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仓库安全防范工作制度
1、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台帐完善,仓库管理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严格库存物品领用登记制度,做到账物相符。
3、仓库门窗坚固,锁具安全有效。仓库按规定配备性能有效的消防器材,管理人员熟知使用方法。
4、物品按种类分库储存,库房具备通风、避雷、防晒条件。
5、露天货场堆放整齐,标志清晰,防护设施齐全,货物与帐目相符。
第2篇 烟花爆竹仓库安全制度范文
由于烟花爆竹产品具有高度燃爆危险的特性,仓库区为储存重地,为保证公司烟花爆竹的经营安全,制定本制度:
1 仓库保管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
2 严禁在库区内动火、抽烟;严禁在库区内或周边安全防护距离内试放烟花爆竹产品。
3 严禁在库房内临时拉线用电照明;严禁在库房内用铁器清理垃圾。
4 严禁酒后进入库房;严禁将火具带入库房。
5 严禁儿童进入库区玩耍;未经批准,严禁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库区。
6 进入库区的车辆必须加戴防火罩。车辆在装卸时必须熄火。
7 进入仓库,接触烟花爆竹产品人员,必须触摸静电接地装置,导出身上的静电;严禁穿戴钉底鞋,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物;严禁在库房内打手机等。
8 作好进出库区人员登记,进入库区人员必须将身上携带的火种交给门卫暂管。
9 在c级仓库内严禁存放a级产品或半成品。
10 严禁在库区非危险建筑内存放烟花爆竹产品。
11 仓库内产品堆放要符合规范要求:堆垛间的通道距离不小于0.7米;运输主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45米;成箱产品堆垛高度不应超过2.5米;严禁过量储存 超高堆放等违规堆放。
12 严禁在库房内封、启包装箱、裸露、破箱的烟花爆竹产品应及时更换包装或作销毁处理,严禁在仓库内长期储存。
13 库区内烟花爆竹的运输、装卸、堆放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严禁野蛮装卸。
14 库房内温度超过35℃时,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15 库区内的消防、防雷、防静电已及报警等安全设施不能随便移动、损坏、必须保证处于正常有效状态。
16 仓库四周严禁堆放杂物或搭建任何建筑,必须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17 库区内不能种植小麦、玉米、大豆等产生干秸秆的植物。
18 必须保持库区内及周边的经常性巡查,及时清除仓库周边的树叶、干草、植物秸秆等易燃物品,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3篇 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及《消防法》的相关规定,依据“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为保证仓库管理工作的正常化,促进公司快速生产发展,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公司财产物资的安全,结合本仓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建立仓库安全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确保公司仓库资产安全。
二、范围:公司内供应部所属仓库
三、职责:公司经理、生产部经理、供应部经理、各区域主管、班组长、及仓库保管员、仓库作业员及相关人员。
1、公司经理、生产部经理、供应部经理、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仓库、各仓库区域日常安全管理监督和检查。
2、各区域主管、班组长、及保管员负责各自库区域的安全、5s、卫生、纪律及消防防火、防爆等日常管理及安全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组织,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到人、逐级把关、不留死角,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宣传教育在前的原则,坚持部门责任制。
(一)、仓 库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第一条.仓库管理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条.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本仓库所存放物质的性质,保管办法及注意事项,并会正确地使用本仓库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
第三条.仓库负责人应经常向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学习和教育。
第四条.各仓库的结构必须符合要求,不得任意修改,门窗一律向外开。
第五条.库内存放产品要按规定排列整齐,不得紊乱。入库时按产品日期分别挂牌标明,决不允许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事故和损失。
第六条.物品进出库都要认真复核品名、批号、规格、数量及其他需要的检查项目,防止混错、漏记、拿错、等。
第七条.严格执行专人负责责任制,对仓库物料及危险品进行严格安全管理,仓库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各类物料、器材的收发、领、退核制度。金、银等贵重金属、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实行:即双从管理、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帐目、双人锁。即五双”制度。提货单据、凭证、印章专人保管,班后锁入柜内。已发货的单据须当场加盖注销章或有发货人签名,并每日装订成册,以备查考。
