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梯安全管理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2、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4、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每年应编制当年度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5、单位内部培训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电梯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电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每次培训必须作好相应有记录。
6、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7、电梯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扣除当月奖金。
第2篇 电梯日常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1) 电梯安全管理员每日应对电梯做例行检查,如发现有运行不正常或损坏时,应立即停梯并通知维修保养单位检查。
2) 电梯安全管理员应负责对电梯钥匙(包括机房钥匙、电梯钥匙、轿内操纵钥匙、厅门开锁三角钥匙等)的管理,禁止任何无关人员取得并使用。
3) 运行中电梯突然出现故障,电梯安全管理员应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进行安慰、救援乘客,并及时通知维修保养单位派人前来维修。
4) 出现电梯设备浸水或底坑进水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设法将电梯移至安全地方并处理。
5) 发生火警时,切勿乘搭电梯。
6) 防止超载。超载响铃时,后进者应主动退出。
7) 七岁以下儿童、精神病患者及其病残不能独立使用电梯者,应由有行为能力人扶助。
8) 住户搬家或其他大宗物品需占用电梯时间较长时,应与电梯设备管理部门取得联系,选择在人流量较少的时候进行。
9) 电梯轿厢内的求救警铃、风扇、应急照明等必须保证其工作状态正常,以免紧急情况时发生意外。
10) 因维修保养而影响电梯正常使用时,应至少在层站(必要时每层)明显位置悬挂告示牌及设防护栏。
11) 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有效期前30天,应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会同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申报年度检验。
12) 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客梯运载货物,超长、越宽、超重、易燃、易爆物品禁止进入电梯。
13) 禁止在电梯内吸烟、乱涂、乱画等损坏电梯的行为,并做好电梯的日常清洁工作。
第3篇 电梯前线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是保证前线系统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能够被切实遵守和有效执行的重要措施,前线系统各部门应按照本制度规定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为便于各部门做好安全检查工作,保证检查效果,特制定本制度规范以下重要检查项目。但安全生产检查应融贯于前线系统各部门日常工作中,包括并不局限于本制度所列举的各项检查项目。
各部门主管必须摒弃为检查而检查的观念,真正把安全生产检查当作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检查,保证安全制度落实,整改安全工作缺陷。前线系统各类安全生产检查项目简列如下:
序号
检查项目
责任部门
次数要求
1
安全生产委员会检查
前线安全生产委员会
间隔不超过三个月
2
预防自然灾害检查
专职安全员
视实际需要而定
3
防暑降温安全检查
专职安全员及部门主管
每年夏季随机而定
4
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
专职安全员及仓管人员
每月至少一次
5
主管例行安全检查
各部门主管
每月至少一次
6
专职安全员例行安全检查
专职安全员
每季至少一次
7
组长安全检查
各组组长
每个现场至少一次
8
班组自行安全检查
班组长及班员
每日
以下按章节具体规定各类安全检查的内容和要求。本制度由前线系统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一章工程服务安全生产委员会检查
工程服务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利用每月定期举行的安全例会检查各部门下列安全工作事项:
1.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是否严格执行前线系统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各部门是否存在较严重的违章现象未能及时制止。
3. 追踪检查以前安全例会所布置的安全工作是否完成。
4.检查评比各部门执行安全检查制度的情况。
5.检查评比各部门对各级安全员所开列的安全检查整改单是否认真及时整改完毕。
编制部门
会签部门
负责人/日期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
除了在前线安全生产委员会上检查上述内容外,根据平时安全工作存在的具体问题和阶段性需要,由专职安全员安排规划,以工程服务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名义对前线系统各部门或安装维保现场进行安全工作检查。此类检查先由专职安全员制定本次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目的、要求、范围(现场),编排对应的检查人员。各部门被安排到的检查人员必须按照专职安全员的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检查任务,并将检查结果按照计划要求记录完整,交给专职安全员。
安全工作检查的次数和周期由专职安全员视实际情况而定,但三个月至少要安排一次。
第二章专项安全检查
针对某一阶段普遍存在的安全隐患或特定需要,专职安全员在规划安全检查时,应针对某一内容组织专项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项目视具体需要而定,但下列检查项目应特别有所按排。
1.防台防汛(暴雨)检查
