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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工作制度总则(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99

行政工作制度总则

第1篇 行政工作制度总则

做好行政管理是每一个单位的必然管理,但单位性质不同,其行政管理的总则及制度目的等都有一定的差异,以下整理了详细的行政管理制度总则,可供参考。

行政管理是为实现管理目标而进行的动作、控制、授权、反馈等企业内部管理行为的总和,是区别于业务管理的企业基础管理。行政管理有责任对公司上下、各部门之间管理活动进行协调。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各级管理机构的行政管理,建立统一、科学、严格的行政管理体制,为进一步提升整体管理水平奠定基础。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范公司的行政管理工作,是公司整体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所属职能部门和所有员工,在行政事项中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制度办理。

二、内容

本制度涵盖行政管理、文书管理、办公管理、会议管理等内容。

三、行政管理原则:

1.服从指挥:对上级符合法律和制度的指令都要服从,不得无故拖延上级布置的任务。

2.逐级管理:上级对下级指挥和下级对上级的请示都要逐级进行,不得越级。上级可越级检查不可以越级指挥,下级可以越级申诉不可以越级请示。申诉用书面形式表达。

3.一人负责:不论什么工作,上级最终负责人只有一个。

4.连续工作:任何人任何形式的离岗,都要做好工作交接,不得使工作间断。

5.及时复命:任何指令不管能否完成,必须在限定的短时间内向下达指令者回复。

6.一致性:任何人无权改变公司制度规则,制度的改变必须按程序进行

7.指挥:在管理结构图或岗位设置图上,直接连接的上下级岗位之间有指挥与被指挥的关系。

8.授权:包括常规性授权和临时性授权。授权时要求下级做什么,达到什么效果,赋予下级什么权力,必须清楚,同时应当把这种授权通知相关人员。授权应避免权力的交叉和重叠。临时性授权是指,任何管理者由于个人原因使自己的工作职责不能够亲自完成时,可通过授权的方式让下属完成。

9.检查监督:任何管理者都有检查监督的职责,主要是本部门负责范围内的检查监督。

四、行政效能管理的五项行为规定

“行政效能管理的五项行为规定”又称为“五定模式”。

1.定位:“人”的功能及角色的扮演,必须设定,才能实施权责与职责的机能。

2.定点:内部实施与运用的各式表格、资料、文件等,必须设定固定的“责任区”和“置放区”,以确保操作的流程化,做到有条不紊。各种文件资料必须分类列册管理。

3.定向:依工作流程方法运转,在每一个环节,皆保持一定的操作方向,才不致混乱。

4.定人:将工作责任到人,实施“个人责任制度”,在每一个环节流程中,无论是表格、资料、文件等,都必须落实到个人负责范围,以便执行查核、推动及督导。

5.定时:将上述所列的各式内容,在日作业、周作业、月作业或季度作业中,无论是由上往下或由下往上,都必须设定“时间管制”以便加强效率运转。

员工须以书面方式取代口头方式、以记录方式取代记忆方式进行工作流程,任何口头请示、承诺或批准均为无效;能够以表格反馈的事项尽量不以文字描述,能够以图表描述的事项尽量不用表格。

第2篇 小公司行政工作制度

在我国很多类型的小型公司中,同样要做好行政事务管理,做好员工的档案管理,行政人事管理等各方面的管理。这一系列的管理都需要有正规的管理制度,以下整理了小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公文打印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库房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二)档案管理

第三条归档范围: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第五条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3.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原因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

第六条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凡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三)印鉴管理

第七条公司印鉴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第八条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字许可后管理印鉴人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第九条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第十条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条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向公司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第十一条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四)公文打印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第十三条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资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电脑部打印,按价计费。

第十四条公司各部、室所有打印公文、文件,必须一式三份,交总经理办公室留底存档。

(五)办公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第十五条办公用品的购发:

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负责人将该部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制定计划提交总经理办公室;

2.总经理办公室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的分发给各个部、室。由部室主任签字领回;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的须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领用;

4.公司新聘工作人员的办公用品,办公室根据部室负责人提供的名单和用品清单,负责为其配齐,以保证新聘人员的正常工作;

5.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做到办公用品齐全、品种对路、量足质优、库存合理、开支适当、用品保管好;

6.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帐本,办好入库、出库手续。出库一定要由领取人员签字;

7.办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第十六条劳保用品的购发:劳保用品的配给,由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各部、室的实际工作需要统一购买、统一发放。(六)库房管理

第十七条库房物资的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建立帐卡。

第十八条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必须附有合格证及入库单,收票时要当面点清数目,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如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拆包清点数目,如发现实物与入库单数量、规格不符时,库房保管员应向交货人提出并通知有关负责人。

第十九条物资入库后,应当日填写帐卡。

第二十条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必须填写出库单,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出库。

第二十一条库房物资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况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办理外借手续。

第二十二条严格管理帐单资料,所有帐册、帐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第二十三条库房内严禁吸烟,禁止无关工作人员入内,库内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做到防火、防盗、防潮。

(七)报刊及邮发管理

第二十四条报刊管理人员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订阅报刊计划及预算,负责办理有关订阅手续。

第二十五条报刊管理人员每日负责将报刊取回并进行处理、分类、登记,并分别送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处理后,一周内交回办公室由报刊管理人员统一保管、存档备查。

第二十六条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报刊挪作他用,若需处理,需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

