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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工业企业车间工具管理规章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23 15:30:15 查看人数:33

s工业企业车间工具管理规章制度

第1篇 s工业企业车间工具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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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各种工具,也同机器设备一样,是工人进行生产不可缺少的手段。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经常使用着成千上万件工具,它们的品种繁多,规格复杂,体积较小、数量很大,容易混淆,丢失和积压。以机械工业企业来讲,机床上使用的工具等装备的费用,经常占到机床设备价值的25%—30%;产品成本中,工具费用一般要占5—10%。因此,合理组织工具的供应和节约使用,对保证企业的均衡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加速流动资金周转,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工业企业工具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及时把质量好、价格低廉的成套工具供应给全厂各车间和工作地;在保证生产正常进行的条件下,不断降低工具的消耗量和储备量;组织监督工具的合理使用和节约,延长工具使用,降低工具的制造、采购、储存、修复等方面的费用。企业要搞好工具管理工作,就必须做好工具的分类编号,工具的生产和供应计划工作,合理制定工具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建立和健全工具的分级管理制度。

(一)工具的分类和编号

为了有效地进行工具管理,简化生产中所用工具的计划、核算和标准化工作,有必要对工具进行分类编号。

工具的分类,就是把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工具,按其特性进行分类。在我国工业企业中,一般采用“十进位”分类法,就是把每一类别的工具再详细分成十组。例如,机器制造企业的工具可分为切削工具、量具、磨具、冷冲模、热冲模、夹具、金属模、锻工工具、钳工装配工具和辅助工具等十个大类。大类下面再按一定类型工具的主要性能进一步划分为十个分类,如切削工具分为切刀、钻头、螺丝攻,螺丝板牙、铣刀、铰刀、钻、插齿刀、拉刀和其它刀具。按同样方法,分类下面划分为“组”,如切刀按其性能又分车刀、刨刀、插刀等;组下再划分为“分组”,如车刀根据应用情况划分为粗车刀、光车刀、螺丝车刀等;最末是“项”依据工具的结构性能划分,如光车刀又分右偏直头光车刀、左偏直头光车刀、铲型光车刀等。工具编号就是按工具分类的顺序,对每一种工具给予一个固定的号码,这个号码是由字母和的。如左偏直头光车刀的编号是1-1122,铲型光车刀的编号为1一1125。专用工具在编号前还需把该工具加工的零件或工序的代表字母编入,如零件a的某种专用工具的编号为a—1—1127。工具编号要求简单,保持其技术特征,而又不致互相混淆。

(二)工具需要量计划企业的工具需要量,是按用途、种类、规格分别计算的。

它由工具消耗量和工具周转量组成。工具消耗量,是指企业在计划期内为完成生产任务而消耗的工具数量。工具周转量,是为了保证企业生产不断地进行而处于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工具数量。企业计划期工具的消耗量,一般是根据企业生产计划和工具消耗定额确定的,其公式如:

〖jz〗〖s*(b〗某产品计划期〖〗某种工具消耗量〖s*)〗=〖s*(b〗计划期该产〖〗品计划产量〖s*)〗×〖s*(b〗单位产品某种〖〗工具消耗定额〖s*)〗

工具消耗定额,是指生产一定数量的产品,需要消耗工具的数量。它是决定工具需要量和储备量的必要数据。企业对工具消耗定额的确定,有两种方法。

一是经验统计法,它主要是根据工人群众的实际经验,或者对工具消耗统计资料进行估算,而制定出工具消耗定额。这种方法工作量小,简便易行。

另一种方法是技术计算法,它是根据工具的耐用期限和使用这种工具的时间长短,来制订消耗定额的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工作量较大,但比较准确。

它的计算公式是:

〖jz〗〖s*(b〗某种工具〖〗的消耗定额〖s*)〗=〖s*(〗〖s*(b〗制定一定数量产品时〖〗某种工具的使用时间〖s*)〗〖〗某种工具的耐用期限[s*)]

式中一定产品数量通常以100或1000个零件(或产品)作为计算单位。对没有消耗定额的工具,可根据各车间按月估计的工具消耗量,领用的“以旧换新”,按需领用。

在做了上述计算后,再把各种产品消耗某种工具的数量相加,即得计划期某种工具消耗的总量。

工业企业计划期工具需要量,除计算工具消耗量外,还要计算工具周转量。工具周转量包括工具总库的正常储备量,各车间工具室储备量以及使用、修理中工具占用量,一般按经验统计法确定。某种工具消耗量和工具周转量相加,再减去期初期末工具实际盘存数差额。即可求得计划期该种工具需要量。

企业的工具管理部门,也可以直接将各车间计划期申请各种工具的需要量汇总,根据工具总库周转量的变化情况,编出工具需要量计划,组织工具的制造和供应。

(三)工具的供应和管理

企业的工具管理部门,除了要负责制定和修改全厂工具消耗定额、周转定额和储备定额外,还要有计划地合理地组织工具的生产和采购。企业使用的工具有标准工具和专用工具两大类。标准工具是指通用于不通零件加工的工具,有标准规定,一般由专业生产的工具厂制造,企业需要这种工具时,应由厂外购入。专用工具是指限用于某种零件上的工具,以及工具车间制造工具的工具(二类工具),一般均由企业自行组织设计与制造。外购工具应事先提出计划,由供应部门负责购入,自制专用工具,应纳入生产技术准备计划,编制工具生产计划,交工具车间生产,及时供应生产需要。

定货点的确定,可以根据周期(从提出工具定货到工具入库的期限,可以是自制一批工具的时间,也可以是外购一批工具所需的时间)及工具平均日耗量,按下述公式计算:

定货点=最小储备量+平均日耗量×定货周期

当工具库存由于逐渐消耗达到定货点时,就应提出定货申请。当达到最小储备量时,这批定货恰好到达,这样,库存就上升到最高点(最大储备量)。当库存又下降到定货点时,再提出下一批定货。如此周而复始,可以保证库存储备,使工具供应不致中断。

各车间的工具室(员),从工具总库领取工具后,负责收发、保管和回收,以及统计等工作。

企业的工具管理部门(科、车间),一般设有工具总库,对外购和自购工具进行统一验收,登记、保管,按车间耗用工具的限额发送各车间工具室(员)。工具总库应有一定工具周转量,既要保证生产正常需要,又要有合理的储备,并经常对库存数量进行统计,及时把库存情况报告厂部工具管理部门以便及时采购和供应,避免供应中断。

