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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17 查看人数:86

物业管理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1篇 物业管理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教育培训的目的:

通过对从事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使其能够胜任所担任的工作,确保物业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和管理目标的实现。

二、安全教育的内容:

1、安全性法规教育

(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

(2)行业安全生产法规;

(3)企业安全生产规章;

2、安全技能教育

(1)本岗位使用的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构造、性能、作用、实际操作技能。

(2)处理意外事故能力和紧急自救、互救技能。

(3)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技能。

3、安全知识教育

(1)本项目一般生产技术知识;

(2)一般安全技术知识;

(3)专业安全技术知识;

4、安全思想教育

(1)思想教育;

(2)纪律教育;

三、安全教育范围:

适用于所有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有关的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

四、安全教育的方法:

1、新入职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新入职员工都必须进行公司、项目(现场)和班组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准许进入生产岗位。

2、特殊工种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规定:电工作业;机械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高处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等特种作业。这些工种必须进行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经常性安全教育

经常性安全教育采用多种多样形式进行。如:安全日、安全周、安全月、百日无事故活动、安全生产学习班、看录像、图片展等形式,力求生动活泼。

4、转岗及复工安全教育

5、职业健康教育

6、员工应知应会考核

五、安全教育的实施

1、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换岗及复工安全教育、应知应会教育、职业健康教育)由物业管理处副总经理、行政人事部及部门经理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2、未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的员工,任何单位不得安排从事本岗位工作。

5、教育培训时间:

1、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

2、特殊工种教育时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采用脱产或半脱产的方式进行。

3、经常性安全教育时间,根据项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如:板报、安全技术交底、安全会议、安全月、节假日特殊时期。

4、转岗及复工安全性教育时间不少于4学时。

5、专业性安全教育:物业管理处领导的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8学时。

6、职业健康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

第2篇 xs物业项目设备管理安全制度

物业项目设备管理安全制度

【设备人员】

登高作业(2米以上)需二人以上操作,使用合格的劳防用品及保险带,并确认扶梯牢固,梯脚防滑。

上吊顶需有三人以上操作,一人挡扶梯。二人上吊顶,带好充足电的远射灯、对讲机,戴好安全帽。

登高作业时,衣物口袋内勿放重物(如工具等),以免坠落伤人。

检查电气设备时,应严格按低压电气操作规程执行。

作业完成后,必须清点所带工具,切勿把工具遗忘在设备内。确保人生和设备安全。

在施工场地作业时,应戴安全帽以防高空坠物伤人。

使用电动工具时,需检查接地线及绝缘保护。

暗处作业时,如需照明,须使用24v行灯。

使用砂轮机时,应确保有防护罩,严禁带手套,切勿用力不均。

使用钻床时,须带防护眼镜,严禁带手套。

使用电焊机时,须持证上岗,开具动火证并有人监督,备好灭火机,采取防火措施。

在清洗水箱、污水沉淀池、气浮池、消毒池前,应需二人以上严格检查设备等器材的安全性能。在作业时,需有监护人进行指导,应加强现场的通风和照明,以防有害、易燃、易爆等气体伤害人身安全,如有必要须戴防毒面具。作好应急抢救准备。

在作污水处理设备转换时,罗茨风机不能停止运行。

【特殊工作】

电工安全守则

a.任何电气设备、装置的拆装、检修、校验等工作,应有经考核合格持有操作证的电工担任。

b.任何电气设备(包括停用电气设备)未经验电前,一律应作为有电。

c.在工作开始前应先检查一切电工工具是否正常(如电笔先校验完整有效,使用工具绝缘良好),有破损及不完整的工具不可使用。

d.严禁带电作业。紧急情况须带电作业时,应有监护人和足够的照明、空间,并穿戴绝缘手套、工作帽、工作衣、绝缘鞋,确认安全方可进行。

e.在检修用电线路和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在断开的开关闸柄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指示牌。

f.电气设备上的指示牌,非经原工作人员或设备主任同意,任何人不得移动。

g.变配电室的任何操作(包括停电、检修、送电)一律必须凭工作票。

h.操作高压隔离开关必须穿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及戴工作帽。

i.自动空气开关跳开或熔断器熔断时,应查明原因再进行恢复,必要时允许试送电一次。

j.电流互感器不得断路,电压互感器不得短路。

k.不得带电用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

电焊工安全守则

a.必须持有合格的电焊操作证书。

b.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原则。

c.在工场间之外地区施工时,必须开具'动火证'。

d.在工场间以外地区工作时,必须做到'看'、'嗅'、'听'并配齐灭火装置。

e.上班时必须穿好绝缘鞋子及戴好工作帽和帆布手套。

f.登高作业时,必须有牢固的保险带并有人监护,做好隔离装置。

g.严禁拆下焊机上所有的电气设备。

h.电焊机有良好的保护接地或接零。

i.在阴暗潮湿、密封的容器工作时,必须有良好通。

【设备系统】

为确保各设备系统安全正常运行,通过培训并将建立如下安全操作规程,规范设备运行操作。

高、低压供配电设备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发电机设备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空调设备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给排水设备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电梯设备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消防设备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弱电设备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第3篇 物业项目安全奖惩制度

物业项目安全奖惩制度(暂行)为使安全管理工作能够到点到位,以确保行业安全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依据'责任明确,奖罚分明'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给予表扬或奖励。

1.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达到安全责任目标的管理处。

2. 发生火情和治安事件,能够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从而避免重大事故,案件的发生,表现突出的员工、班组、部门。

