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质量安全责任登记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质量安全责任管理,保障每一道工序质量每个工人的安全,确保我部安全质量责任制度的顺利实施,
根据等有关法规性文章,经研究决定,结合我部实际,实施质量安全登记制度。
第二条
充分认识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制度的重要意义。公路工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制度是质量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建设各方主体贯彻落实公路工程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技术标准以及 履行工程合同的重要保证,也是提高工程质量、预防和遏制质量事故的有效手段。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制度不落实, 将直接影响公路工程质量,影响公路交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
各级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不断深化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公路工程整体质量。各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制度的重大意义,结合本部实际情况,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有关问题,深入分析原因,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强化监督等措施,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制度。把抓好工程质量管理、严格落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制度为公路工程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切实抓实抓好。
第四条
本部所有人员依法对所从事的公路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负责。各分部应当分解落实工程建设各岗位、各环节安全质量责任,明确质量安全责任人。公路建设从业人员的质量责任在本单位质量责任范围内按以下原则划分:从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主管负责人,对本单位 所承担公路工程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从业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所承担公路工程的质量工作负工程技术方面责任; 从业单位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现场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第五条
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登记制度,做好登记表,详细记录。本制度由沈海复线高速公路莆田段a5合同段项目部安质环保部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2篇 医疗质量安全培训制度
全体职工正确掌握医疗安全知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认识搞好医疗安全的重要意义,重视新都区和国家的医疗安全方针和法律法规,认真地遵守有关医疗安全的规章制度,保证实现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利用职工会、晨会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二、诊疗科目及医疗设备,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作为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三、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一)入院教育
1、新进人员需经过院领导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和院感科进行岗前培训;
2、医疗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学习医疗、护理、药剂等有关的有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及医院规章制度等;具有医疗安全特点的重大典型事故案例、安全注意事项和职业病的预防等知识。经考核合格,方可分配到科室。
(二)科室、岗位教育
科室的安全教育由科室负责人负责,教育内容包括:科室内诊疗操作规程、主要设备的性能、特色技术操作规范、科室刮玻璃制度、科内医疗设施设备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等。经考核合格,方可进行相应的工作,教学课时不少于24小时。
(三)现场教育
现场安全教育由代教老师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工作特点,主要设备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及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事故案例及事故预防措施、医疗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和维和等。
四、全员安全教育
1、医院必须对各级管理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培训,主要学习医疗安全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制度、安全管理,安全知识和医疗安全工作经验教训等内容。
2、对医院、科室内部岗位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员工,必须重新进行科室级和现场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五、新项目、新技术的开始教育
在新项目。新技术开展前,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使用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相关义务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方能进行操作。
六、特种作业人员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1999年,国家经贸委令第13号)《特种作业人员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培训、考核没去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上岗工作。
七、事故教育
1、对违规、违纪操作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人员应停止工作进行医疗安全培训学习。
2、发生重大医疗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医院医务科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学习,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3、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
八、建立安全活动日和班前班后会上检查医疗安全情况等制度,对职工进行经常性教育。
九、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定期对安全教育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主要内容:学前有否安排,参加有否签到,学习有否记录。
第3篇 基建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1、医院必须建立由院领导、总务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纪检监督员组成的基建管理小组。
2、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保体系,同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在开工前提供给建设单位,并在实施过程中接受其监督。