为了保证工具的不断供应,工具总库应建立日常计划供应制度。通过这种制度,就可以知道何时需要补充工具,及时提出定货申请,使工具的供应保持不中断。实行这种制度时,要为每种工具的库存规定最大储备量、最小储备量和定货点,最小储备量也就是保险储备量;最大储备量是最小储备量加上一批定货的数量。

工具室(员)要加强对工作地的服务,及时、成套地把工具供应给生产工人。凡是工作地常用的工具,应配套后,由生产工人长期使用。既不是全车间使用,又不是某个工人长期需用的工具,配套后借给生产小组,由小组保管。至于一些不常用的工具,应由工具室(员)保管。

为了做好工具管理工作,班组应有工人工具管理员,负责小组内工具的收发、保管和回收,同时,应将厂部(或车间)下达的工具消耗指标作为班组经济核算指标之一,作为劳动竞赛评比内容之一,并对工具进行定期检查、核对和盘点。

(四)工具的节约使用

工业企业要努力节约使用工具和降低工具消耗,具体办法是:

(1)发动和依靠工人群众参加工具管理,提高工人群众爱护工具的主人翁责任感。认真管好、用好工具、不积压、不丢失工具。

(2)加强对工具使用的技术指导。在使用工具时和操作过程中,严格按工艺规程进行,防止工具过度磨损和损坏,并推广先进经验,改进工具使用方法。

(3)加强工具的维护、保管、磨刃、回收、翻新、修复工作。对工具要经常进行维护,在使用过程中用钝了的工具,要重新磨刃。为了保证工具的质量并使工人不致因为自己磨刃而降低设备利用率,应尽可能组织集中磨刃。工具要“以旧换新”进行回收,修复、翻新后再继续使用。

(4)不断提高自制工具的质量,延长工具的耐用时间。工具的质量好,耐磨、耐用、使用时间长,就可降低工具消耗,达到节约目的。

(五)班组工具管理的内容

班组工具管理,是对班组使用的工具,辅助工具和检验、测试用具等进行领用、使用、保管、修复而进行的有关组织管理工作。

(1)班组工具管理的任务。班组工具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及时地申请领用生产中所必要的工具,做好工具的成套性工作,并合理使用和保管,在保证生产正常进行的条件下,延长工具使用寿命,搞好工具的修复,回收工作,使消耗降低。

(2)班组工具管理的内容:

第一,建立健全工具领用制度。班组应有工具使用保管卡片,记录操作人员领用工具的型号。数量、名称、规格、日期;应根据工艺文件的规定,不得多领,也不能少领。对于共用工具也应建卡管理,个人使用时办借用手续,进行登记,用后及时归还。

第二,合理使用工具。工具的使用应按工艺要求,在工具强度、性能允许的范围内使用,严禁串规代用(如螺丝刀代凿子、钳子代头);不容许专用工具代替通用工具,精具粗用的现象应坚决禁止,并在使用中注意保持精度和使用的条件。

第三,妥善保管工具。工具应放在固定场所,有精度要求的工具应按规定进行支撑、垫靠;工具箱要整齐,清洁,定位摆放,开箱知数,帐物相符;无关物品特别是私人用品不允许放在工具箱内,使用完毕后的工具应进行油封或粉封,防止生锈变形,长期不用的工具应交班组统一保管。

第四,做好工具的清点和校验工作。由于工具使用的频繁性和场所变更,容易遗忘在工作场所或互相误认收管,因此应每天查对工具箱一次,一周帐物核对一次,以保持工具帐物相符。

贵重和精密工具要特殊对待,切实做好使用保管、定期清洁、校验精度和轻拿轻放等事项。量具要做好周期检查鉴定工作,保持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五,做好工具的修复和报废工作。工具都有一定的使用寿命,正常磨损和消耗不可避免,但凡能修复的应及时采取措施,恢复其原来的性能,如刀具的磨刃、量具的修理等。对于不能修复的工具,在定额范围内可按手续报废(旧)并以旧换新,对于节约工具和爱护工具的同志要给予表扬。

班组还应协助做好专用工具的试验(如试模)工作,对于专用工具提出修改意见。

对于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工具夹、刃具报废等情况,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个人遗失工具要填写“工具遗失单”根据情况实行赔偿处

第2篇 化学工业企业供排水管理制度

为加强供排水的管理,达到供水稳定,排水畅通,安全经济运行,保证生产稳定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1.企业应根据供排水的实际情况,建立与健全相应的供排水专业管理机构和体制,明确各级职责,以加强供排水的管理。

2.建立、健全供排水各种规章制度

企业必须制订供水与排水运行规程,供排水管网运行规程,设备维护、检修规程,水质分析规程,供排水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等。

3.完善各种基础技术资料

供排水系统必须具备和完善以下基础技术资料:供排水管网系统图,供排水设备安装施工竣工图(包括隐蔽工程记录,设计变更,材料代用等技术资料),水原水质分析和污水水质分析等资料。

4.加强供排水管理工作

(1)要做到供水有计划,用水有指标,消耗有定额,节水有措施,考核有奖惩。

(2)要加强计量管理,外购水或自备水的一级计量水表配备率达到98%;车间(分厂)用水二级计量仪表、主要用水岗位水配备率要达到100%,一般的要达到80%以上;工段或主要生产用水工序(单体设备)水表配备率要达到100%,一般要达到60%以上。所有计量仪表都必须按照周期检定期限进行检定,检测率均应达到100%。

(3)工业冷却水应积极采用循环冷却方式取代一次冷却(直流冷却),做到一水多用,重复使用。回收再用,不断提高水的复用率,节约水资源。

(4)工业冷却水应加强水质处理,推广应用水质稳定技术,研究选择合适的水质稳定药剂。做到定时定量投加药剂,定期模拟监测结垢,腐蚀和杀菌灭藻的效果。以保持水冷却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冷却效率。

(5)凉水塔应定期维修、疏通调节布水设施,保持淋水密度均匀。凉水塔大修改造时,应选用降温效果好的塔型,不断提高降温效果。

(6)企业应组织水平�测试和热平�测试,重点抓好主要水冷却设备和凉水塔的热平衡,分析存在问题,制订改进措施,不断提高热交换率。

(7)企业各车间性质相抵触(相遇反应产生有害物质)的污水应分道排放,并应制订排放标准,生产车间应控制排放污水含量。污水处理部门应定时对车间排放污水和企业总排放口的污水取样分析,进行监督、指导。超标单位应采取措施进行预处理,达到标准后进行排放。考核实行达标奖励、超标罚款,不断改善环境。