3. 对在灭火或抓获罪犯过程中,机智勇敢,保护业主、员工生命及公司财产安全,有突出表现的员工,班组及部门。

4.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行为,敢于大胆管理和制止者。

5.对具有高度安全意识,协助公安机关、安全部门查破案件提供重要线索者。

6. 对熟悉掌握消防,治安常识,在工作中积极应用并做出突出成绩者。

7. 对公司举办的各类安全活动积极参加表现突出的管理处、班组、员工。

8. 拾金不昧、捡拾贵重物品现金及时上交者。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或处罚。

1. 凡在部门、班组内发生财产失窃及发生打架、斗殴、滋扰等治安责任事故,除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外,视情节影响后果,追究部门负责人管理责任,给予行政处分或100-300元罚款。

2. 因管理不当导致管理 生刑事案件,视情况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管理处负责人千元以内罚款及处分。

3. 对履行安全责任制不得力,安全管理工作不当,以致发生火灾、火情者视火灾直接损失对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给予500-5000元罚款,并对部门负责人给予处分,直至由执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4. 因当事人自身原因导致的交通安全,劳动安全事故,责任由当事人算自负,视情节后果属部门责任人安全教育管理不当的追究其责任,给予过失单处分。

5.履行安全防火责任制不力或对安全部门所发《隐患通知单》拒不落实或超期限未整改的部门,对部门负责人处以100-200元罚款或对部门负责人给予过失处分。

6. 对违反安全消防规章制度,不听劝阻的当事人给予100-300元罚款,对部门负责人处予50-100元罚款。

7. 对造成火险、失窃、交通、劳动安全等事故的、发现隐患隐瞒不报的或不积极采取措施的,给部门负责人100-300元罚款或给予过失单,同时追究当事人责任。

8. 对消防保安监测、监控设备、设施、器材管理,保养不善影响使用的,视情节后果追究当事人责任,属部门负责人管理不当追究其管理责任,处予100-500元罚款或给予过失处分。

9.处分按《奖惩条例》执行为警告、过失、解除劳动合同。

10.凡因个人原因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损坏,当事人须全额赔偿,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11.造成火灾,治安事故并触犯刑律的送交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上述奖励与处罚由安全部门收集、查证事实情况报公司安委会批准执行。

四、上述各项解释权属安全秩序部。

五、凡本制度未涉及到的情况以安全部门处理为准。

六、本制度为暂行制度,将根据执行情况做相应修订。

七、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4篇 星河物业安全管理制度

星河国际物业安全管理

保安部是公安、消防部门在小区进行治安防范、消防安全的重要辅助力量。保安部主要任务是落实各项治安、消防制度,维护小区秩序,及时发现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小区设备设施及辖区内用户的财产安全。保安部必须坚决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和'群防群治'的原则,履行以下职责:

a.负责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的四防工作,维护小区范围内的治安秩序。

b.严格治安管理,做好来访及加班登记、电视监控、全天24小时巡查、进出货物检查等治安防范工作。

c.严格消防管理,落实消防责任制,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d.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打击小区内及周围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

e.负责对小区各用户治安、消防工作的宣传、指导和监督。

f.抓好保安队伍业务培训。

1、消防工作

1.1建立消防安全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经理担任防火总负责人,各部门主管为防火责任人,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以保安部为主体建立义务消防队。

1.1.1防火总负责人

a.领导消防安全机构,贯彻执行消防法则;组织制定各项消防工作规章制度。

b.组织、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c.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d.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工作;组织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

e.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

f.调查火警事故,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火灾原因。

1.1.2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a.确保消防供水系统、消防栓等设备完备。

b.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完备。

c.保证烟感和温感探测器、水喷淋喷头、防火门、防烟门、防火卷闸、防排烟设施、消防水枪和水带、疏散标志和指示灯等消防设施完备。

d.定期保养、维修大厦消防设备设施。

1.1.3义务消防队

a.迅速行动组:由保安部当值主管、当值保安员及工程部当值人员组成。迅速行动组发现火灾,应进行初期火警扑救,防止火势蔓延。不能控制的火警,应实施救火程序。

b.救护疏散组:由客户助理组成,负责抢救伤员和重要文件物资并疏散人员。

c.保卫组:由保安部部分保安员组成。火警发生时,负责保卫重要部位及把守各通道口,防止外来者进入,并带领消防队员到火警现场。

d.指挥部组:由经理、工程/保安主管组成,负责火场灭火指挥工作。

1.2定期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1.2.1公共区域、公共设施消防安全检查

a.每月末及节日前,对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b.检查工作由消防总负责人组织,工程、保安负责人参与。

c.检查项目为:所配备的消防灭火器材、消防栓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d.检查配电房、风机房及顶层电梯机房的电掣电器等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门锁是否完好。

e.检查各层走廊、电梯厅、走火梯是否畅通,走火梯门、烟感探测器、指示灯是否正常。

1.2.2后勤区域消防安全检查

a.检查设备层各消防栓、灭火器是否完好。

b.检查各机房、电房设施设备是否运转正常,机房、电房内所配备的灭火器材是否完好。

c.检查各走廊、走火通道是否畅通,指示灯及烟感报警系统是否正常。

d.检查中发现设施设备有变异,或其它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问题,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不能立即解决的,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2.停车场管理

2.1车场管理守则

a.车辆进入本停车场停泊,须按规定读卡交费,并服从车场管理人员调度。

b.车况不良或车辆漏油不得进入车场。

c.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入车场。

d.车辆进入后,按车场的指引箭头、提示语或管理人员指挥行驶,不得逆行,限速5公里/小时。

e.不得在停车场内加油、修车。

f.爱护停车场设施设备,不得乱丢垃圾杂物等;若损坏停车场设施设备,须照价赔偿。

g.车辆须泊入指定车位,不得跨车位停泊,否则按所占车位交费。

h.驾驶员离开前须检查车门、车窗是否关好,不得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若车况有问题,须在《车辆检查登记表》上签名认可。

i.不得在停车场内长时间停留或在车内睡觉。

j.车辆不得堵塞停车场行车道,否则将采取强制措施疏通车道,一切后果由该车驾驶员负责。

k.驾驶员遗失电脑磁卡,须出示本人身份证、驾驶执照和行驶证登记后方可离场。时租车辆电脑磁卡失效或丢失,按入口处管理人员登记的入场时间计算停车费,月租车须将失效卡交收费处,并向发卡处联系补办。

