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1566范文网 > 企业管理 > 制度大全 > 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及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2-14 11:02:16 查看人数:28

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及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第1篇 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及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为规范公司的员工和临时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依据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安全培训单元的管理内容和管理要求,提高职工的安全自我防护意识,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特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及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如下:

一、新入职公司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1.新入职公司的员工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身体健康,符合发电企业员工有关要求。

2.新入职公司的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安全规程考试合格。

3.三级安全教育为厂(公司)安全教育,车间(部门或分公司)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教育三级。

4.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均必须有专用记录档案。

5.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人员必须重新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

6.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工作现场,不得进行生产工作。

7.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进行专业或特殊工种的培训练习。

8.生产岗位不同专业的岗位变动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

9.新入职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均必须有专用记录档案。记录档案应保留三年。

二、临时进入公司生产现场进行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

1.临时进入公司生产现场工作的人员指:临时工、外包工,在生产场所从事承包工程的人员,到现场实习、试验、技术指导的外单位人员。

2.临时进入公司生产现场工作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身体健康,符合发电企业生产有关要求。

3.临时进入公司生产现场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公司,部门或分公司,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4.临时进入公司生产现场工作的人员先由用工单位负责填写临时工作人员登记表,填写工作内容,用工时段,审核用工人员状况数量符合工作要求,由用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后交安健环部(用工单位不确定的由联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

5.安健环部根据临时工作人员作业工作性质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后进行考试。并填写安全教育登记表,登记表由安全教育讲课人,受教育人本人签字。

6.安健环部对临时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交用工单位进行进行部门或分公司安全教育(用工单位不确定的由联系单位负责安全教育),并安排做好班组安全教育。同时用工单位应根据作业工艺现场设备情况进行技术交底。

7.临时工作人员在公司内部专业分公司间流动的应专业作业性质相同,到新的专业分公司必须进行分公司、班组级安全教育。

8.在生产作业相关工作超过一年的临时工作人员,除了入公司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外,还必须同各用工部门职工一起参加安全活动、年度安规学习和考试,并将考试成绩记录在案。短期在班组工作的人员应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9.临时工作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有效期为一年。

10.临时工作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均必须有专用记录档案。记录档案应保留二年。

三、安全教育的内容

1.公司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包括:国家、电力行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电力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和管理知识,神华神皖与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企业的安全业绩和历史经验教训,安全责任意识和行为理念,相关事故案例、违章考核等。

2.部门车间或分公司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本部门车间的现场安全规章制度,车间生产特点和工作性质,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主要危险源及危害因素、作业危险点分析、安全注意事项,予防人身伤亡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特殊情况的识别与处置,事故案例学习,紧急救护和消防安全知识等。

3.班组安全教育内容:本班组的生产概况、特点、范围和作业环境,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健康事项,相关工作的危害识别与风险控制方法;本岗位常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的安全操作要领和使用方法,劳动保护用品佩带及正确使用方法。

四、特殊工种的培训、取证:

1.特殊工种人员(电气、起重、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等)应由国家受权的相应专业管理与监督机构进行培训、取证。

2.来公司工作的外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安健环部严格审查特种作业证,无证者不准从事有关工作。

3.特殊工种人员作业证到期限的应及时培训换证。作业证过期限人员不得进行特殊工种作业。

五、安全技能认证培训

1.安全技能认证培训是指企业对员工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安全技能进行培训、考核,并确认其安全资格的活动。

2.安全技能认证培训要求企业建立和执行岗位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即企业应将员工取得与岗位工作相适应的安全资格,作为员工上岗、转岗、晋升的必备条件,未取得相应安全资格的员工即安全技能达不到岗位要求的员工,均不得从事该岗位的工作。

