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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医院感染管理科工作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04 11:40:06 查看人数:47

八一医院感染管理科工作制度

第1篇 八一医院感染管理科工作制度

第一医院感染管理科工作制度

(一)在分管院长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院医院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二)负责全院各级各类人员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与技能的培训。

(三)定期或不定期对全院各科室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四)开展医院感染监测工作。对医院感染发生状况及相关危险因素、医院环境卫生学、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及时汇总、分析,针对问题,制定控制措施,并督导实施。

(五)对医院感染流行、暴发进行报告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六)协助药剂科开展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管理。

(七)对购入消毒药械、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

(八)对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进行督导。

(九)为医务人员提供有关预防医院感染的职业防护指导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十)及时向主管领导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上报医院感染控制的动态,并向全院通报。

第2篇 第一医院医院感染知识培训制度

第一医院医院感染知识培训制度

一、医院感染管理科于年初制定出该年度的培训计划。

二、按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对全院职工进行医疗废物处理、医院感染政策、法规和职业防护相关知识的培训。

三、医院感染管理科对医院感染管理兼职人员要不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讲座与学术交流,反馈医院感染监测的现状。

四、对新进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与考核,培训时间不少3学时。

五、对进修实习人员有计划地进行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

六、定期对院感管理重点科室进行培训。

七、医院感染管理科根据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发现问题,针对突出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八、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必须加强医院感染的业务学习,经常参加省、市以及国家级的培训及学术研讨会,不断进行知识更新;不定期有针对性地组织业务学习或专题讲座,探讨当前医院感染发展的新动向。

第3篇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范文

1.医院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院感染管理是院长重要的职责,是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医院成立院内感染控制委员会,全面领导院内感染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院内感染监控网,以医院住院病人和工作人员为监测对象,统计住院病人感染率。

3.院感科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科病房及重点科室工作,做空气、物体表面、工作人员手的微生物监测,督促检查预防院内感染工作。

4.医院要制定和实施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控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确定临床预防和降低医院感染的重点管理项目,并作为医院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查。

5.把对医务人员的消毒、隔离技术操作定期考核与医院感染管理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定期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的范围,并定期向医务人员与管理部门通报。

6.建立医院感染控制的在职教育制度,定期对医院职工进行预防医院感染的宣传与教育。

7.医院须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工作制度,要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手术室、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产房、内窥镜室、血液透析室、导管室、临床检验部门和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测工作。

8.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制定和完善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开展临床用药监控,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

9.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有效管理,并有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二)医院感染监测管理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必须对病人开展医院感染监测,以掌握本院医院感染发病率、多发部位、多发科室、高危因素、病原体特点及耐药性等,为医院感染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2.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应采取前瞻性监测方法进行全面综合性监测。每月对监测资料进行汇总、分析,每季度向院长、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书面汇报和反馈。

3.每年对监测资料进行评估,开展医院感染的漏报调查,调查样本量应不少于每年监测人数的10%,漏报率低于20%。

4.对医院感染病原体分布及其抗感染药物的敏感性进行监测。

5.有条件的医院可开展目标性监测。监测目标应根据本院的特点、医院感染的重点和难点决定。

6.对重点部位医院感染(呼吸机相关性肺炎、留置导尿管所致尿路感染、血管内导管所致血行感染、手术部位感染)制定监控指标。

7.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

医院必须对消毒、灭菌效果定期进行监测。灭菌效果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部门。监测方法执行《医院消毒技术规范》。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黏膜的医疗用品和接触皮肤、黏膜的医疗用品,应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8.环境卫生学的监测

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对空气、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的监测。手术室、重症监护病房、产房、母婴室、新生儿病房、骨髓移植病房、血液病房、血液透析室、供应室无菌区、治疗室、换药室等重点部门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当有医院感染流行,怀疑与医院环境卫生学因素有关时,应及时进行监测。监测方法按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符合国家规定。

(三)医院感染的消毒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感染症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经消毒或灭菌处理。

2.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物理或化学方法进行消毒灭菌。耐热、耐湿物品灭菌首选物理灭菌法;手术器械及物品、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首选压力蒸气灭菌;油、粉、膏等首选干热灭菌。不耐热物品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人工移植物等可选用化学灭菌法,如环氧乙烷灭菌等,内窥镜可选用环氧乙烷灭菌或2%戊二醛浸泡灭菌。消毒首选物理方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的方可选化学方法。

