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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23 18:18:01 查看人数:73

z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1篇 z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党团制度网-讯】

企业经理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及上级的指示决议。

二、从组织、管理、指挥生产方面负安全责任,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协助经理组织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整改,对违章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四、负责对新工人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和对各科人员的安全责任教育,并检查其落实执行情况。

五、在深入基层,现场检查施工进展情况的同时,认真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并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彻底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责成有关人员及时整改。

六、每季度定期进行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考核。

七、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品的发放和使用情况。

总工(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单位技术情况,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二、对施工生产中一切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经常把安全技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次研究,安排施工生产技术工作时,必须同时研究,安排安全技术工作。

三、组织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工程设计的图纸审核,施工方法的确定,施工机械设备,垂直运输设备的选用,以及确定架设工程的实施方案等每个环节,都要有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性强,实用效果好,成为科学指导施工的技术依据。

四、对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应列为重大科研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下达科研任务,组织力量攻克技术难关,彻底改善劳动条件。

五、组织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特殊施工工艺的技术措施,督促各生产单位实施和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工艺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六、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审查或提出设计方案时,必须同时提出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设施方案,同时要检查实施情况。

安全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公司颁发的各项安全技术规范和规章制度,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认真检查监督各单位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和使用,以及安全生产执行落实情况。

三、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施工思想教育,对新工人进行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的教育,编写教育材料。

四、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进行复查,经常深入工地进行安全检查指导。

五、负责组织审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六、组织好安全方面的会议,总结安全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推广安全管理先进典型。

七、按照伤亡事故管理办法规定,做好事故的处理,分析总结和上报工作。

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指导项目部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计划。

三、协助安全部门编制安全教育计划。

四、领导财务部门确保公司整个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资金及时拨付。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应对本单位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认真督促检查工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不违章指挥。

二、定期研究分析工地的安全状况,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开展竞赛活动,对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要采取措施、落实人员、落实经费、限期整改。

三、组织工人学习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知识,进行遵章守纪和安全技术教育,坚持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四、发生重伤、死亡和重大设备事故,应迅速报告主管部门、劳动部门和检察院,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清原因,拟定防范措施。

第2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的安全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1)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项目部、班组),并必须经考试合格、登记人卡方可参加施工。

(2)工人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并记录入卡方可参加施工。

(3)三级教育的时间为公司级不少于15小时,项目部不小于15小时,班组级不少于20小时。

(4)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

(5)定期轮训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至少一至二次,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6)安全教育的内容是: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从加强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劳动纪律两个方面进行的安全知识教育主要从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工艺方法、危险区、危险部位及各类不安全因素和有关安全生产防护和基本知识入手;安全技能教育,是结合各种专业特点,实施安全操作、规范操作的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掌本工种安全操作技术,事故教育可以使其从事故培训中吸取有益的东西,可预防类以事故的发生;法制教育可以激发人们自觉地遵幻守法,杜绝各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这类教育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实施。在开展教育活动中,必须结构先进的典型事例进行正面教育,以利取长补短,保障安全生产。安全教育要求体现'六性',即安全性、全面性、针对性以及成效性、发展性、经常性。

(7)要开展好主管部门及本公司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如'百日安全生产法','安全月''安全周等竞赛活动,使安全生产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同时还可以根据施工生产的特点实施好,'五抓'的安全教育,即工程突击赶任务时,工程接近收尾时,施工条件好时,季节气候变化时,节假日蝗时这五个环节必须抓紧教育。

(8)教育培训形式。安全教育、培训可以根据各自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设培训班,上安全课,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图片展、书画剪贴、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通报广播等等使教育培训形象生动。

第3篇 x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投标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投标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项目开发的市场分析、项目联络跟踪、投标项目策划、工程投标等管理。

二、相关文件

1.《管理手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5.《合同管理程序》

三、实施职责

1.本制度由经营预算部负责管理;

2.经营预算部负责市场调研、投标工程策划、工程投标。

3.综合办公室负责工程投标所需的公司荣誉证书、证明文件资料;

4.工程部负责,参与合同评审中有关合同技术条件和技术措施;负责工程质量承诺及质量保证措施;

四、工作流程

4.1投标策划

4.2.1投标报名:经营预算部根据项目的联络跟踪信息等进行工程项目的投标报名工作。负责在建筑市场、建委等有关单位进行登记等工作。

4.2.2购买招标文件:公司联络跟踪的项目在得到工程项目业主单位的邀请投标信息后,确定参与该工程项目的投标,即行购标书。

4.2.3招标文件评审

购买招标文件后,由经营预算部组织招标文件的评审,主要评审:

--准确理解顾客需求

--分析招标文件、合同的特殊要求

--顾客所有要求包括隐含要求是否明确,确定咨询答疑内容

--顾客要求是否全部形成文件(来往答疑、通知)

--审查招标文件、合同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国际惯例要求

--分析公司履行合同的能力

4.2.4确定投标策略

招标文件评审后,公司领导确定投标策略,投标实施大体方案,编制投标编排计划,包括:

--明确工程投标意图

--参与投标的优势与劣势

--项目技术经济指标分析

--收集整理报价资料

--确定投标承诺

--确定报价策略

--确定项目实施大体方案

--确定公关策略

--确定投标编制主要内容、时间安排等。

4.3编制投标文件

4.3.1经营预算部负责工程投标的组织工作,负责投标答疑;负责收集投标所需资料,公司相关单位提供各自专业范围的必需文件和资料.

4.3.2经营预算部负责商务报价、资信标的编制工作.

4.3.3工程部负责技术标的编制工作,按投标编排计划按时交给经营预算部排版打印。

4.3.4投标文件编制完成由经营预算部主任审核后进行印刷,装订,包封投标书.

