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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安全领班工作检查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3-21 20:44:02 查看人数:35

物业安全领班工作检查制度

第1篇 物业安全领班工作检查制度

物业安全领班的工作检查制度

1.带领并督促全队搞训练,不断提高素质和业务水平。

2.带领全队参加政治思想学习,和安全员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业务素质。

3.督促和检查全队忠于职守热爱本职工作,加强工作责任心。

4.巡视辖区经常定时不定时的通过对讲机跟踪检查当班安全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督导其工作,协助处理有关情况加强复杂地段事故多发地段的巡逻。

5.领班必须不定时时检查一次各岗位在检查各岗位时领班需记录岗位情况,同时队员也必须在领班记录表上签名.

6.当班领班不得在监控室停留超过20分钟.休息时间在主门岗协助工作.

7.所有夜班员工在0:00以后必须每小时在就近的监控下露脸一次,已被查验!否则视为脱岗!(包括领班)

8.如发现有领班不执行或者打折扣,将按照<<安全员积分考核办法>>处罚.

9.完成上级交代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2篇 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例

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

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例

1 目的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防止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

2 适用范围

本公司生产与活动中的安全管理。

3 职责

3.1 公司安全主任负责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培训、考核。

3.2 各部门经理(主任)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4 管理制度

4.1 电工

4.1.1 电工工作前,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仔细检查各种工具,保证使用的工具绝缘性能良好。

4.1.2 绝缘手套使用前,必须进行仔细检查和空气试验,如发现有裂纹或漏气,不得使用。

4.1.3 绝缘鞋不准裸足穿用。

4.1.4 在作业场所检修低压线路和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总闸必须挂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或者拆除熔断丝,以防止误合闸。

4.1.5 各供电回路的操作开关,要有清楚明显的标志牌。停电时,先停负荷开关,后停隔离开关(即先用电点后供电点);送电时,先送隔离开关,后送负荷开关(即先供电点后用电点)。

4.1.6 尽可能不要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工作时,应遵守带电作业的有关规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要有专人监护等)。

4.1.7 在带电检修或操作电气设备时,不准用湿手或带油、湿手套触摸电气设备。

4.1.8 在危险的场所或者危险的情况下,严禁带电作业。

4.1.9 严禁在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过程中交接班。若交接班过程中有事故发生,应停止交接。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员协助。

4.1.10 电工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和人工呼吸的方法,以备急用。

4.1.11 如发现有人触电,将触电者脱离电源。如来不及切断电源且为低压时应用干燥的不导电物体,将触电者脱离电源。如为高压,则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切断电源。然后对触电者及时采用人工呼吸法进行急救,同时尽快和医院联系。

4.2 电梯工

4.2.1 机房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特别注意安全。维修保养时一般必须切断电源,特殊情况下不能拉开电源时,应有足够的安全措施并小心谨慎地工作,以免触电或卷入引绳轮等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

4.2.2 机房内禁止带入火种,严禁在机房或电梯轿箱内吸烟。机房内消防器材应齐备良好。

4.2.3 客梯因检修或保养需停机时,必须确认轿厢内无乘客后,方可停机。

4.2.4 在保养、维修中必须注意工作的协调和配合。有人协同工作时,行机停机都必须扬声,到对方的答应后方可操作。

4.2.5 在轿厢做检修、保养工作时,除了判别故障和调试需要外,禁止快车。

4.2.6 下井底作业时,禁止闭厅(厅站留有人监视时例外),厅门口必须摆设告示牌,防止无关人员靠近。

5.2.7 在井底作业时,首先开亮井底灯,按下井底安全掣,若上方有人时必须佩戴安全帽。

5.2.8 进入井道,井底作业时间,估计超过一小时者,必须严格执行井道、井底作业指令规定。

5.2.9 进出厅门或维修保养厅门时,只许用工具垫门脚,严禁挂门缆仔,防止门缆仔放不正造成事故。

5.2.10 维修、保养工作完工时,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和物品,切忌遗留。

5.2.11 机房、井道因工作需要进行动火外业时,必须遵守大厦动火作业规定,指定专人操作和监视,事后清理火种,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5.2.12 严防水渗入机房或电梯。如电梯有水渗入应立即停止使用,以免发生触电事故,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5.2.13 维修、保养、正常停用等任何停梯应在一楼挂告示牌。

5.3 焊工

5.3.1 焊工(含电焊、气焊,下同)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和防护用品,不准裸露身体,以防止烫伤和触电。

5.3.2 焊工进行焊接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各种工具,如电焊钳握把与电缆的联接是否牢固、可靠,焊把线皮是否有破损,确认一切正常后才能施焊。

5.3.3 焊接前,还应检查工作场地周围有无易燃、易爆物,应清除或隔离后才能进行焊接。必要时还应配备灭火器等相应的消防器具及有专人监护。

5.3.4 地线连接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不得将地线随便捆绑或缠绕在被焊工件上。

5.3.5 开启电焊机前,应检查电焊地线是否与工件或其他导体连接,以防短路或触电。

5.3.6 是焊机需改变触点导板、二次线或对电焊机进行检查时,都必须切断电源后再进行。

5.3.7 焊接时,应戴好防护面罩,不得用手或其他物件遮眼,以防弧光伤眼。

5.3.8 在通风不良的条件下进行焊接时,除采取措施防止触电外,还应采取用排风扇排风等措施,保证通风良好,并有专人在外监护。

5.3.9 焊接时如采用行灯照明,一般情况下,应采用24伏的行灯。

5.3.10 凡在压力或装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管道、容器,严禁焊接作业。如果必须施焊,应先排空管道、容器内的压力,彻底清洗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经有关部门检查测试,确认达到安全要求后,再将所有孔、盖敞开,方可施焊。

