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z中心小学校本培训考核与评估制度
中心小学校本培训考核与评估制度
一、学校将校本培训工作纳入学校考核评估的范畴,纳入校长的目标管理中。
二、教师参加培训的成绩将作为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教师参训的情况与教师评优、评先、职称评聘挂钩,做到培训、考核、使用、待遇相结合;开展各培训组、课题组的达标验收和示范课评比活动,对校本培训工作中的先进组及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三、成立专门的考核评估小组,每学期定期从教师教育理念、课堂教学质量、师生关系、教学基本功、教育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将检查情况及时通报。
1.结合专题讲座内容和教材,进行以案例分析为主要形式的书面考试。
2.全体受训教师分学科听同一名教师的一节课,听后当场写出书面评课意见。
3.开展师生调查、评价教师活动等。
4.理论学习部分,结合教师教育教学实际的落实,进行多种形式考核。
(1)理论知识、专业知识,通过书面测试进行考核。
(2)理论、专业知识应用通过各种校本培训活动的形式进行考核。
5、教育教学研究、教育科学研究通过成果展示,论文介绍考核。
6、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以书面测试、实际操作进行考核。
7、学历教育,以取得证书为准。
8、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考勤情况,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以上考核合格者可根据“校本培训学时计算方法”,折计成每年校本培训24学时。不合格者要通过相应的培训或自学提高自己,待下一次组织测评合格后方可计入。教师在一个培训周期(五年)内,至少要达到360个学时(包括集中专题培训、技能培训、学术活动与课题研究、主讲公开课、听课、撰写论文)。除完成培训任务外,在竞赛中获奖及发表论文等均算入学分。
第2篇 细巷中心小学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为加强我校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校园安全检查规范化、高度化,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到实处,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以确保校园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
一、检查项目:
1、校舍的门窗、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厕所、围墙、大门是否有隐患。
2、校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3、学校用水,电路、电器设备、消防设施进行一次检查。
4、学校运动场地、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5、对教学楼和宿舍楼的楼梯、走廊、防护栏进行安全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6、学校每星期都要对学校厨房的食品和小卖部出售的食品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立即整改,并作出相应的处罚。
7、要对师生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8、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
二、相关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按照有关安全规章进行排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重点排查校舍、饮用水、用电及消防、体育场地和器材、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等安全隐患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2、排查出的隐患,要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包靠工作制度,及时进行整改。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教育办公室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3.安全隐患排查人员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人员报告或直接向校长报告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人员要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各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未履行好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4、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制度,以及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5.值班人员要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6.发生伤亡事故后,责任人写出较为详细的事故发生过程及原因,书面上报学校。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部门电话报告,并在二小时以内书面报告教育行政部门。
7.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8.发生安全事故,如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要根据情节对有关直接责任人员实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3篇 x中心小学校本培训学习制度
中心小学校本培训学习制度
现代学校应该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学习型组织。有专家认为,所谓学习型组织,就是充分发挥每个员工的创造能力,努力形成一种弥漫于群体与组织中的学习气氛,凭借着学习和个体价值的实现,组织绩效可以大幅度提高。把学校构成一个学习型的组织,这是学校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
