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项目管理工作程序及流程
项目管理的工作程序及流程
项目的建设管理过程分为项目前期阶段、项目中期阶段和项目后期阶段三个主要阶段,各阶段的项目管理的工作程序和流程如下表:
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程序及流程表
管理阶段建设管理工作程序和流程
前期阶段接收阶段
1、与招标人签订项目建设管理合同
2、接收招标人移交的项目建设有关前期资料
3、收集整理项目有关工程地质地貌资料
前期办理手续阶段
4、办理规划和项目建设的相关报批手续(包括消防、文物、人防、卫生防疫、环保、园林绿化及水、电、气、通讯、网络申请等)
5、协助业主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报环保部门审批,委托进行项目的可研报告编制,组织初步设计,并报计划部门审批。
6、委托地质勘察,组织施工图设计并报建设部门进行审查。
7、按项目法人要求开设银行专户帐号
8、在施工招投标工作完后办理开工许可、安全备案、质监备案、合同备案等。
管理阶段建设管理工作程序和流程
前期阶段招投标阶段
9、委托或自行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采购的招标工作,办理招标核准和招标有关前期备案
10、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发资审通知、发售标书、组织现场勘察、投标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和决标工作、发布中标公示、发中标通知书、办理中标备案
11、签订施工监理合同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安全文明施工协议等
中期阶段施工准备阶段
1、落实和督促检查场地范围内零星拆迁和管线、杆迁改
2、落实现场三通一平,现场围墙,施工临设和现场管理用房
3、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和施工图会审
4、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材料设备供应计划、监理规划
施工阶段
5、做好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检查施工的安全文明措施和施工方法的科学可靠性
6、编制工程用款计划,做好资金管理
7、组织现场协调会,审核承包商进度,按时拨付工程款
8、按规定要求按月或周向项目法人提交有关的项目管理情况报告
竣工验收阶段
9、组织竣工验收,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组织工程决算
10、审核施工及监理资料,办理资料归档及工程备案
11、工程移交业主
后期阶段缺陷责任期1、督促施工、监理及设备供应商履行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
2、在缺陷责任期满后颁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并结清相关费用
3、总结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建立本项目的信息反馈系统
第2篇 项目工程现场测试工作制度
项目工程现场测试制度
一、工地试验人员按照所划分区域对管辖内各项试验负责。
二、根据现场进料情况和施工要求,安排现场检测计划,尽可能不与室内试验相冲突。
三、试验检测前首先明确要求,查阅有关试验规范、规程和检验评定标准,对测试全过程应心中有数,并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四、应按时到达测试现场,严格按照规程和标准进行现场测试。
五、测试时,当出现测试数据与预期结果相差很大时,可暂停试验待查明原因后再继续试验。
六、试验检测结束后,应认真检查整个试验检测过程是否正确,数据记录是否完整,有无异常现象,如有异常现象,需认真分析,查明原因,并重新测试。
七、秉公办事,不受外界人为因素干扰,现场测试应有必要的保护措施,以防意外发生。
八、测试完毕后,应及时出具测试报告,并做到准确、公正。若修改原始数据,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调离试验岗位。
第3篇 工程项目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1、项目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检查了解各班组施工项目和各工种、工序作业的安全生产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2、班组坚持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在布置任务的同时,布置检查安全工作。
3、项目质安员根据现场情况,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碰头会,随时了解掌握现场的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管理业务的具体问题,总结布置日常性安全工作。
4、各级安全工作例会由行政主要负责人主持,应有完整的记录。
第4篇 工程项目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工程项目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各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建立隐患排查长效机制,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
三、工程项目是施工安全隐患整治的责任主体,对排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消除事故危险。
四、各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
五、各单位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隐患治理方案。
六、各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有可能立即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应当责令立即全部或局部停工,在制定并落实隐患治理方案,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七、各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报表。
八、对于不坚持隐患排查治理,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人员,应当实行责任追究。
第5篇 某物业项目值班主任工作制度
应急处理(值班主任工作制度)
为落实管理处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夜间期间值班管理,督促各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处理客户投诉或处置突发性事件,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管理规定
(一)管理处值班主任工作时间为:平时(17:30至次日08:00),节假日(全天24小时)
(二)值班主任由管理处管理层人员及办公室文员担任,值班周期分别为中心管理处或独立管理处主任每月不少于2次、n管理处主任不少于3次、其它管理人员不少于4次,女性管理人员可酌情安排,但每月应不少于1次,具体安排以管理处实际人数统筹安排为准。
(三)值班主任在值班周期内应进行夜间查岗,查岗频次为中心管理处或独立管理处主任每月不少于1次、n管理处主任不少于2次、其它管理人员不少于3次,女性管理人员可酌情安排。
(四)有条件的管理处应设立值班主任室,并将值班电话转接至值班主任室;
(五)白天值班期间按正常作息时间操作,夜间值班期间值班主任应在值班室休整,如实施夜间突击检查,次日可推迟2小时上班;
(六)管理处每月28日前应制定出下月《值班安排表》,并将其抄送至控制中心;
(七)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值班时应事先确定好替班人,并告之管理处负责人作出相应调整;
(八)管理处负责人应采取多种方式适时对值班主任在位情况进行抽查,每月不少于三次,并做好相应记录;
(九)公司给予通讯补贴的值班主任要保持手机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其他值班主任要随时与控制中心保持联络。
二、值班主任职责
(一)值班主任根据管理处负责人的授权范围代行其职责,处理日常工作事务,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作;
(二)超出授权范围或遇重大突发性事件应立即请示单位负责人或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负责检查各岗位履职情况,督促岗位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四)负责协助各岗位处理疑难问题,及时受理客户求助、投诉及处置突发性事件;