(八)附则

第二十七条公司办公室负责为各部室邮发信件、邮件。

(一)私人信件,一律实行自费,贴足邮票,交办公室或自己送往邮局。

(二)所有公发信件、邮件一律不封口,由收发员登记,统一封口,负责寄发;

(三)控制各类挂号信凡因公需挂号者,须经各部室主任批准,总经理办公室登记后方可邮发。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并提请总经理批复。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第三十条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3篇 医院行政工作制度-请示报告制度

医院行政工作制度--请示报告制度

遇到下列情况,必须及时逐级向有关部门及院领导请示报告:

1、意外灾害、急救,接收大批创伤、中毒或传染病人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危重伤病员等。

2、凡为伤病员施行重要脏器切除或移植、截肢等重大手术;首次开展重要的新业务、新技术等。

3、发现国家规定的各级各类传染病时。

4、发生医疗事故、医疗纠纷或严重医疗、护理差错,贵重医疗器材损坏或被盗、贵重或剧、毒、麻药品丢失、成批药品变质、失效等。

5、收治外籍患者或收治涉及法律问题、公安部门正在审查的患者。

6、收治有自杀倾向和疑是有精神病的患者。

7、遇有故意寻衅滋事,威胁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或破坏国有财产时。

8、遇有患者在院内从事非法宗教活动时。

9、需要重大的经济开支时。

第4篇 卫生院行政工作制度

不管城市还是乡村,都有大大小小的卫生院,每一个卫生院如何进行行政管理,都有不同的行政管理制度。以下整理的某卫生院行政管理制度的资料,仅供参考。

一、医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1、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

1.1医院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所分管的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1.2深入科室,重点抓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后勤保证以及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听取病员和医务人员的意见,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1.3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2医院领导行政查房

2.1医院领导至少每月主持一次行政查房,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深入到一线科室,重点检查医疗、护理、科技、教学、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听取病员和临床科室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2行政查房前,相关职能科室要到基层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反映,作好准备。每次查房要确定主题,围绕主题展开。

2.3行政查房所涉及的内容,需要形成书面简报,相关科室必须限期给予答复和反馈,并在下一次查房时作汇报。

3领导班子集体专题研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3.1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至少每季度一次,专题研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工作会议,并有记录文件。

3.2紧密围绕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重点与目标,对存在的不良事件与缺陷,要从管理的体系、运行机制与制度程序中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形成良好的医院安全文化氛围。

3.3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医院领导班子集体参加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全院专题工作会议,以及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工作会议。

(注:制度标题后括号内的前二位表示原制度82/92版本,后者为原序号)

二、会议制度(82-2)

1、院办公室会:由院长主持,副院长、机关各科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工作。

2、院周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主任(负责人)、护士长及各科负责人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小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

3、科主任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研究及交流医疗、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情况。

4、科周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病房、门诊负责医师等和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本周工作。

5、科务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每月一次,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总结和布置工作。

6、护士长例会:由护理部正、副主任或正、副总护士长主持,各科室、病区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总结上周护理工作,布置本周护理工作。

7、门诊例会:由医务科或门诊部正、副主任主持,所有在门诊工作的各科负责人参加,每月一次,研究解决医疗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急诊抢救、病人就诊以及门、急诊管理等有关问题,协调各科工作。

8、晨会:由病房负责医师或护士长主持,全病房人员参加。每晨上班十五分钟内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工作。

9、住院患者座谈会:由病房护士长或指定专人召开,患者代表参加。院每季一次,科室一般每月一次,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的意见,相互沟通,增进了解和信任,改进工作。

10、医、护、技联席会议:由业务院长主持,相关职能管理与医疗、护理、医技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对诊疗服务流程中存在的缺陷,提出整改与协调的意见与措施

三、请求报告制度(82-3)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求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2、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5、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6、购买贵重医疗器械及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7、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9、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10、国内、外学者来院访问、交流、开展临床诊疗活动。

四、院总值班制度(82-4)

1、院总值班由院级领导、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重要文件,承接未办事项。负责检查夜间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2、三级医院及二级甲等医院根据医疗(救治危重病人)工作量需要,可在夜间及节假日增设医疗总值班,由医疗管理职能部门及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员参加。

3、总值班应掌握全院重患情况,对病危患者,要到床前了解病情及治疗监护情况,协调处理有关会诊抢救问题,掌握外转病人的情况,了解转诊原因,根据规定做出决定,做好记录,交班时报医疗管理部门和业务副院长。

4、医院要确定总值班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五、卫生工作制度(82-5)

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医院工作的议事日程。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或小组,每年至少开会四次。

2、为服务人群提供卫生与健康宣传教育服务,提高卫生与健康意识,增进服务人群的身体健康素质

3、要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切实贯彻饮食卫生“五、四”制,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水、污物、垃圾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4、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节假日大搞突击卫生运动。

5、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6、有计划地植草、种树,美化环境。

7、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按国家规定,对“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病历管理制度(82-6)

1、医院应加强病历管理,严格遵循《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2、医院必须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全院病案(门诊、急诊、住院)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至少要为医疗与工伤保险、急诊留观与住院患者建立病历及保存病案。有条件的医院应为所有患者建立与保存病历。

3、对病历应有适宜的编号系统,病历编号是患者在本院就诊病历档案唯一及永久性的编号。

4、医院要求医师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的规定书写病历,并加强病历的内涵质量管理,重点是住院病历的环节质量监控,为提高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持续改进提供支持。