5.3.11 焊接用电缆线接头处必须接触良好,绑扎牢固,做到焊接时接头处'不冒烟'。

5.3.12 焊接电缆的截面积应根据焊接电流和所露电缆长度选用,防止电缆超载过热而引起胶皮损坏、燃烧,造成事故。

5.3.13 焊工敲焊缝药皮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防止焊渣溅伤眼。

5.3.14 停放在露天的电焊设备,必须有防雨设施,下雨天禁止进行焊接作业。

5.3.15 气割大型工件时,应将工件放稳、垫牢,防止滚动、翻倒。

5.3.16 焊炬、割炬等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关闭氧气调节手枪,再关团乙炔调节手枪,待回火熄灭后,再打开氧气调节手枪,吹除焊炬或割炬里的烟灰,再重新点火,以防止枪管窝火。

5.3.17 氧一乙炔胶管与胶管接头处,氧一乙炔胶管与氧一乙炔表接头处,胶管与割炬、焊炬接头处,均不得漏气,以防引起火灾和爆炸。

5.3.18 生产现场的焊接地点与氧气、乙炔瓶,液化气瓶存放地点的距离应不小于10米。

5.3.19 暂停气焊工作或下班时,

严禁将焊炬、割炬放在容器或管道内,防止焊炬、割炬漏气造成火灾或爆炸事故。

5.3.20 电、气焊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前,应检查工作场所有无火源隐患,并关闭电焊机或氧和一乙炔瓶阀。

5.4 高空作业

5.4.1 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的,均应执行本制度。

5.4.2 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及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5.4.3 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a. 闪电、打雷、暴雨;

b. 钢管上雨水未干;

c. 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公司安全主任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恢复作业。

5.4.4 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4.5 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作,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上乱放工具。

5.4.6 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5.4.7 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5.4.8 电焊工在两米以上高空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5.4.9 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要采取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等事故。

5.4.10 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一同带下。

5.4.11 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递物件。

5.4.12 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5.4.13 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铅丝捆绑牢。

5.4.14 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

员不能超过2人。

5.4.15 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上层不准堆放工具和物件。否则,应保证工人不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进行工作。

5.4.16 高空作业区的沿口、洞孔处,应设置护拦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5.4.17 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5.4.18 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5.5 车辆驾驶

5.5.1 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各种车辆,驾驶咒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5.5.2 开车前,驾驶员必须仔细检查刹车、制动器、喇叭、前、后灯,转向系统等是否良好,不符要求时应立即修理。严禁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5.5.3 驾驶员身体不适,不能保证安全行车时,不得担任驾驶工作。

5.5.4 驾驶员在行车时,必须集中精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5.5.5 驾驶员行画应遵守下列规定:

a. 严禁酒后开车;

b. 严禁超速行驶;

c. 严禁超载行驶;

d. 如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可能会车时,不得超车;

e. 不准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

f. 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g. 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与人闲谈或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5.5.6 汽车倒车、调头时,应注意形及四周情况,并用喇叭或手势使周围的车辆、行人避让。

5.5.7 在施工现场驾驶车辆时,要低速慢行,随时注意上空及道旁的物件、行人。

5.5.8 车辆没有停稳前,不准打开车门和上、下人。开车门要注意周围情况,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5.5.9 人货车载重行车时,要注意防止急刹车、急转弯。

5.5.10随车携带的消防灭火器要确保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及时配换修理。

5.5.11停泊车辆应安全牢靠。为防止偷盗要上安全锁或启用防盗报警器。锁闭车门窗。司机返回停车场取车,应仔细留意车辆情况有无遭意外损伤。

5.6 办公室

5.6.1保持办公室门窗完好,破损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以防止偷盗、雨浸等不安全情况发生。

5.6.2 办公室应通风、照明度好,地板应平整,翘起或破损地砖要及时修补。

5.6.3办公室的电脑、电气设备等,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准使用,以避免触电和损坏。

5.6.4 办公室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5.6.5 禁止将几个电器插头插入同一个插座内,以防插座超负荷引起火灾。电缆也不宜埋设在地毯下面,以免电缆线残旧或损坏也不易发现。

5.6.6 下班后,必须将办公室所有电源切断,并关好门窗。

5.6.7 存有重要资料(档案、账册等)、保险柜等设有技防装置的办公室,下班后应将技防装置设定在工作状态。

5.6.8 规定禁止吸烟的办公场地,应严格执行不得在室内吸烟的规定,并对违者执罚。

5.6.9办公室内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修理。

5.6.10节、假日和晚上时间原则上不准进入办公室。如因工作需要,应征得领导同意并通知值班人员方可进入。

5.6.11如发生火灾时,应尽快报警,同时疏散办公室人员并积极控制和扑灭火灾。

5.6.12 一旦发生地震时,在高层楼房工作的人员,应尽快从太平门走下楼梯,不要乘电梯。

5.7 食堂

5.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卫生防疫

站鉴定,确定无传染病,并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5.2 食堂采购不得购买腐烂、变质的生、熟食品,每天剩余饭菜必须妥善处理,旦变质,不得再供员工食用。

5.3 食堂饭菜内不得有蝇尸、鼠屎和酸、臭、异味。

5.4 食堂喷洒消毒药液的时间最好在晚饭后,次日再重新高温消毒餐具一次。

5.5食堂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必须与火源、炉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液化气钢瓶使用或贮存时,必须固定牢靠或放置于钢架内,不可任意散放。每次用气后必须及时关闭总阀。搬运时应旋好安全帽。

5.6 食堂内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5.7 临下班前应对食堂内外的安全做好巡视检查,关闭照明、风扇,关闭石油气总阀,切断电炊具、电厨具的电源。下班时关好门窗。

5.8食堂内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修理。

6 引用文件

第3篇 z物业工程部安全运行管理制度3

物业工程部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三)

1、工程部全体员工必须把安全防范意识放在重要位置,执行有关规定,协同保安部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各班组均应有专人任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操作施工情况。

2、各岗位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职责,必须对本岗值班范围内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有安全隐患,应随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并须立即上报主管、工程师或总工程师。