(一).收出货安全管理:依「收出货程序」规定作业。
(二).领料、发料安全管理:依「领料、发料程序」规定作业。经审核签章确认后,仓管凭以发料。
(三).退料安全管理:依「退料程序」规定流程作业。
( 二)、储 存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第一条.本仓库物资堆放须符合5s标准,必须专库专用,严禁存放其他任何物品。
第二条.库管员应根据物料说明书的要求,采取适当的保存措施,确保物料存储环境(如温度、湿度等)符合规定。
第三条.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应单独设库,确无条件时,也必须隔离单独存放,并做好专门的标识,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应急处置方法。
第四条.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第五条.库房人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物资状况,仓库管理单位(部门或区域)应定期组织盘点。
第六条.仓库管理者应把库房作为日常安全巡逻、例行安全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物料安全库存规划:物料以分类、定位、标示清楚为原则。
1.物料储存原则:安全、有序、容易清点。
2.产品及原料堆放要求整齐有序,而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
3.堆放成品或原料时,应注意堆叠高度,保证不发生倒塌事故。
4.不同物料间距不小于0.3米,物料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物料存放的高度不得超过2.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第八条.仓库内严禁超重、超高堆放物品,应严格按照仓库的安全五距要求堆放(墙距、堆距、柱距、灯距、顶距),不得违章作业
第九条.仓库应通风、干燥、防晒、防潮、防击、防撞、防跌落,远离易燃物,禁止与易燃物、有机物、还原性物质同库储存,仓库周围按要求设置灭火装置,以及警示标志,仓库门窗应牢固并有锁。
第十条.原料、产品入库后,应防尘、防雨、防火、库管员对库内的产品包装、产品数量、产品安全、产品标识负责 。
(三)、人 员 出 入 库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第一条.任何时候,禁止外来人员和其他非授权人员进入仓库。
第二条.非本库人员不得随意入库,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入库时,应佩戴入库证件或在登记簿上登记,经仓库安全管理人员或仓库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否则不可入内。违者按公司安全处罚条例处罚。严格坚持:仓库重地,闲人免入。
第三条.本仓库属于重点防火部门,仓库所有场地严禁烟火,禁止任何人携带火种及易爆物品进入仓库。
第四条.严禁穿带铁钉的皮鞋进入仓库,防止摩擦产生火花。
第五条.严禁在危险品库区使用手机。
第六条.保持通风以便降低储存区溶剂蒸汽浓度,春秋冬季每天抽风换气2小时,夏季每天抽风换气4小时,以便降温和降低气体浓度,并作好记录。
第七条.仓库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如需离开仓库时,必须关好门窗,关好电源。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工作期间仓管员不准擅离工作岗位,不得脱岗、睡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等,违者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处罚。
第八条.仓库(含门、窗)必须安全牢固。易于侵入的窗户需加装铁栅栏等防范设施,仓库门配备大号挂锁或其它锁。
第九条.仓库必须制定仓库管理、防火、防爆、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制度和工作人员守则。无关人员不得入内,离库时、锁门、断电。
第十条.仓库保管员每天上下班时,对库内外要巡视一次,门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异状发生,如有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以便追查处理。
第十一条.仓库内不准吸烟、私自外接电源、不准用电炉及火炉取暖。
第十二条.仓库内要有消防设施并严加管理。
第十三条.仓库管理人员及保管人员应学习消防知识,会使用灭火器材,会使用消防栓。
第十四条.仓库内所有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存放位置固定不得任意改变。
第十五条. 仓库照明设备符合安全要求。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电源线路
(四)装 卸 过 程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第一条.不同的物料按照不同的装卸搬运流程作业,装卸搬运货物要按照管理人员指定的区域放置(或按固定的区域放置)不得乱放乱扔等不良行为,违者按公司处罚制度处罚。
第二条.人力装卸搬运时,应量力而行,配合协调,不可冒险违章操作。任何人不准用手动叉车在库房划跑。机动叉车搬运时,需公司认可专职叉车司机方可作业,违者按公司处罚条例处罚。
第三条.卸料或出料时,要轻拿轻放防止发生严重撞击损坏,如人为损坏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罚赔赏。行为恶劣者按物料的原价5倍或10倍罚款赔赏(或开除并解除公司劳动合同)。
第四条.在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操作前,预先做好准备工作,认真细致地检查装卸搬运工具及操作设备。工作完毕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化学物质必须清除,防止相互抵触的化学物质引起化学反应。