5、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首页后,由病案管理人员在出院(死亡)后24至72小时内回收病历,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及病历的完整性,不得对回收的病历进行任何形式修改,同时要做好疾病与手术名称的分类录入,依序整理装订病历,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6、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按期归还,应妥善借用病历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除公、检、法、医保、卫生行政单位外,其它院外单位一般不予外借,持介绍信,经医疗管理部门核准,可以摘录病史,

7、有病历的安全管理制度、设施与具体措施能到位,病历封存,或提供病历复印服务应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规定。

8、本院医师经医疗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借阅死亡及有医疗争议等特定范围内的病历,但不得借阅本人亲属及与本人存在利益关系的患者病历。

9、住院病历原则上应永久保存,门诊病历至少保存15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30年,涉及患者个人隐私的内容应按照《统计法》予以保密。

10、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专门从事住院病历管理的人员与医院病床位比不得少于1:50;专门从事门诊病历管理的人员与医院日均门诊量的比不得少于1:300。

七、医疗统计制度(82-7)

1、医院必须建立和健全登记、统计制度。

2、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

2.1临床各科要填写好病案首页、出院卡片、出入院登记,并按时填报病员流动日报。

2.2门诊各科应填写好病员流动情况和门诊登记。

2.3医技科室应做好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登记。

3、医疗质量统计,至少应包括出入院数、治愈率、病死率、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转次数、平均住院天数、病员疾病分类、初诊与最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无菌手术化脓感染率、手术并发症,以及医技科室工作数量、质量等。

4、医院应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5、统计员要督促检查各科室医疗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经领导审阅后,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6、医院应逐步做到通过医院信息hs系统进行统计工作。

八、医学图书管理制度(82-8)

1、图书室开放时间,除每日办公时间外,每星期日及晚上亦要适当开放。

2、凡院内职工、进修、实习人员借书,必须遵守图书室一切规定,持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离院时,必须办理好还书手续。

3、每次借书不得超过规定借阅的数量和时间。规定在图书室内阅览的图书、报刊或是其它资料,不得拿出室外。

4、必须妥善保管图书,不得在书刊上批画、撕剪、涂写,不得损坏或丢失,否则应按规定赔偿。

5、图书室工作人员应定期购买、登记、整理、收集、分类编号、装订图书、杂志和报纸等。

6、建立图书目录索引卡片,方便查阅。

7、图书室必须保持清洁、安静和应有的照度(不得低于50勒克习)。有条件的医院图书室和阅览室应分别开设。

8、密切配合医疗、预防、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定期介绍新书刊内容。

9、有条件的医院逐步为员工提供文献检索、电子图书、网络及外院资料查阅、打印复印等服务。

九、进修工作制度(82-9)

1、进修工作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及医院实际能力统一计划安排。

2、医院要有专人负责进修工作,认真执行进修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掌握进修人员条件。各科要选派有经验的医务人员指导进修。带教者应根据进修人员具体情况拟定计划,定期检查,努力完成。

3、进修人员要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自行调换进修科目,不得中途退学,不得随意延长学习时间。进修期间不安排探亲假。

4、医疗、护理科目进修人员应是经选送医院注册的执业医师(助理医师)与注册护师。进修人员的普通处方权,由指导医师提出科主任同意,报请医疗管理部门批准授权,进修结束自动终止。

5、进修人员须在上级医师(护师)指导下执业,不得独立值班执业,不得独立出具诊断证明及诊断报告。

6、进修人员书写的各类医疗、护理记录文件,需经指导医师(护师)签名确认。

7、医疗、护理管理部门领导要经常了解进修人员思想情况,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8、进修人员在医疗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应给予表扬。医疗作风恶劣或犯有严重错误者,由医院提出意见后,连同材料和本人一起送回单位处理。

9、进修期满,应做好考核和书面鉴定,办妥离院手续。

十、入、出院工作制度(82-12)

1、医院有各种各类疾病有收入住院治疗的标准、制度或程序。由本院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通过病情诊断来决定住院。

2、医师在实践中还要依据医院现有医疗资源(人力、技术、设备等)能够承受的程度来决定,是否可收入住院,还是应及时转往上级医院诊疗。

3、每一个病人从门诊、急诊收入院时均有完整的记录,应都包含有明确的住院目、入院时的病人身体状态,精神状况的评价,向病人进行说明,取得理解与同意。

4、医院有急危重症及预约手术的患者优先收住的具体规定及办法,各病区可保持1—2张急诊床位。

5、对于需收住重症监护病房等特殊治疗的,应明确地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收住的理由、预期效果及费用,取得理解与同意,患者运送途中要保障其安全

6、危重症患者转院前应明确地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转院的理由、可能的后果、途中可能的意外,取得理解与同意,有转院记录,并与上级医院取得联系,必要时可派医务人员护送。

7、患者出院应由本科的主治医师或上级医师查房决定,并提前一天通知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理人员应赁结帐单发给出院证、出院小结等文件,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

8、医师、护士有责任根据病情为出院病人给予必要的服药指导、营养指导、康复训练指导、生活或工作中的注意事项等信息服务。

9、每一位出院病人都有出院小结的副本,主要内容有入院时情况、诊断名称、治疗方法、效果、出院带药、出院的注意事项以及康复指导等。

10、逐步做到由负责治疗病人的医师或上级医师进行首次出院随访,通过病历记录向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介绍诊疗情况,以保持服务连贯性。

11、病情不宜出院而病员或家属要求自动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充分说明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如说服无效者应报请科主任批准,则由病员或其家属在病历中签署相关知情文件后办理出院手续,方可离院。经主治医师通知出院而不出院者,通知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十一、住院处工作制度(82-13)

