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
1、井口调度为安全生产信息传递的枢纽,是领导、管理干部与井下一线安全信息联系的桥梁。
2、井口调度必须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对于接收到的安全生产上的信息,必须做好记录并及时传递。
3、井下一线对于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必须要汇报中层管理干部和矿领导解决的,可直接问领导者汇报,但必须在当班向调度汇报记录。
4、领导向管理干部、井下一线布置工作时,接到工作布署的管理干部或其他职工必须在当班报调度做好记录。
5、矿领导要在每次安全生产调度例会前阅示信息记录,监督安全生产落实情况。
6、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人员,造成安全生产存在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的,轻者取消当月奖金,重者取消当月工资,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第2篇 安全生产工作信息通报制度范文
一、局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通报一次全局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监督科负责汇总,整理安全生产情况资料。
二、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每月5日前向局安全监督科报送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内容包括:上月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工作;下月工作安排和事故报表等。
三、局属各单位安全负责人每年12月10日前向局安全监督科报送当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次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局安全监督科每年12月20日前向省公路局安全监督处报送当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次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四、局安全监督科按照规定,随时向省公路局安全监督处和局安委会报告有关安全生产活动、会议、事故调查处理等方面的情况。
第3篇 安全生产工作信息上报制度
安全生产工作信息上报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我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和工作效能,切实解决监管工作中的情况不掌握、监管不及时、重点不明确、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全面等问题,根据我局工作分工,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信息有关内容
1、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包括周、月计划、阶段、年度计划)、措施及工作职责分工。
2、职责内监管工作具体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报告(包括周、月计划、阶段、年度)。
4、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5、重要工作情况(包括重点检查、督查,会议,工作部署,事故隐患查处,事故调查处理等)。
6、领导交办事项的具体落实情况。
二、工作信息上报程序
信息上报一般应按照逐级上报的程序进行,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下可以越级直接上报。
1、科室人员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工作信息。
2、科室负责人向主管局长报告工作信息。
3、主管局长向局长报告工作信息。
4、办公室负责对工作信息定期汇总。
三、工作信息上报方法及要求
1、除正在进行中的一般性工作信息或临时性工作信息可以口头上报外,其它均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上报。
2、上报情况要及时。注重时限性,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措施、工作职责分工和职责内监管工作落实情况,应按照局领导要求,及时上报;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及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按照周、月、阶段、年度时间要求,进行汇总上报;对重要工作情况,必须要随时上报;对领导交办事项的具体落实情况,要按领导要求搞好上报。
3、上报情况要真实。上报情况中说明或反映的内容一定要符合实际,必须是上报人确实了解或亲自掌握的;尤其上报重要情况、重大问题,必须经过上报人调查、核实,真实有据。杜绝使用听说、可能、或许、好象、差不多等词语。
4、上报情况要全面。应按照各种上报的具体要求将工作或问题概况、时间、过程、进度、分析、结果或结论等一一详细说明,涉及数字或能够用数字的尽可能用数字说明,必要时应举出典型事例进行说明。
5、因上报不及时或不真实、不完整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由上报人负责。
第4篇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确保我局有关安全生产的信息畅通,维护企业财产和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事故,系指局属各施工局、项目部、指挥部、分局及厂、处、基地费用单位等负责的生产、生活区域或与我们有关的人身死亡、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职业病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影响的安全事故。
第三条 安全事故分为:
(一)、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二)、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无死亡事故。
(三)、死亡事故:又分为一般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含3人);特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含10人)
