篇 纺织公司安全生产年度目标管理制度

一、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公司确定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开展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负全面责任,在抓好生产质量等项管理的同时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确定的单位年度分解目标和员工个人签约目标的实现达标。

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每月对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工伤事故和“三违”情况以及劳动防护管理工作进行月度考核,依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进行考核。

四、公司安委会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各生产单位每周一次的隐患排查、各班组每天日常安全自查,为完成年度目标坚持不懈的抓隐患整改,确保公司一方平安。

五、依照年度目标,有效开展每年两次应急预案演练,以实战状态投入演练,达到锻炼队伍一旦遇火情能在第一时间迅速灭火。

六、公司坚持执行全面禁止吸烟的规定,一旦查出按规定严格处罚,以此保证公司无火源产生。

第5篇 纺织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1.1为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避免工伤事故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等几种安全教育的程序、内容和管理要点。

1.3 本制度适用于澳泰公司内所有从业人员。

2 总则

2.1 安全教育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通过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2.2 各单位要坚持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认真布置,检查落实,

讲求效果,严格考核。

2.3 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 职责

3.1 安全管理办公室是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的主管部门,负责下达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或督促相关部门实施;负责教育培训资金的申报和使用。

3.2 各生产厂负责提出年度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的需求;负责实施新职工、班组长、职业健康、转岗等安全教育。总经办统一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相关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制定全员安全教育内容。

3.3 其它单位负责组织和实施全员安全教育。

4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4.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确保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4.2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将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培训。

4.3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4.4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主要内容为:

4.4.1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4.4.2 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4.4.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4.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4.4.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4.4.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4.4.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5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包括下列内容:

4.5.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4.5.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4.5.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5.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4.5.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4.5.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4.5.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5新职工安全培训教育

5.1 凡新入职的员工进厂都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的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即公司级8学时、车间级8学时、班组级8学时。

5.2 经安全教育后,劳保仓库领取规定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由劳保仓库对领取情况保存建档。

5.3 根据总经理办公室确定的新职工的学徒期,车间必须为其制定师傅,师傅应当对其进行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并对其安全操作进行监护。

5.4 新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内容

5.4.1 公司级教育由安全办进行,主要内容为:

a)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安全生产的任务,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b)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规定,本企业概况、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和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危险性作业项目、安全管理程序;

c)《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规定》《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有关规章制度,职业安全健康常识;

d)公司典型的工伤事故案例及防范措施;

e)安全“两个体系”:○1、公司级管控的风险点,管控层级,主要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2、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治理的依据等。

5.4.2 车间级教育由车间负责安全工作的领导进行,主要内容为:

a)工作环境和危险因素,本车间概况,生产性质等;

b)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c)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d)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应急情况的处理;

e)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维护;

f)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和危险区域地点及警示标识;

g)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故;

h)有关的事故案例剖析;

i)安全“两个体系”车间主要风险点,管控层级、管控措施、应急处置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措施和排查依据。

5.4.3 班组级教育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主要内容为:

a)各岗位(工序)的安全操作规程;

b)班组岗位的设备、设施、工具的性能特点和使用要求;

c)岗位(工种)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和应遵守的制度等;

d)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e)有关事故案例剖析;

f)作业环境及危险区域和注意事项;

g)工序作业操作法和作业指导书;

h)安全“两个体系”班组主要的风险点、管控层级、管控措施、应急处置和隐患排查整改治理的措施与依据。

以上三级培训的考试可采用开卷考试的形式

6 班组长安全教育

6.1 班组长安全教育,由总经办负责组织实施,各分厂安排授课。

6.2 教育内容:

a)安全生产的意义和任务;

b)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企业的规章制度;

c)安全技术、职业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d)现代科学管理的方法及应用、班组安全建设、安全生产“五同时”教育、检查、危险作业、违章管理等内容、方法和要求。

6.3 班组长安全教育应有学员名单、考试(或考核)记录。

7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7.1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纺织企业所涉及的特种作业及人员主要有:

a)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

b)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c)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d)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e)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7.2 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经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地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

7.3 安全办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按照规定的时间组织其参加培训或复审,并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者持证上岗。