2.2停车场突发事件应变措施

2.2.1停电故障

a.立即将停电区域及详细情况报告当值带班及部门主管或消防中心当值保安,报告工程部并了解停电的原因。

b.收费系统停电,应通知出入口岗位当值人员,使用手动计费。

c.使用紧急照明,保证各通道照明。

2.2.2收银系统故障

a.立即知会部门主管或当值领班,并记录故障时间。

b.尽快报工程部维修,恢复正常使用。

c.未能恢复使用前,通知出入口岗位当值人员,使用手动计费。

d.按手动计费操作程序收取停车费。

2.2.3火警事件

a.以最快的方式通知消防中心,说明起火的确切地点和起火性质。

b.疏散起火现场一带的客人。

c.运用就近的消防器材尽快将火焰扑灭或控制火势蔓延。

d.保护起火现场,等候专业人员进行调查。

e.由经理以上职级的人员决定是否向公安消防局报警。

f.如火势扩大,难以控制,车场员工应协助指导车场客人以最安全快捷的途径离开车场到安全地点,并提防有人趁火打劫。

g.如出现人员受伤,应积极抢救。

2.2.4盗窃等破坏事件

a.应以最快方式报告监控中心或主管,简要说明现场情况(地点、人员数量、人员财物损失情况等)。

b.保持冷静,如能处理的可将有关人员带往保安部调查处理,如不能即时处理,则应监视现场,等候其它岗位支援及上级指令。

c.保护现场不受破坏,以待有关单位调查取证。

2.2.5车辆碰撞事件

a.将肇事司机留在现场。

b.立即通知领班到现场处理。

c.暂时扣下肇事人员的有关证件,等候上级前来处理。

2.2.6军、警车辆不按规定停放或不交停车费

a.向驾驶员说明公司规定。

b.如难以独自处理,则尽快通知当值主领班到场处理解决。

c.尽力将驾驶员留在现场。

e.保持冷静、克制、有礼,不使用过激的语言及不礼貌行为。

3.治安管理

3.1出入口的安全管理:

a.进入大楼如保安员认为有可疑,有权请求对方出示证件。

b.来访一律要求登记,并与访问人员电话核实后放行。

c.对大楼人员搬运大件物品出去要进行检查,凭物品搬出放行条予以放行。

3.2劳务人员的管理:

在大楼有可能因各种需要会有一些社会劳务人员如装修工、送货员、推销员等进入大楼,有的劳务人员可能顺手牵羊。因此,严格控制这类劳务人员进入大楼是确保大楼安全的重要内容。

a.劳务人员(除施工人员外)原则上不准进入大楼,送货只允许送到门口。

b.禁止推销人员进入,尤其防止名为办事、实为推销的人员混入大楼。

c.对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出入证要贴上相片,并对楼内的施工人员进行动态监控。

3.3外围的管理:

a.防止盲流人员在外围安营扎寨。

b.驱逐乞丐在大门口乞讨。

第5篇 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目的

为公司的安全管理提供组织和制度保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并对安全管理委员会、义务消防队、安全检查、事件处理、人员培训、责任追究等业务范围给予规定。

第二章 适用范围、权利和义务

公司所有安全管理事项和人员适用于本制度。所有人员必须履行本制度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同时也享有安全生产和生活,以及接受安全培训的权利。

第三章 基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为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安全主任任秘书长并负责统筹和召集,行使决策、执行和监督的权力。

第二条 公司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安全责任制并签订安全责任书。总经理负责全公司的安全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各部门主管为本部门安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安全工作,并对直接上司负责;各级管理人员可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指定区域或班组负责人。

第三条 在公司内所有工作行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统一由生产技术部门制定,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核后,各部门必须遵照执行。公司所采用的机器设备和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第四条 公司承诺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给全体员工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员工必须按规定使用。关注职业健康,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就业前进行健康体检,工作中注重职业保护,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第五条 公司所有建筑和工作场所按“四同时”原则进行规划、建设和维护,必须符合工业和消防安全,履行法律规定的审批手续。

第六条 公司按法律法规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公司保安队为公司义务消防队,执行公司制定的消防救火预案,进行必要的培训,每半年一次进行消防演练。各部门指定专人担任部门消防员同厂级义务消防员一同培训和参加演练。

第七条 叉车、电梯、空压机等特种设备,电工、叉车司机等特殊工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未做要求的本公司特有的存在安全危险性的工种,由行政部统一公布工种名称颂发《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 严格用电管理,公司所有带电设施、设备、用器具及其导线必须由合格操作证的电工安装、维修和保养,电工作业执行《维修单》通知制度,由各部门和维修负责人共同签署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明确标明设备设施和场所所处的状态,防范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 建立安全操作管理规程,对场地的新建、改建、扩建和设备的购入、使用、保养和报废进行规范化处理,对员工生产上岗、设备操作、管理责任进行规定。

第6篇 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例

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

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例

1 目的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防止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

2 适用范围

本公司生产与活动中的安全管理。

3 职责

3.1 公司安全主任负责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培训、考核。

3.2 各部门经理(主任)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4 管理制度

4.1 电工

4.1.1 电工工作前,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仔细检查各种工具,保证使用的工具绝缘性能良好。