3、应根据劳动局有关规定,组织对电工、电梯工、司炉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工作进行技术考核,持有操作证的才能上岗。

4、根据劳动安全规程,制定各工种维修操作规程和安全检查制度。

5、加强劳动安全教育,在进行高危险性的设备检修、工作时,主管(值班工程师)或总工程师应亲自到场指挥。

6、在进行有危险的设备检修、操作时应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误操作或误入正在维修的设备。如电梯检修时应在所有电梯出入口放置'请勿使用'标志等。

7、对变配电、锅炉、电梯及压力容器,必须进行年度检验。

8、对中央空调、变配电、锅炉的压力表、保险阀等,必须定期送有关单位进行校验。

9、易燃、易燃物品必须存放在危险品仓库,并应控制最大存放量。

10、水箱、蓄水池的入口处,机房、技术设施层、配电房等均应上锁,在无人时必须将门窗锁好,灯光调至合适程度,保持室内清洁。钥匙应由专人保管,无关人员不得借用。

11、各机房门、设备门(盖)、仓库门之钥匙的配制,必须向总工程师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配制。

12、重要机房如变配电房、锅炉房、冷冻机房、电梯机房等应设警戒牌,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所有设置于公共区域内之设备、设施等必须锁好,并应设置围栏及警示标志。

13、木工作业场地严禁吸烟,并要每天清除木屑。

14、避雷装置必须在雨季前进行测试检查,对锈蚀部分要敲铲上漆。

15、对各配备设施的接地设施,要定期检查保养;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规范要求。

16、物业内进行电、气焊,必须取得动火证。

17、电梯维修保养时应遵守安全规定,若有人配合应注意联络。

第4篇 物业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防止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

2 适用范围

本公司生产与活动中的安全管理。

3 职责

3.1 公司安全主任负责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培训、考核。

3.2 各部门经理(主任)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4 管理制度

4.1 电工

4.1.1 电工工作前,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仔细检查各种工具,保证使用的工具绝缘性能良好。

4.1.2 绝缘手套使用前,必须进行仔细检查和空气试验,如发现有裂纹或漏气,不得使用。

4.1.3 绝缘鞋不准裸足穿用。

4.1.4 在作业场所检修低压线路和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总闸必须挂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或者拆除熔断丝,以防止误合闸。

4.1.5 各供电回路的操作开关,要有清楚明显的标志牌。停电时,先停负荷开关,后停隔离开关(即先用电点后供电点);送电时,先送隔离开关,后送负荷开关(即先供电点后用电点)。

4.1.6 尽可能不要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工作时,应遵守带电作业的有关规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要有专人监护等)。

4.1.7 在带电检修或操作电气设备时,不准用湿手或带油、湿手套触摸电气设备。

4.1.8 在危险的场所或者危险的情况下,严禁带电作业。

4.1.9 严禁在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过程中交接班。若交接班过程中有事故发生,应停止交接。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员协助。

4.1.10 电工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和人工呼吸的方法,以备急用。

4.1.11 如发现有人触电,将触电者脱离电源。如来不及切断电源且为低压时应用干燥的不导电物体,将触电者脱离电源。如为高压,则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切断电源。然后对触电者及时采用人工呼吸法进行急救,同时尽快和医院联系。

4.2 电梯工

4.2.1 机房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特别注意安全。维修保养时一般必须切断电源,特殊情况下不能拉开电源时,应有足够的安全措施并小心谨慎地工作,以免触电或卷入引绳轮等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

4.2.2 机房内禁止带入火种,严禁在机房或电梯轿箱内吸烟。机房内消防器材应齐备良好。

4.2.3 客梯因检修或保养需停机时,必须确认轿厢内无乘客后,方可停机。

4.2.4 在保养、维修中必须注意工作的协调和配合。有人协同工作时,行机停机都必须扬声,到对方的答应后方可操作。

4.2.5 在轿厢做检修、保养工作时,除了判别故障和调试需要外,禁止快车。

4.2.6 下井底作业时,禁止闭厅(厅站留有人监视时例外),厅门口必须摆设告示牌,防止无关人员靠近。

5.2.7 在井底作业时,首先开亮井底灯,按下井底安全掣,若上方有人时必须佩戴安全帽。

5.2.8 进入井道,井底作业时间,估计超过一小时者,必须严格执行井道、井底作业指令规定。

5.2.9 进出厅门或维修保养厅门时,只许用工具垫门脚,严禁挂门缆仔,防止门缆仔放不正造成事故。

5.2.10 维修、保养工作完工时,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和物品,切忌遗留。

5.2.11 机房、井道因工作需要进行动火外业时,必须遵守大厦动火作业规定,指定专人操作和监视,事后清理火种,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5.2.12 严防水渗入机房或电梯。如电梯有水渗入应立即停止使用,以免发生触电事故,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5.2.13 维修、保养、正常停用等任何停梯应在一楼挂告示牌。

5.3 焊工

5.3.1 焊工(含电焊、气焊,下同)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和防护用品,不准裸露身体,以防止烫伤和触电。

5.3.2 焊工进行焊接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各种工具,如电焊钳握把与电缆的联接是否牢固、可靠,焊把线皮是否有破损,确认一切正常后才能施焊。

5.3.3 焊接前,还应检查工作场地周围有无易燃、易爆物,应清除或隔离后才能进行焊接。必要时还应配备灭火器等相应的消防器具及有专人监护。

5.3.4 地线连接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不得将地线随便捆绑或缠绕在被焊工件上。

