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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标准规范(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2-19 19:14:10 查看人数:87

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标准规范

第1篇 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标准规范

1职工进厂着装要规范。

2施工现场经常保持整洁,消防通道、排水沟道要畅通。

3施工现场工器具及各类机械、设备实行定置管理,摆放有序,正确操作。

4各类材料、设备分类堆放,整齐有序,分类标识明确,方便取用。

5各种机械设备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护设备、设施、标志、措施完备有效。

6施工过程按专业划分明确,工序衔接合理,施工井然有序,按规程操作,办理工序交接签证。

8现场夜间照明充足,现场解便设施合理并保持清洁。

9施工人员按规程、规范、程序精心操作,努力做到零违章、零违规、零违纪。

10办公区域设备、物品整齐有序,做到“五净”、“五齐”。

11各类废弃物及时清理,并按环保要求运至指定堆放场分类堆放。

第2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本工程位于新干县城南新区,新干县公安局技侦大楼及附属楼工程工期紧,质量要求高,为保证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要求参建单位必须安全、有序、规范、标准、整洁、科学地进行管理,争创现场文明施工样板工程,根据jgj-99《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gb50194-93《建筑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及建设部、省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法则、条例,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公布的劳动保护立法和各项安全技术标准为依据,根据公司年度施工生产的任务,各项工程施工的特点确定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针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未能及时解决的问题以及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所应采取的措施,做到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

(二)、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范围包括:

⒈起重机械上的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过卷扬退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等),为了安全而进行的改装。

⒉各种运转机械上的安全起动和迅速停车设备。

⒊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机械和设备。

⒋电气设备安装防止触漏电的设施(包括标准配电箱)。

⒌为安全而安设低电压照明设备。

⒍在原有设备简陋,全部操作过程不能机构化的情况下,对个别繁重费力或危险的起重,搬运工作所采取的辅助机械化设备。

⒎在生产区域内危险处所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

⒏在工人可能到达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设的防护装置。

⒐在生产区域内,工人经常过往的地点,为安全而设置的通道及便桥。

⒑消除尘及各种有害物质而设置的吸尘设备及防尘设施。

⒒为减轻或消除工作中的噪音及震动的设施。

⒓机械、电气设备等传动部的防护装置。

⒔为保持空气清洁或使温湿度合乎劳动保护安全而安设的通气换气装置。

⒕工作场所的休息室,用膳室及食物加热设备。

⒖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参改书,刊物、宣传画、标语等。

⒗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⒘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所需的工具、仪器。

⒙女工卫生室及其设备。

(三)、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由公司安全科在工程开工时依据工程、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经公司经理批准后由相关部门执行。

(四)、安全技术措施的重大项目由公司组织实施,一般项目均由基层各部门负责实施,安全科负责定期检查实施情况。

(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费用和使用材料,都应切实保证。

江西省群力建设有限公司

第3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

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确保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落实到位,实现专款专用,

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2、本制度适用于项目工程的建设和配套设施

(包括设备安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劳保防护用品等)。

3、本制度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建设单位对项目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4、工程项目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环境保护费、文明

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及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组成。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组成

1、安全防护费主要包括下列方面的支出:

1)三宝,即: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

2)四口,即: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

3)临边,即:阳台周边、楼板周边、屋面周边、基坑周边、卸料平台的两侧等;

4)内外脚手架,即:落地架、悬挑架、门架、附着式提升架;

5)施工用电,即: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

外电防护措施;

6)施工机械与用具,即:设备检验检测、维修保养、安全检测检验

设备与仪器等;

7)劳动保护、安全教育培训;

8)其它安全防护措施费。

2、文明施工措施费主要包括下列方面的费用支出:

1)工地围挡:围挡简单装饰、大门、五牌一图等;

2)临时设施: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淋浴间、娱乐室、仓库、加工场等;

3)硬地化:施工道路及场地的硬化;

4)现场污染源的控制:粉尘控制、噪音控制、排水措施、垃圾排放、

除四害措施、车辆保洁措施等;

5)消防、保健急救、宣传栏及不扰民措施等。

(三)监督管理机构及职责

1、项目经理负责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和相关费用支付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项目部质安部负责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财务部负责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2、各班组长负责本班组内的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

和相关费用支付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 费用支付使用的监督与管理

1、项目部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

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项目质安

部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项目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公司领导反映情况。

2、公司应定期对项目部支付本工程的安全措施费,公司质安部对项

目部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项目部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集团公司质安部应当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集团公司质安部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项目部安全措施费投入不足或措施不符合要求,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必须要求

项目部整改;情况严重的,必须要求项目部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集团公司总经理。

3、工程项目部不得将安全费用挪做他用,出现挪用安全防护、

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集团公司质安部根据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五)安全措施费使用计划、支付方式及各阶段划拨比例

1、安全措施费使用计划及支付方式在项目工程开工前制定专项的安全措施费使用计划,经总经理审查批准后实施。项目部依据批准的安全措施费使用计划,定期向集团公司汇报上期安全措施费使用执行情况并向集团公司质安部提供需要提供的相关凭据,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和质安部审查合格,再向公司质安部申报本期安全措施费,经过公司总经理及质安部审查合格后才能支付。安全措施费与工程进度款分开单独支付。

支付流程:

项目部填安全措施费支付表--公司质安部审查--公司

总经理审批--财务部支付。

2、安全措施费各阶段划拨比例项目安全措施费安全前提条件审查合格30%完成工程量的10%(安全措施检查合格)20%完成工程量的40%(安全措施检查合格)15%完成工程量的70%(安全措施检查合格)15%竣工评价合格(竣工合格证)20%

第4篇 装修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装修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进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严禁穿拖鞋、硬底鞋、高跟鞋、打赤脚上班。

2、班前应检查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注意事项。

3、必须按规定张挂安全网,在醒目险要处设置警示牌,工地要安装漏电保护器。

4、必须按平面布置图布设机械设备。、临时设施、材料堆放,道路畅通,工地内给排水必须保持流畅,不乱排污水,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5、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6、必须做好工地环境卫生,不得乱倒垃圾。

7、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操作。

8、工地宿舍内外要清洁,不准乱堆杂物、乱拉电线、乱挂衣服等。

9、食堂(厨房)要整洁,无臭无蝇,排水要通畅,食物要符合卫生标准。

10、厕所布置合理,达到卫生要求,对环境无影响。

第5篇 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

1、 未经项目部、施工队、班组安全教育,考试部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一经发现每人处罚50---100元。

2、 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未带安全帽,每人/次处罚50元。

3、 2m以上高处作业无防护措施,未系安全带的每人处罚100-200元。

4、 酒后作业,每人处罚200元。

5、 在施工现场内赤背、穿拖鞋、楼内大小便、从高处抛洒垃圾的每人处罚100-500元。

6、 各种脚手架搭设,与结构拉结必须符合安全规范要求与规范相符,按规范设置剪刀撑、水平安全网和密目网,否则罚款500---2000元。

7、 脚手架材质、安全网等要有相应的资质、检测报告、合格证等,未经复试合格的不得使用,否则处罚500-2000元。

8、 作业面未满铺脚手板,防护高度不到1.5m、与结构封闭不严或无防护、无安全措施接到安全整改通知后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的每处处罚200-500元。

9、 水平网架设必须符合有关要求,网内不得有杂物,否则每处处罚100元。

10、 首层必须按要求搭设防护棚,除安全通道其他地方必须封严,否则每项处罚100-500元。

11、 施工机械必须固定牢固,按规定搭设防砸防雨棚,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所有电线不得拖地明敷设,漏电开关定期检查如果失灵请专业电工立即更换。否则不合格的每项处罚100--500元。

