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医院药房工作制度
一、调剂室工作制度
1、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
2、配方时有关处方事项,应遵照“处方制度’,的规定执行。
3、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调配。
4、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的规定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5、散剂及胶囊的重量差异限度及检查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6、含有毒药、限剧药及麻醉药的处方调配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钻的规定办理。
7、配方时必须使用符合药用规格的原料及辅料,遇有发生变质现象或标签模糊的药品,需询问清楚或鉴定合格后方可调配。
8、中药方剂需行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
9、处方调配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调剂室要有二人以土工作时处方配好应经另一人核对,成由发药人核对,对剂型、色、嗅味等遇行检查,在可能情况下,做快速分析。处方调配人及核对检查人。均须在处方上共同签字。
10、投药瓶的容量要准确,瓶及瓶塞要干净,包装要结实、清洁、美观。
11、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12、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13、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14、调剂室内储药瓶补充药品时,必须细心核对。
15、调剂台及储瓶等应保持清洁,并按固定地点放置。用具使用后立即洗刷干净,放回原处。
16、其他人员非公不得进入调剂室。
二、制剂室工作制度
1、制剂室必须具有制备制剂的必要设备,配制注射剂者还应具各无菌操作的设备条件。
2、制剂的制备应按照中国药典、卫生部(省、市、区卫生厅局)颁发的药品标准或其他药学书籍之制备手续,定出制剂操作规程,经有关人员研究确定,并经药剂科主任批准后方可配制。
3、为保证质量,配制制剂所用原料,溶媒以及其他附加剂的质量等均应符合药用标准
4、制剂前后填写制剂单,以便检查并为消耗及入帐的根据,制剂者应签名。
5、每配一制剂时,应将所需药品集中在制剂台土,称量时就仔细核对。
6、使用毒、限剧药及麻醉药时,应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办法,作时必须戴口罩、帽子,穿工作服。
8、在制剂室制备的制剂,应进行分析检验(大型输液必须进行热源试验),保证质量,井要写明制剂名称,用途、用法、注意事项及制剂日期之标签。
9、药剂科应将经常所配的各种制剂汇集登记,并详细注明调配方法、试验心得,为日后提供生产技术资料做准各。
10、灭菌制剂工作应注意下列各项;
(1)灭菌制剂室与其他各室分开,便于消毒灭菌,以利无菌操作,如果限于条件不能设立专室时,应设无菌操作箱(柜)。
(2)灭菌制剂室内地板、墙壁、天花板的结构,要便于经常冲洗。
(3)灭菌制剂空内家具有简单,桌面用玻璃、水磨石和瓷砖。
(4)灭菌制剂室应经常保持清醒,从事灭菌制剂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个人卫生,穿戴洁净工作衣、鞋、帽、日罩,操作前要洗衣。
11、积极开展中草药制剂的配制和研究工作,经常与科室联系,了解制剂使用情况,观察效果,总结经验。
12、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制剂室和灭菌制剂室。
三、药品供应保管工作制度
1、计划预算
(1)药品的供应计划,应根据本院业务性质工作范围、各科室请购计划、不同季节发病率、本院过去历史资料、储备定额等为基础,由药库人员编写初稿,并经药剂科主任或副主
任审核后,报请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执行。
(2)计划预算批准后,复写二份。一份送医药公司,作为合同供应计划,一份存药剂科备查。
2、验收入库
(1)购入、调进或退库的药品,应由采购经手人根据原始单据填入库单,如药库人员兼采购人员,则由药剂科指定适当药剂人员负责验收。
(2)验收人对药品规格及质量性能负责检查,必要时,进行分析化验或校验。
(3)购回之药品应及时(最多不能超过三日)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3、药品保管
(1)药库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注意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防止药品过期失效、早蚀、霉坏变质。
(2)按性质分类的药品应分别保管,编号管理,并设立库在卡随时登记,保证帐货相符。
(3)各种收支凭证,应分类按月保存备查。
(4)药库门窗应注意关锁,设消防设备,严禁吸烟,防止火灾。
(5)有关毒、限剧药的保密,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执行。
4、领发
(1)各科室向药库领取药品,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定期领取。
(2)各单位应填写正式领物单,方能领取;医院各科病房的备用药品,必须指定有经验的护理人员负责管理,药剂科要在业务上加以指导,并经常检查药品质量和使用、保管情况。
(3)领发药品时,如存量不足,先得与使用单位联系的酌量减发,添购后补发。
(4)领发时按照实发数量详细点交如有不符及进提出解决,否则由经手人负责。
(5)领物单位填一式二份,一份作药库登记凭单,一份由领用单位存查。
(6)发出药品应及时登录帐卡。
(7)有关毒、限剧药的领发,应按毒、剧药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5、统计报销
(1)药品统计报表应做到正确及时,按期报送规定的单位。药剂科一般做药品原、进、销、存的数量品种的统计,表报中有关金额核算应山财会部门负责。
(2)药品统计范围:药剂科直接或间接掌握的麻醉药品毒、限剧药及贵重药品,药剂科应在月终进行一次盘存,以处方实际消耗量为该月消耗量。关于药品赠损报销办法,可由各
地方自行规定。每月盘存,可采用固定储药瓶的办法,瓶签上注明去盖的瓶重,以节省盘存时间。
(3)毒药、限剧药的统计报销,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4)有关麻醉药品的统计报销,应按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执行。