第五条.装卸危险化学品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中途不得饮食,并且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防止沾染皮肤,黏膜等。如装卸人员出现头晕、头痛等中毒现象,应按救护知识进行急救,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治疗。
第六条.产品及原料为氧化剂的要单独存储及装运,不得与酸类、有机物及自燃、易燃、遇湿易燃的物品混装混运。
第七条.装卸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进行作业。
第八条.装卸危险化学品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震动摔碰。避免发生危险。
第九条.散落在地面上的化学品,应及时清除干净。
第十条.安全管理部要定期检查,各区域的安全装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五)仓 库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第一条.仓库内不准吸烟,不准用电炉及火炉取暖等。
第二条.仓库内严禁烟火,任何人不得将易燃易爆品带入仓库。
第三条.仓库设有专人负责安全消防监督和检查人员,做到消防、安全组织健全,责任落实到人,任务分工明确。
第四条.划分防火安全责任区,并设有醒目的防火安全措施及标志。
第五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学习消防知识,会使用灭火器材及消防栓。
第六条.按照国家有关的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器材和设施,做到安全、有效,消防器材应当由库管员,负责检查、保养,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七条.设立应有的消防器材和防火防爆安全标志。
第八条.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库区消防通道保持随时畅通。
第九条.灭火器保险销应每季度检查其灵活性,防止因锈蚀而卡死。
第十条.定期检查安全防火,防盗及报警设备,制定应急处理措施,定期进行安全消防演练并做好检查记录., 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安全消防教育','特殊工种教育'的培训工作。
第十一条.消防水道必须确保水源充足畅通,并备有消防水桶等;灭火器必须按时按规定进行更换,确保器材的有效使用。
第十二条.库房应配置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库管人员应会熟练使用。
第十三条.公司各区域内必须按规定定置定位配备灭火器材,消防水源等消防设施,各岗位人员要熟练操作,每月(季)定期检查.
第十四条.易燃,易爆物品要远离火种,单独存放在指定场所,并加强防火,防盗的管理.
第十七条.运转的传动设备不得用手直接触摸或处理异常情况;设备发生故障待机械停稳后,再进行处理;操作工违章操作,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各级人员有权制止或拒绝,否则,本着'三不放过原则',负有连带责任.
第十八条.仓库消防设备、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不得随意停放车辆,严禁堆放其他物资;库房内部必须按规定留有消防安全通道并保持畅通。
第十九条.每半年要对仓库安全,消防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大节日前一周对仓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泡沫灭火器每年要换一次药。对安全隐患要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或清除隐患。
(六)仓 库 安 全 火 源 管 理 规 定
第一条.仓库应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第二条.仓库内严禁使用明火。仓库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
理动火作业:许可证,经部门经理及主管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工、批准人等
(七)监 控 系 统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第一条.监控系统24小时运行,每隔5分钟自动存档画面一次;
第二条.专职人员负责记录,如画面出现可疑人员,应马上记录时间及其相貌特征并上报。
第三条.如发现异常或盗窃必须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如实报告给公司有关领导或公安部门,不得拖延时间、隐瞒事实或不报。
(八) 仓 库 奖 罚 规 定
第一条.对严格遵守管理制度,并做出良好成绩的员工将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奖励,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不同的奖金:
第二条.对违反以上管理制度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给予严格的处罚(行政处罚 经济处罚或解除公司劳动关系);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产生严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置。
第三条.员工在仓库内严禁私接电源线,临时线,电炉子,电暖风,电饭锅等,违者罚款100元,对造成一定后果的,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免发1-3个月的效益工资,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除.