8转岗安全教育

8.1 工伤休工人员和离岗六个月以上重新上岗的职工,纳入转岗培训。分厂相关部门必须安排对其进行转岗安全教育,对工伤休工人员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其他转岗人员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转岗人员须经安全教育后,方可安排工作。

8.2 复工教育内容

a)澳泰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b)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c)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

d)对工伤转岗者,分析、掌握事故的原因及防范的措施。

8.3 转岗教育后,填写《转岗安全教育表》,交本单位安全办存档。

9 考核

对于未按规定组织安全教育或教育率达不到规定要求,按澳泰公司安全奖惩办法执行

第6篇 纺织公司安全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1.1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各部门安全技术措施费使用的及时、到位,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并依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澳泰公司实际,特制订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1.2本制度划分了安全资金项目、安全资金使用及管理办法。

1.3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

2 总则

2.1单位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安全生产措施费专用于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 职责

3.1安全资金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

3.2安全资金经各部门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使用。

4 安全资金包含项目划定

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根据劳动部、全国总生产办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制订,其包括的范围如下:

1)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生产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包括报刊、宣传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

2)安全培训及教育费用;

3)劳动保护用品费用;

4)生产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铺设、外电防护措施;

5)生产设备维护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设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  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

6)生产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7)生产作业的救生设备、器材及临边防护、警示设施费用;

8)抢险应急措施;

9)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费用;

10)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保健急救措施费用;

11)安全帽、安全带的购置费用;

12)按国家、生产所在省、市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措施所涉及的费用。

上述费用由各经办部门按季统计上报。

5 安全资金使用及管理办法

5.1安全生产施措施费的使用必须立项。生产项目作业初期,制定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费的支出计划,经所属部门审核,报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复审,送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安排资金支付,所列费用方可计入安全生产措施费。各种安全技术设备,由供应部安排专业人员购买、验收、管理,用于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等。

5.2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5.3对不按规定使用措施费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部门,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处罚,罚款数额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核定,罚款的收入,应如数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统一调配使用。发生伤亡事故,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应首先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4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在工程结束时的结余,应全额上缴澳泰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不得挪用。

5.5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异的部门、班组、个人给予适当奖励。

6 考核

6.1安全资金使用由澳泰公司安全管理办公室监督,对挪用或慌报虚报安全资金使用的单位和个人经单位核实给予严厉处罚。

6.2安全资金使用建立档案由公司统一保存,年底纳入部门考核。

第7篇 纺织公司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和使用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预防火灾、爆炸、中毒及环境污染等意外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的日常安全管理。

3.职责

3.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的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

3.2. 供应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供应,并提供新的危险化学品危险性能资讯。

3.3. 生产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入厂检验。

3.4. 仓管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储存及管理。

3.5. 生产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3.6. 安全管理部门、义务消防队负责组织火灾事故的紧急救援,安全管理部门、生产部、行政部、义务消防防队负责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的紧急求援。

3.7. 副总经理负责新的危险化学品申购审批。

4.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4.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从事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进行有关危险化学品相关知识及操作技能的安全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

4.2. 新的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应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5.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5.1. 危险化学品由供应部统一采购,供应部应掌握供方准确资讯,确保危险化学品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5.2. 申请采购的危化品须经质检部和仓管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6.危险化学品的贮存

6.1. 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用的危险化学品仓库。

6.2. 危险化学品应当分类、分项储存,堆放时堆架之间的主要通道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6.3. 危险化学品仓库应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危险化学品要及时清除,用过的棉纱头,应放在指定地点妥善保管、定期处理。

7.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7.1.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危险化学品的标识内容,危险特性及使用注意事项,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防范事故发生。

7.2.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使用后需由指定协作单位回收,不得随意露天摆放或将残余物随意倾倒。

7.3.使用后的废料不得随意倾倒,应妥善存放在专门容器中,由指定回收公司回收。

7.4.各相关部门可以根据本部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作业指导文件,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8.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8篇 纺织公司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

1目的与范围

1.1为加强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保障生产正常进行以及单位财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企业厂区内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重点部位的消防要点。

1.3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

2总则

2.1澳泰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是经安全保卫部门调查后确定的,各单位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凡在此作业区域员工均应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演习与培训,遵守本制度和其他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