3、工程施工过程中,定位放线、基础开控、基础施工、框架梁柱浇筑、屋面工程等其他隐蔽工程都必须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加强对建筑工程材料把关,严格执行材料检验的方法和手续。材料进场必须出具质保证书。对需要复试的材料,应由建设、施工单位双方抽样,同时送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材料复试,复试合格者方可使用。三材抽验见证人要持证上岗,砂浆和砼“两块”试件制作,要严格按规定取样送检。其余材料也要按有关规定要求检验或复试。
5、基建管理中,必须加强对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及时向质监站、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主管部门汇报,共同商定解决措施。如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应立即书面报局长。质监站、设计单位和卫生局,由质监站牵头组织处理事故,提出书面处理方案并监督实施。
6、工程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均要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和安全制度,施工单位要按规定创建文明工地,坚持安全生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7、基建工程的验槽、基础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及其他单位验收关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和建设单位派代表及监理员先进行全面检查,初步认定后,再由施工单位将工程资料交有关部门审查,申请进行验收。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必须限期整改。基建工程竣工验收必须在施工单位按初验结果整改完成,并经建设单位和监理方对整改结果认定后,方可向建设局申请组织竣工验收。
8、凡未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一律不得使用。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要到建设局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取得《工程使用证》后才可进行使用。
9、投入使用后,院方要加强检查,注意观察,若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与质监、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联系,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10、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履行好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责任和施工单位投标承诺的条件执行,保修期内质保金不得返还。
第4篇 安全质量卡控制度范本
为确保沈丹项目部安全生产,根据公司《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信息、安全质量卡控措施制度、干部盯岗制度的通知》中铁上海一安〔2022〕128号文件精神,项目部针对安全、质量控制重点高空作业等检查建立安全质量卡控措施制度,明确安全质量卡控主要责任人。
第一条 项目部成立关键工序安全质量卡控领导小组,负责分部日常安全质量卡控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组长:赵岩
副组长:李宝林
组员:高超 鲁自贵 门喜贺 任伯 刘畅
第二条 各分部必须对现场重点工序安全质量卡控措施制度进一步加强落实,明确安全质量卡控相关责任人,确保生产安全,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对照检查内容进行一次学习,现场安全卡控表要求填写规范、保持整洁。
第三条 项目部建立安全质量警示曝光信息平台,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以ppt的形式在项目部开的生产交班会及安全质量会议上进行曝光 。督促分部进行整改。
第四条 各分部必须做好界定安全、质量监控重点,建立相对应的卡控制度,制度内容必须细化到每一道工序,并且每道工序必须明确监督责任人,确保制度的执行力度。
安全卡控制度包括:施工前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技术交底、持证上岗、安全教育培训,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包括安全防护、临时用电、施工机具、脚手架、高空作业、隧道、连续梁、文明施工等方面检查)。
质量卡控制度包括:原材料的采购订货、进场检验、存储和使用;施工前的技术交底、测量控制,施工中的计量控制、工序过程质量控制和施工后的成品保护控制等方面。
第五条 配合党建活动,发挥党员干部的领导带头作用,层层落实安全、质量职责,各分部必须建立干部盯岗制度。
(一)盯岗干部范围分部经理、分管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长、安质部长。
(二)盯岗干部盯岗完成后,必须及时填写《干部盯岗记录表》附表,表中“处理结果和完成时间”,在问题处理完成后再填写。若盯岗干部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在离岗前均已解决完毕,表中“现场未解决问题的处理意见、时间要求及责任人” 以及“处理结果和完成时间”不需填写。
(三)需盯岗的关键工序及对应的干部
各分部要对各专业关键工序与需要到位盯岗人员的对应关系进行明确。表中所列关键工序,级别高的干部可以对要求级别低的关键工序进行盯岗,但级别低的干部不能替代级别高的干部盯岗。
(四)盯岗干部每月最少盯岗次数要求见附件。
第5篇 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项目部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树立“安全生产、顾全大局”的理念,杜绝各类质量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施工人员必须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对不服从项目部人员管理者第一次下整改通知单,第二次对当事人罚款100元,再次加倍。与项目人员吵架,罚款100元,再次清除场地。
二、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穿裙子者,不戴安全帽罚款20元,不系安全帽带罚款10元,2米以上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带者,每人一次罚款100元。各班组对不合格的安全帽必须更换。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一次罚款20元,对在外架、电梯井、卸料平台、楼梯间等危险作业地点施工时不系安全带者罚款200元。
三、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有防护,电缆为二芯电缆,电线不得随地乱拉,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电缆不得绑扎或悬挂在钢筋上,必须采用符合安全使用标准的方法,违者一处罚款50元。
四、劳务公司必须对各班组进行综合治理及安全教育,并做好详细记录,每10天报送项目部安全员一次,不按时报送者给予100元罚款。
五、各班组长必须做好班前安全交底和上班前的安全注意事项,认真填写班前安全生产活动记录,每10天报送项目部安全员一次,不按时报送者给予该班组长100元罚款。
六、劳务公司对项目部通知不执行,每天罚款100元,直至完成,各施工班组对于项目部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并认真填写整改报告书报项目部验收,整改不及时每天罚款200元,未报整改报告书罚款100元。
七、严禁使钢管、钢筋、扣件等材料物品从楼层上掉下来或向下抛掷任何物品,未造成安全事故者罚款500元,对班组罚款1000元;造成安全事故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项目部通知开会不到、不请假者一次罚款200元,迟到者罚款50元。职工晚上外出必须给施工队长请假,凡不请假外出人员,如遇突发事件,由本人负全部责任。
九、宿舍内禁止私自乱接电线,不准用电炉、电热器、煤气做饭,违者处罚500元。
十、各班组使用的配电箱由各班组自己负责进行保管,并由专人负责,箱内元器件及箱体因人为原因损坏,由各班组人员赔偿。
