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社区卫生中心临终关怀工作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终关怀工作制度
1、以改善临终前患者的自我感觉,减轻各种痛苦,提高临终前的生命质量为目的。
2、加强对病人临床症状的护理,从生理、心理、社会学各个角度解决病人的需求。
3、设立安宁病房,同时可为临终前病人提供上门服务。
4、病房安排应以满足病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基本心理需要为原则,为病人提供方便、安静、轻松、家庭气氛比较浓的空间,减轻不良心理对病人情绪的影响。
5、从事临终关怀的护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应有高度的职业道德,并具备勇于奉献的精神。
6、通过对病人的准确评估,找到影响病人的主要心理和身体不适等问题,与病人和家属多进行有效的沟通,了解病人临终前的愿望和要求,努力缓解病人的痛苦。
第2篇 社区卫生中心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1、中心所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必须由中心统一采购,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入。
2、中心采购时应注意对产品'六证一报告'确认,并做好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采购、验收和记录工作。采购记录应包括:购进产品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等。严格保管,上架存放,标记清楚。按照记录应能追查到每批无菌器械的进货来源。不得从非法渠道购进无菌器械。
3、科室在领取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时,应填写'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领取单',并将标注有'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的产品说明书留存,依次粘贴于科室'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领取本'中,同时详细记录产品数量、规格和领取日期。
4、使用前,使用者应对器械仔细检查。不得使用过期、已淘汰、小包装已破损、标识不清的无菌器械。
5、使用时注意观察,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它情况,必须停止继续使用,同时保留样本,及时报告医疗康复部,并在科室'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领取本'中详细记录。
6、使用过的无菌器械,使用者必须及时初步销毁,使其零部件不再具有使用功能,并在相关消毒液中浸泡消毒作无害化处理。科室每天集中、统计、记录'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毁型、处理登记本'。
7、有条件的供应室应对收集到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及时进行终末毁型处理,并记录'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毁型物品记录本'。
8、经毁型机处理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碎渣,用黄色特种垃圾代包装密封后,交市政特种垃圾机构处理。
9、临床科室使用无菌器械发生严重不良事件时,立刻报告医疗康复部,医疗康复部应在事件发生后及时报告辖市(区)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10、发现不合格无菌器械,应立即封存,及时报告辖市(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擅自处理。经验证为不合格的无菌器械,在辖市(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予以销毁。
11、医疗康复部履行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管理和回收处理的监督检查职责。
第3篇 街道社区环境卫生委员会工作制度职责
街道社区环境卫生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
1.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教育社区成员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2.组织发动群众,搞好社区环境卫生,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保持楼院内外的环境整洁,采取综合防治手段,除害防病。
3.组织居民开展各类绿化活动,带领居民植树养花,绿化社区环境。
4.加强居民开展各类绿化活动,带领居民环保观念,防治环境污染。配合专业管理人员督促社区居民按位停放机动和非机动车辆。
5.经常检查居民区卫生,协助专业部门整治社区环境,搞好社区内永久性公益设施的维护工作,保持其清洁美观。
6.配合驻社区医疗单位的工作,保证社区医疗保健场所为社区居民提供就医服务,使社区居民一般性医疗不出社区。
7.加强与物业公司的沟通联系,及时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第4篇 社区卫生中心药库管理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库管理制度
1、药库在药剂科的领导下负责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和药品采购、保管、发放等工作。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药库工作,非药学技术人员经过必要的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12:26:04可在药库从事一些辅助性工作,患传染病的人员不得从事仓库保管工作。
2、根据药品性质设置普通药品库、阴凉库(20℃以下)、冷藏库(2~10℃),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性药品要注意安全,另设仓库单独存放。库存药品必须分类定位,设立标签,整齐存放,并具备冷藏、避光、防潮、通风、防鼠、防盗等措施。
3、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按特殊药品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采购、保管和发放。
5、药品出入库要严格执行验收制度。药品出库要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
6、药品入库验收记录的内容应包括药品名称、规格、剂型、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批号、效期、数量、供货单位,进口药品还应查验加盖供货单位红章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进口药品许可证》,并在验收单上记录检验报告书的编号。验收入库时,验收人必须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7、药品进出要准确及时登记,定期盘点,做到帐、物、卡相符。
8、加强效期药品的管理,建立效期警示牌。对于效期在一年以内的药品要及时登记在警示牌上,对于有效期在半年以内的药品,要提出处理意见报药剂科主任。
9、对库存药品要定期检查,防止变质失效。中药要根据其特点加强保管,要注意室内温度、湿度,通风避光及药品经常凉晒和蒸,以防霉变、虫蛀、鼠咬及化学污染等。对过期失效、霉烂、虫蛀、变质的药品不得使用,报领导批准后核销处理。
10、药库管理人员要注意仓库的仓储条件,每天早晚登记仓库的温、湿度,并根据天气的变化确定科学的保管措施。
11、其他人员非公事不得进入药库。
第5篇 社区卫生中心探视陪伴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探视陪伴制度
(一)探视病人应严格遵守探视时间。每次探视不得超过两人。
(二)学龄前儿童不得带入病房,传染病人一般不得探视和陪伴。抢救病人的探视应服从治疗需要,探视危重病入可持病危通知单。
