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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休假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70

有限公司休假制度

第1篇 有限公司休假制度

____________年休假制度

休假制度

一、休假规定

1.公司规定的所有休假,职工必须在休假前提交给人力资源部有效证明并签批请假条,休假时缺少部分证明的最迟于当月月底计发工资前补齐。否则,对缺少休假证明资料的按事假处理;不按规定办理休假手续或休假到期无故不出勤者,以旷工论处或视为自动辞职。

2.职工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满时,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职工在此期间自动辞职的情况除外。

二、婚假

1.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职工,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结婚的职工,可享受15天婚假。

3.再婚者享受3天婚假。

4.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5.休婚假时间规定:结婚登记日期后半年内,举行婚礼前/后一个月内。婚假应当连休,不得分次休假。

6.婚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7.请婚假者需持《结婚证》(结婚登记时间超出半年但婚礼举行日期前/后一个月内的,需同时持婚礼请柬证明)到人力资源部登记、请假。

8.释义:

法定婚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晚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的为晚婚。

结婚日期和年龄的计算以《结婚证》登记日期、结婚双方的身份证年龄为依据。

三、产假

1.本产假规定适用于按国家法律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违反国家、地方法律法规生育者不享受本公司规定的产假、护理假待遇。

2.无生育审批证明意外怀孕流产的已婚女职工,按病假处理。

3.已婚女职工生育产假规定:

1)享受98天产假,晚婚晚育的增加产假60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有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劳动时间内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每天劳动时间内的哺乳时间可以拆分两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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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符合晚婚晚育规定,妻子生育前/后1个月内,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

5.产假、护理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生育工资、待遇发放:

1)公司按规定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符合规定的女职工生育后,需提交给公司人力资源部生育相关资料,由公司向本地人社局申报生育保险待遇。

人社局批付的“生育医疗费”全额支付给生育女职工。

女职工休产假期间公司每月差额化补发工资,保持员工工资不变。

2)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按本地规定的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男职工需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配偶生育相关资料,由公司向本地人社局申报。批付的费用由男职工全额享受。

3)男职工护理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7.休产假、护理假者需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女方生育前休假者,需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妇幼保健站开具临产证明)到人力资源部登记、请假。

8.释义:

晚育:已婚妇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妊娠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四、丧假

1.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给予丧假3天。

2.职工配偶的父母、或职工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死亡时,给予丧假1天。

3.职工配偶为独生子女(需出具独生子女证明),其配偶的父母死亡时,给予丧假3天。

4.丧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5.丧假由人力资源部、主管部门领导、公司副总/总经理逐级审批。

五、带薪年休假

1.员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2.年休假时间规定:

1)职工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职工有下列情形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员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公司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公司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5.非公司统一安排职工进行的年休假期间,需休假职工本人至少提前2周向人力资源部申请,经批准后安排休假。

六、工伤假

1.工伤假范围:职工因工伤或视同工伤(以本地工伤保险部门认定书为依据)情况下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

2.工伤待遇支付:

1)办理工伤保险的职工,按规定向本地工伤保险部门申报各种工伤、伤残待遇的报销,不能全额报销的医疗费差额由公司承担补足。

2)未办理工伤保险的职工,由公司参照工伤保险待遇报销的项目和金额承担、支付给受工伤职工。

3)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应由公司承担的工伤医疗、伤残待遇,由公司承担支付给受工伤职工。

3.工伤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4.工伤假由人力资源部、主管部门领导、公司副总/总经理逐级审批。

5.此处未尽事宜一律遵照国家、本地区工伤保险管理的法规执行。

七、病假

1.病假范围: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

2.病假审批:

1)普通病假,提供县级以上就诊医院诊断、治疗证明和医嘱休假时间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审批手续。

2)疾病、伤情严重者,需请假1个月以上的,持三级医院的医疗诊断报告和治疗、休假证明、劳动能力鉴定(或伤残鉴定)证书,由公司根据国家、地方对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现行规定批准相应时长的病假。

3)病假5天(含)以内,由人力资源部、主管部门领导审批;5天以上须增加公司副总/总经理审批。

3.病假期间工资:

1)病假单次连续10天(含)以下(不含法定假和公休假/休班),病假期间工资按员工基本工资80%计发,员工当月“应发工资”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计发。

2)病假单次连续11-22天(不含法定假和公休假/休班),病假期间工资按员工基本工资60%计发;员工当月“应发工资”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计发。

3)病假单次连续1个月以上,病假期间“应发工资”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

4)当年累计病假22天(不含法定假和公休假/休班)以上,从超过累计22天的单次连续病假起工资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

4.职工伤/病治疗结束,经有相应资质(二级或三级)的医院诊断病愈,即医疗期结束后报到上班,职工个人仍想继续休养的,公司根据医院诊断和医嘱建议,以事假处理。职工痊愈后无故拖延不按时上班的,以旷工论处或视为自动辞职。

5.释义: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八、事假

1.连续请事假不得超过1个月(最长31天),事假期满后,特殊原因需延续的,必须持有关书面证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延假申请,事假延期最多1个月(最长31天)。

2.职工请事假连续时长超过2个月(最长62天),或当年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最长90天)视为自动辞职,按辞职手续办理。

3.事假当天日工资全额扣除。事假当月职工出勤工资不足以抵消个人五险一金扣款的,职工请假前需将五险一金扣款差额以现金形式补足交给人力资源部。

4.事假5天(含)以内,由人力资源部、主管部门领导审批;超过5天须增加公司副总/总经理审批。

第2篇 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各类危险性作业活动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行业标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及《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部门、各单位。

2.在公司管辖范围内从事危险性作业的外委施工单位、承包单位、供货单位等相关方。

第三条定义

1.危险作业指在生产或施工区域内进行的起重吊装、有限空间、临时用电作业、特殊物项运输、恶劣天气时室外作业、危险区域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工业管道抽堵盲板作业、交叉作业、动土作业、射线探伤、高温作业、脚手架搭设、狭小空间的焊接打磨、其他危险区域的危险作业等作业项目。

2. 动土作业:因工程需要在公司内进行的地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有可能影响地下设备、管道、电缆及临近装置、建(构)筑物安全的作业。

3. 断路作业: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或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4.特殊物项运输:指公司承担的车货总长度大于14米或宽度大于3.5米或高度大于3米或质量在20吨以上的大件进行的厂外运输;厂内单次利用厂内机动车辆运输5个以上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厂区内部各种车辆的超速行驶;其他情况特殊的厂内运输。

5.恶劣天气室外作业:超过六级以上的台风、暴风雷雨、暴雪、大雾、室外气温在零下10度以下的作业(吊装不允许进行)。

6.射线探伤:指在室外、生产车间或安装现场用手提式或移动式γ射线探伤机、x射线机进行探伤的作业及其他利用放射性同位素装置进行的放射性作业。

7.高温作业:指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当室外实际出现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时,其工作地点气温高于室外气温2℃或2℃以上的作业。

8.脚手架搭设: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吊篮脚手架工程;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9.狭小空间的焊接打磨:指作业空间小、施工难度大、常规工机具难以使用、操作人员活动范围受限且要求质量较高的部位进行的焊接、打磨作业。

10.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第四条 职责

1.质量安全部

1.1 编制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2 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根据公司实际界定危险作业的范围;

1.3 监督危险作业许可制度的执行,对不遵守许可制度的单位进行督导,开具不符合项纠正措施,进行hse绩效考核。

2.技术中心

2.1 特殊危险作业开工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2.2 组织作业单位有关人员对危险作业进行技术磋商,确定安全可靠的风险预防措施;

2.3 危险作业前组织或参与方案或安全技术交底。

2.4 对危险作业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5 必要时会签危险作业许可证。

3.各部门、相关方

3.1 认真学习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和其他危险性较大的专业管理制度;

3.2 对需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特殊危险性作业向技术部门提出申请,提出具体要求。

3.3 认真履行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对在本区域内进行的危险作业进行监督、检查,会签作业许可证。

3.4 公司各相关部门负责对接口相关方的危险许可的监督管理。

4.审批人员的职责

4.1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进行审查。

4.2检查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

4.3督促相关人员履行其职责。

5.专兼职hse管理人员的职责

5.1提出并督促落实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

5.2组织进行安全教育。

5.3加强对作业现场的检查与指导。

6.监护人或的职责

6.1监督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6.2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6.3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

6.4在发生危险时采取救援措施。

6.5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和清理。

7.作业人员的职责

7.1严格执行、落实有关安全措施,不违章作业。

7.2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对于违章指挥有权拒绝。

7.3正确使用和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

第二章 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内容

第四条 一般规定

从事危险作业的相关人员,必须按相关规定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履行作业许可审批手续。

第五条 几种危险作业管理的内容

1.危险动火作业(简称动火作业)

1.1定义

1.1.1危险动火作业指在公司危险范围内进行的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磨光等产生明火的作业。主要指在各种高压管道、空压站、乙炔汇流排间、涂装车间、配电室、变压器室、液氧站、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天然气站、ihp车间、办公楼、档案室或具有其他较大危险因素场所的动火作业。动火作业按动火危险程度分为特殊动火、一般动火二级。特殊动火需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

1.1.2 特殊动火

凡属下列情况的动火均为特殊动火:

①高处交叉动火作业;

②有限空间内动火;

③乙炔汇流排间、油库、油漆库、液氧站、天然气站、档案室、仓库、涂装车间、ihp车间、各办公场所、计算机机房、保存有重要物资等危险较大或造成重大损失区域的动火作业;

④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装置、容器、输送管道、储罐等部位或其他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⑤带压不置换的动火作业;

⑥节假日、夜间等特殊时期进行的动火作业;

⑦冬春季枯草季节在枯草地附近2米范围内进行的动火作业或风力较大、作业中有可能引燃周围易燃物品的室外动火作业。

⑧其他情况下公司认为需规范的动火作业。

1.2 进入有限空间动火作业,必须同时遵守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要求;高处作业动火,必须同时遵守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要求。