1、出入院病员统一由住院处办理手续。根据病情,合理收住病员。病房无空床不得预办住院手续。

2、病员凭医师开具之住院证、门急诊病历、公费医疗证、医疗保险证到住院处办理手续,自费者按规定预交住院费,住院处再通知病区。危重病员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

3、病员住院应登记其联系人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等病历首页栏目,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传染病员住院必须严格进行卫生处理。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住院病员,介绍住院规则及病房有关制度。

4、住院处应每日与病区联系,了解病床使用及周转情况。

5、对一时不能入院的病员要耐心解释,请其等床住院。

6、病员办理出院手续,一般于出院前一日由病区将住院医嘱全部送至住院处进行核算,开具结帐单及明细清单。病员或家属来住院处结清后,将结帐单交其拿回病区办理出院手续。

7、公示住院收费标准,并应采用多种形式主动征求出院病人对医院服务的意见及改进建议。

十二、探视、陪伴制度(82-14)

1、探视病员要按规定时间,每次探视要领取探视证(牌),每次两人。学龄前儿童不得带入病房。传染病员一般不得探视和陪伴。

2、探视危重病员,可持病危通知单,随时给予探视。

3、陪伴需严格控制,确需要陪伴者由医师决定,值班护士发给陪伴证。陪伴停止,将证收回。

4、探陪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不得私自将病员带出院外,不要谈论有碍病员健康和治疗的事宜,不要吃病员的食品和使用病员的用具,不在病员床上睡觉。要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不准吸烟。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5、凡探视、陪伴人员损坏、丢失医院物品,应负责赔偿。

十三、挂号工作制度(82-19)

1、门诊患者,应先挂号后诊病(危重抢救例外),对出诊的科室的各级医师有公示栏。

2、挂号室分科挂号,开诊前半小时即应挂号。

3、挂号室工作人员要态度和蔼,初诊病历要填齐首页上端各栏,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住址、就诊日期,由医院建档的应复写入档或将信息输入挂号卡。复诊病员凭挂号证,找出病历,分别送至就诊科室。

4、复诊病员遗失挂号证者,应代为查阅卡片,找到门诊号码,抽出病案,送至就诊科室。

5、同时就诊两个科室或转科病员,重新挂号,会诊例外。

6、挂号诊病当日一次有效,继续就诊应重新挂号。

7、初诊、复诊病历,均应直接送至就诊科室,不能由病员携带。

8、下班前取回当日就诊病历,依次整理上架归档,自行保管者将门诊病历交至患者本人。

9、按病案号及时将各种检验报告贴到病历页上。

十四、医院职工培训制度(92-4)

(一)岗前教育制度(92-4)

1、医院要对每年新分配到岗的职工实行上岗前教育。岗前集中培训的时间不

得少于一周。

2、上岗前职业教育主要内容:政治思想与理念教育;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教育;医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医疗安全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医学文件(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与质量标准;心肺复苏的基本技能;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所在医院情况;现代医院管理和发展等有关内容。

3、岗前教育要经院方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4、其他新上岗的职工,要依照本制度进行自学和考核。

5、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除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仍须坚持岗位教育培训,并在转正前作出评价。

第5篇 物业行政资产管理规定工作制度

物业行政工作制度:资产管理规定

8资产管理规定

8.1本文件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及公司辖下各管理处之全部相关资产的管理。

8.2资产的定义

泛指使用期为1年以上(含1年)在公司及公司辖下各管理处使用的资产。其中,单位价值在rmb2000以上(含rmb2000元)的资产,属固定资产类,财务软件系统中划分为a类资产;单位价值在rmb2000元以下的资产,属非固定资产类,财务软件系统中划分为h类资产。

8.3资产的分类

所有的资产是根据与财务账相一致的标准进行分类的,具体为:

8.31办公设备类(包括家私、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空调、碎纸机、绘图仪、音像器材、电器、厨具、电话等);

8.3.2电脑网络类(包括服务器、pc、外设设备、网络设备、电脑软件等);

8.3..3交通设备类(包括汽车、摩托车、电池车等);

8.3.4房屋类;

8.4资产管理和主管部门

8.4.1管理处行政部为管理处的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按照规定办理资产的增加、调配、转移、报废、减少、盘点和资产系统的登记等工作,并对资产安排适当的维护,以保证公司资产的实物和资产的记录统一一致。

8.4.1资源部为公司所有资产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管理处的资产管理工作。

8.5资产使用部门

资产使用部门是指具体贯彻执行公司资产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负责部门资产日常维护工作的执行部门。

8.6资产所有权及相关责任

8.6.1资产所有权

资产所有权归属于负担其成本费用的物管公司或管理处。在广州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辖下各管理处范围内,资产位置的改变并不构成所有权的改变。

8.6.2资产管理部门责任

负责按照规定办理资产的增加、转移、报废、减少、盘点等组织、登记手续,并对资产进行必要的维护安排。

8.6.3资产使用部门责任

8.6.3.1资产作用部门应清楚本部门所属下的资产所处的位置,并确保该固定资产处于正常的使用中;

8.6.3.2如发现使用人变更、或使用地点变更、或损坏、或遗失等,应及时通知该资产管理部门,以便于更改资产的登记资料和作相应的处理;