第四条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各单位必须及时、如实报送。 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五条 安全生产统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见附表1、2)。每月快报在下月5日前报出,正式月报在下月10日前报出。年报在次年一月中旬前报出。月报和年报应附安全生产情况分析报表。
第二章 安全事故的报告和现场保护
第六条 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局安监办及社保处报告。
第七条 安全事故发生后:
(一)轻伤事故: 事故发生单位应在当月安全报表报送时间内报送局安监办。
(二)重伤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三天内写出书面报告,按第六条所列程序和部门逐级上报。
(三)死亡事故:
一般人身死亡、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职业病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影响的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向工程局安监办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
重大、特大人身伤亡事故、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职业病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向工程局安监办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6小时;
第八条 死亡事故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
(二)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三)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四)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五)事故报告单位。
第九条 死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和事故发生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拍照或录相。
第二章罚 则
第十条 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故意破坏现场的,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无正当理由拒绝调查组查询或者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情况、资料的,以及提供伪证的,将按工程局《企业处罚通则》及《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管理规定》中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对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由工程局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对造成重大事故承担直接责任的施工单位,由工程局据调查组的建议,令其限期改善工程建设技术安全措施,并依据有关法规予以处罚。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事故中属于特别重大事故者,其报告、调查程序,执行国务院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工程局安监办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事故快速报送书(略)
企 业 职 工 伤 亡 事 故 月(略)
企 业 职 工 伤 亡 事 故 月(年)报 表(略)
第5篇 安全生产信息及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
1编制依据
1.1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1.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21号令《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2事故的分类
2.1按受伤轻重分类
①轻伤
轻伤是指造成劳动者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为轻伤事故。
②重伤
重伤是指造成劳动者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2.2按事故分类标准分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注:本等级划分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2.3事故原因分类
建筑施工企业的伤亡事故类别主要是: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中毒、火灾、机械伤害和坍塌等。
3事故上报原则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4事故报告
4.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报告;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4.2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3本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4事故发生后,有关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5事故调查
5.1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5.2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5.3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5.4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5.5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5.6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5.7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6事故处理