1.3 动火作业过程中,如果作业条件发生异常变化,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动火作业许可证同时废止。符合作业条件恢复动火时,必须重新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2.1.定义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指进入设备、容器、管道、储罐、地沟、锅炉、地井、烟道、专用贮料池等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养护等有可能造成窒息和中毒的有限空间作业。如进入结构模块、设备模块等空间较小、通风不良、氧气含量不足、有易燃易爆物品等的区域,涂装车间的有限空间和通风不良处所、存在密度比空气大的有机溶剂蒸气

积聚的低凹场地结构(如地沟、地坑等),以及防火间距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构造等。

2.2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填写危险作业许可证,要进入的设备与生产系统必须可靠隔断(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不允许采用关闭阀门、加水封等办法代替)。并清洗、置换。作业单位要做好严密的组织安排,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由设备所属单位对进入设备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

2.3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确保清洗置换合格或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并指定专人进行检测,保证有限空间氧含量在19.5%--23%范围内,有害气体成分在国家允许范围之内。作业中应对有限空间内气体连续监测。容器、设备内作业时间不宜过长,应轮换休息。

2.4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应尽量避免使用电动工具,必需使用时,要按相关规定制定安全措施,电动工具外壳要可靠接地、导线绝缘良好,并配备漏电保护装置,使用者必须穿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

2.5 有限空间作业要有良好的出入通道和换气通道,通风不良时,要强制通风。禁止用氧气吹风。进入有腐蚀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穿戴安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戴空气呼吸器。

2.6. 有限空间作业必须设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络。

2.7 有限空间内作业,照明电源必须是36v以下的安全电压,如在潮湿场所内或煤气设备内作业,照明灯具的电压不得超过12v。容器内照明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2.8. 在设备内作业结束时,须认真检查,确认设备内无人、无工器具等,方可撤离。

3危险高处作业(简称高处作业)

3.1定义

高处作业:指在距离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发生坠落事故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3.1  高处作业的分类

3.1.1 特殊高处作业

(1)在阵风风力为6级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2 )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3) 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4 )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5 )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6 )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7 )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3.1.2 一般高处作业

(1) 在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上面进行的高处作业。

(2) 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

(3 )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

(4 )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设备模块、结构模块等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的高处作业。

(5) 在塔、釜、炉、罐、设备模块、结构模块等容器、设备内进行的高处作业。

3.2  高处作业的管理规定

3.2.1 原则上不批准进行特殊高处作业。如遇紧急情况必须处理时,须将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后方可进行,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3.2.2 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报危险作业许可证,审批人员应到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批准。

3.2.3 高处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和劳动纪律差、班前、班中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3.2.4 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扎好安全带,带好安全帽,不准穿硬底鞋。

3.2.5 高处作业必须设专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对高空作业人员的作业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3.2.6 作业开始前,作业人员必须检查作业场所栏杆、扶手、跳板、脚手架等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否则,不准进行作业。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3.2.7 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往下投掷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伤人。

3.2.8 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高空作业现场必须设立围栏或其他明显安全界标,无关人员不准在作业点下面通行和逗留。高空作业和架空电力线路必须保持安全距离,以防触电。

3.2.9 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畅通,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

第3篇 水泥有限公司岗位交接班制度

**水泥有限公司岗位交接班制度

总则:为确保生产安全运行和检修项目安全保质保量落实,坚持班中事务日清日结,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接班内容及事项

1.1 接班值班调度和当班负责应提前到岗,对上班的生产及设备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全面了解,认真听取交班负责介绍生产情况并布置好本班工作相关事项。

1.2 岗位人员应提前到岗,对本岗位区域工艺、机电设备实施及卫生状况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对部门所规定的纳入交接班事项进行确认,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本班负责报告。

1.3 坚持“四不接”原则:巡检操作报表交接班记录本遗失、损坏、模糊不清不接;交班前生产出现较大波动,可能造成事故不接;工器具不全,责任交待不清不接;岗位卫生未清扫不接。

第二条、 交班内容及事项

2.1 交班者应主动向接班者介绍本班生产、操作及设备运行情况,操作员在交班前一小时一般不做大的操作变动(开、停机除外),为下一班生产创造条件。

2.2 交接双方必须对口一对一交接,接班者因故不能按时到岗时,交班者应将情况报告当班负责,待做出妥善安排,并经接班者签字后,交班者方可离岗。

2.3 交班时应严格执行“八交”:交工艺指标及操作情况;交产品质量;交设备状况;交原材料消耗;交安全注意事项和故障处理情况;交工器具;交为下一班生产所做的准备工作;交上级指示。

2.4 在交接班过程中所遇应急事务或开停机,由交班者负责处理,接班者协助处理,事务处理完毕,并经接班者同意,交班者方可离开岗位,接班后再出现问题,由接班者负责处理。

第三条、交接班记录应干净整齐,所写内容、时间应真实。接班制度记录应严格履行,公司、部门将对交接班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整改纳入考核。

一、xx水泥有限公司机械、电气、环润岗位交接班内容

1、接班前应提前到岗,工器具准备并落实到位。

2、接班组长接到工作任务后,布置落实检修工作。

3、检修工作落实后,应及时了解设备所处位置、现场周边环境情况,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4、交班者应主动向接班者介绍本班作业内容,现场位置及所做的安全措施。

5、交接班双方应当面把交接班情况搞清,交班者应把本班工作现场所用的工器具、材料、安全事项和工作进度向接班者说明。

6、接班时发现所交内容不清、工器具、检修内容不清可不接班。

7、交接班记录应干净整齐,所写内容、时间应真实。

8、交接班制度记录应严格履行,车间、工段将对交接班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整改,纳入考核。

二、xx水泥有限公司工艺巡检岗位交接班内容

1、设备交接班内容:

主辅机设备运行状况,故障处理,设备卫生情况。

二、卫生交接班内容:

原料区:

1)入磨系统各皮带下料口、头尾轮积料清理,石灰石、配料站各平台积料清理。

2)、吐渣外排口稀油站及设备,原料磨周围、空压机房、液压站卫生打扫。

烧成区:

1)、稀油站及设备卫生清理、增湿塔外排积料清理、窑尾清料平台积料清理、增湿塔水泵房卫生。

2)、窑头平台及燃烧器积料清理,篦冷机一层周围卫生清理。

3)、斜拉链头尾轮积料清理,袋收尘周围及设备卫生清扫。

煤磨区:

1)、煤磨磨机周围及稀油站卫生清扫。

2)、原煤皮带秤及各绞刀、选粉机周围卫生清理。

3)、转子称及罗茨风机厂房卫生。

4)、煤粉仓上卫生清扫、袋收尘周围卫生清扫及各平台卫生清扫。

其它:

当班期间异常跑、冒、滴、漏、堵、积料、油污清理。

3、工器具交接班内容:

测温枪、风镐(皮管)、清料工具,公用工具(铁锹、小车、打帚)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水枪、水带)等。

第4篇 某铸造有限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避免人身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 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危险作业的种类、危险性分析、管理分工、审批手续等,适用于所有危险作业活动。

3、危险作业种类

3.1高处作业(高度啊2m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

3. 2危险区域动火作业

3.3爆炸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3.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3.5大型吊装作业;

3.6带电作业。

3.7交叉作业。

4、危险作业管理

4.1危险作业审批

4.1.1报请审批的危险作业。应由下达任务部门和具体实施部门共同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报安全管理机构批准,特 别危险作业需主管领导审批。

4.1.2经审批的危险作业对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施工教肓,办理相应的'危险作业许可证'(如:'动火许可证' '带电 作业票高处作业证' '有限空间作业证' '起重作业证'等等)。主管领导应召集有关部门在现场共同审定安全防范 措施和落实实施单位的现场指拝人。

4.1.3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制定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报请经安全安全管理部门审批;特别危险作业须经安全技术论证 报请主管领导批准。

4.1.4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单位领导指定,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 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4.2危险作业实施

4.2.1作业时,必须有充分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并在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监护员的组 织或监护下,才准施工。

4.2.2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单位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

4.2.3作业前,实施单位领导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肓,落实安全措施。

4.2.4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4.2.5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4.2.6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猃的人作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

4. 2. 7危险作业单位领导和作业负责人应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4.2.8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

4.2.9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整理。

4. 3危险作业安全保障措施

4.3.1'高处作业':凡在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应办'高处作业 证'。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

4. 3.1.1患有精神病、癫病病、高血压、心脏病的人不准从事高处作业,患深虔近视眼病的人也不宜从事高处作业。

4. 3.1.2遇有六级以上强风、大雾、雷暴等恶劣气候的露天场所,不能登高作业,夜间登高作业需有足够照明。

4. 3.1.3作业条件:高处作业均需事先搭好脚手架或采职防坠落措施。在没有脚手架或没有栏杆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 5米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用其他可行的安全措施。

4. 3.1.4现场管理:应设围栏或其他明显的安全界标,除有关人员外,不准其他人员在作业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进入高处作业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4. 3.1.5防止工具、材料坠落。高处作业时,应一律使用工具袋,格棚式平台应铺木板;用绳工具;上下层同时作业时,要采职隔离措施。

4. 3.1.6脚手架的安全要求:必须能承受站在上面的人员和材料等重量。一般脚手架的载荷重量不可超过270千克/平方 米。在竹梯或木梯上高处作业,苢先要检查梯子主杆和梯横档的材料质量情况。

'动火作业':使用气焊、电焊、喷灯等焊割工具,在煤气、氧气的生产设施、输送管道、储罐、容器和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管道及易燃易爆危险区域内的设备上,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施工作业。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4. 3. 2.1动火作业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作业许可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将《动火作业许可证》交给动火人。

4. 3. 2. 2审批后的动火作业必须在48h内实施,逾期应重新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4. 3. 2. 3凡是在易燃易爆装罝、管道、储罐、阴井等部位及其他认为应进行分析的部位动火时,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

4. 3. 2.4进入煤气设备内部工作时,安全分析取样时间不得早于动火前30分钟,检修动火工作中每两小时必须重新取样 分析。工作中断后恢复工作前30分钟,须重新职样分析。如现场分祈手段无法实现上述要求者,应由分级审批安全主管负责人签字同意,另做具体处理。