第四条.仓库内非紧急情况坚决杜绝'跑,冒,漏,滴'现象,各岗位,休息室,办公室的电灯,电扇,电脑等电器设施人走关闭,违者一次罚30元
第五条.对本规定执行不力的当班人员、或违规管理人员分别处100元、 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轻重和损失大小处200-1000元罚款,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条.对违反规定,、动火、打架、盗窃等恶劣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负法律责任,并处500元—1000元罚款外,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在仓库抽烟者,予以开除。
第七条.对违反以上仓库所有安全管理制度的,处50元/次—100元/次罚款,并责令其参加安全教育。
第八条.仓库内操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管理人员安排(危及生命安全除外),若屡次不服从安排指挥,有权清理该操作人员退出仓库,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仓库材料必须按指定地点堆放,严禁乱堆乱放,若第一次发现予以警告,发现二次以上按50元/次进行处罚。安全通道不得随意放置物料,违者按10~30元/次处罚,并要立即清理。物料管理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九)仓 库 员 工 行 为 安 全 惩 罚
第一条.现场不良行为当班管理人员不及时制止的,处100元罚款。在本负责区域发生的不良行为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由行为人直接承担责任,负责本区域的管理者负有连带责任.
第二条.对不按时上班、擅自离岗、脱岗、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如造成公司财产被盗窃、丢失、亏损等等,根据实际情况要承担行政处罚、经济处罚、产生严重后果的交司法机关处置。区域管理人员负有连带责任.行为具体惩罚如下:
第三条.对于外协商到公司有业务来往的人员(指外厂商进出货车辆人员、施工单位人员、外协驻厂人员、外厂返工人员等等)进入本公司仓 库一律穿相应的反光背心,违者视情节严重性每次处以50元/次—100元/次的罚款。
第四条.外来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区域施工和作业,不可随便在仓库内任意走动穿行。违者按《外厂商入本公司的行为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处罚。
(一)对仓库初等、中等行为过失责任者、按以下处罚规定
1.不按规定位置佩戴或不戴厂牌及(不按要求)穿厂服,罚5元/次,同月内二次10元/次,依此类推;
2.不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行走,罚5元/次;
3.未经允许工作时间外出私会亲友(包括库管人员),罚50元/次;
4.个人工作场所不整洁、5s很乱;要求整改不听者,50元/次。
5.未经允许下班后无故在岗位逗留、仓库内逗留,罚20元/次;
6.当值时间擅自换岗、调班、替班,未酿成事故,罚50元/次;
7.上班时间处理私事,影响工作,罚50元/次;
8.阻塞公共通道,在消防器具及电柜、开关边堆放物品,至使消防器具、电柜、开关等不能正常使用状态,罚50元/次;
9.擅自离岗,脱岗、睡觉、下班后不锁(不关)本负责区的门窗者,未造成事故的、50元 /次
10.部门管理人员因工作失职或信息传递不及时,引起不良后
果,罚50元/次
11.部门管理人员工作失职、督导不力,未造成严重后果,罚50元/次
12.没经授权或负责人批准擅自带领他人进入仓库者,罚300元/次
13.涂改、假造单据、证明或弄虚作假等。罚300元/次;
14.工作失职或不负责任,产生废品,损坏工具,摔坏产品,浪费原材料、能源等不按规定程序处理者或因工作过错或个人行为过失造成的安全或其他责任事故,致使仓库蒙受经济损失或其他后果者,罚300元/次;
15.对他人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不报告、不制止,罚100元/次
16.不服从管理、拒绝或故意不完成分配的工作、无理顶撞上司,阻止授权人员正常工作罚50元/次。严重阻止工作罚200元/次
17.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影响声誉,罚100元/次;
18.未经许可擅自移动仓库规定物品和设备,消防器材,罚50元/次
19.损坏公物,不爱护公司财产,罚100元/次,另外按物体的原价损失赔偿 ,行为恶劣的按物体的5倍或10倍赔赏。
20.违反操作规定,造成损失者 ,罚100元/次
21.不履行仓库及本身负责区域的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罚50元/次
22.管理人员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督察不力或工作失职不妥善处理,推卸责任,导致不良影响,使工厂财产受损,罚300元/次;
23.一个月内两次违反同一条轻微行为过失条例者,按轻微行为过失条款3倍处罚。严重行为者供应部开除。
(二)有重大行为过失责任者,按以下标准处罚规定
1.工作不负责任、搞情绪化,造成严重差错或恶劣影响罚300元/次;
2.故意包庇违纪、违法行为、窝藏赃物或作伪证者,罚500元/次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不按规范操作或故意毁坏公司财物者,造成损失金额大的,按物料的原价赔赏,并处罚500元/次。
4.因工作失职使公司仓库财产被盗、诈骗、经济损失较大者,罚500 元/次;并记大过一次
5.三个月内受两次行为过失处罚,按该条行为过失2倍处罚;代别人刷卡和被刷卡者各罚款300元/次,第二次再代替刷卡供应部给予开除
6.在仓库现场内打架斗殴者立刻勒令退出仓库,并开除。在厂外殴打管理人员者,罚1500元----3000元,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开除。
7.不服从管理,侮辱、漫骂、恐吓、威胁领导或同事,除罚1000