(5)负责有物资保管责任的药工人员,在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第2篇 南二医院药房工作制度
第二医院药房工作制度
一、药房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必须严格执行《医务人员行为道德规范》,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细心调配,对病人态度和蔼,文明服务,努力缩短调配时间,方便病人,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二、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执行岗位职责,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脱岗或串岗,认真执行各班岗位职责,工作时衣帽整齐,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操作规范,工作中细心、耐心。
三、调配处方时应认真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核实无误后方可调配发药,如调配中出现疑问,应及时与处方者联系,问清后方可调配,不规范处方、无签名盖章的处方或有配伍禁忌的处方,药房可暂不发药。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药品名称、用法、用量。
四、普通药品定期盘存,特殊、贵重、毒、麻、限剧药品每月盘点,并逐日统计消耗量,做到“药与账相符、入与出相符”,严格交接班制度。
五、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用法、用量、可能的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发出的片剂,须注明服用方法;外用的乳剂、混悬剂以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须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字样。
六、药房的药品应分类存放、排列有序、整齐划一,保持室内整洁,药剂人员工作时应当衣帽整齐,室内禁止吸烟,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七、本室工作人员应服从领导,团结协作,遵守纪律,勤奋工作。
八、加强与临床医师联系、沟通,定期发布新药信息,积极开展临床药学工作,指导医师和病员合理用药。
第3篇 附二医院中药房工作制度
第三医院中药房工作制度
1.调剂人员必须依据本院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得调配。
2.配方时应遵照《处方制度》的各项规定,认真查对处方内容,无误后进行调配。如处方中药味不全、字迹不清、超剂量、或有配伍禁忌等,应提请医生修改后,方可调配。配方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处方。
3.配方用的药称要定期校正,称量要准确,做到每剂总的称量误差不大于±5%。
4.配方用药必须为正品、洁净,按规定炮制并符合要求。需另包的药物,应按要求另行分包。
5.处方调配后,经核对、双签字后发出,并交待用法及注意事项。
6.调配毒麻性药品时,必须严格执行毒麻性药品有关规定。
7.建立配方、发药差错事故登记本、错误处方登记本,定期分析报告,重要问题随时报告。
8.每季度进行一次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9.经常检查药斗有无虫蛀、变质,做好清整工作,保持室内安静、整洁卫生。
第4篇 v医院药房工作制度
一、药房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必须严格执行《医务人员行为道德规范》,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细心调配,对病人态度和蔼,文明服务,努力缩短调配时间,方便病人,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二、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执行岗位职责,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脱岗或串岗,认真执行各班岗位职责,工作时衣帽整齐,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操作规范,工作中细心、耐心。
三、调配处方时应认真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核实无误后方可调配发药,如调配中出现疑问,应及时与处方者联系,问清后方可调配,不规范处方、无签名盖章的处方或有配伍禁忌的处方,药房可暂不发药。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药品名称、用法、用量。
四、普通药品定期盘存,特殊、贵重、毒、麻、限剧药品每月盘点,并逐日统计消耗量,做到“药与账相符、入与出相符”,严格交接班制度。
五、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用法、用量、可能的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发出的片剂,须注明服用方法;外用的乳剂、混悬剂以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须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字样。
六、药房的药品应分类存放、排列有序、整齐划一,保持室内整洁,药剂人员工作时应当衣帽整齐,室内禁止吸烟,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七、本室工作人员应服从领导,团结协作,遵守纪律,勤奋工作。
八、加强与临床医师联系、沟通,定期发布新药信息,积极开展临床药学工作,指导医师和病员合理用药。
第5篇 市医院门诊及住院部药房工作制度
某医院门诊及住院部药房工作制度
一、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病人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型、剂量、用法、配伍合理性及价格进行认真审核。调配时有关处方事项应遵照《处方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遇有药品用法用量不妥、配伍不合理及处方书写有误的,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方能进行调配。