3.企业建立和执行安全资格复审和继续培训制度,应规定安全资格的有效期,员工的安全资格有效期满后,应参加继续培训和资格复审考试。

4.发电企业的安全技能认证培训对象可以划分为a、b、c、d、e五个类别,分别接受相应的培训和认证,并要求获取对应的安全资格。

la类对象为企业的专职安监人员,需要获取a类安全资格。

lb类对象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生产(基建)负责人、总工程师、生产(基建)副总工程师(厂长助理),需要获取b类安全资格。

lc类对象为企业的生产(基建)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车间负责人(含副职、主任助理),需要获取c类安全资格。

ld类对象为企业的生产(基建)职能部门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和车间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检修班组长、运行值班长、技术员,需要获取d类安全资格。

le类对象为企业的运行、检修班组一般运行、检修岗位人员,需要获取e类安全资格。

5.a、b类对象安全技能认证培训应由上级主管部门,国家受权的相应专业管理与监督机构进行。c、d类对象安全技能认证培训应由公司安健环部与人力资源部门组织进行。e类对象安全技能认证培训应由所属部门或分公司进行。

6.岗位变动的员工在岗位变动时,应通过安全技能培训和认证取得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安全资格。

7.在安全资格有效期满时,应经复审重新取得安全资格认证。

8.各类人员的安全技能认证培训应有专用记录档案。该记录档案分级管理,长期保存。

六、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1.公司每年结合安全规程学习对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安全培训考试,对考试合格的人员,重新审发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名单并公布。

2.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项安全培训由应由上级主管部门,企业所在地政府安监部门组织培训和考试。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的对象一般为企业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作业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一般由企业所在地政府质监部门组织培训和考试,通过培训考试后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的对象一般为企业从事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等的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由政府部门国家受权的相应专业管理与监督机构进行。

5.违章、事故责任者安全培训:公司发生二类障碍及以上、人身轻伤与人身严重未遂不安全事件的应进行违章、事故责任者安全培训。人员责任的由安健环部组织责任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设备原因的由设备管理部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必要时通过培训考试使违章和事故责任者重新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

七、日常安全教育培训:

1.针对电力系统和企业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组织员工进行典型事故案例的教育学习活动。

2.根据情况组织员工参加的安全制度培训,对企业年度安全工作报告进行专题学习

3.组织参加上级企业组织的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兼职安全员培训班。

4.组织员工开展人身急救(特别是触电急救)和紧急逃生技能的培训。

5.针对专兼职驾驶员开展的交通安全技能培训。

6.结合安全月,安全年,春、秋季安全检查重点内容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安健环部

2023年2月14日

第2篇 商住楼工程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第一节 安全教育管理小组

1.项目部在公司及分公司各部门领导下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工作并成立项目安全教育管理小组。

2.项目安全教育管理小组

组长:z

成员:zzzz

施工现场各分项工程安全教育由各施工队长、班组长、操作人具体负责。具体分工为安全员做项目安全教育,工长负责各工种、班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要结合实际,受教育人要签字。

第二节 安全教育内容

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三个方面的教育。

一、安全生产思想教育

安全思想教育的目的是为安全生产奠定思想基础。通过从加强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劳动纪律教育两个方面进行。

1.思想路线和方针的教育,一是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从思想上、理论上认识社会主义制度下搞好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增强关心人、保护人的责任感,树立牢固的群众观点。二是通过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教育,提高各级领导、管理干部和广大职工的政策水平,是他们正确全面地理解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肃认真地执行安全生产生产、政策和法规。

2.劳动纪律教育,主要是使广大职工懂得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对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企业的劳动纪律是劳动者进行共同劳动是必须遵守的规则。反对违章指挥,反对违章作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二、安全知识教育

安全基本知识教育的主要内容是,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流程、方法;企业施工危险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机械设备场内运输的有关安全知识;高处作业安全知识;施工中使用的有毒有害原材料或可能散发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防护基本知识;消防制度及灭火器材应用的基本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知识等等。

三、安全技能教育

安全技能教育,就是结合工种专业的特点,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必须具备的基本技术知识要求。每个职工都要熟悉本工种、本岗位专业安全技术知识。