(五)落实查铺查宿制度,检查各班人员外出、就寝情况,并做好记录;
(六)落实查岗制度,每日17:30-22:30期间应对各岗位巡检2次,夜间0:00-06:00期间应对各岗位实施一次突击检查,并做好记录;
(七)坚守值班岗位,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并做好交接工作。
第6篇 项目管理软件实施工程师工作职责
1.负责项目管理软件产品的实施工作。
2.负责本区域市场信息、竞争态势、客户信息的搜集工作。
3.向客户演示介绍项目管理软件的技术细节及特点。
4.协助事业部经理完成其他工作。
第7篇 工程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工作票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工作票管理制度
1总则
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是安全施工管理的一项主要措施,也是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以保障安全生产,避免事故发生的最后一道安全管理防线,是现场班组基础的安全管理。为使安全票能有效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使作业人员进行标准化操作,特制定本制度。
2凡进行松变电施工作业以及其他危险、重要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制度。
3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编审执行程序:
3.1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必须经同级安全审核,并由本级第一安全员签发。
3.2填写好的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必须经同级安全员审核,并由本级第一安全员签发。
3.3每日工作前,必须由现场负责人向参加本项工作的全体人员逐条、逐项宣读。
3.4现场施工时,必须按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分工、注意事项、安全措施进行,如遇特殊情况,必须通知现场工作负责人,经批准后方可变更安全工作票内容。现场工作负责人要对其施工现场施工人员正确执行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行为负全部责任,安全措施执行人对所执行的安全措施负主要责任。
3.5更换工作内容必须重新填写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如果工作内容等不变,每票最长使用时间也不得超过五天。
4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编写内容
3.1工作内容
4.1.1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工作项目、工作地点等三部分,填写工作项目以附录中规定的工作项目名称为准。
4.1.2工作内容的填写必须详细、具体、标准。
4.1.3每张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仅限定一种工作内容。
4.2每张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上必须填写工作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
4.3工作负责人要针对工作项目、现场的具体情况,参照附录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认真填写工作的安全注意事项。
4.4审核与签发人若有何安全注意事项请填写于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补充措施上。
4.5人员分工:
每张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中必须有明确的人员分工。
4.6每张安全施工作业中(工作)票中必须要有填写人、审核人、签发人的签字,否则视为废票。
5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填写后由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检查,工作任务完成后由项目部回收。工作票必须妥善保存,工程竣工后交公司存档。
6在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使用中,若发现下列行为时,属于违章行为,要对工作负责人进行处罚;凡因违章使用安全票发生事故时,追究工作负责人的责任。
6.1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填写、审核、签发未按规定由有关人员填写;
6.2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未经审核或签发而使用;
6.3工作内容不变,一张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使用超过五日者;
6.4现场使用复印的安全票的(不包括有关规定中规定的一式几份的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
6.5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中的项目未按规定填写的;
6.6工作负责人在每天工作前未向全体工作人员宣读或未带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
6.7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上所写的项目(如人员分工、工作内容、现场布置)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
6.8现场工作人员对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安全注意事项不清。
7各级领导、工作负责人及作业人员要提高对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正确认识,认真执行安全工作票制度。
第8篇 工程项目监理规划编写工作制度
工程项目《监理规划》编写制度
1、监理规划是在监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后,编制的指导项目监理部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2、本制度适用于各个阶段监理。
3、项目总监组织编写监理规划,报监理公司审核,总工程师批准。
4、监理规划的编写依据应包括:
(1)监理合同;
(2)监理大纲;
(3)工程建设合同;
(4)工程项目外部环境调查研究资料;
(5)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
(6)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5、监理规划应有明确的监理目标,包括质量目标、进度目标、投资目标、安全管理目标等,质量目标除保证总体质量等级为优良或以上外,还应分解到各个分部工程。其内容必须包括以下各项:
(1)工程概况;
(2)工程项目建设监理阶段、范围和目标:
(3)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内容;
(4)监理组织及人员配备计划;
(5)监理工作程序;
(6)主要监理措施控制方法;
(7)项目监理工作制度;
(8)监理设施。
6、项目总监向总工程师提交监理规划,总工程师进行评审。由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总工程师审批后,由项目总监(代表)送业主签收。《监理规划》必须在工程开工后一个月内定稿。
第9篇 建设项目监理工作制度范本
建设项目监理工作制度
一、施工图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1、施工图会审:施工图纸交付,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熟悉图纸,了解设计意图和工程特点,找出需要的难题;找出图纸中问题和差错,以将图纸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图纸会审由建设单位主持,或受建设单位委托由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工程师就会同施工单位整理会议纪要,并请与会各主会签,通过建设单位交设计单位给予解释。图纸会审内容包括:
(1)是否无证设计或越级设计,图纸是否正式签署;
(2)地质勘探资料是否齐全;
(3)设计图纸与说明是否齐全;
(4)设计地震烈度是否符合当地要求;
