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物业管理顾问工作保密制度
物业管理顾问工作保密制度
为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防止公司顾问咨询资料被其他市场竞争对手所盗取,保障合作方的利益不受侵害,特制订公司顾问工作保密制度:
一、在开始顾问工作的首次会议上,顾问团领队需向发展商做出保密声明:'顾问团人员及驻场顾问对工作期间接触到发展商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专利等给予保密,在没有得到发展商许可的情况下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发展商也不得将我方提供的资料、样本等提供给第三方。'客户若对声明有书面要求,双方应在保密协议上签字。
二、咨询顾问在采集、获取项目资料时,应征得发展商同意。在发展商不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对实物、模型、图纸、资料、文件等进行拍摄、录制、复印、誊写。
三、项目资料由咨询部专人管理,存放资料的文件柜需加锁,借阅需经批准。不得擅自复制。储存资料的电脑需加密码,笔记本电脑一般不得借出,数码相机借出时,需将cf卡清空。
四、向发展商提供资料、样本文件由咨询部归口管理,由咨询部整理、汇总,统一发放。驻场顾问不再向发展商提供样本。
五、公司经济合同、竞标书、质量手册等资料作为公司的保密文件,任何人员不得对其他无关人员透露其情况。
六、对公司未定稿的讨论文件,一律不得向其他人员泄密。
七、公司的顾问咨询文件,由顾问团长按工作需要设置相关人员的查阅权限,对无关人员不得透露其工作细节。
八、任何离开公司的顾问咨询人员,必须交清资料。将公司资料提供他人者,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保留依法起诉的权利。
第2篇 物业管理公司保密制度5
物业管理公司保密制度(五)
一、保密事项
1、涉及公司的重要资料、调研报告;
2、公司的重要文件、会议、招投标资料等;
3、公司财务计划、预算、决算资料;
4、公司未对外公开的各类统计报表、年报;
5、公司中、远期战略方案;
6、公司物业管理方案;
7、客户的个人信息资料;
8、其它一切应该保密的公司事务。
二、保密规定
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2、不该知道的机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4、不该复印的材料,绝对不复印。
5、涉密文件资料应由总经理秘书拆封、领导亲启或指定专人拆封,他人不得擅自拆启。
6、绝密资料不准摘抄、复印、传真、摄录等,特殊情况必须由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并注明复印部门、人员、时间。借出资料必须当天归还,严禁带出公司。
7、机密通信和使用微机的部门,要按照机密通信和办公自动化保密的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措施,堵塞遗失泄密漏洞。
8、泄密或遗失机要文件的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以便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3篇 项目物业公司保密制度
物业项目公司保密制度
为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以下保密规定,请员工严格遵守。
一、要立即销毁已作废的公司内部文件、财务报表及带有决策性的文件。
二、不得私自复制、摘抄、和保存公司的文件。
三、不得将保密文件、资料作为废品出售。
四、未经公司领导允许不得将公司的图文资料、声像制品向外传播。
五、不得私自将公司内部的报告、批复的文件、函件、会议纪要等资料向外传播。
六、由于竞争的存在以及您对公司的责任,每个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这种保密的义务,不仅限于您在公司工作的合同期内,而且还应注意在您离职后,您都将承担这种义务。
七、您务必保管好您持有的公司涉密文件。
八、未经授权或批准,您不得对外提供有密级的公司文件或其他未公开的经营状况、财务数据等。
九、对非本人职权范围内的公司机密,应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传播。
十、发现了有可能涉密的现象应立即向有关上级报告。
十一、对于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公司机密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罚款和辞退的处分。
十二、对于主动提供泄密线索维护公司权益的,按其内容的重要性,分别给予奖励。
十三、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的,将追其刑事责任。
第4篇 物业公司往来文书控制保密制度怎么写
物业公司往来文书控制及保密制度1.文书往来需严格,其中包括
(1)外发文书:必需由总经理办公室发出
(2)内部文书:必需由部门主管发出或部门盖公章才算有效公文
(3)保密文件:必需统一由行政或总经理指派人员拆阅。
2. 保密制度
(1)本制度是为处理涉及公司机密的文件及其机要事项而制定。
公司职员必须根据自己的职务遵守处理机要文件及机要事项的纪律。
(2)本规定的修改与废止、由办公室提议,公司总经理决定后实施。
(3)本规定中所称机要是指不得泄露其内容的文件及事项,凡符合下列条款之一者均属于此。
a.关于公司的重要政策或计划;
b.关于人事问题;
c.关于重要会议的讨论事项;
d.关于业主或租户的档案资料;
e.契约、协定或根据协商而决定的事项;
f.规定、命令中特别指定的事项。
(4)机要文件及其处理,按其程序可分为以下三种:-a.秘密,不能向部门经理及主管,以及业务上相关人员以外者公开。
b.公司内部秘密,不能向公司以外公开。
c.绝密,不能向部门经理及主管,以及特别指名的最小范围内的相关工作人员以及承办人员以外者公开。
(5)机要文件、机要事项及其种类的认定,原则上由所管部门的经理负责,但公司总经理可以命其变更。
(6)机要文件或机要事项由该业务部经理负责印制和传达。
(7)机要文件由其制发部门制成正本、副本两份、一份由制发部门分门别类加以保管,另一份由办公室专人保管。
机要文件应加盖相应的红色标记,其处理和保管由收件人自行处理。
(8)机要文件的制发部门应备有发文簿,文件发送至有关部门时,必须请收件人签字盖章。
(9)总公司及分公司之间文件的来往传送或邮寄时,应采用亲启信函方式,必要时应采用挂号信函方式。
(10)公司内机要文件的传递,除责任者自行携带方式外,必须加封后传递。
不能以文件方式传递的秘密事项必须由直接关系者亲自传达。