4.1.2 绝缘手套使用前,必须进行仔细检查和空气试验,如发现有裂纹或漏气,不得使用。

4.1.3 绝缘鞋不准裸足穿用。

4.1.4 在作业场所检修低压线路和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总闸必须挂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或者拆除熔断丝,以防止误合闸。

4.1.5 各供电回路的操作开关,要有清楚明显的标志牌。停电时,先停负荷开关,后停隔离开关(即先用电点后供电点);送电时,先送隔离开关,后送负荷开关(即先供电点后用电点)。

4.1.6 尽可能不要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工作时,应遵守带电作业的有关规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要有专人监护等)。

4.1.7 在带电检修或操作电气设备时,不准用湿手或带油、湿手套触摸电气设备。

4.1.8 在危险的场所或者危险的情况下,严禁带电作业。

4.1.9 严禁在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过程中交接班。若交接班过程中有事故发生,应停止交接。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员协助。

4.1.10 电工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和人工呼吸的方法,以备急用。

4.1.11 如发现有人触电,将触电者脱离电源。如来不及切断电源且为低压时应用干燥的不导电物体,将触电者脱离电源。如为高压,则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切断电源。然后对触电者及时采用人工呼吸法进行急救,同时尽快和医院联系。

4.2 电梯工

4.2.1 机房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特别注意安全。维修保养时一般必须切断电源,特殊情况下不能拉开电源时,应有足够的安全措施并小心谨慎地工作,以免触电或卷入引绳轮等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

4.2.2 机房内禁止带入火种,严禁在机房或电梯轿箱内吸烟。机房内消防器材应齐备良好。

4.2.3 客梯因检修或保养需停机时,必须确认轿厢内无乘客后,方可停机。

4.2.4 在保养、维修中必须注意工作的协调和配合。有人协同工作时,行机停机都必须扬声,到对方的答应后方可操作。

4.2.5 在轿厢做检修、保养工作时,除了判别故障和调试需要外,禁止快车。

4.2.6 下井底作业时,禁止闭厅(厅站留有人监视时例外),厅门口必须摆设告示牌,防止无关人员靠近。

5.2.7 在井底作业时,首先开亮井底灯,按下井底安全掣,若上方有人时必须佩戴安全帽。

5.2.8 进入井道,井底作业时间,估计超过一小时者,必须严格执行井道、井底作业指令规定。

5.2.9 进出厅门或维修保养厅门时,只许用工具垫门脚,严禁挂门缆仔,防止门缆仔放不正造成事故。

5.2.10 维修、保养工作完工时,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和物品,切忌遗留。

5.2.11 机房、井道因工作需要进行动火外业时,必须遵守大厦动火作业规定,指定专人操作和监视,事后清理火种,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5.2.12 严防水渗入机房或电梯。如电梯有水渗入应立即停止使用,以免发生触电事故,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5.2.13 维修、保养、正常停用等任何停梯应在一楼挂告示牌。

5.3 焊工

5.3.1 焊工(含电焊、气焊,下同)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和防护用品,不准裸露身体,以防止烫伤和触电。

5.3.2 焊工进行焊接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各种工具,如电焊钳握把与电缆的联接是否牢固、可靠,焊把线皮是否有破损,确认一切正常后才能施焊。

5.3.3 焊接前,还应检查工作场地周围有无易燃、易爆物,应清除或隔离后才能进行焊接。必要时还应配备灭火器等相应的消防器具及有专人监护。

5.3.4 地线连接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不得将地线随便捆绑或缠绕在被焊工件上。

5.3.5 开启电焊机前,应检查电焊地线是否与工件或其他导体连接,以防短路或触电。

5.3.6 是焊机需改变触点导板、二次线或对电焊机进行检查时,都必须切断电源后再进行。

5.3.7 焊接时,应戴好防护面罩,不得用手或其他物件遮眼,以防弧光伤眼。

5.3.8 在通风不良的条件下进行焊接时,除采取措施防止触电外,还应采取用排风扇排风等措施,保证通风良好,并有专人在外监护。

5.3.9 焊接时如采用行灯照明,一般情况下,应采用24伏的行灯。

5.3.10 凡在压力或装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管道、容器,严禁焊接作业。如果必须施焊,应先排空管道、容器内的压力,彻底清洗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经有关部门检查测试,确认达到安全要求后,再将所有孔、盖敞开,方可施焊。

5.3.11 焊接用电缆线接头处必须接触良好,绑扎牢固,做到焊接时接头处'不冒烟'。

5.3.12 焊接电缆的截面积应根据焊接电流和所露电缆长度选用,防止电缆超载过热而引起胶皮损坏、燃烧,造成事故。

5.3.13 焊工敲焊缝药皮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防止焊渣溅伤眼。

5.3.14 停放在露天的电焊设备,必须有防雨设施,下雨天禁止进行焊接作业。

5.3.15 气割大型工件时,应将工件放稳、垫牢,防止滚动、翻倒。

5.3.16 焊炬、割炬等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关闭氧气调节手枪,再关团乙炔调节手枪,待回火熄灭后,再打开氧气调节手枪,吹除焊炬或割炬里的烟灰,再重新点火,以防止枪管窝火。

5.3.17 氧一乙炔胶管与胶管接头处,氧一乙炔胶管与氧一乙炔表接头处,胶管与割炬、焊炬接头处,均不得漏气,以防引起火灾和爆炸。

5.3.18 生产现场的焊接地点与氧气、乙炔瓶,液化气瓶存放地点的距离应不小于10米。

5.3.19 暂停气焊工作或下班时,

严禁将焊炬、割炬放在容器或管道内,防止焊炬、割炬漏气造成火灾或爆炸事故。

5.3.20 电、气焊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前,应检查工作场所有无火源隐患,并关闭电焊机或氧和一乙炔瓶阀。