2.2进入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作业、安装的外来人员,由业务接口部门和作业、安装单位共同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并与生产办签订安全协议,需要动火的必须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

2.3凡在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从事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的作业,作业前要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定防火措施,确认防火安全措施完善后,才能进行作业,作业中要进行监护,作业后要清理现场,确认无火种产生才能离开现场。

3职责

3.1安全保卫部门是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的主管单位,负责区域内消防安全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划分工厂重点防火区域,对重点防火区域进行管控。

3.2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对该区域内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实行归口管理,负责消防器材日常巡查、维护和更新;负责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开展防火防爆安全宣传;组织专(兼)职消防员、义务消防队员等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训练。

3.3各车间(部门)负责本单位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负责区域内消防安全日常检查及其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负责督促该区域内员工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4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划定及安全要求

重要防火防爆场所及安全要求

序号

作业场所

危险性

安全管理要求

1

汽油汽化 室

汽化装置易爆。

严禁烟火,防止油箱渗漏,限存一定的油料,经常清除地面油污,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设立严禁进入标志。

2

配变电室

有因雷击、控制失灵、小动物进入开关箱,绝缘破坏、漏油、油温升高等引起火灾事故。

严禁烟火,定期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查,定期对配电设备进行检查,配足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每月进行点检。

3

空压气压站

管道泄漏有燃烧爆炸危险

专人管理,严禁烟火,无关人员严禁进入,保持通风良好,防雷防静电设施完好。

4

乙炔氧气存放棚

油脂、乙炔等易燃物接触氧易燃烧爆炸,压缩性气体受热或渗漏时有爆炸危险。

氧气瓶和乙炔气瓶不能混放,不能接触油脂,库房必须通风良好,周围严禁明火,气瓶要垂直存放,扭紧瓶帽并有防倒防撞措施,非本岗人员进入库房实行登记制度。

5

包装箱存放库房、场地

库房、场地存放着木板、胶纸各种内饰易燃品、纸皮及罐装易爆物品等,易造成灾害性恶性事故。

区域内严禁烟火,周围20米内严禁明火作业,库内设消防通道,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6

化学品库、油库

溶剂、油料是易燃爆炸物品,极易引起燃烧、爆炸,易造成灾害事故。

库房内及周围严禁烟火;采用防爆设备、电气;加强通风减少爆炸性混合气体;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周围30米严禁明火作业;防雷设施保持完好;禁忌物品严禁一起存放;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专人负责管理,非本岗位人员进行实行登记制度;每天必须进行安全巡查。

7

油  库

有燃油存放,容易燃烧

存放区严禁烟火,配备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无关人员严禁入场内。

8

染化料存放库

保险粉等易燃物品存放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专人负责管理,非本岗位人员进行实行登记制度;每天必须进行安全巡查。

5汽油汽化室管理规定

5.1汽化室内不准存放汽油汽油必须存放在油库,严禁放在露天曝晒。搬运油桶严禁摔碰,以防碰出火心。

5.2汽化室内严禁烟火严禁使用铁制工具开启油桶,必须使用有色金属制成的工具.

5.3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汽化室内,工作人员进入汽化室应随时将门关闭。

5.4汽化室内通风设施应经常检查,保持良好运转和室内空气流通。

5.5汽化器上的压力表、安全阀和防爆薄膜要定期检查。汽化器内压力不能超过额定压力。

5.6经常检查雾化喷头和管道,发现喷头堵塞,管道漏汽,应立刻停车处理。

6配变电室管理规定

6.1非电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电室。

6.2配电室内要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其他物品。

6.3电工未经考核,无操作证者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6.4对变电器、露天输电线路、地下电缆、室内外配电装置和电器设备,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火险隐患要及时排除。

6.5值班电工要坚守岗位,认真监护电压、负荷的变化情况,填写运行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6.6停电清扫检修时,严禁用汽油、煤油擦洗。

6.7在安装、维修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按规程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6.8对本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其放置的地点及使用方法。

7场所消防管理规定

7.1作业场所内消防器材配备要充足、完好,防火标志醒目。动用明火需严格按工厂动火作业审批程序进行。

7.2作业场所内须指定专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库房消防器材的保管和消防安全的检查。