5.3.5 开启电焊机前,应检查电焊地线是否与工件或其他导体连接,以防短路或触电。

5.3.6 是焊机需改变触点导板、二次线或对电焊机进行检查时,都必须切断电源后再进行。

5.3.7 焊接时,应戴好防护面罩,不得用手或其他物件遮眼,以防弧光伤眼。

5.3.8 在通风不良的条件下进行焊接时,除采取措施防止触电外,还应采取用排风扇排风等措施,保证通风良好,并有专人在外监护。

5.3.9 焊接时如采用行灯照明,一般情况下,应采用24伏的行灯。

5.3.10 凡在压力或装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管道、容器,严禁焊接作业。如果必须施焊,应先排空管道、容器内的压力,彻底清洗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经有关部门检查测试,确认达到安全要求后,再将所有孔、盖敞开,方可施焊。

5.3.11 焊接用电缆线接头处必须接触良好,绑扎牢固,做到焊接时接头处'不冒烟'。

5.3.12 焊接电缆的截面积应根据焊接电流和所露电缆长度选用,防止电缆超载过热而引起胶皮损坏、燃烧,造成事故。

5.3.13焊工敲焊缝药皮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防止焊渣溅伤眼。

5.3.14 停放在露天的电焊设备,必须有防雨设施,下雨天禁止进行焊接作业。

5.3.15 气割大型工件时,应将工件放稳、垫牢,防止滚动、翻倒。

5.3.16 焊炬、割炬等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关闭氧气调节手枪,再关团乙炔调节手枪,待回火熄灭后,再打开氧气调节手枪,吹除焊炬或割炬里的烟灰,再重新点火,以防止枪管窝火。

5.3.17 氧一乙炔胶管与胶管接头处,氧一乙炔胶管与氧一乙炔表接头处,胶管与割炬、焊炬接头处,均不得漏气,以防引起火灾和爆炸。

5.3.18 生产现场的焊接地点与氧气、乙炔瓶,液化气瓶存放地点的距离应不小于10米。

5.3.19 暂停气焊工作或下班时,严禁将焊炬、割炬放在容器或管道内,防止焊炬、割炬漏气造成火灾或爆炸事故。

5.3.20 电、气焊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前,应检查工作场所有无火源隐患,并关闭电焊机或氧和一乙炔瓶阀。

5.4 高空作业

5.4.1 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的,均应执行本制度。

5.4.2 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及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5.4.3 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a. 闪电、打雷、暴雨;

b. 钢管上雨水未干;

c. 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公司安全主任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恢复作业。

5.4.4 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4.5 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作,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上乱放工具。

5.4.6 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5.4.7 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5.4.8 电焊工在两米以上高空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5.4.9 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要采取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等事故。

5.4.10 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一同带下。

5.4.11 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递物件。

5.4.12 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5.4.13 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铅丝捆绑牢。

5.4.14 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

员不能超过2人。

5.4.15 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上层不准堆放工具和物件。否则,应保证工人不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进行工作。

5.4.16 高空作业区的沿口、洞孔处,应设置护拦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5.4.17 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5.4.18 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5.5 车辆驾驶

5.5.1 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各种车辆,驾驶咒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5.5.2 开车前,驾驶员必须仔细检查刹车、制动器、喇叭、前、后灯,转向系统等是否良好,不符要求时应立即修理。严禁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5.5.3 驾驶员身体不适,不能保证安全行车时,不得担任驾驶工作。

5.5.4 驾驶员在行车时,必须集中精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5.5.5 驾驶员行画应遵守下列规定:

a. 严禁酒后开车;

b. 严禁超速行驶;

c. 严禁超载行驶;

d. 如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可能会车时,不得超车;

e. 不准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

f. 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g. 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与人闲谈或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5.5.6 汽车倒车、调头时,应注意形及四周情况,并用喇叭或手势使周围的车辆、行人避让。

5.5.7 在施工现场驾驶车辆时,要低速慢行,随时注意上空及道旁的物件、行人。

5.5.8 车辆没有停稳前,不准打开车门和上、下人。开车门要注意周围情况,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5.5.9 人货车载重行车时,要注意防止急刹车、急转弯。

5.5.10随车携带的消防灭火器要确保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及时配换修理。

5.5.11停泊车辆应安全牢靠。为防止偷盗要上安全锁或启用防盗报警器。锁闭车门窗。司机返回停车场取车,应仔细留意车辆情况有无遭意外损伤。

5.6 办公室

5.6.1保持办公室门窗完好,破损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以防止偷盗、雨浸等不安全情况发生。

5.6.2 办公室应通风、照明度好,地板应平整,翘起或破损地砖要及时修补。

5.6.3办公室的电脑、电气设备等,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准使用,以避免触电和损坏。

5.6.4 办公室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5.6.5 禁止将几个电器插头插入同一个插座内,以防插座超负荷引起火灾。电缆也不宜埋设在地毯下面,以免电缆线残旧或损坏也不易发现。

5.6.6 下班后,必须将办公室所有电源切断,并关好门窗。

5.6.7 存有重要资料(档案、账册等)、保险柜等设有技防装置的办公室,下班后应将技防装置设定在工作状态。

5.6.8 规定禁止吸烟的办公场地,应严格执行不得在室内吸烟的规定,并对违者执罚。

5.6.9办公室内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修理。

5.6.10节、假日和晚上时间原则上不准进入办公室。如因工作需要,应征得领导同意并通知值班人员方可进入。

5.6.11如发生火灾时,应尽快报警,同时疏散办公室人员并积极控制和扑灭火灾。

5.6.12 一旦发生地震时,在高层楼房工作的人员,应尽快从太平门走下楼梯,不要乘电梯。

5.7 食堂

5.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卫生防疫站鉴定,确定无传染病,并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5.2 食堂采购不得购买腐烂、变质的生、熟食品,每天剩余饭菜必须妥善处理,旦变质,不得再供员工食用。

5.3 食堂饭菜内不得有蝇尸、鼠屎和酸、臭、异味。

5.4 食堂喷洒消毒药液的时间最好在晚饭后,次日再重新高温消毒餐具一次。

5.5食堂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必须与火源、炉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液化气钢瓶使用或贮存时,必须固定牢靠或放置于钢架内,不可任意散放。每次用气后必须及时关闭总阀。搬运时应旋好安全帽。