4.3.1经营预算部负责投标策划;

4.3.2投标策划,由经营预算部负责将商务标策划和技术标策划的结果整理,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和内容编制投标文件;

4.3.3投标文件由经营预算部主任负责审核。

4.4工程投标

4.4.1工程投标的组织工作由经营预算部负责,负责编制、印刷标书,收集投标所需资料,公司各相关单位提供各自专业范围的必需文件和资料;

4.4.2综合办公室负责提供:

--公司简介

--公司业绩证明

--公司资质、资格文件

--提供公司经济诉讼案件情况资料

--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

--办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公司领导、公司机关部门主要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的简历(包括工作经历、经验和业绩)和资证资料

--项目部拟定负责人、主要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简历(包括工作经历、经验和业绩)和资证资料

4.4.3工程部负责提供

--质量目标、质量承诺

--质量管理措施

--质量标准

--质量保证体系

--量管理人员名单及证书

--安全目标和安全保证体系

--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

--安全管理人员资证及特种工种人员资证。

4.4.4财务部负责提供

--公司财务状况资料

--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

--公司财务状况预测分析资料

--办理投标保函或银行汇票及中标工程的履约保证金

--办理公司资信等级证明;

4.5中标工程合同洽谈及合同签订

4.5.1工程中标后由经营预算部负责与业主签订承包合同;

4.5.2合同起草由经营预算部依据招标文件、投标书编制,当业主要求采用其规定格式合同时,以此格式合同为合同草案;

4.5.3合同草案评审

4.5.3.1合同草案(或顾客格式合同)起草后,由经营预算部组织合同草案评审,并做好评审记录。评审程序见4.7条;

4.5.3.2合同草案评审的主要内容:

--准确理解顾客及招标文件需求

--是否正确理解了顾客要求的特点

--分析招标文件及格式合同的法律内涵

--分析格式合同与招标文件的差异

--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国际惯例要求

--是否贯彻了投标策略

--是否掌握了顾客的投资心理

--是否做到了知彼知己

--是否与投标书文件一致

4.5.4合同评审后由经营预算部负责组织合同洽谈、签订,相关部门参加。合同签订其程序为:

--审核会签

--公司经理签字或由其委托人签字

4.5.5合同签订后由经营预算部负责对本工程进行交底,交底的内容包括:有关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中标通知书;合同草案(或正式合同)中涉及'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的内容。并将全部合同正、副本及招投标文件建档保存。

4.6合同评审程序

合同评审包括招标文件评审、合同草案评审二种,其评审程序为:

4.6.1合同评审组织

组&n

bsp; 长:公司经理(或其委托人)

成员:公司副经理及公司经营预算部、工程部等部门负责人和专业人员;

4.6.2合同评审前准备

<1>由合同评审组织单位负责将招标文件、投标书及合同草案等有关内容分发各部门分阅;

<2>各部门分阅后,将评审初步意见填写在合同评审表中。

4.6.2合同评审

第4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及上级的指示决议。

二、从组织、管理、指挥生产方面负安全责任,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协助经理组织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整改,对违章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四、负责对新工人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和对各科人员的安全责任教育,并检查其落实执行情况。

五、在深入基层,现场检查施工进展情况的同时,认真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并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彻底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责成有关人员及时整改。

六、每季度定期进行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考核。

七、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品的发放和使用情况。

总工(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单位技术情况,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二、对施工生产中一切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经常把安全技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次研究,安排施工生产技术工作时,必须同时研究,安排安全技术工作。

三、组织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工程设计的图纸审核,施工方法的确定,施工机械设备,垂直运输设备的选用,以及确定架设工程的实施方案等每个环节,都要有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性强,实用效果好,成为科学指导施工的技术依据。

四、对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应列为重大科研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下达科研任务,组织力量攻克技术难关,彻底改善劳动条件。

五、组织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特殊施工工艺的技术措施,督促各生产单位实施和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工艺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六、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审查或提出设计方案时,必须同时提出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设施方案,同时要检查实施情况。

第5篇 建筑施工企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部是公司从事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的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帐、分类帐、辅助帐及时记帐、结帐、对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帐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帐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帐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

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⑴公司3000元以上的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董事长签字批准。如董事长不在公司,3000元以下可以由经理签字批准。

⑵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外单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⑶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董事长批准。

⑸往来款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

⑹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专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

⑴承包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并填写工程支付审批表。

⑵财务部审核后,报公司经理、董事长审批。

⑶公司经理、董事长审批同意后,财务对外付款。工程款的审批应按以上流程依次进行,不得空缺事后补签。如对已签部分有异议的可与相关人员沟通,有分歧的报领导解决,禁止压单行为。

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董事长批准。

4、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a房租标准: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60元/日。

b出差补贴:市内补贴每人20元/日,市外补贴每人25元/日。

c职工出差来回车费实报实销,出租车不在报销范围内。

d驾驶员出差补贴按每天30元计算。

⑷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后支付。

5、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⑴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帐的方式结算。

⑵公司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帐登记使用。

6、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

⑵办公室财产台帐为财务部附设帐册。

⑶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懂事长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⑷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制定,经懂事长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7、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⑴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⑵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报懂事长签字,并按本章第1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⑶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⑷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帐收据给经办人。

⑸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⑹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⑺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董事长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还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⑴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⑵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于每月1到3日,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每月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6,工程决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⑶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设计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上述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商品房由工程部,销售部办理竣工房交接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成本结算。

第三章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⑴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⑶凡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⑶办公室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帐,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⑴办公室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⑵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帐。

⑶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办公室审批,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帐。

⑸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⑴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⑵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⑷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⑸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主管工程和财务领导审核。

