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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培训演练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12 18:58:11 查看人数:71

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培训演练制度

第1篇 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培训演练制度

一、培训

根据接受培训的人员不同,选择不同侧重点,确定培训内容,制定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如下:

1、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内容

⑴鉴别异常情况并及时上报的能力与意识,

⑵对待各种事故如何处理;

⑶自救与互相救护的能力。

2、对各应急救援专业队的培训内容

⑴各种器件、工具的技能与知识,

⑵任务的目的和如何完成任务;

⑶与上下级联系的方法和各种信号的含义。

3、对员工的培训

⑴施工作业场所具有哪些危险隐患,

⑵各种信号的含义;

⑶防护用品的使用和自制简单防护用具;

⑷紧急状态下如何行动。

二、训练和演习

定期组织进行训练和演习。公司进行事故应急预案演习是必不可少的,通过训练和演习可以验证事故应急预案的合理性,发现与实际不符合的情况,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一)、进行事故应急预案的演习要注意以下事项

1在演练过程中,公司应让熟悉危险设施的员工、有关的安全管理人员一起参考,

2一旦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编制完成后,公司应向所有员工以及外部应急服务机构公布;

3与危险设施无关的人、如外单位的管理人员或其他参观演习的人员作为观察员监督整个演练过程;

4每一次演练后,公司应核对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规定的内容是否都被检查,找出不足的缺点。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⑴事故期间通讯系统是否运作,

⑵员工是否安全撤离;

⑶急救服务机构能否及时参与事故抢救;

⑷是否有效控制事故进一步扩大。

(二)事故应急预案演习内容及分类

1、分类事故应急救援演习:

可分为室内演习和现场演习两种。

⑴室内演习又称组织指挥演习。主要由指挥部的领导指挥、通讯、防化等各部门以及救援专业队队长组成的指挥系统。在各级职能机关、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按一定的目的和要求,以室内组织指挥的形式将各级救援力量组织起来,实施应急救援任务和对危害到的人员实施有效防护的指导。

⑵现场演习即事故设想实地演习。根据其任务要求和规模可分为单项训练、部分演习、综合演习三种。

a、单项训练。针对性完成应急救援任务中的某个单科目而进行的基本操作。如个人防护训练、空气监测训练、通讯训练等等的单一课目训练。

b、部分演习。部分演习是检验应急救援任务中的某个课目、某个部门准备情况,同应急单位部门之间的协调程度而进行的基本工作。

c、综合演习。综合演习是检验指挥部的指挥、协调能力和救援专业队的救援能力及其配合情况、各种保障系统的完善情况及员工的避灾能力等。

(三)演习基本要求和内容

1、基本要求。为了使演习得到预期的效果,演习的计划必须细致周密,要把各级应急救援力量和应该配备的器材组成统一的整体。

2、演习的基本内容是根据演习的任务要求和规模而定,应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⑴ 各演习单位相互支援、配合及协调程度,

⑵ 公司生产系统运行情况,公司内应急情景、公司内应急抢险、急救与医治;

⑶公司内洗消、染毒空气监测与化验;

⑷事故区清点人数及人员控制,防护指导,包括专业人员的个人防护及对员工对毒气的防护;

⑸ 通信及报警讯号联络,各种标志布设及对危害区域的变化布设点的变更;

⑹ 交通控制及交通道口的管理,治安工作;

⑺ 员工及无关人员的撤离、防护区的洗消污处理及上、下源受污染情况调查,事故的善后工作;当时当地的气象情况及地形、地物情况及对事故危害程度的影响;

⑻ 向上级报告情况及向友邻单位通报情况;

⑼ 各专业队讲评要点,演习资料汇总需要的表格。

以上这些内容仅是一般情况,还应根据演习的任务增减内容。

3、演习人员的组成

不论演习规模的大小,一般都要有两部分人员组成:

⑴ 一是事故应急救援的演习员工,占演习人员的绝大多数,从指挥员起至参加应急救援的每一个专业队成员都应该是现职人员,即将来可能与事故应急救援直接有关者。

⑵ 另一方面的人员是考核评价者,他们应当是事故应急救援方面的专家,一个评价小组,分工对演习的每一个程序进行考核的评价,演习后演习者共同进行讲评和总结。

4、情况设置

情况设置是根据演习的目的而定的,即把欲达到的目的分列成演习的课目转换成演习方式通过演习逐步进行检查、考核来完成的。为使情况设置逼真而又可分项检查,在设置演习内容时要考虑下列几方面问题。

⑴ 由任务设置事故等级、根据事故等级分课目进行详细描述。部分演习一般只要简单的事故描述,如公司应急监测演习只需设置与此相适应的火灾情况即可。而综合演习不单要设置火灾爆炸情况,而且每一课目的情况都要详细描述。

⑵演习的序列要强调时间性,演习顺序符合逻辑性。

⑶有关情况的数据设置符合实际情况,演习时要求测得的数据要从实战出发。

⑷演习用的讯号、标志和指令要统一,使每个演习者都能立即明白迅速执行。

⑸待检查项目和考核内容标准清楚,容易评分和评价。

⑹演习模拟条件要有一定的广度,以便于各应急救援专业分队有他各自的灵活性。

5、事故描述

事故的发生具有其自身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在某种情况下由某一事物触发而形成,或者更严重的是由此而形成连锁影响而造成更大、更严重的事故或组合,对此要进行简要的描述。描述的详细程度使演习参加者可以根据此描述执行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任务和相应的防护行动。考核组人员可以根据描述,对学业演习进行评价。

⑴如事故内容类型(火灾爆炸)发生事故的部位和失常情况。

⑵火灾或爆炸的影响范围

⑶灭火抑爆、侦毒、监测演习和标志危害、影响范围。

⑷消毒及洗消处理。

⑸急救、救护演习。

⑹通讯、报警演习(设置不同情况、正常情况、通讯失灵情况)。

⑺交通控制演习。

⑻治安及保卫工作。

⑼防护教育和宣传工作。

⑽事故控制、善后工作。

6、时间安排。

演习时间安排基本应按真实事故条件下进行。可根据演习的需要安排合适的时间,演习日程安排后一般要率先通知有关部门和参加演习的个人,以利做好充分的准备。

7、演习条件选择。

演习条件最好选择比较不利的条件,如在夜间进行课目训练,选择能够说明问题的气象条件进行演习。如选择高温、低温等较为严峻的自然环境下进行演习等。

8、演习时的安全防护保证。

演习要在绝对安全的条件下进行。如燃烧、爆炸的设定、模拟剂的施放、洗消用水的排放,交通控制的安全;防护措施的安全,消防、抢险演习的安全保障都必须认真、细致地考虑。演习时要在其影响范围内告知该地区的居民,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惊慌。

9、讲评和总结

演习后的讲评是对每个演习者的再次学习和全面提高的好机会,要求每个演习者都要参加演习后的讲评。对组织指挥者来讲,通过讲评可以发现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问题,并可以从中找到改进的措施,把预案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讲评、总结的内容要整理成资料存档,并报上级部门。

报告内容包括:

⑴通过演习主要发现的问题,

⑵对演习准备情况的评价;

⑶对预案有关程序、内容的建议和改进意见;

⑷在训练、器材设备方面的改进意见;

⑸演习的最佳顺序和时间的建议;

⑹对演习情况设置的意见;

⑺对演习指挥机关的意见等。应急救援演习指挥部根据每个救援专业队的报告汇总写成综合报告。

四、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修订

1、公司应把在演习中发生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对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2、公司应在现场危险设施和危险物发生变化时及时修改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3、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修改情况及时通知所有与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有关人员。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要通过实践考验,证实该预案切实可行后才能实施。因此在演习评价和总结后,要根据评价、总结的意见,进行进一步的验证,认为确实需要修正的预案内容要在最短的时间内修正完毕,并报公司批准。