(三)陪伴需严格控制,确需陪伴者由医师、护士长决定留陪一人,值班护士发给陪伴证,停止陪护时将证收回。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四)探视和陪护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护人员指导,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遇查房或进行诊疗工作时,陪护应退出病房,不得谈论有碍病员健康事宜。不得私自将病员带出院外。
(五)探陪人员要爱护医院公物,节约水电。凡损坏医院设施、物品者应照章赔偿。
(六)探视和陪护人员只准到所探视和陪护的病房,不得乱窜其它病房。
第6篇 社区卫生中心执行医嘱及医嘱查对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行医嘱及医嘱查对制度
1、医嘱分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护士执行医嘱必须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2、医嘱的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具体到分钟。
3、医嘱不得涂改。如需更改或撤消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全名。不执行被涂改的医嘱。
4、一般情况下,护士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危重病人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复诵一遍。抢救结束后,医生应及时补记医嘱。
5、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以保证执行医嘱的准确性。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交待清楚,并在护士交班记录上注明。
6、处理医嘱时必须经过查对后方可执行,及时查对转抄医嘱,对有疑问的医嘱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7、当日医嘱处理完毕后,要两人以上进行查对,并将所有医嘱核对一次。每周大查对一次。重整医嘱后必须两人查对签字。
第7篇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质量监督报告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质量监督报告制度
1.药品质量控制小组负责全院药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2.通过对本院使用药品的监督检查,积累资料,提出改进意见和淘汰品种,作为调整本院基本用药目录的依据。
3.药品质量监督报告的内容
(1)药品的外观变化情况。
(2)药品的不良反应。
(3)其他意外事故。
4.当发现某药出现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止使用,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同时从各个环节查找原因,予以改正,并填报好药品质量监督报告卡,逐级上报。
5.由专人定期收集药品监督报告卡,汇总后交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
第8篇 社区卫生中心责任护理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责任护理制度
(一)责任护士由护理专业水平较高的护理人员担任,并带领一组辅助护士共同组成责任护理小组,对一定床位的病人负责全面护理。
(二)护士长是实施责任制护理的具体领导者与组织者。其职能是抓好行政、技术和各级护理人员的管理丁作。
(三)责任护士在护士长领导下,对所管床位的病人实行八小时在班,二十四小时负责。做好入院介绍,阐明白己的职责。对所负责床位病人病史、饮食、生活等作全面了解,制定护理计划,参与医师查房,了解对护理的要求,有效地预防各种并发症,做好恢复期病人的功能护理及饮食护理,进行卫生宣教,办理病人出院、转科、转院。及时写好护理小结。
(四)辅助护士在责任护士带领下,完成日常的治疗、护理工作和必要的护理记录,严格交接班制度。责任护士不在班时,辅助护士应对分管的床位病人全面负责,执行护理计划。
第9篇 社区卫生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制度
1、建立社区社会人口学(35周岁以上人口分年龄组构成、主要慢病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心血管疾病、脑卒中、肿瘤现患病人分年龄组构成)登记,掌握社区居民的社会人口学分布状况。
2、建立社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病人的个人健康档案,进行长期的动态管理。
3、35周岁以上社区居民每次就诊必须测量、记录血压。
4、对社区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现患人群、高危人群和普通人群进行各种形式的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和生活行为因素定期监测。
5、做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各种相关资料的汇总、分析,并及时将年度总结和汇总资料上报给上级业务部门。
6、认真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业务指导,并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第10篇 社区卫生中心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制度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制度
1、我院应当依法经县、市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2、应当凭印鉴卡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专库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医疗需要,提出采购计划;
4、采购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
5、购买药品付款应当采取银行转帐方式
第11篇 社区卫生服务消毒制度
第一条 设专兼职人员负责消毒工作,制定规范,开展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
第二条 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用后必须消毒后毁形,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第三条 运送传染病人及其污染品、车辆、工具必须随时进行消毒处理。
第四条 使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用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感染症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用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
第五条 手部皮肤的清洁和消毒,要有专用洗手设备,按手的清洗方法和消毒指征,正确操作。
第六条 地面应及时清扫,保持清洁,有血迹、粪便、体液等污染时,应及时用含氯消毒剂拖洗消毒。
第七条 使用消毒灭菌药械应掌握使用范围、方法、注意事项;消毒灭菌液的使用浓度、配制方法、更换时间、影响消毒灭菌效果的因素。
第八条 开展全员消毒知识和技能培训,掌握消毒知识,严格执行消毒规范。
第12篇 社区卫生中心24小时值班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4小时值班制度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24小时值班电话应向社区居民公示,并保证值班电话畅通。
2、值班医生接到急救电话应于10分钟内出诊。
3、接到电话后应首先问清病情及详细住址,以便及时到达,若不能提供及时出诊,应及时与上级医院急诊科(或120急救中心)联系。
4、及时记录急救电话、出诊和急救情况。
5、接诊医师负责现场紧急救护和紧急转诊全过程处置,并进行记录。
6、急诊出诊配带急救箱。
7、对需转诊的急诊患者应本着'病情允许,治疗需要,联系妥当'的原则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
8、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