第6篇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

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质[2004]59号)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对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进行考核认定。三类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考核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1.三类人员是指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三类人员考核任职的主要规定

(1) 考核的目的和依据

为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

(2) 考核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以及实施对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的,必须遵守本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3) 三类人员考核的管理工作及相关要求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的考核工作,并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发证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央管理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发证工作。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安全生产工作经历,并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考核,不得收取考核费用,不得组织强制培训。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二十日内核发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对不合格的,应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限期重新考核。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统一的式样。

第7篇 x建筑施工企业施工机具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施工机具管理制度

1.目的

对施工机械设备运行进行有效控制,降低施工机械设备对环境的负面影响,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转,减少机械事故和人身伤害,确保公司整体目标和指标的实现。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

3.相关文件

《设备管理制度》

4.职责

4.1工程部

4.1.1是本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制度的编制、修订与过程监督检查。

4.1.2 负责、发放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1.3负责为施工机械设备配备合格的操作人员。

4.1.4负责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修。

4.2项目部

4.2.1负责施工中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及施工现场管理。

4.2.2负责本制度运行过程的监督与检查,并记录存档。

5.工作程序

5.1施工机械设备的购置及配备

5.1.1各项目根据施工生产需要购置时,填写'机械设备购置申批表'需公司主管经理批准执行,购置申请中对效益、安全、节能、环保等做好经济技术论证。采购应遵循技术上先进、生产上适用、经济上合理的原则。

5.1.2公司根据施工生产的要求进行调配。项目部施工设备在不能满足施工生产时,可申请调配、购置和租赁。

5.1.3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且符合下列要求:

a)连接牢靠,无松动现象。

b)机械运转平稳,无异响和震动。

c)机械设备运转部位密封良好,无泄漏现象.

d)机容整洁。

5.2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

5.2.1施工时,应配置使用性能完好,安全有保证的机械设备,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应齐全。机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公司应对其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填写《机械设备进场验收单》,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2.1.1所有机械设备应达到以下要求:

a)传动的外露部分应有牢固的防护罩,并且连接可靠,无松动。.

b)所有设备保持接地(零)线应可靠。

c)每台设备应使用一个独立的开关和电源线路,并与设备的负荷相匹配。所有带电部位屏护良好,防止意外触及。

d) 设备的线位、连锁、操作手柄应灵活可靠。

e) 设备不能出现漏油现象。

f) 设备检修时要断电,在断电处必须挂警示标志'禁止合闸、有人作业',并设置监护人。

5.2.1.2各种设备除达到上述要求外还应分别达到下列要求:

5.2.1.2.1垂直运输与起重机械(汽车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室外电梯)。

a)超高限位、力矩限制器、制动器、臂杆幅度指示器、吊钩保险,装置齐全稳定有效。

b)安全装置:

1卷扬限位器动作应有效可靠。

2大小车行程限位动作应有效可靠。

3门窗电器联销应有效可靠。

4紧急停车开关应灵敏可靠。

5电铃声应清脆、响亮,操纵开关标志应清晰。

6各处转动连接轴和其它外露旋转部位应装设牢固可靠的防护罩。

7 驾驶室地面应铺绝缘垫。

c)钢丝绳

1、钢丝绳断丝数在一个捻节距中断丝数不得超过钢丝绳丝数的10%。

2、钢丝绳尾端应装卡牢固,钢丝绳在卷筒上至少留有三圈。

d)滑轮应无裂纹、缺损,且转动灵活。

5.2.1.2.2 机动与运输车辆(机动翻斗车、轮式装载机、砼搅拌运输车)

a)离合器分离彻底,结合平稳可靠,无异常声响。

b)转向装置应调整适当,操纵方便,灵活可靠。

c)油箱、油路应无渗漏。

d)手、脚制动调整应适当,制动距离应符合要求。

e)仪表、照明、信号及附属装置应齐全完好。

5.2.1.2.3 混凝土机械(搅拌机,砂浆机,皮带运输机,混凝土输送泵)

a)连接件应完好无松动现象。

b)离合器分离应彻底,起支应平稳,制动器应灵敏可靠。

c)电气装置和线路的绝缘应良好,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

d)电源开关箱应有防雨遮栏措施,且应加锁。

e)露天使用的搅拌机应有防风避雨棚。

5.2.1.2.4 钢筋机械(钢筋调直机、钢筋切断机、钢筋弯曲机、卷扬机、对焊机、点焊机)

a)电气装置和线路的绝缘应良好,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设备外壳应做保护接零(接地)。

b)明露的传动部位应有牢固适用的防护罩。

c)卷筒上钢丝绳在使用时不应全部放完,应留有三圈,尾端装卡应牢固。

d)对焊作业要有防止火花烫伤的措施,防止作业人员及过路人员烫伤。

5.2.1.2.5 木工机械(平面刨,压刨,木工铣床)

a)应有吸尘装置且完好有效。

b)夹紧装置应完好有效,工作可靠。

c)电气装置和线路绝缘应良好,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设备外壳应做保护接零(接地)。

5.2.1.2.8 焊接机械(直流、交流、等离子切割机)

a)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电焊机接线处应有屏护罩。

b)电焊机插座与插头相匹配,且必须装有保护接(零)线。

c)电焊机一次接线长度一般不超过3m,焊把线长度不超过30m,并不准有接头,二次接线接头不允许超3个。

5.2.2需现场组装的大型机械设备(塔吊、室外电梯)须指派具有资质的安装队伍按有关规程进行组装,取得技术监督部门准予使用证方可使用。

5.2.3施工单位在使用机械设备时,优先考虑到负荷与设备配置相适应,并减少设备空运转节约能源。

5.2.4施工单位对使用的机械设备制定和实施必要的管理措施,减少施工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的噪音、尾气的排放、运输撒漏等。