新课程的改革将教师的专业发展问题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教师的学习显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我们必须把学校建成一个学习型的组织,建立以校为本的培训制度,扎扎实实地搞好校本培训,探索一条新的教师专业发展之路,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加强教师的教育理论学习,提高广大教师的教育理论素养,建立先进的教育理念,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1.改革周前会议制度,实行双周学习制:单周教师会议、政治学习;双周教师培训、业务学习。每逢双周,由学校领导组织教师学习新的教育教学理论。
2.学科教研组学习制:以学科教研组为单位组织每两周一次的学科教师集中学习。
3.备课组互助学习制:学校按年级学科划分若干备课组,组内教师须每周至少开展一次组内交流活动。
4.自主学习制:教师要搞好自学,每学期学习一本理论书籍,要求深入理解,写出读后体会;每月学习若干理论杂志,摘记文摘卡。同时做好自学信息资料的收集、积累。
5.教师参加培训学习须有学习记录、有学习体会、每学期检查一次,没学年考核一次,计入校本培训学分。
6.学校定期组织教师外出学习听课,尽可能让每一位老师一个学期都有一次外出学习的机会。外出学习要做好学习笔记,回校上汇报课或在教师会上汇报收获及体会并上交书面汇报材料。
7.本学习制度与教师的教学常规考核挂钩,与教师的校本培训学分挂钩,与教师的评先、评优挂钩。
第4篇 中心小学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中心小学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切实做好我乡的安全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实行网络式报告制度。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政教、教务、总务主任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各年级组、班主任、全体保安为组员的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各班应成立相应的安全小组,设立卫生员1人,安全协管员3人以上。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小组,学校安全小组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按《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应急)程序》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立即如实报告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2、设立门卫登记制度,外来人员必须登记,校门必须按时开关。有外来人员需进校时,门卫必须上报校办。学校成立治安小组,按照轮流表协助门卫做好放学时段的管理工作。
3、每班每天早晨要上报班级学生的出勤情况,并对本班学生进行晨检,对未出勤的学生要查明原因,记录备案。
4、严格规范教师、学生请假制度,上班时间教师、学生出校门时,必须报经教务处、政教处批准,方可出入。
5、学校安排有行政值周、行政值日及分块管理教师,处理并记录值日期间的偶发事件,特殊情况向校长或公安机关报告。
6、学校每天安排保安24小时值班巡逻,有情况及时与领导取得联系。
7、夜班值勤人员每晚要认真进行检查,对办公室、功能室、教室、食堂厨房及其它重要场所,应按统一规定落锁,以防坏人入内,本校学生亦应按规定出入。
8、上课时间不会客。发现陌生人在校内活动要进行查问,发现形迹可疑的及时向值日领导报告。
9、各班级要经常利用班会的时间对学生进行各种安全知识教育。如:饮食卫生安全、交通安全等等,以丰富学生的安全知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班级内、校内出现较大安全事故分别由班主任、值周老师负责及时向校长报告;出现一般安全问题由班主任、值日老师负责登记并处理。
z市中心小学
第5篇 中心小学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中心小学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教职员工应自觉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
2、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车辆和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3、机动车在校园内慢速行驶,时速不准超过十公里,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校园的交通标志,校内不准超车。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4、因参加校内举办的各种活动,需要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须经校办批准,并到门卫处备案。按指定的时间、时速行驶,停放在指定的场地。
5、自行车、电瓶车的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2)超越前车时,不准妨碍被超车的行驶;
(3)不准二人以上共乘自行车、电瓶车,不准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4)不准将车辆停放在楼内或办公室内。要依次、整齐地摆放在停车场内。不准在车行道、人行道和其它妨碍交通的地点任意停放;
6、学生放假乘车的车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机动车的证件、号牌齐全、车况和机件良好。
7、学生乘车时在值周老师的管理下,有秩序的排队上车。
二、校园自行车、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1、进入校园内的自行车,实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车持有者必须按学校规定,分别停放到指定的车棚、场地去,严禁乱停乱放。
2、车辆进棚必须自行加锁,整齐停放。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用品。
3、在校园内一般提倡推车行走,骑车者应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4、不准任何人偷骑他人车辆,未经本人同意开他人车锁的视为偷窃行为。
5、发现自行车被盗,失主应及时报告校保卫处协同查处。
