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酒店各项管理工作会议制度
酒店各项管理工作工作会议
酒店的内部管理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制度的落实和执行管理。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酒店制订的各项方针、政策,保持酒店上下一致,齐心协力的完成酒店预期的各项经营、管理目标,召开不同层级的会议进行布置动员是很重要的。成功的会议,不但起到布置酒店工作,下情上达、上情下达作用,而且起到统一思想、端正认识、培训提高等作用。酒店组织会议质量的高低,能显示出酒店管理质量上的高低。因此,酒店高层应充分认识到酒店各层级例会在酒店管理中所起到的作用,制订、完善酒店各层级相应的例会制度,帮助不同层级的管理者开好相应层级的会议,从而起到酒店管理工作的事半功倍作用。那么,在酒店管理工作中都通常召开那些层级的会议呢一般而言,酒店通常召开的例会主要有:店务会(全体员工大会)、总经理办公会议、部门经理会议、中层干部会议、部门管理例会、班组会、协调会、培训会、晨会等等。对于酒店各层级的管理者来说,究竟应如何才能组织、开好这些会议。
一.酒店召开的主要例会及其内容:
1.酒店全体员工会议
店务会又称酒店全体员工会议,它的组织召开者是酒店总经理,会议参加人员为酒店全体员工。店务会(员工大会)的召开时间一般是淡季每月一次,旺季每季度一次。由于酒店各层级管理者的综合素质、管理水平和演讲水平不一致,常常导致酒店各种必要的工作信息在传递的过程中失真,从而出现员工队伍思想上的混乱、酒店各项工作指标达不到酒店预期经营、管理目标的结果。因而,召开酒店全体员工大会,统一思想,端正认识,尤为必要。通过向员工通报酒店近期工作计划和近期酒店工作成果情况,既能满足员工的知情权,又能提高员工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充分激发员工工作中的创造热情。因为店务会的参与成员是全体员工,所以,会议组织者要认真准备材料,搜集酒店员工关心的问题,将酒店近期的经营情况,近期的工作总结、预期的工作计划,员工们关注的问题等等,通过会议传递相关信息给酒店全体员工。同时,借酒店员工大会之机,可请酒店月度、季度先进员工登台发言,以激励先进,带动一般,促进后进。酒店员工大会也可不拘泥具体时间安排,每逢酒店重大活动的开始或结束,一定要及时召开全体员工大会进行动员或总结。
2.总经理办公会议。
总经理办公会议是酒店召开的最高级别的管理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的组织召开者为酒店总经理,参加者为酒店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等总经理办公会议成员,根据会议需要也可以临时安排相关部门经理参加。总办会议除了在年头、年尾因讨论有关酒店发展战略方针、对酒店当年工作进行总结、来年工作计划进行商定等原因召开的较为频繁外,一般是每月召开一次或总经理根据工作需要临时通知召开,会议内容一般是就近期酒店总体工作进行总结,检查酒店预算工作完成情况,安排部署下月工作计划,酒店高层互通信息,协调一致等等。酒店总办会议主要是讨论有关酒店发展战略层面以及重大人事任免等方面的问题。
3.部门经理会。
酒店部门经理会一般每周召开一次,时间一般放在周一进行,会议由酒店运行副总经理主持。会议议程主要是酒店各部门经理向总经理汇报部门上周工作完成情况、本周工作打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协调、请示的各项工作。然后,酒店总经理对各部工作进行讲评以及传达相关的各项信息。总经理进行工作讲评时切忌没有具体态度,对该表扬的应大力弘扬,该批评的予以严厉申斥、直至按照酒店的各项工作制度进行相应的奖惩。会议还要由运行副总经理就本周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最后,会议内容由总经理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记录、存档,根据需要由总经理决定是否下发会议纪要,并由总经理办公室相关人员和人力资源部质检人员负责对各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反馈给酒店高层。
4.中层干部会。
中层干部会一般放在周五下午进行,会议参加的对象可扩大到领班级。同酒店其它层级会议相比,中层干部会的培训职能大于管理职能。会议除了各部对本周工作进行例行总结和通报外,更重要的是利用这个时间对酒店全体中、基层管理人员进行管理知识培训,鼓舞中、基层管理人员的士气,起到为酒店培养后备管理干部作用。培训授课人可由酒店总办成员以及部门经理轮流担任,根据需要也可以从院校或行业专家中聘请人员到店讲课。
5.部门管理例会。
部门管理例会的主持人是部门经理,参加对象是所辖部门的主管、领班级别管理人员。会议议程主要是将酒店下达的各项工作以及部门工作计划进行分解,任务到各班组,并提出明确的完成时间与质量要求。并对所辖各区域的工作开展、完成情况进行讲评。为了鼓励先进员工以及培养后备基层管理人员,可邀请先进员工参加会议,起到激励作用。
6.班组会。
班组会由领班主持召开,会议议程主要是对本班组工作进行讲评,并将班组具体工作任务分解到人。班组会的时间安排较为灵活,既可采取晨会形式,也可采取在员工交接班时进行。由于基层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所限,部门经理要对领班级的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会议知识培训,并参加班组会予以指导。越是基层会,条理越要清晰,工作安排越要具体,任务越要细化到人。