(8)企业应定期对排放管道、暗沟或明沟的结垢、淤塞或腐蚀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疏通修理,保持排水通畅。

(9)凡基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需增加用水量的,使用单位均应按章办理用水申请手续。

(10)企业的生产与生活用水不得联通,消防与生活用水必须单设管线。

5.搞好安全运行。企业必须认真执行上级和本企业的安全规程、法令等规定。做到停送水,增减水量必须通过生产调度统一指挥。停水送水和倒换备用水泵,均应按操作票规定顺序进行操作。并组织定期或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做好事故预防工作,以保证供排水系统安全运行。

第3篇 g工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工业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组织形式的企业。非工业系统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也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企业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企业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章程等文件的复制件。企业发生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变更登记等主要事项,应当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变更文件的复制件。

第四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缴纳国家税收,并接受主管财政机关的检查监督。

第五条 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 企业应当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用,存货的消耗、收发、领退、转移以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等,都应当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企业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应当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并制定和修订原材料、能源等物资消耗定额和工时定额,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查。

第二章 资金筹集

第七条 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以及外商资本金等。国家资本金为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以国有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为其他法人单位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个人资本金为社会个人或者本企业内部职工以个人合法财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外商资本金为外国投资者以及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第八条 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规定,及时筹集资本金。资本金可以一次或者分期筹集。一次性筹集的,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筹足。分期筹集的,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年内缴清,其中,第一次投资者出资不得低于15%,并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投资者未按照投资合同、协议、章程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的,企业或者其他投资者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 企业在筹集资本金过程中,吸收的投资者的无形资产(不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出资不得超过企业注册资金的20%;因情况特殊,需要超过20%的,应当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30%。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企业不得吸收投资者的已设立有担保物权及租赁资产的出资。

第十条 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由企业据以发给投资者出资证明书。

第十一条 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在生产经营期间内,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资者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的规定,分享企业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十二条 企业在筹集资本金活动中,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资本金的差额(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溢价净收入);接受捐赠的财产;资产评估确认价值或者合同、协议约定价值与原帐面净值的差额;以及资本汇率折算差额等计入资本公积金。资本公积金按照法定程序,可以转增资本金。

第十三条 企业的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货款、应付票据、应付内部单位借款、应交税金、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应付短期债券、预提费用等。从成本、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等,作为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应付长期债券、应付引进设备款、中小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付款等。发行的长期债券按照债券面值计价,实际收到的价款超过或者低于债券面值的差额,在债券到期以前分期冲减或者增加利息支出。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按期偿还各种负债,如发生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计入营业外收入。

第十五条 企业流动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企业长期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生产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清算期间的,计入清算损益。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有关的,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

第三章 流动资产

第十六条 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十七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十八条 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货款和待摊费用。应收票据按照面值计价。贴现应收票据的实得款项与其面值的差额,计入财务费用。

第十九条 企业可以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3~5‰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已经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不计提坏帐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计入管理费用。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冲减管理费用。

第二十条 存货包括各种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外购商品、协作件、自制半成品、产成品等。

第二十一条 存货按照实际成本计价。购入的,按照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的加工、整理及挑选费用以及缴纳的税金等计价。自制的,按照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计价。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按照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和加工费用等计价。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盘盈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缴纳的税金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市价计价。按照计划成本核算存货的企业,对存货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的差异,应当单独核算。

第二十二条 企业领用或者发出在存货,按照实际成本核算的,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等方法确定其实际成本;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按期结转其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第二十三条 企业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和材料,一次或者分期摊销。

第二十四条 存货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盘点,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对于盘盈、盘亏、毁损以及报废的存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盘盈的存货,冲减管理费用。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存货,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计入管理费用。存货毁损属于非常损失的部分,扣除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四章 固定资产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品、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按照下列方式计价。购入的,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成本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中小企业融资租入的,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加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设备市价计价。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照固定资产的原价,加上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盘盈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企业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和虽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在建工程按照下列方法计价:自营工程,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机械施工费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等计价:出包工程,按照应当支付的工程价款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等计价。

第4篇 化学工业企业机械加工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械加工的管理,提高自制设备能力和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满足设备检修对自制备品配件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化工企业(矿山)机械加工车间(机修车间)的加工任务,由设备动力管理部门统一安排。

2.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必须于年底前根据自制设备和备品配件的消耗、库存情况编制好下一年度自制设备和备品配件加工计划。加工计划要按季、月安排生产。实施计划及加工图纸每月提前25天由设备动力管理部门下达。加工车间在15天内做好生产准备工作,包括编制工艺、工时定额,落实材料、工装,核算生产能力,于月前5天编出月度作业计划后进行施工,并报设备动力管理部门作考核依据。

3.机床数量少(5台以下)的车间要自行安排月、日计划。车间设备员安排计划后,应报设备动力管理部门,便于考核。

4.机械加工车间每周召开一次由各生产车间设备员参加的调度会,除通报加工情况外,还要安排计划外的加工任务。设备动力管理部门每月召开一次计划平衡(或协调)会,检查月度加工计划的完成情况、项目进度,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5.机械加工应实行工时定额管理和经济核算。车间每月公布各机床或操作工人的生产计划完成情况,及时表彰先进。

6.机械加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质量检验制度,设置专门检验机构或专职检验人员加强工序质量检查,未经检验的半成品,下道工序不准自行施工。大型铸锻件及高压件必须对原材料按规定进行检验,凡生产的成品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

7.加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由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召集有关部门或人员研究处理。加工过程中产生废品时,操作者应填写产品报废单,找出原因,吸取教训。车间要经常召开质量分析会,交流操作经验,不断提高加工质量。

8.各机械加工单位应及时上报月加工计划完成情况,内容如下:

(1)产量;铸铁(吨)、铸钢(吨)、有色金属(吨)、加工件(件/吨)、铆焊件(件/吨);

(2)品种(项目)项目完成率=(实际完成项/计划项)×100%;

(3)质量要考核加工件的合格率和废品率;

(4)台时利用率=(实际利用台时/应有台时)×100%;

(5)定额工时完成率=实际总完成工时/项目总定额工时)×100%;

(6)修旧利废;指修旧利废的项目、件数及创造或节约的价值。

第5篇 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的推行,并能提前发现异常、迅速处理改善,借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条:范围

本质量管理制度包括:

(一)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

(二)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三)仪器管理;

(四)质量检验的执行;

(五)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六)客诉处理;

(七)样品确认;