(11)机要文件须经制发部门的经理同意后方可复制。
机要文件复制时制发部门应将复制件数量在原件或副本上详细记录,并在上述(
2.2.8 )款规定的发文簿上记载复制件的去向。
(12)秘密文件或公司外秘密文件以及秘密事项,由制发部门的经理负责,请专人进行分发和传送,但必须履行上述(
2.2.8 )、(
2.2.9 )款规定的手续。
(13)机要文件及其相关草案、其他无用物品的销毁,应确定一定的时间,由所管经理负责销毁。
(14)凡违反本规定者,由总经理办公室讨论处理一般文件由总经理发到各部门主管处理或存阅,送回行政部存档。
所有外发及保密文件,必需有总经理记录,以使在存送中收获,亦可以拷贝出来。
第5篇 景湖物业保密管理制度
湖景物业保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保密管理,全体员工均应遵守。
3定义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4职责
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责任和义务。总经办负责公司保密工作的统筹监督。
5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5.1公司保密包括下列事项
a公司的重大决策;
b公司经营活动中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方案、经营项目、经营决策等。
c核心技术,包括住宅商铺及配套设计方案/图纸、营销策划方案、技术标准、作业标准等。
d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的会议记录;
e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凭证、帐册、报表。
f公司统计报表、审计报告书;
g公司员工档案、工资、劳务收入资料;
h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通知、通告及其他公司公布的资料信息等不属于保密范畴。
5.2公司秘密的级别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公司最重要 的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遭受到严重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遭受损害。
5.3公司秘密的密级确定:
a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及公司发展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核心技术为绝密级;
b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审计资料、设计图纸、销售策划资料、重要的会议记录及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c公司管理制度、人事档案、合同、协议、意向书、职员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未公开的信息为秘密级;
6保密措施
6.1属于保密范畴的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的保管、制作、收发、传递、使用、摘抄、销毁,由各部门负责人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相关使用管理部门负责保密。
6.2对管理或接触公司保密资料、掌握公司核心技术的人员,公司根据实际与其签订《保密协议》,明确权利与义务。上述人员离职,必须进行彻底的工作移交,并作出保密承诺。
6.3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a公司的秘密文件资料,应当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
b非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摘抄;
c收发、传递、外出携带秘密文件,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d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存放。
6.4属于公司秘密的产品或设备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6.5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提供公司秘密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6.6有秘密内容的会议,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a选择有保密条件的会议室。
b根据需要严格限定参加人员范围,或在讨论涉秘事项时临时指定参加人员。
c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会议文件;
d会后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的层次范围。
6.7不准在私人交往、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网络、电话等其他方式泄露公司秘密,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向新闻媒介透露公司秘密。
6.8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应当立即制止或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办,接到报告后应立即作出处理。
7责任和处罚
7.1出现下列泄密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或记过的处分:
a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b违反本制度6.3规定的;
c已泄露但主动采取了补救措施的。
7.2有下列泄密情况之一者,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追究其法律责任:
a故意泄露公司秘密或过失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
b违反本保密制度,为他人窃取、刺探公司秘密,或违背程序向外提供公司秘密的;
c利用职权强迫他人违反保密制度的。