7.3作业场所内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和临时线,灯具应符合要求,配电线路应穿管。

7.4对于初起火灾时,现场员工应及时组织扑救,并按应急响应流程执行。

7.5下班时应仔细检查场所内物品、设施,确定正常后,关闭电气、门窗。

8考核

对不执行本制度,按考核规定执行。导致事故发生的有关责任者加倍处罚,同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9篇 纺织公司危险作业审批监护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1.1 为了加强对危险作业、派出到外单位的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危险作业的种类、管理分工、审批手续及预先危险性分析等。

1.3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

2 总则

2.1 危险作业种类:

1)高处作业:指在距坠落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2)带电作业。

3)在禁火区域进行的明火、易燃作业。

4)爆破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5)有中毒、窒息危险的作业。

3 职责

3.1安全办负责审批高处作业,并对其实施安全监督、检查。负责所有危险作业的监督检查。

3.2 设备部负责审批带电作业,并对其实施安全管理;事前应报安全部门备案,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3.3 安全办负责在禁火区域、重点防火部位及要害部位进行明火、易燃作业,爆破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并对其实施安全监督、检查。

3.4 有中毒、窒息危险的作业,由安全办审批并实施安全监督、检查。

3.5 危险性较大的派出作业,由派出单位的领导和安全员审批并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4 审批手续

4.1 一般性的危险作业,由本单位的领导或安全员审批。

4.2 下列危险作业,由总经办或安全办审批:

1)多个单位协同进行的作业,及在带电、强风、雪天、雨天等特殊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

2)重点防火区域的明火或易燃作业;

3)处理爆炸物品或爆破工程;

4)重大检修项目中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4.3 派出工作中有危险性作业的,由派出单位审批;涉及两个以上单位的,由各单位协商或由派出单位上报总经办审批。

4.4 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检修等作业,由组织施工、检修的单位进行预先危险性分析,上报总经办或安全办备案。

5 管理要求

5.1 凡计划准备进行危险作业的单位,作业前应编制安全作业计划,制定好安全对策,指定安全负责人,并指派安全负责人按上述管理分工到有关部门办理《危险作业申请单》。危险性较大或重大的工程及检修,主办责任单位应根据情况成立以单位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领导为主要负责人的项目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项目安全保证体系,明确各单位各部门职责分工,负责编制项目网络计划,明确各子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做好预先危险性分析,并填报《预先危险性分析表》,先由本单位领导审批后,将审批表、网络计划、安全保证体系和职责分工,报审批部门备案或审批。

5.2 各审批部门在审批《危险作业申请单》及预先危险性审批表前,应深入现场对审批内容进行检查核实。上述报表审批部门留存一份,并认真做好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检查、管理。

5.3 危险性较大的项目实施中涉及多个单位的,应由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预先危险性分析,研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确定项目总体及各子项目安全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负责人,并上报总经办或安全办备案。各单位必须遵照会议(也可印发会议纪要)统一要求,分工负责,做好各自分管的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全局,保证整体作业安全。

5.4 甲单位派出人员到乙单位进行有较大危险性的作业,甲单位除了做好自身的安全管理工作,还应通知乙单位安全部门共同配合,做好整体安全管理工作。

5.5 项目主办责任单位在作业前,必须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严格按《危险作业申请单》和《预先危险性分析表》的措施进行作业,指派专人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项目负责人(现场指挥)必须指定现场各独立作业小组的安全负责(监护)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要认真监督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执行、落实情况。安全负责人在工作中不得脱离作业现场。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不安全因素。

5.6 危险作业完毕后,作业单位要认真清理现场,不留隐患,及时报告审批部门。作业单位(含作业小组)、主管部门、安全等审批部门应加强现场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6 考核

对于未执行危险作业审批程序规定的,考核规定执行,追究组织者或单位领导责任。

第10篇 精品资源:纺织公司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

纺织公司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

1目的与范围

1.1为加强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保障生产正常进行以及单位财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规定了企业厂区内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重点部位的消防要点。1.3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2总则