6、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载重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7、机动车进校园应服从校门卫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8、机动车的车门,驾驶员应及时将其关锁好,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除重大活动外,平时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9、校园内人员较多,行车时驾驶员应特别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10、本校大小汽车每天应进库停放,不要露天停放。
11、车库应配齐消防器材,驾驶员应及时关锁好门窗,严禁火种进入,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12、来校办公务的外来车辆,经门卫人员与相关领导联系并获得同意后,可以入校。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
13、非行使公务的车辆,应事先由有关人员与门卫联系,做好登记,方可入校。无特殊情况,非经允许,出租车严禁进入校园。
z市中心小学
第6篇 x中心小学校本培训培训组教研组活动制度
中心小学校本培训培训组(教研组)活动制度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以课改为导向,改进和加强学校培训工作,建立以教师研究为主体,课堂为主阵地,课改中面临各种问题为研究对象的以校为本的培训制度,以促进每个学生的发展和教师专业的成长,并使学校逐渐成为勇立潮头,与时俱进的学习型学校。
二、教学研究理念
围绕“学生发展”这一中心,以新课程实施过程中教师所面临的各种具体问题为对象,以教师为研究主体,研究和解决教学实际问题,总结和提升教学经验,形成民主、开放、高效的培训机制。
三、遵循原则
1.针对性原则。校本培训活动的开展要针对课改中面临的现实问题进行探讨研究,实施“面对面”的研讨。有的放矢地解决教师课改中的疑虑和困惑。
2.实效性原则。以“问题”为中心,采用行动研究的方法,注重实效,力求把先进的教育理念转化为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和现实的教学效益。
3.实践性原则。遵循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的原则,注重给教师反复实践的机会,使理念学习与培训活动紧密结合,产生1+1>2的效能。
四、分组形式
1.全校分成语文、数学、综合三个培训组,每个组设正副组长各一人。
2.以年级组为单位成立备课组,各组设组长一人。
五、培训活动时间
每周二下午语文教研组、每周三下午数学教研组、每周四上午综合教研组。
1.统筹时间
单周培训大组进行培训活动
双周备课组进行培训活动
2.分散时间
以备课组为单位,在教学闲余时间进行教学研究探讨。
六、培训活动任务
深入了解并及时探讨解决教学中的问题和困难,交流教学心得、经验,探索教学规律,不断促进教师的教学专业化成长,提高教师校本课程开发建设与管理的能力。
七、培训形式
以自我反思、同伴互助、专业引领为主要活动形式,运用案例分析、问题解决、调查研究、实践探索、区域交流等多种培训活动方式,开展互动式培训活动、学科整合式培训活动。
1.自我反思
是指教师自我对话,是教师对自己行为的思考、省视、分析。教师根据学校校本培训计划内容和校本培训活动计划自行学习和对自己教学行为进行分析,提出问题、制定政策。要求每位教师每学期上1―2节能给人带来思考和问题的培训课,撰写教学行为叙事案例2篇,研究性论文(或课题)1篇。
2.同伴互助
以培训组和备课组为互动载体,促进教师与同伴的对话。注重“以老带新”、“以强带弱”。营造培训活动中民主轻松的氛围,使活动中有不同的呼声,群体有不同思想,鼓励老师坚持已见、百家争鸣。以教学实践中的问题为研究内容,将问题带到活动中,以促使老师们不断学习,共同提高。
3.专业引领
一方面学校组织教师加强对课程理念的学习,另一方面要求教师从专业教育报刊和互联网上学习和引进名家的教育思想。另外,学校还将利用校内的区级以上骨干教师和聘请省内外培训专家到学校讲学,引进他们的教育思想和教学思想,促进本校教师专业成长。
八、培训活动的要求
(一)培训活动管理要求
1.落实组织,加强领导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教导主任为副组长,并对语文、数学、综合三大培训组设立以培训组正、副组长为负责人的责任机制。
2.各组长要作好培训活动计划,做到培训活动记录和总结反思。
3.班子成员要按要求每月下年级参加培训活动两次。
4.培训活动要有主题,要精心组织开展、提高培训活动质量。
5.参加活动情况与期末评估直接挂钩
(二)培训活动设计要求
1.营造严谨、务实、民主、宽松的培训氛围,改变教师教学研究各自为战和孤立无助的状态,有效地开展教师间交流与合作研究。
2.加强自我研究意识,养成理论学习和实践反思的习惯,不断提高研究和解决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课程开发和建设的能力,形成研究状态下工作的职业生活状态。
3.积极主动争取专业人员的支持和指导。
4.加强学科的沟通整合,促进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运用。
九、校本培训培训组的奖励制度
1.每学期开展优秀培训组和备课组评比。
2.对参与培训活动积极的教师,多提供外学习和培训的机会,把学习和培训作为福利进行奖励。
3.与奖惩细则的有关条款挂钩,在精神奖励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4.与教师期终的考核评估及各类评优评先挂钩。
第7篇 中心小学校产管理制度
**中心小学校产管理制度
一、学校总务处负责全校财产的登记保管工作,包括校产的添置、验收、保管、修缮工作,定期清点,有专门的财产保管室。
二、在总务处负责下实行财产分类管理,班级财产由班主任负责保管,体育、音乐、美术、电教、实验器材由相应的专职人员负责保管,工会财产、党、团、队物资由相应组织负责保管,图书、教学用书由教导处负责保管,厨房财产由炊事员负责保管,办公桌凳由使用教师保管,花草树木分班管理。
三、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符合审批、采购、验收、报销手续,做到帐物相符并登记固定资产帐,方可使用。
四、财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要查明原因,按责任大小赔偿。
五、校产一般不得随意借给私人或外单位,特殊情况需经校长批准,并打好借条,按
时间归还,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六、凡职工进调出和离退休,须办理财产移交手续。
七、宿舍门市使用学校水电要照价收费,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
八、财产报损,要办理报废手续,经校长同意和审批。
九、校内师生(包括家属)不得叫学校泥、木工等做私活。
十、提倡师生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勤俭节约,表扬爱护公共财产的好人好事。
第8篇 南朗中心小学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南朗中心小学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一、上班时间内应全身心投入所从事的工作,坚决反对消极怠工。上班时间内严禁在校内、校外参与打牌、搓麻将等影响教师形象和教学工作的活动。否则,发现一次扣惩人民币50-100元,扣减师德考核分20-100分,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年度师德考核为0分。