一、指挥部组成:

指挥部总指挥————电话———— 指挥部副总指挥———电话————

指挥部成员—————电话——-— 指挥部成员—————电话——-—

指挥部成员—————电话——-— 指挥部成员—————电话——-—

二、专业队组成:

1、通讯队组成:

队长————电话————副队长-----------电话-----------

组员名单:------------ --------------------------- ------------- -------------

组员名单:------------ --------------------------- - -------------- - -------------

组员名单:------------ ------------------------------ -------------- --------------

组员名单:------------ ----------------------------- -------------- --------------

通讯队:报警和确保各专业队与总指挥部之间广播和通讯的畅通;通过广播指导人员的疏散和自救。

器材配备:移动电话、固定电话、对讲机、广播设备及需用的工具器械。

2、治安队组成:

队长————电话————副队长-----------电话-----------

组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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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维持公司区域治安,按事故的发展态势有计划地疏散人员,控制事故区域边界人员车辆的进出。

器材配备:路障及指示标志,广播设备、应急照明灯具、手电筒及需用的工具器械等。

3、抢险抢修队组成:

队长————电话————副队长-----------电话-----------

组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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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材配备:过滤式防毒面具(导管式)或自给式呼吸器、防火服、高温工作服、防护手套、绝缘工具、绝缘靴 (鞋)、消防灭火器材(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手推车泡沫灭火器等)、消防斧头、消防水带、应急照明灯具、手电筒、及各种抢修需用的工具等。

主要任务:对事故现场、地形、设备、工艺,在具有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抢修设备,防止事故扩大,降低事故损失,抑制危害范围的扩大。执行任抢险抢修务时,应以2—3人为一组,集体行动互助照应。

4、医治救护队组成:

队长————电话————副队长-----------电话-----------

组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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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材配备:高温工作服、防护手套、急救药品和器械等。

主要任务:寻找、营救、保护、转移事故中的受伤人员。

5、运输队组成:

队长————电话————副队长-----------电话-----------

组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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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材配备:车辆、担架及有关搬运工具等。

主要任务:负责急救行动中人员、器材的运输等。

6、物资供应队组成:

队长————电话————副队长-----------电话-----------

组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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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器材配备:为救援行动提供物资保证。其中包括应急抢险器材、救援防护用品、器材、监测分机器件、指挥通信器件照明发电机、广播器件、过滤式防毒面具(导管式)或自给式呼吸器、防火服、高温工作服、防护手套、绝缘工具、绝缘靴 (鞋)、消防灭火器材(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手推车泡沫灭火器等)、消防斧头、消防水带、应急照明灯具及各种抢修需用的工具器械等。

第2篇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明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级别划分;预案修订频次;主管及修订部门职责;审批流程及预案格式,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车间。

3 内容与要求

3.1 事故应急预案制定依据

3.1.1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3.1.2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

3.2 事故应急预案制定要求

3.2.1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3.2.2 结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2.3 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3.2.4 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3.2.5 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3.2.6 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3.2.7 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3.2.8 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3 事故应急预案分类

3.3.1 综合应急预案,由公司级应急系统负责实施。

3.3.2 专项应急预案,由公司级应急系统负责实施。

3.3.3 现场处置方案,由车间级应急系统负责实施。

3.4 事故应急预案分级

3.4.1 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共分三个等级,分别是:

a)黄色警报:较大安全事故,主要指可能或已经造成3人(包括3人)以上人员轻伤;1人重伤;财产损失在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1人患职业病等情况的事故。

b)橙色警报:重大安全事故,主要指可能或已经造成1人以上3人(包括3人)以下人员重伤;财产损失在10万元(包括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1人以上,3人(包括3人)以下人员患职业病等情况的事故。

c)红色警报:特大安全事故,主要指可能或已经造成3人以上人员重伤;1人以上人员死亡;财产损失在30万元(包括30万元)以上;3人以上人员患职业病等情况的事故。

3.4.2 现场处置方案共一级,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时由车间启动应急处置方案,主要指可能或已经造成3人以下轻伤;财产损失在2万元以下等情况的事故。

3.5 综合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3.5.1 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应急预案体系;应急工作原则。

3.5.2 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3.5.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5.3.1 综合应急预案组织机构由公司总经理任总指挥,生产副总为副总指挥,各部门、车间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各应急救援小组组员为成员共同组成公司级应急指挥系统。

3.5.4 预防与预警

3.5.5 应急响应

3.5.6 信息发布

3.5.7 后期处置

3.5.8 保障措施

3.5.9 培训与演练

3.5.10 奖惩

3.5.11 附则,包括图片、释疑及实施时间等

3.5.12 附件

3.6 专项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各专项预案在公司综合应急预案的基础上进行编写,要相互结合、相辅相承。

3.7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的组织由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要求简单实用,符合车间实际。

3.8 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审批流程

3.8.1 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由管理部组织起草,生产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生效。

3.8.2 现场处置方案由预案所属车间、部门负责起草,生产技术科、安环部负责审核,报由生产经理批准生效。

3.9 事故应急预案评审、修订频次

3.9.1 综合应急预案每三年至少评审、修订一次,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牵头进行评审、修订。

3.9.2 专项应急预案每三年至少评审、修订一次,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牵头进行评审、修订。

3.9.3 现场处置方案每年至少评审、修订一次,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牵头进行评审、修订。

3.9.4 有下列情形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须进行及时修订、评审:

a)组织机构、法人代表、生产方式等发生变更;

b)生产工艺、设备或建、构筑物发生重大变化;

c)应急组织系统发生变更;

d)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e)急预案需修订;

f)应急管理部门提出修改申请。

3.10 事故应急预案管理

安环部负责事故应急预案电子、纸质文本维护管理,并负责备案。

4 相关制度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防汛、防台风应急救援预案》

《防建、构筑物倒塌应急救援预案》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剧毒、易制毒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 相关记录

《应急准备响应预案演练》

《会议记录》

《会议签到表》

《评审、修订记录》

第3篇 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为加强对船舶生产安全的应急救援工作,充分体现“****”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的价值观,保证公司所属船舶在出现事故(特别是重、特大海损事故)和紧急情况时,公司船岸双方都能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对紧急情况和意外事故进行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船舶损失、减轻人员伤害和水域环境的污染程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建立船舶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目的是为公司船岸人员在船舶发生紧急情况和意外事故时提供应急救援操作指南。

二、要求

1、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高效协调,持速改进。

2、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优先,保护水域环境优先。

三、定义和缩写

1、紧急情况:系指船舶发生事故或险情时,必须立即采取行动的情况。

2、应急救援预案:系指船舶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保证船岸应急救援行动得以实施的指导书。

3、事故:系指船舶因碰撞、触礁或搁浅、火灾或爆炸、风灾、沉没等造成人员伤亡、人员失踪、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的事件。

4、险情:系指船舶因操作或管理及自然灾害原因造成的危险局面,如进一步发展会造成事故的情况。

四、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七十号)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交海发[2001]383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交通部令[1991]30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四号)

五、机构与职责

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该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公司各部室负责人组成,人员名单见《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通讯联络表》。

2、应急救援办公室

公司业务信息科为应急救援办公室,安全副经理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电话为827212457,夜间值班电话18352315500。

3、职责

⑴ 总经理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是公司船舶紧急情况或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的总指挥。

⑵  副总经理(分管生产、安全工作)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副组长,对公司船舶紧急情况或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实施监控和管理。

⑶  业务信息科负责船舶海损、人员伤亡事故、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情况和处理方案的提出和实施,负责各海事机构、应急救援机构、打捞单位的联络和提供联络电话。

⑷  机务技术部负责机、电故障或事故和油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案提出和实施并负责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类零配件、工属具及船舶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稳性计算书等)。