5.6 食堂内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5.7 临下班前应对食堂内外的安全做好巡视检查,关闭照明、风扇,关闭石油气总阀,切断电炊具、电厨具的电源。下班时关好门窗。

5.8食堂内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修理。

6 引用文件

6.1《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实用大全》

第5篇 物业工程部安全防火制度5

物业工程部安全防火制度(五)

1.0目的

加强安全防火意识并规范其行为

2.0适用范围

lh花园小区物业工程管理所有工作环节

3.0管理内容

3.1全体物业工程人员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执行《安全法规》。

3.2全体物业工程人员都是义务消防员,必须自觉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3未经物业工程部主管批准,外来人员(参观,访问,施工)禁止进入中央控制室、配电室、电梯机房等工作要地。经批准进入人员必须控制在规定的时间及范围之内。

3.4各专业负责人必须每两个月对所属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并在《定期安全检查》表上如实记录,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发出《安全整改意见》责成其进行整改。

3.5工程助理、各专业负责人在安排工作时必须根据工作性质和内容制定切实的安全作业防范措施。

3.6各重要房间钥匙不得随意配置,机房、工作房及工具间无人时,门窗必须锁好,无关人员不得借用钥匙。

3.7重要的工具,材料要专人保管,领用时作好登记。

3.8在指定地点吸烟,烟灰,烟蒂要丢进烟缸。

3.9维修工作中使用易燃材料时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并采取相应的防火灭火措施。

3.10在配电房,电梯机房动火作业时,必须办《动火申请》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前排除易燃物品,施工后认真检查,确认无火种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3.11任何人员都不得随意挪动消防设施,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跑、冒、滴、漏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或经理。

3.12所有物业工程人员须加强消防、防火意识,一旦发现火情必须及时报告,并采取正确灭火措施扑灭火灾。

4.0相关记录

4.1《动火申请》

4.2《定期安全检查表》

4.3《安全整改意见》

5.0 附录

5.1《安全法规》

5.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编写:zz审批:zz

第6篇 物业安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物业管理行业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设备、治安、消防、车辆等安全管理及其它相关的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物业服务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以本规定为依据,严格进行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管学结合的方针,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其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管理网络,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物业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处理和培训工作,督管系统内各级安全管理机构。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第五条 物业公司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 物业公司应当逐级落实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岗位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单位和岗位安全职责,确定各单位、各岗位的安全责任人。

第三章 安全管理原则

第七条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原则

(一)以预防为主,坚持日常保养与按计划维修并重,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对设备设施做到“四会”和“五定”。“四会”是指维修人员对设备要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五定”是指对主要设备的清洁、润滑、检修要做到定量、定人、定点、定时和定质,通过对消防系统的定期试验、检修,使维修人员对系统全面掌握,确保及时排除相关故障。

(二)明确责任,持证上岗。

(三)制订安全操作规程。

(四)加强培训与考核工作,加强岗前培训和岗位考核。

(五)加强对业主的宣传,提高业主对相关设备设施的操作能力 。

第八条 治安安全管理原则

(一) 建立健全物业安全保卫组织机构。

(二) 制定和完善各项治安保卫岗位责任制。

(三) 建立正常的巡视制度。

(四) 完善区域内安全防范措施。

(五) 提高保安人员素质,加强培训,持证上岗,实行24小时

值班制度。

(六) 加强区域内车辆的安全管理。

(七) 联系区内群众,搞好群防群治,并在当地派出所的指导

下搞好治安管理。

(八) 与周边单位建立联防联保制度。

第九条 消防安全管理原则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建立高素质的专人负责与群防群治结合的义务消防队

伍;

(三)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五)定时检查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第四章 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条 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各属下公司分级管理的体制。

第十一条 各属下公司依法对设备、治安、消防等进行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是:

(一)制定物业系统安全管理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安全事故和其它安全问题;

(三)指导、检查和监督各属下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协调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

(五)负责安全管理方面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三条 物业公司安全管理机构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管理法规;

(二)制定本公司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协同工商、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对本公司的安全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及消防、卫生防疫等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及验收工作;

(四)组织和实施对本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五)参与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

(六)受理本公司涉及安全管理问题的投诉;

(七)负责本公司安全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十四条 物业公司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是:

(一)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二)建立安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将安全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职工;

(四)接受当地管理部门对安全管理工作的行业管理和检查、监督;

(五)把安全教育、职工培训制度化、经常化,培养职工的安全意识,普及安全常识,提高安全技能,对新招聘的职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六)坚持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安全管理漏洞,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七)为相应岗位工作人员投保;

(八)直接参与处理涉及单位的安全事故,包括事故处理、善后处理及赔偿事项等;

第五章 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第十五条 凡涉及人身、财物安全的事故均为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分为轻微、一般、重大和特大事故4个等级:

(一)轻微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人员轻伤,或经济损失在五千(含五千)元以下者;

(二)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经济损失在五千元至两万(含两万)元者;

(三)重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人员重伤致残,或经济损失在两万至十万(含十万)元者;

(四)特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多名,或经济损失在十万元以上,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者。

第十六条 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人员及本单位领导报告。

第十七条 物业公司在接到一般、重大、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除按国家、地方安全管理法规、条例和规定向相关单位报告外,要第一时间向公司负责人报告。

第十八条 一般、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物业公司要积极联系当地有关部门,紧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对有伤亡人员立即组织救护,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第十九条 依据“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教育不放

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总结,并向上级报告事件的始末。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条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单位,由上级安全管理部门进行评比考核,给予相应的表扬和奖励:

(一)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预防措施落实,安全教育普及,安全宣传和培训工作扎实,在防范安全事故方面成绩突出,一年内未发生一次重大事故的;

(二)协助其他事故发生单位进行紧急救助,有效降低损失、挽回声誉的;

(三)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独到经验,并通过系统共享使兄弟单位有效提升安全管理工作质量水平。