元外,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8.经员工举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何法律而受到刑事处罚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9.一年内员工若有三次轻微行为过失、二次行为中等过失、一次重大行为过失,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10.员工偷窃仓库财产,按以下标准处罚,并移交公安机关;
(1)、偷窃仓库普通财产:200元以下价值者,按200元处罚;
(2)、200元以上500元以下价值者,按500元处罚;
(3)、500元以上价值者冻结个人全部工资,交公安部门处理,并承担经济损失,解除公司劳动关系。
11.参加*组织或利用黑社会组织,罚500元/次;
12.组织煽动罢工、斗殴、聚众闹事,罚500元/次;记过一次
13.以任何形式或与同事串通伪造仓库单据、文件及资料以谋取私人利益,罚1000元/次;
14.恶意造谣滋事,严重损害仓库声誉,罚500元/次;
15.私带凶器或盗具等其他危险物品进入仓库,罚1000元/次
16.对多次违反仓库规定并且无悔改表现者,罚300元/次;
17.对违规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处罚两次以上,屡教不改者,供应部给予开除、在仓库抽烟者开除
18.公司处罚被连带8次者记过一次,被连带15次者记大过一次,超过15次被连带者供应部给予开除。
第4篇 矿物资仓库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一、物资仓库重地严禁烟火,库内严禁吸烟,每个员工都必须了解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遵守消防安全条例,熟悉消防措施,参入消防用具的使用训练及演习,对消防设施用具要定期检查妥善保管,过期的应及时更换。
二、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炉子等电器设备,灯头与物品要保持安全距离,时常对电器设备和线路进行绝缘测试,防止短路打光发生火灾。
三、仓库保管员下班时要随时拉掉电闸,关好门窗,封好门锁,值班人员按时到位。
四、物资搬、装、卸、吊、摆、码要采取安全措施,使用合格的保护工具,杜绝违章操作,保证人员安全。保证物资不受损失,对标志向上的物资不准倒放,装卸时必须轻搬轻放,防止碰撞、震动和倒置,摆码时注意平稳,下垫牢固整齐。
五、卸运油类时,要按规程操作,防止油桶与水泥面路碰撞起火。
六、仓库门卫要做到昼夜24小时值班,严禁外来车辆通行和闲人免入,时常对仓库进行巡查,发现隐范及时汇报进行处理。
七、仓库内应配备足过的消防器材。
第5篇 仓库货架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确保仓库安全生产,保证货架的安全性,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以下货架安全检查制度:
一、 检查内容:
1. 货架部件检查:
a. 检查立柱、横梁是否变形、有误损坏;
b. 检查靠近过道立柱前装置的护脚是否完好、是否需要更换;
c. 检查钢扣卡插足是否扣到位,安全销是否完整串扣或缺失;
d. 检查固定立柱的地面膨胀螺栓是否松动;
e. 检查隔档是否分布均匀,是否缺失、损坏。每个托盘位必须有三根隔档且间距要固定;
2. 货架使用检查:
a. 检查是否有超载,单元货架每层载重量应少于2500kg;
b. 检查是否做到高层方轻货,底层放重货的原则;
c. 检查上架货物是否堆叠整齐、是否绑好加固绳;
d. 检查上架货物是否超出木托盘;
e. 检查上架货物是否超高,高度应低于货架净层高10cm以上;
二、 检查方式:
1. 仓库库长负责货架安全检查每周检查一次;
2. 检查人员要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向部门负责人递交书面的检查结果;
第6篇 仓库安全保卫制度
1、仓库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安全保卫人员每日定时巡查,白天2小时一次,夜里1小时一次,下班前对库区进行全面的安全巡视,检查仓库安全状况,并做好《仓库安全检查记录》,发现问题据实上报,并采取措施。
2、加强对库区内门、窗、锁的管理,每天上班前、下班后进行检查,出现问题向有关部门汇报处理。
3、仓库应安装监控系统,条件允许时可与“110”联网,切实发挥其防火防盗的作用。安全员负责每日定时检查、维护设备、电源线路,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4、仓库门卫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物资出入库登记检查,认真填写《仓库外来人员、车辆出入库登记表》,非仓库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库区。
5、车辆进出库区,由仓库门卫在《仓库外来人员、车辆出入库登记表》上进行登记,经允许进入库区的外来工作人员及车辆,除在规定的作业区内不得随意在其它库区活动。
6、物资出库必须接受仓库门卫的检查,验证出库手续无误后方可放行,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
7、节假日期间,仓库必须留有管理人员值班,加强巡视。
第7篇 化工厂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为了加强对仓库的安全管理,杜绝安全责任事故,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仓库的安全管理。
2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 .职责
3.1危险化学品库保管负责对库存物资入库、贮存和发放的整个过程和管理。
4 .工作程序
4.1.仓库配备足够的与危险化学品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维护和保养。
4.2.在仓库、堆垛设立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4.3.危险化学品仓管部门根据物品的危险性,为保管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4.4.危险化学品入库时,保管员应按公司《仓储管理程序》进行。
4.5.危险化学品发放,应严格执行发放管理制度。仓库主管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核准。