7.3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a使公司的秘密被不应知悉的部门和员工知悉;
b使公司的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无法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c使公司的秘密被公司以外的有利害关系的人知悉的;
d遗失公司保密资料或物品的。
第6篇 某物业服务中心保密管理制度
物业服务中心保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公司商业秘密不外泄,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增强广大员工保密责任感,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ee物业服务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ee物业服务中心档案保密管理工作。
3标准作业要求
3.1定义
a)秘密是指涉及到公司的安全和利益的,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所知悉,它的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失或造成危害的,公司已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的事项。
b)保密是指防止失密、泄露、窃密,使秘密处于必要的受控状态。
3.2保密范围
a)政府下发的只限内部参阅、秘密级以上的文件;
b)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c)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d)公司在推广销售、售后服务过程中不宜公开的信息;诉讼或仲裁事项及有关解决方案等;
e)合同、协议、制度、规定、公司内部上报、下发的文件、资料;
f)公司及各部门各个时期的工作计划、总结及综合文件、资料;
g)公司各类会议的文件、资料、记录(录音、录像)、纪要;
h)财务运作计划、统计报表、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的原始数据、资料;
i)员工人事档案及其他文档;
j)公司的市场调查、预测、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项目进展情况等专题报告及有关资料;
k)公司领导电话、行踪;
l)公司掌握的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m)意外事故或突发事件;
n)其他经公司确定属保密范围的事项。
3.3密级分类:秘密、机密、绝密。
3.3.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为绝密级。
3.3.2公司规划、经营状况、重要会议记录为机密级。
3.3.3公司人事档案、财务报表、统计资料、合同、协议、员工工资、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3.4保密措施
3.4.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指定专人执行;采用电脑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资料由经办人执行并负保密义务。
3.4.2机密级以上的文件传阅至公司领导;秘密件传阅至部门负责人,非经以上人员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内部文件传阅至有关员工。
3.4.3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密件,由指定人员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4.4属保密范围的文件须由专人保管,存放在保险箱(柜)内;条件不具备的,也须存放在上锁的柜(抽屉)内。
3.4.5凡查阅、外借密件的,须经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审批同意方可借阅,且须做到当天借阅,当天归还。
3.4.6办妥每项工作后,须在24小时内将工作涉及的所有资料或证、照原件交回指定人员保管,非因工作需要不得留存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3.4.7员工离职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将其保管的所有工作资料交回指定人员保管;离开公司后仍须承担保密义务,直至掌握的信息完全向公众公开。
3.4.8凡涉及保密内容的文件、资料、笔记簿等,废弃时须销毁。
3.4.9未经同意,不得进入领导的办公室。
3.4.10未经同意,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开启档案柜。
3.4.11不得在私人交往和通信过程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在正常工作交往中须注意保守公司秘密。
3.4.12任何员工若发现公司秘密已被泄露或可能被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行政人事部。
4质量要求
4.1全体员工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保密措施。
5记录表单
无
第7篇 物业顾问公司保密制度怎么写
物业顾问公司保密制度
1、凡公司成立以来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已形成系统化、规范化及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一律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