6.1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事故记录、统计、分析、改进
7.1事故调查时要做好如下记录
(一)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对事故调查组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7.2做好事故档案管理,按照公司安全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要求,每月5日前上报隐患排查(月报表)和质量安全生产月报表,重大隐患应附书面措施方案。
7.3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明确事故原因、事故直接或间接责任人员,在明确原因、责任者的基础上严肃处理,教肓当事人和全体职工,同时要制订措施,定人、定时间完成整改或整改预防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7.4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应对事故进行统计,形成台账。每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对事故台账统计分析,提出需要改进的地方,应当认真吸取的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二、在任何事情上都不要觉得自己受了多大的委屈,哭哭啼啼和别别扭扭改变不了糟糕的现状。心子开一点,认真地该干啥干啥,反倒走得顺畅许多。扛得住多少东西,最后就会得到多少东西,大致就是这么个理儿吧。
三、生命本没有意义,你要能给他什么意义,他就有什么意义。与其终日冥想人生有何意义,不如试用此生做点有意义的事。
四、爱怕沉默。太多的人,以为爱到深处是无言。其实,爱是很难描述的一种情感,需要详尽的表达和传递。
五、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
六、有一种落差是,你配不上自己的野心,也辜负了所受的苦难。
七、有些决定,只需要一分钟,可是,却会用一辈子,去后悔那一分钟。
八、“忽然想通了”,这五个字说来简单,要做到可真不容易。我佛如来在菩堤树下得道,就因为他“忽然想通了”.达摩祖师面壁十八年,才总算“忽然想通了”.无论什么事,你只要能“忽然想通了”,你就不会有烦恼,但达到这地步之前,你一定已不知道有过多少烦恼。
九、如果他总为别人撑伞,你何苦非为他等在雨中。
十、我对前任的感觉很简单,哪怕他的女朋友来我面前秀恩爱,我也不会觉得烦。就像在看别人吃一碗很香的卤肉饭,吧唧嘴巴弄得很大声,但我自己心里是明白的:我吃过那种饭,其实没那么好吃。
十一、为什么我们总是不懂得珍惜眼前人?在未可预知的重逢里,我们以为总会重逢,总会有缘再会,总以为有机会说一声对不起,却从没想过每一次挥手道别,都可能是诀别,每一声叹息,都可能是人间最后的一声叹息。
第6篇 煤矿安全生产技术信息化管理制度
总则
为规范信息化建设的管理>,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科学化、精细化、标准化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特制订本规定。
管理范围
信息化建设管理范围为:安全技术信息化管理。
设备使用与管理
1、使用单位操作人员要做好日常维护工作,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否则造成软硬件损坏的要对操作人员及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罚。
2、操作人员应对计算机能熟练操作,对单位使用的应用程序要熟练掌握,严格按程序进行操作。对不能进行相关操作的,由技术人员负责培训,以达到熟练操作。
3、各单位操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增删硬盘上的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不准对应用软件的配置进行变更,违者罚款100元。
4、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计算机的各项设置,如:计算机名、网络ip地址、计算机管理员密码、登陆方式等,造成计算机不能访问网络资源的,对其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给与开除。
5、计算机上不得存放有破坏本矿计算机网络正常运行的软件,如:黑客程序、带病毒的文件、电影文件等,不得传播非法文字及图片、视频资料,一经发现罚款200元,并无条件删除。不得私自拆卸计算机及外设备,更不能私自更换计算机硬件,如有违法者,以更换硬件价值的2倍处罚责任人。
6、技术人员定期对煤矿 计算机系统进行检查和病毒防范等工作,保持电脑正常运行,对值班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7、任何人不得因私挪用本矿信息设备和网络资源,更不能破坏计算机网络设备,对于有破坏的,以其价值的2倍赔偿。
8、矿局域网安装有防火墙和瑞星网络杀毒软件,任何单位不得删除、卸载、关闭其安装在计算机上的网络杀毒软件,如果发现软件出错或不能正常运行,及时通知公司人员,进行修复或重新安装。
9、不得在计算机旁堆放杂物,保持计算机正常通风散热,不得随意摆放信息设备,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更换计算机位置。违者对其罚款100元。
10、计算机使用者必需经常清洁主机、显示器、键盘,以保持计算机的清洁卫生。发现处罚值班人员1次处罚100元。
11、操作人员工作时间离开计算机10分钟以上每次罚款50元。
12、遇到煤矿监控系统异常不及时汇报的,对其处罚50元。
第7篇 a矿安全生产技术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为规范信息化建设的管理,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科学化、精细化、标准化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节 管理范围
信息化建设管理范围为:安全技术信息化管理。
第三节 设备使用与管理
1、使用单位操作人员要做好日常维护工作,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否则造成软硬件损坏的要对操作人员及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罚。
2、操作人员应对计算机能熟练操作,对单位使用的应用程序要熟练掌握,严格按程序进行操作。对不能进行相关操作的,由技术人员负责培训,以达到熟练操作。