3.化学灭菌或消毒,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选择灭菌、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使用化学消毒剂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响灭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时注意有效浓度,并按要求进行监测。更换灭菌剂时,必须对用于浸泡灭菌物品的容器进行灭菌处理。

4.病人使用的吸氧装置、雾化吸入器、氧气湿化瓶、呼吸机面罩、管路和婴儿温箱等要一人一用一消毒,用毕终末消毒并干燥保存于消毒物品柜内。湿化瓶应为灭菌水,每日更换或消毒。呼吸机的螺纹管、湿化器、接头、活瓣通气筏等可拆卸部分应定期更换消毒。

5.手部皮肤的清洁和消毒执行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

6.地面的清洁与消毒:地面应湿式清扫,保持清洁;当有血迹、粪便、体液等污染时,应即时以含氯消毒剂消毒,消

毒剂浓度按要求配制。拖洗工具应有不同使用区域的标识,使用后应先消毒、洗净、再晾干。

7.医院应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对感染病人采取相应隔离措施。

(四)消毒药械管理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使用的消毒、灭菌药械的监督管理

2.医院感染管理科(办公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拟购入的消毒、灭菌药械的资质进行审核,并具体负责医院消毒、灭菌药械的购入、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3.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消毒、灭菌药械使用效果进行抽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汇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并提出改进措施。

4.采购部门应根据临床需要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对审核意见进行采购,按国家规定查验所需证件,监督进货质量。

5.医院必须建立消毒、灭菌药械的采购和出入库登记制度并由专人负责。

6.医院自配消毒药时,应建立消毒剂使用登记册,登记配制浓度、配制日期、有效日期、操作人姓名等内容,并严格按照无菌技术操作程序和所需浓度配制。

7.医院使用消毒器械时也应建立使用登记册,登记消毒对象、消毒时间、操作者和定期消毒效果的监测结果以备查验。

8.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消毒、灭菌药械的使用范围、方法、注意事项;掌握消毒、灭菌药械的使用浓度、配制方法、消毒对象、更换时间、影响因素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9.禁止医院使用过期、淘汰、无合格证明的消毒、灭菌药械。

(五)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1.医院所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统一采购,临床科室不得自行购入和试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只能一次性使用。

2.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认真履行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管理、临床应用和回收处理的监督检查职责。

3.医院采购的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的三证复印件应在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备案,即《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建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登记制度。

4.在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时,必须进行验收,除订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货款汇寄帐号应与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相一致,查验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内外包装应完好无损,包装标识应符合国家标准,进口产品应有中文标识。

5.医院设置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库房,建立出入库登记制度,按失效期的先后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禁止与其它物品混放,不得将标识不清、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到临床使用。

6.临床使用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前应认真检查,若发现包装标识不符合标准,包装有破损、过效期和产品有无不洁等不得使用;若使用中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按规定详细记录现场情况,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均应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

7.医院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8.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使用后,按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置。

9.对骨科内固定器材、心脏起搏器、血管内导管、支架等植入性或介入性的医疗器械,必须建立详细的使用记录。记录必要的产品跟踪信息,使产品具有可追溯性。器材条形码应贴在病历上。

(六)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医院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严格的管理,未经消毒或无害化处理,不得排放、清淘或作农肥。

2.医院必须设置污水、污泥处理装置,并有专人负责。

3.污水处理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正确掌握有关卫生知识及设备操作技术。

4.处理后的污水、污泥应符合国家《医院污水排放标准》,并定期检测。

5.化学毒性废物的管理遵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执行。放射性废物的管理遵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执行。

(七)医院感染的分级防护管理制度

1.根据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及《消毒技术规范》制定以下内容:

1.1工作人员上岗着装符合要求(工作帽、白衣,必要时戴口罩、手套、隔离裤、隔离鞋、防护镜、防护面罩)。

1.2工作人员的发生医院感染事件以及锐器伤、化学烧伤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应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

1.3在进行消毒工作时工作人员应采取自我防护措施,防止因消毒操作不当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

