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财会室安全防范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会室安全防范工作,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依据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以下简称《内保条例》)、《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进行财务活动以及存放现金、票据、凭证、印鉴等重要物品的财会室(财务中心、结算中心)等。
第三条:财会室安全防范工作以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并严格落实管理责任,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可防性盗抢等案件发生。
第四条:财会室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财会室安全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财会部门负责人及财会人员是本单位财会室安全防范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应当履行相应的内部防范安全管理职责;保卫人员负责检查督促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
第五条:财会室建立适应单位防范和治安形势需要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如下:
(一)现金管理制度。明确现金、票据、印鉴等重要物品保管、储存、运输安全管理措施是专人管理和专车接送到银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保险柜(箱)存放现金、票据、印鉴等重要物品,分开保管重要凭证、印鉴,并做到乱码锁定,钥匙由专人保管;过夜现金存放符合相关规定,确保财产安全。
(二)财务档案制度。三年以内归财务保管,三年以上归公司档案室并由办公室和财务部共同保管。
(三)值班巡逻制度。财会室纳入重要部位管理,专人负责,会同专职保安巡逻值守。
(四)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制定以防盗抢为主要内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针对可能遭受的侵害,明确相应的处置措施和人员分工,并定期组织演练。
(五)防范设施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技防、物防设施的管理、使用和维护,严格遵守安全保密规定,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六)《内保条例》等法律法规等规定要求制定内部其他安全要求。
第六条:财会室采取以下实体防护措施:
(一)墙体应为砖混或钢混结构,墙体厚度不小于240毫米。
(二)出入口应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盗安全门。
(三)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保险柜(箱)存放现金等重要物品,保险柜(箱)应牢固固定于地面或墙体,必要时加固保险柜(箱)其他防护措施。
(四)窗户安装金属防护栏等防护设施;安装金属防护栏的,防护栏结构应为整体焊接并牢固固定于墙体,内穿钢筋直径不小于14毫米、间距不大于140毫米,防护栏高度超过400毫米的应用钢质横梁加固。
第七条:财会室技术防范设施要求以下:
(一)保险柜(箱)存放点、财会业务办理区域等处进行视频监控;视频监控系统应当采用数字硬盘录像机等作为图像记录设备,进行24小时图像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回放图像应能够清晰显示上述区域内人员活动情况,清晰分辨人员、物品的外表特征;系统应具有时间、日期的显示、记录和调整功能,时间误差应在30秒以内。
(二)安装入侵探测器,对通过门、窗等非法入侵行为进行探测报警且覆盖保险柜(箱)存放点;入侵探测器以与公安机关、治安防范门卫值班室(监控室)相联。
(三)技防建设涉及的技术系统配置,采用与财会室环境相适应,成熟、可靠的技术和设备,选用的产品及器材应符合国家法规和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并经检验或认证合格;符合相关法规、标准、规范。
(四)财务室场所对图像显示、记录、报警等设备实施可靠的安全防护和使用管理;通过安全管理系统实现对安防系统的管理和监控。
第八条:对在安全防范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由公安机关、有关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因安全防范管理措施不落实、治安隐患整改不力等原因,导
致发生重大案件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财会室(保险柜)已列入公安部门重点防护单位,依法接受公安部门的安全防范监督、检查、指导,对检查中发现治安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对发生案件的及时报警求助,公安部门做到快速出警、妥善处置,及时破案、依法打击。
第十条:本制度参考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单位财会室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2篇 z小学财会室安全管理制度
1、财会室是学校的安全要害部位,财会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会管理制度,各类帐目都必须做到帐册齐全、手续完备。
2、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财会室存放现金必须执行银行方面的统一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要报经校领导批准,同时落实防护措施。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负责。
3、财会室门窗要坚固、防盗,放现金的保险柜和外加的铁马夹应及时关锁,钥匙会计随身携带,不准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4、财会人员去银行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通知总务处派员护送。一般取钱也须二人同行,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5、财会室内注意来往人员,陌生人不准进入财会室,非财会人员不准接触保险柜。
6、财会室内不准吸烟或带入其它火种,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7、报警设施经常检查,确保完善有效。
第3篇 小学财会室安全管理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财会室安全管理制度
1、财会室是学校的安全要害部位,财会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会管理制度,各类帐目都必须做到帐册齐全、手续完备。
2、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财会室存放现金必须执行银行方面的统一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要报经校领导批准,同时落实防护措施。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负责。
3、财会室门窗要坚固、防盗,放现金的保险柜和外加的铁马夹应及时关锁,钥匙会计随身携带,不准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4、财会人员去银行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通知总务处派员护送。一般取钱也须二人同行,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5、财会室内注意来往人员,陌生人不准进入财会室,非财会人员不准接触保险柜。
6、财会室内不准吸烟或带入其它火种,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7、报警设施经常检查,确保完善有效。
第4篇 x小学财会室安全管理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财会室安全管理制度
1、财会室是学校的安全要害部位,财会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会管理制度,各类帐目都必须做到帐册齐全、手续完备。
2、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财会室存放现金必须执行银行方面的统一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要报经校领导批准,同时落实防护措施。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负责。
3、财会室门窗要坚固、防盗,放现金的保险柜和外加的铁马夹应及时关锁,钥匙会计随身携带,不准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4、财会人员去银行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通知总务处派员护送。一般取钱也须二人同行,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5、财会室内注意来往人员,陌生人不准进入财会室,非财会人员不准接触保险柜。
6、财会室内不准吸烟或带入其它火种,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7、报警设施经常检查,确保完善有效。
第5篇 二小财会室安全管理制度
阳罗二小财会室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组织财会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己的责任心。
2、钱、帐分开保管,办公室内不放隔夜现金,并做到人走,办公室门反锁,钥匙遗失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
3、到银行存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同行确保取钱的安全。
4、发现意外事故发生,注意保护好现场,及时报警并通知学校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