5.2.5施工单位应为施工机械设备配备能胜任工作的操作人员,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保持相对稳定,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5.2.6施工单位加强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机械设备所

处工作场所应挂机械设备操作规程牌,严禁违章作业。

5.2.7项目部设备管理部门每月对所属的机械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机械设备完好、利用情况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存在重大问题的机械设备,必须停机整改,整改后经验收合格,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5.3施工机械设备的检查与维修。

5.3.1机械设备的日常检查工作由操作人员进行,发现机械故障、安全装置及防护设施损坏及时报设备管理部门。

5.3.2操作人员负责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清洁、调整、润滑、紧固、防腐工作,发现漏油、液现象及时处理。

5.3.3项目部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施工机械设备的大、中、小修工作安排。不具备大修条件的可委托外修。督促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

第8篇 建筑施工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治理目的

通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排查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地针对性措施,消除施工安全事故隐患,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切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王生全任组长,张百席、温秀春、冶占福、马麟、王元成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三、专项治理重点

1、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管理人员到岗并履行职责情况。

2、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情况。

3、现场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包括塔吊、施工电梯等)进场备案、安拆方案编制审批审核、检查验收、安全检测检验和使用情况。

4、脚手架、高处作业、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审批审核和实施落实情况。

5、施工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隐患的排查,按照《新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的要求,临时活动房搭设及验收使用情况。

6、临时设施搭设、临时用电及验收使用情况;用电设施设备安全与管理情况;特别是施工作业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的隐患排查的情况。

7、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四、排查治理内容、方式和重点

(一)排查治理内容

1.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特别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

3.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4.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

5.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

6.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

7.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和班组的安全检查和整改落实。

8.事故报告和处理及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等。

(二)排查治理方式

1.坚持与建筑安全专项治理结合起来,解决影响建筑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与日常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结合起来,加强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动态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3.坚持与加强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三)排查治理重点

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建筑施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7〕255号)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围绕以下四方面为主要内容进行检查和整改。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危险性性较大工程(施工用电、脚手架、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在建工程在施工中涉及拆除、爆破的、其他)的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等情况。临边、洞口防护等。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作业面距离坠落基准面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情况。

3、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

4、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等。

五、实施步骤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制定方案:

组织召开动员大会,把专项治理目的、要求传达到每个工程项目,每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通过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专项治理的有利契机,开展施工人员,特别是民工的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充分发挥全体施工人员的积极性,鼓励施工人员积极主动地参于施工安全排查隐患和整治。各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制定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企业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全面排查各种施工安全隐患。在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中,以排查建筑施工安全隐患为工作主线,以现场施工项目为中心,以贯彻落实为工作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二)排查整改,执法检查:

按照市建管站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九项内容和结合专项治理的工作实施方案,组织骨干力量对每个在建工程开展自查,全面排查施工安全事故隐患,重点突出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施工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隐患的排查。要建立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档案、整改落实记录等的闭合制度;建立施工安全隐患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建立公示牌,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按照三定原则(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立即整改,同时要对施工安全隐患进行分析、梳理,研究制定从源头解决的方法和办法。研究和掌握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特点和规律,确保施工安全。

( 三)总结提高,“回头看”再检查

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要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回顾总结,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制定对策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严格落实排查治理责任

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起来,要建立健全机构,成立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部门共同抓的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一把手”要注重落实责任,重点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分管领导要亲自下基层、下现场,负责组织、指挥、协调、落实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各施工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要有重点、分步骤地加以推进,并将本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印发至各施工现场,各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总监要保证将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

开发区安监站要负责监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各施工现场的开展及落实情况。

(二)实施综合治理,依法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1.坚持市场监管和施工现场整顿同步。一是着力整顿并规范建筑市场。切实加强对建设程序、市场各方主体的监管,在招标投标、施工许可、施工活动监管、安全生产监督等各个环节规范程序、严格管理。依法查处假招标、明招暗定、违法发包、违法转包、无证施工、无资质施工等各类违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重点加大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具有管理职能主体的监管,督促其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有效开展监督检查,保证施工安全生产。二是着力强化对施工现场的监管。安监站要加大对现场的监督管理力度,采取高强度、大频率的监督检查,对施工现场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是否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各项措施进行检查,严格督促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按标准施工、按规范监理,坚决制止凭经验施工、按土办法操作。三是保障大型机械运行安全。切实加强对大型机械安全管理,加强对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重点加强对安装、拆卸等关键工序的监督,实施严格的管理。安监站对安装、拆卸的专项方案、单位资质、人员资格要进行严格审查,做到资质证书与实际单位一致、个人证书与本人一致,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准予实施。安装、拆卸活动开始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到场进行再次核实并现场监督,安监站要组织到现场抽查、巡查。

2.坚持企业监管和人员监督同步。结合安全生产两项许可动态监管,在排查整治活动开展过程中,切实加强对企业和相关“三类人员”的动态管理。一是注重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复查。在各类监督检查中,把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提高到企业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法定条件的高度,对不符合条件、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限期责令改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提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议。二是注重对相关“三类人员”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现场监理人员的管理,落实其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相关人员给予严肃处理,必要时对其上岗资格进行处罚。

3.坚持设施监管和行为规范同步。一是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监督检查。施工项目部要结合工程特点,确定重大危险源,并制定明确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严格按规定发放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严格按规定配备和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做到预防在先、预防为主。二是规范各方行为。安监站要在强化现场监督检查的同时,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行为的督查力度。督促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在当前阶段,着力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强化对企业用工情况的检查;坚决遏止项目部、班组私招滥雇,坚决遏止小包头临时招人,层层转包;严肃持证上岗制度,对不符合上岗条件的坚决予以制止。