4. 3. 2. 5动火分析合格判定

a.如使用测爆仪或其他类似手段时,动火分析的检测设备必须经被测对象的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被测的气体或蒸 气浓虔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

b.使用其他分析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_寸,其被测浓虔小于等于0.5%;当被测的气体或蒸 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_寸,其被测浓虔小于等于0.2%。

c.动火分析合格后,动火作业须经分级审批的安全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实施。

4. 3. 2.6高处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并采职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4. 3. 2. 7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职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确保安全。

4. 3. 2.8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雷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 3. 2.9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4.3.2.10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

4.3.2.11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应不小于5m,二者距动火作业地点均应不小于10m,并不准 在烈曰下曝晒。

4.3.2.12在铁路沿线的动火作业,如遇装有化学危险物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4.3.2.13凡在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构件的冷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

4.3.2.14生产不稳定,设备、管道等腐蚀严重不准进行带压不罝换动火作业。

4.3.2.15动火作业时,安全、消防主管部门、车间主管领导、动火作业与动火作业设施所在单位(管理权限的分厂)的安 全员应到现场监督检查安全防火措施落实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动火作业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4.3.2.16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罝,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s换,经分析 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4.3.2.17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4.3.2.18在生产、输送、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氧含量不得超过23%。

4.3.2.19动火作业前,应通知动火作业设施所在单位(管理权限的分厂)生产调度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异 常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4.3.2.20带压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设专人负责监视压力不低于3000pa,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4.3.2.21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彳非走。

4.3.2.22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幵。

4.3.3有限空间作业: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

有限空间分为三类:一是密闭设备,如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二是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害、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三是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糟池、发酺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

第5篇 有限公司存货管理制度

某有限公司存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存货管理,规范存货的采购、耗用、销售与核算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

第三条存货的范围的确认,以公司对存货是否具有法定所有权为依据。凡在盘存日,法定所有权属于公司的一切物品,不论其存放何处或处于何种状态,都应作为公司的存货。

第四条存货的分类: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包装物等。

第五条存货的核算与摊销方法:存货按照实际成本计价,发出的存货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确定,低值易耗品一般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对于价值超过2000元,但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机具和工具,采用领用和报废时各摊销50%的方法进行摊销。

第六条存货的入库:

(一)购进原材料等存货,入库前必须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1.核对实物规格、型号,生产单位与采购合同一致;

2.观察包装完好程度,并清点实物数量;

3.完成实物品质检查;

4.完成上述工作后填制'入库单'一式三份。

(二)验收中发现溢余时填制'溢余货物单'。

(三)验收中发现毁损短缺时填制'毁损短缺货物处理单'。

(四)按实收数量入库,并记录实物账卡。

第七条存货的出库:

(一)根据调拨单、领料单等发货指令发出存货之前,必须填制'出库单',出库单是报告仓库已按发货指令将存货发出,并办妥交接签字手续的程序性凭据。凡未办理出库单手续者,一律不得发货。

(二)出库单以仓库为主体,分年度编写和顺序编号,并按下列程序运作:

1.本单一式四份;

2.完成出库单全部内容,空白行应盖'以下空白'章;

3.发货并经清点完毕,应盖'存货已全部发出'章。

4.仓库内所有存货,没有调拨指令,均不准出库,禁止以白条抵库。

第八条仓储要求

(一)库房设施必须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尘标准,货架应达到安全要求。

(二)仓库物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存放,每种存货应挂卡片,标明品名、规格、型号、产地、单位等,并标明现存数量。

(三)仓库保管员应履行以下基本职责:

1.严格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因业务工作需要进入仓库的有关人员,保管人员必须亲自陪同;

2.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更新、补充消防物料;

3.保持库房清洁卫生,库容整齐、美观;

4.注意门锁安全,贵重物品应设内库存放;

5.经常核对账、卡、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处理。

第九条实物账务

(一)存货明细账是记录实物的收入、发出、结存情况的重要账册,必须按品种、规格登记,妥善保管,年终装订成册,至少保存五年。

(二)记账应有合法依据,凭证必须完整无缺,并遵守以下记账规则:

1.根据入库单记收入,出库单记发出,有关指令资料作为其附件,分别顺序编号,作为记账索引号,按月装订成册,以便日后查询;

2.账页不准撕毁,遇有改错,可以划红线加盖私章订正。账面记录,严禁挖、补、刮、擦和用涂改液;

3.账面记录采用'永续盘存制',每次发生增减变动,及时计算结存余额;

4.启用账簿,应在账簿封面载明公司名称、年度,在启用页内载明账簿名称,启用日期,由记账人员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调换记账人员时,应注明交接日期,并由移交人、交接人签名或盖章。

5.废损处理

(1)存货在库保管期间,由于各种原因发生存货毁损、变质、霉烂造成损失时,必须严肃、认真、及时填制'废损报告单',上报审批。

(2)根据审批意见,仓库方可作减少账务记录;财务部方可作有关账务处理。

第十条存货盘点按照《中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财物盘点制度》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解释权、修改权归财务部。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20**年1月1日起实施。

第6篇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环境管理制度

办公环境管理制度

1目的及适用范围:

1.1 办公场所符合公司的工作需要;

1.2 适用于分公司在迁址工作中对新办公场所的选址与装修的控制,及办公环境的维

护;

2管理组织

2.1 分公司行政部负责执行;

3管理内容

3.1 办公地址选择及装修要求

3.1.1 办公地点的选择

3.1.1 .1交通:出行方便,易于客户到访;

3.1.1 .2通讯:有足够的有线通讯

(20-40条直线)资源,移动电话可接收,

有ddn或isdn或adsl线路接入,有固定ip地址;

3.1.1 .3物业:大开间框架结构,有空调,打扫卫生、保安等服务条件,

最好为比较专业的管理物业公司,与之签订安全保卫合同;

3.1.1 .4环境:办公楼外有足够的停车位,附近有适于居住的房子;

3.1.1 .5通风状况:有比较多的通风口

(窗户),利于办公区内的空气流通;

3.1.1 .6发票:出租方必须能够提供正规的租赁发票;

3.1.2 办公室装修要求:装修方案均须符合本公司vi中的设计标准(在公司网站

下载),并附同装修示意图和座位安排简图。大区根据当年度总部核定的装

修风格及价格标准进行审核,针对符合公司规定的方案及预算,方可由申请

分公司与装修公司签约施工,施工期间所需各项预算内费用亦须每笔按相关

财务规定申请后,由总公司及时拨给。

3.1.2 .1采取大开间式开放办公,在前台辟出接待区。

3.1.2 .2装修规格:

3.1.2 .

2.1 需区隔出以下几个完全封闭的办公室:行政总监办公室、财

务室、培训教室、小会议室、机房;如条件许可,可增加一间

储藏室

3.1.2 .

2.2 行政总监办公室面积12―15平方米,商务总监为开放式办公,

面积为两个桌位,可用隔板(规格同商务部)做适当分隔,以利

于工作开展,但不宜做封闭式处理

3.1.2 .

2.3 行政助理接待区必须遵照中企动力vi设计要求,可与办公区

域有所区隔,但不宜做封闭式处理

3.1.2 .

2.4 其他涉及公司vi 要求,统一按总部规定执行。

3.1.3 局域网设计须注意以下几点要求:

3.1.3 .1商务部工作区域应尽可能多地安排电话点,同时,考虑到公司的

发展,即便是商务部区域亦应留有足够多的网络接点。

3.1.3 .2电源的设计应更多地考虑电缆的承载能力,尤其是必须满足后台

工作区域各种计算机设备满负荷工作时的电力需要,同时注意消防安

全的要求。

3.1.3 .3局域网施工安装过程中须注意施工监理,完工后须认真地按照合

同要求对每个电源、电话及互联网接点进行测试,保证工程质量。

3.2 办公环境维护

3.2.1 分公司指派清洁人员负责公司办公区域及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员工

应自觉维护办公区整洁,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3.2.2 员工应自觉保持办公区的安静,严禁喧哗、嬉闹。

3.2.3 禁止在办公区内就餐或将有异味的食品带入。

3.2.4 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违者按《员工行为规范》文件处理。

3.2.5 办公区内严禁明火,严禁乱动电源或私自拉线、搭线,下班后员工应注意

关闭电脑。如发现电源插座、接线盒等处破损应立即通知行政部联系维修。

3.2.6 办公区内禁止存放私人贵重物品、现金,如有物品遗失责任自负。

3.3 会议室管理

3.3.1 行政部行政助理总体负责会议室管理。

3.3.2 各部门在召开会议前,提前半天与行政助理预约会议室,确认会议室使用

时间、预计会议长度、使用哪一个会议室,行政助理填写《会议室使用登记

表》。未通知行政部需要使用会议室的,行政部将不予安排。

3.3 .3会议室一切公物,不得随意搬离会议室。如搬离,必须通知行政部,使用

后放回原位。

3.3 .4会议室使用过程中,请注意维持会议室卫生,会议结束后,请对会议室物

品进行整理归位。

3.3 .5如有相关会议设备、用具需要行政部提供,请提前借用,在借用后及时归

还。

3.3 .6会议结束后,行政部行政助理对会议室进行检查,对茶水等要求保洁及时

清理。若使用部门未按要求对物品、设施进行恢复的,行政部将给予曝光,

在全公司内通报。情节恶劣者,行政部将对使用部门提出经济处罚。

3.3 .7行政部行政助理未监督到位,造成会议室凌乱,将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4附件

4.1 《会议室使用登记表》

第7篇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管理制度前言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管理制度前言

江苏南通zz建筑集团公司,作为一个新兴的现代建筑企业,经过历年的发展,企业队伍不断壮大,要适应日新月异的建筑业发展形势和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原有的一些管理制度已不能满足企业现代和将来发展的要求。

随着我国加入wto及北京申奥成功给建筑业带来的巨大市场机遇,迫切需要我们制订一套能适应新形势且符合广大职工利益及企业发展要求的规范具体、具可操作性的严格合理的企业管理制度,使它能够在企业发展中起到强大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战斗力,并更大地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本制度第一章介绍了从公司精神风貌、工作作风等全方面地向管理人员提出的原则性要求;第二章是企业生存的根本、是公司前进的灯塔、是集团发展的秘决;第三章是个人工作的内容;第四、五章需要全体人员对照学习;第六至十五章是针对性内容,需要各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的。