⑸  水运科负责紧急情况下货物处置、救援船舶的调配和遇险船舶通讯联系。

⑹  水运科负责应急救援的人员调配,负责提供船长、轮机长姓名及船员名单,提供船员家属联系电话及方法。

⑺  财务科负责应急救援所需资金的保证。

⑻  其它人员随时听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调遣。

⑼  具体分工见《淮安市洪泽县航运有限公司岸基地应急救援部署表》。

4、责任联络人

⑴  船舶向公司报告本船紧急情况或事故,岸基地的第一责任联络人员是值班调度员,联络电话87212457,传真电话号码87212457。

⑵  第二责任联络人是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主任,如与调度员联系不上,立即与其联系,联络电话13915152618。

⑶ 紧急情况下,船长可采用最便捷的通讯手段直接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报告,联系电话13915158651。

(4)  船舶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时,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的同时,向海事救援中心求援,必要时应向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报告。

六、船上职责分工

⑴  船长是船舶遇到紧急情况或事故时的最高指挥者,他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发布命令,组织抢险,在特定情况下,为了保证人命安全,减少损失,保护水域环境,可以作出背离公司有关规定的决定,作出最好的选择,并对选择的结果负责。

(2) 船舶各岗位人员在应变救援情况下职责详见《船舶应急救援部署表》。

七、应急救援反应

1、船舶紧急情况汇报要求

当船舶发生下列情况时船长或队长必须报告

⑴  当船舶操作不当或设备损坏引起的重大事故隐患(险情),为保证船舶或人身安全而必须采取的有效措施。

⑵  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而导致的碰撞、搁浅触底、触礁等事故。

⑶  当船舶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

⑷  船舶因主机损坏,电器设备损坏,舵机系统损坏而造成船舶失控。

⑸  船舶因事故或其它原因产生的结构损坏或进水。

⑹  船舶遭遇大风大浪。

⑺  船舶发现人落水或船员严重伤病情况。

⑻  船舶遇江(河)盗(包括暴力行为)。

⑼  必不可少或重要的助航设备损坏。

⑽  船舶发生重大事故需要弃船时。

当船舶是否对报告产生怀疑时,应考虑以下问题:

⑴ 货物的泄漏是否产生水资源污染。

⑵  船体、机器、设备的损坏程度。

⑶  船舶所处的位置,是否影响它船航行安全。

⑷  气象、水流速度、潮汐等。

⑸  航道状况。

2、船舶紧急情况的报告内容

⑴  船名/船籍港。

⑵  报告人姓名、职务。

⑶  船舶位置。

⑷  出事时间。

⑸  事故详情。

⑹  货物装载情况及船舶吃水、稳性等。

⑺  需要何种援助。

⑻  已通知何人。

⑼  已查明的损失/损坏的船舶总情况。

⑽  已经存在/潜在的危险威胁。

⑾  已经采取或正在采取或即将实施的措施。

⑿  如涉及他船时,对方船名、船籍、船型、货载情况。

⒀  是否有污染,污染程度,已通知何人。

⒁  船舶无论是在航行、停泊、厂修中,凡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时,船长都必须用最快捷方式向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或生产调度室值班调度员报告,向公司报告时,还需提出岸基地支持的具体要求。

⒂  岸基地第一个收到信息的人员应立即通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

3、船舶紧急情况的处理

⑴  当船舶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时,船长应视具体情况发布命令,组织船员抢险,同时按要求报告。

⑵  公司接到报告后,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或副组长(分管生产、安全的副总经理)立即召集小组成员对报告内容作出分析判断,根据情况,进行分工部署。有关部门立即准备所需图纸,船舶资料和船舶应急救援物资。

⑶  公司根据分析判断做出应急救援处置决定,给船长应有的指令,有可能的话,代表船长与第三方联系,使船长和船员能集中精力和争取时间对紧急情况或事故做出适当的应对。

⑷  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指派专人将船长或队长报告的内容和时间、地点,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做出重要决定的内容和时间作详细记录,确保所有信息得以记录和保留。

⑸  根据船舶需要提供应急救援指示、建议、技术指导、人力资源等支持。

⑹  在处置紧急情况过程中,应急救援办公室主任安排应急救援小组成员24小时在应急办公室值班,并保证通信联络畅通。

⑺  需要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赶赴现场处置事故时,应及时安排妥当。

⑻  当发生人员意外伤亡时,安全管理部和人力资源部应尽一切办法通知当事人亲属,并扼要和真实地回复伤亡人员和亲属的任何查询。

⑼  提醒船长或队长和所有船员不宜对新闻媒体或其它单位的询问做出不切实际的应对。

⑽  船上发生紧急情况后,驾驶室与机舱间的联系可采用车钟或电铃或人员传达,与甲板人员或事故现场人员联系可用对讲机、高音喇叭或口头传达。

⑾  船舶发生海损事故或紧急情况以及所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船上都应在《航行日志》和《轮机日志》上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地点、紧急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等,为日后海事处理提供重要法定依据。

八、应急救援行动

1、船舶碰撞事故的应急行动

⑴  立即检查本船有无人员伤亡。

⑵  核查了解碰撞部位损坏情况,是否处于危险状态,是否需要援助。

⑶  检查碰撞部位是否进水,进水程度。

⑷  如两船相撞,一船艏已嵌入另一船体内,特别是在水线以下时,要了解嵌入面积,损坏情况,进水程度等。

⑸  如有人伤亡应先行组织抢救。

⑹  如对方船被撞后处于危险状态,而本船并无严重危险,应使用本船救生设备尽快抢救对方船上人员。

⑺  船艏嵌入另一船体时,如立即倒车可能导致另一船沉没,不倒车对本船无严重威胁时,则暂不倒车。待对方做好堵漏准备工作且同意倒车时,方可退出。

⑻  在上述情况下,为减少冲力,不使碰撞部位扩大,可适当使用倒车。当仅有很小冲力时,撞入船应停车改用微速前进,利用船艏塞住破洞,减少进水量,为撞入船争取时间防进水堵漏。为防止船艏滑出,可以系带缆绳。如附近有浅滩,在被撞船的同意下,可将其推向浅滩座浅。如决定脱离,条件许可时,还应协助被撞入船将破洞置于下风,减少进水,以利抢救。如不倒车可能导致二船共同沉船时,则撞入船适时倒车。

⑼  被撞后,如进水严重,应立即选择安全合适的沙质浅滩,进行抢滩。如附近无沙滩时,亦可抢座硬质浅滩。

⑽  当船舶受损严重处于沉没、倾覆、爆炸等严重危险时,经抢救确属无效,为保证人员生命安全,报公司批准后,船长才能下达弃船命令。如情况紧急,来不及请示公司时,船长应与船舶有关人员认真协商决定,但必须将情况和理由电告公司。

2、搁浅(触礁)事故的应急行动

⑴  船舶一旦发生搁浅(触礁)事故,船长必须将危险进行初步评价,包括测定船舶周围的水深和搁浅(触礁)各水尺处吃水变化量,判断搁浅(触礁)程度,了解河床底质,检查船体有无破损,评价船舶稳性、结构强度和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以及潮汐对船舶的影响。

⑵  采取紧急抛锚,固定船位,以利高潮时起浮。

⑶  如动车脱浅,应注意记录使用主机情况、车叶尾轴、推力轴承等异常情况及损坏程度。

⑷  吊拖船队发生搁浅(触礁)不能行动时则应立即解队,将未搁浅的驳船拖往附近安全地带锚泊,再迅速对搁浅(触礁)的船舶施救。

⑸  顶推船队发生搁浅(触礁)事故后,如系其中部分驳船搁浅(触礁)时,严禁立即松开缆绳以避免使未搁浅(触礁)的驳船因无动力继而发生搁浅(触礁)。必须待搁浅(触礁)的确切部位、四周水深、风力、风向等情况弄情后,再决定脱浅方案。用车无法脱浅时,上水船队可将未搁浅(触礁)的驳船首缆松开,利用内侧水流压力协助轮船用车舵力量脱浅,必要时可将未搁浅(触礁)船送到安全地带抛锚,再对搁浅(触礁)船舶施救。