每年台风季节和汛期,专职安全员应密切注意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和汛情预报,一旦南浔地区或分公司所在地及重点工程现场有可能遭遇台风、洪汛或暴雨袭击时,应及时布置防范工作,通知各部门按照防范要求采取措施确保平安。在台风或汛情来临之前,专职安全员必须对各部门和各现场的防范措施作专项检查,以防可能出现的疏忽,检查人员不足时,由专职安全员组织按排各部门派员检查。
专职安全员平时应对前线系统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作出规划和检查,对广告牌、棚架、门窗等易受大风刮落的装置必须经常检查是否牢固,下水道必须保持畅通。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后勤部门整改。
当可能遭遇的台风和洪汛强度较大,一般预防措施仍不足以确保万无一失时,专职安全员应规划组织成立特别救灾抢险队,呈报总经理和服务总监核准后值班待命。
2.抗寒防冻检查
冬季一旦遇到特大寒流袭击,专职安全员应及时布置抗寒防冻工作,并对各部门的落实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和指导。检查重点是:
2.1防止水管冻裂(露天部分加保温层或关闭总闸排空水管)的措施是否已经采取。
2.2前线系统办公室空调机组运转是否正常。
2.3各工地现场的施工作业场地是否有积水未排干。
2.4工地现场是否有烤火、用电炉等易引起火灾的违章取暖现象。
3.高温季节防暑降温安全检查
高温季节,专职安全员应及时采取措施预防一线施工人员中暑,饮水有困难的现场必须安排送水,对需要露天作业的现场应采取遮阳措施,并适当增配预防中暑的清凉饮料和药品。
安装和服务部门主管应积极部署所辖现场的防暑降温工作,并对条件困难的现场加强检查,必要时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决定后通知人事单位备案)。对体质虚弱的直接人员可考虑临时调整工作安排。
高温来临前,要通知后勤部门检查各办公室空调机组运转是否正常,是否已经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
针对夏季人体多汗潮湿容易发生触电事故的特点,专职安全员必须加强组织各部门进行安全用电的专项检查,对现场使用的各类移动电具必须全部检查绝缘强度是否合格,开关、插头、插座和导线的外壳是否完好无损,漏电保护开关的功能是否正常,临时电源装置的接地是否良好。对检查出来的不良点,相关部门要及时按要求整改,并将结果报告给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应对整改结果适时进行复查,对谎报整改结果的责任人要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4.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
对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仓库,专职安全员必须督导检查仓管人员是否落实消防措施,禁绝烟火的规定是否严格遵守,消防器材配置是否针对油类物质火灾的类型,是否失效等。下列规定也应经常检查是否确实被遵守:
4.1油料物品必须单独存放在阴凉透风的隔离仓库内,不得露天存放。
4.2 油漆、稀释剂、酒精、丙酮、甲苯等易燃化学品必须分类放置在阴凉透风的隔离仓库内。
4.3 乙炔瓶、丙烷气罐等可燃气体必须单独存放在阴凉通风的隔离仓库内,并与油料及易燃化学品的存放点保持必要的安全间距。
应设置醒目的危险品仓库标志提醒员工注意:未经允许,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危险品仓库,仓管人员离开危险品仓库时必须将门及时锁闭。
凡悬挂危险品标志的仓库周围15米内禁止吸烟或擅自进行电焊、切割等明火作业。
第三章例行安全检查
1部门主管例行安全检查
各部主管要时刻注意本部门安全工作事项,对安全岗位责任制所规定的内容要经常检查是否真正落实。
安装、服务部门的主管巡视作业现场时必须同时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是现场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类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和本部门主管布置的安全注意事项,对施工现场的客户或总包制定的安全管理规定是否得到严格遵守,发现问题及时布置整改措施,并追踪检查整改结果。
后勤单位主管应对办公大楼设施、室内环境、仓库物品堆放、特别是易燃易爆品和消防器材配置是否符合安全规定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布置整改。
各部门的例行安全检查每月至少1次。
2专职安全员检查
专职安全员对所有安装或大修现场的一个样本至少每季进行一次安全抽查,全面检查班组或安装、服务部门各级主管是否严格按照各自安全岗位责任制行事,是否确实遵守安全生产系列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检查中发现违章现象或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制止并责令当事人员限期整改,如违章行为触犯罚款处理规定,专职安全员还应对违章人员开具罚款单。
对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违章行为,专职安全员有权不经请示先行下令停止施工。
对比较严重的违章整改事项,专职安全员必须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同时举一反三,将此类问题作为重点对其它工地加强有针对性的安全项目检查。
对总公司内的办公室、客服中心、展示中心、试验塔和仓库设施等场合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比照工地现场检查方式处理,每月的检查结果应制表交服务总监审阅。
3组长检查
组长去现场检查施工情况时应将安全事项纳入检查内容,重点检查现场安全栅栏和安全警告标志是否按要求设置完好,施工人员是否按要求正确佩带安全帽、安全带、防护鞋等劳动防护用品,客户或总包部门提出的现场安全管理规范是否被班组确实遵守。
对专职安全员在检查中发现的违章行为及整改指令,组长应检查是否按要求确实整改合格。
客户(或总包)方面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对现场人员构成威胁时,组长要及时与其协调,若对方推诿拖拉不处理,则应及时向科长或部长报告,并代表公司正式向客户发文,明确提出要求整改的内容、期限和不整改可能造成的后果说明。
对虽然是客户方面的责任,但班组很方便就可整改的不安全隐患,在照会客户的同时,组长应主动要求班组先行整改,以利提高公司服务形象。
4班组自查