3、各单位操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增删硬盘上的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不准对应用软件的配置进行变更,违者罚款100元。
4、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计算机的各项设置,如:计算机名、网络ip地址、计算机管理员密码、登陆方式等,造成计算机不能访问网络资源的,对其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给与开除。
5、计算机上不得存放有破坏本矿计算机网络正常运行的软件,如:黑客程序、带病毒的文件、电影文件等,不得传播非法文字及图片、视频资料,一经发现罚款200元,并无条件删除。不得私自拆卸计算机及外设备,更不能私自更换计算机硬件,如有违法者,以更换硬件价值的2倍处罚责任人。
6、技术人员定期对煤矿计算机系统进行检查和病毒防范等工作,保持电脑正常运行,对值班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7、任何人不得因私挪用本矿信息设备和网络资源,更不能破坏计算机网络设备,对于有破坏的,以其价值的2倍赔偿。
8、矿局域网安装有防火墙和瑞星网络杀毒软件,任何单位不得删除、卸载、关闭其安装在计算机上的网络杀毒软件,如果发现软件出错或不能正常运行,及时通知公司人员,进行修复或重新安装。
9、不得在计算机旁堆放杂物,保持计算机正常通风散热,不得随意摆放信息设备,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更换计算机位置。违者对其罚款100元。
10、计算机使用者必需经常清洁主机、显示器、键盘,以保持计算机的清洁卫生。发现处罚值班人员1次处罚100元。
11、操作人员工作时间离开计算机10分钟以上每次罚款50元。
12、遇到煤矿监控系统异常不及时汇报的,对其处罚50元。
第8篇 安全生产信息沟通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建立公司内部和外部安全生产信息交流渠道,完善安全生产信息沟通机制,确保各项安全工作得到落实,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贵州开磷息烽合成氨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信息接收、传递、沟通、处理及反馈的控制。
三、 职责
1、公司办负责政府部门、集团公司等单位的外来文件信息的接收和传递;
2、安全环保部负责政府部门、集团公司外来有关安全生产文件信息的处理,落实文件精神要求。并结合工作需要发布有关安全生产信息,如考核公示、处理通报、工作通知等。接收各车间和部室所报送的安全隐患、安全工作总结等。
3、各车间及相关部室负责落实相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按要求及时报送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安全总结等,定期组织员工排查本单位事故隐患,向工会提合理化建议。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按事故报告程序报告,紧急情况下边处理边报告,特殊情况先处理后报告。
4、工会负责接收公司办传送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合理化建议,及时与相关部门及领导、车间进行沟通协调处理;
5、管理部负责配合各车间、部室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的要求。
6、监察部负责对各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四、有关要求
1、各部门车间应建立畅通的信息交流、沟通渠道,保存相关记录。确保信息内容及时、准确、可靠、传递无误;
2、对必须组织学习的法规、政府文件、集团公司文件,各车间应及时组织学习并落实相关要求。
五、信息的分类
1、信息根据来源分为内部和外部信息
(1)内部信息是指来自部门与部门(车间)、管理人员与员工之间的信息,主要包括:
①安全方针、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制定、传达、实施情况;
②员工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了解及执行情况的信息;
③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及安全绩效、安全技术措施传递与实施方面的信息;
④安全标准化运控制及审核方面的信息;
⑤有关及其代表所关心的安全信息及处理结果方面的信息;
⑥事故、事件及纠正/预防措施方面的信息;
⑦紧急情况的信息;
⑧其他信息。
(2)外部信息是指来自公司外部相关安全信息,主要包括:
①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文件及地方相关部门的要求;
②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更新等信息;
③相关方外部关注的安全生产事项;
④外部团体或个人的抱怨;
⑤直接的社会要求。
(3)其他信息。
2、信息交流与沟通途径
(1)工作会议、各专项会议等;
(2)书面文件或记录、专项检查表、培训等;
(3)电话、传真、口头通知、通报、或回报、工作联系单;
(4)广播、电视、专业报刊或杂志、通讯网络、板报、宣传栏、意见箱等。
六、考核
1、安全环保部根据相关规定对各车间、部室关于各种安全生产信息所要求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2、监察部根据相关规定对部门、各级落实移液管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所要求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及时公示和报送有关部门。
七、其它
1、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9篇 安全生产信息监控制度
一、安指中心有权对各类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报告及安全的情报进行必要的监管,以保证对安全隐患的及时处置 ,包括隐患整改方案、所需资金、劳动组织以及工程进展等;
二、安全隐患处置过程中必须有应急救援措施,保证隐患处置的安全实施以及隐患处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有效防范;
三、安全生产隐患处置必须坚持先控制后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防止隐患治理过程中引发其它事故;
四、一般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前必须进行必要的危险源辨识,保证隐患治理的安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治理必须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保证隐患治理的科学性和安全性。