(八)质量检查与改善。

第三条: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

本公司质量管理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

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第四条: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范围规范包括:

(一)原物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二)在制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三)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第五条: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一)各项质量标准

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会同质量管理部、制造部、营业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依据'操作规范',并参考①国家标准②同业水准③国外水准④客户需求⑤本身制造能力⑥原物料供应商水准,分原物料、在制品、成品填制'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一式二份,呈总经理批准后质量管理部一份,并交有关单位凭此执行。

(二)质量检验规范

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召集质量管理部、制造部、营业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分原物料、在制品、成品将①检查项目②料号(规格)③质量标准④检验频率(取样规定)⑤检验方法及使用仪器设备⑥允收规定等填注于'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内,交有关部门主管核签且经总经理核准后分发有关部门凭此执行。

第六条: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修订

(一)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规范若因①机械设备更新②技术改进③制程改善④市场需要⑤加工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可以予以修订。

(二)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每年年底前至少重新校正一次,并参照以往质量实绩会同有关单位检查各料号(规格)各项标准及规范的合理性,酌予修订。

(三)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修订时,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应填立'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说明修订原因,并交有关部门会签意见,呈现总经理批示后,始可凭此执行。

仪器管理

第七条:仪器校正、维护计划

(一)周期设订 仪器使用部门应依仪器购入时的设备资料、操作说明书等资料,填制'仪器校正、维护基准表'设定定期校正维护周期,作为仪器年度校正、维护计划的拟订及执行的依据。

(二)年度校正计划及维护计划仪器使用部门应于每年年底依据所设订的校正、维护周期,填制'仪器校正计划实施表'、'仪器维护计划实施表'做为年度校正及维护计划实施的依据。

第八条:校正计划的实施

(一)仪器校正人员应依据'年度校正计划'执行日常校正,精度校正作业,并将校正结果记录于'仪器校正卡'内,一式二份存于使用部门。

(二)仪器外协校正:有关精密仪器每年应定期由使用单位通过质量管理部或研发部申请委托校正,并填立'外协请修单'以确保仪器的精确度。

第九条:仪器使用与保养

1、仪器使用人进行各项检验时,应依'检验规范'内的操作步骤操作,使用后应妥善保管与保养。

2、特殊精密仪器,使用部门主管应指定专人操作与负责管理,非指定操作人员不得任意使用(经主管核准者例外) 。

3、使用部门主管应负责检核各使用者操作正确性,日常保养与维护,如有不当的使用与操作应予以纠正教导并列入作业检核扣罚。

4、各生产单位使用的仪器设备(如量规)由使用部门自行校正与保养,由质量管理部不定期抽检。

5.仪器保养

(1)仪器保养人员应依据'年度维护计划'执行保养作业并将结果记录于'仪器维护卡'内。

(2)仪器外协修造:仪器邦联保养人员基于设备、技术能力不足时,保养人员应填立'外表请修申请单'并呈主管核准后送采购办理外协修造。

原物料质量管理

第十条;原物料质量检验

(1)原物料进入厂区时,库管单位应依据'资材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收料,对需用仪器检验的原物料,开立'材料验收单(基板)'、'材料验收单(钻头)'及'材料验收单(一般)',通知质量管理工程人员检验且质量管理工程人员于接获单据三日内,依原物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完成检验。

(2)'材料验收单'(一般)、(基板)、(钻头)各一式五联检验完成后,第一联送采购,核对无误后送会计整理付款,第二联会计存,第三联料库,第四联质量管理存,第五联送保税。且每次把检验结果记录于'供应厂商质量记录卡',并每月根据原物料品名规格类别的结果统计于'供应商质量统计表'及每月评核供应商的行分于'供应商的评价表',提供采购作为选择对抗厂商的参考资料。

制造前质量条件复查

第十一条:制造通知单的审核(新客户、新流程、特殊产品)

质量管理部主管收到'制造通知单'后,应于一日内完成审核。

(一)'制造通知单'的审核

1、订制料号-pc板类别的特殊要求是否符合公司制造规范。

2、种类-客户提供的油墨颜色。

3、底板-底板规格是否符合公司制造规范,使用于特殊要求者有否特别注明。

4、质量要求-各项质量要求是否明确,并符合本公司的质量规范,如有特殊质量要求是否可接受,是否需要先确认再确定产量。

5、包装方式-是否符合本公司的包装规范,客户要求的特殊包装方式可否接受,外销订单的shipping mark及side mark是否明确表示。

6、是否使用特殊的原物料。

(二)制造通知单审核后的处理

1、新开发产品、'试制通知单'及特殊物理、化学性质或尺寸外观要求的通知单应转交研发部提示有关制造条件等并签认,若确认其质量要求超出制造能力时应述明原因后,将'制造通知单'送回制造部办理退单,由营业部向客户说明。

2、新开发产品若质量标准尚未制定时,应将'制造通知单'交研发部拟定加工条件及暂订质量标准,由研发部记录于'制造规范'上,作为制造部门生产及质量管理的依据。

第十二条:生产前制造及质量标准复核

(一)制造部门接到研发部送来的'制造规范'后,须由科长或组长先查核确认下列事项后始可进行生产:

1、该制品是否订有'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作为质量标准判定的依据。

2、是否订有'标准操作规范'及'加工方法'。

(二)制造部门确认无误后于'制造规范'上签认,作为生产的依据。

制程质量管理

第十三条:制程质量检验

(一)质检部门对各制程在制品均应依'在制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实施质量检验,以提早发现异常,迅速处理,确保在制品质量。

(二)在制品质量检验依制程区分,由质量管理部ipqc负责检验:

1、钻孔-ipqc钻孔科日报表。

2、修一-针对线路印刷检修后分十五条以下及十五条以上分别检验记录于ipqc修一日报表。

3、修二-针对镀铜(cu)易(sn/pb)后15条以上分别检验记录于ipqc修二日报表。

4、镀金-ipqc镀金日报表。

5、底片制造完成正式钻孔前由质量管理工程科检验并记录于'底片检查要项'。

6、其他如'喷锡板制程抽验管理日报表'、'qai进料抽验报告'、's/m抽验日报表'等抽验。

(三)质量管理工程科于制程中配合在制品的加工程序、负责加工条件的测试:

1、钻头研磨后'规范检验'并记录于'钻头研磨检验报告'上。

2、切片检验分pih、一次铜、二次铜及喷锡蚀铜分别依检验规范检验并记录于(qae microsection report)、(aqe solderability tes report)等检验报告。