(5)专业图纸之间、平、立剖面图纸之间有无矛盾,标注有无遗漏;
(6)总平面与施工图的平面尺寸标记等是否一致;
(7)防火、消防是否满足要求;
(8)结构图与建筑的平面尺寸及标高是否一致;建筑结构与各专业图纸的表示方法是否清楚;预埋件是否表示清楚;有无钢筋明细表;钢筋的构造要求中是否表示清楚;
(9)施工图中所列各种标准图册施工单位是否具备;
(10)材料、设备来源有无保证,能否代换,新材料、新技术、新式设备的应用有无问题;
(11)地基处理方法是否合理,建筑与结构构件能否施工,是否有施工不便的问题容易导致质量、安全、工程费用增加等方面的问题;
(12)工艺管道、电气线路、设备、运输道路与建筑物之间相互间有无矛盾,布置是否合理;
(13)施工安全、环境卫生有无保证。
2、设计交底: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单位参加设计交底会,由设计单位就施工图设计文件做详细说明,包括总体简介、设计意图说明、特殊工业要求、建筑、结构、工艺、设备等专业在施工中难点、凝点和容易发生的问题说明,对图纸会审的问题进行解释等,设计交底会监理单位整理会议纪要,参加单位会签,作为施工和监理的依据。
二、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表a3.1)报监理审核;
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同意后报建设单位,必要时与建设单位协商,组织有关专业部门和有关专家参加会审;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审核主要内容: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是否有承包单位负责人签字;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3)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
4)工程部署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可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并具针对性;
5)工期安排是否能够满足施工合同要求,进度计划是否能保证施工的连续性。施工所需人力、材料、设备与进度计划是否协调;
6)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
7)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规定;
8)季节施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可行、合理和先进。
三、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制度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表a1)及相关资料,具备以下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建设单位。
1)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2)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3)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施工人员、机具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5)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6)建设单位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已召开。
四、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检验制度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建设单位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使用报验单(表a3.2)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对进场的实物进行抽检。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对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监理工程师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表b2),限期撤出现场。
五、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监理人员应进行旁站。
2、承包单位应将具备条件的工序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表a3.3)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承包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设计单位共同检查验收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隐蔽。
六、设计变更处理制度
1、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由设计单位出设计变更通知单,通知单中应确定工程变更的工程及变更费用。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后交施工单位执行。
2、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送建设单位交原设计单位出设计变更通知单。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定。
3、总监理工程师应就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情况与承包单位、建设单位进行协调。
4、监理人员应根据工程变更单监督承包单位实施。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前,承包单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而实施的变更,监理人员不得予以计量。
七、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利和责任。
1、监理工程师在检查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令其改正。
2、如果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待施工单位整改后报监理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3、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各种工程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后,发给'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认可'或'竣工证书'。
4、施工单位应逐月填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计表',监理填写'工程质量月报表'。
5、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
,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催促施工单位执行。
八、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验标'规定的偏差范围需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监理单位和业主,不得掩饰、隐瞒或借拖延上报。监理工程师应批示施工单位,停止有质量缺陷部位和与其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必要时,发布停工指令,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与参与下,尽快进行质量事故的调查,明确事故的范围、缺陷程度、性质、影响和原因,调查必须全面、详细、客观、准确。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等各方参加事故原因分析,正确判断事故原因,研究制定事故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指令施工单位按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对质量缺陷的处理。质量缺陷处理完毕后,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