2.各类人员均应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做好个人防护和公共环境的保护,完成操作或离开工作区域时应及时摘手套,严禁工作人员穿工作服进入食堂、宿舍和医院外环境。

3.医院感染实行分级防护的原则

3.1基本防护

适用对象:在医院传染病区、发热门(急)诊以外的从事诊疗工作的医护技人员

防护配备:白大衣、工作裤、内层圆领工作服、工作鞋、戴工作帽和医用口罩。

防护要求:按照标准预防的原则

第4篇 附属医院感染知识在职教育培训制度

附属医院感染知识在职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不断提高我院医院感染学知识水平,掌握和了解院感新进展、新动态,特制定如下在职教育培训制度:

1、全体医务人员在不影响工作前提下,均应参加医院组织的院感知识的培训,特殊情况应向科主任请假(含休息人员)。

2、各科的讲座所有人员均应参加。

3、院领导及院感专职人员应参加上级组织的全国性、区域性、全省性短期培训,全年院感专职人员不少与15小时。

4、各科监控小组人员应对本科在职人员、进修实习人员、病员及家属陪护和勤杂人员进行院感知识宣传。

5、院感委员会每年对全院在职人员进行院感知识培训,医技药人员全年不少于6学时,对进修、实习、新上岗人员进行岗前教育时间不少于3学时。

6、特殊科室医护人员分期分批参加市级、省级、国家级对口专业培训,培训合格持上岗证上岗。

第5篇 八一医院感染流行暴发报告制度控制措施

第一医院感染流行、暴发的报告制度和控制措施

一、报告制度

1、当可疑或出现医院感染暴发、流行趋势时,经治医生应立即向本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组长报告,并立即填表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2、科室在短时间内(一周)发生3例以上同种同源病例的医院感染;由于医院感染暴发直接导致患者死亡;由于医院感染暴发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科室应以最短的时间(2小时)内向医院感染管理科/医院总值班报告(上班时间报院感科、下班及节假日报医院总值班);

3、院感科接到科室报告后立即向医院感染暴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并向医务科、护理部等相关部门通报;

4、院感科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感染调查及监测工作;

5、经调查并由医院感染暴发应急处置专家证实为医院感染暴发流行时,医院感染管理科应在12小时内报告县卫生局及县疾控中心;

6、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报告。

二、控制措施

1、医院感染专职人员积极开展调查,根据有关数据,分析可能的感染源和感染途径。

2、科室应根据确定或初步确定的感染源和感染途径,及时采取有效的处理和控制措施,并对处理措施进行持续监测。当感染源和感染途径不明确时,可以针对可能的感染源和感染途径,在不停止调查的同时,采取比较广泛的控制措施,并根据调查结果不断修正评价。

3、积极救治患者,实行感染病人和普通病人分开管理,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同时保护易感人群,防止感染进一步扩散。

4、协助疾控人员开展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5、落实医院感染控制措施,做好医院内感染病原体污染场所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进一步交叉感染和污染。

6、及时向县卫生局和县疾控部门报告事件进展情况。

7、做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

第6篇 丰华医院洗衣房感染管理制度

医院洗衣房感染管理制度

一、布局合理,洁污分开,通风良好,分为洗涤区、压烫折叠区、清洁衣物存放区。物流由污到洁,顺行通过,不得逆流,防止交叉感染。

二、指定地点收集污物,避免在病房清点,专车专线运输,运送车辆洁污分开,每日清洁消毒。

三、认真执行衣物清洁规章制度,分类清洗。被血液、体液污染的衣物应单独消毒、清洗。消毒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消毒一般物品有效氯含量≥250mg/l,消毒污染物品有效氯含量≥500mg/l,煮沸消毒为20~30分钟。洗涤剂的洗涤时间为1小时,传染病污染的衣物,封闭运输,先浸泡消毒后单独清洗。

四、清洁被服专区存放。

五、工作环境保持卫生,每日清洁消毒,每周大扫除一次。

六、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每日洗澡更衣,接触污物后洗手。

第7篇 医院洗衣房感染控制制度

医院洗衣房感染控制制度

1.洗衣房的工作现场应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其中包括送风、过滤、交换、排气及污染区的空调设备。