十一、施工作业时,脚手架必须高出作业面1.2米以上,临边作业必须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防护不及时给予责任班组200元罚款。高空作业必须搭设操作平台,违章作业罚款50元。
十二、脚手架上严禁堆放任何材料、设备,违者给予责任班组200元罚款,发生推诿、扯皮现象时,给予该现场所有施工班组500元罚款。
十三、脚手架上各种防护材料(水平网、密目网、架板等)严禁任意拆除,违者给予责任班组200元罚款,违章人员50元罚款。
十四、脚手架、预留洞口、电梯井的防护应及时做好,防护不及时,第一次下整改通知,第二次给予责任班组200元罚款,再次加倍。防护完成后严禁任意拆除,电梯井防护发现未通知项目部而拆除者给予劳务公司1000元罚款。
十五、施工洞口的防护,劳务公司必须设专人负责,并将人员报项目部,防护不及时,给予责任人200元罚款。
十六、当天没有上班的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走动,严禁不戴安全帽、穿拖鞋,违者给予当事人50元罚款,责任班组200元罚款。
十七、各施工班组的机械设备,必须指定使用责任人,并报项目部,专人专机,严禁非操作人员使用机械设备,违者对违章人员给予50元罚款。
十八、施工现场的照明必须符合施工规范的要求,严禁将碘钨灯做为移动照明使用,违章使用每处罚款50元。
十九、各班组新增人员必须报项目部备案,劳务公司对新增加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新增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及未报项目部备案,发现一人给予劳务公司100元罚款,发生安全事故由劳务公司承担责任,并由项目部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二十、凡项目部规定、各种施工标准、规范规定的,须报项目部审批的工作(如拆模、动火等),必须报项目部审批,经项目部检查发现未经审批而进行作业的,对于违章班组每次100元罚款。
二十一、项目部制订的规章制度,劳务公司及各施工班组必须组织人员学习了解,因施工人员不熟悉了解本制度而发生与项目部管理人员争吵者,将给予违章班组500元罚款,违章人员每一次给予50元罚款,第二次则将此人员清除出场。
二十二、木工场及制作厂严禁吸烟,违章者第一次给予50元罚款,第二次清除出场。
二十三、施工现场材料必须堆放整齐,各班组材料由各班组自行负责,定时清理、打扫,钢筋按型号架空码放,一头见齐,成品材料堆放整齐木材见方,各种使用过的木料、板材按规格、大小尺寸堆放整齐,钉子清理干净,锯末每天清理一次,尤其是拆模后,必须将楼层清扫干净,清理朝天钉;架杆按规格尺寸,搭架子堆放整齐,一头见齐。以上各种材料标牌清晰,项目部每星期检查一次,现场混乱的班组每次罚款200元。施工现场发生朝天钉伤人事故则级予木工班组100元罚款,造成人员伤势严重者,给予木工班500元罚款,并负责受伤人员医药费和误工工资。
二十四、严禁使用手推车吊运材料,发现一次给予违章班组200元罚款,使用吊篮吊运材料时,堆料不得过多、过高,不得倾斜吊装,违者罚款100元;卸料平台吊装材料时严格按照规定的数量吊装,严禁超载,违者罚款500元,材料绑扎确定牢固后方可起吊,应绑扎不牢而发生材料脱落、坠落、侧滑等安全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者给予违章作业者500元罚款,造成人员伤亡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十五、工地上严禁打架斗殴,凡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对打架人员每人罚款500元,对劳务公司负责人或班组罚款1000-2000元,情节严重者交派出所处理。
二十六、要搞好文明施工工作。劳务公司和各施工班长必须佩戴胸卡和袖标,一次不戴施工队长200元罚款,施工班组长100元罚款,施工人员必须穿着统一的工作服佩戴胸卡,不穿工作服一次罚款10元,未佩戴胸卡一次罚款五元。施工现场卫生、宿舍和食堂、厕所内外卫生要定人打扫,并把人员名单报项目部;宿舍要制定卫生制度,挂床头卡,设宿舍长一人,制定打扫卫生值班表,每人轮流打扫卫生。项目部每周进行一次大检查,并给予评比,对不合格的场地和宿舍对责任进行100-200元罚款。
二十七、严禁在工地内外大小便,大便一次罚款200元,工地场面大,欢迎互相监督举报,谁抓住罚款奖励给谁。
二十八、禁止酒后作业,违者一人一次罚款100元。禁止在工地内打麻将和其它任何方式的赌博,违者对所有参与者进行200-500元罚款。
二十九、要搞好计划生育工作,工地上禁止带小孩,更不能有孕妇居住,违者一人一次性罚款1000-2000元,并清除工地。
三十、木工支模产生轴线位移、涨模,偏差大于10㎜的罚款50~200元。
三十一、钢筋工不按图纸要求和技术交底施工,处罚分包人每一次100元。
三十二、现浇梁、现浇板底板未经技术人员通知,自行拆除者,罚款壹仟元。在支模前未对根部垃圾杂物清理干净的罚款100元。
三十三、砼浇筑完毕后,砼表面需拉线抹平,要求砼表面平整,标高满足技术要求,违者罚款500元。
三十四、加气砼砌块砌筑达不到质量标准罚款20~50元。混凝土出现狗洞、蜂窝罚款50~200元。浇筑砼前要求将梁、板、墙内杂物冲洗干净,哪个班组产生的垃圾杂物哪个班组清理,违者罚款200元
三十五、浇灌*b必须搭设马蹬和跑道,砼养护设专人负责,违者罚款200元,浇筑砼时各班组必须有人值班,没人值班一次罚款相关班组200元。
三十六、浪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
三十七、如发生偷盗现象进行处罚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队长签字:
班组签字:
天宇公司九星丽苑项目部
2023年3月28日
第6篇 放射科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一、根据规定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参加专业技术、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
二、放射工作人员,工作时佩戴个人剂量元件并按规定参加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
三、按规定对放射诊疗场所和诊疗设备进行防护与状态检测。
四、严禁对妊娠妇女进行*线检查,尤其是妊娠85周的妇女。
五、对儿童进行*线检查时,应尽量采用*线摄影检查,照射野面积一般不超过胶片面积的10%,并采用短时间曝光的摄影技术。
六、新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后放射诊疗设备,请取得资质印证的服务机构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七、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业务技术和射线防护知识,正确掌握适用范围,合理使用*线诊断。
八、在不影响诊断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后过滤”和小照射野工作。
九、工作人员在使用*线摄影时,应严格按所需的投照部位调节照射野使有用线束限制在临床需要的范围内并与成像器件相匹配。
十、施行*线检查时注意受检者防护,对受检者非投照部位,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摄影中除受检者,其他人员应在机房外等候,对受检者需要扶携时,对扶携者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十一、进行*线摄影检查时,合理选用胶片以及胶片与增感屏的组合,熟练掌握暗室的操作技术。
第7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
第一条 为增强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有效性,加大对失信企业惩治力度,促使农产品、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基地(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纳入落实农产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宜春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监督管理,是指宜春市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运用监管手段,根据农产品、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基地(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不良行为记录,将其列入“黑名单”,通过市农业局网络信息平台或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本制度所称农业投入品,是指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或者添加的物质,包括肥料、农药、生长调节剂、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