8.6.3.3资产管理部门已对管理处所有资产及其使用人进行了编号并登记,各资产使用部门及资产的具体使用权人须对应使用,并妥善保管、爱惜使用。

8.6.3.4负责本部门的资产盘点工作。

8.7固定资产的折旧

固定资产每月折旧费用最终由该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管理处承担。

8.8资产的取得

8.8.1申请购买资产

作购买前的准备,填写'固定资产申请表'(所申购的资产属固定资产类时适用)、或填写'非固定资产/费用申请表'(所申购的资产属非固定资产类时适用),然后将

申请表汇总到资源部审核,由资源部进行调配,无库存则再由资源部组织购买。

8.8.2资产购入后的验收

资产管理的公司责任人应负责资产到达后的质量确认,保证其今后的正常使用。

当物品送到时,申请人或接收人应检查该物品以确保以下几点:

8.8.2.1物品与资产申请单上物品一致。

8.8.2.2来的物品与送货单上物品一致。

8.8.2.3物品质量是合格的。

注:如发生物品与要求不符或质量不合格,该接收人或资产管理的部门/管理处责任人必须通知资源部,并作有关的协调,保证对资产情况的及时了解。

8.9资产的编号

8.9.1资产转移

所申请的资产是从库存中调配的,则属使用者的变更,不产生新的资产编号,资源部作相应的变更使用人登记。

8.9.2当一项物品被认定为资产后,由资源部登记,给予其一个新的资产编号,按统一的位置将资产编号的标签粘贴在该物品上。

8.10资产的签收

资源部将该资产编号填写在申请表的'取得登记栏'中,再由申请人或使用人在'取得登记栏'上签收。

8.11资产资料的存档

资产管理的公司责任人,将该资产的申请表、购买合同、产品介绍书、保质书、发票复印件、资产卡片、资产转移单等资料存档。

8.12资产购买款的支付

由资源部负责办理资产购买款的支付手续,并将已填写'取得登记栏'的申请表原件、资产卡片、发票等资料交财务部。

8.13资产的处理

资产的处理应填写《实物资产处理申请表》,并根据有关规定执行;如属固定资产批准后交由财务部操作。

8.13.1由于使用中损坏而处理的,在归档时必须附有损坏报告。

8.13.2由于遗失(或被盗)而处理的,在归档时必须附有遗失(或被盗)报告。

8.13.3需废弃而处理的,应须附有该物品的照片,以作处理参考。

8.13.4固定资产的变卖,必须附有变卖的有关资料,包括变卖报告、手续、票据复印件等。

8.13.5其它

8.14定期资产检查

两种周期性的维护来保持记录的精确、真实:

8.14.1资产的年报(由资源部负责)

8.14.2周期性盘点(由资源部主持各部门配合)

8.14.3资产的年报

资源部于每年12月31日前,根据当年二次资产盘点的情况,调整好资产登记后,打印出公司/管理处资产的年报,交档案室归档;同时将各部门/管理处的资产年报发给各资产管理的部门责任人。

8.14.4周期性的盘点

周期性的盘点为每年的3月和9月。

第6篇 医院行政工作制度院长办公会议制度

医院行政工作制度--院长办公会议制度

1、 会议由院长主持召开,全体院领导和有提案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必要时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全部参加。

2、 会议内容:主要是传达、贯彻上级指示、文件精神,听取各职能科室汇报工作,研究讨论医院管理、行政事务、人事调动、调配等方面的问题。对医院重要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改革方案和管理措施、人事奖惩等作出相应的决议。

3、 部门需要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的问题,必须事先提交议案,根据政策依据提出初步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院长决定。

4、 院办公室负责院长办公会议的各项准备和组织工作,汇总各部门需要提请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并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编印会议纪要,并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贯彻执行会议决议。

5、 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办公室发出具体通知,送达有关部门贯彻落实。

6、 参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按时参会,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有事不能出席者必须事先向会议组织者请假。

7、 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召开院领导碰头会讨论决定有关事宜。

第7篇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督查组工作制度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督查组工作制度

为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办事效率,确保政令畅通,切实推动办党组及领导班子的重大决 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心管理办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并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 作制度。

一、工作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督查制度,组织开展相关督促检查活动,收集汇总有关工作情况。

(二)负责对上级和本办制定的有关文件和规章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的督查。

(三)对本办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及岗位职责目标管理的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四)对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综合性和专业性工作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及上级和本办领导 批示交办事项进行督办,并及时报告进展情况和督查结果。

(五)协调督促本办各科室、下属单位、县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落实有关工作要求。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工作原则

(一)服务大局原则。督查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及本办职责,服务大局, 明确督查重点,对重大决策、重要部署以及办事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跟踪督查,切实增强服务 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二)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认真开展督查工作,确保做到令行 禁止,政令畅通。

(三)实事求是原则。督查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深入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决策事 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反映决策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不夸大、 不虚报,一切以事实为准。

(四)注重实效原则。督查工作必须狠抓落实,讲质量,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严禁拖沓延误 、敷衍塞责。

(五)分级办理原则。对会议研究决定及领导交办的事项,实行分工细化,责任到人,督查组负 责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反馈,使交办任务合理分流,防止推诿、扯皮。

三、 工作方式

督办方式采用督办函

(用于对县<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口头督办、电话催办、现场督办、 跟踪督办等多种形式,急件、要件要适时加以专项催报,并作详细记录备查。对重大事项采取立项督 办的方式