现场施工人员,特别是班组长(含兼职安全员)有责任对自己承担的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状况做检查。每天开工时班组长除了对班员按排施工任务外,还须针对不同的施工内容布置相应的安全措施,并随时检查班员是否遵守安全管理规范、措施和操作规程,是否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每天施工前,班组长和施工人员应注意检查井道内脚手架、吊装架等施工设备的完好情况,如发现有不安全情况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整改,不得冒险使用。
随时检查层门安全拦栅是否设置完好,如发现缺损要及时补装。
下班后班组长应安排对现场的电源开关是否关闭,工具设备是否收拢放好、电焊作业后是否有火星未灭等事项进行检查,杜绝可能造成灾害的隐患。
对现场使用的各类工具设备,特别是移动电动工具,每次更换工地或使用超过一个月时,班组长应安排进行绝缘性能测试检查,发现绝缘性能达不到要求时应立即停用修理。
同一现场作业的人员,应相互检查同伴是否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现象。施工时要时刻关心检查是否有危险现象威胁同伴的安全,指导网点安装、调试的人员,应对网点施工人员的安全状况作相应检查。
第4篇 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隐患排查办法制度
为指导各单位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隐患排查工作,根据《海淀区质监局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方案》,制定本办法,请各单位参照实施。
一、隐患排查范围
全区范围内使用登记日期在2023年3月31日前的所有在用电梯。
二、企业自查自纠
企业自查包括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自查,以及电梯制造单位的跟踪调查。
(一)使用和维保单位自查
电梯使用单位是承担电梯安全责任的主体。各电梯使用单位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规定的内容开展全面自查。其中自查重点内容包括: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或管理人员的配备,设备使用登记、变更或停用情况,档案管理及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维保合同签订情况等。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要对所维保的电梯逐台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检查内容应当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规定,覆盖《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等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内容。针对近年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要重点对驱动主机(含制动装置)、层门系统、平衡系数、附加制动器等进行检查。对存在隐患的电梯应及时会同使用单位整改到位,在整改到位前应当督促使用单位停止使用或采取监控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按照“一梯一表”逐台填写自查记录表格(参考表格见附表1、2,液压电梯等其它梯种可参照执行),发现的问题和整改完成情况应如实填写;对无法完成整改的,应采取停用或监控运行等措施,并如实填写原因。使用和维保单位要对所填写的内容负责。自查记录表格经使用单位盖章确认后,连同统计表(附表3)、汇总表(附表4)一并上报海淀区质监局。
(二)制造单位跟踪调查
电梯制造单位对所制造电梯的质量安全性能负责。电梯制造单位对所制造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对使用和维保单位的使用管理、维护保养以及自查自纠等提供技术帮助和指导;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电梯,要告知并指导使用和维保单位进行整改,同时向区质监局报告。制造单位应当对所制造并在使用的各型号电梯进行风险分析,发现存在较大风险的,应当发出预警,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并报告质检部门。制造单位发现同一型号、同一批次电梯产品,由于设计、制造等原因存在同一性缺陷时,应当主动报告质监部门,采取召回措施消除隐患。
三、质监部门监督检查
在电梯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单位逐台自查基础上,海淀区质监局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开展针对性监督检查。
(一)发动群众报隐患。区质监局利用12365投诉举报热线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介,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并及时按规定程序处理。
(二)监督检查查隐患。区质监局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安全监察与检验检测人员联合编组、协调联动,结合定期检验,对制造、使用和维保单位的工作情况,以及电梯安全状况开展监督检查。安全监察人员重点查单位安全管理情况,检验人员重点查设备安全状况。检查的重点是:使用时间长(15年以上)、使用强度大(地铁、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配置水平低(回迁房、保障房等)、管理力量弱(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以及自查发现问题尚未完成整改的、群众投诉举报的、制造单位报告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电梯。针对近年电梯事故、故障较多的项目重点检查和测试,如紧急报警装置、层(轿)门滑块、电梯平衡系数、制动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驱动链断链保护、附加制动器以及防逆转保护等。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使用和维保单位尽快落实整改。对不依法整改的,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和重大问题的,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令停止使用,并依法严肃查处。发现企业自查存在虚假情况的,要求使用和维保单位重新进行自查,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第5篇 电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司炉工、焊工、电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工种)的培训教育管理,确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必须对新工人进行入厂前的安全教育,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存在危险性的设备或场所。