12、 生活区、宿舍、库房、施工现场、木工加工处、木料存放处、电气焊加工处等必须按要求设置消防器材。否则不合格的每项处罚100--500元。

13、 使用不合格的小型机具、手持电动工具、机械设备等无安全防护设施。配电箱、开关箱固定不牢固,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用电线路无防护措施、配电箱损坏、无门、不合格的每项处罚100--500元。

14、 塔吊施工作业期间、未按规定检测、无运行记录、雨季施工塔吊基础积水、无排水措施、吊运散料捆扎不牢、散落下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碰撞物体、脚手架等未造成后果的处罚200--500元。

15、 在施工现场、生活区、出现打架、斗殴造成人员伤害的、寻衅滋事辱骂他人等根据情节轻重处罚500--2000/人处罚(情节严重的或逐出工地或交公安部门处理)。

16、 施工道路平整无积水、生活区卫生整洁干净、环境卫生无污染、材料分规格码放整齐、砂石成方。现场渣土、垃圾等时清理的、专人负责、洒水降尘的;保持卫生。施工做到活完料净、场地清理未达到上述要求文明施工的每项处罚200--1000元。

17、 明火作业、设施、设备部符合安全规定、无动火证或防火措施不到位、无证上岗作业;施工现场固定消防器材非火灾发生动用、挪用的处罚100--200元。

18、 项目部例会迟到者、或无故不参加安全生产例会,班组没有班前安全讲话记录的每次、每次处罚50--100元。

19、 使用裸露插座、塑料线、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电器;使用电褥子、电炉、有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卫生、脏乱差等每项处罚100--200元。

20、 脚手架基础未夯实、未垫通板、不坚固、不平整、雨季下沉悬空、有积水、无排水沟措施,处罚500--1000元/处。

21、 物料提升机、卸料平台搭设与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方案不符、防护不到位、无限重标识、机械设备等进场未经有关单位验收,投入使用的处罚500--1000/天。

22、 脚手架、楼层、屋面等不得集中存放超出安全规定的物料和零散材料一经发现每处处罚200--500元。

23、 施工队无管理制度、没有建立安全责任制、没有按要求设置安全管理人员的处罚100--500元/天。

24、 施工队没有安全教育台账、特种工作登记台账、及施工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等处罚200元。

25、 施工现场各种材料码放不齐、不符合文明施工安全要求的每处处罚100--500元。

26、 违反安全、质量、消防、环境卫生、文明施工要求,经安全管理监督部门、监理、甲方、项目部发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和造成严重后果停工的由施工方承担主要责任。项目部处罚1000--5000元。

27、 恶意损坏公共财产、不合理使用原材料、有浪费现象发生的根据情节轻重处罚200--5000元。

28、 施工现场施工时施工队没有专职安全员巡视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施工人员不听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管理的,处罚100--500元或清除出工地。

29、 如存在以上问题被处罚的分包单位,由公司财务部门在劳务费中扣除。

第6篇 某工程公司文明施工管理制度8

建筑工程公司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八)

1、完善技术和操作管理规程,确保防汛设施和地下管线的畅通、安全。

2、采取各种措施,降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

3、采取各种防护措施,防止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物、杂物散乱。

4、运用其他有效方式,减少施工对市容、绿化和环境的不良影响。

5、施工中产生的泥浆及其他混浊废弃物,未经沉淀不得排放进入下水管。

6、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堆放在指定地点。

7、施工中不得随意抛掷建筑材料、残土、旧料和其他杂物。

8、对运输车辆,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或流溢,保证行驶中不污染道环境。

9、在工地的主要出入口按要求设备五牌二图(工程概况、管理网络、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等内容)。

10、在工地四周按规定设置围栏。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严格分隔。建筑材料按规定进行堆放。不能在工地围栏外堆放建筑材料、垃圾和渣土。

11、施工区域或危险区域有醒目的警示标志,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场地平整,无大面积积水。

12、如由于工程施工造成的交通堵塞及居民出入口障碍,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时处理。

13、按照卫生标准和环境作业要求设置相应的厕所和生活垃圾容器,并落实专人进行清理。设置职工必需的生活设施,并建立定期清扫制度。

第7篇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一线建筑工人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详见附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

各项目部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单独报价。投标方报价的费率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费率。

各项目部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项目部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分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项目部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专业分包单位对所分包的专项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责。项目部及分公司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拨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违反本规定的,由分公司安全管理机构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附件: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

一、文明施工

(一)安全警示标志牌

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二)现场围挡

⑴ 市区主要路段不小于2.5m高,一般路段不小于1.8 m高的围墙;

⑵ 围墙材料可采用彩色、定型钢板,砖、砼砌块等墙体。

(三)五板一图 在进门处悬挂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监督电话、安全生产规定、文明施工、消防保卫五板;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四)企业标志 现场出入的大门应设有代表本企业、本工程的标志

(五)场容场貌

⑴ 道路畅通

⑵ 排水沟、排水设施通畅

⑶ 工地地面硬化处理可采用:① 不小于10㎝厚的c20素砼;② 定型化的砌块等

⑷ 绿化

(六)材料堆放

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

(七)现场防火

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

二、临时设施、现场办公生活设施

(1)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

(2)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饮水、休息场所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三、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一)配电线路

(1)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四芯电缆和三芯电缆。

(2)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

(3)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木质、塑料等绝缘体的防护设施。

(二)配电箱开关箱

(1)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

(2)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

(三)接地保护装置 施工现场应设置不少于三处的保护接地装置。

四、安全施工

(一)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防护

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 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作业层另加两边防护栏杆和18㎝高的踢脚板。

(二)通道口防护

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不小于5㎝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50㎝的竹笆。

(三)预留洞口防护

用木板全封闭;短边超过1.5m长的洞口,除封闭外四周还应设有防护栏杆。

(四)电梯井口防护

设置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门

(五)楼梯边防护

设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栏杆,18㎝高的踢脚板。

(六)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

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他设施。

(七)高空作业防护

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

其他(由各项目部依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第8篇 现场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为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建设计划,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严格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投资。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程科要严格执行合同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投资、验收等工作的规定,检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和监理单位编制的监理大钢及监理细则等的落实情况。

二、协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电力、电信、自来水、燃气等单位工作。

三、按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范进行监督管理,参与各工序和验收工作,参与工程主材及机械设备的进场验收工作,督促各参建单位做好工程资料。

四、加强工程变更管理

设计技术变更、需由现场管理人员会同监理单位初审、报科室审核后报分管局长审批;

工程量变更和需由施工单位上报,经业主及现场监理工程师现场核实后报前期科造价审核;

因规划、土地等变更,由业主现场管理人员和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局长审批(或提交局务会议讨论)。

五、工程现场必须保持清洁、安全、文明,工地不得野蛮施工,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规定。

六、工程科必须加强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做好现场施工监管工作:

1、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2、审核和检查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员的配备情况;

3、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4、审核承包商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5、审核工程监理签署的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

6、参与并督促工程监理进行现场监督与检查,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按规程操作情况。对主要结构、关键部分的安全状况,除进行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作抽检测工作。检查督促工程监理作好工序检查后,记录和确认工作;

7、会同工程监理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文明施工责任制,做好以下文明施工工作:施工现场挂牌、现场围护、总平面置、现场住宿、生活设施、保健急救、垃圾污水、防水、宣传等。

七、工程科要及时办理工程验收及资产移交手续,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按规定做好工程档案整理,并组织施工验收及相关工程验收及移交工。