2.处理、存放污染和清洁的衣物必须明显分开;分类区和清洗区应视为污染区;烘干区和压烫区、折叠区、库房为清洁区。收集、清点污衣时应在制定地点进行,污染衣物分类应在单独房间进行。

3.洗衣中心工作人员需做好个人防护,穿戴好工作衣帽、口罩及鞋,下班前应洗手、淋浴、更衣。进餐不得在工作区内,尽量避免在污染区和清洁区互相穿梭。非洗衣中心人员,未经许可不可进入工作区。

4.分类区的工作人员应穿戴隔离衣、口罩、帽子、手套。分类时避免抖动衣物、被单,应先将受排泄物污染的衣物、被单等分类出来。接触污染衣物的手应用肥皂洗3遍,再用流动水冲洗干净。

5.认真执行清洗规则,一般患者的衣物必须加温清洁,温度在70℃以上,持续时间30min以上。成人、儿童、婴儿、手术室、产房、传染病室的衣物应该分类、分批清洗。

6.被脓血污染、传染病患者的衣物、被单等应先由所在科室用干净被单包裹,并注明内有何物、数量,送环氧乙烷室消毒,也可先将衣物、被单浸泡在1000mg/l含氯消毒液60min后取出送洗衣中心。

7.传染病患者的棉被、被褥、枕芯、棉大衣等在病室做终末处理,如臭氧消毒、过氧乙酸熏蒸等初步处理后,再送环氧乙烷室消毒后方可应用。

8.收回的所有敷料应先放入洗衣机内冲洗3遍,然后再加入漂白粉、洗衣粉加温、清洗,温度在70℃以上,持续时间40min以上。

9.消毒清洗后的被服单独管理、发放。

10.洗衣房对使用过的污衣袋,随赃物消毒洗涤。污染或清洁推车在接衣后及送衣前均用清水或洗涤剂擦拭1次,接送传染病房、明显污染被服后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或0.5%过氧乙酸擦拭。

11.洗衣房污染区上班时应开窗,保持良好通风,下班将污染地面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拖地1次;清洁区上班时开窗通风1次,每日对门、窗、椅、地面用清水进行擦拭,下班时关门窗,地面清水拖1次。每周大扫除1次。

第8篇 八一医院检验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第一医院检验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要着装整齐上岗,操作前后要洗手。

2.严格区分工作区与生活区,每日用含氯消毒剂溶液擦拭工作台面、地面。

3.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和有关操作规程。

4.废弃的标本,如尿、胸水、腹水、脑脊液、关节腔液等每100ml加漂白粉5克搅匀后作用2―4小时倒人厕所或粪池内,痰、脓、血、粪及其他固形标本,放人双层黄色塑料袋内,每日专人回收焚烧处理。锐器放人防渗漏容器内进行焚烧。

5.用后的玻璃器皿用含有效氯1000mg/l的消毒剂溶液浸泡消毒4小时,再清洗干净、烘干。

6.细菌室用过的一切有菌物品均高压灭菌后再洗刷。一次性使用的放入双层黄色垃圾袋中双扎口送焚烧。

7.无菌生理盐水应24小时更换。

8.工作间每天通风,用空气消毒机进行消毒。碘伏、酒精应每周更换2次,容器每周灭菌2次,应保持密闭。

9.化验报告单消毒后再发出。

10、菌种、毒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进行管理。

11、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处理,防止扩散,并视污染情况向上级汇报。

12、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严防过期。

第9篇 八一医院感染消毒隔离制度

第一医院感染消毒隔离制度

1、医院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熟练掌握无菌操作技术,严格执行消毒隔离预防各项规程。

2、医务人员上班时衣帽整洁,不留长甲、不戴手饰,操作时戴口罩;下班、就餐、开会时应脱去工作服;进入传染病区应穿隔离衣,换鞋戴口罩。禁止穿隔离衣、鞋等进入非隔离区。

3、门(急)诊实行预检分诊制,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须引导至感染科门诊就诊,确定为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者按规定网络直报疫情。

4、重点部门科室,应按照医院消毒隔离技术规范建立相应的消毒隔离制度。要严格区分无菌区、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无菌物品放置专柜,标识清楚。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接触病人或操作前后用洗手液和流动水认真洗手。接触传染病人后用消毒液洗手。