二、公司每年制订培训教育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岗位作业人员参加质监部门的取证和换证培训学习。
三、对于司炉工、焊工、电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节能知识培训,经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准许上岗。
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二年复审一次。
五、公司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和名册。
六、在采用新方法、添设新技术设备、制造新产品和调换工人工作的时候,必须对工人进行新操作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七、公司对职工进行经常的安全教育,坚持每月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学习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节能知识,进行事故安全分析,自我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制度
一、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和所属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限速器等),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检验合格后再投入使用。
二、在定期检验前,生产部要与市检验检测机构协调好检测时间,及时对设备采取措施(如停用)并作好清洁工作,顺利完成设备定验,确保安全。
三、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时间根据上次的设备检验报告确定。
四、定期检验报告要有专人保管,随时备查。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一、特种设备操作工人要发挥主人翁的态度和高度的责任感,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认真保养好设备。
二、各岗位要实行操作工人为主,'机、电、化、仪'四结合的设备包机制,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线,个个阀门,只只仪表有专人负责,消灭无人负责现象。
三、操作人员对岗位范围内的设备,必须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严格执行岗位的操作规程。
四、严格按操作程序与规定步骤。设备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要反复检查,停车后妥善处理,运行中不超温,不超压,不超负荷,不准在设备运行时离开岗位。
五、对岗位范围内设备严格巡回检查制度,切实做到'四勤(勤检查、勤观察、勤联系、勤调节)'。操作人员发现设备缺陷能处理的应主动进行处理,清除故障,一时处理不了的应及时报告检修。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为设备管理提供资料,技术信息和考核的依据,是管好设备和基础工作,必须认真做好。
1、有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2、特种设备要有安全技术档案,并应逐台分别建档(一机一档),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使用证、注册注册登记表
(3)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4)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5)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6)设备重大维修修、改造的有关技术文件;
(7)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3、安全技术档案必须齐、整洁、规格化,及时整理填写。
4、公司档案保管员负责保管和供应公司图纸、技术资料。
5、设备迁移或报废,其档案均随设备调拨,设备报废后,首先向质监部门办理注销手续,然后档案由公司档案保管员封存。
特种设备交接班制度
1、接班值班长应提前十五分钟到岗交接,根据运行情况,制定本班任务和注意事项。
2、接班人员应提前十分钟到值班室接受值班长指令,然后到本岗位接班。
3、各班交接后,值班长汇报交接情况。
4、接班人应与交班人面对面,对照记录上的各参数、阀门所处的状态、各贮罐存量、工艺和设备运行状况是否真实进行核对交接。
5、交接班人还应交接本岗位有关资料、报表、材料、工具和环境卫生。
6、接班人与交班人,确认记录后,双方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字。交接班后出现责任事故,应由接班人负责。
7、交接不清,接班人可以拒绝接班,发现问题应立即向班长或值班长汇报。
8、交接班地点应在各操作岗位。
9、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离开岗位。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积极知道、主动地做好预防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会议制度,至少应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督促检查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工作。
2、会议内容以特种设备安全为主,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1)了解特种设备的安全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等工作。