第9篇 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奖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现行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规定,适应建筑市场形势的发展变化,全面加强工程管理,努力提高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结合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各级职能人员和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范、标准和各项规定,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及时地组织检查。检查时,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公正公开,奖罚分明;检查后,要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整改措施,以不断提高检查效果。

第三条 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下属各单位必须自觉接受检查组对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的全面检查,服从检查组所作出的奖罚处理;认真落实各项整改要求和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杜绝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 检查的组织

第四条 检查机构

检查组由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分管领导主持,以工程质量部、安全生产管理部、工程技术管理部为主,必要时,抽调区域公司的相关人员参加。每次检查结束后,由检查组人员对检查情况共同进行讨论,提出整改意见并按本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奖罚。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将检查结果以通报的形式予以下发。

第五条 检查时间

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对下属各单位除了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巡查外,每年组织的大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第六条 检查范围

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所有在建的工程项目。重点是有创优夺杯计划的工程,省市重点工程,窗口形象工程,有投诉的工程、工程项目综合管理素质达不到要求的程,以及暴露质量安全不合格点与隐患较多的工程。

第七条 检查内容

(一)质量检查分土建实体质量、幕墙及钢结构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和技术资料管理等四大部分。

(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分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签订《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书》、《综合治理责任书》,安全技术资料台帐,脚手架工程,“三宝”、“四口”、临边防护,临时施工用电、施工机具,文明施工等九大部分。

(三)cis公司形象执行情况。

(四)检查以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工程实体,行为规范,目标实施,以及执行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有关制度与规定等为重点。

第八条 检查依据

检查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工程质量为2002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及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程序文件》、《管理手册》、《管理记录》、《项目管理制度》和《企业技术标准》等相关制度和文件的规定与要求进行。

公司工程管理部为实施本细则的职能管理部门。依照本细则履行日常检查和对违章行为处理的职能。

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和项目部履行日常检查时,可参照本细则实施处罚。

第九条 检查方式

检查主要采取实测实量、现场目测,查现场、查记录等常用方式,并逐步与国家建设部、省建设厅等上级组织的检查接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用超声波检测仪等设备对在建工程进行检查检测。

第三章 奖励

第十条 在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组织的大检查中,获质量、安全前三名的项目,每次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2000元的奖励。

公司职工对企业质量、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而取得显着效果的,公司给予其经济奖励如下:(以书面建议为准,并经所在项目部核实上报公司工程部承办)

1、获一等奖者,奖励5000元;

2、获二等奖者,奖励3000元;

3、获三等奖者,奖励1000元;

第四章 处罚及处罚程序

第十一条 对不能满足合同要求,在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质量、安全检查中被评为不合格工程项目予以罚款2至10万元,对所在的区域公司也要追查管理责任,予以罚款500至l万元。

在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组织的大检查中,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倒数后三名的项目部每次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2000元的处罚。

第十二条 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质量、安全检查及抽查中存在问题的项目部,必须按照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出具的整改通知单组织整改,区域公司要负责进行督促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落实,对整改内容逐项逐条进行验收,并把每项的整改结果拍成照片,写好整改报告,由区域公司第一责任人签字并盖区域公司公章后报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部备案,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再做最后复查,对凡出具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经复查仍不合格的项目部,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项目部进行加倍处罚,并继续整改。;第二次复查时仍未整改的要加倍处罚,依此类推,直到整改落实为止;同时对在第二次复查时仍不合格的项目部,将暂停工程款的拨付及其他相关事务的办理,直至整改合格为止。并且对区域公司予以1000至l万元的处罚。

对没有按整改单要求时间内及时将整改结果报告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部,或整改不力、弄虚作假的,对区域公司罚款2000元,对项目部进行如下处罚:

1.涉及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方面存在的问题每项处罚2000元。

2.涉及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存在的问题每项处罚1000元。

3.涉及工程施工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每项处罚1000元。

4.涉及cis公司形象方面存在的问题每项处罚1000元。

第十三条 对质量、安全事故及受到通报批评情况,隐瞒不报、虚报的,每起对区域公司罚1万元,对项目部加倍处罚。

第十四条 在执行处罚时,检查人员应对违章行为进行取证作为处罚依据。

第十五条 检查人员在检查、取证和处罚过程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扰,否则将加重处罚。

第十六条 检查人员对现场进行安全、质量检查的同时,应对违章人员进行纠正或者追究其安全、质量事故责任同步实施,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或停工通知书。

第十七条 在执行项目部安全、质量检查时,项目部存在安全、质量隐患的,检查人员应出具整改通知书,整改通知书一式两份,并由执行人和被查的项目部经理或管理人员签名确认,一份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录入档案,作为对项目部复查时的凭证,另一份留项目部作为整改的依据。若项目部经理和管理人员不在现场或拒绝签名确认,执行人双签见证,实行留置送达。

第十八条 由检查人员对违章行为出具处罚单。处罚单一式三联,一联交被处罚项目部经理作为处罚的凭据;一联公司工程管理部留底;一联送公司财务部。

第十九条 被处罚的项目部,如果对处罚有异议的,可在被处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诉。申诉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经查实确属依据不足处罚错误的,应取消或变更处罚纪录,并书面通知各相关单位予以更正。