第四条 “黑名单”监督管理要遵循依法监管,客观公正、及时准确、惩戒过失的原则。由市农业局有关专家组成“黑名单”审核组,确定失信企业“黑名单”。
第五条 农产品、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基地(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违法违规,有下列情形之一,列入“黑名单”公示。
(一)在农产品种植、养殖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饲料添加剂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
(二)假冒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或其他农产品质量标志,伪造农产品产地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生产农产品的;
(三)发生较大及以上农产品安全事故的;
(四)拒不接受农产品监管部门监督管理,抗拒执法检查、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的;
(五)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
(六)国家、省农产品质量例行抽检安全指标不合格的;
(七)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违禁农业投入品的。
第六条 “黑名单”管理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信息采集。通过事故调查,农产品安全抽查、检查,群众举报等途径,对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各项情形之一的,由宜春市农业局进行收集,并记录违法企业名称、法人或负责人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情况等信息,报审核组。
(二)信息公布。经确定列入“黑名单”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基地)、家庭农场等,在宜春市农业局网络信息平台或新闻媒体公布。
(三)“黑名单”企业的处罚
对列入“黑名单”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基地)、家庭农场等作如下处罚:
1、取消当年市级各类农业产业项目扶持、农业产业化资金补助资格;
2、取消当年市级龙头企业、优质农产品知名品牌、农业专业示范社、家庭农场等评选资格;
3、取消农产品“三品一标”认定;
(四)信息解除。列入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基地)、家庭农场经整改后,申请宜春市农业局组织检查和复检,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要求的,报请审核组将其从“黑名单”中解除。
第8篇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是指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或缺陷造成(或引发)经济损失、工期延误或危及人身安全或社会正常秩序的事件。按事故的性质及严重程度可分为一般质量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1、一般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处理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应由施工单位先填报《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监理人员应及时到达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工作,统计有关技术、经济指标,取得第一手资料,认真分析事故产生原因后,填报《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上述报告先分别经设计院代表、监理、项目法人审查认可后由施工单位进行处理。处理后填报《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结果报验表》,并经监理部查验认可。
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及所有有关监理人员都应参加由业主组织的有关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会议,并指派专人进行书面汇报,会议形成一致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指派专人填写相关质量事故报表。
2、重大工程质量安全处理按照国家现行安全事故处理程序执行。
第9篇 药剂科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一、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组织及其职责
1、药剂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简称质控小组):药剂科主任任组长,各组室组长及主管以上药师担任组员。
组长:文海菠
成员:张育琴李爱华熊川杨碧会
2、质控小组的主要职责:
(1)每月检查、考核科内各组室药品质量、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岗位职责及日常管理等,及时分析、处理存在的问题,督促全科质量与安全标准的落实。
(2)每月检查调剂室和药库毒、麻、精神、贵重等特殊药品管理情况,有无“四无”药品,有无假、劣、过期失效和变质药品。
(3)每月了解医护人员及病人对药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药剂工作质量,对其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
(4)每月召开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会议,对本部门的质量与安全管理进行讨论,制定改进方案,落实整改。
二、质量与安全管理考核指标(质控指标)
根据《药品管理法》及《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科工作情况,制定药剂科质量与安全管理考核指标。详见《药剂科质量与安全评价体系与考核标准》。
药学工作管理质量考核主要指标
1、特殊药品管理:麻醉药品管理“五专”(专方、专柜、专人、专册、专帐),精神药品做到“三专”(专人、专柜、专帐);毒性药品及贵重药品专人专柜管理。
2、调剂管理:调剂室布局合理,药品陈列整齐有序,标志醒目,定位存放,定期整理消耗帐物;不使用“四无”药品、假、劣药品和过期失效药品。严格执行处方制度、发药核对制度。
3、药品仓库:做好药品计划采购和药品在库养护工作,确保库房通风、干燥、避光;有防盗、防鼠、防蝇、防火、防潮措施;药品陈列规范化,帐物相符,有冷藏设备。药品采购、验收、发放、报损制度健全,单据完整。
4、发票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相关管理制度,做好有关统计工作。报帐手续完备,原始凭证完整。
5、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如各组室工作制度、考勤制度、劳动纪律、差错事故登记处理制度、财产管理制度、报损制度和医德医风管理等有关规定。
三、质量与安全管理实施措施(质控措施)
1、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概念、意识教育,加强医德医风和改革中的医院所面临的形势教育,使全体职工充分认识到质量管理是医院管理的核心。
2、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制度,了解质量管理的实质,熟悉、掌握工作质量管理内涵,使管理工作做到全员参与。使每个职工自觉、认真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站好自己的岗位。做到各项工作层层有人负责,处处有人把关。
3、搞好事前控制:建立一整套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考核指标,把质量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使各种质量方面的问题和差错事故尽可能事前避免。
4、事中处理控制:根据相应制度及流程,处理好质量与安全事件,减少事件发展。
5、抓好事后控制:质控小组每月检查各室组质量和安全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做好记录,提出处理意见,发现问题,反馈信息,采取措施,解决问题,并定期向上级汇报。