5.4 高空作业

5.4.1 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的,均应执行本制度。

5.4.2 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及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5.4.3 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a. 闪电、打雷、暴雨;

b. 钢管上雨水未干;

c. 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公司安全主任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恢复作业。

5.4.4 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4.5 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作,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上乱放工具。

5.4.6 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5.4.7 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5.4.8 电焊工在两米以上高空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5.4.9 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要采取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等事故。

5.4.10 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一同带下。

5.4.11 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递物件。

5.4.12 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5.4.13 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铅丝捆绑牢。

5.4.14 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

员不能超过2人。

5.4.15 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上层不准堆放工具和物件。否则,应保证工人不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进行工作。

5.4.16 高空作业区的沿口、洞孔处,应设置护拦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5.4.17 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5.4.18 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5.5 车辆驾驶

5.5.1 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各种车辆,驾驶咒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5.5.2 开车前,驾驶员必须仔细检查刹车、制动器、喇叭、前、后灯,转向系统等是否良好,不符要求时应立即修理。严禁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5.5.3 驾驶员身体不适,不能保证安全行车时,不得担任驾驶工作。

5.5.4 驾驶员在行车时,必须集中精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5.5.5 驾驶员行画应遵守下列规定:

a. 严禁酒后开车;

b. 严禁超速行驶;

c. 严禁超载行驶;

d. 如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可能会车时,不得超车;

e. 不准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

f. 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g. 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与人闲谈或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5.5.6 汽车倒车、调头时,应注意形及四周情况,并用喇叭或手势使周围的车辆、行人避让。

5.5.7 在施工现场驾驶车辆时,要低速慢行,随时注意上空及道旁的物件、行人。

5.5.8 车辆没有停稳前,不准打开车门和上、下人。开车门要注意周围情况,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5.5.9 人货车载重行车时,要注意防止急刹车、急转弯。

5.5.10随车携带的消防灭火器要确保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及时配换修理。

5.5.11停泊车辆应安全牢靠。为防止偷盗要上安全锁或启用防盗报警器。锁闭车门窗。司机返回停车场取车,应仔细留意车辆情况有无遭意外损伤。

5.6 办公室

5.6.1保持办公室门窗完好,破损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以防止偷盗、雨浸等不安全情况发生。

5.6.2 办公室应通风、照明度好,地板应平整,翘起或破损地砖要及时修补。

5.6.3办公室的电脑、电气设备等,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准使用,以避免触电和损坏。

5.6.4 办公室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5.6.5 禁止将几个电器插头插入同一个插座内,以防插座超负荷引起火灾。电缆也不宜埋设在地毯下面,以免电缆线残旧或损坏也不易发现。

5.6.6 下班后,必须将办公室所有电源切断,并关好门窗。

5.6.7 存有重要资料(档案、账册等)、保险柜等设有技防装置的办公室,下班后应将技防装置设定在工作状态。

5.6.8 规定禁止吸烟的办公场地,应严格执行不得在室内吸烟的规定,并对违者执罚。

5.6.9办公室内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修理。

5.6.10节、假日和晚上时间原则上不准进入办公室。如因工作需要,应征得领导同意并通知值班人员方可进入。

5.6.11如发生火灾时,应尽快报警,同时疏散办公室人员并积极控制和扑灭火灾。

5.6.12 一旦发生地震时,在高层楼房工作的人员,应尽快从太平门走下楼梯,不要乘电梯。

5.7 食堂

5.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卫生防疫

站鉴定,确定无传染病,并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5.2 食堂采购不得购买腐烂、变质的生、熟食品,每天剩余饭菜必须妥善处理,旦变质,不得再供员工食用。

5.3 食堂饭菜内不得有蝇尸、鼠屎和酸、臭、异味。

5.4 食堂喷洒消毒药液的时间最好在晚饭后,次日再重新高温消毒餐具一次。

5.5食堂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必须与火源、炉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液化气钢瓶使用或贮存时,必须固定牢靠或放置于钢架内,不可任意散放。每次用气后必须及时关闭总阀。搬运时应旋好安全帽。

5.6 食堂内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5.7 临下班前应对食堂内外的安全做好巡视检查,关闭照明、风扇,关闭石油气总阀,切断电炊具、电厨具的电源。下班时关好门窗。

5.8食堂内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修理。

6 引用文件

第7篇 xs物业项目工程部安全工作操作制度

物业项目工程部安全工作操作制度

1、目的

加强安全意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安全管理、安全生产;

2、范围

适用于'***'服务中心

3、职责

1)物业工程部主管负责检查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2)物业工程部负责安全管理制度的组织实施。

3)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员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制度工作的实施。

4、工作程序:

1)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制:

①物业工程部的安全工作由物业工程部负责;

②物业工程部管理员负责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

③物业工程部作业层员工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坚决反对违章作业;

2)工作人员工作时,要穿工作服,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及安全帽,有高空落物危险的要有人监护,拉警戒线,挂警告牌;

3)带电作业必须穿安全靴,戴安全手套,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具,作业区要悬挂警告牌,必要时要拉警戒线;

4)在转动设备上工作时,严禁戴手套,防止卷入机内,女性作业者,有长发及长辫者要戴工作帽,将长发及长辫藏在帽内;

5)工作需要动火时,要办理动火证;

6)进入高压配电间工作要办理工作票,电气作业要按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票制度规定执行;

7)未经物业工程部主管或物业服务中心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参加学习、探亲访友、施工人员)禁止进入设备现场

8)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发生事故或发现可疑情况,应迅速报告上级主管和物业服务中心,并负责保护现场;

9)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全小区性的安全大检查由服务中心决定;

10)不准随意配制变电站、工具房以及其它专用钥匙。水池盖应加锁,并指定专人保管钥匙,

11)班组工具、材料要有专人管理,要登记台账;