2、严格执行国家工作人员10条保密守则,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2. 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2.2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2.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2.4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2.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2.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2.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2.8不在无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2.9不在普通电话、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2.10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3. 凡属保密的文件、资料不得私自留存,保密文件、资料的传阅要严格按照规定办清手续,按时归还。
4. 销毁机密公文、资料要有专人监督,保证不丢失、不漏销。
5.机密文件,不准作废纸包物品带出公司。
6. 机密文件,应有经理或综合部的允许,方可复印,并做登记。
7. 档案资料管理员要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保守秘密,不得私自给他人复印或借阅秘密文件、资料。
第8篇 物业公司行政工作制度保密规定
物业公司行政工作制度:保密规定
1保密规定
为了加强对公司/管理处信息资料的综合保护,完善公司办公室/管理处工作规程管理,现根据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及劳动法规,结合公司/管理处运作之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1保密的范围
1.1.1本规定所指保密的范围是指未经许可不能向他人透露的涉及公司/管理处各方面运作的所有信息资料,包括商业秘密、技术信息、业主资料、经营信息及公司/管理处认定为秘密的其他资料。
1.1.2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或者是因被泄露而引致公司/管理处权益受损的内容。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业主资料、合同资料、推广计划、管理策略、预算、薪酬制度、人事资料、财务计划、会计资料、规划设计图纸、方案及计划、程序软件、技术参数、网络信息以及与公司/管理处业务有关的资料。
1.2保密文件的控制
1.2.1保密文件的界定
1.2.1.1由物管公司经理/管理处主任根据文件的内容与时效性,界定本公司/管理处文件是否属保密文件。
1.2.2保密文件的保管
1.2.2.1所有保密文件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
1.2.2.2保密文件派发时,须在文件上注明'密件,不得复印'字样。任何人如复印或抄录保密文件,公司有权根据本规定追究其泄密责任。
1.2.2.3对于尚在草拟或讨论中的、未经最后确定及公布的方案或计划,草案人必须在有关的讨论会议后立即回收,以避免草案或计划外泄,造成公司方面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1.2.3保密文件的传递
1.2.3.1保密文件须以密封形式分发至接收人,并须于信封面注明发件人及收件人姓名,交由公司/管理处内的特别指定人送往。
1.2.3.2对于需分别签署审批的保密文件资料,经办人可按签署的先后顺序在同一份文件中传签,无须复印多份,以减低密件外泄的风险。
1.2.4保密文件的使用
1.2.4.1保密文件原则上不得借阅,如因特殊情况需内部借阅,须获管理处主任/物管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于指定地点方可查阅,不得超出指定参阅范围及指定地点,更不允许擅自进行复印;管理处/部门间的借阅,须经被借部门主管/管理处主任批准,并指定主管或以上职级的人员方可参阅,被借部门/管理处如有正当的理由,有权谢绝相关密件的借阅。
1.2.5保密文件的销毁
1.2.5.1如因特殊原因须复印密件,经办人须严格控制复印的份数,如复印错误或有多印份数,须立即作销毁处理,不得用作二次纸循环再用。
1.2.6网络保密文件的控制
1.2.6.1对于在网络上传输的保密文件,员工必须加具密码储存,并将有关的密码告知主管。
1.2.6.2通过网络传送的保密文件,在接收后须立即进行保密存放,并确保存放安全后,马上进行网络密件的删除处理。
1.2.6.3为加强网络保密文件的安全,加具的密码应避免告知其他无关人员。
1.2.6.4网络系统打印输出的保密文件,应当即时取回和保管好文件。
1.3员工保密的义务
1.3.1员工负有对公司/管理处上述信息及资料保密的义务,不得以任何手段或方式向第三方披露公司/管理处有关保密资料。
1.3.2员工在使用保密范围内的信息时,应当取得公司/管理处的许可,并应妥善保存有关资料,以保证不被外泄。
1.3.3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管理处的保密制度,不得违反公司/管理处有关的保密规定;不得以盗窃、利诱、协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公司/管理处的保密资料;不得披露、使用或帮助他人获取公司/管理处的保密资料。
1.3.4员工有责任对工作过程中所接触到的敏感资料或保密文件做出特别处理与控制,以避免保密文件的泄露甚至流失。
1.3.5员工不论是以何种原因离开公司/管理处的,以后必须对公司/管理处的保密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1.3.6员工不得在公众场合谈论有关属公司/管理处保密信息或资料的内容。
1.4员工泄密的后果与处理
1.4.1若因员工泄密而造成公司/管理处损失的,该员工须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管理处同时有权追缴其违法所得。
1.4.2对于涉及互联网的泄密行为,公司/管理处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与追究。
1.4.3在职员工如违反本保密规定,公司/管理处有权依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即时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且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管理处有权要求员工赔偿。
1.4.4对于泄露公司/管理处资料,无论员工是否有意,公司/管理处同样会对员工做出纪律处分或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9篇 物业管理公司保密制度8
物业管理公司保密制度(八)
第一条 为了维护中心利益,特制订本规定,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条 秘密分为三等级:绝密、机密、密。