四、法制教育

定期和不定期对全体职工进行遵法守法的教育,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发生。

第三节 进场教育制度

1.在召开各种生产会议时,均应有安全教育内容。

2.现场每十天组织一次安全教育活动,以班组为单位,总结一周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具体问题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3.对于特殊工种,如动力工、电工、电焊工、架子工等,必须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无证上岗一经发现将严加处罚。

4.新工人入场后,在经过分公司和施工项目、班组三级教育以后,现场还要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教育。由工长负责组织安全员、班组长专门进行操作工种的安全教育。

5.现场应设置安全标语、色标及安全标志。

6.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

第四节 定期教育制度

1.施工现场每天正式作业前由班组长组织,本班组职工参加,利用10~20分钟进行安全活动,使职工和作业面处于安全状态。

2.班前活动根据工作内容,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和班前安全检查。

3.分项工程安全交底:在分项工程开始前,利用班前活动,进行现场交底。

4.班前安全教育:每天工作开始前,由班组长针对作业内容、现场安全状态、人员思想状况等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提出防范措施。

5.班前安全检查;利用安全活动的短暂时间,发动全体职工,检查作业环境,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6.班前活动做为一项安全管理有力措施,必须坚持天天进行,并由项目经理每月进行讲评。专职安全员,负责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并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执行情况。

7.班前活动每天由班组做出记录。执行情况每月由安全员公布于安全标牌上。

第3篇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

针对教育和培训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组织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简称“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三类人员”持证上岗。

a)、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强制教育培训,树立安全生产观念、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

b)、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安全管理知识、管理方法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员《安全资格证》。

c)、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按国家、省、市各级和企业规定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作业。

2、督促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拟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聘请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建立教育培训档案。

a)、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必须进行公司、厂级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b)、特殊工种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c)、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第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学时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2、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3、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能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三、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的主要指导人员,必须进过专业考核后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在安全教育过程中必须让其认清工作的危险性和安全性,必须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1、安监局按照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复审考核安全培训。结合国家、省、市各级安全政策组织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2、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所属监管领域及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指导、检查企业加强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台帐档案规范管理。

三级教育的要求:

a)、三级教育由企业的安全、教育、劳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

b)、受教育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予进入生产岗位;

c)、每一名职工必须建立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记录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等教育考核情况,并由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签字后入册。

3、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采取有效手段督促、指导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经安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4、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a)、节假日前后;

b)、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

c)、工作对象改变;

d)、工种交换;

e)、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f)、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g)、新进入现场等。

第四、教育培训效果检查

对安全教育与培训效果进行以下方面检查:

1、检查企业的安全教育制度。检查企业是否制定了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制定了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按照计划组织落实,并建立了档案。

2、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年度培训。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是否参加了安全强制培训,是否安排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年度培训,持证上岗。包括企业内部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培训学习。

3、检查三级教育制度及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是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教育培训。刚进企业的新工人是否接受入厂安全方面的基本教育培训,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主要检查企业对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的考核记录。

4、检查安全教育内容。通过查看安全台帐记录,检查三级教育制度、企业职工隐患辨识、岗位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教育培训考核的落实情况。

5、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工作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

第4篇 燃气公司客户安全教育制度

对客户的安全教育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

1、新客户在首次使用之前,保证使用场所空气流通。

2、推荐使用质量好的胶管连接,长度以1-1.5米为宜,装好后两端用卡子卡紧。严禁使用普通胶管。严禁胶管穿墙、穿楼、受压或拖地。

3、燃气器具及其配件推荐选用经有关部门核定的准销产品,严禁选用“三无”产品。

4、点火前接口处应涂肥皂水全面试漏。严禁连续放气、点火。掌握火焰调节知识,确保安全正常燃烧。

5、严禁自行拆卸、安装、迁移燃气设施。

6、一旦发生燃气泄漏,应立即关闭表前阀,保证空气流通,严控火种,勿动电器开关。若发生着火燃烧,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将火扑灭并关闭表前阀。若表前阀无法关闭,及时向燃气公司报警,报警电话********。