⑹  在对搁浅(触礁)船舶施救时,缆绳以软缆为宜,用丙稀或尼龙太平缆拖带,长短适宜,松、收缆时应防止绞缠车叶,松缆时要清理拖缆,缆绳系好后,所有人员必须离开缆绳附近,用车切忌猛增车速,防止崩断拖缆,脱浅时注意浅船冲势,避免碰撞。

⑺  如搁浅(触礁)程度较严重,本船不能自脱浅时,应迅速报告公司请求它船协助采用减载起浮,如出事地点距岸较远,一时无法得到卸货过载,且形势危急,可以考虑由船员自行抛弃货物。如出事地点距离港口不远,可请求公司联系当地其它公司或公司派船协助脱浅或就近卸载。如采用上述办法无效,可联系救助脱浅。

⑻  当船舶发生搁浅(触礁)的紧急情况时,轮机部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尽可能保证机电设备运转,以利船舶施救。

3、船舶火灾(爆炸)事故的应急行动

⑴  船舶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后,在极短的时间内被发现是非常重要的,必须立足于预防,立足于自救,所有船员都应非常熟悉船舶消防设备,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及发生火灾(爆炸)时的行动。

⑵  船舶如发现异味、烟雾或局部失常高温等情况,应立即报告船长或队长,迅速查明原因,采取防患措施。

⑶  船舶一旦发现火警,应沉着镇定地根据火种性质和火情选用灭火器材及时扑救,并大声呼喊,驾驶室应迅速发出警报,同时向当地海事或公安消防部门报警。

⑷  听到火灾警报信号后,除固定值班人员外,所有船员应携带《船舶救火应急部署表》规定的器材迅速赶到现场待命,负责水灭火系统的人员应安妥水龙带和喷头。机舱值班人员应尽快开启阀门,启动水泵向甲板供水。未经总指挥(船长)或轮机长下令,不准关停发动机或拉闸停电。

⑸  驾驶到达火警现场后,应率领船员迅速弄清火灾部位、火种性质、火情及发展趋势以及火警部位周围有关联的各种物品,确定施救方案,并根据火情发展指挥船员投入扑救。

⑹  火灾(险情)扑灭后,应派人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司有关人员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⑺  各种手提式灭火机(泡沫、1211、二氧化碳和干粉)等分别有各种化学反应性能,各有灭火的针对性和禁忌性,必须正确地根据不同火种性质选择使用。操作人员应在上风方向,以防损害人体。此外,使用二氧化碳灭火机时,不能接触喷头而应持喇叭口,并注意不要喷及人体,以防冻伤。

4、恶劣天气的应急行动

⑴  除非救生或船舶已处于危险中,船长不必因船期或其它理由而操纵船舶经过恶劣航区,恶劣天气条件下,船舶剧烈颠簸,如有可能应定时用望远镜、探照灯或通讯等助航工具观察和联系所顶/拖驳船情况。

⑵  大风大浪船舶大角度横摇时,应改变航向航速使船逆风航行,以减少摇摆角度或避免横摇。

⑶  顶推航行的大铁驳队必要时改顶推队型为吊拖队型航行,驳船增加软缆,谨防散队。

⑷  机舱保证主、辅机、舵机等机械设备正常。

⑸  关闭一切水密门窗、甲板开口,防止货舱、机舱及舱室进水。

⑹  如稳性欠佳,横摇周期长,迎风后,有条件应立即压进足够的压舱水以改善稳性,但要注意尽可能减少自由液面的影响。

⑺  驳船检查舱内货物情况,并将检查结果报告船长。

⑻  向公司汇报,并与附近船舶和港口保持联系,有条件时,应驶向附近锚地或港口抛锚避风,对货物进行调整。

⑼  风浪中主机或舵机故障需锚泊时应松出适当长度的锚链,以使船首迎风,保持相对稳定。机舱人员要全力抢修主机或舵机,了解稳性情况和水舱载量。加固封舱设施,防止货物潮湿和移动。

⑽  因大风大浪造成碰撞或搁浅(触礁)事故,按“船舶碰撞事故应急行动”和“搁浅(触礁)事故应急行动”操作。

⑾  采取措施无效,船舶将沉没、倾覆而被迫弃船时,按“人员落水搜救、弃船应变行动”中有关弃船的要求办理。

⑿  在恶劣天气情况下如造成船舶结构损坏,船长应组织人员抢修,如无法修理应报告公司,由公司安排修理。

5、船舶进水事故的应变行动

⑴  当值班人员发现船体进水应立即报告当班驾驶员或船长,当班驾驶员或船长根据报告情况迅速发出堵漏信号。

⑵  听到警报信号后,除固定值班人员外,所有船员应携带《船舶应变部署表》规定的器材迅速赶到现场待命,待现场指挥查明险情确定施救方案后,水手应立即测量各舱的水位,向总指挥(船长)和现场指挥报告。抢救过程中,还应定时测量,以供领导估计渗漏部位和进水量。

⑶  堵漏抢险的关键是尽快找出准确部位和漏情。寻找部位除派人到可以直观的地方检查外,还可以用倾听各空气舱内的水声、观察船傍水面有无气泡,并记下冒泡的肋骨号,来判断和寻找。以听声和观察进一步查清渗漏部位并尽可能查清漏洞的大小和形状。

⑷  通知机舱迅速排水,根据漏洞大小和测量的数据变化,结合船舶倾斜度和吃水差的变化,准确地判断出进水量和进、排水量之差。正确判断险情的发展,采取正确有力的堵救抢修措施。

⑸  抢救中应根据水流方向和漏洞部位,正确使用车、舵操纵,使船舶尽可能保持与水流的相对静止状态,以减少水压和进水量。

⑹  堵漏应变部署一般分成堵漏、排水两队,堵漏队由船长任队长,船队队长任副队长,驾驶负责现场指挥,直接担负堵漏和抢修任务;排水队由轮机长领导机舱间和轮驳人员进行排水。

⑺  如进水压力较小且进水面积不大,可采用一般密堵顶压或用水泥封堵法堵漏;如进水部位在单独舱室且无法封堵时,可采用单独封闭舱室法堵漏。

⑻  如进水部位发生在机舱,则按“机舱事故应变行动”中的有关内容进行处置。

⑼  如船体破损面积较大且堵不胜堵,又危及到船舶及人员安全时,船舶无法自救,船长应报公司,将船驶到安全水域抢滩。无法抢滩应作弃船准备。弃船按“人落水搜救,弃船应变行动”中有关内容执行。

⑽  应详细记录船体进水部位、破损的大小、产生原因、抢救措施及为此而产生的附加损失,以便为海事部门提供准确的和必要的法律依据。

6、船舶结构损坏的应急行动

⑴  当船舶发生因碰撞、触礁、搁浅、恶劣天气损害、爆炸等事故所造成的船体结构损坏时,船长应按规定的要求向公司报告,同时组织全体船员进行紧急抢救。

⑵  船上的抢救措施应按“船舶进水等应急行动”等应急行动中有关要求组织抢救。

⑶  公司接到船舶的报告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应到位作出相应的反应。安全管理部向船舶提供有关航务方面的指导;机务技术部应向船舶提供有关机务技术方面的技术指导。