第一节 工程质量

第二十条 土建实体质量

(一)砼工程

1、施工现场浇捣自拌混凝土时,未根据砂、石实际含水率,把试验室砼级配调整为施工配合比的,配合比未挂牌施工的,各罚款200元。

2、严格计量制度,如发现不按规定计量拌制混凝土、砂浆的罚款500元。

3、加强混凝土配合比和坍落度的抽检工作并做好记录,每次浇捣混凝土未按规定抽检或记录的罚款100元。

4、认真做好试块登记、保养工作,及时运送试压,不得任意涂改数据,发现违反的罚款200元。

5、认真按规定要求制作混凝土试块,如发现未按规定制作试块,或有多余、空白试块的,每组罚款1000元。

6、任意一组试块低于规范规定最低值要求的,每发现一组罚款1000元。

7、凡混凝土试块强度达到设计强度200%以上的,每组罚款500元。

8、梁、柱上蜂窝面积大于500cm2,基础、墙、板上蜂窝面积大于1500 cm2的,每处罚款100元。

9、梁、柱孔洞面积大于40 cm2,基础、墙、板上孔洞面积大于100 cm2的,每处罚款200元。

10、梁、柱主筋露筋长度大于10cm的,每处罚款100元。

11、梁、柱、楼梯缝夹渣层长度超过20 cm,深度超过保护层的每处罚款100元。

12、梁、柱炸模的面积大于50 cm2,厚度大于3.5cm,基础、墙、板炸模的面积大于100 cm2,厚度大于4 cm的,每处罚款100元。

13、墙、柱垂直度每层超过15mm或全高超过30mm的,必须返工重做并罚款1000元。

14、梁、柱、墙壁断面尺寸大于15mm或小于10mm的,每处罚款500元。

15、梁、柱钢筋偏位,造成保护层厚度超过规范规定的,每处罚款100元。

16、砼施工缝未按规范或设计要求留置的,每处罚款500元。

17、使用直径不符合要求或严重腐蚀、生锈钢材的,每批次罚款500元。

18、钢材焊接接头轴线偏位,弯折角、搭接长度不符合要求的,每一批次罚款100至300元。

19、箍筋弯钩小于135度,弯钩平直度小于10d的,每一批次罚款100至300元。

20、钢筋箍筋按规定或设计要求应加密部位而未加密的,每处罚款100至300元。

21、钢筋锚固长度不够的,每处罚款100至300元。

22、钢筋未按要求设置保护层垫块的罚款200至500元。

23、同一区段内接头未按规定和设计要求错开的,每一批次罚款200元。

24、卫生间四周无翻边的罚款200至500元。

25、现浇砼屋面沿沟落水头子未预埋的罚款200至500元。

26、预埋件位置不正确或漏埋造成后凿现象的罚款200至500元。

27、在砼子分部实体质量检查中存在不合格检验批的,每一批次罚款2000至5000元。

(二)砌体工程

1、砌筑砂浆搅拌时不按规定挂牌的罚款500元。

2、凡不按规定制作砂浆试块,多做或漏做的,或采用有底试模制作试块的,每发现一组罚款1000元。

3、任意一组试块强度小于设计强度75%的,每组罚款1000元。

4、砂浆试块强度达到设计强度200%以上的,每组罚款500元。

5、砌体砂浆饱满度抽查达不到80%的,每组罚款500元。

6、砌体转角处断开且不留斜槎,又不按规定设置拉结筋的,每处罚款200至500元。

7、水平灰缝平直度偏差大于12mm的,每处罚款100至200元。

8、砌体水平灰缝厚度偏差(1皮砖)大于12mm的,每处罚款100至200元。

9、砌体垂直度偏差大于8mm的(用2m直尺检查),每处罚款100元;大于15mm的,每处罚款200元。

10、砌体表面平整度偏差大于12 mm的,每处罚款100至200元。

11、砌筑时发现干砖上墙的,每一批次罚款200元。

12、构造柱处砌体未按规定留置马牙槎或未设置拉结筋的,每一批次罚款200至500元。

13、砖墙上留置洞口宽度超过300mm未设置过梁的,每根罚款100元;搁置长度不足的,每批罚款500元。

14、阳台隔墙和扶手与墙体之间的连接部位未按规定采取可靠拉接措施的,每处罚款200元。

15、砖砌体内管槽未用切割机切割而直接凿槽的,每处罚款100元。

16、砌体同缝五皮砖以上的,每次罚款100元。

17、在砌体子分部工程实测实量检查中存在不合格检验批的,每一批次罚款2000至5000元。

(三)楼地面工程

1、地坪严重起壳、起裂、起砂面积大于200cm2的,每一批次罚款200至500元。

2、凡有排除积水要求的房间、阳台、四周墙面及地面,渗漏或倒泛水的,每一批次罚款100至300元;严重者应返工重做并罚款1000元。

3、在同一楼层内踢脚板凸出墙面、厚度不均匀,比规定出墙厚度(水泥踢脚线6至8 mm),板块8至10 mm)超过5 mm的,踢脚线空鼓长度超过50 cm的,罚款100至300元;严重者应返工重做并罚款1000元。

4、在一个梯段内整体楼梯踏步相邻两步宽度和高差超过20mm,板块楼梯相邻两步高差超过15 mm的罚款200至500元。

5、水磨石地坪四边和阴角处发现有明显接槎痕迹或高低不平现象的罚款200至500元。

6、大开间楼地面面层施工未按规范规定或设计要求做分隔处理的罚款200至500元。

7、管子四周未按要求设置锥体的罚款200至500元。

8、在完工的楼地面上拌和或倾倒砂浆的罚款200至500元。

(四)门窗工程

1、门窗樘子未按设计要求的水平标高或平面位置安装,偏差大于50 mm的,每樘罚款100元。

2、木砖、木门窗樘子防腐处理、固定木门窗樘的木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罚款200至500元。

3、固定钢门窗樘的组合铁件和铁脚未按设计和规范规定设置的罚款200至500元。

4、木门窗扇安装缝过大造成透亮的罚款200至500元。

5、安装木门窗木螺丝用榔头打入全部深度或安装钢门窗将铁脚敲弯的,每处罚款100元。

6、铝合金、塑钢门窗固定件未按规定固定的罚款200至500元。

7、铝合金、塑钢门窗开启不灵活,拉手、扶手、锁具等安装不牢固的罚款200至500元。

8、铝合金、塑钢门窗边框渗水的罚款500元。

9、门窗严重污染或发现有氧化、刮磨痕迹等问题的罚款100至500元。

(五)装饰工程

1、内粉刷墙面、柱面、墙裙等粉刷起壳、裂缝,面积超过400 cm2的罚款200至500元。

2、平顶粉刷起壳造成脱落的罚款200至500元。

3、管道后墙面未粉刷或严重凹凸不平的,每处罚款200元。

4、门窗洞口及墙面转角处未做护角或不按规范规定粉护角的罚款500元。

5、外墙的窗台、雨蓬、阳台、腰线等凸出墙面处未做滴水线(槽)的罚款100至300元;女儿墙压项坡向朝外墙面的罚款500元。

6、墙面刷浆(喷浆)油漆严重掉粉、起皮、漏刷和透底等,面积超过1000 cm2的,每处罚款200元。

7、外墙面砖、室内瓷砖、地砖起壳空鼓面积累计超过1 m2,或超过10处以上的罚款500元。

8、外墙开裂或渗水或外墙涂料存在明显色差的罚款200至500元。

9、楼梯底板下未做滴水线的罚款200至500元。

10、外窗盘(台)未做凹槽的,每处罚款100元;外窗盘(台)高于窗框的,每处罚款100元。

(六)屋面工程

1、屋面渗漏的,不论范围大小,每处罚款500元。

2、屋面和檐沟流水坡向不正确造成积水深度超过5mm的罚款200至500元。

3、刚性层面分仓缝脊相邻高低差大于20mm的罚款100至300元。

4、刚性屋面面层与女儿墙、烟囱、水箱、管道等交接处未按规定做泛水或高度低于250mm的罚款500元。

5、相邻隔热板高差超过8mm的罚款100至300元。

6、刚性防水层与墙面连接处未按规定脱开,未用柔软材料填缝的罚款200至500元。

7、未按要求设置排气孔的罚款200至500元;严重者返工重做并罚款1000元。

第二十一条 幕墙及钢结构工程

1.幕墙、钢结构预埋件尺寸不一,安装位置欠准确,偏差超出规范控制要求允许偏差外50%的;预埋有困难时,未经协商擅自将锚筋割除的;罚款800元。

2.幕墙框架安装时,水平度、垂直度、对角线差和直线度超出规范控制要求允许偏差外50%的;罚款200元。

3.立柱与连接件之间等未设置绝缘垫片或采取其它防腐蚀措施;玻璃幕墙的主柱与横梁接触处,未按要求设置具有压缩性的软质橡胶垫片的;罚款500元。

4.雨季强行露天施工耐候密封胶,对密封胶施工条件不重视的。耐候硅酮密封胶施工不密实,封堵不严或长宽比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罚款500元。

5.连接固定横梁的连接件、规格、品种、数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连接件安装不牢固、有松动的,与龙骨焊接时焊缝不饱满、出现咬肉、夹渣的;罚款500元。