希望全体管理人员认真对照学习本管理制度,并且作为今后工作的实施准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违背抵制。大家应正确面对各种奖罚,摆正个人与企业的关系,以个人利益服从公司利益为原则,确立先公后己的指导思想,不折不扣、义不容辞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大家应当懂得:只有公司兴旺发达,才会有广大干部职工丰厚的回报。最后希望大家对其中的不妥之处积极批评指正。

江苏南通zz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年元月

第8篇 宣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变更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我公司安全生产的变更管理过程,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防止因为变更因素发生安全事故,确保各类变更达到预期的良好效果。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变更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过程中有关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安全、作业过程及环境等各种变更的适时性动态管理。

3、术语

3.1人员变更:指新入厂职工(劳务工)、内部岗位或工种调动、离岗复工、外来人员等。

3.2工艺、技术变更:因新、改、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原料及介质变更,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等变更,工艺设备的改进,操作规程的变更,工艺参数的变更等。

3.3设备设施变更:指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安全设施的变更;因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和配件,设备材料代用,临时性的电气设备变更等。

3.4场所变更指工作场所、环境发生变化。

3.5管理变更主要包括:管理者职责的变更;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

4、主要职责

4.1安全环保部是公司安全生产变更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随时地协调各相关单位对公司内发生的各项变更进行评价和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负责协调、指导各单位变更后的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审核各单位上报的培训需求,安排培训计划实施培训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考核各单位安全生产变更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4.2生产设备部负责归口审核设备设施变更管理工作;负责归口审核工艺、技术变更管理工作。

4.3各单位负责落实主管部门的变更工作安排,对各项变更采取动态管理。

5、工作程序

5.1人员变更管理,按照公司《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办法》中有关内容执行。

5.2工艺、技术变更管理,由生产设备部负责制定变更后所需的新规程、制度,并对使用单位、人员进行工艺、技术变更培训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变更的内容、操作(使用)注意事项、新的规程制度等,使操作者掌握变更后的安全操作技能。

5.3设备设施变更管理,由生产设备部负责制定变更后新的技术操作规程、制度等,并对操作(使用)单位进行变更培训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变更的内容、使用注意事项、新的规程制度等,使操作(使用)者掌握安全操作的技能。在报废、拆除生产设施时,按照《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有关内容执行。

5.4作业过程(程序)、作业场所变更,由所属单位负责对其职工进行变更交底和安全教育。管理变更时,由安全保卫处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安全职责培训、学习。

5.5变更流程:变更申请单位负责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各职能部门负责归口审核---安全环保部审核-----公司分管负责变更的领导审批----落实完成后----变更的归口审核部门负责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申请单位归档。

5.6变更的申请:

5.6.1公司制定统一的“变更申请表”,在实施变更申请时,变更申请人应统一填写“变更申请表”(一式三联:一联归口审核部门保存、二联安全环保部保存、三联申请单位保存)。

5.6.2“变更申请”对变更的原因要准确真实,有科学依据:在进行各类变更前,变更申请人要进行充分的实际情况调查,弄清变更前所存在的真正问题和缺陷,从而使变更的目的明确,有科学依据。变更申请人负责填写“变更申请表”进行变更申请,申请人可以是提案人,也可以是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责任人。

5.6.3“变更申请”提出的变更方案要先进合理,内容要明确具体:

(1)变更的方案应是目前合理、安全、经济的和可实施性强的,这样才能保证存在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针对同一个问题,可以有不同部门产生多个方案,应优中选优。由变更的终审负责人负责,在部门范围或总厂范围内针求最佳方案。

(2)变更内容要详细说明,必要进附图、附表、附数据,这样在各级评审过程才有针对性、可操作性,避免出现隐患和事故。

(3)“变更申请”内容中,申请人应对变更后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危害程度进行详细说明,并明确具体的控制措施,不得隐瞒可能存在的风险。

5.7变更的审批:

5.7.1“变更申请表”填好后,应逐级上报归口主管部门审核、安全保卫处和公司领导审批,不得越级进行评审。

5.7.2对于各类变更,是对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人、机、物、环等缺陷进行的改进,在变更中的各级评审人员,应全面进行考虑审查,以规避风险,保证变更的有效性。认真对变更内容认真进行风险评价,补充分析其危害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以及可实施性、经济性、科学性等。

5.7.3变更的公司领导负责人,负责确定对相关部门评审意见的汇总,综合评价存在风险、可行性效益和需要后,签署最终审批意见。

5.8变更的实施

5.8.1变更批准后,由各相关职责的单位负责实施,任何临时性变更,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超过原批准的范围和期限。

5.8.2变更的实施要认真落实各类风险控制措施,及时反馈各类异常。

5.8.3变更申请得到批准后,归口主管部门要下达明确的变更通知,并附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明确起始时间和责任人,明确变更申请中提出的各种风险控制措施等。然后,由配合实施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明确变更的具体要求后,按方案实施。

5.8.4实施过程中,如果出现非预计情况时要及时汇报变更申请单位及归口审批部门,具体实施单位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9变更的验收

5.9.1变更的验收工作由变更归口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确保变更达到计划的要求。各类变更项目专业负责人、所在部门管理人员即为验收组成员,共同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隐患和剩余风险进行评价,提出整改意见,由责任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5.9.2通过验收的变更项目,列入所在所在单位正常的管理职责中,负责修订和完善因变更引起的其它制度、规程等内容,保证变更的安全、有效实施。

5.10任何单位、员工在未得到许可的条件下,不得擅自进行任何变更,否则总厂将视为违章作业,严肃考核。

5.11变更注意完善项目包括:

◆及时修订各类规程防止老规程误操作;

◆完善制度防止旧制度仍在使用;

◆完善标识防止旧标识错误使用;

◆完善职责权限范围,防止变更引起的职责交叉或管理空白;

◆完善各类表格等;

◆进行变更后的人员培训教育。

第9篇 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制度-汇编

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制度汇编

目 录

一、 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组织机构

二、 职工代表大会职权

三、 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议事制度

四、 总经理职责

五、 副总经理职责

六、 报告制度

七、 综合部职责

八、 公司行政管理费用开支规定

九、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十、 保密制度

十一、 招标保密制度

十二、 微机系统管理办法

十三、 档案管理办法

十四、 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制度

十五、 打字室工作制度

十六、 医疗经费管理办法

十七、 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关规定

十八、 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十九、 人事管理制度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写作网更多资料

二十、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二十一、 休息休假管理制度

二十二、 员工薪酬待遇管理制度

二十三、 回避制度

二十四、 公司住房货币化补贴实施方案

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组织章程

一、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于1995年9月由市政府批准成立,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国有独资公司。目前资产总额145亿元。主要负责城市污水处理、排水工程建设、运营维护、管理服务、污水处理费收取等工作。

二、公司按“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严格遵循《公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实现排水、污水处理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大力推进企业管理创新,促使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三、根据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相互独立、相互制衡和相互协调的原则,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

四、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有权选举和更换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审议和批准财务预决算、收益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

因为排水公司现为国有独资公司,故暂未形成股东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等,必须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来决定。

五、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成员由股东代表和其他方面代表组成,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具体负责公司计划、人事、筹融资管理工作。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进行决策和聘任经理等。董事会实行集体决策和过半数通过的原则。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六、总经理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最高主管,主持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总经理实行董事会聘任制,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并对董事会负责。

七、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公司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对董事和经理行使职权的活动进行监督,防止滥用职权。

八、排水公司下设九个部:综合部、计财部、总工办、拆迁部、运营部、工程一部、工程二部、工程三部、收费部。

职工代表大会职权

第一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它接受企业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第二条 定期听取经理会的工作报告,审议公司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计划、职工培训计划、财务预决策和自有资金使用分配计划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就上述方案的实施作出决议。

第三条 审议通过经理会提出的经济责任制方案、工资调整计划、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方案、奖惩办法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 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评议、监督公司各级行政领导干部,并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也可根据上级的布置,民主选举经理,报主管机关审批。

第六条 企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议事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决策行为和议事程序,确保高效、统一、科学地进行决策,使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特制定本议事制度。

一、公司支部会议

(一)会议讨论决定的内容及职能:

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领导机关指示的贯彻执行;

2、公司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

3、加强对职工代表大会的思想政治领导和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支持这些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4、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加强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培养、考察和监督,考察和推荐中层和公司级副职行政干部,对经理会提名的行政干部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对党群干部的任免、考核和管理;

5、对公司经营管理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中长期工作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经理会依法行使其职权,实行统一领导,协调好经理会与职工代表大会群众组织的关系;

6、研究分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会议制度:

1、公司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成员出席。根据需要可通知有关人员列席;

2、除紧急情况外,支部成员不到三分之二,不得开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

3、支部会议议程应提前通知参加会议人员。会议期间,不搞临时动议。

4、支部会议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讨论决定的问题,支部书记应组织大家充分讨论,集思广益,然后根据多数支部成员意见归纳决定。

二、公司经理办公会

(一)公司经理办公会是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中议定事项、布置工作、沟通信息、协调关系、研讨问题的行政工作会议。

1、公司经理办公会对本公司的工作事项实行会议审议和传阅审议两种方式进行。重要事项采用会议审议形式,一般事项采用传阅审议方式。

2、采用审议传阅方式时,综合部应将相关资料送达分管经理和职能部室,并将审议处理意见汇总,报总经理阅知或审定。

3、公司经理办公会一般每月召开两次,由公司总经理主持可总经理委托副总经理、总工主持,如遇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集。

4、公司经理办公会的出席人员: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总经理认为必要时,可扩大会议参加人员。

5、公司经理办公会议议题由综合部在开会前两天收集,并将开会的时间、讨论的主要事项提前通知参加会议人员。各部门提交办公会讨论的议题,要在会前做好调查、论证等准备工作,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建议,否则不予审议讨论。

6、参加会议人员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出席或中途离会者,须经会议主持人同意。

7、行政例会对所议议题要充分讨论研究,发表意见,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有关事项的决议。

8、与所议议题相关的有关人员可通知列席会议,列席会议人员可对所议议题发表意见。

(二)公司办公会议决定如下事项:

1、党和国家、市委、市政府各项方针政策、重大决策的贯彻和执行;

2、协调公司与外单位之间的重大问题;