⑷  根据损坏情况,机务技术部应与就近的船厂联系,做好安排船舶进厂修理的准备。

⑸  如损坏部位不严重,船上可采取临时措施,将船开到指定船厂修理。如船舶已失去动力,公司可安排拖轮协助。

⑹  如损坏严重,船长可请求第三方救助。

⑺  如损坏十分严重,船舶将倾覆或沉没,已危及人员生命安全,船长一方面向公司报告,同时可下达弃船命令,按“人落水搜救,弃船应变行动”的要求处理。

⑻  如船舶倾覆或沉没无法避免,船长和队长应优先保证人员生命安全。

7、进入密闭场所的应急行动

⑴  当人员需要进入密闭场所作业之前,尤其是高温情况下,应对密闭场所充分进行通风,对不能在作业前开舱或多层封舱的舱室,应在作业过程中分次通风,待通风达到规定的要求后,作业人员方可进入作业。

⑵  如情况紧急,急需进入密闭场所作业,则作业人员应配带救生绳,救生绳应有专人负责。

⑶  作业人员进入密闭场所后,外面必须留有观察人员,观察人员应与作业人员约定好有效的联络方式,联络时间间隔每次应不超过3分钟。

⑷  如发生人员窒息事故,应采取紧急救助措施。救助人员进入作业现场抢救人时,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禁止盲目进入密闭场所救人。

⑸  救助人员应将被窒息的作业人员迅速移出密闭场所。从作业人被窒息到获救,不得超过5分钟。

⑹  对被窒息的人员一边进行人工呼吸等抢救措施,一边就近与120救护中心联系,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将窒息人员得到有效救治。

⑺  发现人员窒息时在采取有效措施的同时,应立即向公司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船舶所在地点、时间、职工姓名等,船长有权请求公司有关部门给予支持。

⑻  公司得到信息后,有关部门应立即给予船长相应的支持。

8、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行动

⑴  当船舶发生污染事故时,船长、轮机长应组织全体船员控制和清除污染,将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如污染事故较大,船上还应制定清污计划,采取一切措施组织全体船员按计划实施清污。如需当地清污机构协助,则应通过当地有关部门协调联系。

⑵  当船舶发生污染事故时,船长应通过最快渠道向当地海事和环保部门报告,同时向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

⑶  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接到船方报告后,迅速通知机务技术部。

⑷  机务技术部接到通知后,应以最快的速度制定出施救方案并通知本部门有关人员迅速到位,组成防污染应急救援专业小组,按方案给予船上确切的答复,并提供有效的支持。

⑸  如污染事故较大,还应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报告。组长或副组长接到报告后,应当即作出指示。

⑹  防污染应急救援小组人员应按计划对船舶实施清污工作进行指导,还应派有关人员上船进行指导,直到事故处理完毕。

⑺  清污工作完毕后,立即报当地主管部门检查,如当地主管部门检查不合格还应再实施清污。合格后,船舶应做详细记录并报公司。

⑻  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事故责任,处理当事人。

9、舵机失灵的应急行动

⑴  当值班人员发现舱机失灵时,应立即报告船长,同时通知机舱值班人员,机舱值班人员在采取相应措施的同时立即报告轮机长。

⑵  机舱值班人员应根据驾驶台的指令,正确地操纵主机。轮机长应通知机舱所有人员迅速到位。

⑶  有关人员进入现场后,应迅速判明故障原因,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⑷  如故障无法排除,应向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应急救援办公室立即通知机务技术部。

⑸  机务技术部应根据船舶的报告情况立即做出反应,如船上需要外部支持,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对船舶抢险进行支持,并视情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⑹  机务技术部应密切关注船舶的抢修工作,根据情况及时给予相应的指导,直至故障排除,船舶恢复正常航行。

⑺  故障排除后,船舶有关人员应加强检查和观察,确保舵机的稳定运转。

10、机舱紧急事件的应急行动

⑴  当机舱发生紧急事件时,轮机部全体人员应迅速进入现场,由轮机长进行现场指挥,机舱值班人员应将情况详细向轮机长报告,轮机长根据事故情况立即制定出补救措施,并予以实施,同时报告船长,由船长统一部署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向公司主管部门报告。如因海损引发机损则由船长一并报告。

⑵  属机械电气故障(包括驳船),由轮机长带领轮机部人员进行抢修,驾驶部和驳船有关人员应全力配合。

⑶  在非航行时,驾驶应带领驾驶部全体人员保证船舶及人员安全。

⑷  在进出港或航行中,当班驾驶员应立即报告船长或队长,及时选择靠船地点,通知驳船水手下锚,并做好相应记录,当班水手应及时升挂号灯、号型和(或)号旗。

⑸  当机舱发生紧急事件时,船长应保证船上通讯畅通。

⑹  船长根据船舶自救能力,视情况决定是否与有关单位联系请求援助支持。

⑺  机舱若发生进水事件,轮机长除应组织人员奋力堵漏排水外,还应设法保证电力系统正常供电,保证安全航行,必要时可靠船检修,同时做好出事现场电气设备的抢修保护工作。

⑻  轮机员应保证排水设施正常,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动用所有泵一齐向外排水。

⑼  迅速查明漏水部位,如属管路,可关闭有关阀门,利用船上现有设备和材料包扎漏水部位。如属船体漏水,水压不大可采取一般密堵或顶压或用水泥封漏。如进水部位系单独舱室又确系无法封堵,可将此舱封闭。

⑽  在机舱抢险的同时,船长、队长应根据机舱情况给予人力、物力和技术上的配合。

⑾  当进水量无法控制且危及机械运转安全甚至人身安全时,应请示船员长,船长并视情况报告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

⑿  当公司或船长作出命令离开机舱或现场时,应关闭所有运转的设备,关闭海底阀,保证人员安全撤离,在撤离时应携带轮机日志并做好其它弃船前工作,撤离机舱。

⒀  详细记载机舱进水时间、部位、破洞大小、产生原因、抢救措施以及为此产生的附加损失。

⒁  机舱若发生火警事件,值班人员应沉着镇静,根据火种性质及火情立即用附近合适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并大声呼喊。

⒂  听到报警后全体船员(除固定值班人员外),按“消防应变部署表”的规定携带消防器材到达指定位置,听候命令。轮机长应迅速接近现场进行指挥,驾驶协助轮机长做好现场指挥工作。

⒃  轮机长应迅速判明着火部位,火势蔓延方向,燃烧物种类并及时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并向船长报告。

⒄  如船在航行中,值班驾驶员应将拖轮火场置于下风,离开驳船,以保证驳船及货物的安全。如火场靠近生活区和储油柜,在此处必须派人守候并对此采取降温措施,以防船体受热造成火势蔓延。

⒅  火情扑灭后,应派人详细检查火场并严密注视,确认无复燃的可能后,经公安消防人员查明原因,方可撤离和清理现场。

⒆  因海损事故引发的机舱紧急情况如进水、设备故障或损坏等,应根据事故性质采取相应的措施。

⒇  机务技术部在接到船上机舱出现紧急事件的报告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对船上的抢险实施进行指导。如船上需要外部支持,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对船舶抢险进行支持。如机舱发生火灾,安全管理部应协助机务技术部做好对船舶的支持。如机舱紧急事件较为严重,应视情况报告公司最高层领导。

(21)  机务技术部应掌握各港口修理厂的技术条件和力量,熟悉配件供应厂商的供应能力;备有支持应急救援反应能力的有关单位的详细通讯地址;备有处理船舶机舱紧急事件的应变部署措施。

(22)   事故发生后,船长应视情况向公司机务技术部等部门报告,轮机部应在《轮机日志》上详细记录故障或事故发生的时间、原因、实施措施、修复时间等,同时还应附相应的说明。驾驶台应在《航行日志》上记录故障或事件发生的时间、船位,船长还应将事故经过、处置措施等报告公司主管部门。