(.2)学习特种设备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
(3)通报特种设备违章违纪、先进事迹。不良现象和不安全行为。
3、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工作制度
一、工作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二、工作要求:
1、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2、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3、根据有关部门调查情况和鉴定结果,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依照《条例》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4、事故处理后,方可由具备修理资格的单位进行修理。
第6篇 施工用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为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升降机设备的正常运行,请遵守以下管理制度,正确使用电梯(升降机):
1. 若有专员开的升降机,搭乘人员需服从司机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升降机如没专员开,当吊篮停靠在空中的楼层时,地面的人员若通过控制箱开关操作电梯,务必看清楚此时楼上是否有人员正试图进入吊篮,以免出现安全事故。
2. 严禁人员上、下班或非上物料、清运垃圾时使用升降机,违者罚款50元/次。
3. 在升降机运行过程中,严禁在电梯内蹦跳、嬉戏、打闹。
4. 严禁超载使用升降机,以免发生意外。
5. 恶劣天气(如下大雨或暴雨、刮大风、打雷等)严禁使用升降机。
6. 如升降机冲顶或出现故障带人滞留在空中,请勿恐慌、保持冷静,升降机设置有防坠器,无坠落危险。请用手机或对讲机与我项目部管理人员或直接与总包的升降机专管人员联系,切勿攀爬铁架。
7. 若升降机停靠的高度与楼层的地面高度严重错位时,严禁翻越、钻进钻出,否则后果自负。
项目部安全员意见:
签名:
班组意见:
签名:
深圳市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通原·沐桥项目部
2009-6-1
第7篇 某电梯机房防火安全制度
1、电梯机房内严禁吸烟,禁止存放各种油料、纸张和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兼做库房及其它工作间用。
2、机房、梯箱顶部和梯井底部要定期清扫,及时清除擦布、纸屑、垃圾等可燃物。
3、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清洗机件,使用可燃液体清洗机体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以防着火,擦布等要妥善处理好,不得乱扔乱放。
4、严禁未经批准动用明火作业,如需明火作业时,应经部门主管签字认可后到保卫部领取动火证后,方可作业。
5、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指定位置,严禁随意移动,机房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放置的位置。
6、发生火灾时,员工应留在工作岗位上确保设施的正常工作,只有接到撤离命令后才能跟随值班工程师撤离工作岗位。
第8篇 保安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保安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1.0目的:确保电梯正常运行,预防不安全隐患。
2. 0适用范围:小区内电梯安全管理3.0管理规定:3.1 必须遵守电梯安全操作制度,及定时、按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检修保养;3.2电梯内不准吸烟,严禁携带瓶装液化气乘坐电梯;3.3小孩乘坐电梯必须由大人陪同;3.4乘坐电梯的乘客不许在电梯内打闹、跳跃或大力推电梯轿厢及电梯门;3.5电梯的开合门绝对不许用硬物或其它物品卡住,影响电梯门正常 ,以免发生故障;3.6电梯的开合门严禁人为开、关、不得用力推、拉,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到场处理;3.7电梯门未完全开关的情况下,严禁人员进出,以免出现夹人的现象;3.8电梯的按钮及轿厢绝对不允许使用硬物按、砸、划、以免造成损坏,影响电梯的使用寿命;3.9严禁超重、超长、超宽或易燃品进入电梯;3.10电梯轿厢地面必须保持整洁,不允许有细小杂物,以免掉进电梯凿里,影响电梯正常运转,或铺好护垫,装修期间轿厢必须做好防护措施;3.11若乘坐电梯出现困梯及突然停电的情况,乘客及时按呼救按钮,监控中心及时汇报领班及呼叫技术维修人员赶到现场解困施救;3.12电梯正在维修或正常保养过程中,不允许乘坐电梯;3.13自觉维护电梯设施设备,不得随意破坏,若发现严肃处理。
4.0基本要求:
4.1正确操作电梯不出现人为停梯,人为损坏。
4.2及时维护保养检修电梯。
编写:审核:批准:日期:
第9篇 施工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现场施工电梯的管理工作,更好的贯彻执行《建筑法》,完善本公司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现场文明施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对外租电梯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参与施工,提出了规定要求,由项目部门或电梯设备管理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
第二条加强对现场电梯设备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完善项目施工管理,强化施工安全,充分发挥电梯设备的生产效能,提高企业的综合经济效益。
第三条加强对现场电梯设备管理的任务,是使项目现场管理部门与电梯设备租赁部门之间形成一套标准化、规范化的安全文明施工程序,做到职责明确,管理到位。
第四条范围
凡进入本公司各施工现场长期参与施工的电梯设备,均应符合本规定的相关内容。
第二章 施工电梯设备
第五条租用施工电梯必须选择经市建委批准的、具有施工电梯资质单位的设备。设备的规定位置应贴有市建委统一颁发的市统一编号(统一编号应贴在驾驶内)。
第六条施工电梯司机必须具有市建委颁发的操作证(各施工现场的安全员应存有有效的操作证复印件)。施工电梯进入现场后方可施工。