第二十一条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个人,由其所在单位进行评比考核,给予表扬和奖励:

(一)安全管理工作扎实到位,在防范和杜绝本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方面成绩突出的,其所在岗位一年内没有发生一次事故的(含轻微事故);

(二)见义勇为,在保护财物安全不受重大损失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消除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四)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提出有效管理经验,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有实际指导意义并提升管理水平的。

第二十二条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各属

下公司检查落实,针对不同的情况,对当事人或当事单位负责人实施相应的处罚措施:

(一)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发生轻微、一般、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

(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出现重大险情,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或者指挥不当,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

(三)对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或者虽发现但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

(四)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未及时研究解决,或者未按规定及时上报的;

(五)未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

(六)未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制或安全管理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不到位的;

(七)未制定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计划或者检查计划,或者虽制定但未组织落实的;

(八)未按时完成上级单位或安全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第7篇 某物业项目安全员工作奖惩积分制度

物业项目安全员工作奖惩积分制度

为了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规范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树立**的标准。结合各项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定本规定。通过实施《员工奖惩积分制度》,规范员工队伍的日常工作和行为举止。促进队伍建设,做到奖惩分明,打破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思想。为以后优秀员工的评选提供依据。

具体细则

一、奖励积分的条件

1、及时发现并抓获犯罪嫌疑人的。 +10分

2、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或排除的。+10分

3、本月中请销假制度落实较好的。+ 5分

4、在服务过程中得到业主好评的。+ 5分

5、拾金不昧并及时上交的。+ 5分

6、为集体建设提供好的建议并采用的。 + 5分

7、牺牲个人时间不计得失为集体服务的。 + 2分

8、得到主管以上领导好评的。 + 2分

9、岗位上形象始终保持较好的。 + 2分

10、卫生标准高,积极主动清整的。+ 2分

二、处罚积分条件

1、工作方面

(1)因工作失误造成较大损失的。(参照安全管理手册处罚规定执行)-10分(2)不服从管理、消极怠工的。(不执行上级命令、不服从安排或执行不坚决

打折扣的) -10分

(3)工作期间打盹、睡觉的。 - 5分

(4)因工作失误造成他人投诉的。(指有效的投诉)- 5分

(5)工作期间擅离工作岗位、窜岗与队员聊天的。 - 5分

(6)不按规定私自放人进入小区的。 - 5分

(7)对进出小区的物品不登记或手续不齐全就放行的。 - 5分

(8)人为损坏公物的。 - 5分

(9)对发生问题隐瞒不报的。 - 5分

(10)上班前集合迟到的。- 2分

(11)交接班期间交接不清的。- 2分

(12)上班时间不带工牌、不按规定着装的。- 2分

(13)上班期间不带耳机或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的。 &n

bsp;- 2分

(14)岗位上形象差,座、卧、依靠的。- 2分

(15)不及时更换对讲机电池、收听对讲不及时的。- 2分

(16)在岗位上会友聊天的。- 2分

(17)上班期间电话不关机、玩手机、看书报、听音乐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分

2、生活方面

(1)不请假并夜不归宿的。-10分

(2)与队员之间发生矛盾,制造不团结因素的。(发生打架斗殴、拉帮接伙) - 5分

(3)无故不参加训练、培训的。(除正常休息和病假外都应参加)- 5分

(4)外出23:00前不归宿的。- 2分

(5)卫生值日清洁不干净、标准低的。(参照宿舍管理制度执行)- 2分

三、奖惩实施办法

1、主要由各班长实施考评,做到公开透明化,每十天结合班务会进行讲评。

2、设置奖惩积分的底线,及时进行奖惩。(每季度对积分前十名者管理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通报表彰,对扣分累计-10分以上的给予一定的处罚并批评教育。)

3、管理处每月要根据积分情况进行一次讲评,每季度进行一次奖励。做到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批评教育与物质处罚相结合。

第8篇 某小区物业安全员行为规范制度

小区物业安全员的行为规范制度

安全员在执勤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1.剥夺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2.搜查他人身体、扣押他人合法证件。

3.辱骂殴打他人或教唆殴打他人。

4.私自为他人提供安全服务。

5.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案。

6.为业主追索各类债务或解决劳务纠纷。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8.安全管理员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准侵犯业主和公司的利益,严禁利用职权索取馈赠,徇私舞弊,不准包庇坏人,诬陷好人,拾物一律交工,及时通知失主领回。

9.在任何情况下安全员不得与外人发生肢体冲突。

10.不以肤色、服饰、种族、信仰取人,与业主领导相遇应主动让道不抢道,微笑并敬礼问候,站立两旁待其通过后方可离开,与客户领导同行时应礼让客户领导先行。

11.接待访客时应面带微笑,讲究礼貌用心聆听,不抢话插舌不争辩讲话声音适度;有分寸听到批评时不争辩,冷静对待及时上报。

12.遇到访客业主询问时做到有问必答不能说不、不知道、不懂等,不得以生硬冷淡的态度接待,尊重业主的风俗习惯不讥笑、指点有生理缺陷的访客或业主,有业主或访客要与你握手时应面带微笑、姿势端正用力适度,不能用左手。

13.服从领导--不折不扣地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及工作调配。

14.严于职守--坚守本职岗位,不得擅自离岗、窜岗或睡岗。

15.正直诚实--对上级领导、同事和客户要以诚相待,不得阳奉阴违

16.团结协作--各部门之间、员工之间要互相配合,同心协力的解决困难。

17.勤勉高效--发扬勤奋踏实的精神,优质高效地完成所担负的工作。

18.具体办法请参照公司《安全员奖惩办法》执行。

第9篇 某学校物业安全防火制度怎么写

学校物业安全防火制度1.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楼安全巡视员在本楼宇各部门工作人员下班后必须仔细进行安全检查, 水电气;

夜班门卫晚间锁门前仔细检查各部位,尤其是防火重点部位,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并向主管领导及安全保障部汇报。