(三)按计划、有重点地分阶段推进排查治理工作

1.在动员部署阶段,各单位要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订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将隐患排查治理的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等向社会发布,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召开动员大会,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广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网络、报刊和安全画册等方式,确保此次专项整治的目的和要求全面及时传达到每个施工企业、每个项目管理人员,为广泛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2.在全面排查阶段, 各单位要对照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组织对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进行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要围绕汛期、夏季高温季节安全和北京“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的深化和隐患整改工作。在 “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要集中组织好宣传教育活动,突出“隐患治理,防范事故”的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自查整改,同时,要指导和督促相关企业及项目部加强自查和整改工作,做到边查边改,不留死角。对暂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落实责任、资金和监控手段,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对排查情况进行分类建档。开发区安监站要做好事故隐患的认定工作,及时报送事故隐患排查认定情况,加大隐患整改的督办力度,认真梳理重大隐患,公布重大隐患治理单位名单,落实督办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等。

3.在检查整改阶段,各单位要加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消除一起”,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落实责 任,限期整改,隐患未消除的不得进行施工。开发区安监站要充分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加大执法力度,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应进行严厉查处。期间我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对不落实和不重视的有关单位及责任人将进行严肃处理。

各单位、各施工现场要结合实际,研究办法,分阶段、有重点地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一是安全监督机构实施定期不定期抽查制度。开发区安监站要建立健全抽查和巡查制度,分阶段、有重点地对辖区内在建工程实施定期不定期的抽查和巡查,并做好记录。要发挥一线安全监督人员的作用,提高安全监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安全监督人员要每月对负责监管的项目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随机抽查,发现问题的及时做好督促整改工作。二是实施企业月检制度。各施工(监理)企业,要在隐患排查治理期间,每月组织对所有施工(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一次检查。对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情况、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和各类安全防护措施的到位情况进行严格检查。由企业领导带队并作好检查记录并签字,实行谁检查谁负责。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的,要及时督促项目进行整改,确保所属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始终做到有序、规范,符合各项安全生产条件。三是实施项目周检制度。每个在建工程均实行班组安全员巡检、项目安全员日检、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联合周检制度。要履行检查人员签字手续,对检查以及整改落实情况负责。所有检查均应作好书面记录,作为考核的依据。

4.在督查验收阶段,各单位要成立检查验收组,对全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检查评估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实际效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排查治理成果,确保取得实效。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出黑板报、张贴宣传标语、办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力度,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浓厚氛围。同时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全过程,大力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教育,使工程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全面提高安全知识水平,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形成全行业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五)及时报送信息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送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道、报送活动动态信息和有关统计数据。各单位要每季度末日前将当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相关内容上报开发区安监站。

青海金阳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额敏伊翎国际项目部

第9篇 d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料具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材料管理规定

(1)根据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政策、规定、办法,制定物资管理制度与实施细则

(2)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做好材料的供应计划,保证施工需要与生产正常运行。

(3)减少周转层次,简化供需手续,随时调整库存,提高流动资金的周转次数。

(4)负责填报材料、设备统计报表,贯彻执行材料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

(5)根据施工预算,材料部门要编制单位工程材料计划,报材料主管负责人审批后,作为物料器材加工、采购、供应的依据。

(6)月度材料计划,根据工程进度,现场条件要求,由各工长参加,材料员汇总出用料计划,交有关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二、材料入库验收制度

(1)物资入库,保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

(2)物资入库,应先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货位,更不准投入使用。

(3)核对证件:入库物在进行验收前,首先要将供货单位提供的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装箱单、发货明细表等进行核对,看是否同合同相符。

(4)数量验收:数量验收要在物资入库时一次进行,应当采取与供货单位统一后的计量方法进行验收,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实收数。

(5)质量检验:一般只做外观形状和外观质量检验的物资,可由保管员或验收员自行检查,验收后做好记录。

(6)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如证件不齐全,数量、规格不符,质量不合格,包装不符合要求等,应及时报有关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处理,保管员不得自作主张。

(7)物资经过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进行登账、建档工作,以便准确的反应库存物资动态。在保管账上要列出金额,保管员要随时掌握储存金额状况。

(8)物资经过复核后,如果是用自提,即将物资和证件全部向提货人当面点交,物资点交手续办完后,该项物资的保管阶段基本完成,保管员即应做好清理善后工作。

三、施工现场材料发放制度

(1)领取或借用材料器具必须经过出料登记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领取。

(2)仓管员负责及时发放劳保防护用品,领取数量需经安全员签字核实后,方可发放。

(3)器材收回后必须经过验收,若发现有损坏现象,根据损坏程度的轻重和器材单价,给予适当的赔偿。

(4)仓管员必须坚守岗位,设置防火防盗设施,禁止在仓库内吸烟、聚会娱乐,同时搞好仓库卫生,勤清扫,保持货架及材料的清洁。

四、施工现场领料制度

(1)各施工队领料时必须有计划领取,按计划分期、分批领取。

(2)各施工队队长亲自到办公室经主管同意签字后领取。

(3)施工队长可委派一名材料保管员负责领取本队计划内料具,并报办公室审批后方可执行。

(4)领料具时必须填写领料单据、签字,多余材料填写退料单,经保管员签字后退回。

五、施工现场材料使用制度

(1)施工材料的发放应严格按照材料消耗定额管理,采取分步、分项包干等管理手段降低材料消耗。

(a)项目经理部材料部门以技术部门根据工程计划和工程质量要求,提出的工程需用物资计划为基础,编制工程材料需用量,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遇有设计变更或特殊要求情况下,要以技术部门和经营管理部门书面通知为准,作为调整用量的依据。

