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大厦物业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大厦物业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员工的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准,管理处将通过多种培训方式,使员工牢固掌握本岗位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个人整体素质。员工培训工作由行政部负责统筹安排。
第二条 员工培训类型分为职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
第三条 职前培训是指新进员工的培训,具体内容包括基础培训和岗位培训:1.基础培训:管理处简介、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方面的培训,由行政部负责。
2.岗位培训:岗位职责、专业技术方面的培训,由所属部门负责。
3.行政部负责对新进员工基础培训的内容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能安排其到部门报到,由部门继续对其进行岗位培训和考核。部门岗位培训知识的考核结果作为员工转正考核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 在职培训指行政部根据各部门的年度培训要求和管理处总经理提出的年度培训要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各部门按照年度培训计划的要求分别组织实施,对员工进行的岗位在职培训。包括文化素质、工作能力、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1.培训计划包括接受培训的岗位、工种和人员;培训的内容和项目;培训实施的方法(自学、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培训时间及授课人;培训考试方法(口试、笔试、实操);培训负责人。
2.在职培训专业技术方面由各部门负责组织完成,制度规章、劳动纪律、服务礼仪等公共知识方面由行政部组织完成。
第五条 专业培训:根据工作需要,管理处将选派优秀员工参加职业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或邀请专业培训人员到管理处对员工进行培训。
第六条 特殊工种的培训。电梯工、电工、焊工、管道工等特殊工种人员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年审,获得有关工种的等级证、操作证和职称证书。特殊工种的等级证、操作证和职称证书复印件由行政部保存备查。
第七条 管理处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进修专业课程和技能培训,同时会视具体情况给予员工不同程度的时间便利安排。
第八条 由管理处出资的个别培训项目,管理处将与培训员工签订培训合同,规定员工接受培训后应为管理处服务的年限要求。
第九条 行政部负责对全体员工的培训记录和考核结果建立培训档案,对员工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考核及评估结果将作为员工工作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十条 管理处对员工每年进行两次考核,并就考核结果编制员工考核表,上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将视情况分别给予补考、脱岗学习和待岗处理。其中脱岗学习和待岗期间只发基本生活工资。
本制度自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
第2篇 z高层大厦物业员工消防教育培训制度
高层大厦物业员工消防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切实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并结合深圳**中心为超高层建筑的特点,特制订如下《员工消防教育培训制度》。
1.深圳**中心员工入职前必须经过消防安全意识培训教育,内容包括高层建筑火灾的特点,危害及预防等消防知识;员工考核合格,方能入职。
2.特种工种员工聘用通常要求必须持有《上岗证》、《操作证》《等级证》等,方可聘用,否则在入职之后未能取得有关证件不得上岗。
3.员工上岗后消防知识培训,由公司安全主任统一计划,安排教程,交由各部门班、组负责人进行培训,使所有员工必须达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疏散、会逃生;并进行年度消防培训考核。
4.义务消防队培训、演练长年开展,分阶段进行考核,均由安全主任全面负责。
5.公司各种形式的消防培训,员工除休年假者外,不得以任何原因请假缺席;否则,按旷工论处。
6.消防知识考核成绩,作为员工年度工作评估的一部分,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第3篇 s大厦物业员工消防培训制度
大厦物业员工消防培训制度
一. 新入职员工在入职的一个月内对其进行消防培训,主要讲解本公司各部门的消防设施设备及其使用方法和保养措施,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上岗。
二. 对本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定期组织消防理论、预防措施、灭火方法、消防器材使用、消防演练等全面培训,并定期考核消防器材的实操使用方法和各消防系统操作程序,不合格的要进行补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 将每次培训的相关资料和考核结果转送人事行政部存档,作为员工评估和工作评级的参考标准。
四. 员工培训实行签到制度,不得缺席,若有急事处理不能参加的,必须报请部门经理审批后方可有效。
第4篇 大厦物业员工消防培训制度
大厦物业员工消防培训制度一 新入职员工在入职的一个月内对其进行消防培训,主要讲解本公司各部门的消防设施设备及其使用方法和保养措施,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上岗。
二 对本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定期组织消防理论、预防措施、灭火方法、消防器材使用、消防演练等全面培训,并定期考核消防器材的实操使用方法和各消防系统操作程序,不合格的要进行补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 将每次培训的相关资料和考核结果转送人事行政部存档,作为员工评估和工作评级的参考标准。
四 员工培训实行签到制度,不得缺席,若有急事处理不能参加的,必须报请部门经理审批后方可有效。
第5篇 高层大厦物业员工消防教育培训制度
高层大厦物业员工消防教育培训制度为了切实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并结合深圳中心为超高层建筑的特点,特制订如下《员工消防教育培训制度》。
1. 深圳中心员工入职前必须经过消防安全意识培训教育,内容包括高层建筑火灾的特点,危害及预防等消防知识;
员工考核合格,方能入职。
2. 特种工种员工聘用通常要求必须持有《上岗证》、《操作证》《等级证》等,方可聘用,否则在入职之后未能取得有关证件不得上岗。
3. 员工上岗后消防知识培训,由公司安全主任统一计划,安排教程,交由各部门班、组负责人进行培训,使所有员工必须达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疏散、会逃生;
并进行年度消防培训考核。
4. 义务消防队培训、演练长年开展,分阶段进行考核,均由安全主任全面负责。
5.公司各种形式的消防培训,员工除休年假者外,不得以任何原因请假缺席;
否则,按旷工论处。
6. 消防知识考核成绩,作为员工年度工作评估的一部分,记入员工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