九、施工进行监督及报告制度
1、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应定期以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2、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计划,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
十、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工程竣工验收依据
1)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项目批文、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
2)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主管部门有关审批、修改、调查的文件。
2、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已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分别出具的认可文件;
6)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3、工程竣工预验收
1)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先行完成自查、自评工作,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a7表),连同全部竣工资料表送监理项目部申请竣工验收;
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的工程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查处的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改正;
3)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项目(包括单机试车和无负荷试车)监理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试验,对重要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4)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现场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报验单;
5)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表b9)报建设单位。
4、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建设单位主持的工程竣工验收。
十一、监理工作会议制度
1、工程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主要内容:
1)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2)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工作情况;
4)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5)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6)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7)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的周期,地点及主要论题;
8)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由监理人员负责整理,并经与会各代表会签。
2、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会议纪要由监理人员负责整理,并经与会各代表会签。
工地例会主要内容:
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的原因;
2)检查分析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步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3)检查分析工程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5)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6)其他有关事项。
3、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专项问题。
4、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每周应召开一次监理例会,检查本周监理工作,沟通情况,相互交流,商讨难点问题,布置下周监理工作计划,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
十二、监理工作日志制度
1、监理项目部应设专用'监理日记'本,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记',特别是涉及设计、施工单位的需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作出记录。
1)当日材料、构配件、设备及人员变化情况;
2)当日施工的相关部位、工序的质量、进度情况、材料使用情况,抽检、复检情况,索赔(工期、费用)情况,和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3)当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4)有争议的问题,各方相同的不相同意见及协调情况;
5)天气、温度情况,天气、温度对质量的影响和采取措施与否;
6)承包单位提出的问题,监理人员的答复等。
2、现场监理人员均有监理工作日记本,监理人员当天工作及现场巡视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录。
十三、监理月报制度
1)监理项目部应定期编写'监理月报',年末应提出项目部监理工作年度报告,监理月报告或年度报告内容以具体数字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描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及有价值的经验等,其内容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之7.2条规定;
2)监理月报告或年度报告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签认后分别报建设单位和公司本部。
十四、对外行文审批制度
1、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关于监理项目部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需经公司经理签发送建设单位,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走时,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由公司经理签发送建设单位;
2、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调动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文件送建设单位;
3、总监理工程师决定对承包单位下达工程暂停指令时,应事先向公司经理汇报,经公司经理同
意后方可填写'b1工程暂停令'表;
4、'b4监理工程师备忘录'表的使用应慎重,有必要使用时,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征得公司经理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10篇 项目现场工作会议制度
现场项目管理工作制度:工作会议制度
1)第一次工地会议
(1)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管理管理人员应代表业主组织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2)第一次工地会议应由下列人员参加:
建设单位代表及有关人员
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经理及有关职能人员,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
项目管理项目管理部项目经理及全体管理人员
监理单位的全体监理人员