6、各组室质量与安全管理考核结果,按药剂科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进行奖惩兑现。
第10篇 服务区商品质量安全和预警制度
为加强服务区商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全面实施服务区商品质量安全监控和管理工作,防止过期商品参与流通,特制订服务区商品质量安全预警制度。
一、通则
1.本制度适用于服务区用于餐饮制作或直接销售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另外,与人体直接接触的日用品也参照本制度执行,有另行规定的除外。
(本条所述物品种类,本制度中均统称“商品”。)
2.各服务区负责对本服务区内商品质量安全进行管理;并按照本制度落实商品的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仓储、领用和待销售等环节的商品质量安全管理和记录,保障商品质量安全。
3.各服务区指派专人负责本服务区内的商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各服务区负责人为本服务区商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各服务区负责对本服务区内的商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并留存相应的培训记录。
5.相关从业人员应当掌握商品质量安全法律知识、商品基本知识和感官鉴别常识。
6.公司负责对各服务区的商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采购环节的商品质量安全管理和预警
1.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应当采购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齐全的商品,动物产品还应该具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应当到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商品,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
长期定点采购的,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商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2.关于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的单独规定
(1)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的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2)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3)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4)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5)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6)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7)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8)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9)采购一次性餐饮具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生产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以及供应商的相关证明文件。
3.采购时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标识,应留有充足的周转及库存期,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4.建立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条码、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5.大宗原料(如米、面、食用油、肉类等)要进行采购渠道、品牌及索证索票公示。
6.供应商管理
(1)服务区应当对供应商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应当包括经营资格、资历、信誉、供货能力等。
(2)服务区应当对通过审核的供应商进行备案,并进行供应商考核。
(3)服务区应当建立供应商黑名单,对不良供应商应及时列入黑名单。
三、仓储环节的商品质量安全管理
1.入库验收过程中的商品质量安全管理
(1)严格按照公司及服务区相关制度进行商品入库前检验,并查验所购商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
(2)禁止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商品入库。
(3)禁止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商品入库。
(4)禁止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入库。
2.仓储及出库过程中的商品质量安全管理
(1)严格按照公司及服务区相关制度进行仓储管理,做好入库商品保存期登记工作,并做好临到期期限的确定和标识。
(2)对库存商品实施执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样查验。
①应当按库存所有商品种类和批次,逐类逐批进行随机抽样查验。
②抽样率不得低于10%,不得连续抽样。
③抽检时间,由各服务区根据季节、商品类型和上级文件规定确定。
(3)对抽检不合格商品的同种类、同批次的全部商品应进行进行逐一检查,剔除不合格商品。如果当批不合格商品出现比例超标,应当整批剔除。
(4)过期及退库商品列入不合格商品范围进行管理。
(5)不合格商品应当立即组织报废或退换货。
(6)对临到期商品应当另行存放,可销售的应按照可销售临到期商品预警及处理方法进行处理,不可销售的应该及时退换。
(7)严格按照先进先出及保存期就短的原则进行出库管理。
四、销售环节中的商品质量安全管理
1.严格按照公司及服务区相关制度进行商品上架销售管理,对上架销售的商品进行逐一检查,对不合格商品一律退库。
2.加强在售商品质量安全的巡查工作,对变质、变形、漏油、烂包装、鼠咬商品应及时下架退库。
3.销售环节中出现临到期商品预警时,如可继续销售应按照可销售临到期商品预警及处理方法进行处理;不可继续销售的应当及时下架退库。
4.各服务应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提醒消费者注意查看商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效日期。提醒的方式可根据服务区实际情况确定,但要足以引起消费者注意。
五、商品安全预警及处理
(一)临到期商品的预警及处理方法
1.临到期商品的界定
根据食品保质期的不同,参考行业惯例,对食品临近保质期界定如下:
①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临近保质期为45天;
②保质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临近保质期为30天;
③保质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临近保质期为20天;
④保质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10天;
⑤保质期在10天以上不足3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2天;
⑥保质期在10天以下的,临近保质期为1天。
2.按照临到期商品按照品质、外观、销售情况及供应商退换货规定等因素,可分为可销售和不可销售两大类,应分别预警和处理。
3.可销售临到期商品的预警及处理方法
1)区分可销售临到期商品,履行告知义务。
①在销售区域公示食品临近保质期标准,接受公众监督;
②有空间条件的服务区,设立临到期商品销售专区(专柜),并在醒目位置标示“临到期商品专区(专柜)”字样;
③无空间条件的服务区,应当对临到期商品设立明显的标识。
2)安排专人负责临到期商品管理,在达到规定下架期限时必须下架退库,严防过期商品参与流通或出售到顾客手中。
4.不可销售临到期商品的应及时下架退库。
(二)发生商品质量安全公共事件后,相关商品的预警和处理
1.服务区应及时收集各类商品质量安全公共事件信息,并做出反应。
2.对相应的商品应及时下架。
3.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向供应商或生产商索要质量安全证明或声明文件,并酌情安排重新上架、报废或退换货等后续措施。
4.对重新上架的商品可酌情公示相关质量安全证明或声明文件。