第5篇 安全教育培训和职工的安全三级教育制度

一、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员、安全员都必须经过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和二年一次的培训复审,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施工现场的电工、电焊工、架子工、塔吊司机和指挥等特殊工种,都必须经过劳动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三、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本部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四、安全生产科每年年初应制定详细的教育培训计划,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层层落实。

五、教育培训应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必须使全体职工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并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六、认真抓好施工现场特殊工种的持证培训和日常教育工作,各特殊工种应定期参加复审。

七、新工人、休长假复工和变换工种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上岗,项目部负责项目部级和班组级的二级教育,并做好教育卡片和考核台帐,未经三级教育的职工不得上岗操作。

八、施工现场每年应对工人进行一次有系统性的安全教育并进行书面考试。

九、施工现场应根据季节性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十、各类教育培训应建立台帐档案,认真做好记录

第6篇 水电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宣传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教育职工做好部门、岗位、防火重点部位防火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充分利用厂(单位、场所)内电视、广播、报纸等宣传工具宣传本单位贯彻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况。

四、熟悉本单位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五、培训职工会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并熟悉在火场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六、对全单位、场所的水工、电工、电焊工和灭火自动操作人员进行专项消防安全培训。

七、对新进单位、场所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特殊工种人员接受公安消防部门培训后持证上岗。

八、对义务消防队员业务、灭火技能的指导、监督。

第7篇 小学学生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工作关系到学校的长足发展,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学校及全体教职员工都应该充分提高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放在学校各种工作的首位,并且要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安全工作无大小,要坚决摒弃“马放南山,刀枪入库”的麻痹思想,对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具体应做好以下工作。

1、学校安全教育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师开展教育。

2、学校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防范意识培养、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重视加强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增强师生自救、自护和互救的能力。

3、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初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对典型事例进行具体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强化安全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4、各班要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结合班级实际情况确定各班级安全教育的重点内容及目标。 我校安全教育的重点要使学生初步树立安全观念,了解学校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识,熟记常用的报警、援助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掌握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的简便方法。加强交通法规教育,提倡步行上学。

5、各班应根据地域、环境、季节特点,利用班会课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平时要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学、社会实践、日常生活及各类大型活动中。属于安全知识教育方面的内容要让学生作好班会记录,需要让学生识记的要让学生牢记。学校应根据有关法规和学校的布局状况,并在公安、消防、防震救灾等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师生进行应急逃生演习。

6、学校在放假前、开学初、夏季来临前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向学生进行交通、饮食卫生、游泳安全和校内外活动安全的专题教育,并传授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学校应利用每年的“安全教育日”,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确定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7、学校充分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和家访等形式,加强家校联系,取得家长对学生安全教育和监督的密切配合,并共同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疏导工作,帮助学生克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他伤、自伤、自残事故。

8、学校开展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阵地和设施,开展安全教育。

9、学校应利用各种集会、班会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让学生了解安全的相关知识,掌握相应的技能和逃生自救的基本方法。作好安全教育的记录工作,留下相应的工作痕迹。

10、学校应根据学校开展安全工作的情况,总结成功经验,查找存在问题,不断改进和加强安全工作,完善相关材料,把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第8篇 化工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一、目的

为树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安全培训目标,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保证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正常、顺利开展,并保证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安全培训教育涵盖本企业所有从业人员。

三、职责

安全培训教育由本企业安全部专职安全主任组织实施,人事部及相关部门主管协助安全主任实施培训工作及相关培训教材的选用或编制工作。

四、安全培训教育内容

1.从业人员培训:

(1)安全主任每年年底根据国家、地方及行业的规定以及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调查问卷表',并将调查问卷发放至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培训需求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2)安全主任根据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培训工作。

(3)安全主任根据每次培训内容设置'安全教育培训效果评价表'及'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表',检验培训内容的适宜性和培训结果的有效性。

(4)安全主任需根据'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中的培训内容选用或编制相应的培训教材。

2.管理人员的培训:

(1)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必须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合格方可任职。

(2)其他管理人员(包括部门主管等)的安全培训,由人资部协助安全部组织实施,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企业内部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3)其他管理人员的培训教材由安全部选用或编制,人资部协助。