第七条施工电梯进场后必须由具有安装资质的单位从事安装作业。施工电梯必须按规定填写安装表格。现场安全员应保存以上表格。
第八条夜间施工且现场照明不足时应设标识灯。
第九条施工电梯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线管、安全照明的变压器低压侧等均需接地。雨季施工前应遥测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雨中或雨后应检查施工电梯基础。冬季安装的施工电梯,应在结束冬施天气转暖时检查基础沉降情况。
第十条施工电梯进入现场,安全装置、仪器仪表必须齐全有效。并应设有专用配电箱,配电箱加锁。
第十一条应保持电梯的正常运行,各部限位器必须灵敏可靠,并应至少每周检查一次。
第十二条电梯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第十三条施工电梯基础周围应设置排水沟。
第十四条施工电梯遇有如下情况应停止作业;
1、 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超过允许工作风力等影响安全作业情况之一时;
2、 电梯出现漏电现象;
3、 钢丝绳磨损严重、扭曲、断股、打结或出槽;
4、 安全防护装置失效;
5、 各传动机构出现异常现象并影响了正常作业;
6、金属结构部分发生变形;
7、发生其他妨碍作业及影响安全的故障。
第十五条施工电梯不允许超载作业。
第十七条当电梯结束作业后,司机应把电梯停放在底部地面位置,并锁门切断电源。
第10篇 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4
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4
一、电梯安全管理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查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操作员证才准予上岗。操作员证每两年进行复审。
二、电梯安全管理员每天在开启厅门进轿厢之前,应看清轿厢是否确实停在该层站。
三、有司机电梯,必须由专职司机操作,当司机需暂时离开轿厢,应将轿厢电源开关关闭,并关闭厅门。
四、定时使用的电梯每日工作完毕,安全管理员应将电梯驶回基站,并在离开前断开轿厢电源,并关闭厅门。
五、在电梯机房内或附近设置值班室,应有通讯设施,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六、应保持电梯警铃、电话、应急照明完好,保证轿内外有效地联络。
七、加强对电梯日常检查,当电梯运行有异响、振动、冲击等其它异常现象,应停用检查。
八、应保证电梯在额定载重范围内工作,严禁超载;不允许装运或携带易燃易爆的危险品乘用电梯;不允许通过安全窗去搬运超长物件。
九、电梯在运行中,不允许做检修试验,不允许抹试、保养任何电梯部件。
十、严禁在厅、轿门开启的情况下,通过应急按钮使电梯以慢速作正常行驶乘用;不允许以手动启闭轿门作为电梯的启动和停止;不允许用检修、急停按钮作正常行驶中消除信号;不允许随意拆除消防功能;不允许短接安全回路、厅门、轿门回路作正常乘用。
十一、不允许乘用人员随意扳弄操纵箱上的开关、按钮等电器元件。
十二、禁止轿内吸烟;禁止将烟头、火种乱丢在梯上和轿厢内。
十三、应自觉接受安全监察的件查,对其提出的意见应及时整改完善,确保安全运行。
十四、电梯应实行四级维修保养制(例行周保养、月保养、季保养、年保养),保证电梯随时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十五、电梯应由专业电梯公司负责维修保养,无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维修保养电梯。
十六、维修保养电梯时,应在各梯层厅门悬挂警示标牌。
十七、应自觉接受省安全检验机构每年一次的安全检验,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安全检验合格证有效期为一年。凡未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的电梯不得使用。
十八、发生事故,应立即向安全监察机构报告,并负责保护现场。发生人员伤亡的,应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按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11篇 中国电梯的安全状况与安全管理制度
一、中国电梯概况与基本安全状况
(一)概述
伴随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城市化水平和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电梯作为住宅楼、写字楼等楼宇内的垂直运输工具,已经像其他交通工具一样,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据1999年《电梯世界》杂志统计资料显示,发达国家电梯保有量一般在30台以上/万人,瑞典等国家电梯保有量甚至达到120台以上/万人,全球电梯保有量估计也已达到10台以上/万人。而截止到2004年底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经使用登记的在用电梯数量为527,329台(不含港澳台地区),电梯保有量仅约有4台/万人。在当今中国经济飞速发展,人民群众物质追求不断提高的背景下,中国电梯保有量与世界平均水平的巨大差距,导致我国电梯数量每年的增长速度都超过了20%。2003年我国新投用电梯为81,332台,增长速度约为23.50%;2004年我国新投用电梯为99,930台,增长速度约为23.38%;而就目前掌握的信息看,近年这一增长态势仍将延续。
受这一潜力巨大的市场吸引,世界所有知名电梯品牌纷纷涉足中国市场,目前占世界电梯市场份额较大的电梯品牌企业,均已在中国独资或合资建立了制造工厂,并纷纷将各自诸如无机房电梯、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智能电梯控制系统和电梯远程监控系统等最新技术投入中国市场,以增强其市场竞争力。巨大的市场也造就了巨大的工厂生产量,年产量上万台的电梯企业数量逐年增加。中国既营造了全球最大的电梯市场,也已经成为世界最大的电梯制造基地。与此同时,价格的优势,也使中国制造的电梯走出国门,从2003年中国电梯对外贸易首次出现设备数量的“顺差”,到去年中国电梯出现对外贸易额上的顺差,体现当今中国电梯制造业及其产品已经走向成熟。
(二)近年电梯事故情况
在令人振奋的市场发展氛围下,时有发生造成人身伤害的电梯事故,偶有见诸媒体的电梯质量纠纷有关报导,显示中国电梯行业仍然存在不尽和谐之音。请看以下近年的电梯事故数据:
近年电梯事故数据表
事故 总数 (起) | 重大 事故 (起) | 严重 事故 (起) | 一般 事故 (起) | 人员伤亡(人) | 直接经济损失 (万元) | |||
死亡 | 重伤 | 轻伤 | ||||||
2002年 | 54 | 1 | 51 | 2 | 46 | 9 | 1 | 210 |