2.1澳泰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是经安全保卫部门调查后确定的,各单位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凡在此作业区域员工均应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演习与培训,遵守本制度和其他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2.2进入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作业、安装的外来人员,由业务接口部门和作业、安装单位共同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并与生产办签订安全协议,需要动火的必须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2.3凡在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从事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的作业,作业前要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定防火措施,确认防火安全措施完善后,才能进行作业,作业中要进行监护,作业后要清理现场,确认无火种产生才能离开现场。3职责

3.1安全保卫部门是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的主管单位,负责区域内消防安全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划分工厂重点防火区域,对重点防火区域进行管控。3.2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对该区域内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实行归口管理,负责消防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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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 纺织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识别、获取、更新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保证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有效性,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与公司有关的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及时更新,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公司员工和相关方,以便严格遵守,消除违法行为和现象。

3. 职责

3.1安全办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于与本公司活动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3.2设备部负责识别和获取安全设施管理、用电作业安全、设备安全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设备设施报废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3.3总经办负责识别和获取工伤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3.4财务部负责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其它要求; 、

3.5生产部、设备部负责识别和获取相关方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其它要求;

3.6其他专业职能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的识别和获取;

3.7安全办负责对全公司通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等文件的登记、发放方式包括以公司文件形式发放、原文发放和其他形式。

4.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其他要求的获取

4.1 获取的内容

4.1.1法律全国人大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如刑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 。

4.1.2 法规国务院和省级人大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 。

4.1.3 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局和省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1.4 标准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布的安全标准

4.1.5 国际公约我国已签署的关于劳动保护的公约

4.1.6 其他要求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地方和相关行业有关的安全生产要求、非法规性文件和通知、技术标准规范等。

4.2 获取渠道

4.2.1 各级人大、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办法及其他要求的获取渠道是全国人大公报、国务院公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政府职能部门

4.2.2 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获取渠道是各部、委或标准化组织等

4.2.3 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获取渠道是各上级主管部门

4.2.4 还可以与咨询机构等部门联系

4.2.5 通过报刊、书店、互联网等渠道。

4.3 获取方式和时机

4.3.1 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通过上述渠道以走访、电话、传真、信件、会议等方式获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同时建立必要的联系

4.3.2 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通过阅读和整理有关报刊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登记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记录表上并及时传递到公司生产部和安全办公室。各管理部门对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立即实施。安全办每年整理一次公司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保持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处于最新状态。

5. 适用性识别、传达和更新

5.1 适用性识别判定依据

5.1.1 公司活动、产品、服务要求

5.1.2 所属行业

5.1.3 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

5.1.4 相关方有关要求。

5.2 各部门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生产的特点对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将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登记在《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上并将适用的条款摘录到清单上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5.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传达

5.3.1各职能部门将审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清单传递到公司安全办。

5.3.2安全办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清单及有关内容予以印制然后按文件管理程序的要求发放到各部门,各部门的执行由单位办公室按文件管理程序要求进行。

5.3.3各部门将适用于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进行传达贯彻确保每位职工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法执行。

5.4各部门应随时掌握与本单位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最新信息如有换版、更改等情况及时向公司生产部和安全办公室传递。

5.5为使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保持最新状态各部门每年确认、登记、摘录获取的最新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填写《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更新清单》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提供给公司生产部和安全办公室。

5.6各部门对作废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标识对新颁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补充。

6.符合性评价

公司应每年组织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从而确保公司和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和开展业务活动,对于不符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要及时做出标识和处理。

第12篇 纺织公司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及时解决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部署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特建立此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每月中下旬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主持,由安委会成员和各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例行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也可召开应急安全生产会议。

二、安全生产例会的主要议题:

1、各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本人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经验交流。

2、检查上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3、对员工提出的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

4、根据需要,对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等进行修订。

5、讨论决定有关安全生产设施方面的技术改造、经费投入事项。

6、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作出处理决定。表彰奖励安全生产中的先进典型人物和事例。

7、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8、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有关文件,并研究提出在本企业贯彻落实的措施。

纺织公司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十二篇)

为加强公司安全基础档案管理,发挥好档案服务于安全工作的功能,完善安全管理过程监督,特制定本制度。1、实行安全文件收发登记制度,上级来文和下发文件,先行登记、分类存放,按照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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