六、建立商品质量安全全流程档案
1.服务区应当按商品类别、供应商、进货批次整理并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货记录、仓储记录和上架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变造。
2.相关商品质量安全全流程档案,从流程终点起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3.所有商品质量安全全流程档案必须符合可追溯要求。
第11篇 麻醉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一、麻醉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实行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与麻醉科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两级管理,医务部、护理部、医院感染科等职能部门对麻醉科有实时监管职责。
二、麻醉质量管理
(一)建立健全麻醉质量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质量管理制度。
(二)强化质量意识,定期开展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的分析、评价,保证质量持续改进。
(三)科室成立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科主任任组长,为科室质量与安全第一责任人。
(四)按照麻醉质量与安全管理要求,每月召开一次麻醉手术质量与安全会议,对麻醉手术存在问题进行总结整改;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的麻醉质量检查、评价,并通报全科。对麻醉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落实,持续改进。
(五)提高麻醉记录单的书写质量,保证麻醉记录单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整洁性和一致性。
(六)对住院医师按照医院要求,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进修医师、轮转医师和新上岗医师,必须进行岗前教育和培训,重点是医德医风、规章制度、操作规范和流程等。
三、医疗安全管理
(一)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医疗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意识。
(二)按照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安排手术患者的麻醉工作。
(三)充分做好麻醉前准备,严格检查各种麻醉器械设备,确保抢救设备完好和抢救药品齐全。
(四)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和消毒隔离制度,定期检查实施情况,防止差错事故。
(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麻醉期间所用药物及输血输液要做到“三查七对”,对药品名称、剂量、配制日期、用法、给药途经等须经两人查对,特别要注意易混淆的药物。用过的安瓿等物品应保留到患者出手术室后丢弃,以备复查。
(六)新技术的开展和新方法的使用,应按照医院新技术准入及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经医院批准后实施。
(七)严格执行值班、交接班制度,坚持岗位交班、手术台旁交班,病情不稳定和疑难病例的手术时一律不准交班。交班内容应包括患者情况、麻醉经过,特殊用药、输血输液等。
(八)围麻醉期出现并发症或意外,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并向上级麻醉医师汇报,必要时请示科主任。各种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应及时按照医院要求上报,必要时应进行全科讨论,认真整改落实。
第12篇 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本项目管理,确保该项目工程在保证质量、进度、安全的前提下高品质、高标准顺利完成,特别制定本管理制度。对于初犯者严格按以下管理制度进行处理,如屡次触犯三次以上,则按施工总包合同相应条款进行重处。
一、工地例会制度
1、每周例会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水电安装负责人、安全专职、质检专职、资料员必须参加会议;缺席每人次处违约金500元,迟到每人次处违约金100元;其他人员缺席每人每次处违约金200元,迟到每人每次处违约金100元(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经同意)。
2、为保证会场环境,必须将手机设为静音或振动,若未关闭铃声从而影响会议处违约金50元/次。
3、禁止在施工现场和会场吸烟,发现烟头处违约金50元/个,抽烟处违约金100元 /人。
二、计划管理制度
1、每周周计划务必在监理例会之前一天下午五点将签字盖章齐全的及电子文档周计划(ppt)交到监理部。如未按时交者每次处以100元违约金。
2、每月月计划务必在每月25日下午五点之前将签字盖章齐全的及电子文档月计划(ppt)交到监理部。如未按时交者处以100元违约金。
3、计划要有针对性和可实施性,并有保证计划顺利实施的人、财、物、机具配置措施,如计划无针对性和可实施性且相应两周计划无连续性,每次处以200元违约金。
三、图纸及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1、各施工单位应严格按施工图和设计变更进行施工,如在变更下发到各施工单位后,现场未按变更要求进行施工,而还是按原图进行施工的,对此处以每次1000元违约金。
2、现场施工未按设计图和变更要求进行施工者处以每次500元违约金。
四、样板验收管理制度
1、基础样板:
(1)基础放线后需做井圈样板,井圈未做样板进行检查验收,擅自进行大面井圈施工者,处以300/次违约金。
(2)在地梁钢筋大面施工前,需做地梁钢筋绑扎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者处以300元/次违约金。
(3)地梁钢筋绑扎完成后,进行柱插筋施工前,先做柱插筋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者处以300元/次违约金。
(4)基础防雷接地、水电安装预料预埋需做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者处以300元/次违约金
2、主体结构样板:
(1)主体结构施工,首层柱筋电渣压力焊必须先做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者处以300元/次违约金。
(2)主体结构施工,首层模板及支撑体系必须先做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者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3)主体结构施工,首层梁板钢筋绑扎必须先做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者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4)首层砼浇筑,楼板收面保持做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者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5)首层防雷接地、水电安装预留预埋需做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者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3、砌体样板:
在主体结构完成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编制构造柱平面布置图、砌体固化图等技术准备工作。如施工单位在砌体实施之前没报监理、甲方审批,将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1)砌体施工前先做墙拉结筋值筋样板,且抗拔试验合格再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300元/次违约金。
(2)在砌体大面积展开前必须先做砌体样板区(一层一户完成),进行砌体点评,未做样板处以1000元/次违约金。
4、装饰装修样板:
(1)室内抹灰打耙、挂网,需做一间房间样板,进行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2)室内抹灰大面展开前需做一层一户抹灰样板,进行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3)、门窗收口必须先做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4)厨房、卫生间防水必须先做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5)地坪找平层施工前必须先做找平层样板施工,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6)天棚、墙面腻子施工前,必须先做样板施工,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7)外墙找平层施工前必须先做样板施工,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8)外墙保温施工前必须先做保温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9) 外墙涂料、文化石(砖)施工前必须先做涂料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10)门窗安装施工前必须先做门窗安装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5、安装样板:给排水管、强弱电管线、强弱电箱在施工前必须先做安装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1000元/次违约金。
6、环境样板
(1)挡墙、管网、道路、路沿安装等土方回填施工前必须先做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2)景观绿化、回填、铺装、砌体、植物栽植前各工序施工前必须先做安装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7、防水样板管理制度
(1)每次材料进场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监理与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验收,并附材料出厂质量证明、产品合格证、质保书;否则将视为该批材料不合格。
(2)在进行验收的同时进行材料见证取样,并送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所进行检测,在取得合格的检测报告后方能投入工程中使用,如擅自使用将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3)在进行防水工程样板施工时,必须由监理与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指定地点及面积,未经同意进行施工的处以1000元/次违约金。
(4)如样板未能通过擅自进行大面积施工,将处以1000元/次违约金。
(5)防水工程施工前必须按照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进行编制防水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审批合格后方能进行施工;如未编制施工方案就进行施工将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6)防水工程施工时必须按照审批合格的专项施工方案的施工方法进行施工,如未按方案中的施工方法进行施工,将处以1000元/次违约金。
(7)防水工程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验收合格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将处以1000元/次的违约金。
(8)防水工程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第一次验收,合格后进行闭水试验不少于24小时,然后进行第二次验收,合格后方能签署相关资料。
样板点评合格后,如发现施工现场没有按照样板实施将处以1000元的处罚。再次无条件将不合格产品返工。
五、现场施工工序报验管理制度
1、每道工序施工完成后,经自查自检合格后必须进行报验检查验收,未经报验检查验收合格私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者,必须进行返工处理且处以1000元/次违约金。
2、各工序报验检查验收必须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专职质检员报验,必须自检合格后再报,如发现所报验部位施工未完毕、未自查自检、出现质量问题较多现象处以1000元/次。
3、经甲方、监理提出对重点、关键部位指定报验检查,未按要求进行报验检查者,视情节轻重处以处违约金500~2000元/次违约金并进行返工处理。
六、工程质量缺陷管理制度
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管理疏忽、工人操作等诸多原因难免会造成一些工程质量问题及质量缺陷(不含质量事故),需要有正确的态度去面对;要善于发现和处理问题;加强项目班子管理,加强质量过程跟踪。
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那个部位出现质量问题,不能隐瞒,需及时通知监理或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实地踏勘;如发现后又隐瞒不报将处以1000元/次的违约金,如发现质量事故的将处以1000~3000元/次违约金。
2、在经过监理或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实地踏勘后,根据事件的难易程度由施工单位在两个工作日内编制好处理方案,并申报审批,如未及时申报将处以500元/次的违约金。
3、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后擅自进行处理,根据事件的轻重将处以500~1000元/次违约金。
4、现场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经审批合格的方案要求进行施工,并各道工序进行报验,如未按方案中的要求及监理、业主提出的问题进行处理将处以1000元/次的违约金。
5、在该质量问题及质量缺陷处理完组织监理与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两个工作日内报送出现该问题的书面材料;内容如:问题产生的原因及负责人、发现问题时间、报告问题时间、处理问题的过程、申报验收的时间、今后将采取什么措施避免此类问题等相关内容。如未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将处以1000元/次的违约金。
6、所谓的质量问题、质量缺陷:如主体结构混凝土工程施工时易出现的烂根、漏浆、爆模、胀模、漏振、蜂窝、麻面、狗洞等;钢筋工程施工时易出现的锚固长度不够、搭接(焊接)长度不够、钢筋位移、少筋多筋等;主体装饰工程施工时易出现的后浇二次构件振捣不密实、砌体拉结筋松动、后浇门窗过梁无支座或支座长度不够、抹灰砂浆强度等级不够,大面积空鼓、开裂,各部位防水施工明显渗漏等。
七、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1、各工序的样板报验资料必须同施工现场进度同步完善,报验时先将相关资料报监理部审核后再查验现场,如出现延后一次处违约金300元。
2、各验收会议纪要整理由施工方负责,在甲方、监理规定的期限完成。延误一天处以300元/天违约金。
3、工程所用材料、进场材料取样、复检,安全资料等台帐建立完善,经甲方监理检查发现无台帐或记录不完整、不真实处违约金300元/次。
4、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未按要求时间给予回复的处违约金300元,每延后一天处以100元/天违约金;未执行监理工作联系单或重视不足的处予300元次违约金。
八、工程进度管理制度
1、每周周计划因自身原因未按要求完成者处以200元/次违约金。
2、每月月计划因自身原因未按要求完成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0~2000元/次违约金。
3、针对项目工程关键节点,如施工未按进度计划要求完成者,均严格按照总包合同中相应条款进行处罚。
4、针对甲方现场总体考虑的工序交接、场地移交等,未按计划要求完成者,每延迟一天处以500元/天的违约金。
5、针对挡墙防水及挡墙土方回填,如未按照计划要求完成者,严格按照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每周的劳动力人数及机具设备,没有按照施工单位报监理、甲方的工期进度计划落实的将处以500元的违约金。
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违章指挥经济处理标准
指派没有受过安全教育的人员上岗作业处违约金300-1000元;
指派、同意、默许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处违约金300-1000元;
没有施工方案或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就组织施工处违约金300元;
对必须经过检查验收的设施(脚手架、洞口临边防护、施工用电设施、井架、门架、塔吊、升降机、卷扬机等)未经检查验收或检验不合格就同意投入使用处违约金300-1000元;
