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氧气、乙炔气库房工作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氧气、乙炔气库房是属重点防火防爆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2、氧气、乙炔气瓶禁止同库存放,严禁与各种化学危险品,油类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乙炔瓶严禁横放。
3、氧气、乙炔气库房应采取整体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库房内电源体要求穿入墙管内,电闸、开关应安装在库外,室内通风必须良好,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4、禁止敲击、碰撞、抛、掷、滚滑气瓶,瓶阀冻结时,禁止用火烘烤,禁止与油类接触,瓶内气体不能全部用完,必须留有0.2兆帕的余压气体。
5、所有气瓶不得靠近明火热源,应与明火热源相距10米以上,如采取隔热措施,但不得小于5米。
6、漏天使用气瓶时,要有遮阳措施,夏季使用时,要求有降温措施,避免爆晒、雨淋、高温。
7、使用乙炔瓶时,必须要安装明火报警器。
8、工作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方法。
第2篇 氧气实瓶复验工作制度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1.1 本制度规定了氧气瓶充装后的复验内容和要求。
1.2 本制度适用于氧气充装站。
2. 内容与要求
2.1 根据“气瓶安全检察规程”,充装后的氧气实瓶应逐只进行复验,并做好记录。
2.2 氧气实瓶复验的项目:
2.2.1 氧气瓶的注册编号和容积。
2.2.2 氧气瓶内压力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2.2.3 瓶阀及其与瓶口连接的密封是否良好。
2.2.4 氧气瓶充装后是否出现鼓泡、变形或泄漏等严重缺陷。
2.2.5 氧气瓶体温度是否有异常的升高迹象。
3. 复检后的处理
3.1 无2.2.2~2.2.5现象的氧气实瓶为合格瓶。
3.2 凡出现2.2.1~2.2.4中之一现象的氧气瓶,必须放掉瓶内压力,进行修理或检验。
3.3 出现2.2.5的气瓶必须立即把气瓶搬到安全的地方妥善处理。
3.4 对复验合格的氧气瓶贴合格证
4. 检查与考核
站长、安全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要不定期对复验工作进行检查,对复验过的气瓶进行抽查,以评定复验员的工作质量,进行奖惩。
第3篇 氧气站安全工作制度
1.氧气站内禁止烟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用电热器、燃气炉等进行取暖。
2.氧气站中的设备和附件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和维修。
3.排放氧气时,严禁将氧气排放在氧站内,禁止将氧气作吹除气体使用。
4.排除漏气、更换元件和气瓶时,必须在管内无压力的情况下进行,严禁带压操作。
5.金属软管使用期为3~5年(弯曲次数小于1500次),到期视情况更换软管。
6.根据氧气质量洁净情况,定期清洗过滤器。
7.氧气表在使用和校验中注意禁油。
8.氧气管道必须按图纸要求接好地线,无地线严禁使用。
第4篇 附二医院氧气房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某医院氧气房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一、氧气房负责全院的氧气供应工作要保证24小时供氧不间断。
二、氧气房是全院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必须设专人管理,负责全院的氧气供应工作和氧气房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工作做为长效机制,长抓不懈。
三、氧气房负责同志要经常巡回,检查供氧设备和设施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上报主管领导,主管领导接到报告要立即组织人员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做好记录。
四、氧气房要保持清洁、通风严禁堆放各种杂物,并做好运行记录。
五、氧气房杜绝一切火源,不是本站工作人员严禁入内,本站工作人员严禁在站内吸烟。
第5篇 氧气和氧气瓶安全使用工作制度
一、 氧气瓶存放的地方,严禁烟火、易燃易爆、油类等危险物品入内或混放,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好安全防火、防暴工作,备好灭火器材。
二、 氧气瓶的管理、搬运人员须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合格证上岗,运输氧气瓶的车辆须持有危险品运输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氧气瓶搬运谨防撞击,使用人员须注重安全,不准吸烟,氧气瓶阀门和管道须勤查、关闭好,不允许有漏气现象。非工作人员不准动用。