4.6.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经批准进入仓库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作业人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应符合防爆要求。
4.7.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避雷、静电导除设施的管理,选用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防爆电气产品。
4.8.易燃、易爆品仓库内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
4.9.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私自动火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负责人上报,经企业有关负责人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上述作业。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才可离开现场。
4.10.物品储存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5 .相关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6 .记录
6.1安全检查记录。
6.2出入库记录。
第8篇 仓库食品安全制度
一、各类餐饮单位应根据不同规模和操作需要设置食品储存库房和存放设施,如冰箱、存放架(柜)等。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间专用,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杀虫剂、洗涤消毒剂等),不得存放药品、杂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等物品。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
三、库房应用无毒、坚固、易清扫材料建成。库房可分常温库和冷库,冷库又包括高温冷库(冷藏库)和低温冷库(冷冻库)。
四、常温库应设置防鼠、防虫、防蝇、防潮、防霉的设施,并能正常使用; 必须设置机械通风设施,并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清库时应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五、冷库(包括冰箱)应注意保持清洁、及时除霜;冰箱、冰柜和冷藏设备必须正常运转并标明生、熟用途,冷藏库、冰箱(柜)应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并正常显示。
六、低温冷库(冷冻库)温度必须低于-18℃,高温冷库(冷藏库)温度必须保持在0~10℃;冷藏设备、设施不能有滴水,结霜厚度不能超过1cm。
七、冷库内不可存放腐败变质食品和有异味食品。食品之间应有一定空隙,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库冷藏。
八、食品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上架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冷藏冷冻时应分类摆放。
九、各类餐饮单位应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要详细记录入库食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索证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
十、食品储存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藏时间,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十一、食品库房管理员必须熟悉食品库房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类食品储藏的基本要求。发现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和《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时应及时处理。
第9篇 公司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2
公司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二)
一、目的
为加强对库存危险品的安全管理以及加强对危险品装卸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包括仓库及储灌。
三、职责
仓库主管对仓库安全生产负责,罐区主管对罐区安全生产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协助。
四、内容
仓库:
1.危险品从入库、领料、搬运、使用、处理残余杂质都应指定专人负责。
2.部门领用时需先预算当天用量按单领用,当天未用完的危险化学品应送回危险品仓库。
3.禁止使用无盖容器。在启用危险化学品后应马上将盖拧紧,发料时必需使用专用抽吸工具,溢出的危险化学品须立即清理干净。
4.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必须标明正确的标志及危险警告标志和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5.装卸危险化学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生产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防静电措施。
6.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员工,下班时必须将未用完的危险化学品退还给危险品仓库的管理员保管。
7.沾有危险化学品的废物应放于金属废物箱内,并盖好盖子及附上标志,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定期进行安全处理。