(见附件),具体按立项、承办、督办、反馈、归档等程序办理,已立项督办的事项,由督 查组登记备案,然后交承办科室

(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办理。督查组应及时向交办领导报告进展情 况和督办结果;重大事项办结后,督查组将立项表、领导批示原件、相关反馈材料进行装档建册,分 类归档。

四、 工作要求

(一)对上级和本办领导批示交办的重大事项的督查,由督查组将领导的批示交承办科室

(单位 ),承办科室

(单位)有关责任人员按时限要求办理完毕后,将领导的批示原件按时交督查组,督查 组将督查结果反馈给领导阅示后存档。

(二)对年内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督查,一般每季度进行一次,各科室

(单位)要在每季度末前 五个工作日将季度工作完成情况自查写出书面报告交督查组,汇报材料要认真总结经验,分析和查找 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明确下一步工作思路打算等;对重点工作和主题活动完成情况的督查, 每月进行一次,各科室要在月底前形成月报表交督查组,督查组对有关情况进行梳理汇总,经办领导 审定后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相关处室;督查组要督促好周例会布置工作的落实,及时反馈工作进展 情况。

(三)对办党组、领导班子重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由督查组将党组、班子会议纪 要交承办科室

(单位)、承办科室

(单位)要按时将办理情况报送督查组,由督查组向党组、班子反 馈落实情况并存档。

五、 组织领导

督查组设在秘书科,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秘书科正副科长为副组长;其他科室负责人和秘书科政 务工作人员为成员。

第8篇 物业行政管理处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工作制度

物业行政工作制度:管理处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7管理处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7.1目的:

规范管理处印章使用管理,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7.2使用范围:

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各管理处印章管理。

7.3职责:

7.3.1管理处主任为印章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印章日常保管、使用审批,并在休息时以面授权形式,将印章指定专人(人事行政)保管、使用审批。

7.3.2管理处行政人员按《印章申请使用流程》办理盖章手续。

7.4工作程序:见《印章申请使用流程》

7.5使用规定:

7.5.1管理处印章只限于发布管理处内部文件、对业主的通告、管理处内部制度及与物管公司各管理处之间文件往来;不得用于发往外部单位、政府部门及个人等的对外发文,及有关合同、协议、担保、证明等事项。

7.5.2使用印章应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经管理处主任批准后再加盖公章。

7.5.3加盖的印章应端正、清晰,加印位置应'齐年盖月'。

7.5.4不得在白纸或空白介绍信上加盖印章。

7.5.5行政助理要严格遵守印章管理规定,严格核对《印章使用申请单》上注明的文件内容、份数,对不符合管理处印章使用范围的要予以指正。

第9篇 某医院行政科工作制度

人民医院行政科工作制度

一、负责医院医疗生活用气供给、污水处理、电梯使用、饮用纯净水生产供应、被服洗涤、清洁工雇用与解聘、托儿所管理等工作。

二、制定本科各部门制度和有关人员岗位职责,严格检查执行情况。

三、保证行政工作以医疗为中心,每日做好洗涤房的下送下收工作。

四、保证气、电、水的供应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主动维修,上门服务。

五、做好洗涤房清洁卫生,洗与未洗、工作服与患服分放,有消毒措施,工作服清洁平整。

六、做好托儿所工作,保育员进行半年体检一次,有传染病者立即调离托儿所。

七、每天生产的纯净水须达检验合格标准,保证科室及病人饮用需要。

八、参加医疗行政查房,经常深入科室,了解情况,改进工作。

九、负责对污水处理站的管理,对污水处理站安全、设备、质量的管理和液氯的采购工作。

第10篇 行政档案工作制度

一个公司的行政部门对于行政档案的管理,多个文件档案如何分类,如何整理都要有详细的管理制度。以下提供的行政档案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第一条管理部门1.文书结案后,原稿由各文书管理部门归档,经办部门视实际需要留存影本。如为特殊案件因业务处理需要,原稿须由经办部门保管者,应经文书管理部门主管同意后妥为保存,文书管理部门以影本归档,原稿用毕后仍应送文书管理部门归档并换回影本。2.各公司档卷分类目录及编号原则,由各公司总经理室或事业部经理室统一制定管理;总管理处各部、室、中心则由各部门自行编定报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

第二条文件点收文件结案移送归档时,依如下原则点收:1.检查文件的本文及附件是否完整,如有短少,应即追查归入。2.文件如经抽存者,应有管理部门主管的签认。3.文件的处理手续是否完备,如有遗漏,应即退回经办部门补办。4.与本案无关的文件或不应随案归档的文件,应即退回经办部门。5.有价证券或其他贵重物品,应退回经办部门,经办部门应送指定保管部门签收后,文件送归档。

第三条文件整理点收文件后,应依下列方式整理:1.中文直写文件以右方装订为原则,中文横写或外文文件则以左方装订为原则。2.右方装订文件及其附件均应对准右上角,左方装订则对准左上角理齐钉牢。3.文件如有皱折、破损、参差不齐等情形,应先整补,裁切折叠,使其整齐划一。

第四条档案分类1.档案分类应视案件内容、部门组织、业务项目等因素,按部门、大类、小类三级分类。先以部门别区分,部门别之后依案件性质分为若干大类,再在同类中依序分为若干小类。2.档案分类应力求切合实用。倘因案件较多,前款三级不敷应用时得于第三级之后另增第四级“细类”。如案件不多,亦可仅使用“部门”及“大类”或“小类”二级。3.同一“小类”(或细类)之案件以装订于一档夹为原则,如案件较多,一个档夹不敷使用时,得分为两个以上的档夹装订,并于小类(或细类)之后增设“卷次”编号,以便查考。4.每一档夹封面内页应设“目次表”,案件归档时依序编号、登录,并以每一案一个“目次”编号为原则。5.档号之表示方式如下a1a2——b1b2c1c2d1——e1e2a1a2为经办部门代号,b1b2为大类号,c1c2为小类号。d1为档卷卷次,e1e2为档案目次。