(23)                机务技术部应详细记录接到报告的时间和所采取的措施等。

11、船舶失去动力的应急行动

⑴  机舱值班人员发现主机失控时应立即通知驾驶台值班驾驶员和轮机长,轮机长应立即向船长报告。船长应根据情况通知有关人员采取相应措施。轮机长还应通知机舱有关人员迅速到位。

⑵  机舱有关人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判明故障原因,根据具体情况组织抢修。

⑶  若是冷却水或燃油系统故障,应立即启动另一备用系统,根据具体情况组织抢修。

⑷  若是机驾合一故障,应立即采取机旁操纵,并尽快更换钢丝绳或将受卡的葫芦盘活,恢复工作。

⑸  若是调速故障,应立即采取机旁操纵,直到船队航至最近安全停泊点,再设法检修调速器。

⑹  若润滑油压降到0.05mpa以下,应采取紧急停车,同时将停车情况通知驾驶台,若断水,开动备用水泵,如无效,可通知驾驶部降速运行,找最近的安全停泊点,排除故障,如一时无法排除,可用存水已汽化,必须停车,应做好停车后的紧急应变措施。

⑺  若离合器故障,应尽快判明原因,予以消除。

⑻  若发生飞车,应采取紧急停车,并及时将停车情况通知驾驶部。

⑼  当船舶在特殊状态下如狭窄水道、进水港、通过桥、闸、恶劣天气等情况,要求主机必须工作时,应采取可能的强制措施,开动主机,优先保证船舶安全。

⑽  如故障严重短时间内无法修复,应报告船长,船长视情况向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应急救援办公室迅速通知机务技术部。

⑾  机务技术部应根据船舶报告情况立即作出反应,如船上需要外部支持,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对船舶抢险进行支持,并视情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人报告。机务技术部应密切关注船舶的抢修工作,根据情况及时给予相应的指导,直至故障排除,船舶恢复正常航行。

⑿  船岸有关人员应认真记录主机失控时间、地点、抢修过程、恢复时间等。

12、船舶电力中断的应急行动

⑴  航行中,船舶因配电板主开关跳闸造成全船停电事故,如不能立即恢复供电,可能引导发各类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因此遇到跳闸后,机舱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驾驶室值班驾驶员,通知轮机长到现场采取措施,力争在最短时间恢复供电。

⑵  若过载或保护动作引起跳闸,观察配电板上电压表及频率表,如指示正常,可关掉一些次要负载,仔细观察各指示表的变化,一切正常可继续送电使用。

⑶  若电压表、频率表无指示,则说明发电机调压系统有问题,应立即切换应急蓄电池组,待应急供电成功后,再检查故障机组。

⑷  若应急蓄电池组使用后合不上闸,说明负载有短路现象,应关掉所有负载,再逐一送电,把短路负载选出来再进行修理。恢复供电后应立即检查重要设备供电是否正常。

⑸  如发电机故障,轮机员和值班司机等人应立即进行抢修。如故障严重短时间无法修复,应报告船长,船长视情向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

⑹  当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接到关于船舶电力中断的报告后,应迅速通知机务技术部。机务技术部应根据船舶报告的情况立即做出反应,如船上需要外部支持,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对船舶抢险进行支持,并视情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人报告。

⑺  机务技术部应密切关注船舶的抢修工作,根据情况及时给予相应的指导,直至故障排除,船舶恢复正常航行。

13、船员伤病的应急行动

⑴  当船舶发生人员伤病时,船长或队长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伤病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和护理。同时迅速将其姓名、职务、伤病情况、发生时间、地点、施救措施等报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

⑵  如船舶在航行途中发生危重伤病时,应立即通报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要求在附近港口紧急停靠,迅速将其接送到岸上医院救治。

⑶  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接到船上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安全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和公司卫生院,有关人员应立即进入应急反应状态。

⑷  应急救援小组指挥船舶进行必要的医疗卫生救助;协助船舶与驻外代表联系;请求必要的帮助;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报告,请求指示;对伤病人员的救助情况进行跟踪,并根据情况及时做出反应;视情况决定是否与伤病人员的亲属联系;对伤病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

⑸  如发生人员死亡事故,应报请所在地公安部门检验并出具死亡证明书,船长或队长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主管部门、最高层领导报告。

⑹  公司工会、人办资源部、安全管理部应做好员工死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⑺  船舶发生人员伤病时,船舶有关人员应详细记录发生的时间、地点、施救措施、伤病人员姓名、报告时间等。

⑻  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对事件的处理过程做详细记载。

14、人员落水搜救、弃船应急行动

⑴  船舶值班人员或非值班船员发现有人落水时,应立即就近投下救生圈并大声呼喊,以最快方法通知轮船值班驾驶,说明落水部位。值班驾驶应迅速通知船长,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施救,并发出有人落水警报信号和派人到高处了望。

⑵  听到有人落水警报后,所有船员都应穿救生衣按“船舶应变部署表”中指定任务赶到现场。

⑶  船舶发生海损事故,经积极抢救无效,事态恶化,确无法保全船舶,将危及船上人员的生命安全时,船长应优先考虑人身安全,经周密和填重的考虑后可发出弃船警报信号,如条件允许,应向公司高层领导报告。

⑷  听到弃船警报信号后,全体船员应立即穿救生衣,到甲板做好准备,转移到救援船或其它船上。

⑸  机舱固定值班人员在听到警报信号后,仍应坚守岗位按指令操作,在得到停车通知后,在轮机长领导下,抓紧做好熄火放汽、关机、停电等弃船安全防护工作,并携带规定物品撤离机舱。

⑹  弃船时,驾驶负责降下国旗并随身携带;轮机员负责关(停)发电机和机舱内正在运转的其它一切设备,并携带轮机日志离船;二副负责携带航行日志、通讯记录、船舶证书、船员名册、望远镜、对讲机离船;船队队长负责携带现金和帐册及货运单据离船。

⑺  弃船后,船长对全体船员仍保持原有职权,不论在紧急应急或演习操作,所有船员必须服从船长指挥。

第4篇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1)为加强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达到安全事故发生后快速反应并提升事故处理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防止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办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业安全生产公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有序的组织抢险工作,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2)应急救援的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一切行动都要把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在项目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项目部各部门和各协作队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救援、处置工作。

3、预防为主,言行结合。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3)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分工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在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发生影响特别重大的事故,根据需要协调外协互助力量及当地救援力量进行应急救援。

(4)项目部安全部负责指导、协调应急救援的建设工作,建立完善共享的特种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保证应急状态时调用。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要按规定配备必要的装备。

(5)项目部安质部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力量的统一规划、布局。项目部相关部门应依法建立完善专业救援队伍。项目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掌握应急救援力量,形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第5篇 意外事件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演习制度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起重机械事故的危害,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条例》的规定,特建立本预案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习。

一.意外事件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本预案旨在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紧急状态,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效地预防、处置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日常准备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相关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起重机械的日常操作、维修保养和使用管理,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

(2)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必须熟知维保单位或维保人员电话,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及时通知专业人员到达现场。

(3)起重机械投入使用后应由专人负责,该责任人必须熟悉该设备的各种功能,并能够熟练操作。

(4)经常检查消防通道的畅通,各种标识应清晰。

(5)发生各种可能影响起重机械安全运行的自然灾害或其它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只有经过全面检查并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使用。

2.紧急情况的处理和救援措施

(1)固定式简易升降机进水

固定式简易升降机一旦发生进水事故,应立即就近平层,同时应迅速切断固定式简易升降机的动力和照明电源,待固定式简易升降机电气部分完全晾干(或强制吹干)后方可送电进行全面检查。