(3)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业主(建设单位)根据委托项目管理合同宣布对项目管理项目经理的授权。
项目管理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项目管理单位和项目经理对承包单位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4)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管理部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后分发有关各方。
2)工程例会
(1)工程例会是履约各方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协调处理,研究解决合同履行中存在的各方面问题的有效形式,由项目管理部项目经理主持例行工作会议。
(2)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应会同监理单位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管理部、监理单位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会签。
(3)工程例会参加单位及人员:
项目经理及有关专业管理工程师
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专业人员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
根据会议议题的需要可邀请设计单位、分包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的人员参加。
(4)工地例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的原因。
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其他有关事宜。
(5)项目管理部应及时收集汇总有关情况,为召开会议做好准备。
了解上次会议的决定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准备会议资料、确定有关事项的处理原则。
与有关各方通报情况、交换意见、做好必要准备。
(6)会议纪要:
工程例会由指定的管理、监理人员记录。
会议纪要由管理工程师根据会议记录整理,主要内容如下:
*会议地点及时间
*会议主持人
*出席者姓名、单位、职务
*会议内容及决议事项(包括负责落实单位,负责人和时限要求)
*其他事项
会议纪要的审签,打印和发放:
*纪要内容应真实,简明扼要
*纪要经项目经理签认
*会议纪要发放到有关各方,并应有签收手续
会议纪要中议定的事项,有关各方应在规定的时限内落实。
3)专题会议
(1)项目经理或专业管理工程师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
(2)专题工地会议由项目经理或授权管理工程师主持。
(3)专题工地会议应认真做好会前准备,明确会议目标,注重会议实效。
(4)专题工地会议应做好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由项目经理签认,发送有关各方。
第11篇 项目部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措施
各项目部要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及围墙、基坑、垂直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承重支模架、施工临时用电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检查和监控,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同时,高温季节的施工应提倡人性化管理,更加关爱从业人员的健康安全。
(一)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按照国家建设部建质电(2007)36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和省建工局苏建管质(2007)51号《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苏建管质(2007)61号《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垂直起重机械设备和承重支模架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各项目部,要特别加强对施工现场电工的工作责任心教育和建立考核制度,严格执行《施工现场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严禁电工自身违章作业。要以职工宿舍、临时用房、设备配电及临时照明线等为检查重点,加大检查力度,对存在的问题,必须落实到专人负责整改。
(三)加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完善制度,落实安全责任,严格动火审批制度。焊割作业前要事先清理现场周围可燃物,防止金属熔融、火花四溅引起燃烧事故。对油漆、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规定分类存放到危险物品仓库,并与火源及生活区、办公区保持安全距离,还应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并按规定配齐配好消防器材。
(四)加强施工现场防毒安全工作。各项目部应制订预防各种气体中毒的安全保证措施,宿舍内严禁放置煤气瓶。对有挖孔桩等可能发生气体中毒事故的施工项目,应配置防毒面具和必要的通风设备,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
(五)加强夏季防暑降温及卫生管理工作。盛夏期间各项目部特别要加强劳动保护工作,积极采取措施降温、消暑,不断改善职工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确保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项目部应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气温达到35度以上时,中午11点至下午3点不得在阳光直射下工作,气温达到38度及以上时,原则上要停工,确需施工的,应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配备急救药品,并安排管理人员跟班作业。高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尽量减少高空和深基坑作业,对年老、身体素质差、不适应高温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岗位。各施工现场要充分做好职工的防暑降温工作,配备足够的饮用水,做好含盐清凉饮料的供应,为职工准备一定的绿豆汤、冰水等,向职工发放清凉油、人丹、风油精等预防中暑的药品,并严格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要求,改善劳动条件,职工宿舍要做到清凉、通风,有条件的应当配备空调,保证施工人员有良好的休息环境。要切实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对生活垃圾和污水要及时清运和排除,防止蚊蝇孳生。同时加大食堂和食品卫生管理力度,食堂必须具备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食品的采购、洗涤、烹制要执行有关食品卫生制度,防止食物中毒。
第12篇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落手清工作制度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落手清工作制度
现场落手清工作是搞好项目现场场容场貌的基础,也是安全生产,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的有效措施,为节约原材料,充分利用材料,特制定以下制度。
1、施工现场必须做到边施工边清理落地灰、钢筋、砖块、木料、扣件等及时清理回收利用,清理出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倒在指定地点。
2、楼层、道路、建筑物四周要求做到无散落的砼、砂浆、碎砖等杂物,建筑垃圾集中归堆,凡能利用的应做到就层就地破碎利用。
3、班组使用的手推翻斗车、工具、设备周转材料、太模板等用后及时冲洗铲涛按规定存放并上油,注意保管。在脚手架上操作的施工班组,必须在操作完毕后及时清除脚手架上的垃圾,在清除垃圾时,不能影响其它班组区域的落手清工作。
4、落手清工作最根本的要求是'工完料尽场地清'。
5、每天班组长下班前先检查一次,然后报相应对口的管理人员检查,如果不符合要求不听从有关人员的指挥,处以材料价5倍的经济处罚。
****项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