(b)物资部对用料单位提供的用量不得超过申报的计划数。

(c)物资部根据工程量用量分项、分部把材料供应到作业队。

(d)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由项目经理部生产、质量、材料部门共同验收并在材料承包协议书上签字。

(e)材料定额员根据对施工队材料使用情况和分项、分部工程完成情况,对节超进行核算。

(2)水泥库内外散落灰及时清理。搅拌机四周、拌料处及施工现场内无废弃砂浆、混凝土,运输道路和操作面落地灰及时清运。做到活完脚下清。砂浆、混凝土倒运时要采取放洒落措施。(

3)砖、砂、石和其他材料应随用随清,不留底料。

(4)施工现场要有用料计划,按计划用料,使现场材料不积压,对剩余材料及时书面报告公司物资部予以调剂,以减少积压浪费,减少资金占用,加速资金周转。钢材、木材等原材料下料要合理,做到优材优用。

(5)施工现场施工垃圾分拣站标识明显,及时分拣、回收、利用、清运。垃圾清运手续齐全,按指定地点消纳。

(6)施工现场必须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和长流水。

六、施工现场材料节约制度

(1)水泥库内外,散落地灰要及时清理。搅拌机四周、搅拌处和现场内外无废弃砂浆和混凝土,运输道路和工作面等落地材料及时及时清理。砂浆、混泥土倒运时应用容器或铺垫木板,浇筑混凝土时应采取放散落措施。

(2)砖、砂石和其他散料应随时清理,不留底料。

(3)要按计划用料、进料,使材料不积压,减少退料现象,钢材、木材等料具要合理使用,长料不能短用,优料不能劣用。

(4)施工现场要有固定的垃圾站,对散落垃圾及时分拣回收利用。

(5)现场的剩余料及包装材料要及时回收,堆放整齐,及时清退。

(6)各班组要认证负责,做到计划用料,活完脚下清。

七、施工现场周转材料管理制度

(1)周转材料进场后,现场材料保管员要与工程劳务分包单位共同按进料单进行点验。

(2)周转材料的使用一律实行指标承包管理,项目经理部应与使用单位签订指标承包合同,明确责任,实行节约奖励,丢失按原价赔偿,损失按损失价值赔偿,并负责使用后的清理和现场保养,赔偿费用从劳务费中扣除。

(3)项目经理部设专人负责现场周转材料的使用和管理,对使用过程进行监督。

(4)严禁在模板上任意打孔;严禁任意切割架子管;严禁在周转材料上焊接其他材料;严禁从高处向下抛物;严禁将周转材料垫路和挪作他用。

(5)周转材料停止使用时,立即组织退场,清点数量;对损坏、丢失的周转材料应与租赁公司共同核对确认。

(6)负责现场管理的材料人员应监督施工人员对施工垃圾的分拣,对外运的施工垃圾应进行检查。避免材料丢失。

(7)存放堆放要规范,各种周转材料都要分类按规范堆码整齐,符合现场管理要求。

(8)维护保养要得当,应随拆、随整、随保养,大模板、支撑料具、组合模板及配件要及时清理、整修、刷油。组合钢模板现场只负责板面水泥清理和整平,不得随意焊接。

八、施工现场危险品保管制度

(1)对于贵州物品、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如油漆、稀料、杀菌药品、氧气瓶等,应根据材料性能采取必要的防雨、防潮、防爆措施,采取及时入库,专人管理,加设明显标志,严格执行领退料手续。

(2)危险品的领取应由工长亲自签字领取,用多少领多少,用不完的及时归还库房。

(3)使用危险物品必须注意安全,采取必要的防护安全措施。

(4)使用者必须具有一定的使用操作知识,安全生产知识。

九、施工现场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

(1)进场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严加保护,不得损坏。

(2)楼板、过梁、混凝土构件必须按规定码放整齐,严禁乱堆乱放。

(3)过梁、阳台板、等小型构件要分规格码放整齐,严禁乱堆乱放。

(4)钢筋要分型号、分规格隔潮、防雨码放。

(5)木材分类、分规格码放整齐,加工好的成品应有专人保管。

(6)各种电器器件继续数好,保护存放,不得损坏。

(7)水泥必须入库保存,要有防潮、防雨措施。

(8)钢门窗各种成品铁件,应做好防雨、防撞、防挤压保护。

(9)铝合金成品应进行特殊保护处理。

第10篇 h建筑施工企业技术管理制度

下面是我们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技术管理制度是施工企业技术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它的作用是把整修企业的技术工作科学地组织起来,保证技术工作有目的、有计划、有条理地开展,从而完成技术管理的任务。

一、图纸的熟悉、审查和管理制度

(一)施工图纸会审是施工前的一项重要技术准备工作。会审前要认真熟悉图纸,了解设计意图,对图中的疑难问题和差错,要分别作好记录,准备好会审意见,对于较复杂的大型工程,会审前由技术部组织各专业进行预审,将问题汇总,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二)图纸会审工作一般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参加。一般由公司工种部经理主持,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三)图纸会审时决定的问题,由现场项目技术负责人填写图纸会审记录和工程洽商单。图纸会审记录要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签字。会审记录填写要详细、准确,并注明参加会审的人员和时间。

(四)必须提高图纸会审工作质量,最大限度地发现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图纸会审应着重解决的问题,掌握设计意图和建设单位的要求,了解设计方案、技术措施贯彻国家规范标准情况;设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情况,有无改进方面;工程结构是否安全可靠,装饰装修施工有无困难;设计图纸内容有无错误,各专业之间有无矛盾等。