第三条 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公司机密或涉及公司机密。
第四条 不得向其他公司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机密。
第五条 严格遵守文件登记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公司经理。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六条 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经理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七条 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时,应按有关规定经办公室批准后办理。复制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规定管理。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 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会议记录要集中管理,未经办公室批准不得外借。
第九条 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办公室,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十条 公司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
第十一条 发现失密、泄密现象 ,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对失密、泄密者,给予 50-100元扣薪;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行政处分;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送有部门处理。
第10篇 物业管理公司保密制度9
物业管理公司保密制度(九)
第一条、保密原则
一、公司全体员工应遵守以下原则: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绝对不看;不该听的,绝对不听;不该记录的,绝对不记录。
二、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本公司任何员工未经公司总经理或分管领导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公司的其他员工)知悉属于上级公司、公司,虽属于他人但本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三、公司员工离职之后仍对其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本公司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本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本公司员工因何种原因离职,在离职后仍承担保密义务期限为自离职之日3年内。
第二条、保密内容与方法
一、文件的保密环节包括其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等。
二、保密文件划分为三级,第一级为绝密,第二级为机密,第三级为秘密。
1、绝密
⑴公司有针对性的竞争策略和计划;
⑵招投标方案及招投标人的相关资料;
⑶交易商有关资料;
⑷人才引进计划方案;
⑸尚未公布的工资福利和人事调整方案;
⑹公司财务报表;其他绝密内容。
2、机密
⑴公司发展规划;
⑵公司事故调查报告;
⑶公司领导的人事档案;
⑷尚未公布的公司机构改革方案;
⑸员工个人的薪金;
⑹其他机密内容。
3、秘密
⑴没有明确规定可以传达的公司办公会议内容;
⑵不宜对外单位公开的内部规章;
⑶尚未公布的人事处罚决定;
⑷小区产权资料、工程资料和相关技术资料和小区业主的资料等;
⑸其他秘密内容。
三、保密文件的复制及使用
1、绝密、机密文件的复制及使用除本职工作职责外由总经理批准,秘密文件的复制及使用除本职工作职责外由总经理、部门分管经理和管理处主任批准;
2、复制保密文件,应派人在复制现场监督;
3、保密文件的复制情况应予登记。
四、保密文件的发出、传递、签收、保管
1、发出保密文件应履行审批手续,审批权限同保密文件的复制使用一致;
2、总经理、部门分管经理和管理处主任按工作需要负责绝密文件及其他保密文件的传递工作;
3、保密文件的接收人,应在接收记录簿上签收。接收人应对保密文件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在办公桌上堆放,不得携带回家或公共场所;
4、批准由个人保存的记有秘密内容的记录本等应防止遗失。离职时,应清理交回公司。
5、保密文件、机密文件原件由综合服务部经理核实验收后存放档案室,经批准使用的复印件及其他保密文件由各管理处主任(档案室)和相关职能部门经理保管。
五、保密文件的查询和借阅,要严格履行审批制度,权限同保密文件的复制及使用一致;
六、保密文件的解密和销毁;
1、保密文件的解密有两种形式,一是因正式公布而解;二是经鉴定已丧失秘密特征而解密;
2、因公布而解密的,由保管人确认;
3、经鉴定解密的,鉴定由保管人提出;
4、经鉴定已丧失保存价值的秘密文件应销毁;
5、解密与销毁应报总经理批准;
6、销毁保密文件,应有两个监销人,并制作销毁记录。
第三条、处罚
如违反本规定的,公司将据《奖惩条例》,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予以处罚。
第11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员工保密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保密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维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商业利益,强化广大员工的保密意识,避免因故意或无意泄密给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造成的负面影响,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保密工作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日常工作。