8.危险化学品不得露天存放,包装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
第10篇 某单位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1. 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 实行仓库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仓库保管员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
4. 仓库内各类货物的堆放严禁阻挡各种消防器材设备使用。
5. 仓库内严禁吸烟,不准烧焊(割焊),要动用明火的人员必须到安全部办理申请手续,方可作业。
6. 各类危险物品不准堆放在一般货物仓库内。
7. 物品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实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可入库。
8. 仓库内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电工应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9. 各类机动车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内停放及维修。
10.仓管人员离开仓库之前必须要关好门窗及一切电源,并严格检查是否有其他火灾隐患。
11.仓库内储存的货物,按不同性质、类别分堆,堆垛之间应留出安全通道距离。
具体规定如下:主要通道2.5-3米,墙距1-
1.5米,堆距0.6-1米,垛距0.8-1米、柱距1米,堆垛距消防灭火器材
1.5米。
12.仓库内不准住人(包括午休),不准搭建搁层,不准使用电烫斗、电炉、电钟、电烙铁、电视机及交流收音机等电器设备。
第11篇 仓库存放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必须对所管辖的物资进行分类登记,设置存卡、套帐、实时在存卡上登记每笔业务交易物资的进出数量,确保数据连续、准确。做到帐(包括电脑帐及帐本)物卡相符,及时反映库存。
第二条 对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工装器具等物资应按规定放置,并分类标识管理、分规格存放,有计划、有秩序安排物资进仓、出仓及存放地点。
第三条 存放物品的库房应保持整洁通风,防潮湿,码放整齐。在仓库中存取物品应办理相关手续,务类物品应标识明显,分类分区存放,不合格品应单独隔离。
第四条 对原辅材料、零部件,在制品和成品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公司的制度或程序执行。防止其在包装和存在过程中被损坏或降低质量。
第五条 注意安全,离开仓库后必须关闭仓库门;不得磕、碰、摔、挤压物资;不得大声呼叫、跳跃。
第六条 严格坚持物资、出仓手续,做到先进先出,减少物资积压仓库时间。
第七条 监督库存量,根据公司库存量标准,如有超标、不足现象,及时向生产部反映。
第八条 保持仓库库容库貌,不得带食品到仓库,每天下班前清洁地面,清除库存物资上灰尘杂物。
第九条 仓库防火制度。
(一)仓库的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易燃易爆物品与一般物品或化学性质、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同一仓库或同室存放。
(三)物品入库前必须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四)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离开时必须关掉电源,不准加设临时线路。
(五)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禁止带入火种。
(六)仓库内禁止吸烟,禁止煮食及用火取暖,并禁止使用明火。库外动火作业时,必须经过公司有关部门的同意。
(七)仓库应当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须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点,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杂物,并确保任何时候都完好、有效。
(八)库区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严禁堆放物品。
(九)一旦发生火灾时,要及时报告公司管理部门,同时组织人员扑救,并打火警电话119报警,事后协助查明原因,提提出出处理意见。
第12篇 仓库财务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的管理,管理人员要做到合理存放,便于管理检查,对易燃有毒等危险物品必须专人负责,领、用、补、废都必须严格手续,确保安全。
2、加强验收、保管、登记和检查工作,该弃就弃,不能存放太多杂物。
3、出纳员负责支付现金,登记现金记帐,不得兼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的账目登记工作。
4、会计员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
5、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事务。
(1)根据我园属自收自支性质的核算单位,参阅《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立本园的会计科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
(2)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3)建立财产清查制度,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4)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6、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