(四)各部门在制造过程中发现异常时,组长应即追查原因,并加以处理后将异常原因、处理过程及改善对策等开立'异常处理单'呈(副)经理指示后送质量管理部,责任判定后送有关部门会签再送总经理室复核。

(五)质检人员于抽验中发现异常时,应反应单位主管处理并开立'异常处理单'呈经(副)理核签后送有关部门处理改善。

(六)各生产部门依自检查及顺次点检发生质量异常时,如属其他部门所发生者以'异常处理单'反应处理。

(七)制程间半成品移转,如发现异常时以'异常处理单'反应处理。

第十四条:制程自主检查

(一)制程中每一位作业人员均应对所生产的制品实施自主检查,遇质量异常时应即予挑出,如系重大或特殊异常应立即报告科长或组长,并开立'异常处理单'见(表)一式四联,填列异常说明、原因分析及处理对策、送质量管理部门判定异常原因及责任发生部门后,依实际需要交有关部门会签,再送总经理室拟定责任归属及奖惩,如果有跨部门或责任不明确时送总经理批示。第一联总经理室存,第二联质量管理部门(生产管理),第三联会签部门,第四联经办部门。

(二)现场各级主管均有督促所属确实实施自主检查的责任,随时抽验所属各制程质量,一旦发现有不良或质量异常时应立即处理外,并追究相关人员疏忽的责任,以确保产品质量水准,降低异常重复发生。

(三)制程自主检查规定依'制程自主检查实施办法'实施。

□ 成品质量管理

第十五条:成品质量检验

成品检验人员应依'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实施质量检验,以提早发现,迅速处理以确保成品质量。

第十六条:出货检验

每批产品出货前,品检单位应依出货检验标示的规定进行检验,并将质量与包装检验结果填报'出货检验记录表'见(附表)呈主管批示后依综合判定执行。

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第十七条:原物料质量异常反应

(一)原物料进厂检验,在各项检验项目中,只要有一项以上异常时,无论其检验结果被判定为'合格'或'不合格',检验部门的主管均须于说明栏内加以说明,并依据'资材管理办法'的规定呈核与处理。

(二)对于检验异常的原物料经核决主管核决使用时,质量管理部应依异常项目开立'异常处理单'送制造部经理室生产管理人员,安排生产时通知现场注意使用,并由现场主管填报使用状况、成本影响及意见,经经理核签呈总经理批示后送采购单位与提供厂商交涉。

第十八条:在制品与成品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一)在制品与成品在各项质量检验的执行过程中或生产过程中有异常时,应提报'异常处理单',并应立即向有关人员反应质量异常情况,使能迅速采取措施,处理解决,以确保质量。

(二)制造部门在制程中发现不良品时,除应依正常程序追踪原因外,不良品当即剔除,以杜绝不良品流入下制程(以'废品报告单'提报,并经质量管理部复核才可报废)。

第十九条:制程间质量异常反应收料部门组长在制程自主检查中发现供料部门供应在制品质量不合格时,应填写'异常处理单'详述异常原因,连同样品,经报告科长后送经理室绩效组登记(列入追踪)后,送经理室品保组人员召集收料部门及供料部门人员共同检查料品异常项目、数量并拟定处理对策及追查责任归属部门(或个人)并呈经理批示后,第一联送总经理室催办及督促料品处理及异常改善结果,第二联送生产管理组(质量管理部)做生产安排及调度,第三联送收料部门(会签部门)依批示办理,第四联送回供料部门。制造科召集机班人员检查改善并依批示办理后,送经理室品保组存,绩效组重新核算生产绩效及督促异常改善结果。

成品出厂前的质量管理

第二十条:成品缴库管理

(一)质量管理部门主管对预定缴库的批号,应逐项依'制造流程卡'、'qai进料抽验报告'及有关资料审核确认后始可办理缴库作业。

(二)质量管理部门人员对于缴库前的成品应抽检,若有质量不合格的批号,超过管理范围时,应填写'异常处理单'详述异常情况及附样并拟定料品处理方式,呈经理批示后,交有关部门处理及改善。

(三)质量管理人员对复检不合格的批号,如经理无法裁决时,把'异常处理单'呈总经理批示。

第二十一条:检验报告申请作业

(一)客户要求提供产品检验报告者,营业人员应填报'检验报告申请单'一式一联说明理由,检验项目理由,检验项目及质量要求后送总经理室产销组。

(二)总经理室产销组人员接获'检验报告申请单'时,应转经理室生产管理人员(质量要求超出公司成品质量标准者,须交研发部)研判是否出具'检验报告',呈经理核签后把'检验报告申请单'送总经理室产销组,转送质量管理部。

(三)质量管理部接获'检验报告申请单'后,于制造后取样做成品物性实验,并依要求检验项目检验后将检验结果填入'检验报告表'一式二联,经主管核签后,第一联连同'检验报告申请单'送总经理产销组,第二联自存凭以签认成品缴库。

(四)特殊物、化性的检验,质量管理部接获'检验报告申请单'后,会同研发部于制造后取样检验,质量管理部人员将检验结果转填于'检验报告表'一式二联,经主管核签,第一联连同'检验报告申请表'送产销组,第二联自存。

(五)产销组人员在接获质量管理部人员送来的'检验报告表'第一联及'检验报告申请单'后,应依'检验报告表'资料及参酌'检验报告申请单'的客户要求,复印一份呈主管核签,并盖上'产品检验专用章'后送营业部门转客户。

产品质量确认

第二十二条:质量确认时机

经理室生产管理人员于安排'生产进度表'或'制作规范'生产中遇有下列情况时,应将'制作规范'或经理批示送确认的'异常处理单'由质量管理部门人员取样确认并将供确认项目及内容填立于'质量确认表',连同确认样品送营业部门转交客户确认。

(一)批量生产前的质量确认。

(二)客户要求质量确认。

(三)客户附样与制品材质不同者。

(四)客户附样的印刷线路非本公司或要求不同者。

(五)生产或质量异常致产品发生规格、物性或其他差异者。

(六)经经理或总经理指示送确认者。

第二十三条:确认样品的生产、取样与制作

(一)确认样品的生产

1、若客户要求确认底片者由研发部制作供确认。

2、若客户要求确认印刷线路、传送效果者,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应以小时制作供确认。

(二)确认样品的取样 质量管理部人员应取样二份,一份存质量管理部,另一份连同'质量确认表'按照质量管理制度规定交由业务部送客户确认。

第二十四条:质量确认书的开立作业

(一)质量确认书的开立

质量管理部人员在取样后应即填'质量确认表'一式二份,编号连同样品呈经理核签并于'质量确认表'上加盖'质量确认专用章'转交研发部及生产管理人员,且在'生产进度表'上注明'确认日期'后转交业务部门。