(五)图纸会审记录一式八份,分别如技术部、财务部、预算部等。

二、技术交底制度

(一)技术交底是施工技术管理的重要,按技术管理程序,技术交底必须在图纸会审的基础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进行;

(二)技术交底分工:凡由公司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工程,由公司经理主持,公司总工程师向有关项目经理部负责人进行交底。交底内容可以总工程师签发的会议纪要或其他文字材料下发执行,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施工前根据施工进度,按部位和操作项目,向各专业施工员及班组长进行交底。

(三)交底内容:总工程师的技术交底一般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部署、主要施工方法及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法和施工注意事项;对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机具的要求;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的配合;技术安全措施,规范性和特殊要求的施工技术措施等。项目技术负责人可按总工程师技术交底的内容办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交底的内容包括:设计图纸(包括设计变更)的尺寸、标高、轴线、预留洞、预埋件等详细情况;施工方法、施工顺序、工序措接;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成品保护措施、新用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要求;上级领导对某些技术问题的批示和技术决定;其他应说明的问题。

(四)技术交底主要以书面形式进行,填写统一的技术交底表格,并应由交底人、审核人及接受交底人签字。

(五)技术交底资料是施工技术资料的重要内容,各专业技术交底材料分别由单位工程专业技术负责人收集整理,并按日期先后编成册,妥为保管。

三、施工组织设计制度

每项工程开工前必须作出施工组织的设计以指导施工的全过程,处理好人、物、空间、时间、施工工艺、质量与数量、专业与协作等施工要素及其朴素间的关系,以获取好的经济效益。

(一)施工组织设计的分类及主要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按服务对象不同,大体可分为三类: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种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1、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群体工种复杂的重要工种为对象,是全局施工活动的纲领性指导文件(略)

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单位工程为对象,是单位工程施工具体的指导性文件,内容包括:(略)

3、施工方案有两种形式:

(1)凡套用定型设计、采用做法的建筑工程和工期较短的简单工程,可编制施工设计简要,着重对工期控制、施工质量保证和安全措施等方面的研究设计。进而提高管理工作的标准化程序;

(2)对于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难度较大,技术较为复杂的分项工程,以及特殊部位和特殊条件下的单项工程,均需编制施工方案,这种方案则是施工技术实施性专题设计,其内容必须包括:可行性和可靠性的分析、论证结果;材料、机具、设备、劳动力的投入计划;作业程序、条件、标准;经济技术指导的测算,质量等级和安全性能和预期评价,对不利影响因素的分析预测和相应的技术保证措施等。上述内容力求全面、详尽、具体,并同时提出施工管理的各种保证体系建制。

(二)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分工审批权限

施工组织设计、专题设计型施工方案由公司总工程师主持,组织有关部、室、项目经理部参加,由公司工程部负责汇编,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工程部有关人员进行审批。

(三)施工组织的编制时间要求

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与接制到图纸后15天内提出;施工设计概要在接到图纸后7天内提出;编制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视具体情况按期提交,原则不影响送标时间。

(四)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管理

1、所有工程都必须施工设计或方案,否则不准开工;

2、未经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视为无效;

3、工程开工前必须按编制分工逐级向下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交底,同时进行对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的横向交底,并应有相应的交底记录;

4、加强实施全过程控制,分别对基础施工、结构施工和装修三个阶段,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情况的中间检查,并且需做施工组织中间检查记录;

5、施工组织设计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实施过程中,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凡属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变更和调整,都必须编制“施组调整(或补充)方案”,报原审批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6、工程完成时,必须及时原施工组织编制内容做出技术总结,并上报原审批人,做好施工组织设计评价和对编制人、实施单位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施工组织设计的考评(略)

四、材料检验制度

材料检验制度是对施工用材料、构件、配件和设备等,必须由供应部门提出合格证明文件,,并进行试验、检验,对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并注明去向。对有关设备进行调整和试运转,以便正确、合理地使用,保证工程质量。

五、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

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规定,必须按照有关质量标准逐项检查操作质量和产品质量,根据建筑安装工程的特点分别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和竣工工程进行检查验收,从而逐环节地保证工程质量,详见质量管理制度。

六、工程技术档案制度

工程技术档案是指反映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技术状况、质量状况等有关技术文件、图片、图纸、光盘等,这些都需要妥善保管,以备工种交付使用、维护管理,改建扩建时使用,并对工种历史资料进行保存和积累。

1、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由公司档案管理员负责;

2、各项目工程的档案资料必须按照单位工程技术资料规定的内容齐全,填写准确无误。

3、档案的收集整理严格按“档案管理办法”的标准执行。

4、工程竣工验收的统一交回公司存档。

七、技术责任制度

是各级技术领导、技术管理机构、技术干部及操作工人的技术分工和配合要求,建立这项制度有利于加强技术领导,明确职责,从而保证配合有力,功过分明,充分调动有关人员搞好技术管理工作的积极性。

(一)技术管理机构

公司经理

总工程师

工程部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技术人员

专业施工员

工人班组

(二)各级技术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1、在各自负责的范围内,做好经常性的技术业务工作;

2、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为顺利进行施工创造条件;

3、向各级领导提供技术分析资料、技术情报、技术咨询、技术建议方案和技术措施,便于领导决策;

4、检查各级技术部门和技术人员贯彻有关技术规定、制度、规程的情况;

(三)总工程师的主要职责

1、全面领导企业的技术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政策、技术标准、技术规程、验收规范和技术管理制度;

3、组织编制:贯彻企业的年度技术措施纲要和四项费用计划,组织总结年度技术工作;

4、开展技术革新活动,审定重大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方案和全理化建议,组织编制和实施科技发展规划等;