(2)发生火警

大楼一旦发生火警,应立即停用固定式简易升降机并切断固定式简易升降机电源。

(3)发生地震

如果得到地震预报,应及时将固定式简易升降机停在底层站并关闭固定式简易升降机门,切断固定式简易升降机电源。

(4)电气起火

切断电源,立即用灭火器进行灭火(不得采用泡沫灭火器),通知安全管理人员,并视情况决定是否要拨打119报警电话。组织好抢救队伍,疏散物资和人员。

(5)触电

发生触电事故后,应及时切断电源或用绝缘棒将电线从触电者的身上挑开,并对触电者进行抢救,一般用胸腔压缩或口对口地进行人工呼吸的方法,通知安全管理人员并拨打120急救电话。

(6)货物或车辆损坏

迅速停车,抢救受损的物资,尽量减轻事故的危害程度,防止事故蔓延。在不妨碍抢救的情况下,应尽量保持现场。对于需要进行转移的,应在原地做好标记。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未排除故障的不得投入使用。

(7)因操作不当或设备缺陷引起的事故

立即停止运行设备,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拉起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如确需移动现场,应在原地作出标记。并及时将事故情况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二.意外事件和事故的应急救援演习

1.每年应进行一次应急救援预案的演习,提高救援人员的熟练程度,验证欲案的有效性,从而保证发生事故时能得到妥善处理,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2.管理部门负责应急救援演习工作的组织,参加人员应包括起重机械使用、维护和管理的所有环节,并根据需要请专业维保单位派人予以协助。

3.进行应急救援演习前应制定书面的演习计划,明确演习的程序,落实相关人员的分工,尽可能多的考虑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

4.演习应严格按照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所有参加人员应各负其责,认真做好分工范围内的工作。

5.每次演习可针对一种情况,也可结合多种情况综合演习。

6.演习结束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及时做好记录工作,填写意外事件和事故的应急救援演习记录表,针对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总结,做好整改工作。

第6篇 事故和应急管理制度

一、目的

加强和规范公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管理,全面提高公司员工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管理。

三、职责

1、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对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负总责。

2、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3、相关单位负责各自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

四、工作程序

1、定期对公司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修订。

2、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3、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相关知识学习。

4、应急设施、器材所在单位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使用。

5、职能部门定期对应急设施、器材进行监督检查。

6、应急事故管理

(1)突发事故发生后,公司应立即启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展开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各应急救援队伍迅速进行应急救援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部署和协调现场治安秩序和公司员工思想稳定工作,按规定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必要时请求社会救援。

(2)当发生各类事故时依据事故严重程度分别启动车间二级事故应急预案和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展开应急处置。

(3)事故发生后,公司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应按各预案的规定在第一时间内组织事故救援工作。发生重大事故时,应集结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听从总指挥的安排和指令。

(4)发生事故后发现人员要首先向单位领导报告并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警,严禁单独盲目施救,施救人员应保证在3人以上,如事故形势严重,等专业救援队伍实施救援。

(5)事故发生后,各应急救援专业队负责人应按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立即集结本队人员,携带应急救援装置,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展开救援。

(6)事故发生后,公司各重要岗位的人员应采取正确紧急措施确保各装置安全,避免其它事故发生或事故扩大。

(7)参加事故应急救援人员不可盲目施救,应首先分析事故形势,明确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风险程序,按可能性的最严重的后果考虑,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和全面防护措施后,再展开救援。

(8)施救人员在实施事故处置和救援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可能引发更加严重的事故或可能危及施救人员生命安全时,要及时采取措施、紧急避险、撤离危险区域,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部署和协调现场治安秩序和公司员工思想稳定工作,按规定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必要时请求社会救援避免更大的伤亡。

7、事故应急处置和报告

具体的应急处置和恢复措施按事故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第7篇 触电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制度7

触电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七)

[程序]

①发现立即通知设备人员赶赴事故现场,通知就近保安赶赴现场维持秩序,制止其他危险行为的发生。通知客户中心人员赶赴现场。

②设备人员切断现场电源后,立即实施抢救,以后程序同上述急症病人处理程序。

③事件结束后,设备人员及时查明触电原因,如存在隐患,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立即进行整改。

八、电梯困人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

[程序]

①保安控制中心听到电梯警钟鸣响,以及从中央控制系统或自动控制系统得知电梯故障,立即以消防应急方案的顺序通知第一责任人。有人被困时,利用电梯对讲机与梯内被困人员通话,亲切礼貌地告诉他们不要惊慌,不断安慰被困者并通知电梯保养公司和设备维修人员立即派人到电梯所停之最近地方,用口头告知被困人员。

②立即通知主管领导,并在大堂该梯门口树立停用牌。

③立即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关闭该电梯动力并着手开门放人。

④非工程及保养人员不得擅自进行开门放人,以免发生危险。

⑤当被困人员救出以后,管理人员要向被困人员致歉,并询问他们的健康情况。如有身体不适者,要陪同或叫救护车到医院进行检查治疗。要求电梯保养公司,认真检查电梯故障原因,排除隐患。

⑥携带工具:绳子、保险带、梯子、电梯门专用钥匙。

⑦当事件结束后,保安立即撤除停用牌,恢复电梯工作,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意外报告》报巴比伦花园主管部门。设备部根据故障原因,立即予以整改,并在2个月将《意外报告》及调查处理情况报巴比伦花园主管部门和公司管理部。

第8篇 产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

一、当饮用水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时,应召回处理。

二、有严重质量问题饮用水产品,如已经销售的,应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处理。

三、发现生产的饮用水产品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时,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当地质监部门报告,积极采取措施,制度召回计划,主动召回已出厂销售的有问题产品。

四、召回计划的内容

(一)停止生产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二)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三)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四)食品安全危害的种类、产生的原因、可能受影响的人群、严重和紧急程度;

(五)召回措施的内容,包括实施组织,联系方式以及召回的具体措施,满园和时限等;

(六)召回的预期效果;

(七)召回食品后的处理措施。

五、经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确认属于生产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的,应当确定召回级别,实施召回。

根据食品安全危害的严重程度,食品召回级别分为三级:

一级召回:已经或可能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甚至死亡,或者流通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二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围较小,社会影响较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病症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轻微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六、召回不安全饮用水产品时,若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及时发布信息,向社会公开道歉,并通过发布社会公告或其他方式告知消费者。

七、召回不安全产品时,将按有关规定对消费者作适当的补偿,对召回的产品作必要的技术处理或予以销毁,同时报告质监部门。

第9篇 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增强公司生产全过程的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公司在一旦发生事故的情况下,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同时也为事故的善后处理及进一步的调查创造必要的条件,根据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厂区(生产厂区)、总库区内与生产安全直接相关的各类事故。如:燃烧、设备损毁、火灾、中毒、中暑、自然灾害、坍塌、人员伤害等事故的应急处理。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成立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主管生产安全的总经理助理任常务副组长,生产部部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技术部、生产车间等单位的主要领导组成。

2.2应急管理职责在生产(或其它)相关过程的突发安全事故中,应急小组负责生产方式的改变、人员的调配、现场抢救指挥、现场保卫、隐患清理等综合性工作。

3、实施程序

3.1安全事故的分类

3.1.1一类(轻微)事故。主要指在生产作业及其它相关过程中发生的设备部件失灵毁坏、工程设施损坏、人员的轻微摔、跌、碰、烫伤、中暑等。

3.1.2二类(一般)事故。主要是指在生产作业及其它相关过程中发生的单台机械设备的毁损(不影响其它生产环节)、燃烧、工程设施的重大损坏、人员的一般性伤害、多人轻度中暑、中毒、较轻的自然灾害损失等。