3、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月度计划;经济活动中、生产活动中及其他有关问题;

4、公司重大的财务开支情况;

5、公司行政文件、工作安排、总结、报告、汇报等;

6、公司规章的制定、修改、检查、劳动人事、福利待遇等问题;

7、讨论决定其他应由集体议定的重要事项。

(三)办公会审议的事项,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1、综合部对行政例会所作的决议要详细记录,必要时按会议要求形成公司文件或会议纪要,发送上级部门及公司所属各部门、下属各企业。

2、行政例会决议和传阅审议审定意见由综合部负责督促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并将其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三、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总经理职责

一、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负责贯彻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三、组织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四、组织制订公司年度计划、投资方案及公司发展规划;

五、审批公司内部文件和外部行文及文件;

六、在与有关法规不冲突的情况下,参与招标书、投标书和合同评审;

七、授权公司项目业主代表公司行使业主公司权利;

八、向董事会提交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公司制度、年度经营及财务计划、公司发展规划;

九、按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情况、项目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并保证报告的真空性;

十、接受上级机关的领导及技术专家的技术指导,推进项目的顺利实施。

十一、及时向上级领导机关汇报项目运作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督促综合部、计财部、工程部等部门定期按上级领导机关的要求提供公司动态及相关资料;

十三、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部门负责人;

十四、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十五、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六、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副总经理职责

一、协助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二、协助总经理制定公司年度计划、投资方案及公司发展规划;

三、管理公司章程、董事会、总经理确定授予的分管部门;

四、负责确定分管部门的部门职责、人员的权限和相互关系;

五、按照分管部门职责,主持分管部门的日常工作,推动分管部门工作的开展;

六、按时将分管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向总经理汇报,并提合理化建议;

七、总经理交办的其它事项。

报告制度

1、 总经理应当每月至少向董事长报告一次,至少每半年书面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一次;

2、 报告内容包括: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资金运用、重大投资项目和进展情况等方面,已有的经验和教训、下一步工作打算,并保证其真实性;

3、 董事会或者监事会认为必要时,总经理应在接到通知的五日内按照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报告工作。

综合部职责

职数:16人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挥办公室参与政务、管理事务的作用,努力做好服务工作。

一、协助公司党支部组织学习、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党支部交办的各项党务工作。

二、协助公司领导处理公司日常行政事务,综合协调公司各部门工作。

三、负责经理办公会议题收集、会务组织和会议记录等相关工作,必要时负责起草会议纪要,并负责会议决议的督办工作。

四、负责起草公司综合性文件,负责编发公司简报与宣传报道工作。

五、负责公司日常公文处理、印章管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文印管理等内勤事务工作。

六、负责公司人事、工资、技术职称申报及日常管理工作。

七、负责公司各类综合性会议、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各类文字、声像资料收集归档工作。

八、负责公司报刊杂志订阅和资料室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起草和制订,并负责检查落实。

十、负责公司精神文明建设、爱国卫生、计划生育、安全保卫等工作的归口管理,加强与区、街联系协调,落实文明创建工作,定期组织卫生、安全检查。

十一、负责公司综合统计工作,定期汇总填报各类报表。

十二、负责公司食堂、车辆等后勤管理工作,负责职工劳保和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公司非生产性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公司行政管理费用开支规定

为加强公司经济核算,规范费用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世行、亚行及波兰政府贷款武汉市污水综合治理项目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公司行政管理费用包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职工医疗、养老、待业、住房等开支)、劳动保护费、工会经费、办公费、水电费、运输费、业务费、差旅交通费、会议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咨询费、保险费和其它管理性费用的开支。

第二条 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对国家统一规定的各种支出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单位职工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各种福利待遇,均应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不得擅自违反。对国家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没有统一规定的,可由单位作出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第三条 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支出管理中,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花钱大手大脚的做法,要加强经济核算,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 因公务或经济业务的需要,须预支、垫付款项的,一律要正式地履行财务手续。各部门均不得以口头信用、白纸条或其他不合规章的形式预支款项。具体规定如下:

1、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差、开会等原因需要事先借用公款的,本人应按实填写借支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计财部予以办理。事务结束后,必须在一周以内向计财部报销清帐。

2、工作人员因公需转帐支票,经办人员要填写支票借用单,经主管领导核准后,财务给以签发。在支票票面上,原则上应填写日期、收款单位、用途、金额。事后经办人员要如期向计财部办理销帐手续,对逾期不办或不退还未用支票的,计财部应督促其办理。在未了结前帐之前,如无特殊情况,不得再借支票。持票人必须妥善保管好支票,不得污染、折叠,也不准转给他人代办,谨防遗失、被盗,否则,一切后果由经办人自负。

3、需要由财务汇款或办其他票据的,应由经办部门提出申请单或对方单位收据、合同。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给以办理。

4、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借备用金的,需先提交申请,经总经理批准,款项负责人要按用途正确使用,任务完成后及时归还。

第五条 凡到计财部办理经费报销的费用单据,必须符合财政、税务机关规定的标准格式和具备完善的财务手续。其具体规定如下:

1、报销的凭证单据必须是税务与财政机关印发的或认可的,经济内容填写完备,大小写金额一致,并加盖公章的合法单据或按国际惯例出具的帐单。

2、属于费用性的报销单据,应具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核准人四者签字,并注明用途。

3、属于财产或结算性的报销单据,需附实物验收单或工程决算,且由总经理签字。

第六条 严格执行总经理一支笔的财务审批制度,未经总经理签字的正规单据,计财部一概不予受理。

第七条 由综合部负责采购、保管、发放公司办公用品(办公用品包括文具、用具、办公桌椅、录像带等),其他部门不得擅自购买办公用品,因特殊情况急需购买,应经综合部协商同意,并由综合部负责登记。凡属社控范围内办公用品,需请示上级机关同意后购买。零星用品购置、办公用品购置、过桥费、邮电费等报销,统一由综合部部长审查证明。

第八条 计财部严格把关,对于发票收据明显不合规章、超标、事由不祥、无审核批准人或审核批准违反规定等情况,计财部有权拒付。

第九条 对于管理费用的结余部分,按有关文件,进行三七分帐,项目单位留七成,上交三成。但实际由于内配资金紧张,该三成资金仍由上级部门返还本公司,为此,该结余资金按5:2:3的比例提取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基金、经理基金。

第十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均按《财务通则》、《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一、经常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从而提高职工遵守社会公德的自觉性,使职工知法、懂法、守法,敢于和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

二、严格执行上级机关颁发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四防(防火、防盗、防毒、防潮燥)。

三、办公桌内严禁存放贵重物品,禁止闲杂人员在财务室逗留,财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财会管理制度,对会计资料、现金应妥善保管。

四、对设计图纸、技术资料、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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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制度汇编

标投标文件等各种工程有关资料设专人分类、登记管理。公司印章、业务章、合同章、财务专用章存入保险柜。

五、现场办公的资料、图纸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如涉及保密资料丢失应立即报告。

六、公司职工对不安全隐患,发现后应立即报告。领导人接到报告后,要及时处理。

七、公司保安室负责检查出入车辆、人员,外来车辆、人员须履行登记手续。

八、公司实行保安值班员夜晚巡查制度,重点巡查办公楼、厂区、公寓楼等处。

九、公司保安人员定期接受学习和训练,确保综合素质的提高。

保密制度

第一条 为严格保守国家机密和企业秘密,维护国家及企业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企业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全体职工必须遵守《保密法》和*中央、

国务院规定的十条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件中传达秘密

事项;

(十)不携带秘密资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

公共场所。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保密又便利工作的方

针。公司全体职工都有保守国家和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五条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

告、主要会议记录;

(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七)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

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六条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

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利和利益

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

司权利和利益遭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

露会使公司的权利和利益遭到损害。

第七条 公司发文机关在拟制公文时,应当根据公文内容和工作需要,严格划分密与非密的界限;对于需要保密的

公文要准确标注其密级和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

密。

第八条 公司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变更或解除。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变更和解除,由

原发文机关或其上级机关决定。

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

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综合部或分管领导委托专人执行。

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公司秘密必须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由综合办公室专人负责。

第十条公司密级文件的阅办、传递须由办公室专人管

理,不得擅自传递或扩大阅读范围。

密级文件、资料应及时立卷归档。文书档案、组织人事

档案和财务档案应由专人管理。

第十一条绝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在设备

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未经原确定密级的单位或上级部门

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必须指定

专人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 借阅秘密文件必须遵照查阅范围办理登记手续,文件阅办完毕必须及时退还办公室专管人员。

阅读秘密文件要在公司设立的“阅文室”进行,不得将秘密文件、资料带回家中或非办公场所阅看。

第十三条 外出工作必须携带公司保密文件或资料的,

须经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

第十四条 召开秘密程度较高的会议,主办部门应采取

保密措施,并对参加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规定保密纪律,与

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内容。

第十五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

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六条 需要销毁的“三密”文件,经综合办公室主

任同意,报分管领导或上级部门批准,由机要员在碎纸机中

销毁。

第十七条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

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综合办公室和

公司领导:综合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第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根

据其情节轻重,分别处以警告、扣发奖金、工资或其他行政

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本公司的日常保密工作由综合办公室负责。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文处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公司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管理,使之

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参照《中国共产党公文处理条例》

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原则精神,结合公司实

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公文”包括在生产经营管理

活动中形成的文书资料,上级机关发送的丈件、资料,以及

公司往来单位在联系工作中发送的重要文件、资料。

第三条 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保密。

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党、政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各级公文处理工作人员要加强政治理

论和文化知识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效率,遵守保密规

定,保证公文处理工作更好地为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服务。

第二章公文处理工作的任务

第五条 公文处理工作的任务有:

(一)公文的收发、登记和承办;

(二)公文的拟办、请办和催办;

(三)公文的印制、校对和用印;

(四)公文的签发、批阅和传阅;

(五)公文的立卷、归档和查阅;

(六)领导交办的其他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章公文的种类

第六条公文的主要种类有:

(一)决议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并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

(二)决定 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决策和安排;

(三)指示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提出开展工作

的原则和要求;

(四)意见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五)通知用于发布党内法规、任免干部、传达上级

机关的指示、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

级机关的公文、发布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部门或公司共

同执行或者周知的事项。

(六)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

交流重要情况:

(七)报告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八)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九)批复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求;

(十)规定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

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十一)函用于机关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

问题,向无隶属关系的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

(十二)会议纪要用于记载会议主要精神和议定事

项;

另外还有工作计划、规划、安排、要点、小结、总结和情况反映、汇报等文种。

第四章公文的格式

第七条公文由版头、密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

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发文机关署名、印章、印发

传达范围、主题词、抄报抄送机关、印制版记组成。

(一)版头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用套红大字居中印在公文首页上部。联合行文,版头可以用主办机关名称,也可以并用联署机关名称。

(二)密级公文的秘密等级,标注于公文首页左上角。

(三)紧急程度对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间要求。紧急文件应当分别标明“特急”、“加急”,紧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四)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发文年度和发文顺序号组成,标注于版头下方居中位置。以公司名义发文编号为“武排水[“* * * * ] * *号”;以公司机关支部、工会、共青团等名义发文,文头用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便笺印发。

(五)标题、公文要旨,一般由事件描述和文种构成。

(六)主送机关主要受理公文的机关。主送机关名称应当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的统称,位于正文上方,顶格排印。

(七)正文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位于标题或者主送机关下方。

(八)附件公文附件,应当置于主件之后,与主件装订在一起,并在正文之后、发文机关署名之前注明附件的名称。

(九)发文机关署名应当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位于正文的右下方。

(十)成立日期一般署会议通过或者领导签发日期;联合行文,署最后签发机关领导的签发日期;特殊情况署印发日期。成文日期应当写明年、月、日,位于发文机关署名下方。决议、决定、条例、规定等不标明主送机关的公文,成文日期加括号标注于标题下方居中位置。

(十一)印章除会议纪要外,公文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用印位置应在成文日期的上方,做到上不压正文,下不压成文日期年、月、日中四至七个字,俗称“齐年盖月”。

(十二)印发传达范围加括号标注于成文日期左下方。

(十三)主题词按上级机关的要求和《主题词表》标

注,位于抄送机关上方。

(十四)抄报、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以外的其他需要告知公文内容的上级和不相隶属机关。上级机关用抄报,不相隶属机关用抄送。抄报、抄送机关名称标注于印制版记上方。

(十五)印制版记由公文印发机关名称、印发日期和份数组成,位于公文末页下端。

第八条公文的汉字从左至右横排。公文用纸幅面规格一般采用a4型或a3型,左侧装订。

第五章行文规则

第九条行文应当确有需要,注重实效,坚持少而精。可发可不发的公文不发,可长可短的公文要短。

第十条不相隶属部门、公司之间一般用函行文。

第十一条向上级机关请示问题,应当一文一事,不应

当在非请示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请示事项涉及其他部门业务范围时,应当经过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后上报;经过协商未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应当在

请示上写明。除特殊情况外,请示应当送上级机关的办公室

按规定程序处理,不应直接送领导者个人。未经本级行政领导同意或授权,不得越过本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重大问

题。

第六章公文的起草

第十二条起草公文应当做到:

(一)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及上级机关的指示,完整、准确地体现发文机关的意图,并

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

(二)全面、准确地反映客观实际情况,提出的政策措施切实可行。

(三)观点明确,条理清晰,内容充实,结构严谨,表述准确。

(四)开门见山,文字精练,用语准确,篇幅简短,文

风端正,字迹清晰。

(五)人名、地名、时间、数字、引文准确。公文中汉字和标点符号的用法符合国家发布的标准方案,计量单位和数字用法符合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

(六)文种、格式使用正确。

第十三条公司领导对重要公文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亲自

主持、指导起草或亲自草拟公文。

第十四条凡以公司名义发文,按职责范围由各部门拟

稿,如涉及几个部门共同拟稿,由主要部门组织其他部门协

助。

第七章公文的校核、签发

第十五条主办人员在拟好文稿后,由主办单位或部

门的负责人审稿,从内容、文字到标点符号都要进行全面斟酌、审修。几个部门共同拟稿的文件,要经有关部门负责人

的会签。

第十六条公文文稿送领导审批之前,交公司综合办公室审核,由拟稿部门打印、校对。

第十七条文稿如需作较大修改,应当与原起草部门

协商或请其修改。

第十八条公文须经公司领导审批签发。重要公文应

当由公司主要领导签发。联合发文,须经所有联署单位的领导会签。综合办公室根据授权发布的公文,由办公室负责人签发。

领导签发公文,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并写上姓名和时间。

第十九条已经公司领导审批过的文稿,在印发之前

应再作校核。经校核如需作涉及内容的实质性修改,须报原

审批领导复审。

第二十条文稿的起草校核、审批、签发一律使用钢笔或毛笔,或打印文本。

第八章公文办理和传递

第二十七条公文办理分为收文办理和发文办理。公文函件的收发,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管理。

收文办理

(一)签收收到有关公文并以签字或盖章的方式给发文方以凭据。

签收公文应当逐件清点,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发文单

位查询,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急件应注明签收的具体时

间。

(二)登记公文办理过程中就公文的特征和办理情况进行记载。登记应当将公文标题、密级、发文字号、发文机关、成文日期、主送机关、份数、收丈日期及办理情况逐项填写清楚。

(三)拟办办公室对需要办理的公文提出办理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背景材料,送领导批示。

(四)请办办公室根据授权或有关规定将需要办理的公文拟请主管领导批示或者主管部门研办。对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指明主办部门。

(五)分发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或者领导批示将公文分送有关领导和部门。

(六)传阅办公室根据领导批示或者授权,按照一定

的程序将公文送有关领导阅知或者批示。需要送请领导阅批

的传真件,应当在复制后办理。办理公文传阅应当随时掌握

公文去向,避免漏传、误传、延误和遗失。

(七)承办主管部门对需要办理的公文进行办理。凡属承办部门职权范围内可以答复的事项,承办部门应当直接答复呈文单位;凡涉及其他部门业务范围的事项,承办部门应当主动与有关单位协商办理;凡须报请上级机关审批的事项,承办部门应当提出处理意见并代拟文稿,一并送请上级

机关审批。

(八)催办办公室对公文的承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催办贯穿于公文处理的各个环节。对紧急或者重要公文应及时催办,对一般公文应定期催办,并随时或者定期向领导反馈情况。

发文办理

(一)核发综合办公室在公文正式印发前应对公文的审批手续、文种、格式等进行复核。

(二)印制公丈印制应当使用符合存档要求的书写材料,做到准确、及时、规范、安全、保密。

文稿字迹必须清楚,涂改过多,不易辨认的稿件,打印前必须抄正。文稿签发后,由拟稿部门负责打印、装订。

打印文件要保证质量,文件格式的各个组成部分要合乎

规格要求,标题要安排恰当。

文件的校对以原稿为依据,逐字、逐句、逐个标点符号认真进行校对,一般文件二校,重要文件三校,避免重大差错。

(三)发文文件装订完毕后,存档文件和原稿由拟稿部门一并归档。发文原则上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急事急办的文件,责成承办部门准确及时送达,并办理签收手续。

以电子邮件形式传送的一般性文件,应采取加密措施,保证准确无误地发送到相关部门。

秘密公文的印发传达范围应当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执行,下级机关、不相隶属机关如需变更,须经发文机关批准。

第九章公文的立卷、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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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制度汇编

第二十八条公文办理完毕后,拟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

规定将公文的定稿、正本和有关材料收集齐全,进行立卷归

档。传真件、复印件不能作原件存档。

第二十九条两个以上单位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

办单位立卷归档,相关单位如无正本,可保存副本或复制件。

单位领导兼任其他单位职务的在履行其所兼职务过程中形成的公文,由其兼职的单位立卷归档。

第三十条公文的归档范围具体见文书档案管理规定。

第三十一条立卷公文应向档案部门移交,个人不得保存应存档的公文。

第三十二条 没有存档价值和存查必要的公文,经过领导批准,可销毁。销毁秘密公文要进行登记,有专人监督,保证丢失。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图书、报刊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图书、报刊管理,充分满足各部门对图书报

刊的正常需求,为提高图书报刊的使用效益,结合公司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决定除部门共享报刊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统一购置外,对于个人根据实际需要,订购图书报刊及相关资料。实

行限额报销,经理及和部长级限额为240元;其他职员限额

为140元,报销之后尚有余额,按余额的50%返还。超过限额部分,公司不予报销。

第一条综合办公室通过建立图书阅览室,统一负责公

司部门共享图书报刊的购置、收订和集中管理。

第二条综合办公室在征求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预订公司所需的部门共享报刊,于每年11月份拟定下一年度部门共享报刊订阅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到公司所在邮局征订。

第三条个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订阅必要的综合性、专业

性报刊,费用自理。

第四条综合办公室指派一名工作人员行使图书资料管理员的职责,即负责对公司所有图书资料进行分类、整理与借阅工作。图书管理员应经常做好图书阅览室的清洁卫生工作,按规定时间向职员开放,供各部门人员查阅利用。

第五条图书阅览室的各种图书、报刊资料的借阅均需

办理借阅手续,做到有借有还。借阅期为一个月,借阅期满

需继续使用的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第六条部门共享图书报刊及相关资料属公司所有,职工应遵循爱惜保护原则,不随意翻折、勾划、破坏图书及资料。

第七条图书阅览室的各种报刊、图书原则上只借给本

公司职工。借出的书刊不得转借第三者。

第八条如借阅者超过半年时间不归还图书,经再三催促仍不归还者,按图书购入价格索赔;如丢失或被盗,照原价赔偿。

第九条图书资料管理员应采取防火、防盗、防尘等措施,确保图书资料完整。

第十条本制度经公司办公会讨论通过后予以实施,由

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信工具使用和管理规定

为切实加强和完善公司通信工具的管理,节约成本费用,促进公司廉政建设,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通讯费用报销范围

报销范围包括:移动通讯、住宅电话、电信器材、相关

软件等与便利通讯相关的物品。享有公司通讯费用补贴的职工必须自行配备必要的通讯工具,如手机;必须有个人的电子信箱。通讯费用补贴采取限额报销办法。

二、通讯费补贴标准

公司总经理每月600元,副总经理每人每月500元,部门负责人及工会主席每人每月400元,科级干部每人每月350元,主办科员每人每月300元,科员每人每月200元。