6、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原则,凡侵入性诊断治疗用物(器材、器械、敷料等)均做到一人一份,一用一灭菌,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管道、牙垫等均须一人一份,一用一消毒。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应采用清洗、消毒灭菌处理原则进行消毒灭菌。未经严格消毒灭菌处理的物品不得使用到病人身上。每月对消毒灭菌质量进行监测。

7、注射、治疗时铺无菌盘,抽出的药液不得超过2h,开启的无菌溶液必须在24h内使用,各种溶酶不得超过24h,并注明开启时间。

8、碘酒、酒精、碘伏等消毒灭菌剂应密闭保存,容器每周更换灭菌2次。

9、特殊区域如各科治疗室、换药室、门诊注射室、手术室、产房、新生儿病房、儿科病房、洗婴室、icu病房等,每日用消毒液擦拭物表与地面2次,每日空气消毒1次;重点部门每月一次物表及空气的细菌学监测要有记录。

10、治疗室、处置室、换药室、配餐间、病房、厕所使用的清洁工具(拖布、扫帚、抹布等),标志明显,分别清洗,分区定点放置,定期消毒,不得交叉使用。

11、病床湿扫(一床一巾),床头柜湿抹(一柜一巾),使用后消毒液浸泡,脸盆痰盂(除一次性)出院后终末处理备用,住院期间每周消毒一次。

12、普通病人出院、转院、死亡后,床单位或病房按病种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13、换下的脏被服放入污衣袋内,有脓血、体液的应置于防水袋内,不得在病房或走廊清点被服。

14、洗衣房布局符合要求,洁、污分开,各类衣物及传染性衣物应分开消毒处理后洗涤。运送车辆洁污分开,并有定期清洗消毒制度。

15、严格管理一次性医疗器具,每批购置应符合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规定,并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16、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具及废弃标本、感染性敷料、垃圾、手术切除的组织器官等医疗废物,密封回收,统一销毁。传染病人的体液必须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入下水道,实验室菌种、毒种必须灭菌,无害化处理。

17、凡厌氧菌、绿脓杆菌等特殊污染的病人,应严格隔离,用过的器械、被服、生活用具、房间严格消毒处理,敷料焚烧。

18、做好医院污水管理工作,污水处理设施有经培训的专人负责,处理后的污水、污泥应符合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并定期检测。

19、凡手术、分娩、血液透析、导管介入检查治疗之前,应进行肝功能检查、hbsag、抗-hcv、hcv、hiv等项目检查,对结果阳性者应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措施。

20、化验报告单消毒后发出。

21、救护车辆及担架运送传染病人及尸体后,应进行消毒处理。

22、医务人员必须接受消毒灭菌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并经常向病人进行各项卫生制度和消毒隔离知识的宣传。

第10篇 附院医院感染监测制度

附属医院医院感染监测制度

1、院感办按国家相关法规、规章制定各项监测。

2、医院感染控制的生物监测由院感办负责。院感办全面指导各科室监控小组进行科室目测监测,各科室监控小组的兼职医生及护士具体实施。

3、各科室按全院统一规定的监测方法进行认真的督查监控,及时发现医院感染病例,按规定填写报告卡,严重病例及时报告,同时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扩散。

4、各科室密切注意医院感染的暴发流行发生,一旦发生或出现暴发迹象及时报告院感办,立即组织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控制疫情的扩散,同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按全院统一规定,做好各科的环境卫生、灭菌器材、废弃物的处理,院感办定期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

6、院感办负责监测资料收集、汇总、整理、分析、上报、反馈等工作。每季度一次,特殊情况随时请示上报及反馈。

第11篇 八一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会议制度

第一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会议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会议由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

2、每季度召开会议1次,遇有紧急情况随时召开。

3、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

4、对医院感染管理科拟定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进行审定,对其工作进行考评。

第12篇 南平医院新生儿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新生儿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布局流程管理