7.协调会。
酒店工作纷繁复杂,一项接待任务往往要牵涉到酒店各部门,因而专门的协调会议是必不可少的。酒店的协调会可分为两种,一是酒店各部门经理必须参加的协调晨会。会议由运行副总主持,对当天的客情进行通报,需要协调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二是部门专项工作协调会,一般根据需要每月进行一次,如没有协调工作需要,则予以取消。协调议题由各部门搜集准备,交由运转副总审议后,由总办安排时间进行。需要指出的是,有关的协调问题,相关部门经理能私下协调解决的尽可能私下协调解决,私下协调解决不了的再提交会议协调解决。协调会议一定要达到协调问题、解决问题目的,千万不能开成扯皮会。会议的主持人(运行副总经理)一定要对需要协调的问题进行事先调研,经过会议研讨后当场拍板,达到协调解决问题目的。
8.培训会。
培训会由人力资源部根据酒店整体培训计划组织实施。一般来讲,酒店整体培训(如安全消防培训、管理层培训)等,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各部培训会,由酒店各部自行制订培训计划,报人力资源部核准后,各部自行组织实施,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各部培训效果进行监督、检查。
第2篇 酒店保安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1、安全检查制度
(1)防火安全检查,要做到要常规化、制度化。
由保安部组织的全公司消防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其检查内容为:a.各部门防火制度落实情况;
b。
火源、电源管理情况;
c.员工执行安全制度状况;
d.水源通常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e.火险隐患情况及消防设备、器材完好情况;
f.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g.重大节日来临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做好登记。
(2)保安部对公司各重点部位,每天进行检查,做好登记。
对查出的隐患,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3)各部门每周检查一次,对隐患及时整改。
2、防火安全教育制度
(1)新入店员工,必须经过消防培训,方能上岗。
(2)每两月必须出一次墙报,宣传消防知识。
(3)每半年必须组织一次消防演习,经常训练。
(4)每季度须召集员工讲解消防知识,发放复习题和消防书刊,考试及格率须达100%。
(5)每年度须组织一次消防知识竞赛,表彰成绩优秀者。
(6)没年不少于播放六次'饭店防火录像'。
(7)每半年须组织一次消防工作总结,表彰成绩突出、工作先进者。
3、火灾报告制度
(1)凡发生火灾最先发现者(不论是谁)应立即向公司监控中心报告火警,并积极组织参加扑救。
(2)凡发生火灾,在场的最高行政领导人为扑救最高指挥员,直至消防队达到火灾现场,并组织保护火灾现场。
(3)凡发生火灾的所在部门负责人,应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明原因,3天内填好事故报表,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防火负责人。
(4)凡发生火灾,1天内由保安部负责人交起火原因、损失大小、处理意见(决定)上报市公安消防支队。
(5)火灾,不积极扑救、隐瞒不报、逾期不限,扣发所在部门或有关班组当月奖金,并取消年终评先资格。
4、火源、电源管理制度严格用火审批制度。
凡生产、生活用火,均应报保安部审批,符合安全规定的发给'用火许可证'。
i火源距可燃物品距离不小于
1.5米。
火源周围严禁堆放木屑、刨花、棉纱等可燃物和易燃物,保持炉灶场地的清洁卫生。
ii严禁用易燃、可燃液体引火生炉,对漏火和不符安全规定的用火工具,必须修好后才能使用。
木板地面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防火措施。
iii禁止在各种火源旁烘烤衣物,所有炉灶内取出的炉渣、炉灰,必须熄灭后倒入指定的安全地点。
iiii禁火区、禁火部位、严禁烟火。
如工作需要动火,须先向保安部申请,办理用火手续,否则,不准用火。
5、管理制度
(1)有电器设备安装,应严格按照有关电力设计技术规范执行,并由正式电工进行安装和维修。
(2)电器设备除经常检查外,每年要进行1-2次绝缘测试,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
建筑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如工作需要时,必须事先向保安部、动力工程部申请。
临时电线中只准使用绝缘电缆线,期限最多不超过3个月,逾期应及时拆除。
(3)引起库房的照明线路,必须装在硬塑料(或金属)套管内。
(4)集体宿舍的照明线路由动力工程部指派电力统一架设和管理,其他任何人不准私拉乱接。
(5)必须做到'十不准',即:a不准用电灯烘烤衣物或取暖b不准用纸、布等易燃物做灯罩;
