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工作自我检查评审考核制度
第一条公司安全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部门安全进行检查。对公司所有营运车辆进行检查,包括安全合同的执行情况,并随时做好记录备查。
第二条公司安全部门必须认真开展每一次以安全为主题的例会或其他安全活动,并对开展情况作好记录。
第三条安全工作的内保、例保检查,保险工作必须严格要求,并认真做好登记,做到“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
第四条每一季度由公司总经理对各部门进行一次安全目标考核,并负责督促安全目标的全部落实和兑现。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安全科根据检查记录和考核情况记载,在年终总结时,对表现出色的营运车主,按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的约定予以奖惩。
第六条在总结考核中,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第2篇 眼科质量与安全工作制度
1、科主任负责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内容要求,建立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及制度,体现全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
2、每月召开1次科室质量与安全工作会议,内容要体现全面、全过程质量管理,有记录
3、制定全员培训计划,做到知识不断更新,积极引进新技术新业务,有相关培训内容、讨论记录和操作规程,有代表科室水平和能力的项目,有临床工作统计资料,全员参与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过程
4、有眼科诊疗常规和操作规范,能熟练运用诊疗常规和操作规范指导临床工作
5、有眼科设备操作规程,员工能熟练操作眼科设备,有使用记录,定期保养,有记录,手术药品和器材有适度储备
6、医护人员熟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内容要求,落实“科室防范医疗纠纷及事故发生的重点措施”,制定科室“医疗差错及事故登记本”,对发生的医疗差错及事故要立即报告医务科,并登记、讨论
7、有眼科手术方案确定过程和实施流程,有眼科医师手术分级管理制度,规定各级医师分级管理制度,患者病情发生变化需临时改变手术方案时要按照程序进行,手术记录应在24h内完成
8、对医疗活动中发生的异常医疗信息要及时请示报告,增加工作的危机感和机敏性
9、履行各项告知程序,充分尊重患者权益,知情同意书由术者负责谈话及签发,用易于理解的语言解释手术、处置、操作的必要性和目的及利害得失等告知内容,并记录在同意书中,术中意外处理或改变手术方式时由具备资格的医师负责向患者家属告知;对新开展的手术方法及其他特定范围的手术方法及其他特定范围的手术由具备资质的上级医师或科主任负责告知谈话
10、处理危急重症患者的应急反应能力,制定“眼科专业急救预案的标准操作规程”,对预案内容进行模拟训练,要求熟练掌握、反应迅速
11、重要制度健全:具有会诊制度、病例讨论制度、手术分级管理、交接班、术前讨论等工作制度,要求科内员工了解并得到落实
第3篇 给排水安全工作检查制度范本
总则: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公司生产运行、设备管理、工艺操作等方面的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1、安全工作检查是生产过程中及时预测、预防和整改各种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生产关系的有效性和可靠性的措施。
2、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安全工作检查可分为:日常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日前后安全检查和重要部位安全检查。
3、日常安全检查要求各班每天进行岗位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妥善解决。
4、定期安全检查由分管副总经理主持,各有关部门共同参加,不定期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设备运行及防火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故障和隐患,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
5、季节性安全检查一年二次,分冬季防冻、防火安全检查和夏季降温安全检查,确保季节性变化时的安全生产。
6、节日前后安全检查是对职工进行节日安全教育,消除因节日期间职工纪律松懈,工作人员较少等原因引起的不安全因素。
7、重点部位安全检查对生产过程中影响大、危险性大的关健岗位进行专门的安全检查。
第4篇 一民医院病人安全监察员工作制度
人民医院病人安全监察员工作制度
1.病人安全监察员由各科室推选的医生和护士组成,安全监察员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对医院的医疗安全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具有主动排查医疗安全隐患的意识。
2.各病人安全监察员须及时上报科室存在的安全差错、隐患和缺陷,同时要积极排查医院及科室潜在的安全隐患及缺陷。每名安全监察员原则上每月应上报一条有价值的信息。
3.信息上报有电话上报、oa网上报两种途径(医院已为每位安全监察员开设网上帐户)。医疗口的信息可通过拨打医教科电话zz,或通过oa网发送邮件至“医疗安全”;护理口的信息可通过拨打护理部电话zz,或通过oa网发送邮件至“护理安全”。
4.为鼓励各科室积极上报信息,为医院提供管理资源,医院对各安全监察员上报的差错、隐患和缺陷一律不予经济处罚,并于每年年终根据安全监察员上报的信息质量和数量进行“最优秀监察员”、“最佳信息点”评比,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5.为总结经验,提高各安全监察员的工作能力,由业务院长牵头,每季组织大内、大外、医技、护理各小组进行活动一次,每半年组织全体安全监察员进行一次交流会。
第5篇 氧气、乙炔气库房工作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氧气、乙炔气库房是属重点防火防爆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2、氧气、乙炔气瓶禁止同库存放,严禁与各种化学危险品,油类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乙炔瓶严禁横放。
3、氧气、乙炔气库房应采取整体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库房内电源体要求穿入墙管内,电闸、开关应安装在库外,室内通风必须良好,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4、禁止敲击、碰撞、抛、掷、滚滑气瓶,瓶阀冻结时,禁止用火烘烤,禁止与油类接触,瓶内气体不能全部用完,必须留有0.2兆帕的余压气体。
5、所有气瓶不得靠近明火热源,应与明火热源相距10米以上,如采取隔热措施,但不得小于5米。
6、漏天使用气瓶时,要有遮阳措施,夏季使用时,要求有降温措施,避免爆晒、雨淋、高温。
7、使用乙炔瓶时,必须要安装明火报警器。
8、工作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方法。
第6篇 船舶安全检查员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局船舶安全检查员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船舶安全检查员应贯彻执行国家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参与船舶安全检查相关法规、文件的拟订工作;
第三条船舶安全检查员应热爱船舶安全检查工作,服从工作安排,完成领导布置的安检工作任务;
第四条熟悉并掌握与船舶安检有关的法规、规范和国际公约,工作中坚持公正、严谨、准确的原则;
第五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工作程序,不得超越自身职权作出决定;