3.新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

新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1)厂级安全培训教育:厂级安全培训教育由安全主任实施,培训时间不少于24小时。培训教材及考核表由安全主任根据《规范》要求选用或选用或编制。

(2)车间级安全培训教育:车间级安全培训教育由车间主任协助安全主任实施,培训时间不少于24小时,培训教材及考核表由安全主任根据《规范》要求选用或编制,车间主任、安全部工程师、设备维修主任及电工协助选用或编制培训教材。

(3)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由班长(组长)实施,培训时间不少于8小时,培训教材及考核表由安全主任根据《规范》要求选用或编制,车间主任协助选用或编制培训教材。

4.其他人员的培训教育:其他人员包括转岗、顶岗及脱离岗位达6个月以上者、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及外来施工人员。对此类员工的培训由安全主任组织实施,并按《规范》要求选用或编制适应的培训教材及考核表。

五、安全培训教育的形式

根据培训内容进行设计,可灵活多样,如课堂讲授、演练、安全知识竞赛、开座谈会、观看录像及vcd等等。

六、培训资源保证

总经理保证安全培训所需的资金和设备、设施,各部门主管保证在培训过程中的充分协调和配合,安全主任保证做好培训前的充分准备工作(包括场地安排、教学设施配置、老师安排等)。

七、培训效果保证

为保证培训的有效性和适宜性,培训负责人对每项培训要做好以下工作:

(1)进行培训签到。

(2)做好培训效果的评价调查。

(3)对培训进行效果验证(考核)。

(4)将以上培训记录交安全部进行统一归档管理,至少保存三年。

八、附件

《安全教育培训调查问卷表》aq-ab-b07

《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aq-ab-b08

《安全教育培训效果评价表》aq-ab-b09

《班组安全活动记录表》aq-ab-b10

《企业内部安全生产上岗资格证书》aq-ab-b11

《新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三级教育记录表》aq-ab-b12

《员工安全生产培训登记表》aq-ab-b13

《安全教育培训签到表》aq-ab-b14

《外来人员安全培训考核试题》

《新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题》

《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题》

第9篇 安全教育与安全作业证制度

第一节 入厂教育

第1条 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和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本厂人员等),均须经过厂级、车间(科)级、班组(工段)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1、厂级教育(第一级),由劳资部门组织,安全技术、工业卫生与防火(保卫)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重要意义,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一般安全知识,本厂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厂规厂纪以及入厂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车间及单位。

2、车间级教育(第二级),由车间主任负责,教育内容包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危险和危害因素、事故教训、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的主要措施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工段、班组。

3、班组(工段)级教育(第三级),由班组(工段)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经考试合格,方准到岗位学习。

第2条 厂内调动(包括车间内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职工,必须对其再进行第二级或第三级安全教育,然后进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方准上岗作业。

第3条 进入企业参观、学习的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一次参观学习人数不宜过多。

第二节 日常教育

第4条 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公司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公司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解决职工安全教育中的问题。

第5条 利用各种形式定期开展对职工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活动。

第6条 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周一次(即安全活动日)。

第7条 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安全技术部门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第8条 职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所属单位领导或安全技术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内容记入“安全作业证”内。

第三节 特殊教育

第9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经贸委《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第10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经贸委《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限期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

第11条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第12条 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第四节 安全考核

第13条 厂级干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上级有关部门组织进行。

第14条 其它干部的安全技术考核,由人事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组织进行,考核内容包括: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

2、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本企业的生产工艺和特点。

4、本企业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措施和急救处理原则。

5、所管部门或业务范围内要害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项。

6、车间(单位)安全装置的种类和作用,以及管理方法。

7、本企业劳动保护用品、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第15条 工人的安全技术考核,由车间(单位)领导负责组织,工段长具体执行,车间安全员参加。考核内容包括: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

2、本车间(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方法和急救处理原则。

3、本车间(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

4、本车间(岗位)安全装置的类型和作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

5、本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6、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车安全注意事项。