二、因事因病不能上班者必须请假,事假5天以内由校长审批,5天以上10天以内学校集体研究决定;病假需有县级以上医院住院证明或病休证明,连续请病假15天以上由学校集体研究并报上级审批。凡请假者必须书面填写请假申请表,待批准后才能离开学校,否则视为旷工。
三、坚持小病不下岗、有病应及时就医,重病住院治疗的原则。不允许小病大养、无病呻吟的现象发生。两天及以上的病假须出具县级医院的病情证明及医药处方和发票。
四、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事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事假每天扣奖励性绩效工资50.00元,病假每天扣40.00元(住院期间不考核)。
五、严格作息时间。上课教师在上课铃声结束时必须站在讲台上,迟到10分钟以上视为旷课1节。上课中途不得会客、不得接打手机、不得离开教室,否则视为旷课0.5节。旷课每节扣人民币30.00元,并扣减“教学六认真”考核分5分。上班期间旷工每天扣惩人民币100.00元,迟到每次扣惩人民币5.00元。(10分钟以内视为迟到,10分钟以上视为旷课,一直未到视为旷工。)凡有旷课、旷工现象者当月师德、教学过程考核均作降一个等级处理,一学年旷工10天以上者,年度考核只能定为“基本合格”。
六、学校各种集体活动和应参加的会议,均应按时参加,不得迟到缺席和早退。活动、会议、集体教研的劳动纪律按上课劳动纪律执行。
七、严格执行课程表。教师未经教导处同意而私自调课者,调课双方各惩人民币5.00元,如调课未落实,出现无人上课者,调课双方各计旷课1节,并惩人民币20.00元。
八、教职工出勤情况由专人考核,及时公示。在期末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和年度考核中兑现。每学期迟到3次以内、病事假2天以内可以不作考核。每年度事假累计15天以上、病假累计30天以上、旷工累计7天以上,按上级有关文件和条例处理。在奖励性绩效考核中设立全勤奖,120.00元/期.人,凡请病事假1天扣减30.00元(住院不考核)。
九、本制度自2023年春季开始执行。
南朗镇中心小学校
第9篇 中心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中心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一、进入学校的人员,必须持有本校的学生证、工作证、听课证或者学校颁发的其他进入学校的证章、证件。未持有规定的证章、证件的人员进入学校应当向门卫登记,经许可后方可进入学校。
二、在校园内,对没有证件又需查询或可疑人员,师生员工或督察人员都有权查询,被查人员须接受查询,如实讲清情况。
三、严禁任何人翻越围墙、栏杆、大门,或将物资掷出围墙外。校内严禁私自燃放鞭炮焰火,严禁用气枪猎物,严禁打架斗殴、赌博、酗酒、偷窃、流氓、起哄、闹事和其它干扰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的行为。
四、未经校领导和保卫部门同意,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在校园内摆摊设点经商或推销物品。
五、在校园内必须切实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诸如:门卫验证、会客登记、安全用电、用火、用气、危险物品管理、车辆管理等;爱护公私财物。
六、告示、通知、启事、广告等,应当张贴在学校指定或者许可的地点,散发宣传品、印刷品应当经过学校有关机构同意。严禁张贴、散发反对我国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损害国家利益或者侮辱诽谤他人的公开张贴物、宣传品和印刷品。严禁在宣传布告栏内乱写,严禁张贴大、小字报。违者要严肃查处。
七、新闻记者进入学校采访,必须持有记者证和采访介绍信,在通知学校有关机构经同意后,方可进入学校采访。
八、师生员工应当严格按照学校的安排进行教学、科研、生活和其它活动,任何人都不得破坏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阻止他人根据学校的安排进行教学、科研、生活和其他活动。
九、未经校领导、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对校外人员开设诸如文娱、体育培训、文化补习、业务训练等活动。经批准在校内组织文体活动、讲演、讲座、报告等应符合我国的教育方针和相应的法规、规章,不得反对我国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不得宣传封建迷信,不得进行宗教活动,不得干扰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损害国家财产和其他公民的权利。
十、师生员工组织社会团体,应当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成立校内非社会团体的组织,应当在成立前由其组织者报请学校有关机构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成立和开展活动。校内非社会团体的组织和校内报刊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我国的教育方针和遵守学校的制度,接受学校的管理,不得进行超出其宗旨的活动。
十一、凡经校领导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全校性文娱、体育、*或对外开放性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安全没有保障的,不得举办任何活动。严禁在实验室及办公场所举办文娱活动。
十二、夜间超过二十三时进出校门者,必须凭证件登记备查。
十三、校内不准任何违章建筑,不准损毁围墙、栏杆、路灯、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
十四、巡逻值勤人员要保持警惕,忠于职守,突出重点,抓好面上的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大胆处理,注意工作方法。重大问题随时向保卫科和分管校长汇报,并做好巡逻执勤记录。
十五、各教学楼及学生公寓楼,应明确安全责任人员,安全责任人员的主要任务是做好以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四防”检查,发现问题隐患予以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六、在校内失窃者,应及时向保卫科报告,拾物者应将拾到物品及时交保卫处处理。
十七、违反以上各条之一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八、对维护学校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给予表扬,成绩显著者给予奖励。