高处作业地面不设置警戒区,不设专人监护,处违约金200-500元;
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不予整改仍继续施工处违约金300-1000元;
对公司周安全检查所列问题,不按期整改,处违约金200-500元;
对指令停工项目,没有得到复工指令擅自复工处违约金1000元;
违反施工方案、安全规程、工艺标准,强令工人超载、超速、超压运行机械设备处违约金500-1000元;
不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没有办理施工(作业)许可证就擅自指令施工(动火、动土、射线作业、进入有限空间等)处违约金300-1000元;
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行为不制止,默许其继续作业处违约金300元;
擅自安排拆除安全防护设施且不及时恢复处违约金300-1000元;
在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时盲目进行施工处违约金300元;
同意或默许购进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具、材料或劳动防护用品处违约金300元;
不认真审查就批准施工方案处违约金300元;
不经资质审查,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安全资质的外包队伍处违约金500元;
擅自降低工人防护用品标准处违约金200-500元;
对租赁的起重机械在进场前不经检查确认就投入施工处违约金300-1000元;
发生事故后反指使破坏现场,弄虚作假或延误抢救处违约金300元;
违章作业经济处理标准
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无安全带处违约金200元,高处作业安全带不挂处违约金100元;
从高处向下抛掷工具、材料、废弃物处违约金200元;
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且不及时恢复,处违约金200-500元
不沿规定的梯道上、下,攀爬脚手架、构件、设备或乘运料吊笼登高处违约金100元;
在无保护措施的管道、横梁、轻型屋面板上行走和作业处违约金100元;
在无防护的洞口、临边休息与作业处违约金100元;
无跳板、无操作平台进行高处作业处违约金100元;
使用不合格的脚手架作业,处违约金100元;
不听劝阻,在洞口、临边堆放物料处违约金100元。
施工用电
将电线芯线直接插入插座或将芯线挂在电源开关上处违约金100元;
使用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处违约金100元;
电气设备未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处违约金100元;
使用不合格的漏电保护器,处违约金100元;
使用无保护外罩碘钨灯处违约金100元;
使用碘钨灯取暖处违约金200元;
使用自制加热器烧水处违约金200元;
私拉乱接电线处违约金200元;
施工机具
未经许可动用他人的机械设备处违约金200元;
不按规定给信号或无视安全标识擅自开停机器处违约金200元;
在机器运转时检修、加油、调整、清扫处违约金100元;
厂内运输车辆超速行驶处违约金100元;
小翻斗车违章载人处违约金100元;
操作旋转机械时,发辫、围巾外露或车床工戴手套作业处违约金100元;
使用有缺陷的机具作业处违约金100元。
施工动火
禁火区不办理动火证就进行动火作业处违约金200元;
在带压、带电和装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设备、容器、管道上施焊处违约金200元;
用汽油、香蕉水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液体擦洗设备、机器和衣物处违约金100元;
在禁止烟火的地方使用明火处违约金200元;
在易燃、易爆物上方施焊不采取隔离防火措施处违约金100元;
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距离不符合安全规定处违约金100元。
易燃易爆场所不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处违约金200-500元
个人防护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处违约金200元;配戴不规范处违约金100元;
在现场光膀、赤脚或穿拖鞋、高跟鞋处违约金100元;
故意损坏劳动防护用品处违约金200元;
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油漆、涂料、喷砂、水泥作业等)不戴防护面罩(口罩)处违约金100元;
从事有飞溅物的工作(如铁屑、木屑、粉尘、火花、泥浆等)不戴护目镜处违约金100元。
起重吊装
起重机吊物时猛起猛落或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处违约金100元;
在吊车臂杆和吊物下方行走、停留或作业处违约金100元;
在信号不明、重量不清、光线暗淡情况下从事起吊作业处违约金100元;
吊物上有人或放有活动的物件时开车起吊处违约金100元;
吊绳、附件、吊物捆绑不牢处违约金100元;
歪拉斜吊或起吊埋在地下的不明物体处违约金200元;
吊、夹、索具不符合安全规定处违约金100元;
在六级以上强风、雷雨和大雾天气从事起重吊装作业处违约金100元。
吊车作业时不垫支腿处违约金100元。
其 它
无证从事特种作业,处违约金200元;
酒后上岗处违约金100元;
在施工现场打闹、奔跑或无视警告标志进入作业场所处违约金100元;
担负安全监护的人员擅自离开监护岗位处违约金100元;
任意在应急通道堆放物料,妨碍通行处违约金100元;
不服从管理,侮辱安全管理人员或阻挠、妨碍执法检查处违约金200-500元;
不按规定搬运、装卸、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有毒有害物品处违约金200元;
擅自拆除、移动或毁坏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消防器材处违约金200-500元;
进入有限空间不办理施工许可证处违约金200-500元;
采用推倒法进行拆除作业处违约金100元;
随意破坏、拆除、打开、关闭机器设备、管道的指示仪表、安全阀等处违约金200元。
每次检查现场门卫在整个施工期间,未严格按照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要求执勤、登记,对不尽职尽责的门卫个人处违约金100元/次。
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屡犯者,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政府相关部门、业主或监理通报批评事件的责任者以及在工程的特殊阶段(如尾工阶段、安全专项整治阶段等)的违章者,处违约金标准为相应条款的1-3倍。
严重违反业主、监理的规定或业主、监理规定整改期限的项目不按期整改,处违约金100元/项。
事故处理
发生轻伤事故1人次,处事故单位3000元违约金;
发生重伤事故或急性中毒事故1人次,处事故单位5000元违约金;
发生重大事故,每死亡1人,处事故单位1万元违约金。
针对以上处罚条例,希各施工单位加强项目现场管理,严格按管理程序组织现场施工管理,过程中加强自查自纠自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向业主相关人员和监理报告。
十、奖励
1、根据建设单位每月对施工现场进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度检查,综合评分达到85分以上奖励500元,综合评分达到90分以上奖励1000元,对连续两次保持85分以上的奖励1000元,对连续两次保持90分以上的奖励2000元。
2、严格按施工总进度计划完成,并达到关键节点目标要求的奖励500元,提前完成总进度计划奖励1000元。
3、内业资料完善及时,反映现场的真实情况,涉及方案具有可操作性,符合相关规范要求,质保资料齐全,对资料员个人奖励500元。
4、每季度检查现场各楼栋成品保护措施到位且保护及时,对栋号长或责任工长奖励500元。
5、每季度检查现场门卫在整个施工期间,能够严格按照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要求执勤、登记,对尽职尽责的门卫个人奖励500元。
十一、本管理制度具体执行的方式
本制度的执行单位为项目监理部,上述处罚由监理在确定其受处行为属实的情况下,由监理部开书面处罚单,经建设单位签字认可即生效。原则要求处罚交现金,由监理部暂时保存,否则,双倍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同时对做得好的工作,可以考虑给予通报表扬,并从处罚中拿出一定金额进行奖励。体现奖罚分明,以上达到共勉共进的作用。
注:本管理制度与合同关系纯不关联,在执行本制度时,也可以同时执行承包合同。
内容确认:
建设单位:重庆怡置房地产开发南郡
监理单位:重庆市继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