第五节 安全作业证发放范围

第16条 安全作业证是职工独立作业的资格凭证,其发放范围限于企业直接从事独立作业的所有人员。

第17条 安全作业证发给经过岗位教育培训,有一定的生产理论知识,具备安全操作技能,并经考试合格,能独立从事某项生产活动的职工。

第18条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除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外,还必须取得本企业的安全作业证。

第六节 安全作业证考核内容和办法

第19条 发放安全作业证应考核以下内容:

1、化工作业人员应考核本岗位的工艺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和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知识、操作技能、异常情况紧急处理以及紧急救护等。

2、通用工种(包括机、电、仪等维修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本工种应掌握的安全作业技能和与化工生产有关的安全基础理论知识。

第20条 安全作业证由车间组织考核填写成绩,经车间主任签字,报厂安技部门核发。

第七节 安全作业证管理

第21条 安全作业证是职工上岗作业的凭证,凡是独立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22条 安全作业证应记载安全教育的考核成绩以及安全工作奖罚情况。

第23条 持证者必须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安全考核,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考试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凡补考不合格者,应收回其安全作业证,取消独立作业资格。

第10篇 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制度范本

(一)、安全培训教育是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方面。对驾驶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学习教育,是保证车辆安全营运的前提,因此,所有新进人员都必须接受本公司车队为期1—3天的安全培训学习教育。

(二)、安全培训学习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昆山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本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驾驶员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治安防火知识。

(三)、经过理论学习,观察实际操作示范,自己实践,公司车队管理处出题进行考试,合格者录用,作为本车队的工作人员,试卷存入个人档案。

(四)、为使安全工作警钟常鸣,常抓不懈,每月初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学习安全方面法律法规,通报上月安全生产形势,排查安全隐患,提出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

第11篇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教育和培训的时间

根据建设建教[1997]83号文件印发的《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如下: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每年不少于30学时;

(2)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

(4)特殊工种每年不少于20学时;

(5)其他职工每年不少于15学时;

(6)待、转、换岗重新上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7)新工人的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培训教育时间分别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20学时。

2.教育和培训的形式与内容

教育和培训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必须进行公司、工地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2)电工、焊工、架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操工及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程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3.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

(1)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三级安全教育是每个刚进企业的新工人必须接受的首次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即企业)、项目(或工程处,施工处、工区)、班组这三级。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公司级。新工人在分配到施工队之前,必须进行初步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劳动保护的意义和任务的一般教育;

2)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知识;

3)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等。

项目(或工程处,施工处、工区)级。项目级教育是新工人被分配到项目以后进行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建安工人安全生产技术操作一般规定;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生产要求;

4)在施工程基本情况,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

班组级。岗位教育是新工人分配到班组后,开始工作前的一级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本人从事施工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2)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班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基本要求和劳动纪律;

4)本工种事故案例剖析、易发事故部位及劳防用品的使用要求。

三级教育的要求:

1)三级教育一般由企业的安全、教育、劳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

2)受教育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予进入生产岗位;

3)给每一名职工建立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记录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等教育考核情况,并由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签字后入册。

(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划》的有关规定,按国家、行为、地方和企业规定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

(3)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1)季节性,如冬季、夏季、雨雪天、汛台期施工;

2)节假日前后;

3)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

4)工作对象改变;

5)工种变换;

6)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7)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8)新进入现场等。

(4)三类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在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是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也必须持证上岗,加强对队伍培训,使安全管理进人规范化。

(5)安全生产的经常性教育

企业在做好新工人入场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培训的同时,还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多种多样,应贯彻及时性、严肃性、真实性、做到简明、醒目,具体形式如下:

1)施工现场(车间)入口处的安全纪律牌。

2)举办安全生产训练班、讲座、报告会、事故分析会。

3)建立安全保护教育室,举办安全保护展览。

4)举办安全保护广播,印发安全保护简报、通报等,办安全保护黑板报、宣传栏。

5)张挂安全保护挂图或宣传画、安全标志和标语口号。

6)举办安全保护文艺演出、放映安全保护音像制品。

7)组织家属做职工安全生产思想工作。

(6)班前安全活动

班组长在班前进行上岗交流,上岗教育,做好上岗记录。

1)上岗交底。交当天的作业环境、气候情况、主要工作内容和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要求,以及特殊工种的配合等。