第五条档案名称及编号1.档案各级分类应赋予一名称,其名称应简明扼要,以能充分表示档案内容性质为原则,且有一定范畴,不宜笼统含混。2.各级分类、卷次及目次的编号,均以十进阿拉伯数字表示;其位数使用视案件多寡及增长情形而斟酌决定。3.档案分类各级名称经确定后,应编制“档案分类编号表”,即将所有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编号,用一定顺序依次排列,以便查阅。4.档案分类各级编号内应预留若干空档,以备将来组织扩大或业务增繁时,随时增补之用。5.档案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一经确定,不宜任意修改,如确有修改必要,应事先审慎研议,并拟具新旧档案分类编号对照表,以免混淆。

第六条档号编定1.案件如系新案,应就“档案分类编号表”,查明该案件所属类别及其卷次、目次顺序编列档号。2.案件如可归属前案,应查明前案之档号予以同号编列。3.档号以一案一号为原则,遇有一案件叙述数事或一案归入多类者,应先确定其主要类别,编列档号。4.档号应自左而右编列,右方装订的案件,应将档号填写于案件首页的左上角;左方装订者则填写于右上角。

第七条归档与档案清理1.归档文件,应依目次号顺序以活页方式装订于相关类别的档夹内,并视实际需要使用“见出纸”注明目次号码,以便翻阅。2.档夹的背脊应标明档夹内所含案件的分类编号及名称,以便查档。

第八条保存期限文件保存期限除政府有关法令或本企业其他规章特定者外,依下列规定办理:1.永久保存:(1)公司章程;(2)股东名簿;(3)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4)董事会及股东会纪录;(5)财务报表;(6)政府机关核准文件;(7)不动产所有权状及其他债权凭证;(8)工程设计图;(9)其他经核定须永久保存的文书。2.10年保存:(1)预算、决算书类;(2)会计凭证;(3)事业计划资料;(4)其他经核定须保存10年的文书。3.5年保存:(1)期满或解除之合约;(2)其他经核定保存5年的文书。4.1年保存:结案后无长期保存必要者。5.规章由规章管理部门永久保存,使用部门视其有效期间予以保存。

第九条档卷清理1.管档人员应随时拂拭档案架,维护档案清洁,以防虫蛀腐朽。每年年度更换时,依规定清理一次,已届保存期限者,得予销毁,销毁前应造册呈总经理核准,必要时向主管官署报备,并于目录表之附注栏内注明销毁日期。2.保管期限届满的文件中,部分经核定仍有保存参考价值者,管档人员应将“收(发)文登记单”第五联附注在其保留文件上,并在第五联上注明部分销毁之日期。

第十条调卷程序1.各部门经办人员因业务需要需调阅档案时,应填具“调卷单”经其部门主管(科长以上)核准后持向管档人员调阅。2.管档人员接到“调卷单”经核查后,取出该项档案,并于“调卷单”上填注借出日期后,将档案交与调卷人员。“调卷单”则依预定归还日期之先后整理,以备稽催。3.于档案室当场借阅者,免填“调卷单”。4.档案归还时,经管档人员核查无误并于“调卷单”填注归还日期及签章确认后,档案即行归入档夹。“调卷单”由管档人员留存备查。

第十一条调卷管理1.“调卷单”以一单一案为原则,借阅时间最长以一周为限,如有特殊情形欲延长调阅期限时,应按调阅程序重新办理。2.调卷人员对于所调案件,不得抽换增损,如有拆开必要时,亦须报明原因,请管档人员负责处理。3.调卷人员调阅档案,应于规定期限内归还,如有其他人员调阅同一档案时,应经调卷变更登记,不得私自授受。4.调阅案件限与经办业务有关者,如调阅与经办业务无关之案件,应经文书管理部门主管同意。

第11篇 工厂的行政工作制度

工厂在进行行政管理时,都要完善工厂的各种行政管理机制,为提高工作效率,制定相关的行政管理制度。以下是详细的工厂的行政管理制度,仅供参考。

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文件收发

第三条公司文件由指定的拟稿人拟稿,属董事局的文件由董事局秘书核稿,属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主任核稿。

文件形成后,属董事局的由董事局主席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属党内的由党委书记签发。属于秘密的

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第四条文件由文印室负责校对,并送拟稿人或核稿人审查合格后,方能复印、盖章。

第五条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

结果。秘密文件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

第六条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保密(档案)室存档。

第七条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签收。签收人应于接件当日即按文件的要求报送给有关部门,不得积压迟

误;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第八条文印室管理

第九条文印室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禁止非文印室人员进入文印室,不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第十条打印文件,应按文件收发规定由主管领导签署,电报、传真、复印由部门主任(部长)签署。

第十一条打印文件,发电报、传真、电传,复印文件资料,均需分类逐项登记,以备查验。文印室人员必须按

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电报、电传、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迟误。工作任务紧张时,应加班完成。

工作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第十二条电报、电传、传真、文件、复印件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迟误而致工作失误、损失的,追究