5、对重点工程组织编制和参加审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技术交底,组织熟悉会审图纸,参加竣工验收;

6、参加公司范围内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工程质量检查,对重大事故进行技术上的分析和处理,参与重点工程的投标决策,领导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7、领导培训工作,审批技术培训计划;

8、领导进行技术总结;

9、对技术人员的工作安排、晋级、奖罚等方面提出意见;

10、对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问题负技术上的责任。

(四)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公司技术决定,制度以及施工项目的技术管理制度;

2、开展经常性的技术工作,主要有:

(1)组织有关人员熟悉图纸及招标文件等技术文件,对图纸中及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与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以及监理部门协商解决,并及时办理文字洽商手续;

(2)参加施工组织审批;

(3)负责项目工种技术交底工作;

(4)根据项目部的技术计划,组织编制度,保证质量、安全、节约的技术措施计划并贯彻执行;

(5)主持建筑物的位置、轴线、标高等预栓、组织隐蔽工程验收;

(6)组织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设立预检,参加竣工验收;

(7)组织质量检查,负责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及时上报;

(8)对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问题负技术上的责任;

(9)协助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10)领导材料检验工作;

(11)负责技术革新、环保计划的实施;

(12)领导技术档案的整理、原始资料的积累,组织绘制竣工图,并定期移交和归档;

(13)参加技术会议,组织技术业务学习和进行技术安全教育;

八、技术复核及审批制度

该制度规定对重要的且影响工程的技术对象进行复核,避免发生重大差错,影响工种的质量和使用功能,复核的内容本般包括建筑物的位置、标高和轴线、基础、设备基础、模板、钢筋砖、砖砌体、大梯图、主要管道、电镀,审批内容为合理化建议、技术措施、技术革新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对其它工种内容按质量标准规定,进行有计划的复查和检查,该制度实施由公司工程部负责完成。

第11篇 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一、 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且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得开工。

二、 施工现场的道路、上下水管线及材料堆放等平面布置都要符合安全、卫生、防火的要求,并加强管理,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三、 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和起重设备的限位装置,都要齐全有效。

四、 脚手架、井字架和安全网,搭设完毕必须经项目经理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验收时以安全检查标准为依据。

五、 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班组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六、 砼搅拌站、木工车间、沥青加工点及喷漆作业场所等,都要采取相应措施,使尘、毒、浓度控制在标准及施工要求内。

七、 加强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夏季防暑,冬季防冻,雨雪后采取防滑措施。

八、 施工现场和木工加工厂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要经常检查保持良好。

第12篇 建筑施工企业预结算制度

一、工程概(预)算制度

1. 总则

(1) 工程预算是招标报价的基础资料,编制工作必须严肃认真,根据工程规模、分工进度编制。

(2) 以公司名义承接的大型建筑、市政等工程的预算或报价,由公司经营部组织编制。

(3) 由公司的合作单位以公司名义承建的项目,需要公司经营部编制概预算时,由公司经营部负责编制;合作单位编制的概预算,原则上根据项目合作方式,确定是否需要公司经营部对概预算进行审核。

2. 预算编制的依据

(1) 经过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在编制之前,各专业的设计施工图及文字说明必须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时还要经过图纸会审。

(2) 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如果预算突破了经批准的概算,则应补做调整设计概算,并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后,方允许实施。

(3) 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包括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平面图和各项技术组织措施。

(4) 现行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其他费用定额和价差调整方法。

(5) 地区材料预算价格表和单位估价表。

(6) 工程设计和施工承包合同。这些工程承包合同,是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的基础,在编制预算时亦需认真执行。

(7) 预算工作手册。其主要内容有:各种常用数据和计算公式;金属材料规格和计量单位;各种标准构件工程量和材料用量;各类造价指标和工期定额等资料。

3. 预算编制的方法

编制工程预算通常采用两种方法:一是“实物法”,二是“单位估价法”。鉴于我国基本建设预算编制的主要任务是确定建设项目的投资数额,并通过多种途径有效地控制投资规模,因此目前我国基本建设预算制度明确规定采用单位估价法编制工程预算。

4. 预算编制的步骤

采用单位估价法编制工程预算,就是以预算定额和单位估价表为标准,在按规定计算出工程量的基础上计算出单位工程的预算造价。其具体步骤如下:

(1) 收集编制预算的基础文件和资料。

(2) 熟悉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全面掌握施工现场情况。

(3) 按规定正确划分计算项目、计算工程量及工料数量统计表。

(4) 套用有关预算定额,计算分项工程单价,填制工程价值及工料数量统计表。

(5) 填制单位工程预算表及技术经济指标。

(6) 进行工料分析,编写预算编制说明。

5. 预算的交底

预算经审定或中标后,公司经营副经理组织预算交底,由经营部编审人员向技术、施工、计划、统计、机械、劳资等部门和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其内容如下:

(1) 编制依据。

(2) 工程直接费,即人工、材料、机械费用量。

(3) 定额中的综合计算费用项目,如土方、降水、打桩、塔吊等因素的预算收入和定额所含工程量。

(4) 参考价和暂估价材料,设备的价格和定额可调项目。

(5) 主要材料、设备,加工件的数量、规格、品种。

(6) 图示不明确的部位,预算是怎样处理的。

(7) 补充定项目的组成。

(8) 其他因素。

二、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规范工程结算,,依照谁施工、谁负责催收工程款的原则,特指定本制度。

2. 工程结算的依据

编制建设工程结算主要依据以下文件资料:

(1) 工程和劳务承包合同。

(2) 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工期。

(3) 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记录和有关费用签证。

(4) 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

(5) 预算定额、材料预算价格表和各项费用取费标准。

(6) 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文件。

(7) 其他有关政策规定。

z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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