报销尚有余额,按余额的50%返还,超过限额,公司不予报销。

三、关于公用电话的使用和开支标准

1、为节约开支,规范使用公用电话,公司全体职工使用公用电话时应长话短说,简明扼要;原则上不得“公话私

用”,严禁拨打“968”及其他娱乐电话。

2、公司综合部电话、开通国际、

国内长途。有需要与外地联系工作者,应在办公室同意下使

用电话,并登记使用时间。

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第一条综合办公室为公司办公用品统一管理部门,公司各部门所有的办公用品(包括电脑、电器、文具等)统一由综合办公室管理。

第二条办公用品采取定期申报、定期采购制度。各部

门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在每月前1-3天向综合办公室报采购计划,综合办公室在每月前五天集中采购。如需急用物

品,部门应提前申报,综合办公室及时采购。如综合办公室

因工作原因,不能及时采购,各部门经与办公室协商后可自

行采购,所购回物品必须由办公室保管人员登记入册。

第三条办公室用品采购后,采购员应及时交保管员清点入册。各部门人员在保管员处按规定登记领用,原则上规定由各部门使用人亲自领用,他人不得代领、冒领。办公用

品一经领用后,使用人负责保管,如发生人为损坏,由使用

人自行修理,费用自理。

第四条凡属大宗办公用品,如台式电脑、便携式电脑、

摄像机、数码相机、投影仪等贵重物品,所需部门必须提前

向综合办公室说明领用物品和领用意图,由部门负责人登记

领取。归还时由办公室保管人员检查设备是否齐全,有无损

坏,如有损坏,由使用人自行赔偿。

第五条小件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如笔、笔记本、信纸等,遵循“定期限量”领用原则,如有计划外需求,个人自行购买。笔类限定每人每月不得超过2支;其它如:本

子、纸张等易消耗物品按实际需求领用,不得随意领用和滥

用。

第六条 办公物品只能用于办公,所有员工使用办公用品必须爱惜保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第七条本制度经公司办公会讨论通过后予以实施,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增强企业生机和活力,充分发挥各类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企业内部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运行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聘(任)用管理

第二条 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均实行聘(任)用制。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随着岗位的变动而变动,实行动态管理。

第三条 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用,以各单位定编定员、岗位(职数)设置方案为依据。

第四条 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民主集中的原则。

第五条 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用,按照管理权限,采取逐级聘(任)用,聘方与被聘方签订聘(任)用协议,明确双方的责、权、利。聘(任)用期一般为三年。

第三章 中层(干部)管理

第六条 中层(干部)的选拔提任应具备的条件:

1、应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分析方法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具有讲实际、求实

效、办实事的精神;

3、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有民主作风、全局观念;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能正确行使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中层(干部)履约考核

1、履约考核是依据聘约对中层(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实现任期目标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查、评价的管理行为。

2、履约考核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所任现职应具备的条件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科学评

价工作数量、质量、效果及所反映的业务水平和能力。

3、履约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

等级。考核结果进入个人《考绩档案》并作为聘(任)用、

选拔提任的重要依据。

4、履约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二年考核为基本称职者或聘期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履约考核者,应予以解聘。聘期

内未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者,年度考核中不得定为称职

及以上等级。

5、中层(干部)的履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履约考核按照管理权限采取分级考核,具体工作由公司综合部负责,统一安排实施。

第四章专业技术职务管理

第八条 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定和聘(任)用,严格按照有关文件和用人标准执行。

第九条 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认定和考试必须是在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第十条 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用,实行评聘分开、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受聘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被聘者在聘(任)用期内享受有关待遇;未聘者承认其资格,并可随时参加应聘。

第十一条 各类专业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必须是在公司定编定员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的确定各层次(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力求合理配套、职责权利清晰。

第十二条 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途径

1、组织评审;

2、全国统考;

3、考评结合;

以上几种途径具体条款按武汉市《专业技术职务经常性

评聘工作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评审、考试的基本程序:

1、资格认定和评审:个人申报、单位签署意见后,由公司综合办公室审核上报:

2、资格考试:全国统考的按上述要求,个人申请、单位同意、公司综合办公室签署意见后,直接到市人事局报名

参加考试:

第十四条 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权限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查,由隶属关系的劳动

人事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公司劳动人事部门审核报批;

2、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由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负责,统

一安排实施。

3、专业技术人员的履约考核由各单位劳动人事部门负

责。

第五章学习培训

第十五条 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培训按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有关学习培训的条款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合理调配人力资源,稳定、培养、吸引优秀人才,激发职工工作积极性,结合公司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人员编制管理

第二条定编定员方案,由公司综合办公室综合各部门情况,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制定,经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执行。涉及方案重大调整,使与原董事会决议有相悖之处的,须经董事会通过后方可执行。

第三章招收录(聘)用管理

第三条在定编定员规定范围内,须新招员工的部门,应提交书面报告,经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交由综合办公室具体操作。

第四条岗上所缺人员按“择优录用”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推荐或公开招聘方式。

第五条对于引进、聘用和要求调入我公司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控制,引进大学生必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聘用和调入人员必须具备大专以上文凭,年龄不得超过三十六周岁,引进、录(聘)用专业人员还必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资格。

第六条拟招收录用的新职工,由用人部门审核,报公司经理办公室批准后,按国家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新职工到职通知单(调令)发出后,必须按时报到,无故不报到者作为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条毕业生上岗后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调入员工实行试用期壹个月。试用期满,签订劳动合同。若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收、录用条件或因工作不服从分配,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事故,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职工要求调到外单位工作,必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综合办公室办理调动手续。被调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方可离

开工作岗位,调动手续一经办理,原与公司所签订的劳动合

同自行终止。

第四章人员激励管理

第十条对于立足本职,能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职工,每月给予一定的奖励。以各部门民主评议结论为准。

第十一条 对于无故旷工的职工,扣除当月全部奖金。旷工达三日以上者,公司酌情扣除其当月工资。

第十二条 每年末,根据公司完成项目情况,提出年终奖励方案,报经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第五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三条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在册职工,都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按《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办法》执

行。

第六章职业技能培训管理

第十四条职工的学习培训由各职能部门提交年度计划,由综合部劳资员统计备案,经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在不影响各部门工作的情况下,安排员工参加学习培训。

第十五条职工要求继续进行专业对口、文化知识的深造,经所在部门批准,可采取业余学习的方法参加学习。对于取得硕士学位的职工,一次性奖励3000元人民币,取得博士学位的员工,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民币。

第十六条各部门要积极开展职工职业技能等级(初、中、高级,工人技师)的培训评审、鉴定工作。

第十七条公司鼓励员工结合本职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各种学术研究。对于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相关论文的职工,公司一次性奖励500元,在地方级刊物上发表论文者,一次性奖励300元。

第十七条公司应坚持鼓励职工接受继续再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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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 不动产有限公司制度

z不动产有限公司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行政办公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提高办事效率,使各项 管理标准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指管理制度包括考勤制度、财务制度、人事制度、薪酬制度、档 案管理制度、印鉴管理制度、文件打印复印管理制度、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办公管理制度、报刊 及邮发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办公环境卫生制度等。

第二章 考勤制度 ※ 详见具体细则

第三章 财务制度 ※ 详见具体细则 第四章 人事制度 ※ 详见具体细则 第五章 薪酬制度 ※ 详见具体细则

第六章 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存档范围: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 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知及各店面一切相关法律文书 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及材料。

第二条 档案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 案绝对安全。分店档案管理由分店秘书负责,分店店长监督;总公司档案管理由总公司指定秘书 负责,人事行政部经理监督。

第三条 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公司相关人员到分店借阅非机密档案可通过分店秘书直接办理借阅手续。 (2)分店人员到总公司查阅非机密性档案,需经该店店长书面同意。分店人员携带店长书 面同意书到总公司秘书处查阅。 (3)分店业务人员借阅他人法律文书须经店长同意,由分店秘书协助办理,并办理相关借 阅手续。 (4)对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 转借、遗失,如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公司副经理以上批准后方可摘 录和复制,分店法律文书等档案资料须经店长批准后方可摘录和复制。

第四条 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凡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 经总公司该项目总监批准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第七章 印鉴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法人印鉴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第二条 公司法人印鉴的使用一律由项目总监签字许可后再由办公室主任盖章,如违 反此项规定其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第三条 公司财务专用章由公司财务经理保管并负责使用,财务章不得外借。

第四条 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 记,以备查询和存档。

第五条 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开具 时,必须经项目总监签字批条后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向公司汇报其介绍信 的使用情况,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第六条 各分店房产业务合同专用章由分店店长保管,印章使用须经分店店长同意,并在 分店秘书备案,由秘书盖章。

第七条 盖章后若出现意外情况均由批准人负责。

第八条 分店业务人员个人印章、印泥由个人保管、使用,业务人员对印章要爱惜,印泥 使用后需及时密封。个人印章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第八章 文件打印、复印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公司公文的打印、复印工作由总公司秘书负责。

第二条 公司各分店所有打印文件需经分店秘书认可后方可打印,分店复印工作一般由分 店秘书负责登记和实施,如业务人员自行复印,文件复印后需到秘书处进行登记。

第九章 办公用品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 办公用品的购发:

第二条 每月月底前,各店秘书将该分店办公用品购用计划提交总公司人事行政专员 (1)总公司人事行政专员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并由人事行政经理签字领回; (2)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他用品的须经总公司人事行政经理批准后方可 领用; (3)公司新聘员工工作办公用品,人事行政专员根据秘书提供的名单和用品清单,负责为 其配齐,以保证新聘正常工作。 (4)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做到办公用品齐全、品种对路、量足质优、库存合理、开 支适当; (5)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帐本,办好入库、出库手续。出库时一定要由领取人 员签字; (6)办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严格按照规章制度 办事,非工作不允许进入库房。 第十章 办公管理制度 ※ 详见具体细则。

第十一章 报刊及邮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人事行政专员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做出订阅报刊计划及预算,负责办理有关 订阅手续。