2. 严格执行“自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确保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

各楼宇每月由楼长带队,保安员、保洁员、门卫代表对本楼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对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应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落实好防范措施。

3. 提高广大员工的防火意识,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白、夜班保洁员每日下班前将所负责区域内的垃圾桶、纸篓清理干净。

公司定期开展防火常识教育,增强防火安全自救素质。

4. 注意安全用电。

照明线路、灯具等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不准私拆和改装,不准使用长明灯、电炉、电褥、电暖器、手炉、热的快及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等。

5.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开闭各楼层电闸。

各楼宇安全巡视员应经常巡查本楼辖区,经常检查消防器材和设施,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6. 楼内走廊禁止吸烟,仓库重地严禁烟火。

7. 楼内公共消防设施不能随意动用,否则当事者要负相应责任。

8. 各楼宇值班人员要认真巡逻,发现问题、隐患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扑救。

9.重大节日、寒暑假前应由公司领导带队,各楼长联合对公司辖区进行安全检查。

重大活动开始前必须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场所管理单位和安全保障部共同对活动场所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对用电负荷等进行核实,应急照明是否完好,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齐备,必须指定专人打开疏散门,防止重大事故发生。

10.物业公司办公室:8;

校园内火警:810;

火警:

9 。

第10篇 某物业安全管理员交接班制度

物业安全管理员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安管员按规定着装后,提前十五分钟列队上岗接班,交接班安管员必须相互敬礼进行交接班。

(二)接班安管员到达后,应由交班安管员在《安全管理值班记录表》上记录交班内容和交、接班时间并签名。

(三)交接班时,交班安管员必须将需要接班安管员继续观察或处理的问题,装备器材和其他物品的状况,以及电梯、监控、道闸等重要设备(施)的运行情况向接班安管员移交清楚,且做好记录备查。

(四)交班安管员须在接班安管员对各岗位巡查、验收并在《安全管理值班记录表》签字确认后才能下班。

(五)接班安管员验收时发现(包括交班安管员当班时发生而未发现)的问题,由交班安管员承担责任;交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接班人员协助处理;交接完毕,接班人签字认可后发生的问题,由接班安管员承担责任。

(六)道口岗安管员交接班时应在《安全管理值班记录表》上认真填写各栏目。监控室岗安管员交接班时应在《监控室值班记录》上认真填写各栏目。

(七)接班安管员未到岗或虽已到岗,但未办毕交接手续并签名确认时,交班安管员不得下班。否则,其间发生的问题,由交班安管员负责。

第11篇 物业安全消防系统维修保养操作规范制度

物业安全消防系统维修保养操作规范

1、中控室设备维修保养工作程序

(1)中控室设备由中控室维修工负责维修保养成。

(2)机电主管每年12月制定下一年度《消防设备检查保养计划表》、《防盗报警对讲系统、公共天线、保安闭路电视系统检查保养计划表》,并按设备运行情况制订中修、大修计划。

(3)中控室维修工资按各保养计划表的要求进行维修保养,并将维修保养情况记录于相应记录内。

(4)消防设备维修后必须恢复原来状态,不得随意更改原器材、线路。

(5)中控室设备故障维修一般不超过8小时,若在8小时内无法解决的故障,应将故障原因、解决时间上报管理处,限期解决。

(6)凡是夜间发生的,不影响用户生活、工作的,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中控室设备故障,可能由由班中控室维修工作进行维修。

(7)机电主管对维修保养提供工作指导及检查监督。

2、中控室消防设备检查保养

(1)火灾报警系统的检查保养

a、每日对消防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自检功能检查;

a.按自检刍,让报警控制进行自检。

b.然后按消声刍,消去控制器的声音。

b、月检查保养。

a.完成日检保养全部内容。

b.控制器主要工作电压测试.

c.公共场所烟感器、温感器安装倾斜度不大于45°与底座接触是否良好,外观是否洁净完好。

d.随机抽取不低于5%的烟感器,喷烟后查视报警是否正确。

e.手动报警按钮,检查安装是否牢固,有无破损及丢失。

f.任选两个手动报警按钮,进行模似报警,测试报警功能是否正常。

g.对楼层内道中各支箱进行外观检查,外接线是否固定良好。

h.对火灾报警控制柜、联动控制柜等进行清扫除尘。线路松动,应进行紧固。对自检、消音、复位功能检查,主电源与备用电源切换、报警检查。

c、年检查保养。

按《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检查、维修保养记录》执行。

d、消防泵的维护保养。

泵体:

a.检查、补充、替换润滑油,如油质变色,有铁屑应全部替换。

b.泄漏检查:盘根良好,泵体无渗水、溢水、砂眼,泵轴渗水无溢流支地面。

c.转动灵活,无卡壳,泵轴与电机轴在同一中心线,机座紧固,螺丝不锈(有防锈措施)垫片齐。

d.外观整洁,油漆完好,标志清楚,铭牌字迹清晰。

e、阀门、管道及附件的维护保养。

a.阀门开闭灵活、无卡阻,关闭严密,内外无漏水。

b.阀体、手柄完好,阀杆润滑好,外观整洁。

c.单向阀动作灵活,无漏水。

d.压力表指针灵活,指示准确,表盘清晰,位置便于观察,坚固良好,表阀及接头不渗水。

f、电机的维护保养。

a.外观整洁,铭牌清晰,各部件坚固牢靠,联轴器有保护罩。

b.线耳联接端紧密牢靠,无变色迹象,无裸露部分,接地良好。

g、每半年进行一次定期保养检修,并记录于《消防水泵半年保养记录表》内。

h、风机保养。

a.断开主电源,挂上标示牌,检查电机接地是否良好。

b.紧固各部分松动的螺丝及联轴器。

c.检测电动机的绝缘电阻,检查主回路接触点。

d.调整皮带松紧,手转皮带轮,观察转动是否良好。

e.检查与更换各接合面间的垫片和密封填料。

f.清洁电机及风滤器和机壳内部。

g.向转动部位加滑油,保证联轴器及轴承的灵活性及稳定性。

h.检查调节阀的机械开闭动作、开闭角度标志。

i.手动开机测定三相电流值,检查指示灯电压,电流表,听查风机各部件运行声音。

j.各遥控点的控制箱(含箱内元件)全面检查。

k.连续三次停开机检查手动各点遥控的正确性、可靠性。

l.连续运转半小时验证风机运转正常。

m.每半年进行一次定期保养检修,并记录。

(2)疏散出口指示灯的保养。

a、月保养内容

a.检查出口指示灯玻璃面板有无划伤或破裂现象。

b.出口指示灯电源指示灯是否亮,如不亮,应立即修理。

c.检查出口指示灯安装是否牢固。

d.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取下来进行修复,再装回原位。

e.灯臬外壳及面板擦抹干净。

b、每3个月进行一次备用电池亮灯(半个小时)使电池放电后再充电,延长电池寿命。

(3)灭火器使用及保养。

a、灭火器应设置在通风、干燥、清洁的地面,不得受到烈日的暴晒,不得接近热源或受剧烈振动。

b、灭火器悬挂地点的环境温度为-10~55℃

c、灭火器设置地点应位置明显,便于取用,并且不影响安全疏散,推车式灭火器与其保护对象之间的通道应畅通无阻。

d、对灭火器要经常检查,检查内容为:

a.喷筒是否畅通(如堵塞要及时疏通)。

b.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在约色区域要检查原因,检查后果要重新灌装)。

c.零部件是否完整(有无松动、变形、锈蚀、损坏)。

d.可见部位防腐层是否完好(轻度脱落要及时补好,明显腐蚀应送专业部门维修及进行耐压试验)。

e.铅封是否完好(一经开放,必须按规定再行充装,并作密封试验,重新铅封)。刚性连接式喷筒是否能红其轴线回转,并可在任意位置停留,推车式灭火器的行车机构是否灵活,有否检验标志。

e、灭火器则消防部门进行灌装

(4)消防栓的保养。

a、每月逐个检查一次。

a.栓外检查:检查栓门关闭是否良好,锁、玻璃有无损坏,栓门封条是否完好。

b.随机抽取消火栓总数的10%测试,按消火栓报警按钮,消防中心应有正确的报警显示,检查箱内元件是否良好,有无脱落,栓内水龙头有无渗漏。

c.栓门封条脱落破损的补贴封条。

b、每年逐个打开消火栓检查一次(与管道放水冲洗同步)。

a.完成月检查中栓外检查部分。

b.开栓门取出水带,仔细检查有破损,如有应立即修补或替换;检查有无发黑、发霉,如有,应取出刷净、凉干。

c.将水带交换近边或翻动一次。

d.检查水枪、水带接头连接是否方便牢固,有无缺损,如有,立即修复,然后擦净在栓内放好。

e.检查接口垫圈是否完好无缺,替换阀上老化的皮垫,将阀杆上油。

f.检查修整全部支架,掉漆部位应重新补刷,同时油漆。

第12篇 物业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安全教育

物业公司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安全教育

1安全教育

1.1安全教育的目的、任务

1.1.1教育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遵守安全法规的自觉性。

1.1.2教育员工学习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识;防火常识和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防护知识,有关高空作业的安全知识,特殊设备的安全防护常识。

1.1.3要求员工熟悉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

1.2安全教育对象

a全体员工

b新入职员工

c特殊工种人员

1.3安全教育的形式

1.3.1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入职的员工进行100%的公司级、部门/管理处级、班组级的三级安全教育。

a公司级安全教育

公司级的安全教育由人事部门组织实施,主要内容包括:

a公司概况

b安全工作在我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要意义;

c国家有关法规和本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

d典型事故分析。

b部门/管理处级安全教育

部门/管理处员工由部门/管理处负责人进行二级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

a本部门/管理处的工作性质、工作程序、工作特点及安全、保密方面的要求;

b本部/管理处各作业环节、安全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

c本部/管理处危险作业部位及相关要求;

d事故案例介绍。

c班、组级的安全教育

内容:

a本班组的安全工作性质、特点和防火、防爆、防灾害、防伤害等安全工作具体要求;

b本岗位必须遵守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

c本岗位使用的设备、机具的性能、操作方法、安全防护措施、易出事故的部位及注意事项;

d涉及危险作业应掌握的相关知识及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和急救方法;

e本岗位个人防护用品、用具、器具的具体使用方法;

f事故案例分析。

e转岗员工由调入部门进行二、三及安全教育

1.3.2班长(队长)安全教育

a由管理处/子公司组织实施,每年不少于一次。

b内容为相关的安全法规、政策。

1.3.3管理处/专业公司安全责任人的安全教育

a由安委会办公室组织进行任职前后的安全教育,每年一次。通过安全教育,使他们对本职工作有关的安全技术管理等内容有一个全面、系统的了解,增强在工作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的自觉性,认真履行安全职责。

b内容为国家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

1.3.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a由人事部门按市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b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参加由市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学习,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c对已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定期进行复审。

1.3.5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变换工种由管理处/专业公司负责进行新岗位安全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

1.4安全教育的方法

a悬挂消防标语,警示安全;

b进行安全知识考试,牢记安全常识;

c利用宣传橱窗,进行安全宣传;

d直接采用授课、角色演练的方法,学习相关的安全知识、法规、操作规程;

e结合事故、隐患、召开现场分析会,使员工、事故责任者受到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技能;

f进行安全技能比武,消防演习。

1.5安全教育的计划、经费预算

a公司每年制定安全教育计划,并纳入员工教育计划中,各专业公司、管理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教育计划,具体落实。

b公司每年提取一定数额的经费,保证员工安全教育的需要,对特殊工种专业培训。

物业安全领班工作检查制度(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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