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复印机由专人管理,非专管人员不准乱开机进行复印。

第十四条文印室应每月统计核算费用上报办公室,同时抄报计划财务部。

第十五条文印室人员应爱护各种设备,节约用纸,降低消耗、费用。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

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第十六条严禁私事使用传真电话。违犯者除补交电话费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屡教不改者予以除名。

第十七条电脑室管理

第十八条电脑室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禁止非电脑室人员进入电脑室。输入电脑的信息属公司机密,未

经批准不准向任何人提供、泄露。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第十九条电脑室人员必须按照要求和规定采集、输入、输出信息,为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信息资料。

第二十条信息载体必须安全存放、保管,防止丢失或失效。任何人不得将信息载体带出电脑室。

第二十一条电脑室人员应爱护各种设备,降低消耗、费用。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

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第二十二条电脑室应每月统计核算费用上报办公室,同时抄报计划财务部。

第二十三条严禁将电脑用于私人学习或玩游戏。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或行政处分;屡教不改者予以

除名。

第二十四条电脑室设备应由专业人员操作、使用。禁止非专业人员操作、使用,否则,造成设备损坏的应照价

赔偿。

第二十五条办公用品领用

第二十六条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

第二十七条各部门专用的表格,由各部门制定格式,由办公室统一订制。

第二十八条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第二十九条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禁止贪污,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第三十条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办公室主任审批;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必须按财务管

理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始得购置。

第三十一条电话使用

第三十二条电话为办公配备、使用。私事打市内电话不得防碍联系公务。

第三十三条禁止员工为私事挂发长途电话。违者除补交长途电话费外,给予罚款处理。确有急事者,应请示部

门领导同意,并按邮电部门规定交长途电话费。

第三十四条联系业务时应尽量减少挂发长途电话,降低费用。

第三十五条车辆使用管理

第三十六条公司车辆必须为公司业务服务,各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领导先向办公室(车队)报告,说明用车事

由、地点、时间,办公室(车队)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派车。

第三十七条职员因公务需要经车队安排可以派车。

第三十八条下班后或节假日需用车的,必须事先报送用车计划给办公室(车队)否则按私事用车处理。

第三十九条公司领导出差外地时,其车辆归车队统一保管(使用)。

第四十条外单位借车,需经办公室主任同意,总经理批准后由车队长安排。

第四十一条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

第四十二条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应按指定地点停放,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第四十三条车辆如需送厂修理,须事前报主管领导批准。

第四十四条司机必须凭主管部门的派车通知出车,否则按私事用车处理。

第四十五条使用车辆应办的各项手续由司机本人负责办理。否则,由此所引起的罚款、处理、损失等由本人负

责。

第四十六条集体宿舍管理

第四十七条住集体宿舍的员工应服从管理、团结友爱、互相帮助、讲究卫生、文明礼貌、注意安全。

第四十八条住宿员工应爱护宿舍内各项公物及设施。损坏、遗失,公物者必须照价赔偿。

第四十九条住宿员工应自负房租、水电费、卫生费等,如过期不交费而被罚款、断水、断电等,责任自负。

第五十条集体宿舍内不得私自留宿他人,违者视情节轻重处理。特殊情况需留宿的,须先报告办公室或宿舍负

责人同意。

第五十一条不准在宿舍内高声喧哗;宿舍内各项文娱活动应在晚上11点以前结束,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不准

在宿舍内干违法乱纪的事。

第五十二条员工搬离集体宿舍时,须将所领用的公物交还公司。

第五十三条凡调出公司的员工,必须在办理调动前退还住房,否则公司有权不办理调动手续。

第12篇 z企业行政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1、行政干部“一岗两责”制度。

“一岗两责”就是每个行政干部的岗位都同时承担着岗位管理工作职责和岗位思想政治工作职责,抓住这两项职责,把管人、管事、管思想三者统一起来,要求努力做到’四个同时“:一是在布置生产任务时,同时布置思想政治工作;二是在分析生产经营形势时同时分析职工思想状况;三是在贯彻行政工作时,同时做好生产、工作过程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四是检查、考核、总结经济工作时,同时检查考核总结思想政治工作。

2、经理与职工的对话制度

经理定期与职工或职工代表对话,对职工进行企业现状、方向和前景的教育,面对面回答职工的提问和质询,是向职工进行直接的,生动的思想政治工作的良好途径,这样可以沟通企业领导与职工的思想感情,可以用企业的任务来凝聚职工,用企业的困难来鞭策职工,用企业的前景来激励职工。

3、中层行政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汇报制度

规定行政干部例会上要安排一定的时间,让中层行政干部汇报本部门结合业务工作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情况,反映职工典型的思想问题。

4、行政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制度

对行政部门做思想政治工作的情况单独考核,纳入日常的岗位责任制之中,一起进行考核,以促使行政干部落实思想政治工作的职责。

5、干部联系群众制度

规定各级行政领导干部定期到所辖车间部门与职工谈心,深入了解情况,帮助职工及时解决生产工作问题和职工的思想实际问题。

6、廉政自律制度

促使行政干部牢固确立人民公朴的思想,树立企业干部的良好形象和工作威信。

7、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定期对行政等系统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是职工民主管理的一个途径,也是对行政干部直接进行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种形式。

行政工作制度总则(十二篇)

做好行政管理是每一个单位的必然管理,但单位性质不同,其行政管理的总则及制度目的等都有一定的差异,以下整理了详细的行政管理制度总则,可供参考。行政管理是为实现管理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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