6.使用过期的结构硅酮和耐候硅酮密封胶;且胶未完全固化时挪动构件的;罚款1000元。

7.未按建筑防雷设计规范进行防雷接地施工的;罚款500元。

8.钢结构施工过程中焊条使用错误的;焊材未按要求妥善保管的;罚款200元。

9.高强螺栓未按规范要求施拧的;螺栓拧紧后的扭矩值不符合规定的;外露丝扣不符合要求的;罚款1000元。

10.应该进行预拼装而未进行拼装的;罚款1000元。

11.焊接环境、坡口角度、焊接工艺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0元。

12.焊接前,焊缝处未清理干净;焊剂、焊丝、焊条与母材不相匹配的;罚款500元。

13.孔径或孔距有偏差时,擅自使用气焊或电焊扩充,重新制孔的;罚款1000元。

14.现场焊接存在有:焊瘤、夹渣、气孔、没焊透、咬边、错边、焊缝尺寸偏差大、不用引弧板、焊接变形不矫正、飞溅物清理不净等情况的;罚款500元。

15.钢构件吊装前未通知验收,高强度螺栓连接面处理达不到规范规定要求;罚款1000元。

16.衬垫板规格不符合要求的;焊接时弧头弧尾不加引熄弧板的;罚款600元。

17.发现安装尺寸有偏差,私自改变连接位置或尺寸进行安装的;罚款1000元。

18.钢结构的防腐未经过底漆、过渡层、中间层及面层等四道程序的罚款;800元。

19.防火涂料施工工艺、涂饰顺序、方法、厚度、表面平整度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0

20.钢结构涂装配料时,任意掺合催干剂、稀释剂的;罚款800元。

21.钢结构和幕墙单位对本身安装完毕后的产品未进行有效的保护的;罚款500元。

第二十二条 安装工程

(一)暖卫工程

1、经查未按设计要求施工,未经设计同意而任意更改管材、管径及管件的罚款2000元。

2、未经设计及业主同意而私自改变管道走向的,一旦发现罚款1000元。

3、给排水管道吊支架未按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企业技术标准》要求设置的罚款500元。

4、镀锌钢管采用焊接的,每处罚款200元。

5、塑料排水管未按设计要求及位置装设伸缩节,横管间距大于4m的罚款500元。

6、给排水立管垂直度,碳素钢管,lipvc管每米长度偏差大于4mm的,每根罚款100元;消火栓安装高度超过规范要求的罚款200元。

7、给排水,空调冷凝水管道的坡度应按设计要求施工,如发现未按此要求安装的,发现一处罚款100元;发现倒返水的罚款500元。

8、地漏安装高于排水表面(按设计或规范要求找坡)10mm以上或低于排水表面20mm以上的,每处罚款100元。

9、地下室、水箱、屋面未设置刚性防水套管的,每处(个)罚款200元。

(二)电气工程

1、管子进入箱子,盒内金属电线管不套丝,未用锁紧螺母,pvc穿线管不带杯梳的罚款200至500元;严重者返工重做并罚款1000元。

2、电线管、焊管严禁对口焊接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金属导管采用套管焊接连接的罚款200至500元;严重者返工重做并罚款1000元。

3、用气焊、电焊在金属盒子,箱上开孔的,每处罚款200元。

4、管道和管线经过建筑物伸缩缝,沉降缝处未有补偿装置的,每处罚款500元。

5、焊接圆钢接地跨接线时,应在圆钢两侧施焊,如采用电焊焊接束节来代替接地跨接线的罚款200至500元。

6、bvr多股接地软线进入插座盒或箱内未经搪锡的罚款200至500元;严重者返工重做并罚款2000元。

7、单相两孔插座、单相三孔插座及三相四孔插座、相线、pe线、pen线接错位置的,每处罚款100元。

8、埋入墙内的电线管,未按规范深度埋设,或突出墙面的,每处罚款100元。

9、埋设管子在轻质墙体上任意开凿横槽的罚款1000元。

10、吊顶内电线管敷设不按规范施工,随意固定在土建轻钢龙骨上的罚款200至500元;严重者返工重做并罚款1000元。

11、屋面有避雷装置且有金属管道,金属栏杆和设备,一定要与避雷装置可靠焊接,并且要有明显焊接点(标志),未按规定施工的罚款1000元。

(三)资料

1、资料应与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并且要分类整理归档,未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成册的罚款500元;在大检查中发现资料未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成册的罚款1000元。

2、材料必须要有出厂合格证,质保单及检测报告,每批进料都应送材料检验报告给监理签字,然后方能使用,违反程序的,每一批次罚款1000元。

第二十三条 技术资料管理

1、技术资料必须完整、准确、系统,必须及时分类整理,发现未作汇总、整理、归档的罚款1000元。

2、发现质量记录弄虚作假的罚款5000元。

3、无图纸会审记录的罚款500元。

4、工程测量定位记录无定位依据或未能及时签字盖章的罚款100元。

5、桩基资料在时间超过桩基工程完工后30天内未能及时收集、汇总和整理,或质量保证资料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罚款500至1000元。

6、验槽记录中各方责任主体签字等手续不齐全的罚款200至500元。

7、施工材料、预制构件无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的,每一批次罚款500元;按规定应送样试验的材料未经试验用于工程(包括先使用后复试)的,每一批次罚款1000元;对不合格材料构件未作退场处理的,每一批次罚款1000元。

8、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基础和主体结构钢筋工程、钢结构工程、防水工程、装饰工程等),每缺一项罚款100元;对未经隐蔽工程验收、复核,或验收中存在问题未经整改认可的验收批、分项工程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必须补验并罚款200至1000元;监理单位未能及时签字盖章且不能提供监理签收记录的罚款1000元。

9、施工记录(砼施工记录、结构吊装记录、现场施工预应力记录、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等)不齐全的,每缺一项罚款500元。

10、沉降观测记录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测量的罚款100元;弄虚作假的罚款1000元。

11、无中间结构验收记录的罚款1000元;验收记录中各责任主体签字等手续不齐全的罚款500元。

12、施工现场未设立养护室的罚款1000元;养护室未按规定设置的罚款200元。

13、项目部未配备游标卡尺、钢卷尺、百格网、坍落度筒、靠尺、塞尺、阴阳角尺和焊接检测设备的,每缺一件罚款100元;缺水准仪、台秤的,每缺一件罚款500元;以上设备未经有资质单位检测的罚款100至500元。

14、项目部管理组成人员未经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或区域公司审批的,罚款1000元;项目部组建完成后,出现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不到位的,每人罚款1000元,限期不到岗的再次予以处罚;检查中发现以上人员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书弄虚作假的,每人罚款1000元。

15、项目部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的罚款5000元:未办理开工报告擅自开工的罚款2000元。

16、工程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用投标时技术方案代替的罚款5000元。

17、工程必须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编制的,每项罚款2000元。

18、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未经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审批的,每项罚款1000元。

19、现场施工未按专项方案实施的罚款500至1000元。

20、项目部现行相关验收标准、施工规范、规程不齐全的罚款100至500元。

21、技术交底记录出现缺项的,每缺少一项罚款100元。

第二节 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第二十四条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

1、各区域公司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未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不少于2名)罚款1至2万元。

2、建筑面积在1万m2及以下的工程,未按规定配备1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罚款1万元。

3、建筑面积在1至5万m2的工程,未按规定配备2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罚款1至2万元。

4、建筑面积在5万m2以上的工程,至少配备3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成立安全管理组并设置安全管理主管,未按规定设置的,每缺一名罚款1至2万元。

第二十五条 签订《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书》、《综合治理责任书》

1、直属项目部开工10天内未与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签订《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书》、《综合治理责任书》而擅自施工的罚款1000元。

2、区域公司与项目部未签订《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书》、《综合治理责任书》的,对区域公司有关责任人罚款1000元。 .