3.1.3三类(重大或特大)事故。主要指生产作业及其它相关过程中发生的多台设备、设施的严重损坏、燃烧、火灾、重大自然灾害、人员重伤或死亡等严重伤害。

3.2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过程

3.2.1一类事故的处理,原则上由单位自行组织处理,但处理后应将具体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告安生部。

a)事故发生后,现场(或最先到达现场)人员应采取措施,如断电、停气等,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挥。

b)若有受伤人员,则立即抢救,在现场条件下简单处理后,可视情况送卫生所或医院救治。

c)现场事故处理,应有专人进行完整记录,并有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

3.2.2二类事故的处理,原则上由生产部负责,其它单位配合处理,其后将具体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告主管安全的总经理助理。

a)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生产部,事故所在的单位负责人和安生部部长应立即到现场,安监人员和其它相关人员应参与应急处理,同时报告主管安全副总经理。

b)现场(或最先到达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如断电、停气等,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同时立即上报。

c)现场应急指挥由在场的最高管理人员负责。

d)若有人员伤害,应最先抢救受伤害人员,经简单处理后,应以最快的速度送卫生所或直接送医院救治,该过程中,事故单位的最高管理者必须参与组织领导。

e)现场事故处理应有专人记录,所在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上报生产部。生产部进行调查、分析后,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主管安全的总经理助理。

3.2.3三类事故的处理,由公司主要领导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抢救工作,主要领导因事不能及时赶到时,由主管安全的总经理助理负责,在主管安全的总经理助理不能到达现场的情况下,由生产部部长负责,其它部门配合处理。

a)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立即报告生产部和主管安全的总经理助理,生产部应根据事故情况通知相关单位执行生产变更命令。

b)主管安全总经理助理和生产部部长应立即下达应急状态命令,并马上赶到现场,根据情况达到上报有关上级部门规定的要立即报集团公司安监局、省、市主管部门。

c)生产部根据情况通知各相关单位领导到现场参与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理。

d)接通知后,各级领导人员必须迅速赶到指定地点。其中居住在本公司生活区人员15分钟内到达现场,公司外居住人员40分钟内到达现场。

e)在事故处理中,现场(或最先到达现场)人员应首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同时报告,如伴有重大燃烧,可直接拨打119报火警。

f)事故抢救中,应以人员的生命安全为首位,首先抢救被伤害人员,同时还应实施安全救护,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g)事故现场的管理指挥,由在场的最高管理人员负责,其他人员服从指挥调度。主管安全副总经理未到场时,由安生部负责。

h)公司消防、保卫人员接应急通知后,必须在10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抢救和保卫管制。

i)现场事故应有专人进行完整记录,并有主管安全副总经理或安生部部长签字。

4、责任纪律

4.1接到应急通知后,各级人员均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参与。

4.2参与事故应急工作的各级人员必须服从指挥、调度。

4.3 在事故的应急过程中,各级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不得消极、抵触。

4.4在事故的应急过程中,无关人员(或经现场指挥人员要求撤离的人员)不得在事故现场逗留,不得在管制范围内聚集或设障。

4.5在事故的应急过程中,各级人员不得故意破坏现场,不得擅自将事故相关的器、物带离现场,不得做与应急不相称的事。

第10篇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报告制度

为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理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小组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应急处置程序

(一)及时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立即向主管部门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

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二)立即抢救

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到有急救能力的医疗机构抢救。

(三)保护现场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捯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样食物。

(四)配合调查

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三、对事故延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做好中毒人员及家属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11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护员工人身安全,确保在意外情况发生时,抢救队员和全体员工能有条不紊地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及时地抢救伤员,最大限度地降低伤亡、伤害程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属范围内及项目经理部伤亡、伤害的应急处理。

三、依据的文件: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

《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

《建设工程安全条例条例》等

四、应急响应预案:

1、公司机关由安全部负责,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负责组织成立义务抢救小组并进行业务学习,训练防火知识,培训全体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及应变和处理能力,每年进行一次伤亡、伤害事故演习。

2、工伤事故发生后,需做到有组织处理,妥善处理被伤害对象,尽量养活伤害程度。

3、当发生伤亡、伤害事故时,一般的磕、碰工伤类可采取自救,由当事人报告工长,工长安排专人到最近的医院进行检查治疗。

4、当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时除执行应急预案外,主管领导应组织抢救小组进行抢救,在救护车到来之前,将中毒者抬到临近道路的房间内,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5、当发生触电事故时,依据自救原则,发现人首先要切断电源,挑断电线,对触电者进行人工呼吸抢救,如伤害严重,依据应急预案进行抢救。

6、当发生高出物品掉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时,依据自救原则。观察伤情、避免二次伤害,将受伤害者抬至平坦处进行处理,采取切实可行的医疗保护措施,以免伤势加重,伤害严重的依据应急预案进行抢救。

7、当发生坍塌事故时,依据自救原则,先组织人力进行抢救,抢救时不能使用工具,只能人为用手搬、扒、刨,以免二次伤害,伤害严重的依据应急预案进行抢救。

8、发生重大伤亡、伤害事故时,依据应急预案进行抢救。

(1)最先发现情况的人员马上进行呼叫并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2)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作为总指挥,进行抢救。(3)安全员拨打120急救电话,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伤亡情况、联系电话、报警人姓名,并派专人接车。(4)如医院较近,马上送医院抢救,以缩短时间减少伤害程度。(5)总指挥负责组织人员保护事故现场,并以最快捷的方式上报公司安保部。(6)依据“事故原因没有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找出问题根源,总结经验。(7)对应急场所的工作人员和广大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吸取教训。(8)依据分析结果制定预防和改进措施。

五、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一般程序及基本要求

1、相关职能处室接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分管局长或局长汇报,并以最快速度赶赴事故现场,在核清事故类别、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及主要原因情况下,及时通知法规信息处。同时填写《立案审批表》(一式两份,职能处室自存一份,一份转法规信息处),由处室主要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分管局长或局长签署审批意见。

2、由法规信息处填写“事故快报”,经分管局长或局长签字后,报市委、市政府和省安监局。“事故快报”自事故发生时24小时内报出。

3、组织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事故调查组由安监局组织牵头,安监、监察、公安、工会和有关主管部门的人员组成,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1人死亡事故由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任调查组组长,2人死亡事故由分管局长任调查组组长。

4、事故调查组认真开展调查取证。调查时统一使用《调查询问笔录》文书。

5、事故调查组在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的基础上撰写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⑴事故发生的经过和事故抢救情况;

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⑶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

⑷事故责任的划分以及对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⑸事故教训和应当采取的防范措施建议;

⑹其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事故调查报告经调查组全体成员讨论通过、并由调查组成员在调查报告上签字。事故调查报告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下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可延长30日。

6、事故调查报告形成后,职能处室应及时下达《行政处罚意见意见告知书》(一式两份,职能处室自存一份,事故责任单位一份),并告知事故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事故调查处理所作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对事故责任单位提出的有关事实、理由和依据方面的不同意见,应当进行复核,成立的应当采纳。

六、严肃事故调查处理纪律。在事故调查过程中,调查取证时应有2名以上调查人员在场,不得单独与事故责任单位接触;不得作事故处理意见表态。对要求事故责任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应一次性列出书面清单,特殊情况下,可补充一次,杜绝随意性。在对事故未作处理决定前,不得向事故责任单位泄露事故处理意见。

第12篇 事故与应急管理制度范文

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本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应急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

3、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4、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由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应急管理。

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与修订由本企业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预案应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并保持与上级部门预案的衔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情况,适时修订《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6、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7、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安排一次桌面演练或综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安全管理员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8、应急通讯设备保障。本企业要对电话、对讲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9、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10、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以营救遇险人员、切断危险化学品阀门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

11、应急管理费用由主要负责人审批,财务予以保障。

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培训演练制度(十二篇)

一、培训根据接受培训的人员不同,选择不同侧重点,确定培训内容,制定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如下:1、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内容⑴鉴别异常情况并及时上报的能力与意识,⑵对待各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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