12)易燃材料要指定存放在安全地点,不得随意乱放;

13)工作时不能随意挪动或使用消防设施,如果必须使用(除火警外),要经安全管理批准;

14)发生火警时,工作人员要积极投入灭火,并保证消防给水系统、事故照明等消防设施用电。

第8篇 物业安全员考核制度

物业安全员的考核制度

总的原则和指导思想

1.给员工明确的晋升通道和加薪通道,提高安全人员工资级别的竞争空间;

2.安全员根据在公司工作年限以及任职要求,划分为初级、中级和组长;对有突出成绩或表现的员工可以越级晋升。

3.安全领班根据在公司工作年限以及任职要求,划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安全领班。

4.安全主管根据在公司工作年限以及任职要求,划分为初级、中级、高级。

5.主管以上管理人员由公司具体协商待遇标准。

6.员工半年度考核

7.该考核于每年6月底、12月底举行,共分分两个层次,一是公司本部和各管理处的主管;二是其余人员。

8.该考核的方式:主管以上人员由其直接主管对其工作目标、工作品质、计划决定能力、工作态度、知识技能水平、个人形象、沟通能力共7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由其直接主管进行考评,考核结果由被考核者确认;其余人员按工作绩效、责任感、专业技能、沟通协调、敬业精神、品德言行和遵纪守法七个方面由其自评和其主管考评,两种层次人员分别适用不同的考核表单。

9.续签合同/协议考评

10.员工合同到期时,公司将对其从职业道德、劳动纪律、进取精神、知识面、工作实绩、管理能力、合作精神7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公司根据考评结果来决定是否与其续签合同(续签合同包括晋升、基本适任、降职三中情况)。

11.具体考核办法参照公司安全员奖惩标准执行。

第9篇 物业安全员内部管理程序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程序文件

--安全员内部管理程序

1.目的

加强安全员及安全装备的管理,提高安全员的素质,规范安全员内部管理运作。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职责

3.1部门经理负责安全员内部管理的全面监控和指导。

3.2 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安全员内部管理的检查、考核。

3.3 安全班长负责本班组日常内部管理的监督和落实。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 安全员素质基本要求

4.1.1 身体素质要求:身体素质良好,无身体缺陷,能达到初级安全员军事素质要求。初级安全员标准参见人力资源部安全员招聘标准。

4.1.2 思想素质要求:接受公司理念,爱岗敬业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4.1.3 业务素质要求:符合公司安全员的标准并熟悉掌握安全管理专业知识;懂得国家有关物业管理政策和法规;具有独立思考、明辨是非、正确处理各类事情的应变能力。

4.1.4 安全员礼仪

a.服饰仪表:一律按照公司内务管理规定执行,佩带本岗位规定制服及相关饰物、警用器材,不可擅自改变制服的穿着形式,私自增减饰物等,并保持干净、平整,无明显污迹、破损。

b.步行巡逻姿态:巡逻行走时应昂首挺胸,正视前方,以眼睛余光巡视四周。

c.单车、摩托车岗巡逻礼仪:上下单车、摩托车均应跨右腿从后上

下,巡逻时应昂首挺胸,保持直线前进、中速行驶,遇到公司或管理处领导陪同参观时或遇顾客询问需要解答时,应下车停稳车辆,立正、敬礼,然后进行交谈。

d.车场岗服务礼仪:车辆进出停车场,立正向驾驶人员敬礼开收票据,抬起路障,做直行手势示意车辆通行,要求动作迅速,避免车辆在岗位处停滞过久。对能提前确认放行的车辆,以能保证车辆不需停止重新起步为佳。

e.敬礼:当值期间,遇到公司领导巡查、顾客询问、当值人员换岗或顾客交涉时,须立正敬礼。

f.职业操守:高度的责任感、及时报告各类违法、违章事项、以礼待人,乐于助人、守时、服从上级安排,工作井井有条,做事可靠,不接受贿赂,工作时间不处理私人事物。

4.2 装备管理及使用

4.2.1 对讲机的管理与使用

a.未经批准不擅自将对讲机借给他人使用。

b.使用音量调节及静噪旋钮外,其它一律不得拧动。

c.不用对讲机聊天说笑,讲与工作无关的话题。

d.爱惜使用保持清洁,避免雨淋或高处摔落。

e. 随身携带,谨防遗失。

4.2.2 电警棍管理与使用要点

a.电警棍是当出现被保卫对象生命或自身生命受到威胁的紧急情况下用于防范和自卫的工具,应准确判断紧急情况程度,绝对不可随意使用,必须严格控制在正当防卫范围内。

b.不得用于其它用途,如恐吓、玩耍等。

c.不准交予或借予他人。

d. 禁止大庭广众之下出示、摆弄。

e. 非工作时间放置指定地点,不得私带外出。

4.2.3 记事簿及签字笔:记录安全员在当值期间所发生的事件,保持记录清晰、完整,避免破损、雨淋甚至丢失。

4.2.4 电筒:在夜间巡逻时必须佩带,各部门应根据自身情况配制电筒。

4.2.5 安全头盔(帽):当天气恶劣(如台风、暴雨)、工作现场上方可能有物体落下等头部可能遭受伤害的情况,应及时佩带,以保障自身安全。

4.3内务管理

4.3.1 床架摆放必须整齐,做到床架之间横平竖直同一直线,床板、凉席、被子应摆平放好成同一直线,并做到干净整洁,棱角分明。

4.3.2 床下摆放的鞋,鞋尖须朝外,并保持干净整齐成一直线,床铺下不能有任何杂物。

4.3.3 牙刷、毛巾,水桶等日常用具必须按规定摆放并保持整齐干净。

4.3.4 衣服及其他生活用品必须存入指定的地方或柜内,不能乱摆放,任何时候休息间内不准晾挂衣物。

4.3.5 任何时候休息间、起居室和卫生间,包括存放其间的任何物品都必须保持整洁、无尘污及痰、便迹,烟缸、纸篓应及时清倒,不准把剩饭剩菜等容易变质食物留在宿舍内。