1.应设普通病室、隔离病室、沐浴间、配奶间、奶具清洗问(区)、治疗室及处置室等。各室分开设置,洁污分开,各类物品消毒符合消毒技术规范要求。

2.新生儿病床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床间距不小于1米。

二、人员管理

1.工作人员管理:工作人员凡有传染性疾病、流行性感冒、皮肤化脓性疾等暂停与新生儿接触。严格限制进入新生儿病房人员,进入新生儿病房须更换清洁、专用工作服和工作鞋。诊疗操作时戴口罩、帽子,必要时戴手套。禁止未穿工作服随意进入新生儿病室。

2.探视人员管理:新生儿室不设陪护、谢绝探视。确因病情特殊需要家属进入探视者应严格按要求更衣、戴口罩、换专用鞋并洗手后方可进入。患流行性感冒或皮肤化脓性疾病者谢绝探视。

三、环境管理:

1.室内温度保持在22-26℃(足月新生儿22-26℃,早产儿24-28℃),湿度保持在55%-65%。

2.每天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新鲜,定时使用动态空气消毒机进行空气消毒。每天检查消毒器的运行状况,定期对消毒器进行清洁、维护并记录。

3.桌面等物体表面应保持清洁,每日擦拭,有血液等污染时1000mg/l含氯消毒剂进行局部消毒,作用30-60分钟,再用清洁水擦拭干净。

4.地面每天湿式清扫,保持清洁无尘。有血液等污染时1000mg/l含氯消毒剂进行局部消毒,作用30-60分钟,再用清水擦拭干净。所有墙面、角落及天花板至少每月清扫1次,保持清洁无尘。

5.新生儿室应尽可能减少物品摆放,物品的摆放按照无菌、清洁、污染有序分开。

四、手卫生管理

1.新生儿病房入口处、病室、治疗室、配奶间、沐浴间、处置室等应配置专用的洗手设施或快速手消毒剂。

2.凡进入新生儿病房及进行各种操作前后洗手或手消毒。

五、医疗器械、器具及物品管理

1.凡进入无菌组织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及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标准。

2.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重复使用。

3.氧气湿化瓶、呼吸机湿化瓶、吸痰瓶应当每日更换清洗消毒。

4.蓝光箱和暖箱应当每日清洁,一人用后一消毒。同一患儿长期连续使用暖箱和蓝光箱时,应当每周消毒一次,用后终末消毒。

5.接触患儿皮肤、粘膜的器械、器具及物品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如雾化吸入器、面罩、氧气管、体温表、吸痰管、浴巾、浴垫等。

6.新生儿使用的被服、衣物等应当保持清洁,每日更换,污染后随时更换。患儿出院后床单元终末消毒。

六、各项诊疗护理操作管理

1.医务人员在实施各项诊疗护理操作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实施标准预防。

2.每日医生查房应先查新生儿室患儿再查普通患儿。

3.每日各项操作应先由早产婴开始,隔离患儿最后接受诊疗。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可疑污染操作时戴手套,操作后应立即脱掉手套并洗手。

4.传染性疾病新生儿应尽快转分院治疗院,特殊感染的新生儿应收住隔离室,与正常新生儿隔离,病室或床边应悬挂隔离标识,物品专用,用后严格消毒。

七、配奶与沐浴管理

1.配奶间、奶具清洗间分开设置,保持环境清洁;患儿使用后的奶嘴用清水清洗干净,高温消毒;奶瓶由配奶室统一回收清洗、高压灭菌;盛放奶瓶的容器每日清洁消毒;保存奶制品的冰箱定期清洁。

2.应保持沐浴间清洁。沐浴水温控制在38-41℃,防止烫伤。

3.沐浴用品,如沐浴液、洗发液和爽身粉等,取用时应采用非接触式。

4.新生儿使用的眼药水、药膏均一婴一用。

5.与早产儿和体重<1000g的新生儿和须保护性隔离的新生儿皮肤接触的毛衫、被套等布类应清洗、灭菌后方可使用,普通新生儿被服类高温清洗。

八、医院感染的监测

按要求对新生室医院感染发生情况和环境卫生学监测。监测结果不合格时,应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如存在严重暴发感染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收治患儿,并将在院患儿转出。

八一医院感染管理科工作制度(十二篇)

第一医院感染管理科工作制度(一)在分管院长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院医院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二)负责全院各级各类人员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与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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