三、配方时应细心谨慎,执行三三制(从药架拿药时核对,取药时核对,放回原位时再核对),取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
四、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必须单包注明;对需临时炮制的中药材,应切实按医疗要求及时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质量。中药方剂必须按标准要求配准剂量,不能以手代秤,凭经验'一手抓'。
五、审核、调配特殊药品(毒、麻、精、放)处方,必须严格执行特殊药品管理法规。毒、麻药品应专人专柜专用处方专帐专册登记。
六、处方调配好后必须经发药人核对,发药人对药名、剂型、剂量、色、味及病人姓名等进行核对无误后方可发给病人。调配人及发药人均须在处方上签字。
七、发出的方剂,应将用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盒)上,并向病人耐心认真逐一交待各药的用法和注意事项,以免误服错用造成不良后果。
八、急诊处方随到随取,其余按先后秩序配发。
九、药房应保持清洁卫生,储药柜应清洁整齐,药品放置固定地点,标签醒目易认。爱护药房的公共设施及设备(冰箱等)。
十、按照规定认真做好药品请领计划,并将所领药品认真核对无误后归类摆放好。
十一、下班或交接班前必须清理好工作台,补充足药品,整理统计合订当日处方。补充药品应注意认真核对,防止装错放错。
十二、定期检查在库药品质量,清理过期、变质和近效期的药品,并按规定处理。按时进行库存盘点,认真做好盘点报表。
十三、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参与临床用药分析。向临床提供药学情报资料,介绍新药品种、药物知识、药学进展,当好医生用药参谋,同时了解临床用药情况和需求,收集药品不良反应,积极配合医生制定合理的给药方案,主动参与会诊,积极提出建议。
十四、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健康检查制度,对身体健康不符合要求的必须调离药房工作岗位。
十五、非药房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药房,如有特殊情况须经药房负责人同意方能进入。酒后不得进入药房,更不得进行配方发药。
十六、普通药品处方保存一年,特殊药品处方保存三年。销毁处方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6篇 南调医院病区药房工作制度
人民医院病区药房工作制度
1、药剂人员应按时到位,挂牌上岗,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实行首问责任制。
2、负责住院病人的用药供应,按处方(医嘱)及电脑打印单发药,仔细核对,防止差错,出院带药严格按病区药房处方调配规程进行,做好双签名工作。
3、配方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处方(医嘱)或领药单调配发药,调配时要审查核对处方(医嘱)内容,确认无误后方可调配,如处方(医嘱)内容不妥或错误时,应与处方医生联系更正。
4、病区药房口服药实行单剂量发药,口服固体制剂分发至每人每次剂量。
5、出院病人发药时,应将病人姓名用药方法详细写在药袋或瓶签上。
6、对已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回,如特殊情况,确需退药时,请医生注明退药原因。
7、病区药房内的药品和调配用具要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处。
8、按规定做好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贵重药品的管理工作。
9、应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每季度盘存, 及时补充药品。
10、调剂人员工作时间有事离开时应请假,不能擅自脱岗,若下班时有未完成的工作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工作室内禁止吸烟、会客等,严禁医药代表和非药房人员进入工作场所。
11、建立配方差错登记本及处方差错登记本,如出现差错事故应及时处理。
12、严禁工作人员为销售人员或厂家统计药品用量,一经发现调离岗位并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13、认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下班前关好门、窗、水、电,麻醉药品柜等。
第7篇 附一医院病房药房工作制度
第一医院病房药房工作制度
一.调剂人员必须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相和高尚的医药道德、对工作认真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病人用药安全有效。
二.配方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正式处方或领药单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病房药房的药品只供住院病人使用,门诊处方未经科主任同意,不予调配。
三.收方时,对处方内容审查核对无误后,方可调配,如处方内容不委妥或错误时,应与处方医师(士)联系更正后方可调配。
四.配方时应按调配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称量标准,不得估量取药,所用原料和辅料必须符合药用规格,急诊处方及抢救用药保证随到随配。
五.配方应细心迅速和准确,严格执行核对制度,计价配方,核对发药人均需在处方上签名。
六.对出院病人发药时,应将病人姓名用药方法及注意事项详细在药袋上或瓶签上,并应耐心地向病人交待清楚。
七.对已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回,如特殊情况,确需退药时,只限有限注射剂和原包装片、丸剂,经医师(士)用红笔开出退方,方可退回。
八.调剂室的分装人员必须详细复核在药袋上写清药名、含量及数量。
九.调剂室的药品及调配用具要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处。
十.调剂室的贮药瓶的瓶签应按规定用中文和拉丁文书写清楚,注明规格、常用量和极量。补充药品时经另一人核对,方可装瓶。
十一.对麻醉药、毒药、精神药品及贵重药品,当日核对,发现问题或错长错短及时核对。
十二.药品要定期检查有效期,严防过期失效的现象发生。