第10篇 安全生产技术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为规范信息化建设的管理,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科学化、精细化、标准化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节 管理范围
信息化建设管理范围为:安全技术信息化管理。
第三节 设备使用与管理
1、使用单位操作人员要做好日常维护工作,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否则造成软硬件损坏的要对操作人员及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罚。
2、操作人员应对计算机能熟练操作,对单位使用的应用程序要熟练掌握,严格按程序进行操作。对不能进行相关操作的,由技术人员负责培训,以达到熟练操作。
3、各单位操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增删硬盘上的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不准对应用软件的配置进行变更,违者罚款100元。
4、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计算机的各项设置,如:计算机名、网络ip地址、计算机管理员密码、登陆方式等,造成计算机不能访问网络资源的,对其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给与开除。
5、计算机上不得存放有破坏本矿计算机网络正常运行的软件,如:黑客程序、带病毒的文件、电影文件等,不得传播非法文字及图片、视频资料,一经发现罚款200元,并无条件删除。不得私自拆卸计算机及外设备,更不能私自更换计算机硬件,如有违法者,以更换硬件价值的2倍处罚责任人。
6、技术人员定期对煤矿计算机系统进行检查和病毒防范等工作,保持电脑正常运行,对值班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7、任何人不得因私挪用本矿信息设备和网络资源,更不能破坏计算机网络设备,对于有破坏的,以其价值的2倍赔偿。
8、矿局域网安装有防火墙和瑞星网络杀毒软件,任何单位不得删除、卸载、关闭其安装在计算机上的网络杀毒软件,如果发现软件出错或不能正常运行,及时通知公司人员,进行修复或重新安装。
9、不得在计算机旁堆放杂物,保持计算机正常通风散热,不得随意摆放信息设备,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更换计算机位置。违者对其罚款100元。
10、计算机使用者必需经常清洁主机、显示器、键盘,以保持计算机的清洁卫生。发现处罚值班人员1次处罚100元。
11、操作人员工作时间离开计算机10分钟以上每次罚款50元。
12、遇到煤矿监控系统异常不及时汇报的,对其处罚50元。
第11篇 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
一、目的: 对突发性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减少损失,消除负面影响,尽量恢复正常生产。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应急预案等级:
特级预案(特别严重)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经营场所火灾、员工工伤、食物中毒、群体事件、恐 怖事件、发现寄递影响国家安全的快件等;
一级预案(严重)快件被抢劫盗窃、网点扣押快件,发生一般交通事故,发现寄递违禁品;
二级预案(较重)积压快件(在 50 票以上) ,丢失快件(在 5 票以上) ,快件中转过程中断(在 80 票以上) ;
三级预案(一般)客户投诉,快件延误,快件丢失,快件短少,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 四、应急处置报告程序:
1、发生一般问题,采取三级预案,报告给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副组长,并由组员直接处理,在 40 分钟内处理完成,并将结果 上报给组长;
2、发生较严重事件,采取二级预案,报告给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长,并由其副组长直接处理,在 8 小时内处理完成,并将结果 上报给组长;
3、发生严重事件,快件被抢劫盗窃,采取一级预案,立即报告给公司主要负责人,由组长直接处理,在 12 小时内处理完成, 并将结果上报给经理;
4、发生特别严重事件,采取特级预案,报告给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并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直接监督处理,尽量在 24 小时内处理完成,并将结果上报给总公司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及省市有关主管部门;
五、处置措施:
1、客户投诉,快件延误,丢失,短少,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较差;调查原因,立即安排人员迅速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 理,责令立即改正;
2、积压快件,调查原因,安排车辆人员派送,以最快的速度将快件送到客户手中,属派件员人为的,将支其进行处罚,责令 其改正,如果是因临时快件增加原因,则立即组织公司员工支援派件,还是无法完成,则以最快的速度增加派送人员;
3、丢失快件,如被哄抢、盗窃、损坏、短少等情况,快件已经很难或无法投寄给收件客户时,经过调查核实,依照《邮政法》 相关规定及申通公司相关规定,迅速对客户进行解释理赔;
4、防止寄递违禁品,公司全体收寄人员实行安全责任制,对零散客户 100%验视,对企业客户签订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落 实到人, 收到违禁品的职员承担 60%后果责任,公司领导负 40 后果责任; 认真落实从源头抓起,中转途中监察, 末端检举的方针, 做到严格把关,不留漏洞,杜绝危险品、毒品通过寄递渠道流通;
5、因公司运送快递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或故障
庆通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为了客户提供标便捷的快递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快递服务标准》机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归定,特制的本规范.
二.工作人员向客户提供的业务受理,快件揽收,快件分拣,快件投递,快件查询。