三、 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定期对氧气瓶进行试压检验和报废更新,标志明显,台帐齐全,并做好每年的年检工作。
四、 氧气瓶、氧气管道设施必须有专人维修和管理,如有破损、失灵、漏气等情况应及时检修,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制,并做巡查记录。如有不安全因素,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确保正常的医疗供氧。
五、 氧气设备维修由后勤主管负责,吸氧部位的检查维修畅通由设备维修人员负责,各病区领取的氧气瓶由各病区各负其责,使用完毕及时关闭阀门,严禁吸烟和明火,确保使用安全。
第6篇 氧气乙炔气库房工作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氧气、乙炔气库房(工作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氧气、乙炔气库房是属重点防火防爆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2、氧气、乙炔气瓶禁止同库存放,严禁与各种化学危险品,油类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乙炔瓶严禁横放。
3、氧气、乙炔气库房应采取整体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库房内电源体要求穿入墙管内,电闸、开关应安装在库外,室内通风必须良好,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4、禁止敲击、碰撞、抛、掷、滚滑气瓶,瓶阀冻结时,禁止用火烘烤,禁止与油类接触,瓶内气体不能全部用完,必须留有0.2兆帕的余压气体。
5、所有气瓶不得靠近明火热源,应与明火热源相距10米以上,如采取隔热措施,但不得小于5米。
6、漏天使用气瓶时,要有遮阳措施,夏季使用时,要求有降温措施,避免爆晒、雨淋、高温。
7、使用乙炔瓶时,必须要安装明火报警器。
8、工作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方法。
第7篇 氧气库房、乙炔气库房工作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氧气、乙炔气库房是属重点防火防爆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2、氧气、乙炔气瓶禁止同库存放,严禁与各种化学危险品,油类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乙炔瓶严禁横放。
3、氧气、乙炔气库房应采取整体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库房内电源体要求穿入墙管内,电闸、开关应安装在库外,室内通风必须良好,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4、禁止敲击、碰撞、抛、掷、滚滑气瓶,瓶阀冻结时,禁止用火烘烤,禁止与油类接触,瓶内气体不能全部用完,必须留有0.2兆帕的余压气体。
5、所有气瓶不得靠近明火热源,应与明火热源相距10米以上,如采取隔热措施,但不得小于5米。
6、漏天使用气瓶时,要有遮阳措施,夏季使用时,要求有降温措施,避免爆晒、雨淋、高温。
7、使用乙炔瓶时,必须要安装明火报警器。
8、工作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方法。
第8篇 氧气及氧气瓶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氧气是供抢救病人之用,氧气瓶集中在氧气房或分布门诊部、疗区和手术室使用。氧气是助燃危险品,氧气房是要害部位,为了切实加强医院氧气安全使用管理,特制订此制度。
一、氧气瓶存放的地方,严禁烟火、禁止易燃易爆、油类等危险物品入内或混放。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好安全防火防爆工作,备有灭火器材。
二、氧气瓶的管理、搬运人员须经过专门培训方可上岗,运输氧气瓶的车辆须持有危险品运输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氧气瓶搬运谨防撞击,使用人员须注重安全,不准吸烟,氧气瓶阀门和管道开关须勤查、关闭好,不允许有漏气现象。非工作人员不准动用。
三、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定期对氧气瓶进行试压检验和报废更新,标志明显,台帐齐全,并做好每年的年检工作。
四、氧气瓶、氧气管道设施必须有专人维修和管理,如有破损、失灵和漏气等情况应及时检修,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制,并做巡查记录。如有不安全因素,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确保正常的医疗供氧。
五、氧气管道和集中供氧及设备维修由后勤主管负责,吸氧部位的检查维修畅通由设备维修人员负责,各疗区领用的氧气瓶应各负其责,使用完毕及时关闭阀门,严禁吸烟和明火,确保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