4.3.6 不得在宿舍内接待客人,不得高声喧哗和做其它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或不正当的娱乐。

4.3.7 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4.3.8 不得随意躺在床上看书报或聊天。

4.3.9 严禁在治安区域及宿舍内打光膀或只穿三角短裤。

4.3.10 每天至少设一名内务值日人员负责内务。

4.3.11其他法律、法规、治安条例禁止的行为。

4.4 交接班管理

4.4.1 巡逻岗和值班室都要设置登记本和相应的表格,详尽记录当班情况、交班注意事项、器械物品以及工具的相关情况等,交代给接班

人并签名认可。

4.4.2 接班人无论何种原因未能准时到岗或未办理交接班手续时,当班人员不得下班离岗。

4.4.3 接班人员应该提前10分钟到岗接班,交接以下事项:

a.工作区域内各岗位人员工作安排;

b.工作区域内各岗位人员装备、器械情况;

c.当天特别注意事项及安排处理事情的进度情况;

d. 钥匙借用、领用情况记录;

e.物品保管情况。

4.4.4 接班人员必须处理或安排好交班人员未能处理完成的事项。

4.4.5 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4.5质量记录管理

4.5.1 登记本不得撒毁、乱画或写些与上班无关的语言,不得交给外人察看,用完后由班长交还给管理处存档。

4.5.2 安全班长每天检查一次质量记录并作好检查记录。

4.5.3 安全主办每周对安全现场质量记录及班组培训记录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4.5.4 停车场票据每月由安全班长负责定期领用发放。

4.5.5 质量记录每月由班长负责回收存档

5.质量记录和表格

**wy7.5.1-a01-f1 《安全员交接班记录表》

**wy7.5.1-a01-f2 《安全员巡查记录表

第10篇 物业安全护卫服务管理过程检验程序制度

物业安全护卫服务管理过程的检验程序

1.0目的:确保公司安全护卫服务过程井然有序,文明服务,礼貌待人,防止违反安全护卫规章的行为出现和各类治安案件的发生。

2.0适用范围:公司安全护卫工作。

3.0职责

3.1公司负责对安全护卫工作进行抽检。

3.2管理处安全护卫主管负责对安全护卫工作进行日检。

4.0内容

4.1安全护卫服务过程的分类与检验过程工作分配。

4.1.1 安全护卫服务过程包括:

4.1.1.1 道口护卫作业;

4.1.1.2 大门护卫作业;

4.1.1.3 车(库)场护卫作业;

4.1.1.4 巡逻护卫作业。

4.1.2检验

4.1.2.1抽检:

公司依据安全护卫工作检验标准,每季度对各管理处安保工作进行一次抽检,抽检率不得低于50%,抽检结果上报公司分管领导并反馈到各管理处。

4.1.2.2 日检(包括夜间查岗):

各管理处安全护卫主管依据安保工作检验标准,对各护卫班安全护卫工作进行日检。

4.1.2.3夜检

管理处管理人员负责每周不少于二次的夜间查岗,查岗时间一般为0:00至6:30。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夜间查岗,查岗时间一般为22:00至翌日6:30。

4.1.2.4管理处须对抽检、日检中发现的安保工作隐患应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发现一般不合格要及时进行整改,对严重不合格应立即查找原因,迅速采取纠正措施,并认真填写纠正措施报告相关部门。

4.2质量记录

4.2.1 管理处管理人员应当正确填写《管理工作日检报告表》、《夜间查岗记录表》,护卫主管须按时抽查《值班记录表》、《来访登记表》、《机动车停车场车辆出入登记表》、《监控录像带使用保管记录表》、《巡搂记录表》、《空置房屋巡查记录表》等有关表格。

4.2.2 公司正确填写《安全护卫服务管理过程季度检查表》。

5.0 相关文件与记录

5.1 各项规章及职责。

5.2 《安全护卫工作检验标准》

5.3 《护卫员训练考核成绩表》

5.4 《安全护卫服务管理过程季度检查表》

5.5 《夜间查岗记录表》

5.6 《纠正措施报告》

5.7《紧急集合检验记录表》

5.8 《消防演习记录表》。

5.9 《营业性车场无卡车辆离场登记表》

第11篇 物业公司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的,均应执行本制度;

2.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作,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疯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3.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a.闪电、打雷、暴雨;

b.六级以上台风;

c.钢管上雨水未干;

d.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4.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人,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上乱放工具;

6.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安全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7.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8.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9.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应采取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等事故;

10.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一同带下;

11.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递物件;

12.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13.高空作业的有小型机具(如葫芦、千顶等)应找好适当位置并用绳、铅丝捆绑牢;

14.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员能超过2人;

15.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架或其他隔高设施,上层不准堆放工具和物件。否则,应保证工人不在同一直线的下方进行工作;

16.高空作业区的沿口、洞孔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17.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18.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第12篇 物业安全管理巡逻作业程序制度

物业安全管理巡逻作业程序

1.目的

明确安全管理员在巡逻过程中的方式、方法和需要注意的事项,防范各种治安隐患和违章事件的发生,确保所辖区域的安全。

2.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员的巡逻作业工作。

3.职责:

3.1安全主管结合服务区实际情况,负责制定和检查安全管理员岗位配置图及巡逻线图、巡逻签到点,结合所服务区的具体情况,确定安全管理员责任范围。并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调整、改变巡逻方式,具体指导和检查巡逻工作。