(二)客户进厂确认的作业方式

客户进厂确认需开立'质量确认表'质量管理人员并要求客户于确认书上签认,并呈经理核签后通知生产管理人员排制,客户确认不合格拒收时,由质量管理部人员填报'异常处理单'呈经理批示,并依批示办理。

第二十五条:质量确认处理期限及追踪

(一)处理期限 营业部门接获质量管理部或研发部送来确认的样品应于二日内转送客户,质量确认日数规定国内客户5日,国外客户10日,但客户如需装配试验始可确认者,其确认日数为50日,设定日数以出厂日为基准。

(二)质量确认追踪 质量管理部人员对于未如期完成确认者,且已逾2天以上者时,应以便函反应营业部门,以掌握确认动态及订单生产。

(三)质量确认的结案 质量管理部人员于接获营业部门送回经客户确认的'质量确认表'后,应即会经理室生产管理人员于'生产进度表'上注明确认完成并以安排生产,如客户不合格时应检查是否补(试)制。

质量异常分析改善

第二十六条:制程质量异常改善

'异常处理单'经经理列入改善者,由经理室品保组登记交由改善执行部门依'异常处理单'所拟的改善对策确实执行,并定期提出报告,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改善结果。

第二十七条:质量异常统计分析

(一)质量管理部每日依ipqc抽查记录统计异常料号、项目及数量汇总编制'各机班、料号不良分析日报表'送经理核示后,送制造部一份以了解每日质量异常情况,以拟改善措施。

(二)质量管理部每周依据每日抽检编制的'各机班、料号不良分析日报表'将异常项目汇总编制'抽检异常周报'送总经理室、制造部品保组并由制造科召集各机班针对主要异常项目、发生原因及措施检查。

(三)各科生产中发生异常时拟报废的pc板,应填报'成品报废单'会质量管理部mpb确认后始可报废,且每月5日前由质量管理部汇部填报'制程料号别报废原因统计表'见(附表)送有关部门检查改善。

第二十八条:质量管理圈活动

为培养基层干部的领导统御及领导能力以促进自我启发提高人员的工作士气及质量意识,以团队精神共谋产品质量的改善,公司内各部门得组成质量管理圈,以推动改善工作。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实施与修订

本质量管理制度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增补修改亦同。

第6篇 工业企业职业健康防治管理制度

1.目的和依据

1.1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2 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3 定义

3.1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2 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疾病。

4机构设置

公司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各车间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安管办为职业卫生的日常管理机构。

5职责

5.1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职责:

5.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5.1.2审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5.2安管办职责:

5.2.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5.2.2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卫生部门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5.2.3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企业劳动卫生档案的建立工作;

5.2.4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5.2.5负责在职员工职业病档案的归档工作。

5.2.6会同人力资源部门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5.3人力资源部门

5.3.1负责新入厂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查体和员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工作。

5.3.2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5.4各单位(各车间、部门、合作合资公司)职责

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工作。

6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6.1安管办根据公司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时如实地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接受监督。

6.2申报的主要内容有: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7 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管理制度

7.1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7.1.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力;

7.1.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力;

7.1.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力;

7.1.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力;

7.1.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力;

7.1.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权力;

7.1.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权力。

7.2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

7.2.1 预防措施

7.2.1.1对存在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进行卫生预评价。卫生预评价的全过程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设计阶段的卫生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卫生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中对卫生防护设施效果的监测和评价。

7.2.1.2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有防尘防毒设施,实行“三同时”管理,即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使用。

7.2.1.3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尘、防毒、防噪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逐步消除尘、毒、噪危害。

7.2.1.4进入有毒有害岗位作业人员,必须事先进行防毒知识教育,掌握有毒物质的毒性、中毒急救互救知识、防护器材的使用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2.2生产过程中的控制

7.2.2.1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

7.2.2.2对作业场所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7.2.2.3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

7.2.2.4若改变产品原材料或工艺流程,可能使尘毒等危害增加者,要采取可靠的预防性措施,按照变更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

7.2.2.5防尘防毒设施,必须加强维修管理,确保完好和有效运转。

7.2.2.6对尘毒危害严重、测定超过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应当及时给予有效的治理。有害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并对其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防护效果,确保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7.2.2.7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防噪声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噪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7.2.2.8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7.2.2.9为接触尘、毒、噪等有害因素的员工配备适宜有效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使用。

7.2.2.10在具有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或化学烧伤危险的场所应设冲洗设施。

7.2.3 职业卫生管理

7.2.3.1 必须贯彻执行有关保护妇女的劳动法规,安排工作要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

7.2.3.2对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工作场所各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7.2.3.3对疑似职业病的员工需要上报职防机构诊治的,由安管办和人力资源部提供职业接触史和现场职业卫生情况,到具有职业病诊疗资格的职防部门进行检查、诊断。

7.2.3.4对接触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医学监护,包括上岗前的健康检查、在岗时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及退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没有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不得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7.2.3.5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该场所的员工进行应急职业性健康检查,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7.2.3.6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要制定出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专兼职安全卫生管理人员严格监督岗位操作人员按章操作。

7.2.3.7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应设置有毒有害因素告示牌,注明岗位名称、有毒有害因素名称、国家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监测结果、预防措施等。

7.2.3.8除按要求对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进行报告外,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书面现场调查报告书,报告书内应有分析、有结论、有改进措施。

8、办公室建立企业劳动卫生档案,并保存工业卫生监测记录。

第7篇 化学工业企业供用汽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供用汽管理,搞好供用汽系统设备和管道的精心操作和科学维修,达到正常供用汽、安全与经济合理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企业根据供汽系统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应的供汽管理机构和体制,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明确各级职责,加强供汽管理。

2.建立和健全各种供用汽规章制度。企业供用汽管理,必须制订锅炉运行规程、供汽管网运行规程、水质处理工艺规程、设备维修规程、岗位操作法、安全技术规程和管理制度等。

3.完善各种基础技术资料。供用汽管理必须具备和完善以下基础资料:供汽管网系统图、供气管网施工竣工图、锅炉用煤(油)的质量分析资料、锅炉给水水质分析资料、烟气中含尘量及气体成分分析资料、供用汽设备及干管保温设计和施工原始资料、保温层表面温度和单位面积热损失的测试计算资料等。