分则
第一章业务受理
三.网点公司工作人员根据客户来电,系统下单等方式所提供的快件信息,初步确认是否可以收寄。对于可以收寄的快递通知业务员上门取件,对不可收寄胡快件的,告知客户不予收寄的理由。
第二章业务揽收
四.业务员对于初步确认可以揽收胡快件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上门取件服务。
(一)、工作准备:
1.确保交通工具、交通工具的工作状态良好;
2.确认面单、封装物、胶带、电子称、工具刀等以及价目表、宣传册、发票等物料票据准备齐全;
3.确认工作证件、驾驶证件、车辆证件携带齐全;
4.保证个人仪容仪表,主动想客户表明身份,并出示证件,说明来意。
(二)快件核实:
1.确认客户寄递胡快件是否椒网络派送区域之内,对不在服务区内胡快件可向客户提供解决方案或不予收寄;
2.严格按照《寄递物品安全管理办法》胡要求对快件验视,若属于禁寄物品或限寄物品的,则不予收寄,若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物品必须及时向公司及国家相关部门报告。
(三)快件包装:
指导或者协助客户使用规范包装物料和填充物品包装快件,是快件符合中转运输的要求,确保寄递物品安全。
(四)运单填写吉称重收费:
1.告知客户阅读运单背书条款,并提醒客户贵重物品建议保价;
2.对运单客户已填写好的,对填写内容进行检查,若客户未填写运单,则指导客户填写或代为客户填写,并让客户在指定的位置签名;
3.对已包装好的快件进行称重,确认支付方和支付方式,并在运单指定的位置注明;
4.将填写好的运单、标识等规范贴在快件的合适位置;
5.将运单客户联留存给客户,并为客户开具票据;
6.对已揽件的快件做信息采集,并上传至系统。
(五)将揽收快件在规定的时间内运回处理点,并将运单公司存留联及费用交给相关的工作人员。
五、对客户上门交寄的快件参照以上流程处理。
第三章 快件分拣
六、处理中心工作人员对快件进行分拣封发工作,包括到件接收、分拣、封装、发运等。
(一)工作准备:
1.熟知最新的操作处理通知;
2.领取操作工具包括扫描设备、拆剪封装工具、笔、包签、防护工具等;
3.检查扫描设备、传输设备是否正常。
(二)快件接收:
1.引导快件运输车辆准确停车,核对车辆及押车人员身份;
2.检查车辆封签是否完好,对完好封签进行拆解;
3.将快件从车厢卸出,并检验,对破损及禁寄等异常快件交相关人员处理;
4.对快件进行到达处理中心称重扫描,并对问题件进行登记。
(三) 按快件流向对快件进行分类分拣;
(四)快件封发:
1.对快件进行发往下一站点的扫描;
2.根据快件属性进行装包并封口、贴包签;
3.依照发运车次、方向,正确合理装载快件;
4.对装载完毕的车辆加封,并装好交接手续
5.依次引导快件运输车辆安全离开;
第四章 快件投递
六、快递员对于本区域的快件提供上门投递服务,在投递过程中要确保人员及快件的安全。
(一)派件准备:准备好需使用的交通运输工具、操作设备、各式单证、证件等,整理好个人仪容仪表;
(二)快件交接:
1.领取属于自己派送范围内的快件,与处理人员单面确认运输方式;
2.对快件进行检查,确认核对是否有外包装破损、超范围、地址错误、件数有误、到付价格有异等问题的快件,并及时交与处理人员;
3.与处理人员确认件数,李勇扫描工具,逐个对快件进行扫描;
(三)快件派送:
1.根据快件属性、目的地、时效等要求,合理安排派送顺序;
2.到达目的地妥善放置交通工具及快件;
3.进门前先整理好个人仪表,进门后主动表明身份,并出示相关证件;
(四)快件签收:
1.检查客户或者客户委托人的有效证件;
2.提示客户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对于因外包装破损的快件,应礼貌做好解释工作,并根据公司要求,做拒收或者查验处理;
3.对于到付或者代收货款的快件,想客户收取相关费用,并开具相关票据;
4.派件员在运单上填写自己的工号或姓名,并指导客户在指定的位置签字,采用电子签收的,则请客户在签收设备上签字;
5.客户签收后,有条件的网点的派件员立即使用扫描工具,对快件签收信息进行上传,并妥善放置运单签收联;
(五)交接:正常签收的快件,将快件签收回单交给公司相关工作人员,涉及相关费用的,一并上交。
(六)无法正常投递的快件处理:对无法正常签收的快件做好登记,并妥善放置,安全运回处理点,将快件交给快件处理人员处理。
1.首次投递不成功,工作人员应主动联系收件人,确认再次投递时间和地址;
2.再次投递不成功,可告知公司地址和工作时间通知客户自取,若客户仍需要投递的,应告知额外费用;
3.对于联系不上收件人和发件人的快件,除不易保存快件外,在妥善保存3个月后,可按相关规定处置快件。
七、客户上门自取的快件参照以上流程处理。
第五章 快件查询
八、客服人员依托网络客服平台提供快件状态查询服务。
1.客服平台包括电话及网络在线查询系统,客户也根据网站快件查询系统自行查询;
2.对于通过查询系统不能查找的快件,客户电话查询时,快递服务组织应在30分钟内告知客户快件状态,不能提供快件状态信息的应告知客户索赔内容及程序。
第12篇 安全生产日常管理信息提报制度
1、 项目经理部于每年1月10日前将上一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本年度的工作安排报送中铁九局大连工程处安质部。
2、项目经理部当按月、年度对本单位所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并填制“职工伤亡事故报表”(附件1),每月报表于次月5日前、年度报表于次年度1月10日前报中铁九局大连工程处。本单位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单位人员伤亡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决本单位负主要肇事责任,按企业伤亡事故统计上报;裁决本单位负非主要肇事责任时,按交通事故处理。在自管的施工生产区域、施工便道等范围内,驾驶或使用本单位机动车辆、走行机械等,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本企业人员伤亡,按本单位伤亡事故统计上报。各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实行零报告制度。
3、项目经理部应当于每年3月10日前,确定本年度重大事故隐患督查项目,编制督查计划,并报中铁九局大连工程处安质部备案;项目经理部应当于每季度末的30日前将本季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备案表”(附件2),报中铁九局大连工程处安质部;每月25日至30日之间,项目经理部要将本单位的安全监控重点及时报中铁九局大连工程处安质部,安全稽查大队将予以稽查。
4、项目经理部应当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名称、组成人员、职责及联系方式报中铁九局大连工程处安质部备案,如有变化,应当在变化后的3日内上报。
5、项目经理部应当将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活动、重要会议、重大举措和成果、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等,及时报告中铁九局大连工程处安质部。