3、项目部未与各班组签订《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书》、《综合治理责任书》的,每缺一个班组,对项目部罚款500元。

4、项目部各班组未与每个职工签订各类责任书的,每缺一个罚款50元。

第二十六条 安全技术资料台帐

l、安全技术资料台帐内容不全面或者未建立台账的罚款500至2000元。

2、应编制的安全专项方案未编制的,每缺一项罚款500元。

3、按规定要求须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未经论证的罚款1000元。

4、项目开工前安全专项方案未经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审批的罚款1000元。

5、未对新进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的项目部,予以1万元的罚款。三级安全教育或安全技术交底不全的,每缺一人罚款100元(累计不超过1万元)。

6、未通过各地安监部门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而擅自开工的罚款2000元。

7、未与每个工人签订劳务用工合同的,每缺一人罚款100元。

8、未对本工程的环境因素、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价的罚款1000元;进行了识别、评价但未做好管理方案的罚款500元。

9、对检查的整改回执未作回复的项目部罚款1000元。

第二十七条 脚手架工程

1、二层结构以下(包括架空层),无外脚手架施工的,建筑面积5000 m2以内的罚款5000元;5000 m2以上的罚款1万元。三层楼面以上无外脚手架施工的,5000 m2以下的罚款1.5万元;5000至3万m2的罚款2万元;3万m2以上的罚款3至5万元。

2、悬挑脚手架脚手片必须层层满铺,每缺一排架罚款2000至5000元。

3、落地式外脚手架主体施工时,底排必须满铺,操作层必须满铺三排,中间可隔排铺设,每缺一排罚款1000至2000元;进入装饰阶段必须层层满铺,每缺一排罚款1000至2000元。

4、外脚手架底排及顶排必须设置内封闭,中间每隔三步设置一道内封闭,每缺一道内封闭罚款1000至2000元。

5、脚手架安全网局部缺少或封闭不严密的罚款200至1000元;严重缺少或未张挂安全网的罚款5000至1万元。

6、脚手架未按规定设置拉结点的,每缺一道罚款100元。

7、脚手架未进行验收而先行使用的罚款1000元。

8、脚手架剪刀撑未连续设置的罚款1000元。

9、搭设拆除脚手架未系安全带的,每人次予以罚款200元。

10、脚手架搭设与专项方案不符的罚款2000至3000元。

11、落地式外脚手架底部未作硬化处理的罚款1000至2000元。

第二十八条 “三宝'、“四口'、临边防护

1、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的,每人每次罚款50元,管理人员罚款100元;赤膊、穿拖鞋上班的,每人每次罚款100元;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的罚款500元。

2、进行登高架设作业未系好安全带的,每人罚款200元。

3、未使用合格安全网的罚款1.5元/m2 (按外脚手架面积计算)。

4、楼梯未设置1.2 m高防护栏杆和30cm高踢脚杆的,每缺一处罚款100元。楼层临边防护未及时设置的,每层罚款1000至2000元。

5、电梯井口未设置1.5 m高防护栅门,其中底部18cm未设置踢脚板的,每缺一处罚款100元。

6、电梯井内自二层楼面起不超过二层(不大于10 m)未设置一道安全网或隔离层的,每缺一道罚款100元。

7、1.5 m2以内的预留洞口、坑井未用固定盖板防护,每处罚款100元。1.5 m2以上的洞口,四周未设18cm高踢脚杆和0.6 m、1.2 m两道水平杆的,每缺一个洞口罚款200元。

8、进出建筑物主体通道口、井架或物料提升机进口处、外用升降机进口处未按规定搭设防护棚的,每缺一处罚款500元。防护棚搭设不规范的罚款100至300元。

9、砂浆机、搅拌机、钢筋加工场地和木工加工场地等未按规定搭设防护棚的,每缺一处罚款50至1000元。

10、进出通道口未挂设安全通道牌的,每缺一块罚款100元。

11、阳台临边未设置1.2 m和0.6 m两道水平杆的,每缺一处罚款200元。

第二十九条 临时施工用电

1、在临近高压线旁的脚手架必须有规定距离,未达到规定距离时必须有严密的防护措施,无防护措施或防护不严密的罚款1000至2000元。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未采用三相五线制的罚款5000元。

3、总配电箱、分箱、开关箱进出线混乱,电线破损或钩挂接线的罚款500元。

4、电线从配电箱侧向或上面引进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配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的,每处罚款200元;其它金属丝代替电熔丝的,每根罚款200元。

5、临时用电系统未做到“三级配电、三级保护”的罚款1000元。

6、未执行“一机、一闸、一保护、一箱”的罚款1000元。

7、动力配电箱和照明配电箱混用的罚款500元。

8、配电箱内无线路图,无维修表,无责任人,无用途标识的,每项罚款100元;配电箱搭设高度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100元。

9、保护零线未接至每一台用电设备金属外壳(包括配电箱)的,每缺一处罚款200元。

10、与电气设备相连的保护零线使用截面小于2.5mm绝缘多股铜线的罚款200元。

1 l、保护零线与电气设备连接未采用铜鼻子可靠连接的,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

12、分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50ma,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手持电动工具的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均应小于0.1s,违反以上规定的罚款200元。

13、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未作保护接零的罚款200元;未使用三芯橡皮护套电缆,而使用花线和护套线等的罚款500元;导线随地拖拉或缠绕在脚手架等设施构架上的罚款200元。

14、架空线路未设在专用电杆上,而架设在树木、脚手架等处的,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

15、架空线路未装设横担、绝缘子并未采用绝缘导线的,每缺一项罚款200元。

16、设备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未加设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启动装置的罚款200元。

17、配电室内配电屏的正面操作通道宽度不小于1.5m,前面及两侧操作通道不小于1m,配电室的高度不小于3m。违反以上规定的罚款500至1000元。

18、总配电室无维修制度、无禁令标志牌、停送电无专人负责的罚款200至500元。

19、总配电室内未配备绝缘灭火器材的罚款500元。

第三十条 施工机具

(一)物料提升机

1、未使用建设主管部门鉴定或认可的定型产品,而使用自制物料提升机的罚款1000元。

2、物料提升机未悬挂验收合格牌、最大起重量牌和安全警告标志的罚款100元。

3、物料提升机必须要有断绳保护装置、安全停靠装置、上极限限位装置,30m以上高架提升机还必须有下极限限位装置、缓冲器和超载限制器,违反以上规定的罚款200元。

4、采用缆风绳固定架体的,缆风绳必须采用直径大于9.3mm的圆股钢丝绳,提升机架体高度在20m以下时设一组(四根),20至30m设二组,违反以上规定的罚款500元。

5、缆风绳应在架体四角同一水平面上对称设置,与地面夹角在45度至60度之间,地锚应采用不少于2根钢管(直径48至53)并排设置,间距不小于0.5m,打入深度不小于1.7m,桩顶部应有缆风绳防滑措施。违反以上规定的罚款100元。

6、缆风绳有接头的,每根罚款200元。

7、高架提升机无连墙杆或连墙杆设置不规范的罚款500至1000元。

8、提升钢丝绳有毛刺、断股、变形、缺油、锈蚀等现象或不符合国家标准,无合格证的罚款500元。

9、卸料平台两侧无防护栏杆、无防护门的,每缺一处罚款200元。

10、工作人员违章乘坐吊笼上下的,每人每次予以罚款500元,并对开机人员罚款200元。

11、物料提升机应安装避雷装置,引下线应单独铺设并保证电气连接,不得借用提升机立杆作引下线,违反以上规定的罚款500元。

12、卸料平台与外脚手架连接在一起的罚款500元。

(二)外用电梯(人货两用梯)

1、吊笼未设断绳保护装置和限速器等安全装置的,每缺一项罚款500元。

2、吊笼门无电气或机械式连锁装置的罚款200元。

3、卸料平台两侧无防护栏杆、无防护门的,每缺一处罚款200元。

4、电梯司机无证上岗的罚款500元。

5、未设置起重量限制器的罚款100元。

6、安装拆卸队伍未具备相应专业资格的罚款1000元。

7、电梯安装拆卸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罚款1000元。

8、电梯安装完毕后无项目部、区域公司、安装单位验收签字,而擅自使用的罚款1000元。未经当地劳动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后投入使用的,罚款3000至6000元。