第10篇 中心小学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为加强我校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校园安全检查规范化、高度化,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到实处,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以确保校园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
一、检查项目:
1、校舍的门窗、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厕所、围墙、大门是否有隐患。
2、校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3、学校用水,电路、电器设备、消防设施进行一次检查。
4、学校运动场地、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5、对教学楼和宿舍楼的楼梯、走廊、防护栏进行安全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6、学校每星期都要对学校厨房的食品和小卖部出售的食品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立即整改,并作出相应的处罚。
7、要对师生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8、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
二、相关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按照有关安全规章进行排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重点排查校舍、饮用水、用电及消防、体育场地和器材、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等安全隐患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2、排查出的隐患,要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包靠工作制度,及时进行整改。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教育办公室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3.安全隐患排查人员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人员报告或直接向校长报告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人员要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各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未履行好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4、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制度,以及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5.值班人员要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6.发生伤亡事故后,责任人写出较为详细的事故发生过程及原因,书面上报学校。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部门电话报告,并在二小时以内书面报告教育行政部门。
7.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8.发生安全事故,如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要根据情节对有关直接责任人员实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1篇 z中心小学校本培训奖惩制度
中心小学校本培训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校本培训的效益,营造校本培训的氛围,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校本培训活动,特制定本校本培训奖惩制度:
1.学校鼓励教师参加校本培训活动,对参与校本培训活动的教师在教师教学常规考核中予以加分;在教师绩效考核中予以加分;在师德规范考核中予以加分,在校本培训学分计算中予以加分。
2.所加分值,根据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及县局有关校本培训文件精神决定。
3.对积极参与校本培训活动的教师在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定时予以优先。
4.对积极参与校本培训活动的教师在职称评定时予以优先。
5.对学校开展校本培训活动有贡献的培训组和个人,学校将给予奖励。
6.对无故不参加校本培训活动的教师在各项考核中予以扣分。
7.对拒不参加校本培训活动的教师,根据县局有关文件精神处理。
第12篇 x中心小学校本培训课题制度
中心小学校本培训课题制度
课改成败,系于教师。此次新课程实验,不仅仅是验证课程标准和教材,更重要的是转变教师的教育观念,锻造一支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师队伍。因此,整个实验过程不是教师按照专家设计的图纸进行施工的过程,而是一个开放的、民主的、科学的探索过程,教学方式、学习方式到底怎么改,没有现成的答案,要靠广大教师在实践中摸索解决。
开展校本课题研究为教师的理论学习和教学实践搭建了一个有效的平台,有利于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为此特制定本校本培训课题制度:
1.建立学校、培训组、个人三级课题研究网络。学校要有总课题(市、区级立项课题),培训组要有子课题(校级立项课题),每个教师要有自己的个人研究小课题(校本培训课题)。
2.每个学期教师都要根据自己任教年级学科,在教学实际中遇到的问题或困惑,提出自己的研究小课题,通过理论学习、自我反思、同伴互助、专业引领来解决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3.学校培训组每个学期都要根据教师提出的有共性的问题,组织探讨研究活动,举行公开研讨课,通过教师的自我反思,同伴互助,专家引领,解决教学中的几个实际问题。
4.学校课题组要根据学校的县级(市级)立项课题和学校研究的课题开展研究与实验,要组织理论学习、重视过程的展开、做好资料的收集和总结,要让教师在课题的研究与实践中得到专业成长。
5.学校教科室每年批准立项若干校级课题,这些课题是在教师小课题组合的基础上形成,学校教科室从校级立项课题中选择优秀课题向区教科所、市教科所申报立项。
6.根据校本培训课题取得的成效,学校建立相应的表彰、奖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