c不准拿电线挂在铁钉上或用铁丝牵拉;
d不准在电线上搭晒衣物;
e不准非电工擅自安装和修理电器设备;
f不准用铜、铁丝等代替保险丝用;
g不准电动机超负荷运转或带负拉闸;
h不准在宿舍、客房内使用电炉或电热器具;
i不准在电器设备旁堆放可燃物和其它杂物;
j不准凑合使用有毛病的电线、插头、开关等。
第3篇 酒店各项治安制度汇编
酒店各项治安制度
(一)、保安权限
1. 对治安、刑事案件等现行违法犯罪人员,有权制止并报告保安部经理,但无拘留、关押、没收财产及罚款的权力。
2. 发生在酒店服务区域内的刑事、治安案件,有权保护现场、保护证据,维护现场秩序以及提供与 案件有关的情况,但无现场勘查的权力。
3.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酒店的规章制度、规定,劝阻或制止未经许可的进入酒店服务区域内的人 员、车辆。
4. 出入酒店服务区域内的人员、车辆及其所携带、装载的物品,按照公司的制度、规定进行验证、验物,但无人身检查权。
5. 酒店服务区域内进行安全防范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6. 值勤中遇有违法犯罪人员不服制止,甚至行凶报复的,可采取正当防卫,但不得波及无辜人员或防卫过当。
7. 对客人、酒店员工进行法制宣传,做好“四防”工作(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发现隐患漏洞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协助客人、各部门及时整改。
8. 对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的可疑人员有权进行盘查、监视,并报告保安部及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9.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有权劝阻、制止和批评教育,但没有对其处罚的权力。
10. 对违法犯罪行为有权制止,但无处罚、裁决的权力。无权受理或处理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和劳动争议。
11. 对有违法犯罪的嫌疑人,可以监视,并向保安部报告,但无侦查、扣押、搜查的权力。
(二)、保安八不准
1. 不准超越法定职权从事搜查他人住所、罚款、没收财物、扣押他人证件或财务等行为;
2. 不准故意刁难他人、辱骂他人,侮辱他人人格,侵犯他人人身权利;
3. 不准殴打他人或教唆殴打他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4. 不准为违法犯罪活动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
5. 不准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6. 不准私自为他人提供有偿服务;
7. 不准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8. 不准私藏、持有和使用警械及杀伤性武器。
(三)、酒店员工的治安管理制度
1. 酒店员工均需自觉地服从保安人员,按照规定实施地各项治安消防管理;均应严格遵守“员工守则”,接受保安人员的劝阻和指正。
2. 员工上、下班应走员工通道,上班时携带的私人物品和提包,均应存放在本人的更衣箱内,不得带入工作区域,否则安保人员有权不予放行。
3. 员工的自行车、摩托车应按指定的车棚和场地停放,对乱停乱放的车辆,保安部有权扣留和处罚。
4. 员工更衣室不准作为会客和接待来访亲友的场所,不得作为休息场所。本人的更衣箱要爱惜保管和使用,不得私自调换和转让;钥匙丢失,要及时报告,并照价补配;工作调离要及时交还。
5. 员工在店内捡获任何物品,都应立即上交给所在部门的领导,不得隐匿和不报。部门收到员工捡获的物品,应按照“客人失落物品的处理程序”交大堂经理处理。
6. 员工发现可疑情况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有责任迅即向保安部报告,当公安、保安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查处案件时,有关员工应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情况。
7. 发生盗窃、抢劫、凶杀等事件时,应在报告保安部和公安机关的同时,保护好现场,除急救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8. 发生火情时,所有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总经理和保安部领导的指挥调遣;就近员工应马上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
(四)、保安部保密制度:
1. 各级保安员有强烈的保密意识,一切行动听指挥,做到三不:不该问的事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听的不听;
2. 保安部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保管酒店部门的收发文件。公文起草和传递由专门人员负责,主管签名核实后,其他保安员不得多问;