9、外用电梯应安装避雷装置,引下线应单独铺设并保证电气连接,不得借用提升机立杆作引下线,违反以上规定的罚款500元。

10、安装、拆卸前,甲、乙双方未单独签订安全合同的,罚款5000至1万元。

11、使用后无例保记录、防坠落试验等其它违章违规行为的,罚款200至500元。

(三)塔吊

l、未设置吊装区域的罚款300元。

2、安装拆卸队伍未具备相应专业资格的罚款1000元。

3、塔吊指挥、司机无证上岗的罚款500元。

4、塔吊指挥工作时未使用旗语或对讲机的罚款500元。

5、塔吊安装完毕后无项目部、区域公司、安装单位验收签字,而擅自使用的罚款1000元。未经当地劳动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后投入使用的,罚款3000至6000元。

6、塔吊应安装避雷装置,引下线应单独铺设并保证电气连接,不得借用立杆作引下线,违反以上规定的罚款500元。

7、塔吊卸平台严禁使用钢管搭设,违反规定的罚款1000元。

8、安装、拆卸前,甲、乙双方未单独签订安全合同的,罚款5000至1万元。

9、使用后无例保记录、起吊试验等其它违章违规行为的,罚款200至500元。

(四)平刨机

1、平刨防护装置未设防护罩,刨刀未设护手装置的,每缺一项罚款200元。

2、平刨金属外壳未接零保护的罚款200元。

3、使用平刨、圆盘锯合用的一台电机的多功能木工机械的罚款500元。

(五)圆盘锯

l、锯片未设防护罩,上方未设防护挡板,传动部位未设防护罩的,每缺一项罚款200元。

2、圆盘锯金属外壳未接零保护的罚款200元。

(六)钢筋机械

1、钢筋机械未做好保护接零的罚款200元。

2、钢筋冷拉作业区和对焊作业无防护措施的罚款200元。

3、钢筋机械的传动部位未装设防护罩的罚款200元。

(七)电焊机

1、电焊机未做好保护接零的罚款200元。

2、未使用电动开关的罚款100元。

3、焊把线未使用橡皮电缆的罚款200元。

4、电焊机无防雨措施的罚款100元。

(八)搅拌机

1、搅拌机未做好保护接零的罚款200元。

2、操作手柄未设保险装置的罚款200元。

3、料斗保险钩缺少或已损坏的罚款200元。

(九)气瓶

1、各气瓶间距应大于5m,距明火应大于10m,违反以上规定,而且无隔离措施的罚款200元。

2、气瓶使用和存放时平放的罚款100元。

3、各种气瓶应设置危险品仓库分别存放,不得在强烈的阳光下曝晒,违反以上规定的罚款1000元。

4、气瓶未装防震圈和安全防护帽的罚款200元。

第三十一条 文明施工

1、对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影响周围居民,引起居民投诉或被新闻曝光通报批评的罚款5000元。

2、临街建筑进出口大门口往里延伸15 m以内(包括材料运输大门),地面必须硬化,如不按此规定的,除责令其地面硬化外,罚款2000元。

3、施工现场作业区及生活区主干道路未进行硬地坪施工的罚款1000元;场内积水现象严重的罚款500元。

4、生活用水及施工用水不得随意外排,不按规定排放污水而被有关部门批评的罚款1000元;大门口未设洗车台的罚款500元。

5、生产、生活、办公、娱乐设施不全的,除责令项目部增设外,视情罚款200至1000元;用钢管、毛竹及竹片等搭成简易工棚作宿舍的,除责令返工外,罚款5000元。

6、卫生管理未分区包干的,垃圾未集中堆放、未及时清运的罚款200元。

7、食堂卫生(灶台、炊具、工作服等)不清洁的罚款100元;炊事员无健康证的,每人罚款200元;食堂无卫生许可证的罚款1000元;食堂无管理制度的罚款200元;现场未设茶水间(亭)的罚款500元。 。

8、厕所、浴室不卫生,不洁净的罚款100至200元;无卫生保洁制度的罚款200元;未落实保洁责任人的罚款100元。

9、宿舍不清洁的视情罚款200至300元;宿舍未建立管理制度的罚款100元;宿舍发现煤气灶具的,每只罚款100元。

10、未建立门卫的罚款200元;门卫制度不齐全,执行不严的罚款100元。

11、工地未实行佩卡上班制度的罚款500元;发现不佩卡的,每人每次罚款5元。

12、未设保健箱、急救器械,急救人员未经过培训的等,每项罚款100元。

13、未及时整理文明施工管理台帐的罚款200至500元。

14、职工在禁烟区内吸烟的,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随地大、小便的罚款20至100元;高层建筑未设置小便处的罚款500元。

15、现场焚烧有毒物质的罚款200元。

16、在建建筑物内住人的罚款2000至5000元。

17、厨房与厕所距离小于20 m的罚款200元。

18、施工现场未按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灭火器的,每缺一只罚款100元。

19、高层建筑未设置隔层消防水泵的罚款2000元。

20、对未建立区域公司至项目部至班组及责任人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消防制度不健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器材不按规定配备的区域公司予以批评和警告。对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项目部 处以5000至l万元罚款,并对区公司追究管理责任,处以1000元罚

款。

第三节 cis公司形象

第三十二条、总则

1.进入工地现场,首先要塑造企业的品牌形象,实施 ci 形象工程。

2.凡是工程规模在 500 万以上的工程, 都要实施 ci 形象规范的管理。

3. 施工产值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施工现场大门,必须参照公司ci 形象设计,制定统一格式。

4 .未实施 ci 形象工程的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不予审查和审批;

5 .未实施 ci 形象工程的项目,可暂停办理公司相关业务及评先进单位。

第三十三条 罚款细则

1.施工现场大门未按公司规定施工处罚1000元。大门未设置企业标志的罚款300元。二侧未设置八牌二图和工程简介处罚500元/项。

2.办公室、食堂、厕所、仓库等门口未设置标识牌处罚100元。

3.会议室、办公室、民工学校等未设置相应标识牌、相关制度牌的处罚200元/项。

4.现场材料堆放、设备未按施工平面图堆放整齐的,每处罚款300元;未设标识牌的,每处罚款50元。

5.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警示牌处罚200元。

6.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标语、安全标志布的罚款500至2000元。

7.钢筋、木工加工棚、二级配电箱防护棚未按公司规定设置处罚500元/项。

8.项目部办公区未设置环境绿化处罚1000元。施工现场未设置绿化布置的罚款500元。

9.围墙施工不按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统一格式设置的罚款1000元;沿街路段(围墙顶)不设彩灯的罚款200元;围墙高度不符要求的,除责令其加高外,罚款500元。

10.在建工程临街建筑各立面未悬挂宣传企业形象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横幅的处罚500元。

11.临街围墙应设置文化栏,画面清晰,字体工整,充分体现企业文化形象,未设置处罚500元/项。

12、所有工地均应设置公司ci形象设计规定的相关图、牌、栏,每缺一项罚款200元。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管理部、安全生产管理部、工程技术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根据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质量安全检查所列单位的奖罚款,由财务会计部在当月直接划拨。

第10篇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志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对提醒人们注意不安全的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起到保障安全的作用。