第二条 人事行政专员负责报刊取回并进行处理、分类、登记,并分别送到有关部门。

第三条 公司各分店报刊由总公司统一订购,分店秘书根据公司要求对报刊资料进行分 类整理工作,业务人员可查阅秘书分类整理后的报刊资料。

第四条 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报刊据为已用,若需处理,需经人事行政经理批准。 第五条 秘书负责邮发、接受各类信件、邮件。 第六条 私人信件,一律实行自费,贴足邮票,交秘书或自行送往邮局。 (1)所有公发信件、邮件一律不封口,由秘书登记,统一封口,负责寄发; (2)控制各类挂号信、快递信件。凡因公需挂号、快递者,由秘书登记备案。

第十二章 保密制度 第一条 不向客户或外部人员谈论本公司的一切事务。不议论客户短长。一切内部文件、 资料、报表、总结等,都应做到先收锁再离人,保证桌上无泄密。 第二条 私人朋友拜访总公司或各个分店时,相关人员应在会谈区接待,严禁在办公区域 停留。私人朋友不得使用公司电脑,翻阅公司资料。

第三条 公司员工泄露公司机密一经发现一律以开除处理,情节严重者公司保持追究刑事 责任的权利。

第十三章 办公环境卫生制度

第一条 办公环境是公司职员进行日常工作的区域,办公区内办公桌及文件柜由使 用人负责日常的卫生清理和管理工作,各分店每天按值班表安排进行卫生清洁,人事行政部负责 检查监督总公司和各个分公司的办公区环境卫生。

第二条 办公区域内的办公家具及有关设备不得私自挪动,办公家具确因工作需要挪 动时必须经人事行政部的同意。

第三条 办公区域内应保持正常次序,不得喧哗,不准在办公区域内吸烟和就餐;办公区 域内不得摆放杂物。

第十四章 提案危机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所有员工都有权利和义务对公司管理制度、人事制度、财务制度、业务流程 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二条 业务人员对店面管理一般管理制度提出修改意见可将提案交给店长审理,店长批 准可立即

执行。

第三条 业务人员对管理制度提出重大修改意见可直接提至人力资源部。

第11篇 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商管理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商管理制度

(20**年11月20日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的主旨

根据《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规章规定本公司与代理商之间的有关合作事项。

第二条代理商的销售区域

代理商销售的区域,依《市场开发合作协议书》来决定。代理商如欲在指定以外的区域进行销售活动,应事前与本公司联络,取得其书面认可。

第三条经营产品

代理商所经营的**产品必须是协议中规定的本公司委托销售、并附有'**'品牌的产品。

第四条销售责任额

代理商的销售额即为第三条规定商品的总额。销售责任额由本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制定,代理商执行。

代理商须于每月15-20日之前,向本公司上报上月的销售总结和下个月的销售计划。

本公司将根据代理商的销售完成情况进行相应的奖罚。

第五条经销处的设置

代理商可在自己的责任范围下设置经销及代办处等。但设置之前须与本公司联络,取得其书面认可方能实施。

第六条销售价格

货物自本公司发布给代理的商品价格与代理商卖给顾客的售价,必须依照另外规定的价格表或相应的价格政策来进行。

前项价格如发生变更,前者须及时书面通知后者、后者接到本公司的书面认可方得实施。

第七条相关资料的提出

代理商应按照本公司的要求定期提交必要的资料(如客户名册、销售计划和报告等)。

第八条本公司交货方式与运费

本公司以公司所在地为给代理商的交货地点。但如代理商另有请求提出,可送货至其指定地点。

关于前项,如另有请求则产品的装箱费、运费、保险费由代理商负担。

第九条退货

当货物与代理商订购内容不符或不合格的制造责任明显为本公司所有时,方能接受退货条件。

第十条付款条件

产品付款方式为电汇或支票。在协议签定的前三个月内,代理商依照合同的款额,按照合同约定方式付款。

第十一条暂停出货

代理商如未能履行合同付款义务、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或出现不可抗力情况时,本公司将暂停给其发货直到问题解决。

对代理商的支持政策

为促进代理商的销售绩效,本公司与代理商之间的相互关系制定以下奖励支持政策。

第十二条培训

本公司将不定期对代理商进行技术和销售的培训,并在受训人员通过培训考试后,颁发培训证书。

受训人员的培训费用由代理商负担,受训人员住宿自理。

培训的内容,形式,时间和地点由本公司确定后组织代理商参加。代理商可以对培训提出建议。

第十三条销售奖励

以下奖励制度适用于代理商的销售及付款事宜。

销售额业绩突出的奖励

代理商在协议有效期内,超额完成年度最低销售额,本公司对超额部分除支付规定的佣金外,另付奖金;和或,其他实物奖励;和或,其他形式奖励,由本公司另行决定。

第十四条代理商的优惠条件

代理商可享受本公司的产品技术知识培训及指导(培训合格后颁发培训证书)、配发宣传用品、经营资料及其他种种优惠条件。

第十五条代理商使用本公司颁发的铜牌和证书

代理商有权使用本公司颁发的授权代理的牌匾或其他标志物和证书,此牌匾和声明代理内容的证书应并列相邻放置于明显的位置,并妥善保管。在解除代理关系时交回。

附则

第十六条同种产品的仿造限制

代理商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擅自制造代理产品或与其类似或相关的产品。

第十七条严守机密

代理商能够必须严守与本公司的有关交易机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十八条使用**品牌及其相关内容

代理商如欲使用**品牌,须将使用范围、方式、样本向本公司提出申请,在得到书面许可后,方可在许可的范围内使用。

第十九条违反规定的处置

代理商如违反本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可随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和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协议。

第二十条禁止代理商彼此之间的竞争

代理商须于指定区域内,以本公司许可的售价来进行销售活动,避免向其他区域扩销而引起代理商彼此之间无谓的竞争。但如经本公司书面指示时则不在此限制之内。

若因前项行为或类似方法,引起代理商之间的竞争,本公司将站在公平的立场上,居间调停予以解决。

第二十一条新代理商的设置

本公司在授权新的代理商之前,须做好充分的调查与研究,同时须咨询代理商及代表处的意见。如有问题要居间调停予以解决。

第二十二条当发生本规定的相关纷争时,由管辖地法院或北京仲裁委员会判决或裁决。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本公司市场总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12篇 某某煤业有限公司机电、运输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推进公司“安全、达标、高效、科技、文明”建设,充分利用经济手段调动各级管理人员的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积极性,做到安全生产责、权、利的有效统一,落实永龙公司“系统抓、抓系统”的管理理念,真正实现“供电零中断,设备零失爆,运输零失控”的机电运输零目标,天禹煤业决定推行机电运输安全目标管理机制,特制定《天禹煤业机电运输安全目标管理制度》,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安全考核目标

(一)公司机电、运输系统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力争杜绝二级非伤亡事故,消灭一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实行动态管理。力争年底前达到省二级标准;公司机电、运输安全评估达到b级(奋斗目标a级)。

(二)基层单位安全考核目标

1、机电队、运输队、综掘队、巷修队、探放队、采煤队、 掘进队、开拓队:

(1)杜绝斜巷跑车事故;

(2)设备零失爆;

(3)消灭重大机电事故。

(4)杜绝供电二级事故(全矿井停电10分钟);

(5)杜绝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

二、为确保上述安全目标的实现,设置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目标奖(罚)月底考核。兑现周期、每月上级工资指标下达后,首先预留安全目标奖励所需资金,其余部分用于工资结算。

三、月度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1、机电运输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原则

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个人所分管的业务范围、风险程度、承担责任的大小,进行机电运输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将机电运输安全管理情况以数据的形式表示,量化核算成安全目标管理收入。考核内容主要由安全事故、主要安全隐患、严重“三违”等项构成。

2、机关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区(队)以科室为单位进行考核。机电科实行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目标,对各区(队)分管范围内发生的各类机电、运输事故、主要安全隐患等,所对应的项目进行扣分。

3、区队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区(队)实现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执行奖励和处罚;未实现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目标的区(队)给予扣分。

四、奖罚的执行

1、机电科科级管理人员奖罚由安全科负责直接制表;单位(区队)负责人、技术员由机电科根据当月考核情况制表,报安检科备案,各区队必须根据本办法制定二次分配办法进行考核分配,但分配上、下浮动不得超过人均的30%,奖罚人员名单及金额报安检科审核。

2、机电科科室业务主管按照公司有关文件比例,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区队一线生产骨干由企管科提供单月出勤人数,安检科按比例换算出单位奖罚金额(区队一线生产骨干按单位当月出勤人数的10%-15%计算;当区队有借调人员时,其所借调人员中表现突出的也要列为生产骨干,予以奖励)。科室、区队必须根据本办法自行制定二次分配办法进行考核分配,但上、下浮动不得超过人均的30%,奖罚人员名单及金额报安检科审核。

3、机电科井下机电设备管理员、机电科井下电气操作工,安检科根据人数核定奖罚总额。各单位必须根据本办法制定二次分配办法进行考核分配,但上、下浮动不得超过人均的30%,奖罚人员名单及金额报安检科审核。

4、上述奖罚人员由安检科审核后,经分管公司领导和总经理审批,企管科执行(出勤、区队一线生产骨干由企管科把关)。

五、要求

1、管理人员出勤少于21个班的不享受安全目标管理奖。

2、科室业务骨干系数由总经理办公会议进行确定,科室内部奖励人员由科室制定内部分配方案确定。

3、各单位制定的安全目标管理奖二次分配办法必须经分管公司领导审核后在企管科备案,区队无安全目标管理奖二次分配办法或搞平均主义的一律停发安全目标管理奖。

4、因安全工作不到位受处分人员,从受处分月份开始,安全目标管理奖罚,按受处分后的职务执行,直至处分取消。

5、企管科、安检科参加每月对各单位安全目标管理奖的分配情况抽查一次。

6、各单位不按文件规定进行分配安全目标管理奖的,不该分配的数额从区队第一负责人安全目标管理奖中扣除。

六、附则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本制度解释权归天禹煤业。

有限公司休假制度(十二篇)

____________年休假制度休假制度一、休假规定1.公司规定的所有休假,职工必须在休假前提交给人力资源部有效证明并签批请假条,休假时缺少部分证明的最迟于当月月底计发工资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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