4.加强供用汽管理工作。

(1)要做到供汽有计划、用汽有指标、消耗有定额、节汽有措施、考核有奖惩。

(2)要狠抓锅炉节煤(油)、节水、节汽工作。做到经济合理运行,努力降低消耗和成本。

(3)要加强计量管理。外购蒸汽和锅炉产汽一级计量仪表配备率达到98%;分厂(车间)用汽二级计量仪表、主要用汽岗位仪表配备率要达到100%,其他要达到80%以上。工段主要生产用汽工序或设备三级计量仪表配备率达到100%,其他可达到60%以上。所有配备仪表都必须按照周期检定期限进行检定,检定率要达到100%。

(4)要定期组织蒸汽锅炉和借用汽系统的热平衡测试、分析工作,不断提高锅炉热效率。采用新型保温材料,做到保温层齐全完整,降低热损失,提高换热设备的效率,使供用汽设备和供用汽干管单位面积热损失达到国家标准,不断提高热能的利用率。

(5)锅炉用煤(油)应定期或分批进行煤(油)质分析检验。

(6)严格控制锅炉给水水质和排烟含尘及气体成分,从而保证达到处理工艺和环保排放标准。

(7)定期组织节汽检查,对节汽有显著成绩或严重违犯用汽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奖惩意见。

(8)企业应做好蒸汽冷凝水的回收。

(9)企业的生产用汽与生活用汽必须分开。

5.搞好安全运行。

(1)停送蒸汽、增减汽量,必须由用户提出申请,经生产调度下达,在供汽调度的统一组织下执行。

(2)停送汽或倒换备用蒸汽管道时,严格按操作顺序进行操作。

(3)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做好事故预防工作,保证安全运行。

(4)严格执行原国家劳动总局颁发的《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和化学工业部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8篇 化学工业企业备品配件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备品配件的集中统一管理,做好备品配件的储备、供应工作、抓好用、管、修、供四个环节,以保证设备正常维修和检修计划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基础管理;各企业应根据本企业情况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如备品配件加工订货管理制度、备品配件质量检验制度、备件图纸修改审批制度以及备件管理工作程序等。

2.定额管理;生产车间根据设备运转部件磨损、腐蚀规律,合理编制备品配件的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设备动力管理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和同行业先进消耗水平,编制企业备品配件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并每2至3年修改补充一次。新增设备的备品配件消耗、储备定额也要在调整定额时补充进去(储备定额计算公式附后)。

3.计划管理及加工订货生产车间按检修计划和储备定额订出年、季、月备品配件需要计划(非定额备件需同时提供图纸和留有一定的加工周期)。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汇总,经平衡库存后,分自制、订货、外协、修旧和从国外进口等不同渠道申请解决。备品配件的加工订货要严格按《经济合同法》执行,同时又要保证生产需要,防止积压。对已积压过剩的备品配件,应及时采取措施调剂处理。备品配件必须专用,不得组机。

凡使用期限在60个月上以的配件列为事故配件,事故配件要列出明细表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按国务院国发〔1977〕51号文件规定,事故配件不包括在库存周转定额内。储备定额资金不应超过本企业设备固定资产原值的2~4%。

4.生产车间管理;生产车间应做好备品配件管理工作,防止只要备件、不管备件的现象。各企业应根据情况在生产车间设立专职或兼职备件员,搞好备件管理和供应工作。

5.备件图纸管理;图纸是进行设备维修、备件加工的技术依据,是取基本的基础资料。应加强对备件图纸的管理。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应设立专职测绘人员,负责备件图纸的测绘、整理、修改和归档工作。做到有物有图,图物相符,并掌握一套完整的制造图纸,备件底图修改要有严格的审批手续。车间设备员要掌握设备零部件结构、尺寸、材质的变更情况,并及时报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审批后修改底图。设备停用或零件已做很大改动,要及时修改底图和蓝图。

6.修旧利废;在保证设备技术性能和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开展修旧利废、节约代用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企业要建立修旧利废管理办法,切实抓好修复品的管理、使用,并严格控制修理质量。

7.国外订货;申请国外订货的配件、仪表、特殊材料应由厂(矿)设备动力科(或备件科)会同有关单位审查汇总,经主管厂(矿)长审批后上报。各企业要在消化吸收国外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开展备件的国产化工作,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第9篇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制度与现场作业细则

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

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有“三级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等形式。

1.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

一般分为思想、法规和安全技术教育三种主要内容:

(1)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的政治影响、经济损失、个人受害后果几个方面进行教育。

(2)法规教育,主要是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条例、本企业已有的具体规定、制度和纪律条文。

(3)安全技术教育,包括生产技术、一般安全技术的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的训练。其内容主要是本厂安全技术知识、工业卫生知识和消防知识,本班组动力特点、危险地点和设备安全防护注意事项;电气安全技术和触电预防;急救知识;高温、粉尘、有毒、有害作业的防护;职业病原因和预防知识;运输安全知识;保健仪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和正确使用知识等业安全技术训练,是指对锅炉等受压容器,电、气焊接、易燃易爆、化工有毒有害、微波及射线辐射等特殊工种进行的专门安全知识和技能训练。

2.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

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有“三级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等形式。

三级教育:

在工业企业所有伤亡事故中,由于新工人缺乏安全知识而产生的事故发生率一般为50%左右,所以对新工人、来厂实习人员和调动工作的工人,要实行厂级、车间、班组三级教育。

其中,班组安全教育包括:

介绍本班安全生产情况,生产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各种防护及保险装置作用,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和操作注意事项。

经常性的宣传教育:

可以结合本企业本班组具体情况,采取各种形式,如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安全交

现场作业细则

场作业分析通常包括操作分析、工作和简化、方法工程三种。

作业分析通常包括操作分析、工作和简化、方法工程三种,其研究目的在于减少不必要的工作步骤,或使必要的操作用最迅速、最安全、最舒适的方法完成。动作分析可分为五大原则,二十七条项目:

第一条 关于人体运动的原则

(一)使用双手从事生产性工作;(二)双手同时开始及完成各种对称工作;(三)使手和手臂的移动作连续曲线的动作;(四)工作应有节奏,使工作自动而圆滑;(五)操作范围内,尽量使移动距离最短,并用最低类别的动作。

第二条 关于工作场所的原则

(一)手和手臂的运动途径应在正常工作区域内;(二)必须用眼睛注意的工作,应保证有正常视野;(三)工具和材料应置于固定位置;(四)工作场所的高度应设计能供站立或坐着使用;(五)工作区域应以少移动为原则;(六)好的工作环境可以导致好的工作表现。