第三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和所属公司的主管领导负责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第四条企业秘密的范围和保密措施:
(一)范围:凡影响公司商业利益和长远发展,不宜对外宣扬的事项、信息,均属商业秘密。
1、公司未公开的重要经营活动策划方案;
2、公司财务资料;
3、大宗采购的有关事宜;
4、项目招投标的;
5、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可行性报告及重要会议记录;
6、不宜对外的员工分配方案;
7、生产流程、独创技术;
8、公司内部会议与会人员的观点、意见及决策过程;
9、其它根据经营需要确定的保密事项。
(二)企业秘密密级的划分及确定
公司秘密依据泄露后给公司利益带来的损失程度分为:'a密级'、'b密级'、'c密级'三级。
1、a密级是公司最重要的秘密,泄露后会使公司的权利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失;
2、b密级是公司重要的秘密,泄露后会使公司权利和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3、c密级是公司一般的秘密,泄露后会使公司权利和利益受到损害。
企业秘密密级确定由该项工作的主管单位负责。
(三)保密措施
1、密件应明确标明'单位名称+密级',保密期限一般为一年,如需延长要加以说明;
2、公司各级组织及员工都有保守企业秘密的义务;
3、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相应行政办公部门专职人员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4、对于涉及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非经主管领导或拟制单位批准,不得擅自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5、流转过程中的文件需要加强控制,有关人员签署意见的文件面单,不得让与流转环节无关人员接触,领导签署意见的面单不得复印(本人、上级要求除外),对外联系工作要通过正式文件、函件,不得展示文件流转面单;
6、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主管领导批准;
7、不准在私人交往和公共场所谈论公司企业秘密,不准在未采取保密措施的通讯中泄露和传递企业秘密;
8、涉及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使用完毕后,或交档室存档,或进行销毁;
9、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的有关部门,该领导和有关部门应立即做出处理。
第五条关于文件的传递
(一)文件传递人
1、公司各类文件的传递人,必须是本公司员工,不得将文件交给外单位人员传递。
2、公司的文件传递人主要包括公司办文员、各部门办文员和经手人。
(二)上行文和下行文的传递
1、上行文和下行文均分为两类,公司内上行文、下行文和公司外上行文、下行文。
2、上行文的传递:公司内上行文即按照公司办文规定提请上级批示的有关文件应区分类别,由公司的文件传递人传递;公司外上行文即上报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公司的文件,原则上只能由公司办文员传递,特殊情况下,可由公司经手人传递。
3、下行文的传递:公司内下行文即公司经理所做的批示、公司下发的文件由公司的文件传递人传递;经由办公自动化系统下发的文件只能由公司办文员和文件打印管理员操作发布;公司外下行文即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公司的批示、文件,只能由公司办文员传递。
4、在传递文件时,传递人应做好登记交接。
第六条关于文件信息的披露
1、文件传递人和文件签阅人,不得向无关人员特别是公司外人员披露文件的任何内容。
2、在接受问询、需要披露文件内容时,文件传递人、文件签阅人和经手人只能将公司或部门的决定结果答复有知情权的问询人,任何人不得将无关的内容(包括作决定的过程、参与决策的各级人员的相同或不同意见等)在回复时透露给问询人。绝对禁止未经授权或批准将除结果之外的任何文件给问询人或不相关的人员。
3、在答复问询人或请示人时,可以口头答复,也可以书面回复;书面回复时,须报有权审批人审批,并加盖公司或部门业务联系章。
第七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并定期检查,堵塞失密漏洞。一旦发现失密应立即制止,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上报公司对于造成失密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依纪严肃处理。
第八条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手段,经常性地开展保密纪律教育,特别要利用正、反两个方面的事例加强保密纪律教育。
第九条对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在防范失窃密中做出突出成绩者,应给予奖励。奖励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提出,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
第十条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12篇 物业保安部保密制度-3
物业保安部保密制度3
(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知道的秘密不问,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二)关于部门重大工作安排、员工薪金、福利等事项严禁传播、议论。
(三)内部资料管理需要保密
1.如有部门要借阅或需要本部资料,必须经本部领导同意后,由双方经手人签字后方可外借;
2.对重点机密文件或资料另立一档,专人重点管理,不得泄露;
3.非办公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办公室翻阅资料及文件,必要时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
4.办公室工作人员不得将资料私自转借他人使用、传阅或复制;
(四)涉及部门领导的私事不得背后议论、散布或传说。
(五)对部门以上会议的决策、决定,凡加密或未到发布时机的,禁止扩散、传播、泄密。
(六)处分:
因个人未能保守秘密而使公司、部门遭受重大损失和造成严重影响的,按照《纪律条令》适用部分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