2、施工现场在有必要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场所醒目地方,必须设置安全标志牌。

3、项目部选购和制作的安全标志牌,必须符合gb 2893-82《安全色》,gb2894《安全标志》,gb16179-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的规定。

4、标志牌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一致。标志牌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度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大夹角不低于75度。

5、标志牌不应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标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6、现场安全标志的布置要先设计,后布置。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要根据现场的实际设计好具有针对性、合理的安全标志平面图,现场依此进行布置。

7、施工现场安全标志,不得随意挪动,确需挪动时,须经原设计人批准,并备案。

8、标志牌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9、项目部要派专人管理现场的标志牌,对损坏和偷窃标志牌者要严肃查处。

10、工程竣工后,项目部要统一收集、保管标志牌,以备后续工程施工使用。

第二条 安全色与安全标志:

1、安全色是表达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目的是使人们能够迅速发现或分辨安全标志和提醒人们注意,以防发生事故。

红色:含义禁止,停止。

用途禁止标志,停止信号,禁止人们触动的部位

黄色:含义警告,注意。

用途警告标志,警戒标志,机械传动部位等

蓝色:含义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

用途指令标志等。

绿色:含义标示,安全状态,通行。

用途标示标志,安全通道,通行标志,消防设备和其他安全防护设备的位置

红白间隔条纹:含义禁止越过

用途现场防护栏杆,安全网支撑杆

黄黑间隔条纹:含义警告危险

用途洞口防护,安全门防护,吊车吊钩的滑轮架等。

第三条 安全标志分类

安全标志是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构成,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四类。

⑴禁止标志是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

⑵警告标志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基本形式为正三角形边框。

⑶指令标志是强制人们必须作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基本形式为圆形边框。

⑷提示标志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标志。基本形式为正方形边框。

第11篇 文明施工考核管理办法制度

文明施工考核管理办法

1、文明施工考核管理办法

在开工前,按照七局制定的《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文明施工考核办法》《电力 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制定文明施工措施和实施细则,施工过程中认真组织实施 ,由领导小组组织按月对每个施工队进行考核检查,并接受项目法人和公司党委的考核 ,所有考核结果作为公司每年文明单位的评比依据。

a)对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要进行经常性的分级检查和自检,对于查出的问题要以 《整改通知书》的形式下发并督促及时整改。

b)工程项目部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并在各施工阶段结合质量检验监督安全 检查,对文明施工做出公正的评价。

c)工程项目部领导小组对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抽查,并按有关要求和标准进行考 核评比。

d)根据全年检查和考核结果,年底对各施工队及职能部门进行一次全面总结和评 价,并上报公司。

2、文明施工考核标准

序号考核标准评分标准标准分

一开工准备阶段考核指标1001

工程管理:

1.1落实文明施工组织机构

1.2健全规章制度

1.3组织规范文明施工要求

1.4有关职责制度规定上墙

1.5机械操作规程齐全,人员持证上岗。

未建立扣15分,不健全扣1-10分

无要求扣5分,不明确扣1-4分

未上墙扣5分,上墙不齐全不整齐扣1-4分

规程不齐扣1-5分,岗位不齐扣1-5分

现场管理:

2.1材料土方设备堆放合理,符合安全防火标准

2.2机械设备完好清洁

2.3施工用管线布置合理,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

2.3文明施工责任区明确,挂牌清洁干净

2.4场区道路畅通,场区有围栏

堆放不合理扣1-5分,不符合防火标准扣1-5分

机械完好率不高扣1-6分,不清洁扣1-4分,。

布置不合理扣1-5分,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扣1-3、

未挂牌扣1-5分,场地不清洁扣1-6分管线

场区道路不畅通扣1-10分,场区无围栏扣1-8分。

二施工阶段考核指标1001

工程管理:

1.1职能部门经常检查评比,并作好记录,做到奖惩分明

1.2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要齐全,并有文明施工具体要求

1.3驾驶员操作人员及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职能部门不能坚持经常检查扣1-5分,奖惩不明扣1-5分

施工措施每缺一项扣2分

无证上岗扣1分/人.次,未定期审验扣1分/人.次

现场管理:

2.1符合环保措施,将环境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2.2道路畅通,标志明显。

2.3交叉作业有隔离设施。

2.4照明设施配置得当,维护正常。

2.5各工作面“工完料尽场地清”物品堆放整齐。

2.6施工场地地面无焊条头铁丝头螺丝头废料头。

2.7施工现场禁烟区内禁止吸烟,并设有明显的禁烟标志,禁止流动吸烟,地面无 烟头。

2.8施工电源统一布置,合理接线。

2.9沟道孔洞平台楼梯等处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和明显标志。

2.10现场有足够的卫生设施,保持清洁,建立健全作业点废料堆放箱(或点),保 持室内卫生整洁。

2.11在施工期间保持屋内外墙面整洁,不得人为造成污印及损坏。

2.12在施工期间保持水磨石地面及瓷砖完整,不得损坏及划痕。

2.13设备运输或滑动时,地面应衬垫枕木或橡皮缓慢轻移,以免损坏地面。

2.14使用吊车时,应有专人指挥,注意观察吊臂周围的设备及建筑,发现问题及时 停止作业,以免发生碰撞摩擦损坏房角墙面阳台围栏及设备。

2.15按施工工序合理安排施工,不得随意调整或增减工序

不符合环保扣10-50分

其它项目扣分1-10分

工艺水平:

3.1电缆支吊架整齐。

3.2混凝土表面工艺好,埋件准确,地面光洁不积水。

3.3电缆排放整齐,捆扎牢固。

3.4电缆沟道内干净无积水。

3.5设备表面干净。

3.6电气接线规范美观编号正确。

油漆工艺美观厚度均匀颜色一致

每个项目不符合要求,根据情况扣1-10分

三启动试运行阶段考核指标:501

机构与管理:

启动调试机构健全,职责分明。

启动试运措施中对文明施工有要求。

上岗人员标志明确,坚守岗位。

建立完整的工作票制度,执行严格。

环保机构健全,开展正常监测,各项指标符合要求

未建立扣15分,不健全扣1-10分

无要求扣5分,不明确扣1-4分

未坚守岗位扣15分,标志不明确扣1-10分

现场管理:

消除“三漏”,即漏电漏水漏气。

作好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

作好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

有“三漏”现象扣15分

治安保卫工作和消防工作未作好扣5―10分

第12篇 文明施工管理条例与制度

1、施工现场主门必须悬挂施工标牌,施工工程主楼外围墙应悬挂公司标志名称及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志。

2、安全帽必须安全可靠,符合标准。

3、现场施工材料、机械、工具等必须按施工平面布置图摆放,做到分门别类,整齐有序。

4、工日操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活完脚下清,工完场地清。

5、施工现场不准乱堆建筑垃圾及余物,应在适当点设置临时堆放点,并定期外运。运输中应有必要的防污染防晒防洒漏措施。

6、建筑物内清除垃圾,要通过临时搭设或利用建筑物内已有的竖井或采取其它措施稳妥下卸,严禁从门窗、阳台向外抛掷。

7、项目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噪音等对环境及居民的干扰。

8、现场设置的临时水、电要有专人看管,杜绝长流水、常明灯。

9、严格保护成品的措施,严禁损坏、污染成品,堵塞管道,严禁在现场乱写乱画。高层建筑要在适当层楼设置便桶;严禁在建筑物内大小便。

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标准规范(十二篇)

1职工进厂着装要规范。2施工现场经常保持整洁,消防通道、排水沟道要畅通。3施工现场工器具及各类机械、设备实行定置管理,摆放有序,正确操作。4各类材料、设备分类堆放,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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