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新工人培训制度
1.为提高职工队伍的安全技术素质,技术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凡进入我矿工作的所有职工,都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进行严格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未经培训考试的职工,一律不准上岗工作,未经培训教育的职工造成事故,追究分配工作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2.安全培训工作由培训科全面负责,培训科必须及时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建立培训档案,定期向分管矿长报告。
3.安全培训的内容包括:
(1)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
(2)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内容;
(3)本工种操作规程,有关设备仪表的操作及故障的排除方法;
(4)煤矿安全基础知识和事故发生预兆及自救,互救、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
4.新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培训教育方可独立作业。从事井下工作的员工第一级培训教育由培训科负责组织,学习时间不得低于72学时。第二级培训教育由所属科队负责,时间为3天,培训的主要内容为该科队安全管理制度,劳动纪律管理,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和师徒合同,师徒合同时间为4个月。第三级培训教育由班组负责,培训的主要内容为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和师徒帮、传、带。
培训内容:入井前
1.安全思想政治教育,包括:
(1)安全思想教育。
(2)遵章守纪教育。
2.安全生产方针法规教育。
(1)安全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及综合治理,总体推进的意义。
(2)安全生产法规教育,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企业的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理论教育
(1)一般理论知识,'采、掘、机、运、通'五大项。
(2)安全生产作业技能教育,包括应知教育、应会教育。
4.三级安全教育
(1)入矿教育,包括(安全生产的要求)。
(2)队组教育,包括队组(制度、分工、生产系统)。
(3)班组岗位教育:包括岗位情况,工作性质,职责范围,使用工具,器材。
5.培训结束后进行闭卷考试,考试格后方可上岗。
第2篇 新工人使用培训管理制度
1. 未经培训的新工人不得上岗。
2. 经公司培训过的新工人,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脱离单位。
3. 从事特殊作业的技术工人,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取得上
岗证方可上岗。
4. 培训后的工人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5. 新工人培训上岗前,需经体检合格。
第3篇 新工人入矿培训制度
1.为了让新到公司的职工入井前了解一些煤矿生产的特点,减少安全隐患,掌握煤矿安全基本知识、入井须知、避灾路线以及突发事故的自救与互救等安全知识。特制定本新工人入矿安全培训制度。
2.新工人到矿后,须先经过矿领导及录用科室、队组签字,然后到培训中心接受入井前的安全培训。
4.入矿的新工人必须接受安全技术知识的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
4.新工人培训期间必须认真听讲,做好培训记录,熟记安全培训知识。
5.培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一次者给予口头警告;迟到、早退两次者推迟一天考试。
新工人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6.新工人未经培训,任何人不得安排其上岗,否则给予上岗者和安徘上岗者通报批评、经济处罚,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4篇 新工人入矿安全培训制度
为了让新工人入井前了解一些煤矿生产的特点,掌握矿井基本的安全常识,特制定新工人入矿安全培训制度。
一、入矿的新工人必须接受安全技术知识的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两周(包括井下参观、学习),并在老工人的带领下实习一个月,考试合格后方独立工作。
二、培训内容
1、井概况。
2、煤矿安全知识、入井须知、机电运输、五大灾害。
3、井下的抢救与急救等。
4、避灾路线以及突发事故的抢救等。
三、新工人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才准上刚。
四、新工人未经培训,任何人不得安排其上岗,否则给予上岗者和安徘上岗者通报批评、经济处罚,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5篇 新工人入矿培训制度范本
1.为了让新到公司的职工入井前了解一些煤矿生产的特点,减少安全隐患,掌握煤矿安全基本知识、入井须知、避灾路线以及突发事故的自救与互救等安全知识。特制定本新工人入矿安全培训制度。
2.新工人到矿后,须先经过矿领导及录用科室、队组签字,然后到培训中心接受入井前的安全培训。
4.入矿的新工人必须接受安全技术知识的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
4.新工人培训期间必须认真听讲,做好培训记录,熟记安全培训知识。
5.培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一次者给予口头警告;迟到、早退两次者推迟一天考试。
新工人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6.新工人未经培训,任何人不得安排其上岗,否则给予上岗者和安徘上岗者通报批评、经济处罚,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6篇 某新工人岗前培训制度
1、对于新调入我公司的职工、学校分配来的学生、新招工人,复转军人统称为新工人,必须接受必要的岗前培训。
2、新工人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72小时。
3、新工人必须接受煤矿安全知识和应知应会知识的培训,考试合格,方可办理实习手续。
4、学习期间要爱护课本,认真听讲。
5、入井新工人的学习时间除理论学习外,还必须虚心接受井下实践锻炼。
6、四个月实习后,需经职工培训中心和所在实习单位共同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办理上岗证。
7、两次考试成绩均记录存档。
第7篇 新工人培训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我矿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保证国家资源和集体财产不受损失,全矿职工都应该努力学习,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于从事井下生产工作的人员,都必须进行强制性的安全知识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才准下井工作,因此本矿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来本矿的新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认真学习安全技术理论知识、井下灾害发生的规律和预防措施,达到能够制定职责范围内的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遇到灾害能够采取应急措施和处理险情的工作能力
二、新工入下井前,由矿组织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培训后还需由有经验的生产人员带领下井实习,实习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
三、凡来本矿的新工人都必须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安全规程和有关指令、决定等。
四、新工人必须掌握与自己工种有关的安全知识的技能。
五、新工人必须在有经验的老工人的带领下作业,不能违章作业、违章操作,在挂有警示牌的区域禁止入内。
六、新工人培训主要由矿长或分管井下生产的副矿长负责。
七、对违反以上规定的人员,视其情节罚款200—500 元;
情节严重者,应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一、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