十三.调剂室工作人员要衣帽整齐,注意个人卫生和室内卫生,工作时间应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有事离岗要请假,不得擅自脱岗。
十四.调剂室应定期会同病房检查小药柜的管理情况,如有问题及时解决。
十五.非本室人员不得入内。
第8篇 南调医院门诊药房工作制度
人民医院门诊药房工作制度
1、药剂人员应按时开窗,规范着装,挂牌上岗,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实行首问责任制,做好窗口服务工作。
2、从事调剂工作的必须是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3、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4、调配处方时,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5、含有法定'特殊药品'的处方调配,应按其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6、药师签名或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本机构留样备查。处方调配者及核对检查者均需在处方上签字;
7、发药时,应将病人姓名、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上或药袋上,核对无误后交给患者,并进行用法用量交待。
8、专人负责药品领取、保管、统计、报表等工作;应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定期盘存, 及时补充药品,重点药品每日统计。
9、药品应分类定位、不得着地堆放,对外包装、药名相似的药品存放有特殊标签标识。每日登记温湿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配发药品应按先进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进行。
10、门诊药房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挪用、随意外借和兑换药品,一经发现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11、工作时间有事离开时应请假,不能擅自脱岗,若下班时有未完成的工作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工作场所内禁止吸烟、会客等,严禁医药代表和非药房人员进入工作场所。
12、建立配方差错登记本及处方差错登记本。如出现差错事故应及时处理。
13、严禁工作人员为销售人员或厂家统计药品用量,一经发现调离岗位并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14、认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下班前关好门、窗、水、电,麻醉药品柜等。
第9篇 附二医院病房药房工作制度
第三医院病房药房工作制度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认真实施住院病人用药、病人出院带药的处方调配发药。
2.调剂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电脑医嘱配药单配发药品,药品调剂实施his系统管理模式。
3.电脑操作岗位负责临床各科长期、临时医嘱的药品清单打印及处方核对、退药核对等,摆药岗位负责住院病人长期、临时医嘱打印单药品的调配发药。
4.收方后,对处方认真执行四查十对制度,审查无误方可计价、调配。
5.处方中如有开错药名、规格,用法用量不妥或配伍禁忌时,必须由医师更正并重新签字后再配发。药剂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内容。
6.调配发药时应认真、细致、迅速、准确,做好'四查、十对',坚持调配发药核对制,严防调配差错发生;不得估计取药,不得用手直接接触药品;发出的药品必须在药袋上注明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和患者姓名,整瓶或整盒的药品要注明用法、用量。调配人、核对发药人均应在处方上签全名。
7.对出院病人发药时,应将病人姓名、用药方法及注意事项详细地写在药袋上和瓶签上,并应耐心地向病人交待清楚。
8.对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回,如特殊情况确需退药时,只限有效期内的注射剂,和未开封原包装的口服药。
9.调剂室在分装药品时,应将规格数量和分装日期标明在药袋上,分装人员必须详细复核、登记、签字。
10.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的管理规定。
11.经常与临床科室沟通征求意见,了解药品使用管理情况,保证临床基本药品的供应。掌握药物疗效及药品不良反应的反馈信息,对药品不良反应情况及时报告。
12.每日将医嘱打印单及各类处方分别装订,处方保管期限按《处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超过保管期的处方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销毁。
13.建立配方、发药差错事故登记本和错误处方登记薄,及时记录,定期分析。重大差错事故必须向上级汇报。
14.处方要妥善保管。一般处方保存一年,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二年,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三年。到期登记由院长批准后销毁。每季度进行一次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15.调剂室工作人员要衣帽整洁,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间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需离开时应请假,不能擅自脱岗,若下班时有未完成的工作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
16.非本室人员未经允许禁止入内。
第10篇 五一医院住院药房工作制度
第五医院住院药房工作制度
一、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管理毒、麻、精神、贵重药品和其他药品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严防差错事故。
二、按分工,负责做好药品的请领、分发、保管、报损、回收、登记、统计(帐物相符)和药品调配发放,摆药,交代用法等工作。