2)上岗检查。查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4.培训效果检查

对安全教育与培训效果的检查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制度。建筑施工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因此,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制度。

(2)检查新入厂工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现在临时劳务工多,发生伤亡事故主要的多在临时劳务工之中,因此在三级安全教育上应把临时劳务工作为新入厂工人对待。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主要检查施工单位、工区、班组对新入厂工人的三级教育考核记录。

(3)检查安全教育内容。安全教育要有具体内容,要把《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做到人手一册,除此以外,企业、工程处、项目经理部、班组都要有具体的安全教育内容。电工、焊工、架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工及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内容。经教育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每年还要复审。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人,要进行主毒危害和防治知识教育。也应有安全教育内容。

主要检查每个工人包括特殊工种工人是否人手一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检查企业、工程处、项目经理部、班组的安全教育资料。

(4)检查变换工种时是否进行安全教育。各工种工人及特殊工种工人除懂得一般安全生产知识外,尚要懂各自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当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主要检查变换工种的工人在调换工种时重新进行安全教育的记录;检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时,应有进行新技术操作安全教育的记录。

(5)检查工人对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熟悉程度。该条是考核各工种工人掌握《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熟悉程度,也是施工单位对各工种工人安全教育效果的检验。按《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内容,到施工现场(车间)进行随机抽查各工种工人对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问答,各工种工人宜抽2人以上进行问答。

(6)检查施工管理人员的年度培训。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若行文规定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年度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施工单位应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安排施工管理人员去培训。施工单位内部也要规定施工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培训学习。主要检查施工管理人员是否进行年度培训的记录。

(7)检查专职安全员的年度培训考核情况。建设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专职安全员要进行年度培训考核,具体由县级、地区(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办。建筑企业应根据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本企业的专职安全员进行年度培训考核,提高专职安全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水平。按上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本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文件,核查专职安全员是否进行年度培训考核及考核是否合格,未进行安全培训的或考核不合格的,是否仍在岗工作等。

第12篇 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上级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及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

2、所有在岗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3、教育培训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消防法规、消防知识和灭火逃生能力、岗位操作规程等。

4、新职工要进行岗前教育培训,掌握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基本知识、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应急救援,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演练及防范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内容。

5、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教育不能一劳永逸,必须经常不断地进行。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已经掌握了的知识、技能,如果不经常使用,可能会逐渐淡忘;随着生产技术进步,生产状况变化,有新的安全知识,技能需要掌握;已经建立起来的对事故预防工作的深厚兴趣,随着时间的推移会逐渐淡漠;在生产任务紧急情况下,已经树立起来的“安全第一”思想可能发生动摇,安全态度会发生变化。因此,必须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及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十二篇)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为规范公司的员工和临时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依据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安全培训单元的管理内容和管理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推荐专题

相关教育信息

  •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十二篇)
  •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十二篇)96人关注

    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以及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的详细政策。通过消防安全法规教育,使广大员工懂得哪些应该做,哪些不能做以及为什么,从而使各项 ...[更多]

  • 环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十二篇)
  • 环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十二篇)95人关注

    一、一般规定1、开展环境安全教育和培训,是公司加强安全环境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发展安全技术的前提性和基础性工作之一。2、开展环境安全教育和培训,使 ...[更多]

  • 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十二篇)
  • 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十二篇)95人关注

    安全教育是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的保证,必须认真抓好。1、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项目部、班组),并必须经考试合格、登记入卡方可参加施工。2、工 ...[更多]

  • 员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七篇)
  • 员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七篇)93人关注

    为规范公司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加强人事管理,重视教育训练、提高员工的素质,培养员工掌握丰富的知识与技能,同时培养高尚的品格。使员工深切认同公司对社会所负使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