2003年 | 53 | 0 | 53 | 0 | 39 | 13 | 5 | 133.8 |
2004年 | 22 | 0 | 22 | 0 | 18 | 4 | 5 | 206.05 |
2005年注 | 35 | 0 | 35 | 0 | 25 | 10 | 3 | 76.35 |
注:2005年数据为2005年1月1日至10月28日的数据,下表同。
各类电梯事故数据表
乘客电梯(起) | 载货电梯(起) | 杂物电梯(起) | 自动扶梯(起) | |
2002年 | 25 | 22 | 5 | 2 |
2003年 | 24 | 23 | 2 | 4 |
2004年 | 7 | 14 | 1 | 0 |
2005年注 | 17 | 10 | 5 | 3 |
尽管就近年电梯事故发生几率而言,上述事故并无普遍意义,而且通过有效的安全监察,在电梯保有量增幅连年居高不下的形势下,万台电梯事故率稳步下降,已由2002年的1.56起/万台,下降到2003年的1.25起/万台,2004年甚至下降到0.42起/万台。固然从事故发生一定程度上的必然性与多年电梯事故的规律来看,2004年电梯事故的下降幅度有一定偶然性,2005年电梯事故也确实有所反弹,但按统计学的回归理论公式计算,今年的电梯事故率应不会超过0.65起/万台,电梯事故率总体仍呈下降趋势。
当然,这种分析及其数学结果,绝不能让我们的思想和工作产生丝毫的麻痹与懈怠,因为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媒体和百姓的关注,既说明人们伴随生活水平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的普遍增强,也充分说明我们工作职责之重要。这恰恰是在敦促和激励我们,要通过制度化的有效工作和长期不懈的努力,不断提高中国电梯的安全水平,保证电梯运行的长治久安。
二、中国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
前面张纲局长的报告中已经介绍,中国政府对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是以5个层级的法规文件构架的法规标准体系,通过落实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两大制度来实现的,具体到中国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亦不例外。下面我概括介绍一下该法规标准体系中与电梯安全管理相关的法规文件:
法律:目前专项的上位法律《特种设备安全法》仍属争取制定的法律,但关联性较强的行政法却有多项,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
法规:上位行政法规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共91条的《条例》中,直接涉及电梯行业的条款有61条,电梯生产、使用单位需要严格执行的条款有30条。这些条款主要明确了各个环节的责任承担者,规定了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的制度,确定了相关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以及违法者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规章:上位行政规章为《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明确了政府职能部门对电梯等机电类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查的内容、要求与程序等。由于其颁布于《条例》之前,目前正拟修订。
规范:按照《条例》规定,主要是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为形式的技术法规。目前与电梯业直接相关并需要执行的安全技术规范共有36项,主要包括:
1.《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
2.《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
3.《电梯型式试验规则》及其配套的28项型式试验细则(报批中,已经试行);
4.《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
5.《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液压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和《杂物电梯监督检验规程》等规范检验行为的安全技术规范。
标准:目前中国共计14项国家标准中,有12项标准的技术内容分别等效采用了iso和en的相应标准,几项主要的电梯标准,其技术内容等效采用了欧洲的相应标准。如:《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的技术内容是等效采用了欧洲的标准en81.1-1998,《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的技术内容是等效采用了欧洲的标准en115-1993。
三、政府监督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行政许可
1.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定电梯制造单位,应当经许可方可从事相应活动,主要采取制造单位许可和产品型式试验备案,制造许可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典型样品的型式试验、制造条件评审(产品型式试验备案方式许可无此项)、审查发证和公告。目前,经许可的电梯制造单位共有319家;
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定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经许可方可从事相应活动,许可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单位条件评审、审查发证和公告。目前,经许可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共有2,693家;
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主要规定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其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目前,经使用登记的在用电梯有527,329台;