第六条廉洁奉公、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不吃请、不受贿,不利用职权索取或变相索取钱、财、物;
第七条船舶安全检查员应做好所在单位安检工作的各项台帐、档案等基础管理工作;
第八条船舶安全检查站为船舶安全检查员配备船舶安全检查员工作记录簿,由各安检员自行记录日常船舶安检数据,作为船舶安全检查站考核安检员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船舶安全检查站建立奖励机制,在年终对安检工作突出的安检员进行奖励,同时也作为安检员升等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局船舶安全检查站建立船舶安全检查员档案,加强船舶安全检查员的日常管理;
第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7篇 无药工序安全工作制度
1、手工操作人员应注意不被工具伤害。
2、凡是与纸张等可烯物打交道的工序,不准在工房内抽烤、烤火。
3、凡与粉尘接触的工人应带好口罩,防止粉尘的伤害。
4、无药工序人员除送半成品外不准进入有药工区工房。
5、凡有电机运转的工序应注意电机升温不可烫手,如果电机停止转动或声音不正常必须立即关闭电机,检修正常后使用。
第8篇 安全工作考核评估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是具体责任人的工作机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和原则。“一岗双责,一票否决”制度,各处室、班级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本年级)的安全工作及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二、学校安全工作坚持各部门经常性自查和学校统一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制度。各处室每周要对本部门的安全情况至少检查一次,发现情况及时整改。
三、校委会对学校重点部位每周定期安全检查1-3次,并对各部门的安全检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四、校委会在检查中要做到检查到位、反馈到位、汇报到位、材料归档到位,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责任处室,由责任处室落实整改。
五、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及时或拒绝整改的,给责任处室或责任人扣0.5-1分,造成责任事故的,由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加重处罚,并取消评选资格。
六、安全工作纳入学校重点工作考核。
七、学校要成立安全工作标准化考核的组织机构,制订安全工作标准化考核细则。
八、考核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机构设置,网络体系效应情况。
(2)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各职能部门和各级领导安全工作职责明确制订实施和责任书签订情况。
(3)安全工作各项制度制订落实情况。
(4)各类安全工作监督管理台帐建立和使用情况。
(5)考核安全工作宣传、教育与培训落实情况。
(6)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情况。
(7)消防设施、器材配备齐全,效能完好情况。
(8)建筑物和设施等硬件安全质量状况和安全使用效能情况。
(9)全体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掌握安全知识,安全自救、安全救灾的能力情况。
(10)安全事故上报、处理、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1)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12)安全资金投入、正常使用情况。
第9篇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乡镇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人民政府和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第10篇 某某小学安全工作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影响到师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是第一责任人;政教主任为副组长,总务主任、教导主任、班主任为成员,是第二责任人。具体负责整个学校、各责任区、各班级的安全工作。
二、落实安全责任:校长全面负责整个学校安全的统领工作,政教主任负责布置、安排安全工作;总务主任负责学校保卫、门面安全工作;班主任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负责学生安全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采取有力措施,搞好安全工作。
l、坚持经常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学校每周星期一校会全校统一进行安全教育,各班每周至少一次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防车祸、防触电、防火灾、防溺水、防拐骗的教育。
2、坚持放学路队制度。
3、坚持学生请假制度,在家请假必须由家长签字的请假条,在校请假必须由家长接领方可离校。
4、进一步落实门卫责任,搞好保卫工作。
5、全体教师都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人身安全;确保课堂教学安全,实行课堂安全负责制。
6、实行安全责任考核与奖惩挂勾制,把安全工作纳入对教师的考核,纳入对班主任及各任课教师的考核;对于出现了安全事故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赔偿损失,扣发奖金等处理,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004 年1 月
第11篇 高中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半小时以内报告中心校;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教师值日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中心校批准、学校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中心校。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第12篇 安全生产工作信息通报制度范文
一、局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通报一次全局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监督科负责汇总,整理安全生产情况资料。
二、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每月5日前向局安全监督科报送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内容包括:上月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工作;下月工作安排和事故报表等。
三、局属各单位安全负责人每年12月10日前向局安全监督科报送当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次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局安全监督科每年12月20日前向省公路局安全监督处报送当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次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四、局安全监督科按照规定,随时向省公路局安全监督处和局安委会报告有关安全生产活动、会议、事故调查处理等方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