三、仔细审方,审医嘱,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处方和医嘱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纠正。
四、主动深入病区,征求意见,设法供应药品,一切为临床,真正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
五、按职称对下级人员和实习生的业务学习和技术指导。
六、正确使用电脑,经常检查和校正天平、冰箱等设备,保持性能良好。
七、搞好工作室内外环境的卫生工作,做到整齐清洁。
第11篇 医院管理-病房药房工作制度
病房药房工作制度
(一)调剂人员必须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相和高尚的医药道德、对工作认真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病人用药安全有效。
(二)配方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正式处方或领药单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病房药房的药品只供住院病人使用,门诊处方未经科主任同意,不予调配。
(三)收方时,对处方内容审查核对无误后,方可调配,如处方内容不委妥或错误时,应与处方医师(士)联系更正后方可调配。
(四)配方时应按调配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称量标准,不得估量取药,所用原料和辅料必须符合药用规格,急诊处方及抢救用药保证随到随配。
(五)配方应细心迅速和准确,严格执行核对制度,计价配方,核对发药人均需在处方上签名。
(六)对出院病人发药时,应将病人姓名用药方法及注意事项详细在药袋上或瓶签上,并应耐心地向病人交待清楚。
(七)对已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回,如特殊情况,确需退药时,只限有限注射剂和原包装片、丸剂,经医师(士)用红笔开出退方,方可退回。
(八)调剂室的分装人员必须详细复核在药袋上写清药名、含量及数量。
(九)调剂室的药品及调配用具要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处。
(十)调剂室的贮药瓶的瓶签应按规定用中文和拉丁文书写清楚,注明规格、常用量和极量。补充药品时经另一人核对,方可装瓶。
(十一)对医学专用药、毒药、精神药品及贵重药品,当日核对,发现问题或错长错短及时核对。
(十二)药品要定期检查有效期,严防过期失效的现象发生。
(十三)调剂室工作人员要衣帽整齐,注意个人卫生和室内卫生,工作时间应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有事离岗要请假,不得擅自脱岗。
(十四)调剂室应定期会同病房检查小药柜的管理情况,如有问题及时解决。
(十五)非本室人员不得入内。
第12篇 附二医院门诊药房工作制度
第三医院门诊药房工作制度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医院门、急诊处方的调配工作。
2.调剂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本院医师正式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
3.负责审查处方、配方、核对、发药、药品管理、消耗统计、盘点等工作。
4.收方后,对处方认真执行'四查、十对'制度,审查无误方可调配。
5.处方中如有缺药或开错药名、规格,用法用量不妥或配伍禁忌时,必须由医师更正并重新签字后再配发。药剂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内容。
6.经常检查药品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得将变色、潮解、霉烂、变质、过期的药品发给病人。
7.坚持做到发药核对。经查无误,调配和核对者均应在处方上共同签字或签章后方能发出。如一人值班时必须做到自我核对并签名。
8.发药时要将病人姓名、药品用法用量、注意事项书写正确、清晰;对毒性药品、外用药品必须向病人交待清楚,但不得随意向病人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病人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9.对已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药,如特殊情况确需退药时,只限原包装未损坏,其药品名称及含量、规格清楚者,须经处方医师签字说明理由并附报销单据,相关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办理退药。
10.在分装协定量的药品时,按拆零药品管理制度要求执行,并做好登记、留档。
11.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不得延误。发药高峰时,要及时组织力量,缩短病人取药时间。对老弱病残要优先照顾。
12.药品必须分类合理摆放,并做好药品储存与请领计划。要经常注意检查药品质量及有效期,需报损药品应制表上报经批准后执行。
13.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的管理规定。专职人员要每天认真清点,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
14.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及时记录,定期统计,重大差错事故必须向上级汇报。
15.处方要妥善保管。一般处方保存一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二年,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三年。到期登记,由院长批准后销毁。每季度进行一次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16.工作人员要衣帽整洁,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间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需离开时应请假,不能擅自脱岗,若下班时有未完成的工作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
17.非本室人员未经允许禁止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