4.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资格核准:规定从事电梯型式试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的技术机构,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目前,经核准的电梯型式试验机构共有4家,经核准从事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机构共有374家;
5.特种设备型式试验:通过资料审核、检测验证和功能测试,确认电梯设计及被试验样机与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符合性;
6.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和重大维修的监督检验:规定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的质量与最终交验设备的安全技术性能,必须经监督检验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7.在用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规定在用电梯必须按照相应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周期(1年),定期进行检验合格后,方能继续使用;
8.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许可:规定从事电梯型式试验、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检验检测人员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取得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方可从事检验检测工作。目前,经考核授予相应资格的电梯检验员有3905名,其中,有878名电梯检验师和53名机电类特种设备高级检验师;
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许可:主要包括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电梯司机和电梯安装维修人员,规定电梯的作业人员应当经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目前,经考核合格授予相应资格的电梯作业人员共有108,079名。
(二)现场安全监察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并根据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的统一部署,抵达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维修、改造、使用、检验和事故现场所开展的安全监察工作,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检查并督促相关单位执行法规规定,纠正并查处违反法规规定的行为。
(三)专项调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针对特种设备相关环节发生的一些特殊、意外或紧急事件,以及发生的设备事故,为调查、了解、研究和分析这些情况发生的原因、规律,并研究及探索解决或预防类似情况的再发生所开展的专项调查工作。
(四)事故调查
特种设备事故分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严重事故和一般事故。一旦特种设备发生上述事故,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告、调查和处理,并及时进行设备事故的统计与分析工作。
(五)宣传教育及指导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须通过媒体报道、培训、宣传活动等一切可以利用的途径,宣传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规和标准,教育并指导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执行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标准,保障管理相对人的知情权益,提高法规和标准执行者履行相关责任的意识与技能。
(六)科研
有计划地实施安全监察、检验检测、检验技术和安全防护技术研究开发等相关专业与科技人才的挖掘、培养、储备和合理调用,组织涉及特种设备安全防护的科学技术研究,特别是涉及提高行政管理技术手段与检验技术水平的研究。
以上是我对中国电梯安全状况与安全管理制度的概括介绍。目前我们仍在通过不懈努力,不断地研究如何加速完善电梯安全监察的法规标准体系,希望探索出一条适合东方文化背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国电梯行业的健康发展之路,使中国电梯更安全、更便捷、更舒适。
第12篇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为了加强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现场实际情况。
制定如下安全规章制度:
1、进入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戴胸卡,违者罚款5元/次。
2、进入施工现场应穿工作服、工作鞋、戴安全帽。
严禁赤膊、穿拖鞋、短裤、不戴安全帽,罚款20元/次。
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进行三级教育,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总交底,受教育人签字存档。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罚款20元/次。
5、洞口,厅门口要做防护,施工人员不得私自拆除或挪动防护设施,每个厅门口都应设安全标识。
6、高空作业时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的不允许施工。
如安全网不设,安全带不系好等,罚款50元/次。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应严格按规范要求敷设,严禁私拉乱接。
8、严禁工作时玩耍,打闹。
严禁在工作时饮酒。
9、易燃物一定要远离施工现场。
10、放开钢丝缆,补偿链,电缆时,人不可站在下面。
11、当搬运物件上下楼时,一定多加注意,以逸伤人。
12、以班组为单位填写“kyk”作业表。
13、工作场地应经常保持情况,保持安全环境,做到人走场地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