第三条 关于工具和设备的原则

(一)工具和设备应预置于随手即可拿到或抓取之处;(二)以足踏板和固定工具代替手的动作,使手能执行更有用的工作;(三)使用将完成产品移去的自动弹出设施;(四)在方便操作的情况下,将机器控制排列妥善;(五)利用特别的工具和复合的工具(多种用途的工具);(六)考虑如何使用机器以便利操作。

第四条 关于材料搬运的原则

(一)为方便捉拿,应有良好的设计;(二)安排重力输送的漏斗、分离器、堆放和输送带,将材料送至使用地点;(三)预置和分类标明下一操作所需的材料和零件;(四)用落地输送法将产品挪开;(五)将所有较重物品举起时使用搬运机械。

第五条 关于节省时间的原则

(一)改善人工和机械动作的迟疑或暂时停止的问题;(二)通常动作形式需要较少步骤或元素者,所用的时间最短;(三)当机器工作时,工作应是进行中;而工作进行时,机器应是工作中。

第六条 填写方式

(一)操作步骤需按照工作流程详细记录;(二)操作方法应于操作步骤手续中给予详细记录,操作方法尽量以显浅文字叙述,使员工易于了解;(三)当机器工作时,工作应是进行中,而工作进行时,机器应在工作中;(四)应同时加工两个或两个以上零件;(五)操作方法若叙述不完整,需用图示辅助说明,能绘图者尽量用图示,使操作员易于了解;(六)其余应注意事项,需填写于表格中;

第10篇 工业企业财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业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组织形式的企业。

非工业系统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也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企业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企业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章程等文件的复印件。

企业发生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变更登记等主要事项,应当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变更文件的复印件。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缴纳国家税收,并接受主管财政机关检查监督。

第五条、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企业应当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用,存货的消耗、收发、领退、转移以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等,都应当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企业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应当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并制定和修订原材料、能源等物资消耗定额和工时定额,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查。

第二章 资金筹集

第七条、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以及外商资本金等。

国家资本金为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以国有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法人资本金为其他法人单位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个人资本金为社会个人或者本企业内部职工以个人合法财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外商资本金为外国投资者以及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第八条、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规定,及时筹集资本金。资本金可以一次或者分期筹集。一次性筹集的,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筹足。分期筹集的,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年内缴清,其中,第一次投资者出资不得低于15%,并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

投资者未按照投资合同、协议、章程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的,企业或者其他投资者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企业在筹集资本金过程中,吸收的投资者的无形资产(不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出资不得超过企业注册资金的20%;因情况特殊,需要超过20%的,应当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30%。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11篇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工业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制度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和要求,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安全教育成为制度化,不断提高全公司职工安全生产意识,确保科研生产顺利进行。

1.2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的所有职工。

2、引用标准和文件:

《qj l42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

3、内容与要求:

3.1对所有新进公司的工人,必须进行总公司、分公司、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

3.2总公司级安全教育由综合部组织,经营部配合实施。

3.2.1总公司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总公司概况,安全生产特点,党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方针、制度和本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知识,发生事故分析的原因、影响及预防措施等。

3.3分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分公司经理和分公司安全员负责实施。

3.3.1分公司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分公司生产特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特殊设备的安全要求,危险区应注意的要点,历年事故教训和预防措施,防护用品的合理使用及管理制度等。

3.4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实施。

3.4.1班组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岗位责任制,设备结构性能,安全操作规程和排除不安全因素的紧急措施,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等。

3.5工人调换工种必须接受新工种安全教育,长期离岗复工,要进行复工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操作。

3.6从事特种作业的工人,必须按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按各自工种要求进行定期复审。

3.7总公司级干部、中层干部、班组长、工程技术管理干部、安全技术干部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考核。

3.8采用新工艺、新设备、使用新材料,生产新产品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操作方法和安全知识教育。

3.9各分公司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分公司、班组要坚持进行每次生产前的安全教育。

附录:安全教育实施检查表

第12篇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工业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和要求,以保证发现和解决不安全隐患,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1.2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过程和工作过程。

2、引用标准与文件:

qjl42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

qj2867《危险点控制管理规定》

3、内容和要求:

3.1安全检查要做到经常性,充分发动群众,坚持专职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层层把关,堵塞漏洞。

3.2公司例行安全检查,由安全主管部门组织安委会和有关业务部门实施。

3.2.1每年安排一次全公司性质的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查隐患、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处理情况。

3.2.2每年安排一次专业性的安全检查。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电气、起重设备及吊具、压力容器、易燃易爆重点危险部位进行检查。

3.2.3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除分公司组织自查外,公司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分公司的重点危险部位和设备进行检查,并现场落实解决有关问题,否则不能投产。

3.2.4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组织节前安全检查。在各单位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易燃易爆、重点危险部位进行检查。

3.2.5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到各分公司生产现场监督检查。

3.3分公司检查

3.3.1各分公司除配合总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外,分公司领导每月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起重吊具使用情况,消防器材、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经营部,并作好检查记录。

3.3.2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分公司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生产用的吊具、主要设备、仪器仪表及环境的安全条件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反馈有关部门进行解决,否则不能投产。

3.3.3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分公司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节前检查。需入库的成品、半成品、贵重工具及工装等是否放好,门窗是否完好,用电设备是否断电,是否有漏汽、漏水等问题。

3.3.4分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应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有无违章操作,防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使用的工具、吊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装、搬运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

3.4班组检查

3.4.1班组每周由组长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作业现场是否整洁,各种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吊具有无磨损、锈蚀、断裂、变形。钢丝绳卡子是否松动,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分公司领导,并作好检查记录。

3.4.2组长在每次生产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危险部位和要害设施要重点检查,生产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有无违章操作等不安全行为。

3.4.3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倒班生产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并认真作好交接班记录。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要集中精力,随时注意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代班长或分公司领导。

3.5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主管公司领导或经营部,隐患未排除,严禁进行生产。

3.6.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要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处理。三定是:定解决问题的负责人,定整改措施和费用,定解决问题的时间和期限。四不推是: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项目部,项目部能解决的不推给分公司,分公司能解决的不推给总公司,总公司里能解决的不推给院里。

3.7分公司能解决的安全隐患,分公司领导要及时安排人员解决。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发现安全隐患无故拖延不解决的单位,经营部将根据有关规定发出隐患通知单限期落实解决。在期限内仍未解决,由此发生事故或影响生产,公司将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录: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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