3. 当值领班负责起草各部门员工违例的检控报告,警卫主管负责治安事件,核准后,记录存档;综控主管负责消防事件,核准后,记录存档;
4. 保安部的内务情况,各级保安员不得传播,不得造谣生事,影响保安员之间的团结;
5. 各级保安员工作上下分明,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得私自处理;
6. 保安员在当值中应执行“先执行,后上诉”的原则,若确有上诉的必要,不得越级,严格按上诉程序上诉,不得对无关人员散播上诉内容;
7. 执行特别任务时(如押款,查赌和“vip”接待),不得泄漏任务内容,不得通讯报告;
8. 对在职员工的私人档案应严格保密,不得借人隐私进行中伤、攻击及一切有害员工身心健康的活动;
9. 不得泄漏机密(如经营策略、监控录象等)。违反保密制度之任何一条者按规定给予处分;事件严重(部门、酒店声誉严重受到不良影响等)给予除名扣除当月工资;如对酒店造成损失的、触犯法律的人员将直接移交到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根据事件的性质作出相应的赔偿。
第4篇 酒店保安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酒店保安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检查制度
(1)防火安全检查,要做到要常规化、制度化。由保安部组织的全公司消防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其检查内容为:
a.各部门防火制度落实情况;
b。火源、电源管理情况;
c.员工执行安全制度状况;
d.水源通常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e.火险隐患情况及消防设备、器材完好情况;
f.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g.重大节日来临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做好登记。
(2)保安部对公司各重点部位,每天进行检查,做好登记。对查出的隐患,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3)各部门每周检查一次,对隐患及时整改。
2、防火安全教育制度
(1)新入店员工,必须经过消防培训,方能上岗。
(2)每两月必须出一次墙报,宣传消防知识。
(3)每半年必须组织一次消防演习,经常训练。
(4)每季度须召集员工讲解消防知识,发放复习题和消防书刊,考试及格率须达100%。
(5)每年度须组织一次消防知识竞赛,表彰成绩优秀者。
(6)没年不少于播放六次'饭店防火录像'。
(7)每半年须组织一次消防工作总结,表彰成绩突出、工作先进者。
3、火灾报告制度
(1)凡发生火灾最先发现者(不论是谁)应立即向公司监控中心报告火警,并积极组织参加扑救。
(2)凡发生火灾,在场的最高行政领导人为扑救最高指挥员,直至消防队达到火灾现场,并组织保护火灾现场。
(3)凡发生火灾的所在部门负责人,应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明原因,3天内填好事故报表,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防火负责人。
(4)凡发生火灾,1天内由保安部负责人交起火原因、损失大小、处理意见(决定)上报市公安消防支队。
(5)火灾,不积极扑救、隐瞒不报、逾期不限,扣发所在部门或有关班组当月奖金,并取消年终评先资格。
4、火源、电源管理制度
严格用火审批制度。凡生产、生活用火,均应报保安部审批,符合安全规定的发给'用火许可证'。
i火源距可燃物品距离不小于1.5米。火源周围严禁堆放木屑、刨花、棉纱等可燃物和易燃物,保持炉灶场地的清洁卫生。
ii严禁用易燃、可燃液体引火生炉,对漏火和不符安全规定的用火工具,必须修好后才能使用。木板地面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防火措施。
iii禁止在各种火源旁烘烤衣物,所有炉灶内取出的炉渣、炉灰,必须熄灭后倒入指定的安全地点。
iiii禁火区、禁火部位、严禁烟火。如工作需要动火,须先向保安部申请,办理用火手续,否则,不准用火。
5、管理制度
(1)有电器设备安装,应严格按照有关电力设计技术规范执行,并由正式电工进行安装和维修。
(2)电器设备除经常检查外,每年要进行1-2次绝缘测试,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建筑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如工作需要时,必须事先向保安部、动力工程部申请。临时电线中只准使用绝缘电缆线,期限最多不超过3个月,逾期应及时拆除。
(3)引起库房的照明线路,必须装在硬塑料(或金属)套管内。
(4)集体宿舍的照明线路由动力工程部指派电力统一架设和管理,其他任何人不准私拉乱接。
(5)必须做到'十不准',即:
a不准用电灯烘烤衣物或取暖
b不准用纸、布等易燃物做灯罩;
c不准拿电线挂在铁钉上或用铁丝牵拉;
d不准在电线上搭晒衣物;
e不准非电工擅自安装和修理电器设备;
f不准用铜、铁丝等代替保险丝用;
g不准电动机超负荷运转或带负拉闸;
h不准在宿舍、客房内使用电炉或电热器具;
i不准在电器设备旁堆放可燃物和其它杂物;
j不准凑合使用有毛病的电线、插头、开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