3.2安全管理员按照规定的巡逻路线图进行巡逻签到,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准时签到需注明原因,经班长确认,并对巡逻路线保密。

3.3安全管理员按照巡逻路线进行巡逻、签到,如遇到特殊情况延期签到或改变巡逻路线,须经班长签字确认;

4.方法和过程的控制

4.1巡逻路线图

安全管理部根据服务区具体情况编制1-2套巡逻路线图报品质管理部审批备案。巡逻路线、方式需根据实际情况作不定期调整和改变,每次改变知会品质管理部,巡逻路线须保密。

4.2巡逻要求

4.2.1安全管理员在巡逻时,须增强险情观念,全神贯注、细心观察、适当运用身体五官本能感觉,不可忽视任何异常情况和可疑之处。

4.2.2维护巡逻区域内的正常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保护巡逻区域内重点目标、对象的绝对安全。

4.2.3维护责任区域内治安秩序,保护重点部位的安全,做好一切应急措施,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立即向指挥中心或上级领导报告,将各种异常情况分别记录在《安全管理员交接班记录表》和《安全管理员巡查记录表》上,同时跟踪事态的发展情况,并作好跟踪记录,直到事情关闭为止。

4.2.4在巡逻中要主动采取措施堵塞安全防范方面的漏洞,防止各类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4.3巡逻方式方法

巡逻采取定线、不定线、定线与不定线结合的方式、点与线相结合的方式、突击巡逻的方式等进行有效巡逻,确保服务区域内的治安。

4.3.1重要部门的巡逻方法

4.3.1.1根据重要部门对公司的重要性及具体位置,每班次至少要对重要部门巡查一次,当自然灾害发生时,应加大巡逻力度。

4.3.1.2对重要部门进行巡逻时,应当事先向指挥中心汇报,准备开始巡逻。

4.3.1.3到重要部门时,应检查门窗锁是否完好,要害部门内部是否有异常声音,注意静听2分钟,检查门窗是否完好无损。

4.3.1.4当巡逻到有危险标识的重要部门,首先要注意自我安全保护,防止因疏忽大意而引起的不必要的事故的发生,并懂得一定自救的方法。

4.3.1.5巡逻检查发现重要部门有异常时应立即向指挥中心汇报,每巡逻到一个重要部门时应向中心反馈巡逻检查结果,随时与指挥中心保持联系。

4.3.2自然灾害发生时的巡逻方法

4.3.2.1自然灾害发生时(如:暴雨、水灾、地震等),应立即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4.3.2.2应立即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通知所辖区域的住户关好门窗,把阳台上所摆花盆、杂物移到安全位置。

4.3.2.3检查上下水管道、通讯设备、抗灾物资的完好与储备情况。

4.3.2.4检查房屋是否漏水,检查照明等设施和接收外界信息广播等条件是否具备。

4.3.2.5在暴雨来临之前,检查辖区内所有公共设施是否牢固:公共信息栏、广告牌、灯箱、高脚架等,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对其进行控制,做好防范措施。

4.3.2.6检查配电房、水泵房、办公室、资料室及重要等门窗是否关好,有无雨水进入的可能,防止地势较低的机电设备被水淹,如发现电线被大风刮断要及时通知专业维修人员处理。

4.3.2.7准备好一切应急救护措施,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立即向指挥中心或向上级领导报告,并请请求派人增援,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应注意自身的安全。

4.4巡逻的要点:

4.4.1检查巡逻区域围栏及围墙是否缺口、区域建筑物有否破坏;安全监控系统是否存在问题。

4.4.2检查巡逻区域内是否存在易燃物体或容易引致火灾的物品,防火门、灭火器存放位置前是否有阻碍物,检查垃圾等物品中是否有燃烧物质。

4.4.3检查停泊在巡逻区域内的车辆有无异常或阻碍交通,对所服务区域自行车、摩托车的不规范摆放进行调整,对道路泊车、停车秩序进行监控管理,检查车厢存放物资,发现可疑情况或安全漏洞及时作出处理并报告上级。

4.4.4检查服务区空置房的情况,按《装修现场安全监控程序》的规定对装修现场进行过程监督管理,对施工人员违章作业要及时制止向班长、主办及指挥中心报告,并联系装修管理员到现场处理。

4.4.5检查正在施工的现场(如高空作业,掀开井盖的下水井、化粪池等)或正在进行消杀操作等提示安全处理。

4.4.6检查窗户是否关上或扣紧,水龙头是否关好,水管、水箱是否漏水。

4.4.7盘查在巡逻途中遇到的陌生者,并有礼貌的询问其意图及去向。

4.5巡逻的内容

4.5.1维护巡逻区域内正常治安秩序,保护巡逻区域内重点目标、对象的安全。

4.5.2检查、发现和堵塞安全防范方面的漏洞,防止各种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4.5.3及时发现、报告、处理各种异常、可疑情况。

4.5.4发现和制止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抓获各种现行犯罪分子。

4.5.5平息巡逻中发现的突发事件和各种意外事件,对各种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的现场保护。

4.5.6装修现场和商铺周围环境卫生及物品摆放情况进行管理。

4.5.7制止顾客、外来人员或公司员工违章行为。

4.6重要部门的管理

4.6.1重要部门指的是:财务部、文件资料室、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备房、仓库等,重要部门要有明显的标识。未经允许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重要部门。

4.6.2外来人员或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重要部门,需要相关部门负责人员陪同方可进入。

4.6.3安全主办需对重要部门的安全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4.6.4凡在重要部门(位)工作的人员须忠于职守,具有强烈的责任心,认真学习岗位技术、消防知识,熟悉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6.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重要部门(位

)。

5.相关质量记录和表格

物业管理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十二篇)

一、教育培训的目的:通过对从事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使其能够胜任所担任的工作,确保物业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和管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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